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懒得去找借口,说道:“一定是我把它给忘在这儿了。”说完便弯腰去将它拾起。他突然用夹克从后面裹住她的身体,束紧,把她的手臂固定在她的身体两侧。夹克的过长的袖子卡住了她的手,她的头也被实实地埋到了桶里。她竭尽全力地反抗和挣扎着。但她的力气只有他的一半,而且她还穿着毛线和皮革的束身衣。他还没来得及祈祷希望一切顺利,事情就已经结束了。把尸体推进花丛里,把桶里的水倒掉,拿起夹克匆忙赶回工具房,放下衣服后,又马上回屋去找布车太太,手里拿了杯威士忌。告诉她,刚才出去的时候,趁机跑去喝了点酒,并且让她为他保守这个顽皮的小秘密。真没想到,事情那么顺利。
他说:“好了,现在。咱们继续吧。”
但是,他那只握着酒杯的手在发抖。布车太太表现出小女人的关切之情,说道:“弗莱彻士多先生,你的脸看起来很苍白。”
即便是这些细微动作,也在他的计划之中。他坦白说:“这只该死的手疼得很。我不想多说了。”
事实上,他刚才在跟埃尔莎搏斗时,把之前包扎好的伤口给扯开了。现在整只手剧痛无比。
他解释道:“可能是今天在挖坑种芹菜时,不小心把伤口给扯开了。”
为了尽可能让事情更逼真,他甚至还真的挖坑种了些芹菜。
“我觉得你还是先别用那只手。老实说,我真的觉得你不应该干这些繁重的户外活。”
杰拉尔德坚决地说:“那些活总得有人干啊。我是说……你知道,像我妻子这样聪明的女人,要忙着继续她的写作——那可是我们的经济来源。要知道,她曾经很出名。到这个破地方来,她觉得了无生趣。”
他停了片刻,像是在作悔恨的反思。之后他补充说道:“要不是这样,你也知道,像她那么漂亮,很多女孩——”
他说了一半就停住了,转过脸去,呷下一大口威士忌酒,继续说:“当然了,布车太太,她其实很天真。”
布车太太答道:“噢,当然了。”她对弗莱彻士多先生对婚姻表现出的忠诚表示赞赏。
他装出一副神秘谨慎的样子,说:“布车太太,这附近没几个人吧?我是说,嗯,你认识的人当中,跟我们年纪相仿的人不多吧?有没有谁可以介绍给她交个朋友?当然了,我是指,我跟她两人都想结交些朋友。”
但是很可惜,布车太太在啥特林这边不认识人。在其他地方倒是认识一群教会的人。他们都聚集在大教堂那头,看似对这个乡下地方不屑一顾,大家都向往城市生活。
布车太太说:“到哈特林酒馆的人大多数都是雇农等人。在这个汽车快速发展的年代,甚至连农民都爱到城里找乐子。你知道,要不是我丈夫佛瑞德给哈特林的老爵爷打工,我敢向你担保,我们不会过上这样的生活。”
布车太太羞怯地继续说道:“如果有时间,如果你和弗莱彻士多太太想要顺道来我们那儿住上一晚上的话……但我担心我可能不善于跟像她那样的人打交道……”
弗莱彻士多先生礼貌地发表了他的意见。但她注意到他心不在焉地朝窗外小海滩的方向望去。看样子,他的妻子很可能还在跟她的神秘爱人在海滩里嬉戏。
“嗯,我想我们必须得继续工作,否则不知何时才能完成。”
布车太太准备离开了,奇怪的是,埃尔莎竟然还没回来。
“弗莱彻士多先生,如果我是你,我会焦虑不安的。你难道不打算跑去海滩那儿看看一切是否正常?”
他不确定地说:“呃,是的。我想我会去的。”
“我的意思是天开始变凉了。她也应该游完泳回来了。”
弗莱彻士多先生说道:“话是这么说。
“你是说……但是,弗莱彻士多先生——噢,不!你该不是说……”
“我不想被人看成是,嗯,像是在监视别人。”
布车太太建议道:“我可以跟你一道去。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很乐意跟你一块儿去。这样看起来就不会像是——”
杰拉尔德毅然地说:“天啊!不!”
他很快地掩饰道:“我不能让她丢脸,被人发现,嗯,跟一个陌生人在一起。”
“但你还不清楚实际情况。这也许不是真的。假如我们去海滩找她,大声地说着话好让她听见……正如你所说的,如果她被吓着了,嗯,如果她是无辜的,那她也不会怀疑你蹑手蹑脚地到海湾去是为了密切监视她的行踪。”
他用力地甩甩头说道:“你也明白,我想这恐怕是真的。我已经,嗯,布车太太,我老实地告诉你吧,我曾经见过他们。”
他想象着他看见他们时的情景:他们正在湿润的沙滩上漫步。埃尔莎看起来欢快妖艳,一只手挥舞着白色泳帽,她的粗糙棕发全部卷曲。他的手臂环抱着她。他是个大块头,皮肤黝黑,样子英俊。
他羞愧地坦言道:“布车太太,他是个黝黑的壮男人。阔肩,样貌英俊。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刚刚才向你打听,向你打听这附近的人。”
“你真的看见她了?跟那个男人一起?但是……他们可能只是巧合遇见吧?”
