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满意了,把它牵出来,打开大门,解开它的铁链,让它冲了出去。那狗一获自由,如虎添翼,向前直奔。
外面的军队、坦克正在密密布防,在巨人的房子外面建立阵地,忽见一只巨型怪兽,带著呼呼风声,恍若从天而降,人人都吓呆了。
那狗已尝过人的滋味,这时见人便噬,一开口便吞进阵地上的数十个军人,血花飞溅,未被吞进口中的,争相奔逃。四面阵地立即集中火力,向这恶犬射击。
那恶拘十分凶狠,用前脚推翻阵地上的布防,把兵士活生生吞入肚中,不一会,便有数百名士兵遭了殃。
但是恶狗身上也中了很多炮弹、火箭,遍体鳞伤。它终于支持不住,吠了数声,夹著尾巴,奔回屋里去。
巨人一直在门后观察,见恶拘奔来,便立即开门。他没想到,当他开了一线门缝窥看时,有一个小人经过他的脚下,偷偷跑出去了。
那人正是章三郎。他和六七个地球人在女巨人身上奔跑,令女巨人十分舒服,不久就睡著了。章三郎看准了这一个机会,离开了女巨人的身体,一直向外跑。那时男巨人正在喂狗及准备把恶狗放出去,全神贯注的,并不在意。
章三郎拚命奔跑,有几次从高处跌下,跌得面青唇肿,但他为了逃命,不顾一切,终于让他逃到门角处,时间凑巧,巨人打开一线门缝窥看那只狗,章三郎便趁机溜了出去。
巨人检视那狗身上的伤势,皱了皱眉,他开始觉得地球人的武器并不易应付。
他闭门不出,一直到傍晚,才开门观看外面的情况。出乎他的意料,外面的包围形势竟不见了,没有坦克,也没有兵士,他再低头向东京市望去,只见人潮流动,都纷纷离开市区。
巨人蹲下来观察,见一幢五层楼的酒店大厦,仍有人在活动,他把大厦连根拔起,带回他自己居室中,搁在架子上。
这一次他无意把那屋内的人吃掉,只与女巨人在欣赏室内人惊慌的情况。见有些人在门口向外窥看,逃又不是,留又不是,不知如何是好。
女巨人用一枝极幼的树枝,伸进大厦窗内,去撩拨房中一对夫妇。
那双夫妇惊慌得拥抱在一起,等候死神的降临。
巨人用树枝把他们推倒,他们在地上打滚,但仍不愿分开。
女巨人放过了他们,又用树枝撞开了另一个窗子,见里而是一个饭厅,有几个人在大吃大喝,已喝得醉醺醺的,原来那些人自料必定死亡,不如做一个饱鬼。
女巨人撞开另一个窗子,这却令她张大了眼睛。一男一女,赤裸身子,如醉如痴,在做著最原始的爱情行为。原来那是一双平日不能结合的男女,各有自己的丈夫和妻子,住在不同的房中,这时大难降临,反而摆脱了平日的一切顾忌,舍弃他们的伴侣,来到这个房中,沉醉在他们的天地里,准备生也生在一块,死也死在一块。
不过由于窗门被撞破,他们半由于吃惊,半由于羞耻,拿一张被盖住身子。
女巨人再打开其他的窗户,见有的人跪著祈祷,有的人东躲西藏,惊慌欲绝,有的人伏在床底下发抖。死前百态,不一而足。
女巨人向男巨人点点头,似乎认为这个藏著许多小人的「大笼子」,是一个很好的纪念品,应带回去收藏。
他们睡了一宵,第二天,男巨人再出去观看,这次令他更感惊异了。偌大一个东京,竟变成一个死市,街道上没有一个人影,也没有一辆开动的车子。
巨人以为那些人都躲在屋内,但他推倒了几间房屋,里面也不见一个人影,猜不透是什么原因。
他那里知道,地球人正进行一个大计画,要把他们消灭。
地球人在远离巨人视线的地方,装了一个发射台,用一枚中程飞弹,瞄准巨人的居所。
飞弹上的弹头是一枚新式中子弹,能令生物死亡,却不会损害建筑物。
他们本欲以常规武器对付他,但效果欠佳。而人类的末日愈来愈近,他们不得不走这最后一步。
巨人在四周观察了一会,隐隐觉得有些不妥,他准备回去与他的伴侣驾驶飞行船(他们的居室)离开,到别的星球去。
可惜这决定已太迟了,他打开居室的门,刚踏进一步,一枚飞弹呼啸一声,冲入屋中,一刹那间,那威力巨大的中子弹爆发开来,巨人顿觉天昏地暗,失去知觉。
这是一枚足以令一个小城市毁灭的杀人飞弹,巨人室内的生物,不论是那只狗,还是被连根拔起的酒店大厅内的所有地球人,都同时消灭了。
巨人死去很久,才有一队队的军人开到,检视那屋中的一切,当证实巨人死后,屋内再无其他危险时,来的人便愈来愈多,包括各国的政要和科学家在内。
其中一个特珠人物是章三郎,他被科学院邀来现身说法,描述与巨人相处的经过,因为他是唯一与巨人短距离接触过而又未曾遇害的人。
