伺此后几天,日日如此,家里多半时候是没有人的,她得自己照顾自己。到了第四天,她放学回来正在做作业,房门忽然开了,爷爷一声吆喝:“灵儿呢?看爷爷给你买了什么好吃的?”
苏灵急忙从屋里跑出来,果真看见爷爷提着一袋子零食,正笑嘻嘻的瞧着她。她立刻就扑了上去:“爷爷,妈妈说你生病了!”
“是啊,爷爷生病了,打了针,就好了。”爷爷边说边挽着袖子去厨房:“你爸妈今天加班,爷爷给你做狮子头吃!”
苏灵高兴极了,觉得爷爷回来真好,既有好东西吃,也有人陪她玩耍,更重要的是爷爷又可以给她讲故事了。
苏灵听着爷爷的故事渐渐睡去,没多久便被人摇醒,睁眼一看,是父母正站在床前,笑着问她:“灵儿,饿坏了吧,快起来吃饭。”
苏灵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爷爷已经给我做了狮子头吃。”
父母的笑容瞬间就僵住了:“爷爷……回来了?”
“爷爷说他打了针,病就好了。”
“是啊,打了针病就好了。”妈妈给她掖了掖被子:“赶快睡觉!”她给爸爸使了个眼色,两人悄悄走了出去,关灯的时候,都回头看了苏灵一眼,那么意味深长。
便在门将要关上的时候,爷爷闪身走了进来,苏灵正要叫他,他却嘘了一声,在苏灵床边的摇椅上坐下,小声道:“灵儿,爷爷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爷爷的病没有好,但是打针太疼了,爷爷不喜欢,所以偷偷跑回了家,你爸爸妈妈如果知道了会吵爷爷,所以你替爷爷保密好不好?”
苏灵很听话的点了点头:“好!可是爷爷在家爸爸妈妈会看见的。”
爷爷神秘一笑:“放心!他们看不见的!爷爷今天再给你讲一个孟婆汤的故事吧!”
于是,爷爷便坐在摇椅上,一面摇着一面说起了他的故事,那是有关阴曹地府里奈何桥头一个老婆婆的,人们都叫老婆婆孟婆,她日日站在桥头,身旁一大锅熬好的汤,是要分给过桥的人,喝了她这碗汤,人就能忘记今世的一切,好再度进入轮回投胎,从此便成为另外一个人,如此反复不歇,轮回不止。
爷爷讲故事的时候,声音低沉而沙哑,苏灵好像看见了奈何桥头的孟婆婆,慈眉善目,却熬着可怕的汤药,伸出手来,递给了她一碗。
苏灵就在这个时候惊醒。
外面的天还只是微亮,母亲却已穿戴整齐,催促她起床:“灵儿,今天妈妈带你去看爷爷。”
难不成爷爷被妈妈发现了,所以被带回了医院?苏灵吐吐舌头,看来爷爷也逃不过妈妈的手掌心嘛,就像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母亲带苏灵去的是爷爷的老房子,那里现下正为爷爷设了灵堂,母亲告诉她,爷爷死了。苏灵被大人们指点着给爷爷上香磕头,爷爷的遗像就挂在墙上,前面的桌子上摆满了贡品,只有死人才用黑白的照片,也只有死人才吃那些贡品。
苏灵很奇怪身边这些大人为什么要对着爷爷的遗像哭,因为爷爷这时正好端端的坐在窗前的摇椅上看报纸,不时抬头冲她做个鬼脸,好像在说:“这是我们的秘密。”
苏灵坚信,爷爷是会隐身术的。
直到夜深人静,大人们都聚集在沙发上看电视,苏灵才趁父母不注意悄悄来到摇椅旁,扯了扯爷爷的袖子:“爷爷,你还没给我讲故事呢。”
爷爷放下报纸,笑呵呵道:“好,爷爷现在就给灵儿讲故事。”
爷爷很惬意的晃着摇椅,说出的故事稀奇古怪,苏灵听得入迷。不知过了多久,门口忽然传来母亲颤抖的声音:“灵儿……是爷爷吗……”
苏灵点了点头:“爷爷在给我讲故事。”
母亲的脸瞬间变得苍白,对摇晃着的摇椅道:“爸,这么晚了,灵儿该睡觉了,放她走吧!”
爷爷漫不经心的朝母亲看了一眼,没理会她,只是静静的把故事讲完,末了,定定看着苏灵:“灵儿,你想走吗?”
苏灵看看爷爷,又看看妈妈,正犹豫着,妈妈忽然走了过来将她紧紧搂住,苏灵能感觉到妈妈的身体都在止不住的颤抖:“灵儿,听话,你告诉爷爷,你该睡觉了,爷爷也该回去了,是不是?”
苏灵忽然想起来,爷爷是从医院逃出来的,他的病还没有好,这个时候应该回去打针,只有爷爷病好了才能继续给她讲故事,于是她仰头对爷爷道:“爷爷,你该回去了。”
一直晃着摇椅的爷爷此时停了下来,伸出手来摸了摸苏灵的脸,他的手那么凉,让苏灵忍不住打了个激灵。爷爷呵呵一笑:“灵儿,要记得爷爷。”
他这话说得奇怪,灵儿正想问为什么,却忽然发现原本正坐在摇椅上的爷爷忽然不见了,而妈妈在她身后长舒了一口气,抱起她便离开了这个屋子。
那之后,爷爷再没有出现过。
苏灵每晚都会躺在床上等爷爷给她讲故事,可爷爷再没有回来过,大人们都说爷爷死了,她也曾听大人们指着她窃窃私语:“灵儿能见鬼的!”
