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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龙震 当前章节:15044 字 更新时间:2026-6-11 04:10

听到这里,何冰媚有些听不下去了,道:“云天哥,你不要在这里长篇大论下去了好不好,人家想听的是充满层层悬念的、破案过程迂回曲折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啊,而不是让你把整套理论说给我听。这套理论以前听我爸说过,不要再说了好不好,我想听的是故事,萧大侦探与匪徒斗智斗勇的故事。”

萧云天稍有些尴尬地道:“好好,你要耐心地听嘛,不要轻易打断我。之所以说这么多,就是想让你知道刑警破案的一般思路是什么,怎么说你也是我们的热心好市民啊。至于案件吗,实际上我原来跟你说过的,多数案件情节并不曲折,也不惊心动魄,更没有层层悬念,就是很轻易地就破了,很容易地就把人抓了,就这么简单。”

萧云天无视何冰媚的不满,继续道:“有些案件之所以看起来这么曲折、这么扑朔迷离,并不是说犯罪者的手段有多高明。其实大多数的犯罪者文化程度比较低,也想不到设置那么多的侦破障碍。这些犯罪者只是根据他自己的社会阅历来掩盖罪行、毁灭罪证、设置障碍,不会那么专业的。只是在特定的个案中,会有反侦查能力比较强的犯罪者,他们会设置种种假象,妄图误导侦查视线。比如,本来是仇杀,为了让刑警们不联想到仇杀,就会设置一些其他的假象。如果受害人是被杀死在房间内的,犯罪者就会把房间弄得很乱,把一些财物偷走,造成一种入室盗窃的假象,把犯罪现场伪装成是盗贼遇到被害人的反抗而杀害了被害人。假如被害人是女性的话,还会设置一些强奸杀人的假象。设置的这些假象,有技术高的,也有技术低的。就像伪钞一样,伪造的技术有高有低,但终归都是假钱。假象也是一样,因为假的就是假的,再伪装,也不可能伪装得和真的一样。比如,把人在房间内杀死,伪装成盗窃者巧遇房主后抢劫杀人的情况。犯罪者以为把房间弄乱,再偷走一些财物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其实不然,真正的职业盗贼是非常专业的,他知道进了房间以后怎么寻找值钱的东西,同样也不会漏下任何一个可能隐藏财物的地方。如果想伪装成抢劫杀人,只拿走了被害人身上的钱,却没有拿走柜子里的财物,仅归结为犯罪者马虎是不可能的,专业的盗贼扫荡得都比较彻底,不会这么大意留下这么多钱财不要的。还有伪装成强奸杀人的,这种是生前发生的性关系还是死后发生的性关系,通过法医的检验马上就可以查出来。还有生前烧死还是死后焚尸,溺水死亡还是被害后投河,主动服毒还是死后灌毒,都是可以通过法医检验出来,是根本无法作假的。”

02.每一起案件都是一个人间悲剧

虽然何冰媚时而表示抗议,但萧云天还是把他的那一大套理论说了出来。这都是他平时总结出来的,有些东西是教科书上学不到的。其实萧云天所说的这些,真实地反映了刑侦界的办案套路。当然这套路不能生拉硬拽,不是记住了就能运用,要经过大量的实践经验的积累才能活用这些套路。

民众对于刑事侦查工作并不是十分了解,很多人都是通过影视剧或者书刊报纸等途径了解的,对于其中的工作程序、方法并不熟悉。这也是由刑侦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在没破案之前,可能会有一些曲折,最终破案的时候,大家关心的是嫌犯如何作的案。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总有降服罪恶的时候。作为刑警,的确是很辛苦,但工作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老百姓的期望和重托。因为怠慢工作而耽误了破案,导致没有抓到嫌犯或者是办错了案子,是谁也承担不起这个责任的。

萧云天说了半天,这才说到以前的案子上。“像郭大富遇害这个案子,他以前的情妇卢佳怡被害了,虽然不是他作的案,但也是与他有关系的女人。死的这个女人,还不是他的妻子,而是与他有不正当关系的另外一个女人。”何冰媚见终于回归主题,收起漫不经心的态度,开始认真听起来。

“案发以后,郭大富的妻子万丽芬明确表示她从不在乎郭大富在外面花天酒地。但是,你能保证万丽芬真的不在乎吗?所以,郭大富失联后,再后来找到尸体,我们怀疑的对象首先就是万丽芬,她会不会因为丈夫出轨而故意设计杀害丈夫呢?不要以为这种情况没有可能,在当时看来是很有可能的。因此当时我们就把万丽芬列为重点嫌疑对象,进行了秘密调查。还有那个郝方定,他是郭大富公司的副总,本来就有跳槽的打算,又不满郭大富给的待遇,也有现实的作案动机。后来才根据一步步的调查取证,把这两个人的嫌疑一点一点地排除了。”萧云天显然越说越来劲儿,但何冰媚却是听得昏昏欲睡。

