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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鬼马星/马雨默 当前章节:15360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21:49

“麦小姐……”

她抬起头发现周美芹正定定地注视着自己,便问道:

“那你刚刚去哪儿了?我进来的时候怎么没看见你?”

“我这不刚刚出去打个电话吗?这里的电话自从那几位师兄走后,就都拆了。”周美芹撇了撇嘴,好像是嫌警察局太吝啬,连免费电话都不让她打。

那这里除了你,还有别人吗?”

“没有,就我一个。除了我,谁愿意上这儿来……呵呵,当然,你不同喽,你是来办案的……哎呀,对了!”周美芹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走过去拉开了门。

“你上哪儿去?”麦晴问。

“我去给你泡杯茶。地方小,我就把饮水机放在我的房间了,我这就给你泡茶娶。”周美芹拿着扫帚喜滋滋地走了出去。

地方小?这地方还算小?麦晴想,你周美芹一个人占的地方可比我们整个刑事科都大!

但是,忽然之间,她耳边又响起朱丽最后的那句话,“麦警官,其实你跟别人不一样,所以你能看见的东西,别人不一定能看见……”

她不假思索地走到办公室门口,拉开了门,尽管她已经有了思想准备,但还是吃了一惊,因为现在呈现在她面前的门厅与半小时前她见到的大不相同,虽然门厅的大小和格局与原先差不多,但走廊却短了近三分之二,墙上那些肃穆的黑色木门,只剩下了两扇,也就是说,这里只有两间办公室。

她下意识地走到墙边,用力推了推,墙壁岿然不动。没有暗门。

“茶来了,茶来了。”周美芹从其中一间办公室出来,手里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绿茶。

“这里就这么大?”

“可不是吗?还能有多大?警察局一共才多少地方?来来来,先喝茶。”

麦晴愣愣地注视着眼前的那堵白墙,她想寻找那些消失的房间,但她知道这是徒劳的。难道之前我看到的都是幻觉?那个朱丽是什么人?是人还是鬼?

这时,她听到她包里的手机在响。她立刻返身回到办公室接了电话。

“喂,麦晴。”

电话竟然是失踪近三天的张元安打来的。“啊,是你!”麦晴心里一阵兴奋,“你上哪儿去了?我找了你好几天!”

“现在说不清,我现在要马上见到你。”张元安的声音听上去很急迫,背景则非常嘈杂。他一定在哪家饭店里,或者某个娱乐场所,麦晴想。

“你现在在哪里?”她问道。

“知道小树林路吗?”

“不知道。是什么地方?”

“是一个开发区,拿出你的地图查一查,它就在H县和F县交界的地方,很容易找。40分钟后,我在小树林路25号左岸咖啡馆里等你。”

“你在那儿干什么?干吗不回局里?我……”麦晴想把自己这几天的遭遇告诉张元安,但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

“麦晴!如果你来了之后没见到我,就到男厕所去,我以前跟你说过我会把东西放在什么地方,没忘记吧!”他的声音听上去更加急迫了,他好像还在大喘气。

“不,当然没忘。——张元安,出什么事了?”她也不知不觉紧张了起来。

“麦晴,我有个大发现,但现在不能跟你说,好了,等会儿见,有人来了……”

“喂,张元安,张元安!”

电话断了。

她关上电话时,发现周美芹站在办公桌对面正好奇地看着她。对了,现在局里很多人都怀疑她跟张元安在谈恋爱,大概这位食堂大姐也是这么想的吧。今天她在电话里大声呼唤他名字的事,或许明天就会传遍整个警察局,想想真是窝火。

“你几点下班?”她一边将手机扔进提包,一边问道。

“下午五点。”

“我晚上八点要回来,你走的时候别关门,好吗?”

“哦,可以。”周美芹笑眯眯一直把送她到门口。

麦晴能想象她走了之后的情形:周美芹一定会飞快地跑回到她的大本营警察局食堂,然后在一群食堂阿姨的簇拥下,开始绘声绘色地描述“麦警官”跟张元安的秘密电话,“她一接到他的电话,马上就走了,连一分钟都没耽搁,我看他们的关系不一般”,接着,新一轮的小道消息就会传遍整个警察局。该死的!