科学家不能证实,这两个巨人是从天外那一处地方飞来,犹幸他们来的人数不多,如果人数众多的话,地球将不知如何应付了。
从他们的外观与生活情况看来,与地球人非常接近,所不同的是他们的躯体特别大而已,证明天外有许多居住环境,与地球是相近的。
科学家已决定搭一个巨人的棚架,来研究巨人的遗体,并将之解剖,以观察巨人们的生理,看来他们要有好长的时间忙碌不停。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186原著:余过英国人说的:子缘父占世间男女情缘有千百种,如果我们不带有色眼镜去观察,便觉趣味盎然。
========================================男女间的结合常常有很多微妙的变化,应该结为夫妇的偏偏结不成;不应该结为夫妇的却又成了怨偶。俗语有所谓「缘分」,有的人「有缘无分」,指男女非常投契却无由结合;有的人「有分无缘」,指虽然结了婚,却两心并不相投。天下滔滔姻缘,能「有情人终成眷属」者,寥寥可数。
在英国有个绅士,是个股票经纪,年纪五十六岁,按理已到退休的年龄,但他精神依然十分健旺,而业务也不见得十分繁忙,尽可应付有余。反正是自己生意,他决定继续经营下去。
他名叫莫里康,妻子在他四十二岁那年死去。由于夫妻感情甚笃,对他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很多人都劝他再物色一妻子,以免晚年寂寞。以莫里康的财富和社会地位,要再找一个女人并非难事。何况他的职业也是经常与许多女人接触的。就拿他的公司来说,就有六七个女职员,当中不乏中上之姿的小家碧玉,对他非常有好感。但莫里康就是没有兴趣。一来因为他实在怀念他的妻子,不愿有另一个女人来打乱他的心境,二来他觉得一个女人一定要具有他妻子的某些特色,才能令他动心,而这样的女人,他还未遇到。
每晚下班后,他便直接回家,有一个女佣阿梅为他烧好晚饭,服侍他吃完后才离去,屋里只剩下莫里康一人,他听听音乐,或是看看书报,怀念他妻子触摸过的任何物品,这样他觉得也是一种满足。
下班后就算不直接回家,他顶多到俱乐部去打一局桥牌,此外是喜欢喝酒,这是他的老习惯。除此之外,便无别的嗜好了,他不随便亲近女色,朋友们笑他是「柳下惠」,对俱乐部的半裸女侍们,望也不望一眼。
莫里康有一个儿子小韦在学校寄宿,很少回家。随著日子过去,孩子也长大了,在大学毕业以后,他成了一个医生,有自己的事业,两父子更少见面。只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共聚一晚,吃一顿饭。
有一天,孩子忽然带了一个女郎来见他,说是他的未来儿媳,名叫绿馨,是朋友介绍认识的,他们不久就要结婚。
绿馨身材线条美好,很少说话,笑容甜甜的,但奇怪,莫里康觉得很喜欢她。他第一次觉得儿子有眼光,选了一个这样的妻子。
这晚莫里康留儿子和未来儿媳吃饭,女佣开出饭来,莫里康在席间讲了些股票行业的笑话,他发觉绿馨由衷地听著,露出笑容。反而他的儿子心不在焉,时时说些话想讨好绿馨,打断父亲的话题。绿馨轻微地皱著眉头,责怪他道:「你不要插口嘛。」
晚饭后,绿馨坐到钢琴旁边随意弹一曲为大家消遣。这一曲赫然是莫里康的妻子生前最喜欢弹的,也是他认识妻子时第一次听她弹的曲子,莫里康不禁出了神。他见绿馨坐在琴前的神态,隐然就是他妻子的翻版,不觉心头一阵震动:「难怪我那么喜欢她,原来她的神情具有我妻子的特徵。」
晚上十时,小韦和绿馨向父亲告辞,莫里康一直送出门口,心里有种落寞的感觉。
这晚他心灵波动,久久不能平复。唯有借酒消愁,喝了一杯又一杯,酩酊大醉。
一个星期后,出乎意外,绿馨单独一个人来看他。莫里康把她迎进家来,问道:「小韦呢,你们吵架了吗?」
「不,我们很好,他刚刚向我求过婚,我是来徵求你的意见的。」绿馨秀眉微蹙。
「徵求我的意见?」莫里康笑道:「这是你们的婚事,难道和我有关系吗?」
绿馨坐下,安详地说:「我喜欢小韦,他身材高大、率直,有事业心,但是也有缺点,他个性不大稳定,不了解女性,有时我彷佛比他成熟得多,我想得很远,他一点也跟不上。」
