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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有益I
《胎痣》
洪志让我捋起袖子,我一边捋一边忍不住地问:“怎么?给我讲故事是不是还要先检查我的身体吗?是怕我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够?”
“呵呵,不是这样,我想看看你身上有没有胎痣?”
“听个故事还需要有胎痣吗?”我一脸的惊讶。
“当然不是,只是这个事情与胎痣有关。”
“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只是我的身上并没有什么胎痣,不过我很好奇,为什么有的人身上有,有的人身上却没有?”
“我听说过一个传说,据说在洪荒时代,女娲创人之时,分别在四个人身上留下了印迹,分别中一对翅膀,一只鸟头,一只鸟身,和三只脚,这些合起来就是神话之中的太阳神鸟三足乌。而这四个人也是掌管四季的神,分别为春神东君,夏神炎帝,秋神秋水,冬神冬伯。因此人们也常把自己身上的胎痣看做是吉祥之物。故事就从胎痣开始的。
小美是我在最初的时装公司工作时的同事,小美是我们对她的昵称,她的真名叫林志美,与影星林志颖只差了一个字,因为她的穿着与气质,我们当初都以为她是他的妹妹。
她的职责在我们办公室中是一个文员,每个月的工资是1500多块,这在深圳这个地方,并不算是高薪一族。对于一个女孩子,这些钱只够她的化妆品与衣服钱。但当我还听说她要每月寄回家给她的妹妹1000块读大学。心中不禁很是敬佩,但是敬佩之余,也听了她一些关于她是小三的传闻。但在办公室中,对于这些传闻她也并不理睬。也或许是她过于冷漠,也或许是众人对她的不屑,每次她都在默默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做过之后,就开始对着窗外发呆,有时我看到她的那忧郁的眼神,心中总是感觉很多惋惜!”
“怎么?你喜欢她了?”我问。
“没,只是我从来没有看过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女孩有这么丰富的眼神!也有突然之间,我有想接近她,了解她的愿望!”洪志微微一笑说:“事实上,我也是第一个走进她内心的人。一个周未的下午,我正在床上听MP3,手机响了,我看了来电显示,竟然是她的。对于这个,我真的很意外,犹豫了一会,按下了接听键,那里面传出了她很温柔的声音:“那么长里间没有接,我还以为你不想接我电话,今天下午有空吗?”
我没有拒绝,我很仔细地将自己收拾了一番——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甚至还洒了一些男士香水。然后就走出门拦了一辆TAXT,向她说的方向而去。
她说的地方是街心公园,阳光很温暖地照着,一对对情侣在各处诉说衷情,我和她在一条白色的法式长椅上坐了下来。她今天的打扮让我有些吃惊,她平时都是黑色或者深蓝的职业套装,今天却是一件白色的风衣,一条牛仔裤外加一双白色的长筒靴,看上去很靓,或者说比以前冷色调的她要阳光许多。
也不知道是我先开口,也不知道是她先开口,就这样我们聊了很久,这时这才发现在她那冰冷的外表之下,竟然有一颗火热的心,她告诉我说其实高中毕业她的成绩很好,却是因为老家重男轻女的思想,以及那高昂的学费,让她与大学在也无缘,刚开始的时候,她只是暗自己笑笑,自己终究不是命运的对手,于是就离开了那个地方,南下到了深圳。
“你相信命运?”我问她。
“以前相信,现在并不相信了”她笑了笑说:“我突然之间发现,很多时间都是可以改变的,包括命运,你认为呢?”
“如果不甘于流俗,也是一件好事。”我说。
说到这里,她捋起了袖子,让我看到了她的手腕内侧有一个很美的蝴蝶图案。
“这个是纹身吗?”我问。
“呵呵,你怎么也可能想不到,这是一个胎痣,一个美丽的胎痣,只是在以前并不是这样,它只是一个圆,很丑的那种!”她笑了,笑的那样无邪。
“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你才认为命运是可以改变的?”我也笑了笑,突然想起了一句该说的话忘了问她:“你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吗?”
“呵呵”她又轻轻地笑了:“人非草木,谁能又无情?只是我看到那么多受伤的人,所以我很想找一个可以依靠的人,只是我感觉这些年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个……说到这里,她突然之间不说了,眼睫毛长长的,似乎这之中就蕴藏着千言万语。
我一时无语,她突然之间站了起来,向前面走去,那一袭风衣,有说不出的风情。
说到这里洪志突然打住了。
“你的意思是说你有艳遇了吗?”我笑。
洪志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只是接下去讲道:“三天过后,她突然在下班之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晚上是否有空?
我说可以.
