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保镳跑过来相救,也已来不及了,纪子又痛又惊,见附近有把铁叉,一手抢过,在上河津身上乱刺。上河津惨叫数声,顿时毙命。
女保镳忽忙将纪子送院,当救护车开来时,其中一个男护士察看了纪子的伤势,一方面叫救伤车把纪子送走,一方面向街道对面一招手,有一辆黑色轿车开过来,里面跳出了四个男人,一齐冲进纪子的屋中。
原来上河津失踪,警方已调查一个多月,始终对纪子有所怀疑,因为他们获悉上河津与纪子曾有过一段相好的关系。
由警探扮成的男护士,在察看过纪子的伤势后,更觉诧异,问那伤口是怎样得来的,女保镳支吾以对,探员便招手叫同伴过来,一同入屋调查。
他们在屋子的地下室中,找到上河津的尸体,又将三个女保镳带回警署盘问,她们把绑架及虐待上河津的经过,一一招供出来。
于是警方以谋杀罪名控告纪子,她脸上包扎了棚带,上堂接受审问。
这件案子轰动了东京,一个最富有的女子,谋杀了她的前度情郎。这新闻包含了各种成分,金钱、名誉、桃色、性和虐待……开审之日,真是万人空巷。
一些人要看纪子怎样否认这项控罪,可是出乎意外,纪子在庭上,把一切都承认了。
纪子在庭上侃侃陈词,表示男女相爱,如中途变化,情枯爱尽,并不稀奇,她对此将毫无怨恨。但上河津是处心积虑,一开始就要行骗她的钱财,假情假意欺骗她的情感,她以珍贵的处女贞操献给他,换来的是一件蚀骨的伤心。从此令她改变了人生观,作出以后种种畸行,这一切全是上河津所赐。
纪子所述一切,获得许多女性的同情。一些妇女机构在社会上展开「援助纪子」的运动。但纪子谋害上河津,却是证据确凿,法庭难以开脱,终于判处无期徒刑。
曾经得过纪子好处的人,以及那些与纪子有过一夕缘的人,对这判处都极为痛惜。纪子一著棋差,做出绑架、杀人的行迳,实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别人亦爱莫能助。
大凡女人都是一样,觉得爱情上的受骗,尤其是初恋,是毕生难忘的恨事,在旁人看来,纪子有财有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还何必计较往日的得失?至多把上河津撤职或是揭露他的阴谋,令他声名狼藉,也就是了。一般人羡慕大富豪的生活,以为只要有了钱,便什么忧愁烦恼都会消失。其实不然,金钱带来的只是外表的愉快,但内心的迷惘与缺陷,不论有钱和无钱,都是一样。纪子要在牢狱中度过一生,她既无子女,便把她的钱财和公司股份分成三个部分,一部分给予公司的重要有页献的职员,由他们继续领导公司业务,一部分给公司的全体职员均分,不论职位大小均有一份。最后一部分财产赠给她的同父异母的弟妹们(父亲与许多情妇所生的儿女)。
这种做法,更令欢声雷动,纪子虽然在牢中,但不时有受恩的人来探访她,她虽然没有子女,却也像有无数子女一般。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九6原著:余过美国人说的:逃尸黑夜,雨下得很大。一个穿白色衣裳的女郎,全身湿透,向迎面驶来的的士招手…… ========================================夜晚,十一时左右,雨下得很大。
的士司机彭斯驾车驶过一条马路,远远见一个白色的影子在招手。
驶近一看,是一个年轻瘦怯的女郎,站在一个人家门口,全身都淋湿了。彭斯忙开了门,让她进来。
「小姐,要到哪里去?」他问。
「没有关系,向前驶吧。」女郎道。
彭斯向前驶了一回,仍不见女郎开口,禁不住问道:「小姐,你没有一个目的地吗?」
「没有。」女郎沉吟了一会答。
彭斯感到啼笑皆非。
「没有目的地,叫我驶到哪里去?」
「随便是那里吧。」
「我看你身子已湿透了,再不找个地方换件衣裳,恐怕会著凉的……要不要我送你到一家酒店或公寓去。」彭斯说。
「不行,我没有带钱。」
听到「没有带钱」这几个字,彭斯更觉可笑,如果她没有带钱,这一趟车子不是白开了?
