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伟信不知怎样是好,他抱著那套睡衣,呆呆地坐到天亮。
第二天他虽然去上班,却是失魂落魄的,好不容易等到晚上,又回家来守著那榴。
两晚、三晚,绿裙都没有再出现,也没有讯息。史伟信自成年后,从未哭过,这两晚却哭了。
人总是这样,在没有得到一样极好的东西时,也许不会想到要它;但已得到后,随即失去,那种伤心和难过,非言语所能形容。
张先生听张太太的说话,请了一群僧人为张绿裙超渡。
第四晚,史伟信喝得醉醺醺回来,见大厅挂起张绿裙的照片,一群和尚喃喃念经,为绿裙超渡。他大怒,挥拳乱打,骂道:「都是你们,赶走了绿裙……」
大厅上的祭品被打得七零八落,和尚被赶跑了,史伟信的额角也受了伤,他上楼去包扎。
耳边忽听见像蚊蚋一般的声音:「幸亏你把那群和尚赶跑,否财我进不来了。」
史伟信喜出望外,整个人也清醒过来,叫道:「绿裙,是你?」
「听我的话,小心做。关掉电灯,把那榴搬到床上去,用被盖祝不论什么人都不要让他进来。」
「懂得。」史伟信照样做了。
半夜,史伟信听见被内的榴发出「卜卜」的声音,以乎有什么变化在里面酝酿。
大概过了一个钟头,才听见绿裙的微弱声音这:「把被拉开,在榴内将一粒白色的果肉取出,像以前一样,把它藏在被内,等候变化。」
史伟信拉开被,把合拢的榴扳开,果见里面有一粒白色果肉。他珍重地把它取出,放在床上,用被子覆盖。
又过了相当时候,被内有物移动,史伟信把被轻轻揭开,一个白洁纯净的美女躺在被内。
两人见面,悲喜交集,拥抱流泪。史伟信细看张绿裙,只见她比前憔悴和苍白了。
「这几天你去了那里?」史伟信用责备的口吻问。
「别提了,那晚给继母的叫声吓得我精神涣散,肉身顿时消失。以后很久很久也不能再凝聚,但我心想见你,意念不消,经过几晚的坚持,才算逐渐唤回自己。唉,我本不知道能不能和你见面,现在倚在你怀中,真叫我太高兴了。」
史伟信心情也很激动,道:「我愿意永远这样搂抱著你。」
两人沉醉在对方怀中。张绿裙因获得对方体温的润泽,脸色渐转桃红。
「你真的愿意永远和我在一起?」她抬起明媚的眼睛问。
「自然是真的。」
「抛开你的事业和亲人,和过去的一切隔断,永不回头?」张绿裙再追紧一句问。
史伟信略一沉思,再望向对方的如花似玉的脸,坚决地说:「愿意。」
张绿裙见他毫不犹豫,便道:「那么我有一个办法,可以永远和你在一起。」
「为什么不早说?」史伟信非常兴奋。
「因为这个要求太大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愿意作出牺性。很多男人在女人面前说得天花乱坠,但要真正作出什么牺牲时,却会掉首而去。」
「我不是那种人。」
「那么我告诉你,从这里驾车向北行,越过边界,进入马来西亚国境。在大马境内,我知道有一块绝对幽秘的地方。如果驾车,从边界开去,大约一个钟头可到。到了那个地方,我们就可以无拘无束地永远在一起,那里有很多花树,有吃不完的果子,只要再种植一些蔬菜就可过活……」
「到了那边,你不需要再把形迹隐藏?」
「嗯,我只要吸尽这榴王的精华,再加上你的体温呵护,离开这繁华的都市,不受干扰,形貌便永远不会消失。以后只要吃些生果,吸食晨早花间的露水,便可以永远活下去。」
「就像一个仙子一样!」史伟信微笑。
「如果要进行,事不宜迟,明天就得走。给我纸和笔,我详细把地形绘给你看。」
张绿裙把那个幽秘的地点,清楚的绘画出来,好让史伟信确定能找到,不致迷途。
「我自己驾车驶过马来国境,你呢?」史伟信问。
「我没有问题,只要你把榴王一同带往,夜半我便能藉它出现。我们到了那边再相会。」
两人主意已决,这晚上觉得心情畅快。经过一重波折,彼比情感更浓,到将近天亮才依依惜别。
