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样,我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他,身子靠在化妆桌上,明亮的镜子里我没有上妆的脸素净雪白,眉眼分明,完全一幢美式的白色简约小屋。不要说苏格兰的玛丽女王,就是某大写字楼楼上的玛丽密司,都比我多两种姹紫嫣红。
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常常都是这样子的。今天都不例外,那时候杰夫已经满屋子里跑来跑去,唱一只怪腔怪调的歌,早饭都做好了,其他普通,唯独煎蛋无敌漂亮,一共四只,在白色盘子里盛着,蛋白部分浑圆细嫩,蛋黄莹润光洁,一只和另一只之间看起来,完全耶模耶样。对我的赞美他一点都不谦虚,向我洋洋自得夸耀:“那是,我可受过严格训练,直径蛋白部分和蛋黄部分都毫厘不爽,才能保持新鲜度和口感的均匀,当年一个不小心煎坏一毫米,劈头盖脸那个抹布,打死人。。。”。问这门子煎蛋大法来自哪个变态的厨师,他抬头神往了两秒钟,摇摇头说:“不可说,说了都是错。”
不可说,说了都是错。
是了,他还没有说,维拉科恰那位神灵,对我做了什么。
杰夫想了想:“你有没有在某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吃过别人给你的东西。”
好像是有的。
委内瑞拉的一个无人景区,青翠但寂寞的山谷里竟然有一家小小的饭店。我跋涉太久,到达那里时身心都已经要崩溃了。
店主是普通的当地人,不知为什么单身住在那里开一个毫无希望的饭店,见到我,彼此都很惊喜。
他盛情招待我吃据说当地特产的一种菜羹,小小一碗,无色透明,味道微咸但十分鲜美。一吃难忘,即使现在提起,那滋味似乎都在舌尖流连,四肢百骸都为之渴望。
我后来查找过许多书籍,网络上搜寻花费时日,或询问当地的人,都说没有见过这种特产,更多人断然否认那种地方会出现所谓饭店。我百思不得其解,但念念到如今。
那是我在南美洲流浪的最后一站,之后我被旅行者救援队发现晕倒在荒野,直升机把我送回里约热内卢之后,我觉得一场生死约略可以交待一段爱情,因此行程终于结束了。
看我怀恋神色,杰夫好似忍笑忍得很辛苦。伸手摸摸我的脸,说:“那东西你应该永远吃不到了。”
为什么?是珍稀保护动物的肉吗?但那人说是菜羹的。
他点点头:“你说的那人,就是维拉科恰。他给你吃的东西,是汞耳的蜕衣。要说是菜羹,也没有什么大错。”
汞耳?蜕衣?
我要么是智商出了问题,要么就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我已经被潮流抛开两公里,冲刺都跟不上了。
所以容我侧一侧头,说:“啥?”
他未答,那一刻电话响起来,通知我拍摄通告提前,火速赶去,杰夫送我出门,靠在那里,笑眯眯的。我回头看他,不知道为什么看痴了,看很久,他眉眼催生抚慰,使凡事安定,岁月静好。
使我面对一定要把玛丽女王摆上台面闹鬼的大卫,也心平气和,纵使迁就都无所谓。
我对他说:“大卫,给我一点时间,造多一个型给你选,好不好。”
他大概习惯了旁人对他讲话低声下气,转过眼来对我上下一看,嗤了一声,竟然不理。随后又对助理说:“打电话去啦,叫多几个女人来试镜,对待工作态度要认真点嘛,你跟二哥说,下次帮我选女主角要让我先过目。”
那助理没动,小心翼翼地说:“也不是二哥选的,品牌方指定的。”
给他几分颜色,他就要开染坊,而且还是全球连锁,垄断经营。
多说无益,我抽身出去,找导演:“我辞了吧,你今天先拍他的镜头呗。”
不理他期期艾艾说什么,我回化妆室收拾东西,一边走出门一边给杰夫打电话:“你在哪儿呢。”
他很慢很慢地说:“没-干-什-么”
声音轻轻的,刻意不吵闹那样,我忍不住提高嗓子:“你干嘛啊你。”
他还是那样:“没-干-什-么-啊。”
我本来有点委屈,想跟他倾诉一下,结果人家倒好,挨刀断气了似的,生气,我把电话挂了,临末那一瞬间,忽然对面传来他啊地惨叫,吓我一跳,立刻电话又打了过来,很惋惜地说:“哎,被它跑了。”
什么跑了?
