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们从什么地方来哦?”他的声音也仿佛冻结住了一般,硬而冰冷地砸过来,落地有声,沉闷而又干脆。
我简要地阐明了来意和窘境,希望能借宿一宿。不料他一口拒绝了。
“我做不了主,这里留不留你得听刘爷的。”说完他伸出手指了指村子里头一栋二层楼高的白砖房。
“你最好赶紧着去,刘爷困觉早,他只要上了床,就不开门了。”他一边说,一边闪身进了门。
我只好按照那男人的话去找刘爷,心里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事情也要请示那个什么刘爷。
叫了半天的门,终于开了,不过只开了条门缝,里面挪出一个灵巧的小脑袋,眨巴着大眼睛望着我们。
“天色太晚,我们想在村子里留宿一夜,希望刘爷允许。”我勉强从冻僵的脸上挤出点笑容。
里面估计是个孩子,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肤色雪白,白得晃眼,只有眼窝里那双眼睛黑得十分漂亮,宛如倒进去的一注墨汁,随时都在晃动一般。
也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总之俊俏得紧,他(她)点了点头,一溜小跑进了院子。
过了一会儿,门彻底打开了,出来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双手背在身后,看上去颇为骄傲,虽然上了年纪,却看得出保养得很好。
这里要说一下,人的保养并不光指生理上,比如良好的生活习惯、饮食、优质的生活环境。最重要的却是心理,如果一个人总是忧愁恐慌,即使锦衣玉食,也会老得很快。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显然不是,他看上去只有四十岁上下,精神抖擞,面容涵雅,即便是寒冷的天气也不为所动,所以我自然认定他是刘爷了。
于是我小声说了句:“刘爷,您好。”
他的身材很高大,南方人高的也有,但很少有这么宽大的体型,不是胖,而是魁梧。他的长相也颇有些不符,宽而厚实的下巴,高鼻梁,深陷的眼窝,好像略有些疲惫,不过依然精神很好,薄而紧闭着的嘴唇终于开口了。
“我是刘爷,你想留宿?”他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多少让我有些诧异。
我点了点头,可是刘爷伸出蒲扇大的手掌摆了摆。
“女的可以,你不行。我们这里绝对不留外面男人过夜,尤其是冬天。”说完,他又示意我们赶紧走。
“可是这种天气里,等走到能休息的地方恐怕我们都要冻死了,您就当救人一命好么?”李多苦苦央求着。
刘爷低头迟疑了一下,接着抬起头爽快地说:“好,留你们也可以,但必须答应一个条件。”
我绝对不会猜到,所谓的条件竟是要我答应他绝对不可以睡着。
房间里放着燃烧的木炭,闻起来无烟,烧起来噼啪作响,火星子像水沬一样四溅开来,还好炭炉周围有铁片围着。
“是上好的乌冈白炭吧?”我问刘爷。他领着我们穿过大院,沿着右边的石子路走到偏房——大概十几平方米,里面虽然简单,却有床有炭火,还有一套茶具,以及四张圆木黑漆凳。
“哦?看来客人倒是识货啊。”刘爷有些高兴。他很讲究,而讲究的人最高兴的莫过于人家看出他很讲究。
“可是这木炭多产于北方,大老远运到这里使用?”我忍不住问道。
“呵呵,我是北方人,闻不惯烧黑炭的味儿,所以用自己运的白炭烧。前几年天气暖和倒也用得不多,今年用的都是往年留下来的,有些潮了,不过还是很顶事。”从房子的布局来看,的确不像是南方的住宅,看来刘爷的确是从北方搬过来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您答应留宿我们,却又不准我们睡着呢?”李多抖了抖身上的残雪问道。
刘爷的眼睛带着暖意,望着李多许久不说话,过了会儿,他又坐到椅子,盯着炭火一字一字地说,虽然声音轻微,但在这房间里却听得真切得很。
“如果你睡着,明天就要到外面去捞你了。”说完,他用火钳拨弄木炭站了起来。
“你们也不必害怕,我去拿点吃的和酒,今天我们不睡了,陪你们聊聊,人多说话不容易困。”说完,又走出去。
刘爷的话让我很费解,不过既然他警告我别睡觉就仿嘱而为吧,反正熬上一夜总比在外面冻着强。
我看了看表,才七点,但是却觉得已经很晚了似的。
吃的东西很简单,却很结实,都是入腹就能产生热量的,肉馅大饺子,厚实的煎饼,还有缓缓的温酒,喝下去的确暖和多了。
