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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东山彰良 当前章节:15369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22:10

“……”

怎可能忘记。

正因为布莱恩·格林和基尔巴特·罗斯那两个混账,科维洛阁下蒙受了巨大的损失,那可是孤注一掷,赌上科维洛家族存亡的大买卖。基尔巴特·罗斯想把阁下送上死刑台?哈,还真是这样。

“不过,你的主人似乎是白白送死了,是吧?”

牧师兔张大了嘴。

“最终,上议院还是通过了电力民营化法案。”我指着山麓,“看见了吧?”

“看什么……”

“可以看到被兔子们称为再会之树的东西吧。该死的曼西尼电力公司的该死的核电一号机!”

“但、但是,”牧师兔猛眨眼,“至少布莱恩把黑社会赶出了电力业。”

“哈、哈、哈、哈!”

到头来,科维洛阁下不过是个过时的人,是那个需要凭着一腔豪气流血拼命时代的残影。不像曼西尼那小人会须臾迎合,到处奉承拍马。阁下常常对我这么说:“强尼,虽然我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不能让我的手下们饿肚子。我凯塔诺·科维洛怎么能让那些为我卖命的家伙们落得这种下场?哎,下辈子会变成驴的。”

“我跟你说件事。”我收起笑脸,“罗斯那个混账是乔治·曼西尼的表兄,而那该死的曼西尼如果谈不上是黑社会,那么阿尔·卡邦都只是区区一个酒场老板了。” (注:阿尔·卡邦,Al Capone,1899—1947年,美国知名罪犯。绰号“疤面男”的他不但是1920年代芝加哥市黑帮的掌控者,也是该市所谓的“地下市长”。)

牧师兔惊退两步。

“还有件事你也不知道——兔子复活什么的,哪怕到世界末日都不可能发生。”

“你、你凭什么这么说……”

“闭嘴!给我安静地听好!”我揍了他一拳,“所谓复活,必然发生在灭亡之后。人类之所以会创造出耶稣,也是因为明白了这一点。他们知道,想要创造出一个新世界,就必须一切都回到零点。基督教正是为此而诞生的!”

牧师兔什么都没有说,他只是像看着怪物一样地瞪着我。

“兔子这辈子都别想什么复活,绝对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被毁灭的觉悟。你知道你的演说里缺了什么吗?嗯?牧师先生。”

“什么?”

“爱。”

“……”

“毁灭需要爱,复活也需要爱。当你说人类的坏话时,大批的兔子前来听你说教;但才跨出教堂一步,他们就会一股脑地全忘了。你只要一直重复说同样的内容就可以了,然后唱唱歌跳跳舞。哈哈,再没有比这更一本万利的生意了。我们来打赌吧,你是不是一直都重复着同样的说教?没错吧?对兔子们来说,他们需要的是有人能言之凿凿地告诉他们,上帝有着和兔子一样的形态。爱就是这么的纠结。”

说完想说的话,我对着他转身离开。

“你……你到底是……”背后传来他哆嗦的声音,“为什么你会知道乔治·曼西尼的事?”

我停下脚步,叼了根烟点火。

看来是白来了,这种胆小鬼不可能是什么坏人。他和别的兔子没什么区别,虽然能说会道,但真碰上可能伤及自身的事,立刻便卷起尾巴逃之夭夭。我不相信他会跟特里的失踪有半点关系,更别说是幕后黑手了。

“你的主人,莫非就是……”

“什么呀?”我对着星空吐了口烟,“一个普通男人罢了。”

之后的两晚都无功而返。

虽然我找了不少人询问特里的事情,却没有任何线索。支配兔子感情的只不过是没兴趣、吃饱了或者饿了。换言之,不到世界末日他们不会关心别人的事。

在黎明时分回到事务所,突然闻到了和平时不一样的气味。我用鼻子嗅了嗅,看来是罗伊来过了。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蹦跳着穿过仙客来大街,来到了罗伊的店前,已经打烊了。

“喂,罗伊。”

“进来吧,强尼。”正在擦拭吧台的罗伊为我倒了杯牵牛花酒,“真是好久不见。”

我来解释一下。

虽然我在这家店里捣乱是在三天前,但如果算人类的寿命为八十年,而兔子的寿命是八年的话,那么我们所谓的三天就相当于人类的三十天了。

我一口气喝下牵牛花酒。

“你有什么发现吗?罗伊。”

“也不能这么说。”

“说说看。”

“其实就是昨天听到客人的谈话啦。”他边说着边帮我斟满酒,“你知道铃兰谷吧。”

“就是那些铃兰瘾君子们的落脚处吧。”

“最近,这个铃兰谷里好像经常会有一群可疑的家伙到处晃荡。”

“可疑的家伙?”