九时,史伟信回到公司,处理一些手头上的杂务,留下一封辞职信,并说明所欠的债务,以他在公司应得的公积金偿还。
他又写了几封信向美国的亲人告别,谓将到一个地方隐居,过极幸福的生活,请他们不要挂念。
一切办妥后,史伟信觉得无官一身轻,心中反而有抛弃一个沉重包袱的快感。
他手头上还有一点余钱,便买了几瓶洋酒和几本小说,准备将来在山间无事时消遣。
下午二时,他收拾日常衣物,还带了毛毡被单,以及榴王,驾车向马来西亚边境驶去。
由于他持有美国护照,很容易便通过星马国界。他扮成一个游客模样,但过境不久,便离开了大路,专拣偏僻的山路行驶。
一切按照张绿裙的图示,在离开边界约一小时后,到达一个幽静的山腰。史伟信取下行李杂物,把汽车推到山坡下,让它自行毁坏,以免别人追寻他的踪迹。
然后,他背起那内藏榴王的大包裹,两手提起皮箱和其他杂物,向一条山林中的小径走去,几经转折,找到一个山洞,里面黑黝黝的,颇觉可怕。
史伟信已获张绿裙指点,才无所畏惧,举步走进。走了约数十步,山洞转了一个方向,前面露出天光。史伟信快步走出,眼前另有天地。
那地方繁花如锦,到处是长满果实的树木,无人采摘,不远处有一条小溪,流水潺潺。抬头无数小鸟鸣叫,像唱著一支合奏曲,欢迎史伟信的到临。
「真是人间仙境。」史伟信赞叹道。
他遵照张绿裙的嘱咐,把一块山石阻塞住来时的洞口,遮蔽了光线,从此再没有人能发现此仙境了。
史伟信心情愉快,想跳跃欢呼。他把行李放下,高叫:「我自由了。」
他沿著那小溪探索,才走数百步,发现山间有一处天然岩洞,宽敞如一间房屋,平坦的石床可供睡眠,得来全小费功夫,他不禁低声这:「绿裙,你真会选择地方。」
天色渐黑下来,他摘了一些果子充饥,有很多果子说不出名称,但美味可口。
吃饱后,把带来的被单毛毡,在平台上一铺,便酣畅地睡著了。
将近半夜,他醒转过来,在月光下,取出榴王内那粒白色果肉,放在被窝内。不久张绿裙便在被内成了形,一个修长可爱的人体在微微颤动。
史伟信揭开被子,张绿裙含笑望著他。两人热烈地拥吻。
从此,他们便在山间定居下来。
在白天,张绿裙的身体显得虚弱,史伟信把她抱在怀中的时候,只觉柔若无骨,就像一件没有多少实质的东西一样。
过了十多天后,她的身体渐渐坚实。眼见她一天一天的和真实的人无异,史伟信心中非常宽慰。
他在山地上种些蔬菜和甘薯,以预备未来的食粮,张绿裙用果子制成各种各样的食品。
有一种果子像豆类,把它捣碎加热,就像吃饭一样。她还懂得用果子酿酒。有时与史伟信二人把杯共醉。酒后张绿裙翩翩起舞。倦了,就在草地上睡眠,不再拘泥任何形式。
头一年,史伟信觉得他得到人间最大的幸福,对外间变化不闻不问。但人毕竟是习惯群体生活的,第二年他开始觉得有点寂寞。
虽然张绿裙如花似玉,但相对太久,也就不觉得稀奇了。他怀念与许多友人在一起嬉笑谈天的日子。他更怀念书藉、音乐、电影,以及尘世间许多琐碎的事情。
张绿裙冰雪聪明,怎会看不出来,她为此感到忧虑。初时,她仍尽量在生活上变换花样去取悦他,到第二年过后,她发觉实在不行了,史伟信的寂寞已形之于色。
她躲在树林内哭了几次,终于有一天,她对史伟信说:「我知道你的心事,很想念外面的生活,是不是?」
「不,没有。」史伟信否认。
「不用隐瞒了。我希望你快活,不想你郁郁终日。这样吧,你何不放自己几天假,到新加坡去住几天,享受城市的乐趣?」
「我可以出去吗?」史伟信掩饰不住欢欣的心情。
「自然可以,」张绿裙说:「虽然我们住在山里,你仍是个自由的人,我怎会约束你呢?」
「让我们一起度假。」史伟信道。
「不,你独个儿去,我在山中等你。」
「你不怕寂寞?」
「不要紧,我惯了。做做这样,做做那样,一天很快就度过。」
「我应该去几天?」
「不用问我,你在外面住多久都可以,当你记挂我的时候,就回来好了。」
「真是一个好妻子。」史伟信亲吻一下她的脸颊说。