从公司到她那里只有一个站的距离,很快我就到了她所在的租屋之前,这是一个很小型的精品的屋子,我定了定神,拿着一束鲜花向里面走去。
她的门竟然是轻掩着的,我推开走了进去,屋子充满满了一股淡雅的香味,就像平时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
“你来了?”她从里屋走来,她竟然穿了一件低胸的粉红色睡衣,从那睡衣之中甚至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她的身体。
“这就是你的私生活吗?”我问。
“怎么,你不想吗?”她笑了。
我对她所有好感在那一瞬之间全部的都没有了,鲜花被我扔到了地板上,我似乎听到花的哭泣,但是谁又理解我心中有多痛?在我走出她的房间并回头关之时,看到她张开双臂,似乎想拥抱什么,却在将门关掉那一刹那,我看到了她的胎痣竟然是圆的。而且在灯光之下发出了很阴晦的颜色。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那是尸斑!人一般死后,就会因为机体的累积出现色斑,而她的就是尸斑。”洪志点了根烟。
“你是说,她已经死了?”我问。
“我也不知道,只是第二天,就传来了她辞职的消息。当我再去那个小屋时,房东是一位中年人,他说这里也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住了。
我心中突然之间有些失落,我是爱上她了吗?但这不过是一场错爱罢了。她从此将消失在我的记忆之中,只是她什么时不在这个世上的,那真的是一个迷。”
“到此为止吗?”我问。
“没!”洪志说。
早饭煮了一些米,外加一些臭豆腐,我一直在想这样招待他很欠佳,但看他吃的津津有味,我也不好说什么。
“自从这之时,我就不在这个公司做了,虽然老板也总想留我,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的一份简历被《南国风》杂志看上了,于是我就去了那里当了一个兼职记者,虽然是兼职记者,我却当全职记者做了,就在做记者的第二天,我认识了业务员张方。他和我是在同一个楼上住的,所以没有事的时候我们总是喜欢在一起吹水。
多年的外来打工生崖,让张方体会到了生活的坚苦,他每次的从繁华如烟的深圳街头走过,都会感觉到这个人比蚂蚁还多的城市,自己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暧mei的阳光,让他总感觉会有一些故事发生。
那些打扮如时,衣着时尚,穿著似乎可以看到内裤的短裙和低的可以看到波的高跟鞋女人,不断地从他的面前走过,虽然他的目光也会停留在这些女人胸前鼓起的最高点,但他也同样知道如此年轻的女人却显的珠光宝气,她们的身份不是妓女,小三,便是哪个富豪的千金。依靠自己零推销率去泡她们,简直是比登天还难。不说送她们一辆宝马,单是一辆昌河面包车都无法满足。挤公交已经成为习惯。而打TAXI也显得奢侈。因此他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起,就在这个城市的最高层宣誓自己要单身至少五年。因为他非常清楚,金钱,是一个男人最好的装饰品,哪怕你赤身裸体,但在最隐私的部位上用一张人民币挡着,也会比皮尔卡丹更牌。长的帅不是错,错的是帅的脸不能不能当信用卡刷出钱来。
他的哲理总是一句接一句,这也是我喜欢和他聊天的原因。”洪志说:“人的命运总是在悲喜这中改变,有一天,张方对我说,他要去追一个女孩。我当时隐隐的感觉有什么不好,但是人家的喜事,我自然不好多说,以后的每天都沉浸在他与那个女孩的欢乐之中,有一天他甚至劝我也该找一个。”
“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我问洪志。
“我也问过,他也乐意给我说。他说是一天他去一个推销目标时,他看到了那个公司的前台,当他看到她第一眼时,他就打消了他要单身的念头。前台的提标签上写着三个字:陈可妮。也就在这一该,他已经将她的名字深深地记在了心中。
陈可妮穿着一身职业的前台装,与她拉直的头发,相配显得更加落落大方,那双眼睛更是让她透出了少有的雅致,那些只会努力睁大眼睛的来装可爱女孩,是远不及她十分之一的。
当时张方就想到了一个词来形容她:明眸皓齿。
爱情就像闪电,突然扑捉到了,这更是世界上修来的缘份。爱情不是一见钟情,而是让人怦然心动,张方突然变的徐志摩起来。
“你好,先生,请问您有约吗?”陈可妮立站了起来。
“是这样的,我是美自来公司的业务员,我想我们的产品,你们经理一定会喜欢!”说完,张方就掏出一张名片。
陈可妮看了看,有些忍俊不禁地笑了,然后接通了电话:“喂,李总吗?这里有一位推销洗发水的先生见您!”当她挂掉电话时,对张方说:“我们经理有请!”
当张方看到对方是一位秃头的老头时,便自觉地退了回来,然后来到前台那里说:“晚上我可以请你吃饭吗?”