“他们把瘾君子们集合起来,教导他们绝对不要碰铃兰。”

“这个客人是从铃兰谷来的吗?穿过有着银狐居住的那片原野?”  

“实际上应该是从梧桐林绕过来的吧,我相信那家伙说的,毕竟他看起来已经半死不活了。”

“能活下去的都是他这样的家伙。”

“据他所说,那群可疑的家伙还到处宣传‘兔之真正复活’。”

BINGO!

罗伊在吧台上放下张小纸条:“你去这里看看吧。”

我抓起那张纸条: 铃兰谷六号,斯利姆兔商会。

“那群家伙好像在这家店里买了马达。”

“马达?人类的?”

“哎呀,”罗伊兔摆出个投降的姿势,“我也不过是碰巧偷听到别人的谈话而已。”

我把小纸条放进口袋,又拿出三根胡萝卜放在吧台上:“欠你个人情哦,罗伊。”

“说什么呀,大家都只是努力讨口饭吃。”

我喝干了杯中的酒。

“再来一杯怎么样?”罗伊说,“我请你。”

第二天晚上,我收拾好行装,正打算一鼓作气地出发,事务所的门被砰的一声推开了。

索菲亚兔毫不客气地来到了我的面前,冷不防地冒出一句:“你被炒了,强尼兔!”

“怎么了?”

“你为什么要去教会?”

“不能去?”

“回答我的问题。”

“这是搜查的定则,先怀疑身边的人。”我倒了两杯牵牛花酒,“不过,你可以放心。那位牧师先生无辜得就像雏菊上的朝露。”

“你对牧师先生说了‘复活发生在灭亡之后’的话吧?”

“难道你躲在那个牧师的外套里了?”

“正经点!”索菲亚瞪我,“你竟然会这么想。”

“我只是直面自己的心。”

“难道在你眼里,我们兔子还不算正在灭亡?”

“这要看各人的解释了。”

“是啊。”索菲亚嗤笑一声,“的确是看各人解释。照我解释的话,兔子在成为人类的宠物时一切就结束了。”

“你这小淫兔!”我一把掀翻茶几,拽住索菲亚的双耳,她发出了凄厉的叫声,“你是在说我吗?”

“哼,会养兔子的人类估计都是没人搭理的吧?是吧,彼得?”(注:《彼得兔的故事》是英国著名童话作家毕翠克丝·波特的作品,彼得兔的原型就是其饲养的兔子。)

“我是强尼兔!”我一边揍她一边从她身后插入,“不要再叫我彼得!”

“哈哈哈,彼得,彼得。”

“我杀了你!”我挺腰,“你这个淫兔,我杀了你。”

“哈哈哈哈,我可爱的小彼得。”

“啊啊……唔唔……哦哦……啊!”

完事后,我们或啃柱子,或假装挖洞,或立起身从窗口眺望远方的群山。

我以人类的心情思考着兔子的事。

兔子太渺小了,它们的存在是如此微不足道,堪称可悲。而会给这微不足道的存在赋予名字并敞开胸怀的人,到底又有多悲哀呢?比如,我会对着瓢虫之类的东西谈论我人生的烦恼吗?

该死,这个女人的话的确有点道理。

虽然科维洛阁下有着诸多伙伴,却不能断言他并不孤独。兔子也好人类也好,其实都是渺小的,大概是这样的吧。科维洛阁下是渺小的,托尼·维洛佐是渺小的,司机阿伦·杰克逊是渺小的,至于我强尼兔则是更加渺小的。所以,大家才会拼命地坚持着,为了不从现实逃开而努力地踩出每一个脚步。是这样的,为了喜欢自己。

“我接下的工作一定会做到底。”在走出事务所之际,我回头这么说道,“这是我的原则。”  

4

翻过一座山,花了一晚,铃兰谷终于近在眼前。

接下去才是问题所在。一条路是朝再会之树的方向也就是西面前进,沿着高速公路绕一大圈,然后从谷的另一侧进入,但这么一来,至少要浪费半天时间。而东面的森林,则是银狐们的老巢。

太阳升起时分,我在一棵榕树树根找到个大小合适的洞打了个盹。迷迷糊糊地睡到太阳当空才醒,之后便吃吃三叶草,在附近蹦跶,啃啃树干磨牙,等待着太阳下山。

天色昏暗之际,我出了洞,夏夜晚霞四处弥漫。虽然花季已过,但风中遗留着的铃兰余香却似亡灵般氤氲不散。

我以全身的觉悟鼓足勇气,顺着南风一路疾驰。

周围连一只兔子的踪迹都没。我提防着四周,在这片萦绕着死亡预感的原野上全速飞奔。我感到浑身的细胞都在战栗。一般的兔子是不会继续前进的,它们一定会缩起腿转身就逃,因为这里没有可藏身之处。上千只眼在到处窥视着,随时要将稀里糊涂在这里迷路的蠢蛋抓来吃掉。胆小的兔子能感受到树阴下那根本不存在的气息,将风声当作预言一般深信不疑。

