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干净的内裤了?”
哈利看着她:“请定义干净。”
“哈利!”她拍了他肩膀一下,大笑几声。
他露出微笑。她的手没有离开他的肩膀。
“你好烫哦,”她说,“好像在发烧。你确定你这些所谓的绷带底下没有被细菌感染吗?”
他摇了摇头,但其实他从钝钝的抽痛清楚地知道伤口已经发炎,然而多年的犯罪特警队经验告诉他,警方已盘问过播放涅槃乐队歌曲的那家酒吧的酒保和酒客,得知杀了持刀行凶者的男子离开时下巴和脖子都有很深的割痕,并已通知市区所有的医生,查问了本地所有的急诊室。现在可不是被警方带去审讯的时候。
她抚摸他的肩膀,往上抚摸到脖子,又回到肩膀。他心想她一定可以感觉到他的心脏怦怦乱跳,而她就像已停产的先锋牌电视机,这牌子的电视机性能优越,光看就知道了,画面上的黑色部分非常黑。
他设法将窗户打开一条缝。饭店因为怕房客自杀,窗户无法完全打开。即使是在十九楼这么高的地方,他还是可以听见高峰时段车流的声音、偶尔响起的喇叭声,以及某处也许是其他客房传来的不合时宜、来得太迟的夏日歌声。
“你确定你想要吗?”他说,没用咳嗽来掩饰嘶哑的嗓音。他们站立原地,她的手放在他肩膀上,目光紧盯着他瞧,犹如专注的探戈舞伴。
她点了点头。
如此深广无垠的浓烈墨黑将他吞没。他甚至没注意到她移动脚步去关房门。他听见房门关上,那么轻柔,宛如一个吻。
他们做爱时,他满脑子只有深沉的黑与芳香的气味。黑的是她的发、她的眉、她的双眼。气味是她身上的香水,他不曾问她用哪种香水,但这味道为她独有,在她衣服上,也在她衣柜里。过去他把衣服和她的挂在一起时,就会沾上这种香味。如今这味道也出现在这间客房的衣柜里,只因那个男人的衣服也挂在她的衣柜里。那些衣服是她从家里拿来的,而不是从那个男人家。说不定把衣服给哈利穿根本就不是他的主意,说不定她只是直接从家中衣柜里把衣服拿出来,再带到这里而已。但哈利一句话也没说,因为他知道她只是自己借来的,如此而已。现下他拥有萝凯,拒绝的话他就一无所有。因此他保持缄默。他用一贯的方式跟她做爱,热烈但从容不迫,不让自己被她的贪婪或急躁所影响,只是缓缓地表达热情,使得她一会儿低声咒骂,一会儿又喘息不已。不是因为他认为萝凯喜欢这样,而是因为他想要如此。因为她只是借来的,他能够拥有的只是这几个小时。
她达到高潮时全身紧绷,用矛盾而又委屈的神情看着他。一时之间,他们曾经共度的那些夜晚全都涌上心头,几乎令他落泪。
事后他们同抽一根烟。
“为什么你不跟我说你们在一起?”哈利说,吸了口烟,把烟递给她。
“因为我们没有在一起啊,这只是……一时的,”她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我已经什么都搞不清楚了。我应该远离每件事、每个人才对。”
“他是个好男人。”
“这就是重点。我需要好男人,但为什么我不想要好男人?我们都知道什么对自己最好,但为什么又总是该死地这么不理性?”
“人类是心灵扭曲又充满瑕疵的物种,”哈利说,“这一点无药可医,只能稍微缓解。”
萝凯依偎在他身旁:“我就是喜欢你这点,你总是有不屈不挠的乐观态度。”
“我认为散播阳光是我的责任,亲爱的。”
“哈利?”
“嗯?”
“我们有办法再像过去一样吗?”
哈利闭上双眼,聆听心跳声,他和她的心跳声。
“过去是回不来了,”他转头面对她,“但如果你心里对未来还有期望……”
“你这话是认真的吗?”
“这只是枕边细语,不是吗?”
“傻瓜。”她在他脸颊上轻轻一吻,把烟递给他,起身下床,穿上衣服。
“你知道你可以住我家楼上。”
哈利摇了摇头:“维持现状比较好。”
“别忘了我爱你,”她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永远都不要忘记,你可以答应我吗?”
