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那可太遗憾了。”罗黛琳回头看了一眼曾树。
曾树提着蛋糕盒子向服务生走去,小林看见他跟服务生聊了几句后,那个服务生把蛋糕盒子拎进了店铺。
“小树曾经掉进河里?”小林愕然地问道。
“是一次意外。——小树,他怎么说?”罗黛琳大声问道。
“他不在。”他答道。
“不在没关系,我们只要把礼物送到就行了。快回来坐吧。”曾树若有所思地走回到母亲身边。
“那次好危险,都怪小树太不听话了。不过男孩大概都这样。一长大就把妈妈的话当耳边风。”罗黛琳伸手想替儿子理下头发,曾树很快避开了。她笑着说:“就拿谷平来说吧,我让他去剪头发就好像是要他命似的。对了,林小姐,你觉得他的发型怎么样?该不该换?”
罗黛琳的话让小林想起了两个小时前常冒文跟她打的赌。
“假如谷平在案子结束后改变发型,你就得请他吃饭?怎么样?我打赌他一定会变一变的。既然他让你去看他收藏的书,他就一定是打定主意要追你的。”
她不认为谷平是那种会轻易改变自己固有形象的人,而且她也想象不出谷平改变发型后会是什么样子。
“那假如他没有改变发型怎么办?”她问常冒文。
“我请你去海滩酒店吃饭。怎么样?”
本来,她还没想好是否要参加这个赌局,但现在听了罗黛琳的话后,便决定暗暗使点劲,毕竟在湛蓝的海滩边享受阳光、美酒和海鲜,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
“嗯,我觉得,他现在这样也挺好。”她轻声道。
“啊!这么说你喜欢他现在的发型?”罗黛琳惊异地看着她。
小林尴尬地笑笑。
“是的。”她答道。
王立一回到警察局就得知,对陈展庭中学时期的调查并不顺利。陈展庭就读的第十八中学的档案里并没有保留学生的照片。警方找到了陈展庭最后一年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这位老师在两年前已经退休了。他说学生太多,陈展庭在中学时又太普通,所以他已经完全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呵呵,如果在街上碰到他,我是肯定认不出来了。”
后来,这位老师在抽屉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一本旧通讯录来。他从里面挑出四个电话号码交给警方,说那是陈展庭同班同学的联系方式。然而警方打过去后才发现,其中三个电话是空号,显然那些学生也已经多年没跟这位老师联系了。
不过还好,最后那个号码总算给警方带来点希望。电话的主人是那个学生的父母,他们告诉警方,他们的儿子在郊区的计算机园区上班,只有周末才回家。他们向警方提供了儿子的手机号码。
王立亲自打了这个电话
“喂。是谁?”接电话的人语速很快。
“是王占吗?”
“是的。你是谁?”
“A区警察局刑事科的。”
“我犯法了?”王占很吃惊。
“不,我想向你打听个人。”
“谁?”
“你的中学同班同学陈展庭,你有印象吗?”
“他爸是开诊所的。”
“对,就是他。他在你们班跟谁最好?”
“他没有特别好的朋友,我跟他也不熟。”
“你有毕业照吗?”
“毕业照?”电话那边传来吧嗒吧嗒打字的声音。“我们现在想弄到一张他中学毕业时的照片。”
“不可能。”王占冷漠地答道。
“你说什么?”
“他没来拍照。毕业照是高考之后拍的,但高考他没去。我上个月参加中学同学会的时候,还有人提起过他,说中学毕业前曾向他借过一本书,到现在都没机会还给他。有人说他失踪了,我看也像。——他是不是出事了?找到他了?他还活着吗?”王占的口吻自始至终都显得轻描淡写。
“关于这些我们正在调查。你刚才说,有人向他借了一本书?这个人是谁?”王立问道。
“她叫陆莹,一个女同学。怎么?想找她?”
“有她的联系方式吗?”
“等等。”
没多久,王占的声音重新出现在电话那头。他告诉王立一个电话号码。
放下电话后,王立想,假如能拿到那本书,那搞到陈展庭的指纹应该就不成问题了。这可比等待痕迹检验科老赵从众多指纹中分离出陈展庭的指纹要快得多。
老赵那边现在唯一的收获是,在诊所门上新发现了一个弹孔,在手术室的地板夹缝里发现一颗不同于之前的弹壳。这只能说明,在案发后,还有人在那里开过枪。
当谷平拿着他给曾树的礼物(一顶蓝色耐克帽)来到荷花池公园的咖吧时,简直气不打一处来。他正好看见曾树蹲在小林的椅子后面,将手里的一团泥涂在小林椅背上——只要小林往后一靠,她背上就会沾上肮脏的烂泥!
