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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小说的第二节又在杂志上发表了。.89

作者:余过 当前章节:15394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01:37

「不,我建议你们这样这样……以杜绝佐野寻找你们的念头,然后在风声过后,远走高飞,不要再留在此处,这样便可躲过佐野的陷害了。」

妙子喜道:「谢谢你,你真的愿帮助我们?」

「自然,你照我的话去做,一定不会出岔子。」敏雄道。

妙子转脸对男人道:「你瞧,连鬼神都帮我们,这一次真的不用担心了。」

敏雄再说清楚要他们去做的事项,才回去告诉美代子。

第二天下午,美代子在电话上对佐野说:「我们已找到妙子。可惜,她已不在人世了。」

「什么?」佐野不肯相信。

「她和一个男人双双跳崖殉情,留下两双鞋子和一封信。我已派人看守现场,你如果去看,我可以陪你去。」

佐野自然要看看现场的情形,他和美代子约了会面的地点,便一同乘车前往三十里外一座山冈。

这天天色阴暗,车到山上时,下著细雨,更增加一种愁云惨雾的感觉。到了某处山崖,他们下车徒步走到「现彻,那里有一条绳索围住,美代子雇用一个中年人在看管。佐野一眼便望见一双男鞋、一双女鞋。上前拾起女鞋一看,果然似是妙子的遗物。

在丈余外的一个山洞石壁上,用胶纸黏著一封书信,并无收信人名。拆开一看,确是妙子的笔迹,略称在人世间活著已无意思,故与男友双双投崖,去寻找另一个极乐世界。她在信上对佐野表示歉意,多谢他对她那样好。又说她在泉下会记得他,并祝福他。

佐野看了这封信,气多少也消了,又念人已死去,也就无从追究。便道:「走吧。」他的手下在山崖边向下观望,只见不少残折不全的白骨,令人心惊。这地方是日本男女殉情的一个地点,也分不清那些尸骨是谁的。

在回程的路上,佐野付了一笔钱给美代子,作为寻获妙子尸首的报酬,他只付五分二的费用。但佐野本性是多疑的人,回家后,左思右想,总觉有些不对。他怀疑这可能是美代子的布局,意欲骗他一笔款项。他倒没有想到美代子会去帮助那个女人。

这天晚上,他拥著另一个美妾就寝,在半夜里,忽然有人摸摸他的脸颊,接连几下,佐野惊觉,问道:「是谁?」

一个低沉的声音道:「我是孤魂野鬼,路过此处,传达一个音讯……」

佐野作恶作端,一听见是鬼魂,便以为是索命的,吓得索索发抖。

在黑暗中,那声音续道:「有个女人叫妙子,她叫我来向你问好……」

一听妙子的名字,佐野更打了一个寒噤,全身如堕进冰窖中。

「妙子说,她记挂著你,可惜你一生作事有伤阴德,她担心报应会落在你的身上。劝你早日回头,为时未晚,只要多作善事,总会有所补救,你听懂了吗?」

「是……是……」佐野不断点头。

「善事做得愈多愈好,恶事一件也不能再做。否则死无葬身之地。」

「是……我知道……」

「我的话已说完,好自为之吧。」那声音随即寂然。

佐野定一定神,急忙一推身边的女人道:「喂,快起身,把灯开亮!」

那女人睡眼惺松爬起来,开亮电灯,在宽敞的房间内,除了他们二人外,别无人影。室内有空气调节设备,门窗全部关上,显然没有人能进来。佐野冷汗直流,知道确是有鬼魂来过。

这一幕活剧不用说是久枝敏雄演出的。

经此次警惕后,佐野果然大为收敛,不敢再作恶多端,而对妙子的死讯也不再怀疑,令手下人不必再追查下去。妙子终于有机会脱离魔掌。她感谢鬼魂的大恩,天天为他祝福。

一晚,久枝敏雄照常来见美代子。往日两人对日常的琐事谈谈说说。非常快乐,这天敏雄却沉默异常。

「有心事吗?」美代子问。

「……我快要离开你了。」

「不,你不要骗我。」美代子在在黑暗中紧紧搂抱著他:「你是我今生的唯一依靠,没有你,我怎样活下去?」

「我也不想。但是我的期限快到,如果再留在人间,我的精神很快会涣散。就算不走,你也见不到我。」

美代子道:「你要往那里去?」

敏雄道:「本来我是一个粗人,从来没作过什么好事。死后由于结识你。心情大好,无意间帮忙了不少人。想不到因为作了这些事,地府说我行了善念,对我特别优待,表示可使我来生做个快乐的人。」

