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稿于2006年12月9日下午4时(德国当地时间)/修改第23节)
后 记
兄弟之间的情谊,恋人之间的情谊,在侦探小说中究竟应该如何体现?尤其是——如果你打算写“暴风雨山庄”这个相对封闭式的类型,怎样深化情感主题,让各个人物更加地富有张力?
《特奎拉日升》选择了两种比较有趣的方式:书面的信件和口头的故事。
这其实是经常在小说写作中被用到的手法,甚至我自己也曾经多次使用过——《千岁兰》
中捷尔特博士就曾讲过大段的故事,还有《冷钢》中坎普尔小姐在狱房里讲的自己的故事,《Erinyes》中哥蒙尼也简短地讲述过黑兹尔的故事(甚至在《Erinyes》的末尾还出现了哥蒙尼写给黑兹尔的遗信)。
但如此大量地使用书信的内容,却是仅在本篇中才开始第一次的尝试(可能会在“四中篇”的扩写中有所借鉴吧,现在还不能下定论)。
实际上,那三封信件的内容,在最初编写提纲的时候是没有的。我在整个故事进行到差不多三分之二的时候,也就是到海因纳老头讲故事的那一段,突然觉得在开头放上两封具有类比作用的信件来照应后文,或许会收到比较好的效果。于是,我马上就这样做了——写信的时候使用了不同的字体,还专门抽出了一个单独的时间来完成。完成之后我就发现:这种特殊的写作形式,看上去确实比较有代入感。信件的内容也令我满意,现在全篇写完,回过头来再读的时候,自己也会被信的内容所感动:就觉得这些死者都是一群天真善良的人——除了约翰·贝恩斯,他是唯一一个集合了各种邪恶品质的家伙(笑)。
信件和故事都只能算是侧面描写:信件过分主观,故事过于片面。用这两者的结合来塑造人物和描写感情(并且故意不给这些人物很多的对话——比如雅玟小姐和西尔斯,这对情侣在全文中甚至一句对话都没有),能够给读者以充分的想象空间,这也就同时给了文章一种不拘于死板的活力。
再谈谈文中的对话部分。在这次的写作中,我特地对人物的对话进行了一些合理的规划——在每一次对话的进行当中,我都试图按照以下的任务概括来对在场人物进行合理的区分:
主持、提供、评论、批评、调解、催促、走题和气氛调剂。
主持经常是由文泽尔担当,但有时候也由卡尔甚至汉斯来分担。
这个任务的目的,是将已有的线索和资料进行整理,提出合理的假设,并主导整个对话的大方向。
提供者就很多了——几乎每个拥有对话的人物都担任过这个角色: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提供各种形式的线索。比方海因纳的故事,甚至那三封落款不同的信件也可以勉强算是提供者(信件也可以算是一种自白式的对话)。
评论的任务,埃玛女士担任得比较多——即是对某段对话进行基于个人情感方面的总结,多半是用来活跃对话气氛。文泽尔在主持当中也插入过一些具有总结性质的评论,只是普遍都表现得比较中性。
批评和调解是共同存在的。批评以相对激烈的方式,对之前的某段对话内容进行部分甚至全盘否定;而调解则用以将正确的批评结论较缓和地纳入主线,或者将错误的批评结论较缓和地拉离主线——比方哈林上尉对英斯提出的笔迹鉴定内容进行驳斥,即为典型的批评,文泽尔之后的话就是对这次批评的调解。这种矛盾的产生和缓和过程被我用来制造情节上的小高潮。
催促是为了不让主线情节发展过慢而存在,并时常用来避免一些无用情节的展开,或者直接作为这些情节的终止(即所谓的“打断”)——埃丝特小姐完成了很多次催促的任务,有几次近乎于批评,因此珍妮小姐就以朋友身份来出面调解。对于和调解相关的对话片段,埃玛依旧经常性地给出评价。