他痛心疾首:“你家空调下挂个大马蜂窝啊,我一个一个在逮呢,逮到最后一只你电话一来,它吓了一跳,就跑了。“
大马蜂窝?我怎么不知道?他说你那窗户估计三年没开过了,不要说马蜂窝,就是开森林马戏会,你又知道个屁。
难怪我半夜睡不着,老觉得耳朵眼边有些磨磨蹭蹭的声响,原来也不尽然是神经衰弱。
好吧,有只马蜂窝,你一个大男人,一家伙端了不就得了吗,一只一只逮什么。
杰夫对一家伙端这个解决方案不算很认同,耐心教育我:“人家就是钉子户,也要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怎么能一棍子敲下去就让滚呢。我把他们集中起来,今天不出工了,回头移到野外去。”
一个大男人,大好青春,跟马蜂耗上。
想一想,也没什么不好。
谈完了这么关键的问题,他问我:“你干完活了?很快嘛。”
我耸耸肩表示反对,好像他能看到似的,谁知他好像真的能看到,立刻又说:“没干成啊?怎么呢。”
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跟他说,越说越觉得自己委屈,想立刻见到他,依靠在他怀里,闭一闭眼―――昨晚我居然睡那么甜,甜到今天连一点脾气都没有,人生很美好。
他认真地听,哦哦哦哦回应,然后说:“就这样了?”
当然就这样,我都快出摄影棚了,他们能选到谁就去选呗,要是神通够,苏格兰玛丽女王算什么,不就是招个魂嘛。
他嘻嘻笑,好像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说:“哎,你先别走,在那等我十分钟。”
干嘛,难道你要过来扁大卫王吗?虽然你的确很强壮,人家保镖可也不是吃素的。
他哼哼:“小妞,暴力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等我十分钟,我帮你去看看那啥玛丽女王到底什么样子。
他说的话,再荒谬好像都有道理。
有时候你对人的信任,好像凭空在路上拣到一大堆钞票。不知该给谁,也没有人跟你要,你茫茫然抓着到处看,一个耳光打得自己天雷乱闪,但那些财富并未因随之消失在一梦南柯。
信任与运气一样,有时候无解。
因此我折回摄影棚,找一个角落坐下来,眼睛看着手机上的时间。
十分钟。
杰夫一定在拼命上网查找苏格兰玛丽女王的图像――我猜他应该会用电脑的。不过我家的电脑有开机密码,他怎么没有打电话来问呢。
或者。
他真的是去看玛丽女王本人。
虽然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样的方式。
如果一个人能够随意穿透沉重的门,说不定也能够随意穿透流逝的时光吧。
那么能不能让我回到那些光明盛大的季节,回到我流奶与蜜的初见。
本的女朋友说,他以前都没有见过你,你却和他很熟络。
到底怎么样才算熟络,要一分一寸将他吞下肚么。
有人叫我:“尹小姐。”
抬头看是二哥,大卫王的经纪人。德高望重,手眼通天。
小个子的男人,秃头,永远一件白色立领衬衣配个黑外套。看起来很憨厚,却是出了名的扮猪吃老虎。
我懒得站起来,只笑一笑:“你好。”
他顺势在我身边坐低,伸长腿,两手在额头左右狠狠揉搓了几下。太阳穴上泛起一片红。
从侧面看过去,极为憔悴,两个眼睛都深深陷进去,血丝都要成群结队地飙出来了。不知道是不是大卫王不让他省心―――但他那么红,就不省心都是值的。
说句话都很累一样,好久才开口,说:“尹小姐,大卫那边不好意思。我等下再和他沟通。”
我拍拍他手背:“不必了,我最近也很疲倦,没有工作最好。”
他神色古怪,慢慢转头看向我,说:“为什么要说也。”
这么敏感的一个人。
我直言:“你样子很不好看,最近太累吗?”
他几乎是呆呆地,呆呆地看着我。
跟菜市场那些很久都卖不出去的病鹅,一模一样。眼珠子死掉了似的锲在一大片血丝里,有一阵子我疑心他马上要栽倒在地,就此归天。
我在不同的场合见过他几次,喝酒极豪爽,说话却滴水不漏,精力过人,旗下的艺人都是第一线的,绝不是我们这些金字塔底可比,呼风唤雨。
要说工作太多会把他搞成这样,我实在很难置信。
他呆了好一阵,又慢慢把头转回去,继续拿手搓他的脑门,搓得跟虾米一样暴红,几乎要滴出血来。
忽然很快地对我说:“我女朋友死了。”
再没有多停一秒,站起身来走了。
我一时回不过神来。
女朋友?死了?
