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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姑娘的秉烛夜谈》——世间有灵,一天一个故事
作者:江姝渃
简介:天涯莲蓬鬼话上面的精华帖,故事是一个一个的小短篇,一共99篇,读起来不累,故事都很不错,是楼主自己一点一点粘下来的,故事类似于黑段子
第一谈、饺子
冬至,开始下起了雪。
杜忘生行了一整日的路,沿途都未见人家,本以为今日要在这荒山野岭间歇息了,却见两点火光,在黑暗中招摇着。待他走得近些,才发现是家食肆,几间小小茅草屋,门前两盏大红灯笼,在绵延的黑暗中显得异常妖冶。
食肆里,迎门坐着个俏丽女子,捧了碗正在吃饭,听到门外脚步声,眼波流转,便瞧见了杜忘生。
“这位公子,小店已经打烊了。”
杜忘生不好意思搔了搔头:“杜某赶路至此,无处歇脚,请问店家可有空余房间,借我小住一宿,至于银钱,杜某会照付的。”
女子是个爽快的,搁了筷子,站起身来:“倒是有间闲置的屋子,公子随我来吧。”
杜忘生喜笑颜开,快步跟上前,经过桌子,余光瞟见那碗中盛着的饺子,顶上面的一只,咬了一半,露出多汁的肉馅,还有女子唇边不经意擦上的一抹胭脂。
香气袭人。
杜忘生这才忽然发觉自己饿了,才入房间,肚子咕噜噜响了起来。
女子低头窃窃的笑,为杜忘生铺好了床,转身道:“公子先歇息会儿,我去给公子准备些饭食,今儿是冬至,就吃饺子可好?”
杜忘生感激不尽,待女子离开,也果真觉得赶路疲惫,和衣歪在床上小憩。
已近子时,荒山野岭,自然越发静谧,杜忘生这一觉睡得酣畅,却朦朦胧胧中觉得有声响,好似脚步声,在他床边徘徊。不知从哪里刮来的风,吹在他的脖颈,凉飕飕,甚至还有些轻微的痒,他伸手去挠,却摸得一手湿润,恰在此时有人呼唤他的名姓,他一个激灵坐起身来,看到黑暗的屋子里,几团模模糊糊的影儿。
原来灯被风刮熄了,而他一身都是汗,做梦惊的!
他摸索着起身,借着房外灯火,走了出去,食肆的门早已阖了,女子的半碗饺子仍在,依旧香气袭人,却不再热气腾腾。
鬼使神差,杜忘生拿起筷子,夹了那半只饺子,囫囵咽下肚去。
满口肉香,肥瘦刚好,不腥不腻,夹杂着胭脂的香,诱他食欲,他将剩余饺子一并狼吞虎咽下,却仍感觉到饥饿。
恰在此时,自后院飘过一阵饭香,他寻香而去,在厨房中看到女子忙碌身影,剁馅儿,和面,灶上还滚着一锅开水,包好的饺子并排列着,只等下锅滚上几滚,便可入口了。
女子素手,饺子皮摊在掌心,筷子挑一团馅儿,指尖捏上几捏,一个饱满的饺子便成了,还未下锅,已闻得肉香,杜忘生的肚子似无底洞,在这满屋子肉香中沉沦了。
他嗅着凑近,看向那盆肉馅,稠乎乎一团,昏暗烛火下,看不清颜色。
女子顺手捞起已煮好的饺子,盛在碗里,递给了杜忘生:“公子尝尝。”
杜忘生接过,才咬了一口,便放下了:“这饺子的味道不太对。”
“哦?”女子秀眉轻挑:“如何不对?”
杜忘生睨了盆中的肉馅一眼,女子顿时明白了,展开笑颜:“公子是喜欢这馅儿?”
见杜忘生点头,女子悠悠道:“这馅儿可不是一般人能吃得的!”
杜忘生肚里的馋虫已然勾起,自是不依不饶:“那何人能吃得?”
女子指尖挑了一点馅儿,放入口中:“只奴家能吃得。”
她语声轻柔,将碗塞入杜忘生手中,推他出去:“公子吃完了早些歇息,饺子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忽地,她指尖扫过杜忘生唇边,一抹嫣红,是她的胭脂。
女子笑了,微弱烛火下,笑容有一丝诡异。
“公子可知什么馅儿的饺子最好吃?”
阴森森的声音,让杜忘生莫名打了个寒颤,回过头来,看见女子已重新走回灶台,捻起一只饺子:“用热腾腾的人心,剁了馅儿,包上皮,这皮可不能用旁的皮,需是新剥下的人皮,洗净了,去了腥,切掌心大小,裹上小小一团馅儿,入了锅去,沸水里滚上几滚,仍是热腾腾,却换了另一副模样,洗心革面,个个饱满得令人爱怜。人皮包人心,才是人间美味。”
她摇摆着腰肢走过来,指尖划过杜忘生的胸口:“公子,你的心呢?”
