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哪!你功课做好了没有?!”她厉声问道。
她已经听明白了女儿想说的意思,她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她不想再听了。在嫁給李继文之前,她就知道他是什么人,知道他的癖好,她早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的。区别只在于,她本来以为他会把手往外伸。
“妈妈!他……”强薇的声音骤然响了起来,但马上被她打断了。
“薇薇!对你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念书才是最重要的事。”她盯着女儿的脸,严厉地说,“我不在家的时候,你更要自觉!”
“妈妈……”强薇的身子哆嗦了一下,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你继父是个有学问的好人。我不想听到你说他的坏话!”她口气冰冷地说。她没打算拿这件事去质问李继文,因为她知道,就算她真的这么做,也不会有任何结果,因为她不会跟李继文离婚,也不想惹他不高兴。她不想因为任何事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
她故意避开了强薇的眼神。
“薇薇,我不想听到你说你爸爸的坏话。说大人坏话的孩子,不是好孩子。”她低头望着绣架上绣了一半的玫瑰花, “还有,薇薇,如果把家里的事跟外人说,只会让你自己丢脸。听明白了吗?”
房间里一片沉默。
“听明白了吗?”她抬起头盯住女儿的脸,又问了一遍。
“明白。”强薇轻声答道,同时用手背擦了下眼睛。
“乖。”她口气缓和下来,朝女儿招了招手,她觉得现在自己应该拥抱一下这只受伤的小兔子。
然而强薇后退了一步。
她抓起身边的皮夹,从里面翻出一张50元的纸币来。
“喏,把这拿去买点零食!”她又用捏着纸币的手朝强薇招招手。
强薇像看一个陌生人那样看着她,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走了过来。就在强薇抓住那张纸币的一刹那,她顺势将女儿搂在了怀里。
“薇薇,你继父是妈妈的生命。”她轻声在强薇的耳边说,“有一天,你会明白,爱情对女人来说有多重要。”
她感觉女儿想从她怀里挣脱,连忙放开了她。
“你是个大女孩了,你得理解妈妈。”她替强薇理了理头发。
强薇看了她一眼,默默将那张50元的纸币塞进口袋,然后离开了她的房间,自那以后,她再也没听女儿提起过类似的事。
那时候,强薇好像是13岁,这么说来,的确是7年前的事。
现在她相信,从那时起,女儿就开始恨她了。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但是,她又能怎么做?难道为了女儿,放弃她多年来苦苦追求的男人?难道为了女儿,她放弃自己的终身幸福?她知道他是什么货色。他自己也说过,忠诚是对人性的束缚,所以,他不会对任何人忠诚。其实,在自己的著作中,他也从未宣扬过从一而终的两性关系。
“我可不想做道德卫士,我只想做我自己。”很多年前,他就这么对她说过。
“你就不怕被抓?”她为他担心,因为在20年前,多交几个女朋友,就可能被当流氓抓起来,而他是大学老师,他本来还应该是个道德典范的。
谁知听了她的话,他哈哈大笑。
“所以,人就要学会找同类啊。”他俯下身子闻了下她的脖子,“我嗅一下,就知道你跟我是同类了。”
“听说有很多女生給你写情书。”
“那当然,她们哪见过我这么可爱的老师。”他笑道,“我教她们怎么追求她们喜欢的男生。不过最后,她们好像都开始追求我了。对此,我不胜欢迎。”
凌素芬把头靠在沙发上,心想,在娱乐生活匮乏的20年前,他也总能找到自我娱乐的方法,他永远知道怎么让自己快乐。他才不在乎这种快乐是否会伤害到别人,因为他总有办法让你觉得他的快乐比你的悲伤更重要,他也总有办法让你重视他超过重视你自己。他就是这么个自私自利的衣冠禽兽,但她就是喜欢这样的坏男人。
她相信他也爱她,他曾经把她称为“永恒的情人”,还曾经许诺要把自己的一切都留給她,但是现在,他真的死了,給她留下的居然是一堆破书。她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对待她。
难道是因为那件事?……
她蓦的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她走到电话机前,迟疑了很久,才拿起了电话。
附录:陈奇自白书(2)
我的失眠症是在10年前染上的,这跟我的父母多少有点关联。
他们在世的时候彼此不理睬,即使偶尔说话,也会语带威胁,母亲总是说“你再不放我,我就杀了你!”父亲则回答她,“要死一起死,童丽,你别想一个人过好日子!”他们的话说得太真切,以至我信以为真,于是每到晚上,我总是尽力保持清醒,生怕一旦睡过去,他们真的会互相残杀。我总是觉得我有义务阻止这场决斗。
但是就像我祖母说的,该来的总会来。
他们是在郊外的一个泥坑里被发现的,两个人都衣着整齐,面容安祥,一点不象一对彼此憎恨的夫妻。警察在他们脚边发现两个喝了一半的可乐罐头,那里面有毒药,警察告诉我,他们就是中毒身亡的。很多人都认为他们是殉情而死,但我却一点都不信。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在出事的前一天早晨,母亲穿着小碎花睡衣坐在镜子前梳头,她不到四十岁,仍然很美,但是严肃的表情却使她那原本天真的娃娃脸急速地衰老了。她望着镜子里的我说:“小奇,读书很累吧,以后你就会知道,比起其它事,读书其实很轻松。”
我问她是哪些事,她看着我欲言又止,过了会儿又笑着问我:“小奇,上星期妈妈跟你一起拍的照片,你知道我放哪儿了?”