他点了点头,闭上眼睛。房门再次轻柔地关上。他睁开眼睛,看了看表。
维持现状比较好。
不然他还能怎样?回到霍尔门科伦区,住到她家,让迪拜一路追踪到那里,最后把萝凯也卷入这场冲突,就跟过去的雪人案一样?如今他已清楚看见,从他一下飞机开始,所有行踪都被他们清楚掌握,他通过药头对迪拜传话的行为根本是多余的。他还没找到他们,他们就会抢先一步找到他,然后他们会找到欧雷克。
因此他唯一能掌握的优势就是他可以选择地点,他可以选择要在哪里让他们动手,而他也选好了。不是在这里,不是在广场饭店,他来这里只是希望能有一点自己的时间,睡上几小时,重新打起精神。他选择的地点是莱昂旅馆。
哈利考虑过联络哈根或米凯,跟他们解释目前的状况,但这样做只会逼得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将他逮捕。即便不联络,警方迟早会把夸拉土恩区那家酒吧的酒保、维斯特墓园的警卫和马瑟卢大道的老妇这三方证人的描述拼凑在一起:一名男子,身高一米九二,身穿亚麻西装,一侧脸颊有道疤,下巴和脖子缠着胶带。再过不久,警方就会对哈利·霍勒发出通缉令,因此情势迫在眉睫了。
他起身下床,呻吟了一声,打开衣柜。
他穿上熨过的内裤和马球衫,看着那件阿玛尼牛仔裤陷入沉思,然后摇了摇头,低低咒骂了一声,又穿上他那套亚麻西装。
接着他从衣帽架上拿下网球袋。汉斯说他只有这个包放得下猎枪。
哈利把网球袋背在肩上走出门。房门在他背后轻柔地关上,宛如轻轻一吻。
32
很难说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主客易位,什么时候小提琴开始掌控我们,而不是我们掌控它。我的一切努力都付诸流水,包括我和易卜生谈的条件,以及摩托帮俱乐部的抢劫行动。欧雷克哭丧着脸走来走去,说失去伊莲娜的人生毫无意义。那三个礼拜,我们注射毒品花的钱比赚的还多,连工作的时候都在嗨,破产只是迟早的事。尽管如此,再嗨一次比什么都重要。这听起来只是陈腔滥调,它也真的是,但事实就是如此,妈的,就是这么简单也这么难以置信。我想我可以很中肯地说,我从未爱过任何人,我是说真的去爱,但我却无可救药地爱上小提琴。欧雷克用小提琴来麻痹他破碎的心,我用小提琴则理所当然地就只是为了让自己爽。而且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妈的,让自己爽。它比食物、性、睡眠还棒;是的,它甚至比呼吸还美妙。
这就是为什么有一天晚上结完账后,安德烈把我拉到一旁说老头子很担心时,我一点也不惊讶。
“我没事啦。”我说。
安德烈说从今以后如果我不振作起来,每天带着清醒的头脑去上工,老头子就不得不把我送去戒毒。
我哈哈大笑,说我不知道这份工作还有像医保之类的员工福利,那欧雷克和我是不是还享有牙医补助和退休金?
“欧雷克没有。”
我多少从他眼神中看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还不想戒掉小提琴,欧雷克也不想,所以我们不去理会安德烈,第二天晚上照样嗨到不行,卖掉半批货,拿走剩下的一半,偷了一辆车开到克里斯蒂安桑。我把弗兰克·辛纳特拉唱的《我一无所有》(I Got Plenty of Nothing)这首歌调到最大声。这首歌唱得真是贴切:妈的,我们连驾照都没有。最后欧雷克也扯开嗓子唱歌,但他说只是为了盖过辛纳特拉和我的声音。我们哈哈大笑,灌下温啤酒,仿佛又回到过去。我们住在恩斯特旅馆,这家旅馆没有它听起来那么无趣,但我们问前台药头都在哪里出没时,却得到一个白眼。欧雷克说这里的音乐节曾被一个白痴搞砸过,因为这个白痴急着想成为传奇,找来一堆酷得不得了的乐队,结果价码也高得不得了,害得主办单位超支。虽然当地人说这里十八到二十五岁之间的人有半数会为了音乐节而购买毒品,但我们一个客人都没找到。我们在暗夜里的行人徒步区绕来绕去,只碰到一个人——一个人!而且还是个醉汉。另外我们还碰到十四个青少年合唱团团员,他们问我们想不想遇见耶稣。
“如果他想买小提琴的话。”我答道。
但耶稣显然对小提琴毫无兴趣,所以我们回到饭店房间打小提琴,嗨了一整晚。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只是待在这个遥远彼方,无所事事,只是一直嗨,一直听辛纳特拉的歌。一天晚上我醒来,看见欧雷克站在我旁边,怀里抱着一只该死的狗。他说窗外的刹车声把他吵醒,他一往外看就看见那只狗躺在街上。我看了看,状况很糟。欧雷克和我都认为它脊椎断了,全身还有多处溃烂。可怜的小狗浑身是伤,至于是它的主人干的还是其他的狗干的就不得而知了。但它看起来还好,十分平静,一双褐色的眼睛看着我,仿佛相信我可以将它从悲惨遭遇中拯救过来。于是我尽力了。我喂它东西吃,给它水喝,拍拍它的头,跟它说话。欧雷克说我们应该带它去看兽医,但我很清楚兽医会怎么做,于是我们把小狗留在房间里,把“请勿打扰”的牌子挂在门外,让它在床上死去。我们轮流起来查看它还有没有呼吸。它躺在床上,体温越来越高,脉搏越跳越快。到了第三天,我替它取了个名字,叫鲁弗斯。
有何不可?如果你要把它吃了,何不替它取个名字?
