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昂力把球捧在手上,呆呆地望着他,仿佛裹子的脸上刻着答案。
裹子无奈地摇摇头,“你练球多久了?”
“六七年吧。”
“自己感觉呢?”
“平时,感觉很好。他们都说我很有天赋。可是到了正式场合就有点…”他停顿了一下,显然有些不好意思。
“是怯场,对吧。”
昂力点点头。
“你有很强的表演欲,却总是发挥不出应有的水平。恩,这是个问题。”裹子感到机会来了,正好可以给自己一个台阶,“那就不要考虑我的事情,自己来,尽情地发挥吧。”裹子将整座球场都留给了昂力,自己则将双臂缠绕在一起,站在了一边。裹子总算松了一口气。
昂力也松了一口气,就像是一只被关了很久的小鸟,终于被放出来了。他可以说使出了浑身解数,变速,变向,空中换手上篮,转体上篮,跨下花式运球,如幽灵般在木地板上起舞,渐渐地忘记了裹子的存在,渐渐地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他索性将电视上看来的动作都学了一边。也不管什么花拳绣腿的了,一颗球像是抹上了胶水,无论他的手指手腕如何翻转,就是落不下去,光是上篮就演示了十几种上法,运球更是运到裹子都眼花了。玩得兴起,他索性退到半场中圈附近,他想试试扣篮,对于弹跳并不出众的昂力来说,这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他屏住了呼吸,开始助跑,心跳在加速,双腿也跟着加速摆动,起跳,他仿佛是飞了起来,他尽力不让皮球从手指间滑落,他清楚地感觉到皮球已经碰到了篮圈,“梆”,球进了,他第一次扣篮成功。球场外竟然响起了一片掌声,昂力才注意到,已经有几个其他的同学了,他们也被他的表演吸引了过来。
昂力大叫着,手舞足蹈,把球捡起来又狠狠地砸在地上,以此来发泄着心中的郁闷,仿佛爆发的火山,他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眼裹子,却发现他在摇头。
“老师,你不觉得我的表现不错吗?”
裹子吐了吐舌头,“那不如你再来一次。”
昂力感到体内的热血还没有凉下去,他鼓足勇气,又退了回去。
接着是同样的助跑,同样的起跳,同样的“梆”的一声,球弹了出来,不是扣在篮脖子上,这次阻止他的是裹子那双巨大的手,就像一面永远也无法逾越的高峰,他甚至没看清裹子是怎么跳起来的。
“喔,”除了惊叹,似乎也发不出别的声音了。
“你在干什么?”裹子很失望,他没有打过篮球,可他明白一些东西。
“怎么了,老师。我只是想展现一下最好的自己。”
“我不是要看这些,明白吗?我是让你把自己的真功夫展现出来,像这样。”裹子拿起球,作了一个投篮的姿势。
“什么真功夫?”
“就是投篮,基本功,懂吗?”裹子把球交给了旁边的一名队员,“你来投一个,告诉他该怎么作。”其实站在身边的并不是篮球队的,他也没打过几次球,不过碍于老师的威严,他只好勉强出手了,而且是在三分线以外的一大步,结果可想而知了,皮球的弧线完全不对,偏出了一大截,差不多在距离篮圈还有一半的距离时就落了下去。“你在干什么?”显然,裹子没有选对人,表情有点尴尬。
“总之我的意思你该明白了吧,我是要看你的水平,投篮能力,就是苦练的结果。”
虽说球没有进,可昂力已经领会了他的意思,“我知道了,3分球不是我的专长,不过中距离跳投是最拿手的。”昂力重新捡起球,这次他又为裹子上了一课,他明白了什么叫做相对论。昂力所说的3分不准,只是相对于与他的中投,看着皮球一个接着一个的空心入网,就像出膛的精确制导炮弹一样,例不虚发,3分偶尔有几个偏框,2分几乎全部命中。
裹子无话可说了,其实刚才的话也全都是脱口而出的,凭他一个外行人,看不出任何破绽,在裹子看来,他简直应该去进国家队,为国出战了。当昂力把最后一颗球投进的时候,围观的人又增添了不少,一旁打球的也都围了上来,这次他带头鼓起掌来。
“去上学吧。”