他的女朋友是谁,我完全不知道,听闻他的名声颇不清白―――但谁要一清二白?这什么世代,男人的清白都以正常为代价。
但我没机会问太多,
杰夫的电话来了。真的是十分钟。
“哎,我劝你还是不要变成玛丽女王的样子吧,第一她脸太尖了,第二她死得可难看了。”
我气不打一处来,呸呸呸,什 么跟什么。而且---你在哪里看到的玛丽女王啊。
他说:“我叫一个朋友回1592年看了一下,顺便带了一幅画像回来,啧啧,女王皮肤可不怎么好,那时候的化妆品质量不过关吧。”
我歪着头拿着手机,愣了半天。
清清嗓子,却硬是出不了声。
一个人用一种很正常的语气跟你讲一件很荒谬的事情,你一门心思要相信他,但实在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放到谁身上,可能都有我眼下的表现吧。
荒谬到此还不算完,他在那边不知道捣鼓些什么,唏唏簌簌,好像还在低声跟人说话,然后对我说:“哎,一会有人送那个画像给你啊,你看看有没有 参考价值。”
这个家伙说风就是雨,一下就收线,毫无缓冲余地。要是和他两地分居谈恋爱,想打电话缠绵一下不是要气死。
是谁洞悉我的心事,冷冰冰在我身侧搭话:“相信我,你不会有这个机会的。”
就在我的耳边,离得如此之近之突兀,我惊吓到几乎当即跳了起来,转头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唯独眼角仿佛有幻影一般的身形轻柔闪过,空气中微微的风意轻抚,在这全封闭的摄影棚中显得奇异,我迷惘四顾,发现我脚下有一卷东西。
厚而韧的皮底布面长卷,手感粗糙结实,制作工艺简单直接,不大像是现代的东西。我满怀疑惑拉开,浓墨重彩扑面而来,带着强烈刺鼻的油彩气味,我瞪眼一看,脑门上好像给人劈面一掌。
画卷中人头戴皇冠,手持权杖,披风上镶嵌重重累累的黄金流苏与宝石,神态庄严,眼望前方,下巴尖尖的,眼睛很大,肃穆中透出女性独特的柔美气息。人物背景是独角兽像。
苏格兰王室象征。
千真万确,这幅图画,画的正是苏格兰玛丽女王。
什么时候的画像?谁把它送到这里来?
耶稣基督。
我在角落里的一惊一乍,没有逃过二哥的眼---或者他一直在注意我也未必。走过来问我:“你在看什么。”
随即就被那画卷吸引,他的抓狂程度比我何止高出一点点:“提阿尼女王画像真迹?”
看他的样子,就算十个女朋友在眼前死给他看,估计也抢不到一点风头,抓着那画卷小心翼翼,沙里淘金一样慎重其事盯着看,一路喃喃自语:“形象饱满,初启蒙的透视人物画法,这个金和紫是典型的宫廷用色,底材精美,是真的,真的。”
眼睛里要喷火一样,猛抬头把我看着:“你在哪里弄到的这个?”
我老实答:“朋友送的。”
他的表情好像我硬塞给他一个臭鸡蛋一样:“朋友?什么朋友送你这么昂贵的东西?”
昂贵?这玩艺很贵吗?拿来干嘛,闻着都杀眼睛。
二哥恨不得一掌pia死我:“价值连城,连城!!!苏富比几年前出过一幅,十七仿的,卖了上千万美金。”
听到这里我觉得第一这个人居然懂点艺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第二品德实在不算坏,至少他没有一边心中悸动如潮,一边故作淡定的跟我说:“哎,这东西污染环境对人体有毒,给我两百块我帮你处理了。”
虽然依依不舍,还是拿回给我,看我大大咧咧卷巴卷巴,那样子之叫一个心疼,好像我手里卷的是他亲儿子。
我看了不落忍,一伸手:“送给你。”
他今天受惊不小,有损智力,粘上毛比猴还精的一个人,硬是不敢信我说的话,我看他一副老年痴呆提前的样子,干脆往他手里一塞:“喏喏,给你。”
他双手抱着那幅画,愣了半天,终于憋出两字:“为啥?”
我摇摇头:“我不懂这些东西,朋友送我做造型参考的,现在参考完了。”
就算可以换上千万美金,我可以拿去做什么?
我想要的,就算将全世界的黄金堆积起来去换,也是换不回来的。
二哥见我不是开玩笑,忽然一把拉住我:“我不能要。”
换别人看了,一定说这二位是傻子---几千万美金呢朋友,推来推去的,怕钞票太多砸死人么?跟你说可以用支票嘛!!
他拉住我,另一只手死死抱住那幅画,对我说:“这么珍稀的东西,你愿送我不敢收,怕折福,但是我能不能借回去一个晚上?”
一个晚上?送你不要,你偏要借,是像西游记里那位老方丈一样么?借回去越看越喜欢,越喜欢越伤心,然后派两个小秃驴来干掉我?