「啊,这真是值得高兴的。」美代子道。两人拥吻了一下,美代子渐渐流下泪来。

「我虽然为你高兴,可是我将来的日子可不知怎么过了。」

敏雄道:「说真的,我也不想离开你,可是没有办法。关于你的生活我倒想过了,侦探社可以继续办下去,你现在已经出名了,可以用高薪聘得几个真正有能力的私家侦探作你的雇员,你自己退居幕后作老板。他们一定能维持『美代子侦探社』的声誉,而你的钱也会愈来愈多,将来的生活不用愁了。」敏雄顿了一顿,又道:「你正青春年少,不可虚度一生,应该找一个适合你的男人,再配终身。你长得条件好,这一定不难的。」

美代子不能答话,只是哭泣。

敏雄叹口气道:「这个草人是我附身的所在,也算有点感情。我离去后,你可把它埋在土里,写上我的名字,作为一种纪念。」

过了几天,敏雄果然永不再来了。

这一次美代子的伤心不下于长田太郎死亡之时。说真的,那次仅是一种丧失亲人的痛心,今次却增加了下少情绪上的伤感,因为敏雄和她。在闺房中的缠绵远多于太郎。

她遵照敏雄的嘱咐,替他筑了一个假墓,每年为他献上一束鲜花。

她的侦采社聘请了四个有能力的侦探,果然继续把业务发扬光大,美代子愈来愈富有。只是没有人知道美代子何以能把生活改善,这是她永远埋在心中的秘密。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182原著:余过法国人说的:天下第一奇男所有女人见了他都害怕,只有极少数如获至宝。

========================================世上亿万人当中,只有少数人生而具有特异能力,例如力气奇大,智商特高,耳能辨物、手能识字等,这些人可说是上帝制作中的错体,除此之外,没有什么解释。

商朴是这样一个人物。他自十六岁起,就常为生理问题而苦恼。原来他对异性的渴求特强,每晚不得异性的慰藉,便不能成眠。全身如要爆炸一样,眼睁睁坐待天亮,十分痛苦。

中学时代,他有时也能结识一二知心女友,谈情说爱,卿卿我我。可是只要和他有过一夕之缘后,多数叫苦不迭,以后再也不敢见他的面。原因他需索无限,令人穷于应付。

商朴颇有自知之明,他不敢追求那些漂亮和高傲的女性;退而求其次,只要一些容貌中等、身体健康的女子。十八岁那年,他娶了一个妻室,是邻居杂货店东的女儿妮妮。妮妮不仅容貌不美,简直可说有点丑陋。但她身材高大健康。商朴觉得,她大概有能力应付他的需求。

可是结婚不到半载,妮妮已提出和他离异,原因是每晚无法安眠。为了尽妻子的义务,她常要通宵不寐去陪伴他。日子一久,她觉得这是一件苦差,宁愿离异,一文瞻养费也不要。

商朴廿四岁那年,他已结过四次婚,没有一次成功的。多则半年,少则三月,每次都是妻子以「不堪虐待」为理由、提出离异。

商朴因此常自怨自艾,甚至一度想自杀,免得累人累己。既然没有一个女人愿意陪他终老,他活在这世上永远处于饥渴状态,做人有什么乐趣?

这时他已是执业股票经纪,唯一解决生理问题的方法,便是经常招请女秘书。每一个新的女秘书来到,他以老板身分,和她搞些特殊关系。

有些女秘书秉性风流,对老板的要求并不拒绝。但对这个商朴却是例外,一次接触之后,多数在第二天便即递上辞呈,敬谢不敏,表示再加十倍薪金也不干。

商朴这种特点,渐渐在朋友间传了开去。有的劝他做运动,把自己每天弄得非常疲倦,晚上一上床,自然便呼呼睡去。有的劝他多读书,清心寡欲。有的劝他少吃内类,多吃素菜。有的劝他服用药物,减低生理需要。商朴每一种方法都试过了,不是毫无效验,便是把自己弄得精神困顿,憔悴不堪,没有半分人味。

不过,出名总是有好处的。有些好奇人开始来问津了。

一天早上,一个妇人打电话到经纪行来,要购买某种股票二千股。自称名陶丽莎,下午前来付款。

这个声音是陌生的,生意也不大,商朴并不在意,交给职员去处理。

下午,陶丽莎来到,是个身材修长、神态冶艳的妇人,她付了购买股票的钱后,一定要见商朴。说有一笔数百万的积蓄要投资,请教他买那一种股票较好。

商朴听说有大生意登门,自然亲自款接,邀她进房谈话。

他为她介绍三只可以作主力投资的股票,详细分析其中的优点。可是陶丽莎心不在焉,不停摆弄身子,或是更换两腿的姿势,或是有意无意间挺起胸膛,卖弄骄人的身材。商朴何尝不注意到这一点,他在这方面本是非常敏感的人,很快便给逗得喉乾舌燥,几次谈话中断,说不下去。

