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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姝渃 当前章节:14883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22:56

桃娘总爱扯着谢白衣的长发,看那一头青丝铺肩,甚羡慕。

桃娘说:“待我长发及腰……”

“什么?”谢白衣不明。

桃娘不答,只笑,她最爱在桃花树下舞蹈,温泉水汽氤氲,江南的天,一场雾,一场雨,一场烟。

长发及腰,不过几个白驹过隙,谢白衣外出多年,再回来时,桃娘已是大好芳华。

向家却已不再似先前,皇帝一个龙颜大怒,昔日的首富瞬间没落破败。

向大官人家财散尽,却独独留下一栋别苑,他早有心机,将这别苑隐蔽。都是金丝楠木搭建的屋阁,莫消说里面陈列的古董珍玩,俨然一栋黄金屋,如何掩人耳目?

无人得知,可但凡靠近别苑的人,只见得荒颓的院墙,杂草丛生,如何住得了人?

当谢白衣推开别苑大门,又是一番奢华光景,他诧异间,听闻得后院歌声:“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

绕过石屏风,穿过抄手回廊,来到的后院桃花开遍,只见花,不见人。

温泉边的青石上,躺着一支箫。

谢白衣拾起,看箫下压着的纸笺,是向大官人的字迹,将这宅院和紫竹箫留他,一并留下的,还有桃娘。

向大官人将这孤女交由他照顾,可桃娘又在哪里?

水汽氤氲,听得轻叹声:“来!”

谢白衣鬼使神差走入水中,箫声起,眼前缓缓现出一个人儿来,桃花下舞蹈,都是风流。

箫声停,人灭。

箫声起,人来。

桃娘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洒下,谢白衣晕倒在水中。

巨大的窒息扑面而来,谢正宁忽地坐起,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回了房中,床边围着的,都是谢家人,还有他的女友丛桃。

“你可算醒了,吓死我了。”丛桃内疚得直哭,谢正宁看向一旁,管家忙来解释:“少爷溺水了,如今醒来,可算是没事了。”

一圈人关切问候,过了许久才离开,只丛桃不走,赖在他房里要陪他。

谢正宁昏昏沉沉睡过去,睡梦中手触到身旁,冰凉凉的,是他的箫。

桃娘的脸一闪而过,谢正宁惊醒过来,房中的灯不知何时已灭,丛桃趴在他床边,已睡熟了。

想到梦中听到的曲调,谢正宁拿起箫来,凭着记忆吹出,竟是一个音也不差。虽是春天,可外面却起了风,看得见灯笼摇晃,火光曳曳,有一袭影儿,如烟而来。

房门缓缓推开,木料的香气中,有烟飘入,只在床边徘徊,响在耳边的声音,是一声轻叹:“继续吹下去……”

尽管震惊,但谢正宁的箫声果真未停,就看得那团烟雾渐渐勾勒出一个轮廓,娉娉婷婷,是个少女,长发铺展至脚踝,笑靥如花。

竟是桃娘。

她缓缓走至谢正宁的身边,语笑嫣然:“将军别来无恙。”

“你是说谢白衣?我不是……”

桃娘轻轻摇了摇头:“将军可还记得身后事?”

谢正宁摇头,桃娘笑起来:“将军,箫在,我在,箫亡,我亡,你的箫音不绝,桃娘不死。”

桃娘忽然消失,只因丛桃忽然醒来,睡眼惺忪看向谢正宁:“这么晚了,又拿箫做什么?”

谢正宁却未理会她,只顾吹箫,当箫音再次响起,庭院中,桃娘的身影忽隐忽现。

谢正宁边吹箫边跟着她,在谢家老宅中兜兜转转,脑海中依稀现出些凌乱画面,都是前朝旧事。

在温泉中晕倒的谢白衣,再醒来时,人已躺在岸边,箫握在手里,触感有些不同。

那箍箫的圈,竟似头发,一圈又一圈,如青丝绾正。

每每吹起箫来,都听得到桃娘的笑声,满园都是桃娘的影子,待得谢白衣追去,忽又烟消云散。

向大官人留给谢白衣的宅邸,不过一间空宅,谢白衣独自一人在此处住下,日日吹箫,总觉身旁有人,哪里都是,如影随形。

直到一日夜间,于藏书阁看书的谢白衣听得一声轻唤:“来!”