陈可妮笑了笑说:“这是我的联系方式!”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吗?”我问。
洪志点了点头。
“呵呵,还真浪漫!”我说。
“这只不过是一场血色浪漫。”洪志接着说:“二十天后的一个下午。当时已经五点钟了,我拿着相机在街头拍摄。当我的镜头对准了“0度吧”时,却看到了张方与那个女孩一起在那里面吃晚饭。女孩的头发很直,就像是他给说的,背对着我,看不到面孔,而张方就坐在她对面。桌子之上还放着一大束白色的玫瑰花!”
“白色玫瑰花?”我有些惊诧。
“是的,白色的!”洪志说:“我当时也有些奇怪,但我又不好打扰他们,也就当做没有看到吧。
我一直想拍夜景,所以一直未了走,七点钟时,那个女孩突然之间站了起来,掩面走出了0度吧,拦了一辆TAXI就绝尘而去。张方从里面追了出来,他似乎想追上她,但就在这时,我只听到一阵尖锐的停车声,张方已经被一辆MPV撞出了十米远。挡风玻璃被撞得粉碎。司机呆呆的不知所措。
我也呆住了,我甚至想这是不是就是为了给我提供新闻素材,但很快随着人们的惊叫,我明白了这是真的,那束白玫瑰已经被他的血染成了红玫瑰。
我急忙来到了他身边,张方已经被自己的血完全覆盖了,手中的那束白玫瑰也成了红色玫瑰,他另外一只手中的照片也被血染红了。
“他死了!”我问。
“是的,生命就这样停止了!”
“那个女孩见到了吗?”
“见到了,是通过他手中的照片,只是,我没想到的是他手中拿的照片竟然是林志美。”
“什么?”我差点将自己嘴里的饭给喷了出来。
“从那一刻我就想起,或许她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换了一个名字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她绝不是张方口中的陈可妮,而是林志美!”洪志说到这里,突然浮起了一些悔恨的表情:“其实是我害死了张方,他一开始谈的时候我就有预感,但没有告诉他!”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也怪不得你的!”我说:“那么,你以后又见过她吗?”
“没有,或许她这一次真的消失了。”洪志说:“但,不久之后,发生了另外一件事!”
“什么事?”
洪志突然神秘一笑:“我有些困了,下次讲吧!”
开卷有益II
坐火车是非常无聊的事情,“格登格登的单调声让人昏昏欲睡。初中的时候听过一个故事说一个外国小男孩就喜欢听这种声音,后来还靠听声音救了一个车的人。我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如果是我打死也听不出来。
外面风景单调的很,甚至基本上毫无什么风景可言。一望无垠的麦田玉米地,偶会出现一排冲天高的白杨;除此之外一无所有。不过好在我身边有两位美女相伴,倒也让回程的路上不至于过份寂寞。李多绝对不是一个安份的主,不在自己铺上躺着确到外乱跑,没几分钟已经和周围的人都熟悉起来。她的上铺,也就是我的下铺是一个紫脸大汉,一看就是那种典型的北方人,身材魁梧,言语朴实。他接过来我递过的烟,憨厚的一笑。李多问这个大汉:”大叔,你叫什么呀?“大汉又是嘿嘿一笑,说:”俺姓戴,叫戴林海。你们就叫我老戴吧。“李多哈哈一笑说,好呀,老戴你讲个故事吧?”
我正想说他几句太没礼貌,可戴林海显然没有放在心上,他顿了一下说:“你想听啥?”
“嗯,讲个鬼故事。”李多说
“好吧,不过俺不太会讲故事。就随便说一个吧。这是个厕所的故事。”他坐正了身子,掐掉手里的烟开始讲了,我和落蕾也凑过去听。
”说起来这个故事很普通,是俺家的真事,好多人都知道。大概是十多年前,俺们市效有一个倒闭的硫酸厂,那块地方挺背的,平时没有人去。那会儿市效还没有开发,人很少;一过了十点就没啥人了。那是个夏天雨夜,快十二点了。俺三叔从那路过。
俺三叔是个木匠,在市里住。那天下县去给人干点活,回来的时候摩托车坏了,就慢慢推回来的。当时雨下点挺急,三叔全身都淋湿了。又有点内急,就左顾右盼地找地方上厕所。说来也巧,打老远他就看到一个公厕,里面的灯一闪一闪的非常容易看到。
他推着车到了厕所外面,这时候里面的灯就不闪而是灭了。锁好车走进去刚蹲下,就听见有动静。那个厕所分为里外间,他在里间,听到外面有声音。就像有人拿一个锤子在敲墙壁,“咚咚咚”的。他有点好奇,就提起裤子就出来看看。
