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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姝渃 当前章节:14897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22:56

于是都听见了,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响起的挠门声,明显是利爪,房间里的气氛与恐怖片无差。孩子们吓得拥抱在一起:“表姐,那是什么声音?该不会是……”

心知肚明,那个没说出口的字是鬼,可又不敢当真说出来,万一鬼听见了的话……

孩子们心中惊惧,萝龄作为大姐,理应挺身而出,尽管挠门声不断放大,像鬼爪挠在他们心上,可萝龄还是鼓起勇气走到门边问了句:“谁?”

挠门声停了停,卷土重来,简直是噪音。萝龄深吸一口气,开了门。

“喵!”细细软软一声猫叫,萝龄打开灯,看见门前坐着一只小猫,黑白花纹,身手矫捷,只扎眼功夫已蹿进屋里,直奔萝龄的床,卧上面蜷成一团,竟闭眼睡了。

好自觉的猫!

萝龄又好气又好笑,上去抱起猫:“喂!这是我的床!”

小猫抬眼瞧了瞧它,喵一声,又窝在她怀抱里睡得更香。孩子们好奇围过来:“表姐,小猫好像喜欢你诶!”

“你看它那么小,真可爱!”

孩子们伸手摸它,萝龄却觉得奇怪,她不记得这栋楼的住户有人养猫,难不成是从其他楼里跑出来的?

看了看表,凌晨两点,只能先让猫在家呆一晚上,明天去小区问问。

这下,孩子们都没了看鬼片的心思,轮流抱着小猫玩耍,可小猫却好似不耐烦,避过孩子们的手,直往萝龄怀里钻。所以这一晚,萝龄是抱着小猫睡着的。第二天,萝龄在小区门口张贴了告示,附上小猫照片,希望失主尽快来寻,却一连几天都没有消息,加之小猫着实很黏萝龄,没办法,萝龄便将它养了起来,给它起名小王子。

都说狗通人性,萝龄却没想到小王子也通人性得很,好似与她有心灵感应。有时小王子窝在飘窗上晒太阳,萝龄在自己房间看电影,见到影片里有猫和小王子相似,正想把小王子叫过来比对比对,一抬头,小王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她身边,琥珀色的眼睛正幽幽注视着她。任何时候,只要萝龄心中想到小王子,小王子便会准时出现在她的面前,从未有过例外。

萝龄开始喜欢这只小猫,一人一猫每天腻在一起,宛如亲朋。萝龄发现小王子有些行为和人很像,好比每天七点钟的新闻联播,小王子是一定要看的,家中有个小板凳是他的专属座位,吃过猫粮,他就自觉爬上去,坐姿如人,目不转睛盯着电视。这时倘若萝龄换台,小王子便会很生气,扭头冲她喵几声,呲牙咧嘴,表示不满。新闻联播半小时,谁也不能打扰它,胆敢打扰,一定怒给你看!

此外,小王子还有个习惯很特别,便是喜欢喝茶,倘若给它凉白开它是一定不喝的,必须给它泡西湖龙井,且一定要有茶叶。它埋头在水盆里,舔一口,品一品,再舔下一口,诚如人在品茶,有模有样。

这样一只似人的猫着实稀罕,就连萝龄的父母都对它爱极,每天宝贝儿宝贝儿的叫,可是无用,小王子只跟萝龄最亲。

可就是这么一只讨喜的小猫,终还是丢了,且与它来时一般,毫无征兆。

小王子来萝龄家一个月后,萝龄家得到了一个噩耗,她小叔脑溢血过世,从此离开了她们。电话是萝龄接的,那一刻她失声痛哭。自小,小叔就待她如同亲生女儿,家族中的长辈,她就跟小叔最亲近,前阵子才见过的健健康康的小叔,突然间就没了,这让她着实接受不了。

萝龄正哭得昏天暗地,却听见一声猫叫,小王子正站在卧室门口瞧着她,琥珀色的眼睛里似涌动着什么东西,萝龄隔着朦胧泪眼,看不真切,只觉得小王子好像与平常不大一样,可究竟怎么不一样,她没有心思细想,她心里只想着她的小叔,可她的小叔已不在了。

小王子就这么站在门口瞧了她许久,忽然间转身回了客厅,待到萝龄想起来该给小王子喂食,出了卧室喊它,小王子却没有出现。

萝龄把家里都找遍了,没有小王子的踪影,她以为小王子仍是像往常一般和她捉迷藏,一抬头,说不定小王子就藏在门上或书柜上瞄着她。可是这一次她错了,小王子没有和她捉迷藏,她抬头数次,再没有那个毛绒绒的身影细细软软“喵”一声,蹿入她的怀里。

小王子是的的确确不见了。

家里无人出去,门窗关得好好,小王子像是从她家中凭空消失,从此再无痕迹。

萝龄开始在小区和附近张贴寻猫启示,在微博上发小王子的照片,望好心人拾得将它送还回家,可是无用,小王子杳无音讯,不知道去往何方,从此也再不属于她。

小叔的葬礼举行在三天后,萝龄和父母出席,人人心情沉痛。小叔的骨灰葬入墓地,和爷爷的挨在一起,也算是在地下陪伴爷爷。在坟前磕头上香的时候,萝龄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

