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你走失了也不要紧,请站在原地,静静等待南风吹起,那随之而来的美妙声音,会替我找到你,因为它最知你我的心意。
“本报4日讯,市立第一人民医院一女子从楼梯摔下,经抢救后被诊断为植物人,男友在病床前不离不弃照顾,女子终于在昏迷了49天后因真爱的呼唤重新苏醒,现在精神状态良好,已逐步恢复。”
第八十五谈、待薏
送给 @待薏 的故事。
莲青皮,果白,子为的;的中有青为薏。
——《尔雅》
“老板,莲子心有么?”
“不巧,卖完了,要三天后才能有补货。”
“怎么卖这么快?我舌头生泡,就等着你家莲子心冲水败火,还要再等三天,难受死!”
“没办法,最近上火人多,莲子心卖得顶好!我说你们啊,凡事都想开些,想得多了生心火,难受是自己的。”
女子摆摆手走了,老板冲中药柜台的伙计吩咐:“阿才啊,我去进货,你看着铺子!”
阿才点点头,看老板开车离开,撇了撇嘴。每次都是这样,店里那么多味药材,单单莲子心的补货要老板亲自出马,搞得颇神秘。他去过那么多药店打工,莲子心是最不受重视的,也廉价,但这家的老板却对它另眼相待,每每进货兴师动众,费钱费力,图什么?
图什么?也是图钱。说来也怪,这家药铺的所有中药材里,莲子心卖得最好,屡屡断货。来的人几乎都买它冲水喝,他们舌头生疮起泡,疼痛难耐,吃药是不管用的,只莲子心能治他们的病。莲子心,性寒,味苦,治心火。
这一次老板进货挺久,往常隔日便回来,今次倒耽搁了两天还未归,来寻莲子心的人极多,阿才没办法,给老板打电话,却显示不在服务区,急得他抓耳挠腮。
刘婆是个急脾气,不依不饶的,这天来店里寻莲子心,得知无货,在铺子里叫嚷了许久也不肯走,阿才半哄半劝的,答应她再去库房里看一看是否有存货,没想到还真让他找到了。在库房里专放莲子心的那栏货架上,有个小抽屉,平日里总锁着,钥匙在老板手里,今次许是老板走得急了,忘了上锁,阿才打开来看,寻到一个小布包,里面包着不少莲子心,若是拿来泡茶,也能喝上许久。不过看莲子心的颜色,似是陈年的。
阿才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当即称了些打发了刘婆,剩下的本想按原样放回去,但一转念,自己捏了一些出来,才把剩余的包好归位。用刚烧开的滚烫的水将这莲子心冲了,泡上一会儿,就看见原本清澈的水渐渐有了颜色,莲子的清香也渐渐逸出,挺好闻。阿才轻抿一口,苦得很,他是极怕苦的一个人,但奇怪,这苦味却让他极喜欢,忍不住想喝继续喝下去。很快,一杯茶便喝得精光,而他的五脏六腑也像是被清洗过了,有种沁人心脾的香气。
他这才知道为什么只他家铺子的莲子心卖得那般热销,原来这莲子心是可以洗涤心灵的。所以能败心火,所以让人爱得上瘾。
的确,自从阿才喝了这杯莲子心茶,就像上瘾了一般,时时想起它的清香,每天总要喝上一杯才畅快。但老板盯得紧,他只能偷偷来,晚上夜深人静趁老板睡着了,去货仓里捏些出来,喝一杯再去睡觉,第二天醒来,整个人神清气爽。
但最近,老板好像觉察出了些端倪,盯着阿才看的眼神有些不同。闲下来时,老板会问:“阿才,有没有贪嘴偷泡莲子心喝?”
阿才忙摆手:“没有没有,铺子里的药材,我怎么敢偷!”
老板点点头:“年轻人没心没肺,上不了心火,莲子心太寒凉,喝了伤身。”
这话听起来像是警告,阿才是还想在药铺里做下去的,自然不敢太嚣张,便忌了口。只是每每晚上睡不着觉,总是想念莲子心的味道,五脏六腑里像是积累了无数污垢,让他觉得不爽快,不爽快的结果,便是口舌生了疮,他有了心火。
正值店里莲子心再一次断货,阿才的心火无药可解,越烧越厉害。来药铺买莲子心的客人也多半和他一个模样,口舌生疮,面积逐渐扩大,吃药也不见好,所以来寻莲子心,大家要得急切,老板却似不急,敷衍似的安慰:“近日便会补货,大家再耐心等一等。”
如何能不急?阿才在一旁旁敲侧击:“老板,再不补货,客人们会有意见!”
老板看看他生疮的嘴,冷笑:“仓库里那包陈年莲子心是不是你偷喝了?”
阿才呆住,支支吾吾:“我,我没有,怎么会……”
老板愤怒起身:“你干的好事!”
