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北城分局近来接到多起报案,都是有关婴儿被盗的,稀罕的是这些婴儿被盗案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寻,家中门窗紧闭,婴儿床放在父母的卧室内,被盗时没有发出一声啼哭,仿佛是一夜之间便从家中消失了,即便去调查也没有找到可疑人物的指纹和脚印。若要调查这些案子,一时之间无法下手。
负责案子的是一队队长刘景明,短短一个月便有十名婴儿被盗,居民被搅得人心惶惶,上面施加的压力很大,让刘景明头痛不已,每天领着队员在办公室加班,反复研究犯罪现场,终于发现这些案子的一个共同点,那便是这些人家家里都请了保姆。从前也有过相似的案例,保姆将雇主家的婴儿偷偷抱走卖掉,刘景明立刻派队员去调查,可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这些保姆来自全国各地,且属于不同的中介机构,婴儿丢失的当晚这些保姆没有踏出过家门一部,因为这些雇主家大多居住高档小区,电梯楼栋和小区门口都有摄像头,并未拍到保姆们离开,案子重新陷入僵局。
刘景明正焦头烂额的时候接到姐姐刘艳的电话,他小外甥的满月酒这周六举办,让他务必到场。
刘艳是上个月诞下这个大胖小子的,一家人别提多高兴,当宝贝似的宠着,就是这次满月酒办得也很隆重,请的宾客不少。刘景明抱着小外甥乐不可支,小外甥似乎也挺喜欢他,冲着他一个劲儿的笑。吃饭的时候和刘艳闲聊,刘艳说有了孩子以后不大能忙过来,想请个保姆,刘景明听了,立即反对:“姐,你不知道,最近咱们区出了很多起婴儿丢失案,而且丢的很蹊跷,家里人睡一觉,第二天醒来时婴儿就不见了,也没有入室的痕迹,而且这些婴儿的家里都曾请过保姆,我们怀疑是保姆作案,调查了一番,但保姆都没有嫌疑,现在案子还悬着呢。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还是别请保姆了。”
“你不都说了保姆没有嫌疑么?”刘艳不大当回事儿:“我是实在忙不过来,一天就只能睡三四个小时,累都累死了。”
刘景明还要再劝,刘艳却抱着孩子挨桌敬酒去了,就在这时刘景明接到局里的电话,说是找到了几名婴儿的尸体。
婴儿的尸体是在一处停工了很久的工地上发现的,如今老板资金到位,工地重新开工,工人们还没来得及干活就发现了婴儿的尸体,这才报了警。
刘景明发誓他还是第一次见过这么诡异的现场,婴儿们被安置在一个草和树枝搭建的窝里,浑身上下已经干瘪,像是被吸干了血液,可奇怪的是他们身上并没有伤口,难不成他们的血液是蒸发了?蹊跷,真蹊跷,可有一点毋庸置疑,犯案凶手一定是个心理变态,正常人的脑子哪儿能想出这么惨绝人寰的方法?
这边刘景明在忙着,那边刘艳已经和老公去了中介机构给孩子找保姆,几番商量,最终确定下来的是个叫叶敏的女人,人敦厚老实,做得一手好菜,她自己也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在照顾孩子方面经验也更足些。据中介机构的人说,叶敏一直是他们这里的金牌保姆,替好几家照顾过孩子,孩子都健健康康白白胖胖,请叶敏去做保姆,爸爸妈妈们可以很放心。
的确,叶敏很让刘艳省心,她不仅照顾孩子,还分担了家里所有的家务,刘艳可以好好睡上一觉,自打她生下孩子,整日都在孩子的啼哭声中度过,喂奶,哄他开心,给他不停说话,自己难得休息,照照镜子,黑眼圈很深,她很憔悴。
于是刘艳开始了休养生息的日子,每天睡饱了便和闺蜜一起逛街,不用再担心孩子有没有吃饱,也不用再担心孩子哭闹,有金牌保姆在家呢,她可以在外面做一个风风光光的辣妈。
叶敏在刘艳家呆了一个月便被刘艳涨了工资,刘艳喜欢她干活麻利,对孩子照顾周到,更重要的是她有一手好厨艺,刘艳和丈夫的胃被她做的饭菜养得很满足,不过一个月,两个人的体重都增了不少。
刘艳很庆幸能找到这样一个好保姆,可人千好万好,总有让人看不过去的地方,刘艳便看不过去叶敏的臭美。莫看头一次见面时叶敏打扮朴素,可一来二去熟悉了,刘艳就原形毕露,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一点也不像保姆的样子。叶敏在家里干活,有时刘艳的丈夫也会偷偷瞄上两眼,刘艳便看不过去了,找叶敏谈了一次话,叶敏却笑嘻嘻道:“妹子,你不知道,我打扮也是为了宝宝,让宝宝每天看见美的东西,他的心灵也会很美。”
叶敏说的话倒也在理,刘艳便也不再追究,只嘱咐叶敏注意点。
没过多久,刘景明终于抽出空来到刘艳家吃饭,是叶敏来开的门。刘景明当时正在低头看手机,就闻到一阵浓郁香气,抬头见是个打扮得时髦的女子,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门,不想那女子挺热情的把他拉进了屋,他这才知道这是姐姐家新请来照顾孩子的保姆。
饭桌上,刘艳问起刘景明的案子,刘景明瞟了叶敏一眼,道:“半个月前又有两个孩子失踪,还是在咱们区,那两家也请了保姆。”
叶敏捂着胸口惊呼:“杀千刀的,连孩子也偷,真是坏良心啊!”
