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面对命运,我们都不能让爱情而冲昏求生的头脑,萧寒,我离开你,不代表我不爱你了,我选择离开,是因为我太爱你。
就在我快要流下眼泪的时候,大巴停了下来,乘客们一个个叫着说是出了什么问题还要赶路的话语,司机扭过身子来打了一个抱歉的手势说:“对不起,各位乘客,车子出故障了,可能还得需要一段时间,如果有赶时间的,就请你下车,另打车吧,这一段的车费我就不向大家要了。”乘客们纷纷扫兴的下了车,我和沈文也跟着下了车。站在雪上面,是一种说不出的冷暖感,我看了看沈文说:“你要去哪里。”
他回过头说:“去机场接一个人,现在该到了。”
我点了点头说:“哦,我正好也要去机场,我要去桂林,要不我们一起打车去吧,但是我请你别把见过我的事情跟任何人说。”
他面无表情地说:“好。”
我们打了一辆红色的出租车,快速的前往飞机场,而我们的目的却恰恰相反,他是要去迎接,而我要面临逃亡。
赶到飞机场的时候,里面有很多人,但是在每个人的脸上看到的是失望而无奈的表情,出什么事了?这个时候,我们两个人的手机都响了起来,我们同时接起电话。这个电话是航空公司的,因为雪大,桂林的航班要延期。挂下电话的时候,很明显的听到了沈文说了一句该死。我问他怎么了,他说,因为雪大,朋友的航班被迫在另一个城市降落了,可能要晚点才能过来。我轻勉的笑了笑,说自己的航班也要延期。他看着我,语气变得强硬起来,他说:“这正好,你必须得跟我去见萧寒,让她知道你相安无事,否则的话我现在就给萧寒打电话,让你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面对萧寒。”
我可真算是被这个碍手碍脚的沈文逼到了绝境,他简直是个笨蛋,林召天这几年来一直让人注视着我和萧寒,假如我真的去见了萧寒,我就是自寻死路。我无奈的托着头,说:“好吧,我可以跟你去见她,但是在见之前,我们这两个朋友是不是该去什么地方喝一杯,聚一聚。”
他点了点头说:“好。”
嘿嘿,他不知道,他已经掉入了我的陷阱,任何阻碍我的人,我都得要他死,沈文,别怪我,我也是被你逼的。
我和他出了飞机场,打了一辆车,往市中心开去,我几经反复思考,我决定和他去悦尔酒店,那里人多人杂,在那里的包间解决掉他,应该会比较保险。
到达悦尔的时候,已经是夜晚8点了,我和沈文走进大厅的前台服务订了一个在二楼的包间,我们在里面聊了好长时间的天,我不断的向他嘴边送酒,我自己也装做连续的喝酒,我们都喝了很多,但沈文远比我要喝的多,因为他醉了,手摇摆不停的说着酒后真言,他说:“烨海,你不能离开萧寒,萧寒他爱你,我不允许你欺负萧寒,我对不起她,我爱她。”说着说着,他爬在桌子上哭了起来,我抽出别在自己腰间的瑞士军刀,向他缓缓走去,我抬起手中的刀,准备向他刺去,不料,他突然间从桌子上立了起来,疑惑的看着我说:“烨海,你在干吗?”