「你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女孩。」莫里康说。
「奇怪得很,那天我随他来见了你,从此我对他的感觉竟好了很多,彷佛我从你的身上看到他将来的某一特点,又彷佛因为你是他的父亲,使我增加了不少安全感。」绿馨很平静地说著,态度诚恳。
「你这样说,使我受宠若惊了。」莫里康微笑道。
「坦白说,我在认识小韦前还有两三个男朋友,我正在考虑中,不知是不是该嫁给小韦。我想请教你的意见。」
「小韦是我的儿子,如果你问我,我自然是帮著他的。我的意见并不可靠。」
「不,我知道你会公正地为我设想。」绿馨凝视著他,两眼澄澈,显出充分的信任。
「我只能这么说,小韦不是一个坏孩子。他的思想比较嫩,不大体贴,这大概是年轻男子的通病,年纪长大后,会有改善的。」
「你是赞成我嫁给他?」绿馨认真地问。
「我相信小韦有了你,这一生的幸福便有了保证。」
绿馨沉默了一阵,又问道:「你呢,你对我难道没有一点意见?」
「我……」莫里康有点不知所措,他的脸莫名其妙热起来。「我……对有这样一个儿媳,自然非常满意。」
绿馨展颜欢笑起来。「你这一句话就是我所要的答案。」
两个月后,绿馨和小韦结了婚,他们居住的地点离莫里康的家约半里之遥。
自从小韦婚后,莫里康和儿子的关系反而密切了。他时常到小韦家去吃饭、度周末,不再是逢年过节才见一次面。
与其说为了儿子,不如说是为了儿媳。绿馨对他非常关切,当她和他坐在一起,他心里觉得宁静舒服,世界平静无比。因此,绿馨如邀他过去吃饭,他不论多重要的约会也会推掉。
小韦是个医生,常因医务牵绊,很夜才回家。一天,绿馨约莫里康同过周末,两个人一起吃饭。
「我很抱歉,」莫里康道:「如果你自己要寻找什么消遣,不必因我而妨碍你。」
「我不大爱出去的,我宁愿和你聊天。在你的谈话中能听到许多我不懂的事情。」绿馨安详地望著他:「难道你以为我时常邀你来吃饭,只是为了尽媳妇的责任吗?」
莫里康默然半晌,解嘲道:「那么,我就多喝点酒了,只有喝了酒,我的谈话才会精采一点。」
「我也陪你喝。」绿馨很有兴致地道。
于是他们互相对饮,无拘无束地谈天。屋里没有仆人,菜是绿馨做的。吃完饭后,绿馨弹琴,莫里康坐在沙发倾听,继续喝酒。这情景不像坐在儿子家中,就像是自己的家。
半夜,当小韦回家的时候。莫里康起身告辞了。「把你的妻子交回给你。」他幽默地说。
「爸,要我送你吗?」
「不用,我爱走几走。」他脚步摇晃地出了门口。
当他和绿馨一起时,时间飞逝,现在却觉得单调得可怕,当他经过一个酒吧时,忍不住又进去喝了一瓶酒。从酒吧出来,只觉眼花撩乱,虽然尽力支撑,但回到家门前,实在支持不住了,就倒在门外,躺在那里。
当他醒来时,已躺在自己的床上,绿馨满脸关切地望著他。
「我在你走后半个小时,打电话来仍没有人接听,知道你一定出了事,我叫小韦来看看,他却疲倦得像猪一般,睡著了,我只好自己驾车来,想不到……你竟倒在门口。」绿馨细细追述说。
「现在几点了?」莫里康问,他的头痛得厉害。
「快天亮了。」
「你回去吧,连累你,真不好意思。」
「不要紧,小韦醒来不见我,会知道我在这里,我留下了字条。」
「你回去吧,我已经没有问题了。」莫里康强忍著疼痛说。
「爸,听我说一句话,」绿馨很诚恳地道:「以后不要喝酒,好不好?」
「为什么?」莫里康问。
「为了我。」绿馨轻轻地答。
这几个字虽轻,可是在莫里康脑中却像轰雷一声巨响。他没有再问是什么原因,绿馨也没有解释。他们彷佛都已非常明白了。
从这一天起,莫里康果然滴酒不沾唇。每当他想喝酒的时候,他便警惕自己:「绿馨叫你不要喝,你忘记了吗?」每次路过酒吧,他便加快脚步走开,以免受到诱惑。
绿馨几乎隔一天便到他家来一次,来的时候,替他客厅的花瓶换过鲜花,偷偷看他的藏酒有没有减少,见他没有喝酒,她感到很开心。走的时候,总在他脸颊上亲一下。
「这表示什么?」莫里康问。
「不喝酒的奖赏。」绿馨笑著走了。
莫里康摸著脸颊,觉得绿馨的吻,使他年轻了十年。
绿馨来的次数愈多,愈使他觉得奇怪,她的习惯和他的妻子十分相像,屋中的杂物放在什么地方,她不必思索便能找出来。她使他家中的物品井然有序,就和妻子在生时一样。
一天夜晚,快十一时,绿馨忽然来到他家中,神色奇异。「我要喝酒!」她说。
