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重生(出书版)》作者:[美]斯蒂芬·金/译者:朱力安【完结】 > 【书香门第】重生.txt

“《马太福音》第14章是这么说的。杰米,你会接受上帝圣言的教导吗?”.3

“牧师,”他说,“我听说你那车子副驾的杂物箱里有瓶烈酒。莫特·皮博迪说,他弯下腰来捯饬你老婆的时候,她闻起来就像个酒吧。这就是你要的理,道理就摆在这儿。是你了不敢接受上帝的旨意?随你便,但别把其他人搅进来。”说完伊斯特布鲁克迈着重重的步子离开。

他的话立刻封住了雅各布斯的嘴。他兀自站着,双手死死抵着讲道台,脸色煞白,两眼冒火,双唇抿得太紧,连嘴都看不见了。

这时候爸爸站起来:“查尔斯,你得下来了。”

雅各布斯牧师摇了摇头,仿佛是为了理清一下头脑。“是的,”他说,“你说得对,迪克。反正我说什么都没用。”

但其实他的话起了作用,对一个小男孩儿起了作用。

他后退了几步,扫了一眼四周,仿佛不知身在何处,然后又走上前,虽然那儿还在场听他讲的就只有我们一家、教会执事和玛拉奶奶——她僵坐在第一排,目瞪口呆。

“最后一点。我们来自一个谜,我们又走向一个谜。或许我们去往的地方有东西在,但我打赌那不是任何教会所理解的上帝。看看它们之间因信条冲突而起的口舌之争,你就知道。它们相互抵消,什么都没留下。如果你想要真相,想找到那个比你自身伟大的力量,看看那闪电吧——每道闪电有10亿伏电压、10万安培的电流和5万华氏度的高温。那是一个更高权力的所在,我向你保证。而这里呢,这座建筑里有吗?没有。你爱信什么就信什么,但我跟你说:圣保罗的那模糊不清的镜子背后,除了谎言什么都没有。”

他离开讲道台,从侧门走了出去。莫顿一家静坐在那儿,那种静默就像爆炸之后的死寂。

我们回到家后,妈妈走进后面的主卧,让我们不要打扰她,然后关上了门。她一整天都待在里面。克莱尔做了晚饭,我们几乎是默默吃完的。其间安迪有一次要引用一个《圣经》段落来彻底推翻牧师的话,但爸爸让他闭上嘴。安迪看到爸爸双手深深插进裤兜就赶紧把嘴闭紧了。

晚饭后,爸爸去了车库,在那里摆弄他的“公路火箭 Ⅱ号”。特里——爸爸的忠实助手,堪称徒弟——唯一一次没去帮他,于是我去了……不过也是犹豫了一下才答应的。

“爸爸?能问你个问题吗?”

他躺在修车躺板上,在“公路火箭”的车底下作业,一手拿着照明灯,只有穿着卡其裤的双腿露在外面。“说吧,杰米。只要不是关于今天上午那摊子破事儿。要是关于那个,那你也闭上嘴吧。我今晚不想说这事儿。明天有大把时间。我们得上报新英格兰卫理公会要求解雇他,他们还得上报波士顿的马修主教。真浑蛋,简直一团糟,如果你告诉你妈我当着你的面说了那个词,她准会毫不留情地揍我。”

我不知道我要问的跟那骇人的布道有关无关,我只知道我非问不可。“伊斯特布鲁克先生说的话是真的吗?她真的喝酒了?”

在车底盘游移的照明灯光停了下来。他推着躺板出来,好看着我说话。我怕他会很生气,但他没有,只是不高兴而已。“人们一直在私下议论,那个呆瓜伊斯特布鲁克公开这么一说,流言肯定传得更快了,不过你听我说,杰米,这都不重要。乔治·巴顿癫痫发作,他开错了车道,而她在转弯处看不到前面路况,然后就一命呜呼了。无论她当时是清醒还是醉倒在仪表盘上都不重要。车神马里奥·安德雷蒂都躲不过这一撞。牧师说对了一件事:人们总希望给人生中的破事儿找到理由。有时候就是没理由。”

他举起没拿照明灯的那只手,用一根满是油污的手指指着我。“剩下的就只是一个伤心的人在说胡话,你给我记住。”

感恩节前的那个星期三,我们学校只上半天,但我答应莫兰太太留下来帮她擦黑板和整理我们小图书馆里的旧书。我告诉妈妈的时候,她心不在焉地挥挥手,说我只要回家吃晚饭就好。她已经把一只火鸡搁进了烤箱里,但我知道不可能是我们家的,这只火鸡太小,不够七个人吃的。

原来凯西·帕尔默(老师的跟屁虫)也留下来帮忙了,结果只用了半小时就完事儿了。我想去阿尔或比利家打玩具枪什么的,但我知道他们会说起那骇人的布道,以及雅各布斯太太醉酒驾驶导致自己和莫里车祸身亡——这谣言已经越传越真了——我不想卷进去,所以就回家了。这天天气反常地暖,我们家的窗户是开着的,我可以听到姐姐和妈妈在吵架。

“为什么不让我去?”克莱尔问,“我想让他知道这个愚昧的小镇上至少还有人站在他这边!”