“所以你们一定得注意孩子的安全。”刘景明叮嘱着,又不放心的看了看叶敏,叶敏嘿嘿一笑,拍着胸脯保证:“孩子交到我手上,放心!”
晚上十一点,原本躺在床上睡觉的叶敏忽然间坐起身来,仔细穿好了衣服,对镜上妆,唇边一直荡漾着浓浓的笑意。
十一点三十分,叶敏将宝宝从摇篮中抱起,宝宝被她吵醒,正要啼哭,叶敏忽然唱起歌来,太过空灵的歌声哄得小宝宝开心的笑了笑,又沉沉睡去。
十二点,叶敏站起身,眼睛亮得如同钻石,月光从窗外照进来,她映在墙上的影子开始生出巨大的翅膀,四肢变为利爪,衣服被撕裂,一身长满了灰色的羽毛。只一张脸还是先前的模样,明艳动人。
十二点五分,窗子自行打开,叶敏抱着宝宝展翅飞入夜色中,窗子复又缓缓阖上。
“羽毛!”刘艳尖叫起来:“我这几天在家里总能见到羽毛,我还以为是叶敏打扫房间不干净!没想到她竟是鸟人!鸟人!”
一切便都说得过去了,小区监控查不到叶敏离开的痕迹,因为她是飞走的。如果叶敏是鸟人,那先前那几家的保姆呢,会不会也是鸟人?
太不合科学逻辑,可眼见为实,刘景明不得不信。
他立刻打电话到局里调拨人手,一部分人将之前案件里雇主家的保姆缉拿,另一部分人则在市里各个荒废的地方搜索,到第三天的晚上,终于在一个垃圾场附近找到了刘景明的小外甥,只可惜,剩得一具干瘪的尸体。
和上次见到的画面一样,小外甥和另外几个小宝宝被安置在巨大的草编的巢里,一身的血液都被吸食得干净。巢旁有几颗早已碎裂的蛋,像是有小鸟破壳而出,只是现下已没了踪影。而鸟巢的附近则躺着奄奄一息的叶敏,送她去医院抢救,待她醒过来时已记不得去刘艳家当保姆的一切,只记得一天自己在走夜路时见到一双明亮的眼睛,耳边听到鸟叫声,有什么东西扑向她的身体,她便再没了意识,醒来时已经躺在了医院里,她失去了几个月的记忆。而其他那些保姆的情况,同她一模一样。
这之后,便再没有了婴儿丢失的案件。
只是在午夜的天空,总会有灰色的大鸟飞过,身后跟着才长成的小鸟,在一扇扇窗前滑翔而过,时而落在开着的窗子前对着里面的小床凝视。它们有美丽空灵的歌声,小宝宝们听见了会对它们露出最天真的笑容,之后安静沉睡。
最危险的时候便是它们身体里孕育出小生命,一颗颗蛋排出体外,需要血液来喂养。这些大鸟便侵入一个个人类的躯体,成为最懂宝宝们的保姆,把它们诱拐出来,吸食干净,直到小鸟破壳而出,谋杀案方才停止。
它们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做夜枭。
夜枭,恶鸟。唐《酉阳杂俎》记载,枭,夜行游女,夜飞昼隐,如鬼神。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妇人,喜取人子,胸前有乳。凡人饴小儿,不可露。小儿衣亦不可露晒,毛落衣中,当为鸟祟,或以血点其衣为志,或言产死者所化。
第七十三谈、胡判官
S市各个看守所近来出现了些蹊跷事儿。从上个月开始,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重大案件的嫌疑犯都开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梦游,虽只是在自己的牢房内走动,但动静之大却是出人意料的,不仅影响了别间牢房犯人的休息,也让看管的狱警很是头疼。不过头疼归头疼,有些人还是很乐意嫌疑犯梦游的,这些人便是调查相关案件的重案组刑警。
罗小飞是刑警一大队重案组组长,S市多起重大案件都是在他的带领下破获的,这些重大案件涉及面挺广,但以谋杀案居多,其中不乏连环谋杀案。这不,就上个月他才奉命接到了一桩连环少女碎尸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到犯罪嫌疑人,可在审问的时候却遇到了麻烦,凶器一直没有找到,而嫌疑人的嘴巴又闭得严实,怎么也撬不出一个字来。罗小飞一筹莫展,就差挥拳头打人了,却在这时,看守所传来消息,说嫌疑人晚上睡觉梦游,把行凶作案的全部过程都招了。
罗小飞简直太诧异,当即赶往看守所,据狱警说,嫌疑人前一天晚上闹的动静挺大,又哭又喊,等狱警过来看情况时,嫌疑人已经跪在地上,满脸泪痕地讲述了他作案的全过程,之后便直挺挺向后一栽,不省人事了。
按照嫌疑人交代的信息,罗小飞顺利找到了凶器,嫌疑人作案罪名成立,执行死刑。罗小飞所带的重案组又是一记头功。
这之后,相同的事情又发生了几次,众人就觉得蹊跷了。一个嫌疑犯梦游交待罪行也就罢了,接二连三的犯人白天犟得像头牛,晚上又温顺得像只羊,这就有些说不大过去了。罗小飞组里有个成员平时总神神叨叨的,凑到罗小飞面前耳语:“组长,依我看,他们是见鬼了。”
罗小飞好歹也是国家公安机关的刑警一名,标准的无神论者,当即就给了队员一个白眼:“再迷信就把你踢出刑警队。”
见不见鬼罗小飞不知道,他只知道看守所里一定出了问题,虽然事情是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可太过蹊跷的事情总会让人心里觉得别扭。罗小飞的第六感一向很准,这一回也是同样。就在那碎尸案的凶手将要被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晚上,他已将自己的小命交待在了监狱里属于他的那间小小的牢房里,且死相极其狰狞,五官分离身体,一张脸面容模糊,经法医鉴定,五官是被他自己生生扯下的。
自杀的事实摆在面前,可罗小飞还是不相信,不是所有冷血杀手的心都能冰冷到亲手结果了自己的性命,而这个凶手正是对自己狠不下心来的那一类人,否则一开始警察找到他时他便能结果了自己,何苦再到监狱里受这份罪过?