陶丽莎见时机成熟,嘻嘻笑了一声,开口道:「听说商先生的特长不是在股票方面。」

「是在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只是听朋友说的,怕是误传吧。」

「是关于……」

「据说你对女人很有一套,非常成功,不知是也不是?」

「这……」商朴一向拙于口才。

「我对传闻不大相信,恐怕名过其实。」陶丽莎单刀直入地说。

「恕我无法在女士面前证实。」商朴垂下头道。

「有……不是没有。相逢何必曾相识?」陶丽莎横了他一眼。

「现在?」商朴心领神会。

「我的车子在外面。」

他们一同走出办公室,旁人以为他们谈生意去了。陶丽莎把商朴一直载到自己家中,那是一幢精致的小洋褛。一进门,她便把鞋子脱掉,说:「一切自便,女佣都放假去了,这屋子只我一个人。」她换了一件宽松丝质睡袍,短得离膝盖七八寸,她的两条美丽长腿一览无遗。

「别看我年纪轻轻,我已难过二次婚了。离婚的理由和传说中的你相同,因为我的配偶满足不了我。如果你的传说是真的话,我们真是天生一对。」陶丽莎燃上一根烟,在沙发坐下来。

商朴已无法克制自己,他坐到她旁边,伸手触摸她的白腻肌肤。

陶丽莎笑道:「瞧你急成这样子……」

商朴一手楼紧她的腰肢,强吻她。陶丽莎格格笑著,很快也动情了。

三个小时后,陶丽莎的女友杜玲接到她的电话,陶丽莎声音急促的说:「杜玲……快来……救我……」

「干嘛你,是不是生了病?」杜玲问。

「不……比生病还严重……如果你不过来……我就活不成了……」

杜玲不知发生什么事,只好匆匆赶到她家去。

开门迎接她的正是陶丽莎,她衣衫不整,钗横鬓乱。

「瞧你这样子,到底捣什么鬼?」杜玲骂道。

「唉,别提了。以前我向你诉过苦,说没有一个男人让我瞧得上眼,现在我要修改这句话,我服输了。」

杜玲不明白她说什么,陶丽莎在她耳边这样这样、如此如此说了一遍,她才恍然道:「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原来是为这个。」

「他还在我房中赖著不走,我没有办法,才讨救兵。」陶丽莎作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这是什么话,让老娘教训他。」杜玲随陶丽莎入房。

夜后大约九时,简朴从陶丽莎屋中出来,春风满面,轻轻吹著口哨,招手叫了一辆计程车离去。

两个女郎委顿在房中,一如大病初愈。

过了很久,她们才能互相交谈。杜玲道:「你觉得怎样?」

「很疲倦。」

「我也是一样。虽然疲倦,但这样的经验是值得的。」

「我现在完全相信他的话了,难怪他的每一个妻子都和他离异,因为没有一个女人能单独陪伴他。」

「两个也不行。」

「真的,两个也不行。但我承认,和他谈情说爱,浅尝即止是愉快的。」

「问题是他一旦缠上你,便永不让你罢休。」

「认识他之后,再遇到其他男人,会有『曾经沧海难为水』之感。」陶丽莎感慨地道。

「你很留恋?」

「是的,要是能想到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就好了。」

「瞧你,又怕又爱,这是何苦!」

「因为我生平未遇过这样的男人,所以特别珍惜。你看我们能不能……」她附在她耳边低声地说,「组织一个私人俱乐部?」

「在你这一行,要找几个志同道台的姐妹,恐怕不难吧?」

「不难,让我试试看。」杜玲是在一家豪华俱乐部中作陪酒的。偶然遇到阔绰的客人,也出卖色相。她相信在姐妹群中,很容易找到好奇的人。

「那么,一言为定,暂时以我这里为会面的地点。」

这些女人平日都闲著无聊,最好能找些新鲜的事。杜玲的提议很快就获得五个女郎的响应。

三天后,陶丽莎打了一个电话给商朴,邀他到家吃点心。商朴非常高兴,因为很少女人会在第二次找他的。

他放下公司事务,下午四时左右,兴冲冲地跑到陶家,开门迎接他的还是陶丽莎和杜玲。

两人带著笑脸,亲切地招呼他。商朴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我的朋友和你见面之后,说是相逢恨晚。」陶丽莎说。