“因为你爸和我认为你们这些孩子应该离他远一点儿。”妈妈回答说。她们在厨房里,而我已经踱步到了窗边。

“妈,我已经不是小孩儿了,我都17岁了!”

“不好意思,17岁你也是一个孩子,而且女孩家家去看他,这样不好。这你必须听我的。”

“那你去就没事?你知道只要让玛拉奶奶看见你,不到20分钟全镇的电话里就都在八卦这件事了!你去我也去!”

“我说了不行就是不行。”

“是他让阿康能重新开口说话的!”克莱尔咆哮道,“你怎么能这么刻薄?”

一阵长长的停顿,然后妈妈说:“正是因为这个我才去见他的。我去不是为了他明天有火鸡吃,而是为了让他知道尽管他说了这么可怕的话,我们依然心存感激。”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说那些话!他刚刚失去了妻儿,整个人都乱套了!他都疯掉一半儿了!”

“我当然知道。”妈妈现在说话更小声了,而且克莱尔还哭了起来,我只能更用力去听。“但他把大家吓坏了,这是事实。他过头了,太过分了。他下星期就走,这对大家都好。当你知道自己要被解雇的时候,最好自己先辞职,还能让你保留一点儿尊严。”

“我猜这是执事的意思吧,”克莱尔几乎是冷笑着说,“也就是爸爸咯。”

“你爸别无选择。等你长大了你就能懂,到时你就能体谅他了。你爸心里也不好受。”

“好啊,那你去吧!”克莱尔说,“看看几片火鸡胸脯肉和一点儿红薯能否弥补你们对他的所作所为。我敢打赌他根本不吃。”

“克莱尔……克莱尔宝贝儿——”

“别这么叫我!”她大吼道,我能听见她在捶楼梯。我猜她生一会儿闷气,在卧室里哭一会儿就没事儿了,就像两年前,妈妈跟她说15岁还太年轻,不准跟那个叫丹尼·坎特维尔的家伙约会一样。

我决定赶在妈妈外出送饭前赶紧到后院去。我坐在轮胎秋千上,没有完全藏好,但也不容易给人发现。10分钟后,我听见前门关上的声音。我走到房子的角上,看到妈妈走在路上,手里捧着一个包着锡箔纸的托盘。锡箔纸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走进屋里,上了楼梯。敲了敲姐姐的房门,门上贴着鲍勃·迪伦的巨幅海报。

“克莱尔?”

“滚!”她喊道,“我不想和你说话!”唱片机接着放新兵乐队的歌,音量开到了最大。

妈妈大约一个小时后回到家——只是去送一趟食物花一小时也算久了——特里和我在客厅里,一边看电视一边推推搡搡,为了抢那张旧沙发上最舒服的地方(正中央,那里没有弹簧戳屁股),但她浑然不觉。阿康在楼上玩吉他,那是他的生日礼物,还唱着歌。

盖茨瀑布公理会的戴维·托马斯在感恩节后的那个星期天回来再次参与活动。教堂又一次满座,或许是因为大家想看看雅各布斯牧师会不会出席并说一些更可怕的东西。他没来。如果他来的话,我敢肯定,他开场白都没说完就会被人打断,甚至可能整个人都被抬出去。北方佬对宗教可是不开玩笑的。

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一,放学回家的那1/4英里路,我是跑着回去的。我有个想法,想在校车到家之前回到家。等校车来了之后,我把阿康拽到后院。

“你这人什么毛病?”他问。

“你得跟我去一趟牧师宅邸,”我说,“雅各布斯牧师很快就要走了,可能明天就走,我们要在他走之前见他一面。我们要告诉他,我们还是喜欢他的。”

阿康抽身出来,用手掸着他的常春藤盟校的衬衫,好像怕我有虱子一样。“你疯了吗?我才不去呢。他说没有上帝。”

“他还用电击治好了你的喉咙,让你重新开口说话呢。”

阿康不安地耸耸肩。“反正它自己也会好的。雷诺医生说的。”

“他说一两周就会好。那时候才2月,你4月都没好。都过了两个月了。”

“那又怎么样?就是久了点儿呗。”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是胆小鬼吗?”

“你再说一次我就揍扁你。”

“你好歹也该去说声谢谢吧?”

他盯着我,嘴发紧,脸发红。“爸妈不让我们去见他。他是个疯子,很可能跟她老婆一样是个醉鬼。”

我无话可说,眼里闪烁着泪光。不是悲伤的泪,而是愤怒的泪。

“而且,”阿康说,“我得在爸爸到家前把柴薪箱填满,不然就闯祸了。所以你还是省省吧,杰米。”

他留我一人站在原地。我的哥哥,后来成了世界上最杰出的天文学家之一,在2011年发现了第四个可能存在生命的“宜居星球”——他当时就这么把我晾在那里,而且此后再没提起过查尔斯·雅各布斯。

第二天,星期二,我再次一放学就沿着9号公路跑。但我没有回家。

牧师宅邸的车道上有辆新车。好吧,不是真的新车,是辆1958年的福特宝云(Ford Fairlane),车子的迎宾踏板锈了,副驾的侧窗上有道裂纹。后备厢开着,我偷偷看了一眼,里面有两个行李箱和一个庞大的电子设备——雅各布斯牧师某个周四晚上在青少年团契上展示过,叫示波器。雅各布斯本人在他库房工作室里。我听到有东西翻动的声音。