罗小飞是相信自己的判断的,可是凶手已死,死人是不会说话的,法医的证明又在,他也无话可说。不过后来,诸如此类的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证明了他判断的正确。
这之后又有几个嘴硬的嫌疑犯被关进看守所,白天死也不招,晚上却在梦游时痛哭流涕交待了实情,移交到监狱后或自杀或痴傻,总之都没有好下场。
怪异的事情发生一次是偶然,发生多次便有问题了,罗小飞便在此时接到上面的命令,让他们组调查一下这事,以防狱警里有人谋杀。
罗小飞想来想去,觉得还是深入虎穴才能调查清楚,他便和几名队员由上面安排,隐藏了身份作为嫌疑犯被关押进看守所里,密切注视着所有嫌疑犯的一举一动。
在看守所里关了三天,风平浪静,到了第四天晚上,睡梦中的罗小飞听到了一些动静。
常年当刑警让罗小飞养成了睡觉轻的习惯,看守所的生活乏味,他无事可做,晚上早早上床睡觉,睡到夜半,忽然听到了一声拍打,这声音他很熟悉,因为最近电视台在播放新版的包青天,所以他立刻便听出这拍打声正是包青天判案时用惊堂木拍打桌面的声音。
看守所里怎么会有惊堂木的声音?
罗小飞立刻抖擞精神坐起了身,凝神细听,听到隔壁牢房有轻微的说话声。罗小飞记得隔壁关押着的嫌疑人涉嫌绑架某富商的儿子索要赎金,在交易时被抓获,可是孩子至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刑警多放查找也毫无头绪,而嫌疑人却牙关很紧,死活不透露孩子的下落,如今这案子还僵着,负责案子的重案三组队长和罗小飞是朋友,对这个嫌疑犯恨得咬牙切齿。
如今,隔着一道墙壁,罗小飞听到嫌疑人的动静,极其清晰。
惊堂木“啪嗒”又是一声响,一个深沉男声说:“堂下陆虎,你可知自己犯了什么罪?”
陆虎素来不屑的声音此时有了些颤抖:“你,你,你是谁?”
“大胆!见到胡判官还不赶快下跪!”一道尖细嗓音插了进来。
“胡,胡判官?是,是人还是,还是……”
“嘿嘿,就快要做鬼的人了,还管我们是人是鬼?老实交代你的罪行,胡判官可饶你不死。”尖细嗓音道。
陆虎依然像白天审问一样装傻:“罪?什么罪?我不过是替人收钱……”
话音还未落,只听得“哎哟”一声,陆虎的声音已经变得痛苦起来:“救,救命!”
罗小飞听出不对,掏出上面事先给他准备好的牢房钥匙打开门,悄悄地挪到了隔壁牢房门口,从上面的铁栏向里张望。
罗小飞看到了一团黑气,在牢房里漂浮,黑气正中央长着一张人脸,凶神恶煞的模样,让人看了都心惊胆寒。这团黑气的旁边站着个一手执铁链一手托了张桌子的小童,小脸很白,一脸死气。而陆虎则抱着胸口滚在地上,痛苦不堪。
那黑气“啪”地又是惊堂木一拍,道:“你说还是不说?”
陆虎咬牙硬撑:“说什么?”
黑气怪笑一声:“好大的胆子,倘若我把你的心活生生剥出来,你还能这般刚硬么?”
他冲小童使了个眼色,小童当即一甩手,铁链稳稳地钻入陆虎的胸口,罗小飞这才看见,铁链是带钩子的。
陆虎“哇”地一声大叫,磕头求饶:“胡判官饶命,我说,我都说,孩子被我杀了,尸体埋在城郊,我看不惯他自小那么好命……”
尸体在城郊?
