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1
写一部“续章小说”:先选一本长篇小说(最好是外国经典名著,作者已故去几个世纪,不会来找你麻烦),要求是从没有读过且不了解一丁点情节梗概。接下来,读(且只读)原书的第一章,之后续写一章,这一章是“续章小说”的第一章;再读原书的第二章,之后续一章,这一章是“续章小说”的第二章,以此类推。其中的难度在于,我写的续章必须与原书逐章衔接,同时这些续章又能自成一体,没有断裂。若想加大难度,可以选两部小说,交叉续章,最后“拧成”一本完整的续章小说,我称之为“麻花辫”结构;再加大难度,则可以是三部(三股麻花辫)、四部(四股麻花辫)、五部(五股麻花辫)以至无穷(无穷股麻花辫)。我在网上订购了一本《诺桑觉寺》(译林出版社,孙致礼译),不过,书还没到我就放弃了这一写作计划。
计划2
以一个25 世纪的人的口吻写一部《23 世纪中国小说史》。
主要问题是:首先,这类编史元小说、元编史小说、元小说编史……如今(21 世纪)已然泛滥;其次,我需要虚构出往后四个世纪中各具特色的汉语,难度着实太大。
计划3
以罗伯– 格里耶的笔法重写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这需要了解20 世纪20 年代日本乡村旅馆的家具陈设,舞女发髻类型,木屐的厚度,室内外温泉的格局以及精确的水温,等等。
计划4
形式试验:打磨出一部具有“标靶结构”的小说,分为11 章,第6 章处于中心位置,其自身是一篇独立的短篇小说;以其为靶心,第5、6、7 章构成二部独立小说;第4 至8 章构成第三部独立小说;第3 至9 章构成第四部独立小说;第2 至10 章构成第五部独立小说;第1 至11 章构成第六部独立小说(举一反三,可以构造出一系列具有特定几何结构的小说)。
计划5
写一部侦探小说,书名就叫《一位冷面硬汉的奋斗》,分为102 章,主人公当然是位私家侦探,生活在美国。他是条硬汉,脸总有点脏、穿着不讲究、身形高大、有些莽撞,他受委托去调查一桩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凶案。在小说的第4 章,聪明的读者已经能推断出谁是凶手,但是小说仍将继续,因为侦探本人还没有破案。到了第15 章,即使是最天真、最没有经验的读者也能猜出凶手是谁了,但是我们的侦探仍然一头雾水,他揣着他那把大号手枪,在几座城市之间来回穿梭,他将全部的心力都用在了这个案子上,但进展甚微。到了第26 章,那些凡事漫不经心、从来粗心大意、智力从小就受质疑的读者也看出了凶手是谁,但是侦探还在苦苦思索。到了第49 章,警察终于查出了谁是凶手,而正义的侦探不接受警方的判断,他进行了一系列反驳,结果救了凶手(他和凶手之间绝无情人关系)。在第50 章,凶手寿终正寝。接下来的52 章中,这位冷面硬汉仍在探访、调查、推理、突袭、隐藏、发怒、咆哮、揍人、追车、开枪,三十年中,当时的目击者相继去世,人们逐渐淡忘了这桩曾经轰动一时的凶案,只有冷面硬汉还在拼命坚持,尽管岁月、挫折、贫穷、酗酒的猛烈侵蚀令他有一点颓废、有一点怀疑自己,但他从来不言放弃。在第102 章,他死了,在遗嘱中,他嘱咐他的儿孙继续调查下去,直到真相大白。在遗嘱的末尾他还写了一句诗,自然是用英语写的,翻译过来的意思大概是:“家祭无忘告乃翁”(可惜我没有这种愚公移山的精神,计划被取消)。
计划6
“弹球人生”。主人公叫于化名,他的一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出生到二十岁,这一阶段,他的情况与杜月笙的早年经历几乎完全相同,这给读者一种错觉,于化名其实就是杜月笙。不过,就在于化名二十一岁生日那天,他在旧上海黄浦江边某个雾气沉沉的码头意外地遇到了杜月笙本人,从此之后,于化名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梦幻般的转折。在第二阶段(也就是于化名二十一岁到四十岁这一段),他的经历与民国时期的一位相声艺人牛思沃重合,而在于化名四十一岁生日那天,他在天津“乐翻天”大剧场的后台碰上了同行牛思沃,接着他的人生再次发生转折,摇身一变,以一位学者的面目出现在读者面前,较为博学的读者会发现,其后来的经历基本同于知名学人胡敏水……直到于化名弥留之际,胡敏水老先生来探望他……
为完成此计划,我购买了《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以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据说是目前最权威的《杜月笙传》。我极少去图书馆借书,我想读什么书都会马上买来,这不是因为我有钱,而是因为我在其他方面几乎没有开销,但我想我不会再读这两部书了。
计划7
设计一种“小说麻将”,在每张类似麻将牌的牌面上都刻上一个小说段落,一个微型段落,谁手里的牌最先凑齐一篇完整的小说谁就和了。
我不会玩麻将,不了解其规则,这是个问题。
计划8
