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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姝渃 当前章节:14986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22:56

原来是个情痴,我笑笑,用术法化出几坛子好酒,趁着月色正好,推开了槐序的房门。

“相思无药可解,唯酒化人愁肠。这几坛酒是我亲手酿的,先生要不要尝尝?”

槐序依旧冷冰冰地看着我:“你出去。”

“我又不是你的徒儿,凭什么听你的命令?”我大喇喇坐下,斟了两碗酒:“先生尝尝?”

他别过头去,甩我张冷脸。我心里是有些气恼的,萍水相逢,我何必自讨没趣?谁让慕昀欠了他的情,我需替他还上,否则,我看也不愿看这冰块一眼。

“若想我走,那便收我为徒,之后你无论说什么,我不会说一个不字。”我灌下一碗酒,向他挑衅。

他似是生气了,看我的眼睛里盛满了怒意,我不动声色将酒碗递到他唇边:“要么收我为徒,要么喝了它,你自己选。”

他一言不发,终是将碗中的酒喝了个干净:“这样你该满意了?”

我笑了:“这酒叫相思酿,配你的曲子正好。”

慕昀从不让我喝酒,所以只一碗下肚,我脸上已有了潮红,连说出的话都有些酥软。醉眼迷离里,我看到槐序的目光柔软了下来,一瞬间,竟似错觉。

还未及我反应,槐序已一把将我拉入了怀中:“莺时,究竟是不是你?”

我迷茫点头:“为何不是我?”

“我在奈何桥头等了你许久,他们说你早已灰飞,可我不信,你说过不会扔下我一人,你说过的。”

我不知他在说什么,我只知要讨他欢心,所以接了下去:“我怎么会扔下你呢?你看,我不是回来了?”

他将我拥得更紧:“我们再不分开了,好不好?”

“好!”我答应他,头却疼得厉害。

那晚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已记不得了,第二日醒来时我却已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门外有些喧闹人声,吵得我再睡不下去,索性穿了衣裳出去。乐师们在厅中齐聚,看我进来,纷纷前来恭喜。

“恭喜什么?”我问。

“先生收了你做徒儿,这辈子也就你一人有这好福气了。”清流也是道着恭喜,我却笑了:“先生这是转了性了?”

“转不转性不知道,可你果真是个会手段的,先生善良,怎么就被你这狐媚子迷了去?”女乐师都有些不屑。

“狐媚之术也需几分姿色,你若能迷住先生,我便唤你一声师姐。”我反唇相讥,又似一个利落的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

我转身离开了这是非之地,去后花园里清静。做人当真麻烦,勾心斗角,为一个男人争风吃醋,实在太不符合我的性格。

花园里的凉亭,槐序正执笔书写,我悄悄走过去,本想吓他一吓,却被他发觉:“过来些,看看这曲子。”

我淡扫了一眼,指点了几处:“这调子太烦闷。”

“可圣上喜欢。”他笑看着我:“这是哀曲,圣上最宠爱的荔妃薨了,就在昨晚,这曲子是大葬时要为她吹奏的。”

“荔妃?”我忽然觉得这名字熟悉得很,好似昨夜才听闻过。一瞬间,脑海中有零星画面,关乎一个素未谋面的女子。

我晕倒在槐序的怀中,在梦里,那女子对我说了一个故事。

三、

当今圣上少年即位,平定四方战乱,于蛮夷之地带回一名胡人女子,封为荔妃,极尽宠爱,只是荔妃入宫三年,却从未笑过。

可一次中秋夜宴上,新晋宫廷乐师槐序独奏一曲,却让荔妃露出了笑颜,圣上大喜,便封了槐序宫廷第一乐师的美名,统领乐坊。

只是,圣上终不懂情,他若懂情,就该知道博得荔妃美人一笑的不是曲子,而是奏曲的那人。笑或不笑,只因爱或不爱。

自此往后,圣上便常召槐序入宫为荔妃奏乐,而荔妃的情根种得愈加根深蒂固。直到昨夜,我与槐序饮酒,我当先醉过去,而槐序却入了宫去。

他最后为荔妃吹奏了一曲望魂归,却不是用他惯常的琴,而是用一支笛,奏出了几世相思。曲声悠悠中,我看到荔妃回过头来,似曾相识的容颜上,遍布泪痕。

我从梦中惊醒,忽然知道为何我在来到乐坊的那一日众乐师脸上的表情如此不可思议,不是我有多了不得,而是因为我长得与那了不得的荔妃太过相像。

“你醒了?”槐序正在桌旁点灯,我揉揉眼睛,仍觉得身上有些疲懒:“醒了,却仍觉得困倦。”

他将我从床上牵下来:“圣上给我一年时间写一首曲子,这事情你已知道了,你说要助我一臂之力,可却又整日犯懒睡觉,如何帮我?“

我被他说得羞愧,忙拿了笔努力。槐序不愧为宫廷第一乐师,谱出的曲子精妙,根本不需我插手什么,但他却总觉不满意,将谱好的曲子毫不可惜的撕掉,我好奇问他:“圣上让你谱的究竟是什么曲?”

