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循着原路开回去的,但这回道路跟我记忆中的一样了,我还能隐约看到道路两旁快要收割净尽的田野。自从那个东西下了车,一切都正常了。今晚太不吉利了,赶快回家得了。这么一想心情马上好多了,跟飞驰的车子一样轻快了。然而我忽然想到其实那个东西一直没跟我说话,那句到火葬场也不是我听见的,而是通过心灵感应或天知道什么途径感受到的,我心里不由一紧——
难道我真的拉了一个鬼到火葬场?!
这种想法对我刺激实在太大,以至我差点撞到前方一个男人。那人一直在路边朝我挥手,我若不是急刹车,真就出人命了。车子停在那人身边,他拉开了车门,坐在我身边。门一打开,秋夜的寒气就冒了进来。“对不起,先生,我已经下班了。”我结结巴巴地说。
“到火葬场。”那人用不容置疑地口吻说道,同时手指间夹着一张钞票递过来。
我刚要拒绝,忽然借着车窗外的路灯光辉看清了他的样子,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的左半边脸庞凹陷下去,使整个头颅的形状都发生变化。大概那半边脸骨都破碎了,森森白骨刺破面皮露了出来。左眼也塌瘪了,深色汁液连同血液划出一道痕迹流过脸颊,而他的左眼皮居然还在眨动,每眨动一下我的心都随之发悸。他的上边颚骨也深深瘪了进去,难怪说起话来嗓音那么含糊。
他的胸口有一个骇人的伤口,“鲜血淋漓”“血肉模糊”不足以形容惨状。大股的血液随着心跳的节奏在往外涌动,一阵阵呛人的血腥气很快充溢着车厢。他的夹着钞票的手严重变形,手骨从皮肤下耸出来,还带着肉筋,手指痉挛一样缩在一起。这样的手肯定废了,所以只有两根手指勉强夹着那张百元钞票。钞票给鲜血染红了,还在往下滴着血珠。
对这样的人我还能说什么?冲着他的脸大声嚷嚷你已经死了,还是赶快滚回你的骨灰盒得了,别弄脏了我的车?得罪谁也不能得罪死人哪,万一他耍起蛮来可怎么办?可不把他撵下车,难道就让这么可怕的东西坐在我身边,近得伸手就可以触及?拉他一趟我下半辈子非得天天晚上做噩梦不可。我正犹豫着,感觉到他那只好眼睛正狠狠盯着我,不,说什么也别惹他,先过了这关再说。我颤抖着手接过钞票,他那破损严重的喉咙发出叫人脊背发凉的笑声。我的手一颤,那张钞票飘落到座位底下。
我深吸了一口气,静了静心,掉转车头向火葬场方向开去。路上他身上的血臭越来越刺鼻,熏得我胃里翻江倒海,眼前一个劲儿地有血红的点子在闪烁。他似乎在不停地流血,胸前的那个洞可不小,就是体内有一吨的血也都能流光了,恐怕我的车坐垫早就湿透了。在我脑海中还出现一副画面,连成串的鲜血滑落到座位底下,很快积成了一大滩。他妈的,弄成这样我还怎么收拾?一股怒火直冲脑门,我不得不告诫自己一定要忍耐,就算车没了都没关系,把命丢了就什么都完了。这是死人,不受活人法律道德约束的死人,比黑社会还叫人惹不起,只需忍耐到地方就行了。
话是这么说,可这位死人偏偏来找碴。他咔咔地抻动着手指的关节,似乎听这种声响能令他感到无限的乐趣。平常我偶尔也喜欢拽动手指关节玩,但现在一听这声音我就想起他那近乎残废的手,并想象着哪一下使错了劲儿,手指咔地一声向后掰折的样子,弄得我的手指都起了反应。我十分憎恶他搞的这小动作,却又没胆量阻拦他,还为自己缺乏胆力暗中羞愧。
果然,他那边传来突如其来地一声脆响,我下意识地瞥了一眼,一只手指在根部扭转了一百八十度,手指肚朝向手背方向,连我都能感受到钻心的疼痛,但他好像在暗自得意,那只坏眼睛瞪着手指,脸上正在僵硬的肌肉硬挤出一丝狰狞的微笑。谁要能忍受得了这一套,简直就比圣人还伟大。一个念头正在我脑海中拼命旋转,企图突破最后一点理智:管他是死人还是鬼,一脚把他踹下车再说!