我站在他那辆新的旧车前,想着那辆贝尔维迪老爷车现在已经烧成残骸,我几乎想转头就往家跑。不知道我如果当时转头跑了,人生会有多大不同,不知道我现在还会不会再写这个。不得而知,不是吗?圣保罗说的模糊不清的镜子真是太对了。我们终日照镜子,除了自己的影像却看不到其他任何东西。

我没有逃跑,而是鼓起勇气来到库房。他正在把电子设备装进一个木制橙色箱子里,用大张的皱巴巴的牛皮纸来填空,他一开始并没有看到我。他穿着牛仔裤和白衬衫,不再是牧师缺口领了。小孩子往往对大人的改变不太留心,但即便是九岁,我都发现他消瘦了。他站的地方面朝阳光,听到我进来,他抬起了头。他的脸上有了新的皱纹,不过他看到我之后朝我微笑,皱纹就不见了。那微笑如此悲伤,我感觉万箭穿心。

我想都没想,就这么跑到他跟前。他张开怀抱把我举了起来,好亲我的脸颊。“杰米!”他喊道,“你是阿尔法也是欧米加!”

“啊?”

“《启示录》,第一章第八节。‘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你是我在哈洛见到的第一个孩子,也是最后一个。你能来我真是太太太高兴了。”

我开始哭了起来,我不想哭,但就是忍不住。“对不起,雅各布斯牧师。我对这一切都感到很抱歉。你在教堂说得对,这不公平。”

他吻了我另一边脸,把我放下来。“我好像没说这句,不过你是抓到要点了。倒不是说要你把我的话全当真,我当时昏了头。你妈妈懂的。她给我送来那精致的感恩节大餐时跟我这么说的。她还祝我一切顺利。”

听到这些我感觉好受一点儿了。

“她给了我一些很好的忠告,让我远离缅因州,远离哈洛,从头开始。她说我可能会在别的地方重新找回信仰。这个我很怀疑,但她让我离开是对的。”

“我永远都见不到你了。”

“千万别说永远,杰米。这世上,大家的路常常交会,有时在你最意想不到的地方。”他从口袋里取出手帕,从我脸上擦去泪水,“无论如何,我会记住你的。我也希望你能偶尔想起我。”

“我会的。”然后我想起来,“那可不,必须的!”

他回到工作台前,台上已经空得可怜,他收拾好最后几样东西——几块他称为“干电池”的大块方形电池。他盖上箱盖,开始拿两根粗绳子来捆住。

“阿康本想跟我一起来道谢的,不过他……呃……好像今天有球队集训,还是其他什么的。”

“没关系。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帮上了忙。”

我震惊了。“你把他的喉咙治好了,天哪!你用你的小工具治的啊!”

“哦,对。我的小工具。”他给第二条绳子打上结,然后勒紧。他把袖子卷得很高,我可以看到他健硕的肌肉。我以前从未注意到。“电神经刺激器。”

“雅各布斯牧师,你可以拿来卖钱啊!那你就发财啦!”

他一条胳膊支在箱子上,一手托着下巴,盯着我看。“你这么认为?”

“对!”

“我很怀疑。我都怀疑我的刺激器跟你哥哥的康复到底有没有关系。那工具是我当天做出来的,你知道吧。”他笑了,“而且是用从莫里的罗斯科机器人里偷偷拆出来的日本产微型电动小马达来供电的。”

“真的?”

“真的。这个理念是没错的,这个我肯定,不过这个雏形——匆忙中做出来的,缺少实验证明——往往很少会成功。但我觉得我还是有机会的,因为我没有怀疑过雷诺医生最初的诊断。只是神经拉伤而已。”

“不过——”

他把箱子扛起来。他的手臂肌肉隆起,青筋暴露。“来,孩子。跟我来。”

我跟着他来到车前。他把箱子在后保险杠旁放下,看了看后备厢,说他得把行李箱移到后座。“杰米,能帮我拿那个小的吗?不重。要远行的时候,最好轻装上路。”

“你去哪儿?”

“还不知道,不过我猜等我到了就知道了。前提是这家伙不抛锚。这家伙可不省油。”

我们把行李箱移到那辆福特的后座。雅各布斯牧师哼了一声,用力把那口大箱子放进了后备厢。他把后备厢盖砰地一关,然后靠在上面打量我。

“你有一个美满的家庭,杰米,你的父母都很棒,也很在乎你。要是让他们来描述你们,我猜他们会说克莱尔是那个有母性的娃,安迪是那个霸道的娃——”

“好家伙,让你说中了。”

他咧嘴一笑。“每家都有一个,小家伙。他们会说特里是那个摆弄机械的娃,而你是个梦想家。他们会怎么说阿康呢?”

“是个读书的娃,或者是唱民谣的娃,因为他有把吉他。”

“也许是吧。不过我敢打赌,你爸妈脑中首先想到的不会是那些字眼。有没有注意过阿康的指甲?”