「别开玩笑了,相逢恨晚的不知是谁?」杜玲羞她。

三人说说笑笑。吃过点心之后,便像那天一样,到房中叙旧。

这个宽大的房间,今天摆设了屏风,地板上了锦褥,一如日本式的布置一样。商朴暗赞陶丽莎好心思,不仅有风情,还懂得改变房间的式样,以增加情趣,可是他不明白那屏风的妙用。

三人调情说笑。个中之乐,自不足为外人道。

两个钟头后,二女的遭遇和前次一样。陶丽莎向杜玲打个眼色,杜玲吹一声口哨,一阵笑声起自屏风之后,五个莺莺燕燕跑出来。商朴吓了一跳。

陶丽莎道:「你不用吃惊,这些是我的结拜姊妹,她们听我说起你。都不相信有那样的事,以为我吹牛。今天她们成群结队来看我,我要她们自己证实一下,是不是这样。你不会介意吧?」

商朴抬头看去,见五个女郎都有中上的姿色,环肥燕瘦,各擅胜常平日要找一个这样的女朋友也不容易,今天竟一起见到了,不禁精神大振,道:「不敢当,不敢当,你们这么说,太叫我惭愧了。」

陶丽莎一一介绍,五女各有一个美丽的名字,都是甜如蜜糖一般。商朴有生以来,从没有今天这样高兴,他不仅第一次证明自己并非是令人讨厌的人,而是左右逢源,莺啼燕语,这样的风光,就是古代的帝皇也不过如此。

由于七女分担商朴给予的压力,这才使她们精神上轻松一点,能够真正愉快地和他相处。

现在,陶丽莎和杜玲都不再恐惧了,因为有很多姐妹作她们的后盾。她们可以好整以暇地欣赏商朴的才调。

陶丽莎又开了音乐,取出酒食,宴请大家。饮酒的饮酒,谈笑的谈笑,调情的调情,各适其适,就像一个愉快的派对。

商朴周旋于众女之间,依然挥洒自如,从无疲累的感觉,没有人知道他的止境在那里。众人除了惊叹造物的神奇外,没有话说。

这晚之后,同样的聚会每星期举行一次。七个女郎轮流担任主人。商朴乐此不疲。

很快在社会上传扬了这个故事。当时企业界有一位女强人名叫高兰,她承受了父亲的遗产,成为世界有名的女富豪之一,身家以亿万计。年纪还未到三十,可是身旁寂寞,结婚一次后仳离,以后虽有男性来往,总碰不到惬意的人。她听到商朴的异禀,不禁怦然心动。

通过朋友间接的介绍,她认识了陶丽莎。然后委婉地表示,她有意参加七女的聚会。

陶丽莎慑于高兰的财富,同时觉得在派对中多一个成员,也不见得太挤,便答应了。

高兰与商朴认识后,对他十分欣赏。这有两个原因,一来高兰夹在七女之中,所分配到的和商朴在一起的时间,自然不会太冬,不致因他的过量需索而吃惊,二来,商朴久和众女相处之后,就像一块粗玉经过琢磨,食来愈显得完美,缺点渐减而优点显露,高兰不自禁地对他迷恋。

于是她特别拨出一所豪华住宅,作为八女和商朴相聚的场所。以后相会也不限于每周一次了,什么时候高兴都可以见面。

她又要商朴结束他的小经纪行的业务,专责替她处理投资事宜,他的名衔是「高兰投资公司」的总经理。

女富豪高兰的投资,遍及欧美市场,每宗买卖以千万美元计,商朴担任了这个职位,当然比以前主持一家小经纪行重要得多。正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他的收入提高之后,衣著也比前光鲜讲究,使他的外表看起来更为出众。

每天的工作除了处理投资事务之外,便是随侍在女富豪之侧,陪她喝茶聊天,或是一同出席会议。人人背地里称他是「高兰先生」,只差没当面叫出口而已。

高兰既雇用了商朴,本来可以把他完全占有。但是她不敢。

曾有一次,在一家酒店中,两人开完了会,在房中歇息。高兰一时情动,暗示要和他欢好。

商朴自是求之不得,可是他的坏脾气又再一发不可收拾。这一来,高兰可叫苦了。晚上八时左右,她不得不主动打电话给陶丽莎,要她立刻把其他女友召来,开一个临时派对,地点就在酒店。