杜忘生怔住,缓缓低头,只见胸前偌大的洞,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心,我的心呢?”
杜忘生喃喃自语,发疯了一般,茫然四顾:“我的心在哪里?”
“或许是丢在了房中?”
女子的声音做了提醒,杜忘生踉跄着,奔回房间,推开门的刹那,有阴风灌入,月光映照出床上的人影,不是别人,恰是杜忘生。
杜忘生在睡着,那他是谁?
床上的杜忘生和门口的杜忘生,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房中依然有团团模糊的影儿,簇拥着床上的杜忘生,将他的身体翻了个个儿来,面朝着门口,一样空洞的胸膛,一样没有心肠。
女子端了碗热气腾腾的饺子走了过来,边走边吃,四下溢满了肉香,是心肠的温度。
“今儿是冬至了,奴家夫君的忌日,奴家思念夫君,便煮了碗饺子来吃,公子千不该万不该,不该食了他的心,既然如此,今夜留宿的银两,公子便用自己的心来偿吧!”
她一口一口,将皮囊咬破,嘴边淌着的汁液,诱人肉香,是杜忘生的心肠。
人皮包人心,果真人间美味。
这荒山野岭的地界,有幸运的过客,夜深至此,可瞧见几间小小茅屋,是家食肆,老板娘妙龄女子,最拿手的菜肴,是那家常的饺子,用你的皮,包你的心,沸水里一滚,脱胎换骨。
你的心肠何样?你不知,她最知。
日日复日日,年年复年年,人心善变,美味不朽。
第二谈、小鬼
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
在她当时所处的年代,还没有层出不穷的选秀节目,一夜成名似乎也是遥不可及的事情。而她说的话确是至理名言,你看某某女星,十四岁便与著名娱乐公司签了约,一炮而红,十九岁傍上了富商之子,一个争气的肚子,让她几乎飞上枝头变凤凰。
注意,我说的是几乎,最后的结局难逃始乱终弃,麻雀的本质依然还是麻雀。
可即便这样,依然有人将她的事迹效仿,且,前仆后继,是信仰。
陈歆是北漂的上海姑娘,十八岁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直接收拾行囊去了北京,因她有一副好嗓子,加上还算出众的长相,她觉得自己也可以当明星。
后海,酒吧大多有情调,亦很出名,出名的原因在于这里的许多驻唱歌手都曾被星探一双慧眼相中,从此成了星,万众瞩目。
陈歆来到北京后,拖着行李箱便去了后海,年轻轻的姑娘,却天不怕地不怕,愣是用一首歌打动了“左岸”老板的心,于是,她成了驻唱歌手。
也是陈歆运气好,在酒吧唱歌一年便遇上了星探,签了唱片公司,成了三流歌手。
在北京,一没钱,二没背景,加上傲气,不愿被潜规则,能成三流歌手已是阿弥陀佛了。
陈歆初来北京时住在地下室,出道当了歌手,为了形象,地下室是不能再住的了,她咬咬牙,和公司另一女歌手合租了间二室一厅,生活瞬间便上升了一个档次。
和陈歆一起住的姑娘叫姜岚,也是三流歌手一枚,心气儿很高,表面虽与陈歆互称姐妹,私下里却一直暗中与她较劲,把陈歆看做乡下丫头,处处瞧不起。
这不这一次去往泰国的群星演唱会,公司派了陈歆去,姜岚就有些不服气,我唱的歌不比她差,凭什么这么好的机会就给她陈歆了?
陈歆去泰国,不过两三天时间,再回来时,姜岚发现陈歆好像有些不大一样了。
先是性格,陈歆本大大咧咧的,对谁都极热情,可这次回来,两人在客厅碰见,陈歆只瞟了姜岚一眼,点了个头,便进了屋去。
再是生活习惯,陈歆平时喜欢窝在客厅霸着电视机看韩剧,现在却一回家就把自己关进房间里,乒乒乓乓,不知在做些什么。
当然,最大的变化,还是因为陈歆一夜之间竟红了。
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夜之间,各大娱乐周刊都是陈歆的消息,铺天盖地,简直让人咋舌。
而姜岚,仍是那个三流歌手,差距立显。
直觉告诉姜岚,这里面一定有猫腻,而且应当就出在陈歆去泰国的时候。
泰国的群星演唱会,姜岚反复看了无数遍,没有发现什么,那问题应该就出在自由活动的时候,陈歆去了哪里,与什么人接触过,她不得而知。
红了后的陈歆,理所应当忙碌起来,但只有一回家,她还是会窝在自己的房间里不愿出来,更让姜岚觉得有什么蹊跷。
这天,姜岚出通告很晚才回家,大概也就是凌晨两三点的样子,也赶巧了,家里停了电,她摸黑找了蜡烛点上,便去快速地冲了个凉。
哗哗水声中,她隐约听到浴室的门开了又合。
“陈歆?”她喊了一声,以为是陈歆回来了。
没有人回答。
关了水,姜岚掀开浴帘朝外看了看,黑漆漆一片,门关的好好的,没见陈歆的影子。
想来是听错了,她笑自己神经,陈歆现在应该人在香港,回来也是明天的事情了。
她披了浴巾出去,刚来到客厅,便听到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啪嗒啪嗒啪嗒,迅速穿过客厅,到了陈歆的房间里去。
吓了姜岚一跳,客厅里点着蜡烛,她没有看到任何人影,可是那脚步声却听得清清楚楚,像是小孩子赤脚飞奔而去。
可不是见了鬼?