大约是在裹子和昂力切磋篮球技艺的同时,另一座城市也在酝酿着一出好戏,真可谓好戏连台,只是,当事人还没有什么预感,裹子也不可能知道,这一切与他有什么关系,就像他刚刚说出的一些话,连他也没想清楚对与错,对于昂力却是莫大的启迪,他开始明白了,练习是一回事,赢球是另一回事,有时并不需要太多眼花缭乱的技巧,把球以最稳妥的方式送进去就是最好的技巧了。对于即将开始的比赛,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而在另一座名叫高京的城市,也有人在磨刀霍霍。这是一座比金塔马更靠近北极的城市,这里的冬天格外寒冷。北国的大雪总是一道独特的风景,就在金塔马还在不停地刮着大风,新努尔还时不时来场雨的时候,这里已经是一片素裹的银装了。特别是在飘雪的时候,更有种说不出的清爽之感。
这一场雪,从凌晨开始就下个不停,且有愈下愈大的趋势。位于闹市的街区却依旧人头攒动,因为每天的这个时候都是这座城市最热闹的时候,行人并没有因为下雪而减少多少,倒是可以一边欣赏雪景,一边购物。
一个小男孩,并不起眼,个子小小的,十分瘦弱。他钻进了人群,就再也找不到了,只有用心找,或是目光聚焦在他的身上才不至于让他在青天白日里无端地消失。他很调皮,总是从东边挤到右边去,和南北走向的人流相交叉着,还时不时地下黑脚,专门踩一些穿着漂亮皮鞋的人,然后装出一副不小心的可怜模样,事主自然很生气,可是见了他的小样气也就消了一大半,谁又能把他怎么样,男士最多是骂几句粗口,免得失了爷们儿的风范。可他还是会继续踩下去,就像是要把革命进行到底的英雄一样。
下雪天,少了许多骑自行车的人,偏偏有一位迎难而上,在厚厚的积雪中找寻着自己的快乐,他骑的是一辆山地车,努力控制着车轮,挣扎在厚厚的积雪中,享受着排除艰难险阻,轮胎时不时地打下滑心脏跟着小小地震颤一下的乐趣。在雪地里骑车,有过经验的人都知道,免不了轮胎会打滑,体力也要比平时付出更多,因为轮胎几乎是完全陷在雪里的,必须克服许多平时不必要的阻力。他仗着自己年轻,有些力气,依旧充满了活力。许多陌生的行路人都与他擦肩而过,倒是没有停下来看看的,大家都忙碌着,每天都会有那么多的人擦肩而过,留下印象的却没有几个。
同样,骑车的人不会对前面的小男孩留下任何印象,尽管他固执地继续在人群当中穿行着,不知疲惫。
平时他都有着使不完的劲儿,今天有所不同,胸口一阵一阵地疼,眼前的雪景也开始变得朦胧,是雪愈下愈大的缘故吧,他这么想。无奈胸口的疼痛却是实实在在的,就像缓缓落下的雪花,越落越快,越落越多。
山地车在雪地中滑到了,这在大雪天出现的概率不会比到装满了鱼的鱼塘里钓上一天鱼上钩了数不清却小到看不清的鱼小。年轻人的山地车先是在雪地里打了一下滑,尽管轮胎已经足够防滑了,车把偏向左边,前轮则转向右边,一个踉跄,他从自行车上跌落下来,侧身躺在了雪地上。通常情况下,他会马上站起来,拍拍身上的雪,扶起车子,继续前进,因为他总是充满了干劲与活力,许多认识的人都对他不是铁做的提出过质疑。路上的行人说笑着,从他的身旁走过。
良久,没人注意到确切过去了多久,年轻人一动不动。
男孩还在做着横穿的游戏,从街的东边跑向西边,再从西边跑回来,脸上洋溢着一份满足,不知因何满足,也许小孩子就是容易满足吧。
突然,有人喊了一嗓子,“怎么回事,有人晕倒了!”
“快叫救护车!”
“出人命了!”
不论有没有根据,有人就是这样喊的,其实喊什么的都有,很快那个骑车人倒下去的地方就取代闹市成了中心,行人以最快的速度将第一现场包围起来,里三层,外三层,这个时候或许在其他地方机关枪扫射都不会有人注意到。
机关枪扫射倒是没发生,但一个声音在天空中响了一下,声音不算小,却被一声盖过一声救护车的警报声盖过了,救护车呼啸着开过来,警报声在整条街道响彻,飞雪的天空下乱作一团,原本漫无目的的行人突然间找到了方向,原本有事的人也不得不停下前行的脚步,因为交通已经阻塞了。更大的,具有轰动性的事情也在同一时刻发生了。
救护车仅仅来了一辆,就算声音很响亮,但毕竟装不下两个人,先倒在雪地中的年轻人被抬上了单架,护士动作麻利地为他挂上吊瓶,不停地询问着他的家人,可惜围观的谁也不知道。
不一会儿,街道更加拥挤了,可以用水泄不通来形容。和上次有所不同的是多了几声尖叫,响彻整条街的除了救护车的声音,还多了警车的警笛声。不知是谁打了报警电话,按说这样的事情原本是不该惊动警察的。