她坐上驾驶座的那一霎那,突然有种想冲回十一组一拳把周美芹砸晕的冲动,她讨厌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更讨厌无中生有,而最可恶的是,她觉得她根本没办法杜绝流言的产生和散播,这种事没法解释,你不知道该向谁解释,即使解释了,也没人肯信。

她的手不知不觉放在了车门把手上,就在这时,她包里的手机铃又响了起来,她一看来电显示,又是张元安。

“喂,你……”她正想说话,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钻进了她的耳朵。

“麦晴,是我。改地方了,40分钟后,我会在小树林路78号的鱼面馆等你。”

“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现在没功夫给你解释,快点来。”

“你自己的车呢?”麦晴发动了汽车,虽然在开离警察局大门的时候,她果然看见周美芹离开了十一组的办公地点,但她现在已经没心思去过问了。

“我的车?掉海里了。”张元安好像稍稍缓过了一口气。

“掉海里?真有你的!”麦晴的脑海里显现出一辆奔驰车冲出悬崖的情景。

“别废话,你现在出来了吗?”

“出来了。”

“很好。听说你现在去十一组了?”

“对,这都是拜你所赐!”麦晴没好气地回答,忽然她又想到一件事,“这么说,你已经跟局里联系过了?”

“我跟局长请了假。是他告诉我的。其实,我现在碰到的事跟十一组也有点关系。对了,你记得郁乘风吗?”

这问题问得可真怪。

“我当然记得。她是我师傅。可她上个礼拜退休了。”

“原因是神经衰弱。她提前退休申请还是我批的呢,嘿,你肯定想不到,她在小树林路上开了一家花店。”

“真的!”

“更有趣的是,她好像已经结婚了,对方是个风度翩翩的老头。”

“什么!”

“我刚刚去过花店,跟那个老头聊了几句。”

真不敢相信!

“你碰到我师傅了吗?”

“没有。她正好出去了,不过她跟那个男人的结婚照就挂在店堂里。”

“真没想到!”

“小树林路是条很奇怪的路,你来了就知道了。不说了,有人来了……”

麦晴还想问个究竟,电话已经断了。她在心里骂了一句粗话,加大了油门

一想到郁乘风,麦晴心里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自从三个月前,两人在警察局食堂发生那次小冲突后,她就再也没见过师傅。而其实早在郁乘风灰溜溜地离开十一组后,她们的关系就已经日渐疏远。这倒不是麦晴不想跟师傅亲近,而是郁乘风一直在刻意回避她。有一次,麦晴想约她一起吃午饭,郁乘风在电话里答应得很好,可等麦晴来到她的办公室却发现她已经请假回家了,事后,郁乘风也没作出任何解释,这样的事,连续发生了好几次,麦晴也渐渐灰了心,她知道师傅根本不想跟自己一起吃饭。

“嘿,麦晴。晚上一起去喝杯啤酒怎么样?”过去,师傅常常主动向她发出邀请,可这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返,那场虚无缥缈的恋爱,让她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

关于那个男人的事,当时局里流言很多,有些人还认为所谓的教授纯粹子虚乌有,是师傅为了自己的面子编出来的,麦晴当然不相信这种说法,在她的印象中,师傅是个极为诚实的人,为人处世向来说一是一,况且长得也不难看,她完全没必要,也不可能编造那样的弥天大谎,如果不是因为当年工作太拼命,蹉跎了青春年华,也不会沦落到如此尴尬的地步。但是,她就算再怎么力挺师傅也没用,作为警察,万事都得讲证据,所以当时,她曾经想找出那个男人存在的证据,她想以此向局里的同事证明师傅没有说谎。然而,郁乘风对她的做法却并不领情。

“麦晴,你少管闲事,做好自己的事!”有一天,在警察局的食堂,郁乘风走到她的桌边,冷冰冰地丢出了这句话。

那时她已经调查到,有人曾经看见师傅跟那个男人在一起喝咖啡。对方是个摄影记者,因为在咖啡馆附近拍摄老式建筑的照片,无意中将师傅和那个男人喝咖啡的场景收入了相机。她已经要来了那张照片,照片就在她办公室的抽屉里,她还记得那个摄影记者把照片给她时,她还问过对方:“喂,怎么这个老头看上去像在雾里?附近有包子铺吗?”她怀疑那团雾气是蒸包子的热气。

可是摄影记者却回答她,附近别说包子铺,连类似的饮食店都没有。

“那为什么会这样?那天的天气明明很好。”她看见照片的一角有阳光下的树影。

她的问题引起了摄影记者的注意,他答应回去之后再研究一下。当天晚上,他给她来了个电话,他的结论让她觉得匪夷所思。“那只是个模糊的影子,并不是真的人,请注意他的前胸,那上面有椅背上的花纹。”

经摄影记者提醒,她果然发现,教授前胸的西装口袋上方有一个小小的菱形花纹,而在他旁边的另一把椅子上,几乎在同一个位置上,有一个一模一样的花纹,想必那应该是个类似商标的东西,那家咖啡馆所有的椅子上都应该有这样的花纹。

“难道他是透明的?”她脱口而出。

“我也觉得不可思议。”

“会不会是你拍摄的角度有问题?”

