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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创意.3

作者:雨中之鹰 当前章节:14883 字 更新时间:2026-6-11 12:54

刚迷糊了一阵子,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被人吵醒,睁开眼一看,发现是孟依依。

“美女,有什么事吗?”我问。

“昨晚我做了一个很可怕的梦,想麻烦你帮忙解一下。”小妞说。

梦的解析

我打了个哈欠,活动了脖子和腰,从桌子底下钻出来。

“雷雨扬不在吗?”我问岳灵姗。

“刚才有人请他看风水,出去了,说天黑前回来。”岳灵姗说。

我看看手机上的时间,发觉已经是下午十七时,不禁大吃一惊,怎么居然睡了三个多小时,这下麻烦了,按照以往经验,今夜必定失眠。

“醒了吗?”孟依依问。

“说吧,我听着呢。”

“出去再说。”

“为什么?”

“如果别人看到我在这店里,那样会非常没面子。”孟依依指着货架上花花绿绿的成人用品说。

“拿着,送给你。”我抓下两盒套,递给她。

我猜想她大概有用,只是不好意思开口。

她摇头表示拒绝,我也不勉强,把东西放回原位,走出门。

街上车水马龙,人潮人海,我和她站在人行道围栏旁。

“整理一下你的头发,不希望别人看到我跟一个邋遢男人说话。”她从包里掏出一把梳子递到我手里。

“事真多啊。”我感慨不已。

在我梳过头之后,她开始讲述自己的梦,在梦里,她穿越时光回到明朝,认识了朱元璋,还教他下跳棋,这位皇帝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小裤衩,肌肉非常发达,跟健美选手差不多。然后与刘伯温产生一段莫名其妙的忘年恋,那老头为她的绝代风华所倾倒。

还见到了张无忌,他是武当山的老大,没事就像麻雀一样满山遍野到处乱飞,他老婆赵敏的模样长得跟芙蓉姐姐很像,牵着一条拉布拉多大狗。

接着梦到了郑和,她教他如何让木船跑得飞快(在梦中她对于机械方面的知识很在行),顺道搭乘这位太监的船去非洲,在梦里那些帆船的航行速度跟歼十差不多,转眼就到达目的地。

一下船就见到了奥巴马和科比.布莱恩特的祖先,他们与自己的后代模样很相似,只是肤色更黑一些。

一位头上插着彩色羽毛的酋长向她求婚,说愿意用整个国家来换取她的芳心,被她用高跟鞋痛扁一顿之后落荒而逃。

在索马里的集市上,她兴高采烈地用两根鞋带换到一大堆钻石,估计其价值足够买下旧金山和里约热内卢,接着她用二十元人民币买到了一群身材高大的黑奴,准备把他们带回去组织一只篮球队。

后来梦到了李自成,他骑着马大声唱歌,在许多士兵的簇拥下,显得十分威风,周围有许多的女子疯狂地把花朵以及从自己身上扯下的内衣扔向引吭高歌的闯王,她们脸上充满了痛苦和绝望,在为不可能得到与偶像亲近的机会而悲伤不已。

还见到了吴三桂,他和陈圆圆在昆明大观楼里忘情地热吻,一边脱下衣服和鞋子四处乱扔,她觉得偷看这种事很不地道,就离开了。

非常遗憾的是,梦做到此处她万般无奈地醒来,不得不上学去,因为闹钟响了。

“这梦——很复杂啊!”我随口敷衍。

“你说这梦会不会预示着某种前途——或者选择?”她面色紧张地问。

“不排除这可能。”我小心翼翼地说,“你的最高理想是什么?”

“我的理想是无法实现的,说是梦想更为合适些。我想当女超人,一拳能打碎一个小行星的那种超人。”孟依依愁眉苦脸地说。

“假如你真的成为超人,接着你会做什么?”我对此感到好奇。

“我会回到过去,让历史彻底改写。”她如是说。

“怎么改变?依靠某个皇帝吗?”我问。

在网络上看小说的时候,我发现其中那些穿越到古代的女子一般都以和帝王勾搭为乐事,常常冠以玩转帅哥之类标题,而男子一般都参与到战争中,以操纵历史进程为最高追求。

“当然不是,我要组织起自己的武装力量,然后按自己的设想重建这个世界。”她严肃地说。

“看不出你很有野心啊,据我所知,人类的大型灾难往往都是那些想建立某个乌托邦的家伙弄出来的。”我叹息。

“咦!让你帮忙解梦,怎么扯到政治上了,离题太远。”她伸手轻拍额头。

“一般情况下,梦是愿望的满足,白天处于清醒状态中,许多离谱的想法无法通过潜意识的审查,被搁置在一边,睡着以后呢,这些奇怪的念头就冒出来,带着你去冒险、去游逛。”我说。

“如此复杂和有趣的梦不会就这么简单吧?”

