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浣竹,是一个恐怖小说作者,但我一生都没有过什么真正的恐怖经历,笔下的恐怖场面都是出于臆造,所以写了将近二十年也没能赚来稿费。可我仍然执迷不悟地往下写,坚信总有一天会叫编辑与读者一起接受,谁知道等了这些年,出人头地没等来,倒是遇见了一次极其可怕的事,说起这件事来,我至今依然毛骨悚然。
今年夏天谣传我家要动迁,我心里烦躁得很,什么也写不下去,便跑到图书旧货市场买书。逛了一下午,只买了一本《韩非子》心里又失望又失落,只觉得生活没劲透了,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正要转头回家,一抬头便看见了她。我一愣的工夫,不由脱口而出叫出了她的名字。
“杨梅同学!”我叫道。
她诧异地定定地盯着我的脸,好一会眼睛中才显露认出我的神情,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臂,用力太大有点弄疼我了。“陈浣竹!是你吗?真的是你?”
我这位杨梅同学这么热情实在出乎我的意外,我有点招架不住了。“当然是我,还有别人长得像我这样有特点吗?”
我们聊了一会,聊的都是这个同学在干什么呢,那个同学结没结婚什么的。我一边嘴上跟她敷衍,一边盯着她的面孔,她的皮肤粗糙了,一些细小的黑点潜藏在皮肤纹路深处,脸色苍白得足可以不用化装就演吸血鬼,她的面容也憔悴得很,眼角出现细细的皱纹,鼻翼两侧的纹路很深,我纳闷她的丈夫究竟是怎么对待她的,更纳闷以前怎么会对她那么动心。不过话说回来,当年在本市电大成人远程教育法律本科班上我为她神魂颠倒时,也清楚地意识到她长得并不好看,而现在她也快到三十了,俗话怎么说来着?女人三十豆腐渣嘛。
聊了好一会(其实基本上是她一个人在滔滔不绝地讲,我只是脸上挂着假笑在听),我终于抓住一个空隙,装模作样地看了一下表,插进话去说:“已经四点多了,我该回去做饭了,以后咱们再联系好吗?”
她的声音像被切断似的猛然截住,随后她的目光变得茫然若失,划过我的脸庞,划过书摊上那些饱受风吹日晒的旧书的封面,划过一旁歌舞厅那映射着闪闪发亮的斜阳的招牌,划过道边正在缓缓停下的公共汽车的倒后镜,落在隔开一条长街的不锈钢的栅栏上,眼神变得异常的空洞,神情里透露出无尽的失意。我忽然想起从前那些与她一起的日子,当时能跟她单独在一起就已经是无上的快乐了,虽然这些日子太短暂,短的就像流星划过长空,但已经在我的心上镌刻清除不掉的烙印,恐怕在我临死时回忆起那些事,也会像奥斯特洛夫斯基一样觉得这一生没有白过。
我一时冲动没考虑好就冲口而出:“杨梅同学,我请你吃饭好不好?假如你肯赏光的话,或者眼下没什么事的话。”说完了我才想起来今天兜里只带了十块钱,要请客可就丢人了。
她猛地转过头来,或许是斜阳的缘故,她的脸庞上迸发出悦目的光彩,眸子中也透出惊喜的光亮。“那可太、太好了,不过得我来请你,你要是执意想表现绅士风度,下回你请就是了。”