「你要喝酒,那不是很奇怪吗?你劝我不要喝的,怎能不以身作则?」莫里康道。
「我要喝酒,因为小韦背叛了我。」绿馨依然那么平静地说:「他常常说夜诊,其实是和女护士鬼混。」
「竟有这样的事?我去警告他。」莫里康忿然道。
「不用了,其实我早就知道。上次你在我家中,他说为病人开刀也是假话,他是和女护士偷情。」
「你为什么不早说?」
「我心里很矛盾,只是不知道该不该让你晓得。小韦头脑简单,容易见异思迁,这一点我早就清楚的。」
「那你为什么还嫁给他?」
「我嫁他其实是为了你。」绿馨低声道。
莫里康愕然,不知该说什么话。
「真的,我早就发现小韦的缺点,但自与你谈话后,你的稳重和风趣的性格影响了我,我觉得在你这里可得到补偿。我的其他男朋友的家庭,都不能给我好感。说句笑话,我嫁给小韦,不知是为了他多一点,还是为了你多一点。」
莫里康不能答话,只觉受宠若惊。
「婚后,我觉得和他的距离愈来愈远。他喜欢头脑简单的肉弹型女人。我不是他的理想,他常常批评我太冷静,说我像他的母亲。」
「他也有这个感觉?」莫里康禁不住开口。
「他不止一次说我像他的母亲。又说我『过分管教他』。我不知道这是他的讽刺语,还是什么?」
「你的确像她。」莫里康道:「现在我也不怕说出来了,你的笑容、小动作和习惯都像她,如果不是那样,我也不会这样喜爱你。」
「我要和他离婚了。」绿馨坚决地说。
「离婚?」莫里康很惊异。顿了一顿道:「那么我们以后也很难见面了。」
「我不想见他,却没有说不要见你。」绿馨半娇嗔地道。
「你是说……仍然愿意和我来往?」莫里康喜不自胜。
「不仅要和你来往,还要永远跟著你。」
「这不是和我开玩笑?」莫里康问:「我已五十六岁了。」
「年龄不是爱情的障碍。我已经决定了,只有和他离婚,我才能和你在一起。」绿馨又抬起那澄澈的大眼睛凝视著他,表示她内心的坚决。
「这……」
「你怕社会人士的讪笑,你怕影响你的事业,你怕别人说你抢了儿子的妻室?」
「不,这些我都不怕,我怕的是你的决定是一时的冲动,不久后又弃我如遗。像我这种年纪的人,那种打击是受不了的。」
「你放心。」绿馨低声说:「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从第一天见到你,我就有这决定。」
「那么,我还担心什么?」莫里康一摊双手道。
莫里康结束了他的事业,出卖了他的房产,向朋友说,他决定退休,要到东方去作一次长期的旅行。另一方面,绿馨和小韦离了婚。小韦问她是否另有新欢,绿馨坚决不肯透露。小韦已爱上了一个热情性感的女护士,对绿馨的离去并不惋惜,不过他在父亲面前仍装成无可奈何的样子,表示这非他的过错。「我怀疑他另有男朋友,只不知道是谁。」小韦道。
莫里康微笑一下,不作回答。
当莫里康启程前往东方旅行的时候,小韦和他新结识的护士同来送机,赫然发现绿馨春风满面,手提旅行箱,站在莫里康的身旁。
「我带她一同去东方走走,解解闷。」莫里康说。
「哦。」小韦若有所悟,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187原著:余过法国人说的:不死之国人类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发明不死的药物,欢欣若狂。
========================================人类的医学日益进步,在公元二0五0年,一个最大的梦想实现了人类永远不会死亡。
医学家不但发明很多药物,令人们保持青春和健康,而且更有一些特效药,令死去三天的人也可复活。不论他是被刀伤、枪伤,或是被汽车撞死。总之,只要死去不逾三天,便有复活希望。
往日的不治之症,如癌等,已变成微不足道的疾病,只要服一瓶药片,便可痊愈。
人类为这种伟大的进步,狂欢庆祝了一年,但在一年后,他们的头脑渐渐清醒,开始考虑到由不死所带来的种种新问题。
到了公元二二五0年,「这些新问题已到达爆炸点,发生许多不可思议的现象。
唐若薇和她的丈夫齐鲁结婚已快十周年了,这又到了需要抉择的时候。
人类永远不死,自然没有「白头偕老」的说法,一来人不会老,二来,不论男人或女人,要是千年万年都对著同一个伴侣生活,岂不闷死?