出事的前一个星期,她单独带我去饭店吃过一顿饭。那天她兴致很高,打扮得很漂亮,还叫人給我们两个拍了很多照片。第二天,她就到照相馆把照片全都印了出来,我没想到这事她办得这么利索,往常她做什么都拖拖拉拉,因此我祖母一直叫她“懒料货”。
“那些照片你收到衣柜抽屉里去了,第二格。”我提醒道。我母亲不仅做事懒散,还有点丢三落四,她常常会忘记自己把东西放在哪里。
“去給我拿来吧。”她道。
我給她找来了照片,交給她时,她看了看我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奇,你怎么啦?”
“什么怎么啦?”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问,难道我的脸色很难看吗?
“你……是不是很讨厌妈妈?”她的眼神有点哀怨。
我真的有点讨厌她。我一直希望自己有个最普通的妈妈,但她显然不是。
“你不是也很讨厌我吗?”我反问她。
她脸上一呆。
“说什么呢!你是我儿子,我怎么可能……”
“明白了,别说了!”我生硬地打断了她。我不想听她解释,因为我知道她说的都是废话,我记得她跟父亲吵架时,曾经不止一次说过,“如果我没有孩子,我早就离开你了,是你让我生的孩子!你强迫我生的!如果我离婚,我才不要孩子,那是你们陈家的孩子!”
“小奇……”
“我上学要迟到了!”我冷冷地说。
她很不高兴,但还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来。
“等等,儿子,你好像已经好久没叫我。叫我一声。”她拉住了我的书包带子。
我看着她,每当她摆出这种表情时,就特别象小孩。
“儿子,你叫我一声吧,我已经很久都没听到你叫我了。”她几乎是在哀求我。
我看着她,她真的很美,但毕竟是老了,娃娃上的皱纹显出一种与命运作无望抗衡的悲哀。她的头发干枯发黄,她曾经为她的头发费尽了心思,但现在,那头曾经漂亮的黑头发经过多年的折腾后,终于变得面目全非;在长年的赌气中,她的身材也变了形,她的腰身已经无可救药地胖了一大圈,她老了。不过她的苍老却使她更象一个温柔的母亲。
“别这么看着我。小奇。”她道。
于是我不再看她,但心里却永远记住了那一刻的她。当我别过头去的时候,我感觉她的手朝我伸过来,好像要放在我肩上,我马上躲开了。但是后来,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过自己靠在她膝上睡觉,她的衣服上一定有淡淡的樟脑丸的味道,那味道令人昏昏欲睡。
“叫我一声吧。”她说,这是她最后对我说的话。
我没有理睬她就径自上学去了,对她最后的要求,我一直觉得莫名其妙,直到我看到他们的尸体。
出事的前一天晚上,我半夜起来看见父亲站在阳台上,神情萧索。我担心他出事,便走过去站在了他身边。起初,他好像没意识到我的存在,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望着前方,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说起话来。
“小奇,你妈向我提出离婚了。”他道。
“是吗。”我对这消息毫无感觉,我相信她至少已经提过三次了。
“她想跟别人走。”
“她以前也说过。”我希望父亲不要太在意母亲说的话,她经常说些没脑子的话,说完又忘了。
“她是说过。但这次是真的。我看得出来。她很坚决。那个人比她小三岁。她脑筋坏了。”父亲一边说,一边指了指自己的脑子,“知道吗,她的脑筋已经完全坏了,坏了。”
父亲胡子拉茬,不修边幅,穿着件有洞的汗衫,神情痴狂,我觉得他已经接近极限,我很害怕他会说着说着突然从我身边跳下去,于是我顾不得听他说话了,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攀在阳台边沿的手,心想,只要它动一动,我就得抓住它。
他后来说了什么我都不知道,我只记得,他最后说的那句话。
“我不会让她得逞的。”他说。
我再次见到他,是在那个泥坑里,他衣著整洁,胡须刮干净之后,露出久违的体面温和的脸庞,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他曾经威胁说要做这做那,最后真的做了,还搭上了自己。看着他象好好先生一样睡在母亲身边,我想他是得偿所愿。他终于可以永远跟她在一起了。