阿才觉得莫名其妙,不就是一包莲子心么,有什么?错愕之际,老板已走到门口:“阿才,这两天铺子歇业,你随我去进货。”
老板开车带着阿才来到的是郊区一家破旧的院落,院子有些年头,但从他墙头砖瓦与规格来看,在过去也该是家大户。此时明月高悬头顶,衬得院子清冷又渗人。阿才哆哆嗦嗦,问老板:“这破地方会有药材?”
老板没说话,只埋头往前走,院子里风声呼啸,听起来像哭泣。阿才一路跟着,不敢左顾右盼,好不容易老板停下来了,他一瞧,正停在一方荷池边上。
十月份的天气,这里的莲蓬却生长得极好,密密麻麻布满整片池子,只是池底瞧不见水,倒全是污泥,黑乎乎一片,看上去不大干净。
“喏!全是莲子,老莲子!”老板说:“这家主人是清朝大户人家,后来没落,房子都败成这个模样了,但荷池里的花却一年比一年好,每年都产莲子,莲子心苦得很,但治心火效果却极好,不过不能多吃,会让人上瘾,你看看,你不就上瘾了?”
阿才听了,捂着自己的嘴,不好意思的笑了:“是那莲子心太香,我没忍住……”
“没忍住?”老板哼了声:“知道么,那包莲子心是当初这荷塘里结的第一批莲子剃下的心,藏到现在,你自己数数有多少年头了?”
“这么久!”阿才大惊:“老板你怎么会有这宝贝?”
“我啊……”老板忽然转头看向他,呵呵一笑:“知道么,我祖上世代行医,当年在御医院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说着,凑近了阿才,声音变得很轻很轻:“这宅子的主人,也是御医院的,和我祖上,一个名姓!”
“老板,您,您祖上是……”
“嘘!别说出来!”老板道:“知道么,你喝下的那包陈年莲子心可是这荷塘的灵,没了灵,它怎么结出莲子来,没有莲子心,又怎么解你们的心火?那些心火,可都是瘾呢!”
“那,那该怎么办?”老板的表情让阿才有些害怕。
“怎么办?你吃了莲子心,那你就是灵。把灵还回去,这荷塘就又活了!”老板说着,缓缓走近了阿才。
风,刮得更紧了,如天地恸哭……
第二日,药铺重新开门,客人们早早就在门外等着了,一拥而入:“老板,莲子心到了么?”
老板赔着笑:“到了到了!不好意思,让你们等这么久!”
“可算是到了,看我这嘴,疼死!”
“老板,给我称些!”
“老板,我也要!”
“老板……”
老板一一应着,称药,包装,收钱,忙得一头汗,有客人奇怪问:“老板,怎么今天就你一人,那小伙计呢?”
“他啊,年轻气盛,吃不得苦,被我说了两句便不干了!”
“哟!火气这么大!应该让他吃点莲子心,败败火!”一位客人玩笑,小铺里瞬间笑成一团。
老板抓起一把莲子心,摸着上面的纹路,嘴角浮出了一丝诡异的笑意。阿才,多谢你。他对莲子心说。
第八十六谈、傀儡戏
张先生带夏芳菲去吃晚餐,情人节的餐桌摆上玫瑰和烛火,夏芳菲喝了许多红酒,小脸比玫瑰还要红润许多。
张先生是这样一个男人,三十五岁的年纪,事业有成,生活检点,没什么不良嗜好,但品味高雅,常出入拍卖会和艺术展览,也酷爱运动,谈吐风趣幽默,更难得的是他极懂规矩,出门约会,从不逾矩,自然招人喜爱,年轻姑娘都爱他这样的成熟男人,夏芳菲也不例外。
夏芳菲和张先生相识于一场宴会,她被公司委派而来,第一次参加这样高档的宴会,华美的礼服裙让她有些喘不过气来,就在这时,张先生从天而降,一句你好便让她忐忑的心情瞬间平静下来。那一晚他们聊了许多,天南海北,夏芳菲惊讶于张先生的渊博,与此同时,也一见倾心。
他们在相识三个月后开始约会,知道他们关系的人不多,张先生的情史,每每爆料都将是谈资,所以他偏爱低调,夏芳菲也没觉什么不对,乐于陪着他低调。
烛光晚餐很美好,夏芳菲觉得今天的张先生有些兴奋,这样略张扬的情绪平日里在他脸上是看不到的,所以夏芳菲推测今晚该有些好事情。也的确,两人在一起这么久,关系是该更进一步,夏芳菲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
“亲爱的,我有个惊喜要送给你。”果然,张先生在晚餐结束后发出了邀请,夏芳菲的脸更红了,轻轻点了点头,随他一起上了车。车子向张先生在郊区的别墅驶去,更加印证了夏芳菲的推测。
出乎意料,别墅里没有灯光,张先生牵着她的手走进去,在黑暗里穿行,步子平稳,声音亦是:“看过戏吗?”