“实际上,刑侦工作有时候做的就是填空题、判断题和选择题。填空题,就是说一些基本的信息需要查清,如死者是什么人,来自什么地方,是什么死因,等等。判断题,如分析死因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证据能不能用,等等。选择题,就是在有多个怀疑对象的时候,到底选择哪一个入手调查,需要不同的解题方法。其中选择题的解题方法也有很多,知道答案的,直接填上就行了。不知道答案的,或者没有把握的,就要采用排除法了。要根据备选答案与题目的关系,进行多角度、多方位的排除,直至选出正确的答案。”

何冰媚终于忍不住了,道:“我说大哥,你说的这些都很有道理。可是你不是老师,我也不是学生,不要再给我上课了。给我讲一点儿有趣的破案故事就行了,重点是有趣啊,要有故事性和趣味性啊。”

萧云天笑道:“那你只好去书摊上买一本破案题材的小说了,里面有你说的故事性和趣味性。其实,在我侦破的案子里面,有些虽然曲折,但绝没有什么趣味性。每一起案件都有一个生命殒灭了,其实,每一起案件,都是一个人间悲剧。”

萧云天开始说他曾经办理过的案件。

“一个女人曾来报失踪,说她妹妹找不到了,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当时我就很奇怪,妹妹的丈夫为什么不来报案,要由姐姐来报案呢?后来我们找到了她的丈夫了解情况,他说妻子经常出去旅行,有时候长时间不回来,也不和家里联系,他早就习以为常了。后来我们询问了失踪人的姐姐,她妹妹的确有这样的情况,既然有这样的情况,也不能排除这次也是同样的情况。但是她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她妹夫因为做生意发了点儿小财,在外面开始花天酒地。刚开始,男人的确掩盖得挺好的,很长时间没有暴露。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有一次,男的和情人到外地去旅行开宾馆的时候,恰巧和他媳妇住到了同一家宾馆。女的看到了男的,但是男的没有看到女的。女的当时就很生气,就打电话问男的在什么地方,男的说在家里看电视呢。女的就更火了,这不明摆着说瞎话吗?都看到他在同一个宾馆住着了!于是,女的赶快打电话喊来了娘家人和几个闺蜜,准备晚上去捉奸。

“于是,她带着很多人,深夜踹开了丈夫和情人在酒店的房间,直接对着两个赤裸裸的人拍照『留念』,然后冲上去痛打情人。在这种情况下,男的有三种选择:一是痛哭流涕地求谅解,二是沉默不语表中立,三是保护情人免受伤。女人的丈夫这时候选择了第三条道路。他怕妻子把情人打出事来,于是就去拉妻子。妻子一看,自己的老公这个时候反而去帮助情人,这让她感到怒不可遏,甚至令她无地自容,干脆就连丈夫一起打。闹过了这一次大的之后,不知道丈夫是痛改前非,不再拈花惹草了,还是那情人被吓得不敢再继续破坏别人家庭了,总之,从那以后,男的再也没有和这个情人发生过纠葛。”

此时的何冰媚听得很认真,这让萧云天很有成就感。他喝口水润了润喉咙,继续开讲。

“因此,当失踪人的姐姐说到妹夫曾经出轨的事情后,觉得可能是妹夫杀死了自己的妹妹,然后将尸体处理掉了。但是出轨这件事情已经离失踪很长时间了,也就是说她妹夫与情人已经断绝关系很长时间了,应该不会再因为这件事情而去作案吧。”

何冰媚问道:“那你们是怎么破案的?”

萧云天接着讲道:“我们先调查了男的一阵子,结果并没有发现他有其他现实的作案动机,于是继续再从其他方面继续侦查。查了其他有可能有作案动机的人,比如失踪人的亲戚、朋友、同事之类的社会关系人。社会关系就像一张张蜘蛛网一样,人处于其中,总是被一个又一个的关系所联系在一起。我们当时甚至一度将失踪人的姐姐列为嫌疑对象。为什么失踪人的丈夫不报案而她非要这么急着报案,难道是有什么隐情吗?所以我们重点核查了失踪人的姐姐。但是后来查实了,她没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侦破陷入了困境,当时一直没有查到失踪人的任何下落。没有见到尸体自然不能立为故意杀人案来处理,报案人的怀疑只是怀疑,也没有其他的证据,无法往下走侦查程序。再说,报案人就一定报的是真案子吗?”萧云天在屋子里踱来踱去。

“过了几天,男的也来报案了,说妻子也许是真的失踪了。因为虽然以前有过这种没联系过就出去旅游的事情,但总有一定的期限,这一次的失踪超过了以往的最大期限,所以他放心不下,过来报警了,希望警方能够帮助他尽快地找到妻子。但是这个男的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引起了我们的怀疑。”

听到这里,何冰媚忍不住问了一句,道:“那这个女的到底怎么了?”

