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清澈柔和的眼睛停留在我的脸,像一道阳光照耀在冬日冰面上,带来些微暖意。我忍不住笑,虽然也不知道笑什么,把他的胳膊搂在我的怀里,喃喃说:“杰夫,跟我去纽约吧。”
听到一个自然而然的声音,说:“好”
我惊奇的抬起头来:“真的?”
他耸耸肩:“对我来说去哪里有什么区别?”
换了别人,这言词说出来该伤感,但不是他。
我难免想刨根究底:“你没有家人,朋友,或者熟人吗?你从哪里来的?”
芳芳告诉我说,他就是那样走进三生,找到一份工作,然后开始成为我所遇到的保安杰夫。
他在那里又遇到我,然后变成兼职的模特杰夫。
现在我希望他陪我到纽约去,也许变成一个助理杰夫。
在这一切的身份以前,他是谁。
他沉默了一下,静静地说:“以前是有的。”
然后他就不肯再说什么,拍拍我的头说:“好了,你要去哪里?”
我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但跟杰夫一起,我愿意去任何地方。而且我还有一吨的疑问要答案,我不会放你去任何地方。
他抱着我的肩膀往前走,笑着说:“放心吧,我不会走的。”
几乎是一种本能反应,我冲口而出:“永远都不走吗?”
他轻柔的说:“亲爱的,没有永远这回事。”
没有永远这回事。
我多么希望四年前我已经知道这个显而易见的说法。
杰夫在我的公寓做晚饭,他剥洋葱的手法很专业,而且很快,瞬息之间就把一个好大的洋葱头分解成一堆雪白紫皮的洋葱丝,我问他为什么完全不会被辣到流眼泪,他说他的速度比辣素的分解速度还要快一点点。
平底锅里下一点点油,他哼着小曲儿开始煎洋葱做开胃小食,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从油烟机的光洁玻璃面上看到自己熟悉的样子始终如一,简直是个大安慰。
我决心开始玩一对一的聪明宝宝十万为什么游戏,首先要解决的,当然就是我为什么会变来变去的问题。
他看我一眼:“跟你说了,你吃了汞耳的遗蜕,汞耳是一种原形为液体,可以随意变化为任何形态的东西。”
好吧,到眼下我知道常识已经无法拯救我:“那我应该怎么样?变来变去会不会有一天变不回去我自己的样子。”
他拿锅铲的手停顿了一下:“别太担心,只要你一直记得自己是谁,就没事了。”
他那个小停顿莫名使我很紧张,逼上去问:“真的吗?真的我可以让身体和杨子都变来变去,没什么坏处吗?”
他转过身来对我笑笑:“放心,我在这里,你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说的真笃定,而后我就真的松一口气。
诚然我知道没有永远这回事,但他至少此时此刻在这里,我便有此时此刻的安心。
洋葱丝煎成金黄色,裹上蛋奶浆烘一下,很香。
我帮杰夫端盘子到客厅去,一面说:“你昨天上哪里找到的那幅苏格兰玛丽女王画像?我经纪人说是真迹,价值连城呢。”
他好像这才想起来:“噢哟,对啊,那幅画有用吗?你要是用完了拿回给我,我得叫人带回十六世纪去。”
我歪着头想了半天,决定放弃徒劳的挣扎:“我的经纪人说要带回家去看一晚上,不过今天好像已经是第二个晚上了,明天给你?”
杰夫吃了一条洋葱丝,闭上眼不说话,良久叹口气:“不够入味,失败啊失败。”
对我一摆手:“不用了,我回头叫人家直接去拿。”
我继续想了一下,送来是谁我没看见,估计拿走是谁也没人看得见,那就不管他了,吃一口洋葱丝,咸香酥脆外焦里嫩,很有味道啊,你挑剔什么。
他嘀咕着:“时下的年轻人,没吃过好东西。”
我大笑,忽然跳过去一把抱住他:“真的,陪我去纽约,不要离开我。”
我的哀求听起来很天真:“只有你才能让我睡个好觉。”
杰夫听任我坐在他大腿上,一边还是挟着洋葱丝全神贯注的看,喃喃自语:“到底哪个步骤出了问题啊,怎么会不入味呢。”
我好气又好笑,往他头上波波敲了两记,换来他点头如捣蒜:“好啦好啦。”
纽约签证下来之后,我逼杰夫去三生辞职,其实我觉得他只要一走了之就行了,辞什么职那么隆重。杰夫说不辞而别不是他的风格,他的风格是密密辞总不别,烦到人家赶他出去为止。
三生的白天和黑夜,完全是两个世界,黑洞洞,静悄悄的,封闭的空间中弥漫着浓厚的闷气,呼吸都不顺畅。
芳芳姐极为爽快地答应了杰夫辞职的要求,而且还慷慨地发他两个月薪水作为补偿,我看这钱多半是她私人掏的。看得出来他人缘很好,连扫地的阿姨都赶过来和告别。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站在门口向里面望,他说:“你看,你第一次来,就坐在那个位子,一口气要了三杯纯威士忌。”
我很惊喜:“你记得?你那天晚上就看到我了?”
