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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小说的第二节又在杂志上发表了。.32

作者:余过 当前章节:15401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01:37

从此,阿巧对野人的态度大不相同了。白天,她与他仍保持著相当的距离,但一到晚上,便放肆地与他生活在一起,作肌肤之亲。「野人」有想不完的花样来令她快活。他身上的每一部分彷佛都是能取悦人的。

阿巧不仅不讨厌他,而且能张著眼睛与他亲吻。她开始觉得世上再没有其他男人能取代「野人」的地位。

她耐心教他讲话。他已逐渐能领会了。她又教他穿衣,他也能够接受。三个月后,阿巧请准管理当局,容许解开野人的脚镣,让他获得身体上的自由,但仍不准他活动的范围越出那小屋。

阿巧又为他取了一个名字叫「芒芒」。这是他在快活时,嘴上惯常发出的声音。

芒芒与她相好,如胶似漆,阿巧以为可以永远享有这个秘密。但不料有一天,当她正与芒芒嬉戏的时候,一个女友嘉曼忽然闯了进来。

「我的天呀,」嘉曼惊异地大叫:「你怎能与这样丑陋的人在一起……」

阿巧脸红过耳,她知道如让嘉曼宣扬出去,别人一定要把她当怪物看待,而她也会失去这份差事,最重要的是她将永不能再见到芒芒。

在急忙中,她想到一法,便拉嘉曼过去道:「不要大惊小怪,这是做实验,我已发现芒芒一个最大秘密,他虽然丑陋,却是女人最好的伴侣。如果你不信……」她附在她耳边说了两句,嘉曼为之动容。

这晚上嘉曼被阿巧拉著过了一夜。第二天,当她离去的时候,观感已完全不同了。虽然阿巧叫她千万不要对别人说起,但她是守不住秘密的人,到了当天下午,至少已有三十个女人知道这件事。

起初,听到的人都认为不值一晒,但嘉曼形容得太奇妙了,听得有些人为之出神。一些具有好奇心的女性,便决心跟嘉曼去看个究竟。

一天晚上,六个女人乘一辆车子来到芒芒的展览场馆中。除了嘉曼外,还有一个女记者、一个女作家、一个女骑师、一个女明星和一个女议员。

这些人都是有地位、有影响力的女性,她们带著冒险的心情来看芒芒到底具有什么魔力,当她们到达的时候,正好阿巧和芒芒在嬉戏,声达户外。女议员立刻暗示其她人不要扬声,先窃看一会。

当她们见到阿巧笑语盈盈和那种欢悦神态时,不由得深信嘉曼说的话是正确的。只窃看了数分钟,女明星已忍不住跳了进去。她叫道:「我们也想和芒芒交个朋友!」

「大家来开个狂欢晚会,怎样?」女骑师也跑了进去。

阿巧见这许多人降临,大惊失色。但是她与芒芒嬉戏的情景已被人看在眼内,要否认也不能,只有狠狠向嘉曼盯了一眼。

这些女人早有准备,有的带了醇酒,有的带了美食,就在芒芒的地方开了一个「派对」。芒芒与女人们似乎都合得来,一夜嬉戏到天亮。芒芒精神倍增,毫无倦容。

由于与这些女人的相处,芒芒彷佛得到一种骄傲,他脸上散发著光芒。这一刹那间,七个女性都觉得他不仅一点不丑,而且十分漂亮。

第二天,这个秘密再也守不住了。女记者在报章发表一篇特稿,标题是「丑汉是最可爱的男人!」由于她自己曾经参与昨晚的春色大会,文章写来绘影绘声,全市为之轰动。

电视台也去访问阿巧和芒芒,令阿巧窘得无地自容,但当发觉再难隐瞒的时候,她勇敢地说:「我爱芒芒,我要嫁给他!」

芒芒所住的场馆,不久便给女性包围了,很多人要会会这个「大情人」,看看他的特点在那里。管理当局要劳动无数警察,才将那些热情的女人遣走。

为了安全,当局把芒芒搬到别一个地方去。而阿巧也给撤职,理由是对芒芒的各种新发现,知情不报。

但芒芒记挂著阿巧,嘴上不时发出吼叫,对送来的食物一点也不沾唇。十天后,芒芒身体瘦削,卧病床上。如果不再进食,眼看要活活饿死。管理当局无奈,只好重新雇用阿巧。

阿巧再见到芒芒时,芒芒十分高兴,丑陋的脸上流下两行眼泪。这个动态的镜头给新闻记者捕捉了,从此「大情人」之名不胫而走。

这样,阿巧就成为芒芒非正式的妻子,在她的要求下,芒芒开始穿上简单的衣裳,并尝试过文明人的家庭生活。

在电视和纪录片的大事渲染下,芒芒成为无人不知的男人的偶像。年轻人穿的T恤,上面印著芒芒的图像;男孩子的打扮以模仿芒芒为荣;相貌丑陋的、与芒芒相似的男人忽然吃香起来。社会上流行一种新的性感观念……愈丑愈可爱。一个丑得难堪的男人在街上走过,妇女就会对他吹口哨。