“曾树!你在干什么!”他怒气冲冲地快步走了过去。
曾树的双肩颤了一下,立刻回过头来。
他的吼声也惊动了罗黛琳和小林,她们同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小林扫了一眼身后的椅背,立刻明白了曾树的意图。
“小树!”母亲也发现了,但她没有指责她的宝贝儿子,而是转身面向小林,“真对不起,林小姐,小树太不懂事了。你的衣服没弄脏吧……”
“应该没有。”小林回头看了下自己身后的衣服,眼神又朝谷平瞟过来。
谷平知道她这句话同时也是对他说的。虽然他明白,今天他应该对弟弟和气点,他还有很重要的话要跟小家伙说,但看到刚才那一幕,他还是无法控制胸中的怒气。而且,他蓦然又想到了那本被沾上曾树指纹的签名本。
“快向林小姐道歉!”他板着脸,走到曾树面前。
“哼!”曾树白了他一眼,躲到了母亲的身后。
弟弟的态度让他恼火的同时,还让他觉得非常丢脸。在小林面前,我连一个小孩都制伏不了,我成什么了?
“曾树!马上道歉!”他厉声道。
“哎呦,他又不是故意的!你至于大动肝火吗?”罗黛琳拦在他面前,打起了圆场,“我看林小姐也不会在意的。是不是啊,林小姐?”
后者连忙点头。
“是啊,别生气了,谷平,小树毕竟还是小孩子嘛。”小林好声好气地说。
谷平瞪了曾树一眼,回过头,歉疚地对小林说:“对不起,我弟弟从小被我妈宠坏了,我也拿他没办法。”
曾树又在母亲身后发出一声冷哼。
谷平不再理会弟弟,帮小林换了把干净的椅子,又替她叫来一杯新的咖啡。
“摩卡好不好?算是我给你赔罪。”
“谢谢你。”小林温婉地点点头。
谷平正准备拉张椅子在小林身边坐下,这时,出乎意料的事再次发生,刚刚还躲在母亲身后的曾树,突然将他那杯吃了一半的冰淇淋,朝小林身上扔去。
“啊!”小林发出一声惊叫,立刻朝后弹开,但还是慢了一拍,冰淇淋的汁水让她的亚麻衬衣上好像开了朵大白花。
“小树!”罗黛琳无奈地嚷道。
谷平也想朝曾树发出怒吼,还想把这臭小子抓起来狠狠揍一顿,但他觉得眼下最重要的事是照顾小林的感受。他已经从她脸上看出了明显的不悦。这可以理解,发生这种事,没人能高兴得起来。
“公园附近有服装店,我替你去买件新的,好不好?”他低声下气地问道。
小林低头用纸巾擦拭着衣服上的冰淇淋汁,没有吭声。谷平朝母亲看了一眼,她现在的神情很是尴尬。谷平知道,她一方面在担心他会对闯祸的曾树动粗,另一方面,又觉得有点对不起他,因为小林现在毕竟还是他可望而不可即的女孩。现在该怎么收拾残局?
母子俩经过一阵眼神交流后,她终于挤出了一个笑容。
“谷平,公园前面有家商场,那里的底楼都是品牌专卖店,你快去买衣服。”她一边说,一边硬拉着小林的手重新坐了下来,“林小姐,其实不瞒你说,我上次看见你,就很想送你点小礼物,可又不知道你喜欢什么,现在正好,先送几件衣服吧,你要是不收,可就是不给我面子哦。”
小林仍然没说话。罗黛琳迅速朝谷平使了个眼色。
“谷平,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要买好牌子的,还要多买几件,听见没有?”
“好,你们稍等,我去去就来。”
谷平说完快步向公园门口走去。他已经打定主意,等买回衣服,她换好后,就先送她回家,然后再找曾树算账。
可他没走出几步,曾树就悄悄跟上了他,就像个小尾巴似的。跟了好长一段路,曾树才小心翼翼地开口道。
“妈说,你有事找我?”
“嗯。”
“什么事?”
“我现在不想说了。”谷平加快了脚步,但曾树又追了上来,大概是看出他暂时不会把自己怎么样了,他壮起胆子,走到了谷平的身边。
“要我向她道歉吗?”他小声问。
“不必了。”
“我可以向她道歉。”
“不用了。”
“她不会怪你的。”
“够了!离我远点!”谷平厌恶地说。
这句话显然再次把曾树激怒了,他在原地愣了几秒钟后,又奔了上来,大声道:“你恨我是吗?你恨我,因为妈妈和外公外婆都更爱我,是吗?”