姜岚的第一反应,便是尖叫。
不想陈歆房间的门竟开了,睡眼惺忪的陈歆走了出来,没好气的抱怨着:“姜岚,大半夜的,你鬼叫个什么?”
“鬼!有鬼!”姜岚指了指陈歆的房间:“鬼到你房间里去了。”
陈歆一听,白了她一眼:“你有病吧!”
“砰”地一声,陈歆关上了房门。
便在这一瞬间,客厅里顿时亮堂起来,光线刺眼,原来是来电了,姜岚胆子也因着这光明大了起来,她仔仔细细检查了客厅一遍,没什么异样,刚才应该是自己神经质了。
她这才觉得奇怪起来,陈歆怎的提前从香港回来了?
直到躺在了床上,她仍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是公司对陈歆的日程有了其他的安排?
姜岚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便睡着了,朦胧中感觉到有什么声响,啪嗒啪嗒啪嗒,是从隔壁陈歆的房间里传出来的。
姜岚一个激灵,坐起了身。
竖起耳朵听着,除却细碎脚步声,还有轻微的说话声,虽然尽力在压低声音,可还是能听得出来,那是陈歆在说话。
姜岚忽然间想起了什么,先前惧怕的感觉瞬间烟消云散,黑暗中,她嘴角勾起了一丝笑容,陈歆啊陈歆,怪不得你提前从香港回来了,原来是在房间里又私藏了一个人呢。
姜岚悄悄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陈歆的房间透出一线光亮,隔着门,可以听到陈歆略显疲惫的声音:“你看,这些都是在香港买的,最时兴了,大陆还没有呢,喜欢吗?”
没有回答,就听陈歆又说:“我知道少了点,不过先前给你买的不是还有很多吗,你看,我的房间现在都是你的东西,都快堆不下了。”
只听得哗啦一声,一片混乱,紧接着,像是有东西被狠狠摔在地板上,响得恼人。
“轻点,轻点,我的祖宗,你想吵醒姜岚么?”
陈歆一边劝着,一边告饶:“好好好,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明天我要给水上乐园代言,正好带你去那儿玩儿,好不好?”
房间里的声音这时便停了,似乎是那位祖宗听到能去水上乐园玩儿开心的,陈歆也终于清静下来,这才关了灯,想来应是睡了。
殊不知,房门外,姜岚早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了,陈歆啊陈歆,原来你养了个小白脸啊!
一个主意这时便在姜岚心中悄悄产生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陈歆便已经出门赶通告去了,姜岚一宿未睡,就等着陈歆离开,悄悄摸进了她的房间。
平时她二人一同住着,很是自觉,绝不会到对方房间里去,但现在,陈歆的一夜成名让心高气傲的姜岚心中很不服气,她想找出陈歆背后干的勾当,然后卖给娱乐记者,待陈歆惹得一身骚,公司自然不会再包装她,那么自己也就有了机会。
陈歆的房间着实让姜岚吓了一大跳,这哪儿还像是人住的?遍地散落着的都是玩具和衣服,甚至还有没吃完的零食,简直没一块干净地方。姜岚看着觉得异常好笑,陈歆和那小白脸多大的人了,怎么还玩儿这些小孩子的玩具?
她拿出相机对着地上咔嚓咔嚓几声,一切尽收入镜头之中。
就在这时,姜岚的目光被窗户下的书桌吸引了过去。
整个房间里,或许只有这书桌是唯一干净的地方了,书桌上,是个简单的佛台,佛台前供着个盒子,香炉中新上的三炷香还正燃着,味道很好,连姜岚也很喜欢。
那盒子里放着的是什么?