我笑了。“他可爱啃指甲了!有一次我爸说只要阿康一周不啃指甲,他就给阿康一美元,但他就是做不到!”

“杰米,阿康是那个神经质的娃——你爸妈要是实话实说,也会这么讲,是到了40岁容易胃溃疡的那种。他脖子被滑雪杖击中失声之后,他开始担心自己再也不能说话了。就算不是这样,他也会这么跟自己说。”

“雷诺医生说……”

“雷诺是个好医生,认真尽职。莫里出麻疹的时候,他立刻就来了,还有帕齐那次……呃,出了点儿女性方面的问题。他非常专业地给他们治好了。但他不具备一流的全科大夫那种自信,就是那种‘扯淡,半点儿毛病没有,你马上就能好’的气场。”

“他真说过!”

“是,但阿康不信他,因为雷诺不够让人信服。身体他能治,但精神呢?这他就不行了。治病一半儿治的是心病,或许还更多。阿康想的是:‘他在骗我呢,好让我习惯哑巴的生活。后面他就会告诉我真相。’你哥哥就是这种人,杰米。他时刻神经紧张,人一旦这样,大脑就会跟自己作对。”

“他今天不肯跟我来。”我说,“我之前撒了个谎。”

“是吗?”雅各布斯看上去并不惊讶。

“是的。我要他来,但他不敢。”

“别为这个生他的气,”雅各布斯说,“每个恐惧的人都活在自己制造的地狱里。你可以说这地狱是他们给自己造的——阿康就把自己搞哑了——但他们身不由己。他们就是这样的人。他们需要同情和怜悯。”

他转身面对牧师宅邸,此刻看上去已经荒废,他叹了口气。然后转回来对着我。

“也许刺激器是起到了什么作用——我有充分理由相信它背后的理论是有效的——但我真心怀疑。杰米,我觉得我是给你哥耍了个把戏。别介意我一语双关,我是把阿康给诓了。这是神学院里教的技能,不过他们管这叫‘点燃信仰’。这是我一向在行的,我对此既惭愧又高兴。我让你哥哥期待奇迹,然后打开电流,激活我那个夸大的蜂鸣器。我一看到他嘴唇抽搐和眼睛狂眨,我就知道成了。”

“真了不起!”我说道。

“的确如此,但也相当卑鄙。”

“啊?”

“没关系。反正你千万不能告诉他。他大概不会再失声了,但也说不准。”他看了看表。“哎哟。我就只能聊到这儿了,我还打算晚上赶到朴次茅斯呢。你也该回家了。到家之后,别跟爸妈说你下午来看过我,这是我们之间的又一个秘密,好不?”

“好。”

“你没经过玛拉奶奶家吧?”

我翻了个白眼,怪他怎么傻到问这种问题,雅各布斯又笑了笑。我很高兴在种种苦难后我还能让他笑起来。“我穿过马斯特勒家那块田过来的。”

“好孩子。”

我不想走,也不想让他走。“能再问你个问题吗?”

“可以,赶紧。”

“当你做……呃……”我不想用布道这个词,感觉这个词有点儿危险,不知何故,“你在教堂讲话的时候,你说闪电有5万华氏度。是真的吗?”

他的脸开始发光,好像只有在触及电的话题时才会这样。他就好这口,克莱尔会这么说。爸爸则会称之为痴迷。

“绝对真实!可能除了地震和海啸外,闪电是自然界最大的威力了。比龙卷风强大,比飓风就强大多了。你有没有见过闪电击中大地?”

我摇摇头。“只看过天上的闪电。”

“太美了。又美又可怕。”他抬起头来,似乎在寻找,但那天下午天空湛蓝,只有星星点点的白云缓缓向西南方向飘。“你要是想近距离看的话……你知道朗梅多不?”

我当然知道。往山羊山度假村去的那条路上,在半路有个州立公园,那就是朗梅多。在那里你可以往东看到好远好远。在极晴朗的日子里,你可以一直看到缅因州的弗里波特沙漠。有时甚至能看到大西洋。卫理公会青少年团契每年8月都在朗梅多举行夏季野餐。

他说:“如果你从朗梅多那条路往上走,就会来到山羊山度假村的大门……”

“……除非你是会员或客人,否则他们不让你进。”

“没错,社会等级在作怪。不过就在你到门口之前,有一条往左分出的砂石路。谁都能走,因为这是公家的地。走上坡路约三英里,尽头是一个叫天盖的瞭望处。我从没带你们去过,因为那里很危险——一个花岗岩坡,下面是2000英尺深的悬崖。没有围栏,只有一个告示警告大家远离边缘。天盖的顶上有一根20英尺高的铁棒,深深插进岩石里。不知道是谁放在那儿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放,不过它已经在那儿很久很久了。本该生锈的,但却没有。你知道为什么没有吗?”