“可不,她爷爷停灵的时候她妈妈看见她对着空摇椅说话,那摇椅竟然还自己摇晃起来,知道吗,老头子生前最爱坐这个摇椅。”
“唉,他一定是想孙女了,舍不得走……”
苏灵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可她知道,爷爷是没有死的,爷爷在和他们玩捉迷藏,终有一天爷爷会回来,依旧坐在那张他最爱的摇椅上给苏灵讲故事。爷爷的故事稀奇古怪,永远只讲给她一个人听。
第六十九谈、燃灯艳行
邓家灯笼铺做的灯笼,要一锭金子一个。可即便如此,灯笼铺前依旧门庭若市,放眼望去,都是豪门大户的奴才们在这里替主子们排队,而他们的主子则在街对面的茶楼里喝茶避暑,都是富家公子哥儿,纨绔子弟们凑在一起的谈资便是吃喝玩乐,最近京城里最新鲜的事情,便是那家新开的青楼,名叫云雨楼的。
对于云雨楼,公子哥儿们的说法不一,有说是在城西的,有说是在城南的,还有说就在他们府邸旁边,出门左转便是。众说纷纭,公子哥儿们争论得面红耳赤,一旁的茶客们看着新鲜,什么云雨楼,他们听都没有听说过,莫不是瞎编的?有茶客不屑,换来公子哥儿们的冷嘲热讽:“看你那穷酸样,若瞧得见云雨楼才是见了鬼!”
公子哥儿们会心一笑,勾肩搭背,站在窗前向对街眺望:“什么时候才轮到我?好久不见琉璃娘子,怪想她的。”
他们口中的琉璃娘子,便是邓家灯笼铺的老板娘。邓家灯笼铺的灯笼全靠她一人制作,听说那手艺千百年来无人能及,而她的灯笼之所以要一锭金子一个,其实是有说头的。
传闻,一般的工匠做出的灯笼是死的,而琉璃娘子做出的灯笼是活的。这死和活的区分便在于灯笼照出的影儿,一般的灯笼照见寻常景物,不过是人黑夜里一双眼睛,而琉璃娘子的灯笼却能照见你心中所见,至于你心中所见的是什么,旁人是不得而知的。所以富家公子们出手阔绰,一锭银子扔出去,买回的是他们心里的那个梦。从前,他们心里的梦各不相同,而现在,他们的梦是琉璃娘子。
琉璃娘子是个寡妇,人长得妖娆,脾气却不大好,她的灯笼一人只得买一盏,若想多得,一掷千金她也不稀罕。这些公子哥儿人人都有一盏她的灯笼,却仍日日来此排队,只为着最终得以见上她一面,看她轻咬红唇,面露羞愤,骂他们贪得无厌,公子哥儿们可是会痒得心肝儿乱颤呢!
今日,来排队买灯笼的人里有个挺特别的,一身白衣长衫,人长得干净,相貌气质倒也脱俗,茶楼里有人眼尖,认出他便是如今朝堂上的宠儿,驸马爷萧落情。萧落情素来深居简出,如今到了这么个热闹地方,已是稀罕,更何况他来的地方是邓家灯笼铺,这便让人浮想联翩了,难不成驸马爷心里也有一个难以企及的梦?
萧落情来得算早,此时被伙计毕恭毕敬请进去,无人知晓他与琉璃娘子谈了些什么,只知道他再出来时似一身轻松,连脚步都轻快了许多,乘了轿入宫去了。
稀罕!真稀罕!人心里的好奇都被这个行事低调的驸马爷勾了出来,想知道他神神秘秘的是要做哪门子勾当。
萧落情自是不知道茶楼里的情形,他在宫中呆了一个时辰后便归了家,再没出来。驸马府所在的位置很是僻静,符合萧落情的性情。他一径去了书房,嘱咐管事莫要让人来打扰,自己窝在里面看书到夜深人静,待得子时来临,方才将从邓家灯笼铺里买的灯笼取了出来。
方看到那盏灯笼,萧落情愣了愣。从表面上看它与普通的纸糊灯笼没什么差别,用一锭金子买这么一盏纸糊灯笼着实有些太过破费了,萧落情还是有些心疼。这盏灯笼真如琉璃娘子所说,能照见他的梦么?
按照琉璃娘子嘱咐的,萧落情灭了房间里所有灯盏,只灯笼里的蜡烛幽幽亮着,竟是发出青白色的光,映着萧落情的脸,有些消瘦,又有些苍白。
伸手摸上那盏灯笼,说是纸糊的,却触手温热柔软,像是摸在人的皮肤上,寂静的书房里忽然传来一声叹息,让萧落情打了个激灵:“谁?”
“萧郎!”有人轻声唤他。
门窗上映出窈窕人影,冲他招手:“萧郎,你去求琉璃娘子,不就是为了与我重逢?”
