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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小说的第二节又在杂志上发表了。.24

作者:余过 当前章节:15375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01:37

老莫皱了皱眉道:「我也不明白,这些肌肉是新生出来的,不是旧的肌肉,也许……」他想说什么,却止住了。

正在这时侯,有人身披雨衣,急奔而来,叫嚷道:「你们在干什么?」

老莫对小马道:「这是看坟的岳伯,我和他相熟,不要紧。」

不久,岳伯已奔到面前,见是老莫,道:「啊,原来是你,你们在干什么?私自挖掘坟墓是犯罪的……」

他瞥见棺木内的尸骨,露出惊讶的神色,没有再说下去。

老莫把小马的遭遇详细告诉他,岳伯听后,也不觉为之震动。

「真有这样的事?」他望著尸骨慨叹道:「莫非这尸骨新长出来的肌肉就是因为与生人接触过的关系,看来这就快变成僵尸了。」

「我们赶快再寻找另两个坟墓,把尸体掘出,一并烧掉,免得为祸人间。」老莫道。

「既然有这样的事,我也得报告坟场管埋官,让他们赶来处理一切。」

「你快去吧。」老莫道:「我们再去寻露意莎和珠珠的墓,时候已不早了。」

岳伯又匆匆走开,老莫再按著墓碑寻去,好一会,才找到另一个坟墓,是露意莎的。

「有了。」老莫兴奋道:「快点动手。」

他们再一次费了很大的力气,把露意莎的尸骨挖掘出来。这一次,令他们更加惊异,露意莎的全身是一具白骨,但脸孔却有新生的肌肉,隐然已恢复几分秀丽。

老莫望了小马一眼,道:「真可怕,你说得不错,三个女人合成一个,露意莎的头颅、桃丽的四肢、珠珠的身体……凡是与活人接触过的,都长出新肉来。如果我猜得不错,珠珠的骸骨一定也已长出新的肌肉,长肉的地方是在身躯上。」

小马道:「我看了简直想作呕,如果任由它发展,将来会变成什么东西?」

「僵尸!」老莫道。

一辆汽车驶到附近,看坟人岳伯把一个中年的管理官带来了。

「这位是屠先生,」岳伯介绍说:「处理那些骸骨,要听屠先生的吩咐。」

屠先生的态度老气横秋,口衔香烟,皱紧眉头,对掘出来的尸骨望一眼道:「你们这种做法完全是违背法例的,我可能控告你们。」

老莫把小马的遭遇对他解释,又指出骸骨上已长出肌肉,如果再不把尸骨火化成灰,她们会变成僵尸作祟。

屠先生道:「我不管,她们变不变成僵尸,那不是我的责任;我的责任是任何人不能在坟场随便挖掘。我只能做到网开一面,暂时不扣押你们,但要火焚尸体,一定要等我向市议会呈报,才能作出决定。」