我摇摇头。

“因为它被雷电击中太多次了。天盖是个不一般的地方,它能吸引闪电,而那根铁棒就是焦点。”

他双眼迷离地望向山羊山。它自然比不上落基山脉(连新罕布什尔州的怀特山脉都比不了),但它超越了缅因州西部连绵起伏的丘陵。

“杰米,那里的雷更响,云也更近。看到那些滚滚的暴雨云,就让人觉得自己很渺小,一个人被忧虑或疑惑所困扰的时候,感到渺小并不是件坏事。你能感到雷电将至,因为空气中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就是一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一种没有火焰的燃烧。让你的头发竖起来,让你的胸部感到气闷。你能感到皮肤在颤抖。等啊等,等到打雷了,不是轰隆一声,而是炸裂的声音,就像一个堆满冰雪的枝头终于咔嚓一声断裂,不过比那要响一百倍。然后是一片寂静……空气中又一声炸裂,就像老式电灯开关发出的电流声。然后雷声滚滚,闪电来临。必须眯着眼看,不然会亮瞎你的眼睛,你就看不到那铁棒从黑色变成白里发紫,然后变红,就像锻造中的马蹄铁一样的过程了。”

“哦!”我说道。

他眨了眨眼,回过神来。他往那辆新买的旧车的轮胎上踢了一脚。“不好意思,小家伙。我有时候一下子走神走老远。”

“听着好厉害。”

“噢,那可不只是厉害而已。等你长大一点儿,自己去亲眼看看吧。不过小心那根铁棒。闪电扬起各种岩屑、碎石,一旦开始打滑你就停不下来了。好了,杰米,我真得走了。”

“我不想让你走。”我又想哭,但我忍住了。

“我懂,我也很难过,但俗话说‘如果愿望是马驹,乞丐都能有马骑’。”他张开了双臂,“来,让我再抱一下。”

我用力拥抱他,深吸一口气,想记住他的香皂和护发素的味道——维特立护发素,我爸也用这种。现在安迪也用了。

“你是我最喜欢的孩子,”他对我耳语说,“这是你要保守的又一个秘密。”

我只是点点头。不用跟他说,其实克莱尔早就知道了。

“我在牧师宅邸地下室里给你留了样东西,”他说,“你想要的话,钥匙就在门垫下面。”

他把我放下来,亲吻了我的额头,然后打开了司机一侧的车门。“老伙计,这车不咋的哇。”他操起北方佬的口音说,使得我在难过中又微笑起来,“不过,我估计开着上路应该还能凑合。”

“我爱你。”我说道。

“我也爱你,”他说,“不过杰米,你别再为我哭鼻子了。我的心已经碎得不行了。”

他离开之前我都没有再哭。我站在那里,看着他从车道里倒车出来。一直看着他,直到他从我的视线中消失。然后我就走路回家了。那时候我们家后院里还有一个手动水泵,我用冰冷的水洗了把脸才进的屋。我不想让妈妈看出我哭过,免得她问我怎么回事。

妇女辅助团负责彻底清扫牧师宅邸,不留下命途多舛的雅各布斯一家的任何痕迹,好让新的牧师入住,不过爸爸说此事不急;新英格兰卫理公会主教的车轮转得缓慢,来年夏天能给我们派一位新牧师来,我们就算走运了。

“先让它静静吧。”这是爸爸的看法,妇女辅助团乐得接受。直到圣诞节过后,她们才带上扫帚、刷子和真空吸尘器来开工(那年的普通信徒讲道是安迪来做的,爸妈简直自豪感爆棚)。在此之前,牧师宅邸都闲置着,学校里开始有小孩儿散布屋子闹鬼的消息。

不过这所鬼屋却有一名访客,那就是我。我是一个周六的下午去的,再次横穿多兰斯·马斯特勒家的那块玉米田,好躲过玛拉奶奶的好事的双眼。我用门垫下方的钥匙进了屋,屋里阴森恐怖。我曾经对房子闹鬼这种说法不屑一顾,但真进了屋子,难免会想象一转身看到帕齐和“小跟班”莫里手牵手站在那里,眼球凸出,浑身腐烂。

别傻了,我自己跟自己说。他们要么已经去往别处,要么已经化为乌有,就像雅各布斯牧师说的那样。所以别怕,别做胆小鬼。

但这不是我说不做就能不做的,好比周六晚吃了太多热狗,闹肚子不是我能控制的。但我没有逃。我想看看他给我留了什么,我必须看看他给我留了什么。我来到那个依旧贴着海报的门前(耶稣牵着一对孩子——长得就像我一年级老课本里面的迪克和简),门上还挂着那个牌子,写着: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

我打开灯,下了楼,看着靠墙堆放的折叠椅,合上盖子的钢琴,还有那个玩具角,小桌子上已然没有了多米诺骨牌、填色书和绘儿乐粉笔。不过太平湖还在,放着电动耶稣的小木箱还在。这就是他给我留的东西,我失望透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打开盒子,把电动耶稣取了出来。我把它搁在湖的一端,我知道轨道在哪儿,然后伸手到它袍子下面去摸开关。突然,年纪轻轻的我发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次火,就像雅各布斯牧师说过的天盖上的闪电一样突如其来。我抡起胳膊把电动耶稣摔到对面的墙上。

“你是假的!”我吼道,“你是假的!都是骗人的把戏!”

