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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同归极乐 当前章节:15162 字 更新时间:2026-6-11 10:17

老板忽然从里面闪身出来。看见我有些意外,眯起眼睛上下扫了扫,这才哦了一声。

“您不是昨天的客人么,怎么,是不是我的手艺不好,您有些不满意?实在对不起了,要不我帮您修整下?还望不要见怪。”老板弯着腰,双手弯曲着合在胸口,半低着脑袋诚惶诚恐地赔罪道。我深感不安,连忙扶起他。告诉他自己并不是介意发型的好坏,相反,对于他的技艺我十分满意。

老板狐疑地望了望我,非常奇怪,想要继续询问,似乎又怕我不悦。只好站在门口,一时间不知道该什么。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打乱了他一天的工作计划,对他点了点头,说自己只是来坐坐看看老板。

这个借口似乎略带牵强,牵强的让我自己都觉得好笑。老板自然不相信了。于是立即又说道,自己对他的理发技术很感兴趣,想来观看下,顺便学习学习,这是老板才憨厚的笑了笑,腰背挺直了起来,脸上也有了少许得意的笑容,开始向我大谈特谈理发的技巧。

可惜我根本无心听他叙说,只是嗯啊的应付,一边对着小店里面窥探着。

我没看见那女孩,难道昨天我的确是幻觉么。

但那里有那么真实而持续那么长时间的幻觉。

“我还没有开张,正好要出去买点东西,不如您帮我照看下店和我女儿好么?正好如果来了客人就让他稍微等等。”老板忽然拜托我到,这倒是让我非常意外,但也正合我心意。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偷了你的东西?”我忍不住朝他打趣道。老板忽然一直堆满笑容的脸忽然严肃起来,我不得不承认,一个长时间笑着的人忽然不笑了,那神情的确可以让人心头一寒。

“您不会的,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您是附近报社上班的吧,看过您进去几次,而且看您的相貌绝对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再说我这破店有啥值得偷的?”他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也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他的请求。这时老板才满意的朝街口走过去,可是还没等他走几步,我忽然又喊了句。

“如果我是为了把你您女儿拐走呢?”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问这个,或许想试探下。

老板忽然立住了,过了会,慢慢转过头,一条缝似的眼睛下面挂了副夸张的笑容。

“谁要是拐带了我的女儿,那他将会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了。”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虽然是笑着说的,可是我觉得这句比板着脸说更有威慑力。特别是向我这种昨天晚上经历过那种诡异事情的人。

小店里摆放着些许家具,地面真干净,而且一点异味都没有。房间安静的就像是长久没人居住过一样,有点死气。

里面还有间屋子,不过门是带着的。那扇黑漆色的木门稍许开了条细缝。完全关闭的门和完全打开的门都不如只开了条缝的门又吸引力。这恐怕也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缘故。

我猜想那女孩一定就在房间里,可是我却在迟疑是否要进去。一个夜晚徒手爬上高楼向人索要糖果的人当然不是普通人。

可是我还是走过去了,因为听见一阵吞咽的声音,似乎很急,仿佛饿了很久一般。我高抬起脚,尽量做到没有声音走了过去。

越靠近门,声音就越来越大了。我顺着门缝看去,房间里正点着盏电灯。哪个女孩背对着我,坐在床山,旁边是她上次抱着的人偶娃娃。

那个娃娃还是那样漂亮,不过在昏暗的灯光里看不太清楚,只是觉得仿佛是活人似的。

娃娃做得再逼真是娃娃,因为它根本无法动起来。即便是安装了机器在里面,它做出的动作也是僵硬呆板的,根本无法同人的动作相媲美。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那个放在枕头边上的人偶娃娃居然眨了眨眼睛。是的,我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它的确眨了下眼睛。

接着,更加古怪的是,那个娃娃木然的,很机械的转动着自己的脖子,居然大睁着无神的眼球,看着我这边,仿佛已经发现了我一样。我惊骇的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却发现自己的脚好象碰倒了什么东西。

是一个袋子。我仔细一看,里面居然装的全是头发,可是只有一半。再次看看房间里面,却发现坐在床上的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只是枕头上的人偶娃娃还在,依旧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盯着我。床上还有个袋子,从里面散落出了一大堆黑色的碎发。

这个时候,门缝脚底处传来了一阵金属刮过地板的声音,同时我感觉到腿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来那个女孩已经趴在我脚底下,正抬头看着我。

她的嘴正在蠕动着,鼓起的腮帮子一下一下的。我在嘴角处看到了几跟长长的头发。大而泛白的眼睛鼓鼓的盯着我。

从她的眼睛里我读不到人类应有的感情,或者叫灵魂之类的。就好像我触犯了她的领地一样,女孩趴在地上向我扑来,直到我踉跄地退到理发室里,她冲着我凝视了几秒钟,转头又再次爬回了房间。就如同一只热带湖泊里的鳄鱼。爬行速度之快真让我咂舌。