陶丽莎说:「即时召集,不知她们是不是在家,各人晚上都是有工作的。」

高兰不悦道:「管她们在那里,把她们通通找来,叫她们以后不要再抛头露面侍候客人了。每月开支多少,我支付便是。」

陶丽莎也知道「救兵如救火」的道理,她本人曾受此苦,便即把杜玲和其他五个女即找到,分批赶到酒店救驾,高兰见了陶丽莎的面才如释重负,叫了声「谢天谢地」。

以后她再也不敢单独去惹商朴了。有什么事情总是把七个姐妹找来,甘苦共尝。为免那些女郎在外面任职,高兰每月给她们一笔丰厚的津贴,有四个索性搬到那豪华住宅去居祝高兰出门的时候,便把商朴和七个女郎带著同行。

一次,高兰忽然兴起,要作一次环球旅行,以半年为期。她带了商朴和陶丽莎等七个姐妹,还有一个女厨子,一个护士,一个秘书,浩浩荡荡向东方出发。

这日来到印度。他们在各处玩了几天,有个酒店经理好奇地问陶丽莎:「你们这个团体,十一女和一男。可是夜晚歇宿时,却无分彼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陶丽莎笑道:「他是我们的丈夫,我们都是他的妻子埃」

「什么。那位先生有这样厉害?」酒店经理不相信。

陶丽莎把商朴的习惯对他形容了一下。经理吐吐舌头道:「这样说来,我们这里倒有个彭小寡妇可以匹配他。她也是天生奇女,没有男人见了她不喜欢的;可是上了床后,却没有一个不害怕。死在她身上的男人不知有多少。」

「什么意思?」陶丽莎问。

「有些男人又怕又爱和她在一起,拚著老命奉陪,不到几天便一命呜呼。到今天,至少有二十个丈夫和二百个男人死在她身上。不过所有男人都是自愿的,不能算是谋杀。还有人说什么『彭妇身上死,做鬼也风流』呢。」

「那么这女人一定有过人的本事,要不就美得和公主一般?」

「美是美的,却不算太美。一双眼睛很媚,水汪汪的,令人销魂。不过这都不是她的特色,她另有一套。」

「她在那里,我们能不能见见她?」陶丽莎心里有个念头,想叫商朴去和她儿个高下。

「我可以给你一个地址,她住在离这里二百里的彭慕拉镇,有巴士可以到达。」经理把地址写出来,又绘了地图指示。陶丽莎拿了,赶紧去向高兰报告。

高兰道:「真有这样的事?」她也有种孩子气的想法,让商朴去会会她,看看到底男的高强,还是女的霸道。反正旅途没事,几个女人商量之后,便决定明天全队人搬到彭慕拉镇去住宿。

彭慕拉镇位于山区,风俗闭塞,与外界隔绝。这一批摩登游客来到,令当地人大感讶异。

他们住在一家比较大的客栈中,但设备落后,非常不惯,要不是高兰等抱有目的而来,早就嚷著要走了。

到达不久,高兰等就扬言出去,说与她们同来的商朴是世界第一奇男子,每晚周旋于十几个女人之间,依然精力过剩,举世恐怕没有一个女人能压倒他。

这消息放出不久,村中人便窃窃私语。他们说:「我们有个彭小寡妇,凡是男人见了都害怕,那商朴是什么东西,居然敢来这里放肆。」

有些好事之徒便怂恿彭小寡妇去会商朴,给他一点厉害看。

彭小寡妇正愁日长寂寞,无所事事,没有多少男人敢近她。当地风俗,对于贞操问题不大重视。听说有这样的事,她也是跃跃欲试。

「如果随随便便就胜过了他,太不值得,总得赌点什么吧。」有人这样说。

于是一唱一和,不久便集了一笔资金,约合一万美元之数,由一个代表持了去见高兰,说道:「我们这里有个女人,也是出了名的,从来不会输给男人,要不要来个打赌?」

高兰心道:「来了。」便问:「你们要赌多少?」

「一万美元。」那代表以为这数目会吓倒对方,谁知高兰淡淡一笑道:「赌了。」

于是择了第二天下午一时,男女双方在客栈见面。

这个消息传了出去,引动山区十几条村庄的居民,都要来彭慕拉看热闹,未到十二时,客栈前前后后都围满了人。

彭小寡妇这天薄施脂粉,在一群好事之徒簇拥下,来到客栈。

高兰等见彭小寡妇长得娇小玲珑,相貌妩媚,果然是个美人。只是她身高不到五尺,纤腰盈握,弱不禁风,这样一朵娇花嫩蕊,能经几番风雨?