整容院应接不暇,都是接受年轻男人来整容的。把他们的平滑的皮肤弄成凹凸不平,把端正美好的眼睛改成一大一小,把可爱美好的嘴唇改成猪嘴一般。当整容出来后,他们立即大受欢迎,成为女人欢迎的性感人物。

反之,以前被认为英俊潇洒的男士,现在就惨了,再没有女人睬他,认为是「娘娘腔」,没有出息。

芒芒彻底改变了社会的风气。那一个年头变成「芒芒的时代」。

荷里活是最善动脑筋的,他们马上拍摄了一部电影,邀芒芒去担任男主角,疯魔一时。

很多工商机构也动芒芒的脑筋,请芒芒去剪彩,把芒芒的图像作为商标,无不销路激增,一本万利。芒芒所到之处,万人空巷,水泄不通,必须劳动大队军警为他开路和保护他的安全。

现在芒芒不再是以前的芒芒了,他已学会说流畅的语言,能够表达他的思想,说出他的爱恶。

忽然有好事者提议;芒芒应该去竞选总统。这一见解立刻获得响应,全国的女人都准备投他一票。

虽然还没有竞选,民意测验已显示,他将以百分之七十二的多数票获胜而当选总统。这一消息使他的政敌们震惊了。

他们大声疾呼,不能让一个蛮荒来的人去当总统,但国人对芒芒的爱慕根深蒂固,没有人听这些政冶家的呼喊。

想不到悲剧就此发生了。一天芒芒的妻子阿巧忽然在家中毙命,死状甚惨,是被人用牙齿活活咬死的,而牙痕的形状与芒芒相似。

芒芒嫌疑极深,被警方邀去问话几次。他这时侯已能运用思想,立即知道这是政敌加害于他的毒计,派人暗杀他的妻子后,又在她身上布置牙齿咬伤的痕述。芒芒牙齿样板可以在科学院纪录中找到。这一来令人觉得芒芒足一个残忍、无人性、喜怒无常的冷血动物。

芒芒大声为自己辩护,但当他发觉表面上一切不利因素都指向他时,决定「好汉不吃眼前亏」,一天夜里,偷偷潜逃。

他的政敌立即趁此机会大事宜扬,说地畏罪潜逃,又警告国民,这是一个冷血动物,神经失常,任何人见到他,须小心自己的性命。

芒芒的魅力一夜之间顿然消失,所有与芒芒相貌相同的人,在街上走过,都吓得别人逃避。很多男人赶快去改容,还我本来面目。

一天,警察在其处发现衣衫不整、狼狈逃亡的芒芒,向他乱枪扫射,芒芒发出一阵哀鸣而死。可怜一个本在深山自由自在的野人,给拉到文明世界来经历这一场命运的浩劫。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九3原著:余过英国人说的:邪魂在孤岛上,住著一老一少两个灯塔管理员,老的喜欢研究不死的巫术。每一个晚上,灯塔内的铁梯都会传来悚人听闻的脚步声…… ========================================在茫茫的大海上,有一个灯塔。

往来的船只只看见这灯塔射出来的亮光,却很少人知道灯塔里的生活是怎样的。

据说,在灯塔内生活太久的人,常因长期的孤烛而染上怪癖,很多神秘的事情也因此发生。

这个灯塔内,有两个管理员,一个叫阿杜,一个叫丁伯。

阿杜才三十余岁,是个王老五,到这灯塔做事不到一年;丁伯却有五十余岁,已经在灯塔工作有二十年了,他对外间的世界好像完全不感兴趣,二十年来,除了工作外,便是研究巫术。

阿杜知道他有这种嗜好,但从来不相信这一套,只当作是笑谈。他自己喜欢的是划艇和钓鱼。由于两人互不干预,倒也相安无事。

他们工作的塔很陕小,共分四层。最高一层是射出灯光的地方,第三层是丁伯的房间,第二层是阿杜的房间,最底下一层是饭厅也是客室。连系这几层的是一道铁梯。

每一房间约为百尺丁方,但有一面墙与铁梯隔开。所以从地下层走上最高层的人,可以看不见每一层房间内的情形,除非房中人打开房门。

在这种情形下,房中人能保持相当的秘密。所以阿杜从不知丁伯在房中做些什么。

每天晚上,除了工作以外的时间,丁伯总在房中喃喃自语,又像是念咒,又像是与朋友谈话。

阿杜和丁伯两人是轮值的,阿杜是上半夜工作,下半夜睡眠。丁伯则相反。

令阿杜惊异的是近一两个月来,当他在房中失眠的时候,常会听见一种轻微的脚步声从铁梯上跑下去。那声音非常轻快便捷,决不像人类的脚步声。丁伯平日的脚步非常沉重和缓慢,这脚步声决不会是丁伯的。