姜岚很是好奇,鬼使神差,伸手就要去摸那个盒子。
忽的,只感觉到头晕目眩,耳边隐隐有个小孩子的笑声,像是趴在她耳边说:“出去,一直往前走。”
如同梦游一般,姜岚缓缓转过身去,一步一步,慢悠悠地,笔直地超前走去。
出了陈歆的房间,便是客厅,陈歆的房门正对着的,是阳台。
姜岚就这么一直走了下去,直到身体悬空,整个人直直的坠下楼去,她才忽然回过神儿来,头与地面重撞的那一刻,她看到家中的阳台上,似乎有个小孩儿正趴在栏杆上,手中抱着玩具,咧嘴对她笑着。
姜岚就这么死了。
为此,陈歆被带到警察局做了半天的笔录,临走前,警察还警告她,在事情查清楚之前,不能离开北京半步。
当天,姜岚之死便上了娱乐杂志的头版头条,只是主角依然不是她,而是陈歆,犯罪嫌疑人陈歆。
一夜之间,陈歆的气运急转直下。
风口浪尖上,陈歆只得住在了助理家。
助理叫May,宽慰陈歆:“你放心,清者自清,等警察查明真相,我们再开个记者招待会,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
而陈歆只是哭,嘴里嘟囔着:“我不该反悔的,怎么办,他现在一个人在家里,怎么办?”
“他?”May疑惑:“他是谁?”
陈歆忽然抓住了May的手:“May,我要回家!”
“回家?怎么可能,警察把房子都封了,怎么回?”
“我有东西落在家里,很重要的东西。”
May拍了拍陈歆的手:“放心,警察不会随随便便拿你东西的。”
“你不明白。”陈歆不住摇头:“你不明白。”
May以为是姜岚的死让陈歆受了刺激,便哄着她去了卧室,想着睡一觉,陈歆便好了。
好说歹说,陈歆总算睡着,May在客厅看电视剧,忽然听到一阵轻微的敲门声,她抬头看看表,晚上十点。
“谁啊?”
门外没人应,只是敲门声却一直没有停歇。
May不耐烦地开了门:“这么晚了……”
门外空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
“作死啊,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好不好!”
May咒骂了一句,关上了门。
电视上恰好插播着陈歆的一支广告,May拿了水果刀一边削苹果一边看着,心想这支广告把陈歆拍得当真漂亮。
忽然觉得脖子后面有点凉飕飕的,May打了个寒颤,听到耳边有小孩子的说话声:“来玩游戏吧。”
“游戏?”
May还来不及细想,身体已不由自主站了起来。
眼前,有一个光溜溜的小孩子正在客厅跑来跑去,看到May手里的苹果,指了指:“我要吃。”
如同做梦一般,May把苹果递给了他。
小孩儿拿着苹果,咧嘴笑了起来,对May眨了眨眼睛:“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你当鬼,来捉我。”
他说完,又眨了眨眼睛,就这么在May的眼前消失了。
“捉迷藏……我是鬼……我是鬼……”
May念叨着,缓缓的,在房间里走了起来。
“我是鬼……我是鬼……”
她四下茫然看着,哪里都像是有小孩儿的影子,哪里又像是没有。
忽的,一个个血红血红的小手印在落地窗上显现了出来,May缓缓挪了过去,手上,还握着那把水果刀。
“嘿嘿,我是鬼,捉到你了……”
May念叨着,靠拢了过去。
睡得正香的陈歆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待她打开房门,人整个就吓傻了。
客厅里,May倒在血泊中,一双眼睛圆睁着,直勾勾地看向她。
门忽的被撞开,举着枪的警察一个又一个闯了进来,手足无措的陈歆茫然四顾,忽然发现,自己手中,正握着一把水果刀。
警察带走了陈歆,楼下停着一辆辆警车,看热闹的人群对着陈歆指指点点,昏暗的路灯下,闪烁的警灯,不断变幻的光芒,像极了舞台的灯光,而她陈歆,如开着一场演唱会,万众瞩目。
耳边响起了小孩子天真的笑容。
陈歆缓缓抬头,May家中的落地窗前,暖黄的灯光里,正映着一张小脸,天真无邪,一如她在泰国将他请回家时的模样。
这个小孩,我们叫他古曼童。
如今,香港艺人养小鬼的不在少数,皆是为了自己得名得利的私欲。古曼童,出自泰国,多用死去的孩童的骨灰或骨头做成孩童模样,经过高僧或法师加持,使夭折的孩子的灵魂居于其中,为人供养,荫庇求福。
虽都说古曼童天性善良,与小鬼不同,但其作用还是相似的。但凡供养古曼童的家庭,需将他看做小孩子对待,哄他开心,他便会为供养者实现愿望。
话虽这么说,但古曼童天性就如孩子一般无理,最忌讳出尔反尔,倘或供养者不能满足他的要求,那么生气的他带给供养者的便是百倍千倍的灾祸,而这一点,却被大多数的供养者所忽略。
即便这样,仍不断有人要一尝禁忌,侥幸心理总在,谁也不认为自己就是那个倒霉催的。而艺人,大多财富可观,为名为利,诱惑于他们而言难以抵挡。
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念一起,结局注定悲凉,如陈歆,如姜岚,终是做了浩瀚星海中那陨落的一颗。
人啊,还是本本分分些,方得永寿。
第三谈、鳖宝
近些年来,鉴宝风盛行。
甭管有钱的没钱的,懂行的或是不懂行的,看到古玩市场,总会煞有介事进去逛上一圈,瞅见上眼的,一番讨价还价,都要抱回家去。
可是偌大的古玩市场,这么多零零碎碎的玩意儿,真正开门的,又有几个?