“要是这样,那她怎么不告诉我?不管怎么说,反正不可能是巧遇。人们——嗯,这些事情,人们可以看得出来,不是吗?”
但是布车太太对这种事情不大了解,而且也不想去了解。她说:“我还是走好了,这事情还是留给你自己处理吧。我想你应该……嗯,弗莱彻士多先生,我不知道该给你什么建议。
随即她钻进自己的迷你小轿车,晃晃颠颠地沿着遍地辙痕的小路驾驶着,朝哈特林奔驰而去。
布车太太驾车在夜间飞驰而过,开着的汽车尾灯像萤火虫般一闪一闪的。在月光下猜疑不正派的幽会是一码事,但是去了解,那就实在是太恐怖了——正如现实生活。
他返回杜鹃花丛。埃尔莎还跟之前他离开时那样躺在那儿。他跑去工具房,把水桶洗刷干净,确保没有盐分残留在桶底露出蛛丝马迹。他迅速抓起夹克,再次回到她躺着的地方。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在搏斗时,那层厚厚的柔软的羊毛衬里有效地防止了在她身上留下伤痕。他抬起她的尸体,奇怪的是,平日里个子矮小充满活力的她竟然奇重无比。他得抑制住对她产生的厌恶感,他把她抬到车上去。此时她的四肢无力地悬着,但他的手臂能感受得到她的沉重。
汽车的行李箱不算大,但他还是想办法将她塞在最里面。并不是说怕途中会遇见其他人。只是,嗯,为了安全起见,他不想冒任何险。如果海湾上真有个情人在等着她的话——那多半是个玩笑!不管怎样,即便真有这么个人,他也肯定老早就已经回家去了。但以防万一,最好还是留意一下地上的脚印。
开车前往海湾的路走得很慢。月色朦胧,看不清凹凸不平的乡村道路上的车辙和坑洞。因为太久没用了,汽车一顿一顿地颠簸而行。他非常担心行李箱里面蜷缩着的尸体会出什么意外:因为任何痕迹都可能会泄露秘密。但他最终还是安全抵达了。他把车停在幽暗的阴影处。下了车,站着,低头看着海湾。
他没能花上足够的时间去侦察——她可能会起疑心。现在,他得想出一个最好的法子把她放进水里,而且不能留下任何踪迹,以防哪位精明的警察可以循着蛛丝马迹,发现他曾拖着跟警察从海里打捞上来的尸体同样沉重的物体在海滩上行走。他必须得谨慎地在海湾两边的岩石处找条路。而且希望,涨潮时迅猛的潮水能冲刷掉他有可能留下的踪迹。
不管怎样,首先,他必须得先在海滩上到处跑:笔直地跑,然后左右两边跑,让人以为他在四处找她。海滩很快就会被潮水覆盖,但他最好还是别冒险。此外,这给了他合理的理由,在岩石后面和这个唯一的一个小海滩上四处查看,以防有任何人躲在一旁偷看。
但是没发现任何人。根本没有人来过,因为海滩上一点踪迹都没有。他突然想起海滩上不可能一点踪迹都没有——应该有她自己走到海里的脚印。嗯,他得确保不会出现任何失误,直到潮水将所有脚印都冲刷掉——所以,事实上,他之前那十分钟的认真检查是白白浪费了。不过,没关系,时间有的是。他沿着波纹走到岩石处,在其中挑了条路,然后走回停车的地方。
她被紧紧地塞在行李箱里。他花了更多的时间,好不容易才将她弄出来,而且没有在她身上留下抓痕和伤痕。拖着她跌跌撞撞地蹒跚而行,回到之前走过的岩石路上。他跌跌撞撞地用手臂抬着被谋杀了的妻子。在皎洁的月光照耀下,黑糖浆般的海波平添了一层银色。巨大的岩石在无痕的沙滩上投下可怕的阴影。他的手臂疼痛不已,他的背几乎要断了。他那只受伤的手在痛苦地抽动着,血从绷带里渗了出来,来到水边时,他几乎是筋疲力尽了。
沿岸的地形比较复杂:海湾经常被一排岩石横截断。像现在快要涨潮的时候,水位已经比海平面低了有六英寸。他把沉重的担子放落在朝海的一边。尸体躺在那里。他根本没怎么疑虑,就把她给放下了。正如他曾经向自己提议过的那样,把她扔下去抑或让她跌下去。但他最终还是跪下,轻轻地将她从他怀里卸下,让她躺着,让她躺在浅水处,脸朝下放在岩石的裂缝处。黝黑的海水淹没了她,浸泡着她,淹着她。她的黑色羊毛泳衣藏了许多湿沙子。她死灰的脸上和手臂上以及手上都沾满了污迹。仿佛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她一直都躺在那里。
他穿上那件茶色夹克衫,抵御夜晚的寒意,满意地靠在岩石上恢复体力。他待会儿还得再次把她抬到岸边去。此时她的尸体盖满了沙子和海水。他需要力气和勇气。
他对狂跳着的心脏说:“不许乱跳!”