那脚步声倒有点像猫。但阿杜清楚知道,他们这里并没有养猫。

这孤岛上只有一样动物,是一只大狼狗,但它畜养在离灯塔三十公尺以外的一间狗屋中,且从来不让它走进塔里来。

如果不是猫,又不是狗,这脚步声就真值得怀疑了。

阿杜的好奇心愈来愈大,一天下半夜,他决定不眠,以观察这个秘密。

他静静地躺在床上等待著,大约凌晨二时,那脚步声又来了,非常轻快,他急从床上跳下,走到门边张望,可是那东西已不知去向。

阿杜很懊丧,又回到床上去躺下,大约一个钟头过后,那脚步声又来了,这一次是走上楼去,也是一样的轻快。

阿杜初步得到这样的结论:那东西不论是人是兽,一定每晚都到外面走一趟。

第二晚,他预先把房门开了一条缝,自己伏在门边窥伺著。大约到凌晨三时的时候,他心情非常紧张,一颗心几乎跳出来。

外面的楼梯是漆黑的,但由于他的房门露了一条缝,射出去一线淡淡的光线,如果有什么东西经过,他是能够看见的。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直等到三时三刻,依然毫无动静,阿杜失望了,把房门关上,回到床上躺下。

伸了一个懒腰,正要睡去的时候,那脚步声却又然出现,一样的轻快,风一般的过去。

阿杜真后悔,为什么不多等十分或廿分钟?他开始想到:悟出那东西也许是有灵性的,由于他的门缝露出灯光,所以它便不下来,直到他关上房门,它又来了。第二晚,他继续伏在门边,这一次他连自己房中的灯光也熄去,而且把门缝开得尽量小,只容一只眼睛望出去。

大约凌晨三时左右,听到有轻微的脚步声了。

脚步声是从上层丁伯的房中响起来的。由于楼梯十分漆黑,阿杜拚命张大眼睛观看。

那脚步声很快便经过他的房外,依稀能看见似乎是一只兽类,呼呼风响,一转眼已不见了。

真是一只动物,阿杜想。这动物决不是一只狗,除非这是丁伯秘密饲养在他房中的什么兽类,但那不大可能。

或许这真是丁伯的巫术有了效验,他把一种神秘的动物召来了?

远处听到一声狗吠声,声音十分怪异,那正是他们蓄养的狼狗史达的叫声,低沉而漫长,彷佛看见什么可怕的东西。

阿杜马上想到,那怪物本身可能正是一种魔鬼,否则史达见了它不会颤栗。

这样想著,他自己也不期然打了一个寒噤。

他很想上去丁伯的房中察看一下究竟,但实在提不起勇气,他也怕丁伯怪责他。

隔了一会,他想算了,还是抱著「各家自扫门前雪」的主意,不要理它吧。

于是把房门关紧,上床睡眠。

第二天。当阿杜拿一块牛肉去喂史达的时候,出乎意外,史达已经死了,它躺在地上,身上有黑血流出来。

「丁伯,丁伯,」阿杜大声把丁伯叫出来:「你瞧,史达已经死了。」

「史达死了?」丁伯也有点惊异,但他很快沉默下来。

「你可知道它是怎样死的?」阿杜大声责问。

丁伯摇摇头。

「它是被你房中跑出来的动物咬死的,难道你不知道?」

「我房中没有什么动物。」丁伯答道。

「别告诉我你什么都不知道,你房中每晚都有一只动物走下来,大约一小时后,又回到你的房中去。」

「我不相信有这样的事。」丁伯表情迟钝地说。

阿杜自然也没有证据说那怪物一定自丁伯房中跑出来。他心想,如果丁伯不知道那怪物从何处来,那就更可怕了。怪物能杀一只狗,自然也能杀一个人!

