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舞在红玫瑰上的你
总是人们心目中最完美的图画
哦
蝴蝶林
西塔尔柯
我美丽的家园。”
北方的荒原,一年中八个月飞雪连天,四个月寒如初冬。此刻已是一年中最温暖的时刻了偏偏不知是从那里来的狂风,风挟着皑皑白雪自西向东呼啸着一撵而过。刚刚还算晴好的天霎时没了颜色,空气中满是风啸声,干树枝“吱呀”的叫声了。
父亲紧紧地抱着我母亲,用鹿皮做的大衣包裹着他们的身体,艰难地挪进了几步外的小屋中。“梆”,父亲用他强壮的身体顶住门,急忙取来木棍将门插好,又顺手拉来门边的柜子把门死死地顶住。“咣当,咣当,”门板敲击着棍子和柜子。父亲又麻利地把窗户上的木板也安上了,木屋里变得一片漆黑。母亲点亮了一束明亮的光,漆黑的屋子被照亮了。
“还有多少柴?”
“够过冬的了。”
父亲将尚未熄灭的炉火点燃,不一会儿,小屋变得暖和起来。
“一定要去?”
父亲点点头,他的脸像刀割一般,坚定到好似一尊青铜器。
“我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他们谈论起了我,这并没有让我有多少快乐的情绪,因为我已经不记得听到了什么。
“恩,我知道。不过我是首领,必须要这么作,就像我必须要保护你一样。”透过昏暗的烛光,父亲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少有的温存,是对这个家庭的留恋,或许同样带着几分对我的寄望,他抓住了母亲的双手,“相信我,我一定会凯旋的,但别等太久,只需要三年。”后来,听我母亲说,父亲向来说话算话,从不食言。
母亲抽出一只手,用手指堵在父亲的唇上,“我会一直等着你的,就像从前一样,等着你的归来。等着你接我们回故乡。”
父亲点点头,“如果…我是说万一,万一三年我都没有回来,就去找庇阳,他会帮助你的。”
“不,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别说什么万一的话,我们等在这里。”
父亲抓住母亲的手又紧了些,“对,就算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如果出世了,男孩就叫希望,女孩就叫珍爱。”
我的名字就这样被确定了下来,也没人征求过我的意见,假使真的事先通知我了,也许我会反对,谁知道呢。
翌日,天气稍稍有所好转,但风却一直刮个不停。大风中,一骑人马如黑夜中的一块美玉,浩浩荡荡,全都是白衣白马,就像是遍地的皑皑白雪,纯洁无瑕。位于队伍最前方的就是我的父亲,他的双眸中两道箭一样的光锐利地射向前方黑漆漆的道路,大风卷起他的头发连同金色的披风,空气中夹杂着微香,是母亲身上的味道。
母亲站在部队的一边,全村的所有妇女儿童也都站在那里,送别他们的亲人送别他们的英雄。父亲拨转了马头,马儿像是明白了他的意思,嘶鸣着跑到了母亲的身边,他俯下身体,“如果我没能回来,把这个交给我对孩子,还有我的剑。”他的声音不高,但很有穿透里,有力地震动着母亲的耳膜,父亲将随身携带的短笛交给了母亲,“我会为你采回只有在传说中才有的红玫瑰。”低语过后,他轻轻地拍拍母亲的肩膀,腾地直起身体,抽出了手里的宝剑,那果然是一把宝剑,发出只有传说中的神剑才会有的声响,就像是有人在低吼,也许不是人,而是百兽之王。
“我们出发!”一声令下,父亲的马如同一道闪电,划破暗夜的长空,大地也跟着震颤起来,当妇女和儿童们试图继续目送他们的亲人时,已经不见了踪迹。
几个月后,村子里多了一个孩子,就是我。珍爱这个好听的名字并不属于我,我的叔叔庇阳在父亲之后成了全村的首领,其实他也应该一同前往,我是说如果他不是一条腿的话,即便是一条腿,却有着一双全村最敏锐的眼睛,也因此练就了出神入化的箭术,在这种地方,箭术是活下去的必不可少的技能,就像在古代人们手里的猎枪一样。我最喜欢枪了,没事就会摆弄一番,家里的墙壁上就挂着一把,可惜子弹厂已经有将近100年没有生产过子弹了,我也不得不拿起了弩箭。也许你该开始畅想故事的发展了:我和叔叔庇阳练起了射术,父亲再也没有回来,后来我成长为部落的英雄,率众击退了敌人,夺回了美丽的西塔尔柯。
你想错了,尽管至少在第三句以前还是完全正确的,如果不是她的出现,或许这五句话就可以概括我的全部了。
时光之箭从来就不会往回射,三年之期转眼就到了。母亲一边抱着我,眼里又闪现出泪花。“吱~”,门开了。是庇阳,他拍拍身上的雪,用一条腿支撑着,另一只手把拐棍靠在了墙壁上。“娜塔塔,你是怎么打算的?”