“当然,我的话还没说完。你最近是不是看过一些有关历史的小说,比如幻想穿越时空回到过去的那一类?”

“上个月似乎看过几本。”她眼睛不停地转动,一副努力回忆的样子。

“看过《鹿鼎记》吗?”

“书和电影还有电视剧全都看过。”

“这样就可以解释你的梦的后面部分,在那里,隐藏着的愿望与故事情节混到了一起,白天的幻想和思维深层的记忆经过重新组织,换了一副面孔,以一种荒唐和离奇的模样出现。”

“你这样解梦真没劲,还是等雷雨扬回来吧,他更厉害些。”她皱起眉头。

“随你便。”我无所谓地打了个哈欠。

“我只想弄清楚梦境所预示的命运,想让你为我指明未来的路径,你身为阴阳师,不是心理治疗大夫,别跟我谈什么潜意识、愿望的满足。”她大声说。

“我找本《周公解梦》给你,自己研究去吧。”

“你帮我看。”她歪着小脑袋,作可爱状。

“那本书全是公式化的东西,你按图索骥就可以,很简单的。”我说。

“我还是等雷哥哥回来吧,他比你有趣得多。”她说。

妖迹再现

雷雨扬黄昏时才回来,孟依依等得不耐烦已经先走了。

“有位美少女来找你,可惜你回来稍晚,她刚走。”我说。

“谁?”

“孟依依。”

“开什么玩笑,这小妞才十五岁,太嫩了些。”雷雨扬坐到椅子里,一副很累的样子。

“她找人帮忙解梦,我努力过,但无法得到她的认可,她坚持认为你比我聪明、比我更有才华。”我平静地说。

“啊哈,难得有人如此欣赏我,得打个电话给她。”雷雨扬一下高兴起来,一扫此前的颓丧。

雷的电话粥煲了足有两小时,吃饭的时候都没停止,回到家里才恋恋不舍地放下手机。

我对此感到惊讶,他并非很健谈的人,难道这一次遇上红颜知己了吗?

忙碌中,两个月过去,一切依旧,账户上的钱增加了不少,雷雨扬开始在工作之余学习英语,说要为将来移民去澳大利亚做准备。

对他突然萌发的上进心我感到不可思议,早些年这样努力的话,想必能考上某所不错的大学。

丁蓉仍然沉迷于电视剧,每天有十八个小时坐在电视机面前。

小怪物球球的身体被我修补得越来越结实,在加上了一张兔子皮之后,已经近似于一只狗的模样了,半夜趁无人注意倒也可以领出去溜溜。

今晚坐在电脑前,我的QQ网友,那位自称有两百多岁的吸血鬼美女突然说过些日子要来云南旅游,问想不想和她见个面。

当神棍这么久,各种怪异的生命形式让我的精神得到了极为充分的煅炼,早已经见怪不怪,就算是来只蜘蛛精或者白骨精,我也会认为没啥大不了。

想到再过几个月就有机会近距离接触传说中的吸血鬼,我还是有些激动。

我告诉她,来到云南马上与我联系,生牛肉和水果管饱,医院里的血浆有得喝,一定要来看我,非常盼望相聚,简直恨不得立即见到她。

她问我是不是爱上她了,我说目前还没有这种奢华的感觉,并告诉她,家中已有情人,是一位女鬼。她问我做阴阳师感觉如何,我说非常美妙,前途光明。

她叫我放心,决不会动我的身体和血。

我说如果只喝一两百毫升的话倒也没什么,反正我活到这么大还从未献过血,尝试一下也好。

她说到C市之后会有同类接待,饮食起居有人负责,让我不用为她的到来操心,她只是想看看与自己很聊得来的人到底是什么样。

她问我的鬼情人是否会因为她的出现而妒忌或生气,问我如何与鬼情人享受爱情,我说只有精神层面的生活,完全与身体无关。

她接着问我身体是否正常和健康,我回答说基本正常,然后她说要外出用餐,再见。

雷雨扬进来,我告诉他过几个月就能见到吸血鬼了,他说这有什么可稀罕的,在四姨那里,比这奇怪的东西都有。

“什么时候带我去见见你四姨,让她老人家指点我几手。”我央求。

“还是不去的好,你现在的模样蛮帅的,当心四姨喜欢上你,硬把你留下做伴,那可就麻烦了。”雷雨扬说。

“这位如神龙般隐秘的超级人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从没听你仔细介绍过。她是不是特别的好色?”我觉得诧异和不解。

“你还是别去见她的好,这事一言难尽,我甚至不敢肯定四姨现在到底还算不算人,真要发生什么预料之外的事我可不好办。”雷雨扬表情严肃。

“什么意思,难道她修道大成,近乎神仙了吗?”我问。

“我说不好,也许她是神,也许是妖,也可能是魔。”

“现在我的好奇心被你充分激发了,咱们明天一定得去拜访四姨,不然我今后的生活将不可能正常延续。”我坚决地说,“被吃掉也好,陪她住几天也好都无所谓,反正你得带我去。”