所以法例规定,男女婚姻以十年为一期限。每屈十年,便可自由分开,另择配偶。如果夫妻感情特别好的,可以申请第二次结婚。但仍需以十年为期,不能半途而废。因此每届十年之期,人们便要认真考虑婚约是否继续。
这种婚姻法确是较以前为进步,世上再没有所谓怨偶了。即使一对夫妇彼此不满,他们也总可挨过十年,再和别的对象结婚,不必有任何伤害对方感情的事发生。
人生正长,千年万年,不知止于何处,区区十年,又算是什么?
时间对人类来说,已变成最不重要的东西。
不过,像唐若薇这种情形较为特殊一点,她与齐鲁的感情既不算太好,也不算坏。同时还有一个原因,令他们想再相处十年。
唐若薇结婚已十四次了,她丈夫齐鲁也有过十六次结婚经验。
在一个永远不死的世界中,将来人们会结婚一千次、一万次,也没有什么稀奇。十年一次婚姻,符合人们的心境和需要,不太长也不太短。
唐若薇没有和任何一个丈夫维持二十年婚姻的经验。每一次她都认为十年已足够了,尽快找寻另一个男人,希望能遇到一个更可爱和更适合自己的。
不过经过十四次选择,她发觉男人总是一个类型,虽然有「细节」的分别,但大致上还是如此,颇有换汤不换药之感。
这也难怪,她已经是一百六十岁的女人了,难免对什么都会见怪不怪。
今次,唐若薇对齐鲁的态度稍为不同,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愿望,想生一个孩子。
生孩子是要向国家申请的。人类永远不死,地球已有人满之患,绝对不能随便生孩子。想生孩子者需要登记,每当有一个成人在地球消失时,才准许生下一个「新人」。
这种机会当然非常罕有,疾病是绝对杀不了人的,意外损伤也杀不了人,只有一种情形,是人在受到严重伤害,而不为人所知,静悄悄地死了,返魂乏术,这种情形才会令他在地球上消失。否则只要在死去三天内送到医院,仍可把他救活。
有此情形,要生孩子的夫妇自然要排长龙轮候。
唐若薇有个女友,去年通过申请,获得生孩子的权利。前几天,生下一个男孩,那种欢欣兴奋,难以形容,家庭有个小孩,使一屋都有了生命感。
唐若薇羡慕得要死。
她和齐鲁结婚第一年,便已向政府申请生孩子,但等待了近十年仍无消息。如果她现在另换一个丈夫,又要从头申请。这是她要认真考虑是否分开的原因。
在一个永不死亡的世界中,所见到的每一个人几乎都是成年人,他们可能已有数百岁,也可能只有数十岁,看去相貌都差不多。相对来说,小孩子却十分稀少。政府不准多生孩子,更令孩子显得物以稀为贵。妇女们在街上每见一个孩子,都会心花怒放,跑前去亲他吻他。但她们却很难得有生养孩子和与孩子一同生活的那种快乐。上天赋予女人最大的幸福感被剥夺了。
唐若薇为不能生孩子而烦恼。齐鲁何尝不然?