外面站了一个人,大概二十多岁。是个小伙子。穿着一身白色的西服,很显眼。不过他的衣服很脏的样子,用俺三叔的话就是‘看上去像半年没洗过似的’。这个小伙子什么也没说,呆呆地看着我三叔,右手慢慢抻了出来,手里托着一张白纸。他把白纸送到俺三叔的面前,还是一句话都不说。俺三叔好奇的接过白纸,想看看有啥,没想到刚接过来那个人就不见了。吓得俺三叔把纸扔到地上就冲出了厕所。他摩托也没有推,直接又跑一个多小时跑回了家。
回家三叔就把这事打电话告了俺二叔。俺二叔在市文化局上班。根本不信这套,他坚持说三叔看错了。后来哥俩红了脸,三叔说:‘你要是不信现在我们去看。那张白纸还在地上扔着呢。’二叔也是个直性子,他说‘去就去。谁输谁请吃饭’后来他们俩人又约了二叔的一个朋友叫”白哥“的一块去。那个白哥是开出租的,在市里头道上有不少朋友(这个时候李多悄悄问我道上是什么意思,我悄悄告他们其实就大概算是黑社会)胆也大。他开车带着俺三叔和俺二叔一块到了硫酸厂。他们到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大概是凌晨二三点钟。可是那个厕所确找不到了。
后来三叔回忆起来说:‘我们找了很久,怎么也找不到那个厕所。’连自己停在门口的摩托也没了。‘这摩托丢了有理可寻。难道厕所也丢了?’二叔他们看三叔有点急了,就劝他找不到算了。这次算二叔输了,回去请吃饭什么的。终于把三叔劝了回去。
俺三叔回去越想越感觉不对,他天生也是个认死理的人。看看表快四点了。干脆也不睡了,出门打了个车自己又往硫酸厂去了。说来也怪,他到了那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好端端的停在外面,老远看那个坏了的厕所灯还是一闪一闪的。他慢慢得走进厕所看看,里面什么也没有。门口的地还是扔着那张纸。
三叔把纸拣了起来装到兜里。然后看看厕所里啥也没了,也就出去了。他推着车回家天已经亮了,这么折腾一夜也真累了,倒头就睡。醒来时吃过了中午饭,下午一忙也就把这事忘记了。
过了好几天,三婶子洗衣服的时候发现三叔兜里有张纸,就拿过去给他。三叔看到纸才想起来那天的事,打开纸一看把他吓了一跳。原来纸上用血写了一个电话号码。
俺三叔是个粗大胆,做事从来不想后果。他看到有个电话就想起来是不是应该打一下,想了一分钟也就拿起电话打了。接电话的是女人,问俺三叔有啥事,三叔说了半天才说清楚。没想到对方一听就急了,当时就要见面。后来他们约了时间见面三叔才明白,那个女人叫毛丽,他老公叫李洋。已经失踪半年多了。失踪的时候就穿着一身白西服。
毛丽说李洋是做乐器生意的,半年前去给一个刚认识的朋友送一批货,后来就没回来。三叔带着毛丽到了那个厕所,什么也没有找到,他们就报了案。开始警方说没法立案,说这事太过有蹊跷,除非找到尸体。毛丽和李洋的父母就找了一个阴阳先生让他帮着去厕所看看。阳阴先生看了说这个厕所附近怨气非常重,很有可能在这周围。李洋的家人就开始在厕所这块找呀,挖呀。找了半个多月,终于在厕所后面找到了李洋的尸体。不过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这样警察就立了案,他们在李洋的手上发现肉烂没了的手骨里抓着一个扣子。而且破烂的西服上发现了很多血迹。经过化验发现那张写电话号码的纸上是李洋自己的血。而他身上确发现了另一个人的血。再经过深查终于有了进展,那个扣子是一种高档衣服上的,而最后和李洋做生意的南方人张华平原来就有这么一件衣服。最后一验血,李洋西服上的血就是张华平的。
原来当时张华平找到李洋说买一批乐器,李洋看张华平是外地人,就开了很高的价格。后来结账的时候他们有了分歧,张华平想分几次给少给一点,李洋不干。张华平就将李洋骗到硫酸厂说是给他拿钱,趁他不注意就拿刀杀了李洋。不过李洋在临死之前紧紧的抱往了张华平,还从他身上揪下一个扣子。这样,案子才算破了,李洋也才算昭雪。李洋他们家人还给了俺三叔一万块钱。“
戴林海讲完了他的故事,最后补充道:”钱是个好东西呀,不过做生意也要看对人。而且了不能太过份。像李洋这样为钱丢了命也太过于不值得。
落蕾和李多两人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看着我道:“晚上不能一个人去偏僻的厕所哦!”