“怎么没有,我们上周不是才看过?百老汇的经典音乐剧,你最喜欢的那一出。”
“不,我说的不是这种戏。你知道在我小的时候,那时人与人之间还没有这么多隔膜,小城的广场上总有老艺人表演,各家呼朋唤友一起来看,我们小孩子最喜欢的就是木偶戏。”
“木偶戏?我小时候也看过的。”
“那你肯定没有看过这样的。”张先生说着,停下了脚步:“亲爱的,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随着他话音的落下,房间尽头亮起了微光,竟是个小小的舞台,音乐声传来,像是戏要开场的前奏。
“木偶戏?”夏芳菲有些惊讶。
“对!木偶戏!”张先生牵着她来台前坐下:“不一样的木偶戏。”
他拍了拍手,幕布便随之拉开,这舞台很大,大到与小剧场的舞台没什么区别,在这么大的舞台上演木偶戏未免有些太小题大做了。
不过怀疑很快便有了解释,一妙龄女子穿着欧洲华丽的宫廷服饰缓缓走出舞台,展演看向夏芳菲,动人心魄。
夏芳菲挑了挑眉:“人?不是说木偶戏么……”
“你再仔细看!”
顺着张先生手指的方向,舞台灯光下隐隐可看到几根丝线从女子身体各个部位穿出,吊在屋顶上方,随着丝线的动作而动作,原来她竟是木偶!
“这木偶做得还挺逼真,我都以为是个大活人呢!”夏芳菲有些兴奋了:“你怎么做到的?”
张先生耸了耸肩:“有钱就行,找最好的设计师和工匠,没有办不到的事情。这出剧是我特意为你编排的,但愿你能喜欢。”
他为夏芳菲特意编排的木偶戏,改编自蓝胡子,却又有些不同,这出戏讲述的是一个成熟多金的男人凭借自身优秀条件吸引了不少女人来到他身边,谈一段风花雪月的恋爱,水到渠成地求婚,却又在结婚前夕派私家侦探查到女人出轨的证据,从而将她们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这栋秘密别墅里,变成自己永久的珍藏品的故事。
这一出戏气氛太过诡异,尤其是结局时女人脸上惊惧的表情,蓝幽幽的灯光打在上面,看得夏芳菲一阵惧怕。
“怎么样?”张先生问她。
“有些……变态。”夏芳菲半天才挤出了这几个字,心里已是恶心到了极点。
“蓝胡子的故事是经典,你怎么能说经典是变态?”张先生依旧笑得温文尔雅:“是我考虑不周到,女人胆小,是不适合看这类悬疑题材的,放心,下次不会了。”
他说着,起身去吻夏芳菲,热情的吻驱走了夏芳菲心头的恐惧,也带来一阵窃喜和讶异,今天的张先生,不稳重,不矜持,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你知道那些女人是怎么变成蓝胡子的珍藏品的么?”
“不就是,要了她们的命?”夏芳菲有些不高兴,这样温存的时刻说这样的话,太破坏气氛。
“不不不,如果我是蓝胡子,要一堆没有生气的身体是没有什么意思的。女人么,上天赋予你们美貌,夜莺般的嗓音和娇嫩的身体,自然要活色生香才对。可你知道怎么样才能让这些没有生命的身体活色生香么?”
夏芳菲摇了摇头,不知为什么,心里突然生出一阵恐惧:“时候不早了,我们……”
“要让身体活色生香,应该这样……”张先生没有理她,自顾自说下去,眼神透出精光来。夏芳菲忽然感觉到身体里一阵刺痛,张先生的手已经来到了她眼前,指间捏着一根银针,晃了晃,丝线欢快地舞动:“把她们变成木偶,即便没有了生命,也能自由行走,这才是活色生香……”
夏芳菲惊恐地睁大了眼睛,想要尖叫,却叫不出声来,因她的喉咙不知何时早已被缝住,丝线贯穿咽喉,再发不出夜莺般的声响。而她的身体已被丝线提拉着,再由不得自己做主。生命就这样抽丝剥茧般离开她,让她变成了男人珍藏的玩物。
张先生,癖好特殊,嗜爱木偶戏。三十五岁的年纪,事业有成,风趣幽默,颇惹女人喜爱,故身边女友时常更换,关系隐秘于私下,一段段恋情扑朔迷离,引人好奇。据说,但凡与张先生谈过恋爱的女人,大多在分手后静静离开,从不吵闹,亦无人知道她们去了哪里。殊不知张先生郊外的别墅里有间上锁的房间,是他的私人陈列馆,里面珍藏着他的玩物,便是一具具木偶,你若有幸光临,会看到这些木偶精致的面庞,如张先生每一任女友一般栩栩如生,他说这是他爱着她们的方式,她们把生命托付于他,而他则让她们活色生香,无论贫穷富有,即便死亡也不能将他们分开。
第八十七谈、壁花小姐
罗纳德总觉得家里有双眼睛在盯着他。
他下班回家,弯身换拖鞋,听见心里有个声音说“欢迎回家”,抬头,看见空荡荡的客厅,桌上散落的零食还没有吃完,那是女友糖糖留下的。从前糖糖在的时候,下班回家总能听见她一声甜甜的“欢迎回家”,所以罗纳德以为自己是错觉,错觉是怀念。
罗纳德煮泡面,心里有个声音说“该切些午餐肉”,他便切了,那声音又说“该在里面煮个蛋”,他便真的打了颗蛋进去,方便面快熟的时候,那个声音深吸了一口气说“真香啊!”