谢白衣循音而去,竟在靠墙的书架后发现一个密道,举了灯烛下去,一室古玩珍宝,黄金白银,正当中一棺椁,亦是上好金丝楠木,里面躺着的,是桃娘。

桃娘已死,青丝尽断,只为他做了那支箫。

身后有风,玉手搭于肩上,谢白衣惊恐回头,桃娘的魂魄立于面前,对他笑着:“向大官人一辈子珍重的东西都留给了你,可这宅子里都是他的心血,你祖祖辈辈都要替他看护好了,这是你报他的恩。”

“桃娘,那你……”

“我也要报我的恩,你可知有种巫术,将人的魂魄禁锢,所以能荫庇宅院,陪向大官人黄泉下走一遭,是报了养育恩,你不在时,我替你为他守护这宅院,不让外人靠近,这是为你报他的恩。将军,桃娘已是鬼了,桃娘的魂在那里。”

她所指的地方,是那管箫,青丝缠绕,将她的魂魄禁锢。

所以旁人见不得这老宅的面貌,以为荒宅一座,实则暗藏玄机。

“谢将军,桃娘好饿……”

谢白衣看着桃娘的魂魄飘近,竟抬起他的手臂,让他吹起箫来。

箫声婉转,宫商角徵羽,尽数被桃娘吸入口中,有箫音在的地方,她才能存活。

饱食后的桃娘,哼起曲儿来:“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待你青丝绾正,铺十里红妆可愿?”

她已长发及腰,却青丝尽散,再不得少年绾正。

自此往后,谢白衣日日吹箫,日日见得桃娘,却少年白发,一日快过一日老去。

他不知道,桃娘亦不知道,食了箫音,亦会食了他的命。

谢白衣娶了妻,生了子,子子孙孙守护这宅院,是报恩。

不过五年光景,谢白衣的生命便走到了尽头,临终之前,他将自己青丝割断,一圈一圈,缠于箫上,与桃娘的青丝互绾。

他对桃娘说,他要生生世世投胎谢家,若有能将这箫吹出音的人,便是他谢白衣来寻桃娘了,到那时,十里红妆铺地,他要将桃娘迎娶过门。

谢白衣的尸骨蹊跷不见,无人得知,是这老宅中桃娘的魂灵将其偷了去,埋于泉下,青冢一方,只属于她。

自此,再无人吹得那箫,桃娘的魂灵亦不曾出现,谢家人世世代代守护这栋宅院,不忘祖训。

直到谢家诞下一男婴,名叫谢正宁。

谢正宁在宅院中失魂落魄的走,箫音在寂静的宅院上方回荡,哪里都是木料香,哪里都是清音转。

丛桃哪见过谢正宁这般模样,只在身后紧紧跟着,大声叫着谢正宁的名字,可谢正宁却对她不理不睬。

谢正宁吹着箫来到温泉旁,坐于桃花树下,说也奇怪,自他坐下那一刹那,所有桃花都飞离枝头,漫天飞舞。

谢正宁脚边,如丝缎般柔顺的青丝,在水面柔柔飘荡,如水草一般,四处响起笑声,轻声低语:“来!”

丛桃看到了,亦听到了。

她失声叫喊出来,大团的头发缠上她的足踝,如蛛丝,吓死她了!

“正宁!正宁快来救我!”

谢正宁却只呆呆看着前方,氤氲水汽中现出的女子,身段窈窕,微闭双目,贪婪吸食着空气中的音律。

是有几百年了?她未曾进食,魂灵都要干瘪,却仍不愿踏上黄泉路,奈何桥上,孟婆一碗汤,她怕再见不到她的谢将军。

那巫女曾对她说过,若想禁锢的魂灵终得解脱,有两个法子,一是阴曹地府走一遭,轮回往生,一是寻个女子,附了她的身,用她的魂,换你的魂。只是这女子的名中,需也印刻了你的名。

向桃儿和丛桃,她二人有一个共同的名。

音律吸食入肺腑,化作三千青丝,越来越长,直至将整片泉水淹没。

丛桃被青丝渐渐拉入水中,尽管她拼命哭喊,却无一人来救。

箫声却忽然间止了,谢正宁缓缓站起身,要去拉桃娘的手:“桃娘,是时候去投胎了。”

所有张牙舞爪的青丝一瞬间无力滑落,紧紧包裹住桃娘的身体,她不可置信地看着谢正宁,灯火下的面庞妖娆:“将军,你可是要背弃誓言?”

谢正宁将已吓得惊魂不定的丛桃拉到自己身侧,目光炯炯,只注视着桃娘:“我会与你一同走那黄泉路,只是请你放过她。”

桃娘看着她二人,笑了:“将军说的可是真的?”

“千真万确,只是,需得给我一年时间。”

“一年啊!”桃娘呢喃:“这三千青丝怕是又要长了许多。”

她面如桃花,终化作一团青烟,袅袅散开。

“将军,来年桃花开时,你我再见,只是桃娘离不得你的箫声,请你为桃娘日日吹上一曲,桃娘便存在着。”

桃娘的声音消逝在天的尽头,谢正宁仰头眺望,那里,一抹鱼肚白,是要天亮了。

不日,谢家老宅中有一对新人拜了天地,却并未邀请宾客,只一桌亲朋,婚宴设在后院温泉旁,一拜天地时,谢正宁执了丛桃的手,拜的是湖底那方青冢。

谢家老宅,桃花开了不败,谢正宁在桃花树下一坐便是一日,吹出的萧声总伴着一院落花,老宅的仆人都说,常在深夜听得女子笑声,又见得抄手回廊有飘渺鬼影,团团如烟,似女子青丝铺地,妖娆至极,好生诡异。

一年后,丛桃诞下一男婴,同一日,正是丛桃临盆之时,谢正宁失足跌落泉中,不幸身亡,却早已为男婴取好名姓,叫做谢白衣。

谢白衣天生聪敏,最爱父亲留下的紫竹箫,三岁便可用萧吹出音来,不到五岁,吹出的曲子浑然天成,被人称作神童。

二十岁的谢白衣,于谢家老宅桃花树下吹箫,却听闻一声轻唤,他于落英缤纷中回头,见一小姑娘攀了院墙,一张笑脸,人面桃花相映红。

“大哥哥,你吹的箫真好听,教我好吗?”