我不得不极力克制这种冲动,一遍又一遍地提醒自己,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在等着,我已经不是单身汉,没资格逞血气之勇,忍耐忍耐忍耐吧,再忍耐一会儿就行了。好像看穿了我的想法,故意在挑衅似的,他又开口说话了,声音更加含混不清,几乎是在强迫别人想到他那受伤的喉咙。他为什么老是强调他的非人的怪异?他不就是一个死人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讲点什么提神的吧。你不是老是自诩是最佳出租车司机吗?你的敬业精神哪里去了?”
我只好讲点什么,难道还有别的选择吗?我的手又止不住地颤抖,一半是因为车里又冷得像冬天,一半是给他气的。我讲了一个在网上看到的笑话,说什么中国男足踢球那么臭是因为打小喝三鹿奶粉,让尿结石给憋的。他听了咯咯地笑了,笑声之怪诞很容易叫人联想到声音是从僵化的声带中硬挤出来的。他的笑声很快转为奇异的咕噜声,我警惕地用眼角瞥了一眼,立即浑身一震,僵住了。
那个死东西正在用手掌兜起流出来的血在喝!他的手掌转动并不好使,其中一根手指还给掰折了,兜起的血本来就少,从手掌中漏掉的还要多,上衣尽是淋漓的血迹。不过喝起血来还是跟喝水一样畅快,本来食道的肌肉应该僵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一点缝隙使咽下血液更加艰难,但发出的咕噜声还是清晰可闻。那残缺不全的面部显露出饥渴难耐心醉神迷的神色,就如同在喝琼汁玉露。看到他对鲜血如此痴迷令人不寒而栗,但他那只好眼睛仍在盯着我,似乎在恳求我理解他这反常的嗜好,这就像一个吃人肉上瘾者需要他人理解一样荒唐。
有一瞬间我们的目光对上了,我心头一凛,觉得糟了,恐怕我的眼神暴露出我内心深处的厌憎,蔑视,恐惧,戒备。他的另一只手齐手腕断折了,只剩下软塌塌的肉皮相连接。他蓦然把这只手放在我肩上,那块死肉又冷又粘,肯定还沾着许多干涸的血痕。
“兄弟,告诉你一句至理名言,能让你受用一辈子:开车还是慢点开的好。这是我用性命换来的教训。”
一感觉到死人的一部分已经碰触到我的身体,极度的厌恶击穿了我的心理防线,我猛地摔开那毫无生气的手,不顾一切地冲着他大叫起来:“滚开!他妈的赶快滚开,要不然我废了你!”
我手刨脚蹬地奋力挣扎,车子突然停住,我一头撞在风挡玻璃上。我还以为撞到了什么东西,一下子清醒过来。抬头一看,车子里只有我一个人,那死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只在车厢里留下一股浓浓的带有寒意的血臭。车窗外夜色充塞天地,一盏红灯像充血的眼睛挂在一座门廊前,无神地凝视着夜空。几盏清冷地路灯灯光洒在地面上,越发衬托出偌大的院落空旷荒凉。几个怎么看都不像正常的人在从一辆挂黑纱的面包车后部往下抬一口明黄色的硬纸板棺材,另一口同样颜色的棺材放在不远处的地面上。我竟然在不知不觉之间回到火葬场,而这么半天那几个怪里怪气的家伙才抬完一口棺材,这效率也太低了。我纵目四望,除了远处焚烧纸钱的地方有微弱的火光在闪动,再也看不到亮光,也看不到刚才坐在我旁边的死东西。
这种地方不宜久留,我关严车门,找到敞开的大门口,一气冲了出去。这回我一定回家搂老婆睡去,就是交警大队队长来拦车我也不停。路上一片荒寂,别说人家了,连路过的车辆也没有,似乎只有长龙一样雪亮的车灯灯光是唯一切实存在的物体。我一边注视着前方,一边厌恶地脱下外衣,那是那个死东西碰触到的,不想还好点,越想越恶心。脱下衣服后,顺手扔在后面车座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