这天中午,史伟信急不及待地离开山区。搬开那块挡在洞口的大石头,走出山外。下午三时左右,他已站在一条贯通南北的主要公路上,挥手截停一辆货车,乘坐顺风车直到南部边界,进入新加坡。
一别两年,星洲比前更加繁荣了。但也有很多变化,史伟信最要好的一个同事许赞已自立门户,开了一家建筑工程公司。他一见史伟信,十分欢悦,拍拍他的肩膊道:「我正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快来帮我。」
晚上,他带史伟信到外面饮酒狂欢。有一家私人俱乐部,里面的陈设非常讲究。酒是最好的,连女人也是最好的。
这些女人身材健美,浓装艳抹,对史伟信来说,是一种新的剌激。半夜借著酒意,他和许赞二人都带了女郎出外共宿。
久未经历这种城市的生活,史伟信觉得相当适意。第二天,他答应许赞帮他完成一个计画,以一个月为期,一个月后,他便要回到马来西亚的家去。
许赞给他的待遇很丰厚。二人每日花天酒地,结交许多新的朋友。史伟信又与美国的亲友恢复通信。亲友们本以为他已自杀,收信后惊喜不置。
史伟信尽量享受人类文明,即使是一件小事,例如早上读一张报纸,也令他感到非常愉快。以前并不觉得这张报纸的可贵,经过二年离群独居的生活后,他开始欣赏文明社会高度分工的优越性。
他还可以读到惬意的书籍,就像许多朋友对他倾诉心声。时常听到悦耳的音乐;可以游泳、打球、驾车、喝酒。夜间更不愁没有伴侣,时常更换新的对象。虽然那些女人都不及张绿裙美貌,但重要的是有「新鲜感」。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史伟信本来想月满就回去的,但转念一想:多住一个月也无妨。张绿裙不是说,随他爱住多久就多久吗?
他自己宽容自己多住了一个月,到第二个月后,更不想回去了,一想到山间那些寂寞的日子就令他却步,虽然也涌起对张绿裙的思念之情,但一与山间的生活联想在一起,又令他觉得乏味。
一晃眼,不觉过了半年,史伟信一次在睡梦中,梦见张绿裙在山间被一只野狼追袭,张绿裙奔跑了一段路,跌倒在地上,野狼向她扑去,张绿裙抬起头来,露出满脸泪痕。史伟信一惊而醒,心头扑扑乱跳。
他不是没良心的人,这时才想起,把绿裙一个人留在山间,孤零零的过了半年,是多么的残忍。
第二天,他不管三七二十一,辞别友人,回去马来西亚那边,宁可回去后,与张绿裙商量,二人设法一同到城市里来祝他匆匆就道,租了一辆汽车,直驶到山上。这一次,他没有把汽车毁灭,准备不久便乘原车而返。
他经过曲折山径,穿过山洞,重新走进那世外桃源般的仙境。但奇怪的是,花树彷佛都褪了颜色,不似以前一般美艳。
空山寂静,不见张绿裙的踪影,史伟信高叫她的小名也不见回应。
他心中浮起一阵不祥的预惑。终于他在张绿裙心爱的发饰盒子内(是史伟信用一块木头雕成送给她的)发现一张字条:「史:当你回来时,已经见不到我了。
本来我准备只等你一个月。如果你仍然爱我,自不会迟过一个月归来。假使你逾月而不归,表示对我的感情已淡薄,我也无必要再等下去。
话虽如此说,当一个月后未见你归来,我还是抱著万一的希望继续等下去,以为你第二个月一定会回来的。(毕竟我还是非常爱你,能够多等一天是一天。)可惜失去你的体温的滋润,我的身体已一天比一天虚弱,我知道我决不能支持到三个月以上。
我开始后悔,为什么当初不限定一个日子,要你最迟不超过那一天归来呢?
但我太爱你,不愿你觉得受到一点约束。我以为这件事应由你来决定。如果你爱我,自会提早归来,否则的话,我催促你也无用。
现在,当我执笔写这张字条时,已等候了二个月零二十五天了……我已气若游丝,再也不能等待……请原谅。
尽管如比,过去两年的生活令我心满意足,你带给我的快乐难以言喻,我并没有什么遗憾。前路茫茫,我的身形消散后,不知将往何处去。谨祝珍重。≌怕倘沽糇帧?