他好像没有看过西游记,面对我疑惑的眼光沉默一阵,轻轻说:“我女朋友是学油画的,研究主题是十六世纪的人物主题油画,我想给她看看。”
背脊上一阵寒,我想起他说女朋友死了。他洞察我的心思,微微点头,说:“嗯,我家里供了她的灵位,请你帮我这个忙。”
能帮人忙,那就帮吧。谁都想过得好一点,就算努力再努力也不得。
理所当然我仍然得到了广告女主角的工作,大卫王虽然跋扈,在二哥面前大体上都是乖的。何况他看到我新的造型出来,除了倒抽一口凉气,没其他什么可以挑---不是要苏格兰玛丽女王吗,给你一个活的如何。
工作顺利完成,已经是晚上十点。我在摄影棚门口等车,一边想杰夫这阵子会在哪里,会不会又跑回去上班了。很多年来我没有挂念过谁,这感觉于我,像事隔多年再一次上真冰场,动作要领依稀浮现,身体却早不堪负担。
忽然两声喇叭响在耳边,二哥开一辆霸道吉普停在身边,冲我喊:“没开车?我送你。”
拿了我一幅几千万美金的画,偶尔当当司机也是应该的。我老实不客气爬上车,他说:“去哪?”
我想都没想冲口而出:“三生。”
这地方没开两天,想不到二哥也知道,说认识几个圈里人还投了点资,装修花了好大一笔设计费,假假的是名师手笔,又说:“哎,我都好久没出去喝酒了,干脆我们一起去吧。”
人家说好久没出去混了我相信,二哥说出来我真不信,他转脸看看我似笑非笑的样子,好像也有点不好意思,解释说:“真的,这段时间都没什么心思。”
随之沉默下来,转头看看后座,那副无厘头出现的玛丽女王画像静静躺在座椅上。
二哥这晚和我去了三生,之前我还陪他回了一趟家,在本城有名的湖滨别墅区,住户非富则贵,看来他从旗下艺人身上,的确是捞了不少银子。
他要回家的原因,是因为那幅画实在太重要,不锁进保险箱再压上两块青砖,无论如何不能放心。我听了不以为然,招来人大惑不解,说,要不就是我打心眼里知道那幅画是假的,只不过仿造技术超一流,要不就是我脑子进了水,看着金山银山没动静,非要嘿唷嘿唷接工作来白手起家。
听到家字我脑子里有一点短暂的空白,感觉上这一种物事与我没有任何干系。倘若一定要提我能感受得到的部分,仿佛就是本与我生活在一起的那段时间。
十一点半到三生门口,外面没有见到杰夫,我忍不住四处张望,却很快被二哥拉了进去,他于这种场合,犹如鱼与水,相得益彰,情投意合,刚刚回家那几分钟,还换了黑T牛仔,活脱脱一身行动装。叫了酒,在卡座里乐不可支的四处张望,忽然说:咿,那边有个小妞质素不错,我去去就来。一跃而起,三两下便消失在拥挤喧嚣的人群。
我摇摇头,独自倒了一杯威士忌,慢慢喝,不时望门口看看---刚刚进来时候和芳芳打过招呼,让她叫杰夫来找我。
但他一直没有来,灯红酒绿对于不在其中那个人来说,寂寞而疲倦,空自缭绕,无从追逐。我叹口气,倒了第二杯酒,二哥却又回来了,说,哎,你一个人喝这么快。坐下,和我碰一杯。
我问他:“那个女孩子上手了没有。”他耸耸肩,很简洁的说:“身材还可以,脸不够精致。”仰头就是一杯酒,我好笑:“随便泡一个要求也这么高?”
他好像酒量不大,这么一点酒, 红头胀脸的,一下子摸出钱包,从里面掏出一张小照片给我看---我女朋友,美吧。
灯光昏暗闪烁,我凑过去本不过是随意一瞥,眼光却立刻被牢牢吸引住。
我做这行,见最多的就是美人,常人所说的漂亮,在我们眼里是完全不够标准的。
但照片上这个女孩子,真的只有美可以形容,其他任何词汇,对于她都会成为亵渎。
黑白照,只是站在一个模糊的旧房屋前,脸容上点妆不见,或化妆的技术,已经接近 大象无形,她神情淡然对着镜头凝望,让所有见到照片的人,背上毫毛都为之一凛,徒生悲伤---为什么这不是我,或我一生为何从未有缘与她见过。
我久久望着,终于不得不说:“真是美。”
二哥醉意已微醺,将那照片贴在嘴唇,万般珍重的亲,态度庄严,这倘若是演出来的,他绝不该以经纪人的身份在娱乐圈打滚,直接上第一线,不日就是影帝。
又小心翼翼将照片放回去,揣好钱包,立刻神气就变了—那张照片,或那个人,好像是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只要念一念,盖世的英雄,立刻变作积年的痨病,恨不得满地下就滚起来。
对我说:“你说,我要求怎么会不高。”
这个理由我心服口服,大家意见一致,酒逢知己千杯少,一瓶威士忌见底,又要一瓶,他也是个异人,一口已经是醉了,一瓶也没见他死,越喝话越多,将许多圈内的八卦讲来我听,他中气足,口才又一等一,一个人能模拟十个人吵架的场面,惟妙惟肖,态度偏生还很慎重,似不关自家事,只把书说的冷淡意味,虽然那么吵闹的环境里,都让我一面听一面笑,酒意上来了,身外浮沉,都不重要---本来也都不重要。