严格说这不是一个单纯的写作计划,而是一个拍摄电影的计划。第一步是写一本约有45 页的中篇小说,之后把它印制成书,再之后拍摄对它的翻动。这部电影展现的就是这部小说的翻动过程,如果是单页,则持续展现2 分钟再翻过去,如果是对开的两页,则持续展现4 分钟再翻过去,这些时间专供观众阅读本书,影片长度约为90 分钟。我可以自己担任导演和摄像。我不奢望它能上映。
计划9
形式试验:以一种考卷形式写一部侦探小说,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五种题型。可以有两套正确答案,但是只有两个分数:0 分或100 分,就是说读者只有答对了所有题目,他才是位合格的推理者(一部完整的侦探小说的作者),否则,即便他猜出了谁是凶手,也是出于侥幸,不能得分。书后附上正确答案,但不提供解释。
限于本人智力水平,此计划暂且搁置。
计划10
《康古罗夫先生的时间套盒》,这是我为这部小说想的名字,我觉得它如水晶般剔透。康古罗夫先生是个作家,他活了一百岁。小说的第一章是他的生平简介;第二章,写其中十年康古罗夫先生的经历,写作手法将是浮光掠影式的;第三章,写这十年中的某一年,康古罗夫先生是如何生活的,交代一些细节,点出他准备写一本名为《与时间角力的人》的书;第四章,写这一年中的某个月,康古罗夫先生是如何构思的—《与时间角力的人》的主人公儒塞也是一位作家,他曾出版过一本名为《女大亨巴耶娜(上)》的小说,引起广泛关注,报刊争相报道,读者纷纷抢阅。而这只是该书的上半部,出版商催促儒塞趁热打铁,尽早交出《女大亨巴耶娜(下)》,但出乎出版商的意料,儒塞写好《女大亨巴耶娜(下)》后,忽然决定与时间进行一次较量,他要拖延十年再将其出版,他要让时间检验这部作品的上半部,同时也检验他的读者的忠诚,同时还检验他自己的信心和耐性。结局是,十年之后,再也没有读者记得《女大亨巴耶娜(上)》,再也没有出版商想接受《女大亨巴耶娜(下)》,儒塞在一个暴风雨之夜,将《女大亨巴耶娜(下)》的手稿撕碎,抛入在黑暗中奔流的塞纳河—在这个月里,康古罗夫先生写出了一个写作计划;第五章,写康古罗夫先生在这个月的某一天的活动,这要求我的笔法越发细腻,考虑到方方面面,但还不能过分,要为下面的三章留下空白;第六章,刻画康古罗夫先生在这一天的某个小时的构思状态,以及他的种种姿态、动作;第七章,难度变得更大,在某一分钟的时间里,康古罗夫先生体验了“与时间角力的人”儒塞的一生,写作计划在这一分钟内展露出其完整的轮廓;第八章,是一个瞬间,一切静止了,大量描述被加入进来(要严格区分描述与形容),在这一瞬间,所有关涉康古罗夫先生百年人生的事件都将以一种静态切面的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
计划11
一个超出我个人能力的计划,我称之为“往复翻译”计划。其基本步骤是,先请一位几乎不懂英文的中国人写一部英文小说(无疑将是胡写,我本人似乎尚可胜任);再由一位稍通英文且中文功底深厚的中国人将这本书翻译成中文(当然是求“雅”不求“信”);再由一位精通中文的英国人将之译成英文(这是很关键的一步,务必尽力使作品得到文学性的升华);再由一位中英文造诣皆高的老先生将其译为中文。此时,我相信,这部小说就可以在中国出版了,但是这个翻译过程不一定就此终止,它还可以无限继续下去。形象地说,“出版”就像篮球比赛中的投篮,而翻译就像是队员之间的传球(问题是,哪位翻译家愿意加入这一计划)。
计划12
需要一些音乐家以及一家大型音乐厅的合作。首先由作曲家谱写一篇小说大纲,之后分派给一支交响乐队的各个成员,每人完成指定的一部分,再由乐队指挥对各个部分进行整理、润色,形成一部完整的作品,最后,由音乐厅将小说印出,分发给前来聆听音乐会的人们。
计划13
在每次哭泣后,写(接着写)某一篇小说。
计划14
那是一个夏日午后,窗外是一片狂野的绿色。我在床上捧读《亲爱的提奥》,我读到:“……当别人责备他骑猴子是一种残酷行为的时候,他马上下来,把猴子搁在他的肩膀上继续赶路。”梵高的这一小段话给我以启示,我也想写一些具有类似风味的段落或箴言,凑成一本集子,其实我已想到一些,譬如:“假如生命是驴,时间就是它眼中的磨盘。”“谁说你懒,谁就是死神的使者。”以及“名人有名言,无言又几年?”和“你不懂的,你在厨房也不会懂。”我锻造这些类似警句的东西,使之洗练,但我始终无法满意,后来,我放弃了这个计划。
计划15
写一部以“罗列”为主题的书,每一章都有一个主角进行一番罗列:一位公诉人对一个黑社会头目罪行的罗列;一位妇女对其丈夫种种不负责任的表现的罗列;一位哲学家对其奇谈怪论的各项论据的罗列;一名军事观察员对作战双方可能采取的战术的罗列;一个老光棍对他曾经讳莫如深的一大堆怪癖的罗列;一位历史学家按朝代给垃圾分类,并对之进行罗列;一本书中对形形色色的“罗列”的罗列……最末一章,是一个“写作计划者”对其构想的一系列写作计划的罗列(如您所见,这项计划我并未完全舍弃)。
再见
他们在一间宽敞的大房间里,阳光洒遍每一个角落。
苏格先生看着伏案工作的柏拉女士。
他对她说:“再见。”
柏拉抬起头,看看苏格,说:“再见。”
之后是长久的沉默。
苏格整理了一下桌面上的文件,随口说了声:“再见。”
柏拉干脆放下手里的活儿,拉开架势要跟苏格好好聊一聊。
她说:“再见再见再见再见。”
苏格马上回应道:“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
这时有人敲门。
柏拉大喊了一声:“再见!”