坐在邻近图书市场的一家烧烤店里,盯着一抹斜阳斜射在桌面上的狭窄的光条,听着她喋喋不休地讲着她的公司的事,我有一种不真实之感,仿佛这一切不过是我想像出来预备写在稿纸上的,虽然只要确保细节上禁得住考验(为此可以多次大幅度地删改)就能叫读者信以为真,但整体上还是不符合常识。之所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我再想不到在那段感情给痛苦烧成灰烬之后,我们还能坐在一起像真正的老同学一样吃饭闲聊。
当初我能混进法律本科班纯粹是偶然,我原本想混进汉语言文学班,学点真东西的,但这个班并没有开,只开了法律班与财会班,我当时对法律并不比对财会更感兴趣,之所以进了法律班是因为这里人多。第一个学期我并没有发现已经对杨梅动了心,等到第二学期发觉对她有了感觉,已经泥足深陷不能自拔。可是这时她已经有了对像,而这个对像是刚刚确立关系的,当我最初结识她时他们两人还不认识。当她好似难以启齿的说起这件事,我倒并没有难过,也并不觉得什么造化弄人,甚至还做到了面不改色。我说过了我是写小说的,再差劲的小说家对人性的认识也比一般人深刻。我当然知道所谓爱情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荷尔蒙在起作用,当荷尔蒙的效力消失后,激情也就随之消失了,爱情也就蜕变为温情,两人顶多还能像亲人一样生活在一起。因此据科学家研究,所谓爱情只能维持十八个月,终身不渝的爱情不过是蒙小孩子的神话、爱得昏天黑地时的妄语罢了。对我而言一个礼拜里,能邀请到她与我一起在饭店吃一顿晚饭,痴痴地看着她的面容(尽管她长得很难看)静静地听她说话就已经很满足,就胜过默默地暗恋了。
不过我后来发现她真正爱的竟然是法律班上一个满脸青春豆的男生,而那个男生对她一点意思也没有,她爱得比我还苦,这就未免太荒诞了吧。于是我抽身出来,决心一个学期不到班上去。那一年我在地狱里挣扎了整整一个春天与夏天,待我秋天到班上去替别人考试时在走廊里又遇见了她,那时我已经心如止水,不起一点波澜了。当时在走廊里冷不丁撞见我时,她有些张皇失措,连忙把目光转开,我则含笑向她点头,毕竟我已经解脱了,还记得那些伤害干什么,何况感情这事连王母娘娘都勉强不了,她又不是故意的。那一回我们没有说话,不过我想她心里明白以前曾狠狠伤害过我,就算我不记恨我们也不能像以往那样坐在一起了。
而今天多年不见,她能认出我来就不错了,能叫上我的名字来就是奇迹了,可对我这么热情就像遇到亲人似的就不大正常了,邀请我一起吃饭就更可疑了。就算她夫妻不合,也不会找我旧梦重温,因为要说旧梦只有我有,她可没有。(没办法,写小说的就是这样,从来不轻易相信表面现象,就凭这一点死后就得下地狱)想到这里我盯着她的脸庞,我看出在表面上的亢奋下隐藏着某种致命的东西,也许,也许是——恐惧?难道这是一个吓破了胆的人?
我端起酒杯遮住自己的脸,明黄色的啤酒像是琥珀溶汁,“妹夫是干什么工作的?我想你结婚了吧?”
她的絮叨又一次被截断,她眼神茫然地看着我,好像认不出我是谁了。她的嘴唇哆嗦了几下,几乎掩饰不住正在凶猛冲激上来的强烈情感,有一瞬间我还以为她会嚎啕大哭起来,但在最后一秒钟她坚持住了,一层泛着酒晕光泽的面具很好地遮住了她的真实内心。“妹夫——?”她小心翼翼地说,我几乎能从她声音里听出颤音来。“我当然结婚了,结婚四年了。”
“我记得我比你好像大七八岁,你的爱人我叫妹夫没错吧?”
“没——错。”她拉长声音说,好像在为自己争取时间,“他在市政府机关工作。”
“孩子呢?你们要孩子没有?”