他笑笑:“圣上有令,说不得。”

“既然说不得,那我如何帮你?”我打了个呵欠,准备钻回被窝再睡个好觉,却又被他唤住:“我想喝相思酿。”

统共十坛子相思酿,他喝得倒快,我日日闷在房里陪他闭关,日日闻着酒香,他还未醉我却已先醉了。如此四个月过去,我的身子却一日比一日更无力,到最后神智已经不清楚,只零零乱乱做着梦,梦里有不同的女子,却都是与我相似的容颜。

我听她们诉说一段段故事,都是与槐序有关,故事的结尾,槐序为她们每一个人都奏了一曲望魂归。

我忽然觉出有些不对劲,人世间何以有如此多相似之人,梦里所见究竟是真是假,我想探个明白。

我挣扎着醒来,窗外小钩残月,而我却正被槐序揣入袖中。此时此刻,我已现出了真身,瓷白的骨笛被槐序握在手中,却很称他的肤色。

“你早知道我不是人?”我问。

“从你踏入乐坊的那一刻起便知道,我给了你机会离开,你却固执己见,今日所有的后果都是你自找的,怪不得我。”槐序的声音恢复了从前的冰冷,让我听着心寒。

“那你呢,你究竟是不是人?”

“我?”槐序笑了笑:“很早以前我该是人的,可现在……不知道了,或许我早已不配做人了。”

我听着他的声音,顿时觉得害怕,他究竟想要将我怎样?

“别怕!”他抚摸着骨笛,声音是从未有过的温柔:“过了今晚,你便回来了。”

第七十五谈、怨骨笛(下)

这话什么意思?我还来不及细想,他已带着我御风而去,已是初冬时节,寒风有些凛冽,我不住打着哆嗦,半是因为冷,更多的却是害怕。

他带我落在一处山头,扑面的香气是我最熟悉的,我闻这香味七百年,在乐坊的时日里连做梦都在想念。那被慕昀一把火烧去的凤凰花,此时正在山上盈盈开遍,虽是冬日,却仍不挡它们生长的旺盛。

慕昀是不是在这里?

槐序将我从袖中抽出,握在了手里,却是向山中一茅舍而去。

这样偏僻的山头竟然还有人家,倒是出人意料。茅舍里亮着烛火,有女子坐在窗旁织布,,烛火映着她的侧脸,已是让我看得清楚,这女子与我有着一样的容貌。

这是第几人了?我数了数自己梦中见到的女子,这该是第十个。

“你是不是觉得奇怪,为何这女子与你有着相同的容貌?”槐序问我。

“我本是一根骨头,修成人形后与凡人长得一样也没甚稀罕。可让我稀罕的是,凡人容貌相似的女子未免也太多了些,且个个都与你有关。先生,这你要如何解释?”

槐序并未解释,只是推门进去,茅舍中的女子看到他,眼神变得炽热:“这位公子,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是啊,我们见过。”槐序的声音难得温和,却将我横在嘴边,一曲望魂归就这么被他吹奏了出来。

我忽然响起慕昀的话来,他说吹起这支骨笛,便是在消磨我的魂灵,十首曲子之后,我的魂灵将消失殆尽,再不能复原。慕昀小心翼翼护了我七百年,不想却在今日功亏一篑。我拼尽了力气想化成人形,无奈槐序的手好似有强大灵力将我压制,我动弹不得。

望魂归经由我这支骨笛吹奏而出,曲调却是前所未有的幽怨,刹那间黑色煞气自我身体里喷涌而出,直冲向那与我容貌相似的女子。

我感觉自己的三魂七魄仿佛瞬间撕裂,混在煞气中离开我的身体,而那女子的魂灵则被煞气驱赶着,与我融为一体。

我们好似互换了魂灵,我还活着,而那女子却已死了。

槐序的声音在这场好似灭天的煞气中传来:“这已经是第十首曲子了,莺时,你该回来了,是吗?”

第十首曲子?过往几个月的记忆突然间在我脑海中清晰了起来,原来我每每莫名其妙醉倒,并不是因为相思酿的酒香,而是槐序对我施了术法。昏迷后的我,原形毕现,任由他携带于袖中,去拜访那十名与我容貌相似的女子,为她们吹奏一曲望魂归,顺便取了她们的性命。

如今,十首曲子已经吹过,我的魂灵就要消失殆尽。槐序他果真是这世上百年难见的乐师,我不过一只小妖,被他识破利用,落得如此下场是我活该。只是我对这人世尚有千般万般不舍,因为我要等的那人,还未曾回来。

慕昀,对不起,一年之期还未到,我却再也等不到你了。

四、

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自己的主人,那个叫莺时的女子。她本是这京城外碧黎山中老槐树上的一只黄莺,于一个雨夜在这槐树上落了家,从此得了槐树诸多庇护,却从不知这她待之为家的地方,实际是天上太子长琴闲来无聊时撒向人间的一颗种子,在碧黎山中生长了千年,有了灵骨,脾气亦不大好,多少鸟儿都近不得他的身,偏偏这只小黄莺是特例,让碧黎山中的鸟儿都觉得甚稀罕。

