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四人夜话》作者:余过【完结】 > 四人夜话.TXT

不久,小说的第二节又在杂志上发表了。.51

作者:余过 当前章节:15367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01:37

到了公元2220年,局势突然改变了。

Z国在核子研究上得到突破,该国科学家发明一种「防卫天幕」,是一种肉眼看不见的屏障,也可说是一种气体,这种气体有铜墙铁壁的功能,把它笼罩住Z国的天空,便保护得严严密密,任何飞弹都不能侵入。

这项突破令Z国举国若狂,从此该国可以自由去侵袭别人,却绝不愁别国来侵略它了。

Z国首先向A国发动核子侵略,数千枚飞弹向对方投掷过去,可怜A国富庶之区,一夜之间,尽成焦土,人民死伤殆荆在这时期,A国虽不顾一切的进行还击,可惜它的飞弹射到Z国的边缘,便不能进入,为该国的防卫天幕所阻,在边境之外爆炸,Z国丝毫无损。

A国被毁之后,Z国再无忌惮,成为世界的真正霸主,其他各国都为之自危,争先恐后对它歌功颂德,对Z国的一言一语,莫不遵从。

Z国总理名叫史威夫。他觉得现在是一步一步把世界各国吞并的时候,在欧洲的邻国B国物产富饶、气候良好,早已是史威夫觊觎的肥肉。不久,他便宣布进军侵占B国。

B国人民力图反抗。Z国却以核弹炸毁其首都及边界的防卫重点,B国整个瘫痪,只好任由侵略军长驱直入。

从此Z国宣布B国为其属土,欧洲其他各国敢怒而不敢言,反而要致送贺电,盛赞Z国民富兵强,史威夫天纵英才,理宜去管辖B国,令它的人民更加「幸福」。

B国的土地相当大,人口亦多,史威夫侵占后,觉得要彻底统治,必须消灭人民的反抗意识,令他们成为心甘情愿的奴隶,永不翻身。

史威夫将本国民族定为优秀民族,视B国人为低级民族;Z国人可对B国人任意屠杀、欺侮,B国人无反对权。

他下令将B国人的老弱、残废者杀掉,以免浪费粮食,只留下健康的青壮年和小孩,为Z国人当奴隶。

于是在一夜间,B国人被杀掉约三分一 他又下令所有B国人不得再拥有家庭。把他们的家庭拆散,男、女、小孩分别拨入不同的集中营内,等候差遣。

男人派到工厂、矿场工作。为免反抗,他们都被注射一枚「无忧针」,一经注射,男士对以前的事完全忘却,只懂得一些最基本的要求,吃、喝、睡眠、拉粪等等。Z国人训令他们要听话,他们便觉得那是天经地义,不能反抗。

为了加强他们的奴隶意识,每天在他们吃饭或睡前,都用播音器灌输一些教条,例如「我们是奴隶,服务Z国人是最高光荣」;「主要奴死,奴不得不死;主要奴做事,奴不得推辞」;「主人的命令是铁的命令,反抗者自取灭亡」等等,等等。

为了减低这些男奴在生理上的欲望,每遇又被注射了「无性针剂」,令他们完全失去男性本能,不会有任何生理要求。这样就没有情绪上的烦躁,每天安心地工作。

注射「无性针剂」,也是史威夫的阴谋,他要令B国人从此绝种,让这些「低等民族」在世界上消灭。

至于B国的女人和小童,小部分分派给政府官员为奴为妾,大部分便在市场上被贩卖,任何人都可以买回去家中使唤,或在店中服役。

女人贩卖的价钱分为两种。一等的是青春年少、身材苗条者,每个和一只猪的价钱相若。二等的是相貌较粗或年纪在廿五岁以上者,价钱只与一只火鹤相当。

小童贩卖更贱,每个只值几磅面包的价钱。

女奴的价钱这样廉宜,很多人都买下数个至数十个回去使用。除了给她们吃饭之外,绝无其他支出,何乐不为?