“它在受苦,”欧雷克说,“兽医会打针让它睡着,一点也不会痛。”
“没有人可以给鲁弗斯注射廉价毒品。”我说,弹了弹针筒。
“你疯了吗?”欧雷克说,“那管小提琴要两千克朗呢。”
也许吧。但无论如何,鲁弗斯是搭商务舱离开这该死的世界的。
我很确定回家的路上乌云蔽日,反正没有辛纳特拉的歌,也没人唱歌。
回到奥斯陆之后,欧雷克很害怕会大难临头,至于我则非常冷静,奇怪得很,我似乎知道老头子不会动我们。我们不过是两个每况愈下、无家可归的毒虫,没钱又没工作,再过一阵子连小提琴都会用完。欧雷克发现“毒虫”(Junkie)这个名词已有一百多年历史了,它源于第一批海洛因上瘾者去费城港口窃取废金属(junk metal),卖钱之后拿去买毒品。我跟欧雷克也如法炮制,开始溜进碧悠维卡区港口旁的工地,看到什么就偷什么。铜和工具可以卖很多钱。我们把铜拿去卖给柯尔巴肯站的废品回收商,把工具卖给几个立陶宛人。
但随着物品失窃事发,栅栏越建越高,夜间警卫人数增加,警察也来巡逻,最后连买家也想避风头。于是我们只能坐困愁城,让毒瘾有如苛刻的奴隶工头夜以继日地鞭打我们。我知道我得想个办法才行,也真的想出了一个“最终解决方案”。
当然我对欧雷克只字未提。
我花了一整天准备要说的话,然后打电话给她。
伊莲娜刚运动完回家,说她很高兴听见我的声音。我滔滔不绝地讲了一个小时,讲完她已经哭了。
第二天晚上,我去奥斯陆中央车站,站在月台上看着来自特隆赫姆的列车进站。
她拥抱我的时候泪如雨下。
那么年轻。那么有爱心。那么珍贵。
就像先前说过的,我不曾真正爱过任何人,但当时一定非常接近了,因为我差点掉下眼泪。
33
通过三〇一号房打开的狭小窗缝,哈利听见某处传来的教堂钟声敲了十一下。下巴和颈部的疼痛给予他一项优势,那就是让他保持清醒。他下床坐到椅子上,椅背后倾靠着窗边的墙壁,好让他面对房门,猎枪放在大腿上。
他去前台要了一颗高亮度电灯泡,说是房里有个灯泡坏了要换,又要了一把铁锤,说要把门槛上凸出的钉子敲下去,还说他自己动手就好。接着他把外面走廊上光线微弱的灯泡换掉,用铁锤撬起门槛。
他坐在这个位置,正好可以从门缝底下看见他们到来。
哈利点了根烟,检查猎枪,又陆续把这包烟抽完。窗外夜色中又传来十二下教堂钟声。
手机响起,是贝雅特,她说她从去布林登区进行调查的警车那里拿到五张清单中的四张。
“最后一辆警车已经把清单送去欧克林了。”她说。
“谢谢,”哈利说,“你去施罗德酒馆跟莉塔拿血样袋了吗?”
“拿了,我叫病理组优先化验,他们已经在分析血迹样本了。”
一阵静默。
“然后呢?”哈利问道。
“然后什么?”
“我听得出你的口气,贝雅特,你还有事没跟我说。”
“化验DNA要花好几个小时,哈利……”
“最后的结果要好几天才会出来。”
“对,所以目前还没完成。”
“还有多少没完成?”哈利听见走廊传来脚步声。
“呃,至少有百分之五的概率比对不出符合的结果。”
“你应该已经拿到暂时的DNA图谱,也比对过DNA数据库了对不对?”
“不完整的化验结果只是用来排除谁不符合而已。”
“你比对过谁了?”
“我什么都不想说,要等到……”
“别这样。”
“不行,但我可以说那不是古斯托自己的血。”
“还有呢?”
“还有那也不是欧雷克的血,可以了吗?”
“很好。”哈利说,这时,他突然发现自己屏住了气息。
门缝底下出现一道影子。
“哈利?”
哈利挂掉电话,拿起猎枪指着门口,静静等待。门上传来三下短促的敲门声。他静观其变,侧耳倾听。那影子没有移动。哈利沿着墙壁蹑手蹑脚走到门口,避开可能的射击线,把眼睛凑上房门中央的窥视孔。
他看见一名男子的背影。
男子身上的外套服帖合身,短得露出了腰际。裤子后口袋垂挂一块黑布,可能是帽子。男子没系腰带,双臂垂落身侧。如果他带了枪,那么一定是放在枪套里,不是胸前就是小腿内侧,这两个位置都很常见。
男子转身面对房门,又敲了两下,这次比较用力。哈利屏住呼吸,仔细查看窥视孔里那张扭曲的脸。那张脸虽然扭曲,但有个特征却非常明显。男子有着十分突出的下腭,他正用脖子上挂着的证件卡刮着下巴。警察准备逮捕嫌犯时,有时会像这样把证件卡挂在脖子上。该死!没想到警察的动作比迪拜还快。
哈利心下迟疑。倘若这家伙奉命来逮捕他,一定会带蓝色逮捕令和搜查令,而且已经给楼下的前台看过,还拿了万能钥匙。哈利在脑子里不断盘算。他蹑手蹑脚离开门前,把猎枪藏到衣柜和墙壁之间的狭缝里,再去开门,说:“你是谁?你要干吗?”同时朝走廊左右张望。
男子看着哈利:“天哪,霍勒,你是怎么了?我能进来吗?”他出示证件。
“楚斯·班森,你以前是贝尔曼的手下对不对?”