陶丽莎等人嘴里不说,心里却在想:我们是稳赢这一场比赛了。

彭小寡妇非常大方,进来环顾众人一笑,眼波荡漾,众人顿时有种如醉的感觉。高兰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这女人的眼睛好厉害,我们是女人,尚且有所感应,要是男人,岂非更觉销魂蚀骨?」对她的看轻,不禁少了几分。

她们招呼她到餐厅坐下,先进午餐,并介绍商朴和她认识,彼此寒暄一番。

吃餐的时候,高兰问她要不要喝酒。彭小寡妇说:「如果有葡萄酒,我不介意。」

高兰叫了葡萄酒,彭小寡妇酒到杯乾,很是豪爽。高兰见她好酒量,索性叫侍者多开几瓶,看她能饮多少。

彭小寡妇菜吃得不多,但是酒一直不停。数杯过后,双颊微红,眉黛生春,更显得有种发自内心的媚态,娇滴滴难以形容。高兰和陶丽莎等自愧不如。

商朴向她望了两眼,怦然心动。他对这次会面本来以游戏态度视之,见对方个子细小,更不将她放在眼内。直到现在坐了下来,才逐渐被对方吸引,把她作为平等的对手看待。

在谈话中,彭小寡妇显示见识并不大多,因为她很少到大城市去。但是她态度纯真而不作伪,并不给人小家气的感觉。

饭后,她和商扑两人就像一双情侣一般,被引进一个客房中。

各人的心情开始有点紧张。高兰点上一根烟,斜睨陶丽莎道:「你觉得怎样?」

「很矛盾,我当然不希望灭了自己威风。但是另一方面,我也想阿商受点挫折,不要把天下女人都看小了。」陶丽莎道。

「我也是这样想。些少金钱输赢并不打紧,听其自然吧。」

杜玲道:「虽然你们这样说,我看阿商输的机会非常校你我都是过来人,不是不知道他的厉害。」

时间渐渐过去,终于到了晚上。外面等待的人都在交头接耳,讨论可能的结果。在没有获得消息之前,都不愿回家。许多熟食小贩乘机在客栈门口大做生意。八时许,陶丽莎悄悄对高兰说:「刚才我到房门口去倾听一下,发现里面像开了无线电,在播放印度歌曲。」

「这就奇了,房中并无无线电和电视设备。」高兰说。

「莫非那女人在唱歌?她居然还有这种闲情?」

「看起来真有点邪门!」

那些彭慕拉镇的代表,在客栈大堂不耐烦地踱来踱去,他们也在交相谈论:「彭小寡妇很少这样不济的,到现在还没有把那男人打发,真是少见的事。」「不是猛龙不过江,人家也许真有两下子哩。」「如果输掉了,赔了金钱不打紧,我们镇上的面子可真挂不住!」

九时零十分,在万众期待下,那房门打开了。商扑首先走出,脸容很疲惫,但仍然带著笑容,保持体育家的风度,说道:「我输了。」

这话一出,大堂上起了轰然的彩声,凡是彭慕拉镇的人士,包括镇上代表、客栈侍者、职员,纷纷拥抱欢呼,有的高兴得眼泪直流下来。「我们胜利了,我们胜利了!」他们大声地叫道,这消息传到客栈外面,汇成一股震耳欲聋的洪流。

镇上代表进房去陪彭小寡妇出来,但见她态度雍容,脸上微微露出两个酒涡,容光比前更焕发,只这一点,已确确实实把商朴比了下去。

镇上居民把赢来的彩金瓜分,彭小寡妇也分得一份。他们道谢一声离去,一场热闹总算结束。

他们走后,高兰等八个女人围住商朴问长问短,同来的护士替他量血压、量心跳,看身体有无受损。结果发现一切正常。

商朴喝了一杯酒,点上一根烟,元气稍复,慢慢谈论他失败的原因。

商朴道:「论精神和体力,我绝对胜过她,可是她有一种天生的本事,那是无法抵挡的。」

他呷了一口酒:「她的眼睛、体态、声音,似乎无一处不能运用作为她的武器,而这些武器又是互相呼应,浑成一体。总之,你和她在一起,每一处感官都体会到一种销魂蚀骨的境界,忘记了身处何地。在这种境界中,你很快便输了一截。」

「我自然可以再接再厉,并且每次都警惕自己,切莫受她迷惑。但是不行,她会说许多痴言浪语,令人神不自主。而最重要的是,她还能唱歌。那是我从来没听过的歌曲,虽然不懂歌词,但曲调抑扬有致,配合著她的表情和体态,令人灵魂儿飞上半天。总之,她一唱歌,我就知道输定了。」

「这算不算作弊?」杜玲插口问。

「不能算作弊。她的性格很单纯,我觉得她完全没有把成败放在心上。只是衷心喜爱这种让我们说是艺术吧,全心全意地投入。她觉得生命最完美就在这一刻。所以她的一切都是自然的,没有作伪的成分,譬如说,唱歌吧,那是她情到极致的表现,不知不觉就哼了出来。」