原来警察的到来并不是为了那个摔倒的年轻人,而是另一桩事情。就在骑车的年轻人跌倒的不远处,另外一个人也躺在雪地中,他的身旁是一片鲜红的血迹。那片鲜红的带着他的体温的雪将他的周围的洁白的雪都染红了,没错,是血,刚刚从动脉血管里流出来的,一颗子弹从他的头部左侧穿了进去,在即将飞出颅骨的时候骤然停下,永远留在了他的颅腔内。他的头自然就像盛满了水的水桶被开了一个豁口,不到流尽似乎停不下来。
救护人员在现场手忙脚乱地检查了一番,很快就得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他已然是一具尸体了。接下来,警方接管了这一区域,明黄色的警戒线将惊魂甫定的人们隔离在四方区域之外,人们围在外面还在议论纷纷,有的说听见了枪响,有的说什么也没听见;有的说眼见的这人被子弹击中了,有的则说什么也没看到就见他倒下了。总之,这一天已经变得很不寻常了,能在同一时间亲眼目睹两个人的倒下,不知应当算作一种幸运还是一种晦气。但人们就是不愿离开,期待着,期待着一个根本不可能一下子就得出的结论。
一个中等身材的人出现在几名警察的最前面,他有一张消瘦的脸,特别是眼睛,眼眶上有一处不大不小的红色胎记,让人忽视了他的长相。
“近距离射击,有目击者吗?”眼眶上有胎记的人问身边的人,他只是摇摇头,认真做着记录。
“当时现场很混乱,因为刚刚发生了一起突发事件,一个行人突然发病倒在路中间,当时人们的注意力都在那人的身上,甚至连枪响都没注意。”另外一名警察说明了情况。
他又仔细检查了一下尸体,特别是伤口,“9mm,Glock 18手枪。”记录员一字不差地记在了本子上。他摘下了手套,向四周看了看,除了攒动的人头,还是攒动的人头。
雪花依旧在飘,在一阵警笛声过后,街道又恢复了平静。行人们边走边议论着刚刚发生的事情,消息就像自己长了脚,跑进千家万户,跑进每个人的耳朵里,楼上楼下,街里街外,全城几乎都知道了这件事。而那个小男孩,活泼而好动的小男孩早已没了踪影,不知是在骑车的人倒下的时候,还是在枪响的时候离开的,总之是消失了,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有胎记的家伙有麻烦了,他遇见了头疼的事情,因为事情是发生在大白天,又是闹市里,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他也只好取消一切休假,把所有精力投入到办案当中了。死者是一名科学家,是天文学家,生物学家,物理学家还是经济学家对他来说区别不大,他过去就分不清研究导弹和克隆导弹有多少区别,也不想知道为什么鸡下的蛋没有火星那么圆。当然,如果说连尸检报告和DNA都不算科学的话,他则彻头彻尾与科学二字无缘了。
很奇怪,死者死于Glock 18手枪的近距离射击,这种枪的特点就是可以在点射和连发间转换,显然是点射,虽然点射的威力要小一些,然而射击距离是惊人的,大约只有三至五米。也就是说死者死前都可以数的清杀手上衣扣子的数目,当然前提是他穿了有扣子的上衣,而在这样的距离显然不会射偏,被击中的人自然也不会有生还的可能了。
对于一个科学家,相对于卖菜擦皮鞋的人无疑是地位尊贵待遇也不错的,收入也很可观的群体,然而比之房地产商,IT业等等高薪群体似乎收入又是微薄的,但无论如何总该是安全的。就像一个普通上班族一样,不必成天带着打手保镖,开着安着装甲和防弹玻璃的豪华轿车出行,也不必穿着一身酷酷的黑色时装,还不忘了戴一副夸张的蛤蟆镜把自己同一般人区分开来的同时也掩盖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然而不该发生的却发生了,究竟是谁会去枪杀一个科学家呢?
眼眶有胎记的家伙百思不得其解,他突然警觉地摸摸口袋,里面的枪还在,一种不安的感觉冒了出来。他翻出了通讯录,想要找找看有什么和科学两个字能扯上关系的名字,好通知他们小心一点,可惜没找到。他意识到自己可能忽略了什么,是那个突然发病的病人。他飞快地赶到了那个骑车人所在的医院,不出他的意料,那个人已经消失了。
“他是什么病,心肌梗塞?脑溢血?”
医生摇摇头,“可能是哮喘,也可能是癫痫或是其他什么病。”
“这算什么话?”