慢着,本大爷可是强尼兔。与死为伴的我无所畏惧。科维洛阁下经常对手下这么说:“听好,你们要把死亡当成同伴。不然你们会被恶魔缠上,恶魔专盯软弱者的心。而我凯塔诺·科维洛一定会让那些向恶魔投降的家伙比死还惨。”

兔之真正复活……我边跑边想。而我接下去必须面对的那群家伙们,他们也是穿过原野抵达铃兰谷的吗?若是这样,说明除了我——强尼兔以外,还有别的家伙也一样以死亡为伴。我感到一阵不妙,似乎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如果特伦斯兔打心底里相信什么兔之真正复活的疯言疯语,那么事情大概会变得有些麻烦。

只有像阁下以及侠客托尼那样一直在生死之间打拼的人才会看淡死亡。而特里他们,恐怕连冒死的事都不曾经历过吧。对他们而言,死亡不是被剜出的眼珠、炽热的复仇之心、被切断的手指头以及男人爱到极致的骄傲。他们所谓的死亡和这些丝毫无关。他们靠脑袋思考后行动,而死神瞄准的正是这种时候。方法很简单,只要戴上上帝的面具就可以。看看人类吧,看看罗马人还有十字军吧。

突然耳朵一竖,从右后方传来一阵很不寻常的声音。我一眼扫去,只见月色中银狐以猛烈的势头追赶而至。

“该死!”

我用力一蹬后腿,耳朵垂了下来。

我一加速,对方也马力全开,却见其双目高吊,一副三天没吃晚饭绝不容我这顿美食逃过似的紧追不舍。

而兔子的身体原本就是为了逃跑而创造的,并没有像肉食动物那样甚至考虑到发生冲撞时的安全性。怎么说呢?肉食动物在追赶的过程中会与树木还有岩石等撞上,但他们却并不会因此而受伤倒下。如果是我们兔子呢?不是脖子折了就是背脊断了,二选一。

当我用力伸展身躯,突破最快速度的瞬间,我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感觉到肌肉的极限,都完全地松开了。我们的骨骼虽然脆弱,但却有着极具潜能的健硕肌肉。当危机来临时,它终于发挥出本领。

跑啊跑,身体渐渐发出像要散架的嘎吱声,心脏几乎要从胸口跳出来。已经是奔跑的极限速度了,兔子的骨骼快无法负荷。然而我依旧在加速。

听到背后传来粗重的“哈、哈”喘气声,我的心里充满了“上帝”两个字。啊,拜托您,请不要,请暂时还不要召唤我强尼兔,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兔子!我一边歪歪斜斜地奔跑一边不停地祈祷。今后我会老老实实地做只兔子,再也不模仿人类了。哪怕要我在凯塔诺·科维洛的坟墓上撒尿都行,求求您,求求您……  

走投无路。

我的大脑中枢开始麻痹,即将屈服于与庞然大物合体的诱惑之下。我的眼再也看不见别的东西。不再恐惧,并且渐渐感受到一丝丝愉悦。死亡即宇宙,食物链为命运,放弃是安乐。银狐是如此柔软美好,仿佛就是为了吃下我强尼兔而诞生于世的。

但我的脚步并没有停止,依旧在加速,我的骨头开始发出凄厉的声音。对生如此贪恋真是丢脸,令我备感屈辱,甚是不耐。

银狐张牙舞爪,吼声近在身后。

一片玫瑰花丛在飞掠而过的风景中扑过我的视线,兔子的视野可谓三百六十度全方位,连自己的屁股都能看见。虽然兔子常言道,“玫瑰花丛下藏着双头蜥蜴”,不过这表示着玫瑰花丛能带来好运气。

我倏地改变奔跑路线,上帝保佑,正朝我原本方向扑来的银狐不由一个趔趄,这也使得我们之间的距离稍微拉开了些。虽然腿骨负荷已然极限,但我的脚步却快如子弹。

在千钧一发之际,我奋力甩开那该死的臭狐狸,飞快地跃入花丛中不知道谁挖的兔子洞。那家伙的前爪直伸进洞,抓到了我的屁股。而我则因为用力过猛,一脑袋撞到了洞里的内壁。

银狐把嘴塞进洞里吠叫,洞中一片唾沫星子横飞。

“活该!”我用后腿用力揣向他的鼻子,“想吃我强尼兔?再过十年吧你!”