这事情发生得早了,大概四年前爷爷的忌日,萝家人去给爷爷上坟,除却萝龄一家,还有她的小叔小婶。墓地的布局有个习俗,在墓的两边通常要有子孙种上葱和松树,葱寓意子孙聪明,松树则寓意万里长青,都是好愿景。萝龄爷爷墓旁的松树长势喜人,也代表了他在地下也护佑着子孙多福。

上完香,父母边收拾边和小婶闲聊,萝龄在一旁帮忙,只小叔还站在爷爷的墓前,轻声细语的,似乎在对爷爷说些什么。萝龄知道,小叔跟爷爷最亲,想念爷爷也是自然的。她看着墓前的小叔,忽然间瞥见松树旁有个人影,仔细看去,竟然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穿着样式古旧的黑色衣裳,背对着他们。萝龄正觉奇怪,方才来的时候没瞧见有人啊,这老太太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忽然,老太太伸出干枯的手,指向了小叔。

萝龄拍了拍母亲:“妈,你看那老太太,她是不是认识小叔?”

母亲朝松树那边看了一眼:“什么老太太?”

“就是那个穿黑衣服指着小叔的老太太啊。”

“没人啊,就咱们一家来上坟,哪儿有什么人。”

母亲竟然看不见。

萝龄不死心,又去叫父亲:“爸,那儿有个老太太指着小叔。”

不想父亲同母亲一样,看不见那人。萝龄诧异极了,想走上前去看清楚,却忽然听到一声阴笑。笑声苍老,是女声,正是来自那个老太太,她说:“就快了。”

就快了?什么就快了?怎么就快了?

萝龄打了个哆嗦,忙跑过去,经过小叔身边的时候小叔忽然拉住了她:“龄龄,怎么了?”

“那个老太太……”萝龄扭头向松树看去,那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已不见了。

凭空而来,凭空而去。

此时,站在小叔的墓前,萝龄再一次想到那个白发黑衣的老太太,当初她手指小叔,说的那一句“就快了”是不是在暗示着什么?

听闻,阎罗王有本生死簿,写凡人阳寿死期,其手下鬼差无数,每日在红尘里游荡,手中执勾魂锁,是要寻阳寿将近之人。那老太太会不会就是鬼差,执行任务途中瞧见小叔,看他大限将至,所以记下了他,来年期限到时要带他回去?

事实如何,不得而知。

萝龄又想到家中如那老太太一般无缘无故消失的小王子,是在萝龄听说了小叔死讯的时候离开了她的身边。小王子平日里举动太过稀奇,爱看新闻联播,爱喝西湖龙井……

萝龄忽然醒悟,小叔也是爱看新闻联播,爱喝西湖龙井的!

原来小王子竟然是他!

常言道,狗能见鬼,猫能通灵,想是小叔是大限已到,被鬼差勾去了魂魄,阎王殿里报道,却放不下最疼爱的侄女,所以俯身猫身前来陪伴侄女最后一段时光。那被魂灵俯了身的猫咪有个名字,叫做还愿猫。

第四十四谈、雪花膏

同事小周从韩国出差回来,大包小包来到办公室,一声吆喝:“都谁让我带的化妆品,快来认领!”

除却郑雪,女同事都围拢过去,叽叽喳喳兴奋乱叫:“我的雅诗兰黛!”

“我的兰蔻!”

“不对啊小周,粉底液我让你带两瓶的,你怎么就带回来了一瓶?”

“陈姐,你拿错了,迪奥是我要的!”

一时间,办公室变成了特卖场,男同事们看笑话一般,无奈摇头:“唉!女人……”

是啊,女人,就爱那些瓶瓶罐罐,即便早上起了迟,饭可以不吃,妆不能不化,光鲜亮丽出门见人,满足别人眼,满足自己心。谁说女为悦己者容?女人打扮,是为自己。

同事小李是个多话男人,从一旁格子间里探出头来问郑雪:“小郑,你怎么不去?”

郑雪笑:“我没让小周替我带东西。”

小李惊讶:“这么难得的机会你怎么不把握?若是在国内买,贵上好几倍。”继而坏笑:“是不是交了有钱男友,不在乎钱了?”

郑雪手中文件夹敲上他脑袋:“别瞎说!我才不用化妆品,都是化学物质,谁知道里面掺些什么?前段时间不是还有报道,有人涂了劣质指甲油烂了手指?太恐怖!”