小黄莺在老槐树上住了三年,又是一个雨夜,太子长琴来到碧黎山中,要收回这株老槐树,为自己制一把琴。

大雨瓢泼中,太子将老槐树拢入袖中,一同被拢进去的,还有那只小黄莺。

小黄莺本是俗世生灵,来得天界,理应不容,可天上诸神却无一人感知小黄莺的存在,这还要归功于老槐树的障眼法,他将自己的仙骨分了小黄莺一半,小黄莺身上带着他的灵泽,掩盖了自己的凡尘之气,这才得以在天界存活。

老槐树被制成琴的那一日,小黄莺也修成了人形。她终于得见护他三年的老槐树,原是一翩翩美男子,眉目间清冷,可看向她的目光却是柔和的,他朝小黄莺伸出手来:“从今往后你便叫莺时吧。”

“那你呢?”莺时问他。

“你可以叫我槐序。”

槐序奉太子长琴之命来得人间,要搜集人间乐谱做出一支惊天地泣鬼神的曲子,以震四海八荒的神仙。

太子长琴不知,与槐序一同下界的还有一只修成人形的小黄莺,二人于如画江山中游历,好不自在。

槐序与莺时之间,情之一字生得并不突然,便是在莺时于那个雨夜落在槐序的枝桠间时,情根已然深种。但始终主动的那人是莺时,槐序却似块冰,虽对莺时照顾周到,可总止于礼数,他待她,不似情人,倒似兄妹。

槐序知道让莺时修炼成精已是违背天规,倘或再生出情愫,必定要受到天雷轰顶,除去周身灵根,被打入地狱,轻者受世世轮回之苦,重者灰飞烟灭,万劫不复。他不怕什么天雷轰顶,拔去灵根,他怕莺时同他一起受苦,他会心疼。

发乎情,止乎礼,他做得极好。他以为二人长长久久这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可事事皆有变数,而他和莺时之间便存在着这个变数。

在他二人游历之地,有座开满凤凰花的山头,有只小妖自万花丛中幻化而出,目光温暖如三月阳春,是初生的慕昀,原来他竟是一只凤凰花精。莺时亲见他的初生,却头一次知道,原来花精里也有男人。

初来人世的慕昀有些调皮,看到眼前的女子,头一句话竟是:“我们花妖族的灵身旁人是看不得的,你既然看了,便要负责。”

莺时单纯懵懂,只问:“那你说该怎么负责?”

慕昀挑起了她的下巴:“以身相许如何?”

莺时警惕地退后几步:“我有夫君了。”

“没关系,我把你抢过来。”慕昀说得胸有成竹。

莺时吓得即刻御风而去,回到她与槐序在人间的屋舍时,恰听到里面传来的谈话声,是太子长琴下界提醒槐序,再过得十日,他便需回天上复命了。

只剩十日时间,而槐序只顾陪她游山玩水,要搜集的曲谱却没得几张。

莺时躲在门外,却被人拍了拍肩膀,回头看见慕昀嬉笑的脸:“若我能帮他,你要不要报答?”

莺时瞪他一眼:“妖精!”

“你不也是妖精?”慕昀敲了敲她的头:“今夜子时去山上找我,我替你寻来百家琴谱,你陪我一年,不过不能让那冰块知道,可好?”

他是询问的口气,却说得斩钉截铁,不等莺时回答便离开,像是知道莺时的决定。

当夜子时,莺时如约而至,慕昀果真让他手下的小花妖们寻来百家琴谱,莺时将琴谱放在槐序的房门口,自己则未留下只言片语,同慕昀走了。

她当时这样想: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槐序上天将琴谱呈上,不过一日来回功夫,她已是可以还了慕昀的情,她与槐序不过分别天上一日,不算太长。

慕昀此人,虽淘气又风流,但相处起来却是顶让人自在的,不似槐序那般对人爱答不理。慕昀把情之一字辨得分明,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便是不喜欢,他喜欢莺时,明着告诉了她,却又不强求,不过是争来一年时间,给自己一个机会,亦给莺时一个机会。

只可惜,变数在慕昀出现时便已生出,莺时不告而别,槐序将人间寻了个遍,闹出的动静太大,不仅让太子长琴觉察,也同时惊动了天帝。莺时这个本不该成精的异数,自是天上人间也容不得的。

太子长琴亲自下界,要将莺时的灵骨拔去,而槐序早得到消息,赶在太子长琴之前寻到了慕昀。彼时天上残月如钩,莺时早已睡熟,自然并不知晓槐序来过,待得她醒来,却是被慕昀抱着御风而去,苍茫的天地,异常阴沉。

“我们去哪儿?”她问。

慕昀头一回板着脸孔,远处的天边几声惊雷,莺时看过去时,天雷打得更响。

“为何会打天雷?”

“因为有人遭了天谴。”

“是谁?”