政府贩卖奴隶所得的钱,拨归公库。以百万计的女奴、童奴,转眼就卖光了。

有势力的人家,可以在家中蓄养数百女奴,任其消遣,就像是他的后宫一样。

女奴不能逃走,她们的手腕上都烙上奴隶的编号,逃了出去,如被警方发现,就会送回她的主人,那么,她得到的惨酷的刑罚,比死还难受。

就算她能逃脱,最多也是让另一个主人收起为奴,命运还是一样。

奴隶已没有家庭,也没有触立生存的权利。所有B国人的家园和财产,都让移民过来的主人侵占了。

他们肆无忌惮地享受B国的房舍田园,奴役B国人的女儿,吃喝B国人生产的食物,还大言不惭,讥笑B国人迟钝低能,是天生的奴隶,只有Z国人才配使用这一片优良的土地和管理这一大批蠢人。

女奴的遭遇怎样悲惨,且看看辛娜一家。

她有四姐妹,她年纪最长,廿二岁,新婚不到半年,小家庭便硬生生被拆散,丈夫被徵为男奴,送去矿场工作。她和三个妹妹,一起被送去女奴集中营。

她们的父母,年龄已近五十岁,被认为已「老迈」,送去「死亡营」遭集体毁灭。

辛娜每想起那晚,敌人撞开她的家门,把她们四姐妹衣衫不整地从床上叫起来,推上囚车的情形,便不禁泪如雨下。二妹幸薇连鞋子也来不及穿,只穿一件睡袍。三妹辛樱哭叫著爸妈,被敌人用胶布对了嘴巴,还用手铐扣起她的一双手。四妹辛玫只十三岁,吓得呆若木鸡,叫喊声也发不出来。

辛娜的丈夫企图反抗,被打倒在地。从此辛娜四姐妹就和家人永别了。

她们不久便在市场上被拍卖,辛娜和三妹辛樱分别被卖到酒吧和妓院,以色相事人。二妹辛薇和小妹辛玫却卖给一个大官,名叫卢岸。他是个特权阶级,本来Z国政府已分派了十余个女奴给他,他仍不满足,在市场上选择漂亮的女奴,购下三十多个,凑足五十人,为他自己布置了一个后宫。

一切仿效阿拉伯酋长居室的装置,当他下班回来后,便换上酋长的装束,享受五十个「妃嫔」的服侍。有人为他倒酒献茶,有人剥生果给他吃,有人为他表演歌舞。

辛薇懂得歌舞,最得到卢岸的宠爱,年小而美貌的辛玫则暂时做些杂役。

卢岸本是有家室的,他这个「后宫」,虽然绝不违背Z国的法例,却触怒了他的妻子。

卢太太带了几个女友,在卢岸上斑后,悄悄来到这后「宫」,把里面的设备都打烂了,还把辛薇捉去,认为这人是「狐狸精」,迷惑她的丈夫。把她四肢打断,令她变成残废。

当卢岸回来后,发觉这一切,暴跳如雷。为了保障他以后的享受不再受破坏,立即提出和太太离婚。

很多Z国的男人都已经这样做了,他们得到大批女奴,日夕与女奴相处,乐不可支,不再把妻子放在眼内,离婚案件天天在增加。

妇女领袖认为这是社会的大危机,必须及时挽救,取消女奴制度,不准女奴进入家庭。

但史威夫总理不听这忠告。他具有征服世界的野心,必须要有军人卖命。他有意讨好全国官兵,让女奴作为鼓励。对他们说:「如果你征服另一个国家,就有更多女奴供你消遣。」

另一方面,由于大量B国的男人被徵为奴隶,在工厂矿场做事,Z国的劳力便被解放出来,这些人派到占领区去,做些极清闲的工作,每天沉迷在酒色财气中。

由于女奴泛滥,男人在性生活上的放纵,十分惊人。半年过后,很多男人都变得外强中乾,体质疲弱。

甚至军人也是如此,他们除了当值的时间外,其他时间都是与女奴调笑。表面上他们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在凌辱异国的女性,但撇开这些表面因素,他们其实是以有限的精力,在应付无数女郎的需索,体质怎能不坏?

史威夫还未发现这个危机,继续发动侵占欧洲的C国和D国。

由于拥有犀利的核子武器,本身又有防卫天幕,对方无从反击,所以很顺利地又征服了两个国家。

像上次侵入B国那样,C国和D国的人民也一样受到奴隶的待遇,男人被送到工场去,女人遣当女奴。

Z国的公民要派到更多的地方去管理「属土」,它的人民分散得更薄了。

更多的女奴推出市场,令Z国的男人得到更多新鲜的寻乐对象。

这公式不断重复搬演,史威夫继续侵略新的国家,内部的弱点也在继续扩大。

当他把整个欧洲及半个美洲吞并入版图之后,危机终于全面爆发了。

所有Z国的男人都不再娶妻,已娶妻的人也已离婚,由于市面上有许多女奴,他们宁可放弃一个伴侣,去享受更多的温柔。

在过多的享受之余,所有的男人都变得羸弱不堪,二十岁的青年变成像中年人一般,而三十余岁的男人,早已变成弯腰驼背,说话有气无力,像个六七十岁的老人。

Z国的女公民却遭遇另一种苦况,由于没有男人要她们,唯一的出路便是出国寻找丈夫,她们到很远的国度去,嫁给异国人。(为什么要到远地?因为远地一时不致成为Z国的侵略目标。)在这时,Z国内只剩下三种人:一、男人,二、女奴,三、男奴。