他偷偷向倒后镜望去,见女郎虽然瘦怯,相貌却长得非常清秀。由于她的衣裳已经湿透,身体的曲线若隐若现,更觉动人。
他忽然起了歹念,说道:「既然你没有地方可去,要不要到我的住处去换件衣裳?我自己租赁一层房子,里面没有别人的。」
「也好。」女郎无可无不可。
彭斯大喜,便向自已住处驶去,把车子停在门前,引导女郎上楼。经过大门时,司阍人向他点点头,用怀疑的神色向他身后的女郎望了几眼。
彭斯把女郎带到三搂,掏出钥匙来开了家门。虽是王老五之家,却不算太凌乱。
「我借件睡衣给你穿吧。」彭斯道。
「谢谢。」
他把睡衣拿来给女郎替换,在把衣裳交到她手上时,乘机触了一下她的指尖。只觉好冷,冷得怕人。
「你说不定已著凉了,赶快换衣吧。」彭斯说。
女郎点点头,便在他面前把自己的湿衣裳除下,只稍稍背转身子。彭斯没想到她那样爽快,不把房门关掩,便把赤裸的身体示人。他把脸侧转过去,但实际上他的眼角却偷窥著女郎的身体……啊,好一副清秀苗条的身材,纤腰一握,玉腿修长,而在那些适当的地方却是异常的丰满。
女郎缓慢地把他的睡衣穿上,她一点也不介意彭斯的偷窥,似乎还愿意让他多看一眼。
她把睡衣穿上后,显得异常的宽大(彭斯的身体比她的要大得多),但这样看起来,更觉性感。
女郎低低说了一声:「谢谢你照顾我,我叫嘉莉。」说完,便躺在彭斯的床上,闭上眼睛。
隔了一会,毫无声息。彭斯叫她一声,也无回应,想不到她这样快便睡著了。彭斯坐在床边,细细欣赏她的睡态,心头的欲念益发难以遏制。
他俯身下去,在嘉莉的唇上亲了一下,没有反应,她睡得真香。
他的胆子又大了一些,索性把灯光熄去,也上了床,把嘉莉的睡衣钮子解开,伸手接触她那光滑的胴体。
嘉莉的身体似乎颤动一下,然而并不反抗,彭斯认为这是一种默许。
他的动作更加大胆了,把嘉莉的衣裳全脱去……嘉莉虽然偶有反应,但全部时间总在熟睡之下。彭斯暗暗好笑:这女郎真是贪睡得可以。
在他获得满足后,便起来穿好衣服,又出外驾「的士」去了,把嘉莉留在他家中。心里想著刚才经过的事,很感得意,不觉又驶到嘉莉上车的那条街道上。
雨已经停止了。
街道本来是一样的宁静,可是彭斯注意到,刚才嘉莉上车的地方,有一对中年男女在争执,女的似乎在哭。
不知是为了好奇,还是某一种敏感的心理,彭斯把「的士」的速度放慢,想听听他们说些什么。
那女人在歇斯底里她哭泣,男人在安慰她,有时又似乎在责备她。两人的情绪显然都很暴躁。
「我说过不会不见的,你再想清楚一下。」男人说。
「是不见了,她明明在床上的,我不会记错。我只离开了一下,她就不见了。」女人一面哭,一面说道。
「死人怎么会走路!」男人猛抓一下自己的头发,忍不住说了这样一句话,但随即觉得失言,四周望了一望,看有没有被人听见。
彭斯自然是听见了,他心里觉得奇怪:「死人怎么会走路!」猛地心里一震,敏感到什么不妙的事情。
只听男人又道:「我本来告诉过你,不要太冲动的,你不听我的说话。」
「冲动,冲动,我就是不喜欢那鬼丫头,有她在一天,我不会快乐!」
「唉,其实嘉莉也没有得罪你呀。」
「啊,现在她死了,你就帮起她来了,呜呜,呜呜……」女人大哭起来。
「不要哭,不要哭,你再哭,把邻居的人都惊动了。」男人急欲把她拉进屋内。
彭斯的脑子轰然一声,他明白这一男一女说的是什么,但希望这不是事实。
他把车子停在那中年男女的身边。
「先生,你们在找寻一位小姐?」彭斯大胆地询问。
「碍…」男女同时吃了一惊似的:「没有,没有。」
「是不是一位叫嘉莉的小姐?」彭斯追问。
「你……你怎么……」女人想说「你怎么知道」,男人连忙把她阻止。
彭斯说:「我希望我的消息对你们有点帮助。大约在两个钟头前,我驾驶的士经过这里,有一位穿白衣裙的小姐招呼叫车。当时正下著倾盆大雨,我把的士停下来,她上了车。后来她告诉我,她的名字叫嘉莉。」