谢白衣笑了起来:“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叫向桃儿,他们都叫我桃娘。”

谢白衣伸出手来:“桃娘,我来教你吹箫。”

人世间,有黑白二巫,白巫多祝吉祈福,擅医术,治病救人,黑巫则多诡异之术,最禁忌的一种,是将人魂魄禁锢于物中,达到荫庇一方的目的。

禁锢于萧中的魂魄,记忆不散,食萧音而生,一日一日,等着那心许的男子回来,青丝绾正,娶她为妻。

然世事难料,坎坎坷坷,多少朝代更替,多少轮回过去,二人终于得见,携手共走黄泉路,喝了孟婆熬的汤,却依然能将对方铭记,只因你的萧声刻在我的魂灵里,生生世世,永不消弭。

箫声在,你在,我在。

 第二十四谈、遗灰

常青墓园的守墓人老赵头近些日子总睡不大好。

守墓人这份工作,其实是个顶辛苦的差事。偌大一个墓园,其实守墓人倒没多少,一个人被分了大片面积,打扫卫生,给墓园的花木修剪,在别人上完坟后还得把贡品给回收回来,否则长期放着,腐烂变质,味道很是不好闻。就是到了晚上,睡觉也得上了钟,半夜起来巡一次园,防止有小偷潜进来偷了管理处的东西。

通常,常青墓园几个守墓人晚饭是聚在一起吃的。那时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都早早下班回家了,这些守墓人一个人呆着怪冷清的,就买两瓶酒,就着可口小菜,边吃边聊,沾点热乎人气,也解了闷。人么,就是群居动物,谁也不愿孤独过活,更何况这些守墓人都是五六十岁的大爷,自然更稀罕热闹些。

他们刚开始来守墓时,着实有些害怕。你想想啊,那么大一个墓园子,放眼望去,除了自己便是冷冰冰的墓碑,一座连着一座,上面的照片大多黑白色,音容笑貌永久保存,仿佛在冷冷地看着你,又仿佛下一刻他们就能从墓里爬出来,把你拉进去。

开头那几夜,老赵头真是没睡过踏实觉,常常睁着眼睛到天亮。后来,在墓园里干得久了,看着一拨又一拨人来墓园祭拜亲人,听着他们对冰冷的墓碑和黑白照片说话,看着他们在逝去的亲人面前抹眼泪,慢慢便想通了。他们做守墓人的,其实是替活人保留着一个念想,墓园就仿佛是另一个世界,人死后,骨灰埋葬在这里,就像是一个家,而守墓人就像是家中雇的保姆,替活人照顾死去的亲人,活人们有空了,想念逝去的亲人了,便来这里看看,跟他们好好叙叙旧,就好像他们仍活着一样。这么一想,老赵头便踏实了。他可是为这些死人服务的,算是有情分在里面,便是他们成了鬼魂,也断不会来缠上自己,因为毕竟有的时候,鬼比人有情。

想通了之后,老赵头的睡眠质量节节攀高,且养成了生物钟。他和工友们吃完饭,回到自己的小屋中,听一会儿广播,巡一回园,晚上十点睡觉,半夜三点准时醒来再巡一次园,之后便一觉睡到天亮。这么规律的生活,一过就是五年。

可是这段时间,老赵头的睡眠质量下降了。之所以下降,还是跟他做的梦有关。

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老赵头总会梦见墓园。晚上的墓园黑黢黢的,能照见路的只有天上的月亮。梦里的老赵头举着个手电在巡园,园子里一块块墓碑却都是黑黢黢的,手电打上去,光滑滑一块,没有任何照片。怪了!老赵头心里念叨着,这些照片都哪儿去了?

他顺着墓碑一排排走过去,忽然听到哭声,凄凄惨惨的,在寒风中打了几个旋儿,这个时间段,感觉甚为恐怖。

老赵头心里一阵颤抖:坏了,该不会是见鬼了吧? 虽然这么想,可他还是打着手电走了过去。鬼么,都是人吓唬人讲出来的,他在墓地五年也没见过鬼长什么模样,也不大信这些东西。只是莫要让墓园糟了贼,若是有了损失,是要让他来赔的,他的工资不知道赔不赔得起。

走进了,发现一团黑影,窝在一块墓碑前,拿手电一照,竟然是个老头儿,白发苍苍的,看上去有七八十。

“我说老哥,你什么时候摸进来的,在这儿哭什么啊?”