又是糖糖。
一定是太安静的缘故,罗纳德想,他打开电视看球赛,端着泡面吃得有滋有味,却觉得一旁有人在盯着他,像从前糖糖盯他那样。每次只要罗纳德看球赛,一向聒噪的糖糖就会变得很安静,哀怨地看着他,这时他就会放弃球赛,改看韩剧。
罗纳德有些愤怒了,为什么糖糖的影子挥之不去?他们已经分手一个星期,他给糖糖一个下午的时间收拾行李离开,自己则到大街上晃悠,等回来时,糖糖果真走了,没有跟他争吵半句,就那么乖乖地走了,简直一反常态,这让他有些内疚,他想,一定是内疚引起的错觉,错觉引发了怀念,所以,他不应该内疚。
于是心安理得看球赛,灼灼的目光自他背后射过来,让他有些坐立不安,他焦躁地站起,巡视屋子,终于发现了异常。
异常来自于沙发背后的墙壁,满墙的涂鸦里多了双小小的眼睛,眼睛下有颗泪痣,像糖糖一样。
原来蹊跷在这里!
罗纳德的前女友糖糖是个学设计的,画得一手好画,所以经常拿着画笔和颜料在家里墙上涂鸦,她的涂鸦搞怪又可爱,罗纳德以前很是喜欢,可现在呢?现在不了,爱屋及乌,你爱她,她的一切就都是好的,你不爱她,她一文不值。
总之,罗纳德觉得这双眼睛太逼真渗人,让他不安,于是拿了家里剩下的颜料三两下涂掉,落个心安理得。
可是,那被人窥视的感觉依然在,无论他吃饭睡觉看电视讲电话去洗手间还是和朋友聚会,依然有无形的眼睛在暗中盯着他,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在他的心里,发出轻轻的声音。那声音,像极了糖糖。
这房子不能再住了!罗纳德觉得再这样下去,自己一定会发疯,他决定把这房子卖掉。他的房子在黄金地段,不愁买主,带着买主们参观,他能感觉到那眼睛的哀怨,心里有个声音在小声哭泣“你不要我了”。
“你给我滚蛋!”罗纳德在心里骂着。
“这墙上的涂鸦不错,我很喜欢。”买主说。
罗纳德赔笑:“您喜欢就好,不如我们今天就签合同?”
买主点点头,来到沙发前,忽然探着身子去看墙壁:“咦,这里有块漆要掉了。”他拿手去拨那块漆,漆晃晃悠悠掉落,露出后面的涂鸦,是那双被罗纳德涂上的眼睛,如今重见天日:“好美的眼睛,为什么涂上?”
罗纳德嘴角有些抽搐:“我前女友。”
“哦,不好意思。”买主很是抱歉:“这房子我要了,我们去签合同?”
罗纳德求之不得,两人在合同上互签了名字,交易一锤定音,罗纳德听见心里的哭泣像倾盆大雨,烦躁的他无意中瞥见墙上眼睛,那眼睛竟然开始流了泪,泪水打湿墙壁,氤氲一片。
见鬼了!
罗纳德把钥匙扔给买主,像扔掉一块烫手山芋,他连夜收拾行李,迫不及待在第二天搬走,关上房门的那一刹,他听见心里那个声音说:“罗纳德,我是糖糖。”
他仓惶逃走,再没回来过。
罗纳德不知道,自他离开后,那面墙壁上涂鸦的眼睛开始流出源源不绝的泪水,泪水在墙壁上氤氲出来大面积的轮廓,那轮廓,像极了一个姑娘,姑娘是他认识的,叫做糖糖。
PS:是糖糖自己在墙上留下身体印记的时候因为身上涂满颜料而和墙壁融为一体了
第八十八谈、困宅
你知不知道,有些宅子,是被诅咒的。
我的女友七七看中一家店面,但又犹豫不决,所以来找我,让我帮她拿个主意。我们一起去看那小店的模样,它坐落在这座城市最有情调的街道上,这里是酒吧,私人厨房,文化中心的聚集地,街道不宽,人行道只够一人行走,而道路两边种满樱花树,是个想让人流连的地方。她说她想在这里开家花店,而她看中的店面旁边,恰有一座教堂。
这个位置要说极好,我点点头:“你若在这里开店,那我下午就时常来坐坐。”
她的花店很快开门营业,我在一个下午从公司偷溜出来去她那里闲坐,却发现她愁眉不展,一副快哭了的模样:“都开业这么久了,没有人来买过花。”
这是让我出乎意料的,花店靠着教堂,往来情侣路过,男生顺手买上一束送给女朋友,合乎常理,更何况对面是餐馆和酒吧,饭前酒后挑一束花送给女人,是男人烂熟于心的小伎俩,按理说女友的花店,应该稳赚不赔。
“听人说,这家店是遭了诅咒的。”女友忽然抬起头来望向我,声音有些恐惧:“周围的店主都这么说,盘下来这家店的,没一个做得长久,而且,这里有怪事。”
“怪事?”我很好奇:“说来听听。”
女友说,她店里的花每日是要清点的,自开业到现在,没卖出去过一枝花,可花的数量却在不断减少,前一晚清点的,第二天一早开门便不对数,可店里没有遭过小偷。是啊,有哪个小偷会去偷花的?
