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世界静止了呢?因为那些困扰着他的声音在一瞬间烟消云散,他能听到的只有酒吧的音乐声和人们的笑闹声,而从四面八方的心脏里传递出的声音,不见了。
于是他向那姑娘走过去,与她打招呼,两人就此认识。
对于江珩来说,曾雪有些特别,因为她不仅能让他听不到别人的心声,甚至连她自己的心声,江珩都听不到,所以曾雪就像是江珩的金钟罩铁布衫,在两人一起的时候,做他的保护伞。
这样世界就美好了,听不到污秽,曲意逢迎也变得美妙。而江珩在心里笃定,曾雪是个不会骗人的姑娘,因为她的眼睛里写满了单纯和善良,这样的姑娘,撒不出谎。
他们像一般的恋人一样逛街吃饭看电影,偶尔去旅行,可渐渐的,江珩觉得很不爽快,他习惯了在别人说话时听到他们内心的声音,习惯了作为一个窥视者撕开他们曲意逢迎的面具,而当这样的习惯突然消失,他便不爽快了。
他们在说什么?嘲笑还是谩骂?他不知道对方心底真实的想法,又该如何应对?就连最亲密的女友曾雪,在对他展开灿烂的笑容时,因为读不出心,他也开始怀疑,她究竟是不是真心的?
江珩疑神疑鬼,常在午夜醒来偷偷晃荡到大街上,站在每一扇窗外倾听别人睡梦中的声音,无论八卦还是鸡毛蒜皮的生活小事,都能令他感到满足,如看一场电影,散场后再折返回家睡觉,才能一夜安眠。对于这一切,曾雪自然是不知道的,她扮演着好女友的角色,活在单纯的世界里,无知无觉。
一天晚上,江珩接曾雪下班回家,急匆匆拉开车门坐进车里的曾雪显得有些不同寻常,脸色惨白,身体微微颤抖,像是受到了什么惊吓一般。
“怎么了,身体不舒服?”江珩问。
“你知道么,我们公司有个同事昨天晚上被害了!”
“被害?”
“听说是入室行凶,但却没有任何财物的丢失。可这同事平时为人挺好的,也不会得罪谁啊!而且你知道吗,”曾雪说着,打了个寒颤:“她没了心!”
“没了心?什么意思?”
“她,她被人挖了心!”
江珩一听,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天!美剧里常常出现的镜头怎么会发生在他们的身边,这世界究竟是怎么了,人人都变得丧心病狂?
这一晚,江珩照例失了眠,半夜一点,他悄悄起身,出门做例行的午夜窥视。这个时候的街道,安静得极不真实,像极了一座无人空城。如果不是每扇窗户后面响起的此起彼伏的心声,江珩简直要以为,这世上就只剩下他一人了。
他随意踱着步,停在了附近小区的一栋居民楼前,一楼的住户家并没有安装防盗网,江珩侧耳倾听,主卧里传来主人的梦境,应是个失了恋的姑娘,在梦里放肆地哭泣。要是能找回他的心就好了,姑娘这样说。
找回男朋友的心就能挽回他们的爱情?这想法挺幼稚,不过倒也值得一试。江珩唇角微微扬起,笑姑娘天真可爱,然后转身离开。故事听完了,他要回家,每每睡上一觉。
第二天,网上爆出一条惊人新闻,独居在家的女人一觉醒来发现床上血迹斑斑,而她的手中正握着一颗心,同一天,女人前男友的尸体被找到,入室杀人,是被剜去了心脏。而可怜的女人作为嫌疑犯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医生正在为她做精神鉴定。
这新闻如一颗重磅炸弹,在网络上惊起了一片哗然,就连同事也都在午休的时候讨论这个丧心病狂的案子,而江珩则静静坐在他的座位上,眉头紧皱。
那个女人不正是他昨晚见到的那一个?怎么会这么巧?难不成在他走后,女人真的去找了前男友,要找回那颗早已不在的心?傻姑娘呵!倘或自己在他窗前多停留片刻,是不是就会阻止悲剧的发生?他不知道。
江珩心情郁闷地回家,曾雪一个人蜷缩在沙发的角落,像只受惊的小鹿,见他回来,忙冲过去抱紧他:“你看新闻了吗?又一个人被挖了心!”
江珩柔声安抚她:“别担心,谋杀都有理由,你是个善良的姑娘,又没得罪过人,坏事降临不到你头上!”
曾雪快哭了出来:“那万一呢?”
江珩笑了:“有我在呢!”
“对了,你昨晚半夜去哪儿了?我醒来看不见你,快吓死了!”曾雪说。
江珩愣了愣,很快回答:“我怕吵到你,出门吸了根烟!”
“那下次记得叫醒我!”曾雪说:“我不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的?”江珩笑道:“我又不是小孩子!”
曾雪看着他欲言又止,指了指茶几:“睡前别忘了吃药!”