雷雨扬仔细看了看我,似乎在估算我的体重:“等一等,下次保证带你去,先说好了,到时候可别后悔。”

“你准备什么时候去见四姨?”我问

“等到符用完就去,可能下月。”

“我认为你平时闲着没事应该看看四姨,送点东西聊聊家常什么的,别等到有求于人的时候才去,那样显得多势利啊。”我说。

“你不明白,四姨的生活与一般人完全不同的。”雷雨扬很耐心地解说。

“我觉得你把一个孤寡老人扔在远郊不管不问有点没心没肺。”

雷雨扬哈哈大笑,似乎认为我的话很幽默。

“谁敢惹她啊?我不想再跟你说了,下月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事情完全不是你想像的那样。”

于是,我开始盼望下月的到来,最近可期待的事比较多,生活突然显得有趣了许多。

夜间二十一点三十分,我在看一场CBA篮球赛,一位强壮如牛的黑大个在场上横冲直撞,得分抢篮板防守控球皆无所不能,甚是了得,我在留言板上建议体委官员让此人入中国籍。

这时我的电话响了,是法医吕师师。

“商大师,快来帮忙,局里刚刚接到报案,有怪物袭击市民,从得到的信息看,很可能就是从我办公室里逃走的那两具尸体,情况紧急,希望能得到你和雷大师的帮助。”法医声音显得颇为焦急。

“事情发生在什么地方?”我问。

雷雨扬把耳朵凑近我的手机。

“今天已经接到三起报案,分别在城东面和西面,最近的一次案件发生在市中心地带,就在忠孝路中段的那条黑巷子里,距离你们的店很近。”法医说。

听到这里,雷雨扬急忙打电话给守店的岳灵姗,叫她今夜不用继续工作,赶快关了门回家睡觉。

与法医结束通话之后,杨老大又打来电话,说他手下一位兄弟被两个浑身散发出强烈臭味的男性怪物咬死,委托我报仇血恨。

英雄

没办法,我和雷雨扬只得离开温暖舒适的家,开车出门。

我非常讨厌参与到危险的事里,已经不再青春年少,做英雄的冲动早已经让位于对现实的屈服,在白日梦里当然可以尽情幻想自己是超人是孙悟空,但生活是严肃而残酷的,通常意义上的战斗决不会像电影里那样让正义总是打败邪恶。

可没办法,谁让我是一名神棍,摆平灵异事件是职责所在,为了名声我不能表现出畏惧,就算想逃避也得认真考虑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在行动开始之前就得想好万全的策略,如何才能充分照顾到自己的颜面和显示出足够优秀的能力,同时又确保自身安全。

雷雨扬显得兴致高昂,最近这段时间里一直过得轻松和安逸,他的自信心因此空前膨胀,对自己的能耐做出过分乐观的估计。

“我建议去外面随便转悠一圈,找地方喝两杯,然后跟杨老大和吕师师通个电话,表示咱们已经出工出力了,接着溜回家洗洗睡。”我对雷雨扬说。

“不可以这样,在旅途中的那两个月里我常常对自己以前的行为感觉到后悔,为自己的胆怯和退缩愤怒,这一次我决定要与尸妖战斗到底。”雷雨扬说。

我发觉他的表情异常坚决,一副愿意抛头颅撒热血的样子。

“当心啊,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我冷语。

“别说不吉利的话。”雷雨扬点燃一只烟,“用不着为此发愁,凭四姨的能耐,就算咱们都光荣牺牲了,她也有办法让你我虽死犹生,最起码当个还魂尸没问题。”

怪不得他勇气十足,原来是有退路。

“最近我觉得做人其实挺好,真想再活它个五百年,要真死而复活成了怪物,恐怕日子不会像现在这样愉快。”我说。

“谁知道,也许做还魂尸挺好也未可知,你不是一直想品尝不同的人生滋味吗?这就是机会。”雷雨扬笑起来。

“如果咱俩不幸被尸妖咬得七零八落、遗骸不全,你那位伟大的四姨能不能把我们弄回原样?”我问。

“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她肯定会设法让我们借尸还魂,到时候让你成为一个家财万贯的富老头,或者大人物,从此坐享其成,不劳而获,幸福的生活不费吹灰之力就到来。”雷雨扬说。

“那你干嘛还活着,起早贪黑做神棍赚小钱多辛苦啊,赶快找地方一头撞死,然后叫四姨给你安排一个好的躯壳重新活过,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我没好气地说。

“做人怎么能这样没志气,奋斗的过程当中其乐无穷,就算目前成绩不好也用不着绝望吧,反正迟早都要死,忙啥呢,先努力个几十年,以后不行再说。”雷振振有词。

我抬头看天空,懒得理睬他。

在我所有的记忆里,雷雨扬一直是个莫名其妙的家伙,常常因为冲动而胡作非为,不计后果也不考虑他人感受,他的言行举止有时显得很荒唐,就像——脑子里缺少点什么,这让他显得与众不同。