女友还说,在她之前盘下这家店的老板们,有做餐馆的,有做饰品店的,也有做小酒屋的,都做不长久,原因和她一样,没客人不说,东西数量总在减少。而对面酒吧的老板告诉她,先时这里还是餐馆时,他有次出来接朋友,半夜十二点钟的光景,却见这里亮起了灯,隐约看见临街的落地窗上映着人影,像是在吃饭的模样。可第二天他一问,因为没生意,对面晚上八点就打了烊,没人再回来过,那店里的灯光和窗上的人影又如何解释?
“我不想干了!”女友说:“说不定我的花也是这样少的,半夜三更,被这店里的东西偷走了!”
她战战兢兢,我决定与她一探究竟,当天晚上,我们早早关了门,到对面的餐馆里吃饭,座位临窗,恰好可以看到花店,也恰好看到了午夜十二点,花店里渐渐亮起来的那一盏灯光。花店的门是锁着的,那此时站在花店里的那一道影子又是什么?
女友的脸瞬间变得有些苍白:“那地方,闹鬼!”
我素来是不信什么鬼神的,摆摆手让她好好坐着,自己则过了马路悄悄靠近花店,我心里觉得,一定有人在装神弄鬼,不管这个人是谁,今天我一定要把他抓住。
但我错了,就在我来到花店门口的那一刹那,我看见一个女人捧着一束花闻着香气,表情很是陶醉,可当我打开门上的锁想要进去时,店里的灯光忽然熄了,所有的一切都沉寂于黑暗中,包括那个女人和那束花,而我打开店里的灯,她们就都不见了。
不见了的意思是,人间蒸发。
我这才信了,她,不是人。
接连几天晚上,我都在花店对面的小餐馆窗前观察,花店的灯每晚在十二点钟准时亮起,会有人影走动,有时是一人,有时是许多人,坐在柜台后我女友常坐的那个位置上的,便是我头一晚看见的,那个捧花的女人,她像是扮演着老板娘的角色,为客人选花,包花,收钱,而客人们怀中抱着一捧捧花束,心满意足离去,却是跨出这间小店的门便凭空消失在黑暗里,人间蒸发。
人,无法蒸发,能蒸发的,便不是人。
他们是困在这间小店里的魂灵,或许早已忘记了自己的死亡,日日夜夜盘踞此处,凡人的黑夜便是他们的白天,他们在此处开店营业,像自己还在世时一样。
之后,女友在自己常锁现金的抽屉里发现了一堆冥币,胆小的她,当日就关店退房,再不愿多待下去,而这条颇有情调的街道从此也成为了她的禁忌,她发誓,这辈子再不过踏进来半步。
我还是时常在这条街上逛,有白天有夜晚,这家店面又几经易主,一直做不长久,很快又被贴上招租的牌子。因为有传言在,这是家被诅咒的店面,所以时间长了,这里便再无人问津,空置了下来。而午夜十二点,小店的灯光总会照常亮起,有绰绰人影,或站或坐,因为没了生意,所以沮丧叹息,是这些魂灵的无奈。
后来,有个人盘下了这家店,因为传言不好,所以卖家急于出手,给的价格很低。这里又重新开起了小餐馆,自然的,白天生意很是不好,因为阴气太重,所以鲜少有人踏足。不过到了午夜,这里就又是另一副景象,十二点钟整,黑暗的小店亮起灯光,有客人源源不绝来到这里,窗边落座,点一桌菜肴,葡萄美酒夜光杯,人声鼎沸。但倘若你靠近,小店的灯光会骤然熄灭,一切声响尽消,透过玻璃,能依稀瞧见黑黢黢的屋子,空空荡荡,一片死寂。因为这是魂灵们的生意,它们在黑夜中过得小心翼翼,最怕的是活人打扰。
你是不是很好奇?老板是不是傻子,不然为什么要盘下这间被诅咒的店面?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这些被围困的魂灵需要安息,而给他们一隅之地,也是给他们安息的权利。
你问我为什么会这么清楚?因为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如果你有空,可以来这条街上逛逛,我小店里的菜味道不错,如果你时间充裕,我还可以给你们讲一讲他们的故事,讲一讲我偷偷看到的,这家小店夜晚人声鼎沸时发生的故事。
第八十九谈、骨瓷
他是个烧瓷人,他想烧出一件好瓷。他要的好瓷,必是别人烧不来的,独一无二的,可究竟什么样子才是独一无二?他说不出,但是烧出来他便会知道,那感觉,就像一见钟情。
平日里,他也是个老师,在陶艺室里教人陶艺。来陶艺室的人,大多玩儿玩儿消遣,真上心的倒没有几个,但教着他们轻松,不像他学艺时,一个胚塑不好,师傅给毁了重做,做不好不能吃饭睡觉,技艺就是这样用汗水浇出来的。