“麦警官,照相机是不会说谎的,只有人才会说谎。”

在那之后,摄影记者给她发了二十多张他从网上搜索到的“幽灵”的照片。他们跟教授一样,无一例外都是透明的。

“你说他是幽灵?”

“我想只能这么解释了。”摄影记者的回答相当平静。

但是,麦晴根本不相信幽灵的存在。她觉得那是教授耍的阴谋诡计,目的无非是为了欺骗师傅的感情。她决定把照片的事一五一十告诉师傅,然后两个人一起追踪这个男人的下落,可是师傅的反应却令她大跌眼镜。

“麦晴!你这个白痴!你发疯了!你竟敢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去调查他!你算什么东西!”郁乘风怒不可遏,她一扬手,把麦晴面前吃了一半的饭盆扫在地上,顿时菜汤四溅。有几个刚打完饭的师兄看到情况不对,都好奇地围了过来。

麦晴知道别人会怎么看待她们的这场纷争,所有人都会认为那是郁乘风的“失恋综合征”又在发作了,她不希望师傅在别人的眼里显得如此不堪,所以忍住委屈劝道:“师傅,别这样,别人都看着呢……”

可郁乘风对她的提醒充耳不闻,不仅如此,还猛地一步跨上她们中间的餐桌,朝她扑了过来,她猝不及防,连人带椅向后倒去,等她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时,郁乘风已经趴在她身上揪住了她的衣领,两只眼睛怒气冲冲地盯着她,就像两团燃烧着的鬼火。

“师父!你想干什么!”她本能地嚷了一句,她不否认自己当时是吓呆了,她记得自己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女人,一遍遍在问自己,这个人是不是我师父,是不是?

郁乘风一定也看出了她内心的恐惧,但她根本不在乎。

“照片在哪里?”她凑过来,那声音好像来自地狱底层。

本来,麦晴找来那照片就是想给郁乘风的,可当时的情形却让她犹豫了。

“说!照片在哪里?”那目光就像钩子一样刺过来,麦晴觉得眼睛一阵刺痛,她本能地想闭上眼睛,蓦然,她感觉一只手伸进了她的裤兜,那里当然是空的,但是冰冷的触感还是让她觉得浑身发毛。她意识到师父正处在崩溃边缘,她必须随时看住她,不然谁也不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她这样想着,不由自主地睁开了眼睛。

“照片在哪里!快说!”因为没找到照片,郁乘风越发暴躁,她的手仍在麦晴身上的各个口袋里狂乱地摸索,突然,她的手触动了麦晴腰间的一件硬物,麦晴的心随之咯噔了一下。

“师傅,照片不在我身上。”她急道。

郁乘风也知道自己碰到什么了,那是枪。每个刑警都有的佩枪。可是,自从退出十一组后,她的枪就被上缴了。

“照片,不-在-我-身-上。”麦晴又说了一遍。

郁乘风的手已经稳稳地落到了她的枪把手上。麦晴抬起了眼睛,她想用目光提醒已经丧失理智的师傅,在警察局的食堂拔一个现役警官的枪对付自己人,可不是能被轻易原谅的过错,这也不是什么被开除的问题了。

显然,师父对她的意思心领神会,但摆明了不想退缩。她迎视着麦晴的目光,嘴角向一边微微翘起,像是在嘲笑这个小徒弟的循规蹈矩。

麦晴当时真想问问她,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你知道这是在哪儿吗?这不是你家或我家,这是警察局,只要你一拔枪,周围就会有无数支枪对着你,你根本没机会进攻就会被制服,而接下去,你面对的不是失去工作,而是失去自由,坐牢的滋味很好吗?

本来她想直接把这些话说出口的,但当时的情况不允许她这么做,因为郁乘风已经拔枪了,于是她不得不迅速作出反应。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任何东西在她手里都会变得像纸片一样没有重量,即使是人的骨头,在她眼里也像干炸土豆片那样又轻又脆,她丝毫不怀疑,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一个100公斤壮汉的大腿骨捏成粉末,所以,她提醒自己,要轻一点,轻一点,那是师父,不是敌人。

师父的双臂有结实的肌肉,她能感觉师父在用力,但跟她对抗,无疑是螳臂挡车,她双手轻轻一扣,等她确定师父的手臂已经无法挣脱后,微微向上一提,朝前掷去,只听到“哐”地一声巨响,她看见师父摔倒在十米开外的食堂门口,由于冲力太大,有两个刚刚进门的师兄被撞翻在地。在昏迷一分钟后,师父醒了过来,当麦晴看见她一瘸一拐地离开食堂时,她不由地长舒了一口气,她为能阻止师傅的可怕冲动而感到庆幸。

那件事后,她的上司张元安曾找她谈过话。

“她是不是想拔你的枪?”张元安当时问她。

很不巧,那把佩枪虽然没被郁乘风拿走,还是掉在了地上,而且,还是张元安捡起来还给她的。

“当然不是。”她下决心要为师父说谎。

“那枪怎么会掉出来?”