苏格心想:“再见。”
门开了,巴门先生走进来,他兴高采烈,大声对苏格和柏拉说:“再见再见!”
柏拉站起来,展开双臂说:“再见再见再见。”
苏格却无精打采,“再见、再见。”他喃喃自语着。
巴门扭头看了眼苏格,耸耸肩,对柏拉说:“再见再见。” 然后做个鬼脸。柏拉笑了起来。
苏格想:“再见,再见再见。”
柏拉推了苏格一把,继续听巴门说:“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她想:“再见再见。”
苏格忽然插话了,他说:“再见。”
柏拉惊讶地看着苏格说:“再见再见?”
巴门只是轻松地笑笑,小声嘀咕着:“再见。”
苏格站起来,朝门走去,边走边说:“再见。”
“再见!”柏拉追上去,边追边喊:“再见再见再见再见……”
但是苏格走得很快,他推门出了房间,转眼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再见……”柏拉低声说。巴门坐到苏格的位子上,笑着高声说:“再见再见!”
柏拉回到自己的座位前,站在那里,忧心忡忡地说:“再见再见再见再见。”
此刻,苏格独自一人走向城市中心广场,阳光充足,但天气依旧寒冷。“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苏格想,“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
泽尔尼克之死
我将要讲述一个人在决斗中被杀死的故事,这个人叫泽尔尼克。
引发决斗的事件有些荒唐。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泽尔尼克从一家酒馆出来,带着几分醉意,顶着冷风一直走到滨海码头。当时那里一片昏暗,只有几艘货船上的灯盏投下微弱的光亮。泽尔尼克在水堤边驻足,望着漆黑的海面发愣。这时传来一串激烈的咒骂声,他回过头,发现就在距他不远的地方,两个人正扭打在一起,其中一个人拔出匕首刺向另一个人,被刺者发出一声哀嚎,转身想逃走,但选错了方向,很快被面前的大海阻住去路,凶手追上来补了两刀,接着用力一推,伤者晃了两晃便坠入海中。凶手未做片刻停留,发足狂奔,转瞬间消失在黑暗深处。
这一切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泽尔尼克未及做出反应,不过他认出了凶手和受害人,凶手名叫派普斯,是位风头正劲的画家;受害者叫芬索德,是画家的随从和模特。在泽尔尼克的印象中,这两个人时常一同在沙龙或画展上出现,简直是形影不离。
泽尔尼克立即到警察局报案,警方做了笔录,并请他在必要的时候出面做证。随后,两队警察被派出,分别去打捞尸体、缉拿凶手。
半个月过去了,事情的发展出乎泽尔尼克意料。派普斯和芬索德的确都失踪了,但警方既未捞到尸体,也没有抓住凶手,甚至没得到任何线索。更蹊跷的是,另一位证人出现了,军官贝萨里昂向警方报告说,他也目睹了凶案,当时他站在一艘船的甲板上,船正离岸起航,这也是他没能及时报案的原因。在其他方面,贝萨里昂的证词与泽尔尼克是一致的,但是,他声称是芬索德杀了派普斯,后者坠海,而前者趁夜色逃跑了。
于是,警方请泽尔尼克再仔细回忆一下,他是不是看错了,或者把这两个人混淆了。泽尔尼克深感意外,他坚称自己没有认错人。另一边,贝萨里昂也表示,他恰好熟识派普斯和芬索德这两个名人,不可能在如此关键的问题上出错。为了尽早破案,警方请这两名证人当面对质。在一番徒劳的争论之后,贝萨尼昂大声宣称,愿意以名誉担保,是芬索德杀了派普斯,而非相反。泽尔尼克说他也愿意以名誉担保。而贝萨里昂却讥讽说,他不知道泽尔尼克这样的糊涂虫有何名誉可言。泽尔尼克当即向出言不逊者提出决斗。贝萨里昂接受了挑战,并扬言一定得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糊涂虫置于死地。
泽尔尼克的这一举动令他的朋友们大为吃惊,在他们眼中,他是一个文弱、怯懦的人,还不到三十岁,却已显露出了一个老人的迟钝与淡漠。他独自住在一幢老旧的别墅里,父母在他年少时便相继故去,他虽继承了父亲的爵位,但家族的荣光早已逝去,他只有一个妹妹,也已远嫁他乡。就在几个月前,泽尔尼克的未婚妻受到一个法国军官的勾引,与他解除了婚约。那时他选择沉默,在家中躲了一星期,之后就像个没事儿人一样回到了朋友们中间。