至于走题,很多时候是由突然闯入者来完成(无名探员、无名保安、酒保、罗特探长甚至塔芙妮都充当过这种角色):这任务的目的是强行将目前进行的任务打断,并完成一次“提供”的任务(不论所提供的内容是否对主线情节真有帮助)——优秀的主持人在听完新插入的线索之后,很快就能将对话拉回到主线上来。
气氛调剂的任务也由很多角色所分担,尤其是有罗特探长出现的那几段里,甚至为了气氛调剂而专门插入整段的对话。我习惯在某些颇为紧张的情节之后加入这样的内容,以让全文的走势更顺畅些,读者也不至于被一连串的紧张情节压得透不过气来。
这样的想法,颇有些“舒适推理”的意图藏在里面(笑)。
角色的任务变换是十分频繁的,某几位人物甚至可以在一段话中先后身兼“主持人”、“提供者”和“批评者”的任务(比如我们的主角文泽尔先生)。
如此的任务归纳是十分有趣的——结合人物的性格和特定的环境,将他们与相关的任务对号入座之后,整篇文章对话部分的脉络,刹时间就显得十分清晰了:之后修改的时候也会方便许多。这个好方法,在今后的写作中应该也会经常用到。
本文修改完成之后,为了准备一个重要的考试,《焱》和“四中篇”的扩写只能暂时放下了。突然觉得有些对不起《焱》——按照原先制订的写作计划,它本来应该排在本文前面的:一个在极短时间内定下的写作计划,竟然挤掉了正在写作中的《焱》,进而让它被迫推迟到圣诞节期间才能继续完成,实在是很不好意思。
《昼夜》也相应推迟了,同时,一些新的计划也慢慢浮上水面——对于我用了半年多的时间精心收集资料、书写提纲的《昼夜》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回到正题——希望大家喜欢本文,也能够继续支持这个系列。
以上。
附录一
附录一:朗姆酒和“哈瓦拉俱乐部”
朗姆(Rum)酒是最著名的蒸馏酒之一,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鸡尾酒基酒。因大航海时代时作为“水手的灵魂”,以及著名作家俄勒斯特·米勒·海明威(Ernest·Miller·Hemingway)对它的钟爱而被世人所熟知。当时加勒比海的一些海盗舰队,乃至某些资金不足的官方舰队,甚至直接以朗姆酒作为雇佣水手时所付的工钱(一些嗜酒如命又无家室累赘的水手也乐于接受这种特别的薪酬)。
朗姆酒经常是通过制糖工业的副产品糖蜜(德语中是Melasse)制作加工而成,但也有少量是直接通过甘蔗或甘蔗汁制取的(如捷克产朗姆就是直接通过甘蔗制取的,味道和标准版朗姆完全不同——当然,由于欧盟酒业的相关约束,现在捷克产朗姆已经改名为了)。常见的产地有加勒比海一带、中南美洲诸国、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留尼汪岛、印度、菲律宾、澳大利亚及大西洋的加纳利群岛这些盛产甘蔗的地方。据说,最早自1650年起,朗姆酒就已经开始批量生产了。
和威士忌及科涅克(自然是指用法国科涅克Cognac葡萄所酿制的白兰地)类似,好的朗姆意味着更长时间的桶陈。蒸馏液在橡木桶里存放的时间越长,杂醇类物质就残留得越少,酒的味道也就越香醇。然而,存放的时间越长,酒的颜色也就越深——由无色逐渐变成淡金色,甚至褐色。但还好这并不是什么坏事:受高级白兰地“颜色越深品质越高”的偏见影响,很多厂商也喜欢使用焦糖给本来无色的浅酿朗姆染色以抬高其价格(这正和一些龙舌兰厂商的所为如出一辙)。