那家伙仍不罢休,努力了很久企图挖开洞口,于是这期间吃了我好几下猛烈的飞腿。看起来这次我的脑袋算是保住了。过了许久,四周终于安静下来。他应该知道想对我强尼兔出手会有什么下场了吧。

罪恶感此时袭上心头。啊,科维洛阁下,刚才那些话非我本意。

我为此而严重拉稀,脑袋上肿起的包也阵阵发胀,我后悔不已。

在历经艰难抵达铃兰谷六号之前,我还遇到了三次铃兰瘾君子的纠缠。

然而,当我露出屁股上被银狐抓出的伤痕对他们大声呵斥后,这群瘾君子立刻灰溜溜地让出了道。生在这种垃圾堆里,如果不冒险穿过那片原野便哪儿都去不了,当然绕远路另当别论。他们只能在这谷里被铃兰侵蚀,并渐渐腐朽。对于这种家伙而言,像我这样的外面来的——光是外面来的这一点,便是他们绝对无法企及的对手了。

我先是把下巴搁在这些瘾君子的背上,在我们兔子的世界里,搁下巴这个动作决定了彼此间的地位。这样一来我便完全地占据了上位。然后,我询问起特里兔的事,以及那个宣传“兔之真正复活”的家伙的事。如果罗伊说的没错,那群效仿上帝的家伙应该就是把瘾君子们聚集在这一带进行传教。

“你说的是那些安息日之黑兔吗?”

“他们是这么自称的?”

“喂,幺幺,”他对跟在一边的同伴说,“你说你去过集会的吧?”

“因为去集会就有吃的嘛。”被称为幺幺的黑兔子指着东边,“你沿着这条路往山的方向走,穿过灌木丛就能看见一大片空地。”

“那是什么集会?”

“SA咯。” (人类的匿名戒酒会(Alcoholics Anonymous)简称“AA”,此处有嘲讽的味道。——编者注)

“SA?”

“Snowflakeholic Anonymous——铃兰戒断会咯。像我们这样的瘾君子们集合在一起,彼此鼓励。” (铃兰为白色,吊钟状,远看似白雪,故用“Snowflake”。——编者注)

“这群叫什么安息日的家伙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大概是两星期前吧。”

幺幺说着,之前的那个瘾君子也从旁附和:“没错,有着下弦月的那晚,差不多正好是两星期。”

我仰望天空。

天空中挂着的半月端正得像是一个圆被一切为二。月亮的阴晴圆缺周期为二十九天半,从下弦月到上弦月,算上中间的新月正好是两周。我在脑中飞快地整理着时间顺序: 索菲亚兔来事务所是在一星期前,当时,那个小淫兔说过特里差不多失踪了近十天。而从仙客来大街到铃兰谷,再快也要两天的时间。

对得上。

大约两周前,自称“安息日之黑兔”的团伙出现在这谷里。而特里兔失踪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兔子的两星期以人类感觉来说约为四个月)。前来拜托寻找特里的索菲亚兔是兔之复活教会的信徒。而安息日之黑兔,则四处宣扬兔之真正复活。

有问题。

“谢啦,兄弟。”我扔给他们各一根胡萝卜,“光吃铃兰,早晚脑子开花。”

“嘿,爸爸。”幺幺说,“你屁股上的伤,真的是银狐抓的?”

“别叫我爸爸!”我揍了他一拳。

“有什么好生气的,谁都不知道你是不是我爸爸。”

“这就是兔子的优点。如果我是你爸爸,我非把你那青屁股揍到皮开肉绽。”

“切,青屁股碍到你啦。”

“你们不要再接近那些安息日什么的家伙了。”

“为啥?”

“话说,人类的男人会叫女人舔鸡巴。”

二人哄堂大笑。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哥们罗伊……罗伊他是在仙客来大街开酒吧的,然后他就让他老婆照着做。你们猜发生了啥?流血事件!”

他们笑得直打滚,腿不停地咚咚跺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我身边滚来滚去。

“罗伊那家伙完全忘记了我们兔子的嘴巴和人类的嘴巴构造不同。也就是,只有无法理解的东西才会拥有那样的魅力,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去尝试。而当我们回过神来,已经为时已晚。”

心地善良的瘾君子们咯咯笑着蹦向山谷深处。

斯利姆兔商会里塞满了已经发霉的人类文明残骸。

四面的墙上挂满了钟表: 有圆形,也有方形;有摆钟,也有带链条的;有在走的,也有永远停止的。每一个看起来都像是一道能够穿越时间的门。房间里的破烂堆积如山: 冰箱、电扇、棒球的本垒、一些看起来像是马达的东西、镜子、暖炉、屏幕裂开的电视机、没有轮胎的自行车……想要穿过这些东西的缝隙到达店深处的柜台,看来必须侧着身子,顺带还得缩紧肚子才行。

“哎呀,这店真不错。”

我打了声招呼,站在柜台里的老板透过眼镜看向这边。一身没有光泽的茶色皮毛、下垂的耳朵还有干涩的鼻子,怎么看都差不多有七岁了吧(等同于人类的七十岁)。真是名副其实的老不死。

“不过,你竟然能收集到这么多呢。”我一脸假笑地扮友善,“老爷爷,你喜欢人类?”