老莫说得唇乾舌燥,也难改变屠先生的主意。而时间却已一刻一刻溜走,天色快黑了,屠先生令岳伯暂时把腐朽的棺木盖上,不要移动它。

「唉,」老莫顿足道:「今晚不能解决,小马,你不能再住在那房中了,找个地方躲一夜吧。」

「我走了,你留在校舍,那也不好。」

「要不,你搬到我房中来住,两个人在一起,可以壮胆。」

「也好。」小马道。

他们收拾好工具,回到学校中去。

小马把一些应用品搬到老莫房中,把那根大木棒也带去,靠在房门的旁边。老莫也找到一柄劈柴的大斧头,置于床底,以备万一 夜渐渐深了,两人的心都跳个不停。

他们不敢睡眠,煮了一大壶咖啡,坐在桌前聊天,但谈些什么呢?二人都心不在焉。

午夜过后不久,房门上突然响起「笃笃」的敲门声,二人都蓦地一惊。

「什么人?」老莫抓起了墙边的利斧。

没有声响,一刹那间,电灯的黄晕忽然转成淡绿色,整个房间变得阴沉沉的,笼罩了愁云惨雾。

小马也急忙取起墙边的木棒,和老莫背靠背站在一起。

「嘿嘿……」一阵冷笑声起自老莫的床上。原来一个美女不知什么时候已躺在那上面,她正是「三美」。老莫又吓了一跳。

「忘恩负义的家伙!」「三美」指著小马骂道:「我什么地方对你不起,你竟要翻我的墓穴,烧我的尸骨?你太残忍了!」

小马不知怎样回答,态度尴尬。

老莫的身体在索索发抖,虽然他年纪比小马大,胆子却比小马的小,一旦真的见到怪异的事情,两腿几乎支持不住自己的身子。

「三美」坐起身来,指著老莫道:「都是你这老家伙出的坏主意,今天我先要对付你!」

她仰脸狂笑一声,叫道:「桃丽,你出来!」

小马和老莫随著她的叫声望去,只见白天所见的一具骸骨站立在他们左方,骷髅头在狞笑,两手和雨腿长出了一部分肌肉。正因为这样,更令人觉得难看和恶心。

「露意莎你也出来!」「三美」又指著右方。不久,也出现了一具骨人,但是没有头颅。

「露意莎,接著!」「三美」把她自己的头颅从头上「格勒」一声摘下来,向那无头骨人抛去,正好套在它的头顶上。

床上的「三美」这时也变了一副骸骨,只有身上长出肌肉,头上是一个骷髅,四肢是四把骨头,看来她就是珠珠!

「三美」回复了三个女体原来的模样。

在惨绿的灯光下,三具骨人分别向老莫和小马迫近。

她们的圈子逐渐缩小,各自举起双手,好像要将两人勒毙的样子。

老莫给迫得急了,他举起利斧,像疯狂一般,向前乱砍,一斧恰巧劈在珠珠的身上,「格勒」一声,整具骨人像塑胶玩具一般,变成一堆碎骨。

老莫和小马都感到愕然,他们没料到她们那么不堪一击。

小马也举起木棒来,欲向面前的露意莎击去。露意莎的身体虽然只是一把骨头,她的脸孔却是完美的,对小马嫣然一笑道:「你就那么忍心,要把我一棒打倒?」

小马想起以前她在床上巧笑倩兮的姿态,略一迟疑,竟打不下去。

露意莎一笑道:「你还有点人情味。」

他们在交谈间,老莫又一斧把左面的桃丽砍成碎片,也是像珠珠一般不堪一击。

他杀得性起,转过身来,向露意莎也是一斧砍去,这一砍是打横砍削,露意莎的头颅竟给割断,飞了出去,在半空中团团乱转。

它非但转动,而且发出刺耳的笑声,令人毛骨悚然,老莫举起斧来对它乱劈,可是无论怎样也接触不到它。它像个汽球一般,当斧头快要碰到它时,它便向上飘起来。

「你们在地下装死干什么,快起来呀!」那头颅一面笑著,一面叫道。

刚才两具被打倒在地下的人骨,又以极快的速度层叠起来,一刹那间,所有骨头一块连一块,她们又活动了。

珠珠一跳过来,把老莫的腰搂住,桃丽却去抬起他的双脚。露意莎的头颅也回到她自己的身上,过来抓著老莫的双手。

奇怪,老莫虽然不停挣扎,却似便不出一点力气来。

露意莎在前面打开房门,要将老莫抬出去。小马骇然,急忙挥棒向三个骷髅乱打,但他的棒每打近她们的时候,就给她们以一种轻巧的力量推开。

小马还想再追,走在后头的桃丽忽然转过身来,向他喷了一口青烟。小马立觉一阵腥臭,天旋地转,不省人事。

等到醒来时,已是天光大白,头部胀痛欲裂。想起老莫昨晚被抬出门时,向他抛出最后的绝望的眼色的神情,不觉一惊,暗叫道:「糟了,老莫不知让她们抬到哪里去了。」

他跳起来,在厨房、走廊、贮物间、校舍其他地方到处找寻,都不见老莫的影子。

小马见这事件非同小可,便向校长凌冷燕报告。凌冷燕一向嫉恶如仇,上次受过鬼魅的愚弄,令她在校园内裸跑出丑,更对妖魔邪魅恨之入骨。一听小马的报告,立即主张将三女的尸体烧掉。小马说管坟的人不许造次,凌冷燕怒道:「怕什么?一切有我,让我来向政府解释。」