谷平抬起了头。曾树点到了他的痛处,但他不想承认。
“你,少来烦我。快点走开!”他喝道。
曾树咬了咬嘴唇,转身朝后奔去。他跑出几步,又转过头来,谷平看见他眼含泪水。
“我知道是谁把刀放在你抽屉里的,我就是不告诉你!你从没我当弟弟!我恨你!”他愤怒地嚷道。
这句话让谷平瞬间改变了主意,但当他想叫住曾树的时候,后者已经撒腿朝游乐场跑去。
“啊,在这里了!”陆莹从低矮的阁楼里钻出了脑袋,隔了会儿,王立看见她手里拿了本旧书,慢慢从一大堆被褥、衣物和书籍杂物里爬了出来。
从王占那里获得陆莹的电话号码后,王立立刻就联系上了这位陈展庭的老同学。恰好陆莹失业在家,接到电话后,她表示愿意跟警方合作,在家里找找那本当年陈展庭借给她的小说。
“就是这本,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陆莹拍拍身上的灰尘,笑道,“那时,看见他在课间休息的时候看这本书,就向他借来了。他说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小说,还叮嘱我看完后一定不能忘记还他,所以我一直留着,可惜……”她轻轻叹息着,转身给王立搬来一张简陋的木椅后,就一屁股瘫倒在椅子对面的旧沙发上。
王立知道陆莹是因为得重病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闲在家已经快两年了。虽然不清楚她是怎么谋生的,但看她生活的环境,相信她过得很艰难。
“以前,他很有抱负的,总是说以后当了医生怎么样怎么样。我没想到,他连高考都没去参加,呵呵,不过,现在想想,有没有参加高考又有什么区别?”陆莹靠在沙发上,目光飘向天花板,笑得懒洋洋的。
“你跟他很熟吗?”陆莹的口气让王立隐隐感觉,她或许比别的同学更了解陈展庭,也许他们曾经非常亲近。
陆莹果然看着他笑起来。
“我过去喜欢过他,”她直率地说,“但我没告诉过他,也不知道他怎么想。我向他借书也是为了——接近他。我是不是很傻?”她没好意思看他,低下头望着地板,“要说我跟他熟不熟,我也说不好。那时候,他经常跟我在一起,但我们好像也不能算朋友0”
“在失踪前,他有没有跟你说起过什么?”“没有,没有任何征兆。我到现在都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她一脸疑惑。
“那你有没有他的照片?”她摇头。
“我们根本没机会一起拍照,本来想在毕业后……”她黯然地垂下了睫毛。
王立在心里叹了口气,看来想弄到一张陈展庭照片的希望又落空了,好在还有这本书。
“后来他有没有来找过你?”王立继续问道。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她的目光落在那本书上,缓缓说道:“那时候我上大学一年级,有天晚上,我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我拿起话筒,一直没人说话,我喊了很多声都没有回音,后来就叫了他的名字。我说,如果你是陈展庭,你就立刻挂了。结果他挂了。后来他就再也没打来……我不知道是不是他。”她停顿了好久,王立本来以为她已经把话说完了,但她幽幽的声音又再度响起,“我后来跑出了家门,总觉得他可能就在我家附近,所以,我就把我本来准备在圣诞节送给他的礼物,放在了门口,我想看看是不是他……”
“圣诞节的礼物是什么?”王立知道自己不该打断她的倾诉,但还是开了口。
她笑了笑。
“是五双袜子,那是我照着杂志上人家设计的图样用线织的,每一对是一只红的,一只蓝的,每只袜子的袜根处都有一个圣诞节的彩色铃铛……”
一只红的,一只蓝的!
王立觉得自己的呼吸急促起来。她还在侃侃而谈:“呵呵,很花哨是不是?那不是用来穿的,是用来装东西的,小糖果啦,小礼物啦,小花啦……可是我没机会跟他说,我想他也不会穿的。”
他穿了。王立很想告诉她,但他转念立刻想到一个问题。
“这么说,你放在门口的礼物后来不见了?”
“是的,”她微笑,但紧接着又一个劲地摇头,“不过也可能是我的错觉,可能是被别人拿走了……”
他在犯罪的时候选择穿这对怪异的圣诞袜,是对她有特别的感情,还是对过去的自己仍有一丝留恋?王立不得而知,但他能想象陈展庭收到礼物时的心情。
也许他未必把她当做恋人,但在他转身准备跳入深渊、变身成为魔鬼的时候,这可能是他对这善良世界唯一还有一丝留恋的东西。
“而且,就算是他拿走的,他也不会喜欢的,那颜色太……土了。”她又在轻轻叹息,语调里充满了自卑。
“不,他很喜欢。”王立平静地说。
她蓦然抬起头望着他。
“我认为是这样。”王立又加强了语气。
“谢谢你能这么说。”
王立朝她笑了笑,问道:“如果再见到他,你还能认出他吗?”