一层危险的红晕出现在她脸上,“没要孩子,”她费力地说,紧接着加快了语速,就好像一口气说完,这件事就可以一笔带过,就不会被我注意到似的。“徐明他死了,今年春天死的。”
徐明大概就是她爱人,就是现在所谓的老公一物。我一下子来了精神,难道我的机会到了?我承认我不是正人君子,我也不会用幸灾乐祸之心人皆有之来为自己辩护,我顶多会说乘虚而入也是人之常情。我正盘算应该怎么说时,看见她死死盯着桌子一角,眼神要多阴沉有多阴沉,简直称得上充满怨毒,很容易叫人误会她与这桌子有什么深仇大恨。但她盯着的那块儿地方除了有点油渍污迹以外再无别物。听到我跟她说话,她慢慢转过头去,一直到我们离开她都在竭力避免去看那里。
我们一杯一杯地喝着,肉串倒很少吃,空瓶子渐渐占据了大半个桌子。她给我讲在她工作的公司里的奇闻怪事,我给她讲网上看到的笑话,大概她很长时间没上网了,不时被逗得哈哈大笑。醉意渐渐涌了上来,偶尔望见对面墙上镜子里自己酡红的脸,看见的是快要喝醉的人,可我心里还是清醒得很,老惦记着她那死去的丈夫。
不知不觉地到了八点多,太阳早已经下山了,橱窗的荧光灯雪亮地照耀着,四壁一片亮晃晃地惨白,她脸庞红通通的,眼神迷离飘远,视距都已经涣散了,我想像不到自己在她眼睛里是什么样。其实我也醉得有点口齿不清了,只消看一看桌子上林立的酒瓶子就知道我们都喝大了。以前真还不知道她酒量这般惊人,真是女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我往椅子上一靠,决心认怂了,我还没结婚哪,没事拼什么命呐。
看来她也到量了,招呼来服务员算了帐,在等找钱的时候好像又想起那个困扰她的问题,就又一把抓住我手腕,醉得一塌糊涂的眼睛恳求地盯着我,“陪陪我好吗?”她样子很可怜地说。
我想我说过了她长得并不好看,离美女两个字有十万八千里之遥:一张长脸长得超过可以被允许的限度,脸的宽度又狭窄得与长度不相称,她又不会打扮,不会利用头发来弥补先天的不足,极好地给郭德纲的相声提供了素材。但我明知道她的面容也好,身材也好都不具备女性的诱惑力,以前还是难免为她颠三倒四食不甘味,现在仍是不能拒绝她,真就像古人所说的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杨梅专门克制陈浣竹。
“愿意为您效劳,为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谁让我吃人家嘴短了呢?”我带着自嘲的微笑说道。
她眼中浓重的忧色一下子散开,就像一滴墨水在一盆水中融掉,就像厚重的阴云破开异常绚烂的阳光撒下一样,在这一刻她不再是已经成了人妇的杨梅,而是又成了在电大时的那个青春少女,就是这个长得与美丽完全不挨边的少女当时是如此地吸引我,以至在第一次邀请她吃完饭后,我站在一团漆黑的校园院子里,伸开双臂连转了三个圈子,就像屠格涅夫在名篇《初恋》里所描写的那样。就在这一刻我决心尽力帮助她,只要我力所能及就决不退缩。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这个誓言有多危险,将要陷我于何地。3。25
出了饭店的门,走在和煦的晚风里,看着各家店铺的霓虹灯给夜空涂上了斑驳的色彩,我不免感慨丛生。当年要是能与杨梅这样在一起散步得有多高兴,可现在心灵就像彻底死去了似的一点感觉都没有,难道人的感情真的就这么不可恃吗?看来当一个小说家并不是很好的选择,弄得成了彻头彻尾的虚无主义者,连欺骗自己一下都不成。旁边的她仍在不绝口地谈论着,好像一旦要住口就接不上了似的,她真的在掩饰什么。我实在听不下去了,转身抓住她的手臂,直视着她的眼睛,“要是你想叫我陪你整个晚上就尽管直说,我会尽快打电话告诉家里一声,问题是你确实这么想吗?”
起初她惊讶地看着我,似乎酒精已经滞塞了她的思维,不一会她渐渐明白了我的话的含义,眼神又焕发了光彩。“当然,当然要的。”她声音有点发颤地说。
我借用她的手机给家里打了电话,便向她家走去。原来她的家就在图书市场附近,我们刚才一直在围着她家兜圈子,只花了五分钟就进了楼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