于是由校长带领,率领一队女学生约三十名,带著挖泥工具,由小马引导浩浩荡荡,向坟场开去。

当他们到达桃丽的墓地时,那具腐烂棺木仍在穴中。

「这是其中一个。」小马道。

他把棺盖揭开,女学生们哗然大叫,小马也是吓了一跳。

原来在桃丽的尸骨旁边,还躺了一个人,正是已死去的老莫。他头部穿了数个小孔,沾满血迹,好像曾被人吸去血液,两眼大睁,死状可怖。

「僵尸,害人的鬼物,来,放火把它烧掉!」凌冷燕大叫。

女学生们七手八脚,便把老莫的尸体移开,在桃丽棺上淋了汽油,点上了火,顷刻之间,熊熊燃烧起来。

桃丽的尸骨烧得吱吱作响,一股黄油从她新长的肌肉流出来,臭味冲天。女学生们纷纷掩住鼻子,不敢观看。

小马垂下头,默默地说道:「老莫,以前是我糊涂,连累了你,今天我替你报仇,你可以死而瞑目了。」

焚烧桃丽骸骨的火焰,惊动了守坟人。岳伯和屠先生双双赶来,屠先生指著女学生们说:「你们这样做是犯法的。」

女校长凌冷燕在旁听见,勃然大怒,指著老莫的尸体:「你来看看这是什么?」

屠先生走过去看看,不觉一愕:「真奇怪,这个人昨天还是好好的。」

「我明天要向政府控诉,是你害死了他。」凌冷燕冷冷地道。

「我……我没有!」屠先生吓了一跳。

「是你不让他烧死这些僵尸,结果害死了他,这就等于你间接杀人!」

屠先生哑口无言,不敢再说一句拦阻的话。

女学生们把桃丽烧成灰烬后,又寻找出露意莎的骸骨。当她们见露意莎的脸已长出肌肉来,而且那朴秀美时,不禁啧啧称奇。

凌冷燕指挥她们在露意莎身上淋上汽油,点燃火头,在火光一亮时,小马赫然瞥见,露意莎眼角中有一颗泪流下来。

解决了露意莎后,他们最后寻找珠珠的墓穴。那墓穴在山坡的深处,他们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找到了。

出乎她们的意外,那墓穴旁竟有一个洞,足容一个人通过。

「难道她已逃跑了!」不知谁说了这么一句,一阵寒意从人们心中冒出来。她们把墓穴掘开一看,里面果然空空如也。

「这鬼物已经通灵了。」凌冷燕说道:「但大白天,她逃不到那里去的,快寻!」

三十余人分开几个方向去追寻,终于在北方数十码的树阴底下,发现珠珠的骸骨伏在其中,大概经受不起日光的炙晒。她身上长满肌肉,曲线玲珑,但四肢和头部则是骨头。小马一见便认得出来。

他们把珠珠骸骨也烧掉后,把三个木制的十字架,放在原来的墓穴内,把泥土封上,请了教士来祈祷过,从此再没有异事发生。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七8原著:余过英国人说的:奇运一天夜里,骆华梦见一个慈祥妇人对他说:「从明天开始你便会交上十年好运。」

========================================俗语说,「行运一条龙」,这是不由你不信的。

但是运气能好多久?有的人交运三四年,有的人交运十余年。有一种说法是「大运」不过二十年,意思是,无论运气多好的人,在交运二十年之后,也会复归平淡。

但我们见有些人亦能持盈保泰,终其一生享运而不衰。大抵此等人能够富而不骄、积德修福所致。

在伦敦火车站,有一个失业汉常在酒吧中流连,他名叫骆华。

骆华生性疏懒,不爱工作,在什么地方做事,都是做一两天便被人辞退,后来他索性不再去求职,只赖失业救济金生活。

其实,骆华长得身材高大,外表亦不差,如果他好好的做事,不愁没有升迁的机会。但他自小失去双亲,又染上了酒瘾,平时纵容自己,便一比一天的吊儿郎当起来。

他每天几乎有八小时是在酒吧中度过,其他时间便到处游荡。晚间在公园或火车站一躺,就这样过了一夜。

这样一个人,别人都以为他会潦倒一生,不再有什么出息,就是他自己也不敢作什么奢望。

一天夜里,他忽然得了一个怪梦,梦见一个很慈祥的妇人,走来对他说:「你的坏运气已经过去了,从明天开始便会交上好运,你好好享受人生的快乐吧。」

骆华不解,急忙追问她道:「像我这样的一个人,能交上什么好运?」

「你不用问,」那妇人笑道:「明天你就知道了。这是因为你的祖先都具有好心肠,所积的福气,落在你的身上。」

「这运气能长久吗?」骆华又问。

妇人沉吟一下道:「十年,整整十年,也不算短了。这样的日子,有些人连一天也未能得到哩。」

「十年之后,我的运气又会变成怎样?」骆华对那妇人追问。

「天机不可泄漏。」妇人神秘一笑,转眼间,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骆华醒来,发觉是一场梦,不觉十分失望,原来又是自己的幻想。

第二天晨早,他照例毫无目的地在市区各处溜达。十一时左右,他走进一家超级市场,想买几包香烟。里面有个漂亮妇人吸引他的视线,她年约卅岁,身材很丰满,徐娘风韵,比之一般少女还要动人。

骆华见她貌美,不觉多望了几眼,因此竟发现一件不寻常的事情:那少妇正鬼鬼祟祟地把超级市场的商品收进她的衣衫之内。

「原来是个贼!好漂亮的贼!」骆华想。

就在这时候,超级市场一个护卫员从暗角里转出来,向那少妇走去,显然已经发觉她的偷窃行为而采取行动。

这个护卫员恰巧也是火车站酒吧的常客,骆华与他有数面之缘,知道他名叫小吕。

一个主意忽然飘过他的脑际:我要救救这个美人!