“我没佩好。这是我的错。”

“有人听见,她在向你要照片,是什么照片?”

“不知道。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张元安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道:“我看见她打翻了你的饭盆,她为什么攻击你?”

她不说话。

“麦警官。你是否想拒绝说明你们今天发生冲突的原因?”

她不说话。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当然是要拒绝,但是,面对上司,她似乎无法坦率承认这一点。

“我知道她是你的师父。我还知道你们感情一直不错。今天,她为什么要这么对你?”他换了一种推心置腹的口吻。

她仍然沉默。

“真的不能说?”

一阵难堪的沉默。

“那么,你应该会写报告吧。”不知过了多久,张元安终于打破了沉默。

她朝他望去,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别以为保持沉默事情就会过去,这是在警察局,什么事都要有个交代。”他把一个文件夹丢在她面前,“我想,这份报告还是由你自己来写更好。”

她迟疑了一下,拿起了那个文件夹。

“写好后,不要署名,直接交给我,也不要跟别人说。至于其它的,你就别管了。”

他是在帮她的忙吗?她有点疑惑。

“请问,局里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她问道。

“我们会先送她去接受心理治疗,如果这次事件跟她的那次恋爱有关的话,当然还会给她处分,因为她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他露出讥讽的一笑。

混蛋!难道我师父失恋就那么可笑吗?别以为自己长得人模狗样,有办公室的小女孩朝你发嗲,你就是楚留香了。

“那么对我呢?”她冷冷地问。

“你?”张元安又笑了笑,“因为你没及时阻止你师傅发疯,会在开大会的时候适当给予批评。”

好像还不错,至少不用受处分。她又想到了一个问题。

“我师傅作完心理治疗后,还会回来吗?”

“那要看治疗的效果了。”张元安往椅背上一靠,说道,“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让她继续向你要那些照片的。我会想办法把她跟你隔开。”

她松了口气,但马上又皱起了眉头。

“有什么问题吗?”张元安问她。

“我不希望她是因为我而离开这里的,她是个好警察……”

“她是否会离职,只跟她自己的行为有关。其实你也应该明白,她已经不适合再干这行了,我们会给她安排更轻松的工作。”

“更轻松的工作,是什么?”她想到了办公室影印文件的小妹。那不是大材小用?

张元安不耐烦地轻咳了一声,这是在提醒她,他们的谈话该结束了。

“那我先出去了。”她道。

张元安点了点头。可是,等她准备开门的时候,他又开口了:“我会想办法给她安排一个好工作,不过,你要替我做一件事。”

原来还有交换条件。

“什么事?”她问道。

“这个以后再说。”

她还想问,他桌上的电话铃响了,他朝她挥了挥手,那意思是,她可以滚蛋了,于是,她只得退了出来。等来到走廊上时,她打开文件夹,发现里面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今晚七点,杜宾路322号三楼。”

她没想到,那是一家印度餐厅,每个菜都奇辣无比,不过正合她的口味。

后来她想,要不是为了师父,她是不会去赴约的,如果没去赴约,她也就不会答应张元安跟他秘密合作。

F县和H县交界的地方是个不起眼的小城镇,从地图上看,它的面积大概只有F县的五十分之一,或者更小。麦晴开车经F县的主干道一直往北走,开了十几公里,经过一座4公里长的大桥,经桥下的方向牌指引,又穿过三条荒凉的街道,拐了好几个弯,才终于在一座小石桥的桥边看见那个小城镇的地界牌。那是一块石刻的碑,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上面刻着两个字——鸥城。

古怪的名字。

这里有海鸥吗?如果有海鸥是否意味着这里有海?

蓦然,她无缘无故想到了张元安的奔驰车。他说它已经掉进了海里。会不会跟这个鸥城有关?——他说,小树林路在F县和H县的交接处,她已经查过100遍地图,也请教过交通队的师兄,他们没有一个听说过小树林路,但是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告诉她,如果这条路真的存在,那只能是在鸥城。没错,就是这里。——那为什么,他的车会掉进海里?是有人在他的车里动了手脚?还是有人在后面追他?而这两天他又去了哪里?