白发老头儿扭头看着他,老泪纵横:“我没有家了。”

“怎么没家了?你的孩子们呢?有他们的电话号码吗,我帮你联系联系。”

白发老头儿只摇头:“他们有他们的家,我有我的家,我老伴儿还在家里,我要回家。”

老赵头也是个好心的,就问:“那你家在哪儿啊,我送你回去。”

白发老头儿忽然就不哭了指了指面前的墓碑:“我家在这儿。”

老赵头心里咯噔一声,举着手电的手已经不自觉挪了过去,光照在墓碑上,映出一张黑白色的合影照片来,上面那白发苍苍的老头儿和他身边这个长得一模一样。

再扭头去看,那白发老头儿却已经不见了。

老赵头就是在这个时候惊醒的,确切来说,是被吓醒的,伸手一摸后背,全是冷汗。看看表,正好是凌晨三点,他却是再没那个胆子巡园了,睁着眼睛熬到了天亮。

第二天一早,老赵头想起来昨晚那个梦,有些放心不下,凭着记忆寻到了梦里的那块墓碑,赫然正是他梦里见到的那一块。白发老头儿和老板依偎着,笑得慈祥安宁。

老赵头当时就傻那儿了,左想右想不对劲,忙去管理处要了些纸钱在墓碑前烧了,边烧边絮叨:“老哥啊,是不是你孩子们不来看你寂寞了啊,我给你烧些钱,你在下面吃好喝好,不够了我再给你烧……”

本以为这样就没事儿了,谁想到当晚,老赵头又梦见了他,仍是呜呜咽咽哭,说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老赵头觉得这事儿太过邪乎,总觉得那白发老头儿是想让他传达些什么。从此他便留了个心眼儿,想等那老头儿的亲人来了跟他们说道说道,看看老人是不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可巧了,没过多少天,那白发老头儿的儿子竟然来了。

白发老头儿的儿子名叫秦明,是个孝敬孩子。伺候久病在床的父母入了土后,每年清明,十月一及老人的生辰和忌日都会过来祭拜。可今年清明还没到,他却提前来了,是跟最近总做的一个梦有关。梦里,他看见了自己的父母。

父母去世也有三年时间了,他一次也没有梦见过。其实自古以来有这样一种说法,如果儿孙孝顺,及时给死去的家人烧钱,家人在地下过得好,便不会来打扰儿孙们的生活。可倘若有一天死去的家人出现在了儿孙的梦里,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他缺钱花了,这时就要及时给他烧些纸钱,再一个,就是他有未偿的心愿,希望儿孙帮忙了愿的。

秦明上坟勤快,地下的父母自然不缺钱花。他想来想去,可能是父母有夙愿未了。因为梦里的父母看着他一直在哭,很奇怪,父母二人隔着很远的距离,像是在一个隧道口,母亲在一头,而父亲却在另一头。父亲哭着在隧道里摸索,可就是走不到母亲那边去,而母亲无论如何探头张望,也看不见父亲的身影。他听到父亲颤抖的声音,说好饿,说找不到家了,说要回家,要回到老伴儿身边去。而母亲整个人都似崩溃了一般,不住念叨着父亲的名字,让他赶快回家。

 秦明满脸泪痕从梦中惊醒,直觉事情不对,当天就请了假,赶去了常青墓园。

他提了一大包东西,都是烧给父母的。刚走到墓碑前站定,就听见有人叫他:“小伙子,你是这家的儿子?”

秦明扭头,见是墓园的守墓人,点了点头:“是啊,来看看父母。”

“小伙子,不是我说你啊,父母虽然不在了,可这墓地也算是他们在地下的家了,你该常来看看才是,不然老人会想的。”

秦明说:“其实我一年也要来好几次的,清明,十月一,他们的生日都会过来。之所以今天来,是因为昨天晚上梦见他们了,所以来看看。”

老赵头一听,忙问:“你也梦见他们了,是不是梦见他们在哭?”

秦明诧异:“您怎么知道的?”

“你说这事儿蹊跷不蹊跷,我也梦见你爸了,坐在墓碑前面哭,直说自己找不到家,一连好几天都是这个梦。我寻思着是不是想儿女了,或者钱不够花了,还特意给他烧了些纸钱,可是没用,每天晚上到了点儿一定会梦见他。你说,他是不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啊?”

秦明想了想:“应该没有,我爸妈走的时候挺平静的,遗嘱也是早就立好的,我是独子,也不存在争夺遗产的问题,他们该走得安心啊。”

“那可就怪了!”老赵头围着墓碑转着看:“我在这儿呆了五年,还是头回遇见这么蹊跷的事情……诶?这是什么?”

老赵头手指的方向,是墓碑的底座,放了块砖头,下面压着一张纸,写了一行挺潦草的字:“一万元换回骨灰,想好了打电话***********”

“坏了!”老赵头一拍脑门儿,忙跑回房去拿了工具回来:“小伙子,对不住啊,你爸的骨灰很可能被人给偷了,我得把墓起开瞧瞧,你看行不行?”