大部时候,他仅是稍稍有些怪异,算不上很严重。

雷雨扬兴高采烈地哼着歌,开车朝可能有尸妖活动的地带驶去。

突然间,我脑海里出现一种极糟的预感,隐约觉得有巨大的灾难正在靠近,有某种强有力的邪恶躲在暗处窥探,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耐心等待着,想要在一个预想不到的时刻,突然出现,让我们彻底完蛋。

手机再次响起,接通后,吕师师对我说,今夜全城的刑警和武警都已经动员起来,一同搜捕那两只罪大恶极的怪物,如果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将动员附近驻军入城协助行动。对外则称有两名来自外地的连环杀人案嫌疑犯可能逃到C市。

电话里他还告诉我,如果两天之内抓不回那两具尸体,领导将会把他发配到贫困山区的小派出所当警员,五年内别想再回来,因为尸体曾经由他负责保管,对此他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我告诉他,雷和我会尽力而为,至于是否能抓住那两只混蛋无法确定。

放下手机,我开始劝导雷:“哥们,好好想一想,大好的前程就在眼前,只要维持现状,再过几年我们的命运就将彻底改变,我们会成为有钱人,根本犯不着为这样的事冒险。对于今夜的行动,我有强烈的不祥预感,我不想年纪青青就死掉,对于借尸还魂之类的事我完全没有兴趣。”

“今夜,我要为自己的理想奋斗,就算付出生命也无所谓,我想过很多次,逃避和明哲保身不会让我获得心灵的平静,我不希望以后的日子里自己一直为曾经的胆怯而后悔。”他无比严肃地说,“要不你先回去吧,我独自去找尸妖。”

“哥们,既然你打算要当一回英雄,我也只能舍命相陪了,谁叫你我是兄弟呢。”我仰天长叹,觉得自己很有些悲壮的意味。

“相信我,不会有事的,不就是两具尸妖吗?我能对付。”雷雨扬笑起来,表情显得很轻松。

驶过几条热闹的街道后,我们进入一条可疑的巷子。

“附近好象有点不对劲,我闻到了奇怪的臭味,那味道很怪,就像一大堆腐烂的死老鼠。”我郑重其事地告诉雷。

这条街上的游魂数量极稀少,此现象极不正常,附近光线昏暗,人迹罕至,路灯大部分已经坏掉,这样的环境本应是鬼们喜欢逗留的地方。

偶尔见到几只鬼也都是独行,孤零零地徘徊在昏黄朦胧的光线下,看上去颇为可怜。

“我也觉得有些怪异,没准那两只臭东西就在附近。”雷雨扬说。

“要不打个电话给法医,叫他多带些人来,把这一片包围起来。”

我觉得有点心虚,不管怎么说,人多一些安全更有保障。

“到现在为止还没见到目标,如果把人叫来后不见尸妖,我们可就出洋相了。”雷雨扬说。

寻妖

雷雨扬驾车沿着冷清的街道慢慢前进,我睁大眼睛寻找怪物活动留下的痕迹。

“你估计他们会藏到哪?”我打了个哈欠。

“我猜这两只混蛋吃饱了怎么也得休息一会儿吧,为了隐蔽,我认为他们会躲在公共厕所旁边,这样他们身上散发出的臭气就不太引人注意。”雷雨扬说。

这时我看到路边有一扇被弄坏的卷帘门,是一家卖服装的小店,里面的部分货物被扔出来,显然刚遭到一场洗劫。

“停车,看看这里,可能会有所发现。”我说。

电筒光照耀下,我发现地上有几片散发出臭味的肌体组以及半截手指,还有一块青紫色的皮肉。

“看来这两个怪物的腐烂程度很严重。”雷雨扬用掌捂着鼻子和嘴。

“我认为用不着再追了,过几天等气温升高一些他们会迅速烂掉,化为一堆肉泥,到时候一切问题都会自然解决,太平的日子会重新来临。”我说。

“在此之前他们会干下许多坏事,伤害许多无辜的人。”雷雨扬显得大义凛然。

走近被砸烂的门,我发现这间店铺比先前想象的要小很多,衣服被扔得满地都是,视线巡回了一遍,我能够确认里面没有人也没有尸妖。

“这里卖的是女装,不会是林仙儿干的吧?”我说。

心里掠过一丝失望,那具艳尸或许已经成为苍蝇最喜爱的繁殖地,我在她容颜美丽的时候却无缘拜见。

“这倒难说。”