现在,泽尔尼克挑起了决斗,而且只有两天的准备时间,他的对手选择用手枪决斗,而他连枪都还没有。他想到他的老朋友马克沁酷爱收藏各式枪械,一定能从这位友人那儿借到一把决斗手枪。于是他出发前往马克沁的宅邸,但到了才得知友人刚刚出门。泽尔尼克知道马克沁总是泡在桥湾酒馆,便又急匆匆去那里找他。
桥湾酒馆内一片喧闹,蓝色烟雾中,几个男人正围拢在一张圆桌边掷骰子,其中一个高大魁梧,一只脚踏在椅子上,夸张地大呼小叫。这时泽尔尼克出现在他们面前,他四下环顾,寻找马克沁。那个魁梧的男子在掷出骰子的瞬间,瞥了一眼泽尔尼克,随即僵住了,起初其他人的注意力还集中在那三枚落到桌面上不停旋转的骰子上,但不久,他们觉察到了同伴神情的异样,便不约而同地望向泽尔尼克,酒馆里顿时安静下来。过了良久,魁梧男子才自言自语似的说道,这位先生实在太像被我杀死的那个人了。泽尔尼克对眼前这个陌生男人的话感到迷惑不解。您是说我吗,先生?他问。
原来,此人名叫克鲁勃,几天前,他因为一场不愉快的赌博而与一位年轻人决斗,并杀死了对方。他说,无论怎么看,那个年轻人的容貌都像极了泽尔尼克。克鲁勃在讲述这段经历时兴高采烈,俨然把泽尔尼克当作了老朋友。在这种气氛感染下,泽尔尼克也向克鲁勃道出了自己的遭遇,这令克鲁勃对这个突然而至的幽灵般的男人更感兴趣了,他强烈建议泽尔尼克去找帕特丽莎算一次命。克鲁勃说,这个女人算命算得准极了,他一遇到吉凶未卜的事情就去找她算命,结果屡屡应验。说到这里,克鲁勃招呼酒保取来纸笔,伏在圆桌边飞快地写了一封引荐信,又在信纸背面写下帕特丽莎的住址,而后塞进泽尔尼克手里,几乎是用命令的口吻,叫他马上动身。
泽尔尼克就像是被赶出桥湾酒馆的,手里拿着那封信,想不出该去哪儿找马克沁,也想不出除了马克沁他还能去向谁借枪,他的头脑一片空白,最后,他低头看了看引荐信背面的地址,喊了一辆马车。
这是城南窄巷中一栋不起眼的房子,泽尔尼克将引荐信交给开门的老女佣,过了片刻,他被领到客厅,一位身穿黑纱裙,肤色白皙的女人正在那里迎候他。他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位年轻的寡妇。他们在一张矮桌边落座,他说明来意,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和处境。帕特丽莎不动声色,从身边的柜橱内取出一只青黑色的陶瓷香炉,她请泽尔尼克抓一把香灰,之后将那封引荐信背面朝上平铺于桌面,让他把香灰一点点撒在信纸上。他照做了。
她开始端详纸上的香灰,泽尔尼克屏息凝神,静待结果。那个老女仆为他端来一杯茶,过了一会儿,他听到老女仆在收拾什么东西,随后传来了开门、关门的声响。他想这栋房子里现在只剩下他和帕特丽莎两个人了。
终于,帕特丽莎抬起头,告诉泽尔尼克,他这次必死无疑。那么后天就是我的死期吗?泽尔尼克望着帕特丽莎。她站起来,点点头,俯视着他,像是在送客。没有挽救的办法?他还在试探,他从帕特丽莎黑色的瞳仁中看到了悲悯,但悲悯背后又有某种淫荡的东西。没有,她说,声音冰冷。他猛然站起来,抱住了帕特丽莎。她没有反抗。接着是一阵狂热的亲吻,泽尔尼克感到自己这是提早与死亡交合在一起了。
他们躺在卧室的大床上。泽尔尼克说,我今天才明白,绝望和欲望原来是一回事,所以希望总是意味着禁欲。帕特丽莎沉默不语。他转过头,看到卧室墙壁上挂着一幅肖像画,画中是一位颇为英俊的年轻男子。他问,那是谁?她说,是我丈夫,他已经死了。也是死于决斗?不是,是死于蜂毒,那年夏天我们在海滨度假,有一天他独自外出散步,在海岸边发现一片花圃,他很喜欢植物,就走过去看,这时候他被一只蜜蜂蛰了一下,没过几秒钟就一命呜呼了。直到那天傍晚,我们才在花圃中找见他的尸体。当时天气特别炎热,我只能尽快将他下葬。在离海岸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小山,山上有一个修道院,我们把他埋在了那儿。葬礼那天特别晴朗,天上只有几缕云彩,站在山顶的墓园里,可以望见湛蓝的海面,一丝风也没有。忽然我感到头晕目眩,山体晃动了几下,又像是幻觉,接着就看到一个巨大的浪头扑向海岸,一眨眼就把山下的一切都淹没了……