史伟信见那字条泪痕斑斑,可见张绿裙写这信时的心里是如何悲痛。虽然她说得轻松,实际上当然并非如比。
「我错了,是我错了……」史伟信槌胸大哭。「绿裙,有什么方法能使你复活,请快告诉我……」
无论他怎样呼唤,再也瞧不见绿裙的温柔眼波,再也听不见她那银铃般的笑声。流水淙淙,彷佛在申诉人间无穷的哀怨和叹息。
四人夜话第二辑之1原著:余过
日本人说的:夫归
========================================在东京国际机场,一个美貌的少妇,手牵一个六岁的男孩,正在等候她丈夫归来。
她虽然美貌,但眉宇间隐约带著一层忧郁。因为一个星期前,她和丈夫吵了一场架,吵得非常厉害,丈夫还提到「离婚」的字眼,令她伤心欲绝。吵完之后,丈夫就离开东京,飞到香港谈生意去了。他们中间悬著一个未解的结到底要离婚呢,还是依旧貌合神离的相处下去?现在丈夫归来,立即就面临这个问题。她不想这样快去接触它,真希望这天不是丈夫回来的日子。
飞机已经降落了,她尽量使自己振作一下,不想使自己的表情太难看。一面摇著小宝的手:「小宝,就快看见爸爸啦。」
从飞机上下来很多人,但是并没有她丈夫的影子。一个又一个,直到最后一个搭客也走光了,就是不见他。真奇怪,难道他没有乘这一班飞机?美子不知自己是高兴还是失望,快快地拖了小宝的手走出机常忽然,有人在身后一拍她的肩膀,叫声「美子」。
她回头一看,不禁「肮了一声。这不正是她的丈夫吗?
「你是从甚么地方出来的,我们竟看不见你。」美子问。
「就是从这架飞机下来的。」丈夫温和地笑著。
美子打量著他:容光焕发,一点没有旅途的疲劳。他也回望著她,非但笑容温和,而且眼中射著爱情的光芒。这会是她的丈夫吗?她不敢相信。几乎有好几个月,丈夫没有对她笑过了,只有对著别的女人,他才会笑出来。
「小宝,来叫爸爸!」她对孩子说。但奇怪,小宝总不肯过来,两眼盯著他,露出怀疑的神态,这与他往日一见爸爸便嚷著要抱要亲的神情大不相同。
这是怎么回事?美子再回头打量丈夫,相貌一点也没有改变,然而他身上却像有某种气息,使人觉得他是个陌生人。对了,他怎么比前高了一寸多?这是不可能的。以前美子的头发来到他的眼边,现在却只及他的耳下!
她蓦地一惊:这不是丈夫,一定是个陌生人!
丈夫正对孩子招手:「小宝,来,让爸爸抱抱。」小宝好像很勉强的向他走过去,仍然不肯向他叫爸爸。丈夫把他抱起来,在小脸上亲了一亲:「小宝,听话吗?有没有惹妈妈生气?」
这种关怀的语调是丈夫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她越发肯定这是个陌生人了。心里真矛盾,不知该怎样做,应该揭穿他吗?
美子想:他是那么亲切而可爱,即使不是真的丈夫,也令她觉得陶醉,她宁愿把这假象维持下去。
丈夫一手抱著孩子,一手来挽著她的臂膀,笑说:「我们的车子开来了没有?」
「开来了。」美子答。一面觉得诧异;如果他是陌生人,怎知道家里有一部车子?
他们融洽地走向停车场,美子故意走得慢些,看丈夫认不认得自己的车子。
他似乎在辨认,走了几步,停一停,又走几步,终于在一辆鲜黄色的丰田牌轿车前停下来,他找对了。但真奇怪,既然是自己的车子,为甚么还要费功夫辨认呢?美子满腹狐疑,恰巧丈夫说:「你来驾车吧。」
她便答:「不,我很疲倦,你驾车好了。」她是存心考验一下这个人!到底是她的丈夫,还是一个陌生男子?
「好。」他并不推辞,把手上孩子交给她,便坐在驾驶座上,美子和小宝坐在他旁边。
车子开了,他开得很慢,但谨慎,自己解释说:「去了香港一个星期,连东京的路也不大认得了。」
美子附和地笑了笑,心里想:「我看你开到哪里去?」
他开错了两个路口,多走了很多冤枉路,满额是汗,但最后还是找到了家,把车子停在门口。
这一来令美子越发糊涂了:说他不是丈夫嘛,他的相貌一模一样,而且认得出自己的车子、自己的住宅。说他是嘛,他的身体不会那么高,甚么都可以装,身体是不能装的。而且他的性情和谈吐,都与往日的丈夫不同。
最令美子感到惊惧的是:孩子对他一点都不亲热,儿童是敏感的,如果这人真是爸爸,他怎会那么冷漠?