还指挥着他那忐忑不安的胃和混沌昏沉的大脑道:“别动!打起精神来。结束了。已经结束了。”
确实已经结束了。现在不会出什么问题,他不可能会有什么差错。他只需要将她抬起,带着她回海湾去。将她放在高于水位线的地方。然后像个疯子般开车赶往哈特林将这个消息告诉其他人——因为他们家里没装电话。聪明人一看肯定知道她已经死了有好长一段时间。
细浪冲洗着他们留下的痕迹,拍打着他死去的妻子的尸体——此时的她脸朝下埋在沙滩上,躺在他的脚边。与此同时,他喘着气,无力地向后靠在岩石上。
他强迫自己在脑海里把整个过程再过一遍,以便确认没出现任何差错。黑色服装,白色泳帽,没错。布车太太当时看着她出门。海滨服理论上应该放在沙滩上某个干燥的地方。装有海水的桶已经倒空并且洗干净了。
会有人去他们大门口的杜鹃花丛那儿找溺水身亡的线索吗?他自己的手和手臂上都没有伤痕。在她死前的搏斗中,那件夹克衫有效地防止了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死后的东西就比较容易解释:在水里浸泡了两个小时,尸体被岩石和沙子擦伤了是预料中的事。
他还检查了车尾箱,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曾驾车载着尸体前往海湾;潮水逐渐冲刷着他刚才拖着尸体在岩石处走来时留下的踪迹。
没有什么好害怕的,真的没有。哪怕是他此时内心的焦躁不安,在这种情况下也会理所当然地被归结为自然反应。有人亲眼目睹他的妻子出门时生机勃勃精神尚佳。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他一直跟布车太太待在一起。尸体检查可能会证实埃尔莎已经死了很久。如果这些都失败了,万一他们起疑心了,至少还有个无中生有的情人可以当替死鬼。他看着静静地躺在他脚边的尸体,坚决地说道:“好了,我也许是个失败者,因为你一直这么说我,我听得够多了。但是这一次错不了。亲爱的,这次一定不会失败!”
尽管他很讨厌这么做,但决心已定。他把她扶起,让她靠在自己身上,抓着她的手臂,戴着白色泳帽的头抵着他的肩摇晃着。看起来像是情人偎着他的小女友,从岩石后面漫步向海滩。
这时,有人出现了。有个瘦小的人,犹豫不决地站在高处。在海湾的顶部,注视着大海。他认出她来了,是布车太太。嗯,来得正巧——刚好我需要去找人来。
受到好奇心的驱使,布车太太本来已经回家了。但是想了想,就偷偷地跑回来当窥视者,一探究竟……现在她成了亲眼目睹这个悲剧的证人。他站在那儿,怀里懒洋洋地靠着个尸体。他露出悲伤绝望的神情,等着她走上前来。
她上前一步。突然,发出尖锐刺耳的喊叫声,从上方陡峭的岸坡上急跑而下,穿过沙滩朝他跑来。一边跑一边尖叫着:“你这个畜生。你这个无耻下流的吹牛禽兽!平时假装要加班,原来一直都在这儿……”
她来到他面前。在她的突然袭击下,他绊了一跤,差点摔倒。尸体旋即跌倒在沙滩上。她猛然用手里举着的菜刀刺进他的胸膛。
布车太太在地上躺了一会儿,身体呈“大”字形展开。刚才在用刀猛刺他时被他绊倒了。她起身低头往下看,然后尖叫道:“佛瑞德?噢,我的天啊,这不是佛瑞德!噢,老天啊!我干了什么?”
说完她捶打着他鲜血淋漓的胸脯,嚷道:“但,是你告诉我那人是佛瑞德。你说他每晚跟她在那儿鬼混。你说这些你都知道。你说他是个大块头男人,黝黑的皮肤,长得俊俏——嗯,除了佛瑞德,跟那人长得相似的人,这附近还能有谁?就只有佛瑞德。”
当红色的生命之血逐渐流干,渗到白色的羊毛衣里,在他的心脏上方划破了的棕褐色皮革处流出来时,她哭泣着说道:“这是佛瑞德的夹克,十分钟前我就看见它了,我认得它,这件——佛瑞德这件恐怖的夹克衫……”
正如弗莱彻士多太太很久之前说过的那样,弗莱彻士多先生应该更留心点,别从酒馆的陌生人那儿随便买东西。同时…
与此同时:长眠此地……他将永久地躺在这里…
译者彭洋
旋转木马
琳达·哈特利正和班德尔家的兄妹俩蹦蹦跳跳地嬉闹着,三人欢快地哼着小曲儿跳着绳,哼的是那种耳熟能详的调子,歌词是即兴发挥的——这可以说是乔伊和罗伊的拿手好戏。
乔伊打着拍子唱:“一、二、三、四,老爸关着书房门,貌似工作到很晚。”
乔伊踩到了绳子,轮到罗伊唱了:“九、十、十一、十二——可他不是在工作!”