同事小张凑了过来:“就是!咱们小郑天生丽质,不需要化妆品来做假面皮。”又指着小李:“看你们两个的脸,小郑呢肤白细腻,水灵灵的,小李你……估计得用美图秀秀狠狠磨一磨皮才好……”

同事一通哄笑,小李和小张打成一团。

郑雪不动声色,嘴角上扬,有一丝得意。没人知道她的秘密。

谁说她不用化妆品?她的化妆品只一样,便是雪花膏。前段时间搬家收拾屋子,她在储藏室里翻出许多旧物,有些甚至是爷爷奶奶的,老一辈人勤俭节约成了习惯,什么都舍不得扔,旧衣服旧粮票,铁皮饼干罐子,在年轻人看来,都是破烂。

郑雪就是在铁皮饼干罐子里找到的那一盒雪花膏,牌子是当时知名的雅霜,这品牌曾经风靡中国,被誉为“最为爱美仕女之妆台良伴”。不过它早已退出历史舞台,现在的年轻人看它只是白乎乎的油脂,和国际奢侈品相比,太不上档次。

郑雪亦是现在的年轻人一员,没听说过雪花膏,见到这圆圆的小铁皮盒很是好奇,拧开来,发现里面竟然满满,雪白的膏脂,只有一小块凹陷,与食指差不多大小,看来这雪花膏只被主人用过一次便束之高阁,保留至今。

连雪花膏都上了年纪呵!

郑雪闻着雪花膏的味道,觉得蛮清香,忍不住伸出食指来挑了一些。忘记了化妆品也有保质期,把它在手掌间花开,涂抹在脸上。感觉很舒服,不油不腻,也透气,与郑雪梳妆台上价格不菲的奢侈品相比要强许多。

郑雪去照镜子,镜子里的人是她吗?她属油性皮肤,易过敏起痘,都二十多岁了,一脸红疙瘩,被人嘲笑青春美丽痘,是她难言的痛。可现在,看看镜中的她,肤白细腻,指甲一掐,似乎都能滴出水,那些讨厌的红疙瘩呢?像是被雪花膏杀死了。郑雪惊讶这种蜕变,雪花膏抹上去,不露痕迹,旁人看不出她化妆,只道素颜美。从此,郑雪便将她一梳妆台的化妆品都扔进了垃圾桶,只留一瓶雪花膏。

不是说,化妆品也有保质期吗?这雪花膏呢?

当然也有副作用,副作用发生在晚上,郑雪洗过脸,睡前涂抹雪花膏,白色的膏脂在掌中花开,像化开一段岁月。夜深人静,她听见有声音在说:“涂雪花膏要悄悄的,可不要被人发现了。”

不要被人发现?为何?

忽然房间里响起急促脚步声,郑雪回头,瞧见穿了蓝色工服,头梳两个麻花辫的女孩子走进来,一把将她手中雪花膏夺去:“知道你的秘密了,原来你偷偷涂雪花膏。”

郑雪起身去夺:“你是谁?快还我。”

女孩将雪花膏藏在身后:“不还,除非你也让我涂些。”

郑雪有些恼怒,这女孩儿随便闯入她家也就算了,竟然还抢她东西!她刚想把女孩儿轰出去,女孩儿已经对着镜子涂起了雪花膏:“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郑雪看向镜中,吓了一跳,镜中两个人,一个是在涂雪花膏的女孩儿,另一个则是自己,可那张脸却又分明不是自己,是谁呢?她在照片上见过,那是奶奶年轻时的模样。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她竟变成了奶奶?

女孩儿叫小梅,边涂雪花膏边道:“我知道你为什么涂雪花膏,你在偷偷和关强约会是不是?”

关强?郑雪没听过这名字,可她已经不由自主回答了:“别胡说!”

“谁胡说了?我都看见了!”小梅道:“你也真是,谈恋爱也不跟我说,咱们是好姐妹呢!”

郑雪上前捂住她的嘴:“嘘!小声点!让别人听见影响不好!”

小梅嘿嘿一笑:“放心。”

秘密这种事情,但凡被第二个人知道,就没有放心一说。没过几天,郑雪晚上回家,发现楼栋里有人对她指指点点:“看啊!妖精回来了!”

郑雪奶奶年轻的时候在工厂做工,住职工宿舍,所以宿舍楼里都是工友,相互熟识。那时衣服只有三种颜色,蓝绿灰,放眼望去,整齐划一,穿一件红色裙子都是罪过,更何况涂脂抹粉,那被认为不正经。

哪个姑娘不爱美?可也只敢一个人偷偷在宿舍里抹些雪花膏,口红是一定不能在白天涂的,人们认为素面朝天最好,脸上带有红色那便表示放荡。

郑雪奶奶晚上偷偷和工友关强出去约会,雪花膏是一定要抹的,口红放在口袋里,从宿舍楼出去,提前到达见面地点,远远瞧见关强来了,便躲在无人角落涂上口红,这样见面时冲他露出一个微笑,昏黄的灯光下会显得特别美丽。

不过事情还是败露了,工友骂她妖精,连涂雪花膏都是罪过,可一扇扇宿舍门关起来,哪个姑娘不是在门后偷偷抹着雪花膏?可谁让郑雪奶奶的男友是工厂最年轻有为的小伙,于是大家嫉妒,人言可畏。

工友到底是如何知道的?很快便有了答案。郑雪奶奶的名声被骂坏,关强要被提干,有一个名声不好的女朋友是不合适的,所以他身边有了新的女友,便是小梅,小梅已暗恋他多年了。