讲到后来,二哥忽然把酒杯一放,凑到我耳边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拉着我的手,放在他胸口,我知道他对我没坏意,凑过去,只听到他小声说:“我女朋友,是自杀的。”
越来越小声,说:“我出去工作两个月,回来当晚,她自杀了。割腕。”
抓着我的手很紧,几乎要掐进我的皮肤里,声音喃喃,在我耳边,激烈的舞曲节奏快得叫人不能喘气,却一丝一毫抵挡不住他游魂一样的言语,一个字一个字扎进我的血管:“她留下字条说,人生不快乐。”
人生不快乐,彼世或安然。
倘若我使你伤了,请多原谅我一次。这一次之后一定是够了。再也没有更多了。
我们都解脱了。
二哥终于把我手掐破。那血珠滴出来,缓慢流下,不到坠落,已凝结了。
那一晚我在这里再遇本,也对自己做过同样的事。
此之死别,彼之生离。
为什么倒霉的都是老娘的手
但我知那女子意思,甚至举世不会有人比我更明白。
我亦曾慎重考虑走同样一条路,最后并非对生命的渴望强烈过赴死之决心,只是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像我这样对任何东西都漠不关心的活着,比肉身躺于坟墓之下沉睡,更能体会死亡之清澈明净,以及生命本身的毫无意义。
任何奇迹,异状,世事与变化。在我都是浪费。
四年中只有昨晚,我唯一感觉自己真实存在。
在杰夫极陌生而似极熟悉的怀抱中,他在睡梦中亦照亮四野的荒寂。
分开我四周沉重的寂静与无所谓,比摩西分开红海更轻而易举。因他不借神力,他只是顺理成章。
我忽然渴望奔向他,让他张开双臂拥抱我。
二哥还是那么紧地握我的手,他的眼睛在大量酒精冲击后,仍然精光四射:“美丽,我把我最大的秘密告诉你了,你呢,你有什么秘密。”
秘密?我的绝望是我最大的秘密,但我担保你不会有兴趣的。
所以我把那个最有娱乐价值的奉献给你。
“我能变成我看到的任何人。”
他居然表情很严肃,点点头:“我也能。”
终于松开手,对着我掰指头:“给我一瓶粉底液,一只眼线笔和一管口红,我可以把任何一只猪头,变成今年的香港小姐。”
还若有所思地想了想:“嗯,香港小姐是我的极限了,世界小姐会麻烦一点,你知道的,猪头通常都不够秀气,光化妆没有用的,一定要配合整容。”
刚说出他一生中最大的伤心事,立刻又可以胜任综艺节目搞笑的重头环节,其间交错,天衣无缝,在这个圈子里混到他那个地步,的确非常人可言。
懒得与他多讲,我径直从他口袋里强行摸出钱包,抽出那张照片,他一个不察被我得逞,脸上的表情猛然间足可杀人。
但我没什么好怕的,狠狠看了那女子几眼,想她当时颜色,心境如何,那眉眼如一朵清莲午夜无人随风跳舞,缭绕风情水流石上琴一首。
二哥劈手把照片夺回去的瞬间,恶狠狠瞪着我,咆哮:“你拿我什么都。。。”
猛然间怔住了。
就好像被雷劈了一样,外焦里嫩在当场,对我惶惶然地看着。
我静静看着他。以他死去女友的容貌,以及眼神。
两个人坐在越夜越亢奋的夜店,两边的卡座中已经有大量的人喝醉,在狂歌乱舞,旋转跳跃,所有眼睛都从黑色进入红色,仿佛很快会因兴奋太多而直接爆掉。
在这种地方呆一阵子,脑袋会变成一团爆浆,但多呆一阵子,你就会觉得没关系了,反正脑袋也没有什么用,要来干嘛。
只有我和二哥,对望时看到彼此都在时间的旷野,我已经逗留很久,他却刚刚到来,此刻在他男人味十足的容颜上,流露出孩童一样的怯怯疑问,伴随哀伤。
轻轻靠过来,在我肩膀上靠下,贴在我肌肤上,贴着。
他真的是醉了,软弱地地说:“不要离开我,阿姝,不要离开我。”
说完以后,他就睡着了。
我相信他必不会绝不会落入我的境地。很快便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
原始社会为什么要男人出去狩猎,大概是他们被伤害后都比较容易复元,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
轻轻把他放低在沙发上,我起身走出去,想了想又转回来,拿了他的钱包。
在酒吧里我找到况芳芳,问她杰夫今天有没有上班---理论上我可以给他打电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不会接。
答案是没有。他今天请假,芳芳一边说,一边疑惑地打量我,不大认得的样子,我自我介绍,才看到她嘴角浮起心领神会的笑意,还有一丝欣喜,那种欣喜通常只在一个自己春风得意,青云直上,每天中奖的人脸上能看到,她不放开我走,继续热切的说:“尹小姐你的形象真是百变,哎, 你是不是找他去当模特的?哎,他很不错的,你一定要帮帮他。”
这么激动?难道事成之后你可以分一成佣金吗?