他们三人跳着跳着,突然就咯咯傻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儿,乔伊拿起绳子接着跳,顺带换了个调子:“猪、狗、猫、牛,老妈知道后开吵,马、羊、鼠、野猪——我在门口细探听。”
琳达虽然不像兄妹俩玩得那么熟练,可她也拿过绳子跳了起来:“太阳、月亮、白天、黑夜,爹地妈咪吵不休……”
说了两句还是觉得有点难,于是她说起了绕口令:“我妈说我爸叫你爸让你妈把我送到霍菲女校。”
霍菲是琳达心目中最神往的女校。夏季一开学乔伊就要去那儿上学了。班德尔太太是校董事会的成员,因为她瞧不起琳达的母亲,也不怎么认同琳达,所以很有可能不会同意录取她。琳达接着又唱又跳起来:“火炉、炉格、火焰、炉盘,你们妈妈是势利鬼!”
兄妹俩附和道:“就是呀!”于是,大家都唱不下去了。可怜的琳达一定很伤心,因为她爸爸居然有失体面地闹离婚。
哈罗德·哈特利和太太路易莎分居的事闹得是满城风雨。依照婚前协议,他可是占尽了便宜。倒也不是说他对路易莎很刻薄——马马虎虎还是给了点赡养费的。
但他一直都是一个脾气古怪很难相处的男人,最近还变本加厉,会莫名其妙大动肝火,暴躁多疑,神经兮兮,用路易莎的话说——他甚至把过去从战场上私带回来的左轮手枪都放在床头柜里。这么个黑糊糊又可怕的玩意儿,她碰都不愿意碰一下的,他却视若神明,好像能带给他多少信心似的。她有时都怀疑他是不是被人给勒索了——他时不时会偷偷摸摸地去拜访谁,甚是蹊跷。当真如此的话,她也只能祈祷继续这样相安无事地给别人勒索下去——家里还存有足够的钱,只要能让她最亲爱的琳达平安无事茁壮成长,免于遭受流言飞语,再大的代价她也愿意承受。
琳达是他们的独生女。说实话,她是一个行为乖张的孩子。但是,在一个单纯又充满母爱的母亲眼里,她是才貌双全的好孩子。琳达也确实很是憎恨山石冬镇上那些势利小人对她那么冷漠——这也全都是那位身为律师太太的班德尔夫人引起的。琳达永远也搞不懂,为什么班德尔太太这么讨厌她,还十分反对她和她的儿女来往。
切实分居以后,妈妈路易莎就变得异常敏感,她甚至强烈反对琳达去新学校。哈罗德·哈特利则另有事要应付:他觉得班德尔律师在他这案子上捞到太多油水了,他得想个法子应对。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阴冷的十二月天,用路易莎的话说,哈罗德已经是病入膏盲、行将就木了。
班德尔先生去病房探望哈罗德了,而路易莎则和班德尔太太坐在休息室里等着。路易莎说道:“班德尔太太,我认为去看他也没什么用了。哈罗德已经好几天都不能说出完整的话来了,说了别人也听不懂;更别说提笔写字了,他现在连做个手势都不能的。”
班德尔太太傲慢地答道:“探访、询问,这是例行公事。”几乎都不肯正眼瞧哈特利太太一眼。
路易莎对此似乎也习以为常了,没什么特别的反应。班德尔先生从病房出来了,也确实没能让哈罗德说出只言片语。班德尔说道:“哈特利太太,他似乎是想问我一些事情,像是要我为他找些什么东西,大概是这意思。你知道有可能是什么吗?”
路易莎答说:“不,我不知道。我们只能靠猜的,有没有可能是和他办公室有关?”
班德尔先生点点头:“我会去那里的,让他们带我四处看看。”
不过,根据办公室下属的说法来看,并没有找到任何符合哈罗德·哈特利先生愿望的东西;路易莎试着问问他是什么东西的时候,他却转过头去,摆出多年来他们一起生活时那副显然拒绝沟通的表情:少管闲事,路易莎,别来烦我!
岁月荏苒,时至如今,哈罗德也仍然是脾性不改。直至他被送入了山石冬镇火葬场,堂堂血肉之躯付之一炬,化为烟灰,一生就此完结。
班德尔先生在间气派的休息室等着——此时正是为期十四天的守灵期,而他显然是考虑周详了的——才在此际来拜访寡妇。这次是他孤身而来,班德尔太太并没有随行。小女孩也不在家,琳达和班德尔先生的那对儿女去电影院了。他问道:“路易莎,恕我冒昧,我们能单独谈一会儿吗?”
路易莎有些吃惊地说:“哦哦,好的。”她暗忖:现在哈罗德已经不在了,班德尔先生不会是有什么无礼的要求吧?加上她素来觉得班德尔先生就是一副小人嘴脸,怕他会乘人之危,越想越忐忑不安。
但班德尔先生并没有扑过来,只是从公文包里面拿出一个很大的信封,说道:“你还记得你丈夫临终前想告诉我一些事吗?——确切地说是想让我帮他找点东西。”
路易莎点头:“嗯,是,我记得。你找到了?是什么?”