一些知名的朗姆酒品牌,除了文中提到的“哈瓦拉俱乐部(Havana Club)”和廉价的大厂产品巴卡迪(Bacardi,品牌注册地波多黎各,世界最大的烈酒品牌——我们相当熟悉的马提尼Martini,现在也归在这家门下)之外,尚有“摩根船长(Captain Morgan,注册地同为波多黎各,世界第二大朗姆酒品牌)”、圣特蕾莎(Santa Teresa)、老橡树(Old Oak,我们很容易由这个牌子联想到出生在橡树公园(Oak Park,国内通常的译法是“奥克帕克”)的海明威)等数十种。
来自古巴的“哈瓦拉俱乐部”,在德国最常见到贩卖的是“陈酿三年”(即常说的“HC3”)——虽然这款酒的颜色略呈淡金色,但却标明了是白朗姆酒。另外一款完全无色的是“”(即“陈酿两年”)。这两款酒主要用来做调酒用的基酒。
和其它朗姆酒不同,“哈瓦拉俱乐部”使用了威士忌名牌杰克·丹尼尔(Jack·Daniel)所使用过的橡木桶,因此这个品牌的朗姆酒也掺杂有威士忌味道。
文中提到的“A?ejo Gran Reserva”,实际上是褐色朗姆,不适合用来做摩吉托的——但约翰这样做了,而且,效果似乎还不错:至少,我们的侦探先生很喜欢(笑)。
我个人十分喜欢“哈瓦拉俱乐部”的酒瓶(特指“陈酿三年”及其以上版本的,酒色完全无色透明的那种却并没有使用这种优质瓶子:因为它们是酒保专用的),它使用了精致又特殊的磨砂工艺处理,给人的触感十分特别,比经常遇到的劣质光面酒瓶要好得太多了。一瓶“陈酿三年”,在我居住的小城里,每瓶大概卖12欧元。
附录二
附录二:来自墨西哥的龙舌兰酒
我经常在超市的货架上留意龙舌兰酒,因为它们经常都拥有十分可爱的造型——比如以墨西哥人的大帽子为主题的瓶盖,以及仙人掌形状的酒瓶?这些酒被放在显眼的位置,有时候,甚至就放在轩尼诗和我喜欢的黑标Jack Daniel’s(就是我刚刚提到的杰克·丹尼尔牌威士忌中的一种,正式的名字应该是“老七号(Old No.7 Brand)”,因为那首以田纳西为主题的老歌我开始喜欢起田纳西州来,因为Jack Daniel’s我又喜欢起小城Lynchburg——很多人认为“老七号”是一种波本,这实际上是误解,那确实是正宗又传统的田纳西威士忌)旁边。
一般被我们所经常提到的龙舌兰酒,实际上仅是梅斯卡尔(Mezcal)酒中的一种,其名字是我在序言中就提到过的特奎拉(尽管其实际的发音是特基拉)。
特奎拉生产在墨西哥被官方法令所严格管制,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其高质量,以便出口时能够得到更好的价格。政府规定特奎拉只能使用蓝色龙舌兰或其26个亚种为原料来酿制(实际上,龙舌兰有多达两到三百个分支,而非网络上所传的136种),所选材料必须无病,高度需在半米以上。平均来说,能达到标准的龙舌兰,种下之后,需等待十年的时间才可采收(某些品种仅需八年,但某些偷工减料的酒厂也会使用熟成时间未达标准的)——比之葡萄、樱桃、小麦、甘蔗等酿酒作物而言,如此长的等待时间可以说是绝无仅有了。
传统制法中,龙舌兰收割后,取其心洗净,在石炉中用摄氏六十到八十五度的慢火烘烤五十到七十二个小时——传统制法的好处,可以使龙舌兰心的植物纤维软化,阻止大火急温所带来的焦糖化,还能保留并增强天然的龙舌兰风味。
相当多的大厂却使用高压锅,以将烹煮时间控制在八到十四小时之内。
通过烹煮过程,龙舌兰心中原有的生物糖被转化为能够醇化的简单糖,之后就将所得产物碾碎(按照酒厂的不同选择过滤或者不过滤——传统的做法是连磨碎的残渣也一并用来发酵),用作发酵的原料。