“这……”秦明有些犹豫,可看着手上的纸条,再想到梦里父母老泪纵横的脸,一咬牙:“起吧,叔!”

老赵头用最快的速度把墓起了,两人探头一看,里面只孤零零的隔着一个骨灰盒子,那是秦明母亲的。

“我爸呢?”秦明声音已然颤抖:“我爸哪儿去了?”

“这帮脏心烂肺的家伙,连死人的主意也打,良心被狗吃了吗?”老赵头骂着,不忘提醒秦明:“小伙子,赶快报警!”

秦明这才回过神儿来,忙着打电话报警,老赵头则把骨灰失窃的消息汇报给了管理处,所有守墓人都被召集了过来,安排对墓园的边缘进行搜查。因为墓园只一个大门,有保安守着,虽然墓园是建在山上,可自打开辟成了墓地,上山的路也只那么一条,小偷若是能在半夜偷跑进来,一定是把墓园的围墙给破坏了。

果不其然,在墓园一处挺隐蔽的围墙根儿上发现了一个洞,被杂草掩着,刚巧能容一个个子小巧的人爬过。

警察来了后,让秦明给小偷打了电话。小偷说了个地点,让秦明下午五点把钱放进那里的垃圾箱,到时候再通知他到哪里取骨灰。

 小偷约的地方是城市广场,下午五点,正是下班高峰期,密集的人群恰好能给他打掩护。秦明准时来到广场上的垃圾箱旁,几名便衣警察就跟在附近,悄悄注视着这里的一举一动。

钱放进垃圾箱后,秦明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是骨灰的存放地点。他忙跑去找父亲的骨灰,在他离开后约莫过了五分钟,有个小个子的男人鬼鬼祟祟摸了过来,四下张望了张望,手迅速地伸入了垃圾桶,刚把包着钱的黑色塑料袋捏出来,便被几名便衣警察按倒在地,冰凉的手铐铐在了他的手上。

被警察带走的时候,小个子男人拼命眨了眨眼睛,模糊的视线外,好像有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正瞧着他,脸上鬼气森然。

小个子男人吓坏了,到了警察局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已是惯偷儿,所以摸入墓地悄无声息,连守墓人都感觉不到动静。他对墓地通常采取扫荡,不仅偷了骨灰盒,连贡品一一并带了回去,好歹也能吃上一两顿。有些人会在骨灰盒里放些死者生前所带的金银首饰,这是他最喜欢的。当然,多数时候骨灰盒里只一把扬灰,他见没值钱的东西,有时路上就顺手把骨灰给洒了,减些重量,他也跑得快些。

秦明父亲的骨灰就是在他得手后逃跑回家的路上撒进了山下的河里,所以秦明按照短信的地点过去的时候,只找到了一个空的纸盒。伤心欲绝的他瞬间就崩溃了,在城市广场上来去匆匆的人群中颓然蹲了下来,嚎啕大哭。

小个子男人终难逃法律的制裁,而秦明的父亲,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秦明新买了个骨灰盒,去了那条河,盛了满满一盒河水,去了常青墓园,和母亲的骨灰盒放在一起。他想,既然父亲的骨灰被撒进了河里,那么每一滴水中都有父亲存在着,把它深埋在地下陪着母亲,也是可以的吧?毕竟老两口执手了一辈子,若没老伴儿陪着,会孤单的。

老赵头亲手给秦明的父母封了墓,两人一起为这一对老人烧了纸。秦明临走的时候,没忘记向老赵头深深鞠了一躬:“叔,这几年谢谢你照顾我的父母。”

老赵头眼睛有些酸涩,拍了拍他的肩头:“有空多来看看他们,这里太大,他们也挺孤单的。”

自此之后,老赵头再没做过怪梦了。他的生活依旧规律,守着墓园里自己的一片辖区,本本分分工作着。晚上十点睡觉,半夜三点准时起来,举着手电逛一圈墓园,只是每次他都会走到秦明父母的墓前,灭了手电。那时,借着月光,他能看见白发苍苍的老两口相依相偎坐在墓碑前,见到老赵头过来,他们冲他笑着点点头,就像见到了老朋友。有时候,秦明早上来看过父母,留下父亲最爱喝的酒,那么晚上秦爸爸的手中就会端着个斟满的酒杯,对着老赵头遥遥举杯:“老弟,谢谢了!”

这个时候,老赵头觉得,守墓人的工作也挺好,守着活人对死人的念想,替这些死去的亡灵看家护院,彼此都有感情,彼此都是朋友,甚至有时还是亲人,挺好。

第二十五谈、美人骨

芦苇走进店里的时候,闻到一阵肉香。

应是红烧排骨,油锅里放少量油,油热后放入姜葱爆香,再加入排骨翻炒。加水,放入八角,陈皮,料酒,老抽,盐和糖,烧至颜色诱人,出锅。热气腾腾时便用手拈一块放进嘴里,把肉从骨头上扯下来,大嚼特嚼,才是人间美味。末了,骨头也不放过,搁嘴里吸吮,汤汁都吸进来,回味无穷。

芦苇忍不住咽了口唾沫,怕自己禁不住诱惑,正想离开,吃排骨的女人叫住她:“小姐,来做汗蒸的?”