看出我的疑惑,她解释:“尹小姐你别误会,杰夫在这里做的很好,老实说一个人当十个人用,我们都舍不得他走,不过。。”
她可能并不是很习惯真心说某人好话,这会儿都有点扭捏:“不过,他实在人太好了,应该去过好日子,别留在这里浪费了。”
况芳芳这样的女人,打理三生这么大规模的夜店,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只是基本条件,要硬如鹅卵,也要软如棉花,绝不是一根好种的葱,险恶江湖里滚出来的刀心利嘴,火眼金睛。对杰夫用上了善心,我都忍不住有点讶异。
问她:“他哪里人?什么时候来这里做的?以前做过什么你知道么”
芳芳一概摇头:“不知道,这里开张招保安,他一个人走进来就开始做了,人真是没得挑啊,但问他什么,他都笑着不讲话。”
说第一次见到杰夫,穿件随随便便的蓝衣服,什么都没有,开口第一句话是:‘赶快给我吃点东西,我要饿死了。但神气却还像是天下最富有,最快活的人,笑嘻嘻的。
我能想出来他这个样子。最少一点所得似乎已经使他很幸福。
这么幸福的人,到底有什么样的人生?也许有一天他会告诉我。
既然杰夫不在,我也不准备继续逗留下去了,交待芳芳去照顾二哥,我打车走,忽然想起今晚没有遇到本,甚至都没有想起他。站在那里沉吟,原来不提起不记起也会容易,那点释然从心底生发开来,蔓延开去,我跺跺脚,模糊地想明天会不会是新的一天。
回到家我特意推开窗看看空调下面,真的有一些马蜂窝的残存痕迹,看样子规模不小,奇怪我住了这么久,居然从来没有想过推窗看看,窗外是这个城市著名的一条江水,蜿蜿蜒蜒地流淌着,从容冷落,古今万事,都在其中,我看了一阵对岸,夜深到十分都不泯灭的霓虹,一阵睡意涌上来,我到洗手间去,对镜洗脸,镜里不出我所料,一半一半,是我与二哥那女友拼接的容颜-
她人眉眼,她人风味,于我是随心所欲涂抹的斑斓油彩,怎样描画都没问题,到一定时候便剥落。
我亦想幸好如此,否则去哪里找一瓶无敌的卸妆水,可以把一层层容貌清除干净,倘若永恒不息叠加上去,我总有一天会不记得自己到底是谁。
我自己到底是谁,这四年来都不是什么重要的问题,我以为自己早已放弃自己。
原来没有那么彻底。
明天说不定真的是新的一天。
新的一天清早,二哥给我打电话,我接起来就说:“你的钱包在我这里。”
他丝毫没有醉后的糊涂和消沉,清晰地说:“我知道。”继而:“你立刻来我写字楼一趟,地址是利德西路三号十七楼。直接找我。”
利德西路三号,任何出租车司机上岗培训第一课要熟记的城市坐标之一。
本城最贵的写字楼,连之一都不用加。进出的男女都气宇轩昂,各自沉默着在电梯里数楼层。
十七楼,一出电梯门就有些诧异:整一层明显属于一家公司,神色警惕的保安身后,前台小姐美艳过人,公司内部办公大厅依稀有许多人忙碌来去,但却不见任何公司名称或标志。
在玻璃门前一出现,前台小姐立刻站起来,开门,迎上我,说:“尹小姐,卓先生正在等您。”
卓先生当然就是二哥,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真实的姓氏。
他的办公室惊人的雅致,在布置上显然花了许多心思,进去时他正站在窗前,腰身挺直,手指在玻璃上一笔一画,似乎在写什么。
我叫他:“你找我吗。”
径直走过去,将他的钱包放在办公桌上,那是一张干净得过头的桌子,除了一叠文件模样的纸张外别无他物,不知道它的主人是如何办公的,书空乎,唾面乎,二哥回过身来,向我笑一笑,说:“桌上那份东西,你看一看。”
叫我看?什么来的?你写的成人小说找不到知音欣赏吗?
顺手抄起那叠东西,封面上的字叫我怔了一怔----独家经纪合同?
翻开来,签约方赫然是我,以及一家叫卓临娱乐的演艺公司。
卓临娱乐?我几时失忆了么?出道至今,我不记得和这样一家公司有过任何瓜葛。
丢回桌子上,我向二哥投去一个表示你什么意思的眼神。
他没有走过来,就在窗边,简洁的说:“我要签你。”
为什么?
因为我要把你推举去RAY的旗下。
在这个星球的时装王国里,最有权势的人是一个名叫RAY的男人,据我看,他长得活像一只老蜥蜴,加上五短身材,倘若围上一条围裙去赶集,乡亲们会说武大你的烧饼摊何在?
