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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是忧郁.2

作者:熊红文 当前章节:8678 字 更新时间:2026-6-11 04:18

孙鹤林说:“这点我倒有不同看法。现在涉法涉检问题信访部门已经不受理了,死者家属可以向司法机关依法申诉。我想,正因为死者父亲是省、市人大代表,更应该带头遵守法律法规。”

向渊接着说:“我认为社会效果不是指让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家属满意,而是指案件的社会评价。如果死者家属的诉求是非法的,我们还为了息诉息访去迁就他,只会造成更坏的社会误导。”

蔡检对着向渊,以领导的口吻说:“小向啊,理论归理论,现实是现实,光讲理论能行吗?”

向渊认为自己的观点已经表达清楚了,出于对领导的尊重,对蔡的质问没有再作回应。在这一点上,向渊显得比颜慕曦要成熟、稳重、老成多了。

徐光磊看大家议得比较充分了,说:“好了,我看大家讨论得很充分了,下面就开始正式表决吧。请专委先发表意见,其他委员依次表决。”接下来,各位委员按照专委、部门主要负责人、院领导的顺序依次表决。

卢专委说:“我同意蔡检和胡检的分析,虽然犯罪嫌疑人现在翻供,但毕竟之前作过有罪供述,他的翻供没有任何依据,应采信其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像这种没有目击证人的杀人案件,实践中有不少,有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也辩解是正当防卫,而死者已经死了,死无对证,不能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也不能否定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如果这种情况都按所谓的疑罪从无原则,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这种案件基本上都定不了,被害人那边肯定不答应,而且也会造成很不好的导向,以后杀人的时候都不要有人在场,然后就都说是对方要杀自己,自己是正当防卫,大家都这么干,不就人人自危了?”

李专委说:“我同意承办人的意见。最高法沈德咏副院长曾发表一篇文章,提出‘宁可错放,不可错判’,我很赞同。只要我们不能排除犯罪嫌疑人正当防卫的可能,就应当不起诉。”

赵处长说:“我同意卢专委的意见,起诉。”

刘处长说:“我也同意卢专委的意见,起诉。”

马主任说:“我同意承办人的意见,这个案件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如果一旦起诉,可能判处死刑,人头一旦落地,就补不上去了。所以对这种命案的证据标准一定要掌握得很严。”

赖局长说:“我也同意承办人的意见,存疑不起诉。”

田处长说:“我同意起诉的意见,这种案件如果在检察环节消化,被害人家属上访压力会很大。”

杨处长说:“我也同意起诉的意见。”

施处长说:“我同意承办人的意见,我们作为司法者,不能以家庭背景和教育背景来判断一个人的好坏,更不能拿这个来判断一个人会不会杀人。在我们没有充分证据断定就是犯罪嫌疑人要杀被害人而不是被害人要杀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建议作存疑不起诉,以免冤及无辜。”

苗主任说:“我同意起诉的意见,让法院去判嘛,如果法院判无罪,是法院的事,被害人家属也不会怪我们。”

舒处长说:“我同意起诉的意见,不能因为他说一句正当防卫就放纵一个杀人犯。”

戴局长说:“我同意承办人的意见,认定故意杀人是有疑点。被害人家属那边我们应当加强释法说理,如果只要被害人一方施加压力,我们就起诉,把皮球踢给法院,那以后只要是作存疑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家属都会来闹,这个导向也不好。”

杜副检察长说:“我同意蔡检的意见,起诉。”

孙鹤林说:“我完全同意承办人的意见,不起诉,理由不再重复了。”

胡检说:“我同意蔡检意见,起诉。”

蔡检说:“我的意见是起诉。”

其他委员都表决完了,作为主持人的徐光磊最后总结说:“这个案件大家分歧比较大,确实有争议,这里面有证据缺陷的问题,也有认识问题、观念问题。中央提出严防冤假错案,我理解,这里的冤案,不仅包括绝对搞错的案件,比如佘祥林、赵作海这样的冤案,还包括对那些既不能证明他有罪、也不能证明他无罪的被告人判了有罪,这也应当属于冤案。这种冤案在认识上可能会有障碍,我认为,这是属于法律上的冤案,也就是说,在客观真实上可能判他有罪并不冤,但在法律真实上判他有罪就是冤的。刑事司法是讲证据的,我们只能通过证据来评判事实,证据上还分不清他有罪还是无罪,就给他定罪判刑,甚至杀头,这肯定是不公平的。对这种案件作存疑不起诉,就是为了避免冤及无辜。作存疑不起诉,表明这个案件是有疑问的,在事实证据上是存疑的,并不是说被不起诉人就绝对是清白的,今后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他有罪的证据充分了,还可以把案件捞起来,再起诉、审判,并不会放纵他。说了这么多,大家也听出来了,我个人的意见是同意承办人意见的。但检委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鉴于大多数委员的意见是起诉,那就先起诉过去,让法院评价一下,如果法院认为应当判无罪,我们再撤回来。”

检委会散会后,颜慕曦满腹委屈地走进向渊办公室。颜慕曦一脸郁闷地说:“检委会怎么能这么开呢?!”