慕昀绷紧的面容让莺时莫名有些惧怕,不用他回答,莺时已经感觉到了槐序所受的天雷之苦,她身体里本就有槐序一半的灵骨,焚身之痛,自然感受得真切。

“你的存在,天地不容,槐序违反天条,这是他应受的。”

慕昀话音刚落,莺时身上已生长出翅膀,化回原身,向那滚滚天雷疾风骤雨处而去。霎时间天地颜色愈加深沉,慕昀乃人间花妖,被仙气阻隔,近不得那行刑之地。他隔着重重雨幕望见那只小黄莺,耳边依稀传来她的声音:“没想到偌大的九重天,竟容不得一只小妖,说出来真让人笑话。不就是一身灵骨么,我不稀罕,全还给你们!”

眼前金光闪过,莺时自拔灵骨,堕入无边地狱。

“我死后,倘或能有半根骨头留于人世,定让这天地万劫不复。”

一声诅咒,积累世怨气,凝于莺时的臂骨,流落于忘川河畔,从此这世上,再没有小黄莺,亦再没有莺时。

五、

原来我只是莺时的一段臂骨,我的身体里有莺时的怨气,能毁天灭地。慕昀费尽心思找到我,打制成骨笛,为的是重聚我的魂灵,让我能再度修成人形。

慕昀爱的是莺时,莺时心心念念的人是槐序,而我只是莺时的一根骨头,爱着慕昀的骨头。

我的梦在莺时灰飞时结束,后来之事如何,我不得而知,不过我确确实实在奈何桥头看见了槐序,他打破了孟婆的汤碗,说要记得一个人,那个人,我想该是莺时。

看来天帝终看在太子长琴的面子上饶过了他,只是让他堕入红尘,受轮回之苦。

梦境的终结,天帝间奏响了一曲哀歌,云端拨动琴弦的那人,一身清冷,那曲调何其熟悉,是一曲惊天地泣鬼神的望魂归。

槐序不负众望,用心爱女子的性命,换得一曲绝响。

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满山遍野燃烧的凤凰花,槐序抱着我立于火海之外,神情依旧清冷,不知他胸膛下那颗爱着莺时的心肠是否炽热过。

他看到我醒来,笑了:“你回来了,莺时。”

“为什么?十首曲子吹过,我该魂飞魄散的。”

“那是慕昀骗你的。当日你堕入地狱,本该灰飞烟灭,慕昀来得及时,收起了你的三魂七魄投入人间轮回。我与慕昀达成协议,我负责寻找附有你魂魄的十名女子,他负责让你重生。所以他将你制成一支骨笛,吹起这支笛,怨气消失,魂灵归位。你踏入我的乐坊,就是选择了重生。”

“那慕昀呢,慕昀在哪里?”

“他将自己的精元给了你,现下,已经灰飞了。”

“你骗人……”

他从袖中拿出一朵凤凰花,放入我的手中:“慕昀早知你不信,所以留下了这个给你。”

似火般的凤凰花中,传来慕昀的声音:“骨头,七百年前是槐序给了我一个成全,我欠了他的情,如今终于还了。我要让你知道,送你到乐坊的那一刻,我才终于发现,这七百年来留在我心中的,不是莺时,而是我在忘川河畔捡回来的一根骨头。骨头,替我好好活着……”

我踉跄倒地,槐序要来扶我,我挥手推开他,却从他袖中掉落一样东西,瓷白色的短笛,正是我的原身,从今往后,也再与我没有关系。

我拾起短笛,吹了在这世间最后一支曲子,是望魂归。吹完这首曲子,该忘记的统统忘记。

这场大火之后,我回到了从前与慕昀生活的山中,这山上依然有凤凰花开遍。有凤凰花在的地方,就有慕昀的气息。

我记得,要替他好好活着。

从此往后,这世间再没有莺时,有的只是一块骨头,慕昀的骨头。

第七十六谈、见手青

赵丽清一早起来便接到老同学黄娟的电话,说老家的人带来了好东西,让赵丽清中午去她家吃饭。赵丽清闲来无事,一口应了下来,当即坐了公交车晃晃悠悠去了黄娟家。她们两个的家离得比较远,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所以等到了黄娟家已是十一点钟,黄娟正在厨房里忙碌,赵丽清打趣她:“什么好东西这么神秘?咱们都一大把年纪了,什么没吃过?不欠这一口。”

黄娟朝水池里努了努嘴:“见手青,新鲜采下来的,保证你没吃过。”

赵丽清向水池里的盆子看去,里面装满了肉粉色的小蘑菇,蘑菇她吃过不少,这种肉粉色的倒从来没吃过。不过这种蘑菇的颜色粉粉嫩嫩,很讨喜,让人看着便有食欲,赵丽清好奇问道:“这见手青确实是没吃过,有什么做法?”