作为一个男人,他已享受过很多生活上的乐趣,唯一没有享到的,是作为父亲的乐趣。
日常的生活只有夫妻二人相对,显得很无聊。因此,他与唐若薇尽量参与各种俱乐部,使生活趣味化和多样化。例如最近他就参加了围棋会。因为围棋是最花时间的消遣之一,下一局棋可以费时半天,这样就不觉得光阴那么难过。
男女间的消遣,本来是很可爱的,但有过一百几十年的经验,也渐渐觉得麻木。这并不是说他的生理机能已衰退了(感谢医学家,他们的身体永远是那么健康),只是对异性见得多了,已不再产生强烈兴奋而已。
像他与唐若薇的爱,已进展成一种友谊式的爱,缺少年轻人对性的狂热。
社会福利发达,人人富足,不须要为衣食担心,这也是令生活缺少刺激的因素之一,他们从不为生的问题忧虑,反而忧虑的是不死的问题。
已有人因生活太无聊,而寿命太长而觉得不耐烦了。有很多人跑到高山上跳下来摔死,只有这样才可以让别人找不到尸体,无法把他们救活,否则就是死去三天,也会被人救回来的。
齐鲁认识一个朋友阿江,他的祖父已三百二十一岁了,活得实在不耐烦。他总共自杀了四十一次,每次都被人救起。有一次从四十五层高楼跳下,双腿折断,当场毙命。但是十字车把他送往医院救治。医生妙手回春,又再把他救活,还把他的双腿接上,行动如常。
阿江谈起这件事,便气得要死。那个医院院长是他的同学。当时他曾向他央求,无论用什么法子,切莫把祖父的性命救回。院长说:救人性命是他的职责,这不能更改。他在他的权限内,却有一个方法可以协助他,便是派一个最差的医生去救他的祖父,希望他无法把他救回。不过,很不幸,连那个最差的医生也把他祖父救活了,阿江摇头叹息,后来他为了协助祖父完成志愿,便让祖父服食过量安眠药而毙命,事后把尸体关在房中,不去举报,三天后才将事情公开。政府派医生抢救,也已返魂乏术。
在永不死亡的时代,任何家中有人死亡,都是一件违法的事。阿江立刻被警察拘捕,控他「协助死亡」之罪,判坐「寂寞牢」五年。
「寂寞牢」是最惨的刑罚,在那个时代中,人因活得太久,已经够寂寞了,再被关在寂寞牢中,更是一件要命的事。牢内只有八尺乘八尺的面积,人坐在那里,没有人谈话,没有事情可做,虽然饮食无缺,就是坐上三天也会令人发疯的,何况是五年。
阿江在牢内坐了一星期,便用头撞向墙上,企图自杀。虽然撞得脑浆迸裂,但高明的医生依然把他救活,还加控一项自杀罪,多判刑三个月,令他啼笑皆非。
由于这种严刑峻法,使每一个人都十分警惕,不致随便协助他人寻死。
另外有一些人天生乐观,能充分享受生命的快乐,数百年如一日,对永恒的寿命绝不在乎,像唐若薇家庭的一个长辈唐能,年纪已二百九十岁,正式结婚二十五次,女朋友有数千个,可以编成一支娘子军。
唐能享受生命的秘诀是每十年转换一个居住地点,改名换姓,从事另一种工作,把自己设想为另外一个新人。
他戏称:「昨天的我已经死了,今天的我刚刚诞生!」于是他重新追求异性,再次结婚,布置一个新的家庭。
他认为一个女人的性格,可以决定那家庭的气氛。所以他每次挑选的妻子,都是属于不同类型和职业的女性,像第一次是音乐家,第二次是女篮球员,第三次是模特儿,第四次是电影明星,第五次是女铁匠,第六次是驯兽员……,每一次的婚姻都使他处身于一种截然不同的家庭环境中。这是一种新鲜的享受。
当十年的生活告一段落,亦即法定婚姻到了结束期时,他会开一个盛大的宴会,与亲朋告别,表示他这一生已结束了,不久就到一个别人猜想不到的地方法,例如非洲或是西藏,重建他的另一种生活。
他把自己的生命,分开几十段、几百段去度过。
其他人当然没有这样潇洒,像齐鲁,他是一个拘谨和平凡的人,他一心一意,只是要和唐若薇生个孩子,别的都不在乎。
这天正在苦思无策之际,翻开报章,忽然发现一段小广告:「满足任何愿望」。下面一段小字道:「阁下有一些无法满足的愿望吗?请告诉我们,保证令你达到目的。绝对守秘。」
齐鲁心中一动,觉得去问一问,或许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他把广告剪下,按址到那个地方寻访,在门前按铃按了很久,才有个金发女郎出来应门。
「我以为屋内没有人哩。」齐鲁说。