麦晴开车穿过那座小桥的时候,脑海里又闪过三个月前在那家印度餐厅里的情景。

那天,她比约定时间晚到了五分钟。进店之后她站在走廊上东张西望地找他,一个穿蓝色汗衫的男人挡住了她的视线,她想叫对方让开,等把目光移到对方的脸上,才蓦然惊觉,眼前的人就是张元安。只不过,那天晚上的他跟平时很不一样,他穿了件红色汗衫,看上去年轻了好几岁。

“张……”她刚想打招呼,就被他打断了。

“跟我来。”

他把她领到座位前。座位深陷在一个角落里,灯光昏暗。她很想问他,为什么要选这么隐蔽的位置,外面的空座可不少,但是,她还没来得及说任何话,他就已经开始提问了。

“你从哪儿过来?”

“从局里。”

“我好像看见你六点就出发了。为什么现在才到?”

他怎么知道我六点出的门?他在监视我?

“你是六点出的门,没错吧?”他又问。

“是的。”

“下午我给你发过短信,收到了吗?”

他确实发过,不过她实在看不懂他在说什么,短信的内容是:“下班后直接去,不要跟任何人说。”这算是命令吗?

他注视着她,在等她的回答。

“我收到了。”她答得不太情愿。

“我让你下班后直接来这里。我是中文写的。我没打错别字吧?”

妈的,我不过是晚到了5分钟。她真想骂人,不过,她还没忘记坐在她对面的这个男人是她的顶头上司。

“我去办了一件私事。”她不得不给出解释。

“私事?你是不是跟谁见过面?”他皱起了眉头。

真是莫名其妙。我跟谁见面跟你有什么关系?

“麦晴,你是不是见过什么人?”他又问道。

“是的。”她闷声道。

现在假如说家里有急事,是不是可以顺利抽身?

“你去见什么人?是不是有人给你打过电话?是有人约你出去的?对方还是个男人,对不对?”他似乎急了起来。

现在,她不仅想离开,还想在离开之前,给他一拳。

“麦晴,快回答我!”他竟然还低吼起来。

她很担心30秒后她会把餐馆的餐桌拍出一个大洞,于是,她的手指不自觉地在桌上弹起了钢琴,每次她生气的时候,都会以这种方法来克制自己的情绪。

他盯着她的脸,目光中混杂着期待和焦虑。

“五点五十分是有个男人给我打了个电话。”她终于回答了他。

“果然。”他点了点头。

她瞥了他一眼。

“我们约好六点十分在我家附近的公园门口见面,我跟他一起呆了10分钟,然后我步行回到局里,开车再到这里。跟我见面的人叫李悦,在昨天以前他是我的男朋友。他的职业是A大学生物系的讲师,如果领导有兴趣,可以去查他。”她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而他则像傻瓜般仰头看着她,嘴角在慢慢向上弯,就在她拿着自己的挎包准备转身离去时,他忽然从座位上跳起来抓住了她的手腕。

“麦晴,这是误会,这完全是误会。我真没想到……”他笑了起来。

没想到什么?是没想到我会说实话?还是没想到我曾经有个当大学讲师的男朋友?她真想甩开他的手,但又怕自己稍一用力就把他推到墙上去,所以,她只能忍着气,由着他把自己拉回到了座位前。

“来来来,我们点菜。”他把她按回到座位上,打了个响指,叫来了服务员。“这里的印度菜很正宗,我们边吃边聊。”接着,他以最快的速度点了两个咖喱套餐和一份烤饼。

可是,她根本吃不下任何东西。

“有什么事就快说吧。”她看着面前那盘红艳艳粘乎乎的东西,一点胃口都没有。

他放下吃了一半的土豆烤饼。“麦晴,最近有人在跟踪我。”

他的开场白把她吓了一跳。

“那人不仅跟踪我,还骚扰我的朋友。一个星期前,我跟一个朋友约好一起看电影,那个人在我朋友出门前一个小时打电话给她,约她到A区图书馆见面,我的朋友去了,结果在那里遭到了袭击,那人乘她不注意给她闻了一种迷香,她昏迷了3个小时,等她醒来时,她已经在医院的急诊室了。本来以为是迷药抢劫,可她什么也没丢。当然,她也没有遭受性侵犯。”张元安用手掰了一小块烤饼放到嘴里嚼了两口后,继续说,“三天前,我约了另一个朋友在音乐厅门口见面,音乐会开场30分钟后,她才到场,我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竟然听不见我在说什么,才坐下10分钟,我们就不得不离开音乐厅,因为她说有只虫子钻进了她的耳朵,她痛得大喊大叫。我把她送到医院看了急诊,医生从她的耳朵里拿出一根很小很小的针……你见过中医针灸用的针吧?”

“我见过。”她已渐渐被他的话吸引。

“粗细跟那个差不多,但长度是它的20分之一。”

真像个暗器。对方是怎么把它丢进她的耳朵里的?假装说悄悄话?

“你的朋友没事吧?” 她关切地问道。

“医生说,经过治疗能够康复,不过听力自然会受点影响。”

“那她有没有向警方提供什么线索?”