罗小飞当即不敢迟疑,大喝一声,拔出腰间手枪对准牢房,可是奇了怪了,牢房里除了路虎以外,再无其他人,那团飘着的黑气和小童不知何时不见了,只听得惊堂木拍案的声音,不绝于耳。
狱警听到动静赶过来时,陆虎已经昏迷不醒了,罗小飞掀开他的衣服一瞧,胸口那里好好的,之前被锁链钩破的痕迹荡然无存。
难不成他刚才也是在梦游,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幻想?罗小飞异常纳闷。
陆虎醒来时已经不记得之前发生过的事情了,可却一反常态地跪倒在罗小飞和狱警面前,嚷嚷着自己要认罪。
事情又回到了先前的样子,陆虎在一夜梦游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罗小飞该作何解释,难不成要跟领导说自己在陆虎的牢房里看见了鬼判官,是那判官吓得陆虎认罪的?这话说出来谁信?
陆虎很快被移送到了监狱,罗小飞不放心,一起跟了过去。按照先前几桩案子的经验,陆虎很有可能在开庭审理前有性命危险,罗小飞自然不能让这样的事情,所以和队员一起24小时在陆虎的牢房外蹲守,而入夜那一班岗,总是罗小飞自己来守着,他想亲自看一看自己那晚究竟是在梦游,还是一切都是真的。
开庭的前一晚,罗小飞一个人坐在陆虎的牢房门口抽烟,陆虎闻到烟味儿,凑了上来:“警官,劳烦给我也吸上一口?”
罗小飞从窗口递了一支给他,陆虎猛吸一口,整个人都舒坦了。
“喂,那天晚上你当真什么都不记得了?”罗小飞问。
“警官,我发誓,真不记得了,要是记得我能不说吗?”
“那你有没有印象看到一团黑气?”
“我印象中睡了一整晚,哪儿看见什么黑气?”
罗小飞无奈了,只得叮嘱他:“那待会儿要有什么事情,第一时间叫我。”
陆虎应承着,缩回床上抽烟去了,罗小飞百无聊赖地靠在墙上回忆着那天晚上的情景,觉得周围的温度越来越低了,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看看表,时间已近午夜十二点。
周围很安静,安静得有些不可思议。
猛然一声惊堂木拍案,让罗小飞一个激灵跳了起来,往牢房里觑,那晚所见的黑气又出现在牢房里,黑气包围着的脸比先前还阴森几倍,而它身旁的小童则又蹦又跳得用锁链将陆虎缠了个结实。陆虎呢,整个人呆呆傻傻的,像是魂游天外。
阴沉的男声道:“犯人陆虎,诱杀幼童,天理不容,其罪当诛,即刻行刑!”
惊堂木再一响,缠绕陆虎身上的锁链开始收缩,越缩越紧,陆虎的全身因为血管的挤压而通红,倘若继续下去,必定血管破裂而死。
罗小飞举起手枪,对着那团黑气扣动了扳机。
空气仿佛瞬间凝固,罗小飞觉得身体都要冻成冰块了,就见那张狰狞的脸忽然间转过来面向他,怒气显而易见:“何人竟敢扰本判官办案?”
“判官?”罗小飞忍住一身的寒意,不屑道:“人间的事情,何时轮得到你管?”
胡判官一声轻笑:“活人的事情不归我,可他早晚要死,就是我阴间的魂魄,我自然有权判定他的死法。”
“那便等他被枪毙了,到阴间再死一次好了,只是现在,你不能动他!”罗小飞一字一句道。
胡判官还没有说话,那小童就开始发出一阵怪笑:“判官爷爷,他竟来管你的事呢!”
“不自量力!”胡判官不耐烦地甩了甩头:“年轻人,夜已深沉,上床歇息吧!”
他话音刚落,就见一阵黑风四起,将罗小飞包围了起来,他只闻到浓烈的腥臭气息,身子便漂浮了起来,自此失去了意识。闭上眼睛的那一刹那,有什么温热的液体喷到他的脸上,血腥的味道,让他想到了破裂的血管,会是陆虎的吗?