她注视着他,停顿了下才回答。“我能。”
曾树发誓,一定要让哥哥谷平付出代价。
这些年来,他一直巴望着能跟妈妈一起离开S市,到X市与哥哥同住,可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他讨厌S市那个虚伪的继父和那个自以为天下最美的干姐姐。听妈妈说,薛云还曾经是哥哥谷平的女朋友。他真不明白,最聪明的哥哥怎么会看上这么个装腔作势,连眉毛都没有的女人。有一天晚上,他起来上厕所,正好看见薛云卸了妆出来。他吓了一大跳,以为碰到鬼了。后来他把这件事告诉妈妈,还被笑话了一通。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她只不过是把眉毛刮了,想画出更好的眉形。”
什么眉形不眉形,他才不管,他就是讨厌薛云!而且,薛云还喜欢赤脚在家里走来走去,害得他到哪儿都闻到一股臭脚丫子味,想想就恶心。还有她的老爸,总是一大早在阳台练气功,光着上身的他,看上去就像个脱了壳的乌龟。有一次,他将金鱼扔在他身上,害他破了功,为这件事,妈妈把他臭骂了一顿。总之,他就是不想住在S市,所以,当他知道妈妈离婚后会带他去X市跟哥哥团聚后,非常高兴。临行的那天晚上,他还向妈妈要了张哥哥的照片,放在自己的枕头下面。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哥哥会那么讨厌他。虽然从妈妈嘴里,他也知道哥哥不太喜欢他,但这次相逢,是他第一次亲身感受到哥哥对他的态度。“別来烦我!给我走开!”“曾树!”“废物!”哥哥不仅对他大呼小叫,还忽视他,轻视他!从小到大,从来没人对他这么坏!他发誓,一定要让哥哥尝尝后悔的滋味!他决定离家出走。
假如我一个晚上不在家,看妈妈会怎么教训你!我跟小六子住在一起!你们别想找到我!只有我愿意,我才会让警方发现我,到时候如果有报社的记者采访我,我就告诉他们,你虐待我!我要让你很丢脸很丢脸!对,就是你把我逼走的!三十一岁的哥哥逼走十岁的弟弟!差劲!
他一边为自己的复仇计划兴奋不已,一边疾步朝游乐场走去。他现在要去找他新交的朋友——小六子。小六子跟他一样,也会玩旱冰,只不过小六子比他滑得更熟练、更好。那天,他们第二次见面就进行了一场比赛,结果是五局三胜,小六子赢了。为此,他请小六子吃了冰淇淋。
“那是什么?”吃冰淇淋的时候,从小六子的口袋里掉出来一个信封。
“嘿,别动,这是人家让我送的信。”
但他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面有张卡片,卡片上有条用黑墨水画的怪鱼和一句话:黑背鱼即将光临。
“黑背鱼是什么?”他把卡片塞进信封还给了小六子。
小六子神秘地朝他眨眨眼睛。
“是个游戏。有人让我把卡片交给一个人,然后对他们说,他们快死了。”
“死?”
“嘿,别紧张,只不过是个游戏。接到卡片的人,今天晚上会收到一份装了鞭炮的黑鱼。知道吗,我还能得到二十块钱。”小六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二十元的纸币在他面前晃了晃。
“真好玩。他只要一个送信人吗?”曾树神往起来——装了鞭炮的黑鱼,多有意思啊,他真想加入这个游戏。
小六子耸耸肩。
“他只要一个。”
“真没劲!”
“没关系,以后要是有这种事,我叫上你。那人不错,我跟他谈得来,”小六子朝前面一指,“瞧,那就是他。呵呵,知道吗,他住在地下。”
曾树只看到一个男人背影,那人没哥哥魁梧,也没哥哥高,是个很普通的人。他看见那人正在抓额头。
“什么叫‘住在地下’?”他问道。
“地下就是地下,”小六子没兴趣谈论这个,得意洋洋地说,“喂,你知道吗,收信人听说是个很嚣张的面馆老板,总是把发霉的面条混在好面条里。嘿,是该整整他。”
“那要是你被抓住怎么办?”