张元安摇了摇头。“她说不清,也记不得了。”

“她可真倒霉。这是谁干的?你有仇家?”

“先听我说下去。最奇怪的是昨天。我约了个朋友一起吃晚饭,约好7点见面,可她直到7点半还没到,我就打了个电话给她,她的手机关着,我又打到她家里,她母亲说她一个小时前就走了,那时候,我已经预感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果然,半小时后,我收到消息,她在一家印度餐厅被人从后面打了一拳,她摔下去的时候,头部着地,出了不少血,医生给她缝了二十多针,现在她还躺在医院里。——现在你该明白,我刚刚为什么会问你这么多了吧?简单地说,在最近一个星期里,凡是跟我约会的女性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我跟你说的只是其中比较严重的三起。”

“难道还有别的?”她心想,你的女朋友可真不少。

当然。有的出门的时候被人推了一把,差点摔跤,有人在半路上突然发现自己的钱包掉了,结果回家后,发现钱包就在家里……这种怪事很多……”张元安将烤饼蘸上咖喱放入嘴里,若无其事地问,“麦警官,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你有仇家。”

“还有呢?”

“对方可能是你的情敌。”

张元安抬起眼睛瞄了她一眼。

“说下去。”

“有目击者吗?”

“没有。没人说得清袭击者的长相。而且,他使用的还是公用电话。”

好吧。麦晴决定实话实说。

“这个人不仅窃听了你的电话,还弄到了你的通讯录,袭击你朋友的方式也很干净利落,没有留下任何证据,所以我认为这个人应该是老手,他的反侦察能力很强,如果不是有前科,就是很了解警方的破案程序,其次,这个人应该跟你很熟悉,可能就是你身边的人,比如你的邻居、朋友、家人,或者你的同事,不然他怎么能窃听到你的电话,又弄到你的通讯录?而且我想,他的工作时间一定比较自由,不然没可能随时跟踪你的朋友,或者随时监视你。我想来想去,你身边只有一种人符合罪犯的特征。”

“哪一种?”

“警察。”

张元安若有所思地望着她,没有说话。

“跟你约会的女性都遭到了袭击,但没有一个遭受重伤或死亡,这说明,他的目的只是威胁或警告。你和他一定有共同认识的人。也许他很喜欢你过去的某个女朋友,所以这个人可能是你的情敌……”麦晴没再说下去,服务员正好送来她的印度酸奶。

张元安看着她喝下一大口酸奶。

“味道怎么样?”

“跟超市的酸奶没什么不同。”

张元安又指着她面前那盘红艳艳的咖喱牛肉问道:“你觉得这个怎么样?这可是这家店的招牌菜,也是这里最贵的一道菜。”

“名不副实。”

“很难吃?

“至少不能算好吃。”她老实回答。

张元安笑了起来。

“麦晴,我请过那么多人吃饭,只有两个人说我点的菜不好吃。一个是你,另一个是我的小外甥女,她才5岁。”

你是在说我幼稚吗?麦晴想,其实我只是懒而已,我懒得说谎,懒得费心思讨好别人,我就是懒,随便你怎么想。

“麦晴,现在要想找到一个像你这么老实的人真的很难,其实这就是我今天找你来的原因。你刚刚分析得不错,这些事的确跟我过去的女朋友有关。——先给你来杯别的饮料怎么样?”张元安把那杯酸奶放到了一边,又给她叫来一杯冰镇可乐。

可乐的味道果然比酸奶爽口多了,张元安看着她喝了几大口,又旁若无人地打了一个嗝,才心满意足地说下去。

“我过去的女朋友叫王显云。她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从大二开始恋爱,本来打算毕业后就结婚的,可是在大学毕业前,她突然失踪了。”

“失踪?”

“对。而且她的失踪非常奇怪。我记得那是四月份,她告诉我,她的父母去加拿大给她哥哥看孩子了,大概要两个月后才回来,那时候我们正好放春假,于是,我就打算去她在F县农村的家玩几天。本来只有我们两个,但是临行前,她的好朋友齐红也要去,齐红和她的男朋友朱子强也是我们的同学,我当然不好反对,后来,朱子强又拉上了他的一个中学同学,那人叫罗明,是S市戏剧学院的学生,长得很帅,他也带了一个女朋友,那个女人你或许认识,她叫沈一菲。”

“沈一菲?”她大吃一惊,“我昨天还在电视里看见她。”

沈一菲是S市电视台一档时尚节目的女主播,出镜率很高。

“对,就是她,当时她还只是个小丫头,看上去没比你强多少。”