「我相信这女人不简单,她是有名师传授的。」陶丽莎道。

「我不认为如此。她是天生的。我觉得她迷惑男人的魅力,都是在不知不觉间表现出来。与其说她使用什么手段,不如说她是个天才。」商朴微带激动地说。

「你败在她手下,也觉得心服口服吗?」高兰问。

「的确是心服口服。到了后来,我自己也忘记了我和她之间还有著竞赛的关系。一次又一次沉浸在欢乐之中。现在我想想,完全明白那些男人为什么像扑火飞蛾一般,投向她的怀抱。大概和她好过一次后,就会觉得死在她身上也是值得的。换上体质不及我的男人,自然不到几天,她又变成一个寡妇了。」

他们谈谈说说,不觉直至深夜,各自回房安歇。

第二天吃午饭的时候,不见商朴下来。陶丽莎笑道:「阿商很少到中午还未起床的,想不到元气一伤至此。」

高兰道:「让他多睡一会吧。」

可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仍然未见他下来,众女觉得有点不对,一齐到他房中去敲门。

房内没有应声,叫侍者用钥匙启开一看,里面空无一人。陶丽莎眼尖,见书桌上留有一封信件。拆开一看,那信写道:「各位心爱的女士:当你们见到此信时,我已远离彭慕拉镇了。」

「自和彭小寡妇见面之后,我们只觉相逢恨晚。她说,我是她毕生所见的最可爱的男人。只有我,能令她把爱的艺术发挥到极致。好比饮酒,有些人饮一杯二杯就已醉了,和他谈酒的好处是多余的。只有真正善饮的人,才体会到个中三昧。她毕生未遇到善饮酒的人,现在竟逢知音,怎不令她欣喜若狂?」

「在我来说,心情和她完全一样。我们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上帝造了我,大概是特地为她而活的。而她也觉得,本来一直期待一个目标,以前不知是什么,现在那目标已实现了,因为我来到她面前。」

「我们能够相见,真是缘分。本来一个在东,一个在西,怎么也不能碰在一起。今天既然碰在一起了,便不想再分离。」

「我们已说好了,今晨由我去找她,我们一起隐居到一个遥远和偏僻的地方去。以后不愿再和外界接触我们二人在一起,已经是幸福和快乐的保证。」

「纸短情长。多谢高兰女士过去一段日子对我青眼有加。和各位相处的一段快乐生活,我永远不会忘怀,祝福各位。」

八位女郎看了这封信,有的惆怅,有的哭泣,有的懊悔。不过,她们心里确实知道,他俩应该生活在一起的。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183原著:余过英国人说的:命运匙在人生旅途上,很多人的机会是相等的,但所得却是未必相同……========================================一次。在闹市中发生一宗车祸。一辆大巴士失去控制,闯上行人道,六个途人被撞毙,七八人受伤。