我还坐在地上喘气,但肩膀上忽然挨了一下,这一下并不重,但是在遭受惊吓之后人的神经往往非常脆弱,所以这下又把我吓得着实不轻。回头一看,居然是老板,他的脸带着微笑,从缝眼中漏出几丝戏谑的目光。

“您没事吧,我不过嘱咐您照看下店,怎么您坐到地上去了?这天还寒着呢,快起来吧您。”说着,他把我搀扶了起来,坐在旁边的凳子上。接着自顾自的忙活开来。

他又对着里面的房间喊了句,“起来啦。”

那个女孩抱着娃娃再次走了出来,可是这次却显的很温顺,也很漂亮,根本就不像刚才我看见的一样,好像刚才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这位理发师叹了口气,坐在了椅子上。

“您大概刚才看到了吧,其实我没打算瞒着您,之所以让您留下来,也是想让您自己看到,省得我解释后您也不相信。”果然,老板隐瞒了一些事情。

“其实我的本职不是理发。”他的声音忽然变了,先前的谦卑市侩的那种小商贩才有的语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自信和骄傲,整个人也仿佛高大了许多,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踱着方步,把手背在身后。

“我其实是一位人偶师。”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冒出令人敬畏的光。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他的女儿的那些古怪动作有什么关系。但是,理发师走到了抱着娃娃的女孩面前,在她的脑后抚mo了一下。那个女孩瞬间放开来了手,就如同一个失去动力的机器一样瘫软了下来,头也歪向了一边。理发师轻轻抱起了那个娃娃。

“其实,这才是我女儿。”他恋爱的摸了摸那个我自认为是人偶的脸庞。原来,他那天随意的一指竟然是我误会了。细细看来,果然女孩还是有几分像她的父亲,有时候就是这样,人们总是自作聪明,把假的当做真的,真的反而认为成假的,我不禁为自己的愚蠢笑了笑。

“我知道你误会了,不过也正常,我的女儿患有一种天生的疾病,她的神智经常会陷入无意识中,自然看上去和人偶一样。”理发师说的很轻松,但是我相信无论那个父亲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现在之所以还可以随意地说出这件事,证明他已经将这个慢慢承受了下来,但背后的痛苦恐怕不是我能想象的。

他又看着那个我以为是理发师女儿的那个人偶。

“这是我的心血,其实说它是我女儿也不为过。”理发师顿了顿,又伸手在女孩脑后晃了一下。结果人偶一下又恢复了先前的样子,只是看着理发师手中的女孩,默然不动。

“我的妻子无法忍受我作为一个人偶师而离开了我,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不是个正常人了,没有谁会喜欢和一个整天不说话,摆弄一些人体四肢模型的家伙呆一辈子。所以她提出离开我也没有劝阻,因为我一直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她没有带走女儿,这也是我感激她的一点。虽然我知道她其实知道女儿患有疾病,怕成为她的负担罢了。

我一个人照顾起我的女儿,这对于一个没有稳定收入的男人来说非常困难,虽然我可以靠帮一些收藏家制作人像和人偶,但毕竟不是长久的维持生计的办法。而且由于我这种职业往往被周遭的人所恐惧和厌恶,我不止一次被警察提审,原因大都是我把废弃的人偶部件丢弃的时候吓坏了我的邻居,所以我以后我学乖了,所有的部件都统一在偏僻处销毁,而且经常搬家。

我要活下去,还要照顾我女儿,忽然我又了种想法,能不能制造一个从未有过的人偶,甚至可以赋予它人类才有的知觉和动作。

这个想法其实也是所有人偶师的梦想,制造出真正的人,而不是人偶,本身这个行当就是一种带着诅咒色彩的职业。因为我们已经威胁到了神的地位啊,只有神才能创造人。

不过我还是开始做了。

但是面对的困难可想而知,我翻阅大量的古典,请教了行当里的著名人物,但换来的都只有失败的挫折感。房间里堆满了失败的制作品。

不过还是在偶然间,我发现人的头发是一种很好的制作材料。在头发里充斥着人的精魄,我产生了一种想法。可不可以制造一个让人的意识控制的人偶,一种类似机器人的人偶。

很快,它被制造出来,并且我把它和我女儿的思想结合在一起。我无法和你解释这是如何做的,只能说是一种秘术,一种类似于转移思想的方法。很快,这个人偶完全被我女儿接受了。从没有任何表情的女儿居然对着这个人偶笑了。

我一直担心女儿的成长过程中没有姐妹和母亲这样的女性亲人会影响到她,不过现在放心了。这个人偶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已经可以代替我为女儿做很多事情了。

只是有一点,它必须进食大量的人发,就如同消耗汽油的汽车一样,头发是它能继续行动的能量。所以,我只好学了手理发的技艺,可惜每到一个地方,还是迟早会被当地人误会,所以我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而且,现在愿意到我这种小店来理发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理发师把女儿放回人偶的怀抱,人偶则把他女儿重新抱回了房间。