吃药?吃什么药?江珩走到茶几前,那里放着个白色的小药瓶,没有任何说明,像是三无产品,有种危险的味道。
“一次两片,有助睡眠,你不是总失眠么?”曾雪补充道。
江珩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塞了两片药进嘴巴里,他是该好好睡一觉。
接连几天,剜心惨案一桩接一桩发生,江珩发现自己的生活也开始变得奇怪,像是他半夜三更本是去窥视别人的梦境,身上衣服的隐秘角落却莫名其妙多出了些血迹,梦里总有尖叫,有男人,有女人,撕心裂肺的声音让他头疼,所以在醒来时一身冷汗。江珩意识到自己出了问题,而那一桩桩的惨案,似乎与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江珩的神经就像一根绷紧的线,到了一定程度,自然崩断。就在他情绪崩溃的那一天晚上,临睡前,曾雪又面带笑容地为他递上了一杯水和两片药片:“睡前别忘了吃药!”她这样说。
“这药究竟是有什么用?”江珩开始怀疑。
“有助睡眠啊,你忘了吗,你最近晚上总做噩梦,太让人担心!”曾雪眨了眨天真的眼睛:“赶快吃了药去睡觉,看看你,都有黑眼圈了。”
江珩看着这个曾经将他从嘈杂声音中解救出来的姑娘,一瞬间,所有的揣测和怀疑都聚集在了一起,他将药片放入嘴里,又趁着曾雪回转过身去的时候吐出来,若无其事。
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巧合,他能窥视人的心,万分困扰的时候偏偏就能偶遇一个姑娘将声音屏蔽,这样的概率,少得可怜。
江珩如往常一般对曾雪道晚安,之后上床睡觉,不同于以往,他此次是清醒的,他静静等着身旁的曾雪呼吸变得平稳,静静等着时间一点一滴过去,静静等待到午夜,然后出乎他的意料,他的身体不由控制地坐了起来,与此同时,有些细小的说话声隐隐从身旁传来,他侧耳倾听,发现这声音来自曾雪体内,来自她那颗将他屏蔽的心。
她说,这个男人真令她恶心。
她说,她说再有最后三天,一切就都结束了。
她说,实验对象,窥视者第100号。
实验对象?
江珩感觉到一股怒火直冲上心头,有些支离破碎的影像在脑海中慢慢清晰了起来,那是在他与曾雪初遇的第一天,在那间酒吧里,曾雪回眸的一刹,他恰好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而那一杯酒的味道却因为他的兴奋而忽略了,事实上,酒的味道应该有点不那么对劲。
药片!
他想起来每晚曾雪喂他吃的那些药片,似乎在他吃过后就进入了沉眠,而在那之后,他如梦游者一般去往这城市的每一扇窗口前,寻求他的猎物,看一看猎物们新鲜上演的戏码,然后剖去那一颗颗炽热的心肠,留存作证。
所以,曾雪根本就不是他的金钟罩铁布衫,不过因为药物的力量,他能屏蔽掉四面八方如潮水般涌来的心声,也正是因为药物的力量,那些声音又再次回来,并且麻痹他的意识,驱使他残害了一个个无辜的生命。
原来,所有的天真纯良都是假象,这个如天使一般的女人不过是恶魔,要蚕食他的魂灵。
曾雪的心声响彻在耳边,让江珩怒火中烧,还来不及思考,手已自己抬了起来,伸向了曾雪的胸口……
江珩是在刺鼻的消毒药水中醒过来的,眼前人影模糊,而他被结结实实绑在手术台上,几双眼睛紧紧盯着他,如盯着一个猎物。
“实验对象,窥视者第100号!”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江珩抬头去看,正对上曾雪那一双天真的眼睛。
“怎么回事?你不是已经……”江珩一时语塞。
“死了,对么?”曾雪笑道:“那些都是你的幻觉。你是我们的实验对象,全世界像你这样能读懂人心的人只剩下一百人,你是最后一个。”
“那其他九十九个人呢?”江珩问。
曾雪神秘一笑:“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那你们拿我做什么实验?”江珩又问。
曾雪冲同伴们点了点头,他们纷纷退开,而在他们身后的架子上,隔着一排排玻璃瓶,里面装着的,正是一颗颗心脏。
“你不觉得这世界上家长里短勾心斗角的声音是最美妙的么?”曾雪说:“这世上的人啊,假话说得太多,我要让你把人们真实的声音留住,所以,你要替我去取回他们的心。现在能做这件事情的也只有你了,因为你是在实验中唯一活下来的窥视者,作为你的医生,我很骄傲。”
“医生?”