在被撞毙的六人中,其中一个是五十岁的农人何邦。早上他出城购物,不幸便被撞倒。

他只觉一阵剧烈的碰击,有件重物直把他压近墙边。

剧痛是一刹那的事,刹那过后,他的灵魂已游游荡荡的离开了他的身体,在人们的头顶飘浮著。

他看到人们忙乱的救灾,十字车、警车都来了,哭哭啼啼之声,闹成一片。他当时心里倒出奇的平静,觉得死了也没有什么不好,反而认为那些人大惊小怪。

忽然有几个人向他招手:「喂,你还等待什么?」

那几个都是刚刚被巴士撞死的人,他们的灵魂也像何邦一样。飘了出来。

「我来了。」何邦应著,他不知道他们去那里,但自觉应当和他们一道去。

他们一直向天空走去,愈走愈高,远离了人间,进入茫茫云雾之中。

走了不久,便见一扇黑色的门。四周什么都没有,没有墙,也没有房屋。

有人在门上敲了两下,那门缓缓打开。奇怪,里面竟是别有洞天,鸟语花香,十分美丽。

同行的人一个一个进去了,何邦也很想快点跟著进去,但门边突然有一只雪白的手伸出来拦住他。

「为什么不让我进去?」何邦粗鲁地问道。那话刚说出口,他便觉得后悔了,因为他看清楚那拦住他的人已从门边现身出来,是一个十六七岁的漂亮姑娘。

「不是不让你进来,而是未到时候,你还应该再活命十年。」少女微笑道:「不过,你既然来了,我愿送你一样礼物是一把钥匙,让你今后要什么,有什么。」

何邦道:「我一个人在世上活了五十年,并不觉得特别有趣,再活十年也不过如此,倒不如让我进去那花园玩玩,我看里面真漂亮。」

少女笑道:「那个地方,你迟早总有机会去的,何必心急,这样吧,这钥匙给你带回去,如果你不要,给你的儿女也好。这是表示我们一点歉意,因为我们把你错误召来了。」

「这钥匙的用途怎样?」何邦问。

「这钥匙只能运用三次,等于你生命中有三次机会,可以得到你所见到的最喜欢的东西注意,只是你所见到的,不是你心中想到的。随意幻想出来的东西是不能实现的。」

「如果我见到一辆汽车。想得到它,就可以得到它?」

「不错,正是如此。」

何邦想了一想道:「如果把这钥匙给我儿女呢?」

「你有几个儿女?」少女问。

「我有三个孩子,二男一女。」

「那么,他们每人各有三次机会。但人的际遇与福泽不同,所以他们所得的未必一样,这就不是旁人所能预知的了。」

何邦一想,如果我自己要那钥匙,只有三次机会,倘给我的子女,却有九个机会,自然是给儿女有利些,便道:「好吧,我就给我的儿女吧。」

少女含笑把钥匙给了他,叮嘱他不要说明钥匙的出处。然后挥手告别,将黑色的门关上。

四周又只见一片云雾,何邦的灵魂由原路飘也飘的,飘了回来。

很快地,他又回到那巴士失事的现场,有人把他的尸体抬起要送走,何邦赶快钻进自己的躯壳中,醒转过来。把抬他的两人吓了一跳。

「原来你没有死!」那两人大声叫道。

何邦瞪了他们一眼,没有答话。想起刚才的事,如梦境一般。他在身边乱摸,赫然摸出一条钥匙,长三寸,阔半寸,厚一分,长满铁锈,并不起眼。但何邦知道他自己从来没有这条钥匙,这一定是梦中那姑娘送的。

「钥匙,钥匙!」他高兴得跳起来:「我的三个孩子有福了。」

他不理那两人,站起来就跑。

回到七八十哩外的农家,他把三个孩子叫来。他们是二男一女,分别为廿一岁、十九岁和十七岁,大哥叫何乐,二妹是何妙,三弟是何奇,三人都在农场里工作。

大哥何乐身体健硕,肌肉结实,他揩揩额上的汗,问道:「爹,你叫我们有什么事?」

「阿大,你们今回发达了。」何邦掩饰不住他心头的高兴道:「我刚才在城里大难不死,遇见一个仙女,她送我这把钥匙。你们每人都可以有三次机会,无论看见什么想要的东西,只要说一声,就可以得到。」

何乐接过钥匙一看,见已生了锈,毫不起眼,笑道:「爹,你一定是受了别人所骗,这把旧钥匙能有什么用?」

「切莫这样说,我知道它确是有用的。但我不能告诉你从那里得来。总之,你小心保管它,非必要时不要乱用。你们三兄妹,每人保管一年,懂吗?」

何乐见父亲隆重其事,表面不说什么,心里却笑父亲老糊涂,把钥匙接过,便走开了。

这晚,他在村中的酒吧喝酒,和几个朋友说笑,无意间谈到父亲的钥匙,朋友要他拿出来看,一个道:「试试看,也许真的有用也说不定。」

何乐道:「好吧,我见到这里有许多啤酒,我想要一打免费的,快变出来吧。」

他话刚说完,面前出现一扇黑色的门,这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

那黑色的门上有一个显著的匙孔。何乐忍不住瞧一眼手上的钥匙,把钥匙套在那匙孔上,刚刚适合,只一扭,那门就开了。里面有一打冰冻的啤酒摆在那里。

何乐不大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把那些啤酒搬出来。那门霎时又告消失。

「真灵!」他的朋友们看不见那门,可是却看见啤酒,一面抢著喝,一面叫道:「何乐,你这把钥匙真行,会变戏法,能不能再变一次?」

何乐道:「好吧,让我看看还能变什么。」他抬头一望,见在酒吧间的另一个人穿一条牛仔裤很好看,便对著钥匙叫道:「我要一条那样的牛仔裤!」

话声未了,面前竟又出现那扇黑门。

阿乐已有经验了,把那钥匙套进去,门一开,果然有一条同样款式的簇新牛仔裤在那里。何乐把它拿出来,得意地向友侪们展示。

「这是一件宝物!」他的朋友们羡慕地说:「何乐,再来一次!」

酒吧内的其他客人和几个酒女也围拢来,齐齐叫道:「再来一次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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