“别吃太饱,否则容易犯困。告诉我,别说睡觉,打盹也不行!”刘爷再次严厉地警告我们。我和李多饿极了,只好一边吃一边含糊地答应着。
忽然房门一开,那个先前开门的孩子蹿了进来,像只小老鼠一般拉着刘爷的胳膊袖子,仰着头怯生生地喊道:“爷爷。”说着伸出小手等着刘爷抱,还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咂吧着嘴。李多想叫她一块过来吃,但刘爷拒绝了。刘爷没有抱她,只是拉着她的手走过来。
“这是我外孙女,你们叫她望春吧。”说完,低头叫着女孩,“望春,晚饭吃过了啊,那是客人的。”说着,领着她出去了,小女孩则听话地点点头。
大概过了半小时,刘爷进来收拾了一下,然后三人坐在炭炉边聊起来。
从刘爷口里我知道他本是北方人,幼年时随家人躲避战乱来到这个小村子。而这个村子倒也不普通,古时出过几位状元,这些人走出了山村走进了京城,功成名就的时候又在家乡修建了村子外面的功德牌坊,这个村子也开始小有名气,不过当刘爷一家人逃难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大不如前了,但当地人毕竟都是识礼讲义之人,所以刘爷一家人在这里生活了下来。
交谈中,刘爷始终不曾提及我的疑问,那就是为什么他一个外姓人现在反而是村子里地位最高的人。
还有开始的那个男人,虽然说刘爷在这里说话最有分量,但那个男人脸上的厌噩之情却是无法掩饰的,而且谈及刘爷的家人时他也总是一语带过。
谈话的内容越来越少,最后刘爷出去了。我开始觉得疲倦,看了看李多,似乎已经睡着了。我记得刘爷的话,强打着精神不敢睡过去,可是不知道是否白天走得太累了,我越来越犯困,最后居然真的蒙了过去,打了个瞌睡,我怕自己再睡过头,于是站了起来,想打开门去雪地上站站,好清醒一会儿。
外面黑得很沉,大家都睡了,除了偶尔刮过的风声,就只剩下我自己的脚步声了。还好外面不算太冷,不过我站了一会儿,还是打算进屋暖和暖和。
当我转身想开门进屋的时候,忽然看到茫茫雪地上站着一个人影。并不高,只是孤零零地站在远处功德牌坊之下。
我不想大声喊,怕扰了人家的美梦,心想可能也是过路人,于是迈着步子走了过去。
雪地反射着仅有的一点点月光,让周围产生了一圈圈如水注般的梦幻景象,当我走到那“人”面前时才看清楚,原来只是一个雪人。我哑然失笑,或许是哪个顽皮的孩子堆的吧,远远看去的确很像真人。
可是我再仔细一看,却又觉得不对,哪里有孩子堆的雪人如此逼真,五官脸庞服饰都出来了,与其说是雪人,倒不如说是雪的雕塑品。只是这人却不太熟悉,也从来未见过。
而雪人的面貌却分明是我的样子,在黯淡的月光下,我对着另外一个雪白的自己发呆。
忽然我觉得雪人动了起来,我原以为是自己眼花,但的确如此,它犹如滑行着一般朝外面“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赶紧回到屋子里,戴好手套,帽子和手电筒走了出去,紧跟着雪人。
它似乎有意让我跟着,总是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而我却叫苦不迭,虽然穿上了胶鞋,脚底下却依旧打滑得厉害,所以我们之间始终有段距离。
不知道走了多久,总之回头已然看不见那高大的功德牌坊了,我有些犹豫,离天亮尚早,万一在这里迷了路就不妙了,可是如果就这样回去,更加不符合我做事的原则了。
雪人的身影开始变得模糊起来,最后停在了一片空旷的雪地上。当我慢慢靠近的时候,却看到雪人开始慢慢地融化散开,最后和雪地融为一体了。
而我也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似乎是硬石。
我蹲了下来,哈着气打开了手电。
黑糊糊的一片,我脱去手套用手摸了一下,即便已经冻结得光滑如铁,但我依旧感觉到了,那是人的头盖骨。
我使劲拨开了雪,果然,一个人头露了出来,他整个被埋在了雪地下面,两颊青紫,双手环绕在胸前,十指弯曲,保持着冻死前的样子。我又从旁边的雪地里陆续挖出了几具尸体。
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都是冻死的,都是男性。他们的服饰多种多样,不像当地人。
我意识到自己似乎进入了一个设计好的较大而我则是猎物。
当我想转身回去时,却发现双脚已经被牢牢抓住了,一双如雪般的手虽然纤细,却如老虎钳一般死死固定住了我。
脚下的雪地开始慢慢隆起一个大包,雪块滑下,一个留着雪白长发的人形的东西冲了上来。我下意识地将手电筒推到最强,然后对着它射过去。