雷雨扬走到店内,仔细观看了一番之后退出来。

“味道真难闻。”我情不自禁地后退了几步。

“臭味还未散尽,说明他们离开没多久,再去前面看看,或许怪物就在附近。”雷雨扬说。

钻回车里,往前慢慢行驶。

他的判断没错,仅仅前进了不足一百米就看到了又一扇被弄开的卷帘门,门口还扔着几块毛巾。

“跟我来,很可能就在里面

我一手拿电筒,一手拿水枪,符纸放在最为方便取出的一个口袋里,紧跟在雷雨扬身后,全副武装跑过去。

冲锋的过程里,我有种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愤感觉,尸妖很是狡猾,几个月前在小超市里的那次遭遇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竟然会设下埋伏等我们上钩,这等智力不可小视,考虑到他们还具备远超正常人的体力,我觉得自己被当作食物吃掉的可能性实在很大。

眼前黑洞洞的门口仿佛一张阴险深沉的大嘴,带着饥渴的表情,安静地等候我和雷雨扬跳进去。

这家店占据两个门面,深约有十几米,黑蒙蒙一片,货物挡住了视线,看不到的地方很多。

走进店内,我发现空气极为糟糕,大量的人造香味与烂肉的臭气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怪味,令人作呕。

“别再往里走了,当心那些怪物藏在暗处。”我拉住雷雨扬。

地上留下一只已经被用光的空气清新剂罐子。我想,腐烂到如此程度,无论他使用多少的香水和香味剂,都不可能彻底掩盖身体上散发出来的恶臭。

一只游魂似乎有比较强烈的好奇心,她走到门外,很放肆地盯着我们看。

她身穿一件医院内的病号衣,坦胸露怀,腹部有个长长的伤口,依稀可见肠子,手袖处有几个破洞,一条腿齐膝盖以下不知去向,脸色青紫,额头上有一片破裂的皮肤耷拉着,下巴位置一片血肉模糊,整个身体看上去就像刚被满清十大酷刑全方位折磨了一番。

估计她曾经在车祸中身受重伤,然后死在了手术台上,自从拥有阴阳眼以后,我算得上阅鬼无数,这般悲惨的游魂倒也少见。

我觉得应该打听一下,如果她看到了尸妖的去向,我们就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如果事情发生在五分钟内的话,估计她还有印象。

“鬼姐姐,请问你有没有见过两具会走动的尸体?他们刚才在这里乱翻东西。”

“叫我吗?”女鬼面露惊讶之色,似乎不相信有人能够看到自己。

“是啊。”我点头,然后直视她的目光。

“你怎么会看到我?难道我们有缘?”她满脸疑惑。

女鬼嘴咧开,展示了一个狰狞可怖的笑容,青灰色的舌头伸出大半截,搭在下唇上,牙齿乱七八糟的,整个表情明显有一些花痴或者性欲狂的味道。

“我是阴阳师。刚才有两只还魂尸在这里偷东西,我是专门来抓他们的,如果你看到了他们的去向,请告诉我。”我尽可能显得礼貌些。

“可以抱抱我吗?我已经很久没跟谁亲热过了,死了六年多,我整天独自在大街上转悠,走来走去,走啊走,走累了就飞一会儿,四处找地方凑热闹,可没有谁理我,连鬼都嫌我难看,不愿意跟我多说话。我好想有个人陪着,就算有只猫也比没有强,真是难受啊,我想去投胎转世,可又怕重来一次吃苦受罪的过程,不知如何是好。”女鬼张开双臂,作欲扑来状。

我大惊失色,退后了几步。这个行动显然让她感到失望,她低下头,看着地面,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如果她的模样不是如此吓人的话,我或许会勉为其难地抱她一下,少许同情心我还是具备的。

“我有急事,不能再陪你聊,如果你看到过那两只尸妖的话,请告诉我他们离开的方向。”

“我说了以后你肯定马上就会离开,我好想跟你说一会儿话,听我唱一首歌好不好,唱完了我就告诉你他们去了哪里。”女鬼用幽怨的眼神盯着我看。

不等我说话,她已经开始唱起来:“我的小时候,吵闹任性的时候,我的外婆总是这样哄我……”