他们死后,我才想起一件事,我记得母亲走的那天,把我跟她一起拍的照片放进了她的皮包,但我却没在警察还回来的包里找到它们。我把我的疑惑告诉警方,他们无法解释。于是,我决定自己去他们陈尸的地方找一找。我一共去过那里7次,前三次毫无收获,第四次,我在一堆草丛里发现了两张照片的残余部分。有人用剪刀我跟母亲的合影剪成了两半,然后又把我母亲的那部分剪成了碎片丢在了草丛里,我没找到我那部分照片,也没找到其余的照片。后来我又去过那里三次,也曾经在周围仔细搜索过,但始终一无所获。
我至今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唯一能肯定的是,我的父母不会做这样的事。
5.重回现场
陈奇没想到,强薇会等在门口。虽然他早该想到,现场就在她家,她应该会在那里,但是乍一看到她,他还是吃了一惊,接着就觉得心里一紧,她明显瘦了,脸色不好,头发也有点乱,眼圈还红红的,好像刚刚哭过。你怎么了?他很想问她,但一接触到她焦虑的眼神,他就赶紧把目光移开了。她站在大门口望着他,像要走上前来跟他说话,但等他走近时,她没开口,直到他越过她,她才在他背后叫了一声:
“阿奇!”
他情不自禁地转过头。
可她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嘴唇蠕动着,隔了会儿才轻声问:
“你……你好吗?”
“还可以。”他朝她笑笑。
“他们说你今天要来,让我回避,但我还是……”她的眼睛在他脸上搜索着,忽然停顿下来,又轻声问道,“你好吗?”
他避开了她的目光,她的神情让他心痛。
“没什么不好的。我都坦白了,心就定了。”他道。
其实他还想告诉她,他已经能安然入睡了。一开始他觉得心慌,总是整夜整夜想象着子弹穿过脑壳的感觉,那速度,那声音,那强度都让他感到恐惧至极。但后来,他慢慢说服了自己,死亡肯定是一瞬间的事,或迟或早,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一天,而且被汽车压成肉饼的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感觉肯定比他更难受。他很想告诉她,他一切都很好,但就在这时,他身后的警察推了他一下。
“快走!”那个警察催促道。
于是他没再说话,朝楼里走去。
她追了上来。
“你……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她喘着粗气问道。
她曾经把身边的积蓄全部交到他手里叫他逃走,还曾经为他设计了一条逃跑路线,但在她说完自己的提议后,他对她说:
“我做惯少爷了,不习惯逃亡。”
“阿奇,只要你逃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你还可以继续做你的少爷,因为我会过来陪你,我会伺候你,就算伺候你一辈子我也愿意。但你必须得走。你听我一句,快走好不好?”那时的她焦急地扯着他的衣服,哀求道。
但他还是拒绝了。他不想毁了她,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保护她,他不想事情发生后又把她扯进来。
“你为什么这么傻?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你怎么会……”她跟在他身后唠叨,见他们登上了楼梯,她忽然快步跑到了他前面。
“喂!你想干什么?不是让你等在楼下吗?!”他身后的警察大声道。
她假装没听见这声呵斥,急急地对他说:“我知道你要来,特意买了你喜欢的软饮料,就放在冰箱里,我可以……”她望向他身后的警察,“我可以給他喝点什么吗?他一定渴了,就一点冰的橙汁……”
“不行!”警察硬邦邦地答道。
“那……那喝杯水呢?喝杯水总可以吧?”她说着话,忽然握住了他的手,他心一动,她的手真暖和,他真想念这种跟她肌肤相亲的感觉,但是……他忽然感到有一个小小的坚硬的东西被塞进了他的手里。那应该是个小小的锉刀。他一惊,不敢低头去看,只是抬头瞪着她。蔷薇,你想让我干吗?越狱吗?他用眼神问她。
她快速放开他的手。
“阿奇,我只想让你舒服点。”她温柔地注视着他,接着又不动声色地对他身后的警察说,“我只想給他喝杯水,一杯水而已。”
“什么喝水不喝水的!等上去问过我们头儿再说!快让开!”那个警察不耐烦地朝她挥挥手。