第一夜:食指
朋友一边抽着烟一边神秘地竖起他的食指给我看。"看,每个人的食指都代表着人的贪婪,因为吃的yu望是人类最基本和最原始的yu望。知道为什么叫食指么?因为古人说一旦看见好吃的东西食指就会跳动,不是有句成语叫‘食指大动‘么?我现在就告诉你一个关于食指的故事。"说着,他把香烟熄灭,开始叙述这个故事。
(为方便行文,以下以朋友的口吻记述。)
我到西南一个小镇的时候寄宿在一户人家里,那里有一位年岁很大的老人,老人精神很好,我没事就和他谈天,也就从他口中知道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民国时期,这里的女孩要嫁一个好人家的话首先要有一个好身材,尤其是腰。据说一些人家都有明确的规范尺度,精确到毫米呢。(我笑道:"这也太夸张了。")越是瘦的女孩他们越觉得漂亮,看来恰恰与唐朝的以胖为美相反呢。可能当地的人对猪非常反感,也就衍生地认为只要是肥胖的都是丑恶不堪的。于是那里的女孩都拼命地节食,只为了能有一个一步三摇、风吹柳絮飘的轻柔身段。
其中有一个叫秀的女孩,自从她明白自己一辈子的幸福要和自己的腰围成反比就不再吃肉了,而且包括面食。但似乎命运很喜欢和人开玩笑。即便秀从早到晚不停地运动,只吃一点水果,她也会长胖。或许按现在的话来说是基因的问题,或许根本就是一种病。但当时的人可不这么认为。那些瘦瘦的女孩子都在背后嘲笑秀,说她是猪精投胎。家里人也不住地唉声叹气。因为秀的身材已经越来越胖,别说嫁个好人家,恐怕就是当地最穷的老四家也不要她了。
说到老四,其实与秀家里倒能寻到几丝亲戚关系,但这种亲戚就像头上的头发,多得数不过来,每天都得掉上几把。不过老四的儿子和秀倒是青梅竹马,两人幼年时经常一起玩耍。但自从秀立志嫁入富人家后就断绝和老四儿子的关系了。可老四的儿子却一直把秀放在心里。现在这种时候秀的父母也顾不了了,他们最大的愿望是赶紧把秀嫁出去,省得留在家里丢人现眼。毕竟,他们认为女儿这种货物家里还是有很多的。
老四的儿子叫民,其实论相貌倒也英俊,只是家贫,穿着很破旧,但十分干净,无论是人还是衣服。秀的父亲把这事向老四一提,老四父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结果在一天之内就完成了提亲、下聘、回书、过门酒席之类的繁琐程序,在当时也算一项纪录了。
秀虽然百般怨气,但也没办法,谁叫自己命不好。再不嫁,过几年恐怕连民都看不上自己了,何况丈夫对自己千依百顺,疼爱有加,日子倒也将就地过了。
事情往往这么凑巧,或许是风水的缘故,或许是心情的缘故。秀嫁到老四家后反而日渐消瘦,最后倒成了当地有名的瘦美人。可惜她早已为人妇,不过依旧有很多人打她的主意。那里的人可不在乎什么头婚、二婚。因为媳妇对那些人来说不过是生育的工具和对家里风水有改良作用罢了。
秀自己也不安分起来了。而且她坚持不要孩子。这点令民十分苦恼。他知道没有孩子自己是留不住秀的。其实有孩子就能留住吗?秀家里活也不干了,见天和一些朋友聊天逛街,或者去大户人家做客,哪里像一个穷苦人家的媳妇。
看来都是瘦惹的祸,民知道,只有秀再次胖起来,她才会安心待在这个家。
没过多久,秀果然再次发胖,一切仿佛回到从前。她再次沦为一个农妇。她怨恨命运的玩弄。只有民暗暗发笑。表面上却和她一边抱怨一边安慰她。
日子如同织衣的梭子,在重复地穿梭。一晃十几年过去,秀生育了几个小孩。她也不再做梦了,安心和民过着日子,一直到他们最喜欢的女儿月儿的长大。
月儿生得非常漂亮,吸取了父母的优点。不过似乎她也一直都处于不胖不瘦的状况,甚至偶尔还会丰满一些。其实按照现在的标准一点都不胖。不过秀不愿意女儿重蹈自己的覆辙,她很早就开始控制月儿的饮食,不过功效不是很大。眼看着月儿快十六了,但腰却比起她同龄的女孩要多上一圈,急得秀天天睡不着。
看着自己的妻子天天熬得黑眼圈,民终于忍不住了,或许他认为时间已经冲淡了一切,这时候告诉妻子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这天两人和衣睡在床上,秀依旧翻来覆去睡不着。民把她的身体掰过来,正色道:"你知道你过门的时候怎么突然瘦了么?"
秀奇怪地摇着头,随即问道:"为什么?"
"那是因为我,我们家虽然穷,却知道一个可以让人变瘦的法子。不过祖辈们交代是禁术,用多了控制得不好会得报应,不过究竟什么报应却不知道。你来我家后我就对你施了这个术,后来你想走我又把术解了,所以你又变胖了。"民黯然地说道。
秀已经过了生气的年纪了。其实她早觉得自己突然变瘦又变胖可能是丈夫捣鬼,不过听见这种奇妙的方子倒也觉得好奇。"算了,都过去了,我不怪你,不过你不能耽误月儿啊,我可要让她嫁一个好人家!你赶紧告诉我啊!"