“没错,我一直在你身边观察着,既然你发现了真相,那这个游戏不得不暂停,不过没关系,我们有的是时间,可以重来一次。”
曾雪说笑间,已经取出一根针管,将里面的液体注射进了江珩的体内:“新的人生里再见,我的实验对象,窥视者第100号。”
她的声音轻柔,熏得江珩昏昏欲睡。尽管拼命挣扎,可他仍是抵不过药物的力量,进入了沉沉的安眠……
再次苏醒……
江珩穿上衬衣,仔细系好领带,带上公文包出门,打开门的那一刹那,声音如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涌来,那是来自这栋大楼里的人们心里真实的声音。
他有一项特殊的能力,能窥视别人的心,他不知道,在他踏出门的时候,在不远的几个小时后,他会在酒吧遇见一个女人,纯真,善良,就此改变他的命运。
他叫江珩,他还有另一个名字:实验对象,窥视者第100号。
第七十九谈、孟婆汤
“她穿豆青色旗袍,盘髻,翡翠簪。不施脂粉,却是桃花面。爱笑,不露齿,别人唤她一声苏老板,她回头,只盈盈着望你。我爱极了她的眼睛,却常常不大敢看,因着对视的那一刹那,像是心事全被她知晓了,总怕我的喜欢将她惊扰。但又希冀她的目光把我洗礼,那样我整个人都会变得干净,如此才配得上与她对面落座。我从前从未奢望过这种荣耀,是的,我觉得这是种荣耀,可终于有一天,她的目光只属于了我,那种感觉,呵呵……像是做了一场黄粱美梦,妙不可言啊……”
他说完这话,情不自禁眯起了眼睛,像是看见了过往岁月。那段岁月对于周围的人来说陌生且遥远,但他们都有礼貌地不去打扰。此时的小店,气氛温和如阳春三月,他沐浴在如此慷慨的理解中,陶醉的表情,干净如孩童。他面前碗里的汤早就凉了,我很想去提醒一下他,却被孟婆婆看穿了心事,将我拉住。我知道,孟婆婆从不逼人喝她的汤,哪怕最后这碗汤因着客人主意的改变被倒掉,孟婆婆也只是呵呵一笑。她素来这样,熬汤,卖汤,向人们要一场心甘情愿。遵从天意不如遵从自己的心意,她常这样说。
其实,从这位老人走入店里的那一刹那,我便觉得他似乎有那么一些不同。孟婆婆的这爿小店,藏在陋巷,往来客人鱼龙混杂,像他这么干净而来的人,不多。他说他来自香港,口音却是本地,被我发现后羞涩一笑,才说他原本祖籍是这里,很多年前也曾居住在这里,只是后来……
后来什么?他没说,而是坐下向孟婆婆要了一碗汤。他穿着黑色的呢子大衣,戴礼帽,纯色围巾,身上没有老人特殊的腐朽味道。他不像旁的有钱客人,对油腻腻的饭桌嫌弃,不过我想也许他是来不及反应。因为他的眼神太过飘渺,像是身体活在当下,灵魂却穿越去了它处。
孟婆婆把汤端上来,他笑笑,客气一点头,微倾身子闻了闻碗中香气,似有些迷醉。我自然骄傲地扬了扬头,孟婆婆熬的汤没人不喜欢,我自小在这里玩耍,最喜欢看客人们脸上迷醉的表情,神魂颠倒,我这样形容。
可是老人却没有如我所愿当即尝一尝这碗汤,而是轻声哼起了一段悠扬的曲调,调子古朴而哀伤,弥漫在小店里,让我觉得周围的景致都变得有些泛黄,孟婆婆往汤里加了一把料,笑说:“苏州河。”
老人点了点头:“苏州河。”
我知道苏州河,孟婆婆说苏州河里流淌的全都是故事。我扯扯老人的衣角,问他:“爷爷,你是不是想讲故事?”
他愣了愣,笑起来,眼睛从浑浊变得明亮:“是啊,倒是有个故事。我想想看……那还是我年轻的时候,曾认识过一个女子,她穿豆青色旗袍,盘髻,翡翠簪。不施脂粉,却是桃花面……”
他说,这个女子,名叫苏沐慈。
那时,旧上海十里洋场,社会尚且动荡,可挡不住纸醉金迷。苏州河蜿蜒于此处,沿途好风景,而最好的一处,自夜幕降临方才展现出美意。那是一家戏楼,也算老字号,出过的名角儿不胜数。纵然有英法租界,外来文化侵扰,可老祖宗的戏曲,地位兀自岿然不动。当时的上流人士,夜生活两大去处,百乐门灯红酒绿,或是满庭芳品茶听戏。但凡踏得进这两家的门里,地位不容小觑,多半的人,从旁路过,看着巨幅海报上精致的面容,听着里面偶然传出的曲声,摇摇头,继续赶路。总有人在风光,亦总有人要生活,毕竟动荡的年代里,食能果腹,穿能御寒,不颠沛流离,已是最大幸事。
在这些仰视着巨幅海报的人群里,有个年轻人,名叫何梓州的,是报社记者。二十出头的年纪,尚且没什么地位,只得在外跑新闻。抓不抓得到第一手新闻,要凭个人能耐,也要靠些运气,但何梓州素来运气没那么好,找到的新闻多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所以入社几年,依然是个小记者。
何梓州自小便常去苏州河边玩耍,上海随着他的成长日益变迁,但有些东西却是未曾变过的,譬如满庭芳,譬如满庭芳的戏,都是从前的味道。受父亲影响,何梓州也爱极了听戏,他尚且幼年时的满庭芳,门槛还未如此高,父亲常带他去。那时身量小,坐在父亲肩头,看得到戏台和客席全貌。虽说戏子列三教九流,但老艺人有戏骨也有戏魂,也会受得人敬仰,尤其到了后来,时局动荡,这气节便越发凸显,民族大义自他们字正腔圆的唱词中孕育而生,比得许多人高尚,也值得敬佩。
随着年岁日长,满庭芳的门槛逐渐变高,何梓州便也少了些乐趣。常常是在报社赶完新闻稿后饥肠辘辘出来,路过满庭芳,听到里面传来咿咿呀呀的唱曲儿声,便不自禁伫了足,靠在阴影里的墙角闭眼听上一会儿,便觉得满足。他看街道灯光下的车水马龙,心里想着,若是有一天能进得这里采访,便能听一场戏,该多好。
那一年秋天来得挺早,天也黑得渐早,他从报社出来,才晃到满庭芳门口,突然一个人影冲过来,冷不防将他撞了个满怀,他正要开口骂,那人忽地抬起头来,此时满庭芳招牌上的灯光正好打开,映衬出一张俏面,眉眼娴静,却透出几分惊慌,挺冷的天气,这姑娘只穿了件单薄旗袍,冻得小脸微红,恰似一朵桃花盛开。
“不,不好意思!”姑娘匆匆道了歉,就要跑开,满庭芳门口突然传来一声大喝:“快把她给我抓回来!戏就要开锣了,韩爷见不到人,你我都没法交待!”