他的学生里,有个最能入眼的,是个女人,二十多岁年纪,和旁的人不大一样。她的眼神里透出来的是对陶艺的喜爱,这样的眼神他一看就明了,因为他也有着这般眼神,旁人称为痴,他们称为爱。
于是他便对这个女人多上了心,有时会单独给她上课,却不收课时费。女人笑得很甜,对他说多谢,进步也快,说明有灵性。长得漂亮又有灵性的女人,自然讨人喜欢,所以,他蛮喜欢她。
他带她去看自己烧瓷,她很好奇,说要试试,他便捧着她的手一起,制胚,塑形,烧制,上色。他做的是骨瓷,优良的骨瓷,用长石、珪石黏土,加入含杂质较少的牛骨粉做成,工艺复杂而精细,不像他们平时陶艺课上的练习作品。女人摸到那瓷土,两眼变得亮晶晶的,那是着迷的神色。
后来她便不去上陶艺课了,总是来看他烧瓷,有时候自己也会动手。他们一起做出来的瓷器很多,女人设计专业,总能想出好点子,所以做出来的瓷器造型独特,他的作品风格也因此开始出现了变化,加之他技艺精湛,放在市场上,总能卖出好价钱。但他却依然不满意,再过几个月,他便要将自己的作品进行展览,到时许多大师级人物及社会名流都会到场,他需要烧出一件好瓷器,而这件好瓷会代表他人生的巅峰,从此无人超越。
忘了说,他是知名的骨瓷艺术家。所以这件独一无二的骨瓷对他来说很重要。
他开始改良原材料的成分,骨瓷里却不了骨粉,他改变骨粉的类型和比例,烧出来的瓷好些,却又不是那么好。女人看他愁眉不展,嬉笑:“你素来大胆,为何不另辟蹊径?”
一句话点醒了他,他看着手中的骨粉,搓一搓,骨粉被恰好刮来的风吹起,顺着女人飘扬起来的头发,渐渐散开不见。
他在这世上有两样爱不释手的东西,一是他的骨瓷,二是眼前这个女人。如果二者能合二为一就好了……
这个想法有些惊天动地,他只是敢想一想,但在看见女人眼睛里纯真的光芒后又克制下来:万一失败了呢?
他害怕失败,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情他不做,所以这个念头需要从长计议。女人却在这时靠过来,头抵在他的肩膀上,声音轻柔:“我帮你做出一件独一无二的骨瓷来。”
女人的想法很简单,因为他们有爱,那么做出来的骨瓷也该是有爱的。而他的想法也很简单,因为他们有爱,所以把他心中的爱贡献出来,他的骨瓷才会有爱,才是独一无二的。
他的骨瓷展开得很顺利,最后压轴出场的是一只大家从未见过的骨瓷,据说是他在展览开始前一天晚上才烧制成功的,费尽了他半生心血,可谓他骨瓷生涯的巅峰之作,而在这件作品之后,他便决定收山,再不烧瓷。
人们都很好奇,是怎样一件瓷器能让他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候决定收山?很快便有了答案,骨瓷被他亲手从盒子里拿出来,是件净白瓶,瓶身修长,像极了一个女人窈窕的模样,而灯光打进去,这件骨瓷剔透得几乎能看见里面的胎质纹路,清晰得如同人身上的血管,简直叫人惊奇。
“它是我的这一生的爱。”他笑着介绍。
是啊,他一生的爱,骨瓷和女人,如今融为一体。他看着骨瓷,眼里流露出柔情蜜意,仿佛时间又回到前一晚,他将身边熟睡的女人抱起来,走出卧室,走过回廊,走到后院,站在他的窑前。要烧制骨瓷,离不开上好的骨粉,动物骨粉最佳,而动物之中,人最佳,人之中,自己的爱人最佳。
他在这世上有两样爱不释手的东西,一是他的骨瓷,二是眼前这个女人。他终于找到能让二者合二为一的方法,便是让她的女人,成为他骨瓷的一部分。
窑中大火烧起来的时候,他的眼中也烧出一片火海,他说,那叫爱。爱人的骨粉被他亲手捏揉,变得紧实,变得可素,他用掌心的温度将她揉搓成型,是净瓶的模样,修长迷人,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的骨瓷,他的女人,让世人惊艳,也让他惊艳。
这便是他烧出好瓷的秘密。
嘘!
第九十谈、押不芦
“老板,来棵参。”
“参有好多,你要哪种?”
“押不芦。”
孟轲惊讶抬头,见面前站着的女子,明眸善睐,着真丝连衣裙,撑伞立于雨中,显得有些单薄。孟轲皱了皱眉:“押不芦太冲,又难搞,我们一般不卖的。”
店里还有几个客人,此时注意到这里,女子何等聪明,走到孟轲身边低声耳语:“我是方太太介绍……”
孟轲立即打断了她的话:“有棵参,吃起来也是极好的,你要么?”