此时人们要选择是否是要制作百分之百的龙舌兰酒。如果是的话,过滤的龙舌兰汁或者未经过滤的果浆(德语称其为“Most”)就不加入任何添加物地入桶;如果要制作“”,就在保留最少百分之五十一龙舌兰糖的情况下加入其它的糖,然后再发酵。
酵母方面,有些图省事的酒厂会使用常见的啤酒酵母,而如“马蹄铁龙舌兰()”这样的老厂则利用空气中的野生酵母菌(称作 Zymomonas Mobilis——这方法不是如啤酒酵母一般将糖分乙二醇化(经常被称作“Embden-Meyerhof方法”),而是通过一种称之为“Entner-Doudoroff方法”的方式:将一单位的NADP+和一单位的ATP最终转化为 G3P 及 Pyruvate)进行自然发酵:这种方式虽最能保留龙舌兰本身的风味,却因为需要控制在等待野生菌体的同时可能带来的细菌而必须使用抗生素,两种方法孰优孰劣还很难评判。
根据时节和温度,发酵过程往往需要经过一到两周——原先的糖被转化为酒精,酵母死去之后,我们得到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七的度数。然后就要进行二次蒸馏(也有很少见的三次蒸馏——这追求高品质的做法却经常吃力不讨好),传统制法使用铜壶,现代制法则使用不锈钢连续蒸馏器——两种方法得到的产物基本上一样:清透无色的龙舌兰新酒。
最后,桶陈、打标、出口、上架按照是否陈年和陈年时间长短,是否为Mixto和是否染色,则被官方严格区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Plata)——也被标为Silver:无桶陈,未染色,蒸馏后即装瓶出售。
——也被标为Gold,基本同Blanco,唯一的区别是使用糖蜜、橡木桶汁、甘油或者酒用焦糖上过色:而且,色素的重量比不得超过百分之一。
——桶陈最少两个月以上。
——桶陈一年以上,不设上限。橡木桶容积不得超过六百公升,必须经过纯水勾兑。
最高级的A?ejo 的话,比方马蹄铁厂的“Selección Suprema”,行价甚至胜过三十年的波本。
由于墨西哥官方的严格规定,每一瓶出厂的龙舌兰酒商都印有蒸馏酒厂注册编号(Normas Oficial Mexicana)——这编号因为制作者的不同而各不相同:这也是本文诞生所依据的有趣知识之一。
最后澄清一个关于特奎拉的误解(这都是电影《生于七月四日》的误导)——特奎拉里从来都没有虫子!亲爱的酒客们,加少许盐和青黄柠檬片喝的时候,不要再往酒杯中投入虫子了——那是别处的一种梅斯卡尔,喝的时候在杯中放一只虫子:并不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龙舌兰酒!
附录三
附录三:雷尼尔晚熟樱桃
我家对面的一户中年德国夫妇拥有一个独门独户的院子,院子里有一株高大的樱桃树。
每年六、七月是收获季节,但夫妇俩却都不去摘那些累累的紫红色果实,只在树杈上几个显眼开放的位置贴上黄色的粘蝇纸,似乎是为了保护樱桃树,但他们从来都不理会那些樱桃。
每天早上我出门,就看到女主人在院子外面打扫落下来的樱桃,里面很多都被过路人给踩碎了——树开张得太厉害,很大一部分伸到院子外面。掉在自家院子里的可以不管,让它们成为树和草的肥料,但掉在外面的就不能不去理会了。于是,那一段时间里院外树荫下的地面就被樱桃汁染成紫红一片的,加之隔天一早又按时掉满一地的樱桃果实,煞是壮观。
我并不奇怪那对夫妇为什么不吃樱桃,或者将它们卖掉:后山成片成片的苹果树、西梅树、杏树,果实也在成熟的季节落满山野,自然腐烂成为母树的营养。这些业务的农人只享受栽种的长期乐趣,并不在乎收成时的短暂快感。