她躲到了一边。
直到他们爬上三楼的楼梯,他还感觉她在仰头看他。他知道她会的,他也知道她的心意,但是他恐怕又要辜负她了。即便手里有锉刀,他也没能力挫开手铐的锁,他没那个本事,他不是专业罪犯,他是个少爷。祖母在世时,连盛饭他都很少自己动手,更别说干这种需要使用锉刀之类工具的粗活了。
像上次一样,杜森在房间里等他。
“你好。”看见他进来,这个身材圆胖,穿灰色西装的中年男子转过身子跟他客气地打了个招呼。
他“嗯”了一声。这些天来,杜森是对他最客气的警察,但这种礼遇反而让他感到不安,他不明白他已经全都坦白了,杜森为什么还要问个不休。
“刚刚我听到你们说话了。你跟那个女孩。”杜森温和地注视着他,“她很关心你啊。”
“是的。”他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他想到了手心里的那把小锉刀,刚刚进门时,他已经把它悄悄丢在了墙角里。
“我对她的过去了解吗?”杜森走到他跟前问道。
“她的过去是个噩梦。”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对,我当然了解……但是没什么好说的。”
杜森朝他身后的警察作了个手势,那人为杜森倒来了杯茶。
“我刚刚又看了一遍你的口供记录。呵呵,我发现你说话真的很爽快。”杜森喝了口茶,道,“在杀人嫌犯中,你是我见过的最爽快的一个。”
“我不想給任何人带来麻烦。”他平静地说。
“谢谢你的合作。”
他很惊讶杜森会这么说,但他马上反应过来,这只是这个老狐狸的惺惺作态,后面肯定还有不少难题等着他,今天他被叫到这儿来可不是来闲聊的。所以,他没说话。
“好吧,我们言归正传。”就像上次那样,杜森翻开了他的谈话记录,他等待着,“你曾经说,你带了钥匙打开了李教授家的门,是不是?”
“是。”
“钥匙呢?”
这个问题他也回答过。但他不介意再回答一遍。
“我交出了我的钥匙,就在他们抓住我的时候。”
“对,据说你拿出一把钥匙交给他们,以此证明,你是用钥匙进的门。”
“我是用钥匙进的门。”他道,忽然看见杜森拿出一把钥匙来。
“这就是你交给警方的钥匙,请你示范一遍你是怎么进的门。”杜森把钥匙交給他,同时命令他身后的警察道,“把他带出去。”
他忐忑不安地跟着那个警察走出了门。
如他所料,他把钥匙插进锁孔,但没能打开门。
“你能肯定这是这扇门的钥匙吗?”他被再度带进屋后,杜森问他。
那把钥匙当然不是。但那又怎么样?他不是已经认罪了吗?
“你说你反锁了你女朋友的房门,为的是不想让她受牵连。她也的确被反锁在房间里,早上是钟点工給她开的门。”杜森指了指他手里的钥匙说,“我今天试过这把钥匙,它的确可以反锁你女朋友的房门。我想至少,在这一点上,你没撒谎。”
他抬头望着杜森,没说话。他没想到还会有人费心思去研究那把钥匙。
“我想知道,既然这把是你女朋友房门的钥匙,那么,那天晚上你是怎么进的大门?如果是用钥匙,那钥匙在哪里?”杜森注视着他问道,但还没等他开口,又连忙补充了一句,“我已经看过你女朋友的口供记录了,她说她没給过你任何钥匙。那好,你提供給警方的钥匙是从哪儿来的?”
“她撒谎!她給过我钥匙!”他几乎脱口而出,他很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说,她是想保护他,她不愿意承认他曾经有机会在那天晚上反锁她的房门。但是,他需要她这么做。
“她給过你钥匙?几把?”杜森问。
“两把。一把是大门,一把是她的房间。你想想,如果她没给我钥匙,我哪儿来的钥匙?我可不会去偷偷刻她家的钥匙,没那必要!”
“那把房门钥匙在哪里?”
“不见了。”
“不见了?什么时候?”杜森皱皱眉。
“不清楚,但肯定是在出事后。那天从她家回来后,我把那两把钥匙都放在书桌抽屉里,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一连好几天我都只看见一把。他们样子不一样,一把是普通钥匙,一把是十字的。所以我一看就知道丢失的是房门钥匙,我不知道它到哪里去了。”这件事,他自己也说不清,也许他从来没觉得这是什么重要的事,所以他从来没细想过,“我也找过但没找到,我的抽屉很乱,常常会有东西不翼而飞,但有的东西,过不多久又会自己出现,所以我也没特别在意……。总之,她給过我两把钥匙,我也是真的用钥匙进的大门。”
“你的抽屉的确很乱。”杜森点了点头。
他翻过我的抽屉?