他笑:“我在门口站着,什么人都看得到的。”
这么不解风情,说一句你眼里只有我会死吗?杰夫辩白:“那不行的,我眼睛很大,只有一个人的话太寂寞了。”
这也和寂寞扯得上关系,我真是服了。
走进三生,我坐在那个我连续两次单独坐过的地方,在这里我重新遇到本。
把手掌按在吧台上,闭眼。重逢时他对我说过的每句话一字一字在耳边。
“咪咪,今天穿那么多。”
““当真认错了,不好意思。”
“怎么称呼?”
“思思,今天又是一个人?”
吧台冰冷。把脸贴上去,闻到擦不干净的烟火气。
有一只手在我头发上轻轻抚摸。是杰夫。
我说:“我这辈子最爱的人,不认得我。”
我说:“我这辈子最爱的人,离开我”
我说:“他辜负我。”
我说:“我永远都不会再快乐。”
杰夫听着,他的手指在我额头上,暖。
亲爱的,没有永远这回事。
回家的路上,我讲故事给杰夫听,从前有个女孩子,遇到一个男孩子,相爱了好多年,然后男孩子有一天早上消失了,连同女孩子的所有财产。
他专心地听完,然后说:“so”
老乡你会说英文的?
他高兴地说:“一点点。”表情很开朗,没有半点要为我鸣不平或表同情的意思。
我忍不住叫起来:“哎,我被人家骗了啊,人财两空,你不觉得我很悲惨吗?”
他干脆利落地摇摇头:“不大觉得。”
好吧,我不悲惨,那么是不是本比较悲惨。
谁知他点头:“有可能啊。”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我把他的手一甩,转过头去生闷气,他一点都不觉得,吹起口哨来,还是欢乐颂,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吹完一曲,他搂过我的肩,悠悠地说:“你有没有想过,一个人日子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凭空消失?”
我毫不思索:“因为厌倦。”
很委屈:“因为他不爱我了。”
杰夫低下头来,怪好笑地看着我:“他说的?”
他要是说出来,那就是一场普通的分手了,对于成年人来说,普通的分手如同天要下雨一样,固然会因此而感冒,甚至发烧引起肺炎,但一淋就淋死的案例,的确非常罕见。
他什么都不说,采取了一种绝地秒杀的方式。
有些人会在MSN,QQ或者电话,短信里遭遇到这种秒杀,中招后还不愿意死的,就千方百计扑上门去和真人决斗,自取其辱到筋疲力尽。这时候我们的借口通常是,我要你看着我的眼睛说不爱我,我要一个真正的理由,我要青春损失费精神消耗费生活调节费爱情保管费。
其实这一切都不是我要的。
我要你继续爱我。
我把每一秒和你再次相见当成甜蜜往事的一块提示板,希望你想起熟悉的三字台词。
但是,连这样挣扎的机会,本都没有给我。
他把自己连根拔起,一片叶子都不要,撒腿跑去时空之外的某个地方。
比我更快,更彻底地将一切遗忘。
好像是我把他一脚踢死了似的。
对这一切的控诉,杰夫的反应就是哦哦两声,然后继续吹他的欢乐颂。我忍不住大叫起来:“你还是不同情我。”
他停下来,很可爱地瞄我一眼:“同情有用吗?”
我承认没用。但你可以把同情变成爱情,对我好一点啊。
他右手蠢蠢欲动地抬起来,我以为他要拥抱我,正摆好姿势要靠过去,被他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说:“你以为馒头随便塞点肉,就会变成包子吗?”
你娘!馒头塞点肉,不是包子那是什么?披萨吗?
那并不是我最后一次去三生,如杰夫所说,尽管我对许多东西都没有所谓,那使我所谓的却永远噎在喉头不死。去纽约的签证下来之后,我每晚定时到酒吧报到,点一杯酒和芳芳闲聊,有时候杰夫陪我去,有时候他不陪我去,他不陪我的时间里,通常都在干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帮野猫和野狗分地盘做调停,带九十岁弥留阿婆去看风景什么的,他偶尔会后悔太早辞掉三生的工作,害得现在要去做零工赚点小钱。
我说你不用啊,我有钱,就在壁柜第一个抽屉,我不用信用卡,家里常常有很多现金。他严肃地说:“我家犀牛教育过我,不拿家用回来,就直接死在外面吧。”
哇,这么剽悍的家训?难怪外号要叫犀牛。你以前的女朋友还是太太?