泽尔尼克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在门口他遇到了马克沁。原来这位朋友在这里整整等了他大半天。马克沁带来几把手枪让他挑选,还自告奋勇做他的决斗助手。马克沁有些神经质,他反复说,但愿警察明天能抓住派普斯,或者找到芬索德的尸体,那样你就可以体面地取消这次决斗了。泽尔尼克却说,他不希望如此,他想要进行这场决斗。马克沁告诉朋友,他的对手是射击俱乐部里的名人,曾与四个人用手枪决斗,都赢了,谁向这样的家伙挑战,准是疯了。但泽尔尼克说,你知道吗,马克沁,越接近疯狂,我就越感到平静。
决斗而死的前一天,泽尔尼克过得极为平静。他很晚才起床,给妹妹写了一封简短的信,但没打算寄出。之后他找出自己的几个旧日记本翻阅起来,这都是少年时代写下的,二十岁以后他就没再记过日记。他读得很认真,读完便将它们付诸一炬。午后,他瘫坐在扶手椅中,把玩那支手枪,直到傍晚时分才停下来,喝了几杯酒,没吃东西便就寝了。
决斗当天清晨,马克沁来接泽尔尼克,他已经雇好了马车。决斗地点约在郊外的一片树林里,他们路上要花大约两个小时。泽尔尼克坐在车厢中,忽然有些心神不宁,他撩开窗帘向外张望,只见天色阴沉,寒雾弥漫,四周景物看不真切,街道两侧隐隐约约晃动着几个人影。他放下窗帘,闭目养神,过了一会儿,他感到自己的脑袋轻飘飘的,仿佛脱离身体,漂浮到了半空中。
那片树林终于从雾霾中浮现出来,马克沁推了推他,让他清醒清醒,做好准备。贝萨里昂和他的决斗助手已经在一片林间空地上等他了,与他们一起的,还有一位衣着考究、蓄着络腮胡子的老者,手里提着一只药箱,那大概是他们请来的外科医生。
泽尔尼克与贝萨里昂握了一下手。他们的助手量出十二步的距离。之后由那位外科医生投掷硬币,结果决定由泽尔尼克先开枪。泽尔尼克站到自己的位置上,发觉在浓雾笼罩下根本看不清对手。他举起枪,没有瞄准就扣动了扳机,不远处几个鸟影腾空而起,发出凄厉的鸣叫。接下来该贝萨里昂射击了,然而,枪声并未响起,而是传来扑通一声。泽尔尼克看到一个人影匆匆跑向贝萨里昂,那人喊了一声,原来是贝萨里昂的助手。接着,另一个人影跑过去,这次是外科医生,那只药箱在雾中显出一个带棱角的轮廓。请过来,泽尔尼克!这是马克沁在招呼他。他快步穿过面前的白雾,看到外科医生正托起贝萨里昂的头,血从贝萨里昂的颈部涌出,就像一股股鲜红的泉水。医生抬头望着泽尔尼克,沉默片刻才宣布,这个人已经死了,你射中了他的咽喉。
马克沁把泽尔尼克送回家便告辞走了。泽尔尼克始终没有回过神来,他洗了个热水澡,在床上躺到下午三点左右。后来,他起身穿戴整齐,走出房门,拦住一辆马车,他让车夫拉他去郊外那片树林。这时天空开始飘雪,雪越下越大,两匹毛色斑驳的瘦马吐着白气,拉着这辆黑色的马车吃力地前行。等到泽尔尼克第二次抵达树林时,天已经黑了,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车夫,让他在林边等候,然后独自走入树林深处。乌黑的枝杈上落满了雪,白雪仿佛将这片林木勾画成了一个黑森森的整体,泽尔尼克转悠了半天才找到那片空地,他走到贝萨里昂的位置上,静静地站着,不禁怀疑,几小时前是否曾有一伙人在这里进行过一场决斗。泽尔尼克赢了,却不知道自己战胜了什么。他俯身跪下,凝视着被雪覆盖的地面,眼中只有一片洁白。
救鱼
老骑手途经一座小镇,去探望多年不见的老友,这位老友比他还老。老骑手坐在房间里,有点后悔,因为老友正奄奄一息躺在床上。他等了很长时间,老友才从昏睡中醒来,可是这时他都该出发了。
“你来了?”
“对,路过,来看看你,老伙计。”
“我快不行了,大概就这一两天……”
“快别这么说,你棒着呢。”
“唉……既然你来了,有一件事我想告诉你,就算个故事吧,我没对别人讲过,让我讲给你吧,往后没机会了。”
老骑手皱皱眉头,他已经没时间听故事了,但不知如何开口。
“那时候我还年轻,我很有气力,是个大力士。” “没人比你力气大。”
“对,我力气大,心肠也不坏。我还很爱出海钓鱼。我的水性也是最好的。”
“我见识过,你是要夸一夸自己吗?我……”
“不是,是有一件事,我那时遇到一件事。那天我在海上,天还没亮,不过已经快亮了,快亮了……”说到这里,老人剧烈地咳嗽起来。
“你没事儿吧,老家伙?”