民望着着急的妻子,欲言又止。终于他举起自己的食指,对秀说:"是指头。"
"指头?什么意思?"秀奇怪地问。民告诉秀,相传在一百多年前,祖先在饥荒的时候好心收留了一个叫花子。据说这个叫花子不是凡人,是游历民间的茅山术士,不过是装做要饭的来看看众人的善心。他见民的祖先心地善良,就教会一些法术给民的祖辈。后来一代代传下来,大部分都已经失传,只有这变瘦一法却奇怪地保留下来。但民的家族自此就开始败落下来。恐怕这和民间流传着使用茅山法的诸多忌讳有关。茅山术禁忌极多,一旦破坏,轻则破财倒霉,重则有血光之灾甚至祸连后代。想必民的祖先定是用法术做了些什么不义之事才有所报应的。
至于这个法术,民告诉秀,其实只要吞下自己食指的指甲就可以了。但这个术一次最多只能维持数年,而且每个人瘦下来的程度是有限的,用得多了,据说最后会发生很恐怖的事。由于只是变瘦,民一家人也很少去使用,不过民的父亲还是教会了民使用。
"难怪后来你每次见到我都那么好心地帮我修指甲。"秀语气怪怪地说。民觉得有些尴尬,摸着妻子的脸:"我这不还是因为喜欢你么。"
"算了,我也不生气了,明天你就施这个术,赶快让月儿瘦下来。"
民点了点头,夫妇俩又安心睡下了。
果然,没过多久,月儿真的瘦了下来,而且是十里八乡瘦得最漂亮、最精神的。邻里都夸民和秀养了这么一个好女儿,肯定可以嫁一个好人家。夫妻二人听了笑得合不了嘴。
但事情很不凑巧,当地最大的一户财主要找儿媳妇。这个财主就是前面提过的要求儿媳妇的体重腰围都精确到最小单位的那种人。秀当然让女儿去试了,可惜就差那么一点,而且月儿已经是最轻的了。财主放出话,再过一星期没人合格的话,就去外地找了。秀一心想让女儿嫁进去,就逼民再次施法。民无奈地说:"你听过神行太保戴宗么?其实像那种术也是有不同程度的。据说有一位信使在送信的时候耽误了时间,怕被责骂,一位好心的茅山术士教他以银针刺脚底,忍住痛,放出杂血,可以日行三百,夜行三百。果然如实。后来信使再次向术士讨教跑得更快的办法。术士说,只要将双腿膝盖骨挖去,可以日行两千里。结果信使吓跑了。"
"你和我说这个干什么?"秀奇怪地问。
"我是想告诉你,如果你还想让月儿瘦下去的话,所付出的就不是指甲了。"民担忧地说。秀沉默许久,最后还是要坚持让月儿一定要进那个有钱人家的豪门。民问了女儿的意见,月儿自然想母亲高兴,家里摆脱贫困,便一口答应了。民拗不过二人,不过这次需要的是月儿必须吃掉自己的食指!
大户人家并不在乎少根指头,只要其他标准到了就可以了,指头可以说以前小时候弄伤的。于是月儿只好咬着牙剁掉食指,并吃了下去。果然,第二天月儿就又明显地消瘦了,手上的伤一好,马上去财主家,财主正发愁呢,一看月儿就大喜过望。这桩婚事很快就定下了,指头的事大家似乎也都渐渐忘记,事情也慢慢地恢复了宁静,民和秀也靠着财主家的钱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这个时候虽然中原正在打仗,但战火却烧不到这个地方,这里依旧是一片世外桃源。
没多久,过门的月儿怀孕了,生下了一个儿子,似乎是好事。但很快月儿的身体就像吹气球一样涨了起来,一发不可收拾。丈夫一家人对月儿突然变胖感到费解,他们把这事转告给民和秀,并说婚后胖一点可以,但像月儿这样恐怕难以符合他们家的儿媳这样的身份,如果月儿还继续胖下去,他们决定休掉她。
秀哭着问民,民苦思良久并查阅了一些书,终于知道,产妇在分娩的时候,大量的失血会破掉这个法术。秀在生月儿的时候已经变胖,所以民没有在意这个术居然会被解。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秀看着女儿如气球一般的身体哭着责问民:"就算会变回原样,我们月儿也不应该变成这样啊!"
民告诉秀,法术一旦被破,身体就会像积压很久的弹簧似的猛地反弹,而且坐月子的时候营养丰富,就是普通人也容易变胖啊。
"我不管,这样下去我们一家人都没办法在这里立足了,而且我的外孙,月儿的儿子也见不到了,你忍心啊?"