班德尔先生从信封中拿出一件东西来——是一张印刷精美的照片,他拿起照片给路易莎很快瞥了一眼就又收进了信封里,说了一句:“这是我所见过的最为绚丽的色情绘作。”
路易莎回想着那张照片,有些不敢置信:“哈罗德收集这些淫秽照片?”
“在他办公室的私人保险箱里找到的。我看清以后就悄悄藏起来了,没让员工看见。”
他忽的弹了下缠在信封上的橡皮圈,发出“啪”的一声:“难怪他不想让别人发现了。”
路易莎同感:“难怪了。”一想到那些爱搬弄是非八卦无聊的人,如果这些照片真的曝光了,他们会怎么以讹传讹,流言漫天,甚至会越来越离谱地说成是肮脏不堪的性丑闻,一想到会身处这般流言飞语的恶意攻击里,也难怪哈罗德会精神失常。
“哦,班德尔先生,真是谢天谢地呀,幸亏是你发现了这照片,也非常谢谢你特地来告诉我。”此时此刻的路易莎心底是多么希望他只是来通知她的,之后就可以把这些照片都烧掉,然后再也不要来打扰她这个寡妇的清净日子了呀。
只可惜班德尔先生要的绝不只是感激,而且他也一点不拐弯抹角:“路易莎,最近我手头很紧哟,我太太要辛苦经营一家那么大的学校;我们还有两个孩子要抚养。我知道哈特利留给你的财产颇为丰厚,而且你也只有一个女儿。”
路易莎安静地坐着,双手放在围裙下面。她果然没猜错,真的是一直有个人在勒索哈特利。只是没想到,这个人是——班德尔先生!居然是班德尔先生,一个应当是正直不阿,受人尊敬的律师!还有班德尔太太,对她的态度是那么的恶劣……
路易莎开口道:“你怎么能证明那些照片就是哈特利的?那也可能是任何人的,也可能就是你为了钱才冒称的。”
你还不傻嘛,路易莎太太!班德尔先生脑子飞快地转着,还以为你们这些小人物头脑简单,没想到还有点思考能力。不过这算不得什么,他可是有备而来的。
“你看到这照片有多精美了吧?毫无疑问哈特利会很心满意足、意犹未尽地端看那些照片的,这你该理解的吧。所有的照片上面都会布满了他的指纹。”
路易莎不动声色:“我了解了,那又如何?”
“以我的职位,只要放一句话出去——比如在旋转餐厅吃一餐饭,话就能传一圈,在酒吧喝多了就管不住嘴,一不留神一件绯闻就流传出去了……路易莎太太,在这么一个小镇子里成长,对你风华正茂的小女儿来说,恐怕这不是一件好事吧。”
路易莎脸色煞白:“不!”
她也就不废话了:“说吧,多少?”
班德尔说:“全部有十六张,一张一千英镑。如果你用现金一次买齐,那就一锤子买卖,银钱两讫。但要是你一张一张买的话,那就不好意思了,我不可能卖你一万六千英镑,咱开门见山地说,股票的升值潜力都是难以预计的,谁知道以后会是多少呢?——色情产业里面,都是有时效的哦。”
路易莎也不再讨价还价,当即默许了。也许班德尔之前还有些担心谈不拢,但现在一切如他所料。他实在是把路易莎的心思摸透了。除了她的宝贝女儿,她确实是别无所求。等过了一两年以后,她就能再赚到足够用的钱,当下奋力抵抗的话,她只会得不偿失。
“下周一晚上,在我办公室,六点半,我会把侧门虚掩着,你自己进来——等其他员工都下班回家以后。我一般都是下班最晚的。”
路易莎提出要求:“下雨我才去。如果那天不下雨,我等那之后第一个下雨天再去。”
“下雨?”
“班德尔先生,最好别让人认出我,在工作时间之外去你那里拜访,再没有比雨伞更好的伪装了,不是吗?”