“我们都没有见过他。”
“你说什么,难道不是送到这里的吗?”他有些着急了,本来就有些丑陋的脸此刻更是有点可怖了,他几乎把医生逼在了角落里。
“你要干什么!刚到医院他就表示自己没事了。我们虽然建议他住院观察,作进一步地检查,可他拒绝了。”医生据理力争。
“他是不是装的。”
“以我的经验,不是。”医生很肯定,“他为什么要装呢,不会只是像你一样吧。”医生指指自己的脑袋。
“你说什么,”他尽量压制住自己暴躁的情绪,“那他的姓名以及家庭住址总该留下了吧。”
医生摇摇头,“他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他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除了失望还是失望,他一时没了头绪。这件事很快上了各大报纸的头版,一则是因为事情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二来就是死者,他是个不寻常的人,他也有个不寻常的名字,刁。
当裹子捧着报纸读到这一则消息时已经是事发后的第三天了,同时也是运动会开始的前一周,他感到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先从那几个陌生的名字查起,后悔走了许多弯路。然而,刁已经死了,没有什么办法了,除非他可以重生。他决定查查这个家伙,看看他是不是要找的人,与昂力的父亲究竟有没有关系,又是什么关系。昂力的爸爸和刁这样的人又会扯上什么关系,他可是个头脑精明而又异常敏捷的家伙,除非他对刁的研究成果感兴趣,抑或是另有其人。
裹子把脑袋藏在报纸的后面,鼻子里充满了劣质纸张的味道,不仅是鼻子不舒服,被贴在眼睛上的文字字里行间都被放大了,这么大,反倒模糊了,模糊到什么也看不清了。
“有一天,你会明白的”,从前,山羊总是如是说,他说很多问题是没有答案的,然而你却不能停下脚步,因为只有不断的追究下去,才能离事情的真相更进一步,假使你什么都不做,反倒可能忘记已经知道的一些东西,就像从前的人早已掌握的一些技术,譬如纺织,烧瓷,冶炼,后人反倒搞不清前人是如何做到的,技术不代表一切,后掌握的技术永远不绝对优于先前的技术,只是很有可能先前的技术已经失传了。就像在咀嚼口香糖,裹子反复地琢磨着山羊的这些话,每一句似乎都对自己有帮助,他又想起了那个小时候父亲讲给他讲起的奇怪故事,裹子和父亲在一起的日子并不多,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便去世了,可他却给他讲了柯冉与舍焱的故事,那究竟意味着什么,故事是否一直在延续,裹子的潜意识告诉他是的,故事一直就没结束,就像昂力的父亲,他也是个不寻常的人,至少在手足并用的奔跑这一点上,与查特,与舍焱无二,他们是什么关系,是豹人吗,裹子给他们取了这个名字,只有一种比较靠谱的解释,他们也许是同一家族,总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想到这里,裹子忽然很高兴,那么昂力应该也可以手足并用地奔跑了。
裹子决定试一试。结束了晚上的训练,裹子单独和昂力讲了许多话,大概是些鼓励的话,看得出,他很高兴。之后,他悄悄地埋伏在校门口,等着昂力的出现,并没有等的太久。昂力的身边多了一个小姑娘,是娅尤莉亚,裹子还记得她。裹子吐了吐舌头,果然是漂亮男孩,总会有追随者的,他这么认为,见他们两并肩走远了,裹子才跟了上去。
“老师说我能行,基本功不错。”昂力的脸上洋溢着微笑,“就是他太容易紧张了。他说他也有这个毛病。”
“是吗。”无论他说什么,她都觉得有意思。
“就是这里。”
在一处小餐馆门口停下了。
“原来是请客吃饭。”裹子从黑暗的角落里露出头来,“还真是个坏小子。”看看手表,时间还早,他决定给阿嗔打个电话。手机一不已经给他邮寄回来了,这是一部特殊的手机,无法被监听,同时可以视频通话,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她了,电话上显示正在连接,大约几秒钟后,阿嗔的脸清晰地显示在屏幕上。
“嘿。”裹子试图把最好的微笑展示出来。
“喂,站住!”这一声着实不小,半条街的人都听到了,裹子朝声音的方向看去,一个黑影从餐厅里跑出来,接着是昂力,他紧跟在后面。
“我们下次聊。”还没来得及看仔细,裹子合上了电话,他不能错过这个好机会。
三个人排成一字长蛇状,沿着笔直的街道朝前跑下去,敢做小偷的人自然会有两条特别的腿,要么很长,要么很结实。裹子看不清小偷,大概属于第二种吧,其实他可以很轻易地追上去,有谁比查特跑得更快呢,他不过想见识一下昂力的真正实力,他和昂力的步伐一致,节奏统一,这样即不会被察觉,也不会被拉得很远。
小偷是拼了命了,就像出堂的子弹,没有退回来的道理,子弹是不会拐弯的,他却在不停地转着弯,如果昂力的腿不是够坚韧的话可能要扭断了。毕竟他也算半个运动员,无论小偷如何矫健,却始终没能摆脱昂力。盲目地跑通常会遇见一个问题,就是无路可走,显然小偷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不知不觉他就进了一个死胡同。他转过身,惊慌失措地看着昂力,昂力也停下了脚步,他伸出了手,“把包还我,把包还我。”他故意用低沉的带有几分威胁的意味冲着小偷说道。这招也许很管用,但绝不是今天,因为昂力还穿着校服,有时不服从学校的管理也是有好处的,就像此时此刻,无路可走的小偷反倒平静下来。
“我说不给呢。马上滚开,臭小子。”他倒趾高气扬起来。
这令昂力很恼火,他攥紧了拳头,“不想挨揍的话,就把包还我。”
“是吗,我倒是很像试试。”小偷顺手把包扔到墙头上,昂力意识到他可能要跑,急忙追了上去,果然他灵巧地攀上了看似高而陡的墙壁,就在左脚也要跨上去的时候昂力抢先伸手抓住了他的脚脖子,使劲儿一拽,小偷从墙头落了下来,不偏不倚砸在了昂力的身上,同时包也跟着落到了墙壁的另一端。
“妈的!”小偷真的火了,一拳挥下去,昂力急忙把头闪在一边,这一拳正好打在地上。两个人于是缠斗在一起,在地上打起了滚。躲在一旁的裹子摇摇头,他不能肯定这是否是昂力的真实水平,他期待着他使出他的绝招。
昂力果然使出了绝招,但不是裹子预想的那一招,他翻身将小偷压在身下,一计锁喉,把小偷紧紧地控制在身下,终于他求饶了。完全是中学生打架的招式,即便昂力算的上学校霸王,可还是距离查特和他的爸爸很远,裹子想了想,决定再观察一阵子,便继续躲在黑暗中。
昂力松开了手,小偷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两个人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警报声,是警报声,随之而来的是警察,几名荷枪实弹的警察,昂力很纳闷,不知道是谁报了警,比他更纳闷儿的是小偷,除了纳闷儿他还有一份沮丧和懊恼。
“他偷了你的东西?”警察指着小偷问道。
昂力点点头。
“那东西呢?”