我将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的眼睛,犹如一颗黑色玛瑙,全身雪白,唯有那双眼睛漆黑如墨。
她似乎很惧怕强光,一下子又退进雪里,但是我的双脚依然无法移动,气温开始急速下降,这样下去,不到两个小时我一定会冻死。那东西犹如狼惧怕火焰一样躲藏了起来,只要手电筒光源一断,她又会再次扑过来。
而电池也支撑不了太久。
我必须迅速做出选择,要么站在这里等人来,要么脱去胶鞋,自己走回去。
要么靠别人,要么靠自己,我当然选择后者。我始终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你打算完全依靠别人,就意味着将后背完全出卖。
我迅速脱去了鞋子,然后脱掉里面的一件毛衣,将它撕扯开来,分别包住自己的脚趾,然后沿着自己来时的脚印往回走。
一路上我可以感觉到身后那东西还在追着我,脚趾也由开始的冷变为麻木,我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回去,即便能逃脱,脚趾也会冻掉。
还好,我依稀看到了前面的灯光。
李多出现在了我面前,而我身后的东西也选择了退却。
李多哭着搀扶着我回到屋里,立即用雪擦脚,万幸,我的脚保住了。李多想去叫刘爷过来,而我则拒绝了,告诉她不要把这事告诉刘爷。
第二天日头刚出来,刘爷走到房间里来,他非常吃惊地望着我,而我也看到他的眼睛黑了一圈。
“你,居然还活着?”我的现状让原本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一向沉稳的刘爷失态,我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只是还有些事情我必须知道。
“当然,我自己也觉得侥幸,如果不是李多赶来救我,恐怕就算能逃出来,脚也残废了。”我躺在床上,苦笑了一下。
刘爷很快恢复了镇静,只是依旧疑惑不解。
“你在食物里掺了些类似安眠药之类的东西吧,其实从进村子的时候我就发现你们的脸色很疲倦,像那种长期睡眠不足或者深度失眠的人一样。当然,我也没在意,只是想到我原本很能熬夜,但昨晚居然会睡着,而你又不让望春吃那些东西才明白过来。
“其实昨晚你压根就没睡,或者说这个村子里的男人都没睡吧。”我缓缓地说着,其实只是我的猜测罢了。不过刘爷的默认坚定了我的看法。
“我只是想知道,你空间想做什么?昨天晚上的东西又是什么。”我质问刘爷。
“我不想说那档子事,我作孽太多,要不是怕望春还小,我早就了结自己了。”刘爷痛苦地闭起双眼。
从刘爷的话中我得知了一个让我心寒的事实,那就是村外难走的路原来是人为造成的,刘爷让人把水一遍遍浇在路面上,为的就是留住过往的路人,而这样做只是为了保住他们自己的性命,因为每到雪夜,那东西就会出来觅食,而食物则是睡着的人。
“所以,其实你开始只是欲擒故纵罢了。”我冷冷地说,刘爷摇头。
“我是真的希望你们别留在这里,我已经害了很多人。不怕告诉你,我遇见的怪物就是我的女儿。”刘爷的话让我更加吃惊。
“她还未出阁,就莫名其妙大了肚子,我无论如何打骂,她也只是哭着说在一个雪夜被人蹿进房子里糟蹋了。于是我想隐瞒下来,让她生下孩子后送回老家,结果在即将临盆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走漏了消息。那时候正好也是如这般几十年不遇的寒冬,大雪封山,村子无法无法和外界沟通,族长说是我女儿的不贞触怒了功德牌坊,老祖宗怪罪下来。并且她还逼我们将身怀六甲的孩子赶出去,否则就将我们全家驱逐出去,结果,我女儿在雪夜里自己离开了村子。”刘爷一边抺着眼泪,一边痛苦地说。
“一个月后,我在家门口发现我女儿的衣物,里面裹着一个婴儿,就是我现在的孙女,我希望她的到来可以让春天赶快来,所以取名望春。那之后,只要是每年雪夜,村门口的功德牌坊下就会出现一个雪人,和雪人长相一样的人只要晚上睡着就会被带走,然后再无音讯。他们说我的女儿变成了妖怪,族长几年前也失踪了,所以没人敢继续等在这里,可是逃出去的人依旧被折磨着,他们最后又回到这里,不过失踪的都是男人,于是大家建议骗那些外地人来充当替死鬼,我也只好昧着良心这样做了。”
刘爷的话音刚落,房门忽然被踹开了,先前在村口遇见的精壮汉子领着一群老少爷们闯了进来,他们个个手里提着家伙,一脸凶相。