几条人影随着这话四散开来,吓得姑娘忙躲在何梓州背后。何梓州见状,拉了她便跑,他自小在此处长大,自然熟门熟路,不多时便将追赶的人甩去,两人气喘吁吁跑到一处僻静地方方才停下,抬头一看,正是苏州河边。
姑娘依然有些惊恐,何梓州宽慰她:“放心,这地方太偏,他们不会找来!”
姑娘这才长舒了口气,道了声谢。
“他们为什么抓你?”何梓州好奇,这样年轻的姑娘,何以竟得罪了满庭芳和韩爷?众所周知,韩爷也算是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物,国民党里年纪最轻却最骁勇的军官,本名韩毅,被人尊称一声韩爷。他极爱去的地方,便是满庭芳,有时高兴了,便包下场子来,那时的场面便颇壮观,清一色的军装,连喝彩都比往日显得响亮,打起赏来自然也是不吝啬的。如此情况,可想而知,倘或得罪了韩爷,那后果自然也是不堪设想的。
此时,月明风清,夜色也颇寒凉,姑娘一阵瑟瑟发抖,委屈道:“韩爷指明了让我唱戏,我不愿,便跑了出来。”
“唱戏?”何梓州心中一动:“你唱得什么?”
“花旦!”姑娘嫣然一笑,眉眼间确有戏子的情态。
“不如唱两句我听听?”何梓州不过随口一说,本没想到姑娘会答应,谁知她立刻端了身板儿,一回头,先时的胆怯惊恐全然不在,倒是换了番风貌,原本极纯净的女子,透出些媚态,却不妖,只眼波流转间将人的魂儿勾去,随着她的声音去了戏中境地。
不过短短几句唱词,何梓州却已听痴了,待姑娘看着他的傻样噗哧一笑时方才醒转过来,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你唱得真好,已是名角儿了吧?怪不得韩爷指明要听你的戏!”
姑娘却说:“今天该是我头一次唱主角,但韩爷来,我不想唱给他听!”
“又不是只唱给他一人,那么多听家,都期盼着呢,你唱得这般好,若无人听到,可惜了!”
何梓州像是说中了姑娘的心事,她也轻轻叹了口气:“是啊,我自小入行,什么苦都受了,可依然爱极了唱戏,倘若无人听,真可惜了……”
“那就去唱!”何梓州道:“管他什么韩爷,不过都是台下的蚂蚁,灯一亮,便都瞧不见了。你只管入你的戏,戏外的事情,谁还计较?”
姑娘又笑了:“你说得倒挺对!”
于是便豁然开朗了,何梓州送她回满庭芳,来时只顾着摆脱追兵,没觉着选择的路有什么,此时走回去,一路黑黢黢,颇有些吓人。夜色愈深,气温便愈低,看姑娘发抖的模样,何梓州脱下外套给她披上,姑娘一惊,转而沉静笑纳:“多谢。”
这该是绝好的气氛,何梓州觉得心头有些微微的痒,虽走在姑娘身边,却又不敢太过靠近,怕惊扰了她。他从未如此诚惶诚恐,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喜欢这件事情,在当初那个年代,就像春雨,知时节,润物无声。
可这好气氛偏偏被凭空打破,还未走出那条街,手电筒的光亮便晃过来,高挑修长的身影伫立在街口,一声沉稳嗓音,倒是带了些慨然正气:“苏小姐,戏要开锣了,我来接你回去!”
几条人影倏然从周围蹿出,将何梓州与那姑娘隔开,趁着月色看去,都是笔挺军装,彬彬有礼做了个恭请手势,邀姑娘去上街口的汽车。
何梓州刚要说话,姑娘却深吸了一口气,扭头对他笑道:“这位先生,今晚多谢了,不知尊姓大名?”