这天,阿杜整天心情不快,因为这孤岛上仅有三个有灵性的生物(丁伯、他和那只狗),现在已经死去其一。

晚上,阿杜把房门紧紧关好,还用椅子堵住,他怕那怪物会走到他房中来。

不知是心虚还是什么,这晚上果然听见那怪物下楼时,在他房门外停留了片刻,并好像用它的爪在抓他的房门。阿杜只觉心胆俱寒,一翻身,把小桌上的手枪取了,又开亮了灯,灯一亮,外面的声音便停止了。

这晚,阿杜整晚没有睡。

第二晚,情况还是差不多,一到三时过后,阿杜便心头狂跳,那怪物脚步声又来了,再一次用足爪在抓外面的门。

阿杜不开灯,手中紧紧握著一枝强力电筒,准备那房门一移动,他便开亮手电照射,并立即开枪。

由于他没开灯的缘故,外面的抓门声一直未停,大约有十分钟之久,因为门坚牢,它才跑开。

早上,阿杜观察一下自己的房门,竟有很深的爪痕,令他暗暗心惊。

「这畜牲也许真把我当作目标,倒不能不防备!」他想。

他把门上的爪痕给了伯看,丁伯望了一眼,也觉得很惊异,摇摇头道:「我的确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

「难道这和你研究的巫术一点关系也没有?」

「没有,我研究的是成仙之术。如果我成功了,我不会死亡。那是很灵验的,只要专心和虔诚,就能达到目的。」丁伯的眼中射出光芒,似乎谈到一件极兴奋的事。

「你觉得你可能成功吗?」阿杜怀疑地问。

「是的,我有信心,我自觉我已经登堂入室了。」从他那诚恳的目光与和善的颜色来看,令阿杜觉得这的确不像是一个会陷害别人的人。

这晚上,阿杜轮值完毕,本来要进房睡眠,他忽然改变了主意:「今晚那怪物一定还要来的,我与其保持被动的态势,不如到另一个地方等它。」

他拿了手电筒和手枪,下了楼梯,走出塔外,在一块大石旁坐了下来。这位置正好对著灯塔的门口,距离不远,如果那怪物从塔内出来,他能清楚看见,而且正在手枪的射程之内。

他的背后是一块大石,左右亦有石堆围住,颇无后顾之忧,不论从那一方来的敌人,都不能逃出他的视线。

他靠在石上,掏出一根烟吸著,尽量使自己的心情镇定。

时间缓缓地过去了,天上有半边月,淡淡的光线照射下来。

闭目养了一会神,再看看腕表,已经三时了,阿杜的掌心沁出汗来。

他计算时间:这时刻那怪物应该出现……它会在他的房外爬抓……发觉爬抓没有什么收获,它会走下楼来……与他计算的时间相差不到二分钟,在塔门内果然走出一团黑影。

阿杜连眨几下眼睛,怕自己看不清楚。那是一个黑色动物,一只猫,比通常的猫大出一倍以上,在月色下慢慢踱了出来。

「好家伙!」阿杜鼓起勇气,举起手枪向它瞄准,「砰」,开了一枪,射个正著,那猫头部受伤,狂叫一声,那不是猫叫,而是一个灵魂的呼喊,响彻夜空。

它向外直跑,一霎眼,已不见了踪影。

阿杜不敢移动,他怕那怪物发现他的所在,转头再来袭击他,紧紧握著手枪,怕它会在身前身后的山石上随时出现。

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中足足僵坐了近一个钟头,他全身都汗湿了。但在往常怪物回转的时间,那黑猫并没有回来。

大约凌晨五时左右,比怪物走回上楼的时间退了一个钟点,阿杜鼓足勇气从山石上爬下,向塔中走去。

从山石回进灯塔中,这一段短短的时间,几乎任何一点声响都会把阿杜吓得一大跳。不过他总算走进塔内,一反身,把塔门关闭。又开亮了下层的电灯,心里才稍为舒服一点。

「丁伯,丁伯!」他昂起头来叫喊,料想丁伯不在工作室也在第三层他自己的房中。

楼上没有声音,阿杜携了手枪,小心翼翼的走上楼去。

到达第二层他自己的房间,不觉暗叫一声「好险」,原来他的门房已经裂开,门旁有爪痕,显然那怪兽已撞开了他的房门,准备入内向他侵袭,见他不在才走下楼去。

阿杜用手电筒向自己房中一照,还好,没有什么异样,他又向第三层丁伯的房间走去。

丁伯的房门只是虚掩著,露出一条缝,里面没有灯光。

「丁伯。」他叫著,可是没有回应。

他将门推开,不知怎的,那房间有一种阴森森的气氛,还未入门,已先令人感到一阵寒冷。

他用手电筒照去,房中没有人。去按那房中的灯掣,电灯也不亮。

阿杜一楞,是电灯最近坏了,丁伯没有去修理?还是特意保留漆黑,以造成一种神秘气氛?

丁伯也许在顶层的工作室,阿杜心想。他又登高一层找他,可是工作室内静悄悄的,那里有什么人?