他听完我的问话好像被雷击了一样,博浪鼓大甩头:“不不不不不是。。。”。一溜烟跑了。
不愿意说就罢了,
只要你在我身边,终有一天你会告诉我的吧。
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本。
只有一次,我遇到眉毛很黑很漂亮的女孩子,曾经说是本的女朋友。
这一次也是在洗手间,也是排队在她后面。
她喝了很多酒,连耳朵都血红,站在那里浑身软软的,还有点发抖,神情却非常落寞。
有另一个女孩子在陪她,不停地拍她的背,说:“阿媚你少喝一点啦,本走了就走了,男人到处都是。”
我努力支撑自己站在那里,看着她的眼泪一颗颗流下来,对女朋友哭着说:“我不快乐,我不快乐。”
倘若有一个不快乐者俱乐部,想必参加的人会前仆后继,永不断绝吧。
我和她们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她们是临时会员,留一阵就走,而我是俱乐部会址本身,坍塌之后都会变成一处私家名胜,记载着心碎的遗迹
两个月很快过去,我随二哥飞往纽约。
那场选拔无需用力,信手拈来,水到渠成。
试装的那个环节我已经征服RAY,据说彼时他在玻璃墙外默默看,看到我时,眼睛一亮。
正式选拔秀完成之后,整个亚洲只有我入选,因RAY偏爱高挑却柔润,曲线流畅的身体,认为那才是女性本身应有的包容以及孕育之美,常规的骨感不入他法眼,二哥开玩笑说,就是胸部形状稍微扁一点,都配合不了他只为完美女性定做的衣服。
这当然不会成为我的问题。
RAY的十年作品展在米兰开完,我的职业生涯跃升了许多个台阶,直接登堂入室,成为第一线的模特。开始走顶极品牌的秀,也开始有顶极的时尚杂志来问我人生态度和着装建议,我觉得这两个问题都实在无谓,但必须要按照二哥的教导,懒懒说凡事不必在意,只要开心就好,以及着装无需刻意,自己舒服就好。
回答的关键在三个字―――懒懒的。倘若太兴高采烈的样子,人家就会觉得你不够吸引,更觉得你不够大牌。
二哥说我已经是大牌了,所以一言一行都不可以随便。我颇不耐地听完,说:“好吧,你需要我做的,我做到了,我需要你做的呢?”
这回马一枪在他意料中,旋即起身,开电脑,说:“给你看我做的功课。”
彼时在他办公室中,窗外夕阳满天,无端使人惆怅。我随二哥过去,看到屏幕上出现一张梦萦魂牵的脸。
“本,证件上也是这个名字,没有姓氏。不知道哪里人,教育经历找不到纪录,一直在本城生活,现在独自住在零陵街八十四号一栋三十层B座,无父母亲友,第一份能追查到的工作是酒吧里的侍应生,做了四年,之后做了四年的保险经纪人,之后转入模特界,做经纪人―――虽然他的客户只有你一个,但是我必须承认他做得不错,四年后转行为古董拍卖师,业内口碑很不坏。”
四年.
每一份工作他都做四年。
是不是每一个女人他也都爱四年。
像潮汐涨落或草木春秋,每四年他的热情就完成一个轮回。上帝在他脑子里安了一个闹钟吗?
我支着额头在桌子上,许久都不能讲话,二哥很了解速战速决的道理,并不试图过来安慰我:“我动用的是国家级的关系,但凡能查得到的,都在这里了,你还想知道什么。”
我打起精神:“做模特经纪人之后,古董拍卖师之前,他在做什么。”
二哥干脆利落摇头:“不知道,完全没有办法找到线索。”
怎么有一个人的存在,会完全没有线索。
额头那里好像有一根针顶着,很疼。
看我神情委顿,二哥摸摸我的肩膀:“去休息吧,明天要飞巴黎,工作为重。”
我摇摇头:“不是我。”
拿过电话我拨最熟悉那个号码,但是没有通,二哥把我烦躁的神情看在眼里,说:“你找杰夫?”
是的,我找杰夫。他陪我去了纽约,见证我的成就,陪我回到这里,每天三餐一宿的生活―――有时候餐不定,宿不眠,但他都在那里。渐渐我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多,他也还是都在那里。
对外人说他是我的助理,实际上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其实是我的杜冷丁。
往事多么痛,现世多么无聊。只有他可以缓解我对生的厌倦,和永久静止不兴的渴望。
只需要看到他,听到他,拥抱他,在他的气息里度过每一个可以睡下的夜晚。
他会为我盖被和拉窗帘。
我深信他爱我。就算他从来不说。
虽然我不明白他的来龙去脉―――是不是成世我都遇到这样身家混沌的男子。
二哥比我更警惕:“我觉得你太倚赖他,他不在,你简直好像在发毒瘾一样。他对你干了什么?花不花你的钱?”