“别急,听我下面慢慢说。”萧云天回答道。

03.失踪的妻子

萧云天接着讲述了这起案件的后续发展。

这起案件中,男的叫康正勇,女的叫郑燕洁。

康正勇报案称,妻子郑燕洁原来说要跟几个驴友出去旅游,自己也没管,因为妻子平时在家里很好强,很有主见,也很有脾气,自己管不了她。尤其是经过上次出轨事件以后,他和妻子的关系也维持在不冷不热的状态。

一般来说,郑燕洁出去旅游,最多不会超过半个月,但是现在都已经快二十天了,中间也没有来什么电话。因为郑燕洁平时经常去爬野山,山里面没有信号,经常电话不通也是正常的,他也就没放在心上。

后来郑燕洁的姐姐郑燕清因为有事来找,发现郑燕洁好长时间不在家里了,妹夫康正勇又说不出郑燕洁在什么地方,心中起疑,这才报了警。当时康正勇对此不是很感冒,认为郑燕洁本来就好旅行,说不定哪天就回来了,至于兴师动众地去报警吗?

因此,郑燕清去报警的时候,康正勇就没有跟着去。再后来慢慢觉得不对了,这么长时间也该有个音信了。于是他打郑燕清的手机,但打不通,妻子的驴友他也没联系方式,只好也来报警了。

因为康正勇觉得,如果自己再不来派出所报警,别人也会怀疑自己的。既使夫妻关系再差,也应当到公安局来了解一下情况。

那时候的萧云天正在区刑警队健身馆锻炼,正好处理了郑燕清和康正勇两个人的报案。因为一开始就是报的失踪人口,经派出所处理后,再经过一段时间再提交刑警队处理。因为每年失踪的人太多了,警力有限,无法一一查证。

失踪的时间长了,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人的自然失踪和法律上的宣告失踪不是一个概念的。我国《民法通则》有明确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为管理。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死亡了。这只是一种法律行为。因为一般认为“死要见尸”,法律上的宣告死亡不需要见到尸体,只需要下落不明满一定时间就可以了。这个时候,或许失踪人已经死了,或许在其他地方仍然继续活着,但在法律层面上已经被宣告死亡。

郑燕清在报案的时候偷偷地跟萧云天说,她怀疑妹妹郑燕洁被妹夫康正勇杀害了,康正勇是想掩盖真相,才说郑燕洁是出去旅行失踪的。因为妹妹捅破了他出轨的秘密,并当场将二人捉奸在床,康正勇虽然没再和情人联系,但是觉得很丢面子,会不会是他报复杀人呢?

客观地说,确实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在案情没有彻底查清之前,各种可能性都有。为什么郑燕清说的就一定是真的呢?或许她只是主观上的偏见,认为妹夫康正勇怀恨在心,有报复的可能。又或许郑燕清就是凶手,想要洗清自己,栽赃给康正勇呢?据了解,郑燕清与妹妹郑燕洁之间的关系也并不是像表面上的那么好,两人也为了争夺老辈的遗产而明争暗斗了很久。

只听他们的一面之词不会有什么新的收获,于是萧云天决定去康正勇的家里看一看,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进了康正勇家,萧云天发现康家的房子挺新的,好像是重新装修过的。他就问康正勇为什么要重新装修。康正勇回答,原来早就想重新装饰一下了,一直忙,没有时间。这不,郑燕洁正好出去旅行去了,近期自己的业务也不是很忙,正好腾出了时间,他可以一个人清静一下,想重新装修一下房子,换换心情。要不然等郑燕洁回来了就装不了了。

是这样的吗?萧云天不禁又有了疑问。因为康正勇的妻子郑燕洁在家里比较强势,什么事情都是郑燕洁说了算,没有郑燕洁的许可,装修房子这么大的事情,他康正勇一个人敢擅自作主吗?

康正勇家主要是将墙壁重新粉刷了一遍,其他的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动。他解释说主要是先刷一刷墙,其他的准备等郑燕洁回来后再一起商量怎么装。

看着看着,萧云天无意中问了一句,这墙是谁刷的,刷得质量不怎么样啊,有的地方涂料厚,有的地方涂料薄,颜色深浅也不是很一致。康正勇听了,似乎有点难堪,说是他自己买了漆自己刷的,所以刷得肯定没有专业人员刷得好。他后来又解释道,自己觉得刷墙挺好玩的,所以就自己刷了。

后来萧云天检查了郑燕洁使用的电脑,看看里面有没有和什么人联络的信息。经过查看QQ聊天记录,确定她确实和别的驴友约定准备去爬野山,还要在山里露营,也约定了时间、地点。不过后来,驴友还在QQ上问有没有到家,从那以后郑燕洁再没有回音。