向渊笑了笑,说:“你又要‘吐槽’了?”

颜慕曦说:“大家一讨论,蔡检、胡检是二把手、三把手,他们的意见一出来,很多委员不就跟风了?”

向渊说:“那你说怎么开?不讨论,直接发表意见?那要是前面的委员说了意见之后,又觉得还是后面哪个委员说得有道理,要不要改回来?审议嘛,当然要有‘审’有‘议’,先‘议’后‘决’,先议一议,不同的思想观点交锋一下,意见会更成熟,表决的质量会更高。”

颜慕曦说:“我看也没高到哪去。”

向渊说:“任何制度都是有利就有弊的。再说了,他们同意蔡检、胡检的意见,也未必就一定是跟风,也可能真的是同意他们的意见。”

颜慕曦说:“那要‘议’就应该充分地展开辩论,你不是最佳辩手吗?怎么不和那些信口开河的委员们辩一辩呢?”

向渊说:“你以为这是辩论赛?生活不是辩论,不要把辩论的思维带到工作中来。”

颜慕曦不满地说:“有些委员根本不了解钟天崖的品格为人,就因为他的家庭出身、大学没毕业、公司职员,就断定他会杀人?这个案件我们审查了两个多月,讯问了嫌疑人,询问了证人,亲历了案件的证据,我们的内心确信才是最可靠的,可那些委员就是临时听一听汇报,就否定我们的判断,你不认为这是信口开河吗?”

向渊说:“你怎么能说领导信口开河呢?”

颜慕曦说:“怎么不是信口开河呢?他很随意的一句‘同意’或者‘不同意’,就决定了一个年轻人的自由乃至生死!他负得起这个责吗?”

向渊说:“检委会是集体负责制。”

颜慕曦说:“集体负责?钟天崖被冤枉判死刑,板子打到哪个委员身上?集体负责不变成了无人负责吗?”

向渊说:“检委会审议案件确是存在‘定者不审,审者不定’的问题,在这一点上确实是违背司法亲历性规律的,也确实有些委员发表意见是比较随意的,造成冤案,追究委员的责任也很难,但这些不是你我能解决的。委员都是领导,你对他们的观点可以持保留意见,但对这些领导,你必须表现出应有的尊重。”

颜慕曦说:“我装不出来。”

向渊说:“这说明你还太不成熟!你还年轻,这些领导你伤不起呀。记住一句话:在机关里工作,做人永远是第一位的,做人比做事更重要。”

颜慕曦有些惊诧地问道:“你怎么也会说出这种圆滑世故的话?”

向渊说:“这不是圆滑,这是一种很现实的处世哲学。微信上有个段子,说这个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人有能力、有脾气,这种人怀才不遇;一种人有能力、没脾气,这种人春风得意;一种人没能力、没脾气,这种人有贵人相助;一种人没能力、有脾气,这种人一事无成,我觉得总结得挺精辟的。”

颜慕曦自嘲地说:“嗯,是挺有意思的。今天我在检委会上那样尖锐地反驳胡检,那就是‘有脾气’了?”

向渊笑了笑,调侃地说:“你这叫‘有能力、有脾气’,容易怀才不遇啊。”

颜慕曦说:“行了,徒儿受教了。对了,你为什么不在检委会上说你见过目击证人蒋国根呢?他可是亲口告诉过你,钟天崖是正当防卫呀。”

向渊说:“我在检委会上说这个算什么?算是作证吗?如果是作证,我就应该把我的证言形成笔录,那我就成了案件的证人了,如果我是证人,我就必须回避,不能再担任公诉人了。”

颜慕曦说:“不是还有我吗?”

