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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章 因为我发过誓

作者:孤好梦中杀人 当前章节:5251 字 更新时间:2026-6-11 00:23

还是那句话,他们只是几个普通的研究生,社交面较窄,能得罪到的人,也不会选择谋杀这种方式来打击报复,更请不来这种级别的杀手。

那么唯一有可能的,便只剩研究所的护卫队了。

“除非是精神有问题,否则要杀一个人的话,总是要有理由的。”我说道,“而且他们的尸体出现在京城,这就说明他们根本就没有遭遇过什么海难,而是在回京之后被害的。”

张文点了点头:“他们本身对研究所造不成什么威胁,所以,招来杀身之祸的原因,应该是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秘密;

而二者之间有交集的地方,我来想去,就只有那具冰人了。”

这确实是眼下最合理的推测,我不由得攥紧了拳头,心说狗日的!这冰人到底是什么来头,竟然会惹出这么多事!

“事情调查到这,凭我的能力没办法再继续了,本来我还安慰自己,毕竟过了这么些天都没事,说不定他们并没有怀疑到我。”张文说到这,语气变得有些绝望,

“可就在最近几天,小洁打电话给我,说他们家附近出现了很多不明身份的人,经她提醒,连我也注意到,自己的一举一动也在被人监视着。”

我心里咯噔了一声,想起了刚才遇到的那个戴墨镜的年轻人,那种奇怪的感觉不是别的,而是这个人我好像在哪见过!

“难道不是研究所以前留下来观察你的?”我问道。

“不像,应该是另一伙人。”

“他娘的!”我嘴里骂了一句,心说那家伙果然是研究所的护卫。

想到这,我闪电般的冲出门外,只是任凭我挨个房间的找了个遍,却是再也寻不到那人的影子。

“这,这位先生,请问您有什么事?”一个经理模样的人走上楼来问我。

“额,没事,对不起了。”我尴尬的笑了笑,在周围人看傻子一样的目光下,颓然地走回包间。

“古大哥,你干什么去了。”张文神色紧张的站在门口。

“你说的人,刚才就在饭店里,可能是让他察觉到了什么,跑了。”我说道。

“哎!”他叹了口气,“古大哥,我该怎么办?难道我也得死?”

我想了想:“这不太可能,毕竟你还有利用价值,能下手的话,他们早该下手了。”

“那……”

“你在门口守着。”我靠里站了站,拿出李凌宇给我的卫星电话,拨通了曹凌歆的号码。

“喂,有事么?”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慵懒嗓音。

“嗯,是有事。”我沉声道。

“那你快说呀!还有那些资料看完了?”曹凌歆好奇的问道,“怎么,是我招待不周,闹小情绪了?”

“没有,就是想问你一下,我们那次去两界岛前,孙副所长是不是也带队进行着一项海底考古行动?”

“嗯。”曹凌歆有些意外,“不过那次没什么太大的发现,也就没有记载入档,哎,你是怎么知道的?”

“哦,随便问问。”我干笑道,“就是今天听档案室的人说的,不打扰你了,再见。”

我挂掉电话,眉头紧皱起来,难道零号研究所还有什么事隐瞒着我?可这这不应该啊。

而且曹凌歆是何许人?要是她了解真相的话,就绝不会给出这种漏洞百出的回答,因为这肯定会引起我的怀疑。

可要是连她这个实权人物都被蒙在鼓里——我实在是不敢继续想下去了。

“这样,你现在就去找苏小洁,看好她,今天晚上也不要离开。”我回过神来,对张文说道。

“啊?”张文满脸通红,“这怎么行?”

“你!”我强忍住揍人的冲动,指了指外面的街道,“娘的小命都没了,还讲究什么?你倒是安全,可人家小姑娘没阴阳眼啊,

现在起,意外随时都可能发生,你不会想明天就见到她的尸体吧?”

“好!我去!”张文咬了咬牙。

“这样,你拿好它。”我从兜里拿出只手绢,里面包着根鲜红色的触须,“一旦有意外的话,你就把这根参须夹在自己的中指和食指之间,然后默念我的名字。”

张文愣了愣:“古大哥,你,你这招是跟孙悟空学的吧?”