罗小飞被队员叫起来,已是六个小时后的事情。他揉揉惺忪的睡眼,这才发现自己竟然靠着牢房的墙壁睡着了。他怔了好半天才想起来自己为何置身此处,忙跳起来去查看陆虎的情形,陆虎正蜷缩在床上睡得正香。
狱警过来带陆虎去出庭,陆虎却是一副呆呆傻傻的模样,仿佛三岁孩童,再认不得人。他全身上下的皮肤都是红通通的,像起了疹子,可是如果仔细看,会发现肿胀的皮肤下青色的血管,血流缓慢,像是随时都会破裂了。
果然,陆虎在出庭的路上暴毙,死因是血管破裂。
从此,S市的警局里便有一个传言,但凡是不愿认罪的嫌疑犯,无需对他们一审再审,只需关在看守所里呆几天,经过一晚的梦游,他们自会痛苦流涕着要求认罪。而他们最终的下场也很凄惨,总和他们犯下的罪行相匹配。
自此,S市再没有不愿认罪的嫌疑犯了。
唯罗小飞回忆起那两个晚上的事情,总是一片空白。这之后,他时常晚上做梦,梦见一团黑气,有惊堂木的声音在梦里回荡,依稀有个深沉的男声道:“堂下何人,有何罪行,还不速速向我胡判官从实招来。”
胡判官,阴间掌管鬼魂命运刑罚的判官,鬼魂在阳间造下的孽皆在胡判官处有记载,他铁面无私,朱笔一点,鬼魂难逃法网。偶尔,胡判官会到阳间去上几趟,都是午夜时分,有小鬼带路,去寻那死不认罪的犯人,打开他们的金口,从此枉死的生命终于沉冤得雪。而这世上能有幸见得胡判官容颜的活人,恐怕只有罗小飞一人了。
第七十四谈、山魈
总有些人长着一双和别人不一样的眼睛,唐冰就是一个,她总能看见常人看不见的东西,这便是所谓的阴阳眼。
唐冰能见鬼,这她是不知道的,还是小孩子的她总觉得城市里的街道不论白天黑夜总是熙熙攘攘,白天车水马龙,晚上却只见行人,白天的人会对她笑,叫她囡囡,晚上的人却只是淡淡看她一眼又把目光移去,偶有人伸手想摸摸她的脸,她却因突然感觉到寒冷而后退,那些人便再不敢碰她。
唐冰知道自己能见鬼,是在十岁那年暑假,外婆乡下的闺蜜病重,她去瞧她最后一眼。唐冰的父母工作都忙,奶奶家又在外地,无人照顾她,外婆便将她一并带了回去。
外婆的家乡离唐冰所在的城市挺院,坐完火车后要转汽车,再步行一段距离才能到达。唐冰和外婆下了汽车就已经是晚上八点钟的光景,倘或再走山路,着实有些不大安全,便在这附近的一个小村子住了下来。
这村子也算古老,村里人相互都熟识,平时也不大有外人来,所以这里没有开设旅店。外婆本想找户人家借宿,但又觉得太过麻烦人家,恰在此时,活泼好动的唐冰指着前面的房子叫了起来:“外婆,外婆,那个房子像是没人住的。”
旁边的大树下有人乘凉,听见唐冰的声音,都神色紧张地跑过来阻止:“嘘!小娃娃,这里是不能大吵大嚷的。”
唐冰吐吐舌头,外婆笑着跟村里人解释:“我们是路过的,想在那房子里借宿一宿。”
众人对视一眼,表情都有些古怪,其中一个女人热情地拉起唐冰的手:“那破房子太久没人住了,又脏又乱,不如去我家。”
外婆忙谢她:“就一晚上,不打紧的,麻烦你们总是不好的。”
“不麻烦不麻烦。”女人说着就要把唐冰往自己家拉,年幼的唐冰却一撅嘴,叫嚷起来:“不要不要,我就要住那个房子,那房子好玩儿!”
的确,这废弃的房子的建筑风格和村子里其他房子都是不一样的,其他房子都是各家各户近几年来新盖的,而废弃房子却像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不知从前是不是也住过大户人家。不过房子里的家具倒是一应俱全,就连被褥也是干干净净的,这看起来倒有些奇怪。外婆问起村民,村民都说这户人家祖上是小村子的富庶,村子里就这么一栋古建筑,自然要好好保存,所以每家每户都排了班,轮流去打扫。
既然房子里面是干净的,外婆也乐意带着唐冰住下来,她谢绝了村民的好意,村民望着这一老一少的背影,有些欲言又止。
外婆带着唐冰在房子里转了一圈,寻了间最大的房间住下。唐冰从没有到过这样的地方,兴奋地在房子里跑来跑去,直到外婆叫她回去睡觉时才停下来。她躺在干干净净的床上,闻到了一丝雨后泥土的清新气息。
唐冰有个习惯,睡到半夜的时候,一定要起来去一趟卫生间。这一夜凌晨三点,唐冰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想去方便,却突然间听到了一个声音。
如果你家里养宠物,应该会知道这种声音,小狗的爪子尖,倘若寂静的时候跑起来,能听见爪子和地面摩擦的声音,轻轻细细的,听上去很是可爱。唐冰这个时候听到的就是这样一种声音,像是有小狗在外面院子里奔跑,小爪子一路留下印记。
难不成是院子里跑进来了小狗?
唐冰是最喜欢小动物的,此时兴奋得连去卫生间的事情都忘了,穿上鞋便往外跑,可是刚跑出去,那轻轻细细的声音便止了。
唐冰不甘心,在院子里转悠了几圈,忽然瞧见月光下一丝晃动影子,竟是台阶上长出一株绿色植物,如她一般高,是她所没有见过的。
这院子好有趣,她在睡觉,院子却在生长,如果明天一早醒来,院子是不是就要变成一个花园了?想到这里,她忙飞奔回屋,要赶快睡到天亮。唐冰没有看到,就在她转身的时候,那株绿色植物忽然伸出触手,在她背上轻轻一点,留下了几颗黑色的东西。
唐冰第二天是被外婆叫醒的,她起床后第一件事便是跑到院子里看看是不是如她所想一般变成了花园,岂料却让她大失所望。院子和昨晚来的时候一模一样,不仅没有变花园,就连昨晚见到的那株绿色植物都没有了。
“外婆,这里的植物呢?”唐冰问。
“哪有什么植物,这儿的土地太干,石头缝里长不出来东西的。”
外婆催唐冰洗漱,要带她赶紧上路回去,毕竟老闺蜜的病是等不起的。
谁知她们祖孙二人出了房子,确实在这个不大的村子里兜兜转转,怎么也走不出去。外婆牵着唐冰,一边走一边纳闷儿:“奇怪了,原本站在那房子前就能看见村口,怎么现在走了大半天也走不到呢?”