有时,往往出卖你的,是你最掏心掏肺的那个人。

 郑雪奶奶一个人躲在宿舍里偷偷哭,她才买了雅霜的新产品,虽还是雪花膏,可涂上去效果比之前的更好,肤白细腻,水水嫩嫩。女为悦己者容,可她的悦己者却将她抛下了。

于是最后一次抹雪花膏,这是为了自己。食指挑出一点来,在手掌化开,扑在脸上,再打点腮红,口红也不能漏,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满意的笑了。手里捧着还未盖上盖子的雪花膏,她对着碎碎念:爱美何曾变成罪过?我的雪花膏,会让你们嫉妒死。

有些事情不得不相信它的存在,比方说言灵。

郑雪奶奶从此光明正大化妆,雪花膏用完,便拿着盒子去商场,买散装的装入,好似用之不竭。她也涂痱子粉,让脖子雪白;涂腮红,气色好;涂口红,唇红齿白。她穿大红色裙子,在一对蓝绿灰中异常惹眼,当然闲言碎语也不断。她有勇气,也是另类,厂领导找她谈话,正是升了官的关强,关强一副谆谆教诲模样,口水费了一通,大道理却遮不住他眼中泛起的光,男人都爱女人妆后的美丽,关强也不例外。

郑雪奶奶气定神闲,听完教导,大摇大摆离去,态度嚣张。厂里决定开除她,以儆效尤。她也不待开除文件下来,自己收拾东西走人,摆摊做小买卖,后来遇上郑雪爷爷,两人同甘共苦,事业做大,亦执手一生。而那盒雪花膏却早已被收了起来,放进铁皮饼干罐里,经过年月侵蚀,却始终没有变质。因着郑雪奶奶那句碎碎念,雪花膏像是听到,让她日日美丽,让旁人嫉妒死!

雪花膏永葆青春,涂上它的人亦永葆青春。

郑雪打了个哆嗦,自古旧画面中醒来,仍是她的房间,仍是她的梳妆台前,她拿着一盒雪花膏,对镜涂抹。

她的习惯开始和往常不大一样,喜欢涂雪花膏,痱子粉,还有红色口红。穿红色长裙上班,惹得旁人目光流连。她一日渐比一日美丽,却看不出化妆痕迹,好似素面朝天,男同事目光不曾从她身上转移,因看她工作分心,遭到上司责骂,女同事则背后嚼舌根:“小郑用的什么化妆品?”

“听说是不用的。”

“不用?开玩笑!她从前可是痘妹!怎么一夜之间皮肤如此光滑?”

“一定是用了最新的护肤品,兰蔻还是香奈儿?”

“不知道,都买来试试,一定能找到,到时比过她!”

女同事们点头附和:“这个月的工资都用上,美丽大过天!”

正在查资料的郑雪听到窃窃私语,唇边勾起一抹微笑。没人知道她的秘密,因为这个秘密除了她之外,从未告诉过第二个人,她永远不会被人出卖。

晚上回家,清洁沐浴,坐于梳妆台前,食指挑一抹雪花膏涂在脸上,有个声音会对她说:“涂雪花膏要悄悄的,可不要被人发现了。”

她点点头:“悄悄的。”

雪花膏的膏脂在她手中动了动,像是回应。

这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雪花膏,请在夜深人静偷偷使用,唯你最美丽!

第四十五谈、吸血虫

墙上有一抹蚊子血。

李茉莉一手叉腰,一手拿着只拖鞋,那是她的作案工具,拖鞋上还残留着罪犯的尸体——一只被打扁了的蚊子。

“吸血虫!活该死!”李茉莉骂骂咧咧,重新将拖鞋穿上:“穷得叮当响,还要被你们吸血,连蚊虫也瞧不起穷苦人吗?”

她在地板上重重踩几脚,蚊子的尸体被碾得粉碎。这种低等级的生物懂什么?它们以血为食,谁的血液香甜,它们便叮咬谁,无分贵贱。李茉莉将生活苦难的因由强加到它身上,有些不大公平。

李茉莉三十岁,住十几平米的出租房,只放得下一张双人床和桌子,做饭要在外间楼道里搭炉子,还好房子里有独立卫生间,上厕所不用大老远跑去外面解决。就这样的屋子,房租却不便宜,只因她租在市中心,黄金地段,自然租金也似黄金。

李茉莉在一家小饭馆里做服务员,每月工资不高,房租花去一半,剩下的要省吃俭用才够,偏偏她身边带着个八岁的儿子李聪,正是花钱的时候。其实李茉莉完全可以在都市村庄租房,每月也会宽裕些,但她偏不,都市村庄租户混杂,不利于孩子成长,在市中心环境好,孩子上得了好学校,将来才能有出息。

是的,李茉莉没有城市户口,十八岁就来城市打工,交了个男友,两人住在一起,可就在李茉莉怀了儿子后男友竟与她分手,从此杳无音讯,李茉莉终是没舍得将孩子打掉,一人拉扯到了这么大。

李茉莉脾气急,常常看见儿子就气恼,将现在苦难的生活迁怒于他,却又一心指望他好好念书,出人头地,到那时她所受的一切苦难都是值得,也可以在这座从不接纳她的城市里过高人一等的生活。

于是,李茉莉常做这样的美梦,美梦总在她要笑起来时清醒,都是被蚊子所扰,伸手在身上胡乱抓挠,皮肤上已是几个大包。蚊子吃饱喝足,在她脸上盘旋,嗡嗡嗡吹出胜利的号角。

所以李茉莉暴跳而起,与蚊子大战三百回合,终将它变作尸体。

李聪被吵醒,揉着眼睛问:“妈,天还没亮呢!”