第5卷

女鬼梅芳芳

雷雨扬乐不可支地站在一旁,眉开眼笑地看着这一切,从他的表情看,似乎早已知道会有如此结果。

“非常抱歉,只能改天再听你唱,我要走了。”我转身离开。

女鬼停止了歌唱,低着看着地面,显出十分沮丧的样子。

“你叫什么名字,说给我知道,过几天有空的时候我烧些衣服和纸钱给你。”雷雨扬对女鬼说。

“大哥哥你真好,我叫梅芳芳。你抱我一下吧。”女鬼如同饥民看见善良的财主一样扑向雷雨扬。

雷雨扬愁眉苦脸地张开双臂,一副吃了大亏的样子,非常勉强的接受了梅芳芳的投怀送抱。

“芳芳,你看这样好不好,由你带路,一起去抓尸妖,这样我们就可以听你唱歌。”说话的同时,雷雨扬把头仰起朝向天空,显然不想看怀中鬼的尊容。

我突然觉得可笑,原来做阴阳师也有牺牲色相的时候,以前我还认为这类事只会发生在其它地方。

大约一分钟之后,梅芳芳终于离开雷雨扬的怀中,矜持的表情里颇有些意犹未尽。

我猜想,如果有可能的话,她也许更愿意一直呆在某个男人的身边,垂涎欲滴的盯着目标看,尤其是沐浴或者更衣的时候。

她独自上前几步,叫我们不用开车,跟着她走就行。

前方二十米左右处有一个窄窄的通道口,路上堆着许多的砖瓦和沙石,低洼处往往有积水,一脚深一脚浅,很不好走,光线极暗,我想打开电筒,雷雨扬表示反对,认为有可能让尸妖察觉。

我抽空打了个电话给吕师师,叫他带一队人过来,此地有尸妖踪迹。

一路上,梅芳芳开心地唱着歌:“有了我你应该什么也不缺……你从来不了解,心疼有多么强烈……”中间偶尔停顿一下,回过头问雷雨扬:“大哥哥,我唱得好不好。”

她显然对我很不满,不理睬我,仿佛我这人不存在。真是小心眼。

“非常好,一点都不亚于林忆莲,只可惜你死得早,不然的话有希望成为超级女声的优胜者。”雷雨扬随口敷衍。

其实她唱得一点也不好,声音尖锐刺耳,常常跑调,歌词也乱七八糟,真正的鬼哭狼嚎。如果有得选择的话,我宁愿听铁匠工作时弄出来的声音也不愿听她唱歌。

走了四十多米,穿过一条小巷,来到一幢正在施工的房屋前。

“那两个家伙朝这边来了,我站在后面,也没看清楚到底去了哪里。”梅芳芳说。

简陋的脚手架和破布包围着房屋,砖头和沙石乱七八糟地堆在四周,身处这般环境,无论怎么小心都会弄出声音来。

梅芳芳飘身上前,充当侦察员。

雷雨扬朝我做了个禁声的手势,把装有狗血的水枪从口袋里摸出来,朝黑暗深处走去。

我无可奈何,只得跟上。

里面一片漆黑,阴森森的,隐约又闻到了那种熟悉的味道,空气清新剂混合腐肉的特殊气味,由此我可以肯定,目标很可能就在附近,至少也是刚刚离开。

雷雨扬靠在一堵墙壁上,向我示意等一等。

远处的一幢居民楼上的灯光透过层层阻碍照射到这里,门窗位置正对那个方向的还能勉强看见个轮廓,有墙壁拦住的地方则什么也看不到,如果有敌人埋伏在暗处实施突袭的话,我们十有八九会被揍得趴下。

梅芳芳到里面转悠了一圈回来,把嘴凑到雷雨扬的耳朵边小声说:“那两个坏蛋在最里面那间小屋子里,正在换衣服,还往自己身上喷香水,他们的样子好恐怖,其中一个差不多全腐烂了。”

根据传说中所言,一般的还魂尸没有阴眼,不具备与鬼交流的能力。看来这是真的,如此看来,游魂如果记忆力好一些的话,倒是可以成为优秀的间谍。

雷雨扬把水枪拿在手里,向梅芳芳所指方向摸过去。

我只得咬咬牙跟上。

黑暗中,我们前进了大约几十米,这时距离两只尸妖已经比较近,空气中的怪味越来越浓,已经可以清晰地听到许多苍蝇在前面围绕着什么东西愉快地飞舞发出的响声。

梅芳芳不时窜上前看一眼又回来,向雷雨扬汇报情况。

“大哥哥,他们还在那里,正往自己脸上扑粉呢。”

有如此管用的间谍,我们得以顺利地靠近了目标。

透过一扇未装玻璃的窗户,我看到了两具男性尸妖,虽然先前曾听吕师师说过其中一名已经腐烂得比较厉害,但没想到竟是如此糟糕。朦胧的灯光下,我看到他正在用一根细铁丝固定面部脱落的肉。

根据法医吕师师提供的情况,两名失踪的男尸当中,一位死于黑道打斗,一位死于溺水,其中那具让人砍死的尸体曾被扔在一块玉米地里,三天后才被发现,腐烂得较为厉害,。

我曾见过这两个怪物躺在法医工作室的床上的照片,现在看来,溺水而死的那位倒是变化不大,另一位却已经面目全非,烂得跟马王堆出土的那具著名女尸差不多。

两具尸体忙于修补身体,没发现窗外的我的雷雨扬。

溺水而死的那位站在一旁帮忙,一不小心用力过猛,把腐尸的一只眼球弄得离开了眼眶,由一些纤维组织勉强连续着,挂在腮边摇晃,刚把眼球塞回到眼眶,面部用铁丝固定住的肉又掉到了地上。