没来由刮起一阵风,房门被吹开,一身红衣的女子提着盏灯笼站在门口望着他,脉脉含情的双瞳,依稀是旧日模样:“萧郎,我来见你。”
原先搁在桌上的灯笼不知何时竟到了红衣女子的手里,萧落情颇有些不可思议:“菩瑶,真的是你?”
女子微笑,冲他招了招手:“我不是你心中的梦么?过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萧落情如着了魔般,跟着菩瑶走了出去。驸马府此刻一片漆黑,原先燃着的灯火不知何时早已熄灭,没有巡逻的奴才,亦没有看门的士兵,菩瑶带着萧落情一路出了驸马府,凉风凄凄,她的衣袂飘荡,单薄的纱衣,偶尔会搔过萧落情的脸庞,极痒。
明知道不可能却又亦步亦趋跟随,这是他萧落情心中的魔障。
出来才发现外面别有洞天,长长的街道灯火飘渺,青幽幽的光芒映衬着一张张绝美的容颜,满街的红衣女子,素手提着灯笼飘飘然行走,身后无一例外跟着个痴傻的男人。
不远处,一座被云雾缭绕的小楼突然显现,萧落情不记得这里有过这么一座小楼,可由不得他多想,菩瑶已领着他走了过去。小楼牌匾书写“云雨楼”三个大字,让人莫名想起那句“云雨巫山枉断肠”,这里难不成就是京城里新开的青楼?
萧落情回头,无数红衣女子引着男人们踏入云雨楼中,其中不乏熟悉面孔,同在一朝为官,他与他们还颇有几分交情。平时仁义道德,入夜却变得道貌岸然,衣冠禽兽描述他们倒也恰如其分。萧落情正如此想着,菩瑶却回过头来笑他:“在朝为官,有哪一个当真干净?你敢指天为誓保证自己没有做过一件亏心的事情?”
萧落情愣住,表情有些许尴尬。好在菩瑶并未放在心上,微笑同周围姐妹招呼,那些红色的身影飘然而至,灯火幽幽,艳丽旖旎。这画面太美,萧落情忍不住伫足,却被菩瑶引入楼中,里面热闹欢畅,看得人热血沸腾。
“巫山云雨,一夜销魂。他们来云雨楼寻欢,因着这里有他们的梦。”菩瑶道。
“可这里是青楼……”萧落情有些落寞:“你不该出现在青楼……”
记忆里,菩瑶是干净的,如江南的烟雨,如小桥下的流水,亦如他养在院中的莲,不染纤尘,她不该穿一身妖娆红衣,亦不该如此妩媚勾魂。干净的菩瑶是他萧落情的,而妩媚的菩瑶却是天下男人的,这让萧落情心里有些醋意,毕竟没有谁愿意和别的男人分享自己的女人。
“若我不出现在这里,你要何时才能见得我?十年?二十年?或是一辈子?”菩瑶指尖滑过他的脸庞:“是你跟琉璃娘子说要与我长长久久,可莫要后悔。”
是啊,在邓家灯笼铺里那个白昼如同深夜一般漆黑的房间里,萧落情与琉璃娘子相对而坐,小声说出自己的梦:“菩瑶与我青梅竹马,我许诺登科后娶她,却不想被皇上钦点为驸马。我想与菩瑶长长久久,求娘子圆我的梦。”
他记得烛火映衬下琉璃娘子的表情,唇边噙着一丝笑,便去屋后取了盏灯笼来,已是用盒子装好,嘱咐他子夜才能打开。萧落情试想了许多种可能,却从未想过菩瑶当真能站在他的面前,除却身子有些冰凉,与先时无异。
一定是穿得太过单薄的缘故,云雨楼中处处换歌笑语,萧落情也被感染,上前一步拥住菩瑶,替她暖身。菩瑶低头娇羞一笑,随他一道进了间厢房。
这房间很是漆黑,让萧落情想起了琉璃娘子的灯笼铺,菩瑶提着的灯笼就放在了桌上,映着房中景致,陈设颇有些匠心,可春宵苦短,萧落情哪有心思看这些?他想念菩瑶,想得快发了疯。
窗外无月,四处漆黑一片隐约能见火光,照着红色的身影,却都没有萧落情眼前这个美好。可他眼角的余光总能瞟见桌上的灯笼,一锭金子买来的,亮光似乎也与旁的灯笼不大一样,那层纸越来越像人的皮肤,萧落情甚至能看见上面的纹路,在貌似是眼角的地方,还有一颗小巧的美人痣,而菩瑶的眼角,也有颗一模一样的。
“菩瑶,那……那灯笼……”
没有回答,只身侧传来一声轻笑,萧落情回头,哪里还有菩瑶的影子?倒是那盏灯笼幽幽飘到身畔,灯笼纸上生出一双眼睛来,对他含情而望:“萧郎……”
这是菩瑶的声音!
离得如此之近,萧落情不仅能看到灯笼上的纹路,甚至能感受到它的呼吸,它的五官次第长出,近在咫尺的脸庞俨然是菩瑶的模样。萧落情吓得心惊胆战,挥舞着枕头想把灯笼打掉,却不料听到一声脆响,灯笼上裂了个口子,汩汩流出血来。这竟是一盏用人皮制成的灯笼!