母亲再也按奈不住,眼泪就像熟透了的葡萄,一颗接着一颗地滴了下来。风夹着雪花打在窗玻璃上,打得玻璃直响,母亲急忙把窗板扣了上去。
“我能帮你什么忙吗?”我这个叔叔还是值得信赖的,至少我就一直相信他,这种信任丝毫不亚于儿子对于父亲的信任。
母亲的哭声半天都没能止住,“没有一个人回来吗?”至少该有个送信的吧,我猜母亲一定这么想,可我明白什么叫全军覆没,就是连信使也不能活着。
庇阳摇摇头。“没准儿是迷路了。”这倒是有可能,谁也没去过西塔尔柯。
“你刚才说你会帮我,对吗?”
庇阳点点头。
母亲把我从摇篮里抱了出来,我从睡梦中被惊醒了,当然不会善罢甘休,大声号啕起来,母亲并不理会,往昔的温柔早已荡然无存,“我把他交给你,把他变成和断腿之前的你一样的人。”母亲的眼泪没有继续流出来。
我那时并没有选择的权利,否则我会毫不犹豫地拒绝的。同样无法拒绝的还有庇阳,他摸摸我的脑袋,我竟然就不哭了,还傻呵呵地笑了起来,所以我说有些事情是注定的,就算事后发现当初本应该有一百个拒绝的理由,然而却选择了第一百零一个赞成的理由。自打那天起,我每天都会见到这个只有一条腿的叔叔,稍大一些的时候,他开始教我剑术,骑术和射箭,显然他是骑不了马的,所谓的教我就是把我扔到马背上,然后拍拍马的大屁股,任由它自由地驰骋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我想不出这跟马戏团里的老虎骑大象有什么区别,如果说非要找出当中的差别的话,我想是老虎骑完了大象或是马,训兽师还会给它一块肉,而我却什么也得不到,倒是很有可能因为没有达到要求而受到和老虎同样的待遇,被庇阳打一顿,我真的很佩服自己,那么幼小的身体居然就承受住了。渐渐地,随着我的年龄的增长,我开始相信一个事实,自己是个笨蛋,因为我似乎永远也达不到庇阳的要求,或者说他永远都对我不满意,无论是哪一种得到的却是相同的答案,直到有一天,我悄悄听到了庇阳和母亲的谈话。那已经是又过去了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那时的气候更冷了。
“娜塔塔,希望是个天才,我真的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还很少见到庇阳的笑脸,也许只是没有对我笑过。我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
“是吗。你如果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的话,那些在你的视野里面的猎物可要欢欣鼓舞了。”
我当时并没能理解母亲的话,说实在的,到今天也没有,也许我真的有点迟钝。打那以后,庇阳似乎对我更加凶猛了,不仅笑容见不到了,连其他的脸也都收起来了,面对着我,除了目无表情就是目无表情,似乎变成了一尊青铜雕像,如果雕像一词不是母亲专门用作形容父亲的话,我倒是很愿意安在他的头上。就这么度过一个又一个冬天,我在心里暗暗数了一下,一共送走了十个完全相似的新年。我也再没有听到父亲的消息。村子里多了一帮男孩,是那一年走的时候勇士们留下来的。有的已经是大人了。
“叔叔。”背着他的面,从来就没这么叫过。他的脸上露出了罕见的笑容,在我看来,这和我们村头的小河完全解冻一样是个几乎看不到的现象,他竟然像小时候一样摸了摸我的脸蛋,然后就住着拐杖进屋去了。
“娜塔塔,”他掀开了用厚厚的牲口皮制成的门帘,母亲停下了手里的活,“我和村里的长者商量过了,最后决定离开这里。”
“往哪里去,西塔尔柯吗?”