我呵呵一笑:“你以为《西游记》里的内容全都是作者凭空杜撰的?道家之玄妙,你这辈子是领略不到了;

对了,和你上次说的事考虑的如何?到我的铺子里干活,可比在这安全多了。”

张文深吸了一口气:“要是能保住小命,古大哥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别说是看古董铺子,让我干啥我干啥。”

“打住,我可没打算要你这么个儿子。”

在楼下打了辆车,我一直目送着张文消失在视野里。

……

凌晨时分,道路上只剩下零星的车辆,不时会有一两个往家里赶的行人匆匆经过,仍旧显得朦胧的夜空下,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

我蹲在路边的一棵松树旁,大脑兴奋的运转着,不知不觉间,脚下的烟蒂已经堆成了小山。

“所长,人都找到了。”黑暗中,有个沙哑的嗓音略显突兀。

“那孙所长呢?”我头也不回的问。

“逃走了,他身边还带着五到六个人。”隐藏在黑暗中的影子,语气中不带任何感*彩,“曹领队推测,他很可能是……”

“不要瞎猜!”我打断了他,“好了,你回去休息吧。”

“遵命。”阵阵微不可查的脚步声离远而去。

无论在什么朝代,都缺少不了他这样的人;只是就像这黑夜一样,他们注定无法出现在世人的眼前。

“秃头孙,零号研究所远没你们想的那么简单。”我冷笑着自言自语道。

一阵青烟弥漫,狗蛋的声音在其中响起:“和你想的一样,那个人确实有问题。”

“嗯,辛苦你了。”我哈哈笑道,掐灭烟头,捡起身前几枚刚刚被人当成乞丐施舍的硬币,抖了抖灰尘揣进兜里,“来,和我详细的说说……”

路灯下,拖着一高一矮两个影子。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精明了?”狗蛋抬起头问我。

“因为我发过誓,这辈子再也不会被人蒙在鼓里了!”

☆、特别篇: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应妹仔的要求,特加一章(本章含部分剧透。)

感谢大家的支持。

我爷爷出生的小县城名叫龙岗县,根据县志记载,从明朝末年起,这个名字就一直沿用至今。

听村里的老辈人说,很久以前,龙岗县还是一片蛮荒之地,人们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苦寒之地,食物短缺,族人的寿命通常活不到四十岁。

直到某一天,天生异象,电闪雷鸣间,有一男一女两位天神乘龙而降,他们手持奇异的法杖,身边还跟着一只凶猛巨大的神兽。

在那之后的几十年里,天神教会了他们使用农具、饲养牲畜、还用草药给他们治病,那只神兽也帮他们赶跑了森林里的猛兽,从此部族逐渐的壮大,人们过上了安居乐业的日子。

天神们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便在一个同样电闪雷鸣的夜晚乘龙归去,族人们舍不得天神们离开,伤心的痛哭流涕。

也许是被族人们的诚心感动,那条天神乘坐的巨龙又返回了人间,化为了三座连绵的高山,世世代代守护这里的族人。

后来人们将其命名为龙岗山,并在山上修建了两位天神的神像,供后人拜祭;而我的老家古家村,就坐落在龙岗山下。

……

不知不觉间,距离那次大事件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十年里,所有的伤痛和回忆都渐渐淡去,但也仅仅是淡去,过去的一切,注定了我无法再像个正常人一样活下去。

当初从那片噩梦之地回来后,我把铺子交给了越发成熟的张文打理,然后告别了所有的伙伴,自己一个人回到了这座故事开始的小村子。

老爹在去年就过世了,65岁,不算长寿,可他的人生足够精彩,其实,连我也已经快四十岁了。

我并没有成为公司的新一任董事长,而是把一切让给了老爹和青姨的儿子,也许那个小鬼比我更需要它,虽然公司的名字一直叫有德地产。

山顶的小砖房是爷爷生前所建,过了几十年依然坚固,依山傍水,鸟语花香,或许在华夏再难找到这样的世外桃源了。

这天的晚霞美得醉人,我学着当年爷爷的样子,坐在小砖房前的躺椅上,就着手里的一两把花生米,喝着北方最烈的烧酒。

爷爷当年的那张躺椅,送葬的时候被一起烧掉了,屁股底下的这只,是我从沈阳带过来的,也算是我唯一从德生轩里带走的东西。

透心的烈酒从嗓子一直烧到肠胃,再吸上两口辣到肺里的旱烟,直觉得神游天外,仿佛我经历的一切都是场梦,等我醒来时,亲人犹在。

听爷爷说,这叫蛤蟆烟,是出产自长白山蛟河的一种烟叶,人称“关东蛤蟆头”;当地有句俗语,称其:‘一口泪,二口血,三口四口变成鬼’。

甚至有人说,珊蛮巫妪的成名巫器也正是用这‘蛤蟆烟’,制成,内里加了婴儿的尸油后,嗅到即‘出神’,令江湖好汉闻风丧胆。

“哥,有人来了。”青烟弥漫中,一个年轻人凭空的出现在我背后。

过了十年,狗蛋的人形也不再是当初那个小孩子的形象,而是变成了标准的俊小伙,迷倒万千少女的那种。

“是她吧?”躺椅上闭目养神的我小声道。

“嗯。”