丁伯不在?阿杜心中生出一种莫名的恐惧,有生以来,他没尝到这种气氛。

「如果丁伯不在,他会在什么地方?他与那怪兽有什么关系?难道他已经给怪兽杀死了?」

阿杜重新走下一层,走进丁伯的房中。他用手电筒细心搜索他的房间,希望有所发现,但也希望别发现什么令人吃惊的东西。

丁伯的房中有一个小书架,上面放满了林林总总的巫术的书籍,有的封面画一个骷髅头,有的画著裸体女人躺在鲜血中祭神……在黑夜里,特别是在眼前这气氛中看来,有点令人不寒而栗。

壁上有一块黑板,上面写著奇奇怪怪的文字以及算式,丁伯好像天天在计算什么问题,墙角的字纸篓中堆满了废纸,阿杜随手拾起一看,上面也是一些算式,以及画著一些十字架、火炉之类奇奇怪怪的东西。

阿杜摇摇头,心想,可怜的丁伯把他的时间都放在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上。

他的手电筒又照到丁伯的床上,只见被褥凌乱,看来刚刚还有人睡过。他的枕畔也有一本书,阿杜捡起一看,那标题是:《我的灵魂怎样离开身体》。阿杜吃了一惊,把它丢掉。

床畔一张小几上,整整齐齐放著丁伯的睡衣和内衣,这不免引起阿杜的猜疑,丁伯的内衣也脱下了,他本人还会走去什么地方?他总不会裸体走出此塔吧。唯一的解释是他脱了衣裳练功,练他那可怕的巫术。

除此之外,房中再无其他异样之处。阿杜查不出结果,只好回到自己房里去。

他手握手枪直坐至天光大白,再出来到处找丁伯,依然不见丁伯的影子。

丁伯不在塔中已是不能改变的事实。

他走出塔外到处找寻,这灯塔所在是一个极小的孤岛,从北到南,或从东到西,只要走五分至十分钟就走完了,只靠船只与外间联络。但孤岛上到处是山石,如果丁伯躲在某一处地方,要找他出来,一时倒也不容易。

阿杜四处寻找著,先是向北,继而向西,按著又同南……在最南的海岸旁,他终于发现一样惊人的景象……丁伯横躺在那里。

丁伯的尸体是赤裸的,额角上有血流出来,是枪伤的痕迹,阿杜俯下一看,竟是他的手枪口径子弹所造成的。

「是我杀死了他?」阿杜不觉呆在那里。

的确,在这个岛上只有丁伯和他两个人,除了他之外,也不可能有别人杀了丁伯。

于是,他浮起昨晚的情景:他一枪曾射向那怪兽的头,那怪兽狂叫著向这个方向跑来。

那么,是丁伯变成那怪兽?这恐怕是唯一的解释。丁伯自己不知道有怪兽出现,由于那怪兽就是他本人。

阿杜跪在地上默默忏悔:「丁伯,我的确不知道那是你,请原谅我。」

于是他在岸边掘开了一角泥土,把丁伯的尸体埋在其中。

回到塔内,他闷闷不乐,不仅因为他杀了人,更因为这灯塔中唯一的同伴已离他而去,现在显得更孤寂了。

他下意识地再回到丁伯的房间,坐在他的床上默想。无意间,他又瞥见那本书:《我的灵魂怎样离开身体》。他拿来观看,大吃一惊。

里面所谈的方法,正是丁伯练习的方法,有几幅图画,画一个练习者脱光了衣衫在床上打坐,并念各种奇怪的咒语,吃下奇怪的药方,根据那书的结论,如果照那样练习,一个人的灵魂便会离开躯壳,自由自在地在体外活动,去他要去的地方,然后自由地回来……书上没有说,一个人会变成怪兽,但从所述种种迹象看来,丁伯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受那书所影响。

时间一刻钟一刻锺过去,天色又快黑了,阿杜还未想到,应该怎样向村长报告丁伯的死讯。而愈挨近夜晚一分钟,他的心就愈沉重一些,彷佛有种难言的大祸就要临头。

他的心很恐惧,从来没有那么恐惧过。他不停地安慰自己:「丁伯死了,怪兽也没有了,我还怕什么?」

好几次,阿杜想乘船离开灯塔,离开这可怕的地方,但是他的理智又把自己克制祝不久,夜晚降临了。

阿杜躲在最高层的工作室中,关上了门,小心听著外间的一切声响。

他有一种矛盾的想法,一方面固然希望那怪兽已随丁伯而消逝,不再在此威胁他;但另一方面,却又希望那怪兽的脚步声继续出现,那么,就可以证实丁伯与怪兽之间是两回事,他并没有开枪杀过丁伯,他的良心可以得到安适。