李茉莉更气恼,狠狠戳儿子的额头:“你也是只吸血虫,专门来吸我的血!”

对她的训斥,李聪习以为常,躺下继续睡觉。他若回嘴,李茉莉一定不依不饶,明天依旧要上学,他不能迟到。

说来也奇怪,她家的蚊子,从来只吸李茉莉一个人的血,儿子从小到大一次都没被蚊子叮过。所以李茉莉看着李聪白嫩嫩的皮肤就生气,自己在外面拼命打工,累得要死,回来也不能睡个安稳觉,凭什么?

她看着墙上那一抹蚊子血,不停咒骂:“你们都是吸血虫,非要吸干我的血才罢休!尽管来吧,来一只我打死一只!我打死你!”

她一整晚没睡,都在与蚊子战斗,待李聪醒来,墙上几抹红印,全都是蚊子血。李茉莉的拖鞋地下残存着蚊子的尸体,被她碾得粉碎,混杂在一起。

 儿子出门,在门口买一元钱的煎饼做早饭,去学校乖乖上课,做好学生。她告诉李茉莉放学后有课外补习班,会晚些回去,李茉莉趁机对她又是教育一番:要努力用功,考不了第一你就得去当清洁工,到时我便不会管你。

李聪点头,才走了几步,李茉莉又叮嘱:“若上课再玩昆虫,我打断你的腿!”

李聪打个哆嗦,跑远了。

的确,李聪有个爱好,便是昆虫。他很小便能分辨各种昆虫的种类,后来能识字,便在图书馆办了卡,每天只窝在里面看书,各类生物学书籍晦涩,他竟能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虽有些不大懂意思,但都记在了脑子里。李聪有超于常人的记忆力,记忆这些文字轻而易举,待他上了小学,从前在生物学书上看到的内容也都慢慢理解。他的志向,便是做一个生物学家。

李聪喜爱昆虫,便总逮些放在瓶子里观察,瓶子上面戳几个洞,昆虫可以呼吸。李聪上课一心二用,总惦念着观察昆虫的习性并记录,这在老师看来便是不认真,几次教育不知悔改,便叫来了李茉莉。老师对李茉莉谈话如同训斥小孩:“家境不如别人就该更努力,李聪现在是第一,怎么能保证永远第一?城市的孩子聪明,早晚超过他!”

李茉莉唯唯诺诺点头称是,保证回去一定好好教育。出了办公室便揪着李聪的耳朵回了家,回去一通打骂:“不争气的东西!你就是个吸血虫!”

她啪的一扫帚打烂瓶子,里面的昆虫变成尸体,李聪哇哇大哭。

自那之后,李聪再不敢在上课时玩儿昆虫,也再不敢让李茉莉瞧见自己玩昆虫。李聪骗李茉莉放学有补习班,其实是自己要去找昆虫的借口。

李聪知道哪里的昆虫最多,竟也知道如何与它们交流。盛夏时候,蝉鸣不歇,李聪站在树下,嗓子里发出怪异声音,昆虫便都成群结队向他迎来。这种奇怪的能力好似天生,李聪小时候告诉过李茉莉,被李茉莉一通训斥:“不好好读书,尽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所以,李聪便不再告诉别人了,这是只他有的能力,昆虫爱他,乐意向他靠拢,蚊子不叮咬他,因他是朋友。所以李聪才立下当生物学家的志向,在作文本里写下,却被李茉莉教育:“生物学家挣不到钱,要去学金融,天天跟钱打交道,越来越旺!”

李聪觉得自己的童年很苦闷,他坐在树下跟前来打招呼的昆虫聊天,把自己的苦闷都说出来,也唯有这时他最快乐,没人打骂,亦没人说他是吸血虫,昆虫是最好的聆听者,并且乐意让自己研究。

“其实蚊子不是吸血虫的,”他对蚊子说:“妈妈都搞不明白,吸血虫是幼虫钻入皮肤后发育,成熟后交配产卵,虫卵沉积到内脏造成虫卵肉芽肿,这才是病变。哦对了,其实它正确的名字是血吸虫。”

蚊子在他身边盘旋,嗡嗡叫着,似在附和,李聪靠在树上,觉得有些困:“妈妈说我是血吸虫,我怎么能是血吸虫呢?”

他很累,就这么睡着了,身边是各种昆虫,交头接耳,像在开会。

李茉莉等到八点也没见儿子回来,打电话给班主任,班主任说学校五点就放了学,且一再强调:没有什么课外补习班!

李茉莉恼怒了!她为了给儿子做饭,每天提早下班,匆匆忙忙赶回来,生怕儿子饿坏,可这吸血虫竟不领情!李茉莉拿了笤帚坐在床上等,嘴里絮絮叨叨:“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儿子始终没有回来。

李茉莉本想出门去寻,想想又作罢,就该给儿子一些教训,偏不去找他,待他回来痛打一顿,他才记得清楚,才知道要做个乖小孩。他出生本就与城市里的孩子不同,是没有做坏小孩的资本的!