“我女儿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或许是老天少许怜悯了我一些,虽然还无法说话,可是已经开始慢慢成长了,因为脑内的毛病,她几乎没有发育过,身体一直保持着小孩的状态,而且不会说话,只能靠用人偶得嘴形来表示。我知道那天她为了想吃糖而让人偶去了你家,可能吓着你了,这是非常抱歉。只是拜托你,千万不要把知道的事说出去,起码要让我稍微准备一下,才好迁移到下一个城市。”他说的很辛酸,眼睛一直盯着脚尖,仿佛带着哀求,先前的骄傲忽然一下不见了,我看见的不是一名优秀的人偶师,而是一个普通父亲。这时候我忽然理解了吉普赛人为什么在外人看上去总是喜欢歌舞,总是带着微笑,总是让人觉得放浪形骸。因为他们没有家,这是最大的悲伤。

当人到达最大的悲伤时候,反而会笑,会开心。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再难过下去,无家的人是最为悲哀的人。

我自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只是希望他稍微注意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受得了那种事,如果造成骚乱就不太好了。理发师点了点头,忽然兴奋起来,不满沧桑的脸忽然起了潮红,仿佛一个刚刚收到心上人赞赏的小伙子一样。

“我认识一个女人,一个非常善良的女人,她也是名人偶师,干我们这行的人很少,互相也不熟悉,对其他人总抱有戒心,可是她还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而且可能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这令我倒是非常惊讶,也很高兴,我看见了他发自内心的喜悦,而我也发自内心的祝福他。

“本来我想制作一个人偶送给您,又怕你会不喜欢。”人偶师低着脑袋搓着双手,憨厚的笑了笑。

我婉言拒绝了,因为我的确很害怕这些。

可能我不会害怕一个恐怖的鬼脸模型,但是我绝对不会把一个长得和人一模一样的假人放在家里。

这世界最可怕的不是鬼,也不是人,而是极像人而又不是人的东西。人偶是,那些失去人性的人也是。

第五十六夜:拾

春天原意是苏醒的季节。可是在这个时日人却总是打瞌睡,精神无法集中,今天是纪颜出院的日子,可是等我想起来,来到医院的时候,病床上只有黎正一人躺在那里。

纪颜可能并不在意,他或许可以体谅我最近工作繁忙,可是我自己却并不这样认为,似乎最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

“忘记来了?他说了,自己和李多先回去了,叫你不要担心。”黎正望着窗外,似乎在对我说话。好在我早已习惯了他的态度,倒不觉得什么。不过既然来了,总不好现在又离开,只好尴尬地坐在了早已收拾干净整齐的纪颜原先的病床上。

“记忆力是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一直想寻找的东西无论如何向破脑袋都找不到,可是当你不想找了,几乎忘记的时候,它自己又忽然冒了出来。有些东西丢了也就丢了,但有些东西,丢了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了。”黎正从床上滑了下去,双手当作枕头靠在头后,眼睛无神的望着天花板。

“哦?那是怎样一个故事?”我饶有兴致的朝他挪近了些。黎正没有回答我的意思。当我以为他已经睡着的时候。他那带着童音却又以非常成年人口吻的语气开始叙述起来。

“每个人都会有记忆力不好的时候,哪怕是可以一目十行,心算很好的记忆力超人,他们也有不记得东西放哪里的情况。

在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里经常流传着一个故事。

林理是一名大一新生,但凡新生都对学校抱着很大的热情和希望。学校很大,对大多数刚从狭小的高中校园里走出来的高中毕业生来说,这是第一个感觉。林理自然也不例外。办好报名手续铺垫好床铺后他决定一个人出来走走。

林理的家里这个城市很远,不过他没让父母来送他。

十八了,应该像个男子汉。林理用这个借口拒绝了父母来送的请求,不过他们同样很高兴,因为儿子长大了。

林理顺着宿舍旁边的一条绿荫带散步,那里种植着很多树木,非常的茂盛,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林理感到十分舒坦。其中有一颗树最为茂密粗壮,和周围的树比起来它要巨大的多,林理一个人都无法抱住,刚想离开,林理好像发现草丛里有些什么异常的东西。

他好像看见一道光。似乎是什么金属反射的光芒,走进一看,居然是支钢笔。说来好笑,林理从小到大没有拾到过任何东西,倒是没少掉过钱啊书之类的。他好奇的走过去,把钢笔拿起来。

很秀气的钢笔,笔帽是银色的,笔身白色,看上去还蛮新的,估计失主正在焦急着寻找吧。在笔帽处好像还刻了个字,好像是个人字,林理把钢笔揣进了口袋,回到了宿舍。只是觉得钢笔的主人刻了个人字真是太奇怪了。