“现在也是,他要我向你问好。”
哈利站到一旁,让楚斯先进去。
“这里真舒适。”楚斯说,环目四顾。
“请坐。”哈利说,指了指床铺,自己在窗边的椅子上坐下。
“要不要吃口香糖?”楚斯说,拿出一包。
“会蛀牙。你有什么事?”
“我是带着善意来的。”楚斯咧嘴而笑,卷起口香糖,放进有如抽屉般的下腭,坐了下来。
哈利的头脑接收楚斯的说话语调、肢体语言、眼神动作和气味。这人很放松,却带有威胁感,他双掌张开,没有突然的动作,但眼睛正在收集资料,分析现状,为了某事做准备。哈利开始后悔把猎枪藏起来,没有枪支执照不过是小问题而已。
“是这样的,昨天晚上维斯特墓园有人掘墓,现场发现的血迹经过DNA化验之后,显示那是你的血。”
哈利看着楚斯整齐地折起口香糖的银色包装纸,这时他比较记得此人是谁了。这人绰号叫瘪四,专门替米凯跑腿,人蠢却有小聪明,而且危险,是个步入歧途的“阿甘”。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哈利说。
“对,我想也是,”楚斯叹了口气,“说不定是当中有些误会?这样我得载你去警署采集血液样本。”
“我在找一个年轻女孩,”哈利说,“她叫伊莲娜·韩森。”
“她在维斯特墓园?”
“反正她是今年夏天失踪的,她的养兄是古斯托·韩森。”
“第一次听到。不过你还是得跟我走一趟……”
“她就是中间这个,”哈利说,从外套口袋里拿出韩森家的全家福照片递给楚斯看,“我需要一点时间,不用太多,然后你就会明白为什么我得做这些事。我保证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去警署报到。”
“《48小时闯天关》,”楚斯说着,细看那张照片,“那部片子不错,是尼克·诺特和一个黑人演的,是不是叫麦菲?”
“艾迪·墨菲。”
“对。他已经不好笑了对不对?是不是很奇怪?原本你拥有某种本领,突然却丧失了,你觉得那是什么感觉呢,霍勒?”
哈利看着楚斯,他已不太确定楚斯是不是真的像电影《阿甘正传》中的阿甘。楚斯把照片对着灯光,眯眼细看。
“你认得她吗?”
“不认得。”楚斯说,递回照片,同时扭动身体。他的裤子后口袋放着一块黑布,坐在上面显然很不舒服,他很快地把那块布移到外套口袋。“我们先去警署,再来讨论四十八小时的事。”
楚斯口气轻快。太轻快了。这时哈利已稍加思索:贝雅特请病理组优先化验她拿去的DNA样本,到现在还得不到最后结果,那楚斯怎么可能已经拿到古斯托寿衣上的血迹样本化验报告?还有一件事,楚斯移动那块黑布的速度不够快,哈利认出那是头套,而且是全罩式头套,正是古斯托被射杀时凶手头上戴的那种。
紧接着一个念头冒了出来:烧毁者。
昨晚首先抵达墓园的难道不是警方,而是迪拜的手下?
哈利思索该如何拿到藏在衣柜后方的那把猎枪,现在要逃跑已然太迟。他听见走廊上传来脚步声,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人块头很大,踩得地板咯吱作响。脚步声在他门外停下。门缝底下透进的光影显示两人叉腰站立。他当然希望这两人是楚斯的警察同事,前来执行真正的逮捕任务,但他已听见地板发出的哀叹声。对方是个大块头,他猜想体格可能跟昨晚在维格兰雕塑公园追逐他的男子相似。
“走吧,”楚斯说,起身站在哈利面前,漫不经心地搔了搔翻领底下的胸膛,“去兜兜风,只有我们两个人。”
“看来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哈利说,“我看到你的援兵了。”
哈利朝门缝底下的人影点了点头。这时另一个人影出现,是个挺直的长方形人影。楚斯顺着哈利的视线望去。接着哈利看见他脸上露出由衷的惊讶表情。这表情不是楚斯这种人装得出来的。来人不是楚斯的同伴。
“避开门边。”哈利低声说。
楚斯咀嚼口香糖的嘴巴停了下来,低头看着他。
楚斯喜欢把他的斯泰尔手枪收在肩套里,平贴胸膛,这样当他和人面对面时,别人很难看出他带了枪。但他知道哈利·霍勒是资深警探,曾远赴芝加哥接受FBI训练和其他训练,只要他身上有任何不正常的隆起,哈利立刻就会发现。楚斯并不认为手枪会派上用场,只是带在身上以防万一,假如哈利拒绝同行,他就可以用斯泰尔手枪小心地指着哈利背部,戴上全罩式头套,以免有人看见哈利消失在地表之前身旁有谁。他把萨博轿车停在后街,甚至特地破坏了街上唯一的一盏路灯,以免车牌号码被人看见。报酬是五万欧元。他必须保持耐心,步步为营,这样才能在比赫延哈尔更高一点的地方买栋房子,低头望出窗外就可以看见他们,看见她。