昂力低着头指指墙壁,“刚刚被他扔到那边了。”
“难道不是这个吗?”
“什么?”昂力瞪大了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包已经落到了警察的手里,“明明掉到那边去了。”虽然有些疑惑,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接过了包,“对,就是这个。”
“跟我们走一趟吧。”
就这样,昂力跟着警察去了警察局,昂力的请客不欢而散,裹子同样嗅到了失败的味道,从昂力的身上没见到半点他父亲的影子。裹子还在犹豫着,该不该马上把真相说出来,如果他知道了他父亲的状况又会发生什么事情,会不会配合他,想来想去也没有得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十六 玫瑰
刁的葬礼的那一天,新努尔的电视台进行了现场直播,在这座城市他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上至古稀老人下至学龄儿童,都知道他的名字,也多少了解一些他的成果。这天下着小雨。你不得不感叹这个世界的丰富多彩,他死的时候还下着大雪,出殡的时候又赶上了小雨,也许是上帝对他的眷顾吧,让他在大地上的最后一段日子里能够充分体会一下这个绚丽多姿的奇异王国。
裹子不得不承认,一些时候自己是孤陋寡闻的,对于这样一个对人类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人他居然一无所知,他找出了一大堆刁的资料,虽然人已经离去了,了解一下他的生平也算是对逝者的一份告慰吧。刁是一名杰出的天文学家,尤其对于来自外太空的信号有着比较深入的研究。他此次出现在被称为北极村的地方据说就是为了采集一些相关证据。
昂力继续和裹子居住在一起,看电视直播的时候,他居然痛苦不已,就像是失去了亲人。裹子拍怕他的肩膀,看着他难过的样子,似乎也证实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你认识他?”
昂力点点头,“在我们这里没有人不认识他。”
“我的意思是他也认识你,你们有交往。”
昂力好奇地看着裹子,用手擦去滴下的泪水,“他怎么会认识我,我只是对他特别崇拜而已,可以说他是我的偶像,就像游茄鸣韧是你的偶像一样。”和昂力一起的这段时间,裹子给他讲了不少小时候的事。
“是这样,那你的家人呢?”
“当然更不是了。我们家的人都和科学二字扯不上关系。”昂力很肯定。
这显然不包括他的父亲,据裹子所知,他的父亲也是个身体强健具有非凡能力的人。
“既然如此,能跟我说说他吗?”
“当然。”话匣子一下子被打开了,之前除了聊NBA篮球,还从未见过他有这么兴奋过。
“你相信天外有智能生命吗?”
裹子笑着吐了吐舌头,回答也似是而非,“也许吧。”昂力显然回避了他的问题。
“我相信。如果天外真有智能生命的话,他们也必然和我们一样,会想方设法与外界同类取得联系,而最好的联系媒介就是无线电波了。事实上,种种迹象表明,宇宙间的确存在着这种电波,他们早就设法与我们取得联系了。你等一下。”他从书包里翻出了一本科学杂志,他的书包里居然除了篮球画刊和科普读物没有一本课本。他急速的翻着书,最后定格在大约中间的一页,“就是这里,我念给你听:
1953年到1957年的五年的时间里,法国国家空间研究中心研究主任莫里斯阿雷发现,地下实验室的观察仪发生了奇异的偏差。设在巴黎市郊的地下实验室里,利用一只重7500克的钟对地球引力作长期观察。这个钟由一根长83厘米的金属棒支持,底座重4500克,总重量为12公厅。因为钟摆的摆动平面对地球表面来说处于转动状态,这种转动和理论计算中的转动之间的变异,可以反映出地球的运动。1954年6月30日中午正值日食,莫里斯?阿雷更是格外注意钟摆的运动。日食发生时,他惊讶地发现钟摆的摆动平面移动了15度。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日食结束。这种情况过去从未发生,后来也没出现过。当时科学界对此作出的种种解释都站不住脚。30年以后,一位科学家提出了一个大胆而又新颖的解释:1954年6月30日发生的物理异常现象是来自宇宙空间的一个智能信号。他的推理是这样的:外星人一定了解引力的奥秘,他们很可能掌握左右引力的方法,用它来推进飞碟,飞碟才具有地球人不可思议的种种奇妙本领。