林理心想,估计是哪个急着上课的学子或者是早上在这里背单词的人不小心丢在这里的,看钢笔布满灰尘估计也待了有些日子了。再说,自己正好缺一支好钢笔。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这支钢笔,因为,林理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钢笔是一个女孩的。因为钢笔看上去很秀气,而且较之以前自己的笔握在手里要细一些。

和宿舍的室友闲聊几句后,林理把钢笔放进了抽屉,开始几天是军训,还没课,自然用不着钢笔。大学的所有东西都让林理着迷,年轻的身体整天沸腾着不安的血液,同学们白天军训很辛苦,完了又互相追打嬉闹。所以,一到晚上,人就睡得很死。只是朋友们都说,林理那个方向经常传来沙沙的摩擦声音。

新生办借书证要经过很多非常繁琐的程序,这让林理很无趣,自己本来对图书馆有着很高的热情,因为在高中的时候就听曾经在读大学的堂哥说过图书馆的书数不胜数,各种各样的类型都有,而且安静又适合长时间阅读,可是一张小小的卡片却把他挡在了门外。

回宿舍的路上,低着头走路林理意外的又在上一次拾到钢笔同一个地方的草丛里拾到了一张图书证。

图书馆的监管制度并不严格,任何人,只要持有合法的图书证,都可以阅读,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证的主人还没有注销证的话,林理就可以进大摇大摆的走进图书馆,好好的博览下中外典籍。

林理是这么想的,当然也是这么做的。

图书证上主人的名字已经磨损的不是很清楚了,不过还好照片很清楚,而且幸运的是两人长得居然还非常相像,说出来到更加顺口了。果然,林理把证给了看门的老师看了看,老师瞅了瞅他,又看了看图书证,然后就让林理顺利地进图书馆看书了。

几天下来,白天军训,吃完晚饭林理就在这里看书。这种日子让林理起初还过得非常的惬意。自己的图书证办下来以后,林理把这位同学的图书证也就扔进抽屉没再管了。只是夜晚大家入睡的时候,依旧能在林理床下听见沙沙的声音。

有一次,林理照例在图书馆看书,刚看到一本自己找了许久的旧书,不料自己刚刚走过去,一只葱白玉润的手忽然把书拿了下来。林理这才发现书原来被一个皮肤白皙的高个子女孩取下来了。

“你也喜欢这本书么?”女孩笑了笑,弯目如新月,俏脸似桃花。交谈过后,林理知道女孩叫舒郁,居然还比自己高一个年级,不过论年龄,自己却反倒比她大上几个月。只是舒郁却总是一本正经的让林理喊自己师姐。

两人开始交往起来,林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恋爱,只是一天见不到这个女孩就心里难受,说起两人的相识,寝室的同学无不羡慕,以至于一时间新生去图书馆的流量激增,可惜大都空手而归。于是大家都半开玩笑地说林理好福气,居然连女朋友都能捡得到。

不过林理却始终无法靠近舒郁,他对舒郁其他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无所谓,每次见面都能聊的很开心,林理已经很高兴了,只是舒郁经常用一股非常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有时候还伸出手摸了摸林理的头发。

没过多久,幸运女神似乎又像林理招手了——他又捡到东西了,对于自己最近如此的好运气,林理觉得可能命运真的开始对他微笑了。

他这次捡到了的却是一个皮夹子,也就是一个钱包。很有趣的是,当他打开钱包后,里面居然还有几十元钱和一张KFC的优惠券。可是,优惠券上面的日期却是一年多以前了。当然,还是在那棵树下。

“一年多啊。”林理不禁感叹了起来,他翻看了一下钱包,没有任何其它证明钱包主人身份的东西。当时正是傍晚,林理独自一人站在空荡荡的走道上,头顶繁密的树叶被风一吹,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随着声音,寂静的水泥路仿佛永远走不完,林理望了望钱包,款式还是非常不错的,正巧自己也没有,干脆拿来用了。

钱包的做工很精致,好像不是买的,而是由人做的一样。林理心想古人流行情侣间互赠香囊或者荷包,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只是这钱包的侧面有着一滴血迹,如雪花一样的溢散开来。虽然已经风干,但依旧红的非常鲜艳,在几乎漆黑的夜里仿佛会跳动一样,林理盯着那血迹感觉有些头晕,连忙把皮夹收好,回到宿舍。

宿舍里没有人,林理想起还有作业没做,决定用用前些日子拾到的钢笔。正巧同学桌子上有瓶墨水,只是没有牌子,他把钢笔充满墨水,开始写字。

不过写出来的却全是红色的字,在灯光下看得难受,就像刚才钱的血迹一样,他用手蘸了蘸墨水,发现墨水却是蓝色的。

或许这钢笔前段还有些红色墨水吧,林理决定拿它多写些字,等前面残留的红墨水完了再说。谁知道连着在草稿上画了很久,却依旧是红色。林理只好把钢笔重新放回抽屉。

没过多久,林理发现自己的记忆越来越差了有时候自己总是莫名其妙的忘记东西,同学经常在他身后喊住他,提醒他遗忘在座位上的书或者衣物又或是别的什么东西。林理并没太介意,只是猜想自己学习太累了,所以他决定休息一下,正好也可以陪舒郁多一些。