看到他露出惊讶的表情,杜森笑着解释道:“我刚刚翻过你的抽屉。所有的。”
好吧,用警方的话说,那应该叫做“彻底搜查”。
“找到了吗?”他问。
“找到了。”杜森说。
他真想对这个胖子怒吼,既然找到了,还啰嗦什么!现在他觉得他们前面说的一切都是废话。
杜森似乎看出了他的情绪,用戏弄的口吻说:“就在你的书桌抽屉里,第一格,最显眼的地方。”
“这不就对了?我提供給警方的是强薇房间的钥匙,而你刚刚找到的是他们家的房门钥匙。”他有点不耐烦了,觉得自己说的都是废话。
“是啊……呵呵,理论上讲,应该是这样。”杜森从口袋里掏出另一把钥匙,他一看就觉得非常眼熟。
“没错,应该就是这把。”
“那么请你再试试。”杜森笑着说。
看人家用钥匙开门,有那么好玩吗?他很想问问这个无聊的胖子。
他拿着那把钥匙,在一个警察的押送下走到房门外面,把钥匙插入了锁孔。他满以为钥匙会很畅快地转动起来,但不知为何,它就是死死地卡在那里,一动不动,任凭他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怎么搞的?难道这不是原来那把房门钥匙?……
“怎么样?”他回到房间后,杜森问他。
他摇摇头。
“打不开。”他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记得原先的那把钥匙非常灵活,“会不会是他们家换了锁?”他猜测。
“呵呵,他们没有。”杜森走到他身边,接过他手里的那把钥匙,“你觉得这把钥匙跟你原来的那把像吗?”
“很像。”他低头看着那把钥匙说道,“都是十字的。”
“案发后有谁到过你家?”杜森问。
“都来过。”他想了想,才回答,“先是她的母亲,就是那个白板。”
“白板?”
“她是我祖母的牌友,以前常来我家打麻将,因为她老是把脸擦得雪白,所以我祖母叫她白板。”他笑了笑。
“有趣。”杜森也笑了笑,又问,“还有谁?”
“方智闻和思慧也来过。”
“他们来干什么?”
“没什么,闲聊。智闻是我的死党,思慧又是个爽快人,我们经常一起吃饭。当然,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们也有点紧张,想问问情况。”
“他们在你那里呆了多久?”
“几小时吧。智闻比较忙,每次都叫思慧自己先来,反正我也认识她,就跟她先聊几句。思慧性格很开朗,跟她聊天非常愉快。”不知为什么,每次提到钟思慧,他的心情总会好许多,“别看她表面粗枝大叶的,其实她很细心。有一次,她来的时候带了瓶四川辣酱,原来是我有一次提到我去四川玩的时候,吃到过那个牌子的辣酱,觉得特别好吃,可惜在S市买不到,没想到这话她倒记住了,那是她让她同学的家人特意从四川寄来的。你说她是不是很有意思?”
“嗯,你说的对,她很细心。”杜森笑着点头,又问,“还有谁?”
“还有……嗯……”他不想说强薇的名字,但他也明白,想隐瞒是不可能的,“还有,强薇也来过。”
“听说她每天都来找你。”
他躲开了杜森锐利的目光。
“那当然,我们是情侣。”
“强薇的母亲凌素芬来找你干什么?她是什么时候来找你的?”
“警察发现尸体后的那天晚上,其实她不是来找我,她是来找强薇的。那天她有点神经质,到处在找强薇。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找强薇,但我知道她们的母女关系一直很紧张。尤其是近一年。”
“蔷薇小姐那天晚上去了哪里?”
他低头沉吟片刻才说:“她去长途汽车站了。她是去买车票,她希望我走。”
他想到了当时的情景。她急匆匆从外面进来,一进屋就赶紧把门关上,然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车票和一张皱巴巴的纸。
“我把路线都写在这上面了,你照着转车就行。我相信,你只要照我写的转车,他们暂时不会发现你。还有,做假证件的曾经往我家信箱塞过名片,我留了下来,现在正好能用上,我已经问过了,做一张假身份证300元,再加两百,还可以做得更精细一点。”她说完又从她的小皮包里拿出一个小塑料包来,里面都是人民币,既有百元大钞,也有一元的硬币。
“这里是6734元,你拿着,虽然不多,但节省点还可以挡一阵。你现在去银行提款,会引起怀疑的,这钱是我平时存在身边的,有打工挣来的,也有我妈給的零花钱,我没存银行,所以别人不知道。你带着路上花吧……”她把那个脏兮兮的塑料包塞在他手里,抬头一接触到他的眼神,眼圈就红了,“阿奇,我会来陪你的。你放心。”
但是仅隔了两天,她就向警方承认,是她自己杀了人。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可能弃之不顾?