他记忆中的哈利是个巨人,但实际上看起来小了一号,也更丑一点。苍白、丑陋、肮脏、疲惫、认命、茫然。他心想这差事会比他预期的还要简单。因此当哈利低声叫他避开门边时,他的第一个反应是恼怒。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顺利,这家伙竟然还想玩把戏?但他的第二个反应是,哈利用的是警察之间的说话口吻,每当警察处于危急状态就会用这种口气说话,不带额外情绪、没有添油加醋,只是中立且清晰地陈述事实,把误会的概率降到最低,将生还的概率拉到最高。
于是楚斯几乎不假思索,立刻避到一旁。
就在此时,门板上半部被轰入房内。
楚斯转身时下意识地在脑子里计算:要在这么近距离造成这么大范围的破坏,枪管一定被锯短了。他的手已伸进外套。倘若肩套置于传统位置而且没穿外套,他的拔枪速度可以更快,因为枪柄是突出来的。
房门“砰”的一声被整个轰开,楚斯向后倒到床上时已拔出枪来,扬起手臂指向前方。他听见后方传来玻璃碎裂声,整个房间又被接踵而来的轰然巨响给淹没了。
巨响灌入他耳中,房里宛如刮起一场暴风雪。
漫天飞舞的雪花中,可以看见门口有两名男子站立的身影。较高的男子举起了枪,他的头几乎碰到门框,身高远超过两米。楚斯开枪射击,接着又开了一枪,感觉美妙的后坐力传来,也尝到了真枪实弹交战的美妙滋味——至于后果,管他呢。高个子身子一晃,似乎先甩了一下刘海才后退消失踪影。楚斯移动手枪和目光。另一名男子站在原地动也不动,白羽毛在他周围飘飞。男子的身影进入楚斯的视线,但他没有开枪,现在他把男子看得更清楚了。男子有张狼脸。这种面孔总让他联想到萨米人、芬兰人和俄罗斯人。
男子冷静地举着枪,手指扣在扳机上。
“放轻松,班森。”他用英语说。
楚斯发出长长的怒吼声。
哈利扑倒在地。
他把头压低,缩起身体,往后移动。这时霰弹枪射出的第一批子弹从他头上飞过。他退到记忆中窗户的位置,感觉窗框几乎弯折。接着窗户似乎猛然记起自己是由玻璃构成的,放弃了坚持。
然后他就成了自由落体。
时间生生地停住了,他觉得自己像是在水中往下坠落,双手和双臂出于条件反射而缓缓拍动,要阻止身体往后翻倒。断断续续的思绪在他的大脑神经元之间反弹:
他会头朝下掉落地面,摔断脖子。
幸好窗帘被拆了下来。
对面窗户里的裸体女子是颠倒的。
他的身体被柔软之物承接。周围尽是空纸箱、旧报纸、脏尿布、牛奶盒、昨天旅馆厨房丢弃的面包、湿的咖啡滤纸。
他背朝下躺在打开的垃圾箱里,玻璃碎片如细雨般落下。上方窗户出现宛如相机闪光灯的亮光。那是枪口发出的火光,但却静得十分诡异,仿佛发出亮光、调到静音的电视。他感觉缠在脖子上的胶带被扯开,鲜血流了出来。有那么一瞬间他只想躺在原地,闭上眼睛,进入睡梦中飘浮而去。他似乎是看着自己坐起身子,跳出垃圾箱,奋力奔向院子尽头,打开栅门。耳中听见狂暴的长声怒吼从窗边传到街上。他在一处井盖上滑了一跤,又设法站起。一个身穿紧身牛仔裤的黑人女子下意识地对他微笑,噘起嘴唇,接着才看清楚状况,移开视线。
哈利拔腿狂奔。
他决定这次他只要往前跑。
跑到无路可跑。
跑到一切结束,被他们逮住。
他希望结束的那一刻不会拖太久才来。
现下他只是做出遭到猎杀的猎物的本能反应:逃跑,努力逃命,努力再存活几小时、几分钟、几秒钟。
他的心脏像是在抗议般猛烈跳动。他开始大笑,从一辆夜间巴士前方穿越马路,朝奥斯陆中央车站奔去。
34
哈利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一个上了锁的房间里,正上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张海报,里头是个骨瘦如柴的人体。海报旁边是个雕工精细的木刻品,刻的是一个男人挂在十字架上,流血致死。木刻品旁边是一个又一个的药柜。
他在沙发上翻身,想回到昨天完结的地方,把整个局势看清楚。目前他掌握了很多的“点”,但却还没办法把这些点连起来,更别说这些点暂时都还只是假设而已。
假设一:楚斯·班森是烧毁者,他在欧克林的职位正好适合替迪拜效力。
假设二:贝雅特在DNA数据库里发现符合的人是班森,这就是为什么她不肯松口,除非百分之百确定。古斯托指甲底下的血迹样本竟然指向警方自己人。倘若正确无误,那么古斯托用手去抓楚斯的那天,就是他遇害的那天。
但接下来就是令人纳闷的部分。倘若楚斯真的替迪拜工作,并接到命令要送哈利“上路”,那么那两个宛如《福禄双霸天》电影主角的男子为什么会出现,还跟楚斯自相残杀?如果他们是迪拜的手下,为什么会和烧毁者兵戎相见?他们不是同一阵线的吗?或者那只不过是一场计划不良的行动?或者根本没有计划这回事,说不定楚斯是擅自行动,意图制止哈利把在古斯托坟墓里发现的证据送出去,进而暴露他的身份?