我跑回楼上,哭得昏天黑地,双眼都看不见东西了。

我们再没有一个新牧师来了,结果竟是如此。有些当地教士想补上这个缺口,但是上座率下降到几乎为零,在我高三那年,教堂关门上锁了。我无所谓,我的信仰已经终结。我不知道太平湖和电动耶稣的下落。许多年后,当我再次下到牧师宅邸的青少年团契室的时候,里面已经空空如也,就像天堂一样空无一物。

IV 两把吉他/镀玫瑰/天盖闪电

回首前尘,仿佛我们的人生是有章可循的,感觉事事都开始变得合乎逻辑,仿佛我们走的每一步(包括失足)都是被事先安排好的。比如那个满嘴脏话的退休老头儿,他不经意间给我命定了一干25年的工作。你说那是命运还是偶然?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剃头师傅赫克托四处找他那把银通(Silvertone)老吉他的时候我压根儿不在场。以前,我曾以为路是自己随机选出来的:先是这事儿,再是那事儿,又引出别的事儿。现在才知道并非如此。

有别的力量在左右我们。

1963年间,在披头士乐队掀起风潮前,乡村音乐短暂而强有力地席卷美国大地。借着这股热潮,电视台推出了《民谣同乐会》这档节目,嘉宾是一些诠释黑人体验的白人歌手,比如查德·米歇尔三重唱和新黑人卖唱剧团这类。我哥哥康拉德,与比利·帕克特的哥哥罗尼是挚交好友,每周六晚都在帕克特家看“民乐会”——他们这样来称呼那档节目。

那时候,罗尼和比利的祖父跟帕克特一家人住在一起。比利的祖父人称“剃头师傅赫克托”,盖因他坚持这行当近50年,不过还是很难想象他如何能代入这个角色;剃头师傅就像酒保一样,通常是健谈的那类人,但是剃头师傅赫克托话可不多。他一般是坐在客厅,一边抽着蒂帕里诺雪茄,一边往自己的咖啡里倒几盖子波本威士忌。整个房子都充斥着这种味道。他只要一开口,话里就夹着脏字。

不过他喜欢《民谣同乐会》(即“民乐会”),老跟阿康和罗尼一起看。某天晚上,节目里一个白人小男生唱了一段宝贝儿离他而去,让他感到心情悲伤的歌,剃头师傅赫克托嗤之以鼻,说:“扯淡,哥们儿,这算哪门子蓝调。”

“这是什么意思啊,爷爷?”罗尼问道。

“蓝调是很厉害的音乐,但那个娃唱得就像他刚刚尿了床害怕被他老妈发现似的。”

两个男生听完都笑了,一方面是觉得很逗,一方面是惊诧于赫克托居然还是个音乐批评家。

“你等着。”他说完用粗糙的手抓着楼梯栏杆,拖着身子缓缓爬上楼。他这一趟去了太久,以至于当他脖子上挂一把破旧的银通吉他走下楼时,孩子们几乎都把他给忘了。吉他琴身破旧不堪,用一圈粗绳捆绑固定,连弦钮都弯了。他哼了一声坐下来,放了个屁,然后把吉他拉过来架在他那瘦骨嶙峋的膝盖上。

“把那破玩意儿给我关了。”他说。

罗尼听话照办了,反正这周的“民乐会”也要放完了。“爷爷,我怎么不知道你会弹吉他。”罗尼接了一句。

“好多年没碰了,”赫克托说,“关节炎犯了之后我就把它收起来了。都不知道还能不能给这贱货调音了。”

“爸,你说话注意点儿!”儿媳妇帕克特太太在厨房喊了一嗓子。剃头师傅赫克托没搭理她;除非是想让她帮忙递一下土豆泥,否则他都不怎么搭理她。他慢慢地给吉他调音,小声抱怨了几句脏话,然后弹了和弦,听上去有点儿音乐的味道了。康拉德后来跟我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说:“听得出来他确实很久没弹了,但还是蛮酷的。”

“啊!”罗尼赞叹道,“爷爷,这是什么和弦?”

“E和弦。这些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等着,你还没听到妙处呢。我看看还能不能想起怎么弄这骚货。”

“爸,你说话注意点儿!”声音再次从厨房传出。

他这次仍然没搭理她,只是开始用他那粗硬、被烟熏得发黄的指甲当作拨片,弹起了吉他。一开始他弹得很慢,一边还嘟囔着一些不能登大雅之堂的话,但随后他很快就弹起了平稳的节奏和清脆的旋律,让在座的孩子们面面相觑。他的手指在指板上上下划动,一开始有点儿笨拙,然后逐渐流畅起来,仿佛老旧的记忆神经突触又一点儿一点儿活过来了:从B和弦到A和弦再到G和弦,最后回到E和弦。这种和弦进行法我后来弹了几十万次,不过在1963年时,我根本不知道怎么从中找到E和弦琴弦。

赫克托用一种高亢的带着哭腔的声音,完全不同于他平时说话(尽管他很少开口)的声音开始唱了起来:“亲爱的,趴下来让爹爹瞧瞧……你让我好担心……”

帕克特太太从厨房走出来,一边还用块干抹布擦着手,脸上表情就像看到异域怪鸟——鸵鸟或是鸸鹋之类——大摇大摆地走在9号公路的中央一样。比利和可能还不到五岁的小朗达·帕克特,下到楼梯的一半儿,倚着栏杆,瞪大眼睛看着这老头儿。

“那节奏,”康拉德后来跟我形容道,“跟我们在《民谣同乐会》上听到过的调调还真不一样。”

剃头师傅赫克托此时正一边得意地笑着,一边跟着拍子踏着脚。阿康说他从未见那老头儿咧嘴笑,有点儿瘆人,仿佛他变身成某种唱歌的吸血鬼。

“妈妈不让我夜里游荡……她害怕有些女人会……会……”他拖着腔,“会……伤我的心!”