捡漏捡漏,这漏可不是谁都能捡得的。
但在晏城,却有一个奇人,这世间的漏但凡经过他的慧眼,准没跑的,这人名叫时古。
时古是个无业游民,平日里都在古玩市场里混迹。晏城的古玩市场位于城西,一栋古朴三层小楼,内有门店,亦有排在过道边的柜台,而楼外则是一片广场,摆摊者,不胜数。
古玩市场这地方,来的人也鱼龙混杂,人群里,时古不是惹眼的那一个,他鼻子上架副小眼睛,看上去斯斯文文,可一旦开口,那嗓门儿,甭管隔着几个柜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这天一大早,六点来钟的模样,时古还在睡着,手机却响了,是吴顺,说是店里新进了些玩意儿,让时古去挑。
吴顺的语气听着很是兴奋,约莫是有三两样好东西,于是九点整,时古便已坐在了吴顺的小店里。
吴顺的店在古玩市场中不算好的地段,平日里进的人也不算多,但偏偏被时古瞧上了,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了朋友。
在古玩市场这个行当里,有个习惯,东西在摆上柜台前大多要做旧,骗人眼,同时也能卖个好价钱,殊不知这样便是糟蹋了原本不错的玩意儿。对于做旧,时古极是厌恶,所以但凡进了新玩意儿,吴顺总会让时古先去挑,时古捡剩下的,他再一番做旧,摆上柜台去。
吴顺今儿个确实心情大好,柜台上铺了白色绒布,铺了几个小玩意儿,有玉,亦有瓷器,吴顺指了指一个鼻烟壶:“清乾隆的,这可是好东西。”
不想时古只瞟了一眼,便说:“民国仿的,你今儿这几样东西倒普通啊,像这玉,都是新的,也拿来让我看?”
吴顺嘿嘿笑了,从柜台下捧出个盒子,打开来,里面放着一个青花云龙纹盘,看着喜人。
“这回巧了,得的都是清代的,你看看这个,上眼不?”
时古这回才来了兴趣,拿起来在手中盘了会儿,又细细瞧了上面的花纹,便阖上了盖子。
“多少?”
吴顺乐得笑开了花,伸出了三个手指头:“老朋友了,这价钱给你我不赚的。”
时古也笑了起来:“我再出去转转,你开门儿做生意吧!”
说完,时古竟真走了,吴顺傻了眼,打开盒子又仔细瞧了半天,心里纳闷儿,这东西没错啊,怎么时古这回走眼了?
时古在古玩市场转了一圈,去了趟卫生间,再回到吴顺的店里,抛下了一个纸包,吴顺打开一看,喜笑颜开:“我就说嘛,这东西应该没错的。”
时古点了根烟,呵呵一笑:“你去乡下,几十块便收回来了,卖我这个数,赚得多了些。”
吴顺注意到,时古夹着烟的手腕处有道伤痕,正流着血。
“呦,这是在哪儿划破的吧?”
时古好似才注意到,随意在身上抹了抹:“没事儿,划的。”
出了吴顺的店,时古打了个电话,便回了家。
下午三点,时古家的门铃响了,来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一进门便问:“这回的东西很开门?”