何梓州从口袋里掏出名片递给她,姑娘小心收好了,道:“改日一定请您来满庭芳听戏。”
她就这样随着那人走了,汽车发动着开出,此地复又恢复了宁静,何梓州看着车灯渐渐消失在街角,突然觉得有些冷,他想紧紧外套,却忽然发现,那件外套仍披在那位姑娘身上,忘了取回来。明明只是丢了件外套,可他却觉得心上空落落的,像是丢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据说,满庭芳当夜的演出得了个满堂彩,戏曲界又出了名新星,大家都尊称她一声苏老板。没几天,满庭芳门口的巨型海报上换了个身影,何梓州那夜见到的姑娘回眸温柔笑着,他这才知道姑娘的名字,是叫苏沐慈的。
多好,这是她该得的荣耀。
接下来的日子与从前没什么分别,跑新闻赶稿,一日光阴过得飞快。闲来无事,他仍常去满庭芳,有时瞧见苏沐慈出来,侧脸沐浴在灯光下,很美。等车的时候有人唤一声“苏老板”,她回头浅浅一笑,目光所及,让人觉得像是被洗礼,身心干净。
何梓州以为,他们的关系仅限于此,连路人的缘分,也没有几分。
这日,何梓州坐在办公室里赶稿,主编急匆匆把他叫去,递上相机吩咐:“今天晚上满庭芳里有苏老板演出,现下她正红火着,各大报社都想采访她,都被她一概拒绝了。我碰运气,没想到她竟答应下来,可却指明了要让你去,也该你小子飞黄腾达,仔细着点,可别给我搞砸了!”
何梓州抱着相机出来,眉开眼笑,他记得苏沐慈那夜离开前说过的话:“改日一定请您来满庭芳听戏。”
是夜,满庭芳门口车水马龙,闻说苏老板专场,名流皆纷纷前来凑个热闹。自然,最好的席位是留给韩毅的,何梓州因着苏沐慈的安排,座位也不差,最中央的位置稍偏,却是紧邻着韩毅。他在家仔细整理自己的着装,以至于到达满庭芳时有些稍晚,戏就要开场,满庭芳里几近客满,而他座位的旁边,韩毅早已坐在了那里,等候佳人出场。
何梓州走过去的时候,韩毅忽然站起了身,要与他握手:“沐慈的朋友便是我的朋友,多亏那晚你把她送回来,否则满庭芳从此便要少了一位名角儿了。”
能和韩爷握手,多少人梦寐以求,多少人诚惶诚恐,可何梓州却异常淡定,大大方方与他握手,大大方方互请入座,心里觉得,这位军官,不似传说中的那般不近人情,对人对事,彬彬有礼,也是值得尊敬的。
才刚落座,听得一声锣响,乐曲声起,但见一袭水袖铺开,苏沐慈袅袅娜娜走了出来,只往台下淡扫了一眼,目光便定格在何梓州脸上,忽然间便笑了。何梓州在觉得自己的心停跳了一拍的同时,听到了周围的吸气声,众人啧啧惊叹,屏气凝神,像是怕惊扰了台上的那位佳人。
开腔,唱词,一步一步,妩媚众生,颠倒乾坤。这是何梓州第一次听苏沐慈正式唱戏,与那晚苏州河边的情景不同,这一次,她像是从戏中走来的,真真假假,让人难分得清,站在台上的究竟是她苏沐慈本人,还是戏中的主角。
散场时掌声雷动,韩毅笑对何梓州道:“她唱了这么多场,今晚这场算是完完全全唱活了,看来我没挑错人!”
何梓州笑着点头,瞧见退场的苏沐慈忽然回望,朝他狡黠一笑,调皮又灵精。
这笑容也被韩毅尽收眼底,他望向早已空荡的戏台,缓缓道:“她从前只是个小花旦,但唱腔确实好,红不红只欠一个时机,自夸一下,我也算慧眼识珠。但若非你,这颗珍珠也光耀不起来。那晚的事情我都知道,是你劝她回来登台唱戏,没埋没了她,也算卖了我个面子。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强人所难这种事情也不大爱做,所以便由了沐慈,在她还未做出选择之前,至少你我还各有五成机会,不是么?”
他说完,笑笑,去了后台。这一席话说得隐晦,何梓州听着,隐约觉察到了什么,却不敢去想,生怕自己想多,到头来不过一场空欢喜。
何梓州被请去后台的时候戏院早已空空荡荡,他穿过长长回廊,看见尽头处亮灯的房间,是唯一光明所在。掀开珠帘的时候,看见苏沐慈的倩影,端坐在梳妆台前,脸上油彩已是卸尽,镜中映出的脸清纯如当日初见,不施脂粉,却是桃花面。
看见何梓州进来,苏沐慈笑了:“何先生,你来了,我答应过要请你听戏,今日算是了了心愿了!”
何梓州也笑道:“幸亏那日把你劝了回来,否则也听不到这么好听的曲了!大家都说你把戏唱活了,你果真是适合这一行当!”
“是你说的,把台下的人当蚂蚁,灯一亮,便都瞧不见了。我只管入我的戏,戏外的事情,谁还计较?”苏沐慈又是俏皮一笑,何梓州觉得今夜的她,古灵精怪,别是另一番风味。
气氛一时间便融洽起来,两人相谈甚欢,说是采访,倒像是老朋友闲聊,何梓州从未想过他二人可以这般对面落座,心中曾经憧憬的,藏在角落里不敢冥想的场景一瞬间成了真,那种喜悦,譬如孩童得到喜爱的糖果,想吃却又舍不得,小心存着,也已心满意足。
末了,何梓州送苏沐慈回家,两人漫步在苏州河畔,想起当日匆匆逃脱追兵的情景,都不觉失笑。已渐渐入了冬,连月亮也变得清冷,他二人却并未觉得有何寒凉,一种情愫悄然在他们心底发了芽,被苏州河的静谧浇灌着,显得生机勃勃。
直到分开时苏沐慈才递交给何梓州一个纸包:“你的衣服……”她笑得有些腼腆,双颊酡红:“满庭芳每晚演出结束后你过来,我单独唱戏给你听!”