“唉,时间过得真快啊。”我叹了口气,嘴角向上撇了撇,“去把昨天我抓的那只野鸡收拾收拾,胖子以前说过,好东西要大家一起分享。”

一阵凉风袭来,几只栖息在树枝上的麻雀惊得飞向远处,我慢慢的睁开双眼。

地平线下,一个窈窕的身影正慢慢浮现在我的视野里,这十年,除了胖子,便只有她来得最勤了。

我何尝不知道她的心意?只是我又能陪她多久……

“还是那么美啊。”我轻声呢喃。

“还是那么油腔滑调。”李狸抱着两只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到我跟前。

即便离开了军队,她还是过去那副特工模样的打扮,一身黑色的短裤短衣,低沉且性感,十年了,一点都没有老。

如果询问女人的年龄不是种失礼的行为,我倒真想弄清楚,她和李凌宇到底谁的年纪大。

“你咋知道我说的什么?”我放下酒瓶,抬头凝望着她。

“因为我太了解你了。”李狸狡黠的一笑,正想说什么,眼角一下子瞥到我藏在背后那杆烟枪,原本舒展的眉毛立马皱了皱,“我说过多少次了,你怎么还抽这东西!”

她可不是什么淑女,见我没有诚心接受批评的样子,一把揪住我的耳朵:“你清楚自己的身体不好,是想早点下去看凌歆姐?”

“哪有啊。”我苦笑着求饶,空气中不知何时,已经充满了醋味,“都是多久的事了。”

“那你还像看破红尘了一样,跑到这荒郊野外,活得跟个老头似的。”李狸不依不饶的说道,“还有,连铺子和家产都不要了,你以为你是谁啊!”

“你听我说!”我抓住耳边的纤纤玉手,“我顶多就能活个二十三年,要说还是小哥适合你。”

“鬼才听你的歪理!”李狸抽回手,在眼窝下抹了抹,“别说是二三十年,就是十年也好啊,况且,你已经在山上待了十年了,你拯救了世界,不该有这样的结局。”

“凌歆姐她肯定不想看到你这样,还有小窦,还有万前辈,他们也一样,十年了,这还不够吗?你不是说你是超人吗?”李狸少有的激动。

最难消受美人恩……

“其实我倒无所谓,这些年,最苦的还是你,可你却一句也不抱怨。”我递过喝了一半的酒瓶,“可我现在是穷光蛋,你还要待在这?”

李狸豪爽的干掉了剩下的半瓶烧酒,脸上泛起一丝红晕,眨巴着一对秋水眸子,促狭着说:“还管饭不?”

“管够!就是没大鱼大肉,可这山上的野味也差不到哪去。”我指了指身后的小砖房,狗蛋正扎着围裙出来洗菜,看到李狸后笑着打了个招呼。

“那管住吗?”她又问了一个很容易让男人浮想联翩的问题。

“管!你不嫌挤就行。”我犹豫了一会儿,借着酒劲说道。

“嗯。”李狸满意的点着头,然后问出了今天的第三个问题,“你想让我在这待多久?”

“一个星期?”

她没有说话,只是眼神玩味的看着我;

我第一次觉得,这一张笑脸是那么的祸国殃民,也对,她可是货真价实的狐狸精啊。

“一年?”

受不了这种眼神的我豁出去道。

……

我狠拍了下大腿:“那就一辈子!”

“好。”李狸终于开口,只是轻轻柔柔的说了一个字,却石破天惊。

“嫂子,饭好了。”屋里的狗蛋坏笑着喊了声。

“走吧,这小子的手艺都快赶上阎王爷的御厨了。”我开了个玩笑,拉着她的手走进屋子。

经过房门的时候,我无意间看眼墙上的黄历;

或许,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原来今天是七夕啊。”我轻声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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