通过查找郑燕洁的手机通话记录,萧云天找到了户外活动的组织者。据组织者说,当时大家完成野外游玩之后,就各自回家了,郑燕洁自己也回去了,从那以后再没有郑燕洁的消息了。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也没怎么关注过她为什么没有回信息。但是康正勇说郑燕洁出去之后就没有再回来过。萧云天看了看家里,也没有郑燕洁远行回来后的任何踪迹,只好离开了康正勇的家。

在离开康正勇家的时候,萧云天无意中发现,康家附近的化粪池的盖子好像有人动过,并重新用水泥加固了。当时也没有起疑心,就这样回去了。

失踪人郑燕洁的姐姐郑燕清又来找萧云天,问他侦查的情况,萧云天说没有什么新进展,但康正勇家最近装修房子了,问郑燕清知道不知道。郑燕清说知道,但说他家装修好没几年,现在重新装修,她十分奇怪,但也并没有多想。

04.欲盖弥彰

听了郑燕清的介绍,萧云天倒是起了疑心。

为什么康正勇要重新粉刷房子,还不请外面的专业工人,而是买了漆自己刷?按说康正勇有自己的生意,据说收益还不错,虽不算大富,但小康绰绰有余,没必要自己再亲自去刷墙了。能包养得起情人的人,难道还雇不起一个刷墙的工人?他说自己刷是为了好玩,但这是真的吗?

当时萧云天就怀疑了,刷墙的目的难道是想掩盖什么真相吗?

现在做一个假设,如果他在家里杀了郑燕洁,家里墙面上势必会留下一些血迹,这些血迹,很难完全清除,而刷墙是掩盖的方法之一。

刑侦人员在勘查一些命案现场的时候,现场的血迹形态、数量和位置都会有好几种表现形式。以下简要说一下:喷溅状血迹。这是人体动脉血管破裂所形成的。喷溅状血迹往往提示的是此处是凶案第一现场,即被害人被捅、刺、砍、割的最初位置。这个时候人体在遭受伤害的时候,血管破裂,血压导致血液喷涌而出,形成喷溅状血迹。

滴落状血迹。血液受重力作用从一定高度呈自由落体滴落于载体上形成的血迹。假如被害人一时未死,可能移动或寻求救援,就会出现这种血迹。如果在离开尸体或加害地点一定距离处发现滴落状血迹,则为犯罪嫌疑人受伤出血所留下的可能性极大。

溅落状血迹。这种血迹的形态特点是血迹向四周溅散。常见于犯罪嫌疑人持钝器反复击打被害人所形成。

浸染状血迹。血液在有吸附性的物体(如衣着、纸张、地毯等)上所形成的血迹。常见于受害人出血伤口相应部位的衣着上,其形态与出血量、体位、凶器形态与材质、浸染时间有直接关系。

流柱状血迹。这种血迹是血液受重力作用沿载体表面向下运动所形成的。受载体的形态或位置变动影响,可出现弯曲、转折或者分叉等形态改变。它能客观反映受伤时体位及体位变化情况,一般为被害人所留。

拋甩状血迹。是沾血的物体运动时黏附的血液因惯性甩离运动物体而在其他载体上留下的血迹。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持械反复击打被害人时常形成这种血迹。

以上所述血迹大部分都存在于不同的犯罪现场。刑侦人员可以根据血迹形成的特点,完成犯罪过程的重建,对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方法进行推理。

现在的情况是,虽然萧云天对康正勇产生了一定的怀疑,但尚无足够的证据去刑拘他或彻底搜查他的住宅。因为如果没有明显证据,逮捕令和搜查令批不下来。现在还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一起凶杀案。在没有发现被害人尸体之前,就定义为这是一起凶杀案件,这无疑是比较冒险的一种举动。

没有证据,你凭什么进入人家家里面搜查?原来人家让你进去,那是客客气气地去询问情况。现在把人家当成犯罪嫌疑人对待,再去人家家里面讯问,还要在屋子里搜查证据,没有搜查令谁会同意?这可不怎么好办了。总之,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之前,不能动康正勇,也不能搜康正勇的家。

这可怎么办?

通过调查郑燕洁的社会关系,目前面对的是一个选择题。或者是郑燕洁在外面玩疯了,不顾家里的事情了,或许她在外面失联了,被骗了或者被害了。再或者她已经回到家里来了,被康正勇杀掉了。无论哪种情况都是有可能的。

对于康正勇家附近的化粪池,萧云天让派出所的人问了问当地居委会,居委会说不是他们组织整修的。不是居委会,那会是谁干的呢?毕竟修整化粪池这种活估计不会有什么人自掏腰包干。而且这化粪池离康正勇家也太近了吧?康正勇也正好重新装修了一下房子,水泥沙子之类的都是现成的,会不会是他干的?

现在来看,没有具体的证据指向康正勇,靠的就是直觉。

于是,萧云天趁康正勇外出的时候,叫了居委会的物业工人打开了那个被封上加固的化粪池的盖子。

一打开不要紧,一颗人头赫然在里面漂着!当时就把所有在场的人吓了一跳。大家平时从这里走来走去,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下面竟然有一个身首分离的死者的头在里面。

由于人头在里面看得不是很清楚,需要打捞上来以后辩认。无论这个人头是不是失踪的郑燕洁的头,但基本上可以确定,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是一起凶杀案!