美子想:这人也许是个骗子,他查清楚她家的底细,趁丈夫不在的时候,到来胡混。
她自己警惕著:且莫说破他,看他怎么办。
他很熟悉地进了门口,就在这时,小狗阿花汪汪地跑出来,向他狂吠。他似乎吃了一惊,美子连忙制止住小狗:「你连男主人都不认识了?」阿花虽然不吠了,但仍然带有敌意地望著他。丈夫又解嘲说:「瞧,出门几天,连小狗也生疏了。」
美子忽然想到一件事,问:「你的皮箱呢?为甚么不见带回来?」
「别提了,」丈夫又说:「我自己也不知道怎样遗失的。幸亏里面没有甚么重要的东西,只是一些替换衣服,失去也就算了。」
美子随便地附和一声,寻思:皮箱也会不见的,这破绽越来越大啦。
晚上,夫妻二人和小宝一同吃饭,丈夫殷勤地挟了一箸菜给她,美子抬头一望,他关切地对她笑笑。不知怎地,一阵感触涌了上来,美子几乎掉下眼泪。真正的丈夫对她粗暴而又无礼,反而这假丈夫对她殷勤备至,教她怎不触景伤情!
女人的心事是很难了解的,在这一刹那间,她忽然改变了主意:好吧,就算他是个假丈夫吧,我又何必认真。一生中,我没有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就让这假丈夫给我一天或是片刻的温馨也是好的。我多么希望这个人就是我的丈夫,那个真丈夫永远不要回来!
有了这个主意,她对这「陌生人」的态度也就改变了,她变得亲热柔顺,不再用防范的目光去看他。当小宝睡后,他们同坐在客听中,谈著往事。对于美子的一切,他极有兴趣地倾听著,好像从没有听过,而提到他的一切,他只是笑笑,淡然置之。
夜深了,他伸出手来说:「我们去睡吧。」
美子心里卜卜地乱跳:「我应该跟他同房吗?」
他的目光温柔而热烈。奇怪,一与它接触,美子就消失了一切顾虑,她柔顺地随他上了二楼的卧室。
他为她宽衣,吻她、爱抚她,令美子感到无比的舒适。结婚许多年来,她没有尝过性的欢乐。但今晚上,他令她全身松弛地享受,令她激荡,令她狂放。她忍不住抱著他,轻轻地叫起来。
唉,太快乐了,现在她已决定:这个人就是假的丈夫,她也跟定了他。她要帮著他掩饰,不要让邻居或朋友发现他是一个顶替品。
第二天早晨,美子还那么亲热地偎在他怀中,一阵闹钟声把她惊醒,她记得小宝要上学,而且丈夫平日也在这时候上班的。
她将他推了一推:「起来,你要上班啦。」
「唔」他只是伸了一个懒腰:「我不想上班。」将美子一把拉进怀里,口边喃喃地说:「有一个这样可爱的妻子,以前不知珍惜,真是瞎了眼睛!」
美子娇嗔说:「不要缠住我,你不要上班,小宝也要上学了。」说著,她将他推开,去照顾小宝上学去。
丈夫她现在真的把他当丈夫了还没起床,她想趁这时间去买点好的小菜,回来烧给他吃。在菜市中,她不时泛上一种甜蜜的感觉,好像新婚之时。或许说得更贴切一点,她第一次感到做妻子的幸福,和服侍丈夫的骄傲。
一面,她又担心,那真的丈夫会在这两天回来吗?倘若他回来,多煞风景!唉,她真希望他永远不要回来。
快乐的时光是易逝的。她和这「假丈夫」的相处,不经不觉已过了三天。这三天中,他们真过得如胶似漆,好像蜜月中的情侣。
美子的脸上现出了红艳艳的光采,她发挥了少妇特有的动人的风韵。她太快乐了,在快乐中不觉又怀疑,那真的夫婿为甚么还没回来?
为了肯定一下,丈夫为甚么还未回来,美子决定到他的公司去打听一下。
那是一家很大的贸易公司,丈夫是这里的入口部经理,地位不校他是总裁跟前的红人。
在总裁室里,她受到礼貌的款待。总裁很忧伤地对她说:「冈田太太,我们刚收到一个不幸的消息,冈田先生在香港……因酒后驾车失事……丧生了,他和两个同事一同去世,汽车翻落在深坑中,香港警方初时也不知道他们的身分,所以迟了数天通知我们……」
美子的脑子轰然一声,这好像有点意外,又好像在意料之中。她所能迸出的一句话是:「发生意外是哪一天?」
总裁回答了,就是那天她去接机的早晨发生的。
她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急忙冲出了总裁室,飞也似的驾车回家。她担心,倘若迟了,也许永远见不到他。
车子将近到家的时候,她向小楼望去,一个人在倚窗外望,不正是她的丈夫吗?