芦苇点点头:“听说你们这儿减肥效果特别好,所以来试试。”

女人上下打量着她,很吃惊:“你看样子不超过九十斤吧,这么瘦还要减肥?”

芦苇笑笑:“我是模特儿,靠身材吃饭的。”

女人瞬间一副我懂的表情,把价目表递给她:“我们的药油都是秘制的,别家没有的哦!效果越好的价位越高,你瞧瞧,要做哪一种?”

芦苇瞟了价目表一眼,惊呼:“这么贵!”

“买东西还一分价钱一份货呢,想要美就要付出代价。你试一次,保准爱上我这里。”女人很会做生意,她随意往嘴里又塞了一块排骨,似是挑衅般看着芦苇,那意思就好像是“没钱还想漂亮?做梦呢吧?”

芦苇狠狠心,选了最贵的那一项:绝代佳人。

女人收钱时眉开眼笑:“一个小时时间,好好享受。”

好好享受?芦苇看着她陶醉地啃排骨,觉得有些晕眩,她已经节食了一周,每天只吃一个苹果。身体里没有能量,所以走路步子虚浮,像飘在云里。

她脱了衣服,被店员引着来到汗蒸房,都是一个个木搭小屋,吸一口气都是木头的清香。店员抱来个大盆,里面盛着黑乎乎粘稠稠的膏状物体,芦苇大骇:“这是什么?”

“是我们秘制的药油,涂了之后汗蒸能加速脂肪燃烧,还有美白作用。”店员一边拿着大刷子往她身上刷药油一边说:“来我们这儿减肥不忌口的,你可以随便吃东西,保证不反弹。”说完,看了芦苇一眼,又道:“不过说是这么说,但很多顾客都不信,仍是不愿吃饭。其实不吃饭一点也不管用的,不过求个心理安慰。”

芦苇看着自己身上被黑色的药油刷遍,忽然觉得很可笑,这模样好像是烤盘上待烤的食物,在全身刷满了油,开了火,就能烤出肉香来了。

店员忙活了半天,替她调好了汗蒸房的温度便出去了,临走的时候说:“芦小姐,你可以睡一觉,时间到了我来叫你。”

关上门,房里的温度渐渐升高,药油好像起了作用,芦苇只觉得有一双手在全身不停游走,把她的骨头都捏的酥软,那应该是脂肪燃烧的动静。

她开始觉得困倦,肚子也饿得难受,索性躺了下来,不一会儿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她梦见了排骨,红烧排骨,是那女人吃的,一块块码在盘子里,看着就诱人,她有多少年没吃过肉了?好像有三年,又好像更久。

 她在梦里辗转反侧,脂肪燃烧得让她浑身舒坦,朦胧中似有人在翻动她的身体,她想掀开眼皮来瞧瞧,却又没有丝毫力气,只任凭那双手像挑猪肉一般翻捡着她,仿佛没有一点人性的尊严。

她有些忍无可忍,想跳起来大骂,却被人摇醒:“芦小姐,时间到了。”

睁眼看见店员,店员笑得灿烂:“效果不错哦。”

芦苇低头去瞧,满身的药油不知什么时候被洗掉了,她一身皮肤白嫩,明显觉得身子轻了些,上秤一称,瘦了一斤。

她欣喜若狂:“是不是每次都能瘦一斤?”

店员说:“看效果,一斤是最基本的,有的顾客一次瘦了三斤。”

芦苇很高兴,当即办了张VIP卡,预约做十天的汗蒸。她日日都要过来,风雨无阻,每次来时都恰赶上饭店,前台的女人总捧着饭碗吃排骨,一来二去混得熟了,女人也邀她同吃:“芦小姐,要不要尝尝,我做的排骨是一绝的。”

芦苇看着那喷香的排骨,咽了口唾沫,却终是摇了摇头:“不要了,我在减肥。”

“哎哟,吃一块又不当紧,再说了,来我们这里减肥是不用忌口的。”

“那也不要了,我不喜欢吃肉。”

“随你吧!”女人不再执着:“现在的女孩子啊,爱吃肉的都少了哟……”

 芦苇已经瘦到了八十斤,最近有场秀要选模特儿,她得再加把劲儿,倘若选上了,走完秀她可以奖励自己吃一块排骨,只能吃一块,不能贪的。

芦苇边走边想,却不知不觉走错了道。这里的房间大致相同,她想也没想就推开门,眼前的景象却让她震惊。

这个房间里的汗蒸刚进行了一半,有个女人正躺在那里,像是睡熟了,可明显睡得不那么安稳,身子不停地扭动着。说来也怪,随着她的扭动,可以看见浑身的皮肤痉挛一般,逐渐变得紧致,紧到能看见一根根肋骨,将皮肤勒出一道道痕迹。旁边有两个店员正低头查看那女人的身体,争论不休。