“和平常的蘑菇一样的做法,不过要记得多放些蒜!”黄娟边将洗好的见手青倒进油锅里边道:“翻炒时间久一点,其他也没什么讲究。”

黄娟没别的爱好,就是爱吃,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没有她没吃过的,既然见手青是黄娟推荐的,那味道一定不错,赵丽清迫不及待摆好碗筷坐在桌前,等待菜出锅。

见手青的味道果然如黄娟所说,比旁的蘑菇要鲜些,做菜做汤都好,吃得赵丽清赞不绝口,黄娟得意地道:“别的我不敢说,可是若论吃,我老婆子还算是有些经验的。我说老赵啊,你别总一个人闷在家里,没事儿了跟我一起报个团出去玩,也省得自己在家胡思乱想,咱们一大把年纪了,吃好喝好,图个开心,也就行了。”

赵丽清听了,脸上的笑容淡了些:“再说吧!”

黄娟无奈叹了口气,也不再说什么了!

赵丽清晚上回家,嘴巴里还回味着见手青的味道,吃别的什么都没有食欲,索性就熬了点稀饭,开小火炖着,自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没多久便觉得头有些晕,竟然不知不觉歪在沙发上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见厨房里一阵声音传来,赵丽清被惊醒,心想,家里莫不是糟了小偷吧?

她悄悄站起来,顺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打算去厨房瞧瞧,谁知还没挪到厨房门口,一个人影便闪了出来,随之响起一阵尖叫:“妈!你举着刀干什么,怪吓人的!”

赵丽清手中的刀应声而落。

“小雅,你,你……”

“我怎么了?妈不是我说你,你也太不小心了,火上还煮着稀饭呢,你就睡着了,幸好我及时赶回来,不然锅烧干了可是要引起火灾呢。”

女儿一番说教,赵丽清非但不恼,反而笑着点头:“我错了错了,下回一定小心。”

“没有下回了,以后你等我下班回来给你做饭就好,自己别动火了,太危险。”

“哎!哎!”赵丽清连声应着,待女儿回厨房继续作饭,赵丽清这才偷偷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嘴里喃喃着:“小雅她……回来了……回来了……”

 饭后,小雅收拾房间,赵丽清坐在一旁看着,脸上洋溢着化不开的微笑。女儿的身影映在墙上,不停挪动,拖鞋踢踢踏踏,让一直以来清净了太久的家多了几分热闹。

“哎呀,这幅画怎么在这儿?”房间里忽然传出来女儿的声音,赵丽清忙站起来颤巍巍走过去:“怎么了?”

女儿见赵丽清进来,递给她一张画:“喏,我小时候画的,送给你的生日礼物,你不是说找不到了么,原来在我这儿呢!”

赵丽清凑过去看,原来是女儿在十岁的时候画的画儿,是他们一家人出去郊游,那时她的丈夫还健在,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日子是她生命里最好的时光。

“找个时间把它裱起来挂墙上吧!”赵丽清说。

女儿答应着,又回了屋哼着小曲儿收拾房间,赵丽清觉得头疼,歪在沙发上,看着女儿的身影,不停傻笑。

此时此刻,赵丽清觉得自己的家的灯光有些炫目,好像是舞厅里的灯光,七彩变幻,眼前有无数小人在围着桌子舞蹈,像是在庆祝什么。

这些小人是谁,他们什么时候闯进了自己的家?赵丽清迷迷糊糊的,想叫女儿出来看,谁知女儿已提了包走到了她面前:“妈,我该走了。”

走?才回来多久就又要走?赵丽清想拉住她,可是身上却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开门离开,脚步声渐行渐远,而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赵丽清终于还是闭上了眼睛,沉沉地睡了过去。

赵丽清是在医院醒来的,身边陪护的人是黄娟和她的小儿子,据说黄娟昨晚睡得正香,突然被一阵电话铃吵醒,打开灯一看,来电显示是赵丽清家,可电话那边的声音却不是赵丽清,对方说赵丽清食物中毒晕倒在家里,让黄娟赶快叫救护车。黄娟一听,当下就慌了,忙喊醒小儿子叫了救护车,两人一同赶去了赵丽清家,还是撬开了房门才把赵丽清救出来,那个时候的赵丽清已经人事不省了。

“老赵啊,你可把我吓得不轻啊!”黄娟连连感叹:“幸好那电话打来得及时,否则我可就见不到你喽!早知道你身体这么敏感,我就不叫你过来吃见手青了,谁想到你会中毒呢!”

赵丽清却像是没听见她说的话,只呆呆地问:“你刚才说,用我家电话通知你的那人是谁?”

她这一问,黄娟一拍大腿,激动起来:“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当时听说你晕了,我整个人都懵了,也没来得急细想,这事后想一想,你说那人竟然能打电话,为什么不直接叫救护车呢?我就边想着那人的声音边琢磨,结果我发现,那人的声音很熟悉!老赵啊,那,那是小雅的声音啊!”

小雅的名字一说出来,赵丽清整个人都愣住了。

“你说说奇怪不奇怪,自打小雅出车祸去世,这都过去十五年了,她怎么可能打电话过来呢,难不成是我听错了?”

 赵丽清虚弱地一笑,眼角有一滴泪滑落:“小雅她……回来了……我昨天看见她了……她还给我做饭……”

“怎么会!”黄娟尖叫:“老赵啊,你见鬼了吧?”