“老大,这样恐怕不行,我认为最好出去抓个人,然后可以割些新鲜肉下来修补你的脸,那样效果或许会更好些。”溺死的这位说。

“不知道会不会有排异反应,总觉得自己的身体还是用原装货比较可靠,现在看来真是不行了。”严重腐烂的这位说。

他的声音含糊不清,嗡嗡作响,仿佛一只破烂不堪的旧喇叭,不细心些根本无法听清说了什么话。

尸妖来历

空气中弥漫着极难闻的味道,腐肉的恶臭和香水味,还有杀虫剂和清新剂等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令人作呕的特殊气味,许多苍蝇在周围嗡嗡乱飞。

两具尸体的旁边放着脱下的旧衣服,其中一件上明显粘着许多的皮肤碎片和紫黑色的肉,还有星星点点的黄色脂肪。

他们身上穿着从服装店偷到的新衣,连商标也未扯下。

雷雨扬把手里的水枪举起,对准目标,随时都可以射击。我稍感放心,觉得局势已经被己方所掌握。

“老大,我觉得非常奇怪,自从复活之后,以前喜欢吃的东西现在都没兴趣了,一心只想喝人血,嚼人肉,最多也就还抽根烟来杯酒什么,连水都不想喝了。这是为什么?”溺死的尸体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记得以前我最喜欢吃猪耳朵,现在却对那玩艺儿没一点兴趣。”腐尸把自己的一只手举起,看了又看。“挺奇怪的,我的身体都烂成这样了,心脏不跳,也没有了呼吸,可就是还能动、能说话。我也不想这样子,可没办法啊。”

我很想听听这两具尸体的谈话,了解一下异类智慧生物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估计雷雨扬也是相同的想法,因为他到目前为止并没射出狗血。

“我还记得自己被淹死在灵秀湖之后的情形,身体已经沉在水底,我却可以站在水面上,我慌慌张张,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对着几个游过来、可能是想救我的人大声说话,他们却听不到,过了一会我才明白自己死掉了,这时候漂来了一个面色苍白的游魂,他说从此我必须留在这里,等候下一个淹死的人来做替身,而他自己从现在可以解脱了,可以四处溜达,也可以考虑重新投胎转世。我问他为什么非得守在这里,他说不知道,反正就这规矩,还说现在才六月,能游泳的月份还有长着呢,如果运气好的话,兴许几个星期之后就可以重获自由,而他在这里已经守候了整整一年零二十九天。话说完,他就呵呵地笑着飞走了,我想要离开自己被淹死的那片水域,想跟着他到城里去,却发现有某种看不见的东西在阻碍自己的行动,最多能够在方圆七八十米范围内活动,想上岸都不成。于是我就这样呆呆在躺在水面上,仰望天空。直到太阳快落山了,救援的人才把我的身体从水底捞上来,我凑过去一看,整个面部张牙咧嘴的,非常丑陋,我很难过,心想亲戚朋友们见到了这副模样肯定会伤心。”溺死的尸体叹息。

听到这番话,我明白了那个关于替身的传说原来是真的。

“那你是怎么活回来的?”腐尸问。

“我也不知道,莫名其妙的就回到身体里,根本不清楚这事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只记得当时躺在水面上已经过了整整两天,那段时间里最无聊的就是早晨,除了隔水望远处的人钓鱼再没有什么可解闷的事,下午天气热的时候还好些,偶尔会有几个游泳的人从附近过去,全都是男人,我张牙咧嘴地想吓唬他们,他们却根本看不到我。女人们只在近岸的浅水区玩,根本不过来,这么远我想看她们也看不清楚,只能模糊见到两条白白的大腿和花花绿绿的泳衣,还有胡乱挥动的胳膊。就这样看啊看,觉得生活中充满了痛苦,死亡原来是不一种解脱,而是更加难受的事。”溺死的尸体伸手擦拭额头。

“我当鬼的时候比你有趣些,可以四处乱跑,跟其它的鬼聊天胡侃。死后的第二天下午,看着自己的身体颜色越来越难看,苍蝇成群结队的飞来播种,我心情很难受,不想再面对这个糟糕的现实,所以就溜到学校附近的浴室看女人洗澡,正赶上星期六,有十多个身材挺不错的女学生在里面,我在蒸汽腾腾的公众澡堂里大摇大摆的走来走去,觉得很享受,大饱了一番眼福。跟我有种同样爱好的还有一些其它的鬼,老的年青的都有,大伙就像赶集一样,乐呵呵地在里面乱窜,有些没羞没臊的家伙还会凑近某个漂亮的女生,把手伸到胸前和屁股上乱摸,可是那小妞毫无感觉,什么事也没有,只是继续洗澡,嘴里唱着歌,那种景象倒真有几分滑稽,咕嘿咳——,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腐尸干笑了几声。