“姓刘的,让你做村长不是我们怕你,别不识好歹,你居然把事都告诉这外人了,以后村子里的人怎么活?从现在开始,我们一致推选孙茂当我们村长了,本来嘛,人家就是老族长的儿子。”中间一个瘦猴似的男人扯着嗓子喊道,谄笑着望着那个叫孙茂的人。
“刘爷,我敬重你年纪大,但我们村子世代知书达刊理,祖上还出过状元,你女儿伤风败俗,你自己尽干那些缺德事,还连累乡亲们受苦,我劝你还是别坐这位子了,乖乖养老。我马上就带着大家上山,把那害人精给灭了,不就一个白毛女么,我还不信她成了妖了!”孙茂冷笑着说。
刘爷气得全身发抖,指着他们半天说不出话。
“明明是你们要挟我,说我不去骗那些外乡人上当就对我外孙女下手,现在反而说是我?”刘爷双眼一黑,昏死过去。
孙茂继续笑着:“我可没去做那些事,收留那些人的是你,给人家下迷药的也是你,我们一村人都读过书,懂仁义,现在我们就去除害!”说完,一伙人跑出了屋子。
我很想制止他们,因为刘爷的女儿已经不是人力可以杀死的了,但是我无能为力。
当人群散去时,李多扶起刘爷,喂了他一杯水,他这才缓过来。而望春忽然跑了进来,拉着刘爷的手。
“爷爷,外面好多雪人啊。”她奶声奶气地说道。我一听心想坏了,赶紧扶着墙走出去。
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只有那些汉子的婆娘站在门外非常恐惧地望着那些雪人。
日头变得分外昏黄,只见几十个雪人站在功德牌坊下面,我一一看去,却发现没有孙茂的。
一直到下午,我的脚稍微好点,便带着刘爷和那些女人赶去昨夜的地方。
我只看见孙茂在,其他人都不见了,他面相痴呆地坐在雪地上,孙茂老婆哭喊着跑过去时摇晃着他的身体,但没有什么反应。
“冷,好冷。”孙茂只是不停地重复这句话。望春看着孙茂,忽然张口喊了起来:“叔叔的背上有个雪人。”
但是我和其他人什么都没看到,而孙茂却一个劲儿地弯着腰说冷。
其他的男人都不见了,空旷的雪地里回荡着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这个村子完了。”刘爷叹着气说。
大家把孙茂带回去,刘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我只能摇头。
刘爷的女儿对温暖的渴望使她变成专门窃取人温度的怪物,或者就像上古中提及的傒囊一样,将人引回住所就吸干他们的精气,但她却偏偏放过了孙茂,或者说活着比死相对来说是更重的惩罚。
李多忽然又盯着望春说:“你不觉得孙茂和望春很像么?”她问我。
这个没必要回答,望春则在外面不知忧愁地堆着雪人。
分手前,刘爷说要带望春回北方,他说望春天生喜欢雪,也不怕冷,所以干脆带她去东北,那里有全国最美最厚的雪。
离开村子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功德牌坊似乎更加老旧了,上面堆积的雪花将它压得喘不过气来,或许,摧毁只是迟早的事罢了。
第九十五夜:荷官
纪颜的信总是在我最觉无聊的时候到来,我知道那也必然是另一个有趣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信。)
我是个喜欢四处走的人,
朋友也是遍天下,于是在我路过那个比较熟悉的城市时,我自然想起那个比较熟悉的名字。
我无意去拜访他。实际上我并没去过他的家,而我也无
法联系到他,因为他从不用手机。可是我知道如何找到他,因为他这种人生活极其有规律,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会在特定的地方看到他。
因为他是
一名荷官。
这是个让你我都会觉得神秘而遥远的职业,而实际上,它仅仅是一份职业。对那些耳熟能详的职业,我们总以为非常了解,可是实际上
我们往往对其非常无知。好比娱乐圈,那五彩光鲜的荧屏后究竟藏了几张照片,谁也不知道。每个人各司其职,好比你知道报社,医生了解医院一样,所谓隔行如隔
山,也是这个道理。
荷官只是一个略有些不同的职业罢了,他接触赌,却又十分远离赌,实际上一个纯粹的荷官是不参与赌博的——我指的是那些
迷失心智的赌徒,小小的赌其实可以是一种娱乐,就像听歌、泡吧、蹦迪一样正常,可是往往有很多荷官却无法从中脱身。
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这
个职业,其实在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这是很普通的职业,但是在内地的地下赌场和赌船上,还是见不得光的。培养一个荷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虽然在那些有牌照