向渊说:“慕曦,不是我不相信你的能力,只是这个案件要翻案的难度非常大,我怕你承受不住呀。”

颜慕曦说:“嗯,而且如果你回避了,就得换一个主任检察官,那指不定别的主任检察官的意见就是定罪起诉,跟我意见完全相反,那我也得气死。唉,我们处里那几个主任检察官,水平都比师傅你差远了,我只服你一个。”

向渊说:“又来了,说话注意点。”

颜慕曦说:“我知道,到外面我不会这么说的,我还没有那么傻。”

向渊说:“还有,如果我作这个证,检委会委员们很可能就会问,为什么公安找这个人作证他不肯,为什么我一出马他就愿意作证呢?我是怎么让他告诉我实情的呢?那我总不能说是我妈配合我演的一出戏吧,那不是连累我老妈了。更重要的是,即使我出来作证,我也是听证人蒋国根说的,是传来证据,而蒋国根这个原始证据的出证人又找不到,那我这个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就很弱,未必会被采信。”

颜慕曦说:“嗯,看来你是深思熟虑过的,还是不能出这一招。唉,你不作证人,倒是不用回避了,但我们作为公诉人,心里都知道钟天崖是无辜的,还让我们怎么去指控他?”

向渊说:“我们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但检委会的决定必须执行。”

颜慕曦说:“我自己都认为是错的事情,怎么可能做好呢?”

向渊说:“我们不做,谁去做?”说到这里,向渊自己也摇了摇头,表示很无奈。从目前的工作体制看,承办人提出存疑不起诉的意见未被检委会采纳的,只能是按照检委会的决定,将案件提起公诉,但承办人自己都认为证据不足的案件,怎么可能全力去指控呢,又怎么可能有效反驳辩护人、说服法官,以取得理想的指控效果呢?但如果更换承办人,新的承办人需要大量时间去审查熟悉案件,办案期限上又不允许,况且,换一个承办人也未必就是起诉的意见,也可能还是存疑不起诉的意见。所以,对于这种情况,换承办人或不换承办人都是两难。

颜慕曦生气地说:“哪个委员认为能定,让他出庭去。”颜慕曦说这话时是带着生气的口吻的,但其实这真的不单纯是一句气话。现实中,承办人在检委会提出案件证据不足的意见,有的委员轻飘飘地说一句“起诉”,后面的工作就完全不用考虑了,公诉人如何出庭支持公诉与其无关了。因而,有人提出来,对于这种案件,应当让一两个坚持起诉意见的检委会委员参与出庭支持公诉,让他们去亲身感受一下公诉庭审,感觉一下法庭对证据的调查、质证和辩论,对案件的定罪证据标准有直观认识。司法实践中,也确实有地方检察院进行过这方面的尝试,建立了检委会委员出庭公诉制度。

向渊说:“他就是不去呢?谁能拿他怎么样?”向渊说这话的时候,心里也是有点郁闷的。检委会的工作体制中,很难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委员的责任心问题。对于承办人的意见,有的委员随意地就否定了,也说不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有的是没有认真细致审阅案件报告,有的是原本司法水平就不高,有的甚至就是无端猜疑承办人可能存在徇私舞弊,故意否决承办人意见,而将一个可能无辜的人推向被告席。如果因为某些委员不负责的表决,导致冤错案的,如何追责?如何界分委员是因为司法水平不高、理念分歧导致发表错误意见,还是因为故意或严重失职而导致发表错误意见?发表错误意见的委员可能有几人甚至十几人,如何根据委员表决的不同情节,分别追责?这些都是对委员追责的重大难题。正因为目前没有建立检委会委员追责的标准、程序和后果,导致委员履职责任心不强,缺乏制度约束,只能靠委员的内心自律。

颜慕曦说:“对了,徐检不是支持我们的意见吗?按照规定,检察长不同意大多数委员意见的,可以报请上级检察院决定。”

向渊说:“这个案件没那么简单。你知道为什么大多数委员的意见是起诉吗?我们刚才在检委会的意见,说不定现在就传到高海富耳朵中去了。徐检顶住了压力,批准把案件提交检委会审议就很不容易了,现在检委会大多数委员的意见是起诉,徐检要是再启动提请程序,不是公然和市领导唱对台戏吗?而且,你就知道上级院一定会支持徐检的意见?”

颜慕曦点点头,说:“哦,是我想得太简单了。”

颜慕曦正准备走,向渊又突然想到什么,说:“对了,我问你,你当时在会上那样为钟天崖据理力争,心里那么急,是不是真的对钟天崖有好感?”

颜慕曦说:“你别瞎猜了,怎么可能呢?!”