第一次我有点鄙视他:“我才希望他花我的钱呢,我赚的钱都在抽屉里,寂寞得一张张贴着哭泣。”
拿电话再打一次,还是不通。我不知所措地抬头看看左边,看看右边,二哥很不爽:“看你失魂落拓的样子,走,跟我去吃饭。”我理都不理他,径直出了门。
零陵街八十四号一栋三十层B座
现在是正午一点十五分,本在不在家。
只要按下他的门铃,答案就会自己跑出来了。
答案是随着他的人一起跑出来的。看样子是在家里休息,手里还拿一个青苹果,穿着平角大裤衩,上面还有一只歪倒在地做冬眠状的猪,一件白色家居服宽宽的,散发一点点我熟悉的香水味―――那香水的名字很讽刺,叫eternity。永远。
虽然他再认识我,却似乎没有改变从前的一切习惯,包括穿衣服,包括用香水的种类,包括吃很酸的新鲜苹果
他看着我的样子很惊讶,但不是惊慌式的惊讶,带迷糊色彩,好像梦没有做醒一样,我们面面相觑对视许久,他忽然指一下房间里,说:“我刚刚看杂志,正好看到你上封面。”
我笑起来:“名利场么?喜不喜欢那件白色的礼服。”
开场白出乎意料地顺利,他请我进去,我在看到客厅的一瞬间几乎有泪夺眶而出。
那场景多熟悉。
落地玻璃窗,舒服的蓝色转角布沙发,弧形的茶几,放着精致的成套茶具,顶端矮水晶花瓶里三两支盛开的百合花。茶几下是大红色的地毯,上面散落着几本杂志。其中一本正是名利场,封面上我化了骄矜的六十年代淑女妆,青铜感的脸庞瘦削锐利,那件白色的晚礼服美得像一个无可挽回的拒绝,每分寸都必不可少。
他给我倒一杯清水,说:“你看起来和杂志上不是很一样。”
我颔首赞同:“化妆和灯光改变很多。”
他喝过程繁复讲究的功夫茶,煲水,冲茶,手上动作从容不迫,对我看,说:“不,我觉得你本人更美。”
我嫣然坐近他,低声问:“在酒吧为什么拒绝我。”
他自然而然与我依偎,迁就的角度都似排练过,坦然说:“那种地方,品流太杂,女人太主动的话,常常都不见得是好事。”
嗯,是经验之谈,那你今天又让我进门?
他不语,神情里有瞬间的迷惘之色,旋即说:“我好像觉得和你其实很熟,事实上,很少有人知道我住在这里。”
我向他温柔地笑:“真的?我跟踪你,你怕不怕?”
本揽住我,像水中揽月那样迷蒙,亦投入,在耳边滚烫的气息吹过去:“不,不知怕。”
意乱情迷时候,不会知道怕。
光滑火热身体纠缠,而我满心冰冷。
千真万确。他是不记得我。仅仅有的一线希望,化为泡影。
我宁愿他是亏欠我,躲避我,怕我追索,千方百计装聋作哑, 辜负望空,推脱干净。
但不是。
他的确是忘记我了。
到底怎么样做到的?针挑水泡一样,一针针刺下去,逐点消灭的么。
我张开眼睛,距离十毫米看这个我曾经深爱,我至今仍然爱的男人。
心里慢慢说。
因复那被遗忘的仇,我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女人天生喜欢谈恋爱吧。一开始是享受自己被爱的满足,之后陷入与另一人身心纠缠的激荡,最后结局,无非离散或捆绑。
我与本,事隔四年再续前缘,那感觉极奇妙。有时夜半醒来,转脸看到他在一侧熟睡的脸庞,忍不住就有点小小恍惚。
中间那四年生不如死,到底是梦是真。
无论我们的日子如何,至少我的失眠症是治好了。
第一次带本回去,我几乎忘记了家里另外还有一个男人在,一开门,发现他正倒悬在窗户横梁,哼着歌儿做引体向上,三个人都吓了一跳。本站在我身后,立刻一步退出去,很体贴地说:“你早点休息。”真是惯经风月,我急忙回过身抓住他:“没关系,是我的,助理而已。”
杰夫很配合,从窗户上跳下来,对我做一个鬼脸,笑嘻嘻的说:“我帮尹小姐察看一下家里的管道,这几天天气要冷,怕冻坏。”
随手拎起自己的外套就往外走,那么晚了,也不知道他要往哪里去,我心里未免难受,打开钱包,追上去塞一把现金给他,低声说:“找个好点的酒店睡一晚吧,我明天帮你找房子。”
他温柔的看着我,噗嗤笑:“傻瓜,你当我八岁?”