男奴已被注射针剂,失去思想和能力,暂时不起作用。但女奴并未遭受这种待遇,对国家的仇恨仍是记得十分清楚。

由于Z国内只剩下女奴,没有其他女人。两男人又变得虚弱多病,所以很多得宠的女奴,便逐渐获得一些权力和行动的自由。

当年被捕时只有十三岁的女童辛玫,现在已长大了,亭亭玉立,美丽万分。

她的主人卢岸,现在权力更大了,已升至国防部长。辛玫得到卢岸的宠爱,地位俨然和他的夫人差不多。

辛玫记著家庭惨变和国家的耻辱,每一日都在激励自己要寻求反抗的机会。现在她认为时机已成熟了,藉著她自己所获得的较多的自由,每天去接近其他女奴,和她们沟通讯息。

最有价值的,是认识了史威夫总理宠爱的女奴爽儿和化学部长李思诺的女奴润润,三人志同道合,以复国为己任。

那润润长有两个梨涡,天生的很会撒娇,撒娇的神气人见人爱,就是女人见了也会让她三分,男人更不用说。凭了她这种撒娇功夫,令李思诺对她迷得什么似的,带她出入化学作战部,还对她解释各种毒气的用途,润润一一记在心上。

辛玫、爽儿、润润三个人,在不断的努力下,组织了一支近百人的「敢死队」,多数是部长和大官的女奴,歃血为盟,实行革命。

她们决定在除夕夜一同举事,首先,把她们身边的男人杀死。

那一晚,表面上一切如常,谁也看不出一个重大的事变就要发生。

别以为女人的个性都是娇滴滴的,当她们经历国破家亡的仇恨,又受到种种非人的待遇时,就是温柔的小猫,也会变成凶猛的老虎。

由于这次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他们计画得非常周详。主要的武器是一种毒酒,她们不仅让自己的男人吃了,还设法引诱他们的保镳或卫兵也分别喝下。一夜间,神不知鬼不觉的,Z国的总理、部长、三军统帅全部被解决了。

所有女奴都是敌忾同仇,在她们进行这计画时,有些临时才获悉这事的女奴,也是奋不顾身的加以协助。等到把这些大人物解决后,每个府第数百女奴,立即成了「复国部队」的生力军。

润润事先盗得一种化学武器「毒雾筒」,只要喷射一小筒,能令整座大厦的人立时死亡。

她和辛玫、爽儿会合后,带领数百人,悄没声息的掩至「核子作战总部」的大楼,这本来是辛玫的主人卢岸主管的。辛玫以前跟随卢岸来过数次,但也只准停留在外间,不得进入最机密的「作战室」。

润润先向门前喷射小量毒雾,顷刻之间,十余个守卫都死光了。

她们看见,也暗自吃惊。幸亏她们的五十个先头部队都预备了防毒面具。

进入大楼后,润润再向内喷射毒雾,等待了五分钟,才和辛玫、爽儿一齐冲进去。她们仍怕里面有末死的人,携带了枪械,随时准备驳火,但事实证明她的顾虑是多余的,那种毒雾无孔不入,连深藏地洞的老鼠也杀死了。

「作战部」在地下第四层,在非常时期,可以落下钢门大闸,把来侵的敌人隔绝。但这次润润、辛玫等来得突然,守卫也来不及发出警告,所以没有封闭。

她们进入「核子作战部」,发觉里面宽广如一个足球场,壁上有三个大电脑地图。分别代表世界、本国和首都市区。电钮指挥各种飞弹,对准哪一区,地图上那一点就会闪亮。

最高深的技术问题,科学家早经解决了,这「作战室」里面的操作,连一个小学生也能够控制。

这道理,辛玟早听卢岸说过,她在机密地图上,先找到本市(首都)的十个军警据点,与壁上的电脑地图对照,把飞弹瞄准该区,看得准确无误后,才在电钮上一按,隆然一声,该市的最大兵营首先炸毁了。接下去,「隆,隆,颅…」市区附近的较小的兵营及警察总部先后被毁掉。