但我却好奇这是什么樱桃——我曾经拾起过那株树的果实:樱桃的个头很大、汁水丰富,而且,非常甜,核也很小。有天早上我终于找到机会,向那家正在扫地的女主人打听,她告诉我这是“雷尼尔(Rainier)”,她还告诉我说,经常在地铁站附近看到的野生樱桃树是“宾格(Bing)”,虽然果实也很好看,但是很酸。
晚熟雷尼尔,华盛顿州育成的品种,八十年代中期也曾引入国内,主要分布在烟台和大连等地。果树的树势强旺,树姿半开张,幼树生长较直立,随着树龄的增大慢慢分杈展开,枝条粗壮,树叶茂盛。一年生枝深褐色,多年生枝红褐色,大枝皮孔横裂、大而稀疏。晚熟丰产,果实颜色艳丽,熟透的果实呈紫红色,耐储运又抗裂果,抗寒。
自由意志市的年平均气温在十二摄氏度以上,夏季不是太热,冬天虽然有雪,却也不会太冷,也没有大风,夏季则降雨量适中。冷山到园匠小径一带土壤肥沃深厚,通气性好,而且土壤天然呈微酸性,因此,有着培育晚熟雷尼尔的最佳条件(笑)。
实际上,晚熟雷尼尔的栽培是相当麻烦的:从最开始的建园(还好约翰·贝恩斯的花园是现成的。至少,有可供防风的草墙和高大梧桐树,以及完备先进的灌溉系统)、嫁接(光嫁接就有六种利弊不同的方式可供选择——不过,相信酒会主人会请到自由意志市最好的园丁),到授粉、整枝、施肥、病虫害防治?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心的打理。
这样看来,那几株厨房门外的雷尼尔,作为约翰的炫耀资本之一,倒也确实是实至名归的了。
附录四
附录四:新哥特式建筑
新哥特式建筑,即Neo-Gothic Architecture,或称其为“哥特复兴式建筑()”。十八世纪中期在英国发起的建筑理念,其主旨在于承接中世纪的哥特式建筑风格并加以创新。
约翰·贝恩斯酒会别墅的建筑原型部分参照英国 West Chester 大学的菲利浦纪念堂(Philips Memorial Building,这是一个典型的新哥特式建筑)以及第2节的描写中所提到的法国枫丹白露宫——不对称的结构虽然是十六世纪弗朗索瓦一世(Franz I.)和海因里希二世(Heinrich II.)对皇家狩猎行宫毫无节制的扩建下的结果,却意外地收到了很好的视觉效果。
得益于接近七十度的屋顶坡度,别墅的侧厅和大厅拥有相当充裕的垂直空间,这也意味着漂亮的水晶吊灯和普鲁士蓝色的天鹅绒质帷幕成为可能。一道狭窄的楼梯通往唯一的一个二楼房间——那里设计成城堡中常见的塔楼形状,从房间出去是一个有着美观大气的砖造护栏的屋顶露台。人们可以从露台的一角小心地沿着石砌雨道通过大厅和侧厅的上空,来到别墅的另一边——为了配合巨大的屋顶,雨道也铺设得比较宽敞,穿高跟鞋在上面行走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屋顶的清洁和修理,也需要利用这些设计巧妙的雨道来完成。厨房那侧花园门的独立新哥特式屋顶,由于显著的高度差(厨房、卫生间、吸烟室和两个客用休息室设计在一个独立的尖顶之下——而这个尖顶的最高处甚至比露台的位置还要低些;花园门那里到花园道之间有一段短小的木铺走道,之上又是一个小型的防雨用尖顶),是无法从露台那边沿着雨道到达的,因为大小的限制和为整体的协调美观着想,那个小型的屋顶并没有设置单独的雨道。因此,每年冬天清理屋顶的时候,需要用到梯子,工人们还会在清扫的时候不时受到雷尼尔樱桃树那粗壮树枝的干扰(笑)。
英美的很多大学建筑都采用了新哥特式,德国也有相当多的新哥特式建筑,《让最后一缕光芒消散》中蒙特利娅夫人的山间别墅在扩写之中,我也希望将其描述为哥特式(注意!