她说完,转身离开,只留下一抹笑靥,还有窈窕身影,让何梓州恍恍惚惚,好似做了一场黄粱美梦,但他清楚知道,这一场梦,竟然是真的。
相爱这种事情,就像擦亮的火柴,微光生长出一朵火焰,供两个人取暖,也会觉得富足。他二人的情感在午夜散场后的满庭芳里滋生,戏文间孕育生长,不惊天地,不泣鬼神,只是如苏州河那般缓缓流淌,细水长流,这是他们都希冀的爱情。
韩毅一手捧红了苏沐慈,本是稳操胜券,却没想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让何梓州这个小记者夺了美人心。他那日信誓旦旦,以为他二人各有五成把握,却不想只一夜功夫,他手中那五成,转瞬成零。他也是气恼过,不过愿赌服输,他不是那般小家子气的人,遗憾之余,也是慷慨大度。他依旧每日去满庭芳捧场,花篮少不了,每次只与苏沐慈几句寒暄,便告辞离去,可关于苏沐慈的一切,尽在掌握,给不了幸福,也要看她幸福,韩毅顶天立地,做起事来也有英雄气概,这便是让何梓州佩服的一点。
日子在满庭芳的戏曲声中晃晃悠悠过去,隔着一扇大门,戏台上如世外桃源,戏台下的时局却动荡不堪,战事日起,韩毅也再不得闲,许久没来过满庭芳听戏。似满庭芳百乐门这样的地方,生意也一日不如一日,门可罗雀。
没有戏唱,苏沐慈也更多了些时间,来年冬天至,她与何梓州来苏州河散步,仍是去年初识的地方,天上的月亮却显得更清冷,周围的景致也更加萧索。苏沐慈本安静走着,忽然俏皮一笑,让何梓州闭上眼睛。何梓州乖乖听话,正奇怪着她要搞什么鬼名堂,却觉得脖子上一阵温暖,什么柔软的东西覆上来,他用手摸摸,毛绒绒的,原来是条围巾。
睁开眼睛,苏沐慈缩在阴影里,不好意思道:“天气太冷,便织了条围巾给你,织得不好,你也不许嫌弃。”
虽然周围很黑,可何梓州也能想象得出她脸红的模样,像开出了两朵桃花。还没等苏沐慈反应过来,何梓州已将她抱入了怀中,轻声说:“沐慈,不如嫁给我?”
苏沐慈只轻轻一笑,说:“好。”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一错肩的相遇已是不易,何况执手?他们都是惜福的人,心里笃定要一起走过往后岁月直到白头,以为笃定了便能实现,却忘记了,造化总爱弄人。
不久后,满庭芳出了件大事。因着当夜有贵客要莅临满庭芳听戏,连着苏沐慈在内的几位名角都被请了回来,要联袂登台,唱一出好戏。有戏唱自然开心,苏沐慈满心欢喜在后台化妆,听周围的人窃窃私语,说是许久没来的韩爷今晚也会过来,整个满庭芳似是被军队包下了,时局这么动荡,军队怎得有了闲工夫来听戏?
苏沐慈听了,心中也很是疑惑,但却没多想。及至晚上,到了戏开场的时候,她自后台偷偷朝外望,看见外面黑压压人头攒动,都是便装。她也没多看,因着目光始终停留在何梓州身上,自从两人走到了一起,满庭芳台下席位便有一处是专属于何梓州的,只要她登台演出,何梓州必到,一个台上唱,一个台下听,转身间眼神几个交汇,也是相伴。
“当”一声锣响,名角儿们一个个登台,苏沐慈是最后一个出来的,哪知水袖刚探出,还未来得及开嗓,只听得一声枪响,整个满庭芳尖叫声四起。还未待她反应过来,楼里楼外的枪炮声已是震天,人们都疯狂着着急逃命,场面一时间极为混乱。
何梓州也没想到事情会突变成这样,只顾逆着人流往后台冲,期间听到外面有人喊叫:“打仗啦!”他想,这一次,这座城,或许在劫难逃了。
多年后他回想往事时,手中拿着的恰是一位女作家的书,她写了一座城池的倾塌,成就了一对恋人。想想自己的境遇,何梓州觉得竟如此相似,只不过这座城池的倾塌,却是将他与苏沐慈指尖的红线生生斩断,成就了另一段缘分。
后台一片狼藉,苏沐慈被往来人群冲撞,几次险些跌倒,逃无可逃之际,跌入一个温暖怀抱,她惊喜着唤着“梓州”,回头一看,却是韩毅严肃的眉眼:“我带你出去!”
简简单单一句话,可语气威严,容不得人抗拒,苏沐慈跟着他跌跌撞撞出门,听得见子弹刺破黑夜的声音,吓得心惊胆战,却仍惦记着何梓州的安危,几次三番想停下脚步:“梓州还在外面,我要去找梓州!”