手指抵住我的额头,点一点,大大咧咧就走了,我站在那里,回一回头,本倚靠在门上,轻描淡写的说:“你还真有一套。”
我心里百般不愿意,却还辩解:“真的是我助理啊。”
杰夫在我这里,其实住得已经很久,经心去看,却发现他没有留下太多痕迹,没有衣服,随身物品,甚至证件,他像一个旅人,在路途上随地坐下,随时会走。
为他的惆怅没有延续太久,我被本久违的温柔气息淹没,在烛影摇红中,一面追忆,一面重温。想将这局重开的棋,下得从头到尾爽利畅通,天衣无缝。
有过多少人,曾经找回背弃与辜负过自己的旧欢,再谈一次恋爱。
有多少人明白那中间冰火两重天的煎熬摇摆,似眼睁睁看自己分身两半,一半立志成为美狄亚,以血火祭奠背叛,一半却是祥林嫂,念念不忘从前眼下,那些滋味仿佛销魂依旧的时刻。
我没有想象中那么强悍,甚至没有想象中受伤得那么彻底。在本面前,我恢复当初的一切小儿女行径,无论他走到哪里,我都跟在后面,抓他的衣角,向他微笑。
我记得他一切点滴细节,明了他全部爱憎,就连洗手间用的纸巾牌子,都还分毫不爽地印在我脑海里。他常常对我的体贴入微感觉惊讶,捧住我的脸欣喜地说:“你一定在我身上装了无数窃听器,摄影机和蛔虫。”
这算是很有创意的情话,我听了却笑不出来。
这日子是好还是坏,我去问那两个在我生活里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杰夫和二哥,杰夫说他完全不是给人生活建议的料,如果我不介意的话,他要出去一段时间。虽然我感觉好像伤害了他,事实上他走的时候样子还蛮高兴的。
无论如何,二哥对我的感情生活进展相当恼火,而且非常后悔答应我那个看似简单的条件,因为我开始频频推工作,甚至到了凡是要出国或去外地都不干的程度。他对我咆哮:“你以为你很红吗?你以为你红到了要香奈尔把秀场搬到你家你才上台的程度吗?”
也是很有创意的责骂,我一样无动于衷,最多就是把身上的钱和信用卡全部放在二哥桌子上----意思好像警察把枪和警徽放下一样,表示最多老娘不捞了。我整个人都扎在一个简单的想法里,那就是,我要让本再度爱上我,比我爱他更多,然后我要毁掉他的一切,再把他一脚踢开。
战略就是这样的,战术是走一步看一步。
好吧,在二哥这个老狐狸面前我丝毫没有抵抗力,我只好承认,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去报复一个人,我只懂得一条道走到黑那样去爱。因此我的战术其实是最后投降比较多。
他坐在大班椅子上大喘气,随后软下来:“美丽,我告诉你,我是男人,男人的天性,就是狗改不了吃屎,这个男人现在跟你在一起,贪的是你的名声和前途,装傻!!我才不相信一个人会把谈了四年的女朋友一下子忘得干净。”
他还对我打煽情牌:“你看,我女朋友都死了,我一闭上眼,她栩栩如生就在面前,她身上每一分每一寸,每一个表情,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越说声音越低下去,本来精光四射的眼睛怔怔望着某一个地方,嘴角抿起,爬上一丝哀伤。
我看了不忍,过去拍拍他:“好了好了,最多我去米兰啦,你不要这样。”
他对我勉强笑了一下,小声说:“下个礼拜二是她的生日。”
指指桌子上,那里有一个蒂凡尼的盒子:“我半年前帮她在巴黎定的戒指,今天寄到,我本来,想对她求婚的。”
你这么爱她,为什么她要自杀呢。
二哥沉默了一下,然后说:“因为她不知道。”
我没有别的话说,只好抱住二哥的头,说:“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这时候本推门进来,说:“美丽,我们可以去吃午饭了吗?”
话音没落,忽然僵在那里,随之冰冷的说:“打扰你们了吗。”
二哥对他没什么好感,把我轻轻一推开,站起身来扬长而去,经过他身边还不忘抛下一句:“下次记得敲门。”
我急忙上前:“二哥,你神经啊。”
抓住本试图解释:“你别理他,他家里出事,刚刚对我哭诉,我安慰他一下。”
男人狭长而锐利的眼睛微微眯起来,缓缓对我看了一下,冷冷说:“要是我没有来,你准备怎么继续安慰下去。”
我想了想:“大概是给他二十块钱买杯奶茶吧。”
你知道,二哥身上很少带现金,经常冲进便利店人家不刷卡,连一杯奶茶都买不起的。
看我应对那么自然,本神色缓和了一点,瞪着我说:“以后不许这样。”
我点头不迭,拿起外套跟他去吃饭,电梯里我不断窃笑,旁边的人纷纷去检查自己的裤子拉链。本问我;“你笑什么。”
我拉着他的手臂:“你紧张我,我自然要笑。”
摇一摇他:“你是不是只对我一个人这么好。”
他皱起眉头,脸上掠过一丝奇异的迷惘之色,随之说:“最近几年里,是的。”
我心口怦怦,紧接着问:“那几年前呢。”
他那种迷惘颜色更加浓厚,低头看着地面,好像在努力回想什么,良久放弃了努力,说:“从前许多事我不知道。”
那天夏天到来的时候,我与本如火如荼,甚至谈论起到欧洲同游的大计,杰夫一直没有再出现过,偶尔我想起他,总觉得亏欠,但女人的天性里,亏欠很少占据优势地位太久,二哥则笑我,说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图一个大计,好似泡影烟云,到最后不知怎么一个终了法,我听罢歪头想想,决定且不顾它—看我现在多快乐。
我之蜜糖,人之砒霜,二哥显然吃后者吃得不少,考虑到我最近都努力工作,他的经济基础已经十分稳固,估计问题是出在上层建筑上。我自重新恋爱后人际关系技巧大有长进,乃垂询:“你干吗,失恋了么?”