假如外星人决定利用引力来引起我们注意的话,最佳选择便是利用日食之际,干扰地球上天文学家的观察。日食发生时所出现的奇异的物理现象就是外星人利用引力搞的恶作剧…”昂力兴奋地把整篇文章读给了裹子,还举出了许多其他的例子,证明自己的观点,裹子不住地点着头,时不时地打断他,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与质疑,他越来越清晰地感觉到眼前的男孩的不平凡,倍感亲切的是他像极了自己,探索的第一步不正是源于对种种困惑的东西的好奇心吗。同时,他也越来越感觉自己犯下了大错,这样重要的人居然被忽略了,这就像是去观看足球比赛忽略了裁判员,他势必会给你沉重的一击,同时也提醒了他,不能再错过其他人了。
上午还下着濛濛的细雨,到了下午就又恢复了万里晴空,靠近海洋的中纬度地区就是有这样的好处,永远不会持续热下去,也永远不会持续冷下去,这里的人们也因此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性格特征,从来不会对同一件事情感兴趣。
就拿面前这所学校来说吧,卡拉学校,连裹子的猫都不叫这样的名字,据说有一段时间这个名字很火,所以诞生了多个卡拉,譬如卡拉OK,卡拉餐厅,卡拉浴室,卡拉超市,连电影都拍出来了,叫《卡拉是条狗》。如今这里成了仅存的以卡拉命名的建筑了,似乎也没有从前宣传的那样气派了,倒是原本的巴洛克风格的建筑在增添了几分古旧气息后反倒更有韵味了,不再是一味地模仿,一味地追求华丽外表,有了几分文化气息,虽然是仿造出来的。不管怎样,这里是一所国际学校,沾上“国际”二字多半是要华而不实的,因为从广义上来说似乎人人都可以挂以国际二字,就算八竿子也和外国人搭不上关系,至少可以拍拍胸脯说一声,自己可是国际主义者,至于国际主义者和国内主义者,非暴力不合作者,人道主义者,爱好和平主义者,志愿者等等这些名词的本质区别在哪里就不必深究了,就像假使家庭里十年都没有添丁,只见小狗的数量在增多,女主人的辈分也由狗的妈妈上升为祖母了,你大可不必深究是男士还是女士的功劳。
裹子没什么心情去参观这所投资不菲的学校,五点以前还要赶回学校,现在已经到了大赛前的最后冲刺阶段了。他只是想查清楚那个叫做哟哟的小家伙的情况,很快就得到了确认。
“没错,这个孩子是在我校就读过的,不过他已经毕业了。”负责学生档案的女老师很肯定地回答说。
“毕业了,你是说小学毕业。”
“对,当然不是指幼儿园。”
裹子有些困惑,因为一不告诉他说那个孩子现在仍旧在读小学。
“他会不会留级,我的意思是会不会因为学习成绩不佳而导致他继续留在小学里。”
这居然令女老师大吃一惊,“你在说什么,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了。如果有可能,我们都希望让他直接跳级到高中部去,他获得过各种竞赛的一等奖。不信你看。”老师居然依旧保存着哟哟获奖时的照片,居然有一大囖,还有许多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哟哟已然成了这里招揽更多学生的金字招牌。
裹子仔细地翻看着每一张照片,“那为什么不允许他跳级呢?”他一边看一边问。
“他已经在跳了,从二年级跳到了毕业班,只是没能再往上跳。全都因为他的爷爷,真是个奇怪的老头,他不允许我们这么作,不让他的孙子直接上中学,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他的爷爷是不是这里有一道长长的疤痕。”裹子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着,一直到衬衣里面。”
“对,一点不错,是个怪老头,明明很有钱,却成天干一些奇怪的事情。”所谓“奇怪的事”看来是指收废旧品这件事。
“他是一直就读于这所学校吗?”
“不是,是从另一个学校转过来的。”
裹子认真地记下了学校的名称。事情变得更加蹊跷起来,一个天赋异禀的男孩却迟迟不肯小学毕业,到金塔马继续去读小学,究竟是为什么。裹子来回比对着他的照片,“他的个子为什么这么小?”
“这个你说对了,大概是太聪明的缘故吧,他看上去就是七八岁的样子,比同龄人小得多。”老师又取出了他的毕业照,他站在第一排,其他的人几乎都要比他高出不止一个脑袋。
“他在体育方面有什么特长吗?”