“放心!有人救他!”韩毅拉着苏沐慈上了满庭芳后院的汽车,对司机交待了一句,便头也不回地走了。汽车载着苏沐慈驶入愈加深沉的夜中,仿佛这一夜的上海城,再盼不见黎明的曙光。
苏沐慈被送到了一处僻静的小楼,约莫一个小时过后,何梓州也安全抵达,二人从未曾想过会直面生死离别,方才那一场混乱,仿佛真的永远也再见不到对方的面容,苏沐慈吓得缩在何梓州怀抱里不住哭泣,不愿让他离开自己身边片刻。直至天将亮的时候,她才渐渐累得睡去,韩毅便在这时走了进来,一身疲惫,对何梓州道:“我有话对你说。”
书房里,两个男人对面而坐,韩毅做事,素来干净利落,此次也是直接进入主题:“战争全面爆发,这里已经不是久待之地,似沐慈这般心性,你我都不会忍心看她整日心惊胆战过活。她本就不是凡人,一副好嗓子,自然该有用武之地,我可以将她送去香港,过平静日子,唱一辈子戏,衣食无忧,生活富足,只要她愿意。”
只要她愿意,一句话说明来意,见何梓州似有些犹豫,韩毅又道:“她可以以家属的身份过去,这已经是党内给我的最大优待,今日动身,你只有一个小时考虑。”
韩毅说完,离开了书房,墙上的始终滴滴答答,仿佛催人的号角,比昨夜的枪响更显得惊心动魄。
他想了很多,想起了那日满庭芳门前的初遇,想起了苏州河边苏沐慈婉转的唱腔,想起了二人第一次牵手,想起了她为他织的那一条围巾——他一直舍不得戴,怕戴得旧了,对不起这份心意。他还想起了第一次正式听苏沐慈唱戏,韩毅对他说,他们二人,其实各有五成机会。
慧眼识珠的是韩毅,何梓州不过一句奉劝,这才成就了苏沐慈的辉煌。韩毅说得没错,苏沐慈在他的身边才能发亮,而且,活得更好。她是那样爱着戏的一个人,倘若没有戏可唱……
何梓州走到水池边,擦了擦脸,转身打开了书房的门。
东方,太阳开始渐渐升起来,他一步一步踩着阳光,却头一回觉得,阳光也并不是总温暖的。
故事讲到这里,老人轻叹一口气,我正听得入迷,忍不住催他:“那后来呢?”
“后来?何梓州走了,不过留下了一封书信,除了苏沐慈,谁也不知道这封信里写了什么。到底是何梓州有办法,苏沐慈最终还是随着韩爷去了香港,在那个年代,能免去颠沛流离,安稳度过余生,多么幸运……”
“那何梓州就没有再去找过苏沐慈么?”
“找过,战争结束之后他就去了香港。韩爷曾经写过信给他,信上有地址,他按着地址去寻,忐忑不已,却不想看到了怀着孕的苏沐慈,手上还牵着一个男童,周围的邻居唤她一声韩太太,呵呵,韩太太呵!”
我一惊:“她嫁给了韩爷?”
老人无奈一笑:“怪不得她。”
孟婆婆就在这时开了口:“战乱年代,命悬一线,朝不保夕,她嫁给韩爷是最好的选择,何梓州当初也是这样想的,不是么?”
老人点点头,我却不大高兴:“那就这样了?”
“是啊!就这样了!”老人说:“何梓州决定在香港定居,远远瞧着她,就像当初他二人在一起时韩爷做的那样,远远瞧着,护佑着,也是好的。只是后来,韩爷一家忽又搬回了上海,这一次,何梓州没再追回去。”
“为什么不回去?不是要留在苏沐慈身边默默护佑她吗?”我问。
“因为走不动咯!回到了上海又怎样?苏州河蜿蜿蜒蜒那么长,走到哪里都是回忆,伤心地还是莫要靠近啦!留在香港也挺好,他二人中间错失了那么些年,如今何梓州终于有机会把这些失去的一一捡回来,走苏沐慈走过的路,赏她赏过的景儿,做她做过的事,就像他们仍相伴在一起一样……”
听着老人的话,我有些难过,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好又扯了扯他的衣角:“爷爷,汤凉了,快喝汤吧!”
老人看着面前的汤碗,呵呵笑起来:“不喝啦!这汤很好,但我还不想忘,抱歉了!”
他站起身,颤巍巍走出去,我望着他的背影,忽然明白了他多次强调的“干净”是个什么意思,幸好他没有喝这碗汤,否则这么好的故事被孟婆婆的汤融化消散,该多可惜!
孟婆婆像是知道他最终会做这个决定,来收拾汤碗,却指着桌上一样东西道:“那老人家把围巾给忘了,谛听,快给他送过去!”
我一瞧,果真是的,桌子上端端正正摆着老人的围巾,叠得那样整齐,崭新崭新的,像是从未被戴过。他是什么时候取下围巾来的,我怎么想不起来了呢?