“忘了那个地方吧。谁又见过呢,或许根本就不存在。”
“你说不存在,那你的腿呢,因为什么成了这个样子,难道也是从来就不存在吗?”
我照例躲在门后面,现在的我已经不能完全藏在门后了,母亲的意思我懂了,原来庇阳生下来就没有腿。
“你听我说,那都是从前的事情了,我们必须去追求更好的生活,明白吗?娜塔塔,面对现实吧,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西塔尔柯,也没有什么红玫瑰。”
“你怎么知道?”
“我也有过幼稚的憧憬,可我现在必须做出决定,离开这里,到温暖一些的南方去。”庇阳的神情很坚定,就像平时对我说话时的一样,如果是我,就会选择服从,可母亲不是我。
“到南方去,我们可是一直生活在这里。我哪儿都不会去。”
“对,我们哪里也不去。”我想这是摆脱难缠的庇阳的最好时机,于是站了出来,坚定不移地站在了母亲的一边。
他回头看了看我,已经没有了过去看我时的那种锐利。他摇摇头,尽管还是极力想要说服我母亲,但凭我对她的了解,绝不可能,就像我们的生活不会回到几百年前没有打过仗时的一样。“好吧,就让希望照顾好你吧,他现在已经超越了从前的我,或许比起我哥哥也差不了多少。”他看看我,又摸摸我的脸蛋,现在他想要碰到我的脸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需要低下头去。
也就是在距离父亲浩荡的队伍出发还有一个月零三天的那一天,在相同的位置上集结了大队人马,声势更为浩大,这一次是倾巢出动,有马车,有男人,有男孩,有女孩,有女人,马车中没有我的马,男孩中没有我,女人里面也没有我母亲,男人中有庇阳。
“等我们安顿好了,我会派人回来接你们的。”庇阳坐在车上这样同我和母亲说,说完就走了,带走了全村的所有人,只留下我,母亲,几条狗和一匹马。
庇阳兑现了他的承诺,常常派人来看望我们,在来人的口中他们找到的俨然是西塔尔柯以外的又一个世外桃源,可是母亲却从未给过他们任何承诺。日子就这样重复着,就像太阳重复着升而又落,荒原上的雪下完了积起来,来年融化一些,又降下新雪,再积起来,而我则重复着每天的工作,不停地练着,练着,毫无新意,格外的单调。直到有一天,我已经和父亲离开的那一年年龄相仿,父亲走的那一年已经有了母亲和肚子里的自己,而我现在一无所有,除了母亲,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见过异性了。
母亲把我叫到了身边,“明天你不用练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等待这一天不知等了多久。
“你已经是个斗士了,我把这把剑交给你,这也是你父亲留给你的。
母亲从床底下取出一个黑色的包裹,一层层地拨开,最后露出了一把剑,一把明晃晃的宝剑。我从母亲的手上接过了剑,其实早就悄悄取出来把玩过了,可还是要装成一副庄严肃穆的模样,我把剑拔出了剑鞘,出鞘的声音清脆而响亮,“好漂亮的剑。”这倒是一句实话,是一把合金制成的剑,分量十足,锋利无比,不说削铁如泥吧,切菜做饭还是很好用的。
“这是你父亲的佩剑。我们这个部落过去经常与人征战,只有真正的勇士才配得上这把英雄之剑。多少代人为了心目中的理想,为了美好的家园,用这把剑守卫着家园。
“保卫西塔尔柯?”
“对。”
“父亲又是用的什么剑呢?”