这样,她们就稳稳地控制了首都,然后,一不做二不休,在凌晨五时左右,她们已找齐Z国的各个核子基地和部队驻扎图,在电脑地图上,用中程核子飞弹瞄准、射出。

「吱……吱……」每枚核子飞弹发射时,电脑上都作出这样的声音,彷佛轻描淡写,可是在被射击的目标,早已鬼哭神号,烟火冲天,死亡枕藉。

辛玫一面按钮,脸上的热泪一面流下来。她知道这样做,不知杀伤多少人命,但为了复国,为了消除世界最大的侵略者,她不得不使用与敌人同样残酷的手段。

Z国由于有「防核天幕」的遮盖,一向不愁受到外国核子袭击,想不到这一次致命的打击来自本国首都,真非他们始料所及。

到凌晨七时,辛玫等确证Z国的所有核子发射基地和重要军队驻扎点都消灭了,她们才离开「作战部」,以炸药引爆,令整个大楼毁掉,消除了Z国最后的一枚毒牙。

然后,她们以军械把女奴武装起来。一队队分批行动,占领市内的主要机关。

中午十二时,辛玫等占据了电视台,向全国和世界广播,宣布女奴革命成功。呼吁全国女奴立即起来,把她们身边的「主人」杀死或捆绑囚禁,占据城市乡村。女奴唯一的消遣本是看电视,这一讯息立即传遍全国,她们都知道翻身的时候到了,纷纷用利刀、棍棒或是斧头、铲子,把她们的「主人」杀死。

可怜Z国的男人,早已外强中乾,体弱不堪,每人受到数十个或数百个女奴的攻击,怎样抵挡?有的死在床上,有的逃到街头被打死了。不到三个小时,Z国的男人死了一大半。女奴声势大盛,抢夺武器,控制全国。

各地零星的军队虽然能守住一些地区顽抗,但知众怒难犯,也不理女奴进袭,只是紧守原地,等待最高命令,可是最高当局及主力军队都已被解决,还有谁来给命令他们?

辛玫的次一步骤,是令女奴军冲进工厂、矿场,给在当地工作的男奴隶注射解药,令他们的记亿逐渐恢复。然后把他们武装起来,去清除Z国的残余军队。

总之,一代大国Z国就这样彻底瓦解了,在联合国的协助下,被灭亡的国家重新复兴,恢复以前的版图。

Z国专利的「防核天幕」,由联合国公开,不再成为秘密,各国都能使用,保证不让核弹侵袭,使那些具有核武器的国家,不能对别国恐吓勒索。

辛玫成为B国的领袖,她是复兴B国的英雄,也是世界的英雄。由于男奴隶受针剂改变思想多年,后遗症仍然十分严重不能独立运用思想,只能做些较为机械性的工作。全国重要职位,清一色由过去的女奴出任。情况与过去的Z国颠倒,成为女人当权之国。

不同的是,他们有一个希望,相信下一代便能改善这种不平衡的现象。

侵略者不论怎样强大,始终会失败,奴隶国就是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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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石头有什么乐趣?如果你瞧见丁雁的样子,定会觉得奇怪,他有时在喃喃自语,有时在嘻嘻戆笑,有时更用手指指点点,彷佛与人在讨论什么。

这还不奇,假使你看见丁雁一脚把石头踢出去,过了一会,那石头却会自动跳起来,飞回他的脚旁。这才令你惊异哩。

是什么原因?

这是丁雁的一个秘密。他认识了一个「泄朋友,答应她天天到这里来陪她玩石头,把石头当作球儿,踢来踢去。但「她」是谁?「她」是什么样子的?他从来没有见过。

她是一个隐形的朋友。

那一天,丁雁下班后,很无聊,一个人踱到这块草地上来,坐在那里发楞。

忽然有个声音在他耳畔响道:「喂,小伙子,你很无聊,是不是?」

丁雁点点头,四周一望,并不见有人,他以为是谁躲在附近的一间破屋后和他说话。

「我也是寂寞得很。」那声音轻轻说道。

「你在哪里?」丁雁问。

「我就在这附近。」那话声顿了一顿,带点央求的意味:「既然你没有什么事情,陪我踢球好不好?」

丁雁无可无不可,说道:「好吧,你站出来呀。」

「你真的肯答应我!」那声音很惊喜,「我其实在你面前,但你瞧不见我罢了。」

「为什么?」丁雁傻里傻气地问。

「唉!不用问了,但你不用害怕,我只是个胆小的女孩子,对人决不会有恶意的。」

丁雁点点头。本来对一个瞧不见形象的东西应该感到害怕,但那女孩子的声音很清脆、很温柔,不知怎的,听在他耳内,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感觉,只觉得她是一个娇怯无依的、很值得同情的人。

