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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偶然的事情。那时,我刚好和白红走出街口,看到林一追赶那个青年人的时候,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心跳。青年人的眼神,让我逮到熟悉的感觉。当我回头看那青年人的身影,那种熟悉的感觉,让我想到了父亲。这种直觉让我的心跳得更快。如果真是父亲?被警察追捕?我很快对警察林一大声嚷:林一,我有话对你说!
最近发生了几桩杀人案件,尸体都被剥光了皮肤,这让我想到父亲的人皮面具。但我尽力不往这方面去想。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我的父亲仍然是我的父亲。顺便说说,我从来不和向阳新街的人打招呼,我不需要他们簇拥在我身边。我需要的是宁静。如此,宁静致远。换个说法,我生活在他们当中,更生活在远方。正如我欣赏一句话:我热爱人类,厌倦人群。
林一冲出了五十米后,才折回来,盯着我,说:陈B,你有什么话?
我说:你现在还写诗吗?
我曾经和白红说过,林一会写诗。白红却说,他更出名的,是他是一个同志。当然,传言归传言。林一到底是不是一个同志,大家都说不清楚。即使他是一个同志,我觉得这也没什么可怕的。有一点肯定的是,林一总绷着个脸。
林一说:你,你问这个干嘛?
我说:觉得你这个警察有些不一样。
林一说:刚才我追的那个人你认识吗?。
我盯着他,说:我不认识那个人。你刚才追那个人干什么?
这是我们警察的事情。林一突然盯了一眼白红。说,你不是那个**小姐吗?陈B,你真的爱上她?
这是我的事情。
我悻悻地说。我看到林一按了按腰间的枪套,突然有一种夺枪而过的感觉:我要枪杀这个家伙。当然,一晃而过的感觉。我拉着白红的手往巷口走去。
林一却一下子拦住了我们,他盯着我,说:你不是想看我新写的诗歌吗?
他从口袋里拿出几张稿纸,扬在我面前。
我笑了笑,说:现在我没有心情看一个警察的诗歌。
白红这时说:同志,好狗不挡道,去找别的男人吧。
我看到林一的脸刷地红了,然后很快地紫涨起来,他猛地掏出那支手枪,对准了白红。我没有想到林一会拔枪出来。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喷着怒火。
白红说:有种你就开枪。
现在想起来,林一掏枪那一刻是疯狂的。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当然,每一个人都有疯狂起来的时候。令我惊讶的是,面对枪口,白红居然没有害怕。坦率地说,那一刻我禁不住心惊肉跳。
如果不是老刀走过来,我不知道林一会不会开枪。那时,老刀仿佛从地下冒出来,他还牵着一条伸吐着血红舌头的狼狗。它凶巴巴地盯着我。我甚至有一种担心,那只狼狗会随时扑向我。
他喝住了林一。
他说:林一,子弹不应该杀这样的美女,要射向那个杀人剥皮的凶手。
老刀这家伙长得五大三粗,我想他是那种粗中有细的丫种。
当林一慢慢把枪放进枪套里时,老刀突然腾出手摸向我的脸,我一下子用手拍掉他那只手,我说:你想干什么?
老刀涎着那张满是暗疮的古铜色的脸,对我说:嘿嘿,你这张小白脸挺帅啊,你喜欢吃小妓的软饭。
我没想到老刀一下子喷出这句话。我笑了笑,说:老刀,你永远都没有机会吃软饭。
老刀的眼神锐利着呢,我有些担心他看穿我脸上的人皮面具。于是,我拎起白红的手,朝巷口走去。
我听到老刀在背后说:小美人,当心有人把你的皮剥下来。
此刻,我看见白红的脸浸在一种气恼当中,她似乎对警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不满。此刻,白红的脸,让我想起了马蒂斯的《吉普赛女郎》(1906年),我不知道为什么此刻会浮现那个野兽派画家的《吉普赛女郎》。也许,美人的恼怒往往让你想到**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