灯笼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来:“萧郎,你是怎么对琉璃娘子说的?你被皇上钦点为驸马,所以不得不娶了公主负了我,是么?你说我难以承受,所以自我了断了,是么?你既如此舍不得我,又为何会在我进京寻你那晚扒去了我的皮,日日带在身旁?我竟糊涂了,你究竟是爱我太深,还是望我不得好死?”
“这样你就永远在我身边了……”萧落情喃喃着,仿佛看到那晚菩瑶惊惧倒地的面容,他执刀的手温柔,割下那层皮时宛如抚摸,他心中认为菩瑶是感觉不到疼痛的。菩瑶的皮囊轻薄,薄得可以装进他随身的荷包,可这样终不是办法。他因一时贪念富贵荣华失手杀了青梅竹马,却又立刻后悔,公主虽然貌美,却不及菩瑶三分。他想念活生生的菩瑶,发疯了一般想念,听说琉璃娘子做的灯笼能照见人心中的梦,所以他便请求琉璃娘子,让他再看一眼菩瑶,让他二人长长久久。可荷包中的皮囊是如何被琉璃娘子取去糊了灯笼的?他不知道。
菩瑶的脸靠上他的胸口:“既然如此,我们便在一起,长长久久。”
萧落情不知自己是如何死去的,待他反应过来时,魂魄已成为灯芯,燃烧出炽热的火苗。他的皮囊糊在灯笼上,与菩瑶的紧紧相贴,都是那么轻薄透明,就像他们的生命,若称一称,不值一钱重,却要一锭黄金来换。
“吱呀”一声,门开了,有双素手提起灯笼,轻轻一笑:“你二人可是得偿所愿了。那么,我也该取回我的东西。”
她采下烛火,吞入口中,光亮映着她的眉眼,一颦一笑,分外妖娆。她便是所有男人心中的那个梦——琉璃娘子。
这样深沉而不见星月的夜,大街小巷飘来星星点点的光,是一个个红衣女子执灯而行,薄纱曳地,发出诱人的声响。她们个个有着勾魂摄魄的容颜,所以能引得身后的男子痴傻相随。他们要去往的地方叫做云雨楼,只在夜间出现,是消遣的好去处。那时的他们眼中被欲望燃烧,自然不知道引他们的女子实为手中灯笼所化,而糊着灯笼的那层纸,便是她们艳丽的好皮囊。他们夜夜春宵,终有一日欲望盈满整颗心脏,便是成熟之际,他们的魂魄化为灯芯,会有人来吸食。
琉璃娘子,以女子皮囊制灯笼,诱男子上钩,吸食他们的魂魄,换自己永生。这便是邓家灯笼铺一盏灯笼值得一锭金子的秘密。
第七十谈、人皮日记簿
黎小雅家的附近新开了家精品店,里面的东西挺特别,好看又新潮,是别家精品店所不能比的,所以黎小雅每天放学都爱去里面逛逛,淘些自己喜欢的带回家去。
黎小雅有个特殊的喜好,就是爱收集本子,她有记日记的习惯,本子用得快,所以看到好看的本子便会买下来,留着以后用。
精品店的老板是个和黎小雅差不多大的年轻男人,面目挺清秀,就是略显苍白些,看上去有些病态。一来二去,黎小雅和他便成了朋友,店里若进了新货,老板也会先让她挑完再铺货,这让黎小雅颇有点优越感。
忘了说,男人名叫尹乐。
尹乐的家就在店铺的后面,这本是个居民楼的一层,半间被他用来做店铺,半间居住。有时他进里屋拿东西,店里就没人看着,若是客人来了,门口挂着的风铃会响,他便会出来。去的次数多了,黎小雅发现尹乐有事没事总爱在里屋呆着,于是打趣他:“没见过像你这么不爱看店的老板,万一谁偷偷进来把东西偷走了呢?”
尹乐毫不在意:“不是有风铃么,进来人我会知道。”
虽话是这么说,可黎小雅总觉得尹乐在里屋一定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让别人看见的,她曾几次要求进去坐坐,都被尹乐拒绝,这让她觉得尹乐太过小气。
转眼到了秋天,黎小雅接连几个星期都没有光顾精品店,再过来时精神气色明显不好,重重的黑眼圈,很是吓人。黎小雅趴在柜台上看商品时尹乐递给她一罐饮料:“好些日子没见你了,最近很忙?”
“家里有些事情,爷爷生病住院了,前几天刚去世,所以没空过来。”
店里瞬间有些沉默,尹乐道:“我新进了些东西,你要不要瞧瞧?”
他从里屋搬出来新进的货物,黎小雅立刻两眼放光,一番挑挑选选,尹乐与她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忽然,黎小雅指着个本子问尹乐:“这是什么材质的,挺有质感。”
“牛皮的,日记本,里面按日历来划分的,每天一张,最适合喜欢写日记的人。”
“我就挺喜欢写日记的。”黎小雅捧着日记簿,爱不释手:“这个多少钱?”