“不是鬼,是小雅,是小雅……”赵丽清很是笃定:“你也说听见了小雅的声音,不是吗?”

黄娟的脸瞬间变得苍白:“难,难不成是小雅的魂……哎呀,老赵啊,等你病好了去给小雅烧些纸吧,她可能是想你了,回来看看你,谁知刚巧赶上了你中毒,小雅她可是救了你一命啊……”

“小雅回来了,说不定就不会走了,她不会扔下我走的……”赵丽清痴傻了一般,喃喃道。

待得赵丽清出院,已是一周后的事情,她急匆匆开门,扑面而来确是一股清冷气息,家中除了她之外,再无别人,房间里一如她离开那日,没有丝毫变化。

女儿似乎从来没有回来过。

赵丽清呆呆坐在沙发上,想起住院的时候医生对她的告诫,见手青虽然味道好,但却是一种毒蘑菇,如果做菜时处理不好,很容易引起人中毒,中毒的反应就是产生幻觉,能看到闪烁的物体和人物,也有头晕想睡觉的现象,出现闭眼既睡的情况。难不成她能看到女儿是因为吃了见手青?如果真是这样,那如果想让小雅回来,是不是只要再吃一次见手青就可以了?倘若真是这样,赵丽清想,该去买些见手青回来了。

梁栋是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医生,这几年接急诊,总能见到一位老太太,是见手青中毒,可怪就怪在老太太知道见手青有毒,还每年照吃不误,乐此不疲,好像进医院于她而言是件快乐的事情,梁栋觉得很纳闷儿,这老太太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梁栋人长得帅气,爱开玩笑,在护士中也有好人缘,有时护士们私底下聊天他也参与,听护士们说,那个年年吃见手青中毒的老太太没了丈夫,女儿也在十五年前出车祸死了,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住在家里,每次吃见手青中毒都人事不省,幸好有电话打到她的老同学家里,老同学叫了救护车,这才能让她抢救及时。说来也怪,她晕倒在家里,身边又没人,这电话是怎么从家里打出去的呢?有负责老太太那间病房的护士神神秘秘说,听老太太的同学说,听筒那边传来的声音和老太太女儿的声音一模一样,可她女儿明明早就死了,怎么能打电话呢?

梁栋听了,突然阴森森一笑:“是见鬼了……姑娘的魂魄回家了……”

当时正值晚上夜班,医院里的灯忽然间应景一闪,小护士们都“啊”地尖叫,抱作一团,梁栋恶作剧成功,坏坏笑着回了办公室,却在经过老太太病房的时候脚步一滞,他不经意间扭头,看见黑黢黢的病房里,老太太的床头正站着位姑娘,长发散在肩头,挡住了半张脸。深夜的医院很安静,所以能听见里面的谈话,姑娘轻轻叹了口气,说:“妈,我回来了。”

妈?梁栋皱了皱眉头,这谁啊,没事儿乱管人叫妈?这个时候早已过了探视时间了吧,是谁放这姑娘进来的?他忍不住上前,刚想要敲门,那姑娘听到动静,回过头来,冲他微微一笑,走廊的光照在她的脸上,映出了先前被长发当着的伤疤,新新鲜鲜的,还在淌着血……

滴答,滴答,滴答……

走廊的灯又闪了闪,梁栋的心头猛地一紧。

黑暗中,那姑娘正一点一点地,向他走来……

第七十七谈、鬼市

这一次想讲个买卖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七月,在这个一年中最阴森荒诞的月份,怪事是时有发生的。老人们总是告诫小孩,在七月的晚上一定要早早回家,倘若路上碰到有人搭讪,一定不要理他们,因为说不定那就是鬼,要拖你一起到阴曹地府里去。小孩子对这类告诫很是信服,可年轻人却不一样了,天不怕地不怕,觉得自己一身正气,哪会被鬼魅骚扰?所以都不拿老人们的警告当回事儿,该走夜路照走,至于到底有没有见鬼,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想说的这个故事也和一个年轻人有关,年轻人是我认识的,叫苏杳,挺个性的男生,是酒吧的驻唱歌手,深更半夜回家再正常不过。在苏杳小的时候,他奶奶也总是告诫他七月鬼节的时候一定不要在外面玩耍太久,七点前要回家,吃了饭就不能再出来。小孩子嘛,胆儿小,自然乖乖听话。后来苏杳长大了,又做了驻唱,早回家是不可能了,渐渐地奶奶也不再管他,不过每年七月,无论他回来多晚,都能看见奶奶坐在窗前等着,苏杳常调侃,说奶奶大惊小怪,怕他被鬼给吃掉了。

后来……

后来苏杳的奶奶去世了,他每天回家,再看不到那一扇窗户上若隐若现的影子,戴着老花镜读报或是看电视,也没人再叮嘱他:七月鬼节,忌走夜路,早点回家。

苏杳驻唱的酒吧离家里很远,所以他索性和酒吧里其他几个歌手租了间房子同住。年轻人嘛,爱好相同,也有话聊,常常唱完夜场后勾肩搭背去吃宵夜,酒吧附近有条美食街,小吃挺多,有时喝得多了,摇摇晃晃在街上走,踩着路灯下自己的影子,像回到了小时候。