聪明,真是聪明,而且还是急中生智的聪明。
班德尔回道:“但没那个必要,那儿附近都是办公楼,天色暗了那里鬼影都没几个。”
路易莎说:“如果下雨了,只会更少。”
周一还真的下雨了,于是路易莎给班德尔先生送去了一千英镑,四周后又是一千英镑——都是在这条人烟稀少的街上冒着大风大雨匆匆完成交易。
路易莎每次都是撑着伞,还穿着长长的塑胶雨衣,腰间系着腰带。而且他们的交易都是动作迅速,从不拖泥带水。
班德尔事先都会留好门,然后坐在他的书桌后等,桌上还散落着几张有关哈罗德·哈特利的文件,以备有人贸然闯入时方便说辞。
而路易莎则是悄悄溜进门,进到他位于一层的办公室里,把装好现金的小信封递给班德尔先生过数,她就在一旁静静地等候。接着班德尔先生拿出装有照片的大信封,让她从中随便选出一张拿走——她拿的时候非常小心,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然而,她的脸颊却是由雪白一下子涨得通红——然后赶紧塞到她随身带着的硕大的手提袋里面,抱得紧紧的,完了一言不发,兀自走人。
这期间,她在家时是不停地打扫擦拭打蜡,把家里拾掇得一尘不染,就仿佛——仿佛是想要扫掉任何有关哈罗德的痕迹,有关他的回忆,有关他每一个存在的印记。唯一一个她没有去打扫的——连碰都不碰的——就是床头柜里那把黑糊糊的、吓人的左轮手枪。
但是他们第三次会面的时候,她却把手枪拿了出来,谨慎地握住,小心地用丝巾包好,放进了她那个大大的手提袋里。而这一次,她分文未带。
路易莎已经前思后想得很周详了,甚至考虑到了最细微的方方面面。这回她没有撑伞,但是把头包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了一条印有“精灵仙子”的塑料头巾;她还把长雨衣的腰部使劲往上拉,好让膝盖露出来。然后,穿起高跟鞋,一摇一摆地快步踱出了门……
到了办公楼大厅,她脱去雨衣,拿出准备好的大塑料袋包在头上,袋子上事先已经挖了个洞好露出眼睛来,再拿一个塑料袋包在(戴了橡胶手套的)右手上。归整好以后她举起手枪,稳步踱进班德尔先生的房间。
班德尔先生看到手枪后,顿时脸色煞白;等他明白过来,对面的人之所以头上套着塑料袋的意义之后,脸色愈加苍白。他开始结结巴巴,“看在……在上帝……的分上!别……别开枪……!拿走吧,照片都给你,我一个字也不会说,我发誓——”
路易莎引用他说过的话反问道:“不会在酒吧喝多了就管不住嘴了吗?不会一不留神绯闻就流传出去了吗?”
她把枪口对准了他的左胸,不允许自己多想,立马就扣动了扳机。扳机比她想象的要来得紧,不是那么容易扣动。以至于有一瞬间,她觉得她手里的这把枪是有着顽强生命力的东西。还有枪声也比她想象的大——哈罗德曾经告诉过她,这把枪是装了消音器的,所以她一直信以为真。不过,无论如何,这把枪还是完成了它的使命。毕竟,在这个射程范围内,是很少有人会失手的——班德尔先生一生就没让别人安生过,现在他也很不安生地下地狱了。
路易莎把枪放在桌上,脱掉橡胶手套和因火药溅射业已破损的塑料袋。试想,一把来历不明的枪——上面当然会有指纹,可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那是谁的指纹,因为那个人,那个指纹的所有人,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不在人世了。
而在她一尘不染,焕然一新的家里,更是找不到任何跟那人有关的痕迹。况且,那是一个男人的指纹,重点就在这里:这不是一个女人的指纹。再来手套,众所周知,一家人都会共用橡胶手套,那么用过的手套——首先,不可能取得到橡胶手套内部的指纹。其次,手套肯定是男女通用的尺寸,怀疑不到她身上。再来是塑料袋,她更是手指连碰都没有碰过……这世上没有一件事——因为班德尔先生也是暗地里谨慎行事,没有第三者知道——能把她和他联系到一起:就算有,也不会是致命的联系。
事先她已经准备好了一个大信封,上面写着自己家的地址,盖好了邮戳。接着,她把装有照片的信封放了进去。下到办公楼大厅穿好雨衣,使劲往上拉好让雨衣显得很短,收拾完毕,她踱着高跟鞋摇曳多姿地溜出侧门,投身于傍晚的雨幕之中。
早前,她已经在自家和办公大楼之间的路上找好了一个便利邮筒,现在她折回去的时候顺便把信封投了进去;然后在后面一个拐角的暗处,悄悄把雨衣放直到正常长度,摘下塑料头巾,轻轻地擦干它,再卷起来放在它配套的小包装袋里。手提袋也是路易莎事先精心挑选好的,足够长到把一把折起的伞放进去。好了,现在总算可以恢复到她的正常仪态,不用再鬼鬼祟祟,畏畏缩缩,也不用再故作姿态的走路了。
接下来她又折回到班德尔先生的办公楼去,先去前门敲了敲门,露出一副迷惑不解的神情,之后再绕到侧门——最后走进去,摇一摇湿漉漉的雨伞。上楼,来到班德尔先生的门前——一见到趴在桌前扭曲的尸体立刻就尖叫起来,就像每个身处其境的女人一样,下意识地冲上前去,试图对他做一些无谓徒劳的抢救举动——这是任何人都会有的自然反应,至于具体做什么举动,那都是有可能的……
路易莎把枪推向一边,有些厌嫌的用指尖捏起塑料袋又飞快地丢下,最后拿起电话……(好吧,就算我碰过了这些玩意儿——如果能找出我的指纹来,我也可以说,是我受惊过度,我也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哦,对了,还有血迹,可能我衣服上也沾上了血迹——那是因为我试图抬起他的头的缘故,我还把血染到了电话上……)想到这儿,她仿佛是吃了定心丸一般放心地打电话报警了。
“快来人呀!死人了呀!是班德尔先生——你知道的,是律师先生呀。对,我过来找他谈点事——文件他都放好了在桌上;他叫我随时都可以来找他,他会很晚下班……”
调查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没过几个月,路易莎就认为可以去拜访同样身为寡妇的班德尔太太了,时机到了。
她开门见山道:“我想跟你谈谈琳达去霍菲女校上学的事情。”
班德尔太太回答:“周二开董事会的时候我们会讨论这事的。”俨然已恢复到工作状态。
琳达不卑不亢:“这就是说下学期琳达会和乔伊一块儿上学了。”用的是陈述句而非疑问句。
“如果我们同意录取她的话。”
路易莎打开一个很大的信封,从里面滑落出一些异常精美的黑白照片,气定神闲地说:“我相信你们会录取她的。这些东西很恶心吧?”