“是我的剑,他们原本是一对。”
“真的吗,妈妈,你也会舞剑?”就像听说母亲同意和我搬离这个鬼地方一样,宁肯相信是真的。
母亲并没有直接回答我对问题,她接过了剑,冲出门去。雪地里,母亲似乎突然间青春焕发了,她时而婉转,时而翻飞,身形像蛟龙一般,又像是在天地间舞蹈,左右腾挪,动作协调而飘逸,持重不乏敏捷,自由自在,只是偶尔会有不太娴熟的地方,无论如何叫我大开眼界了。
“这么多年不练了,有些地方居然忘记了。”母亲收起了剑,把她交到了我对手上,顿时感觉剑沉了不少。“全靠你了。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点点头,我太明白母亲的意思了,因为之前不知听了多少遍,就像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场暴雪一样。白雪皑皑的荒原上,放眼望去,满眼的白色,隔了好远也是同样的景致。天空也是银白色的,雾蒙蒙一片。一缕炊烟缓缓升起来,显得势单力薄,一阵大风刮过便被吹撒了。但毕竟是有炊烟,有炊烟的地方就有人家。
我就在这样的炊烟下出发了,笔挺地坐在马背上面,白色的马,腰里别着同样的剑,母亲说像极了我的父亲。当年的父亲是一哨人马,如今我却是形单影只,站在广袤的大地上,显得更加孤单,似乎完全是去送死。
母亲的表情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必生的愿望就押在了我的身上,“记住,只是让你去打探一下你父亲的消息。假使真的死了,要知道他葬在何处。不要和他们动手,你争不过他们的。”
我像从前的每一次聆听母亲的教训时一样点着头,心却早已飘向了九霄云外,真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母亲的心头仍旧惦念着父亲,惦念着那个虚无缥缈的地方。我尽量遏制住自己的内心中的激动之情,狠命地拽了拽马缰绳,白马的两条前蹄听话地扬起来,我拨转马头,头也不回地朝远方,朝着没有炊烟的方向跑去。清晨,太阳正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太阳底下,我迎着光芒飞驰而去,我的耳畔是母亲告诫我的话:“故乡就在不远的地方,穿过了广袤的雪原,再穿过了隧洞,那里是神所庇佑的最后一块乐园。”每每到了这种时刻总是有种热血喷张的感觉。
我的母亲永远也不会想到这一别竟然会是那么久,久到她的容貌都在不经意间发生着巨大的改变,一半的头发染成了银色,尽管她依旧留着长发,然而深深的纹理像一道道难以填平的沟壑将她漂亮的大眼睛嵌在深陷的眼窝当中,她的手也失去了原先的光泽。这是后来我再一次见到她时的模样,当时真的有种想哭的冲动。
听母亲说,我不在的日子里,每天她都会朝北方张望,看看有什么动静,哪怕仅仅是个过路的,然而即便是过路的也很少经过这里,但只要有,她都会拦下来打探一番,却总是一无所获。她的泪水早在我在的时候就已经枯竭了。她的希望却一息尚存,她是永远不会死心的。“难道希望没有听我的话?”有时候她也会这么想,但很快就否定了自己,她的儿子是最听话的。母亲真的很了解我,不过那是从前的我,她似乎从未发生过任何改变,当然不包裹她的容颜。
这一天不知是过了多少年以后,反正我是记不清了,然而比起儿时数的清的一年又一年,这几年仿佛是一眨眼的工夫就过去了。我回来了,并且不是一个人。从北方来。
我已经变成了一个中年人,留着胡须,身板挺直了,威严地朝那一缕孤独的炊烟看去,看到了一个同样孤独的垂垂老人,目光中的锐利一下子就消失了。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庇暗!”母亲激动地喊出声来,却不是我的名字。
“不,妈妈。”我从高大的马背上翻身而下,扑到在地,抱住了母亲的双腿。真的是感慨万千,想说的话太多,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希望,是你,你终于回来了。你是来接我的,对吗?”母亲显然比我还要激动一百倍,她用颤抖着的手抚摸着我,落下来的泪水打在我的脸上。