的正规赌场,荷官工资待遇都很高,但如我朋友这样的,却无人来保障他们的利益。
我沿着自己熟悉的路找到了那家赌场,通过了盘查和暗口,里
面并非如影视作品里描述的那样喧闹、污秽不堪,充斥着香烟和汗水的混合味道,相反,这里的人都十分有素质,与我儿时所见的村里的聚赌差别太大了。旁边甚至
还有荷枪实弹的警卫,当然,他们隐藏得很好,如果不是如我这样喜欢四处死命观察的人,是不会注意到的。
四处穿梭着去兑换筹码的人,这些人
大都身体瘦弱,长着大大的鹰钩鼻、尖刻的脑袋与向凸起的嘴。他们一脸兴奋,行动迅速如梭鱼一样穿行在这些体形富态、面容骄傲的赌客身边。他们并不是赌徒,
而是一种叫“迭码仔”的人。他们大都有自己固定的主顾,每当那些大老板来赌博,迭码仔就帮着端茶递水,兑换筹码,仿佛手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一样,不过一般
只有当他们的老板赢钱时,他们才能像秃鹫一样从狮子等强大的食肉动物口里得到一份残渣,但即便是这份残渣,也有0.7%,足够他们生存下去了。另外这里还
生发出很多职业,这些人像寄生虫一样聚集在这里。我以前的一位朋友就是专门用自己的房子招待那些老板们豪赌,据说光是夜宵吃掉的泰国进口水里和那用茶盅装
着的小甲鱼都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当然,每次他的分红也有几十万之多。
这就是赌场,其实更像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所以我觉得这里更接近
真实,而真实往往是残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方式,而无所谓什么正义,良知、道德,当然,也包括我的那位荷官朋友。
我很快穿过一
帮赌徒走到了他面前,那些职业赌徒的表情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的手,都在颤抖。
无论是赢还是输,都在颤抖,有的
剧烈,有的轻微,有纤细的玉手,也有粗糙布满老茧的大手,还有血管如根茎一样布满灰黑色皮肤的几乎可以叫爪子的手。
其实,赌徒享受的是决
定胜负一瞬间的快感,赢和输,只是游戏后的附带品罢了。
他和三年前一样,依旧笑容满面,穿着白色的衬衣,没有一点尘埃,他说过他的衣橱里
都是几十套一模一样的衣服——白色衬衣,黑色制服外套,漂亮的蝴蝶领结。他的手修长有力,脸圆而饱满,天庭方圆,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在灯光下总是显得一
片模糊,无法看清楚。他每次说话,两颊都会现出两个黄豆大小的酒窝。他的脸庞白晳如同一个文弱书生,笑起来总是低着头,露出上面一排如贝的牙齿,就像一个
生手,实际上很多客人都被他的外貌所欺骗,他虽然年青,却是这里技术最好的。每次发牌都是那样准确,他洗牌的动作比电影里的更加优美娴熟,仿佛是表演特技
一般,双手灵活得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没错,他的手似乎就是为赌而生,十根手指和扑克夹杂在一起,仿佛慢慢融合了。
荷官不仅仅要手快,他
用的技术还在于心理的研究,客人的热情,下注的多少,情绪的掌握,仿佛都信手拈来。他就如同一个木偶师,站在绿色的赌桌前,操纵着那着赌客,直到他们的筹
码输光,悻悻而去。
他很少输,甚至有人说他没输过,按理说这样的声名传出去是不利的,因为没有哪个傻瓜会去挑战一个不败的人。来赌场,第
一条就是要赢钱嘛。但是奇怪的是,他就像这个赌场的景点一样,来找他赌的人越来越多,大都是慕名而来,当然,都输得落花流水般干净。这就是赌的奇妙之处,
是我和你都无法理解的。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扫了我一眼,脸上没有其他的表情,只是点了点头,这算是打招呼吧。我也点了点头,然后靠着旁边
的一个台子看别人赌牌——实际上我看不懂,我对任何赌具都很陌生,从小家教甚严,父亲和爷爷绝对不允许纪家人沾惹这些毛病。
这里是24小
时营业的,赌客络绎不绝,荷官会累得吃不消,但老板对他这棵摇钱树抓得很紧,往往只是在客流稍少的时候才让他稍微休息会儿,我是算好了时间去的,所以没等