外婆急了,拉了个村民来问,村民看着她的目光有些闪烁,指了指村口的方向:“超这边走,不远,五分钟就能走到。”
可是五分钟后,外婆和唐冰又走回到了这个地方,一脸惆怅。
这情形持续了几次,每每外婆让村民带路,村民都一脸紧张地摆摆手,说自己忙,然后落荒而逃。临近中午的时候,这个村所有的村民都回了家,门户紧闭。
便在这时开始下起了雨,雨势凶猛,像是老天爷在天上倾倒一般。外婆赶紧拉着唐冰往回跑,又是跑了很久才找到昨晚住的那处废弃的宅子,而再次之前,它已消失了一上午了。
被外婆拉进大门的时候,唐冰不经意间回头,似乎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弥漫的雨雾中慢慢朝这边走来。
外婆骂骂咧咧着给唐冰换下湿漉漉的衣服,就在这时,唐冰看到后院的台阶上忽然出现了两个人影,是一老一少,就如同她和外婆一般。老人家摇着蒲扇像是在乘凉,瓢泼大雨打在她身上却没让她浸湿半分,她悠闲自在的模样,仿佛天边正挂着一轮骄阳。
唐冰奇怪得咦了一声,不远处也似回应一般咦了一声,唐冰扭头去看,竟是从厨房探出一个脑袋,正悄悄打量着她。
那是一个挺小的男孩子,有些怕生,所以躲在门后。唐冰对他咧嘴一笑,男孩子往回缩了缩,被她吓着了。
“外婆,你看那儿有个老奶奶和小弟弟。”唐冰叫起来。
外婆正在给唐冰擦头发,闻言看过去,只看见瓢泼的大雨和模糊的院落,没见到任何人影:“瞎说什么,这房子里就咱们两个人,哪儿来的老奶奶和小弟弟?”
“可是我就是看见了啊……”唐冰往那边一指,自己也愣住,是啊,哪里有老奶奶和小弟弟,难不成她是看错了?
这场雨下得很久,直到晚上也没有停歇的趋势,他们祖孙二人只得在这里再住一个晚上。因为下雨的缘故,老房子显得有些阴冷,唐冰缩在被窝里,听着外婆渐渐平静的呼吸声,自己却如何也睡不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的时候,唐冰又听到了那阵轻轻细细的脚步声,远远从屋外而来,像小狗撒了欢儿在院子里奔跑。唐冰悄悄下了床,在雨后黑漆漆的院子里看见了白天瞧见的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冲她招手,邀她一同玩耍,干净清澈的眼眸让唐冰很喜欢。唐冰大大方方走过去牵住他的手,小男孩笑笑,拉着她往后院去。
“白天我明明看见你了,可为什么一眨眼就不见了?你是和奶奶一起来的对不对?你为什么一直不说话?”
无论唐冰说什么,小男孩就是不搭腔,走到后院的时候,有月光从云层里偷出来,唐冰看到小男孩的头发是绿色的。
后院里,白天见到的老奶奶仍坐在原先的位置上摇着蒲扇,手一指唐冰,发出一声怪笑。
唐冰觉得小男孩握着她的手变得非常用力,她竟无法挣脱,回头去看,小男孩完全变了另一副模样,全身都像树皮一样干枯,只有眼睛仍是亮晶晶的,而他身上开始生长出触手来,是一根根藤蔓,将唐冰紧紧缠绕。
唐冰分明从小男孩的眼睛里读出了抱歉。
身上的藤蔓越缠越紧,唐冰挣脱不了,吓得大哭,老奶奶蒲扇再一指,有树叶被塞进唐冰的嘴巴,让她喊叫不出来。
此时此刻,院子里都开始长满了植物,是从小男孩身上分生出来的,一株株绿色植物,和唐冰前一天晚上在台阶上所见到的一模一样。
“好久没有见到新鲜的小孩儿了,留下来陪奶奶好不好?”老奶奶摇着蒲扇,说话的声音尖细又刺耳。
“不要!我要外婆!外婆救我!”唐冰在心里大喊。
一旁的小男孩向她身边靠近了一些,干巴巴的脸上有两行湿润,唐冰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很伤心地低下了头。
“看你的小弟弟,多漂亮,奶奶也把你变成他的样子好不好?”老奶奶摇着蒲扇站起了身,一步一步向唐冰走近。
唐冰觉得自己要死了。
可就在这时,后院突然亮起火光,小男孩儿“吱呀”一声尖叫,触手迅速地缩回。唐冰这才发现周围的绿色植物都燃烧了起来,一个个尖叫着倒地,火光映出一张张小脸,都是小孩子的模样。
老奶奶的脸突然间变得狰狞,正要向唐冰扑过来,却有一根火棍在唐冰面前挥舞起来,一瞬间,唐冰身边所有的植物全都被燃烧成了灰烬,包括那个诱拐她来到后院的男孩子,还有老奶奶。
唐冰立刻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是她的外婆拿着火棍,把这里的植物烧成了灰烬。
外婆拉着唐冰往外跑,离开的时候,唐冰回头,看见火光中小男孩的脸,隐约带着泪痕。
后来听村里的人说,有好多小孩子在这个老宅子里玩耍时失了踪,到现在也没找回来,总有人听见老宅子里有奇奇怪怪的声音,即便荒废了这么多年,里面的家具被褥依然干干净净,所以整个村子无人敢靠近这间老宅。
在离开村子的路上,唐冰问外婆是不是看到了那个老奶奶和浑身长满了树皮的小孩,外婆很诧异地道:“没有啊!我只看见你被藤蔓缠着,所以猜想可能是遇见了山魈。”随后她又恨严肃地对唐冰说:“囡囡,以后如果你看见了别人看不见的东西,一定不要说,就当没有看见它们,记住了么?”