不是新哥特式)。如果大家对相关的内容感兴趣的话,推荐看看 W.D.Robson-Scot 的《德国哥特复兴之文艺背景(The Literary Background of the Gothic Revival in Germany)》,书中有不少漂亮的插画,行文也十分有趣;或者Megan Aldrich的《哥特复兴(Gothic Revival)》(伦敦 Phaidon 出版),这本书中收录有很多关于新哥特风的最新内容,以及一些十分实用的相关概括和总结。
附录五
附录五:其 它
文中别墅大厅、侧厅和主人房间的内部装修(以及高度)、整个鸡尾酒会的感觉和布置(取酒台等等,但不包括影片中的跳舞部分)部分是在看过法国片(片名德译,导演Sarah Lévy,2005年)之后得到的灵感。
第21节中,那瓶1105的Catador A?ejo的包装,原型是同厂的一瓶Catador Blanco——为了考证,我特地拜访了一些专门卖酒的小店,找到了这样的一小瓶酒,并记下了它的包装:
找不到,也打听不到酒厂的网址和具体信息(比方带照片的产品目录等)。如果有机会去一趟墨西哥的话,我会对此深入考证的。
培养良好的成熟雷尼尔樱桃表皮能够印上指纹碎片这点,经过考证可行——而且,樱桃清洗干燥过之后,再印上指纹反而会更加明显(这可能和温度等导致的变化有关)。
书信内容中关于柏林和汉堡的部分描写、地名等,都分别属实,并非杜撰。
文中酒品的调制方式及名称等,全部属实。
《InStyle》在现实中,是一本在 Peek&Cloppenburg 购物时附赠的全彩小开本时尚手册的名称——自由意志市出版的《InStyle》则是一本畅销杂志(类似现实中的《女友(Freundin)》
杂志):这本每期400余页的半月刊自然比时尚手册要专业得多,仅仅是名称相同而已。
至于时装搭配中涉及的品牌和产品描述,也全部属实:换言之,都能在现实中买到,或者租到(参加酒会的各类行头还是租借一晚比较划算,NK Company和Thomas Sabo的饰品很多都价值不菲)。
第二稿的修改主要是将提纲中所列的、一些承接下一个案子的内容添加上去:类似的案情深化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如在 Erinyes 中汉斯和文泽尔的酒吧对话),或者可以称得上是我在写作长篇时惯用的“老套手法”之一。
在本文的最后两节中暴露了关于“反七(NEVES)”组织的大量信息,但描述却进行得相当隐晦——不过,该交待的部分都已经交待清楚:如果连组织派人在高处(为什么起篇就强调地点选择在冷山脚下?)监视别墅大门、以及让西尔斯预先得到约翰背叛他的消息和证据、还有他的杀人准备及某人给出的一些建议和帮助等等细节都一一罗列的话,便不止减低了阅读时的兴致,几乎都是在侮辱读者们的智力了。
至于笼络卡尔的目的,以及“反七”对卡尔的利用(这样的处理似乎预示着我们的黑人探长将会得到一个悲惨的结局——不过,谁知道呢?我也不喜欢老套的电影情节),理所当然的,将会出现在系列的某个新篇当中。
实际上,按照我的设定,整个系列中最厉害的反面角色(这个“反面”,当然也只是相对而言——毕竟,每个人都在履行着属于自己的“正义”),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真正露面(只在《Erinyes》中有一句话与之相关)——他当然不是“反七(NEVES)”目前的领袖汉斯先生,而是一个对我们的某位主角而言相当重要的人。在讲述塔芙妮初次登场故事的新篇《不在场的贝多芬猫》中,或许会有少量的侧面描写。
在写作中我一直坚持“存在不同的可能性”,我们的侦探在文中也鲜少用到“一定”“绝对”这样的字眼——留下更多想象和讨论的空间,似乎可以让一篇侦探小说更有活力些(这可并不是不负责任:毕竟,写小说和写实验报告大不相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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