多久,他便下班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对着门口做了个出去的手势,我则跟着他,走出了赌场。
“很久没见了,你居然想起来看
我。”他对我笑笑,眯起眼睛,像一只刚睡醒的猫,长长地打了个哈欠。
“通宵了?”我问他。
“是的,准确地说从昨天下午四
点开始到现在,差不多二十个小时了。”他的语气轻松,显然这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没打算离开么?你赚的钱也不少了,这样下去,身体吃得
消?”我终究忍不住问他。他艰难地转动一下自己的脖子,依旧带着笑容。
“不,我做荷官不是为了钱。至于我的身体,实在不行,我会选择离开
的。”说到这里,他略有些伤感。我看见他的左手还拿着一副扑克,不停地洗牌分牌。
“拳不离身,曲不离口么?”我打趣道。
他
没说话,脸色有些暗淡,勉强点点头,又迅速将那只攥着扑克的手插进裤子口袋。
“去喝一杯吧,趁我还没睡着。”他拍拍我的肩头。我想了想,
同意了。
我们找到一家普通的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街边大排档坐了下来。这是一个海边城市,在内陆花钱都吃不到的新鲜的海产品这里比比皆是,便
宜得很,可惜我不是太服那股子海腥味,勉强吃了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交朋友么?你该知道,我除你之外,没有什么朋友。”他吃下一块
带鱼,又喝下一大口冰啤。我摇摇脑袋。
“因为你赢过我。”他淡淡地说,但是眼睛忽然似剑一般直视过来,我很少见过那种目光,非常富有侵略
与攻击性。
“你是说三年前么?那是我运气好罢了,你也该知道,我压根儿不会赌博。”我端起酒杯笑了笑,但是我透过玻璃看到他那张模糊而扭
曲的脸没有笑。
他放下筷子,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刚才的扑克。
“抽一张,比大小。”他急促地说。我执拗不过他,只好随便抽
了张,他也抽了张。
他没有看自己的牌,只是马上翻了翻我的牌。
一张黑桃A,他苦笑了一下。
“你知道那些
人明知道赌不过我还要来赌么?”他收起扑克,双颊开始慢慢变红,似乎有些醉了,他的酒量并不大。
“因为他们相信运气,因为他们想拿钱来博
博看,看是否运气可以战胜我这个几乎是不输的荷官,当然,也是为了好奇。而实际上运气这个东西太少了,甚至对我来说简直如噩魔般可怕。因为你就是个极好的
例子,我永远无法赢过你,因为你的运气太好。”
他的最后一句话我自然受用了,的确,恐怕连你也是这样看我吧。
“而我的运
气,自从三年前遇见你开始,已经没有了,所以我必须寻找另外一样东西,一样可以代替运气而让我不会输的东西。”他的瞳孔慢慢变小,盯着我。
我
则看着他,准确地说是看着他的手。他的手一旦离开赌具就变得非常普通,但一旦接触到扑克一类的东西,仿佛一下子闪光起来,就像是被切割开的璞玉一般闪烁。
“三
年前,我渴望做一个荷官,并非为钱,而是一种向往,我渴望与不同的人在一起赌,享受那种翻牌一瞬间定胜负的快感,我努力朝着理想走去,或许在碰到你和那个
人之前,我只会是一个平庸的荷官。”他用右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颤抖的嘴唇不知道是因为天气渐渐变凉还是情绪激动。
他用的左手始终插在口袋
里。
“那个人?”我奇怪地问。三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确只是一名普通的荷官,并没有今天这么神奇。他和我赌了一次后成了好朋友,我
并不知道他以后还遇见了谁。
“是的,一个可怕的人。”他抬头看着天,仿佛陷入了沉思,仿佛想把自己的灵魂埋到浩瀚的天际里一样。
(下
面是荷官的口吻。)
那时,我只是一个见习者,只有在人少的时候暂时替代一下。有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赌客很少,而且大都懒懒散散,没有什
么精神,当然,我们也是。
和你分开后我一直想着该如何走自己的路,因为你的生活就是我的向往,那就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我
正分神的时候,那个男人走了进来。他几乎比我高了大半个头,接近方形的脑袋上短而柔软的头发被雨水打湿了,紧紧贴在头皮上,就像一层被随意涂抹的泥巴一样