二哥对我瞪眼:“我玉树临风,江湖得意,特长是让人家失恋,什么时候轮到自己。”
不要和男人的自吹自擂作斗争,是女人要过上好日子的不二法则之一。我点头如倒蒜,曰:“是是是,那算我表一下忠心,看有什么可以让我为你效劳的。”
他的脸上居然闪过一缕忸怩,实为罕见,随之吞吞吐吐说:“下周二,是我女朋友忌辰。”
我了然:“噢,你要请假么?下周二香奈尔选拔会,我自己搞得定。”
他诧异的说:“下周二选拔?我以为是下个月。”
工作责任心使然,急忙冲过去看了一下日历,频频点头回来我身边,说:“真的是下周二。。。”
沉吟良久,忽然说:“要不,这个选拔咱们不参加了,我私人补偿给你酬劳。”
二哥固然不算小气,公私的账目上一向却很分明,冷不丁提出这样一个说法,我当然觉得背后大有文章。
文章有,问起却不说,茶壶里煮了饺子,又是心声万千,提笔无一字。他任我摇摆拿捏,死盯住办公室墙上的电视,一遍遍看我这一段时间在各大秀场上的表演集锦,镜像中人一忽儿化身公主,一忽儿化身卡门,形神具备,无可挑剔,我忽然福至心灵,一巴掌拍在他头上:“你是不是想见她一面。”
从他脸色一青一白闪烁霓虹灯上,我就知道猜了个正着。
这于我毫无难度,真正是举手之劳,虽然最近几个月,我发现变身的效果会越来越强烈,回到原来形态的时间也花得比以前长,但我觉得那不过是迁就本的原因---他不愧为花花公子,即算再专心在我身上,都愿意在不同形貌的我身上寻找到新鲜的乐趣,倘若不自欺欺人的话,我会说,其实他能与我坚持到这许久,就是因为尹美丽一个名字的背后,蕴含着无数红颜脂粉的可能。
间中杰夫提醒过我,自那晚他从我那里离去后,唯一一次见面,我想给他一些钱,作为那段时间陪伴我的报答,他并没有大义凛然的坚拒,更没有欲壑难填的索求,只是平常那样接过去,放在面前桌子上,对我微笑:“过的好不好。”
我那一日极忙,不是他约我,根本不会分身出现,匆匆的对他笑:“很好,好多工作。”
一面说,一面低头去看造型图,春季新妆趋势,流行复古的雅洁感,强调眼线和眉骨线条的精致轮廓,极夸张的唇妆,模仿三十年代巴黎名模吉吉的妖艳质地,那种非自然的白,形成非自然的吸引力。
再抬头已经看到杰夫的忧色,忍不住问:“怎么了?”
包里拿出化妆镜去看,如料,眼睛和嘴唇处的形容已经被潮流覆盖,成了标准版本的公众示范,真好,节省多少造型的时间。
杰夫对我沾沾自喜的天真没有做出丝毫回应,这不是他惯常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风格,我投去探寻眼波,换来一句问话:“你最近变形是不是越来越容易,但是回到原身的时间却长了?”
好像是。
什么叫好像?
在杰夫面前我没有什么好隐瞒,不过是那些风月风流的断章,本最喜欢我带着秀场上的妆容返家,开门时便陷入另一场艳遇的幻觉,缠绵过后精疲力尽,往往陷入浓厚如死的熟睡,第二日早上起来,半面残妆,如真如疑,不是人不是我。转眼另一个要扮演的角色又粉墨登场,容不得一丝喘息。
徐徐说来,杰夫眉头皱得越来越 深,简直破天荒头一遭见到,我心猛地下沉,一阵不祥之兆笼罩过来如蝗虫的翅影:“到底怎么了。”
他的手按住我放在桌子上的手,说:“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尽量不要”
我一怔,他眼睛隐约闪耀绿色波光,慈悲的看着我,说:“汞耳的遗蜕有副作用,可能听我这段时间都在问朋友应该如何解决,在找到办法之前,你最好不要再太频繁地变身了。”
放弃?谈何容易。我的职业生涯,那也罢了,就是走成凯特摩斯,也不过是落一个得忧郁症和体重三十五公斤的下场,本呢,他会只爱我一人的容颜到天荒地老?于一个沉浸花丛的男子,那不啻是最高级别的噩梦。
杰夫能看到我心底最深处,缓缓说:“你担心他会再度离开你本人?”