她停好了车,匆匆上楼,丈夫还是那么容光焕发,露出温和的笑容,张开双臂欢迎她。
她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当她定一定神后,却又不能不相信,面前确是一个男人,健康而又真实地站在那里。她略一迟疑,投进了他的怀抱,用手去感觉他那结实的肌肉,的确,这一切都是实在的,并不是一种幻想。
「你好像有些心神不定?」丈夫微笑地问。
美子实在忍不住了,她抬起头,两眼凝视著他:「告诉我,你是不是我的丈夫?」
「为甚么不是?」他反问。
「他在香港不是因汽车失事而……」
「是吗?」丈夫的神色忽然大异:「你说得不错……不错。怎么我毫不知道?」
他的容光逐渐黯淡,在美子惊骇欲绝的叫声中,他忽然逐渐缩小,只剩下一双拖鞋。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二辑之一2原著:余过美国人说的:换头========================================夜晚,下著大雨。
一个蒙面的男人在公路上奔跑,溅得泥浆四射。他身上全被雨打湿了,雨水在发际上流下来。
这路上,只有前面一间别墅式的房子,除此之外,再无任何避雨的地方。
这男人正是向那屋子奔去,他并不只是一个人,在他背上还有一个胡子汉,后者不知遭到甚么意外,已昏晕过去了。
大约五分钟过后,蒙面男子终于跑到他的目的地。他推开别墅的大门,把胡子汉放在地上,大口地喘著气,将蒙面的黑巾拿下。
在灯光下可以看出,他是一个高大健硕的青年人。脸孔相当英俊,但不知怎的,两眼射出一种阴沉的光芒,令人感到害怕。
一个声音在屋内传出:「是司葛回来了吗?」
「是的,汪博士。」这青年应著。
「这样大雨,有没有收获?」随著说话声,一个年约六十岁,鼻架眼镜的老人从室内走出来,手中还拿著一条实验试管。
「找到一个,」司葛说:「这家伙在车站等车,我见四周无人,便把他击晕,带回来了。」
「很好,」汪博士微笑,在这微笑中带著一丝邪恶的表情。他略为垂下头,打量那胡子汉,说:「这样,我们的实验马上可开始了,把他拖进来。」
司葛把胡子汉拖进实验室内,将他的身体放进一个类似刑架的铁箱机器中,铁箱上面有一个小圆洞,恰巧可供他的头颅伸出来。铁箱内有链锁将他的手足锁牢。然后,将铁门关上。
这时候,那胡子汉渐渐苏醒过来了,见了这种情况,吓了一跳,狂呼「救命」。司葛一阵狞笑,不慌不忙地把机器上的玻璃罩子放下,将他的头颅罩住,顷刻之间,胡子汉受了药物麻醉,再度昏迷过去。
这机器很大,在另一端也有一个「铁箱」,早已有一个女人锁在那里。她的头也自一个洞孔中伸出来,但已闭上眼睛,失去了知觉。
「好,」汪博士微笑对司葛说:「你去洗洗手,换件衣裳,我们的实验马上开始。」
大约两小时后,这一老一少从实验室走出来,他们虽然很疲倦,但是却掩不住兴奋的神色。
「博士,你的手术真行!」司葛赞道。
汪博士微笑不答,走到客厅的长沙发上坐下,燃上一根烟,以松弛一下紧张的神经。
「不是我夸口,」他喷出一口烟圈说:「我的外科手术比时下的医生要早了一百年,他们还在说甚么换心、换肾的花样,但我却能将整个人体随意改换,把人头或身体的任何一部分搬来搬去。」
「你猜想那两个人醒来,会有甚么感觉?」
「唔,男人的头换了女人的身体,女人的头换了男人的身体,他们自然会有很大的感想。但我不是心理学家,不能确切知道。让他们醒来后,再寻求答案吧。」
「他们甚么时候醒来?」
「大约六天后。」
「我猜想他们一定很难适应这种新生活。」司葛若有所思地说:「男人的脑子从来没有想过女人的事情,但现在,他生理的需要,完全是女性化的。比方说,男人可能想到要做一些剧烈的运动,但是他的身体却不能适应。同样,女人也许想到需要男人的爱抚,但男人的爱抚再难引起她的快感……」