他也快走两步,恰巧与那护卫员同时走到那妇人的身边。

妇人抬起头来,见是护卫员,吓得面无人色,手上挽著的手袋也掉在地下。

于此时,骆华抢先开口道:「小吕,请原谅我的女主人,她有喜欢把东西放在怀里的习惯,但我的主人已吩咐我为她付钱,你放心好了。」

小吕一楞,道:「原来是你,这位女士,她……」

「我知道。我说过我会一一为她付钱的。你知道她丈夫是谁吗?」骆华至此故意放低声调,叫小吕附耳过来道:「地产大王王尔德。我是他公司的司机。」

小吕一听,肃然起敬,对妇人的态度果然一变,一鞠躬道:「对不起,请随便选购吧。」

那护卫员小吕去后,美貌妇人对骆华投以感激的一眼,低声道:「谢谢你。」

「没有关系。」骆华道:「现在让我们一同出去,我替你付钱吧。」

骆华刚刚领了这星期的失业救济金,勉强可以充阔一下。妇人所偷的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总共只是八镑七先令,骆华替她付过了。回头对里面的小吕一挥手,便带了妇人离去。

在马路上拐了一个弯,妇人立即开口道:「先生,你使我不致当场出丑,真不知怎样感激你。我家就在附近,请你到我家中坐一会,让我把钱还给你吧。」

骆华无论如何不肯收钱,说那是小意思,不必挂齿(其实他心中正想著,还有几天不知怎么过)。

妇人道:「你不要还钱,至少也得到我家去喝杯咖啡,让我表示谢意。」

骆华这才同意了。

在妇人家中,她告诉他名叫艾花,又对骆华叙述,她怎样自小养成爱偷东西的毛玻并不是因为她没有钱购买,只是觉得那样很够刺激。以前她未和丈夫离婚时,如被人发觉偷窃,是由丈夫付钱的。有两次丈夫因此被人误会是同谋,被人殴打。丈夫受不住,便和她闹翻了。她虽失去了丈夫,这种偷窃狂的习惯却始终改不过来。

艾花说完后,怯怯地问骆华道:「你会看轻我吗?」

「看轻?」骆华大笑道:「绝不。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弱点,像我,是一个酒鬼。不也是别人看轻的对象?我不管人家,反正在这个世界里,我行我素,爱怎样便怎样。」

艾花很高兴道:「难得你这样想,我总算找到一个同情者了。来吧,让我们喝一杯酒,咖啡一定不对你的胃口。」于是她从酒柜中把一瓶美酒取出来,倒了两杯,笑道:「这是我丈夫在的时候买下的,现在,没有客人来,很少喝酒。」

有了酒,骆华的谈兴就转健了,艾花吃了一点酒,脸上红艳艳的,益增娇媚。问道:「喂,你刚才说我是『地产大王』的老婆,那地产大王是谁?」

「全是吹牛。」骆华笑道。

整层房子中,只有两个人。孤男寡女,加上酒意的蒸发,一个是年轻的寡妇,一个是血气方刚的男人,自然很容易亲近起来,在艾花伸手要替骆华再倒酒的时候,骆华把她一拉,她不觉倒进他的怀中。

骆华吻她,她反应热烈;久未接触男人,她的身体因兴奋而微微战抖,媚眼如丝的说道:「到我房中去。」

骆华把她抱进房中,一面走,一面亲吻她的身体,艾花全身发软了。

他们在房中胡天胡帝,久旱逢甘露,两人都是乐不可支。

午后四时,艾花才推他道:「你回去吧,明天再来。我的妹妹艾露还有一刻便下班回家,不要让她碰见。」

自此,骆华每天必到艾花的家。二人渐熟落,也就无所不谈。艾花知他失业,无所事事,便道:「我有些积蓄,不如你拿去开间小杂货店,我来帮你,你自己做老板,自然不会受别人的气,也不会太辛苦的。」

骆华想想,也是道理,便同意她的说话。又笑道:「将来你的偷窃瘾发作的时候,可以到自己店里来偷东西,我不拉你。」

艾花大嗔道:「你笑我,我不依。」举手要打他。骆华逃出厅去,冷不防看见一个少女,修长身材,长头发,穿短裙长靴,十分摩登。望著骆华,眼睛眨也不眨。骆华这才发觉自己身上什么都没穿,急忙要退回房中,又与自房中追出来的艾花碰个正著,一同跌倒在地上。艾花也是一丝不挂,一见妹妹艾露已经回来,不觉满脸通红。