“是的,妈妈。这是我的妻子和儿子。”她居然没有注意到我身后的人,顺着我的手指的方向,是一个美丽的中年女人和一个漂亮的男孩,请允许我用这样的辞藻来形容他们,在我的眼中这是没有半点修饰的说法。母亲很激动,伸出手抚摸着男孩的脑袋。
“我有孙子了。我有孙子了。”她不停地重复着这样的话,她也许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已经老了。当一个人突然变成一大家子的时候,原本就不宽敞的木屋就显得更加拥挤了,但却很暖和。
“希望,告诉我,这些年你都干什么去了?”母亲死死抓着我的手,体温透过手心传到我的手背上,传到我的身体里面去,她的身体依旧是那样的硬朗。
“我一直在探听爸爸的消息,还有找寻西塔尔柯的踪迹。”
“说说看。”
我把手从母亲的手里挣脱出来,伸进随身的口袋里,从中掏出了我早已准备好了的盒子,盒子是铁作的,敲上去硬帮帮的。我打开了盒子,我想无需我再说些什么了,里面是一朵黑色的玫瑰花。母亲如获至宝地把盒子捧在手心上,她等待这一天不知等了多久。
“我搞清楚了一些事情。父亲是战死的。”
那一年,父亲和他的几十名勇士跋山涉水,向着从前的家园进发。没有人回到过家乡,曾经在那里生活过的也都垂垂老矣,没有向导,仅仅是凭借着手中的地图。北方荒原,苦寒之地,越往北越是四季被冰雪覆盖的大地,很少有人活着穿越过雪原。那一年的天气特别的冷,虽然父亲他们从小就生活在冰天雪地中,却仍然有抵挡不住严寒的,不久就有两个成员冻死了。队伍士气低落,不少人打起了退堂鼓。父亲不断地鼓励大家,鼓励大家坚持下去,同严寒抗争到底。就这样在茫茫雪原上,顶着狂风暴雪,队伍一直沿着地图上所指的道路前进着,不得不面临无路可走的事实。然而在全体人员不懈地努力下,他们开辟了新的道路,有一天,他们终于找到了隧洞,传说中的通往西塔尔柯的道路。人们欢呼着,一扫连日征程的疲惫。大家一同向苍天祷告,希望得到上天的庇佑,夺回原本属于我们部落的家园。
上苍似乎真的听到了父亲他们的声音,第二天风就停了,可以说是入冬以来最好的大晴天。队伍抖擞精神,像隧洞的深处进发,不久便到了西塔尔柯。然而现实总是与理想有着巨大的差距,西塔尔柯早已不是从前的模样了,它被落日部落破坏殆尽,树木被砍伐净了,小溪不再清澈,连往日的蝴蝶也不见了踪影。父亲大失所望,然而毕竟那里曾经是我们的家园,况且那里的气候要比隧洞外面好得多。于是,父亲率众与落日部展开了殊死的拼杀,双方都拼尽了全力,终于难逃两败俱伤的厄运。父亲在战斗中牺牲了,其他幸存下来的也再没有人回来。
这一番讲述,原本还极力保持镇定的母亲早已声泪俱下,她把我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你说的都是真的吗,孩子?”
“是的妈妈,我不敢说半句谎话。”
就这样抱着我哭了好久,母亲的声音都开始沙哑了。
“妈妈,别太难过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试图安慰母亲,可那却使得情况更为糟糕。
“可你为什么走了这么多年,难道你忘记我了吗?”
“不,妈妈。我一刻也不曾忘记你啊。只是…”我的声音戛然而止,本来想为自己辩护的,话到嘴边却觉得难以启齿。
“有什么难言之隐吗?”母亲的情绪稍稍平稳下来。
这反倒让我有些不安,“妈妈,请相信我,那一年我遇上了暴风雪,迷失在广阔的雪原上,差一点就死了。是我的妻子救了我,后来我便在他们的部落呆了下来,一呆就是这么许多年。”我尽量想让母亲相信我的话。
母亲频繁地点着头,“孩子,不要想那么多了,也许是我错了。对,一切都是我的错。”她已经停止了哭泣,只是一个劲儿地缕着我的头发,她的话令我费解。
“不,妈妈,我们谁都没有错。我接您离开这里吧。”
“去哪里,到你妻子的部族?”