“这块肉挺好。”

“哪儿啊,我看这里的肉才好,这里运动得多,劲道。”

“那不如两块都留下好了。”

“没听老板娘说嘛,一次不能去掉这么多的,体重下的快,那些女人下次就不来了。”

“那听你的,先取这一块吧。”

两人达成一致,伸手在那女人身上捏了一把,一块巴掌大的肉连着里面的骨头竟生生被挤了出来,而表面的皮肤却依然如从前那样,看不出一丝痕迹。

女人呻吟了一声,翻了个身,模样像做了噩梦一般。

两个店员对视一笑:“要带着骨头的肉才好。”

他们转身出来,没有瞧见躲在暗处的芦苇,一张脸惊恐无比。

她得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这是芦苇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她一路跌跌撞撞逃跑,可汗蒸房却似迷宫一般,让她如何也找不到出去的路。正惊惶无措之时,忽然撞上一个怀抱,是前台吃排骨的那个女人:“芦小姐,怎么还不进去,你后面还排的有其他客人呢。”

“我不做了,我还有事,得赶过去。”

“什么事情能比减肥重要呢,就一个小时,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

女人半推半抱地把她推进了就近的汗蒸房:“这回我亲手给你抹药油可好?”

芦苇害怕得尖叫:“我不做了,你让我出去,不然我可就报警了。”

“报警?报警做什么?”

“你这里有……”

女人挑了挑眉:“有什么?”

是啊,这里有什么呢?芦苇有些头晕,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她不是来汗蒸的吗,怎么嚷着要走呢,她本来就没什么事情啊。那场大秀的模特儿选拔已迫在眉睫了,她得赶快减下来体重才是正经事。

女人抱着个大盆,开始往芦苇身上刷药油:“芦小姐,放心吧,等你从我这里出去,绝对是美人儿一个,谁也比不过你。”

这话听着舒坦,芦苇满意的笑了。

女人看着她的模样,亦满意地笑了。

芦苇很快便睡着了。

女人掩上门,去了汗蒸馆后院的厨房,里面有厨师在忙碌着,挑拣,剁肉,上锅炒,不消片刻便出来一道美食,最是家常,最是美味。

女人深深吸了一口气,无比陶醉:“这时间的珍馐,哪一样都比不上美人骨,吃起来最是养人呢。外面那些女人太蠢,自己身上的精华都不要了,还要什么美丽,贻笑大方呢。”

 第二十六谈、盗梦

他是个贼。

他的生活规律,昼伏夜出。当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是他工作时间的开始,多数时候是在这座城市被夜色笼罩的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行走,他的嗅觉很灵敏,哪里有梦,他便去哪里。

是的,他是个盗梦的贼。

不要问我他如何能盗取别人的梦,这个问题或许他自己也无法回答你。有一天他半夜醒来,忽然觉得肚子饿,想去找些东西来吃,可冰箱里的食物却似乎并不能引起他的食欲。他沮丧地煮面,想着这么将就将就也好,可忽然就闻到了一阵香气,一阵勾引着他腹中馋虫的香气,于是他便来到了大街上。那时正好是午夜十二点。

他循着香气在空荡无人的街道上行走,每扇窗户后面都有香气飘出,他能轻易地辨别每一钟香味的不同,里面有他喜欢的,亦有他厌恶的。那时他还不知这些香气从何而来,他只是肚子饿,想吃些东西。

然后他便翻了窗,那一户人家住在一楼,没有安防盗网,他轻松潜进去,香气指引着他来到卧房,男女主人睡得正香,空气里混合着两种不同的味道,一个让他口水直流,另一个却让他呕吐。

他这时才发现,他可以看到他们的梦境。

他们的梦境似气泡般漂浮在半空中,有人影在其中漂浮,光怪陆离的梦境,何其炫目。可他却没有时间去细看,男女主人随时会醒,他随时可能被发现。

他不知自己的手何时伸了出来,将女主人的梦生生掐断,梦境被他的手牵着,悬浮的气泡像气球,在他的头顶上飘荡。他喜欢女主人的梦,恨不得立刻将它吃掉。可是,不能在这里。

他准备逃离,眼睛瞟过男主人的梦,忽然改了主意,忍住恶臭也把他的梦牵了过来,这才匆匆离开。

这是他第一次做贼,一回生二回熟,熟能生巧。

那些他喜欢的梦,回到家后都被他立刻吞进了肚子,这些梦大部分来自于女人和孩子。那些他不大喜欢的大多来自男人,原来他的食物链也是有挑剔的,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不喜欢的梦却被他保留,他躺在床上看房顶上悬浮的泡泡,里面的画面千奇百怪,可他知道,那些都是真的。造物者在创造人类之时,理性给了男人,感性给了女人,哪怕是做梦,对于男人来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们顾不上在梦里凭空创造出一个世界,因为现实已经够让他们焦头烂额了。