可笑,但是当他走到我面前时,我却笑不出来了。
有的人行走起来带着一种气势,这个家伙无疑就是那样的人。我眯起眼睛慢慢打量起他来:穿着
高筒黑色皮靴,黑色的西裤,过膝的灰色大衣;四方脸,额头高耸,两道剑眉朝着太阳穴分射而出,高隆的鹰钩鼻,厚厚的嘴唇,下巴正正方方的,还在一下一下地
蠕动。他的大脸上有一道道的水迹,一滴滴地落在地毯上,瞬间形成一个个不规则的黑色圆形水渍。
他吐出口里的槟榔,冲我咧嘴一笑,一排带着
绯红色的整齐牙齿像一点点的鲜血晃着我的眼睛。
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双手,做了个开始的动作。
我几乎有些呆滞地发牌、开
牌,结果可想而知,我输得很彻底,当然,我很快在老板的喝斥下被替代了。
可是我的继任者如我一样倒霉,转眼间,高个男人面前堆起一大笔筹
码,我看见领班的额头开始流水。
是的,是流水而不是冒汗了,比那男人额头的水还要多。
那个晚上是老板的噩梦。那男人几乎
赢走了赌场一个月的总收入,而且旁边几十台不同角度的摄像机都看不到他有任何出千的动作。
最后,他将筹码换成钱,装在一口黑色的皮口袋
里,吹着口哨离开了。
我看见老板擦了擦脸,然后找来黑哥耳语了几句。黑哥很黑,不是我们那种黑,据说他六岁开始就光屁股在海滩上跑了,这
一带没有不怕他的,据说他砍西瓜很厉害。
砍西瓜厉害的人,砍脑袋也应该很厉害。
老板是这样想的,我们也是这样想的,虽然
那男人身材高大,但黑哥也不矮小,何况他还有兄弟,他的兄弟带着几尺长的西瓜刀。
我开始担心大个子了,于是我偷偷走出去跟着黑哥,而黑哥
则跟着大个子。
终于,他们照面了,我以为会出现电影里才有的刀光剑影,可是才几个照面,黑哥一行人全部倒在了地上。
砍西
瓜的刀到底还是不那么容易砍掉人的脑壳,我想下次老板会聪明点选择些别的保安了,不过我不得而知,因为我决定离开那里了。
在这里,赌场几
乎是正当产业,大大小小的太多了,所以离开那里也不妨碍我实现成为一个伟大荷官的梦想。
实际是这只是第一步而已。
因为我
决定拜师,拜那个大个子为师。
当我跪倒在他面前时,他有些哂笑地望着我,接着摇了摇巨大的头颅。
他拒绝了。当然我不死
心,继续跟着他,做他的小弟,没有任何的奢望回报。我吃过很多苦,还受过伤,帮他挨过一刀,他从来不各我说话,也从来不阻止我做那些事情。我还是坚持着,
终于他看我的眼神也渐渐变了,似乎带着些许温柔。
“我如果有儿子,差不多和你一般大了。”有一天,他终于开口对我说了第一句话。
我
大喜过望,知道机会来了。
师傅几乎把所有知道的手法都交给了我,每次和我在一起,他的手都拿着东西,有时候是牌九,有时候是麻将,有时候
是扑克筛子,我把那个当作他的爱好,就像有人喜欢手里捏颗核桃,或者握个钢球一样。
可是我学得虽多,却发现和别人赌起来还是会输。
于
是我问他原因,他却只告诉我,我欠缺了一些东西,一些后天无法弥补的东西。
说到这里,我的荷官朋友忽然停了下来,望着我。
“你
知道我师傅指的东西是什么了吧。”他笑了笑,忽然从口袋里又掏出扑克,我又抽了一张,这次还是我先。
是个红桃3,我刚想说我输了,可是他
却拿了张红桃2。他似乎很满意这个结果,继续说下去。
(下面依旧是荷官的口吻。)
我开始抓狂,因为我知道自己离梦想似乎
越来越远了,我一再央求师傅传授我别的方法,可是他依旧冷酷地拒绝。我也慢慢淡忘,决定就这样过一辈子算了。
可是我渐渐发现师傅的不寻常
之处,他经常隔两三个月出远门一次,回来后就带着我四处赌博,可是每次赢来的钱又到处乱花,剩下来一部分全部给了一些生活穷困的人。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一个
侠客,劫富济贫,不过后来证明我太天真了。
我发现他施舍的那些人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发现这件事也是偶然,他有时候烂醉如泥,便让我去
应付那些问他要钱的人,可是我发现,那些来讨钱的人的手大都是断的。
我有些疑心,然后按照地址去调查那些人家,发现他们家里的男性都断了
手,而且断手的时间和师傅出去的时间一致。
我开始慢慢调查这件事,当师傅下次出门时,我应诺说好好练功,实际上却跟在他后面。
他
相当小心,不过我更加谨慎,跟在他相当远的距离后,他走到一处贫民窟中。天色渐暗,他敲了敲一个低矮平房的门,他高大的身材和那房子格格不入。
房
门吱呀一声打开,里面没有出来人,却伸出一只手。
