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军团,萨格拉斯,基尔加丹,扭曲虚空。我以为他们只是故事中的传说。”泰瑞纳斯有些感慨的说道。此时他正在议政厅,跟麦迪文洛萨以及林轩会谈。
“很多时候我同样希望那只是故事。哪怕连我的魔法都只是故事也可以。只希望世间不再有恶魔。”但是很遗憾,他们是真实的。而且他们已经来了。麦迪文用一种同样低沉的语气回答道。
“他们是敌人,最纯粹的敌人。因为它们的入侵甚至不需要理由,这对它们来说只是一种天性。没有和谈,没有妥协,战争已经开始了。陛下,需要作出选择了。”
“呵呵,洛丹伦帝国从来不畏惧战争。只不过在那之前,我需要了解所有的一切。”
“当然,这位是暴风王国的首席魔法顾问,也是对天灾军团最为熟悉的人,他可以为您讲述所有的一切。”
自从都城的混乱之夜过去之后,整个洛丹伦都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严肃气氛中。无数的士兵出现在街头,匆匆赶过。哪怕是城外的乡镇上的村民,都不时的看到成建制的军队穿行而过。即便是再迟钝的人都已经意识到,战争要来了。只是绝大多数人还不清楚,他们的对手是是谁,或者是什么?
“你应该劝一下泰瑞纳斯,现在不是开启战争的时机。我们需要联络所有的国度,组建一只真正的人类联军。洛丹伦自己是无法击败燃烧军团的。哪怕是天灾军团也不行。”麦迪文在林轩的耳边喋喋不休,而一旁的洛萨则在看热闹。
“我说你为什么不出找洛萨说这件事,反而来找我。貌似从任何方面讲,我都不是最佳人选吧。”
“洛萨跟你不一样,他赞同洛丹伦出兵,因为他是暴风国的军事统帅。他无法像我们那样从全局看待问题。”
“那你让我以什么样的理由去说服泰瑞纳斯呢?暴风王国的首席魔法顾问,去说服丹洛伦的国王,我们两个谁的脑子坏掉了。我又要用什么理由说服他呢?”
“额......”
“醒醒吧,麦迪文,战争的最佳时机永远都不会到来。每一刻都是最糟糕的时机,也是最佳的时机。事实上我们拖得越久,积累的力量就会越强大。但是天灾军团也一样,亡灵天灾已经在极北泛滥,死者正在复苏,军团的实力同样在累计。所以,洛丹伦帝国的行动没有丝毫的问题。反倒是我们一直以来,都陷入了思维的误区。我们总是在被动的防御,被动的等待,但是泰瑞纳斯给我们指明了一条新的道路。或许主动出击的机会更大一些。”
洛丹伦北方的某个乡镇中。一只四肢着地,全身充斥着腐烂气息的怪物,悄悄的摸进了村子。然后是第二只,第三只。数十只食尸鬼悄无声息的围住了整个村子。他们在这里嗅到了活人的气息。当为首的食尸鬼一声嘶吼冲进村子时,杀戮开始了。
然而这一次食尸鬼们选错了目标。村子里的活人,并不是它们想象的那种猎物,而是一群危险的猎人。猎物与猎人的关系,瞬间颠倒。一张巨网突然弹起,将第一只食尸鬼死死的缠住了。食尸鬼的智慧不高,显然无法明白这是陷阱的标志。剩余的食尸鬼让然毫不减速的冲了进去。等待它们的是各种致命的陷阱,以及强弩阵。仅仅几个呼吸之间,剩余的食尸鬼就被杀得一干二净。
“带上活口,离开这。”为首的队长命令道。立即有几名士兵上前,将巨网收缩,彻底的限制了食尸鬼的动作。然后将它拖到了一架马车上。
“清点我们的收获。”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抓到了四只骷髅,三具行尸,一只食尸鬼。按照原计划,我们还差一只憎恶。根据情报显示,这些是天灾军团最常见的兵种了。”
“天灾军团啊!还真是贴切的名字。去峡谷镇,跟第三小队汇合。憎恶不好弄,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手。”年轻的骑士下达了命令,此人赫然就是在混乱之夜,表现出色的提弗利奥丁。