吴顺指了指桌上的盒子:“明永乐的。”
中年人眼睛瞬间亮了,正在这时,时古的手机响了,他转身走到了卧室,只剩下中年人自己呆在客厅里。
中年人叫赵丰年,商人,有收集古玩的喜好,最喜欢的,是青花。
赵丰年对这青花云龙纹盘极喜爱,捧在手里看了半天,急着想跟时古谈价钱,不料时古这通电话打得久,十几分钟过去,竟没有要出来的意思。
时古家布置得极寻常,不过行家却能从里面看出门道来,就拿赵丰年面前的小几来说,老物件,明式家具,当初他几次三番向时古讨,都被时古婉拒了。
这桌子有些稀罕,四个桌腿,下面被四只乌龟撑着,乌龟以假乱真,初见时,赵丰年还以为乌龟是活的,摸了摸才确定,那也是木头,是小几的一部分。
今天,小几上正放着一本书,是《聊斋志异》,看样子,是古时的抄本。
书是打开反扣着,显然,在赵丰年来之前,时古正在看。
反正也闲得无聊,赵丰年拿起书,想打发打发时间。
不成想,手刚碰到上了年岁的书页,小几却忽然晃了晃。
吓了赵丰年一跳,手一松,书便掉在了地上。
他弯腰去拾,却生生愣在那里。
离他最近的那只乌龟,此时竟伸出了脑袋,直愣愣的看着他。这画面,甚诡异,乌龟脖子僵直,两只眼珠白色,像是不能视物,嘴巴一张一合,竟像是在说话。
客厅里,响着沙哑的声音,不断撞击着赵丰年的耳膜:“救我!救救我!”
一向稳重镇定的赵丰年,竟然失声叫了出来。
“怎么了?”
时古就在这时走了出来,看到趴在地上的赵丰年,觉得可笑:“赵老板,我家的地板上有什么么?”
“这,这乌龟……”
时古蹲了下来:“乌龟怎么了?”
“它会……”赵丰年扭头看向方才那只乌龟,忽地住了嘴,乌龟还是先时的模样,木头的纹路,仿佛从来没有活过。
“赵老板,我知道你喜欢这小几,不过我想你应该记得,无论你出价多少,我都不会卖的。”
赵丰年这才觉得自己的模样有些滑稽,忙重新在沙发上坐正,定了定神,说:“记得记得,当然记得,刚才我只是捡书时有些头晕,不好意思。”
他把书重又放回了小几上,目光瞟过先前翻开的那一页,是《八大王》。
时古神色忽然变得严峻了起来,“啪”的一下,阖上了书。
“赵老板,不如我们来说说这东西?”
接下来的时间,在讨价还价中度过。
当一切终于尘埃落定,赵丰年抬手看了看表,已六点了。
“时先生,不如一起去吃顿饭,如何?”
一如先前,时古婉拒了:“不好意思,我喜欢宅在家里。”
赵丰年只得告辞离开,临走前,有意无意,目光瞟过方才那只乌龟。
“赵老板,就不要再打我这小几的主意了。”
时古一手搭在门框上,一副不耐烦的模样。
赵丰年也看到了,时古手腕上,一道血痕。
带着满腹疑惑上了车,赵丰年对司机说:“老张,去替我买本《聊斋志异》,我在这儿等你。”
附近就有书店,当《聊斋志异》送到赵丰年手上,他只看了一个故事,便是《八大王》。
晚上十点,城市处处霓虹闪烁,赵丰年约时古在一家酒吧见面,说是有个朋友新淘了样宝贝,找时古看看。
时古如约来到酒吧,在一间包房里见到了赵丰年和他的朋友,是个年轻的姑娘,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
姑娘带来的东西确实好,时古见惯了宝贝,已很少心动,但这一回,他心动了。
时古借口吸烟,又去了趟卫生间,再回来时,神采奕奕。
“东西是好东西。”时古只说了这么一句。
“听说时先生家中有一小几很是特别,能不能让我看看?”
时古立刻就拒绝了:“对不住,我不喜欢陌生人去家里。”
“只看一看,这东西就送给时先生。”姑娘很是坚持。
时古开始在心中暗暗思忖,只看一看,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更何况,他当真喜欢那物件儿。
“好,不过最多十五分钟,不能拍照,不能摸。”
姑娘笑了:“就听时先生的。”
时古的家中,其实透着一股老旧的味道,就连赵丰年初见时古时,亦觉得此人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现代气息,直到头回来到时古家,方才知道原因,时古家中,样样都是老物件儿,日日与它们呆在一处,整个人便像是在古董中浸泡过的,无比老旧。
客厅亮着昏暗的灯,四只乌龟驮着小几,静静沉睡。
时古在小几上烧水煮茶,手腕间的血痕若隐若现,赵丰年随口说:“时先生,伤口好像又深了些。”
时古把挽着的袖子放了下来:“我这个人毛手毛脚,所以身上总带着伤。”
“时先生,你家有没有咖啡,茶我喝不大惯。”姑娘忽然说。
时古心里虽然骂她事儿多,却还是去了厨房给她泡咖啡。趁着这时候,赵丰年给姑娘使了个眼色,就见姑娘从随身的小包中拿出一把精致的小刀,划破了自己的手指。
血滴在乌龟的身上,乌龟瞬间如活了一般,缓缓地,伸出了四只腿。
“帮个忙!”姑娘对赵丰年低语,赵丰年和她一起合力将小几抬开来,四只乌龟仍乖乖地呆在原地,却只有那唯一的一只,伸出了手脚。
“这乌龟果真是活的。”赵丰年很是惊讶。
“只这一只,剩余那三只,应该已被剖开了。”姑娘说。
赵丰年逐一翻过三只乌龟来查看,果真,肚腹处已被剖开,三只乌龟早已干瘪。
“果真是鳖宝?”赵丰年问。
还不及姑娘答话,时古的声音便传了过来:“能见到鳖宝,算你二人三生有幸。”
他二人惊讶抬头,见赵丰年端着一杯咖啡倚在厨房的门边,肩膀上,坐着一小人,长约三寸,鹤发童颜,似老翁,又似孩童。
“你们看到了不该看的,该怎么办呢?”