「好姐姐,这一回还不给我碰著了?」艾露拍手笑道:「我见你这些日子神采飞扬,时带笑容,一定有鬼,原来鬼在这里!」

艾花笑著道:「小鬼头,你今天怎会提早下班?」

「我特地回来『捉奸』的。」艾露做一个鬼脸道。

「现在捉到了,你要怎样?」

艾露不说话,向姐姐和骆华望了一眼,,脸上一红道:「我要分一杯羹!」

艾花神色有点尴尬,说道:「这又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同意的事。」

艾露走上两步,把脸凑近骆华,两只大眼睛乌溜溜地转动著,问道:「你说,我长得还漂亮吗?」

「自然……漂亮得很。」骆华不知该怎样应付这样的场面。

「那么,你不嫌弃我?」艾露的脸凑得更近,她的口脂香气喷到骆华脸上,令他感到飘飘然,但是他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只把眼斜望了艾花一眼。

「你不必怕姐姐生气,」艾露说:「我们姐妹有过君子协定,谁有了男朋友,都要一同享受,以前我也有两个男同学介绍到她床上去。这一次是她背约食言,自己有了男朋友,却瞒著我。我要惩戒她。」

艾露说著,索性坐到骆华身上来,把他紧紧拥抱,热情地吻他。

她的高挺的胸部在骆华鼻子上擦来擦去;她的两条雪白的腿在迷你裙下,几乎全部裸露出来。骆华心旌摇动,斜望一眼,见她姐姐艾花并无反对的意思,只是低垂了头,不知是懊悔还是沉思。骆华便乘机把艾露抱起来,一直抱进房中,抛到床上。

虽然艾露的表现是那样大胆,但她终究还是没有结婚的女孩子,在床上有更多的羞怯和少女气息,她给予骆华完全不同的感受。

从此,艾花、艾露两姐妹都对他很好。骆华不知不觉间,竟享了「齐人之福」。

几天后,骆华就照著艾花的话,在市区租了一层铺面,开一间士多,卖各式各样的杂货。骆华亲力亲为,艾花两姐妹协助他。

说也奇怪,骆华本是个懒虫,但自己开店子,却做得特别有劲。也许福至心灵,一个人转运了,便是如此;也许因为一对美丽的姐妹花在帮他,使他觉得工作蛮有意思。

骆华对顾客态度殷勤,对附近住家买罐头杂用品特价优待;一个电话来到,亲自送货,毫无怨言。

有一个客户是个「老处女」,名李歌,是个女股票经纪。其实也具中上之姿,不过年轻时眼高于顶,醉心追求学识,不把男人放在眼内,等到她想要男人时,别的男人都以为她具有怪癖,不敢向她追求了。今年她是三十岁,在西方世界,三十岁而未接触过男人,自然被目为「老处女」了。

骆华每次把罐头杂物送进她的家中,觉得这女人如此身分却要独居,很是奇怪,有时故意逗她谈谈话,对她的苦闷也有些了解。

事有凑巧,一天中午,李歌在外吃中饭,应酬顾客,喝了一点酒,回来时只觉心绪不宁。昨晚夜里看完的一部「热情小说」,情节在脑海中浮现出来……女主角给几个暴徒缚回家中,强褫了她的衣裳;男主角,他……李歌一想到这里便脸红心热起来。

她躺在床上,紧紧地拥著被褥,设想那被褥是个男人。

就在这时侯,骆华送货来了。

李歌望著这个高大健硕的男人……听说他与店内两姐妹都有染,也许他对女人有过人之处……心里不觉起了倾慕之感。

他故意躺在床上,作出呻吟之声,骆华走过来看她:「怎么,病了?」他见李歌的脸热得通红,的确似在发高烧。

李歌故意作著嚷语:「呵……呵,不要近我,我怕……我怕……救救我……」她把骆华抱紧。

骆华见她衣裳敞开,娇喘细细,酥胸半露……只要是稍有姿色的女人,在这种情景下,都是动人的。

「救我,救我!」她仰起红唇仍作「呓语」,半闭眼睛,脸颊几乎碰到骆华的胡髭。

骆华不是柳下惠,这时刻,也难以抑制了。

于是,他和李歌作了鱼水之欢。

李歌表现得十分兴奋。虽然她是个卅岁的女人,但她对闺房之事,似懂非懂,一切仍与女孩子无异,要靠骆华的指引。在骆华「循循善诱」之下,她终于尝到人生最大的快乐。她的痛本来就是装出来的。在和骆华亲热之后,她便快活得像马儿一般。

「今天我才真正尝到做女人的滋味。」她叹一口气说。

「你本来是一个可爱的女人。」骆华笑道:「可是你以前不让你的香气散发出来。」

「谢谢你这偷香的蜜蜂!」她含笑地把头埋进他的怀中。

自此,骆华三五天总要往李歌家中「送货」一次。

李歌很感激他。她觉得骆华待她恨好,却无以为报。一天,便对他道:「你有兴趣在股票市场投资吗?」

「我一窍不通。」骆华笑道。

「没有关系,在这方面我比你懂得多,让我教你吧。」李歌含蓄她笑道。

她把股票买卖的常识,约略地对他解释,最后还给他一个优厚的条件,他只要说一声「买那一只股票」便行,不必真正交付按金,可由李歌代为垫付。

就是傻瓜也知道,李歌这种做法,等于是送一份「大礼」。骆华怎有拒绝的理由?