怪了,干吗拿我跟她比!她白了他一眼,心想,人家是光彩照人的演员,而我只是一头为国家拼命的母牛。

张元安没在意她的反应,继续说道:“当时,王显云家就我们六个人。本来朱子强和罗明他们四个说好住两天就回去的,可是,就在他们准备出发的那天下午,下起了大雨,他们跑到山下的车站上,准备搭乘公共汽车回市区,可足足等了30分钟,汽车都没到,后来才知道,那一班车在半路上遇到了车祸,来不了了,而下一班车,至少得再等一个小时,因为那场车祸阻断了交通。朱子强和罗明都不愿意等,于是,他们就只能又回到了显云家。事情就发生在那天晚上。他们是四点左右回来的,我们五点开始吃晚饭,7点左右晚饭结束,接着,显云和齐红负责收拾碗筷,我跟罗明、朱子强、沈一菲四个人在他们一楼的一个房间搓麻将。等我们打完牌差不多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我们都有点累,于是就各自回房休息。我以为显云会在房间里等我,可是,她不在那里,我跑到楼下的厨房去找她,在下楼的时候碰见了朱子强,他问我有没有看见齐红。”

“就是跟你的女朋友一起洗碗的那个。”

“对,就是她。我们一开始以为她一定是跟显云在一起,可是厨房里只有显云一个人。显云说,齐红本来跟她一起在二楼的房间聊天,9点左右,齐红突然说她肚子疼想上厕所,二楼也有厕所,可显云听到齐红急匆匆奔下了楼,还听到打开大门的声音,当时她也没多想,就自己看电视了。”

“当时外面还在下雨吗?”麦晴问道。

“在下雨。我们根据显云的说法跑出门去找齐红,可根本连个人影都没看到。在山下边,离显云家一公里左右的地方,有家小旅馆,如果齐红想到公路上去搭车,那家旅馆的老板一定能看见,但他告诉我们,那天晚上,他没看见过任何人从山里走出来。我们没办法,只好回到显云家,又把整个房子里里外外翻了一遍,当然还是没找到,齐红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你们有没有报警?”麦晴问。

“报了。显云家没有电话,最近的警署离她家也有四、五公里,后来是我和朱子强两人步行到那家小旅馆打的电话。可最奇怪的事是,等我和朱子强回来后,发现显云也不见了。”

“啊?”

“我和朱子强回到家后,我就直接去找显云,我想在警察到之前单独跟她谈谈,齐红失踪前,是跟她在一起的,我总觉得,她有可能是忽略了某些细节,当然也不排除她隐瞒了一些事。可是——她不见了。罗明告诉我,我和朱子强走后,显云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急着出门来找我们,可我们根本没碰到她,直到第二天早上,她都没出现。我跟朱子强两个人在她家里待了三天,也没等到她,她跟齐红一样,就这样失踪了。”

麦晴觉得事情是够怪的。

“也就是说,那天晚上,失踪了两个人。”

“对。”

“那后来呢?”

“齐红没再回来,显云的失踪案也没有任何进展,直到三个月前……”

“三个月前?”

“我在电影院碰到了显云。”

什么!我本来以为她已经一命呜呼了呢,麦晴心道。

“可是。她说她不是王显云。”

“你认错人了?”

“她是这么说的,可是我叫她名字的时候,她的反应告诉我,我没认错。而且,我还记得她的声音。”

“她是一个人吗?”

“不,她身边带着个五、六岁的小孩。”

“是她的孩子?”

“看起来是。”张元安茫然地望着前方,“我可以肯定就是她。有些小动作是一辈子都改不了的。我记得过去,她每次特别高兴的时候,都会抓头发,就像这样,”张元安抓了下自己的头发作示范,“我看见她陪那个小孩在小卖部前买爆米花,小孩不知道说了什么,她很高兴,她就这样抓了下头发,所以我一下就认出了她。我叫了她的名字,她也立刻回头朝我看过来,从她看我的眼光,我知道她也一下子就认出了我,只不过,她很快就作了掩饰。”

麦晴觉得张元安的故事越来越好玩了。

“她看上去怎么样?我是说穿着打扮什么的。”她知道外在的东西有时候很说明问题。

“好像混得不错,衣服很高级。”

餐桌上出现短暂的沉默。

“你想听听我的看法吗?”隔了一会儿,麦晴道。

“请说。”

“两个人同时失踪,若干年后,一个没有音讯,一个却出现了,而这个突然出现的人既没有用她过去的身份,也没有回自己的家,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她当年杀了另一个,然后逃走了。”

“杀人!”张元安叫道。

“开玩笑,你居然会没想到?”麦晴也吃了一惊。

张元安避开了她的目光。“我一直以为……她才是被害人。如果你跟我一样,认识她们两个,你一定会跟我想法相同。其实……齐红比她更像个凶手。”

“可是这个齐红没有回来……这事过去多少年了?”