萧云天立即呼叫支援,请求法医及痕检人员到现场勘查、检验、提取物证。

人头被取出来后,一看确实是一个女性的头颅。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中有胆大的看了一下,惊叫出来,道:“这是郑燕洁啊!”

萧云天把郑燕清叫过来确认死者身份。经过她的辨认,确实了这颗没有尸身的头颅就是她妹妹郑燕洁的!

郑燕洁的头为什么会出现在她家门口附近的化粪池里面?杀人的第一现场究竟在哪里?很显然,化粪池不可能是杀人的第一现场,而应该是拋尸现场。在化粪池里面,刑侦技术人员忍着熏人的臭气,又进行了打捞作业,但是并没有捞上来其他的尸体残肢。那么,郑燕洁的身体到底在哪里呢?

萧云天先让一队人去康正勇的公司抓捕康正勇。因为发现人头的地方聚集了一些人,虽然刚才萧云天对大家说暂时不要将发现人头的事情说出去,但人多嘴杂,又都是街里街坊的,说不定会有人通知康正勇。

如果真的是康正勇作的案,听到尸首被发现的消息会不会逃掉?

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萧云天安排一队人速去康正勇的公司,先将康正勇控制住再说,以防他闻讯逃离。同时,萧云天紧急申请搜查令,突入康正勇家进行侦查,对他家新刷的墙壁刮掉一层进行检查。

检查中果然发现,新漆刮掉之后,个别地方有疑似血迹的斑点出现。刑侦技术人员对这些斑迹进行了微量物证提取,经过后方化验分析,认定斑迹的确为人类血迹,而且正是失踪人郑燕洁的血迹。

将康正勇抓获后,康正勇面对证据无言以对,很快供述了其杀害妻子郑燕洁并分尸碎尸拋尸的犯罪过程。

原来,康正勇对郑燕洁揭露出轨的事情很是不满。虽然表面上他和情人不再往来,但是实际上还在秘密来往。

郑燕洁外出旅行提前回来,正好撞见了康正勇和情人竟然又在家里鬼混了。郑燕洁勃然大怒,康正勇也是忍无可忍,在家中手刃郑燕洁,并伙同情人将尸体在厕所肢解。他们先用菜刀将尸体剁碎,然后装在垃圾袋里扔了出去。头部不好处理,只好扔到了化粪池里。

康正勇为了不让其他人发现,还粉刷了自家墙壁,加固了化粪池,没想到这多余的动作引起了警方的怀疑。

05.罪证处理

听完萧云天讲的这个案子,何冰媚道:“这个叫康正勇的男人太坏了,为了情人,竟然把自己的妻子杀掉,真是太卑鄙了!”

萧云天道:“不错,后来据康正勇供述,即使他妻子没有撞到他和情人的私会,他也已经准备杀死郑燕洁了。他觉得郑燕洁之前的『捉奸』行为是对他的侮辱,他一直怀恨在心,而且郑燕洁的存在对他寻欢作乐构成了障碍,所以一定要除之而后快。这些人,只觉得自己作案天衣无缝,没人能查出来,但实际上却是漏洞百出。”

何冰媚道:“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啊。”

“不错,杀人后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尸体如何处置。毕竟各种方法都无法完全将尸体化为无形。”萧云天道。

一听到这里,何冰媚来了精神,道:“有没有小说中的那种神奇的化骨水啊。一个人滴上一点化骨水,一会儿尸体就变成一摊水了,现实中有没有这种神奇的东西呢?”

萧云天道:“理论上是有的,但不可能实现。因为这种液体大多是强酸性的化学试剂,具有刺鼻的异味,想不引起左邻右舍的注意是不可能的。”

“有一种化学试剂叫王水,是一种腐蚀性非常强的冒着黄色的雾的化学试剂,是浓盐酸和浓硝酸按照固定比例勾兑而成的混合试剂。王水可以溶解黄金,自然可以用来腐蚀尸体,但要完全将尸体化掉,需要的王水要一吨以上才可以,从作案的角度来讲不现实。”

萧云天接着道:“人类的尸体毕竟是比较大的东西,怎么处理都会留下破绽,如大量的毛发、血迹、皮肤、血肉、骨头,都很难处理。用硫酸化掉会有异味,沿途抛尸会有人看到或者被监控拍到。总之还是那句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做了案就会留下痕迹,不会变得无影无踪。”

06.意外死亡的丈夫

听完了萧云天的故事,何冰媚说道:“男人啊,真是可恶,喜新厌旧,不过就不过呗,还把老婆杀了,好狠啊!”