那一双男女一同听得目瞪口呆。女的忽然伏在男的身上大哭道:「我说她逃走了,你不信,你瞧,她真的逃走了。」
「不可能的。」男的正色对彭斯道:「我希望你记忆清楚,不要胡乱编造。嘉莉是我的女儿,她已经死去廿四小时了。」
彭斯觉得像给人淋了一盆冷水,又像全身置于冰窖之中,这个答案是他所预料、可是又不愿意得悉的。
「你肯定她已死了?」他问。
「是的,她是我的独生女儿,今年才十九岁。她死后,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她房中守望著她,希望能有一个奇迹,令她苏醒过来。但是不可能,她的心房早已冰冷了。所以,我怀疑你载的客人是另一位女客,这完全是一场误会。」
「不会错的,她还在我的家中。」彭斯道。
「碍…」那一双男女又一次露出惊愕的神色:「你快点载我们去看看。」
「上车吧。」彭斯道。
在车上,中年男子自称是施尔华,那女人是她太太。
彭斯把他们带回家中,当他掏出钥匙来开门时,他的手禁不住索索发抖。施尔华太太也把身子紧靠在她丈夫怀中。
门打开了,彭斯记得刚才出门时,电灯是亮著的,现在却是漆黑一片。
他开亮了所有房内的电灯,见床上空空如也,嘉莉却早已不见。
「她对你说过什么话?」施尔华问。
「她说话很少,只说没有地方可去,当时她的衣裳已经湿透,我说让她回家来换件衣裳,以免著凉,她很快便答应了。」
「你瞧,她没有死,她真的没有死!」施太太紧张地说。
施尔华用手势阻止她,要她情绪安定点。
彭斯忽然指著客厅沙发的一角道:「那是我的睡衣,刚才我借给她穿的。」
他走过去,把睡衣展开来看,似发现什么似的:「你们快来看,这上面还沾有她的头发。」
施尔华夫妇走过来,见那头发十分柔软,幼而且长,显然不属于彭斯所有。
施尔华手握长发,即有所感触,两眼一红道:「嘉莉,我对不起你!」
「现在该怎么办?」施太太道。
「出去找找看,也许走得不远。」施尔华说。
「你到底认为你的女儿已死了没有?」彭斯追问。
「只有天知道。」施尔华道。
三人匆匆下楼,问司阍人有没有见一个白衣少女走出门去。
司阍人对彭斯说:「你和她进来的时候,我是瞧见的,但出去却不曾见到。那女人有无古怪。」
「什么古怪?」彭斯问。
「她走路时,好像是足不到地,有时简直不像走路,是……飘……飘过去的样子。这也许是我老眼昏花,看糊涂了吧。」
此语一出,彭斯和施太太都打了一个寒喋。
「快去找去。」施尔华道:「希望能在附近找到她。」
「找到她便怎样?」彭斯反问一句。
「我要再勒死她一次!」施太太歇斯底里地尖叫说。
施尔华急推她一把道:「不要胡言乱语。」
他们分开两头寻找,彭斯向东,施尔华夫妇向西。
大约半个小时后,他们又回到原处,摊开双手,表示一无所得。
「你们还是快去报警吧。」彭斯道。
施尔华夫妇若有难言之隐摇摇头道:「谢谢你,我们回去想想再说,希望你千万不要把这事情告诉人家……如果你说出去,对你也是不好的。」
彭斯想想,也有道理。如果说出来确是不大好,他有诱奸女搭客的嫌疑。便点点头,表示默允。
施尔华夫妇回到家中,情绪沮丧,不知如何是好。
忽然听到楼上有轻微的声响,两夫妇同时一惊。家中没有饲养小猫小狗,如果说有什么生物,除非是老鼠,要不然就是……楼上正是嘉莉的房间,施太太惊得扑进丈夫怀中。
「我上去看看。」施尔华道。
「我……我也去,不要留下我。」施太太连忙道。
两人提心吊瞻地走上搂去,见嘉莉的房门虚掩著。
「那房门,你出去时不是关上的吗?」施太太问。
「好像是。」丈夫低声答。
「怎么会打开了?」
「不知道,先不要胡思乱想。」
施尔华走在前面,慢慢推开房门,「呀」的一声,房间是黑的,施尔华开亮了电灯。
赫然见床上坐著一个白衣女郎。背向著房门,因此看不见她的容貌。
施太太忍不住尖叫了一声。