“没关系,让我继续说,我看见距离我的小船不远处有个东西从海里冒出来,我仔细看,是个人影,朦朦胧胧的,伸着双臂在求救。我不知道是我心肠好,还是我老有跳进水里的冲动,反正我马上就跳到了漆黑一片的海里,水很冷,我朝着那个人影游过去,我抓住他了,是一条手臂。他没怎么挣扎,我托起他的脸,拽着他往沙滩上游。那里离海岸很近,拖他过去并不难。但是这时候,从周围的海里又冒出许多人影,也伸开双臂。这附近大概刚发生过一场海难。我把第一个人拖到浅滩,把他尽量往前一推,就掉转头去救其他人,就这么一个又一个,我救起了很多人,我没数,我只记得自己浑身是劲,救他们不费吹灰之力。”
“对不起,老伙计,我没时间听你吹牛了,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办,赶时间,我得走了。”老骑手说完就站起身,把帽子戴在头上,朝房间外走去。
“你不能听他讲完吗?他……快死了。”老友的妻子跟上来。
“对不起,实在抱歉,我有非常要紧的事要办,他会好起来的,相信我。”
老骑手出了门,跨上白马,上路了。
他走了一天一夜,没有片刻停歇。终于,他走到了那个岔口。他眯起眼看看太阳,总算没迟。这是一片荒芜之地,极少过客。他让马走到路边一丛灌木前停下,之后便安静地等待。
天擦黑的时候,一辆马车从另一条路疾奔过来,它经过岔口继续往前。老骑手催马悄悄跟上去,速度逐渐加快,追上了前面的马车。
老骑手拔出手枪,瞄准车夫开了一枪,车夫应声从座位上滚落下去。马受惊狂奔,但老骑手很快抓到了缰绳,把马勒住。
他回头瞅瞅车厢的动静,没人出来。他跳下马,举着枪走
到车厢门前,一把拽开车门。没错,里面坐的这个留着八字胡、脸上有一条疤的男人就是他的仇人。他可算抓住这个冷血的混蛋了。“把手放在脑袋后面,从车上下来,动作慢一点,别耍花样儿。”八字胡很顺从,双手抱头,走下马车,背对老骑手站着。老骑手搜了他的身,没带武器,他让他往前走,一直走到荒野
深处。“跪下,杂种。”八字胡跪下。老骑手用枪指着俘虏的后脑勺。天完全黑了,一牙弯月挂在天边,施舍那点可怜的亮光。“还有什么说的吗?”这时,八字胡不紧不慢地说起来。
“等我把他们都救上岸,天已经亮了。这会儿我才留心看了一眼这些人,当时就被惊呆了,他们没有腿,而是长着鱼尾巴。对,他们不是人,是人鱼。他们披散着头发,上身裸露,东一个西一个伏在沙滩上,像在等死。他们的面孔皱皱巴巴,就像老人,很丑陋。真该死,我不知道该拿这些受了诅咒的怪物怎么办,是不是把它们扔回海里?我提不起这个劲儿来,心里也有点舍不得,因为他们现在是我的了。我在沙滩上走来走去,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那天,这片海岸上没有其他人,只有我和这群怪物。等到日上中天,我闻到一股股恶臭,他们开始溃烂,像在融化,肉一块块掉落,不到半个时辰就成了一堆堆骨头架子,只有头发还湿漉漉地披散着。”
咽牙
一个人以自己的牙齿为食,每天满嘴牙齿自然脱落,他就将它们一颗颗咽下去,之后躺下睡觉,做一些不安的梦,一觉醒来,他的口中又会长满新牙。
每隔一段时间,他会呕吐一次,呕出一具骷髅,刚被呕出时,骷髅柔软、透明,像无骨的水母,被风一吹,就变得坚硬、灰白了。这个人把他呕出的骷髅埋在一座荒凉的小山中,年复一年,山体内埋满了骷髅。当他老到不再长牙的那一天,他死了,也被埋进小山,时日一久,他自己也成了一具洁净的骷髅。
仙药、黑人、月亮
徐福盘膝坐在海滩上,似乎又要陷入梦幻了,海风吹拂着他的脸,十分和煦。微凉的海浪涌上来又退回去,发出有节奏的悦耳的轻响。一群神情悠闲、四肢柔软的黑人环绕着他,露出纯朴却又迷离的笑意。
徐福需要静静地回忆,他闭上一双小眼睛,努力让心神重新变得澄明。
几个月前,他找到了海上的仙岛,从仙人那里得到了仙药的配方,而后将五百童男童女留在岛上,自己乘船回秦复命。
在归途中,潜伏在海中的龙妖魔怪都来抢夺仙方,它们纷纷现身,掀起惊涛骇浪,雨点般抛出螃蟹、海胆、乌贼、海螺……海天顿成一片混沌,空中翻滚着五彩斑斓的魅影,像是把人卷进了无边无涯的彩色沼泽。几条巨龙化身为白鲸,跃出海面拼命朝徐福的大船吹气,想要把船掀翻。
徐福跪坐在甲板上,不慌不忙,运气调息,使自己的呼吸与海潮的起伏协调一致,这样他就不会沉没。可是狂暴的飓风还是将大船摧毁了,徐福的身下只剩了一块船甲板的碎片。于是,他站在这块残存的木片上轻巧地冲浪,速度极快。但如此冲浪很消耗体力,时间久了,他支撑不住,伏在木片上昏睡过去。
当他醒来,便已置身于这座明丽的海岛,一个土著黑人发现他之后,发出一声呼哨,远处几个黑人懒散地跑过来。
黑人们对他说话,他听不明白,也不想听,因为他遗忘了一些重要的细节,还要仔细回忆。他们开始在他旁边跳一种能让身体渐渐放松的舞蹈,跳着跳着,他们就躺倒在细沙地上,伴着波涛声进入了梦乡。