“你说,她们的母女关系近一年特别紧张,为什么?”杜森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还不是因为那个死老头。”他道。
“那件事——好像是从强薇13岁就开始了吧。那她们的母女关系应该一直都很紧张,不是吗?”杜森盯住他的眼睛。
“是,但最初白板对她很好,給她很多零花钱,也经常带她出去玩。”他摇头叹息,“我不知道她那时是怎么想的,我觉得她完全是为了取悦母亲才忍受那一切的。那个老头一开始对她只是猥亵,后来见老婆没太大反感,她又这么软弱可欺,于是就得寸进尺。她16岁那年还怀孕过,白板带她去打了胎。蔷薇告诉过我,那时候她曾经想告发老头和她老妈的,但白板跪在地上求她,于是她就又心软了。她后来提出一个要求,就是在自己的房间里钉一个插销,这样老头就不能随便开门进她的房间了,确实,从那以后老头是收敛了不少。但这个混蛋死性不改,没过半年,就又开始对她毛手毛脚了,后来还开始向她求爱,说她給他带来了无穷的灵感,他叫她——洛莉塔,給她写过很多情书。强薇給我看过两封,文采倒真不错。毕竟是作家手笔,很动人,至少我是写不出来。”
他发现杜森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一年前,李继文提出想跟白板离婚,跟强薇结婚。白板当然很生气,她揍了强薇。还威胁说要杀了强薇和老头。后来可能是害怕她真的会这么做吧,那个老头就没再提那件事了,但从那以后,他们两人的感情就没以前那么好了。”说到这里,他不禁笑了起来,“很奇怪,白板好像硬是认为强薇爱上了那个老头,不管强薇怎么解释,她都不听。后来,强薇把我带到了她面前,你猜她对强薇说什么?”
“什么?”杜森饶有兴趣地问。
“她说,你不要随便带个男人来給我看,就以为可以骗倒我!李继文这样的男人,有哪个女人不喜欢?我从小看着你长大,我知道你早就憋着想取代我了!”他笑了起来,现在想想都觉得他当时听到的话非常荒谬,“虽然李继文长得英俊,学问口才都很出众,也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但他毕竟六十多了。强薇告诉她老妈,她爱我,只要我要她,她要跟我结婚,但那个白板好像没听见一样,恶狠狠地瞪着她说,你是在逼他是不是?你看我不同意,就找个男人来逼他是不是?告诉你!李继文这辈子都是我的,你耍什么花招都没用!”
他看见杜森的眉毛向上跳了跳。
“在我眼里,白板就是个神经病。根本不配作母亲。”他冷冷地说。
杜森温和地笑了笑,问道:“之前你说那钥匙是你自己配的。你为什么这么说?”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强薇給过我钥匙。”他停顿了一下,“其实,那两把钥匙是我向她要的。我对她说,我想随时来看她,如果看见老家伙欺负她,我会保护她。当然这理由不够充分,但她受了感动,还是給了我钥匙。她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我想干什么,其实我早就想干掉那个老头了。自从,他找过我之后。”
“他找过你?”杜森感兴趣地看着他。
“你说什么?”陈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前这个六十四岁的知识分子,大学教授,强薇的继父,让他放弃强薇,而理由居然是,这个混蛋自己想跟强薇结婚。“你说什么?!”他又问了一遍,这一次不是没听清,而是想威慑对方,你有种給我再说一遍!你这道貌岸然的混蛋!
可是李继文丝毫没被他的恶声恶气吓倒。
“不要意气用事。小陈,现在是两个男人在谈话。”李继文高大的身材在公园的亭子前面投下了一个狭长的阴影,他背对着阳光,脸孔模糊,但声音却依旧清晰,“我爱她,她給了我创作的灵感,也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你爱她?”这句话让陈奇既想挥拳过去,又想笑。60岁的男人奢谈爱情本来就够恶心的了,更何况对方还是自己的继女,一个长期遭受他性骚扰的弱小女孩,那简直是恶心到了极点。
“爱情不需要隐瞒。其实在很多年前,我就喜欢她了,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跟她那个可怕的母亲结婚?”李继文歪头看着他,目光慢慢移向路边的一株小野花,“我第一次看见她,就惊艳于她的美貌,我知道她以后一定会长成一朵娇艳的蔷薇,其实那时候,她已经是了,非常美……小陈,你是无法理解那种在夕阳下欣赏一朵花慢慢盛开的心境的。你太普通了。”李继文轻蔑地扫了他一眼。
“你跟她之间那也叫爱情?你一直在骚扰她!你干扰了她的成长!你还有脸说什么爱情!爱情至少应该是两厢情愿的!你向她动手的时候,你有没有问过她,她要不要?!就算她说要,那也不算数,那时候她才几岁!”他大声回敬这个欠揍的衣冠禽兽。
李继文温和地笑了笑,下意识地摸了下腕上的手表。
“小陈,我对爱情的看法跟你不同。我觉得真正的爱情是滋生在征服之后的。当你明白征服的乐趣,你就会对爱情产生新的想法,啊……那简直是妙透了。”李继文得意地笑了,接着又低声说,“如果你想得到她,何妨等一等?”