“抱歉,目前只有一本,你来之前已经售出了,进货的话要过些日子才能到。”
“这样啊,那我预定一本好了。”黎小雅抚摸着日记簿的封面,那材质细腻,摸上去触感丝滑,让人感觉到舒服。翻开来,扑面一阵奇异香气,牛皮纸张有年代的厚重感,记日记最适合。
“那一周后来取。”尹乐把她手中的日记簿拿了回来:“时候不早了,你该回家了。”
今日的尹乐有些奇怪,从前他是绝不会下逐客令的,今天倒是头一次,黎小雅回家时还有些狐疑,可是因为近几日为爷爷的去世太过忙碌,很快便累得睡着了。临睡时还心心念念着那个牛皮日记簿,盼着能尽快将它拿到手里。
再去精品店已是一周后,黎小雅的黑眼圈依然没有下去的迹象,因为她这一周总是在做梦,梦见爷爷回了家,像小时候那样在阳台上摆弄花花草草,也会在厨房做出美味菜肴,梦里有菜香飘来,那么真实。而更多的时候,爷爷只是站在阳台上,两眼空洞的看着她,阳台上挂满了衣服,湿漉漉的衣服垂在那里,水滴在爷爷头上,把他淋湿,他却毫不在意。黎小雅想把爷爷拉开,可无论如何也碰不到爷爷的手臂,她着急的在衣服下面来来回回的走,水珠滴在她的身上,让她惊醒。
这个梦反反复复做了很多遍,黎小雅总觉得爷爷是有话要对她说,所以特地在路口给爷爷烧了些纸,可是无用,梦境依然每天如约而至。
黎小雅给尹乐说起这个梦,尹乐笑笑,没有作答,而是从柜台后面拿出一个厚厚的牛皮日记簿来递给她:“喏!你要的日记簿。”
这本比黎小雅一周前见到的那本还要厚实,且质地更加柔软,黎小雅高兴得扬了扬眉:“谢了老板。”
尹乐依然是温和的笑:“不谢,不过是成人之美。”
他这话说得黎小雅有些不大明白,却也没再过多追问。晚上回家,黎小雅把日记簿放在了书桌上,打算从今天起就开始用它。
柔和的灯光下,牛皮日记簿的颜色更加好看,黎小雅情不自禁用手摸上去,那柔软的感觉就想是摸在了人的皮肤上,凑近了看,日记簿封皮上好像有极细的纹路,像人皮肤上的纹路一般。
此时房间里很安静,黎小雅分明听到了来自另一个人的呼吸声,和她的呼吸声交织在一起,让她的心莫名颤抖了一下。
是谁?
黎小雅紧张兮兮的回头看了房间一圈,没有人,或许是她太过神经质了。
拿起笔,翻开日记簿,刚要书写,黎小雅却愣住,原先空白的日记簿此时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那一手好书法,分明是爷爷的。
日记簿是从她出生第一天开始记的,直到爷爷去世那一天,整整二十三年。因为字太小,有些黎小雅只能拿着放大镜才能看得清楚。整整一厚本日记簿,全部是和黎小雅相关的,她出生第一天的啼哭,第一次叫爷爷,上小学被男生欺负,当上大队长时爷爷的幸福,后来高考爷爷的紧张,还有刚参加工作时爷爷的叮咛,一字一句,全都被爷爷完完整整记录下来。有些事情就连黎小雅自己都忘记了,爷爷却记得清清楚楚。
黎小雅很感动,却又纳闷儿,明明是空白的笔记本,怎么拿回来里面就写满了字,是当真有魔法还是见了鬼?
她想起这一周的梦,心里升腾起一个想法来:难不成是爷爷回来了?
猜测归猜测,她觉得还是应该找尹乐问个清楚。已经晚上十点,不知道尹乐的店有没有打烊?
黎小雅一个人踏着夜色去了精品店,出乎她意料,店里还亮着灯,只是门口的牌子已经翻到了停止营业,黎小雅推了推门,竟然开了,风铃一阵轻轻响动,可尹乐却并未如往常一般出来。
穿过一排排柜台,黎小雅站在了那扇通往里屋的门前,门是虚掩着的,能看到里面透出的亮光。这扇门是尹乐的禁忌,从不允许旁人进出,倘若自己贸然闯进去……
可好奇心终归战胜了一切,黎小雅轻手轻脚走了进去,牛皮日记簿就被她抱在胸前,让她觉得像抱着一个人,因为可以感觉到扑面的呼吸和心跳。黎小雅忙把日记簿从胸前移开,那种感觉这才消失了。
里屋的房间不大,房间都亮着灯,没人。黎小雅四下看看,只阳台上有个浅浅的人影轮廓,看着很像尹乐,因为被上面晾晒着的衣服遮挡着,很容易被忽略。
黎小雅瞧瞧靠过去,尹乐似乎在搭衣服,阳台上有水滴滴答答的声音,让黎小雅想起了她的那个梦,梦里也是有这样的阳台和滴水的衣服,而她的爷爷就站在阳台上。
黎小雅停住了脚步,因为接着房间里的光,她看见阳台上那一排密密麻麻挂在衣架上的竟不是一幅,而是一张张皱皱巴巴的人皮,在无风的两台上飘飘荡荡,尹乐手中摆弄着的,正是一张刚洗好的人皮。
黎小雅发出了一声尖叫。
尹乐回过头来,冲他浅浅一笑:“怕什么,你手中拿着的不也是皮么?”
黎小雅看向自己手中的牛皮日记簿,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之前感觉到它柔软的触感都是真实的,因为它确确实实是用皮做的,只不过不是牛皮,而是人皮罢了!