丁雁自小是个孤儿,长大后,生性比较孤僻,很少人用这样亲切的声调和他说话,所以他自然而然地对她有种好感。

「那么让我们开始踢球吧。」那声音道。

「球在哪儿?」

「就把这块石头当作球儿好了。」

忽然有块石头跳到丁雁脚前,丁雁一脚踢了回去,不远处嘻嘻发出一个笑声,又把那石头踢了回来。就这样,他们开始了游戏。

一直玩了约一个钟头,丁雁才和她告别。

「明天还会来吗?」那女孩依依不舍道。

「不知道。」丁雁直率地答,「你没有别的朋友?」

「没有埃世间上只有你一个人才那么好,肯陪一个看不见的人玩耍。」

「你想我再来?」

「自然啦。」

「好。」

那女孩子雀跃道:「我知道你是世间上最好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依琪。你呢?」

「丁雁。」

从这天起,两人交上了朋友,每天丁雁在工厂下班后,便来陪依琪玩球。连假日也不例外。

一天,下著大雨,丁雁依然撑著伞来了。

他叫了几声「依琪」,没有应声。忽然听见附近有人地在哭,像是依琪的声音。

「依琪,有人欺负你吗?」

「不是。这样大雨天,你还赶来,令我太开心了,所以哭起来。」

「傻孩子!」丁雁笑责道。

他本人的外号是「傻小子」,这是第一次,也以「傻」字来称呼别人。

「今天下雨,不玩球了,我们坐下聊天好不好?依琪道。

「草地上都是水,怎样坐?」

「那破屋里面有避雨的地方,你跟我来。」

丁雁跟著她的声音向前走去,那破屋内果有一些地方是雨打不到,还有几张被尘封的椅子,丁雁揩拭了两张,一张给依琪,另一张给自己坐下。

「丁大哥,谁说你傻,瞧你做事多细心。」依琪高兴道,「今天你来得比平时早,为什么?」

「近来汽车销路不好,我们那家工厂裁员,我是第一批被开除的人。」

「那样,不是失业了吗?」

「嗯。」

「能不能找别的工作?」

「我脑子笨,懂的技能有限。听说近来社会不景,别的行业也不大招请生手的人。」

「碍…」依琪似在想什么。

「你喜不喜欢做歌星?」她忽然问。

「做歌星?」丁雁笑起来:「我怎会唱歌?」

「如果你愿意做,我就有办法。听说做歌星,收入是很好的。」

「别开玩笑,叫我去唱歌,不是叫我去献丑吗?」

「真的有办法,你听我说。」依琪道,「我有个朋友,唱歌唱得很好,他也是隐形的。让他陪你一同去应徵,在需要唱歌的时候,你只要站在台前装腔作势,不用真的唱,我那朋友会代你唱出来,他一唱,保证人人喝采。这样不就行了吗?」

丁雁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念头,他搔搔头道:「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他叫做阿柏,你称他一声『柏大哥』好了。他的歌声是人听人爱的。」