施尔华紧搂著她,扬声问道:「嘉莉,是你吗?」
没有回答。那白色背影的肩头似乎耸动了一下,隐隐有哭泣之声。
「嘉莉,真的是你,你没有死?」施尔华惊喜地把太太一堆,绕到她前面去看。
「碍…」施尔华楞在那里,面前的白衣女郎的确是嘉莉,但却面色惨白,双目紧闭,早已死去多时。先前的哭泣之声和耸动的肩头,看来都是一种幻觉。
「嘉莉!」施尔华再叫一声。
白衣女郎依然没有回答,「霍」地倒在床上,直挺挺地躺在那儿。
「我要打死你这僵尸…」施太太忽然似疯狂一般,举起一张椅子向嘉莉身上劈去。
施尔华想阻止她已来不及了。
施太太那张椅子正对著嘉莉的脸孔劈下,刹那间,嘉莉的脸裂成四五片,每一条裂缝里面渗出鲜红的血来。情景十分可怖。
施尔华恼怒之极,虽然明知女儿已死了,却也不愿她受到这样的摧残。
「真是一个狠毒的妇人:」他大骂。
「好呀,连你也这样骂我了,我早知道你爱你的宝贝女儿,不爱我!」施太太疯狂地大哭起来。
原来施太太是个后娘,她对施尔华前妻所生的女儿嘉莉,充满妒忌,常欲去之而后快。每天用各种方法折磨她,用言语嘲讽她。又在丈夫面前说她的坏话,令到施尔华也几次谴责嘉莉,不该对后娘无礼。昨天晚上嘉莉实在忍不住了,和施太太吵了几句。施太太一发狠竟把她推倒在床上,用枕头压著她活活窒息而死,事后夫妇商量,欲将尸体毁灭,不让外人知道。怎知道,那尸体竟会失踪,而且「逃」了出去,这才令他们提心吊胆,不知如何是好。
在施尔华心中,虽然明知女儿已死掉,但还抱著万分之一的希望,希望她会复活过来。现在,施太太用椅子打碎她的脸孔,显示再没有一丝希望,因此施尔华才这样恼怒。
「你哭什么?这事情完全是你一手弄出来的,我不要管了!」施尔华一怒之下,离房他去。
施太太想叫他不要离开,却一时不知怎样启齿。忽然一阵风吹来,著体冰凉,令人打一个寒噤,那房门竟被吹闭了。
这房门把施尔华夫妇隔断在房里房外。
施太太一惊,大叫:「施,施,我要出去!」她走上几步,要将房门拉开,但无论用尽多少力气,都不能移动分毫。
外面的施尔华也觉得情况有异,回来助她打开房门,但一样无济于事。
「施,我好害怕!」施太太在房内大哭。
在施太太身后传来一阵声响,她敏感地回头一看,见床上躺著的嘉莉的尸体,两脚轮流向上挺举,似乎在练习著要站起来。
施太太吓得三魂去了七魄,尖叫道:「不好了,施,她的脚正在动!」
「谁的脚在动?」丈夫在外面问道。
「嘉莉……她的脚在动……啊呀,她坐起来了……她的眼睛打开了,天呀,快让我出去,她的脸好可怕……」施太太狂叫。
施尔华在门外拚命冲门,又用椅子推撞,始终无法撞开。
施太太已吓得完全失去理智,她放弃了开门的努力,躲在墙角上索索发抖。只见嘉莉颤巍巍地站起来,脸上的四分五裂的血痕,似乎还有新的血在渗出来。她两眼张开,但毫无神采,险上木无表情,一步一步向施太太迫近。
「嘉莉:…是我错了……饶了我……饶了我……」施太太凄然地哀求道。
嘉莉听而不闻,仍是漠然地向她走近。
「你不要走过来,不要走过来……」施太太两眼大睁,脸容扭曲。「我打我自己,打死我,打死我!谁叫我这么坏,立下坏心肠,我是天下最狠毒的妇人,我是……」她劈劈拍拍地打著自己的脸,愈打愈是用力,打得满险是血。
门外施尔华费了好大的劲,才撞开了房门,冲进房内,但房内的情景令他目瞪口呆:嘉莉直挺挺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脸上满是血痕。施太太站在门角处,脸上也是稀烂一片,似乎是被她自己的两手抓烂的,因为她的手上沾满了血,眼睛睁得大大的,显然也已死去。
这场面令施尔华骇然,他不敢多留,急忙出外打电话报警。
大约十分钟后,警察赶来了。
当施尔华引他们进入房中时,却又发生一件惊人的异事……房内已少了一人!