「请莫见怪,」女郎笑道:「我们这『愿望社』的经营是非法的。在你按门铃的时候,我们暗中用电子仪器检查你,确知你不是政府人员才开门。」
金发女郎请齐鲁进内坐下。
「先生有什么愿望吗?」她问。
「我不知道你们能出售些什么?」
「什么都有,举个例,假如你觉得生活太无聊了,想离开这尘世一个时期。我们有一种『睡觉丸』,能令你酣睡三个月至六个月,当你醒来时,身体并无任何损伤,反而精神更佳。换句话说,你已『小死』了一个时期,但不是真正死亡,对你一切无损,这是我们的伟大发明之一。」
「这样一粒药丸要多少钱?」
「不贵,只要一百两金子。」金发女郎一笑,露出编贝一般的牙齿,显得十分妩媚。经她这一笑,似乎一百两金子并不大贵了。
齐鲁点点头。「能够买得短期的解脱,一百两金子的确不贵,可惜一般人希望的并非短暂死亡,而要永远离开人世。」
「那也有办法,」女郎悄声道:「我们有另一种发明,名叫必死丸。一经服食,必定死亡,就是神仙也无法挽救。」
「真有这样的灵药?」齐鲁惊异地问。
「自然。这种药物是一位退休医生研究出来的,他不愿透露他的名字。这药物是一种剧毒,服时绝无痛苦,服后三分钟,立即变成死翘翘的,谁也救不过来,真是天下第一妙药。」
「这药虽妙,但服药之后,尸体如何处理,能不能不被政府人员发觉?」
「那不关我们的事。药物的最大目的,是令你死亡;至于死亡之后的事,便不是我们所能负责了。」女郎笑了一笑,又说:「不过我们这里还有一个服务组,是无所不能的,只要你付得起钱,他们会替你想办法。」
「一粒死亡丸,加上死后处理的服务费要多少践?」
「死亡丸是一千两金子,服务费另议,大概是十倍死亡丸的价钱,不过通常可以获得九折优待。」
齐鲁道:「我现在急于寻求解决的倒不是死亡的问题,而是生育的问题。」
「生育?」女郎的态度变得很神秘:「你想生孩子吗?」
「是的,我想和太太生个孩子,但是等候排期总轮不到我们。要政府批准,不知还要等多少年!」
「有办法,我们『愿望社』是无事不能办的。」
「真的?」齐鲁惊喜万分:「如果我太太听到,不知要高兴成什么样子!」
「不过你要付出极高的代价。」
「自然,只要能力所及,什么都没有问题。」
于是女郎微笑,在身旁一架电视机掣钮上一按,立即出现一幅愉快的画面:一群孩子在花园中嘻嘻哈哈玩耍著,他们的父母在旁边微笑观看。
「那里来这样多的孩子?这是什么地方?」齐鲁问。
「这是地下婴儿乐园,是我们暗中办理的。任何夫妇付出代价,都可以到我们的地下城去隐居,在那里生下孩子,交由专人料理。他们可以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每天来和他们的孩子相聚。」女郎说到这里顿了一顿:「由于这是绝对非法的,必须高度守秘。如果让政府查出,不仅我们要坐寂寞牢,每一双有孩子的夫妇也是如此。」
「我想,我和妻子愿意冒这个险。」齐鲁跃跃欲试道:「不知代价若干?」
「不太高,只要把你们夫妇总收入的二分之一交给我们,直至二十年后,孩子长大成人为止。很合理,是不是?」
「好的,让我和太太商量一下。」齐鲁说。
「要快点啊,地下婴儿乐园还只有五个空额。同时,从现在起,我们的电子仪器将跟踪著你,如果你跑去向官方告密,我们是有办法对付你的。」
齐鲁回去,与妻子唐若薇商议后,二人都决心不顾一切,要获得生育婴儿的快乐。他们首先向政府申请再次结婚,将二人的婚约延长十年,然后在「地下婴儿乐园」报名。那名叫艾丝的金发女郎带他们到地下城参观。那里真是别有天地,有花园,有游戏室,有影院,有餐厅,一切生活上的设施尽有。原来在地下城「活动」的夫妇有五千人之多,包括已生育的和准备生育的人,孩子的数目还未计算在内,难怪那么热闹了。
齐鲁夫妇也搬到地下城去居住,那时候旅行方便,人们随时搬到别的地方定居,以改变环境,旁人也不在意。
唐若薇很快怀了孕。在那些日子中,她是非常快乐的。将做母亲的人是那样开心,她有时在梦中也会笑出来,齐鲁也为她的兴奋而兴奋。
终于。她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婴,取名小鲁,地下城的居民为他们开了一个庆祝会,恭贺他们多年的愿望得偿,从此生活不愁寂寞。