“我才不会!我八岁就开始送报纸了,跑得比兔子还快,而且我还有旱冰鞋。那个人也说,他是看中了这点才挑选我的。如果逃得快,我还能再得二十元。”
那天,他跟小六子分别时约定三天后在公园的游乐场见面。小六子还答应到时候请他去家里坐坐,原来他家就在公园旁边。每天早晨九点前和下午三点至五点,他都会来公园练旱冰。
“我家没人。我爸坐牢,我妈跑了,我哥在混黑社会。如果你愿意,可以来我家住几天,反正我也是一个人。”临别时,小六子曾经跟他说过这样的话。
曾树觉得,现在正是他跟小六子团聚的最佳时机。
然而,他在游乐场周围转了好几圈,又在游乐场旁边的长凳上等了好久,始终没看到小六子的身影。于是,他只得向附近卖玉米棒的大娘打听小六子的消息。上次他看见小六子曾跟这位大娘攀谈过,想来他们应该认识。
可大娘告诉他,她已经好几天没看见小六子了。
好几天没来了?曾树觉得很奇怪。他又向游乐场旁边另外两个溜旱冰的男孩打听。其中一个男孩告诉他,几天前,他曾经看见小六子在游乐场旁边跟一个男人说话。
“是什么时候?”曾树问道。
“几天前。”那个男孩含糊地回答。
“哪一天?”
“就是前几天,我看见你们在一起吃冰淇淋来着。”另一个男孩踩着旱冰鞋从远处滑过来,在他面前站定。
“就是那天?”
“就是那天。”
“后来呢?”
“他跟那个男人在这里说话,后来就朝那边走了。”那个男孩指了指游乐场后面的树林。
“后来你们还见过他吗?”
两个男孩同时摇了摇头。
“是什么样的男人?”
两个男孩又同时摇头。
“不知道,没注意。”其中一个答道。
“那么,你们最后见到小六子,是看见他去了那边的树林?”
“是的。”
曾树知道小六子现在不可能在树林里,但他还是顺着男孩们指引的方向走去。
在行进的过程中,一个接一个的疑问不断从他脑子里蹦出来。小六子在哪里?他怎么会不来了?他自己说,公园就是他的地盘,他每天都会来。可是为什么不来了?这跟那个把刀丢在哥哥抽屉里的男人有关吗?
他见过那个男人的背影,两次。一次是在公园里,是小六子指给他看的。另一次就是在哥哥家里。他之所以能肯定那是同一个人,是因为两次见到那个人,他都穿着同样的衣服,深蓝色的工作服、牛仔裤、蓝色帆布鞋。而且两次,他都看到这个人在做同样的动作——他在抓额头。
当这个戴着口罩的男人站在门口对他说,需要检査卫生间的设施时,他没有任何怀疑,立刻就开门让他进来了。然而,当这个自称修理工的人离开时,他无意中看见这个人在走廊里做的小动作,记忆之门突然就打开了。他意识到这个人正是他白天曾经在公园见过的。于是,等那个人走进电梯后,他立刻乘另一部电梯跟了下去。这个男人离开电梯时低着头,口罩已经解开了,那张脸清晰地映照在地砖上,正好被他看见。要不是当时那个门卫捣乱,他想他一定能把这人看得更仔细。
不过,他还是记得,当那个男人检查卫生间的时候,曾经撩起过袖子,他看见那人手臂上有条很长很深的疤。
其实,他还见过那个人一次。他掉进河里时,是那个人救了他。当时,他马上就认出了对方,但他知道这个人对他毫无印象,因为开门时,他脸上戴着一个面具。他本来是想吓唬妈妈的,他以为是妈妈回来了,谁知是他。
可以肯定就是这个男人将那把带血的刀放在哥哥的抽屉里的,因为这人进过哥哥的主卧室,而他并没有跟着过去看。他知道哥哥的卧室里也有卫生间,他以为那个人是要检查卫生间,而且那时候,他等的电视节目又正好开始。
那人走后,他在哥哥的抽屉里发现了刀,本来想跟哥哥说的,但没想到,哥哥一回家就想赶他们走,还把他摔在沙发上。他永远忘不了哥哥朝他扑来时脸上的表情,他真怀疑,如果当时妈妈不在,哥哥会杀了他!既然如此,他还有什么好说的?那时他巴不得欺负他的哥哥快快遭殃。
可是,那人为什么要把刀放在哥哥的抽屉里?是想嫁祸哥哥吗?一定是的。王警官发现那把刀后,不是马上就把哥哥带走了吗?所以看起来,那人一定是坏人,是罪犯!
他们说,那天小六子跟一个男人在一起,会不会就是这个人?小六子说,他跟这个人很谈得来,所以他们很有可能会在一起说话。可是,小六子跟他一起走进树林后就再也没出现过,这是为什么?难道他把小六子抓起来了?他心头一紧。小六子不会有什么事吧?