民抓着头,望着在一旁哭得泪人似的女儿和老婆,终于艰难地说道:"这个术还是可以再做一次的。但是……"
"不要但是了,能救女儿我付出什么都可以的。"秀哭着求民,月儿也跪在地上求父亲。
"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因为就算是祖辈们也从未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施法,他们再三告诫后人,用多了术是会遭天谴的。"
"说不定只是那个道士吓唬你们啊,你也说没人用过,你又怎么知道会遭到天谴呢?"秀反问道。民默不作声,最后只好答应再一次施术。
这一次不是要月儿的指头了,而是要民和秀两人的食指,因为儿女和父母有着看不见的纽带。所以月儿吞下了父母砍下来的食指。民和秀忍着剧烈的疼痛安顿好女儿睡下,俩人彻夜不眠地守在身边,深怕出现什么不好的事。不过似乎一切顺利,第二天早上,月儿就恢复了结婚前的身姿,就像少女一样。夫妇二人这才安心地送月儿回到公公家,那边丈夫等人一看也大吃一惊,不过既然变瘦了自然是好事,也就笑逐颜开了。民和秀也回家好好地养伤。
但几天后的深夜,正当民和秀熟睡之际,亲家突然派人报丧,叫民和秀赶紧来。原来当夜月儿就暴亡了,而且死状恐怖。秀一听当场就晕了,民只好独自一人去认尸。一路上民的脑袋一片空白,犹如行尸一样被人牵着走进现场。女儿一下就这么去了,实在令他难以接受。但当他看到女儿的尸体,姑且称做尸体的时候,他也几乎吓晕过去。
月儿整个人就像被什么动物啃咬过一样,周身没有一块好肉,已经和骷髅差不多了。从床上到地上将近两米的距离都是月儿拖出来的痕迹,血和碎肉散落得到处都是,月儿的头高昂着,手伸向门外,估计是从床上翻下来想去开门,但只爬了几米就咽气了,而且死前恐怕是受尽痛苦。民怎么也不明白,难道这就是所说的报应?看着女儿的尸体,他一屁股坐在地上,顿时老泪纵横。
由于死状恐怖加上这位财主门风甚严,月儿死亡的真相没几个人知道。对外就说少奶奶得急病死的。财主给了民和秀一大笔钱让他们离开这里。可惜秀知道女儿的惨死后自责不已,后来也自尽了,民也人间蒸发了。
据说,茅山术本身就是一种驱鬼和转嫁的法术。比如施术的人可以把别人家的肉或者食物变到自己手中,也可以让自己的伤痛转移到他人身上,估计这个术也是将本来在自己身上的肥胖转移到别人身上。但凡是术总有自损的一面,民一再施术终于遭受到报应,可惜还是报应到了自己家人身上。至于月儿的惨死,其实是术的反噬。佛教六道之中有一种鬼是饿死鬼,它们很小,如蚂蚁一般,但数量众多。它们生前饥饿,死后化为鬼会吃掉一切东西。食指是人食欲的象征,吃掉自己的食指其实就是与饿死鬼达成了契约。它们会帮你吃掉你不想要的那些讨厌的脂肪和肥肉,但一旦契约无法控制或者过量,它们就会把你整个人也吞掉。
朋友说到这里,凑过来对我低声说道:"当我听完这个老人说的故事,我也忍不住抚mo着我自己的食指,我想,难道吃掉自己的食指真就能变瘦了?正当我疑惑的时候,老人笑了笑起身而去。我注意到他的一只手上只有四个指头,唯独少了那根食指。我后来四处打听,旁里的人都说不认识老人,说老人好像是解放后才来的,大家都叫他民伯。"
我吓得张着嘴不说话。我也如朋友一样轻抚自己的食指,脑海里忽然想起了前些日子看到的蚂蚁群,忽然感到一阵发麻。朋友看我发呆,笑着猛拍一下我的肩膀,"不用担心了,有些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应该靠人力强求的。"
"那也不一定啊,事在人为啊,你不要唯命运论啦。"我也笑着反驳。
朋友望了望我,"那你听说过半脸的故事么?"