这几个字真是致命,再度,离开,本人。
没有丝毫的安全感在内,我低下头,手指蜷缩起来,是抵抗也是保护。
我渐渐已不知自身本相,如何胆敢将幻象一并抹煞。
最深的恐惧是,到最后会不会一切都其实不存在。
这就是副作用对吗?那发不发作有什么区别。
杰夫叹口气。他的手很温暖,干燥而且稳定,我莫名的觉得他其实可以去做雕刻师,能够刻画最幽微的线条而不觉紧张或惊异。
轻轻拍我:“不愿意吗?”
我几乎要哭出来。摇头,又点头,任何一种语言里表达否定的方式,我都愿意在此刻一一演示。
他对我很心软,其实他对世上的一切应当都很心软吧,杰夫承认是,他说强硬的戏份通常都不归他演,天长日久,习惯就变成了个性。
临别前将一个小小的铃铛放在我手里,好像是某种植物,质地柔软,充满犹自在生长的蓬勃力量,绿色,中心的小铃却是紫色,分寸都好美。
轻柔的说:“需要我的时候,摇摇铃。”
这个是真的可以摇的?动一动,没有一点声响,我向杰夫仰起头来:“摇了你就会来么?”
他平静地说:“我会的。”
当他说这三个字,我总觉得他是疲倦的。
一个总是准备在付出 ,也真的在不断付出的人。
夜深人静坐下来,会不会还是认为这一切都值得。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从来不准备给自己机会提出这个质问。
当我需要他的时候我是多么需要他,而当我不再需要,我是多么的不需要。
不肯撒谎,不肯掩饰,没有妥协或牺牲的打算。
有时候我宁愿杰夫会怀恨我,在内疚转化为厌烦之后,大家都可以解脱。
但是他没有,我怀疑他根本缺少恨的能力。
只是站起来,慢慢走了。身子一摇一摇的,还是很放松的样子。
二哥的女友忌辰那日,我们真的推掉了香奈尔的发布会选拔,跟踪报道的媒体大跌眼镜,因为他们一早在欢呼香奈尔过后,我便正式登上过所有欧洲和美国的一线品牌展示台,是模特中罕见的大满贯选手。
一早我起身,在镜前密密看自己的脸,刻意一段日子没有工作,甚至没有出门,清修静养,养回了自己的轮廓,对照从前的照片,纹路性状都没有乱,甚为干净。我暗自高兴,似见到心爱故人一样对镜流连,不自觉去抚摸鼻子眼睛诸处,自己与自己的皮肤相逢,热得分外真切。
电话响起,二哥催我去,问要不要来接,我说算了。他一直不知道我和本住在一起 ,否则早就埋怨我记吃不记打,猪脾气。
想起本,喊了一两声,房间空荡,起身时候半床已空,我本以为他会在洗手间或厨房,看了一圈都不是,我嗓子一紧,立刻冲去他的衣柜,打开一看,一套套配好的衣服都好好挂着,抽屉里有他的证件,我的细软都在,这才松了一口气,打电话给他,关机。
这清早是去了哪里?也不说一声,我微有抱怨,二哥的电话又来:“快点,我们要夹正时辰上祭。”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早呢,早干什么去了。
二哥对我的责备只“哼”一声,一下就挂了电话。
我换了条白色的裙子,光脚穿了对草编的凉鞋,急急忙忙走了出去,和二哥在他家附近会合,他满脸官司,我上了车也不看我,一脚踩下油门冲上路,时速很快达到一百四十公里。难道他矢志和人家同生共死,还带只灯泡下去制造光明。
我表示抗议:“你干吗,开这么快吓死人。”
二哥死气沉沉的看我一眼,说:“反正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不是?”