门外传来钥匙的碰撞声,房门打开。
“早安,”玛蒂娜的声音宛如鸟儿的啁啾声,“感觉怎么样啊?”
“好多了,”哈利没说实话。他看了看表,六点钟。他掀开被子,双脚一晃站到地上。
“我们的医务室平常是不让人过夜的,”玛蒂娜说,“躺下来吧,我替你的脖子换新绷带。”
“昨天晚上谢谢你收留我,”哈利说,“但我说过,窝藏我是有危险的,所以我想我该走了。”
“躺下来!”
哈利看着她,叹了口气,乖乖听话。他闭上眼睛,听见玛蒂娜打开和关上抽屉的声音、剪刀在玻璃上发出的当啷声、楼下的灯塔餐厅拥进第一批客人来吃早餐的声音。
玛蒂娜解开她昨晚包上的绷带。哈利打电话给贝雅特,却被转入语音信箱,简短的语音告诉他请长话短说,哔。
“我已经知道那个血迹样本的主人是一个前克里波警探,”哈利说,“就算今天病理组确认了这件事,你也先不要告诉任何人,现在光凭这个还不足以申请逮捕令,如果我们打草惊蛇,他可能会烧了全部案宗,逃之夭夭。所以我们应该用别的名义逮捕他,好安心进行调查工作,那个名义就是他曾经闯入亚纳布区的摩托帮俱乐部。如果我没搞错的话,这个人是欧雷克的共犯,欧雷克也愿意出面做证。楚斯·班森现在是欧克林的人,我想请你传真一张他的照片去汉斯·克里斯蒂安·西蒙森的办公室,请他把照片拿去给欧雷克指认。”
哈利结束通话,深深吸了口气,突然觉得想吐,这感觉十分强烈,他不由得别过头去,感觉胃里的东西一路往上涌。
“痛不痛?”玛蒂娜问道,拿沾了酒精的棉花沿着哈利脖子和下巴上的伤口擦拭。
哈利摇了摇头,朝那瓶打开的酒精点了点头。
“对,”玛蒂娜说,旋起瓶盖。“难道永远都戒不掉吗?”她低声说。
“什么?”哈利用嘶哑的声音说。
她没有回答。
哈利的视线在医务室里飘来飘去,想找个东西让自己分心,让头脑可以集中注意力,什么东西都好。他的视线找到一只金戒指。玛蒂娜在照料他的伤口前,先把这只金戒指除下来,放在沙发上。她和里卡尔已经结婚好几年了,戒指上有许多缺角和刮痕,不再像挪威电信的托西森的戒指那样崭新亮丽。哈利突然觉得身体发冷、头皮发痒。当然这可能只是汗水造成的。
“那是纯金的吗?”哈利问道。
玛蒂娜开始绕上新的绷带:“那是婚戒,哈利。”
“所以呢?”
“所以它当然是纯金的啊。人就算再怎么穷,婚戒也不会买非纯金的。”
哈利点了点头。他的头皮痒了又痒,颈背汗毛直竖。“我就买了非纯金的。”他说。
玛蒂娜大笑:“那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会做这种事,哈利。”
哈利看着那只戒指。玛蒂娜的这句话仿佛正中红心。“才怪,全世界才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他缓缓说道,颈背竖起汗毛。绝对错不了。
“嘿,等一下……我还没弄完!”
“可以了。”哈利说,已经坐了起来。
“那起码你应该换套干净的衣服,你浑身都是垃圾味、汗臭味和血腥味。”
“蒙古人在大战之前,都会把动物的排泄物涂在身上。”哈利说,扣上衬衫扣子,“如果你想给我什么东西的话,一杯咖啡就可以了……”
玛蒂娜用认命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走出房门下楼,不住摇头。
哈利赶紧拿起手机。
“喂?”克劳斯·托西森的声音听起来像僵尸,背景里的儿童尖叫声可能是主因。
“我是哈利·霍勒,如果你帮我这个忙,我以后再也不会来烦你,托西森。我想请你帮我查几个基站,我想知道七月十二日晚上楚斯·班森去过的所有地方,他住在曼格鲁区的某个地方。”
“我们没办法那么精准定位或画出……”
“每分钟的移动路线,我知道,你只要尽力就好。”
一阵静默。
“就这样?”