丁雁对这主意还是觉得可笑:「为什么要表演唱歌,我明明不会唱,到了台上会僵死的。」

「做别的行业不是不可以,但现在人浮于事,求职困难。唱歌待遇较好,有柏大哥帮助,绝对不会出乱子,你相信我。」

依琪苦口婆心,到了后来,终于把丁雁说服。

这个晚上,丁雁穿了一套他仅有的西装,走在城里的大街上。到了百老汇夜总会门口,他就听到一个亲切的声音:「我在这里,已把柏大哥带来了。」

丁雁知道她是依琪,面前见不到一个人,他对这已司空见惯,不以为怪。但听说还多了一个第三者阿柏在身边,他略略有点不安,叫了声:「柏大哥。」

听见一个低沉有力的声音道:「你好。我常听依琪说,你是一个老实的小伙子,果然不错,我会尽力帮助你。」

依琪道:「百老汇是本市最大的夜总会,时时要雇用新的人手,你试一试,到了里面,若要唱歌时,就让柏大哥去应付,你只要嘴巴一张一合便行了。」

丁雁硬著头皮,向夜总会走去。

「找谁?」守门人问。

「找经理,我是……来求职的。」丁雁结结巴巴地说。

守门人向他打量一眼,见他穿著还整齐,倒没有拦阻,把他带进经理室去。

经理室内很宽敞,有两个人在聊天,坐在写字桌旁、口衔雪茄的是方经理,坐在另一边的是夜总会的琴师。

丁雁向方经理点点头,自述来意。

方经理不大相信地道:「你会唱歌?」

丁雁勉强点点头。

方经理的脸庞向琴师一摆,意思是「让他试试」。

琴师在钢琴前坐下来,问丁雁要唱什么曲子,丁雁对曲谱一窍不通,面孔一红。阿柏在他耳边轻声道:「就是黄色那一本。」

丁雁这才指指那黄色的曲谱。琴师拿起来给他。

丁雁随手翻看,揭至一页,阿柏一按他的肩头道:「就是这一首。」

丁雁交回给琴师道:「我想唱这一首。」

琴师按了几下琴键,弹奏起来。

丁雁紧张得全身发抖,满头是汗,不过他紧记阿拍的吩咐,在他一拍他的肩头时,便即开口。歌声一出,全室震荡,阿柏唱得十分好,声调高昂动人,咬字清晰。

琴师不相信他的耳朵,时时抬头看丁雁的嘴唇,见他嘴巴变化有限,怎么声量会那么丰富,令他百思不得其解。若说有人代唱,这房中除了他和丁雁外,便是方经理,再无他人。

丁雁唱完,方经理也觉惊异,不相信他会唱得那么好,叫道:「再唱一遍。」

丁雁应允,又唱了一次,他装腔作势比前相似,效果更好一些。

方经理对琴师道:「这人的歌声,令我想起前两年红极一时的柏安民。柏是因得罪一个有权有势的人,被人害死,要不然,到今天还会很红……这个人说不定可以取代柏的地位。」

琴师点点头:「近来很少听到这样好的歌声了。」

方经理立即起身,邀丁雁签一张三年的表演合约,虽然条件不算太好,但对丁雁来说,已比他以前的收入高出四五倍,他很高兴答应下来。

从夜总会出来时,依琪在他耳边道:「你瞧,这不是成功了吗?」

丁雁道:「是的,可不知该怎样谢谢你和柏大哥。」

依琪道:「这是我们自愿帮你的,不需要任何回报,你放心好了。」

从此,丁雁便在百老汇夜总会表演起来,起初他不习惯,在台上非常拘束。但他的歌声实在好,慕名而来听歌的日多。

不到一个月,他的名字已响遍表演界。他的态度在台上渐趋自然,嘴唇的开合与歌声配合得很好。他真真正正红了起来。

晚上表演得很夜,回家后便一直睡到中午。别人吃午饭时,他才吃早餐,餐后,总是踱到那块荒僻的草地上,和依琪聊天、踢石子,生活和以前并没有什么两样。

也有很多歌迷慕名要和他交朋友,丁雁一一拒绝。除了方经理指定要他出席的应酬外,一概不往参加。

一来他本性不善应酬,二来,他也怕白天有人要他唱歌,那时柏大哥不在身边,就真正献丑了。

一次,有个富家小姐,名唤米丽,偶然到百老汇听过丁雁的歌声,此后便迷上了他,每天都订好一个最靠近表演台的位子,晚晚前往捧场,从不间断。还差人送很多礼物给丁雁,丁雁都把它退回。米丽想约他见面,丁雁也拒绝了。

米丽毫无办法,最后通过她父亲米议员的力量,去请方经理想办法;又由方经理指定丁雁一定要去米府参加一个晚宴,丁雁才不得不依约前往。

可是到了晚宴的地方,主人只有一个米丽,她这天穿了一件粉红色的晚礼服,胸前佩了美丽的钻饰,明艳照人,互相辉映。

米丽温柔而又亲切地招待他,丁雁却感到局促不安。

吃下两杯酒,米丽粉颊绯红,借著酒意,道:「我是不是长得非常丑陋,在你眼中不值一顾?」

丁雁结结巴巴地道:「不……你长得很好看。」

米丽听了这话很高兴,嫣然一笑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像怕了我,不愿和我交朋友?」

「我避开你,是由于你长得太美丽。」丁雁答道。

「哦?」这原因大大出乎米丽的意外。

「如果我和你来往,日子一久,难免受到你的吸引,将来就会忘掉我的旧朋友。我不愿这样做。」

「你的旧朋友?原来你已经有了……」

丁雁点点头,说:「不仅是这样。我根本配不上你,当你识穿我的底子时,会觉得十分可笑的。」

丁雁的意思是自己本来不会唱歌,而米丽倾慕他是为了他的歌声,这个假面孔迟早是要拆穿的,何必令她失望。

可是米丽不懂他的意思,她伤心欲绝,喃喃自语道:「倒是我自作多情了……让我祝福你们。」她举起酒杯向丁雁祝酒,自己一饮而荆晚饭过后,丁雁告辞。米丽送到门口,忽然把他抱住,在他唇上深深一吻,低头道:「虽然如此,我还是会等你的。」