“不,到南方庇阳叔叔那里去。那里全都是我们的族人。”
母亲显得很高兴,“也好啊,早就该到那里去了。”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看来固执的母亲终于松口了。
一家四口有生以来第一次团聚,我从来也没想过这会是最后的一次。看得出,母亲的心里一定很高兴,半晌也睡不着,翻来覆去,他悄悄地看着我和我熟睡的孩子,更多的是看我的妻子,似乎怎么看也看不够。我一点也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直到第二天的来临。
“希望,你让我感到失望,或者说惊讶。”这是早起母亲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怎么了,妈妈?”
“你变了,变得连我也不认识了。从前你从来不说谎的。”其实那是因为没什么机会,每天面对着母亲,没有什么事情值得我去说谎。
“我没有说谎,怎么了?”尽管我已经意识到了,但还是试图挽回。
“你还想抵赖,这个女人脖子上的项链是怎么回事,还有什么可说的?”
“项链?”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妻子的脖子上的确有一条项链,是她母亲给她的,与我无关,可能是昨天熟睡的时候被母亲看见了,她的眼睛还是像年轻时一样尖锐
“你还想骗我吗?就是这个。”她从我妻子的脖子上拽出一条项链,黄金项链,上面是一个金色的太阳,像四周放射着光芒,显然是对太阳的崇拜物。
“这个女人就是我们的敌人落日部的人,这是他们独有的信物,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妈妈,请听我解释…”
母亲像是发了狂,“你什么也不要说。这么多年你都不回来,是因为你背叛了你的族人,背叛了你的父亲。你不配作他的儿子,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她的态度简直就是决绝。
“妈妈,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无论我怎样解释,母亲始终都不肯听,我太了解她了,她是不会原谅我的,我们被赶出了家门,“好吧,妈妈,”威严的我在母亲面前底下了头,“我说了慌,但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这里有一封庇阳叔叔的信。”我从口袋里掏出庇阳的信交给了她。母亲接过信就关上了门,将我和我的妻儿关在了外面,我知道,在我们离开之前她是不会再把门打开的。
第二天,一个年迈的老妇人出发了,不可思议,她只是凭借着两条腿,没有代步工具,没有强健的体魄,没有一切作这种长途旅行所应具备的条件,她只拥有一样东西,那就是执着的信念。
这一次,老天也格外眷顾她,天气温暖,几乎没有多少风。北方雪原似乎一下子平静下来,来等待这位早就应该到达的客人。母亲手持着破旧的地图,不断地探寻着,探寻着,终于有一天,传说中的大隧洞呈现在她的面前,此刻的她已经比出来时瘦了不止一圈,她的头发也全部变白了,之所以没有饿死也许只能感谢上苍了。这是一个巨大的山洞,整座大山的一多半几乎都被它占据了,朝里望去,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亮。此刻的母亲更加憔悴了,她拄着拐棍,艰难地挪着步子,每一步都在用生命去行走,每一步也都在丈量着她的生命。她的步伐虽然缓慢,却始终在不断地向前,直到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崭新的世界出现在她的面前,却不是她心目中的那个世界。