林理本来打算拿着自己的图书证和舒郁一起去图书馆,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了,电话响了起来,是舒郁的,她正在催促林理。林理不愿意再翻箱倒柜地找了。

“不是还有一张么。”林理翻出以前的那张捡来的图书证。

可是今天图书证上照片似乎有些异样,在台灯下那上面和他有几分相似的人似乎在笑。林理揉了揉眼睛,照片又回复原样了。

是幻觉吧,看来自己真的压力太大了,林理自我安慰道。

图书馆很安静,人非常少,林理望着坐在一旁认真看书的舒郁总是静不下心来。

“我出去散步下。”林理直起身子,和舒郁打了个招呼,后者没有抬起头,只是嗯了一声。有时候林理真的很想了解下舒郁,似乎被那美丽的长头发遮掩住的舒郁仿佛还有另外一张脸,一张平日里他未曾见过的脸。

不知道为什么,一边抽烟的林理还是走到了经常捡到东西的那条路上。烟是高中的时候学会的,高考的压力大,很多男生都聚集在一起互相抽着玩,高考完了,高兴的时候也喜欢抽,结果一来二去,居然成了瘾了,虽然谈不上老烟枪,但一天手指头上不夹着点什么东西,林理总有些不舒服。

那颗老树在夜晚看上去非常苍劲,路边的白色的荧光街灯照在树皮上犹如月光一般,但却又比月光要冷得多。林理用手抚mo着树皮,忽然有些感叹。

他下意识的低头,草丛里居然又有东西。

这次是副眼镜,很不错的无框眼镜,做工精巧,不过林理的视力很好,也不需要这个啊,不过既然看见了就拿着吧。

眼镜上干净的很,一点灰尘也没有,虽然说学校的过道一向非常干净,但还不至于一尘不染的地步,何况一副眼镜在草丛里放着,怎么会如此干净,不过林理没想这么多,只道是这个可怜的倒霉鬼怎么老在一个地方弄丢东西。

回到图书馆,却发现舒郁已经离开了,在书里他看见了舒郁留下的便条。

“身体不适,先回宿舍了。”林理略有失望的独自一人回到宿舍。

晚上,室友们又听见了林理床那边传来的沙沙声。

第二天,林理从床上起来,睁开眼睛却发现原本清晰的世界一片模糊。他惊讶与自己的眼睛居然一夜之间视力大减,无奈之下,他摸索着爬下来,却发现桌子上昨天从树下捡来的眼镜。

林理忽然有种感觉,他觉得那眼镜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果然,一带上去眼前恢复了清晰,又像以前一样了,虽然鼻子上多了些压力有些不适应,不过戴了眼镜似乎也更斯文了,比以前好看了许多。室友同学们对林理一晚过去就戴上眼镜了非常奇怪,不过也不是太特殊的事情,毕竟上了大学有很些个人都迷恋玩电脑,视力下降得快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林理想给舒郁一个惊喜,不了舒郁看见他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淡淡一笑。

“戴上了?”她问到,林理点点头,只是奇怪她好像早知道一样。

“我一直觉得你戴眼镜会更好看些?是不是?”舒郁笑了下,非常可爱,既然她喜欢,林理也觉得开心。

接下来两人的日子过得似乎很快乐,真是羡煞旁人。林理对于捡东西也越来越习以为常了,他还从树下拾到过其他一些小东西,像橡皮,直尺,帽子之类的。最后捡到个戒指,觉得有些贵重,于是上交了,交给失物领取处的时候,那位秃顶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看了下,神态有些异样。林理刚想走,却被他拉住了。老师的眼睛一直盯着林理,嘴巴里似乎一直在说着:“太像了,太像了。”不过仔细看了看,他又失望的摇头,不过他还是扯着林理不放。

“戒指,哪里来的?”老师有些激动,扯着林理的衣领,林理有些不悦,心想又不是我偷的,捡来的你还这样干什么。

“学校宿舍旁边的树荫道上捡的,一颗很大的树下。”说完,林理趁着老师发呆的时候,赶紧跑了。

林理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好使了,他有时候甚至在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忽然卡壳,他会忘记自己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同学们觉得他非常的古怪。林理开始沉默下来,成绩也一落千丈。他经常自己一个人无意识的在校园里晃悠,然后忽然发现呆在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的地方。

唯一值得安慰的,舒郁对她越来越好,两人也非常的亲近,林理还吻了舒郁,只有和舒郁在一起的时候,林理才感觉自己生活的有价值。

只是,同学们依旧在每天入夜后,从林理的床方向传来一阵阵的沙沙声音,犹如砂纸摩擦般的粗糙难听。

终于有一天,林理无法预料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入秋的一个夜晚,虽然白天的燥热还未完全退去,但是夜色里已经平添了一股寒杀。