徐福从怀中掏出仙方,读了一遍,依稀想起仙人曾朝他的耳朵眼儿里吹入一口冰凉的仙气。现在,这口仙气就储存在他的大脑里,他的意念一触及它,它便轻柔地涌动起来。这使徐福感到周身的血管中都流淌着清凉的气息。他又伸手入怀,摸索一番,找出一块浅蓝色、半透明的石头,这是他离开仙岛前从地上随便拾起的,石头十分坚硬,质地纯净,在阳光下折射出璀璨的光芒。
目前他只有这三样东西:一张仙方、一口仙气、一块浅蓝色的石头。他站起来,挠挠头,思考着如何在岛上开始一段不同以往的生活。
黑人们在海滩上搭起一座漂亮的小泥屋。“这是给我搭的?”徐福问。黑人们听不懂,只是朝他微笑。之后,他们离开海滩,但并没走远,而是躲在灌木丛后观察徐福的动静。看到徐福伸伸懒腰,钻进了小泥屋,他们都高兴坏了。
在小泥屋里,徐福仍在回想在仙岛上的时光,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仙人的模样了,仙岛的风光也已化作一片模糊的印象。他只记得在一团湿冷的白雾里,几条墨色的小鱼在游动,它们仿佛随时会化开一样。地面上笼罩着一层奇妙的浅蓝色光晕。
经过几天休养,徐福恢复了元气,他决定先把仙药配制出来,再借助仙术飞越汪洋,返回故国。他在海岛中心的山上寻找所需的材料。这些材料是如此平凡,随处可见,唾手可得。徐福收集它们没费吹灰之力。但是,在将材料调配完成之后,徐福感到还缺少什么,哪里不对。他苦思冥想,在海滩上来回散步。在筋疲力尽以后,他又进入了恍兮惚兮的状态。在蒙眬之中,他脑中的仙气聚拢在一起,缓缓注入肺腑。他睁开眼,朝着配料轻轻呼出一小口仙气,仙药便成形了。
仙药的形象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时而呈现为一株仙草,时而呈现为一张画有三只眼睛的面具,时而又化身为一个身姿曼妙的小人儿。徐福对这样的仙药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他不知道该如何服用它。他把它捧在手心里,看了又看,但始终不敢送入口中。
徐福思索良久,想出一个办法—用泉水将仙药化开,再分几次服用。他揣着仙药,找到位于山顶的泉眼。泉眼很大,它是黑人村落的水源,清冽的泉水一股股地冒出来,顺着一条蜿蜒的石槽,朝山下流淌。徐福探身去舀泉水。此时,在他怀中的仙药变化成小人儿,爬出来,一下跳入了泉眼。徐福急忙用手去捞,但泉眼很深,小人儿变成了面具,迅速沉入水底。波光之下,可以清晰地看见,面具上的三只眼睛在朝天空眨动。
过了片刻,仙药分解、融化了,泉眼中开始冒出大量气泡,泉水带着气泡,沙沙响着,喷涌而出。很快,黑人们发现了冒泡的泉水,他们毫不迟疑,大口啜饮起来。泉水变得极为甘甜,黑人们喝过之后,不停地打嗝,将体内的浊气都吐了出来。他们兴高采烈,随即摇摆起来,泉水被撒得到处都是。
徐福望着山下黑人们的狂欢,长长叹了口气。
没过几天,仙药的效力就显露出来。连日狂饮冒泡泉水的黑人们身体变得轻如鸿毛,他们安静地站着,展开双臂就能飘浮到半空中,缓缓合拢双臂,就又降落下来。
被泉水浸湿的土地上,长出了硕大的蒲公英,一阵海风吹过,蒲公英的种子便会飞满天空,它们比雨伞还要大。黑人们愉快地躺在蒲公英种子投下的阴影里乘凉,耳畔回荡着细微的气泡碎裂的声响。
一场大雨过后,泉水在山野纵横流溢,山间的鲸鱼花、戏法草疯狂地生长起来,它们的枝叶散发出使人迷醉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笼罩了整个小岛。
几个聪明的黑人用泉水浇灌岛上的果树,于是结出了硕大的芒果和香蕉。他们在这些金黄的水果上挖洞,然后钻进去慢慢地吃。
徐福躲开快乐的黑人,又配制了几次仙药,但每当他想吐出仙气,就听见黑人们无比动听的歌声,这歌声扰乱他的心神。仙气逐渐消散了。他只好躺倒在褐色的土地上,仰望着黑人们在半空中摆出飞天的形态,美妙绝伦。远处是湛蓝的天空和海水,海平线上浮动着几缕丝状的云彩。海鸟在空中盘旋,它们侧目观察张开双臂的黑人,后来它们不怕了,飞过来站在黑人们的头顶上,样子很安详。
在这座丰腴的海岛上,徐福仍然无法忘却故土,他喝下大量泉水,飘到海滩的上空。但是他立即发现,这种泉水只能使他垂直上升,却无法帮他飞行。他感到十分沮丧,就用泉水酿制了几大坛冒泡的香蕉酒,每天借酒消愁。他还调制了一种黏稠的香蕉浆,把自己的小泥屋涂成了白色。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在不自觉间学会了黑人们的语言,但他几乎不跟他们说话。