在房内只有施太太一人僵立在那里,嘉莉的尸体却已不知所踪。
「不好了,她又逃了:」施尔华叫道。
「谁逃了?」警察对施尔华的解释绝不相信,他们替他戴上手铐,把他作杀人疑犯处理。
的士司机彭斯驾车在街头行驶著,心里想著刚才的事,惶惑不安。好几次,几乎和别人的车子碰撞。
停了的雨又下了,夜色朦胧一片,前面街灯下依稀有个人影。
「有个搭客。」他心里想,把车驶到街灯前面。
是一个穿白衣的女郎,全身已湿透了,彭斯的心里猛烈地震荡了一下。
那女郎回过头来,彭斯叫出「我的妈呀」,因为那样貌好骇人,四分五裂,像打碎的娃娃,每一条裂痕有血丝渗出来,而从她的轮廓看出就是嘉莉。
彭斯想踏足油门逃走,可是右脚不听使唤,急得他屁滚尿流。
嘉莉不慌不忙,打开车门,踏上车来。
「求求你……我的姑奶奶……刚才我侵犯你是无意的,请原谅我。」彭斯哀求道。
嘉莉什么话也不说,却亲热地探头过来,把彭斯搂著,要亲吻他。
她的满是鲜血的脸,贴在彭斯脸上……彭斯狂叫一声,昏厥过去。
第二天清晨,警察发现彭斯车内的女僵尸嘉莉,证明施尔华昨宵所述的事件是正确的,判他无罪释放。
司机彭斯受惊过度,在病床上躺了三个月,幸未致命,但以后,再也不敢随便打女搭客的主意了。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九7原著:余过英国人说的:巨人杨鹰一瞬之间变成巨人,他可以随手把玩飞机、火车,造成祸害,但他发觉自己是无形无体的,为什么呢?
========================================杨鹰是一个年轻的农夫。
一天,当他正在农田工作的时候,忽然看见一道强烈的金光照射在树林的一角。
那时天色灰暗,太阳已隐没了。哪里来的一道金光?实属怪事。
那金光决非太阳的光线,它确是金色的,令树木的枝干和树叶都像金子一般。
那实在太奇妙了。杨鹰忍不住跑过去观看。
他愈近前,愈觉那道金光灿烂可爱,所照射的地点也不如他想像的小,它至少笼罩著方圆数百尺的地方。
「如果那些树木都变成金子的话,那该有多奇妙?」杨鹰心想。
不过当他走到距离那金光十余尺的地点,开始有点害怕起来,说不出是什么原因,总觉得还是不要走过去的好。
四周静得出奇,连一枚针掉在地上也听得见,这种经验也很新鲜。杨鹰本来想大声叫喊一下,让其他农人也过来观看,不过好像有一种力量阻止住他,使他保持缄默,不敢破坏那沉寂。
他远望其他农人,有六七个在半哩外工作,对这边的景象一点也没有注意。
看了一会,见没有什么变化,也觉得有点乏味了。正要走开,忽发现那金光在移动起来,向杨鹰站立之处,一尺一尺地移近。
杨鹰大惊,转身便跑,但他快,那金光也快,一瞬间,他已被那金光追上,完全将他罩祝一种暖洋洋的说不出舒服的感觉,令他想躺下来睡眠。
杨鹰在那道金色光线照耀之下,只觉昏昏欲睡;猛地里有两条像起重机铁臂一样的怪物,伸过来将他挟住,高高提起。
杨鹰又惊又急,喉咙里却叫不出声来,彷佛哑了一般。
他的身子一直升到半天高,才被放到一块平台上。那平台继续向上移动,于是杨鹰看清楚前面有一座肉色的大山。那大山上有五个洞孔,约莫与人的眼鼻口相似。
杨鹰从来没见过这座山,感到很奇异,忽然传来一阵巨大的声音,「哼哼哦哦」,震耳欲聋。
他四处寻找那声音的来源,蓦地发现那山的「嘴巴」部分在移动,声音显然是在那里发出来的。
它在说话,那山在说话!
杨鹰这一惊非同小可,那山的嘴巴只是极轻微移动著,声音已如此巨大,如果它大声「说话」,那还得了?
他转身想要逃走,那平台陡地升起五个山柱,挡住他的去路。杨鹰虽然有点傻里傻气的,但这时也领悟到,他所行的地方可能是一只大手掌!
于是他忆起,刚才两条铁臂把他挟起,那铁臂其实是两只手指头。
他是落在一个巨人手中,那大山就是人的脸孔,大山下面,云雾苍苍,不知他身体有多长!