而现实是,如果有一条围裙是他设计的,就会被挂在装修得好像美第奇宫殿的店铺里,标上带有许多个小数点前零的天价,等待一个冤大头毕恭毕敬的买回去,穿来出席生平最隆重的场合。
他占据在时尚山峰的最高处,俯瞰下面争先恐后竭力攀登的来者,我相信他不时还会打个哈欠,因为独孤求败并不算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现在,二哥说他要签我,那劲头几乎是要不择手段,即是因为RAY正在试图开拓亚洲新兴国家的市场,其计划第一步,就是通过本土的经纪公司挖掘有足够资质为他做秀的模特。
这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吗,现在营养跟得上了,满街都是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女孩子,双腿修长,胸部发育良好,肩膀平坦宽阔,上好的衣服架子,更何况国内本行业发展多年,也该冲两个出世界了。
二哥摇摇头:“我老油条了,有没有好的我还不知道,最出名的几个都是大家闺秀不足,小家碧玉过头,枯萎当骨感,淫荡当妖娆,拿不出手啊。”
我不以为然:“那你还签我?我能好去哪里。”
二哥不言语,但我看他眼神,猛醒起来昨晚情形,原来他记得。
他记得我能变身为任何我看到的人。
这才是真正的生意人,是神迹或妖魔一律不问,问的是可以带来什么好处。
只要有好处,神也好魔也好,拿来用罢了,雷霆传说是宙斯的武器,还不是在为我们发电。
我虽然做不来这样的人,却由衷佩服他们----不信邪,是推动人类进步的原动力。
打起精神我问:“你要我变成谁去博取RAY的青睐?”
其实我知道答案。
全世界在这个圈子混的人都知道答案。
沙西娅。
RAY的养女,也是他的御用模特。
十四岁出道,自此便成为模特界最耀眼的明珠,镶嵌在皇冠的顶端,照耀四方的仰慕。
永远的新娘,皇后,压轴的精灵,无人可望她项背 。
你要我变成她?那是活生生在挑战上帝创作艺术品的努力,遭天谴的啊。
二哥还好没有完全疯掉,摊开手说:“我没说要你变成她,我要你模仿她那种特别的气质。”
摸出一个遥控器,对着墙壁一按,那里掩藏着一部液晶电视,屏幕一闪,开始播沙西娅历年的表演集锦,眼花缭乱的顶尖模特来来去去,只要她出现,摄像机和眼睛的焦点就全部被她占据。
我和二哥也不例外,顷刻间变成两个粉丝,一边看二哥一边指点:“看,她的仪态,姿态,冷冷的,好像对自己的样子完全不在意,这种不在意修炼不来,天生,天生的。。。”
的确是行家---不是对衣服,是对人,对女人。
看了半日,他关了电视,问我:“签不签?”
我沉吟良久,坦白:“我不知道你可以给我带来什么。”
名声,利益,前途似锦?
不是我那杯茶。
唯一可以吸引我,反而是沙西娅的美貌本身。
隐约里我一直在想,当初本离开我,是不是因为我的魅力不够。
不够强烈,不够持久,不够让他恒常迷恋的张力。
身为一个女人最宿命和彻底的失败,莫过于此。
任何其他身外物,不能安慰,更不能补偿。
二哥认同这一点,短短相处,他倒很快可以了解我。说:“不如,你提一个条件出来。”
生意是这样的,只要开始谈条件,听起来离谱都好,都有成功的希望。
最可怕不是漫天要价,而是大门一关。
走到窗前看,高天流云,风吹云动,望下去,街道上人车如蚁。
闭上眼有一张脸出现脑海,那双我永生不能淡忘的眼睛,若有若无地对我凝视着。
一想到他存在于世上却与我无关,那种痛仿佛来自无数真的撒在我心尖上的针。
体会着那种黑暗的晕眩,我缓缓说:“帮我找一个人。”
对我的要求,二哥没有探寻更多,只是简单的说好。
然后他按铃召助手,那相貌爽朗的女子拿进来一个大箱子---里面是许多衣服。
过去十年RAY时装秀上压轴的那些礼服。
这好像是在市场上买一头小马驹,买家要看看牙口,是应该的。
我俯身从箱子里随手抓起一条半身裙。黑底白纹,整个裙身被设计成一朵玫瑰花,多层叠剪裁,精细蕾丝质料,优雅精致,华贵感呼之欲出。衣服本身已经是一件艺术品,对穿着者表达着无言的审视与挑剔。
RAY五年前的作品,那一年他的主题是有限复古,怀念女人纯粹作为美的图腾而炫耀的年代,服饰与体态上的极尽精雅。
那一年他的设计理念饱受争议,在全球掀起健康风潮的前提下,人们对需要两倍于零号才能穿的衣服,一面倒喊出了反对的声音,但对素来骄傲的RAY来说毫无影响,他接受数家极具影响力的时尚杂志采访,声称他从来都不是为那些普通的好身材设计衣服。
他的眼光放在人群中最顶尖的那一小撮,还不仅仅是财富。财富可以依靠后天的努力去争取,RAY还需要你为了穿下那件价值连城的礼服跑去全身整容---相信我不是没有人这样做。
当着二哥的面我换上那条裙子---它有一个独立的名字叫做梦见浮桥。
我能够看到二哥在极力抑制他的激动,屏住呼吸心跳,办公室里只有衣服料子所发出的摩擦声,我垂下眼睛,一点点把那条裙子套上身体。
每一寸肌肤像被叫早铃呼唤,逐分寸地醒过来,它们有着独立生命一般,在试探,迎接,等待,最后适应掩盖上来的那些纺织物。
有的地方膨胀,有的地方凹低,有的地方填充,有的地方削除。
有一台看不到的机器在我身体上辛勤的运转,把所有和这件衣服睽违的细节修正过来。直到两者之间,成为一体,浑然天成。
我抬起头来,向二哥望过去,轻轻说:“怎么样?”