她命司机送丁雁回到夜总会去,这时距离他登场的时间已不远。

经过一晚的忙碌,丁雁把整个晚宴的事情忘掉。

第二天,他照样到草地上找依琪。

「昨晚那位小姐好漂亮,你为什么拒绝了她?」依琪问。

「咦!你怎么知道?」丁雁很奇怪。

「我一直在你的身边,自然瞒不过我。」依琪道。

「呵,原来你……」丁雁作势向前要把她捉住,明知是捉她不著的,他只是开玩笑而已。

依琪一笑躲在他身后,道:「原来我……怎样?」

「原来你常常跟在我身边,却不让我知道。」

「不是的,我只是偶然跟随你,这一次也不过是第四次或第五次罢了。」依琪急辩道。

丁雁问:「你既然跟著我,为什么又不和我说一句话?」

「其实我是不想让你知道的,刚才一时大意才泄露了出来。」依琪有点难为情。

「你跟在我身边,我很高兴,何必隐瞒?」

依琪没有答话。

半晌,她忽然问:「原来你已有一个女朋友,为什么我不知道?」

「什么女朋友?」

「你对那位小姐说,你不愿结识她,是因为你已有一个女朋友。」

「呵,」丁雁哈哈大笑起来:「我说的是你呀,难道你不是我的女朋友?」

依琪默然,过了一阵,地哭起来。

丁雁惊道:「是我得罪了你吗?真对不起,我不该说你是我的女朋友。」

「不,你没有说错什么,是我太高兴了。你居然把我当作……当作你的朋友。」

「你这人真怪,我们已做了两年多的朋友了。难道还有假的?什么『我居然把你当做朋友』,这是什么意思?」

「你误会了。我是说,你居然为了我,肯去拒绝一位高贵而又漂亮的小姐,这才令我感动得哭起来。」

依琪顿了一顿:「其实你没见过我,也不知我年纪的大小,说不定我是个又老又丑的女子,你为了我而去拒绝那位小姐,这牺牲不是太大了吗?」

「我倒没想这一些,只觉得和你很投契,在寂寞的时候,互相安慰,我们注定是一对好朋友,永远在一块儿。」

「你愿意和我永远在一起?」依琪问。

「不是吗?除非你要离开我。」

「我太高兴了,丁大哥,不要怪我,我又要哭了。」

这一次依琪不仅是地哭,而是非常大声她哭起来,哭得丁雁不知所措。

「这又是怎么啦?」丁雁急问。

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嘴唇被两片柔软的嘴唇吻了一下。接著听到依琪说:「那位小姐能吻你,我为什么不可以?」

丁雁笑道:「好极了,再来一次。」

依琪果然又吻了他一下。

丁雁很满意地道:「真奇怪,我对著你,什么话都能说,对著别的女人,却是结结巴巴的说不出口。就算把话说出来,也是笨得很。」

「这因为我们有两年多的交情,自然和别人不同。」依琪模仿他的语气说。

「可不是吗?」丁雁说,两人大笑起来。

经过这次谈话后,两人的感情彷佛又深了一层,有时见面,也不再踢石子了,而是坐著聊天或互相亲吻,暗自销魂。

不过,除了嘴唇的接触外,丁雁见不到,也触不到依琪的身子,即使明知她在他面前,伸手过去,也是空荡荡的一片,并无任何实质。

丁雁并不为此烦恼,他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觉得有个知己朋友,天天能见面聊天,又能亲吻,已非常满意了。

一天晚上,他照常到夜总会登台唱歌。在演唱前,他循例问道:「柏大哥,你预备好了吗?」

通常,阿柏会说:「好了,开始吧。」但这一次,却听不见阿柏的应声。

丁雁觉得不妙,再问一句:「柏大哥,你来了吗?」

依然没有答话。伴奏的音乐早已开始,是需要丁雁开口唱歌的时候了。阿柏的声音没有出现,丁雁不得不自己唱起来。那些歌词和旋律,他早已记得烂熟,但他一开口,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声音颤抖、又低、又难听,台下轰然一声大笑。

丁雁感到十分窘,一心盼望柏大哥快点来,但阿柏始终没有出现,丁雁紧张得满头是汗,愈唱愈槽,听众在大笑中一一离场,有些不客气的还把生果、鞋子、杂物扔到台上,令丁雁难堪得几乎大哭。