他说的我背上一寒,汗毛一根根耸立,车开了不到半小时,已经到了银河公墓,陵园中虽然草木葳蕤,大天白日,四周那片异样的寂静却浓重如沥青,一层层盖上来访的生者。
二哥女友的墓地在东北角上,比其他位置都更宽敞,布置雅洁,灵位前摆放了许多鲜活的花卉,显然是豪华单位,非工薪阶层可以企及,钱这种东西不但于活着固然不可或缺,于死着也至关重要。
墓碑却有两块,上好材料,其中一块上面白石黑字,竟然是留给二哥的,我这才真正吓了一跳,转头看二哥,他已经蹲在墓碑前,细细摩擦那上面的照片,是我见过的,放在二哥钱包里那一张,照中人淡漠的站在黑白风景里,对世间一切无可无不可,她不自杀,那才奇怪了 。
二哥擦拭干净照片上的灰尘,手指在那女子脸颊上,颤抖着流连,轻轻喊:“阿姝,阿姝。”
旁边有风吹过去,树林在远处起伏,太阳照下来,照见一个失去生命中珍宝的男子,低低伏在生离死别前哭泣。
那哭声很细,绵绵的,压抑着吐露出来,很苦恼。我听了一阵,无来由也难过,低下去拍他肩膀,柔声说:“别哭了,你这么难过,她听了也会不开心的。”
劝慰到底是为人,还是为己,谁知道。反正二哥还是不依不饶哭了一阵,站起身来对我一瞪眼-“把东西帮我拿出来。”
二哥带来设祭的东西,零零碎碎一大堆,最新出来的美术画册和艺术杂志,许多首饰摆件,其中有一些手工创意精美绝伦,另一些则深具异国风味,必然是在国外大街小巷淘来,回想我们每凡出外,都出双入对,形影不离,他到底用什么时间去买的那些东西,我打破头都想不出来。
支使我做完小工的活,二哥就在墓前席地坐下,一件件东西拿出来,对着墓碑絮絮叨叨,说这条银项链的前尘,那只贝壳手镯的往事,三叉耳环来龙去脉,是怎么样婉转迂回。浑然当我是空气。我百无聊赖站在那里,咬咬手指,看看风光,有心和墓下人一起听听故事,又觉得非请勿入,不如做个外人。
终于听到日落西山,书说了一个段落,我几乎靠着空气睡着。二哥站起身来,恋恋不舍对着墓碑上照片凝望,许久转过头来说:“算了,你还是不要。。。”
猛然往后退一步,眼睛睁得老大,发了疟疾一样全身抖,指着我结结巴巴说:“美丽,美丽,是, 是不,是不是你?”
我怔了怔,急忙从手袋里拿出镜子看,那里面一早是阿希的面孔,只不过带着我那副懒洋洋神色,与容颜之雅甚是不搭。奇怪,连我都不自知这变化是几时发生的,难道孙大圣要化身牛魔王之前,连想一看一看的程序都节省了么。
管不得那么多,二哥把起初的震惊熬过去,渐渐放松下来,目不转睛对我看,神色又是眷恋,又是忧伤,我慢慢走过去,靠在他身上,感觉二哥颤抖的双手环绕过我的肩膀,搂住,越来越紧,越来越紧,几乎要把嵌进胸膛里去,他的呼吸在我耳边,无端我觉得冰冷,像他是条游魂,喃喃说:“我要把你搅碎了,吃下去,融在血肉里,一生一世带着你,到处去,永远都不分开。”
其中焦渴,当真寂寞,每日见二哥嘻嘻哈哈,红尘游戏,皮囊下到底藏着什么,谁又明白。
世上完美,大抵都是假的吧,或至少有苦衷,圆月上斑斑点点阴影。信不信?
二哥今日,活脱脱是一个牵线木偶,被什么拉扯一下,就做一个反应出来,而且坚持好长一段时间不改变,直到能量耗尽为止。
我被他死死抱住,大半个身子都靠下来,妈的好重,我觉得整个人都冷冰冰的,心里难免想,莫不是模仿死人的样子,一点点自己也就死了?
哭出来罢。
反正都是回不去了。
终于和二哥出得银河公墓,天色已经见黑,我们两个都精疲力尽坐在车上,他看我一眼,说:“变回去好了吧,你这样坐在我身边,感觉很奇怪。”
我晃晃头,愣半天,慢吞吞说:“现在变不了怎么办?”
二哥很诧异:“不会吧,你以前都随心所欲,最近你老是带妆回家,是不是习惯改了。”
我苦笑一下:“我也不知道,好像遥控器失灵了一样,噼里啪啦乱按,不晓得下一台节目会是什么。”
二哥若有所思哦哦哦,开车,回家,一路上险象环生,因他老是忍不住瞅着我,先是眼角余光,然后瞳孔开张,最后就是被其他车喇叭声严重警告,方向盘被打得吱吱乱叫,导致我在一边东歪西倒。
到我家楼下,我已经大汗泠泠,心说今天算是捡回一条小命。勉强爬下车,二哥还跟只兀鹰一样把头伸出驾驶室,直瞪瞪看着我,实在神情怪异,我对他挥挥手:“回了吧你,别看了,谅你今天怎么看也看饱了, 路上注意安全。”
二哥有口无心地唔唔唔,忽然说:“你自己注意安全吧。”
缩回去一溜烟跑了。
这时候我才发现楼下还停着另外一辆熟悉的车,里面有一个熟悉的人,正脸沉如水地发着呆。
本。
关于我和本的第二次相逢应该如何结局,我有过许多暗地里的设计,最通俗的一种,自然是与新欢绸缪时令他撞见,挥刀断水,万花丛中过,片叶赶紧扔。
所有情场上失意的,都只有这一个报复的桥段有共识。
机会到得眼前来,我却惊慌失措,扑过去叫本的名字:“哎,你什么时候回来了?今天干吗去了?怎么不上去呢?”
他打量我。
很迷惑地。
良久揉了揉眼睛。
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个字。
我却倒抽一口凉气。
拼命打他的车窗,我叫他:“本,是我,我是美丽啊,你不认得我吗,我是美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