这一天,也是巧了,苏杳同住的几个朋友都休了假,下班便剩下他一个人。男生嘛,本来胆子就大,酒吧里也免不了喝两杯酒,走夜路轻轻松松。苏杳那天也是唱得high了,客人接连给他点了几杯酒,都一口灌下,出来时走路就有点摇晃。他觉得肚子饿,想去附近的美食街找点吃的,就一个人哼着小曲儿慢悠悠晃过去。那附近,酒吧街和美食街都在胡同里,路灯昏暗,苏杳凭着直觉七拐八拐地走了半天,觉得不对劲了,往常走个五分钟,拐一道弯,就能到美食街,可今天他都走了有二十分钟了,弯也不知道拐了几个,还是没有听到鼎沸的人声。他鼻子用力嗅了嗅,也闻不到食物的香味儿,不用说,自然是走错了的。

没办法,苏杳只好往回拐,这附近的路灯也上了年纪,灯光昏黄得跟没有一样,苏杳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在胡同里回荡,不由得有了些寒意,他忽然间想起来,今天是鬼节的。

“骗小孩儿的!”苏杳嘟囔了一句,拐过一道弯,听见了喧嚣声。抬头一看,前面是绵延不绝的小摊小贩,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真够热闹!可算是走到了,苏杳一阵兴奋,忙跑过去,想赶紧填饱肚子。

可奇怪得很,这里竟不像是他从前常来的那条美食街,店铺虽多,却没有一家在卖吃食,每个摊贩前都只挂着牌子,看不见商品,买家站在摊前对着牌子挑挑拣拣,看中了哪一块,讨价还价一番才买回去。苏杳心里就犯嘀咕了,一块破木牌,有什么好买的?他好奇,往一处人最多的小摊前凑了过去,只听得摊主正在跟卖家争执。

“老板,你便宜点卖我不行嘛?”

“已经给你很便宜了,你去别处问问,哪里有我这么低的价格嘛!”

“瞧你说的,别处也没这个货啊!”

“那不就结了?每家的货品都独一无二,你看中了就带走嘛,错过了可就没有了!”

老板这么一说,旁边围观的人也开始帮腔,什么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之类的,让苏杳越听越稀罕,伸长了脖子去看那小木牌牌上有什么玄机。只瞧见了上面写着一个日期,1991年4月13日。苏杳愣了愣,这不就是他的生日么,怎么这么巧?

他正觉得奇怪,旁边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忽然扬声道:“老板!不如你卖给我吧,多少钱都可以,难得碰上一块小鲜肉,我好久没开荤了!”

小鲜肉?苏杳在心里笑了笑,大叔口味就是嫩。这时周围的人群开始骚动起来,纷纷拿出包来争着要那块小木牌,场面一时间变得很是混乱。苏杳被挤得受不了,正想着退出去,却听见那老板道:“大家可看好了啊,苏杳,23岁,正好的年纪啊,还哪儿找这么新鲜的魂魄?更何况,这魂魄就在嘴边儿上,跑不掉的!”

苏杳心里咯噔一声,扭头看去,周围原本在小摊前哄抢的人此时都安静了下来,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像是在盯着一块肥肉。苏杳嘿嘿一笑:“哥们儿,怪入戏的,以前在横店跑过龙套吧?”

因他这一句话,整条胡同的人不知何时都聚拢了过来,黑压压的人头,看得苏杳心里一阵发毛。

胡同的路灯突然灭了,周围的脸瞬间换了另一副面貌,似幽幽鬼火漂浮着,狰狞而恐怖。有笑声响起来,是在嘲笑他:“嘻嘻,鬼节里还真有不怕死的人跑出来,是迫不及待想让我们吃掉吗?”

“活腻了呗!送上门来的小鲜肉,不要白不要,你们谁都别想跟我抢!”

“你走开,他是我的!”

苏杳看着周围狰狞的面孔咧嘴怪笑着,拿出一沓沓纸币递了出去,鬼火映衬下,上面的图案触目惊心,竟然是冥币!难不成他误打误撞进了鬼市,这里已不再是人间了?

苏杳吓得扭头就跑,却被周围的鬼魂们团团围住,摊主扬了扬手里的木牌,道:“想跑?生辰八字都写在生死牌上了,除非有人买你,你是出不了鬼市的。小伙子,乖一点,让大家伙儿们吃了,一起做个鬼,不也挺好?”

大家一通哄笑,苏杳却快哭出来了,一直以为七月百鬼人间过都是鬼话,不想他气运背,这就撞上了,倘若真的出不去了……他不敢想,他还年轻,当真不想死。

此时此刻,这小小的摊位俨然成了拍卖场,鬼魂们一个个竞拍,都想抢下那块决定他命运的生死牌。他就像一块砧板上的鱼肉,等待着被人宰割。

终于,出价最多的鬼魂得到了摊主的青睐,正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忽然听得一个苍老的声音叫道:“等等!这小子我买了!”