黎小雅忙把日记簿朝尹乐丢去,扭头就要跑,可刚跑没几步便被一个苍老的声音唤住,是她的爷爷站在阳台上,两眼无神的望着他。
“爷爷!你把我爷爷怎么了?”黎小雅大叫。
“你爷爷临死前曾经托我做一件事情,”尹乐平静地道:“他说他就要走了,舍不得你这个孙女,总该为你留下些什么,所以托我做了这本日记,用的是他的皮。他说这辈子还没有活够,没看到你结婚生子,总有些遗憾,用这样的方式留在你身边,他能圆了自己的心愿。”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呆呆站在阳台上的爷爷忽然间朝黎小雅看了过来,露出了一个心满意足的微笑。尹乐伸出食指来晃了晃,爷爷转了个圈,渐渐消失不见。
“我开精品店,却做人皮生意,人的生命既长且短,有些人离世时有未了心愿,所以来找到我,献出他们的人皮,让我为他们做一本日记簿,留在亲人身边。”尹乐指了指衣架上晾着的人皮:“这些都是新鲜的,得洗干净,风干后才能制作。人皮柔软,字迹写在上面,墨水便洇进纹路里,永远不会消失。”
尹乐拾起地上的日记簿,递还给惊慌失措的黎小雅:“这本日记,你还要么?”
黎小雅伸出颤抖的手,刚一触碰到日记簿便缩了回来,可日记簿上传来的温热却让她想起小时候和爷爷一起去河堤散步,筋疲力尽时被爷爷拉起小手,那种幸福的感觉,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黎小雅终是接过了那本日记,与此同时,她仿佛听到了一声叹息,极轻极轻。
第二天,那家精品店便被转让了出去,据说店老板是连夜搬走的,黎小雅上班经过,只看见空荡荡的屋子,而那串风铃仍挂在门口,一有风过,便轻轻响动。
黎小雅将牛皮日记簿放在了自己的床头,一年又一年过去,她结婚生子,过得很好。只是日记簿却是在不断增厚,但凡她遇见人生中的大事,日记簿后面便会多上一篇,爷爷的好书法工工整整写在上面,字里行间都是喜悦。
黎小雅从不让别人看她这本日记簿,也从未对人说起过那家精品店,只是偶尔做梦,她仍会回到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穿过精品店里屋虚掩的门,一路走到阳台。虽然无风,可阳台上挂在衣架上的人皮却在飘飘荡荡,滴下洗净后的水珠,等待晾晒干净,切割裁剪,制成日记,回到亲人身边。
那个清秀又带些病态的店老板就站在衣架下摆弄人皮,偶尔会回头冲她一笑:“你来了,小雅。过来看看我新做的人皮日记簿。”
第七十一谈、路边摊
又是夏天了,这城市里的路边开始支起小摊贩,一个食品车外加折叠式桌子板凳,便是生意火爆的夜市路边摊。这样的路边摊多聚集在小街道或是广场上,不会有城管来赶,又因为挨得紧凑,人们坐在一起喝酒谈天,很是热闹。都知道这里的卫生条件不好,可就是爱来,不过一些家常下酒菜,可吃起来却是人间美味,高档餐厅和它不能比。
刘健就爱极了路边摊,每天下班都要拉上三五个好友一道去吃,城市里所有的路边摊都被他吃了个遍,最爱的还是洋槐里邵家的路边摊。
洋槐里邵家的路边摊远近闻名,摊主做的一手美味小龙虾,供不应求,通常在开摊一个小时内售罄,去晚了便没得吃。洋槐里街道窄,开车不方便,每次刘健都是把车停在街口步行过去,等走到时已是满身大汗。去的次数多了,刘健和老板混得熟,老板会偷偷给他留一份小龙虾,他即便加班后过来也有的吃,权作夜宵。
刘健这几天来得都挺晚,多半是在十点半之后,夜市此时才达到高潮,只剩下角落的位置,灯光不大能照到,黑黢黢的。刘健过去的时候仅剩的那张桌子上已经坐了个人,一杯啤酒,三碟小菜,正吃得惬意。
“介意拼桌吗?”刘健问他。
“随意。”男人把菜碟往自己的方向挪了挪。
老板偷偷给刘健送来一份小龙虾,一份牛肉,一碟花生米外加一瓶啤酒,刘健见男人时不时往他的小龙虾上瞄一眼,于是很大方的邀请:“小龙虾就这一份了,要不一起吃吧?”
男人咧开嘴哈哈一笑,不客气的抓了一只过去。
两人一碰杯,这便算是认识了,那男人叫路磊,是市里一知名高档酒店的大厨。刘健满脸惊讶,大厨竟然会来这里吃路边摊?
他的想法被路磊看出,路磊夹一筷子牛肉大嚼特嚼,口齿不清的道:“高档酒店里的菜品色香味都是上等,但少了一味调料,所以不算美味。”
“是什么调料?”刘健好奇问。
“人情味!”
“倒也是,去那些餐厅吃饭总得端着架子,即便朋友聊天也总觉得隔着些什么,不像这儿自在随意,酒喝得过瘾时,说出来的都是真性情。”
“所以我每天下了班还是愿意来这儿吃!”路磊灌一口啤酒,感觉特别满足:“不过老实说,这儿的小龙虾做的还不算地道,改明儿我给你做一次,保证让你吃过之后成天念想着。”
刘健跟他一碰杯:“那就一言为定!”