老兔子瞪了我许久,在别开眼之前吐出一句:“是又怎么样。”

他的声音像是上了锁。

这种老头不吃软的,刻意拍马屁反而是浪费时间。但是,我既然贸然赶到这种地方自然也不是闹着玩的。既然用拉的不行,那么就改推的。无非是只兔子。只要来个两三拳,就不信他不张口。

“哎呀哎呀哎呀。”我摩拳擦掌正打算身体力行,大门突然砰地打开,我被吓得惊跳起来,“啊啊,吓了我一跳。”

“你进门就不能轻点嘛。”老兔子气势汹汹,害得我差点要道歉,“你要我说几次,托比。”

进到店里的是一只有着黑耳朵的白兔子,看起来似乎是只才断奶的幼兔。

这孩子双手捧满了报纸,顺溜地穿过那条细小的道路,我忙给他让道。

把那叠报纸推到柜台上,孩子喘着粗气说:“全部在这里,两根胡萝卜就好。”

老兔子扶了扶眼镜,像是在碰什么脏东西似的啪啦啪啦地翻着报纸。

“你又逃学了吧,托比。”

“跟你无关吧,快给我胡萝卜,斯利姆先生。”

这老头果然是斯利姆兔。

“你想要胡萝卜吗?乖哦乖哦。”

斯利姆兔从柜台下掏出胡萝卜晃了晃,那孩子立刻高兴得直咚咚蹬脚。

“给我嘛。”

老爷爷举起胡萝卜,每等对方跳起来时就把手举高让他扑空。小孩子很容易上当,甚是好玩。不过,因为他太容易上当,我不禁要怀疑他是不是笨蛋。斯利姆在耍了他好几次以后,冷不防一拳砸在他头上。

“干什么,你这臭老头!”

“你要我说几次才够,托比。”斯利姆不耐烦地摇着头,“我的店不是垃圾场。就这种破纸也想收我两根胡萝卜!?”

“斯利姆先生,请别这么说……”

“我平时是怎么说的?”

“……”

“托比。”

“要……”托比嗫嚅着,“要了解敌情。”

“就是这样。”斯利姆把胡萝卜放回柜台下,小孩一脸要哭出来的表情,“不了解鸟,就不知道他们会夜盲。不了解猫,就不知道他们对木天廖没有抵抗力。不了解狗,就不知道他们对人类谄媚的理由。而我收集人类的用品也正是为了了解人类。知道得多就不会大惊小怪。或许,这一切都是徒劳。但是……” (俗称“猫大麻”。木天蓼内脂等对猫科动物有诱异作用的成分。大部分猫无论是嗅到或者舔到木天蓼的味道都会异常兴奋。——编者注)

“‘知彼是迈向胜利的第一步’,是吧?我耳朵都要听出老茧了。”

“那就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快去学校。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你们必须了解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那孩子还不肯罢休,斯利姆又揍了他一拳,他只得乖乖地蹦出店外。

“真是令人头疼的家伙。”

“算了,小孩就是要那样活泼。”

“那么,你是谁?有何贵干?”

我刚要开口,却突然有了片刻踌躇。等等,如果这老头跟安息日之黑兔有关系怎么办?

虽然无凭无据,这只是我作为侦探的直觉,但谨慎是兔子的美德,不管怎么说还是该小心措辞。

为了争取时间,我把刚才那孩子带来的报纸拿到手边。

“你能看懂人类的文字?”

“啊……差不多吧。”

我一边暧昧地回答一边翻阅。趁着大脑思考的空当仔细地阅读着纸上的文字。

是了,罗伊说过安息日那帮家伙在这里买过马达。如果那群家伙并非逛街时正巧来到这家店,然后说“好棒的马达,多少钱啊”——就表示斯利姆兔也有可能是专程为那些家伙进的货。而且,这个老头视人类为敌。如果这个老头跟安息日之黑兔有关,那么“安息日”定然也不会是赞美人类的组织。

很好,假装讨厌人类为上策。

“喂,你怎么了?”

我从报纸中抬起头,斯利姆兔从柜台抬起了身子。我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四处张望了下。只见旧书堆起的小山顶上,一只粉红色的长毛绒玩具正在微微颤动。

地震?

不,这未免太过安静。望向外面,也只见明月高挂。

长毛绒玩具颤动着渐渐往前移动,最终从书山上掉落。当我低头看着它的时候,终于明白了原因。是我的脚——不知不觉间,我的脚正在咚咚跺着地。

明白了震动的原因,却依旧有别的问题。我对自己朝地面跺脚的理由完全没有头绪。

“上面写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吗?”