舒郁告诉林理,那天是自己的生日。林理非常兴奋的拿钱去买礼物。可是进了礼品店又不知道该买什么。

他看来看去,似乎那些礼物都不适合他心目中高贵的公主。想来想去,他决定买一支钢笔,至于式样,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以前那支捡到的钢笔样子就非常漂亮,林理包好钢笔,心理想着舒郁拿到钢笔的样子,心里非常开心。

林理高兴的跑向两人约好的地点。

树荫路的那颗大树,是舒郁自己要求的。

当林理兴冲冲地赶到那颗自己熟悉的大树下,发现舒郁早已经站在那里,一袭黑衣,长发如瀑布般撒在身后,白净的脸庞居然在黑夜里散发着绚丽的光,林理终于理解什么叫亭亭玉立了。

当林理走到这位美丽的女孩面前,把手中的礼物递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舒郁的脸挂着非常陌生的笑容,不是感谢他为自己买生日礼物,也不是看见心爱的人赶来的高兴,更多是一种期盼,一种迫切的期盼。

那种眼神林理见过。

老家经常活宰牛羊,然后当着路人面下锅,大家向老板约好事先要那一部分,然后个个带着攫取的眼神盯着割好的新鲜肉下锅,在看着肉在汤锅里翻滚,等待它熟透入嘴下肚。

舒郁现在的眼神也就是那样。

“我们分手吧。”舒郁兴奋而冰冷地吐出几个字。林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是秋风虽未冷,心已入寒冬。

林理想问她为什么,可是却无法张开口,瞬间的打击使他本来早已经不堪重负的精神一下崩塌了。

他说不了话了,因为他想不起来该说什么,他想不起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想不起来眼前的这个女孩是谁,想不起起来自己是谁了。

“你属于那里。”舒郁把手指指向那颗大树。林理呆滞的走了过去。

树的下面有东西,林理感觉到了。

他还能捡些什么?

林理低着头一看,一双很白皙的手抓住了他的双脚,他没有抵抗,也无力抵抗,手的主人出来了,他和林理长的很像,也戴着一双无框的精致眼镜。

只不过,他的腹部插着一把刀。

舒郁从身后抱住林理,将头靠在林理的肩膀上。

那个男人笑着朝林理走过来。

“我是谁?”林理终于可以说话了,他急于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你就是我。”那男人依旧笑着,林理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腹部慢慢出现了一把刀。

他的意识逐渐模糊,林理看见的最后一眼就是舒郁挽着那个男人的手高兴的走了出去。

那个男人是自己么?

林理看见舒郁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很熟悉,似乎在哪里看过。

好像,就是自己捡到上交的那枚。

林理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一年前,一个男孩在校园的一颗大树下等待自己心爱的女孩,由女友亲手做的钱包里有着两张KFC的赠票,他的手里还有一支正要送给她的钢笔,男孩高兴的朝钢笔刻着女友的名字,但他永远都刻不完了。

他只刻了个人字,就被几个小混混刺死了。

原因很简单,这伙喝醉的混混想抢他手里的钢笔,纯粹是好玩,但男孩却认真起来。

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滑到在树下,他随身带的图书证,眼镜和刚从自习教室归来没来得及放回寝室的文具散落一地。

其中还有一枚打算用来求婚的戒指,他一直随身带着。

第一个发现男孩尸体的就是那个半秃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他以前可不是那样,自从他的儿子死后,伤心欲绝中年丧子的他才甘心去做了名失物招领处的管理员。

他当然认识那枚戒指,因为那是家里祖传的,是他交给儿子的,并叮嘱一定要给儿媳妇带上。

林理的室友很奇怪,林理回到寝室一下就决定搬了出去,东西搬的一干二净,而且说话口气也变的很冷漠,不过他们也习惯林理最近莫名其妙的变化,总觉得交了女朋友,又是那样漂亮的女友性格多少有些变异。

据说林理后来和舒郁结了婚,很幸福的在南方生活。

若干年后,寝室来了新的一批学生,其中一个把自己的抽屉翻出来清扫时候发现上面居然写了字。

你拿了我的钢笔。

你拿了我的钱包。

你拿了我的眼镜。

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句,都是你拿了我的什么什么,只有最后一句不是。上面用红色墨水清晰地写着。

‘我只要你的身体。’”黎正的故事说完了,重新闭上眼睛,开始不搭理我了。

只是当我走出门口的时候,黎正忽然说了句。

“忘记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是谁,那是最可怕的。”我不自觉的点了点头,走出了病房。