这次夜市是刘健吃的最爽快的一次,路磊性子好爽,人也健谈,两人一顿饭的功夫便成了朋友。兴之所致,桌上的啤酒换成了白酒,刘健喝得酩酊大醉,最后还是路磊把他送回了家。
第二天,刘健加完班便往洋槐里邵家的路边摊赶,依旧是只剩下角落的位置,路磊早已经坐在了那里,拍一拍桌子上的提兜:“老弟,我等你半天了,喏,答应你的小龙虾。”
刘健没想到路磊真的做了小龙虾给他,激动的打开饭盒,里面飘出小龙虾的香气,太美味,相比之下邵家的小龙虾味道就逊色许多,刘健全然不顾形象,一个接一个吃得痛快,路磊在旁边喝着啤酒直笑。待刘健将小龙虾吃得一个不剩,路磊才问:“老弟,我做的小龙虾味道如何?”
“棒!真棒!”刘健简直找不出第二个字来形容:“老哥不愧是大酒店里的,做出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喜欢?那往后咱就这个时候来这儿见面,我给你做小龙虾。”
路磊的热情让刘健受宠若惊,可又着实垂涎小龙虾的美味,所以忙不迭答应,又殷勤的去老板那里让多加了几个小菜。老板递给他预先备好的小龙虾,刘健却摆了摆手:“谢啦老板,今天不吃了。”
老板很惊讶:“怎么,今儿要换口味了?”
刘健笑笑,撒谎敷衍过去:“是啊,今天来了个朋友,不爱吃小龙虾。”
老板顺势往他的桌子看了看:“你朋友呢?”
刘健也回头去看,路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只剩下了个装龙虾的饭盒在桌子上,是留给他的。
隔天再到洋槐里邵家的路边摊已是十一点钟,刘健惊讶发现摊主竟然换了人,一头大汗在忙着做小龙虾的竟然是路磊,食客们吃得津津有味,生意竟然比往日还要火爆。
看到刘健过来,路磊给他指了指那个老位置:“坐。”
不一会儿,新出锅的小龙虾便被端上了桌,分量又足味道又好,路磊对刘健很是优待。刘健好奇问他:“老哥,怎么老板变成你了?”
“不想在酒店干了,这里热闹。”路磊笑着道:“你慢慢吃,我还要招呼客人,忙完了陪你喝一杯。”
谁知这一忙便忙到了午夜,周围的路边摊都已经陆续收了摊,只这邵家路边摊依然客源不断。刘健一个人自斟自饮,渐渐也有了些醉意,周围人影攒动,灯光却慢慢变暗,原来悬挂在路边摊上的灯泡不知什么时候灭了,周围的桌子上都点起了蜡烛,火光映衬着食客的面容,看起来异常模糊。
周围依旧热闹,谈笑声不绝,刘健趴在桌子上,感觉自己快要睡着了,忽然听到一声惊呼:“怎么有人味儿?”
说话声停了,人们从饭桌上站起来,用力嗅着:“嘿!还真有人味儿。”
刘健抬起眼皮,见食客们一面嗅一面向他所在的位置聚拢而来,都是步子虚浮,像飘着。离刘健最近的那人把头凑到他脸前,刘健这时才看清了,那是一张没有五官,只有一只眼睛的脸,他的舌头从眼睛里伸出来,舔了舔刘健,赞道:“香!真香!人肉味儿!”
刘健吓得一个激灵坐起了身,眼前的景象着实诡异,围拢在他身边的都是些人身妖怪头的东西,看他的眼神如同桌上美食,只等瓜分品尝。
“好久没吃到人肉了,老板,你有好东西怎么不告诉我们?”一个长毛怪问。
路磊这时方才分开众人走了过来,抱拳赔笑:“这个是我朋友,吃不得的。”
“吃不得?你邵家路边摊开了整整十年,每月都有人肉,怎的今天改了规矩?”
“客官,您记错了日记,人肉只在每月十五出售,今天才十三,还差着两天呢!后日请赶早。”
“这可不行!没有见着了吃不着的道理!”一个满身红色触角的怪物道。
所有的怪物都开始起哄,更有甚者开始抢夺刘健,先时还如正常人一般的妖怪瞬间变得巨大,如黑云一般压在刘健和路磊的头顶,到处是尖利的獠牙,三两下就可以将刘健撕扯得干干净净。
刘健躲无可躲,忙像路磊求救,就见路磊如往常一般哈哈大笑,不紧不慢道:“他才吃了小龙虾,你们若是喜欢,尽管吃他便是,想来肉里还有龙虾的味道。”
他这话说得着实出乎刘健意料之外,他刚想破口大骂,就见身边里三层外三层围拢的妖怪纷纷向后退去,脸上露出嫌弃的神色:“啧啧,他竟然吃了小龙虾!”