选什么股票,骆华自然也不知道,一切由李歌代劳。等于用李歌的钱替他买股票,赚了钱却算是他的;如果蚀了,李歌又怎好意思要他的钱?

也许骆华真是行运之时,李歌代他选中的一只半冷股票,在一夜间忽然大涨。两星期后,为他带来三千镑的净利润。

他决定以利叠利,继纸买下去。

自从赚了钱后,他对股市的兴趣也大了,向那些来店购物的街坊们,大谈投资之道。有些主妇,受了他的游说,居然也动了心,托李歌代她们买些股票。

李歌见骆华有这种口才,非常高兴,建议骆华放弃他的「士多店」生意,来做她经纪行的合夥人(其实,她心里是想多接近他)。

骆华答应了,士多店子交给艾花姐妹料理,他自己便迈进一步,向上流社会进军。

虽然他在李歌的公司中占的股份是那样微小,但李歌给他一个「合股人」的名义,对外称「董事经理」,外人对他亦肃然起敬。

骆华没有一般生意人的习气。说话生动,又善饮酒,与顾客相处,不论男女,十分相得。因骆华之加入后,经纪行生意蒸蒸日上起来。

李歌自然十分高兴,她在写字间增设一个秘密套房,外人完全看不出来,她和骆华一按书桌的一个按钮,墙壁上便有一扇门打开,通进一个小卧房,他们下班后便在里面肆意温存,直到夜晚,骆华才回去家里。

常来光顾的有一个富翁叫侯伯端,年已七十,但对股票投资依然有兴趣。他年纪老迈,说话慢吞吞的,出入数字常常计算错误,李歌公司的职员都不爱为他服务。

骆华却福至心灵,对他特别好,代他办理买卖股票手续。有时候,骆华自己买进了平价货,虽然市场上已涨了价,骆华依然照原价让给他。

侯伯端对他的所为非常赏识,认为他忠实,可以付托。一年后,侯伯端因心脏病逝世,在遗嘱中,声言将他遗产的一百万英镑全送给骆华,以嘉许这世界上极稀少的忠实人。骆华闻讯,几乎高兴得跳起来。

骆华做梦也想不到能得到那样多的财产。其他公司职员在眼红之余,现在才深深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对那老人家好点,否则,今天这一百万镑遗产就会落在他们手上,而轮不到骆华了!