他一定不是教徒,却倒抽一口凉气,一字一顿的念叨:“我的上帝啊。”
像个疯子一样他冲过来,双手微微颤抖着,摩擦过我的肩膀,腰身,身体的曲线凹凸起伏,他的表情我不陌生---一模一样是昨天晚上看到玛丽女王画像的时候的德行,我胜在是活的,女王陛下胜在贵很多。
我重复问:“怎么样?”
他点头:“没得挑。”
言语里有压不住的激动,忽然双手捧住我的脸,惊奇万分:“天哪,是真的,是真的。”
我挣开他,随意对着玻璃窗看了一眼,那里有一张黑白流年中盛妆华服的剪影。
签我没什么不好,可以省下高昂的一流化妆师费用,经理人省心省力,不用怕我身材变形,甚至不用怕我年华老去。
我基本上就是电脑上的一个万能人体绘图软件,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等二哥的激动情绪平息下去,我换回自己的衣服,那配套的洛丽塔般的妆容也就一点点从我脸上消逝,还我素面朝天,二哥目瞪口呆的样子真的很颠覆他精明锐利的形象,但考虑到我自己都很难适应,他已经算是很镇定。
他终于咳嗽几声:“你,你,从什么时候,怎么会,怎么这样。。。”
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据杰夫说,我具有随意变化形容的能力,是因为在南美洲的时候,名叫维恰科拉的神灵和我恶作剧,给我吃下了汞耳的遗蜕,但那到底是什么,他没有跟我细说。
到底我如何使用这种能力,也没有人可以告诉我。
如果你去买了一个非常高科技的手机,身边没有一个人能够搞明白哪怕最基本的操作,而唯一的使用说明书是由古拉丁文写成。
那么我们的心情就会比较接近了。
我签下那份合约,所要履行的工作第一项,是飞往美国参加RAY十年作品展的模特选拔。二哥极兴奋,说无论成功失败,这都是我全新的事业开端。
对我无所谓的表情他不以为然,只说我总有一天会为此感激他。
我会感激他,只不过我们所持的理由南辕北辙。
不管怎么样,二哥说,准备好签证材料,我们两个月以后去纽约。
我要你成为另一个沙西娅。
甚至比沙西娅更红。
我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走出了他的办公室---比沙西娅更红,比红爆了全世界更红,比照耀在我后脑勺上的烈日更红---于我有什么意义呢。
我完全没有概念。
这时候我唯一盼望见到的人是杰夫。
因为似乎只有他能够找出我这部变形手机的用法。
而且他的古怪程度,一定会比我更厉害。
与众不同本来就是孤独的一件事。
与众不同到任何人都不能了解,是孤独到极为恐惧的事。
我想对于恐惧有所忌讳,是不是我已经从内心死亡的状态中复苏的标志。
不管怎么样,这时候我就见到了他。
就在我走出二哥的写字楼,站在门口茫然张望的时候。
杰夫就坐在街边绿化带的栏杆上,笑嘻嘻的对我招手。
他穿一件黑色贴身的上衣,蓝色的裤子---我印象中除了穿制服,他永远都穿这两个颜色,我怀疑他并没有第三件像样子的衣服。
慢慢走过去,我忍不住拉起他的手:“你去哪里了,昨天我没有在三生见到你。”
他的手很暖,反过来握住我,微笑着说:“我去放马蜂啊,他们不适合在城市里生活。”
好吧,那请问你把马蜂兄弟们放到哪里去了呢?
他说了一个地名,大约是在三百公里之外的一个风景区。来回那么奔波,你昨天大概没有睡够十二个小时吧。
他扮了一个鬼脸,说:“还好,还顺便拜访了几个老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