「不,」汪博士打断了他的话:「你的设想虽然很合逻辑,但是却忽略了一点,一个男人的脑子里都存在著女性的潜意识,女人则相反。换句话说,当一个男人在吻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也会想到,如果他是一个女人,会有甚么反应?但他不能变成女人,永远体会不出那种感觉……」
汪博士继续说:「现在经过我们的手术而再生的男女,有机会真的体验一下异性的感受了。」
「哈哈哈哈!」司葛和汪博士一同大笑起来。
「如果这实验得到成功,漂亮的女孩子便不必因具有一个瘦弱的身体而悲伤,她们大可找到别个女人曲线美好的胴体,把自己的头颅装上去,便成为一个十全十美的尤物。」司葛在幻想著说。
「你说得不错。老实告诉你,使我醉心于研究这门学问的原因,便是为了我自己。」汪博士微笑地又喷出了一口烟圈。
「哦?」
「我有一个比别人聪明一百倍的脑袋,但我的身体却日渐衰老了,在漂亮的女人面前,我已无能为力,所以我急须找一具健康的男性身体,把自己的头颅换上去,这样,我非但可以延长我的生命,而且可以再一度享受青春的愉快。」
司葛连说:「妙极,妙极。」
汪博士没有说话,他的眼睛打量著司葛高大健硕的身体,若有所思。后者忽然发觉对方的眼神有点不正常,不觉打了一个寒噤道:「博士,你不是想到我的身上吧?」
「不,」汪博士哈哈一笑:「你是我的爱徒,我怎会利用你的身体,要找别的人还不容易吗?」
他们正谈话间,电话铃声叫起来,汪博士去接听,原来是镇上的警察局打来的。
当值的警员问,两天前,有一个女士在这附近的巴士站失踪,名叫叶珍,不知博士有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接著他形容一下叶珍的相貌和身材。汪博士笑称没有见过。
他放下电话,司葛紧张地说:「叶珍,不就是刚才接受手术的那个女人吗?」
「不要紧,我在这里有相当的地位,我说没有,他们不会来搜我的家。」
六天之后,实验室内的一男一女都醒来了。这两个人,男的叫庞玛,女的叫叶珍,他们一如汪博士预料一样,进展情况良好,两人都能开口说话,并进食一些流质食物。
汪博士喜极如狂,他在两个病房间蹦来跳去,好像小孩子一样。因为从各种迹象看来,这两个人将如正常人一般生活是毫无疑问了。
又过了两天,庞玛和叶珍已能在床上坐起来。但当他们第一眼发现身体上的变化时,都大吃一惊。庞玛在自己胸前一摸,竟有一对圆润而具弹性的奶子。他以为是做梦,把手指放在嘴上一咬,隐隐作疼,这是真实的,百分之一百的真实!
庞玛再向自己身体摸下去,越摸越惊,他这时生出一种怪诞的感觉,以为自己并不是庞玛,是另一个人。但当他一摸脸上熟悉的胡子时,却又证明这是自己,千真万确的庞玛!
他惊惧得大声尖叫,汪博士闻声赶了进来,用慈祥的声调说:「甚么事?」
「我……我的身体哪里去了?」庞玛叫出一句十分傻气的问题。
「这事说来话长,你好好听我解释。」
于是汪博士编了一个谎话,他说,那天当庞玛在巴士站候车的时候,他忽然被一辆汽车撞倒,车轮从他身上一辗而过。按说他绝无生还的希望了,但汪博士本著「医者父母心」的精神,尽力予以抢救,用另一个女人的身体替他接上,才可挽回他的一条生命。那一个女人是一个患了严重脑疾垂死的病人,因此她把身体捐献给他并无损失,最少她的一半还能够活下去。庞玛不必因此而觉得难过。
庞玛一面听,一面愕在那里,感到啼笑皆非,不知应该高兴,还是悲哀。他极力思索,找不到自己被汽车撞倒的印象。只记得曾遭到甚么重击,一下子昏倒了。也许那真是一架汽车。不管如何,面前这个是挽救自己生命的人,他不能够责怪他,但今后又如何呢?
与庞玛一样,叶珍也在另一个房间中急得直哭,因为她发现自己的身体比以前高大粗壮,而更使她吓一跳的是,这是一个男性的身体!