唐冰点了点头,这才知道自己的眼睛是和别人不一样的,因为她能见鬼,还有精怪。
那栋老宅子终年飘荡着一个幽灵,因为不甘寂寞,送一将山魈禁锢在自己身边,引诱过往的小孩子进入宅院,将他们埋进泥土里,生长成为新的小山魈,小山魈们围在她身边,这宅子便再不空寂,每天晚上都能开出绿色的植物来,永不衰败。
山魈,山中精怪,形如小儿,独足向后,夜喜犯人,名曰魈。《山海经》与《聊斋志异》中皆有记载。
怨骨笛(上)
吹起这首曲子,忘记你。
——题记
引
我是一块骨头。
我的主人将我丢弃在忘川河畔,忘川水浸湿了我的身体,也磨去了我的记忆,我忘却了主人的模样,甚至,忘却了自己。
慕昀把我捡起来的时候,奈何桥上恰传来一声脆响,我看到桥头盛汤的孟婆头一回停下了她的手,望着眼前的人,面容不再慈祥:“年轻人,你可知打碎了我的汤碗,后果如何?”
我听到一个比忘川水还要冰冷的声音,响彻整个地府:“哪怕灰飞烟灭,我也要记得她。”
她?她是谁?
那人背对着我,身影清冷,却让我觉得似曾相识,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我待要看清那人的面容,慕昀修长的双手却将我拢入了袖中:“我们走吧。”
走?要去何处?何处可去?
我以为他听不到我的声音,不想他却笑了:“莺时,我们回家。”
原来我叫莺时,原来我有家。
一、
我和慕昀的家,有凤凰花开遍山头。
慕昀说,他不是人,我亦不是。
我那时正看一朵凤凰花盈盈盛开,随口问:“那你是什么?”
他沉默不语,却摘下那朵凤凰花插入我鬓间:“凤凰花好看吗?”
他眼中有三月阳春,看得我痴迷,只胡乱点头:“好看。”
他揉揉我的脑袋:“骨头,喜欢凤凰花吗?”
我依旧只会痴痴点头:“喜欢。”
他笑着抱起只有凡人孩童般大小的我,久久不曾放开:“骨头,要记得你说过的话。”
我抬头,恍惚看到他的眼睛里蒙了一层迷离的雾,让人看不真切,我伸手想要把那层雾抹去,却被他紧紧攥住,我的手掌与他的相比,那么小。
我随慕昀来到这山里二百年,他将我打磨成一支骨笛,用他的修为助我,一百年养魂,一百年修炼,我才终于有了这样的人形,不过凡人孩童的模样,要长到娉婷,还需五百年。
五百年,那么长的岁月,我等得焦灼,他却不急不躁,仿佛于他而言,我永远这么小,才是最好。
他不知道,我多么希望成为能与他并肩的女子,看这一山的凤凰花开到地老天荒。地老天荒,凡人只是奢望,而对于我们而言却是弹指。我心有贪念,如此却仍不够满足,只因他从忘川河盼将我捡起,拢入袖中的那一刻,也拢起了我的心,这颗心,从今往后,只属于他,只能属于他。
从来到这山中后,他便只叫我骨头,而莺时这个名字,再不被提起。久而久之,我也忘记了自己还有另一个名字,只记得自己叫骨头,慕昀的骨头。
慕昀喜欢坐在夕阳西下的凤凰山头,慢慢抚摸骨笛,却从不愿吹起。我问他为何,他总笑笑说舍不得,吹起这支骨笛,便是在消磨我的魂灵,十首曲子之后,我的魂灵将消失殆尽,再不能复原。倘若那样,他便会失去我,失去他的骨头。
“既然这样,为何要将我打磨成一支骨笛?”我问。
“因为这样的你才最美。”他答。
我因这话红了脸,他心情甚好,取下腰上挂着的玉笛,与这山间的天籁和了一曲,听得我陶醉。
那是我第一次听他吹笛,有晚归的鸟儿循声而来,在他头顶盘旋不去,满山的凤凰花随风招摇,为他的笛声舞蹈,那一瞬间,我甚至以为,慕昀是这天地的共主。
人世间沧海桑田,只这座山的风景不变,我陪着慕昀看凤凰花花开花落五百年,终于如我所愿,生长得娉婷,可与他并肩而立。
那一日,他远望群山,脚下一片凤凰花开如火,我悄悄走过去,本想给他惊喜,他却似有感应,忽然回过头来,看到一夜之间成长为少女的我,眸子里有异样的光彩闪过,我以为那是欣喜。
“好看吗?”我问他。
他笑了,过来牵起我的手:“好看。”
一句话已让我心满意足,我靠在他的肩头,听他吹笛,这一回,没有晚归的鸟儿,凤凰花也不再舞蹈,而是燃烧成一片火海,扬灰万里。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怔住,还没反应过来,他已抱起我飞下山去。冷风在我耳边呼啸,只有他的声音异常清晰:“莺时,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这是他第二次叫我莺时,第一次,他带我来到这山里,第二次,却是离开。过往七百年的日子随着这一场大火不复存在,这七百年里,我始终没有问过慕昀,他的心上可曾为我种下过一朵凤凰花?