"没有。"我朝他望去,他的脸上突然带着几丝诡异,那脸仿佛泥塑的一样。
"算了,明天讲吧,你看太阳都出来了。"朋友突然恢复了常态,指了指窗外的太阳。我也只好压下自己的好奇,先去睡了,等晚上再继续。
第二夜:半脸人
"夜晚才适合讲那些离奇的故事啊。"朋友伸了伸懒腰,把上衣脱去,盘腿坐在地上。他家里没什么家具,来客都坐地上。因为他说讨厌椅子,席地而坐才是古人风范。
"继续讲啊,什么半脸的故事?"我催促道。
"嗯,对的。恐怕这是我所知道的众多故事里最诡异的了。甚至讲起来我都有些打颤。"
(为方便行文,以下以朋友的口吻记述。)
我照例做着没有目的地的旅行,但我一般都选择比较偏僻的地方,你知道那里往往有很多奇怪有趣的故事。不过以前我都是听说而已,而这次我却亲身经历了。
我来到了一个村落,其实这个村子很大,几乎可以算是一个小型的城市了。村里人都有不同的工作,刚好构成了一个需求环,大家自给自足,于是慢慢地与外界有些隔离了。不过他们依旧很好客,当我来到的时候他们都很友善地招待我,加上我还学过几年医术,可以帮他们治疗一些普通的疾病,他们就把我当成上宾了,而且把我当成了个神医。哈哈。(朋友得意地笑着,我知道其实他在大学的时候成绩就很出众,虽然他不喜欢做医生,但他属于那种即便不喜欢也要学好的人。所以即使他不继承那笔遗产,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医生。看他这么高兴,估计当时那村子里的人对他的确很尊敬。)
不过没过多久,村长就来找我了。村长是村里最德高望重的人,相当于族长一样,可以说几乎是当地的国王了。当然,他也是非常友善的,不过他始终保持着一份应该的尊严和威仪。但这次他却显得很卑微,好像是有求于我。
"您简直成神了,村里的人都说您医术超群,甚至还解决了几个长久折磨他们的疑难杂症,您真是太厉害了。"村长不停地恭维着我,几乎把我吹得飘飘然了。
"说吧,您家里难道也有人生病了?"我笑着问他,但村长面露难色,似乎很难启齿,每每想说话又咽了回去。最后他像下定决心一样小声对我说:"是我的儿子,与您年纪差不多,本来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把自己关了起来,每天待在房间里,只吃我们送去的饭菜,却从来不见我们。我和他妈妈都快急疯了,结果老天爷把您派来了,您可一定要救救他。"村长说到最后声泪俱下,几乎要跪下了。我觉得事情似乎不那么简单,恐怕以我的医术管不了。但我还是答应随同村长一起去他家了解一下情况再说。
村长的家果然要气派很多,不过到底也是普通的砖瓦房,只是比一般村民的房子要稍大一些。房子有两层,门前还有一个不小的院子,放养着一些家禽。房子的右边飘来一阵阵的原始的蔬菜的味道(其实就是施农家肥的那种),想必那里是厕所和菜园。唯一令我不安心的是那只半人多高黑棕色的大狗,见我是生人就呲牙咧嘴地对着我,喉咙里咕咕地叫唤。我知道这种狗是极其危险的,所以我停了下来。村长连忙呵斥它走开,我才敢走了进去。
村长的家人很友好,是典型的好客的农家人。我始终奇怪这样普通的家庭养育的孩子到底得了什么病。
村长带着我上了二楼,来到了一间房间面前。
"就这儿,我儿子叫柱子,他已经把自己关在里面整整一个月了。我实在没办法了,要不是您来了,我也要出去找医生。"村长的话语间好不烦恼。
"你和他说过话么,自从他自己封闭起来后?"我问道。
村长摇头,我示意他下去,在我当时看来可能是年轻人青春期的烦躁带来的一些心理问题,所以我让身为父亲的村长回避可能好点。事实上我的想法过于简单了。
村长下楼了,嘴里小声嘟囔着,依稀能听到是希望这次我能治好。我望着他的背影觉得他的确很可怜。
"里面的是柱子么?"我轻叩了一下木门,门的质地很粗糙,还带着毛刺,第一下扎得我很疼,所以我放小了点力气。
柱子没有回答我,这也是意料中的事。于是我开始了所谓的心理治疗,无非都是大学心理课上还没完全忘光的东西,可惜完全没有效果。一小时后,我开始急躁起来,忽然对里面的人产生了好奇。我四下望了望,发现门的右下角有一个不规则的小洞,我使劲蹲下来,想看看里面。
我终于把自己的眼睛对准了那个洞。光线不够,看得不是很清楚。但我还是依稀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侧影坐在床头,估计他就是柱子。他像雕像一样坐在那里无动于衷。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很冲动的想法,如果我现在大喊一句"我看见你了",会怎么样?
我这样做了,对着门大喊一句:"柱子,我看见你了,你正坐在床沿上!"
他果然有反应了,而且很剧烈。他抱着头恐惧地在床上打滚,嘴里高喊着:"不要找我!我已经得到惩罚了!"看见他这样我意识到情况不妙。紧接着他在床上不动了,仰面躺在床上,成了一个"大"字形。
我赶紧叫来村长,让他把门撞开。门很结实,我和村长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撞开。但是当我和村长进去后,村长疑惑地看着躺在床上的人说了句令我诧异的话:"这,这不是我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