在听众一哄而散后,丁雁才听到依琪的声音:「真对不起,柏大哥不是有意失约,而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他要永远离开我们了。」

「什么?」丁雁很惊异。

「是的。他忽然接到传召,要往转世,再度为人,根本来不及通知我们。他是托别人来转告的。」

「………」

「你虽然从没问我们的来历,但不说你也知道,我们都是一些孤寂的游魂。转世对柏大哥是件好事,他所遗憾的只是未能继续帮助你,很抱歉。」

「算了。」丁雁虽然有点傻气,胸怀却十分豁达,说道:「不唱歌也不打紧,可以做回我的老本行,倒是柏大哥帮了我一年多,我什么也没有酬谢他,真过意不去。」

「不用,」依琪道,「只要有机会让他唱歌,他已很满意。他珍惜他的歌声,能够有人欣赏,是最开心的事情。他倒不在乎是通过谁的口唱出来。」

这晚,丁惟默默踱回家去,依琪陪伴著他。

「丁大哥,我建议你做另外一样工作,收入也是很不错的。」

「是什么?」

「电影特技演员。」

丁雁苦笑:「我能吗?」

你不会唱歌,却能做歌星;你不懂特技,自然可以当特技演员。」

「你帮我?」

「嗯,我还有几个朋友,可以助你一臂之力。」依琪道。

一个月后,丁雁果然当上一个特技演员。

他的任务是代替男主角拍摄危险镜头。第一个工作是要从十二层高的大厦上跳下来,落在救生网内。

丁雁对导演道:「用救生网太不够刺激了,观众也觉没有趣味。不如硬碰硬跳在地面上,才显得男主角是英雄好汉。」

「你疯了吗?」导演问。

「我没有疯,要不要我试一次给你看。」

导演两眼紧盯著他,足足有十秒钟,才问:「你买了人寿保险没有?」

「不用。」丁雁说,「只有一个条件,表演一定要在晚上,愈晚愈好。」

导演遵照他的意思,这晚十二时正式开拍,丁雁穿了男主角的服装,站在十二层大厦高的屋顶上。剧情显示:后面有成群暴徒追逐上来,头上有直升机在盘旋扫射,男主角迫于无奈,一咬牙,向地面跳下。

导演遥遥指挥,用无终电喝一声:「跳!」

丁雁耳边响起依琪的声音:「丁大哥,跳吧。」

丁雁向前纵,只觉耳边呼呼风响,身子急堕,但不多久,便有四条有力的臂膀在左右两边扶持著他,让他身体平稳地慢慢降下,终于落到地面上。

他像乘坐汽球降落一般,甚至比汽球还要平稳,降落地面之后,面不红,气不喘,若无其事。

导演和全体工作人员呆了一呆,接著如梦初觉,轰然叫好。拥上来对他欢呼。

导演道:「真令我佩服。问题是你怎能把速度控制得那么慢?」

「这是自幼练成的。」丁雁镇定地说。

「好,立刻叫人改写剧本,把男主角写成有奇能的超人!」导演兴奋万分地道。

从此,丁雁的名字在报上传扬开去,形容他是「凡间飞人」。

他拍了很多很多的惊险镜头。例如从飞机上不带降落伞往下跳;从一条大河的南岸跳到北岸;从一辆奔驰的汽车中飞出,落在山谷内等等,各种各样的高难度动作,他都做了出来,出尽风头。成为影迷真正爱戴的偶像。

其实说穿了很简单,并不是丁雁有什么异能,只是依琪找了两个「隐形的朋友」在帮他,每当他跳出时,那两个隐形人便在左右两边稳隐托著他,他要落在哪里便落在哪里。

不知就里的人,便觉得丁雁神乎其技了。观众不再要看他扮演别人的替身,而要他本人演出,导演开始拍摄一部由他领衔主演的电影,全部充满了刺激性的镜头。

有些场面,本来要在日间拍摄比较完善的,但丁雁坚持在晚上拍。问他原因,只说是「天性如此,一到白天,便懒洋洋的,没有办法施展体能」。

这部电影放映了,丁雁声名大噪,他的收入比以前做歌星时更多了。

有很多女人崇拜他,围绕在他身边,对他献媚,可是丁雁视若无睹,依然我行我素,在不拍片的时候,便静静踱步回家。虽然成了名,他始终没有搬迁,仍住在以前所居的一间小屋中,依琪有时会来他家中,陪他谈笑,这是丁雁最大的乐事,他们不仅在草地上踢石子时才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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