萧云天道:“每起案件都有各自发案的原因、动机。或者有类似的案件,但绝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案件。女人有时候是被害者,有时候也是加害者。虽然男女在生理方面不同,力量对比上有差异,但有时也没有绝对的强弱之分。”

“是吗?女人也能杀人?”何冰媚惊讶道。

“对啊,下面,我就给你讲一个女人杀人的案件。”萧云天正经地说道。

实际上,在命案中女人并不总是弱者。当然,从罪犯的总量来看,女性罪犯占的比例还是比较低的。

女人杀夫,大多数出于以下这四种动机:

第一种是勾结奸夫谋害本夫。

第二种是怀疑丈夫有外遇,久而久之生出许多矛盾,最终演变成命案的。

第三种情况是不堪丈夫的家暴而杀死丈夫。

第四种情况是因为家庭各种琐事而杀人。有的时候,杀人并不需要太大的仇恨,一时的气愤、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就会造成一时冲动而杀人。

其实这种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命案,侦破的难度并不是太大。

在一个村庄里,突然有一天,一个青年男子张家栋来报案,说他的叔叔张明虎死了,婶婶李淑红说叔叔是喝多酒摔倒了,不小心碰到什么地方,摔死的。但他觉得叔叔是非正常死亡,就过来报警了。

萧云天去到现场查看,看到被害人张明虎的尸体静静躺在一张长条椅子上,身上并没有血迹,而且穿着干净的衣服。

张家栋解释说,婶婶李淑红一大早过来说叔叔张明虎昨晚喝多了,走路不稳,脚下一滑,一头摔到了地下,可能是被什么东西碰到了,当时觉得不舒服,就睡了,第二天才发觉张明虎没了呼吸。

萧云天询问李淑红的时候,她也是这样说的。但说话的时候,明显有点神情不太自然。

再看看张明虎家里的情况。发现家里虽然比较凌乱,现场也已经遭到了破坏,但还是发现了一些血点子。不小心碰到异物会产生这些血迹吗?

看到这里,萧云天就起了疑问。因为这种意外受伤导致死亡的例子虽然有一些,但还是比较少的,要碰到非常巧的部位(如后脑),才有可能丧命。因为大部分情况下,人都有自我调节、自我保护的下意识动作。

再问了问张家栋关于他叔叔张明虎和婶婶李淑红的关系。张家栋说二人关系并不是十分好,张明虎平时喜欢喝酒,喝多了酒就会耍酒疯闹事,也经常打李淑红。

看来,李淑红具有一定的作案动机。萧云天立即将李淑红带到派出所详细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李淑红仍然是神情紧张,闪烁其词,遮遮掩掩。背后肯定有问题!

对于普通的民众而言,是没有面对侦查机关的经历和经验的,不管平时在为人处世上如何,在面对讯问的时候,和犯罪老手的表现是不一样的。

而侦查人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都是在面对着犯罪嫌疑人,应该说各种各样的犯罪嫌疑人都遇到过。一般人在遇到侦查机关讯问的时候说的是不是实话、实话又说到了什么程度,侦查员心里多少会有个底。

结果,三问两不问的,李淑红就全盘说了出来。

原来,丈夫张明虎平时还算老实,但一喝多了酒就像换了个人似的,经常骂人打人,妻子李淑红更是他发泄的主要对象。李淑红心理上非常苦闷,但又无处排解,因为在那时的农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思想还比较严重,不知道通过离婚来争取自己的权利。

有一天,张明虎喝多了酒,在街上打人,把人打伤了,被关到拘留所里拘留十天。李淑红去看他的时候,碰到了本村村民赵向阳,他是去看因为盗窃被关在看守所的儿子。

两个人相似的遭遇使两个人有了共同语言,惺惺相惜。李淑红经常向赵向阳哭诉张明虎的暴行,还说哪天要是实在忍不下去了,就动手杀了张明虎一了百了,以求解脱。赵向阳答应帮助她除掉张明虎。

机会终于来了,因为赵向阳是村里的电工,张明虎请他去把家里的电路改造一下。改造完电路,张明虎留下赵向阳在家里一起喝酒。

赵向阳的酒量还行,喝着喝着,就把张明虎家的酒喝完了,张明虎让李淑红去买酒,李淑红不去,怕张明虎再喝多闹事。

这下张明虎不干了,立刻耍酒疯要打李淑红。赵向阳假意去劝架,从背后死死地抱住张明虎不让他动弹,然后李淑红拿起砖头,几下就把张明虎砸晕了。事后,二人将血迹清洗了,又给张明虎换上干净衣服。赵向阳让李淑红第二天对别人说是张明虎不小心摔了,摔巧了才死的。

没想到,李淑红伪装得这么不专业,很快就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心理防线崩溃,供述了伙同赵向阳将张明虎杀害的事实。

抓获赵向阳后,赵向阳的口供印证了李淑红的供述是真实的。

案子就是这样,本来李淑红是家暴的被害人,但她不会用正确的方法去保护自己,到头来自己成了被告人。

07.亲人间的杀戮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夫妻两个能走到一起,怎么说也是一种缘分,只不过不到最后一刻,不知道这缘分到底是善缘还是恶缘。

还有一句俗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有结婚,也有离婚,如果大家都想通了,谈得来就在一起,谈不来就和平分手,那么世界上该减少多少纠纷啊。

何冰媚感慨道:“人怎么都这么傻,不能过就散了呗,怎么还一直维持着呢?”