他们可不知道,骆华的好运气还不止于此。

侯伯端还有百分之九十的遗产,是留给他在乡下住的孙女云丽莎。云丽莎年方二九,对这一笔巨大的遗产,在惊喜之余,亦不知如何处置。

侯伯端在遗言中说:如公事不明,可就商律师。如私事不明,可商诸骆华,因为他是「老实人」,可以信托。

云丽莎初到伦敦,一切都不熟悉,「私事不明」,自然是请教骆华了。

骆华每天陪她出入律师楼,或是在伦敦各区游览,夜晚陪她到夜总会观光。耳鬓厮磨,自然感情日进。何况声色之娱,那个少女不动心?在沉醉之余,不久便发生了超友谊的关系。

云丽莎决定要把她的财产之三分一投资地产,三分一购买债券、股票,其余三分一开办糖果店,因为她爱吃糖果,而且对设计糖果花样和怎样吸引小孩有特别的心得。

她要求骆华做她的股东及总经理。骆华即将他的一百万镑财产,全部投入云丽莎公司,摇身一变,成为上流社会的大亨。

云丽莎曾要求嫁给骆华,但骆华自称不是她的好对象,他个性吊儿郎当,对女性又不专一,配不起她。云丽莎一笑置之,亦不勉强。

于是,骆华继续周旋于四女之间。艾花姐妹对他虽不无微言,但骆华这时已阔了,买了一幢新房子和两辆新汽车给她们,两姐妹一高兴,也就再无怨辞了。

骆华的艳事已掩饰不住了,上流社会的人都开始听到他的风流史。

太太小姐全对骆华开始注意起来。

大凡那些荡妇淫娃,最注意的就是以风流出名的男人。愈是有名的,她们愈想与之结交,不愿失之交臂。

由于这个原因,骆华在交际圈中,竟成了风头人物,许多风骚媚荡的妇人都争著要结识他。有的更不害臊地毛遂自荐,和他约订幽会之期。

骆华细细监选,只要认为合适的,倒也不客气「照单全收」。在这些日子中,他几乎每隔两三天就有一个新相好,真是忙得不亦乐乎。

这些新相好,有的是名流太太、富家千金;有的是交际花、名伶;有的是别人的外室、情妇。骆华特别预备了一个房间,把每个曾与他有一夕之缘的女人,都保留下一件「纪念品」。有的留下一条手帕,有的留下一枚戒指,有的留下一绺长发,有的留下情书,上面有唇膏印成的香吻,种种色色,不一而足。骆华没事之时,便流连在这小室中,细细回味,怡然自得。

每当这时侯,他会想:世界上哪个男人能及得上我?就算他贵为皇帝,他能得到这样多的女人的芳心吗?即使具有三宫六院,但那些女人并不是对他真心奉献。只有骆某,是每一个女人都心甘情愿地把娇躯送上来!

这样想著,他的虚荣心和好胜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日子一天天过去,骆华的财富与日俱进,而他积累的关于女人方面的经验,也是丰富得可写成一本厚厚的书。

一晃眼竟将近十年了。骆华脑海中有时也浮起以前梦中所见的那女人的说话:「你会交上十年的好运,十年后……」她没有说十年后会怎样。

第一个结局另一个结局每想到此处,他不禁心惊,但一转念,又觉得那大无稽了,何必为梦境中的事而烦恼?

在这时侯,骆华认识了一个从意大利来的年轻美貌的交际花,名叫蒙丽,她生性淫荡,说是到伦敦游玩,其实就是到处勾搭。一来为了「掘金」,二来也为了她自己的兴趣。她对男人的「胃口」奇大,据说一天没有男人陪伴,也会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骆华是伦敦社交界的名人,自然是她结交的对象之一。说也奇怪,骆华对漂亮女人本已见得多了,但这个蒙丽只对他轻轻抛了一个媚眼,便令他觉得心痒难搔,意乱情迷。

等到他和蒙丽有了进一步的交情后,他才知道蒙丽确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女子。她有一种骚态藏在骨子里,这是天生成的,学也学不来。只轻轻的「嗲」几句,便令男人心软神醉。和她亲热的时候,她是全心全意的在享受。在快乐的时候,她毫不掩饰地叫出来。男人最喜欢这种伴侣,她能令他为她鞠躬尽瘁而不自觉。

骆华对女人的经验已极其丰富,可是他从未见过这样令男人喜欢的女子。

骆华因为在女色方面亲近过多,他的精力其实已渐渐减退,对一般女人的兴趣,不复以前旺盛。然而,认识蒙丽后,却令他整个人改观,他又似小伙子一般,变得生龙活虎起来。

蒙丽的全身像是有魔术似的,男人和她任何的一部分接触,都会热血如沸。这也是骆华为她颠倒的原因。

蒙丽的需求极其惊人,有时整天晚上要骆华陪她不眠。不论骆华怎样疲乏,只要蒙丽的温柔的嘴唇,在他身上一亲,他立刻又觉得精神奕奕,忘记了一切。

然而人终不是铁打的。骆华和蒙丽同住了三个月,在这近乎疯狂的三个月中,他尝尽肉体上最大的快乐。但是这也是他最后一次享受了。

一天晚上,他忽觉天旋地转,昏倒在蒙丽的闺房中。经过医院急救,他才慢慢苏醒过来。

医生证明骆华因体力虚耗过甚,要在医院疗养一些时日。

可怕的是,当他一个月后从医院出来时,他发觉自己竟再也不能与女子亲近了。

本来,任何人的生理机能都会渐渐衰退的,这是自然的现象,没有什么可奇怪。然而一般人的衰退是缓慢的,某种生理机能到年老才消失,没有引起什么惊恐的感觉。骆华却因不自节制,任性过度,衰退猝然而来,这才令他心理上受到重大的打击。

他的女友们也是异常的失望。首先,蒙丽嘲笑他,离他而去,转和一个伦敦著名的花花公子相好。骆华感到既失意又羞惭。

按著,经纪行的李歌宣布和他脱离关系,因为她已与一位男经纪同居。

艾花,在骆华买给她的房子中,经常接待别的男人。艾露,驾著骆华买的跑车,每天在路旁咖啡座「猎艳」……以英俊男子为对象。

最后,他做生意的搭档……大股东云丽莎……也告诉他说,她已与一个名流之子订婚。那名流之子平日无所事事,只会打桌球,曾被骆华认为最没出息的一个人。所有的女友,一夜间都离他而去,令他怎不伤心、绝望!