班德尔太太惊呼:“这到底是——”
路易莎缓缓地说:“班德尔太太,我发现你丈夫身亡的那晚,我跟警察说的是他办公室里的东西我什么也没碰,但其实并非如此。他当时一定是被杀手吓坏了,所以这些淫秽照片就这么摊在桌面的记事本上。
班德尔太太嗫嚅着嘴唇,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路易莎接着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正好我带着一个大的手提袋,我就把这些照片收起来带走了。我想,你是不会在乎是谁发现了这些照片,不过没人会喜欢丑闻缠身的吧;而你,以你的身份——堂堂霍菲女校的董事——你应该是尤其不堪其扰的吧,我说得对吗?”
班德尔太太动了动嘴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哑口无言。
路易莎继续说道:“你可能要怀疑了,我凭什么能说这些照片是你丈夫的?你也懂男人的,他们会怎么宝贝这些玩意儿,我听别人说,他们该会是多么心满意足、意犹未尽地抚摸这些照片。那么你就知道了吧——这些精美的照片上全都会布满他的指纹。”
班德尔太太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呆滞地坐着,思量着刚才路易莎所说的一番话,完全没了当初那种傲慢无礼、嚣张跋扈的气焰。很快她就答复了,简直是超乎常人地迅速问道:“我该给多少?”
路易莎说给两千,另外还再给一千作为精神损失费,但是没说为什么损失的。她心想,其实那约莫就是“风险金”。她以要债似的口气说:“我就要三千。就这么定了——那么,琳达去霍菲女校就是既定事实了。以后呢……”
路易莎耸了耸肩接着道:“班德尔太太,我倒是不缺钱花,目前来说,我的财务状况还算不错。钱不是个问题。我只要我女儿琳达能在山石冬镇活得开开心心、顺顺利利的,上个好学校自然是再好不过,以后她可能还会和乔伊一起上课也说不定,手工课或者她们喜欢什么课都无所谓;最好能再多认识些有用的人,也可以去参加那些个社团活动……”
话锋一转,又回到她手提袋里的信封来了:“这个秘密我一定会帮你守口如瓶的。我不会去旋转餐厅吃饭,更不会去什么酒吧喝酒。”说完她紧紧捏了捏自己的手提袋,起身准备离开。
路易莎问道:“周一下午,你来我家送钱吧。——还有你什么时候邀请我参加你为威廉女士组织的义卖会呢?我从来没有被邀请过呢。说实话,我不觉得没被邀请有什么好失望的。不过,既然大家都去,我当然也可以去,我也很想认识一下威廉女士嘛。我想她的孩子们也一定很优秀,她儿子好像比琳达大三岁左右吧……以后还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样呢,是吧?”
路易莎拿不准,想了片刻,问道:“她儿子的头衔叫什么来着?”
班德尔太太闷闷地答:“诚敬之士。”
路易莎听到后愉悦地说:“有你帮我代劳这些小事,还真是很不错呢。”
罗伊在楼上看到琳达和乔伊又开始跳绳了。于是他也气喘吁吁地跑下来加入她们。可惜他很快就踩到了绳子,然后他向琳达献歌:“鳕鱼、溜冰、鲟鱼、鲨鱼——
你妈妈是勒索精!
鲸鱼、海象、海牛——
她有色情照在手!”
琳达说:“没有!乱说!”
罗伊说:“有!她就是有!”完了他接着跳。
“大海、湖泊、江流、水池——
这样你才进学校!”
这回琳达和乔伊一起激动地大叫:“不!”
罗伊边说边跳:“就是,就是!还有——”
“猎人和马,野兔和猎犬——
你们得了三千块,
才和我们在一起,
你还要嫁给贵族……”
唱完他不跳绳了,三个小家伙嬉笑着转圈圈,兴高采烈地抱作一团,玩得不亦乐乎。
玩够了,玩累了,他们才停了下来。琳达说:“老实说,你们信吗?那些大人们都在干吗!”
“如果我们在学校也使诈,那多乱啊!”
“该不会真的是我妈妈枪杀了你们的爸爸吧?”