“16年。”

“16年。”麦晴加重了语气。

张元安没有说话。

“明摆着齐红的失踪跟她有密切关系。齐红失踪前,身边只有她一个,她说她们两个在二楼聊天,可你们中有谁看见?这根本就是她一个人的说辞。”麦晴用小汤匙轻轻敲击桌面,她没想到张元安在这件事上会如此感情用事,“她一定是在厨房跟齐红一起料理餐桌的时候,把她杀了的。然后,她将齐红的尸体拖到她家附近某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那是她家,照你的说法那是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而她肯定对那里的地形了如指掌,想找个地方藏尸体还不容易?她还能估算出这些事会花多少时间,也许还排练过,所以等她处理完尸体,再回到厨房清理现场时,你们仍在打牌。”张元安似乎想反驳,麦晴立刻说了下去,“你别忘了,你跟朱子强去找她的时候,她就在厨房里。请问她当时在干吗?”

“她……她在擦地板。”张元安的声音低了下来。

“夜里十一点钟还在厨房擦地板总得有个理由吧?你们吃饭的时候把地板弄脏了?还是地板本来就很油腻?退一万步,就算地板真的很脏,有什么理由非要半夜三更去擦?第二天不能擦吗?”

张元安笑了笑,“呵呵,我明白你的意思,地板既不脏,也不油。但是,如果你看见她的人,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不相信她会行凶了?”

麦晴很好奇。“难道她像林黛玉一样弱不禁风?”

张元安没说话,从口袋里掏出票夹,翻出一张照片递给她。

照片很旧,已经泛出了白花,但麦晴还是立刻就认出照片中的男人是年轻时代的张元安。那时候的他看上去只不过20出头,穿着白汗衫牛仔裤,肩上背着双肩包,看上去十分阳光,而他身边的女孩则是个标致的美人,身着一件白色镶红边的T恤,体态婀娜,明眸皓齿,一头乌黑的长发垂在一边胸前。

“怎么样?”张元安问道。

“很漂亮。”

张元安皱了下眉,道:“漂亮?还好吧。”

“拜托,她这样还不够漂亮?”麦晴愕然地看着他,心想,你拿照片给我看,不就是为了告诉我你大学时代就是个美女杀手吗?而且如果不漂亮,你会留着这张陈年旧照片吗?

张元安好像看出了她的心思,他扬了扬眉毛,颇为自得地说:“我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很多很多。我保留这张照片也不是为了缅怀我跟她的过去,而是为了找到她。”

妈的,是吗?麦晴斜睨了他一眼。

“我让你看这张照片,不是为了让你看她的长相,请看她的脚。”

麦晴把目光重新移到照片上。她的脚,她的脚……蓦然,她觉得好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王显云脚上的鞋竟然有高低,左脚的鞋底比右脚几乎高出一倍。

“她是……”麦晴把“瘸子”两个字硬生生地吞了下去。

张元安点了点头。

“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会爱上她吗?”

“难道不是因为她漂亮,而是因为她自强不息的精神?”她怀疑地看着他。

“也可以这么说。她的脚是小时候从树上摔下来弄坏的,本来应该可以看好,可当时她家里很穷,没钱给她治病,一拖就是几年,等她哥哥上班,有条件送她上医院的时候,已经晚了。对任何女孩来说,这都是很严重的缺陷,可我从来没听她说过一句抱怨的话,她很乐观,她还说,她得感谢自己的脚,要不是它,她就没机会到大城市来念书。”

“这跟她的脚有什么关系?”

“她们村里的女孩到了十八岁,差不多都定亲了,而她因为脚有残疾,嫁不出去,他父母让她哥哥想办法给她找个工作。她哥哥就想把她介绍到自己公司的老板家去做保姆,那个老板见了她之后,觉得她资质不错,当保姆实在可惜,于是就帮她交了学费,让她到城里来念书了。她在S市上了一年高复班后考上了大学。”

“她上大学的学费都是那个老板替她付的吗?”

“是啊,不过别想歪了,那个老板是女的,我也认识。我还跟显云一起去看过她。她是把显云当女儿看待的,因为她自己的女儿有智障。她跟我说过,她之所以那么喜欢显云,是因为显云懂得珍惜机会,也懂得感恩。那时候,显云最大的梦想就是大学后能找个好工作,报答那个女老板的恩情,她甚至答应将来等那个女老板百年之后照顾那个智障的孩子。”

“嚯,那又能说明什么?她心地善良?”

“一个懂得珍惜机会的人是不会莽撞行事的。那时候已经临近大学毕业,她这么做就等于把她这一生都毁了。而且,她的脚也不方便,她怎么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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