女人点头:“那就瞧瞧货色。”
“在里面,你随我来。”孟轲叫来伙计招呼着,自己则带了女人进了里间,里间堆满了货,孟轲抽出一方长盒,递给女人:“喏!你要的押不芦。”
女人仔细看参,孟轲点了根烟,好奇打量她,女人就笑了:“怎么?”
“你要押不芦做什么?”
“方太太介绍我来,说这里的老板做事牢靠,不像旁的打听那么多,是方太太说错了,还是我记错了?”
这质问话语让孟轲一时语塞,猛抽了几口烟,不做声了,女人就又笑起来:“其实说给你听也不妨事,我先生病了,要押不芦救命。”
“救命?”孟轲皱眉:“人人来我这店里寻押不芦都是为了救命,只要你们给钱,我就卖,管不了那么多闲事,但有句话还是要提醒,这押不芦……”
“有毒。”女人接口道:“我知道,但我先生的病,只押不芦能治。以毒攻毒,是有这么一种说法,对么?”
孟轲点点头:“既然你知道,那付钱吧!”
女人也是个爽快的,当即付了钱,温柔一笑,转身离开,孟轲看着她撑伞走入雨中的背影,觉得真是妖娆。
孟轲是个卖参的,他店里的参应有尽有,但只有一样只能在私底下交易,便是押不芦,这传说中只在回回国出产的参,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尸参。尸参有剧毒,能活着把它们采下来已是不易,更何况风干入药,可一旦入药,功效奇妙,能麻醉,更能起死回生。孟轲能搞到尸参,自然有他易于常人的法子。知道孟轲这里能买到尸参的人不多,大多数人都是通过方太太介绍,才能寻到这里,而“押不芦”则是这桩秘密交易的暗号。
之后一段时间,孟轲常能看见女人在附近出现,有时是去超市,有时在旁边店铺挑水果,也有时拿皮鞋去鞋店做护理,透明的袋子,可以看见里面的皮鞋,几乎都是男士的。天气好的时候,女人会带着老公一起出门,老公坐轮椅,气色不大好,总呆滞地看着前方。女人也会走过来给孟轲打招呼,两人寒暄,她老公一动不动。孟轲好奇问:“你老公什么病?”女人笑笑,不言语了,像是触到了禁忌,孟轲就不好再多说什么,只问:“参吃了么?”女人答:“还没有,要等时机。”
时机是何时?孟轲不知道,也不想多管闲事,日子一天天过去,在这个城市梅雨季节过去之后,突然有一天,女人又出现在了他的小店里。
“老板,时机到了。”
不知为何,孟轲觉得心砰的一跳:“哦?那棵参吃了?”
“今晚就吃,”女人微笑:“请你保佑我老公。”
她说完便走了,剩下一脸诧异的孟轲,嘴里嘟囔:“我保佑?我又不是神佛!想求保佑,还不如对着押不芦烧香拜拜!”
那之后好几天,女人都没再出现,这个城市下了第一场秋雨,气温骤降。雨夜,孟轲怎么也睡不安稳,听着窗外呼啸风声和雨声,心里有些发毛,一直挨到了天亮,他早早开门,恰看见女人出来买早饭,身边站着他的老公,两人有说有笑。她老公一改先时看到的死人气的模样,现下已是面色红润,好像从未害过那场大病。孟轲知道,这是押不芦的功劳。
女人挽着老公走近,打招呼:“老板,今天开店这样早?”
孟轲摇头叹气:“昨夜这么大的雨,鬼哭狼嚎的,怎么睡得安稳哟!”
女人把老公往前推了推:“我先生。”
孟轲礼貌点头:“身体痊愈了?”
男人看着孟轲,有些莫名其妙:“痊愈?我身体一向很好。”
女人见状,拉着孟轲到一边耳语:“我先生已经不记得生病的事情啦!先前的事情都不记得啦!不过没关系,他还是记得我的。多亏了押不芦,我们要多谢你。”
正说着,店门口传来争吵声,原来是男人被另一女子拉着,女子痛哭流涕,捶打着男人:“你说了要跟她离婚,怎么突然就消失了?那我怎么办?”
男人很为难,用力挣脱:“小姐,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女人走过去,看似柔弱的她竟然扬手给了那疯癫女子一个耳光,说话声音不带一丝情面:“他是我先生,你没资格拉拉扯扯,他说了不认识,就是不认识。你若不愿给自己脸面,我便叫警察来。”
疯癫女子求助似的看向男人,岂料两人对视,男人的目光却让她的心凉了半截,男人展了展衣服上被她拉出的褶皱,很是厌恶的模样,让她的心剩下半截也凉透了,她失魂落魄的,像个泪人儿般跑远了。
男人扭头看着自己的妻子,像个小孩子般委屈:“我不认识她。”
“我知道,你不认识。”女人一面哄着他,一面挽着他走回家去。
孟轲看着男人背影,皱起了眉,心里有个想法,却觉得太过可怕。他拿起手机给方太太去电话,头一次向她打听主顾买押不芦的因由,方太太在电话那边说得绘声绘色:“那女人啊有疑心病,结婚后总怀疑老公有外遇,时间久了,老公被她折磨得精神崩溃,倒真有了外遇。女人发现后,当然接受不了了,便跟他闹,两人厮打过程中他老公脚底一滑摔倒,磕到了脑袋,变成了植物人,她这才后悔,跑来找我,要用押不芦救他老公一条命。不过说是植物人,她老公那模样我也瞧见过,活脱脱就是个死人!一定是她害死了她老公又后悔!”