杨鹰不由自主,伏倒在「平台」上,高叫:「天神爷爷,饶我一命!」
那巨人又「咦哦」了几声,杨鹰无法弄得明白。巨人便把手掌移动,一直移到他的眼睛旁边。
杨鹰发觉他的眼睛好骇人。四围长满又尖又长的睫毛,中间一个大眼珠,像玻璃球一样,闪闪发光。
在那大玻璃球下面是一潭水,像一条小河,其实是那「巨人」眼眶的一部分。
杨鹰非常恐惧地望住那只眼睛,怕再被拉近掉在那水波中淹死。
「巨人」把他细细观察一下,把他重新放了下来。突然一阵强烈的红光照射在他身上,令他睁不开双眼,有种炙人的热力侵入他的体内,把他的身体强力分解开来。杨鹰在地上滚来滚去,无法摆脱那强光的控制。身体愈来愈痛楚,彷佛皮肤内的细胞,一会儿被紧压成一堆,一会儿又被强力拉扯。
他忍受不住,昏厥过去。
他以为他已死去了,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又慢慢醒转过来,天地悠悠,十分广阔,这天地似乎和他以前所见的不同。
他欠身而起,要看看自己,但是什么也看不见,只望见一片草地。
伸手一摸自己的身体,却是结结实实的存在著,但他就是瞧不见。
这一惊,比他刚才在红光下辗转呻吟时尤甚。
「我死了,我已经死了!我什么也不存在了!」他恐惧地大声叫嚷著,跳起来,拚命地奔跑。
跑了一会,他忽然「哎哟」一声,原来他身体触及一株小树,刺痛了他。
他摸一摸痛楚的地方,暗想:「既然我懂得痛,那么我还是存在的。」
这样想著,心灵稍为安定了一点。
试举起手来,把手放到自己眼前,他仍然瞧不到它,可是四周的苍天、树木、湖泊却看得清清楚楚,证明他的视力没有失去,所失去的只是他自己的身体而已。
他重新坐下来,心想,大概这就是死了的感觉,这感觉也不错,没有痛楚,没有难堪,能看见世间的一切,要去那里便去那里,何乐不为?
杨鹰自我开解之后,心情好过一点,他大踏步在草地上走著,呼吸著清新的空气。
忽然,他发现地下有一堆堆蚁样的生物在忙碌活动著。他蹲下身子观察一下,赫然发现那些并不是蚁,而是十足像人一般的东西!他很感惊异,索性伏下身子去观看。那些的确是人,还整整齐齐的穿了服装和鞋袜,身高大约半寸,有的耕田,有的在驾车,有的在房屋中穿来插去,各自忙碌著,房屋内也有些人在饮食、弹琴和打扫。
杨鹰感到有趣极了,这简直是人类最佳「仿制品」,那么维妙维肖。
他随手拾起一块木片,放在那些小人的街道上,顿时阻塞了交通,来往的小型车辆十分紧张。他们要把那木片移去,却又没有力气。
不久,有一辆卡车开来,卡车也不过如半个火柴盒大小,车上有起重机,六七个小人费了很大的力气,把那木片用起重机吊起,移到路边去,让出一半路来,车辆可以陆绩通过了。
杨鹰想,这些小人倒也不蠢。他伸手一拈,把那起重机卡车抬了起来。
车上司机惊惶失措,探头向窗外张望,看发生了什么事,可是,他显然瞧不见杨鹰,因为杨鹰是无形的。
那司机大声叫嚷著,声音如蚊钠,听不清楚。他因惊慌过度,推开车门,跌了出去,掉在地上死了。
杨鹰没想到会有这种变化,觉得很过意不去,便把车子放回原处。卡车上还有两个工人,早已惊得面无人色。
立即有许多小人,从道路两旁奔跑过来,去检视那司机的尸体,人人都仰望天空,显然很惊慌的神色。
不久,有救护车开到,但已来得太迟,司机早已死去了,他们把尸体抬上救护车运走,道路逐渐恢复了常态,人们又各忙各的。
杨鹰自忖:在这些小人的心中,一定以为这是一宗神秘的天灾,他们绝对想不到是由于我的恶作剧。那么我以前遭遇的天灾,难道也是因为宇宙间某些巨人的恶作剧所致?这样一想,顿觉凛然。
他正沉思之间,忽见那小市集之外的一处树林区(在杨鹰眼中只像是一些杂草),有一个小人在追逐另一个小人。前面跑的是个女子,后面追的是男子,那女子显得十分惊恐,跑了一会,跌在地上,那男子追上来,按住她;女子作出求饶的神态,男子不理,下手扯破她的衣衫;女子再次反抗,男子一拳把她打晕,于是顺利剥下她的衣衫。女子已经失去知觉,无从反抗。杨鹰看得勃然大怒,想不到在小人世界中也有这种粗暴事件,用手指头轻轻一堆,把那男子推倒,又把他凌空拈起来,那男子吓得哇哇大叫,在他心目中一定以为作恶多端,遭到鬼神的报复。