小岛上有个特别纯净的黑人女孩,她比其他黑人还要质朴。她对徐福很好奇,经常来给徐福送水果。徐福发现她的动作有点笨拙,有时候走着走着会摔倒,摔倒之后,她就坐在地上呵呵地笑。“大概是个傻女孩……”徐福想。不过,这个女孩非常美,这种美大概源自某种沁人心脾的清澈。
一次,女孩来给徐福送芒果。徐福喝醉了,正坐在草席上数珍珠。他没事儿就把鲜活的海贝放入一坛泉水里,不几天就能从里面取出松果大小的珍珠。有时他会在一点灯光下欣赏这些珍珠,借此消愁解闷。
女孩瞧见在一堆珍珠旁边摆着一块浅蓝色的石头,它近乎透明,像一块水晶。“这是什么?”她拿起石头掂了掂,非常轻,就像不存在一样轻。“喜欢就送给你啦,我留着它也没用。”徐福探着身子,神情颓唐,他的胡须留得很长,一缕缕垂到了珍珠上。
她把石头放到眼前,通透的石块中浮现出银白的天河。
黑人女孩拿着石头,走出徐福的小屋。她的身体慢慢飘起来,飘上了屋顶。她的视线越过沙滩,眺望海平面,海水蔚蓝,云淡风轻。在离她不远处的空中,一群黑人小孩手拉手,围成一个圆圈在唱歌。自从他们喝了冒泡泉水,声音就变得很甜美,他们的歌声清越、明快,动听极了。
她挺想加入他们,于是将手臂并拢。但她并没降落到地面,反而升得更高了。她低下头,看着徐福小屋的白色屋顶逐渐变成一个小点,而后,海面也缩成一小片蓝色,就像她手中的石头。
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发现月亮变大了,逐渐遮住了视野。她离月亮越来越近,却丝毫没有惊慌,还小声哼着歌,感到手里的石块变得凉丝丝的。在十分接近月球表面的时候,她用力翻个筋斗,双脚踏上了月球的土地。
月球表面是一片荒凉的浅灰色,四处坑坑洼洼,一丝风也没有。女孩大喊了一声,但声音到她嘴边就消失了。这时,她看见许多兔子从月亮的裂缝和孔洞里蹦出来。它们都是纯白的,跳得特别高,还能在空中滑翔一阵子。
黑人女孩坐下,仰头观赏这些轻松跳跃的兔子,心里想着如何抓一只回去。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有的兔子忽然膨胀起来,当它们胀成一个大球,便飘浮在空中,“嘭”的一声爆开,从它们的体内释放出一片黑色,女孩想,那可能是一小块黑夜。这一小块黑夜一转眼就飘到了几光年以外的地方,在那里映衬出银白色的星光。
兔子的数量在急速减少。女孩赶紧抓住其中一只的两个大耳朵,在它还没有膨胀之前,把蓝色的石头塞进它的嘴里。这只兔子“咕噜”一声把石头吞了下去。它没有膨胀,而是变胖了,但它的身体依旧轻盈。它成了一只不会破碎的兔子。
女孩抱住胖兔子,安静地看着其他兔子跳起来,在空中胀成大球,破裂后绽放出一片片飘移不定的黑夜。
徐福酒醒了,他站在沙滩上倾听浪涛拍打礁石的声音,遥望一轮明月从海中升起,清辉撒满海面。不远处,黑人们还在唱着优美的歌。恍惚之间,他感到自己成为了一位仙人。
古老童话
有个女人,刚出生时极其丑陋,简直像个怪物,但每长大一点就变美一些,到五十岁时已经算得上倾城倾国。许多男人成为她的追求者,即便知道她年龄的人也被其美艳所征服。她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上,却拒绝他们的求婚,继续随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更美。
当她一百岁时,姿容臻于完美,她知道自己寿数将尽,便接受了一位鳏夫国王的追求,成为他的王后。这时候,她得到一面魔镜,她问魔镜:“谁是世上最美的女人?”魔镜回答说:“白雪公主。”
迷宫制造大师
去年夏天,我收到一份包裹,里面装着一位朋友的几件遗物和一份遗稿。遗物包括一只镀银的九连环、一块水晶透镜和几枚铸币,铸币上的图案是漂亮的螺旋形迷宫。遗稿中讲述了他去世前两年的一次遭遇,他显然是在精神亢奋的状态下完成这份手稿的,字迹和叙事同样混乱模糊,而且我怀疑,他所记述的内容是出于虚构。不过我还记得,他那时的确失踪过一段时间,他的父母和女友还曾向我打探过他的消息。现在,我宁愿将他的杜撰视为一种隐喻。
这份遗稿是刺激我开始搜集关于迷宫及其制造者资料的主要动因,由于国内介绍迷宫的出版物有限,我的搜集工作并没取得多少成果,下面我将从这些材料中抽取还算有点意思的部分,作为对他所讲述的遭遇的诠释。
他是北京人,和我是高中同学。中学时代他就表现出一种令人难以容忍的厌世情绪。他常谈论的一个话题是“自杀旅行”,他说自杀旅行并不是在旅途中自杀,或者旅行到某个陌生的地方而后自杀,而是在不间断的旅行中使自己脱离固定的位置和身份,从而摆脱人世的纠缠。我想他大概一直都在为自杀旅行做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