“真残忍。”
“快离他远一点。”
妖怪们议论着退得更远,都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继续吃喝,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刘健早已经被吓得不知所措,还是路磊走上前来拉了他一把:“趁现在,赶快走。”
“你究竟是谁?”刘健问他。
路磊仍是哈哈笑着:“我就是个厨子。”
“厨子?给谁做食物的厨子?人?还是……”
“嘘!”路磊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他们能听见,你跟我来。”
他带着刘健来到角落的桌旁,路边摊里只有这张桌子没有点蜡烛,它像是被遗忘了一般孤零零的隐藏在黑暗中,不被人看见,亦不被鬼注意。
“有烟么?”路磊问刘健。
刘健从口袋里摸出烟来递给他,他却摇了摇头,示意刘健点上。香烟的味道弥漫开来,路磊贪婪的闻着,很是满足:“好久都没吸烟了!”
“为什么不来一根?”
路磊没回答,而是指了指桌上的小龙虾:“知道这是什么么?”
“小龙虾?”
“是,也不是,在我们的地盘,都叫它死魂。它们在忘川河水里存活,是永远也无法投胎的魂魄。因为身上的人情味儿太重,所以养得肉质肥美,吃起来味道也不错。”
路磊语气轻松,可刘健却一阵作呕,他吃了什么?魂魄?那竟然不是小龙虾是魂魄?简直太恶心!
路磊接着道:“我做了一辈子厨子,最后一次在酒店做菜,做着做着就看见自己倒地上了,同事手忙脚乱叫来救护车,我跟着救护车来到医院,亲眼看着医生抢救我,我怎么也进入不了自己的身体,最后被医生宣告死亡。我游荡了一段时间后便在这里开了路边摊,洋槐里邵家路边摊,午夜十二点前归人,十二点后归我,我的食客都是地府里的鬼和妖,就是你看到的那些。小龙虾他们是不吃的,忘川河水里的死魂是他们的同类,吃了小龙虾便和人吃人一般,是要遭天谴的。”
太过惊悚!刘健坐立难安,他看看周围大吃大喝的妖怪,再看看路磊,觉得自己在劫难逃了。可不是么,见了鬼,又吃了死魂,若还能活命可真要靠菩萨保佑了。
路磊示意他放心:“老弟,放心,我不会害你的。你经常来这儿吃路边摊,我早就注意到你了,觉着你有眼缘,这才现身来找你,只不过想让你尝一尝真正的小龙虾,顺道和你喝上一杯。”
“骗子,你自己都说了那是死魂!既然这些鬼不吃自己的同类,为什么他们桌上都有小龙虾?”
的确,每一张桌子上都有一大份小龙虾,妖怪们吃得很香。路磊笑道:“你再仔细看看,那是小龙虾么?”
就在他说这话的时候,刘健看到那些小龙虾变成了香烛纸钱,被妖怪们大快朵颐。先前他看到的满桌食物只不过是自己的错觉。
“其实做了鬼开了路边摊才知道,最有人情味儿的地方还是在这里。我先前在那酒店,也称得上是数一数二,可是食客们往那儿一坐,架子一端,拒人于千里之外,连人情味儿都没了,吃饭能香么?所以即便当厨师的厨艺再高,做出来的菜也是死的。可做鬼就不一样了,譬如那些死魂,留恋人世,往生不得,情愿做忘川河中一只虾,可偏偏养得肥美,你们人间可没这样的美味。”
刘健冷冷一笑:“既然人间没有美味,你们为什么还要吃人?”
路磊指了指刘健的胸口:“我们吃的不是人,是坏心眼。把腐烂的吃掉,剩下的便是好心肠。我邵家路边摊的特色菜便是坏心,只在每月十五限量供应,鬼和妖都爱吃。”他上下打量刘健一番,诡异的笑了起来:“你若想让心灵得到净化,也可以来找我。”
他说着,便要将手伸向刘健的胸口,十指成爪,像要挖去刘健的心。刘健吓得蹦跳起来,即刻逃命,身后之留下路磊爽朗的笑声:“老弟,没事儿还一起喝酒!”
一起喝酒?刘健呸一口,等我做了鬼吧!
炎炎夏日,人的胃口总不大好,可路边摊的生意却异常火爆,几碟小菜,几瓶啤酒,人们吃喝谈笑,能持续到午夜。洋槐里邵家的路边摊最是有名,两位老板一人一鬼,各做各的生意,互不干涉,其乐融融。邵家路边摊有两样特色菜,一是小龙虾,二是人心肠。小龙虾给人吃,人心肠喂鬼肚,鬼妖最喜人心头腐烂味道,把那些污秽吃掉,剩一颗干干净净的好心肠。
洋槐里邵家路边摊总有一位常客,便是刘健,他最喜欢靠里灯光照不到的位置,一盘小龙虾,几碟下酒菜,外加两瓶啤酒,这是他的习惯。经营前半夜的摊老板与他是老相识,总会为他偷偷留上一份小龙虾,送菜过去的时候见刘健对桌放着个空杯子,上面燃着一根香烟。老板顿时了然,拍拍刘健的肩膀:“兄弟,节哀。”
他看不到,刘健对面坐着个胖胖的男人,举着啤酒瓶哈哈大笑:“老弟,干了!”
这个胖胖的男人便是邵家摊后半夜的老板,有一手好厨艺。而他做的小龙虾里,有着人情的味道,这边是刘健日日光顾洋槐里邵家路边摊的秘密。
第七十二谈、夜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