他开始拼命回想小六子曾跟他说过的话。他希望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希望能回想起小六子跟他提到过的某个旅行计划——他也许去什么地方玩了!——然而,他脑子里不断闪现的却只有那几句话:
“他那个人不错。”“我跟他谈得来。”“他住在地下。”
他住在地下。他住在地下……
这是什么意思?小六子为什么说他住在地下?
会不会是地下室?他蓦然想到,假如进入这片树林后,小六子就不见了,那么这个人的地下室会不会就在这片树林里?
虽然当时阳光明媚,但他站在那里却觉得有股阴风朝他吹来。他觉得浑身发冷,而可怕的问题还源源不断地向他涌来。
地下室会不会就在这里?他会不会把小六子绑进了他的地下室?小六子现在怎么样?他还活着吗?
他的步伐不知不觉越来越慢。他尝试用皮鞋往地下猛蹬,因为他以前看过一本书,书里说,如果挖了地下室,踩上去的声音就会跟别的地方不一样。
然而,他在树林里踩了很久——大概有半小时吧——却什么异样的声音都没听见。终于,他精疲力竭地倒在了地上。
看来是找不到小六子了,他灰心地想,今天晚上要是没地方可去的话,就只好乖乖回家了。可是我为什么要回去看哥哥的那张臭脸!今天我把他女朋友的衣服弄脏了,他一定正等着教训我呢,就算不教训我,也会把我赶走!既然他不想我回去,我回去干什么……
他躺在地上胡思乱想,双手不由自主地狠狠向头顶旁边的杂草抓去。
咦?怎么回事?
也许是太用力了,他竟扯下一大片绿草。他迷惑地看着手里那片像绿色地毯般的杂草,忽然醒悟,这不是长在这里的草!这是铺上去的!下面有东西!
他立刻跳起来,用力扒开那堆草,果然,一扇小小的木门呈现在他眼前。
嘿,找到了!果然有地下室!他兴奋得真想大笑。
门上有个锁。他想,这可难不倒我。虽然那把万能钥匙被哥哥没收了,但哥哥一定没想到,他按照书上的图案让锁匠打的时候,做了两把。
他从裤兜里掏出钥匙,将其插入锁孔。书上说,用万能钥匙时,不仅要用手,还得用耳朵。当耳朵听到咔咔的声响时,才能转动钥匙。万能钥匙的使用规则是:小心。只有特别小心,才能一次成功。
他把耳朵贴在门上,一边倾听锁孔里的声音,一边心里在想,不知道小六子在不在里面,不知道那个人在不在里面?如果我能救出小六子,把坏人打死,我那个臭哥哥应该也会对我刮目相看了吧!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叫我废物!
咔咔——
声音来了。他轻轻转动钥匙,门锁动了起来。一阵微风吹来,他觉得额头好凉,用手一摸,才发现自己满头大汗。正当他低头准备继续向门锁进攻时,忽然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这么想进去?”
他手一颤,钥匙掉了下来。
“小树哪儿去了?小树哪儿去了?你说,小树上哪儿去了?”罗黛琳知道这句话自己已经问了快二十遍了,但她就是忍不住,她不能不说,她得让谷平知道发生了什么!自从跟着他这个哥哥离开后,已经快两个小时了,现在天都黑了,小树还没回来。
“我找过了,他不在游乐场。”谷平双手叉腰,闷闷地说:“其实那里已经没人了。就算有人看到过他,那些人也都回去了。”
林小姐从另一边走来,得知小树不见后,她就一直在帮着寻找。
“怎么样?”她急切地问。
林小姐摇摇头:“都说没见过。可能就像谷平说的,见过小树的人都已经同去了。”
“天哪!那怎么办?”罗黛琳快哭了,眼泪在她眼眶中打转。她不敢想象小树竟会在她眼皮底下消失,真的是太大意了!她以为他跟着谷平,谷平会带着他的!想到这里,她就恨不得冲上去撕扯谷平的衣服,狠狠揍他几拳,但因为有外人在这儿,教养最终让她忍住了冲动,而且她知道,寻找小树其实还得依靠谷平。
“谷平!我只想对你说,他是你弟弟!我知道你不喜欢他,但他毕竟是你弟弟。他还那么小,求你帮我找到他。”她恳求道,眼泪不知不觉掉了下来。
林小姐走过来,搂住了她的肩,“伯母,别担心,小树会回来的。”她轻声道。
谷平则充满歉疚地望着她。
“我知道了,妈,我会继续找他的,”他茫然地朝咖吧后面的一片草地望去,“我想他可能是因为生我的气,故意躲了起来。”“故意躲起来?”