第五十七夜:点穴

记得小时候看小说瞧电影,对点穴尤其着迷,经常两人或三人一组排练剧情,手指在身上胡乱戳两下,被戳者立即保持姿势不动,知道被“解穴”当时玩的很疯,结果有次某男生学电视里摆酷背对着准备点穴,结果没注意后面来了女生,这厮转头看都不看就是兰花指乱戳两下,两根指头直接插在人家女孩前胸上,吓的人家哇哇乱叫,直接就是左手如来神掌,右手大慈大悲掌下去,当即把该男生打的找不着牙齿找不着北,然后哭着叫老师去了。结果该男生被勒令当着全班的面道歉,班主任还说他从小就耍流氓,有了文化还得了。还记得他悔过书里说了句“我向全体同学,敬爱的班主任及校领导保证,以后再也不拿指头乱插胡戳,以后一定要有纪律有组织有规范。”至于后来就不记得了。只知道长大后觉得那些东西很可笑,虽然知道中医里有穴位一说,但对于一下点到别人几个小时不能动,或者一个穴位点下去人就死了之类的觉得是无稽之谈罢了。

不过世事并无绝对,有些事我们觉得荒唐,是因为我们不了解,无知者敢于怀疑任何事情。黎正的腿伤似乎还未痊愈,还得依靠拐杖才能勉强行走。在落蕾的介绍下,我和纪颜带着黎正去了远离城市的乡下,据说落蕾的外祖父精通医术。而令我和纪颜感兴趣的确是在落蕾家乡,传说有一族人自幼就有一种神奇的关于点穴的本领。

这里的村庄很大,不过确是地广人稀,几乎走上十几分钟才能看到一户人家。青砖白墙,不时的有几只土狗摇晃着尾巴走来走去,偶尔过去一辆公车,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里很荒凉,还好村民都很热情,每到问路讨水都没障碍,而且还领着我们来到了那位老人家中,只是还未到,就用手指指了下前面,然后就不愿在过去了。

这是所老红砖平房,砖红已经脱落不少,房子木制的正门两边大开,我们刚想进去,却发现大门前的院子两边居然各养了三只狼狗,最小的也有半人多高,一看见生人,吼个不停,直接直起身子趴在围栏上,第一次近距离看这些家伙,的确有些胆怯,一只只红口白牙,留着老长的哈喇子。

大门里走出一个老者,半弯着背,一只手拿着香烟,姿势比较怪,是指拇指中指三个指头捏住的,步伐稳健的走出来,上身穿着长袖蓝色棉布大褂,下身是一条黑色长裤,衣服看上去很旧,泛着白,似乎浆洗很多次了,不过非常干净,脚上踩着双黄木拖鞋,对着那群狗叫了句,听不太清楚,似乎类似与训斥的感觉,几条狗立马回到里面,安静的趴着不动了。

走进一看,经由落蕾介绍,原来这位老人就是他外祖父。房子里面非常阴凉,犹如置身冰窖般,不过温度却很事宜,后院似乎还养着狗,还有一大片菜地,看来在田间饲养些动物种些新鲜蔬菜自给自足倒是十分悠闲惬意。而且不时的传来一阵阵月季花的香味,倒是让人有几分醉意。

走近看老人留着一大把雪白的胡子,只是没有梳理有些凌乱。墙壁上挂着一个镜框,里面摆放着一位老者的遗像,看上去非常俊朗,气宇轩昂,很有长者之风,只是左边额角上有一道拇指大小的伤疤。

“这是我师父的像,除了药理,几乎所有的本事都是他教的。自从十几年他去世我就开始留胡子了,从来没剪过。”老人摸了摸胡子,深吸了口烟。

阐明来意后,老者看了看黎正的伤势笑言并无大碍,于是去了内厅,原来里面摆放着药橱,抓了几副,吩咐好忌口和用药。只是吃起来非常奇怪,居然是用没有任何肥腻的瘦肉泡在中药里一起煎熬,然后吃肉喝药,倒是非常奇特,据老人说,肉乃药引,看来古代记载人肉做药引倒也未必为虚了。

聊着聊着,自然说到了点穴,老人爽朗的笑了起来,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中气十足,虽然已经七十有四,却一点苍老之态也看不出来,视力和听力都很好。

“点穴其实的确是有的,严格的来说并非用手指点,他们出手非常普通,常人不注意根本无法识的,而且这伙人非常注意隐瞒自己身份,过着和常人无异的生活,安贫乐道。

那年我还比较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那时候全国刚解放,村子里乱的一塌糊涂,那时候大家一般烧水都用的锡壶,这玩意用的多了就容易破,烧水的壶破了还了得,所以经常有些手工艺人在村子里溜达,专门帮人点壶。所谓点壶也就是那烧化的锡水补下壶的破洞,赚的都是辛苦钱,有些类似磨剪刀或者到处游走的剃头师傅。

这个点壶的师傅那年大概三十多岁,人却显的很苍老,手指粗糙的如同石头一养,指节粗而宽大,脸上犹如风干的橘子皮,黑的泛着暗红,由于手艺好,收费又相对便宜,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只是不知道姓名,我也只是随着大家一起喊他刘师傅。