如同山洞的那一边一般是白茫茫的一片雪海,没有动物,更没有植物。站在洞口,两边的风同时穿过,吹在母亲的身上,她一下子支撑不住,瘫坐在地上。就在下落的一瞬间,手刚好被带刺的拐杖划到,鲜血汩汩地流了出来,母亲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疼痛。眼前的一切都与她的期望相觑太远,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她知道自己很可能回不去了,于是从口袋里取出我给她的那个小盒子,将黑玫瑰攥在手里,同时从口袋里还带出了那封庇阳写给她的信,她这才艰难地打开了信:
娜塔塔:
你依然如故,像从前一样固执,甚至更加固执。其实希望并没有去北方,他很快就迷失了方向,并且偶遇了落日部的人。
落日部的人是从西塔尔柯迁出来的,他们要到南方去。于是希望就向他们打探其中的原委。原来气候一天比一天差,西塔尔柯似乎失去了神的庇佑,一天不如一天。那里原本就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美好,整个世界的气候都在向坏的方向发展,最终西塔尔柯消失了,永远不见了,他们只好迁了出来。使那里异于周围环境的真正原因是数百年前在估计到要爆发战争的时候我们的先人在人迹罕至的北方人造了那样一块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后来战争真的爆发了,一切如他们所料,人类延续千年的文明荡然无存,我们这些幸存者不得不为了争夺那仅有的一块乐园而展开厮杀,最终没有胜利者,由于先进的技术早已失传,无法养护那块乐园,西塔尔柯从地球上消失了。
至于当年的庇暗,他们根本没有同落日开战,因为西塔尔柯早已不是从前的模样了,双方顺利和解了。然而就在庇暗他们准备返回的时候,却发生了罕见的暴风雪,庇暗他们迷失了方向,全部活活冻死了。
于是,希望和落日部的人一起南下,来到我们这里,讲明了一切。我们从此和好了,永远和好了。希望还跟落日的一个姑娘结婚了,他知道你的脾气,一直也没敢回去说明真相。我也知道你不会到南方来的,之前我已经劝了你那么多次,你都无动于衷。于是我编了这个故事,让希望说给你听,说庇暗是战死的也许你更能接受。
忘记那些痛苦吧,娜塔塔,快到这里来继续你的生活吧,也许这里才是你的西塔尔柯!
庇阳
当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后,母亲坐在那里喘着粗气,再也没有了站起来的力气,血就这么不停地往下滴,许多都滴在了黑玫瑰上,其实那是我花费了大价钱从南方来的商人手中买到的,他也只有几支。母亲此刻的气息越来越弱了,她不知道我正在赶往那里。母亲的脑海里只剩下了幻觉,幻想着那个美好的世界:
蝴蝶自由地飞舞在美丽的玫瑰花上面,那里四季如春,到处是参天地大树,到处是温暖的阳光,是神所庇佑的最后一块乐园。
“妈妈,妈妈,妈妈!”我扯开了嗓子喊着,仍然无法确定她听见了我的声音,因为风实在是太大了,母亲也没有了回答的力气,我冲上去把她抱了起来,此刻她已经闭上了眼睛,我的眼泪夺眶而出,看看她的手里依旧死死攥着那枝花,此刻从她体内流出的鲜血已经把那朵多花染成了鲜艳的红色,娇艳欲滴,突然,一阵狂风刮过,整枝花的花瓣几乎都落了下来,我紧紧地抱住了母亲,试图用身体挡住她。
天边黑云压境,天空中已经不见了太阳。大地上万物惊恐,一场大雪,夹着暴风即将爆发,这场雪不逊于好多年前的那场灾难性的暴风雪。我已经嗅到了雪的味道,似乎也和母亲体内流出的血一样带着腥味,也许是父亲的味道。我不确定将要发生什么,我所能做到的就是取出笔和本子,把这些都记录下来。
希望,是我的名字,我真切地希望以后的人也能记住我,记住这个真实的故事。
裹子就像在讲述着自己的故事,昂力被这样的故事迷住了。
“那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他很急迫地想要知道。
“没有了,我都告诉你了。”
昂力显然有些意犹未尽,“那么你的纹身呢,因为喜欢这部小说就纹在身上了吗?”