“我在干吗,我要你死!”我对他发出狰狞的面孔说。
他忽然像是醒了一样,快速的离开了座位,他站在离我五米的地方,打起手说:“烨海,你冷静点。”
我握紧刀说:“冷静?从我见到你开始,我就一直冷静着,现在我冷静不了。”
我加快步伐向他走去,手臂一抡,割破了他的衣服,衣服后面是一道伤口。他焦急的握住刀,和相对持着,现在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就无路可退了,我用尽力气,想让自己的刀子再回到我的掌握之中,我们的争斗越来越白热化,突然间我感觉自己的腹部,冰凉了一下,我低头看了看,已经是一大片血迹。我一把推开了沈文,他倒在了一面墙上,嘴里吐出了一口鲜血。
我按着自己的伤口,渐渐觉得没有了一丝力气,我这个时候只想睡。
☆、降息之雪降 3
三、萧寒
在烨海尸体失踪后,我就报了警,不管他死没死,我必须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但是当我报警第二天后,我就接到了警局的电话,说是人找到了,是两个人,都死了。
我跪在这两个我曾经深爱过的和曾经深爱过我的男人面前,我感觉自己像是走到了世界末日,他们的腹部都有着深深而鲜红的伤口,我抚摸着他们的脸和身体,发现除了伤口处其他地方都是冰凉的,只有那里那种让人招架不住的红还有着一丝余温,让我觉得他还有生命,但极其微弱。我倒在他们的中间,那一刻我想到了死,我想下去陪他们,我不要烨海孤独,更不要沈文再内疚下去,我要原谅他。
检察院的人跟我说,烨海死于一把长约15厘米的瑞士军刀下,凶器是在沈文手中发现的,而沈文是死于在酒店包间一面墙的铝制装饰品刺进体内致死的。尽管他们跟我详细的说了很多,可是我还是不清楚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需要清楚,也不想清楚,因为越清楚你就会越伤心,我令愿自己一生下来就是个傻子,那该多幸福,傻子不会有思想更不会有感情,他们只认识自己,他们只知道,自己快乐,就是这一生最大的活头。
回到家时,我躺在自己白色的大床上,床头放着我一直来想用却没用的安眠药,我抬起左手我拿起了她,却在转身的时候看见了在墙上四副男人的画像,我是一个画家,一个失败却为梦想还在傻傻等待成功的画家,那四副画上,分别是烨海,沈文,林召天,还有一个我自己想象的男人,当我看到林召天的画像时,我松开了拿着安眠药的手,我现在还不能死,这一切一切,全是那个林召天所惹出的,为什么到了最后,就你没死,你是这场风波的主谋,应该死的第一个,就是你,林召天。我从牛仔裤中拿出了手机,拨通了林召天的号码:“召天,我想跟你聊聊,我去你家吧,我知道你家只有你一个人,对吗?”手机那边传来了他那令人讨厌恶心的声音:“好好,萧寒,我等你。”
我站在林召天的门口,开门后,发现他光着上身,脸上露出着灿烂的笑容,我勉强向他笑了笑说:“不请我进去吗?”
他对着我傻笑了一下连忙把我请进了屋里,我迈着步子走了进去,里面看起来很整齐,都是一些华丽高贵的家具和装饰,我四下打量了一番,很疑惑,为什么像这种令人厌恶的人,家里会这么的有体面,我看着他说:“喂,林召天,你上身不穿衣服,觉得对我这个客人来说有礼貌吗?”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光光的上身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发觉到,失礼了。”说完急忙的跑到了他的房间。
我呼了一口气,坐在了人们都说起来高级的品牌沙发上。
他穿着一件灰色绒衣外套从房间中走了出来,他对我笑了笑,在我对面的一张塑料椅上坐了下来,他拿起茶几上的咖啡保温瓶说:“喝咖啡吗?”没等我开口,就已经给我倒了一杯,同时也给他自己倒了一杯。
我不知道该怎样与他开口,说怎么样的话,才能不让他有戒备之心,尽管他在我面前表现得那么热情温和,但是我熟悉他,我很清楚他的性格和他的想法,他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他很丰富,丰富的有时候让人根本分不清他是苹果甜梨还是定时炸弹,但我很明白,他至始至终都是为了自己,他是一个自私而又多疑的人。墙上的挂钟还在滴滴答答走个不停,现在是夜晚11点左右,天召还是在跟我不断找着话题调侃,突然他说了一句:“萧寒,这么晚了,你还要回家吗?”