“不是,还有一个名字。”哈利闭上眼睛,努力回想镭医院的名牌,喃喃自语片刻,然后对着手机大声且清楚地说出一个名字。
“记下来了。对了,你说‘再也不会’的意思是……?”
“就是再也不会。”
“了解,”托西森说,“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昨天警方来问你的手机号码,可是你名下没有。”
“我有一个未登记的中国手机号码。”
“他们好像想追踪你,发生了什么事?”
“你真的想知道吗,托西森?”
托西森沉默片刻,说:“不想,有发现我再打给你。”
哈利结束通话,心下盘算自己有什么选择。警方想追踪他,就算他们找不到登记在他名下的电话,还是可以把线索拼凑起来,只要调出萝凯的通话记录,就会发现上面出现他的中国手机号码。手机会暴露他的行踪,他得把手机处理掉才行。
玛蒂娜端了杯热腾腾的咖啡回来,哈利啜饮两大口,直接问可不可以借她的手机用几天。
她用单纯直接的眼神端详着哈利,然后说好,只要他全盘考虑过就行。
哈利点点头,接过她的红色小手机,吻了一下她的脸颊,端着咖啡去楼下餐厅。餐厅里已有五张桌子坐了人,待会儿还会有更多衣衫褴褛的早起游民前来。哈利找了张空桌坐下,匆匆键入中国手机里的联系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亲友说他暂时更换号码。
毒虫跟其他人一样难以理解,但有一点他们很容易被料到,因此当哈利把他的中国手机留在桌上,起身去上洗手间时,心里清楚地知道这样做会导致什么结果。他回来时,手机已不在原地,它已踏上一段旅程,警方将会通过基站的信号在城里追着它到处跑。
哈利自己则走出灯塔餐厅,踏上德扬街,朝格兰区走去。
一辆警车开上山坡,朝他的方向驶来,他立刻低头拿出玛蒂娜的手机假装在讲电话,遮住大部分的脸。
警车从他身旁驶过。接下来这几个小时他都得保持低调才行。
更重要的是他心中雪亮,知道该从何处开始着手。
楚斯躺在层层叠叠的云杉树丛下。
他的脑子整个晚上都在重复播放同一段影像:狼脸小心翼翼地退开,说:“放轻松。”仿佛是对停战的祈祷。他们拿枪指着彼此。狼脸。旧城区墓园外的轿车司机。迪拜的手下。狼脸弯腰扶起被楚斯开枪射中的大块头,放低手枪。他以前一定当过军人或警察,反正他身上散发出一种什么狗屁荣誉感之类的味道。这时大块头呻吟了一声。他还活着。楚斯既松了口气,又觉得可惜。但他没干涉狼脸的动作,让他扶起大块头,摇摇晃晃地沿着走廊往后门走去。大块头的鞋子里因为积了血而吱吱作响。他们一出去,楚斯立刻戴上全罩式头套奔出房门,经过前台,跑到萨博轿车上,直接把车开到这里,而不是回家,因为这里是个隐秘又安全的地方。在这里没人看得见他,只有他才知道这个地方,每当他想看她就会来这里。
这地方位于曼格鲁区,是个很受欢迎的健行区,但健行者只会走在固定的路径上,不会来到这块岩石附近,况且周围都被浓密的矮树丛给包围了。
米凯和乌拉的房子曾矗立在岩石对面的山脊上,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见客厅的窗户,有无数个夜晚他看见她坐在客厅里。她只是坐在沙发上,多年来她的美丽脸庞和优雅体态几乎没什么改变。她依然是乌拉,曼格鲁区最美丽的女人。有时米凯也在客厅,楚斯看过他们亲吻爱抚,但什么事都还没发生他们就进卧室去了。反正他也不想继续看下去。他最喜欢看她拿本书独自坐在沙发上,屈起膝盖。有时她会朝窗外看一眼,仿佛知道自己正被人观看。这种时候他总是会兴奋起来,觉得她可能知道他在窗外某个地方。
但这时客厅窗户黑沉沉的。他们已经搬走了。她已经搬走了。新房子附近没有安全的瞭望地点。反正现在他可能也不需要这样一个地点了,他可能什么都不需要了。他已经成为被追杀的目标。
他们故意叫他在午夜的时候去莱昂旅馆找哈利,再发动攻击。
他们想除掉他,想烧了烧毁者。可是为什么?因为他知道太多吗?但他是烧毁者不是吗?烧毁者本来就会知道很多,这点毋庸置疑。他无法了解。管他呢!原因是什么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保住性命。
他又冷又累,全身酸痛到骨子里,但他不敢回家,要等到天亮,等到他确认一切安全才行。只要能回到家里,他就有足够火力禁得起围攻。他应该趁他有机会的时候把那两个人都当场击毙才对。反正如果他们敢再来犯,妈的他会让他们知道楚斯·班森可不是那么好惹的。