时古侧头看着肩头的小人,像是在询问。
赵丰年和姑娘听到这话,都是一惊,就见时古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像是握着什么。
二人对视一眼,本能就往门口逃,却在这时,传来时古一声哀嚎,只见那只被解救的鳖不知何时已来到了他脚边,张口便咬了上去,时古猝不及防,疼得跌坐在地。他肩头那只鳖宝也摔在地上,被鳖一口吞进了肚中。
双眼已血红的时古瞬间愣住,仿佛所有的支撑在一瞬间卸下,他成了没有魂灵的木偶。
“快走!”
姑娘拉起赵丰年便跑了出去,慌乱中,赵丰年还是忍不住回了头,昏暗的灯光下,魂不守舍的时古已抓住了那只鳖,手上一把菜刀,正往它肚腹上切。
仿若新生,目光尽头重又出现一小人,鹤发童颜,似老翁,又似孩童。
这是人世上最后一只鳖宝。
自此之后,晏城古玩市场的人再也没有见到过时古的影子,可古玩圈子里的人都记得,此人有一双慧眼,能辨得天下宝贝。许多爱好古玩的老板都暗觉可惜,少了时古这样一个人,还有谁能替他们寻得开门的宝贝来呢?
只是赵丰年想到那晚情景,仍觉后怕,幸得他认识那姑娘,才保住了一命。至于这姑娘是谁?赵丰年只知道她姓蒲,是古玩圈子里闻名的,人都称蒲姑娘,因着几次拍卖会二人结实,聊得投机,变成了朋友。蒲姑娘知识渊博,尤其对稀罕东西知道甚多,所以才认得那鳖宝。至于蒲姑娘的北京,怕不是赵丰年一类可以得知的。
后来赵丰年又派人去时古家看过,不过却已人去屋空,至于他究竟去了哪里,是活着还是死了,不得而知。
十年后,当赵丰年收到邀请去往柳城参加一场规模盛大的拍卖会时,攒动的人群中,他依稀见到一个人影,鼻上架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模样,嗓门极大,像极了时古。
赵丰年已老了,时古却仍是青春模样。
鳖宝,《聊斋志异》中“八大王”一篇有载:“拥有此物,凡有珠宝之处,黄泉下皆可见,即素所不知之物,亦随口而知其名。”《竹叶亭杂记》也提及:“其物大如豆,喜食血。得者与之约,相随十年或八年,每日食血若干厘。约定,即以小刀划臂,纳之于臂中,自此即能识宝。”
想来,时古不知从何处寻到这只在怪谈杂记里提及的灵物,困于自己家中,用自己的血来喂养,与其达成契约,所以天下古玩宝贝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也因此发了大财。只是,契约都有期限,三只鳖宝已在他手中耗尽了生命,这剩下的最后一只,也已与他相随十年,奇人时古究竟还能传奇多久,谁得而知?
俗话说,千年王八万年龟,如此灵物,还是莫要亵渎为好,一时的风光怎抵得过凄凉下场,人在做天在看,还是积德行善的好!
第四谈、捻胎
“这位小姐,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童璟看着面前露出标准笑容的护士,扯了扯嘴角:“我跟周医生约好了。”
“小姐贵姓?”