李茉莉忙了一天,累得很,不知不觉靠在床边睡着了。为了省电,灯泡瓦数不大,屋里很昏暗,墙是灰白色的,昨夜的蚊子血还留在那里,干涸了。

嗡嗡……

李茉莉又听见了蚊子的宣战声。她梦中怒骂:“滚!吸血虫!”

嗡嗡声停了片刻,消散了。

李茉莉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却觉得脸上有些痒,伸手去挠,且越挠越痒。瘙痒感传遍她的全身,痒得她美梦惊醒。

睁眼,恍惚中看见一个黑影在眼前飞来飞去,细如线的脚忽然紧紧抓住她的脸,就觉得有一些刺痛,那黑影又飞走了。

嗡嗡……

是蚊子!

李茉莉去看镜子,果然,脸上一个大包,足有拇指盖大小,被她挠得血红。她暴跳如雷,抓起拖鞋便在屋子里搜寻:“死蚊子!吸血虫!你找死!”

找到蚊子其实并不费力,因它就停在墙上。雪白的墙壁上几抹血痕,它就停在其中,嗅着血味。李茉莉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蚊子,足有一根手指头长,像是美国大片里异变的产物,看得她头皮发麻。

“好嘛!连你也来欺负我!”李茉莉骂骂咧咧:“好事不上门,怪物倒来得勤快!你吸了我那么多血,现在统统给我吐出来!”

她举着拖鞋小心翼翼靠近,这事情她做过多次,驾轻就熟。她是捕蚊能手,瞄准目标,力气聚集在右手,一瞬间发力,拖鞋挥舞出去。

“妈!”

她好像听见了儿子的声音。

“啪!”拖鞋拍在墙上,正中目标,雪白的墙壁上又多了一块红色的勋章,是一抹新鲜的蚊子血。

李茉莉看着拖鞋上硕大的蚊子尸体,呸了一声:“吸血虫!活该死!”

她穿上拖鞋,在地上踩了几踩。

“不是蚊子,也不叫吸血虫,是血吸虫……”儿子的声音重又响起,轻如蚊蚋。

“李聪?”李茉莉开门,外面却空无一人,刚才好像是她幻听。看看墙上始终,凌晨三点:“死孩子!鬼混到哪儿去了?”

李茉莉开始有些担心,忙锁了门外出寻找。是不是该报警?或许还要去趟警察局……

脸上痒得很,她边走边挠,总觉得那包很硬,摸着里面像是有什么东西。

“不会是在里面产卵了吧?”她喃喃自语,又觉得可笑:“蚊子只吸人血,怎么会在皮肤里产卵?还是赶快去找儿子,吸血虫,天生要吸干我的血,不得安宁!”

她走入夜色里,却总有个身影跟在她身后,似蚊蚋:“不是蚊子,也不叫吸血虫,是血吸虫……”

(小就有特殊体质的儿子爱昆虫,一场梦后,身体竟然异变,得偿所愿成为昆虫同类,却是母亲最厌恶的血吸虫。他却不知自己变化,回得家中,想叫醒熟睡中的母亲,却怎想纤细触手如尖刺扎入母亲皮肤,排出的竟是一枚虫卵。

李茉莉被惊醒,看到眼前变异的血吸虫,当做蚊子拍死在墙上,而儿子那一声呼唤却没能及时阻止她将自己送向死亡,对于李茉莉而言,蚊子在榨干她的血,十恶不赦。

李茉莉出门去寻儿子,终会失望,她儿子已从世上消失,只留一抹血痕及一枚留在她皮肤里的虫卵,用不了多久,虫卵成长,皮肤病变,似他儿子在她血液里,永远陪伴,生生不息。 )

 第四十六谈、跳房子

小区的车棚前有个小女孩儿在跳房子。

“我发誓要说谎,我发誓要看见,我发誓要做个瘸子,我发誓要做个骗子……”

张清露下班回来,正好看见那跳房子的小女孩儿,有些纳闷儿。在她还是这么小的时候,也常和小伙伴们一起跳房子,可那时她们的歌谣是这样的:“正月十五黑咕隆咚,树枝不动刮大风,刮得面包吃牛奶,刮得火车上天空……”难不成这么多年过去,跳房子的歌谣也变了?她还是喜欢原先的歌词,这小女孩儿唱的词有些太黑暗,什么发誓要说换,还要做瘸子骗子,这不是教坏小孩子么?

张清露去车棚里停了车,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小女孩儿,她跳房子时的动作不大灵活,每每要双腿着地的时候,她都有些踉跄,张清露看久了才明白,这个小女孩儿是个跛子。

小女孩儿感觉到有人注视,停了下来,好奇的看着张清露。这是个挺可爱的女孩儿,尤其眼睛特别清亮,像会说话。张清露走过去摸摸她的头:“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女孩儿轻轻翠翠回答:“齐甜甜。”

“齐甜甜?真是个好名字。”张清露又问:“为什么不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儿啊?”