向渊有点严肃地说:“你骗不过师傅的。我郑重警告你,我们的工作中是绝不能掺杂非理性的私人情感的,否则就会以情乱法。如果你真的陷进去了,这个案件你最好回避。”

颜慕曦一听,着急了,说:“可别啊,你放心吧,我会把握的。”

向渊看着她心急的样子,觉得自己刚才说得有点严肃了,微微笑了一下,说:“好,我相信你,去吧。”颜慕曦走了出去,但向渊的心里并不平静。向渊心里当然清楚,颜慕曦办案一向都很冷静、严谨,但这次在检委会上,表现得确实有些过于激烈,几次都抢在他这个主任检察官前面说话,而且还和院领导展开激辩,甚至擦出一点火药味,这唯一的解释,就是颜慕曦对钟天崖动了真情。颜慕曦是向渊亲手带了几年的徒弟,向渊对她也一直非常欣赏,有着深厚的师徒情,他当然希望她幸福,希望有情人能终成眷属,但司法又是无情的艺术,不容许司法者掺杂非理性的个人情感因素,包括厌恶、同情甚或仇恨、爱慕。也正基于此,法律规定了回避制度,回避制度的立法精神就在于,人是有情感的高级动物,司法者也是人,不可能或者很难做到时刻超越情感行事,完全不受情感支配,所以规定凡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均应回避。制度永远比人可靠,这一点向渊当然清楚,但要真的让颜慕曦回避,他又于心不忍,也为此感到有点纠结。不过,好在颜慕曦还只是对钟天崖有单方面的爱慕之情,两人并不存在恋爱关系,还不属于法定的回避情形,向渊没有要求她回避,并不需要太自责。况且,颜慕曦的这种情感,会促使她尽全力去为钟天崖洗清冤屈,实现司法公正,从这一点看,这种个人情感也能发生正面效应。

爱是义无反顾

从向渊的办公室出来,颜慕曦回到自己办公室,开始冷静地回想起刚才自己在检委会上的表现,她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言行确实有失沉稳,甚至有些冒失,有些观点也不够严谨,显得情绪化。颜慕曦清楚,自己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异常的表现,还是源自于她对钟天崖的好感和倾慕,所以才会在潜意识里尽力维护他,在钟天崖遭受不公言论时,才会显得如此急躁。

颜慕曦知道,她是一名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的原则是客观公正、不偏不倚,而她对钟天崖的这样一份爱慕之情,会不会影响到司法的公正呢?她应不应该从这样一种非理性的情感中彻底逃离出来呢?颜慕曦的心里有点乱,她拨通了闺蜜艾美思的电话,约她晚上一起吃饭,艾美思欣然答应。

当天晚上,颜慕曦与艾美思来到“蓝森林”西餐厅,边吃边聊。艾美思是颜慕曦大学同寝室室友,也是颜慕曦最好的闺蜜,颜慕曦有什么私密的想法或困惑,就会想向艾美思倾诉一下,听听她的意见。这次颜慕曦突然约艾美思,艾美思估计是颜慕曦遇到情感困惑了。

艾美思调皮地调侃道:“我的校花检察官,情有所属了吧?是不是想跟我分享一下初恋的感觉?”

颜慕曦装作不屑地说:“恋爱着什么急呀,谁像你,一毕业就嫁为人妇,太无趣了。”

艾美思说:“我要是像你颜值这么高,当然不愁嫁啦,但本姑娘是‘黑穷丑’,有一个傻瓜爱上,还不赶紧嫁了?”

颜慕曦说:“谁说我不愁嫁了?我是真羡慕你,大学就遇到了相爱的人。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你爱的人,碰巧他也爱你,这可不是一个大的概率。”

艾美思说:“对你来说是这样的——爱你的人很多,可是你一个都不爱。这里面有不少高富帅呢,居然没有一个让你堕入情网,唉,你才貌双全,风华正茂,不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真是暴殄天物啊。”

颜慕曦若有所思地说:“爱情这东西很奇妙。从逻辑上讲,我没有理由拒绝那些高富帅,但这不是爱的逻辑。”

艾美思问道:“那爱的逻辑是什么?”

颜慕曦说:“有句话说得很好:‘如果爱有原因,那就不爱了;如果爱有目的,那也就不爱了;如果爱可以解释,如果爱合情合理,那么爱也就不复存在了。爱情不合乎逻辑——或许,这就是爱的逻辑。’”

艾美思说:“没错,这是疯子的爱。My God,你不会爱得完全没有逻辑吧?”