汪博士照样编了一个车祸的谎话去把她骗倒,令她对过去发生的事将信将疑,却不敢责怪汪博士的行为。
这两个畸形人分别在两个病房生活,他们都不知道有对方的存在。
不觉又过了半个月左右,庞玛和叶珍都能够自由行走和进食,与普通人无异了。但他们受著汪博士和司葛的软禁,不能出门半步。更令他们困扰的是,在心理和生理上有很多矛盾,难以克服,因此他们心情非常痛苦。
庞玛本来是一个业余拳师,身体孔武有力。现在装上叶珍的脑袋,仍然相当活跃。她对汪博士的行为渐渐起了怀疑。一天,事有凑巧,司葛人房来替叶珍检查身体及谈话后,出门时忘了上锁,她便乘机溜了出来。
她首先溜到客厅,听见司葛和汪博士在谈话。
「博土,这次手术已证明非常成功,你要不要把它公诸于世,使世人都对你景仰崇拜,称你为最伟大的医者?」
「不,」汪博士微笑答:「我要的不是名誉,而是为了改善我的生理状态。再说,我们把庞玛和叶珍的人头移植,是没有得到他们的同意,这是一件犯罪的行为。说得严重点,这与一宗谋杀案无异。我们又怎能向人宣布?」
「可是,博士不是编了一个车祸的谎话,把那两个傻瓜骗得服服贴贴吗?」
「那只能瞒他们于一时,不能够永远瞒骗下去。」
「那末将来怎办,要不要放他们回家?」
「不,把他们永远留在此地,如果不听话,便把他们杀掉!」
门外的叶珍偷听到这里,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她不敢再作逗留,转身便逃,向后门奔去。
但由于心情太紧张了,她打开后门时竟发出一点声响,惊动了司葛。
他以为甚么人闯了进来,跑出去观看,一望之下,才知道是叶珍逃跑了。
他急忙取了一把长枪,追出门去,前面是一片树林和草原,叶珍已跑出很远,她具有的是一具男性的躯体,所以奔跑起来,一点也不吃亏。
司葛一面追,一面举枪瞄准,他嘴角流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汪博士曾对他说过:「如果谁不听话,就把谁杀掉!」
「砰!」他开了一枪,叶珍惨叫一声,伸手接住左肩,鲜血从衣上涔涔冒出。
但她继续向前跑,似乎宁愿死在抢下,也不要回到汪博士的杀人实验伤里去。
前面是一条湍急的小河。叶珍刚走到河边,腿部又中了一枪,站立不牢,跌入河里。
当司葛赶上来时,只见河水奔流,岸边有一滩鲜血,却找不到叶珍的人影。
他推想,叶珍是在重伤之后,跌入河里,被河水冲走,这里四周没有树木、山坡,决计找不到隐藏的地方。
他沿著河岸,向下游走去,一直没有发现叶珍的踪迹,料想她受了这样的重伤,再跌入河里,相信亦难逃一死。便放弃了追寻,回去向汪博士报告。
汪博士大发雷霆,责备他连这点小事情也办不好,恐怕因此引起警方的查究。
过了两三天,并没有叶珍的消息,报纸也无刊载有关叶珍的新闻,汪博士心里才稍为安定下来。他假设她真的被河水冲走,万一被人发现,也已面目全非,不必担心有人认出他的罪行了。
于是他安心进行第二个实验。
汪博士有一个情妇,名叫莉丝,她今年已有四十多岁。但是有一点过人之处,是身材保持得非常苗条美丽,脱下衣裳,与一具成熟的少女胴体无异。
莉丝年轻时是个美女,现在年纪大了,脸上已出现了皱纹,无复当年的美艳。但只要脱下衣裳。男人们仍会露出赞叹的神色。
是为了这具迷人的胴体,使汪博士如痴如醉,他曾经表示,愿放弃一切来得到它。
但莉丝是个难以应付的女性,她常常用一些恶作剧来折磨汪博士,或是用尖酸的说话挖苦他,动不动就发脾气,令他非常受窘。
所以汪博士曾发奇想:如果把莉丝这具美丽胴体,再换一副青春可爱的容貌,以及温柔愉快的性情,那么这个女人真可说是十全十美了。
由于他年纪渐老,不能够在性爱上满足莉丝,后者终于离弃了他。那是汪博士认为毕生最伤心的事情。
从那时起,他便专心研究医学,一来希望得到一种恢复青春体力的方法,二来希望得到一种移植人体的技术。现在,他已渐渐接近这个目标了。
他的第二个计画是,把莉丝找来,用另一个女郎的头颅配在她的身上,以构成一个十全十美的女人。
同时他对莉丝怀恨在心,也可以得到一个报复的机会。把她的头颅移去,让别人去使用她那绝美的身体,这就会把她气得半死!
那另一个女郎,他也已物色到了,她是附近一家大学的女学生,名叫海莲,相貌甜美动人,她的年龄大概还不到二十岁,但她唯一的缺点是身体瘦削,没有动人的线条。
汪博士对海莲作过暗中的调查,发觉她是一个性情温柔、快乐、整天带著笑脸的女性,如果把她的脸庞和气质,配上莉丝均匀、性感的身段,真是世界最完美的配合。
汪博士每想到这里,一颗心会兴奋得跳起来。
汪博士查悉莉丝现在正与一个富商同居。富商生意忙碌,白天很少在家。
这天午后,汪博士亲自出马,和司葛按址寻觅,找到她的住宅。
莉丝出来应门,见旧情人到访,很感诧异。
「想不到是我吧?」汪博士阴沉地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