杨鹰想把他高高掷下摔死,后来一想,对小人来说,我虽然有无上的神力,却也不能随便杀生。小人也是人埃这样想著,便把那男子放在一个教堂塔尖上,让他上不得、下不得,叫苦连天。他在塔尖上大叫,有许多小人围观。有人走进电话亭致电报警,不久,消防车开到,架起云梯把那男子救下来。
这样隔了半天,那在树林中险些被侮辱的女子也回到市区来了。她对著那男子指手画脚,大概控诉他强暴。有两个警察走来,给他扣上手铐。
杨鹰暗暗好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忽见小镇外一处地区呜呜有声,两列火车从不同方向开到。那情况就像两列小童玩的玩具火车,蜿蜒开动。
杨鹰童心大发,忽然把其中一列火车的火车头提起数寸,令它的轮子空自转著。车上的小人个个惊得要命,不过因高度不大,还末致从车中跌出来。
杨鹰一阵童心大发,真想把这列火车放在对面来的那列火车的轨道上,让它们碰撞在一起,看是什么情景。后来一想,这样做会杀伤很多小人的性命,自己不该胡作非为,便把火车放下,让它继续向前驶去。火车上的司机显然吓了一大跳。他在开出一段路后、把车子停了下来,跳下地上,要研究刚才整辆车卡被提起的原因。后面车卡上的小人也纷纷跳下车来,向天空上东张西望,想要知道刚才发生的是什么「神迹」。他们当然望不见什么,在扰攘一番之后,又回到火车上去,慢慢开走。
杨鹰很满意地笑著。「我是他们的神!我可以主宰他们的一切,只要我喜欢,可以令他们发生天灾横祸,他们却一点也不知道发生的原因。」
他把眼光再向前望,见小人世界的城镇旁边有一条小河,一直向远处流去,河上有一些小船行驶。
他跟著小河向前行。每跨一步,便等于小船长度的数十倍,走了十多步,忽望见前面密密麻麻有许多房屋,令他大开眼界,那显然是小人天地中的大都会。
他走过去一看,确是洋洋大观,那大城市不但区域极大,道路四通八达,还有飞机场,无数飞机升降。其时,一辆飞机正从机场上起飞,飞到杨鹰胸前的高度,杨鹰一手把它抓住,见机内乘客乱成一团,人人以为大祸降临。杨鹰忍不住哈哈大笑。
再看清楚这飞机,是波音七四七的形式。心想:「奇怪得很,怎么小人也会仿造我们的飞机?」
他顺手把飞机放回到飞机场上,再细细观察那城市,有红色的双层巴士四通八达,不觉叫道:「咦,这不是伦敦吗?一切都与伦敦市一模一样!怎么伦敦会变成这样细小?」
杨鹰是到过伦敦的。他再细细辨认一下,这像「模型」一般的城市,的确是他熟悉的伦敦。某一条街道通到什么广场,在广场上有家什么戏院,戏院对门有个什么餐厅,历历在目。
「真妙极了,这的确是伦敦。它会变得那么小,难以想像,除非……」杨鹰暗地一惊:「除非是我自己变大了,我身体怎会变得那么大?难道人死了,他的身体会变大的?」
他不肯相信,但事实愈来愈证明他的想法。那些小人、小火车、小飞机,都是真实的人的世界,并不是另一个什么天地。
他想起,在他昏迷前曾见到那个巨人,后来有一度红光射在他身上,一定是那红光把他变成这样子。可是当时他曾瞧见那巨人。现在他却瞧不见自己。换句话说,那巨人是有形的,他自己却是无形的,这是什么原因?
如果说他死了,他为什么又能抓起那飞机、火车和小人?这说明他或许并未死去,只是变了一个形质。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忽见伦敦城呼呼风响,树木摇动,在上空笼罩了一层水气,像将有大风雨降临,杨鹰觉得非常奇异,因为他仰头观望,天空是好好的,一片蔚蓝,为什么伦敦市市上却是「风雨飘夜的样子?