小女孩儿看了看自己的腿,摇头:“不喜欢他们。”

张清露顿时就明白了,一定是小区里的孩子们看齐甜甜是个跛子,奚落她,都不愿和她玩耍。这种事情其实很平常,小孩子其实也是势利眼,在张清露这么小的时候,孩子们也都有小团体,也总有被各个团体拒之门外的人,这些人,或者长得丑,或者身有残疾,亦或者是个鼻涕虫,反正理由成千上万,都是孩子们不懂事的无心之过。

张清露又摸了摸齐甜甜的头:“我女儿萌萌和你一般大,每天吃完饭也爱出来跳房子,以后你就跟她一起玩儿好不好?”

齐甜甜愣了愣,笑了:“好,谢谢阿姨。”

“那今天晚上八点,我让她来找你?”

齐甜甜点了点头,张清露笑道:“你真乖,不像我家萌萌,调皮得跟猴子一样,你要是我女儿就好了。”

齐甜甜只甜甜的笑,张清露与她告别回家。女儿萌萌早已放学回来,正在房间里做作业,张清露在厨房里忙着准备晚饭,萌萌探进一个脑袋来:“妈,我作业都做完了,出去玩一会儿?”

“急什么,吃完饭再去,我给你找了个小朋友,也喜欢跳房子。”

萌萌惊喜:“真的啊?太好了,跳房子就是要人多才好玩儿。那个小朋友是谁啊,是咱们小区的吗?”

“应该是,我见她在车棚外面一个人跳房子。”张清露边洗菜边叮嘱:“她叫齐甜甜,不过有些可怜。她不像你们健健康康的,她一条腿生了病,所以走路一瘸一拐,你要好好照顾她,不能让别的小朋友欺负她。”

“是瘸子啊?”萌萌惋惜:“真可怜,放心吧,有我在,谁也欺负不了她!”

 “对了!”张清露想起什么,问:“你们跳房子的时候唱的歌谣是什么?”

萌萌给她哼:“正月十五黑咕隆咚,树枝不动刮大风,刮得面包吃牛奶,刮得火车上天空……”

“奇怪了,甜甜唱的和你们不一样,你可以把这歌谣教给她。”

晚饭后,女儿蹦蹦跳跳出去玩儿。她是最早吃完饭的一个,小朋友们都还没下来。她一个人在车棚外面晃悠,看见地上画的格子,便一个人唱着歌跳起了房子:“正月十五黑咕隆咚,树枝不动刮大风,刮得面包吃牛奶,刮得火车上天空……”

“你唱错了,歌词不对!”

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萌萌回头,只瞧见一个黑影,那黑影一瘸一拐慢慢向她靠过来,终于走到车棚的灯光下,是个脸有些脏兮兮的小女孩儿,萌萌从没在小区见过她。

“你是不是齐甜甜?”萌萌问。

齐甜甜没回答,只轻轻点了点头,萌萌笑着拉起了她的手:“我叫萌萌,是我妈妈让我来带你玩儿的。”

齐甜甜的手可真冰呵,萌萌打了个哆嗦。

却不想,齐甜甜甩开了她的手,向后退了几步:“你唱错了。”

“可我们一直都是这么唱的啊!”萌萌说:“跳房子还有别的歌谣吗?”

“有的!”齐甜甜一面说着一面给她示范:“我发誓要说谎,我发誓要看见,我发誓要做个瘸子,我发誓要做个骗子……”

萌萌咯咯笑:“这歌词好奇怪,我们是不这样唱的,我教你我们的歌谣好不好?”

齐甜甜摇头:“不要!”

萌萌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那好吧,那你教我吧。”

齐甜甜又摇头:“你唱你的,我唱我的,谁都可以唱我的歌谣,但是你不可以。”

“为什么啊!”萌萌不满:“我们不是朋友吗?”

“就是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你不能唱!”

“奇奇怪怪的……”萌萌嘟囔:“好啦好啦,都听你的,我们一起玩儿吧。”

不一会儿,小区里的小孩都陆陆续续走了出来,男孩子们一堆,女孩子们一堆,在小区划了三八线,互相不能越界。萌萌本就是姑娘们的老大,所以女孩儿们都聚集在了车棚外,看着齐甜甜直撇嘴:“啧啧!是个瘸子!我们不带瘸子玩儿!”

“就是!脸还脏兮兮的,丑死了!”

“野孩子!”

齐甜甜始终低着头不说话,倒是萌萌恼了:“谁是野孩子?甜甜是我最好的朋友,谁敢说她是野孩子?”

“可她还是个瘸子!”有女孩儿不满。

“不准你说她瘸子!她跳房子比你好许多,不信比比?”萌萌要替齐甜甜争口气。

“比就比!”

女孩子们接受挑战,齐甜甜就在这时抬起头来:“萌萌,我有些渴,你家有没有饮料?”

“有的,你想喝什么?可乐还是橙汁?”

“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

“好,那你等着,我不来比赛不能开始啊!”