我故意装作很茫然的说:“我不清楚,我不知道。”
他拉了拉自己的衣服领口说:“这么晚了,要不今天就住这里吧,我给你准备房间,洗手间在那个墙后面,你可以先洗一下澡。”
我说:“哦。”
他站了起来,拐进了一个房间,我松了一口气,转身走向了卫生间,里面看起来很让人觉得温暖,我一件一件地把衣服褪下,打开了淋浴的开关,哗——,水直立地留了下来,浇到我的头发上,再慢慢流到我身体的各个角落,很舒服。这些干净的水好像是在洗清我的一切污点,它们像是有着生命,在细细的跟我说话交流,真的是太美妙了,今天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让人很自然,很轻松。
我裹着浴巾走了出来,发现林召天不在客厅,我就这么的在他的家里四处瞎逛着,我转了一个角,发现了林召天的房间,我左手握着门把轻轻扭动了一下,门被我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我进去后,被里面的景象惊到了,每一面墙上都是我和他曾经在一起拍过的照片,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丢哪了,没想到会有这么多,居然占满了整个房间的墙壁,我站在这个房间的中间,傻傻地看着这些照片,我真的没想到,他会保存得这么好。
“你在干什么啊?”在我的后面突然间传来了召天的声音。
我转过身,眼含泪水的看着他,我已经好久没有像这样惊讶的感动过了,此时我的心中已经让感动打败了仇恨,我一下子抱紧了他说:“没想到,召天,都这么长时间了,这些照片你还保存着。”
他搂着我,右手抚摸着我的头发说:“萧寒,我也很久没抱你了,很久没闻过你的味道了,现在你比以前更显得有女人味了,你不知道,其实我一直深爱着你,从未改变过。”
“嗯。”我在他怀中点了点头。
我们抱了很久,接着,我们开始接吻,我们一起旋转着,转到了他的房间中,我被他压在那张粉色的软绵绵的大床上,我们忘我的接吻,相互抚摸。这个时候,他却不知道,在我的浴巾中藏着一把水果刀,这把水果刀将是他的生命终结者。他起了一下身子,把上衣脱了下来,两只手又开始扒我的浴巾,他很用力的把浴巾扒了下了,露出了我**裸的身体,还有一把散发着银光的水果刀,我随手握住了水果刀,朝他身体那个方向刺去,呲——,整把刀的刀刃刺进了他的腹部,他左手立即捂住了自己的腹部,右手还一直在指着我,他的整个脸色变得血青,那种难以言说的痛苦表情,好像是快要把我给吃了,我害怕的大叫着,我拿起浴巾用最快的速度跑出了房间,我站在客厅中,焦急的穿着衣服,没想到他缓慢的追了出来。
我拿起沙发上的枕头朝他砸了一下,他立马倒在了地上,开始了痛苦的*。
我披着外套,跑出了他的家,他家的门紧闭的那一刹那,整个心仿佛被震了一下,钝痛钝痛的。
我跌跌撞撞的走在夜晚冷清的大街上,城市的钟楼响起了午夜12点的钟声,抬头是满天星光,路旁是一整夜为迷失的人而指路的街灯,前方的远处是一团迷蒙而又米黄的雾,我微笑着,向那里走去,距离开始变得越来越近。这时候,我才看清了是一辆大型卡车,他牢牢实实的接触了我的身体,我飞了好远好远,最后倒在了街中央的花池上,下面还有着软软的血和雪,躺在上面很舒服。
四、
天空飘飘洒洒散着雪花,早间新闻报道,由于下雪雪滑,昨天夜里一辆东风卡车在12点12分的时候将一名女子撞飞16米,造成死亡。由此,警示开车司机,请缓速开车,细心看路,轮胎装备防滑链。
☆、即兴短篇1 一个人的结局
【大寒·冬雨】
天空让我感觉到很闷,很孤独,仿佛再一次听到了心碎的声音,那么的清脆悦耳。这里是市区最高的大厦楼顶,可以看到城市的一切景象,那些美好和肮脏。风吹得很急,整张脸只感觉像是在针扎,无比锋利的刺痛。一块沉重的黑色铅云盖在我的头顶,突然觉得脸上什么地方湿润了一下,老天流泪了。今天是冬季的最后一个节气,大寒,下的不是雪,而是雨。
这几天的天气有点特别,不冷不热,又似是饱和。一般来说,在北方的冬天是下不起雨的,就算是降水,也只会是雪,那种象征起来最纯洁最真实最白从来不会撒谎的天的摩羯座孩子,它们落在手中像是一朵渐进枯萎的花,不久就会化作一滩透明的泪,侵入手心,注入毛孔,冰凉温骨。第一次见到冬天的雨,多的不是欣喜,而是一份难以释怀的忧愁,它们好硬,打在身体上好痛,虽然穿着不算太厚的休闲西服,但还在无形中感觉到了一阵混沌的重压。周围像是一团雾,从四面八方袭来,然后朝你身体的各个部位向小的体积那个目标用力挤压,逼着你让灵魂从你的躯壳里脱出,接下来它们就开始折磨你的肉体,直到腐烂,粉碎,风化,消失