随着众人倒吸一口冷气,摊主面前已甩过来了几锭金元宝,黄澄澄的,看着人心里欢喜。摊主乐开了花,立刻把金元宝收进囊中,将苏杳的生死牌递给了来人:“啧啧,老人家,小鲜肉是你的了。”

众鬼魂见到手的肥肉飞了,都撇撇嘴,悻悻散开,围拢的别的摊位上去寻好货色。苏杳吓得衣服已被冷汗浸湿,心里想着,完了,这回是当真要死了。他绝望地哀叹了一声,闭上了眼睛。却忽然被双手被一双干枯的手握住,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臭小子,从小就告诉你七月鬼节别走夜路,你不听,这下可好,险些丢掉小命,舒坦了?”

这是……奶奶?

苏杳睁开眼,果真看到奶奶站在面前,笑呵呵瞧着他,手里还拎着他的生死牌,原来方才买下他性命的人竟然是奶奶!

“七月十五,鬼市大开,百鬼人间过,就是要抓你们这些不怕死的,带回地府里,卖个好价钱。要知道,活人的魂魄被鬼吸了,便可一年到头都在人间游走,想见的人便能见着了。所以你们活人的生死牌最值钱!幸好我今天出来逛鬼市,发现了你,要不然你也变成孤魂野鬼陪奶奶喽!”奶奶一边说着,一边领着苏杳往前走:“穿过这条胡同,能看见亮光的地方便是人间,你一直往前走,不要回头,要记住,从今往后,七月鬼节,一定不能再走夜路……”

“奶奶,那你呢?”苏杳刚想问,却发现方才还站在身边的奶奶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只留下手里残留的冰冷的温度,以及一块写着他性命和生辰八字的生死牌。

苏杳听了奶奶的话,一直往前,出了胡同,看见光亮,正是他之前遍寻不着的美食街,人声鼎沸,热热闹闹,有温暖的气息,才是人间。

那之后,苏杳再没有在七月走过夜路,他搬回了从前的家,每天下班走到楼下,都会习惯性地抬头看一看,看看那扇熟悉的窗子,总以为他的奶奶还在那里等他回家。

传说,阴曹地府有鬼市,每到七月鬼门大开之时,鬼市最为热闹。因为会有走夜路的活人被引诱到鬼市中,生辰八字写到生死牌上出卖。吃下他们的灵魂,能让孤魂野鬼一整年都肆无忌惮徘徊人间,与亲人相见。所以这块小小的生死牌最是抢手。

倘若到了七月,请你一定一定不要独自走夜路,否则周围会突然亮起鬼火,有不知名的影子与你同行,要的就是你的性命,请小心!

第七十八谈、窥视者

对江珩来说,最厌烦的是聊天。朋友也是这般评价他:沉默寡言,在遇到感兴趣的话题时会聊得多些,当然也没见他有什么感兴趣的。周末聚会,他是饭桌上埋头玩手机的那一个,KTV里坐在角落为大家点歌的那一个,尽兴过后送酒醉的大家回去的那一个。没有什么缺点,可要真挑什么优点的话,也实在说不出。这样的人,多半是空气,没有什么存在的痕迹。

朋友们以为,江珩从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应该是这样。可人有千面,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精神分裂者能分裂出多种人格?而在江珩的身体里,住着另一个人。这个人,有一种特殊的技能,便是窥视。

江珩之所以不爱聊天,是因为他能看到每一个人的心。好比同事赵小姐穿了条新裙子,在办公室里招摇一圈,女同事们纷纷称赞,赵小姐心满意足。可江珩听到的确实另一种声音:“丑八怪!”“这裙子我穿上去能比她漂亮百倍,炫耀什么!”“也不看看她的钱是哪儿来的!什么本事!”不是江珩刻意八卦,可这声音从每一个人的心脏里传来,长驱直入他的耳朵,像是一个个侵略者,霸占他的领地,而他能做的,只有俯首称臣。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有了这项本领的,好像自打那次他耳朵做了个小手术,这能力便有了,困扰也就随之而来。走在大街上,不同的声音从四面八方而来,从急匆匆路过的人群心里钻进他的耳朵,像溪流汇入大海,最后掀起一片澎湃。无法阻挡,只能接受。

最初的时候,江珩被这些恼人的声音折磨得几近崩溃,他看到的世界眼光灿烂,可偏偏有人在耳边提醒这些都是假象,就像当头浇了盆冷水,太令人失望。可渐渐就习惯了,至少这些声音能让他辨别出说话的人那些是真心,哪些是假意,他便可以权衡把对方摆在什么位置,不必用炽热的热情换冰冷的白眼,这让他免去了许多次做小丑的机会,也更省力。不过目前为止,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与他所说皆是逢迎假话,只除了那百分之一。

这百分之一是个姑娘,叫曾雪。江珩休假的时候去云南旅行,酒吧里认识了这个姑娘,当时曾雪一个人静静坐在角落里,好奇打量着周围,两人目光交汇的时候,江珩突然发现,世界静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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