“有,跑得快,耐力也好。真是文武全才啊,这样的孩子要是继续留在我们学校,可以说是前途无量啊。”她永远也不会想到,他眼中的天才仍旧在小学读书。
裹子点点头,按照老师提供的学校名称,他继续向上查了下去。结果足够让裹子失眠了:裹子按照向前推移的办法调查了哟哟先后读过的学校,近十年里换了五所,每一所学校都位于不同的城市,甚至是不同的国家,加上卡拉和现在就读的学校,他一共念了七所,一个天才,十年都没有小学毕业,而且每换一所学校就会从二年级读起,他读了七个二年级,除了在卡拉学校因跳级而毕业外,他从未读过其他的年级,难怪会成为天才。更重要的是,五年前他就读于骑耷朵朵小学,这所以骑耷朵朵命名的学校虽然本身不在骑耷朵朵镇,但直线距离不超过50公里,这又是怎么回事。继续向上查的愿望被迫终止了,因为十年前的学校没有保留他的资料,每一份材料都有所不同,最大的区别就是出生日期,每所学校都不一样,相同的地方是,表上填的日期到他读书那一年刚好是7年,换言之就是他永远是7岁。过去十年是7岁,那么过去100年呢,想到这里,裹子打了个寒战。
和阿嗔生活在一起是一件极为幸福的事情,连视她如敌人的瑰玛也不得不承认。她每天都会把她和一不照顾的周到妥帖,不知道她从哪里学来了那么多的手艺,每天都会变换口味,几乎不做重样的饭菜,一不从未享受过如此周到的服务,起初还碍于是在瑰玛的面前,后来索性顾不了那么多了,大口的吃,也不管口水滴下来,油渍弄得到处都是,连衣服上也都是果酱,甚至不惜狼吞虎咽,噎住了喉咙,吐不出咽不下。每每这种时候,阿嗔都会递上一杯水,为他拍打后背,而瑰玛则在一边索然无味地咀嚼着食物。
阿嗔丝毫没有发觉生活中缺少了什么,似乎原本生活就该这样,其实也是如此,离开了谁,太阳都会照常升起。瑰玛也渐渐开始接纳这个比自己年轻了十岁的女孩儿了,尽管她从未透露过自己的年龄,不过瑰玛见过她的身份证,和她一作比较,原本自信满满的瑰玛也不觉汗颜,感慨着岁月的无情,它会带走许多东西,青春,梦想,生命,除非有例外,明星们似乎是例外,瑰玛也希望成为这个例外,原本她做到了,不过是在和阿嗔作比较之前。她也开始对以前不屑一顾的厨房产生了兴趣,原本只是一些摆设的厨具她也想摆弄一番,不说是有模有样吧,至少目前为止还没有伤害到自己,这对于一个独身的不会做饭的中年女人来说已经殊为不易了。
阿嗔很乐意和他们说起自己的从前,一直到在骑耷朵朵成为导游为止,她都能滔滔不绝地说出来,那里的一草一木,每一幅画都记忆犹新,唯独她的好朋友,父母却记不起来了,似乎越是应该记住的东西反倒忘记了,每每说道这些,她就会像自动点唱机的切歌功能一样直接跳过去,倒也自然。
“我说了这么多,该轮到你了。”阿嗔把接力棒抛给了一不。
不知道为什么停电,按说应该事先通知一声,瑰玛的家里蜡烛成了唯一的照明工具,在几支小小的蜡烛发出的微弱的烛光下,瑰玛,阿嗔和一不围坐在一起,整间屋子好像一下子回到了中世纪,窗外也是一样,一片漆黑,到颇有几分神秘的意味,有点像非洲的原始森林。他们谈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讲述着自己的故事,一个个平凡的故事,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不眠之夜倒是有些独特的感觉,彼此看不清对方,透过烛光只有朦胧的印象,无论是什么样的肤色都笼罩在昏黄的光晕里,把整张脸想象成扭曲变形的样子,有点恐怖,但更像印象派大作,写意远远多过写实。
“我只会讲一个故事,不知道你们愿意听吗?”
“只要不是鬼故事。”阿嗔有点担心,瑰玛则表示什么故事都可以。
一不停顿了一下,像一个即将走上三尺讲台的初出茅庐的年轻教师一样,先在脑海里润色了一番。
“我有一个外号,叫猴子。通常被冠以这样的名号的人不外呼两个原因,要么是长相被认为接近这种灵长类动物,要么就是有一些异于常人而更接近于这种动物的本领。显然,我长的和那种动物沾不上边。不过我会爬树,像只猴子一样爬树。他们说我是基因突变的结果,由一只猴子一下子变成了人,也可能是猴子精,就像孙悟空,修炼成了人形。也有人说我是猩猩养大的,因为早年被人从原始森林里带了出来,救得及时,就学会了人类的生活方式。
其实都不对,是天生的,我天生就会爬树,就像天生就会睡觉一样。也因为有这一技之长,我被分布于全世界的训练师选中,经过被称作老师的人员训练后,考核合格正式被吸纳进了家园。就是在老师的指导下,我掌握了许多东西,不亚于那些从正规的谍报组织或是特种部队里挑选出来的精英,而这个老师就是裹子。其实他也比我大不了几岁,然而却是我一生都值得尊重的人。除了他教授的本领以外,还有一点就是他挽救了我。人最危险的时候不是你身处于怎样险恶的环境,而是有人要伤害你你还很乐意地为他提供一切杀死你自己的便利条件,包括无条件的信赖,这也许就是我心智最不成熟的地方吧。”阿嗔的目光有些特别,像是在节日大促销时焦急守候在超市门口蓄势待发的顾客们在排了整整一夜的队伍后突然得知活动取消了的神情,是无奈,更多的是一种愤怒,这份愤怒的表情商家可以不予理睬,不过一不却不能熟视无睹,“你怎么了?”