仿佛被他的声音所引导,我的视线再次被报纸吸引。那是一张黑白照片。一个正要突破记者重重包围上车的中年男子——

即使是这种时候,我依旧专注于自己的侦探行当。我一半的脑子依旧在盘算着该怎么忽悠斯利姆兔,努力地对他展开笑容,想要蒙混过关。

但我却做不到。

像是被人类的手按住脖子似的,我连视线都无法从报纸上转开。我眨眼凝视着。确信滚滚涌出,溢满了我的眼耳口鼻。

“怎么了?”他说,“你哪里不舒服吗?”

“啰嗦,你这老不死。”

我听到他打了个寒噤。

“本大爷名叫强尼。”我怒气满满,“告诉安息日之黑兔,就说强尼兔有事找他们。”

“你到底……”

“闭上你的嘴给我听好,你这臭老头。”

“……”

“明天我会再来的。”我把那张报纸折好放入怀中,“如果敢让我白来,我就烧了这里。”

我在目瞪口呆的斯利姆兔面前丢下一根胡萝卜后出了店。

月已西斜。

5

我躺在城边一家简陋旅馆的床上,瞪着嘴上叼着的燃烧着的烟头。

悠悠升起的紫色烟雾渐渐溶于黑暗。不断飘进大开的窗户的,除了对面酒吧的喧扰声,就只有苍蝇一类了。床上的弹簧扎着我的背,蟑螂们在天花板上肆意爬行。

不知不觉间,我的身体似乎越过了这昏暗房间的地板直陷入往事的回忆。

“你是谁跟我无关,只是曼西尼先生想要你的手指头。”

用消音手枪无声地打爆了科维洛阁下的脑袋后,幸运小子波比对我伸出那满是鲜血与硝烟的手。

“你很喜欢你的主人吧,别害怕,小兔子,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见我直往后缩,他对我微微侧头,“干完这种事后,我就会想找个人说说话。你不会到处宣扬的是吧。我是幸运小子波比。你呢?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呀。除了曼西尼先生以外,你是少数看到我面貌的男子汉哦。组织里的人都不知道呢。你觉得我会伤害这样的你吗?”他接着说道,“对了,小兔子,要不要来我家?”

幸运小子波比说着笑了起来。

朝右一转,我强尼兔一鼓作气踩着尸体笔直冲了出去。大家都不动了。“侠客”托尼、参谋钦可缇、“陶笛”索尼,还有科维洛阁下……

我从床上起来。

打开房门,走廊里的灯光投射到地板上,那里放着被我摊开的报纸。我看不懂人类的文字,但是,照片里那个家伙的名字却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标题栏里。即使看不懂都能闻到他的味道——乔治·曼西尼。

经过隔壁房间的时候,一个嘴角流血的女人突然冲出来拽着我不放。

“啊,你快救救我。我要被杀了。”

“喂。”一只脏兮兮的差不多比我壮一倍的白兔子对我怒喝,“别管这女人。”

“求求你,救救我。”

“你给我过来,你这婊子。”

白兔的脚步咚咚作响,一把抓住女人的耳朵把她从我身边拉开。

“你想多管闲事吗?”他的脸突然凑近我,口气很难闻,大概是因为那过长的门牙吧,“有种你就试试吧,小子。”

“不。”我别开眼,“我没这打算。”

白兔给了我一拳,把兀自尖叫的女人拖进房,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我穿过走廊下楼,没精打采地过了马路进入酒吧。

在吧台喝了两杯不兑水的牵牛花酒,一边盘算着下一步该怎么做,还向酒吧稍微打探了下安息日之黑兔的事。然而却一无所获。

买单后出了店门,顺手捡起一块地上的石头,蛮大的那种。然后我再次没精打采地穿过马路,上了楼后回到走廊,把刚才那间房间的大门一脚踹开。

正按着那女人的白兔倏地跳起,双眼通红地朝我走来。

在他出拳之前,我一把将石头砸到了他肮脏的嘴上打飞了他的门牙。趁他捂着嘴蹲下的当儿,我继续用石头对他一顿狠打。

“区区一只兔子居然敢小瞧我强尼大爷!”我毫不留情地踹着他那满是肥肉的松弛身躯,“你这只兔崽子!兔崽子!兔崽子!”

“这种家伙,快杀了他。”女人在房间里跳来跳去,“杀死他!”

等白兔不再动弹后,我一把抓住那女人从背后插入。

“啊啊,你好厉害。”女人用力地扭腰,“舒服吗?我才生过三次小孩哦。”

“闭嘴,你这淫兔。”

我用力抽插着。混账,凭什么我是只兔子!?凭什么那个该死的曼西尼可以是人类,而我却只是只兔子!?

“啊啊,我还要,还要!再用力点!”

“啊啊……唔唔……哦哦……啊!”