萧云天道:“婚姻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说过就过,说散就散。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是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再往后,两口子因为房子、孩子等发生矛盾的可不是少数,但大多数人在结婚多年以后,考虑的东西多了,就无法轻易离婚了。”

“你是不是因为对婚姻持悲观态度,所以到现在没成家,对吧?”何冰媚冷不丁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个……倒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是因为……”萧云天没想到何冰媚会问这个问题,一时也回答不出来。

何冰媚看到萧云天慌不择言的样子,心里很是得意。

“我还是继续给你讲案件吧。”萧云天旁顾左右而言他。

“人们总是不明白好聚好散的道理。有的希望维持,有的希望离去,两相矛盾之下造成悲剧的有很多。其实,除了夫妻之间会因爱生恨而产生各种杀戮之外,亲情也不是完善之地。夫妻关系是由爱情所维系的,没有了爱情,有了共同的孩子,可以由亲情来维系。而家庭成员之间的其他关系,都能谈得上是亲情。”

萧云天又开始犯喜欢授课的毛病。

“亲情,广义上指家庭成员之间,或者是家族成员之间的感情,这种感情不论贫穷或富有,不论健康或疾病,甚至不论善恶。常见的亲情有父子情、父女情、母子情、母女情、兄弟姐妹之间的手足情、祖孙情等。

“虽然亲情是如此的重要,但有时候,在一些利益之争、意气之争面前,却也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家庭成员之间的惨案有很多,有父杀子、子弑父的,还有兄弟姐妹之间互相仇杀的。这些案件里面,有一部分是出于义愤杀人。

“比如,有一户人家,父亲整日酗酒,动不动就打骂他的妻子。他妻子也不敢言语,只好默默忍受。儿子从小看到母亲被殴打,也是不敢言语。儿子长大以后,父亲还是这样欺负母亲,动辄辱骂殴打。此时的儿子已经长大,过了敢怒不敢言的时候了,他开始顶撞父亲,但也遭到了殴打。最后,母子两个气不过,趁丈夫熟睡的时候,将其用绳子捆了起来,又用乱刀砍死。随后两人就去投案自首了。

“还有另外一个案子。儿子平时骄横跋扈,看谁都不顺眼,经常殴打年迈的父母。父母开始也是忍受,虽然儿子经常惹事生非,但终归是自己的儿子。于是平时经常言语规劝,但儿子总是不听,每当老两口劝的时候,等候老两口的就是一顿暴打。终于,老两口再也忍受不了儿子的这种暴行了。老打他们老两口倒也罢了,他们的儿子对于村里面的人也是全然不放在眼里,经常寻衅滋事,导致全村人对他恨之入骨。

“老两口就想,怎么就生了这么个祸害,不仅害了自己家,还害了全村。罢罢罢,既然错误是老两口造成的,那么错误还是由两个人带走吧。一天吃饭的时候,老两口悄悄把毒药下在了饭里。儿子吃下后,药性发作,忍不住痛得打滚,问老两口为什么这么狠心。面对着儿子的责问,老两口流泪了,这该怪谁呢?光怪孩子一个人吗?也不全是,没有谁是天生的恶人和坏人,人之初都是性本善的,在后天的成长过程中,没有好好教育,才导致了人们的不断分化,才有了好人和坏人之分。

“这是讲的父母与子女两辈人之间的杀戮。这种杀戮,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占相当一部分,还有的是因为遗产的继承问题而引发的。兄弟姐妹之间,虽然都有血缘关系作为纽带,但每个人一旦成人成家之后,原来可能牢不可破的手足情就会出现裂缝。因为赡养老人、分家、继承遗产而闹上法庭的案件还算少吗?

“再往外扩展一些,不光一个家庭内部,一个家族内部也容易产生矛盾。一个祖父辈的人,可能有几个子女,几个子女可能生有几个孙子女,一代一代的继承,彼此之间的经济条件肯定会不平衡,在分配家产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其实人多并不是总是力量大,人多有时候也意味着矛盾多。”

08.友情的芥蒂

何冰媚叹道:“看来,爱情、亲情都抵抗不住杀戮,那么友情更阻挡不住了。”

“你说的一点不错,人都是很实际的动物。”萧云天说道。

“这些年来抓获的犯罪团伙也不少,别看这些人平时都在讲什么哥们义气、江湖道义,只要一被抓进来,啥都不顾了,经常是为了给自己减刑,自己的所谓兄弟犯了什么事,那可是有什么说什么,甚至自己犯的事都要贴在所谓的兄弟身上!在审讯中,嫌犯总会把重的罪行往对方身上推,因为两个人作案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有两个人自己明白。比如,两个人预谋去抢劫或者杀害一个人,被害人与两个嫌犯的关系都是平等的,两个嫌犯使用的凶器也是一样的,致死伤并不知道是哪个凶器形成的。所以罪案是谁提议、主导,谁的作用大通常会互相推诿。

“这种事情无法证实。两个人在一起商量的,没有第三个人在场,也没有监控设备进行录音录像,你说是他提议的,他说是你提议的,到底两个人谁说的是实话?