所以,他看到了很多男人的秘密。他看到男人们与妻子同床异梦,想着的却是另一个女人,比自己的妻子更妖娆,也更青春。他看到男人们头脑里的计划,精细到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钟,什么时候该谈哪份合同,拿什么项目何时晋升,该如何安排父母治疗的医院,该让孩子去哪所学校就读。白天想不通的,就在晚上想,在他们的梦里,是对未来的蓝图。

这些梦都是他的消遣,他不看电视剧,却看梦境,直到有一天,他不小心吞了一个男人的梦,一切都变了。

 那个梦境是发霉的暗绿色,像一汪死水。你记得闻一多的《死水》吧?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铁罐上绣出几瓣桃花;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霉菌给它蒸出些云霞。就是这样的如死水一般的梦,他竟失手吞了进去。那个梦在他的胃里翻江倒海,他一阵又一阵恶心,想去吐,却没有力气,直挺挺躺在床上,像一具尸体。

之后,他便不再是他了,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个皮肤黝黑肌肉健硕的男人,周围有很多人,叫他东哥。

他们叼着烟,围在一间昏暗的小屋里,灯光暧昧不明,布满油渍的桌子上铺着资料,最上面的是一张照片,有个西装笔挺的男人在照片里冲他笑。

“衣冠禽兽!”他听到自己在骂,旁边有人递过来一支烟,让他消消气,他大口大口吸着,觉得心里很难过。

“东哥,都已经打听好了,许哲明天就会回来,他儿子放寒假了,他要带儿子去泰国度假,三天后出发。”

他吐出一串烟圈,扫视了一遍周围的兄弟,他们个个如他一般皮肤黝黑,是被太阳暴晒后的色泽,三十出头的脸上有着超过年龄的风霜,更多的是被生活蹉跎的疲惫。

“许哲这个奸商,拖欠了咱们整整一年的工资,说是没钱,没钱还能带儿子出国度假?马上就要过年了,没工资咱们怎么回家?”有人说。

“是啊!家里还有爹娘和老婆孩子呢,几张嘴巴等着,没钱怎么过?”有人附和。

他听着他们唠叨,半天才开口:“拿不到钱是次要的,主要还是老钱的腿,在工地上出了事故,这一残疾,以后都没指望了。许哲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就那么点钱把老钱打发了。若不是他工程上有问题,老钱怎么会丢了一条腿?所以,我们绝不能绕过许哲。”

“东哥,那你说该怎么办,我们都听你的。”

他把烟头扔在地上:“绑了许哲的儿子,让他还我们钱。再不然,就在许哲身上开个口子,为了保命,他总该还钱吧!”

不知道为什么,他说这话的时候心口发亮得很,他从没有想到自己会做出丧尽天良的事情来,他从前是个老实的庄家人,一直本本分分,便是来城里打工也是这样,若不是被逼急了……可总要给人活路吧,他不要别的,只要这一年的工资,他还要回家过年呢。

“东哥,真的要干?”有个胆小的问。

他心一横:“干!”

 他们的行动竟出乎意料的顺利,只因他早已下功夫摸清了许哲及其家人的生活规律,所以很轻易便绑了许哲的儿子,扛着去了工地的顶楼,那里杂乱,便于藏身,最重要的,他对那里太过熟悉,一切从这里开始,一切也要从这里结束。

他和兄弟们齐齐聚集在顶楼,胳膊卡着七岁孩子的脖子,孩子惊恐得尖叫,而楼下则是黑压压的人群,那么多张脸,他很容易就辨认出来哪个是许哲。那个平常意气风发的男人现在被吓得失了魂,用喇叭朝上面喊话:“你们别冲动,千万别伤着孩子。”

“我们只要我们的工资,你把工资给我们,我们就还你孩子。”

许哲连连答应:“好,好,你们先放了孩子。”

“不行!你先发钱!”

许哲擦擦脑门的汗,忙让秘书去叫财务,于是工地上就地摆了张桌子,财务端坐后面,手哆嗦着数钱,是给这些民工们发工资的。

许哲拿着喇叭喊:“看见了吗,财务正给你们算工资呢,你们不下来怎么领工资?”

“东哥,下去吗?”有人问。

“你们先下,领了工资就走,我在这儿守着。”他说。

他知道,许哲一定报了警,如果现在都下去了,他们一定会被抓住,到时候便宜了许哲,却让这些兄弟们倒了霉。索性自己豁出去了,让兄弟们领了钱赶快跑,所有的事情他担着,有这孩子在手上,横竖谁也不敢动他。

他目送着兄弟们一个个下去,排着队领了工资,又一个个离开。耳边响着孩子的哭声让他烦躁。当最后一个兄弟离开,他这才带着孩子下了楼去,隔着远远的距离问许哲:“那老钱的腿怎么办,他残疾了,你像打发要饭的一样打发了他,谁来养活他家人?”

“我会补偿,我一定会补偿。”许哲乖乖答应他一切要求:“你把孩子还给我好不好?”

小孩子已然哭得声音沙哑,他一步步小心翼翼地靠近,视线尽头是一沓厚厚的钞票,那是他这一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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