一只攥着麻将牌的手,那手很肮脏,即便旁边光线稀薄,依旧可以看到手臂上布满了针眼和一
层层凝固在一起如黑痣般的污垢,手腕上下翻滚着,不过指头倒是挺修长的。
师傅仿佛看货物一样仔细地看着那只手,接着摸了摸下巴,满意地点
点头。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似乎装满液体的瓶子,然后倒在那只手上。
忽然,他从风衣里掏出一把刀,我只看到寒光一闪,那手便掉了下
来,落到师傅手里。
他迅速而动作娴熟地从另外的口袋掏出一个保鲜膜,将断手包起来。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被砍断手的人没有做出任何动作,也
听不到任何喊叫声,伤口在流血,可是并不厉害,接着断手缩了回去,师傅好像对着门缝低语了几句,接着往地上放了个墨绿色的可乐瓶子,便悄然离开了。
我
没有走,继续观察,师傅走了不久,门便开了,出来一个瘦得如同骷髅似的人衣不遮体地从门里走出,拿起瓶子,将里面的液体倒在自己断手的伤口上,接着关口进
去了。
我惊骇得几乎说不出话来,然后迅速跑回去,我要赶在师傅之前回到我们的住所。
几天后,我再次见到那个断手的男人,
不过这次我给了他三十万,他满意地走了,临走的时候鼻翼不停地吸着,我觉得一阵噩心,他却笑了笑。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惧怕师傅,甚至开始慢
慢疏远他,不过尽量做得隐晦些,但时间长了,我也不管了,觉得师傅这样做,自然有他的道理。
终于,在一次跟随着他从赌场大胜而归,我还陶
醉在刚才的刺激中时,他忽然破天荒地提议说一起去喝酒。
我很高兴,我从小就没有父亲,一直把师傅当做父亲一样看待,而他说的那句“我儿子
活到现在也和你一般大”的话,也让我深信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于是,和今天一样,我们也是找了个街边排档坐下来痛快喝酒,吹着海风,就着
酒,相当痛快。
不知道喝了多久,只晓得旁边的人渐渐稀少,老板也不停地用余光扫我们,努力将收拾碗筷的声音弄得很大,于是我和师傅踉跄起
起来,付了钱,互相搀扶着回去了。
师傅并没有醉,我的神志也很清楚,他的头发依旧互相交错着紧紧贴着脑壳,不过这次是出汗导致的,他的一
只手始终插在口袋里,喝酒的时候也是。
就着酒精的作用,我大着胆子问他,到底他有什么办法让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而我为什么不能。
“其
实我和你一样,我也没有什么运气,所以我必须依靠其他东西来弥补。”他的舌头有些大,不过我还是可以听得很清楚。
“你知道么,当你拿到
牌,翻开的一刹那,出现的牌究竟是靠什么决定的?是你的手,因为那是你身体第一个碰到牌的器官,所以,我们摸牌的手最重要,其次才是你的技术。至于老千,
那只是幼稚的把戏,和魔术一样,我们要学,但是不能用,我们学是为了拆穿他们,什么小搬运法啊,投桃报李啊呀,夹带之类的,都要了解。”师傅突然说了很多
话,让我有些措手不及,只能低头称是。
“可是一个人的手很奇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手,其实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他的手也不一
样。所以我一直在想,怎样可以让我的手做到永远比别人的要特别。于是我到处去寻找,别人都把我当做疯子,所谓手气,红手,不过是戏称,而我却当了真。但是
我不甘心,最终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如何让自己赌钱的手随心所欲地摸到好牌。”他猛地凝视着我,他居高临下地站在我面前,像一个门神似的,
眼神里带着一种窥伺猎物的目光。
“据说有一种说法,当你不断地用别人的手代替自己的手,你的运气会越来越好,这种方法特别适合我和你这样
没有运气的人。于是我到处去寻找合适的手,不是那些走运的人的手,而是那些倒霉的,几乎穷困潦倒的人,他们的手更加贪婪,比其他人对钱的攫取yu望更甚,而
且这些人的手更加廉价。于是我四处去买手,砍下来,再安在我自己手上。”他弯下腰,呼吸几乎打到我脸上,微笑着说。
“你知道怎样换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