“这是我猜的。”谷平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
“你要打给谁?”林小姐问道。
“我得找人帮忙,就我们几个不行,”谷平看看罗黛琳,声音沉稳地说,“我找老王帮忙,看看能不能找人来搜索整个公园。”他躲到一边对着电话说起话来。
“林小姐,你说小树会不会有事?”罗黛琳忧心忡忡地问。
“不会的。伯母,小树是个很聪明的孩子,我想他可能只是暂时迷路了吧。”林小姐小声安慰道。
“你说我怎能不担心,我四十岁才生的他,我生他的时候……”一个人影在她眼前一闪,她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在她的不远处,有个男人正在指挥服务生收拾桌子。
“那是谁?”林小姐问她。
“他就是小树的救命恩人。”
她撇下林小姐径直朝那人走去,心想,看来又得请这人帮忙了。他熟悉这家公园,也许他知道该怎样找到小树。“沈先生。”
“哦,是你。”那人看见她,露出几分惊异,又轻松地问道:“那孩子今天没来?”
这句话正好戳到了她的痛处,她的眼框立刻就湿了。
“沈先生,小树来了,可是他不见了。”她哽咽道。
“不见了?”那人很诧异,但也似乎并不十分想知道答案,他望着她身后的谷平,问道,“那是谁?”
“那是我的大儿子,小树是我的小儿子。今天小树本来是来找你的,他想送你礼物表示感谢,但是……他突然就不见了……啊!”她脑子里忽然冒出个念头,“他会不会掉进河里了?”
“他去过河边吗?”
“我、我不知道。”罗黛琳眼泪汪汪地望着他,极度的焦急使她站立不稳,幸好林小姐及时赶过来扶住了她。
“怎么了,伯母?”她轻声问。
“你说,小树会不会掉进河里?”
“我去河边问过,那里的人都说没见过他。我想他应该没去过那里,但是,也可能见过他的人,都已经回去了。”林小姐的语气里充满了不确定。
罗黛琳求救般把目光转向小树的救命恩人。
“好吧,”那人爽快地说,“我把这里的事交代一下就去河边瞧瞧。”
这时,谷平已经打完电话走了过来。
“老王给我们找了些帮手,他们马上就到。这位是……”他看到了罗黛琳身后的男人。
罗黛琳无精打采地介绍道:“他是小树的救命恩人,这个咖吧的老板。”
“你、好,我叫沈均。”男人向谷平伸出了手。
谷平跟他握了一握。
“你好。”
曾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冰凉的地板上,双手和双脚都被捆得死死的,嘴上还贴了一张封条,这种情形令他联想到电视里被绑架的人质。我是人质吗?我在哪儿?
他只记得在地下室的门口,那个人朝他脸上挥了一拳,接着自己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我是不是昏过去了?为什么刚才好像还闻到一股炸鸡的味道?这是什么地方?是那个男人住的地方吗?小六子,小六子会在这里吗?
他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个很小的房间,没有窗,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和一个小木桌,而当他把视线移向那张床时,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那里竟然躺着一个女人!她平躺在床上,跟他一样,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只不过,她嘴里塞了团破布。
她死了吗?曾树恐惧地问自己,她看上去真像个死人,脸色苍白,身体僵硬,但是她真的死了吗?曾树从来没见过真正的“死人”,他踌躇了半天,终于,好奇心克服了恐惧,他决定爬过去看看。他匍匐着向那女人的方向移动,当他快接近床边时,忽然,那女人的肚子里发出一阵“咕咕”的声响,吓得他刚直起的身子又差点摔倒在地上。
“啊!”他在心里大叫一声,随即一个答案在脑子里蹦了出来,“她还活着!这女人还活着!”毫无疑问,她也是被绑架的。这个笨蛋!被绑架怎么还能睡得着?不行,得弄醒她!她醒来后,也许能互相帮忙解开绳子,然后在那个人回来之前想办法逃走。他开始用身子狠狠朝后撞床。砰!砰!砰!他连撞了三下,那个女人发出一连串模糊的呢哝声,却没有醒。
砰!砰!砰!他又撞了三下。但这次,这女人动都没动。她是怎么啦?
砰!砰!砰!砰!砰!砰!……他又不知撞了多少下,一直撞到眼冒金星,精疲力竭,这女人仍然没醒。等到他再也没力气继续下去的时候,他想,她一定是吃了什么药,不然不会睡得像头死猪,看来是没办法叫醒她了。
可是,如果没人帮忙,他该怎么逃走?绳子又粗又大,屋子里又找不到可以割断它的工具,以他的力量也无法解开。怎么办?这里是地下室,现在八成是晚上了,公园里没什么人,就算喊破喉咙,又有谁能听得见?怎么办?