上半夜的确没有什么异声响,将近凌晨三时,阿杜的心情最紧张了,每晚这个时候,那怪兽便会出现的。

三时过十五分,「的踏的踏」,外面的铁梯上又有脚步声音出现,那声音彷佛是自丁伯的房间走下楼去的。

阿杜暗叫一声:「它又出现了。唉,这证明我没有杀死过了伯,我可以宽心啦。」

但很快地又感到一阵无边的恐惧:「现在丁伯已经死去,那怪兽如再出现,它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不由自主地全身索索发抖。

外面的脚步声,已离开灯塔,向外跑去;但数分钟后,它又转来,这一次来得极慢,竟向顶层走来。

「是丁伯?」一度他几乎这样怀疑。他右手把手枪握牢,两眼紧紧地盯紧工作室的门。

那声音停在门前,开始在爬抓那扇门。

阿杜额上的汗不断在流,但他的身体却是冰冷的,他忍不住把一张桌子移过来,抵住那扇门。又把椅子、小几,一切可以搬动的东西,都拉过来抵住那扇门。

外面的爬抓声依然不绝,声音愈来愈大,那门好像就快给抓破了。

阿杜在百忙中,忽然想起他有责任把现在的情景,发电报出去向村长报告。否则,万一他有什么不测,这里的事情将会成为一个悬案。他开始向村长发出报告:「我的门外有一个怪物在爬抓,我不知是什么东西,情况紧急……」

在数十里外的村庄上,村长收到阿杜打来的电报:「……现在处境十分危险,外面的怪物在不断冲门,我只怕难以自保……丁伯已死了,躺在海岸上,头部受了枪伤,但我并没有开枪打过他,我发誓:我只是开枪射过一头怪兽,像只黑猫,躯体比猫大一倍;虽然我射中了它,令它吼叫一声,却不能伤它,它现在仍在门外……啊,不好了,门已开了一条裂痕,我看到那怪物的头,正是那大黑猫,它的眼睛很凶地瞪著我,一只利爪探了进来,我要,开枪……」

电报至此为止,然后再没有讯息。村长大惊,急忙召集了十余村民,携带长枪和炸药,分乘两艘小汽船,向灯塔所在的孤岛赶去,他们到达时,天色已经大亮。

灯塔底层的门开了一线,似乎是谁推门进去,未有顺手关上。

村长一入门,便高声喊道:「阿杜,你在那里?」没有应声,村长率先走上铁梯,其他的人,各持长枪跟上,他们不敢走得太快,怕那怪兽仍在搭上,随时要进行一场搏斗。

然而他们一直登了三层,都未发现过什么怪物,到了最顶层的工作间门外,果见室门被撕得破破烂烂,里面乱七八糟地散了许多杂物堆在门口。

「提防!」村长吩咐道。

他们小心翼翼地弄开室门,冲进里面,室里并无怪兽的踪影,地下却倒了两个尸体……被压在下面的是阿杜,上面的尸体赫然是丁伯!

他两手抓著阿杜的肩膀。阿杜则脸上露出十分惊恐的表情,手上握著枪,他身上并没有伤痕,看来是因惊恐过度而吓死的。

村人走去海岸旁,找到阿杜为丁伯所立的墓碑,但是泥土里面没有尸体,尸体早已不见了。

这是怎么回事,村人莫名其妙,他们不知道阿杜的电报有几分真实性。究竟是他杀死了丁伯,还是丁伯杀死了他?怪兽出现有无其事?这一切,由于没人在场,成为永远不能解答的谜。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九4原著:余过法国人说的:诺言有些人轻视然诺,说过的话不当一回事;但有些人却对许下的诺言重视无比。

========================================姚凡是一个商行的小会计,二十年来生活过得平平稳稳,一妻二儿,过得温饱,于愿已足,他并不预期生活上有什么大波大浪。

然而,意外的事情来了。

一天深夜,姚凡睡不著,倚窗眺望。街道本来是非常静寂的,这时忽然出现一个动的点子。它从前面两个路口不断移动过来。姚凡逐渐看清楚了,是一个人。他攀扶著墙壁,很吃力地一步一步走著,彷佛身患重病,或是受伤,行动不便。来到姚凡窗下不远处,不支倒地。

姚凡一惊,本于一种自然的同情心,他匆匆从二楼跑下,把那人扶起。在街灯下,见那人很年轻,腿部流著血。他的脸容长得很俊俏,不像什么坏人,他决定把他扶回家去,替他召个医生。

他把妻子芙儿叫醒了。芙儿当过两年的护士,有点护理常识,替他检视一下,为他包扎了伤口。

这时陌生人也已醒转,向他们夫妇投以感激的目光,随即很吃力地说:「请不要召医生……不要告诉任何人。」

姚凡夫妇对望一眼,觉得这事情有点不寻常,但既然他这样嘱咐了,只好照著他的话做。

片刻之后,那青年表示肚子很饿,芙儿为他烧了一碗热汤,扶他坐起,喂他吃下。

吃过汤后,他脸上稍有血色,对姚凡夫妇微微一笑,说道:「我叫阿让,只要给我安安稳稳睡一两天,精神就会好转,我实在有好几天未睡过了。」他说完,重新躺下,不久呼呼睡著,对姚凡夫妇充满了信任。