我挤了挤疲惫的眼睛,哎叹了一声,整理了一下领带,转身向楼层内部走去。很远的地方传来午间报时的声音,现在是北京时间12点整。
【陌生·童话】
真的是不清楚,今天来书店的人可不少。下午没有工作,于是便想到了来书店淘几本书回家消遣闲情。我一直是文学的爱好者,有时还会在闲暇之余写几篇文章。最近一直在关注着秦代史实,便不由自主地走到了历史栏那一书架前,现在对历史感兴趣的人不多,所以这里的这块地方很空,我双眼慢慢地看着这一本本排列有序的书,人后目光停留在了一本名为《秦纪》的书,我抬手准备抽出时,却又被另一只看起来纤细滑嫩的手占了先机,这两只不同的手同时落在了同一本书上。我扭头看了一眼,发现是一个女孩子,面目清秀可爱,穿着白色的羽绒服,我们相互对着笑了一下,我把手收了回来。
她取下书,突然对我说:“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我很诧异,眼光停留在她的脸上,直直的注视着。
她低了一下头说:“先生,如果你再这么看我,我会脸红的。”
我这才感觉到自己有些失礼,连忙拍拍头说:“哦,对不起,小姐,可是,请问小姐在那见过我吗?”
她笑了笑说:“虽然你记不得我了,但我还记得你,今年7月份的时候,也是在这个书店,我们同时相中了一本书,那本书的名字叫《执手之礼》。”
听她这么一说,我似乎有了几分印象,那天正值晌午,我穿着单薄的半袖和短裤,而她穿的是一身蓝色的夏季运动服,戴了顶帽子,留着短发。至今,她的头发早已变了好长,一向忘事的我自然是记不起来。
我点了一下头说:“哦,记起来了。”
她说:“怎么,我们去喝杯咖啡,看我们这么有缘,进一步认识一下怎么样。”
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就同意了她的提议。
【源点·祭】
从咖啡馆出来,已经下午四点多了,天空稍微放晴开来,头顶的那一朵乌云也已消散。我强颜欢笑的把她送进了出租车,目送她和出租车平行的远去,我掏了掏自己衣兜的钱,也打算回家,却发现钱包中就只剩下了2元钱,勉强能乘公车回到小区,我咳了一声,跟随群众的队伍上了公车。
公车里面很暖和,似乎又回到了刚出生的时候,一个人躺在玻璃罩中,嘴里吮吸着手指,眼睛好奇的看着这个世界,我清楚的记得,那个玻璃罩的温度根刺施工车内的温度很相仿。有了源点,才会有延伸的细线,在这漫漫的人生长河中,许许多多的感情,精神,事物归结为一个简单的东西,其实就是一条线,不管你这辈子是多么的辉煌和平庸,可你始终脱离不了这条系在你身上最深处的细线,你总会面对死亡,最终,便又会变为一个点,在你看来也许是终点,但是在自然界循环的道理来看,它又像是一个将要重新开始的原点。
车开到了一站,停了下来,在我的路线上看来,还会再有6个站,才可以回到小区。“有人抢钱包,跑下车了。”这是一个在公车上丢失钱包的大妈急切而又求救的呐喊。很明显的看到,一个灰色的身影窜了下去,我于是也跟下了去,他跑,我追,他加速,我加一倍速。而路上的行人则像是再看两个刚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一样看着我们,丝毫没有帮助我这个好心人的理。在一个丁字路口,我追上了他,而迎来的是一场近似于殊死的搏斗,城管从不远的地方跑来,我还在和他纠缠,“滋”的一声,感觉身体中好像被什么金属所侵入了,我松开歹徒的手,四十五度角地倒了下去,我看见自己周围是一摊血。
在死的时候,我才发现凝望苍穹尽然会那么的凄凉,一声声飞鸟的悲鸣,人字形的掠天而过,我清晰地在蓝色的天空中看到了自己那张绽放开的面容,我对着他笑了一下,微微的闭起眼睛,因为那张脸看起来像个天真而又幼稚的孩子。
☆、即兴短篇2 宠物
我是他用钱买来的一只宠物,他用铁环锁住了我的四个肢体,脖子间也系着一条看起来很柔软的链子,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粉红色,在我的胸前还挂着一个明显的牌子,上面写着:我只爱我的主人!