“继续唱,爷爷!”罗尼叫道,他一边笑一边鼓掌。

赫克托开始唱第二段,这一段内容是方块J告诉黑桃Q,让她继续爱怎样就怎样。不过唱着唱着琴弦突然“嘣”的一声断了。

“该死的,你个骚货。”他骂道,剃头师傅赫克托的一场即兴演奏会就此结束。帕克特太太一把夺走了赫克托的吉他(飞出的断弦差点儿伤到她眼睛)并严厉警告,他要是再敢这么说话就到外面走廊上去思过。

剃头师傅赫克托并没有被赶到外面的走廊,不过他又重新回到他惯常的沉默不语的状态了。孩子们再也没有听到他弹起吉他唱起歌。随后的那年夏天,1964年,披头士乐队走红美国的那年,赫克托去世了,当时人气正旺的查尔斯·雅各布斯主持了他的葬礼。

在“大男孩”亚瑟·克鲁杜的《妈妈不让我》缩略版演出后第二天,罗尼·帕克特在后院酒桶里找到了那把吉他,是他愤怒的母亲给撂在那儿的。罗尼把吉他带到了学校,兼任中学音乐教师的英语教师卡尔霍恩夫人,教会了他如何换弦,如何哼唱熄灯号的前三个音来调音。她还给了罗尼一本《唱出来!》,这本民谣杂志有《芭芭拉·艾伦》这类曲子的歌词和和弦编配。

接下来的两年里(除了“命运的滑雪杖”使得阿康变哑的那段停滞期),这两个男孩儿学了一首又一首的民谣,一把旧吉他两人换着弹,学着蓝调歌手利德贝利在狱中岁月里弹的那些基础和弦。他们俩弹得都很水,不过阿康的嗓子还不赖,尽管他这种甜甜的嗓音用来唱他所钟爱的蓝调还是略显稚嫩。他们还顶着“阿康和阿罗”的名号在公共场合演出过几次。(谁的名字排前面是他俩掷骰子决定的。)

阿康最后终于有了自己的吉他,一把刷桃木漆色的吉布森牌民谣吉他。它比剃头师傅赫克托的银通吉他好太多了,他们就是拿着这把吉他在尤里卡田庄的“才艺之夜”里唱《第七子》与《甜蜜国度》的。爸妈很支持,罗尼的家人也很捧场,不过计算机领域里的“完整输入完整输出”法则对吉他同样适用:是什么料子出什么货。

“阿康和阿罗”民谣二人组试图在当地混出名气,我对此毫不在意,阿康对他的吉布森吉他的兴趣开始减退时,我同样没有留意。自从雅各布斯牧师开着他新买的旧车离开哈洛之后,我感觉生命中出现了一个窟窿。我失去了上帝和我唯一一个成年朋友,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感到悲伤和暗暗恐惧。母亲总是在给我加油打气,克莱尔也是,甚至连父亲都来帮了一把。我也努力让自己快乐起来,最终,我成功了,不过1965年让路给1966年,1966年又换成了1967年,楼上不再传来唱得走样的《不要三思》,这一切我都没有注意。

那时候阿康全副身心都投入高中的体育竞技中(他在这方面比他弹吉他要好上千倍万倍),至于我的心思呢……镇上搬来一个新女生,名叫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她有着如丝般顺滑的金色头发,矢车菊般的蓝眼睛,还有毛衣下稍稍的隆起,日后会发育成丰满的酥胸。我们一起上学的头几年,我觉得她压根儿不会想起我——除非是想抄我作业的时候。而我则时时想着她。我觉得她要是答应让我轻抚她的秀发的话,我可能会立即心脏病发作。有一次我从参考书架上取下《韦氏词典》,拿回自己的桌前,在“亲吻”这个单词下工工整整地写下“阿斯特丽德”几个字,覆盖掉原本的释义,我当时心跳好快,皮肤就像被针刺一样。“心醉”这个词用来描述这种爱慕真是贴切,因为我当时就能感受到。

我从未想过会拿起阿康的那把吉布森吉他;如果想听歌,我会直接开收音机。但是天赋就是这么一种诡异的东西,一旦时机成熟,天赋就会不动声色但肯定执着地发挥出来。就像某些让人上瘾的毒品,刚接触时仿佛好友,久了才知是个暴君。这是我13岁那年自己发现的。

先是这事儿,再是那事儿,又引出别的事儿。

我的音乐天赋远谈不上高,但还是能超过阿康或家里随便一个人很多的。我在1969年秋天一个无所事事的星期六有了这个发现。那天阴云密布,家里其他人——就连从大学回家过周末的克莱尔——都去盖茨瀑布看橄榄球赛了。那时阿康在上大三,还是盖茨瀑布鳄鱼队的一名后卫。我留在家里没去,因为肚子疼,不过倒没有我表现出来的那么厉害;我只是对橄榄球不感冒,而且外面的天气也是山雨欲来。