第二天是星期天,姚凡不用上班,他叫妻子带了两个孩子出外游玩,自己在家中陪伴那陌生人。

整个早晨,那陌生人仍然沉沉睡著。

姚凡开了电视机看午间新闻,有一段消息说,在某个地区发现一个死者,身中刀伤。警方从档案中查出死者照片,是一个有多次案底的劫匪,怀疑是黑社会人物自相殴斗而死。

那出事地区离姚凡家甚远,他并不在意。但当他听完新闻,再走进房里看那陌生人时,见他已醒了,两眼大睁,望著屋顶。

「那个人是我杀的。」他对姚凡说道。原来他刚才一直在倾听著外面的新闻报告。

「哦?」姚凡非常意外。

「不用害怕,我不会连累你们。」阿让说:「他是个很坏的人,死有余辜,我和他合做一宗买卖,不料他竟独吞了,还伤害了我的女朋友,我发誓要报此仇。」

他眼中闪著兴奋的亮光,顿了一顿,继续说道:「我总算亲手杀了他,对得起曼莉。」

室中沉默了一阵。

「那死者被发现的地区离这儿很远。」姚凡提出他心中的疑问。

「是的。我转了两次地下火车才到达这里。我必须远离现常这一带有一个熟悉的小公寓,可惜我腿部疼痛,无法挨到那里。幸亏你救了我,我会重重酬谢你的,我决不食言。」

「不必客气。」姚凡道:「眼前你有什么计画?」

「只要再躺一天,我就能离开了。我不会牵累你们的。」阿让笑了笑,他的脸容实在很端正,很好看,姚凡为他惋惜:为什么好好一个人要走上邪路?

「让我问你,你一生人最希望得到什么东西?」阿让忽然问。

「我?」姚凡给问得楞了一下:「我一生人并没有太大的希望,我希望娶妻生子,安安稳稳地过活,都做到了。」

「我和你不同。」阿让叹口气:「我喜欢大风大浪,我要生活充满刺激,我不甘于平凡。」

「所以你铤而走险。」姚凡为他接下去。

「是的。」阿让道:「我宁可有声有色地活几年,胜似平平淡淡活数十载。这是我和你根本上不同的地方。」

「但你也得付出代价。」姚凡冷冷地说。

「我承认。我付出的代价已经不小,所以认真想一想,还是你比我幸福。因为你对生活的要求不奢,什么都得到了,而我,现在决不能再走回头,只有继续走我的路。」

他们谈到这里,姚凡的妻子回来了,谈话暂时告一段落。她把两个儿子寄放在母家,自己回来陪伴丈夫和那陌生人。这是她聪明的地方,免得孩子有什么意外。

芙儿为阿让烧了一点吃的东西,他向她讨了一枝笔和一张纸,却没写什么,只是放在枕头下。

这天在平静中过去。姚凡担心警察来搜索的事情并没出现。

半夜,姚凡到房里看了阿让一次,他依然沉沉睡著。但到了凌晨,忽然有人启门外出的声音,姚凡从卧房出来一看,阿让已走了。

他留下一张字条在床上:「为了不愿再打扰你们,我决定走了,我自己能够支持,不用为我担心,这一次幸得你们救了我,使我不致倒毙街头,也没让警察捉去,我深深感谢。我说过要重重酬谢姚先生,这一点,我必定会做到的。虽然我眼下没有钱。但是我是非常重然诺的人,请记住吧。」信末署名是「让」。

姚凡把信给妻子看了。二人互看了一眼,觉得这年轻人虽然走上邪路,但作风还不差,一切表现都很正派。他走了,总算解决了这件事,少了心头负担。至于什么酬谢云云,那只当一句笑话,谁还记住它?