我抓了围巾便往外跑,不过半分钟的功夫,却再不见了老人的身影,这条小巷很长,也只有孟婆婆这一家店面,老人腿脚不好使,不可能走得那样快,那他是到哪儿去了呢,我不知道。
我悻悻而归,却在门口遇见个老妇人,满头银发,却整齐盘了个髻,翡翠簪,如此寒冷的天气,只着一身单薄的豆青色旗袍。她看见我,笑了笑,不露齿,虽然满脸皱纹,却可以想象得到她年轻时的模样,笑起来也一定非常好看,虽不施脂粉,却是桃花面。她竟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知怎么的,一声“苏老板”已叫出了口,她很是诧异,却很快镇定下来:“很久没有人这样叫我了,都快忘记了这个称呼。”
她优雅地步入店中,向孟婆婆要了一碗汤,我蹭到她身旁,天真问她:“奶奶,你有没有故事讲给我听?”
“故事啊……”她又笑了:“倒真有,我想想看……那还是我年轻的时候,曾认识过一个男人……”
她说的故事,和那爷爷说的,竟然一模一样,故事里都有一条河,一条围巾,还有两个相爱却不能厮守的人。
她说故事的时候,和那爷爷一样,喜欢眯着眼睛,像是看到了过往岁月,整个店面都因为她的话语变得泛黄,我看见时光飞速倒退,退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看她在台上婉转唱戏,是那样妩媚动人,颠倒众生。我终于明白了爷爷说的惊慌是种什么感觉,不过短短半小时时间,我也像是被洗礼了,整个人变得干干净净。
她说完最后一个字,展眼看向我,却忽然有些激动:“这,这围巾怎么在你这里?”
我看看怀中抱着的围巾,一拍脑袋:“哎呀!这是刚才那个老爷爷落在店里了,我本来是出去寻他,可他竟不见了……”
“不可能!”奶奶扶着桌子站起身来:“这围巾是我织的,我认得清清楚楚,它应是在我家中的衣柜里好好放着,梓州临死前托徒弟从香港带回上海来给我,他竟,竟一直留着……”
奶奶说着,竟哭了起来,哭得那样伤心,我有些不知所措,想劝她,却又不知道从何劝起,倒是她摆了摆手,颤颤巍巍地,失魂落魄地就要离开店去。
“奶奶,你的汤……”我本想叫住她,却听得她一声叹息:“不喝了,本来想忘,却发现,再舍不得忘了,不喝了……”
她走得和老爷爷一样仓促,待我追出去,已不见了人影,我悻悻而归,正想问孟婆婆这围巾该怎么办,一低头,原本那被我紧紧抱在怀中的围巾,不知何时,竟已不见了。
孟婆婆出来收拾汤碗,招呼我回屋:“谛听,听完了故事,该睡觉了。”
我这才觉得困倦,打了个哈欠,去孟婆婆房中睡觉,这一觉醒来,不知道我今天听过的故事是会被记得,还是会被忘记。
我叫谛听,生长在苏州河边,是孟婆婆驯养的一只小兽。孟婆婆在苏州河边的小巷里开了家店铺,专门卖汤,她熬的汤美味,人喝下去后,能忘却前尘旧路,所以每每总有人寻来,向她讨一碗汤,忘记该忘记的,而作为汤钱,客人们要向她讲一个故事。孟婆婆常说,苏州河里流淌的全部都是故事,我从前不信,直至今日,完全信服了。来孟婆婆店里的人,鱼龙混杂,可我也只见过两个干干净净的人,哦,不,应该说是两个干干净净的魂灵,一个叫做何梓州,一个叫做苏沐慈,苏沐慈有一副好嗓子,唱得极好的戏,假假真真,却没唱出一段属于自己的情。不知他们离开孟婆婆的店后还会不会相聚,不知这一场戏,还会不会唱出个圆满。
我是谛听,是孟婆婆驯养的小兽,是你手中那一碗浓汤,把我喝下去吧,前尘旧事,只要你想忘的,我都可以让你忘记,不想忘也没关系,那便牢牢记在心里,去该去的地方,寻该寻的人。愿你所选择的,终得圆满。
ps:这个故事是由真事改编的,我从朋友的口中得知,写了下来,故事中的何梓州已经不在人世,可惜无法让他看到。那个年代这样的遗憾留得太多,不过幸好,他们心中尚有爱在。
第八十谈、地下铁
梁宋每天乘坐地铁上下班,来回要花去三个小时。
这个城市,外来人口如潮涌般而来,他们渴望在这里闯出一片天,所以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在城市边缘租住一间小小房间,每天迎着骄阳,跨越大半座城市来到最繁华的金融中心,在一座座高楼中无数黑白色格子间后开始了自己的闯荡。所谓闯荡,不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对着电脑屏幕的机械重复。于他们而言,上下班的路途,披星戴月,是要耗尽身体里大半精力的。
梁宋每天早晨五点半起床,匆匆洗漱一下便需去赶地铁,晚了不仅要和人潮做肉身搏斗,还要在地铁车厢里cosplay沙丁鱼罐头,那滋味儿可真是不好受。但到了晚上便会好上很多,梁宋经常加班,常常坐末班地铁回家,那时的地铁上便没什么人,他靠着座椅玩儿玩儿手机,或是睡上一觉,也就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