罗伊一本正经地说:“当然是了。她知道下了班以后经常有妓女去我爸的办公室——山石冬镇人谁都知道的。她只要把裙子拉高,短得像个中学生那样,再学着像玛丽莲·梦露那样走路就没人会怀疑了。警察误以为会是男性朋友或者爸爸的什么人去找过他,还把他杀了。所以警察理所当然不会知道什么勒索的事儿了。”
说完他很是雀跃地瞧了瞧自己的双胞胎妹妹。在他心底,他觉得只有他们知道路易莎太太才是凶手,这在来日会是件有利可图的事儿。
琳达对此浑然不觉:“你们接受这事还接受得蛮快的。”
乔伊说:“嗯,是呀,反正我也不怎么喜欢他,是吧,罗伊?”
罗伊说:“我们一点都不喜欢大人!”
琳达说:“我得说,基于他在我爸死后还拿那些淫秽照片去勒索我妈——光这点——他就罪有应得。”
罗伊说:“嗯……也可以换种说法,是你爸爸拿着这些照片勒索我爸很多年了也说不定。这还真是真假难辨呀。”
说完他抓起绳子的一头,乔伊抓起另一头,琳达站在中间跳了起来。三个小孩轮流跳着,一边跳一边欢快地哼起歌来:“真真假假辨不清,
骗子反被说被骗。
狐狸猎狗过家家,
旋转木马转不停!”
译者彭洋
深思熟虑
雨停了,朵蕊妲·琼斯太太坐回计程车内。她小小的个子,手里一本正经地握着把湿漉漉的伞,仪态万方地缩到了车后座上。交通拥挤,车流几乎一动不动,一般人都会心神不宁地瞪着出租车上不停在跳动的计价表,但她却怡然自得地坐在车里想心事——琢磨着诸如:街对面,那家鞋店橱窗里异常精致的靴子要不要买呢……之类琐事。
在她的左前方,是一幢快竣工的疗养院大楼。该疗养院是由阿拉伯石油大亨资助兴建的,一栋四四方方的豪华大厦,像是从一整块闪闪发光的黑色大理石里雕出来似的,上边还嵌着许多无疑是纯金的花饰。不过,正如常人的通病——她更欢喜地注意到疗养院隔壁新开了一家气派的餐馆。很显然,是专门招待阿拉伯客人的。这时,刚好有一批身穿白色长袍的绅士们从餐馆涌出来。看样子像是刚享用完盛宴。门警头戴尖顶帽,身穿异常吸引眼球的猩红色外套,衣服上还钉着巨大的铜纽扣。他在豪华车辆间忙乎所以,戴着白手套的手上下翻飞,并不时接过“不起眼”的五英镑甚或十英镑的纸币。
琼斯太太认出其中一个阿拉伯绅士正是讨厌鬼霍罗尔酋长。呃,她称他为“讨厌鬼酋长”,一是因为那些文件上的阿拉伯名让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念;再者,他确实是个讨厌鬼。跟克罗伊斯①一样的富有,却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压榨国内贫民,还杀了许多善良无辜的人,其中包括妇女,甚至还有小孩儿,只因为他们参与了所谓的“政变”。朵蕊妲·琼斯太太就算称不上是国际新闻敏感话题的追随者,也算得上是个热心的关注者。
①Croesus,吕底亚最后一代国王,约公元前560年继承其父王位,完成征服爱奥尼亚大陆的大业,以财富甚多闻名于世。
交通终于有所松动,她的计程车也得以向前挪动了些许距离。她再次凝视着对面鞋店里的那双靴子,现在可以看得更清楚了。当她再次四处张望时,一辆华丽的轿车悄悄地挤上来,挡在了她跟那栋新大楼之间。墙上那些纯金的花纹看起来倒像是阿拉伯文。
该死,讨厌鬼霍罗尔酋长就在那辆车里。他一身光鲜的白色长袍,靠在罗尔斯轿车的角落里,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他的眼睛本来是闭着的,突然睁开来,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随即又闭上了。
但琼斯太太并不在意,只对此刻正与他坐在车里的那个样貌奇特的男子感到好奇。这辆罗尔斯轿车可是贵宾款——司机与乘客之间是用玻璃隔开的。座舱内有两排前向座的翻椅,像是供年轻的小王子在大型场合用于栖息用的。在其中一个座位上,坐着那个长相难看的男人。他正直直地盯着面前的酋长。那男人不是阿拉伯人,是同她一样的白人。看样子像是个伦敦佬。中等年纪,脸长得棱角分明,一头凌乱的黑发。
她还注意到他穿的是一件廉价的破旧夹克衫。莫非是他的保镖?但这保镖也未免选得太特别了吧!
不管怎样,讨厌鬼霍罗尔酋长可是出了名不屑于雇用随从保镖的。这么个人神共愤的讨厌鬼(他的保镖也许也这么觉得),估计除了只信任他自己外,根本不会相信任何人。
此外,她还知道,他很喜欢独自出游。就算没什么特别的理由,这个人看着就令人憎恶。如果有人生来活该遭人谋杀,此人非讨厌鬼霍罗尔酋长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