萌萌快速跑回家,其他女孩儿开始窃窃私语,都在说齐甜甜和萌萌的坏话。齐甜甜默默听着,忽然发出了一声诡异的笑,自顾自跳起了房子:“你的言语全是多余,你的脸庞支离破碎,你的天空将要下落……”

说话声忽然止了,小女孩儿们好奇听着,不知不觉都在齐甜甜身后排起了队,挨个跳起了房子,唱着的,竟是齐甜甜的歌谣。她们先前表情还都很是嫌弃,可这会儿却都统一起来,一样面无表情,两眼空洞洞看向前方,像一个个幽灵,在方格子上飘飘荡荡,最后大家竟开始齐声合唱起来,低沉沉的歌声很是诡异。

萌萌下来的时候,隐隐听见歌谣下半段:“你的梦想都会沉没,你将消灭所有罪证……”

萌萌上小学二年级,这歌词对于她而言着实晦涩,她一手一瓶橙汁,跑得飞快。待要看见车棚的灯光,却听见歌声戛然而止。她的心砰砰跳得厉害,不知是累的还是紧张。

可是车棚外没有人,小姑娘们此时都已不在,只剩下地上白粉笔画的方格子,孤零零的,和齐甜甜一样孤独。

“甜甜,小雯,娇娇,你们在哪儿?”萌萌喊了几声,却无人回答,小姑娘们像是各自回了家,不和她玩儿了。

萌萌把橙汁留在方格子里,失望回家。她才离开,车棚外的空地上却又响起了歌声,整齐划一,唱的是跳房子的歌谣。哦,不,准确来说,是齐甜甜的跳房子歌谣。小姑娘们齐齐发誓,从此再不做好事。可是这空地上空空荡荡,不见一人,而萌萌留下的橙汁,不知何时竟也消失了。

张清露还诧异女儿今晚怎么这么早回家,就见萌萌垂头丧气说:“她们不愿意和我玩儿了。”

张清露正想细问,电话却响了起来,是小雯妈妈,问萌萌可回家了。

“萌萌早回来了,你家小雯呢?”

“怪了,小雯为何还未回,不会是跑谁家玩儿了吧?这孩子……”

挂了小雯妈妈电话,又一通电话接进来,是娇娇妈妈,问的仍是同样问题。紧接着,小姑娘们的妈妈都陆陆续续打电话进来,她们的孩子都未曾回家。

小区里的小女孩儿们都在这一晚失了踪。

于是这一晚上,家长们四处寻找,甚至报了警。小区门口的摄像头并未拍摄到有小女孩儿跑出去,门口保安二十四小时站岗,这么一群小姑娘若是出门,他也一定记得清,所以这事情就蹊跷了,小姑娘们是凭空消失的。

萌萌一听说此事,立刻就要出门,张清露拉住她:“这么晚了你去哪儿?”

“去车棚,她们一定还在跳房子。”

张清露狐疑跟她一起去了车棚,果然,远远听见跳房子的歌谣声,是小姑娘们整齐的合唱:“你将忘却所有希望,你将撞碎你的囚笼……”

 歌声低沉回荡,张清露听得直打寒颤。两人来到车棚前的空地,却未瞧见人影儿,而歌声却近在咫尺,绕着她们转圈,仿佛那些女孩儿此刻就围在她们身边。

她们看不到,画了方格子的地面上,女孩儿们的的确确是在按顺序跳房子,一个个目光呆滞,看向前方,那里站着齐甜甜,披头散发,脏兮兮的脸上,颜色惨白,挂着两道血痕。她手中抱着一瓶橙汁,正是萌萌拿给她的。

萌萌听着诡异歌声,吓得直往张清露怀里靠,忽然,她看见一个身影缓缓浮现,正是齐甜甜。

齐甜甜看着跳房子的小姑娘们,发出低沉的笑声:“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小姑娘们整齐回答:“愿意!”

“你们不会嫌弃我是个瘸子吗?”

“不会!”

“你们会永远陪在我身边的,是不是?”

小姑娘们发誓:“我们永远陪在你身边,我们是好朋友!”

齐甜甜满意的笑了,缓缓转向萌萌:“看,我不是一个人,我也有朋友的。”

萌萌着实被她的模样吓到,可还是大着胆子向她走了过去:“甜甜,是有人欺负你了吗?”

齐甜甜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小姑娘们也停止了跳房子,齐齐回头,空洞的眼睛紧紧盯着萌萌。

“你是想要朋友的吧?你让她们回去吧,我陪你好不好?你还没有教我那首歌谣呢!”

齐甜甜望着她,没有说话。

“我们做好朋友,每天晚上我都来陪你跳房子,不会再让别人欺负你!”萌萌伸出小手指:“我们打钩钩!”

齐甜甜看看她,又看看张清露,笑了,也伸出了自己的小手指:“嗯,我们打钩钩!”

两个小姑娘的小手指逐渐靠近,就在将要勾起的那一刹那,齐甜甜身上忽然发出耀眼光芒,就这么消散在了萌萌眼前,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萌萌,橙汁真好喝。”

张清露脸色苍白地走过来:“萌萌,你在跟谁说话?”

萌萌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看向夜空,那里有一颗星星最是耀眼:“妈妈,甜甜走了,到天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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