颜慕曦说:“我倒希望这样疯狂地爱一场。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艾美思说:“一见钟情?这种稀缺品一般只有帅哥美女才能享受到,像我们这种颜值分在4分以下的,就是只能想一想的奢侈品了。”

颜慕曦说:“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一见钟情和颜值没有必然的关系,一见钟情就是突然见到一个人,这个人似曾在前世相见过,就是自己一直期待、梦想的那个样子,见到他就有一种心如鹿撞的感觉。这种感觉很美妙,和他的身份、学历、职业、家庭等一切都无关,你只相信自己的感觉,你喜欢他,他就是你一直等的那个人。”

艾美思略带惊喜地说:“你碰到了这样的人?”

颜慕曦犹疑了一会儿,说:“嗯……”

艾美思着急地说:“快点说嘛,急死本小姐了。”

颜慕曦说:“这可是绝对机密,你一定要为我保密哦。”

艾美思说:“你什么时候这么婆婆妈妈的,快点交代吧。”

颜慕曦压低嗓音说:“这个人……他是一个杀人的嫌犯,而且是我办的案子。”

艾美思大惊失色,夸张地张着嘴,说:“我的妈呀,姐姐,你可真是不鸣则已,一鸣就惊人啊。你的心气一向很高的,怎么会对一个杀人的嫌犯动了心呢?撞见鬼了?”

颜慕曦说:“我的心气高不是在物质条件上的高,我是要求对方要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的外在条件并不是很好,家里很穷,大学也没念完,现在是一名公司职员。但是,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爱家人胜过爱他自己,我觉得这种男人超有安全感,嫁给他,虽然未必会有香车锦楼,但一定会很幸福。”

艾美思说:“你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没说,他长得怎么样?”

颜慕曦说:“完全就是我想象中的那种阳光、帅气,还多了几分苦难磨砺的成熟和坚毅。”

艾美思说:“哇,这就是你梦中的白马王子呀,你还犹豫什么?”

颜慕曦说:“废话,我没跟你说吗,这是我的办案对象,一个杀人嫌犯。”

艾美思说:“哦,对了,你说这人人品这么好,怎么会去杀人呢?”

颜慕曦说:“他要真是杀人犯倒好了,我就不会有这个心思了,他是被冤枉的,完全是无辜的。”

艾美思说:“那不就得了嘛,你正好,来个美人救英雄呀。这段感情,哇噻,多么荡气回肠,轰轰烈烈,想想就让人羡慕嫉妒恨哪。”

颜慕曦说:“但你有没有想过,我是一名检察官哪。”

艾美思说:“检察官怎么了,检察官也是人哪!检察官也有爱的权利,你们办案规则上有没有这一条:检察官不能爱上自己的嫌犯?”

颜慕曦说:“这条倒是没有,但……”

艾美思打断地说:“没有不就行了,你考虑那么多干什么?义无反顾地去爱吧,你现在把这份感情埋在心底,等到你为他平反昭雪了,你再向他求婚不就成了吗?”

颜慕曦嗔怪地说:“什么呀,敢嘲笑你姐。”

艾美思哈哈大笑,说:“不敢,不敢,我就想着好笑,多少成功人士、社会精英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都没有一个能把你征服的,你却冷不丁地被自己的办案对象征服了,问人世间情为何物,一物降一物啊。”

颜慕曦听着艾美思的话,心里豁然开朗了许多,同时也有一点感动,自己最好的闺蜜最懂她的心思,永远都是支持自己的,有这样的闺蜜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与艾美思告别后,颜慕曦回到家中,把自己关进房间里,又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钟天崖。她回想起那天在钟天崖家里看到的一切,仿佛进入了钟天崖的灵魂,抚摸到了他的心脏。在她的心中,钟天崖是那样的完美,他如此善良、正直、孝顺、朴实,拥有现代社会男人鲜有的品格和气质,这样一个男子,已经彻底俘获了她的芳心。

但颜慕曦很快又想到钟天崖就要被起诉到法院接受审判了,接下来还可能被判处死刑,想到这里,她陷入沉思,感到莫名的忧郁和感伤。她曾经无数次设想那个让她心动的男生是如何走进她的心房,但一次也没有想过这个人会是自己提审的犯罪嫌疑人。虽然她知道他是无辜的、清白的,但冤案并不是靠她的一己之力能够扭转的,钟天崖的命运尚不可测,她或许只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她等待多年的一份感情只能是无疾而终?

想到这里,颜慕曦打开钢琴,弹起了一曲《爱是忧郁》,一边弹着,一边沉浸在这种为爱情兴奋、激动而又无限忧郁、感伤的情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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