齐鲁夫妇白天回到从前的岗位工作,傍晚便到地下城去,享受家庭之乐。
有了孩子,生活平添光彩,一切都不相同,不过他们虽达成了愿望,新的痛苦也相继而来。
地下城是由一个非法组织经营,一切非法组织都是一样,开始时甜言蜜语引你加入,但一旦惹上它,便后患无穷。
齐鲁和唐若薇现在不仅要把总收入的二分之一交给「愿望社」,还要交付很多巧立名目的杂费,令他们几乎把全部收入贡献出来,平时手头拮据,十分痛苦。
还不止这样,由于他们的孩子是在地下城内,等于被「愿望社」控制著。「愿望社」要他们做什么,他们也不敢不从。
「愿望社」的领袖从不露面,只利用电子仪器指挥,人人称他为「老板」,他是个野心极大的人。
非法组织的「老板」,在世界各地开了许多地下城,准备以此作为基础,将来统治全世界。这个野心是唐若薇后来探悉而得知的。
由于唐若薇颇有姿色,一天,地下城的女职员来对她说,「老板」要召见她。
唐若薇不知道有什么事,便随她前往,她们乘坐小型电车,在地下轨道滑行。
转弯抹角,经过很多关卡,女职员把唐若薇交给另一个人,再度前行。总共换了三个引领者,才把她带到一扇鲜黄色的大门前。
引领者辞去。唐若薇独自站在那里,按了门铃,那门开了,像是一个电梯,里面有一个电子器械道:「请进来,让我带你去见『老板』。」
她踏足进去,门又关上。那电梯不是上升,而是平面滑行。数分钟后,门再打开,唐若薇踏足出来,是一个宽敞、华丽、温暖的大厅,足下是厚厚的地毯。
有个长相美丽的女子上前欢迎,手上捧著一小杯液体,道:「这是波士赐饮的青春露,请先饮下,才进去见他。」
唐若薇一口饮下,只觉香香的、甜甜的,但一到肚中,便化作一团热气,到处流窜。她深呼吸了两口气,才自然了一些。但整个人轻飘飘的,有点晕眩的感觉。
就在这时候,一个戴著面幕的男人走出厅来。那面幕是银色的,他全身的服饰也是银色,闪闪生光,还并不难看。
「欢迎,我就是『老板』了。」那人大言不惭道。唐若薇想说什么,自喝了那青春露后,变成有气无力,什么也懒得说。
「你很疲倦,是不是?这里到处是软软的地毯,可以随便躺下。」
他的声音像有催眠力,唐若薇真的如他所说,在地上躺下,觉得舒适无比。
「老板」拍拍手,有十多个女郎走出来,都是活泼可爱,貌美如花。
那些女郎脱下衣裳,和著音乐,作各种淫亵的表演。
「老板」不但观赏这些表演,当他喜欢一个女郎时,就把那个女郎搂在怀中。
这里彷佛是他的后宫,所有女郎都是他的妃嫔。而唐若薇不幸也成为他「宠幸」的对象之一。她躺在那里,受了饮料的麻醉,不能动弹,一切任人摆布。
事后,「老板」恐吓她,绝不能把今天的事告诉任何人,包括她的丈夫在内。不然,她的儿子就会死于非命。
唐若薇忍气吞声,不知如何是好。之后,「老板」继续召唤她多次。
在比较熟落之后,唐若薇开始发现那人有极大的野心,他正在布置一项阴谋,要把全世界置于他的统治之下。
唐若薇对自己的命运本不在乎,但是她关心她的儿子,深恐小鲁受这野心家的摆布,于是她假装爱恋上他,对他千依百顺,并表示愿意放弃她的丈夫齐鲁去跟随他。
「老板」对她那出自主动的热情很欣赏,渐渐地,在枕畔透露他的一部分秘密。原来他准备杀掉现有世界上的所有人类,将来只剩下他控制的地下城,而他便成为最高的主宰。
他使用的杀人方法,是把比「死亡丸」剧毒百倍的药物,混和在一个城市的食水系统中,令整个城市的居民在一夜之间全部死去,而查不出是什么原因。
这是初期的方法,将来他还准备引发一些定时爆炸的核弹,让地球上的各大城市全部毁灭。
最令唐若薇吃惊的,是他现在已利用一些能够控制脑力的药物,来逐渐改变地下城的儿童包括她的儿子小鲁在内令他们长大后只知盲目服从,为一个领袖尽忠。也就是说,彻底成为他的奴隶。
他的最后目的是要实现数千年来独裁者的梦想:所有男人都是他的仆役,所有女人都是他的姬妾。
唐若薇获悉这个秘密后,非常吃惊。在一个晚上,她把全部情形告诉她的丈夫齐鲁。为了怕「老板」暗中用神秘的电子仪器「天眼」或「天耳」侦察她,她一直装成对丈夫非常冷漠,很少和他说话。这一次,她是用纸张写下那秘密,在二人同衾共枕时,把字条在被窝内塞到他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