他从风声的来处张望,见有一个和他一样大的巨人,手持一个像喷风筒般的机器,不停地把风和水气吹到伦敦城的上空去。
杨鹰忍不住叫道:「喂,你在干什么?」
「我在喷风埃」那巨人用一种很奇怪的语言答覆他。更奇怪的是,杨鹰居然能完全听懂他的语言。
「为什么要开这玩笑,你不见你的风已造成灾祸吗?瞧,那小河上两只船已倾覆了,还有,街道上许多招牌吹倒了,再吹下去,脆弱的房子也会倒塌,这会弄死许多人命的。」
那巨人笑道:「我正是要向你显示,我们一举手、一投足,可以令地球人受创深重,甚至毁灭于一时。」
杨鹰奇道:「那么……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么?」巨人笑而不答,似有意卖关子。杨鹰上前几步,细细打量他,见他整个人像一块石头,当他笑的时候,像是百上爆出了裂痕。他虽然一面说话,手上的「吹风机」依然呼呼响个不停,愈来愈凌厉,把伦敦市河上船只打翻了好几艘,有些市郊的房子上盖被掀开了,居民狠狠走避,一场巨灾已在伦敦市形成。
杨鹰实在看不过眼,他愤怒上前,抓著那巨人的手,要制止他继缤进行恶作剧式的活动。
「蓬」,他的后脑忽然破人结结实实打了一下,把他打翻在地上。
原来他身后另有一个「巨人」走过来,这一个巨人身体多带点肉色,杨鹰依稀认得是最初把他从田地里捧起来观看的家伙。
「你不要多事。」肉色巨人喝道:「你是我们两人用电波放大的。因为彼此言语不同,不能交流,心灵不能相通,只有把你放大了,才能了解我们的说话和思想。」
「可是,为什么我却瞧不见自己?」杨鹰从地上爬起来问道。
「你现在只是一堆电波,你的身体是抽象和无形的。但是这堆电波中有你的脑细胞和身体细胞,所以你依然保持本身的一些特点,但另一方面,我把我们的语言加入你的电波中,所以你能够听懂我们的说话。」
杨鹰这才知道自己没有死。但这比死还教他害怕,自己的身体变成一堆「电波」,那成什么话?何况又与两个怪物为伍?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从哪里来?」他再问道。
那巨人道:「我们是从遥远的星球来的。以你们人间的日子计,我们的太空船飞行了九万六千天,才来到这里。」
「那么你们并不怀著恶意?」杨鹰站起来问。
「可以这么说。你们的世界太小了,大约只等于我们星球的十万分之一,就算让给我们,我们也不要。」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恶作剧制造暴风雨伤害我们?」
「只是要试验一下风雨对你们的影响力,在我们那边是没有暴风雨的。」
「那么你们的世界一定很美丽。」杨鹰道。
「也不见得,我们那边的世界太寂寞、太枯燥,以你们的日子计,我们可以活十亿天,好像永远不会死亡。等到那一天来临的时候,我们实际上也只是褪一层壳,又恢复一个新的生命。过去的思想依然有很大一部分遗留著,所以我们都觉得日子太闷,有人自动投进火山中烧死,或开快速度的太空飞船撞死,像我们两人是选择无目的地飞行,准备随时遇险而死。所以我们才来到这里。」
杨鹰慨叹道:「这和我们恰巧相反,我们追求的是长命百岁,万寿无疆,可是你们却寻求有尽的寿元。世事就是这么奇妙。」
「是的,在我们的星球里,大家都没有事情做,一天到晚看著风吹水流,日月消逝,觉得做人真是无聊透顶。」
这时另一个星球人插嘴道:「我瞧你们很忙碌,彷佛整天都有一个目标,真教我们羡慕。」
杨鹰想了一想道:「我们人类是每天为生活忙碌,不忙碌便会死亡,难道你们不用觅食,也能生存?」
「我们星球上有半数的物品能吃,就是坐在那里不动,也不会饿死,两旁有鲜果长著,今天吃去,明天又长出来,永远也吃不完。」
杨鹰想了一想道:「那么你们有没有什么游戏?譬如踢足球、赛马、跳舞……之类,我们地球人乐此不疲。」
「游戏?自然我们也有。但所有游戏都玩腻了。你知道,当寿命太长时,对什么都会腻的。」星球人回答。
杨鹰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觉得有点不便启齿。
「你有什么话想说吗?」星球人像看穿他的思想。
「……是的,我想问,难道你们没有男和女?男女的情感,是使人永不厌倦的。」杨鹰想起自己和邻居「小露丝」相处时的快乐,一股甜蜜涌上心头。
两个星球人听了他的话,相对望了一眼,似乎感到奇异。
那外表带著石头斑纹的星球人道:「我们每一个人都同时是男体,又是女体,可以随时扮演女人或男人的角色。但是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也觉得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确,因为我们太『老』了,对一切都已经麻木。」
「那也许是因为我们寿元有尽吧。」杨鹰叹口气道。
「我们本来想把你带走,和我们一起去漫游宇宙,看来你是不愿意走了?」头一个星球人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