我的主人是一位青年男士,某家悬疑杂志社的编辑,他一般早上八点出门,晚上九点回来,是个很规矩的职男,不会去KTV唱歌,不会去夜总会喝酒,更不会去夜市上找野女人寻欢,因为家里还有我,他最挚爱的宠物。
吃饭的时候,他会叫上我一起跟他在餐桌上吃饭,他会让我拿着遥控器帮他换台,他也经常跟我聊天,脸上总是挂着淡淡的笑容,也从来不向我发火,所以我感觉自己的主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了。
可是我还是不那么听话,顽皮的很,比如,我会把盘子打碎,把地板弄脏,或者有时候发疯的想要出去把家里弄得一团糟。他也只好请家政服务的人来打扫,每次家里有人来的时候,他会把我关进里屋,然后拿上胶带封住我的嘴巴,接着道歉的的说:“对不起,社区里是不准养宠物的,所以千万不要让他们发现,不然上报到上面,你就会死的。”
最近我发现了一个问题,主人在给我洗澡的时候,总会对我的身体摸上摸下的,这让我特别不自然,但是我知道主人爱我,所以我忍了忍,就算了。主人一般提出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比如他会让我在床上打滚,用舌头舔他的脸和手,当然他也会抱着我用他的胡子蛰我,我发出一个娇气的声音,主人还会高兴的亲吻我。这让我感觉做个宠物真幸福。
可是有一天,主人向我提出了一个让我难以接受的要求,他那天晚上喝的烂醉,那也是他第一次喝酒,当他发现我正在他床上玩耍时,他开口说想要和我**,我百般阻挠,因为人和宠物是不能**的,这样会有失常理。
主人最后还是强行跟我做了爱,我那个部位留出了鲜红的液体,主人笑着说了一句;“没想到宠物的血也是红色的。”
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们主人怎么叫我的,主人叫我老婆。“啪嗒”,他的口袋中丢出了一个证件,证件名是结婚证,上面还有我和主人的照片。
山村中,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的站在村口张望着什么,他想:“我十九岁的小孙女怎么还没回来呢,他说过今年过年就回来的,唉,野丫头,始终留是留不住啊!”
☆、即兴诗歌1 伤往吟
你我皆为苦情人
何必当日分离以相残
晚烛晕下
月影袭袭
我提笔挥毫
落墨将作《伤往吟》:
尤记当年,轻飘摇曳,亭林离别雪,冷风寒去,临时相恨晚。
身披锦棉,云似灰铅,皎洁捧一片,伤似落叶,红枫更晚眠。
难自料月有几回圆,应愁淡淡数酒钱,好景难堪,我欲洒墨夜江边。
往事一幕幕重叠,万家灯火几时灭,暗中自我将蜡凄然轻轻点。
醉染胭脂寻红颜,痕行只鸟困苍天,若知情处多少泪珠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