完事后我一把推飞这女人,又丢了根胡萝卜。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我稍事整理了下自己的毛,就这么睡下,过了这一晚。

翌日,太阳高挂的时候我跟平常一样无所事事,等太阳落山后我依旧意兴阑珊。

特里兔的事情就随它吧,我已经彻底不放在心上了,随它怎样都好,与我无关。

每当看见乔治·曼西尼的照片,我便浑身焦躁,被绝望所折磨,因空虚而失落。不要再这样了,都不知道对自己说了几次,你不过是区区一只兔子,强尼,这样的你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和曼西尼决一胜负?我翻来覆去地思考着相同的事,打算把自尊甩到一边,破罐子破摔地接受现实。可又如何呢?这次是那个戴着“Wise Guy”戒指的手突然从黑暗中伸来把我五花大绑。你还算是男子汉吗?嗯?强尼小子?你作为黑手党的气魄何在?

我的心情就像是在往下走一条永无尽头的螺旋楼梯。每多走一步,我就在向胆怯而渺小的兔子——向真正的自己更靠近一步。若非听到外面的响声,我的身体早晚会分崩离析吧。

我从床上起身走到窗边。

只见一群兔子正沿着马路朝西飞奔。渺小的生物总是在奔跑。我不紧不慢地抽着烟,呆呆地望着这一切,一只熟悉的黑兔身影跃入眼帘。

“喂,幺幺!”

听到我的呼声,他停住了脚步,东张西望地环顾四周,好像被只无形的手拍打似的。

“这边!上面,上面!”

幺幺叫住他的瘾君子同伴,朝着我的方向指了指。然后那同伴说了几句后,幺幺对我扯开了嗓子。

“啊,是昨天的爸爸吗?”

“别叫我爸爸!”

两人都笑了。

“你们在干什么?为什么那么匆忙?”

“再会之树发光了哦。”

同伴催促着幺幺,二人一起沿着马路跑开了。

把烟抽完,我走出了房间。

隔壁很安静。空气中隐约残留着一丝血腥味,那是昨天被我一顿好打的肥兔的味道。

我优哉地晃过走廊下楼,在迈步奔跑之前,抬眼望了望头上的月亮。

在人类的眼里这是如何的光景呢?

虽然无从得知,但至少它夺去了聚集在西侧高台全员的心。仿佛被银白色的雾霭所包围,光粒子从再会之树的顶端涌出,在风中起舞,渐渐地沉淀于黑暗深处。虽然人类所谓的上帝净是扯淡,但我的耳中却确实地听到了静谧的圣歌在赞颂毁灭。

“就是这个!”突然有人叫嚷,“安息日之黑兔说的就是这个!”

“再会之树正在发射死亡之光!”声音此起彼伏,“这都要怪人类!”

憎恨如燎原之火,最终化为巨大的脚步声撼动了大地。兔子们跺着脚,不停地,不停地。

“我也搞不懂。”

一回头,却见斯利姆兔。

“我也搞不懂安息日之黑兔到底想干什么。但至少他们是为了拯救兔子而努力。”

“你真的卖给他们马达?”我问他。

“我是做生意的。”

“没有电应该不会动吧。”

“要说电,”斯利姆这老东西嗤笑了一下,用下巴指指再会之树,“有的是。”

“用来做什么?”

“满月之夜,你也来再会之树吧。”

“会有什么?”

“来了就知道了。”

我仰望着月亮。

现在是初九,满月则是十五。也就是说,六天后的深夜里,再会之树会发生些什么。嘿,有意思。我强尼大爷可要好好看看兔子们能有什么作为。

“有什么好笑吗?”老头皱起了眉。

“不不,只是觉得很讽刺。”我扬起嘴角。

“讽刺?”

“渡过这片海一直往前,好像有个叫日本的国家。你听说过吗?”

老兔子的眼底浮现警戒之色。

“很久很久以前,听说这个国家的人前往日本宣传他们的上帝。他们特地乘着船,飘啊飘啊。而日本人也因为好奇,对上帝崇敬万分。然而,这却让国王很不高兴。他们的国王好像叫做‘将军’,那个将军对着信奉上帝的人这么说道:‘再继续说上帝上帝的,统统杀光。’于是百姓们说:‘遵命,我们不信上帝了。’但是,将军的疑心病很重,对于这些口头约定并不相信。‘你们这些墙头草,真是狗娘养的’,‘那要怎么做您才能相信我们呢?’于是,将军把梳子插到自己的发髻里,严厉地规定道:‘好,你们向上帝发誓,你们不再信上帝了。’”

“……”

“能听懂吗?”

“……”

“看,向上帝发誓不信上帝,也就是说,这是矛盾的。”眼见斯利姆兔始终无法理解,我突然觉得热心解释这个笑话的自己蠢得无可救药,“你们也是这样。一边否定人类,一边却被人类的工具、价值观等束缚。”

“不是这样的。”看他气急败坏的样子,看来是戳中他的痛处了,“那么,你是说让我们袖手旁观吗?”