“姓童,我叫童璟。”
护士熟练地翻着登记簿,终于露出更加灿烂的笑来:“童小姐,您可以进去了。”
童璟的身后,几排座椅都坐满等待预约的人,看到童璟走入周医生的办公室,人人羡慕,要知道,他们一大早便在这里排队,等着预约的可是一年后的诊疗名额呢。
这里是什么地方?郦城家喻户晓的塑美整形医院,都说这里的主刀医生里有个从韩国留学归来的青年才俊,姓周名敬生,他手中的柳叶刀,鬼斧神工,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资本。
传言神乎其神,可周敬生看诊的号却极难排,他一月只看一位病人,一年十二位,一位也多不得。
童璟两年前预约,如今终于轮到。
周敬生的办公室粉刷了淡蓝色的漆,看着便让人心神宁静。童璟走进去的时候,正看到办公桌前的周敬生,阳光恰照在他的肩头,可看见他眼睛里闪烁着的光芒,神采奕奕。
“童小姐,请坐。”
他彬彬有礼,童璟紧张的心情也放得舒缓了些。周敬生对眼前这位美人儿显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专注看着文件夹,里面有关于童璟的一切。
“从整形医生的角度来看,童小姐你五官端正出挑,是难得一见的美女,这样的长相,没必要整容。”周敬生一边翻看着文件一边说:“脱胎换骨,当真是你想要的?”
“我来找周医生,自然是要脱胎换骨。”
“童小姐很美,只是可惜,这张脸没什么福气,不过这是父母给的,怪不得童小姐。”周敬生说话很慢,却一字一句,敲击人心:“童小姐,你既然已决定抛弃这副美相,那么心里一定有了计较,你想要一张什么样的脸,可否告诉我?”
童璟斟酌了斟酌,最终还是从包里抽出了一张照片:“我想成为她。”
周敬生看着手中照片,里面的女人虽不及童璟美貌,却也耐看,更重要的是,她的脸有富贵之气。
“童小姐果真好眼光,这张脸是长寿之相。”
“周医生会看相?”
“做我们整形医生的,最擅长的便是看相,童小姐注定红颜薄命,但若换了这张脸,终能儿孙绕膝,颐养天年。”
“周医生什么时候可以安排手术?”
“若童小姐没什么要紧事的话,今天就可以。”
“那么一切就拜托周医生了。”
一个小时之后,童璟被推进了手术室。
做手术的只周敬生一人,不需要副手,亦不需要协助的护士,周敬生一人仿佛能当十人。
周敬生一边为童璟注射麻药一边说:“童小姐,你与这张脸的主人认识?”
童璟有些不耐烦:“有关病人的隐私,周医生是不是不应该打听呢?”
周敬生笑了起来:“两个一模一样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童小姐要考虑后果。”
童璟立刻怒了:“周医生,请注意你的身份,若再出言不逊,这场手术我便不做了。”
“恐怕由不得童小姐了,看,麻药起作用了。”
周敬生的脸当真越来越模糊,他的声音变得越来越飘忽,终于带着童璟进入了深沉的安眠。
一场梦后,脱胎换骨。
一个月后,童璟出院了。
看着镜中的自己,她露齿一笑,很是满意,却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紧盯着周敬生:“周医生,关于我整容的事……”
“放心,医院会为患者保护隐私,童小姐不必担忧。”
“凡事总有万一,万一这件事泄露出去……”
“童小姐,我从来不拿自己的名誉开玩笑。”
“这样最好,谢谢你周医生,再见!”
童璟转身离开了周敬生的办公室,身后,周敬生深沉的声音传来:“童小姐,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一定会再见?童璟哼了一声,做梦!
十天之后,童璟嫁给了郦城首富顾平凉,二人的婚礼照片刊登在报纸的头版头条上,引人注目。
刚下了手术台的周敬生看到助手放在桌上的报纸,唇角露出一丝笑容,照片上的女人笑得很是幸福,标题上的名字写着,她叫童甄。
“原来连名字也舍弃了。”周敬生笑得深沉,按下了话机的按键:“小董,请下一位患者进来。”
郦城的天,四季如春,来年清明,童璟已是有了身孕的人。
宝宝在她肚子里已有五个月,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幸福。
顾平凉推门进来,看到站在窗边的童璟,为她体贴地披上了披肩。
“甄甄,童璟的忌日快到了,你怀着孩子,这次上坟就不要去了,有忌讳。”
“不行!”童璟断然拒绝:“她是我妹妹,有什么忌讳?”
“我是怕冲了孩子……”
“我妹妹就是做了鬼,那也是孩子的姨,你见过亲姨害亲外甥的么?”
童璟越说越激动,竟是要哭了,知道孕妇情绪波动都大,顾平凉忙劝她:“好好好,去去去,你想做什么都行,别哭了。”
于是清明那天,挺着大肚子的童璟随顾平生一起去了墓地,在看到墓碑上自己从前的照片时,长发遮面的童璟的嘴角,竟扯出一丝微微的笑意,顾平凉看不到。
顾平凉只知道,童璟死于一年前的车祸,而他的妻子童甄在祭拜时情难自已,哭得昏死了过去。
清明的雨接连下了几天,童璟在上坟回来后就觉得身体不舒服,被顾平凉安排进医院小住了几天。这一天照例要做检查,B超已能看到孩子的模样,小小的卧在她的身体里,让她有为人母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