他会把我怎么样?他会不会把我杀死?小六子在哪里?会不会已经被他……
现在他开始后悔了,手腕的疼痛,不能动弹的难受,心里的委屈、恐惧,以及肚子饿一齐向他涌来,眼泪开始在他的眼眶里聚集……
妈妈、哥哥,你们在哪里呀,快来救我呀!他无声地抽泣起来。
谷平首先注意到的是沈均的额头。多年的法医生涯,让他习惯于对人体身上的各种疤痕、斑点及伤口保持警惕。所以当他的目光一接触到那条隐藏在额头深处、刘海下面的伤疤时,他立刻就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个男人要有刘海?答案是,为了遮盖那条伤疤。但是,当一个人流汗时,头发会粘在一起,那时再怎么遮掩都没用。
刚才他和沈均到河边去找曾树,他们绕着河边走了一大圈,两人都出了一身大汗,沈均的头发也因为出汗粘在了一起,这让他得以清楚观察到那条伤疤的走向。他估计,那条伤疤可能一直延伸至头顶,而且从色泽观察,已经有些年头了。
“坦白说,我在警方的档案里见过你的名字。”谷平一边说,一边故意朝公园的路灯下走去。他必须把对方引到某个合适的地方站立,才能做进一步的观察。不知道是不是他太多心了,一看见那条伤疤,他就不由自主地想起常冒文对陈展庭受伤位置的描述。
“他的脑袋上缝了十五针,从额头一直到头顶,有很长的一条疤。他走的时候,头发都是剃光的,我还给他买了个假发套。他的手臂上有一条十公分左右的口子,还有左边小腿和右边大腿上各有一条十至十五公分的疤。”
沈均毫无戒心地跟着他的脚步来到了路灯下。
“你看见过我的名字?”他道。
“你曾经为秦天作证。”
“啊,那个。我只是把我知道的说了出来。秦天是个好人,他这辈子做的最坏的事,就是曾经把公园里的花偷偷带回去给他妈。”
“是吗?”谷平笑笑。
“是的。不过,你不能说出去。这事只有我知道。”
“我明白。”
“我们现在在等什么?等你的警察朋友?”沈均道。
“对,等他们到了,我们再商量怎么继续找人。”谷平站到一块石头上,假装朝远处张望,“我估计他们就快到了。”
灯光正好照射在沈均的头顶上,以谷平的位置,能很清楚地看见伤疤的走向。它从额头一直到头顶边缘,的确是很长很深的疤。是什么造成的?他在心里问道。
“你弟弟会不会已经不在公园了?”沈均问他。
“不会,我问过门口的保安,都说没见过他。我弟弟穿得挺鲜艳,而且时间隔得不长。如果他走出公园,我想应该有人能记得他。现在几点了?”谷平问道。
看见那条伤疤后,他就悄悄把手表脱下来塞进了口袋。
沈均看了下腕上的手表,正要报时间,谷平猛然抓住了他的手腕。
“你的手表不错啊。”谷平假装赞叹他的手表,眼光却钻进了他的袖子,一条伤疤!他看见一条伤疤蜿蜒向沈均的胳膊肘上方延伸。
“很普通的表!没什么了不起的。”沈均抽回了自己的手臂,当他抬起头迎视谷平的目光时,两人同时沉默了下来。
一阵凉爽的夜风吹过。
沈均笑着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
谷平注视着沈均,过了会儿才问:“沈先生,你来这里开店多久了?”
“好几年了。”
“几年?”
“五年。”谷平点了点头。
“你知道秦天是因为什么案子被警察怀疑的吗?”
“不太清楚。”
“你每天早上都是六点就开始准备咖吧一天的食材吗?”
“差不多吧。”
“每天六点半,秦天都会来你这里扫地?”
“没错。”
“他在扫地,你在干什么?”
“我也在忙,有时候我在收拾买来的食材,有时候做点别的,杂事很多……”
“也就是说,你并不是时时刻刻看着他。”
“当然。”
“这么说,他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看着你。”
沈均笑了。
“可以这么说。”
“你在哪里买食材?”
“附近的菜场。”
“怎么去的?”
沈均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朝他笑。
“你会买些什么?鸡蛋、蔬菜、水果、调料、鸡鸭鱼肉?”
“差不多吧。”
“如果买那么多东西,徒手拿未免太累了,总得有个交通工具吧?你是用自行车、助动车,还是小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