“我没这么说。”

“年轻人,你知道些什么。人类必须消灭啊。”

“消灭人类?呵呵,怎么做?”

斯利姆兔沉默了。

“我想说的是,”我转身背对他,“说这种话,兔子早晚也会变得跟人类一样。”

6

穿过盛开着白色小花的有刺灌木丛有一大片广场。经过三个晚上的无功而返,终于被我逮到了。

铃兰戒断会的活动相当隐蔽,简直就像是躲过上帝的耳目。粗粗数了数,大约有四五十个灵魂为了寻求救赎而聚集到这里。他们围坐在一起,老老实实地倾听着一只瘦得皮包骨的小骚妇说话。

我点上烟。

树木的枝叶如半开的华盖笼罩着广场,月光将黑暗照得一片银白。山脊的连线黑压压地延绵而至。随着远处夜莺的声声鸣叫,夜色也愈来愈深。

当那个皮包骨头女人的发言告一段落,一只黑白斑点的公兔站起身:“感恩,洁妮。”

“感恩,洁妮。”全员一起的应和声吓了我一跳。

“接下去还有谁愿意和大家分享自己的经验?”

好几只手刷刷举起。

斑点兔对着其中一个男子微笑。

“晚上好。”男子畏畏缩缩地站起身,“那个……”

“不用报上真实的姓名。”斑点兔说,“也不用思考要说些什么,就说你想到的就可以了。”

“那个,我是马卡斯,嗯,大家叫我马卡斯好了。”

男子报上自己的暂用名,底下又齐声问候:“晚上好,马卡斯。”

“我戒铃兰已经有三个月了。”男子保持着怯生生的微笑,开始了自己的发言,“最近我做了个梦,一个非常美丽的女性劝诱我服用铃兰。为了得到她的青睐,我向她展现出自己对铃兰的熟悉。但是,我却怎么都咽不下去。嚼着嚼着铃兰就渐渐膨胀,到最后差点把自己憋死。没办法,我只能全部吐了出来。而这些铃兰看起来还是像刚刚摘下来般水灵灵的。她看我这个样子,安慰我说算了吧。但是我却无法制止地感到恐惧。我清楚地感到……感到自己的身体里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渐渐死去。”

一阵沉默后,斑点兔沉静的声音如墓场里的钟声一样响起:“有谁想要对此发表意见吗?”

又是好几只手举起。

我一边远眺着这些对他人梦境评头论足的家伙,一边寻找着幺幺的身影。我没有找到他们,但我认为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

“黎明前总是最黑暗的。”

我把视线收回到斑点兔身上。

“但是,天总是会亮的,我们也为你感到自豪。感恩,马卡斯。”

“感恩,马卡斯!”

戒铃兰已经有三个月了?我弹了弹烟灰,哈哈,这不是废话嘛。铃兰是春天开的花,花期一过,就算想吃也吃不到。天总是会亮的?要这么说,还没有不带刺的玫瑰呢。这究竟有多欢乐,才能让这群家伙在这么美好的夜晚互相探讨各自的噩梦?难道兔子们就不能做点更实在的事?

虽然和这个无关,但我还是感到有些反胃。伪善虽然很可悲,但我并不排斥,而像马卡斯兔这样的家伙却是例外。他只不过是不合时宜的开胃菜,一个并不好笑的小丑。

下一个男性赤裸裸地向大家表白了想要成为人类的憧憬;再下一个女性则声泪俱下地倾诉了自己时常在梦中与人类相拥。这让我感同身受,胃不由阵阵抽紧。

“我对这样的自己无能为力。”母兔子仿佛在用语言剖析自己,“我很明白人类是我们的敌人。但是……我还是喜欢人类!”

“我的爸爸在我眼前被人类的枪射中。”某个男子说道,“你知道当时我在想什么吗?——爸爸属于人类了,但是,为什么只有爸爸?我这么想着,于是为了逃避,我开始沾染铃兰。我很羡慕爸爸。”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觉得似乎有东西正引导我前往我该去的地方。我咬紧牙关忍耐着。我知道,如果去了那里,我就会变得舒坦。早应封印在内心深处的某种感情此刻正在发光,骚动,令人热血沸腾。“没关系,并不只有你一个人这样。”当斑点兔这么对他说时,我不觉泪流满面。而这也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位朋友,你是第一次参加这个聚会吧。”

所有的人都回头望向我,我这才意识到他在跟我说话。

“可以的话,能不能跟大家分享下你的经验呢?”

“不,我是……”

“来吧,从你想说的开始说。”

“不不,但是……”

斑点兔用恬静的眼神鼓励我。心中有着伤痛的众人,为即将拥有新的伙伴而雀跃。啊,我们竟然是如此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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