其实这是因为他以前没有专心一意对她们,所以她们没有为他「从一而终」的义务。

那些社交团的荡妇淫娃们,个个奔走相告,说骆华已经无能为力,她们都不再来找他,偶然在社交场合碰头,她们还会对他说一两句揶揄的话。

骆华十分气苦,他大发雷霆,酗酒,打人。这成为他的三部曲,他打人,有时反被别人打得头青脸肿,有几次又被拉上警署,要劳友人担保释出。

在无处发泄之余,骆华爱上了赌博。在赌场上一掷千金,得到一刹那的刺激。他不但在轮盘上睹,还在黄金市场上睹,在商品期货市场上赌,每一输赢,常以数十万英镑上落计。

他本来缺乏学识,也欠缺投资的头脑,以前是李歌帮他,也藉著一点运气,现在没有李歌在旁,他等于是盲目投注。

于是,在期货市场上,他连续败北。偏偏又不肯认输,愈「赌」愈大,最后一次,因卖空大批可可,那知可可在一夜之间暴涨数倍,骆华把自己仅余的财产全部输光,还不够偿还所欠的数目。

还不了钱,他被控告而琅当入狱。

云丽莎总算顾全一点情义,把他担保出来,但从此之后,也就把他从公司股东名册中删除。他又成了一值不名一文的无业汉。

回首一算,刚好十年光阴,不多不少,骆华的梦应验了,他交了十年的好运,这十年的遭遇,好得完全出乎他的意外,但十年过后,他失去了一切,照样打回原形。

这彷佛是上帝给他开玩笑。当他身为自万富翁、事业全盛之时,有谁料到他还会有穷愁潦倒之一日?正如他当初以前是一名失业汉时,又有谁料到他会飞黄腾达一样。命运就是这样捉弄人的。

骆华细味这十年的经历,恍如一场春梦。如果他没有经历过那些繁荣的境况还好,他会一直平淡地生活到老。但已然经过那种豪华生活后,要他再回到往日的平淡,便觉得无法再忍受了。

每天,他在酒吧中灌醉自己,以麻痹他的神经,避免追亿。常常醉倒在街头,不省人事。

一个寒冷的雪夜里,他扶醉离开酒吧,跌倒在雪地上,再也没有醒来。

这个在生命中波折最大的人物,以此结束了他的一生。

骆华既担心梦境的预言成真,便把他的疑虑和一个朋友洪教授讨论。

洪教授研究的是东方哲学,他听了骆华的梦境,很感兴趣,笑道:「东方人有个说法,叫『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既然你担心你的好运气就快过完,何不自我约束一下,减少你的享受,多做善事散发金钱;也许这样能使你的福气延长。」

骆华不相信道:「这样做,你以为真的有效?」

「我不知道。」洪教授微笑说:「但我可保证,这样做是决无害处的。就算是无效,对你亦无损分毫;但假如有一分的效验,你岂非也有一分的受益?」

骆华想想,也不无道理。回去后便开始约束自己,减少不必要的奢侈,减少和无聊女人的约会,并拨出五万英镑,作慈善用途。

这一笔钱,他付出之后,也就不放在心上。可是三个月后,他收到从印度寄来的几个小孩的来信,那些小孩感谢他的捐款,使他们能够继续读书。

骆华看后,非常愉快。原来慈善机构把他的款项拨作国际用途,资助贫穷国家的小孩上学。骆华第一次感到做善事的快乐,他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也有所贡献。

不久,他陆续收到孟加拉、巴基斯坦等国小孩的来信,都是多谢他的捐助的。其中有个小女孩,在信内还附来一张照片,相貌聪明伶俐,十分可爱。

骆华忽然动了一个念头:何不到亚洲旅行一趟见见这些小孩?

于是,他把私人事务料理一下,便整装出发。,因为这一行,他避过了与意大利交际花蒙丽见面的机会,这是他生命最大的转捩点。他到了亚洲,在印巴等国旅行,看见当地穷人的苦况,想想自己的生活,与他们何啻天渊之别?他想,自己的生意非常赚钱,多做点善事也不要紧,于是他到处施舍,把金钱直接送给那些穷苦人家。这样做过之后,他觉得更加快乐。

骆华觉得,由于做了这些快意的事,整个人活得更有意义了。

以前,日子不论过得怎样风流快活,心里总是空荡荡的,彷佛什么都没有得到。现在不同,他觉得做人踏实得多。

他不再关心十年好运过完之后,会发生什么变化。他想,就是这样死了,也不再觉得有什么遗憾。

亚洲之行,使他的人生观起了很大的变化。他的思想到这时才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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