原来先时看她老公一动不动,竟是死了……
孟轲遥遥头,挂了电话,觉得今天真的有些冷了。
女人挽着老公回家,一路温柔贤惠:“买了包子和油条,不过油条太油腻,你还是少吃。”
男人点头。
“我上午要去百货公司,不如你陪我?”
男人点头。
“以后遇见那样的疯女人,都不要搭理!”想了想,又补充:“除了我之外的女人,都不要搭理。”
男人点头如捣蒜。
女人满意地笑了,这才是她的好先生,只要剜去了他的心,他就永远不会再花心了。
押不芦,又称尸参或鬼参,古时从数千里外西域回回国圆沙城传进来,极毒,具有催眠麻醉作用,传说能起死回生。专在阴暗腐臭的泥土中滋生,多生长于墓穴中,其根须能深入地下数丈,绞杀人畜为食,无论人畜,一旦触其毒气则必死无疑。
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押不芦》:“回回国之西数千里地,产一物极毒,全类人形,若人参之状,其酋名之曰‘押不芦’。生土中深数丈,人或误触之,著其毒气必死……埋土坎中,经岁然后取出曝乾,别用他药制之,每以少许磨酒饮人,则通身麻痹而死,虽加以刀斧亦不知也。至三日后,别以少药投之即活。盖古华陀能刳肠涤胃以治疾者,必用此药也。
疑神疑鬼的女人,将丈夫逼迫得变了心后,无意中失手将丈夫杀死,却又后悔万分,想尽一切办法寻到押不芦挽救丈夫性命,却在施药之前剜出丈夫心脏,以防其起死回生后再度花心。押不芦使人生而如鬼,无心亦可存活,宛如新生。女人得偿所愿,重新拥有了丈夫,还有一颗永不会变的心。
第九十一谈、七里香
清炒虾仁,宫保鸡丁,麻婆豆腐,酸辣土豆丝外加一碗梅菜扣肉,三人来吃,也算丰盛,但只那一碗梅菜扣肉最受欢迎,五分钟不到,消灭得精光,其他菜肴无人问津。儿子放了筷子,仍有些不满足:“妈,今天的菜有点少。”他指那碗梅菜扣肉。
刘梅嗔他:“其他菜也没见你动一口。”
儿子理直气壮:“其他菜一点也不香,闻着就没食欲。”
刘梅没搭理他,收拾碗筷,却在心里暗自琢磨着,今天下午要再去一趟菜市场,那家的猪肉要再买些回来。
菜市场就挨着他们小区,卖猪肉的有好几家,她只光顾赵记。赵记的老板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嗓门儿大,但人实诚,他家的猪肉也比旁的要鲜美些,有时冬天灌腊肠,用自己的秘方,吃起来回味无穷。这两天,赵记新进了一批猪肉,都是整头的猪,说是肉质一等一的好,刘梅信他,便买了些回去,做了梅菜扣肉。
刘梅下午来到赵记,老板正歪在躺椅上打呼,刘梅喊醒他,老板嘿嘿笑起来:“怎么样,那猪肉味道不错吧?”
“不错不错真不错,我儿子别的菜都没动,就吃那碗肉,还嫌不够呢!”
“那是,我家的肉,不诳人。何况这批猪肉,我们都叫它七里香,那肉质香嫩的,保证你从此不爱吃其他的肉!”
“是香!那我再买点儿!”
“好嘞!”老板拿起了刀:“整头猪都给你留着呢,要不再灌些肠?天气冷了,留着过年吃也好嘛!”
经他这么一推销,刘梅买了不少猪肉回去,还有一部分留在赵记那里让老板灌肠,心里估算一下,能吃好久。
之后家里每餐饭都少不了猪肉,一家三口围坐饭桌前,对满桌菜肴视而不见,只对着猪肉虎视眈眈,一顿饭下来就像打了一场仗,赢的那人自然是吃肉最多的。后来刘梅便不再做旁的菜了,四菜一汤,都是猪肉,这才吃得过瘾。
从此往后,家里只买赵记的七里香。小儿子在上高中,吃了一段七里香之后,刘梅发现他明显长胖了,体重蹭蹭蹭以惊人的速度猛蹿,像吹起来的气球。还经常嗜睡,饭后做作业,不到一刻钟的功夫一准打起瞌睡来,把他叫醒,他哼哼唧唧:“睡不够,还怎么写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