提弗利奥丁率领的先锋队,负责刺探天灾军团的动向,并且抓捕一定的军团活口,为的是给后方的士兵做一个心理上的预警。毕竟没有那个士兵有对抗骷髅跟行尸的经验。
峡谷镇,顾名思义是一个处于峡谷中的小镇子。镇子并不大。但是却是北方一条商路上的重要落脚点,所以算是相当的有活力。黄昏时分,先锋队抵达了峡谷镇。但是就在即将进入镇子的时候,提弗利奥丁示意所有的士兵停下了脚步。
“里昂,先过去看看。感觉有些不对劲。”
名为里昂的骑士策马上前,在镇子外的一处小山坡上观望了一下。
“没有看到什么异常,灯火已经亮起,街上也有一些行人,酒吧里的人影也能看到。”
“或许是我多心了。里昂,你带队守住我们的‘货物’。我带队先进入镇子,等我的信号你们再进。”
提弗利带领一队骑士率先接近了镇子。只是越是接近镇子,提弗利心中的不安就越强烈。他已经可以看见镇上的居民了。只是有什么地方错了。
“是声音。”提弗利终于明白了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镇子里的声音不对劲,有很多动静。各种家畜的声音,行人车马的行进声,但是没有语言。酒馆里有大量晃动的身影,但是那些粗鲁的商队护卫,没有发出丝毫的叫骂声。街上的行人只是沉默的走动着,漫无目的走动,就好像......行尸走肉。
“全体撤退,马上。给里昂发信号,告诉他全军戒备。马上。”提弗利大喊一声,此时他紧张的浑身的冷汗都出来了。而下一秒镇子的反应就完美的配合了他的举动。
就在提弗利下达撤退的命令时,整个镇子里所有的行人突然静止了。然后以一种难以置信的整齐动作回头,看向了他们。那种诡异的画风,能让最大胆的人类吓出一身冷汗。提弗利清楚的看到,所有的‘行人’都面色苍白,其中一些甚至带着一种腐烂的青紫色。他们根本就不是‘村民’,它们全部都是行尸。
我发现我还是对于小范围的冲突比较擅长.......
第发个单章
自写书以来,除了生病那次,几乎没有发过单章。不过今天想了一下,还是说一下吧。
首先,我是兼职写手。本人是一名普通的工人。写小说是为了钱而写的。是的,就是为了挣钱而写的。我的家庭不算好,但是也不算差。但是人总是要有一点念想的。我心中念念不忘的就是靠写小说赚钱。
几年前,我曾经写过一次。那时候写的有些幼稚,而且琐事缠身。最后不了了之。几年之后,换了工作。生活趋于稳定,所以写书的念头又蠢蠢欲动。
看我的介绍就知道,这本之前,还写过一本。快三十万字了,有很多忠实的读者。到现在都有人问我,那本还写不写。但是那本书根本没有签约。我只能说一声抱歉了。没有收入的支持,我是无法把那一本坚持下去的。
幸好这一次准备的比较充分,上一本没签约,立即又开了这一本。因为开的比较急,前面错别字连篇,主角名也经常更上一本混淆(囧)。不过感觉上写的还是可以的,两万字就收到了签约短信。然后签约,上架,开始有了收入。
我爸妈对于我写书是支持的,但是这要说赚钱,他们也没抱多少希望。第一个月的稿费,一千二,就已经让他们很高兴了。但是我并不满意。我觉得应该有更多。然后成绩逐渐的进步,稿费也相对可观起来。爸妈将我所有的家务,跟农活全部取消了,然后告诉我专心写书就可以。说不定能成点气候。
成气候还差了点,但是至少让我有了一线希望。吃这碗饭的希望。但是这个希望是要靠大家的订阅来实现的。我也看过盗版,自从我自己开始写书之后,才开始看正版。事实上也不是全看。
我也不说只要几十块就能全订之类的话。我是老书虫,我知道每一本小说都全订的话,对于一些年轻人来说,其实是有压力的。所以,在大家有能力的前提下,订阅几章吧。哪怕是不全订也可以。
最后,郑重求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