“如果两个人的说法不一致,那么肯定是有一个人说谎了,因为提议的事情只能由一个人先提,而不可能是两个人先提。你可能要说了,说谎不是可以用测谎仪来测试吗?但测谎仪测试的结果并不能用来作同一认定,只能为判断嫌犯说的到底是不是真话提供参考,却不能当作直接认定真伪的手段。因为测谎仪测谎的结果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与被测试人的心理素质、测试问题的类型等有很大关系。如果一个人心理素质足够强大,甚至可以骗过测谎仪。同样,如果一个人的心理素质很差,即使是正常的问题也会引起他的情绪波动,也一样会骗到测谎仪。

“测谎仪所测的其实不是谎言,而是情绪。说谎时,人的情绪波动会导致神经系统活动的变化,进而造成身体的变化,包括呼吸和吞咽的频率加快、排汗量增加、心跳加快,这些都是不由自主的,而且难以控制。当被测试人试图欺骗别人的时候,多数情况下还是会发生某种生理上的反应。测谎员会就受调查的某个特定问题发问,并观察受测人对这些问题的生理反应,从而判定是否有欺骗行为出现。

“在共同作案的过程中,如果两人使用的凶器一致,那么谁的作用大,谁捅的刀多,谁捅的部位致命。在被害人已经死亡,又无其他旁证的情况下,如果两人互相推诿,实际上是很难查清的。

“更多的是嫌犯为了减轻自己的处罚,要求立功。所谓立功,就是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未到案的嫌犯。只要领着公安人员去抓获其他的嫌犯,这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免于处罚。

“刚才说的这么一大堆都是嫌犯间的友情,这所谓的友情多属于狐朋狗友之间的酒肉情,不足为提。普通人之间的友情也会变化,没有永远的朋友,人与人之间的情谊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

“有这样两个男子,上学时都是同班同学,毕业后都分配进了同一家单位,竟然还在同一个办公室。按说这么长时间的相处,都在一起,也是一种缘分。上学的时候有些小摩擦,都是正常现象,因为学生时代没有什么很大的利益冲突。到了单位以后,因为在一个办公室,双方因为工作的关系逐渐有了矛盾。后来有一天,乙买来尖刀捅刺甲,致甲当场死亡。”

09.雨水冲出的尸体

“你说了这么多的案例,大部分都是简单的介绍,能不能选几个典型的说一说?”何冰媚说道。

“那好吧,我再给你说两个手足相残的案件吧。”萧云天说道。

接着,萧云天讲了一起兄弟相残的案件。

某一天,在海东市郊外的山上,一场大雨之后,路过的行人突然发现被雨水冲刷过的山脚下,赫然出现了一具尸体!这具尸体,显然已经被埋藏在此地好多天了,体表已经腐败变质,很多地方都已经露出了白骨。行人被吓得不行,赶紧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萧云天带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这具尸体埋藏的并不深,下雨后雨水一冲刷,就露了出来。这具尸体从体型大小上看,像是未成年人的。

死者是谁呢?是颠沛流离的流浪者?是附近的居民?是离家出走的孩童?

死者被发现时,全身都是赤裸的,没发现衣服和证件。

死者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如果是自杀,为什么要选择这人迹罕至的山的背面?如果是他杀,为什么要在此处杀人埋尸?而且,到底此处是不是第一现场呢?

只要遇到了凶杀案,一个又一个的疑问自然是扑面而来,需要一个一个地去破解。

无论是什么疑问,答案都要先从现场去找,现场才会告诉人们更多的信息。很多时候,案件久无突破,皆因为是现场没有勘查仔细,遗漏了很多细节。有的时候,重返现场,重建现场,可能会给人以更多的启发。

尸体被法医拉去做尸检,刑警也在案发现场周边四处查找有无失踪的孩子。而萧云天仍然是待在现场继续寻找。他在找还有没有其他有价值的东西。案发中心现场固然重要,但以中心为半径往外延展一定空间,也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

因为如果是他杀的话,在中心现场,嫌犯一般都会比较仔细,毁尸灭迹得比较彻底,基本上不会留下什么线索。但再往外扩展一些,可能嫌犯的警惕性就没有那么高了,可能会遗留一些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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