大概是由于太兴奋而有些忘形,以至运动过于剧烈,腐尸的上嘴唇掉到了地上,他急忙从衣服口袋里掏出几根大头针,想要把失去的部分安装回原来的位置。

刚把半片嘴唇勉强弄回原地,腐尸的一根手指又脱了,幸亏还有一丝细小的筋保持着与手掌的最后联系,不然就会掉到地上。

“天黑了之后,所有游泳的人都上岸走了,一个都没淹死,我非常失望,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有人来替我,我很担心,如果发生点什么意外情况,比如说要把这个水库放干之后清淤之类的工程假如立即开动,再没有人来游泳,那我岂不是得多等几年。就这么胡思乱想着,突然间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到了,就像有什么东西拽着我飞奔,糊里糊涂的就回到了身体里,一睁眼就发现自己躺在太平间冰柜里,爬出来之后就看到了老大你。”溺死的尸体继续叙述。

“我复活的过程跟你不太一样,不过也有些相似之处。”腐尸抬着看了看天花板,坑坑洼洼的脸上露出一副沉思的样子来。“大概是十天前,具体是哪一天我忘记了。我和几个朋友去喝茶,回来的路上被一伙道上的人袭击,他们人多势众,我脑袋上挨了几下就倒在了地上,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然后他们把我拖上车,出了城扔在一片玉米地里,这时我终于死了,刚死那会儿感觉好极了,身上受伤的地方突然都不疼了,灵魂轻飘飘的浮到了空中,所有的烦恼都消失了,快乐得就跟一只绿豆苍蝇似的。”

“死掉之后如果能自由活动的话,大概也就不伤心了,可我被不知什么规矩牢牢地固定在被淹死的那小片区域,怎么折腾也出不来,那一天真是好难受啊,就怕在那里呆个几十年都没人来替我。还好,现在自由了。”溺死的尸体叹息。

“如果有人早几天发现我的尸体就好了,那样就不会弄成现在这副样子。”腐尸伸手小心翼翼地揉揉眼睛,放下时,眼皮粘到了手背上,一只孤零零的眼球彻底露在外面,大量的眼白显得很醒目,整体而言,比那个什么格格的眼睛大了许多。

尸妖的远大理想

“我现在最担心的事就是,如果过些日子我死了,重新成了一只鬼,会不会又回到那片水面上,非得等到下一个被淹死的人来做替身?”溺死的尸体表情显得愁苦万状。

我看看雷雨扬,发现他仍旧没有动手的打算,于是我也决定再等等看,或许能听到很有趣的见解和思想。

“还等什么,赶快把他们弄死啊,老盯着这么恶心的尸体看,你们到底怎么了,生病了还是被吓傻了?”梅芳芳大声对雷雨扬说。

她的声音尖细刺耳,两只尸体却对此毫无反应,看来真的听不到。

“别想那么远,咱们先把眼前的生活安排好,趁着还没彻底烂掉,该干嘛就干嘛,好好享受一下。等我打扮好之后,咱们去红灯区好好乐一乐。”腐尸伸出一只手放在脖子前,五指张开,估计是防患于未然,准备接住随时都有可能从面部脱落的某块肉或者器官。

这两个混蛋原来想去红灯区,如果真的成行,估计会吓坏不少恩客和小姐,直接导致多起阳萎和阴冷病例。

我很想知道两个怪物对未来有何打算。

“老大,你说咱们现在是不是成了电影里所看到的那种僵尸?”溺死的尸体问。

“嗯,是有些像,咱们都喜欢喝人血,还喜欢嚼人肉,只是现在除了力气比以前大一点之外,还没什么法力,不会飞,也变不了蝙蝠,在镜子里能照到影像,跟电影里的情况倒有些出入。”腐尸说。

“我猜测,咱们只要努力活下去,多喝一些人血、多吃一些人肉,可能就会渐渐变得强大起来,恐怖电影里面最厉害的就是老僵尸,越老的越强大,好象还有什么千年尸王,那东西据说更加了不得,会飞,还能变化,变男变女都成。”溺尸说。

“呵呵——,活一千年,那不成了长生不老了么。如果能随意变化就太好了,我要是变成谢霆锋的模样,一出门肯定会有大群的女人扑上来,那是多么的幸福啊!”

腐尸浑浊的眼睛里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忘乎所以地笑了笑,不小心又把耳朵弄掉了,溺尸伸手捡起来,认真地装回原位,用几根大头针固定好。

“修炼个几百年之后,咱们肯定会越来越厉害,兴许成神仙都有可能。”溺尸显得很兴奋。

成神仙?恶魔还差不多。我努力忍住没有‘呸’一口,其实他们的生命已经可以用秒来计数,还在梦想着美好的未来,真是可笑。

“怎么练?难道就这样每天喝人血吃人肉就算是修炼吗?”腐尸问。

“我也不知道怎么练,会不会有什么适合咱们修炼的气功或者大法,只是不清楚要到哪里去学习这些东西。”溺尸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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