刘师傅来村子里走动的比较多,基本上所有锡壶和其他什么伞啊,锅之类的修补活他一人包下来了,各家各户谁要做了点好吃的也乐意给他些。

不过村子里有些年轻人冲的很,你要知道,我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算是比较老实的,从来不在外惹事,这也多亏我的父母管教的比较严厉,由于世代从医,我的父亲非常重视家风家规。

这帮小年轻整天吃饱了没事就在村子里转悠,有时候偷看那家的小媳妇喂奶,有时候偷几个西瓜,虽然谈不上大害,却就像牛旁边飞舞纠缠的牛蝇,很惹人烦,但谁也不愿意出头去说他们,毕竟他们自己的父母都不管,与别人何干?

有次刘师傅在路边修壶,刚点好锡水准备补,结果那帮混混中身材最高大也最冲的一个冲过去就把他的家伙什一脚踢飞了。刘师傅愣了下,没有说什么,只是陪着笑脸低着头把踢翻的东西拾回来。可是刚拿过来,又被一脚踢飞。这样踢飞又拾回来好几次,刘师傅终于知道对方是故意来找茬的了。

踢壶的小子叫木根,父母都死在打仗里了,家里被追认了双烈士,由爷爷奶奶养大的,从小就宠坏了,大家都很讨厌他,但碍于他家里人的脸面,都不敢得罪。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常讨厌外地人。

刘师傅缓缓的直立起身子,围观的人很高兴,又有些紧张,大家很久没看见过打架了,连抱着孩子的妇女都赶了过来,一边塞着孩子的嘴,一边轻声向旁人询问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不曾看见刘师傅直起身子,平时他都是弯着腰或者坐着为人干活,或者逗逗孩子,忽然一下站了起来,却发现他原来非常高大,木根有些慌乱,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可是想想这么多人在,又接着往前走了半步。

“后生仔,做人莫要太猖狂。”刘师傅平静的脸上没有过多愤怒的表情,只是从铜红色的厚实嘴唇里说出这样一句,然后一直盯着木根。木根回头看了看,发现自己的伙伴赶来了,这下他底气足了。

“老子就是要揍你,今天心情不爽,你还在这里乱吆喝,还挡着老子的路,我不踢你踢谁?”木根一边说,一边拳头已经挥了上去,直接招呼刘师傅的脸。

我们大家都以为要开打了,可是结局却出人意料,仿佛像看电视慢镜头一样,刘师傅忽然伸出自己蒲扇大的结实双手,低下头,拦腰抱起木根,双手按在他的腰眼上。这小子少说也有一百几十斤重,可是在刘师傅看来好像一个纸糊的人一般,轻飘飘地拿起来,转了个身,又放回地面。

大家看呆了,木根自己也没反应过来,只是脚一粘地,身子就瘫软了下来,双手捂着腰,直喊没力气,额头上淌着黄豆大小的汗珠,他的朋友吓的赶紧把他抬走了。

刘师傅眯起的双眼中忽然流露出后悔的神情,接着长叹一口气,蹲下来收拾东西,以为有热闹看得人都四散开来,只有我走过去帮他拿起踢的乱七八糟的工具。

“我闯祸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脾气依旧改不掉,本就不该对这后生出手如此之重,这里我是呆不了了,你是个不错的孩子,以后有机会再见吧。”刘师傅忽然伸出手拍了拍我肩膀,我觉得他的手很沉。

那以后村子里再也没听过刘师傅浑厚悠扬犹如唱歌般的吆喝声了,据说他去了外地了。

而木根则惨了,回去后就喊腰酸背痛,开始以为是小毛病,结果接着就茶饭不下,本来还有些胖的他一下子削瘦的吓人,每天都躺在床上哎哎呀呀的叫唤,直喊腰疼。众人掀起他衣服一看,好家伙,两个腰眼上各留下五个黑乎乎的手指印,深黑色的,碰一下就疼痛难忍。当时我父亲也被请来看了看,结果一言未发,只说了句无能为力准备后事吧,接着就摇手不语了。我记得当时追问父亲,他只是不言语,被我问的烦了,只好对我解释道。

“他被人拍了。”父亲没头脑的来了句,我听了更加不解。父亲见我不懂,索性告诉给我听了。

“江西客家一带有一氏族,对人体穴位颇有研究,倒不专指点穴,而是用五指按住穴道,很容易让人血流不畅,轻则伤残,重则致命。这个刘师傅想必也不是有意,可能气在头上,力道重了,可惜木根身子不行,我也解不了。他两边的腰子已经坏死了,就算遇见名医,治好了也是废人,铁定的病秧子。”后来父亲还说,这些学习点穴的人有一个专门的称号,叫“五百钱”。至于为什么这么叫,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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