以后一直没有阿让的消息,自然也没碰见他。

大约一年后的一天晚上,姚凡的门口忽然出现一辆豪华汽车。

那汽车的司机走上楼来敲门。

「找谁?」姚凡亲往应门。

「找姚先生。」

「我并不认识你。」姚凡说。

「我的主人叫阿让。他说和姚先生是好朋友。」

「阿让?」姚凡猛然想起,那就是以前受伤留宿的陌生人。

他随那司机下楼去和阿让见面。阿让见了他异常亲切,把他拉进车内叙旧。从他的服装看,他显然已经发了大财,衣衫笔挺,容光焕发,与以前判若两人。

「你果然遂了心愿,恭喜你。」姚凡道。

「是的,我已遂了心愿,因此我要来报答你,我是江湖儿女,说过的话一定算数。」

「我并不需要你的报答。」姚凡道。

「让我们开门见山地说,你愿意要十万法郎的酬报,还是要七天穷奢极侈的生活,令你回味无穷?」

「我决不能要你的钱财。」

「那你选择的是后者,好,让我们走吧。」

「到那里去?」姚凡连忙问。

「去享受生活呵。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至少总得回去换件衣裳,我连皮鞋都没有穿哩。」

「不用了,到我家去,各式各样的服装鞋袜,任你选择。去吧。」阿让还未说完,司机已把车开动。

姚凡有点啼笑皆非,却不便推却他的好意。

不一会,汽车驶抵巴黎的贵族区,这一带所住的人士非富即贵,汽车在一幢白色的洋房前停下。有一个穿著礼服的仆役出来恭迎,打开车门,让阿让和姚凡下车。

走进屋内,华灯灿烂,一切设备,豪华绝顶。姚凡暗自咋舌,不知阿让究竟发了多少财。

两个性感少女穿著绿色长裙,笑脸迎人,充满青春活力。一个请姚凡就坐,一个问姚凡要喝什么酒。

姚凡感觉局促不安,对阿让道:「我还是先换件衣裳的好。」

「来到这里,还用换什么衣裳?」阿让笑道:「刚才我和你说的话是哄你的。在这里,衣裳已不重要了。不信,我来做一个榜样。」

他把衣裳一件一件除下,只剩下一条贴身短裤,鞋袜也脱光。那个年轻女侍用一个篮子,把他的衣裳全部捧进内室。

另一个女侍提了一个篮子,站在姚凡身旁,笑道:「先生,你也宽衣吧。」

「我……我想不必了吧。我小坐一会就要回家的。」姚凡道。

「到这里来作客的人都要宽衣,不宽衣无法享受这里的一切。」女侍道。

姚凡向阿让望了一眼,阿让露出催促的神色。姚凡无奈,只好把衣裳脱下,像阿让一样也只穿一条短裤。

「好极了,这样我们方可以无拘无束地享受人生的妙趣。」阿让两手一举,高高跳起来,作出欢呼之声,彷佛回到孩提时代。

一阵柔和的音乐响起了,姚凡和阿让的饮料已经捧来,女侍送来六碟精美下酒食物。

与此同时,四个半裸女郎从室内走出,身上那极少的衣裳都经过特别设计,把她们饱满的身材强调,肉光致致,好不迷人。

这四个女郎,两个走到阿让那边,两个走到姚凡身旁。

「我们叫阿三和阿四。」她们向姚凡自我介绍。

阿三坐在他的长沙发上,阿四坐在他的脚下。阿三棒起酒杯劝他饮酒,阿四提起他的一只脚,轻轻揉摩。

姚凡觉得面红耳热,不好意思,细看阿让,见他悠然自得,靠在沙发上,享受那两个女郎的细意温存,他也只好学著样。

阿三附在他耳边道:「今天晚上我们两人是专责服侍你的,你觉得怎样舒服,只要说一声好了。」

姚凡从未和这么诱人的女子坐在一块,只好拚命喝酒以壮瞻。三杯下肚,果然瞻气转豪。他开始搂著阿三,自由自在地和她调笑起来。

另一方面,阿四体贴而温柔地替他按摩双足,令他觉得从所未有的舒适和愉快。

「豪华的生活原来是这样的。」姚凡心想:「难怪阿让拚著性命也要去追寻这种享受。」

「让我们沐浴去。」阿让又提议道。

他们穿过另一间屋子,走到一个室内温水池中,那圆形的水池直径约十五尺,水波摇晃。姚凡下水去,他发觉阿三、阿四没有跟进来,有点失望。

那知阿让拍拍双手,又有四个女郎从一扇门后走出来,这四个女郎都是东方女子,线条之美好,较之阿三、阿四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叫阿五、阿六、阿七和阿八。」阿让介绍道:「她们都是一等一的按摩好手,能令你销魂。你先挑选吧,要哪两个?」

「我嘛,」姚凡见四人各擅胜长,难于抉择,最后还是要了阿五和阿七,因为这两人的笑容都是又甜又媚。

「有眼光,」阿让喝彩道:「阿七会令你骨头都酥融的。」

他们在水中开始追逐和嬉戏,笑声响彻室中。姚凡逾四十年的岁月中从没有那一天有这么快活过。

「忘却你的过去,就像你从今天新生一样,尽情欢笑!」阿让高声劝谕姚凡。

「我懂得!」姚凡正搂著阿七亲吻,而阿五在他身上呵痒,令他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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