“等一等?”
“等我死了。也许10年,也许20年后,等你成了一个有经验的男人再来找她。我保证,我会把她教得很出色。她会成为一个跟你旗鼓相当的女人。”
陈奇冷笑一声。
“我从来没觉得白板很出色。她可是跟了你十几年的女人。”
“白板?”李继文很疑惑。
“她擦的粉。”陈奇不耐烦地指指自己的脸。
“哈哈,原来是这样!”李继文居然大笑。
“你也觉得她不够出色吧。”陈奇讽刺道。
“她以前也很漂亮。她跟蔷薇最大的不同是,她从小生长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她为生计打算得太多,慢慢把她的性格磨坏了。也就是说,她太爱算计了,爱算计的女人是美不起来的。所以我給蔷薇很多零花钱,可惜,很多时候都让她妈妈搜走了。”李继文对此似乎也很无奈,“看见她被素芬欺负,我也很难受。当然,女人之间的斗争往往是因为男人。所以,我想结束这一切,从中作个选择。我选择蔷薇。”
“你不觉得你的年龄大了点?”陈奇真想问他行不行。
李继文漠然地注视着他,平静地说:“年龄不是问题。我曾经让她怀孕。”
什么!怀孕!陈奇觉得自己像被重重打了一拳。他听到李继文继续在说话。“……我没让那孩子出生,虽然我也很希望有个我跟她的孩子,但我觉得她那个年龄不该生孩子,而且我没心情照顾小孩。所以,小陈,我会保护她的美貌,我会給她幸福、快乐和终身难忘的刺激。跟我在一起,蔷薇得到的,一定比她失去的多得多。”李继文望着远方,仿佛在自言自语,陈奇听到他说,“以前是我征服她,现在就轮到她来征服我了。我等着她。”
征服,是不是就是指一方让另一方倒下?陈奇想。好吧,那就成全你。
“我就是从那时起下决心要杀了李继文的。”陈奇回过头,平静地望着杜森,“其实,在这次之前,我还干过三次,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老天帮忙,每次都被他逃脱了。”
“你干过三次?”杜森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并示意屋子里的警察搬了张椅子放在他面前,“请坐。”杜森指指那张椅子对陈奇说。
陈奇慢慢踱过去坐了下来。
“你怎么干的?”杜森感兴趣地问道。
“就在他跟我谈话后的第三天,我跟他在马路上有一次巧遇。那天下午我没课,一点左右就从学校往家走。我看到他在马路对面走,我们两人分别在马路的两边,我在这边,他在那边,但是他的位置稍微靠前,就像这样,”陈奇一边说一边用戴着手铐的手打着手势,“我们的位置如果用线划出来的话,应该就像一个平行四边形。”
杜森明白了他的意思。
“也就是说,你在他身后,并且在马路对面,所以他看不见你。”
“是的。”陈奇望着杜森背后的那幅山水画,点了点头,“我看见他走进一家私人牙科诊所。诊所很小,但灯光很亮,透过玻璃门,我可以把里面看得一清二楚。诊所里就他一个病人,他在跟医生说话。我预计他会在那里呆上一阵,因为我看见他在床上躺了下来。顺便说一句,我是躲在一个公用电话亭后面朝那边看的,因为诊所前面很干净,我怕他们一抬头就会注意到我……呵呵,其实那次完全是巧合。”陈奇禁不住笑了起来,“如果当时我没看见电话亭上的小广告,我就不会想出那个计划。”
“小广告?”
“那是一张私人出售汽油的小广告。私自搜集汽油,然后再非法倒卖,这是一种新的谋生方式。”陈奇解释道。
杜森点头表示能够理解。
“我打电话让他们带一桶汽油到牙医诊所门□易,他们说六、七分钟后就能送到那里。于是,我就到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个打火机,又到文具店买了一个整人玩具,还向他要了一个纸板箱。”
“整人玩具?”