我看了会儿电视,不过两个频道都在转播橄榄球,剩下那个在转播高尔夫球——还不如橄榄球呢。克莱尔原先的卧室眼下变成阿康的了,不过她的一些平装书还堆在柜子里,我想着找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来看。克莱尔说她的书很好读,而且追随马普尔小姐及赫尔克里·波洛一同探案很是有趣。我走进房间,看见角落里阿康那把吉布森吉他,周围是散了一地的《唱出来!》旧杂志。我看着这把靠在一边被人遗忘已久的吉他,突发奇想,没准儿我能用它弹奏一曲《樱桃,樱桃》。

我于那一刻的印象就如同对初吻一样记忆犹新,那时的想法如此陌生,与我走进阿康房间的初衷完全风马牛不相及。我敢对着一堆《圣经》发誓:那简直不像是一种想法,而是一种召唤。

我提着吉他,在阿康的床上坐下。我没有一来就碰吉他弦,而是多回想了一下那首歌。我知道用阿康的民谣吉他来弹会很好听,因为《樱桃,樱桃》就是根据民谣乐句来编排的(我当时还不懂这术语)。我只是在脑子里回想那段音乐,惊讶于自己不光能听出,还能看出和弦的变化。这些和弦我全懂,只是不知道它们藏在吉他指板的什么位置。

我随便抓了一本《唱出来!》,想要找一首蓝调,随便一首都行。我找到了一首叫《把你的钱变绿》的曲子,看看怎么按E和弦(剃头师傅赫克托告诉阿康和罗尼——这些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然后开始在吉他上弹奏。声音有点儿闷,但很正。吉布森吉他是把好乐器,尽管闲置已久,还是没有跑调。我用左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更使劲地按弦。手指生疼,却全然不顾。因为E和弦是对的,E和弦太美了,和我心里想的分毫不差。

阿康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才学会《日出之屋》,他从D和弦换到F和弦还是没法儿一步到位。我只花10分钟就学会了一首三和弦的乐句《樱桃,樱桃》——E和弦转A转D再转回A。然后我发现同样的三个和弦可以用来弹骑士之影乐队的《格洛丽亚》和金斯曼乐队的《路易,路易》。我一直弹到手指尖疼痛难忍,左手几乎无法伸直为止。我最终停下来,不是我想停,而是我不得不停下来。我迫不及待地想再来一次。我才不管什么新黑人卖唱剧团、伊恩与西尔维娅组合,或其他什么狗屁民谣歌手,我可以弹《樱桃,樱桃》弹上一整天:它有种能打动我的东西。

如果我能弹得够好的话,我心想,没准儿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会对我另眼相看,不再只把我当成用来抄作业的家伙。不过那都只在其次,主要是弹奏能填补我内心的空白。它本身有自己的意义,一种情感上的真理。弹吉他让我重新找到做人的感觉。

三周后,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阿康打完橄榄球后提前回家,而没有留下跟球迷一起赛后野餐。我正在楼梯平台上试着弹《野东西》。我以为他会疯狂地把吉他从我怀里夺去,或许还责备我亵渎了他的吉他——用他拿来弹奏《答案在风中飘荡》这种激进歌曲的乐器来弹奏特罗格斯乐队的三和弦傻歌。

不过那天阿康拿了三个“触地得分”,还创下了场地跑的学校纪录。鳄鱼队将参加下一阶段C级的季后赛。他只是说了句:“这是广播里放过的有史以来最蠢的歌。”

“不,”我说,“我认为这项‘最蠢殊荣’应该颁给《冲浪鸟》。那首我也会弹,你要不要听一听。”

“我的上帝,还是免了吧。”他敢这么渎神是因为妈妈在花园里,爸爸和特里在车库里修“公路火箭III号”,而我们笃信基督的大哥已经不住在家里了。跟克莱尔一样,安迪也上了缅因大学(他说里面尽是些无所事事的嬉皮士)。

“不过阿康,你不介意我弹你的吉他吧?”

“你只管随便弹。”他说完就从我身边的楼梯上过去了。他一侧脸颊上有明显的擦伤,浑身是打球之后的汗臭。“不过你要是搞坏了,可是要赔的。”

“我不会把它弄坏的。”

我确实没弄坏,只是弄断了好多根弦。摇滚比民谣更伤琴弦。

1970年,我开始在盖茨瀑布的安德罗斯科金河对面上高中。阿康已然是高年级生,由于他的体育才能和榜上有名的成绩,他成了位不折不扣的大人物,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了。那样也好,无所谓。不幸的是,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虽然在大教室里就坐我后面一排,而且上一年级英语课时挨着我坐,但她对我也不闻不问。她梳着马尾辫,短裙裙裾比膝盖高出至少两英寸。每次她跷二郎腿的时候,我都要窒息了。我比任何时候都更迷恋她,不过她和朋友们坐在体育馆的看台上吃午饭的时候,我偷听了她们的对话,知道她们只看得上高年级男生。我只是她们崭新而美妙的中学校园生活诗篇中的一个临时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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