二、
慕昀带我来到一间乐坊,丝竹声从轩窗悠悠传出,我看到一个清冷的身影,临窗而坐,手挥七弦。有女子的笑声响起,不多时,四五个妙龄女子将他围住,赞他琴技好,央他教自己弹这首曲子。
她们叫他先生,他淡淡应着,却袖了手,冷冷道:“我教你们旁的曲子,只这首,不行。”
我看他眼熟,扯了扯慕昀的袖子:“我是不是见过他?”
“他叫槐序,从今往后,是你的先生。”慕昀说得随意,可我还是从他的眼中捕捉到了一丝异样,他周身头一次散发出冰冷的气息,这样的冰冷,与那叫槐序的男人,没什么分别。
“莺时,他是这世上百年难见的乐师,我欠他一个人情,所以要还他。”慕昀道:“他奉人间皇帝之命要写一首曲子,你来帮他,算我还他的情,可好?”
“那你呢?”我问:“你可会和我一起?”
“我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去办,你乖乖在这儿呆着,一年后,我会来接你。”
他说得郑重,我便没有再怀疑。一年的时间,白驹过隙,我与慕昀相伴了七百年,这短短一年,着实算不上什么。
我进入乐坊的时候,丝竹声忽然停了,一室人都望向我这边,好像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人似的。我浅浅一笑,看着内室那男人的背影,故意扬了声:“请问,先生槐序可在坊中。”
我看到槐序的背影僵了僵,回过了头,四目相对时,我忽然忆起了何时见过他,便是在慕昀带我从忘川离开的那一日,奈何桥头,他打翻了孟婆的汤碗,说要等一个人。
这么说来,他终是入了轮回,他要等的那个人呢,可曾等到了?
“你是谁?”槐序走过来问我。
“我叫莺时,”我笑了:“想拜先生为师。”
他一直清冷的眸子此时终见一点闪烁:“我从不收徒的。”
“那这一屋子的人口口声声叫你先生,我可是听到了。”
角落里两名抱着琵琶的女子闻言,偷偷笑了起来,槐序淡淡瞥了她们一眼,声音依旧不冷不热:“她们瞧得起我,所以叫我一声先生,可我从未承认过她们是徒儿。”
“既然如此,那我也可以叫你先生,你现在不承认我是徒儿也没所谓,反正你早晚会认的。”
“哟!这位妹妹好大的口气!”那抱琵琶的女子站了起来:“我们先生爱清静,不喜你这般聒噪的。”
“是么?”我看向槐序:“听闻先生在为圣上写曲,或许我能助你一臂之力。”
我顺手拿过一名乐师手中的笛,吹了一首曲子。
说来也怪,这首曲子我方才只听槐序弹了一小段,不想那旋律竟似刻在我心里似的,我完完整整将它吹出,乐坊里再次陷入寂静。便是刚刚嘲笑过我的女子也目瞪口呆,这首槐序不愿教的曲子被我信手拈来,着实在她们脸上狠狠打了一个巴掌。
“留下吧!”槐序只扔下了这一句便离开,我得意洋洋环顾四周,众人的目光夹杂多般情绪,女人们嫉妒,男人们惊艳。我这来历不明的女子,让宫廷里趾高气扬的乐师们也哑口无言。
我在乐坊里住下,白日里和乐师们一同练曲,却不常看到槐序。槐序确实是个好清静的主儿,在我来之前,他一月中有大半月闭门不出,在我来之后,他便闭了关。
常听到他房里传出的琴声,是我与他初识那日弹奏的,弹了这么久,他竟不嫌烦。我好奇,便去向乐坊的万事通清流讨教这曲子有何玄妙。清流说这曲子名叫望魂归,是先生为亡妻所作,所以不愿教给旁人。我那日当着众乐师的面奏出了望魂归,算是犯了先生的大忌,他这是又思念亡妻了,所以闭关,不愿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