“是近些年小孩子很喜欢的东西,我看见我的学生玩过。我买的那个是根据粪便的样子仿制的,简直可以以假乱真。”陈奇笑着说,“我买完该买的东西,汽油贩子也差不多到了。我让他到拐角的文具店取钱,从文具店可以看见汽油瓶所在的位置,我对他说,如果他不放心,怕人偷偷提走汽油瓶,可以打开瓶盖。因为偷汽油需要速度,如果还得先拧上瓶盖,这样就很容易因为耽搁时间而被抓住。汽油贩子听了我的意见,把汽油瓶放在我指定的位置后打开瓶盖,接着去了拐角的文具店。我在文具店放了个信封,汽油贩子拿到钱后马上就走了。”
“我观察过,在汽油瓶的前方,有一个正方形的坑,我不知道那个坑是作什么用的,但我估计它至少有二、三十公分的深度,对我来说,那已经够了。我走到马路对面假装不经意地踢翻汽油桶,汽油按照我预想的方向,流进了那个坑,我把纸板箱遮盖在那个坑上,然后把假粪便放在那个纸板箱的旁边。很幸运,我做的一切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李继文仍然在补牙。我知道李继文的路线,我知道他会朝那个方向走。我想他有很大可能会因为想躲避粪便而踩在那个薄薄的纸板箱上,而纸板箱无法承受一个人的体重,按照我预想的,他会一脚踩进那个满是汽油的坑,到时候只要他一掉进我设的陷阱,我就把打火机扔进去。当然,我承认我的计划不算周详……最后先走出诊所的是那个牙医,她好像要到隔壁的店铺换零钱,结果发现了地上的假粪便和纸板箱,我看见她用扫把去扫那个假粪便,后来就把它拿了起来……哈哈,她一定以为那是小孩子的恶作剧。”
“这个计划虽然用心险恶,但的确很孩子气,难怪会失败。”杜森温和地说,“好吧,说说你的第二次。”
“第二次是在他的车里动手脚。李继文有一辆车,但他很有意思,上下班不是打的就是坐公共汽车,从来不开车。我曾经租了辆车跟踪过他,我感觉他开车出门完全是自娱自乐。”
“怎么叫自娱自乐?”杜森问道。
“无论是开车在高速公路上兜风,还是到郊区的山下静坐,或者是到红杉公园的河边喝茶,他都是一个人,我从来没见过,有别人跟他同坐那辆车。那辆车好像就是他的私人天地。”
“红杉公园?”
“就在E区。”
“我知道那个公园,他在河边喝茶?”
“是,除了热茶之外,他还会带点吃的,比如烤鸡、面包、色拉之类的,通常他会在河边坐好久。每次都至少半小时。”
杜森的眼珠在眼眶里左右移动了两下。
“你刚刚还说,他去郊区的山里静坐。你能记得那是什么地方吗?”
“我……大致能够记得。”陈奇觉得好像无意中踩进了水塘,又湿有凉的感觉从他的腿慢慢在身体内部弥漫开来。
“怎么啦?”杜森马上捕捉到他的情绪。
“我父母就死在那附近。”
“啊,你的父母。我记得好像是在F区的小教堂山下。”
“差不多。”
杜森瞥了他一眼,问道:“过几天带我去那里看看好不好?”
“好。如果需要的话。”陈奇漠然地点了点头。
杜森喝了口茶。
“接着说你的第二次谋杀。你说你在他的车上作了手脚?”他提醒道。
“有一次,他去公园喝茶回来,半路上下车去买东西,他忘了关车门,车窗也开着,我就乘机拉开他的车门,在他的茶杯里下了安眠药。”
“然后呢?”
“他在车上打了个很长时间的电话,打完后就差不多到家了,他没喝那杯茶,最后平安无事地回到了家。”
“呵呵,这次的计划比上次像样一点,不过还是以巧合为基础。如果那天他没有下车买东西,你不会有那样的机会。你是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吗?”
“对,我是事先准备的。所以也不完全是巧合。我跟踪他后发现他经常会半路下车干点什么,几乎每次都忘记关车门,于是我事先买了安眠药,把它们调成了水,装在一个小瓶子里。这样操作起来更方便。……可惜还是没成功。”陈奇自我解嘲地笑了笑。
“那么第三次呢?你应该花了更多的心思吧?”
“是的,第三次我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怎么设计的?”
“我在他必经的路上埋下了一个陷阱。他每天清晨6点都会到附近的公园去散步。从他家到公园,既有大路,也有小路。他习惯走那条僻静的小路。我在小路上事先扔了一张他自己的照片在地上。这可以保证,除了他以外,没有别人会注意到那张照片,也不会有别人低头去捡那张照片。我在照片上钻了个小孔,在那个洞了穿了根线,这根线的另一头压在他身边一堆杂物上方的七八个箱子下面。那堆箱子当然是我放的。我把空箱子垒在一起,箱子和箱子之间都只接触很小的一部分,在最上面那个箱子上,我放了一个冻鸡。他拿起照片时,会牵动那根线,箱子本来就摇摇欲坠,按照我的预想,冻鸡就会正好砸在他头上。之所以用冻鸡,是因为,它很可能会被过路的家庭主妇捡回家,也容易让警方认为是从某个居民家里掉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