“怎么会有人想要伤害你呢,谁又能伤害的了你呢?”她的话有些稚气未脱。
“我说的是从前的事情了。我想你见过裹子胸前的纹身吧,”一不在身前比划了一下,瑰玛和阿嗔都摇头表示否定。“就像这个。”一不也只好自己做个演示,他解开上衣的扣子,露出了里面的肌肉,其实没什么内容,不过胸口上的红玫瑰却很刺眼,含苞欲放的玫瑰花,鲜血一般的颜色,娇艳欲滴。“我们身上有着相同的纹身,因为是一起纹上去的。为了共同完成一个任务。”瑰玛和阿嗔都吃惊地看着他的胸口,除了鲜红的玫瑰花,在大约是心脏的部位有一处明显的伤疤。”
“是枪伤。”瑰玛显然比阿嗔的见识要多一些。
“这也就是我要说的。是裹子,我的老师救了我。我被派遣到一个帮派去作卧底,你们也许永远也想象不出那里面有多么危险,不仅仅是统领着一帮小混混的充其量就是个专业混混的微不足道的帮派,而是一个威胁到人类安全的组织。他们拥有一个天才的首领,一个可以攻击人类一切电脑网络的天才,他之所以创建这样一个帮派,源于一个完美的畅销网络游戏,《别了,西塔尔柯的血色玫瑰》。游戏的背景设置在遥远的未来的某一天…”看着墙壁上的钟摆,时间仿佛被拨快了,它迅速地旋转着,提前进入到故事里的未来世界。
“故事发生的年代里,由于寒季的提前到来,人类社会进入到一片白色的世界,白色意味着死亡和绝望。传说有一块神秘的地方,那里依旧四季如春,遍地盛开着美丽的花朵,到处是五颜六色的蝴蝶,那里是神所庇佑的最后一块乐园,叫西塔尔柯。寒冷的冰原上,有一个部落,以黑玫瑰为图腾,世世代代找寻着西塔尔柯。…”
裹子试图和昂力成为朋友,不得不告诉他一些其实已经算不上秘密的神秘事件,此刻的他正在给昂力上课,是人生课,一些空洞乏味的说教,这显然无法满足他的好奇心,在他的脸上写满了不高兴的时候,裹子被迫停了下来,就像对舍焱,查特,昂力的父亲的调查一样,尽管还是充满了向前的勇气和动力,却不得不停了下来。
“那么能说说你想知道关于我的什么事情呢?”如果他要问一些关于如何开始打篮球之类的话题,他就把自己成为“家园”一员的经历告诉他来搪塞他,裹子这么计划着。显然并非如此。
“我想知道你身上的纹身,是怎么回事。”
裹子笑了,是自信的微笑,关于讲故事,他很拿手,就像给瑰玛讲述柯冉的故事一样。他看看钟表,时针不紧不慢地运动着,它是最忠诚的守护者,也许裹子并不会意识到,远在千里之外的不一样的钟表下指示的只有些微差别的时刻里,有人在讲述着同样的故事。
“爷爷说,故乡就在不远的地方,过了雪原,再在过了隧洞。
“父亲说,他儿时充满了快乐的记忆。那可真是个蝴蝶自由翻飞,四季如春,到处是参天的大树,到处是温暖的阳光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作西塔尔柯,是神所庇佑的最后一块乐园。
“后来,在父亲很小的时候,我们的族人被迫离开了西塔尔柯。”说话的是我的父亲,那时的他就像今天的我一样年轻,他的眼睛凝望着蓝天,许久,没有鸟儿飞过。
“那儿是鸟儿的天堂,它们自由自在地飞翔着,欢快地唱着歌谣,也从不惧怕我们。最有灵性的是蝴蝶,它们就是快乐的源泉,是美丽的天使,它们盘旋在美丽的红玫瑰花上,和着悠扬的旋律一同飞舞着,飞舞着。”
“庇暗,吹一曲怎么样?”提出建议的是我的母亲,她叫娜塔塔,她向我父亲的鹿皮大衣里钻了钻,用手抚摸着他的胸口,闭上了眼睛。
“恩,”父亲从腰间取出一只短笛,轻轻拭去上面只有他自己看到的些微尘土,好叫它在月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更加夺目的光泽,由于爆发了核战争,人类的居住环境一天一天恶劣下去,电器已经成为了像西塔尔柯一样的美好传说,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重新拿起那些早已被淘汰的冷兵器,时空仿佛出现了错乱,人类似乎重新回到了远古社会,我就出生在那样的时代里。
父亲吹奏了起来,曲子是首古老的歌谣,和着悠扬的旋律,母亲跟着低吟起来:
“你是一直蝴蝶
你破茧而出
被束缚的身体
在阳光下伸展
清晨
你伴着晨曦飞来
黄昏
你随着夕阳离去
雨露是你斑驳的翅膀
风暴中有你翻飞的蝶影
你似彩虹
总在风雨后出现
你是甘露
总在饥渴中将我浇灌
你是太阳
总在极寒时洒下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