楚斯站了起来,拂去身上的针叶,用双臂拍打胸膛,又看了那栋房子一眼。黎明即将来临。他想起其他的乌拉,例如灯塔餐厅那个黑发的娇小女子。玛蒂娜。事实上他想过自己钓得到她。她常跟危险人物混在一起,而他是可以保护她的人。但她对他视若无睹。一如往常,他没有胆量上前表白,在遭到拒绝后了却一桩心事。最好还是怀着希望继续等待,拖一天是一天,折磨自己,寻找可能的鼓励,不让自己太过绝望,只去看这个世界释放出的善意。然后有一天,他无意中听见有人跟玛蒂娜说话,才知道原来她怀孕了。妈的,贱婊子。这些女人全都是婊子。帮古斯托·韩森把风的那个少女也一样。婊子,婊子,婊子。他恨这些女人,也恨懂得如何让这些女人爱上的男人。
他上下跳跃,用手臂拍打全身,却知道即使这样做也暖和不起来。
哈利回到夸拉土恩区,在波斯特餐馆找个位子坐下。这家餐馆最早开门,比施罗德酒馆整整早四个小时。他必须排在渴求啤酒的客人后头,买一些可充当早餐的食物。
第一通电话打给萝凯,他问她有没有去欧雷克的电子邮箱收信。
“有几封信是贝尔曼发来的,”她说,“看起来像是一长串地址。”
“好,”哈利说,“把信转发给贝雅特·隆恩。”他把贝雅特的电子邮箱给了萝凯。
接着他给贝雅特发了短信,说地址清单已经发过去了,这才把早餐吃完。然后他前往大广场的雅斯吉里餐厅,服务生端上一杯滤煮得宜的咖啡。贝雅特终于打电话过来。
“我已经把我从巡警那里直接拿来的清单复印件跟你发来的清单比对过了,这清单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发给你的那一份是贝尔曼从巡警那里拿到以后发来给我的,我想看看两者是不是相符,还是被篡改过。”
“原来如此。我拿到的那些地址都在你发给我的清单上。”
“嗯,”哈利说,“不是有一辆警车的清单你没拿到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哈利?”
“我只是要让烧毁者帮我们一个忙。”
“帮什么忙?”
“指出迪拜住在哪栋房子里。”
“我来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拿到最后一张清单。”贝雅特说。
“谢谢,晚点再联络。”
“等一下。”
“怎么了?”
“难道你没兴趣知道古斯托指甲底下血迹样本的完整DNA图谱?”
35
那时正值盛夏,我是奥斯陆之王。我用伊莲娜换来半公斤小提琴,去街上卖掉一半,赚来的钱原本要拿来干一番大事业,建立一个新的贩毒网,把老头子踢出市场。但首先我们必须庆祝。我花了点钱替自己添置了一套西装,好搭配伊莎贝尔·斯科延送我的皮鞋。我看起来简直就是百万富翁,但我走进富丽酒店要一间客房时,他们竟然连眉毛都没抬一下。我们在富丽酒店住了下来。我们是二十四小时的派对动物。至于“我们”都有谁则每日不同,那时正值奥斯陆的盛夏,现场有女人也有小伙子,就跟美好的旧日时光一样,只不过用药量稍微重一点而已。就连欧雷克也开心起来,暂时恢复昔日的神采。原来我的朋友比我想象中还多,小提琴的消耗速度快得令我难以置信。我们被踢出富丽酒店之后,转往克里斯蒂酒店,后来又搬到霍勒伯广场的瑞迪森酒店。
当然这种生活不能永远持续下去,但又有什么是永恒的呢?
有一两次我走出酒店时看见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轿车,当然车上有可能是任何人,但那辆车就是停在那里不走。
终于那一天来临,钱花光了,我得卖更多小提琴才行。我把小提琴藏在楼下杂物间的天花板上,放在一堆电线旁边,结果却发现那些货竟然不翼而飞。我没有别的存货了。如果不是我在嗨的时候说溜了嘴,就是有人看见了我去杂物间。
我们又回到了原点。只不过这次没有“我们”了。到了该退房的时候,还要打今天的第一管小提琴,这次得去街上买。当我准备结清两个多礼拜的房钱时,才发现身上没有一万五千克朗。
于是我做出最合理的行为。
逃跑。
直接穿越大厅,跑到街上,穿过公园,朝大海的方向跑去。没有人追上来。
我溜达到夸拉土恩区买药,但放眼望去,一个穿阿森纳队球衣的人都没有,只看见眼神空洞、身心麻木的毒虫拖着脚步四处寻找药头。我跟一个想卖我甲安的家伙聊了一下,他说已经好几天没有小提琴了,货源好像断了,但有传言说有些药头在布拉达广场兜售最后几包小提琴,要价五千克朗,他们要拿这笔钱去进一周份的海洛因。
我身上当然没有五千克朗,所以我知道自己麻烦大了。我有三个选择:卖、骗、偷。
第一是卖。可是我还有什么可以卖?我连自己的妹妹都已经卖了。我突然想起那把敖德萨手枪,它放在排练室里,夸拉土恩区的巴基斯坦人一定愿意掏五千克朗来买一把具有连发功能的手枪。于是我往北走,经过歌剧院和奥斯陆中央车站。但排练室像是被人破门行窃过,门上换了新挂锁,功放也都不见了,只剩下鼓具。我四处寻找那把敖德萨手枪,却找不到,一定是被拿走了,操他妈的小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