裹子点点头,“它有许许多多的象征意味,你知道,每个人的心目中都会有一个美好的理想,就像我身上的纹身,它就代表了理想。然而理想本身或许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或许把它深藏在心里面才是它最美的一面,假使你过分执着于这份理想,或许最终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玫瑰花的确美丽,然而却是用你自己的鲜血染红的。这大概也是《别了,西塔尔柯的血色玫瑰》这部小说如此畅销的一个原因吧。”他说了一通自己的理解,似乎昂力把每一句话都记在心上了,就像从前听父亲讲故事时的情形一样。
一不也把故事讲完了,没有裹子讲述的那样生动,却也把瑰玛和阿嗔吸引住了,只是他又多了一些内容。
“于是,我们每个加入他帮派的人都需要在胸前纹这样的图案。起初,我只知道自己在里面做卧底,还以为自己干得很出色没有露出马脚。然而,危险却一步步向我逼近,我们的老大果然聪明绝顶,他原来早就知道了我的身份,终于有一天,他在我的身后掏出了手枪。我听见了声音,你们也许想象不到,当时我的汗水就流下来了。我本能地举起手,然而以我对他的了解,自己死定了,于是我闭上了眼睛。
“‘梆’地一声枪响,我以为自己死了,但发现一点也不疼。于是我回过头去,见到了我的老师,也就是裹子。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示意我把他的尸体拖进去。后来我才知道,裹子在我之前就打入了那个组织的内部,他一直没有露面,也因此我没有见过他。他救了我却打草惊蛇了,为此组织上不得不修改了原来的计划,裹子也因此受到了牵连。不过好在他打死了那个天才,这样,我们才不至于输得一塌糊涂。从此,裹子成了我的头儿,除了上级的命令。我只听他的。”
“你是说裹子也会用枪?”瑰玛和裹子共事了一段时间,他留给她的印象就是神秘。
“对,他有一把银色的左轮手枪,不过很少用。他通常会用裤带里藏着的软刀。”
说到软刀,阿嗔似乎响起了什么,“喂,说了这么多,一定口渴了吧,我去给你们切西瓜,这个季节的西瓜可绝对称的上世间美味。”说着,她就朝厨房走去,瑰玛看着她的背影,她似乎对裹子的事一点也不关注,大概是彼此太过了解的缘故吧。
十七 登山
当晨曦的第一缕阳光刺破天空的时候,它们穿越了很远的距离,突破了层层的阻隔,诚可谓排除了艰难险阻,到达地球的土地上,照耀在每一寸土地上。它的光晕每移动一寸土地也就同时意味着时间流逝了一寸,与其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倒不如说是一寸光阴一寸土,用广袤的大地丈量时间,太阳是公平的,无论这个星球有多么大,是水星,木星,火星还是地球,它都会公平地在一天的时间里照耀遍每一寸土地,你只需掌握它的位置就能够判断出时间。
当亚亦奴睁开眼睛的时候,通过目测的观察,他觉着是清晨了,想想从飞驰的汽车上一跃而下的情形大约过去了整整一夜。他感到奇怪,这个世界完全是陌生的世界,阳光是从一个口子里照进来的,不是窗户,他也记不清摔在了那里,但至少应该在山里面吧。而眼前的这个地方就显得有些蹊跷了,四周围都像是一个不规则的巨大的几何图形,墙壁上布满了小坑,你说那是岩石吧却又多了几分装饰,有种人工去天然的味道,到处是一些奇怪的东西,看不出是什么,但都是巨大的,有几个规则的四棱形石柱倒是很醒目,它们支撑起了一个巨大的平面,那的确是一个光滑的平面,显然是被打磨过的,上面放着一个同样是规则的类似正方体的东西。还有顶上,除了那个透进阳光的小洞外还有许多类似节能灯的东西,没有亮,但很显然这里不应该有什么节能灯。
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依然活着,显然他自己更倾向于否定的答案,这里俨然是另外一个世界了,巨大的空间感,也许就是传说中的时空旅行的空间,他这么琢磨着,还晃晃身体,果然,仿佛置身于大海一般,屁股底下的这个大地都像波浪一样摇摆着,舒服极了,他开始对自己的看法持肯定态度了,看来这一跳的确是英明的决断。就在亚亦奴暗暗窃喜的时候,他感觉到屁股底下的晃动更厉害了,他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是地震,照理说他应该在天堂,即便是十几级的地震也不会震到天上去吧。虽然这么想着,他还是真切地感觉到了下面的晃动,他这才发现自己原来并不在平地上,而是处于一个高坡上,他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就在他落地的那一刹那,地动就消失了,他摸摸自己的胸口,一切正常。
“你醒了。”亚亦奴的耳边传来了极有力量的声音,这声音就像是透过一个巨大的喇叭传出来的,绝对分贝也许并不那么高,却极富穿透力,声音显然不是从声带里发出的,因为如果是声带的话,那么这个声带应该是普通声带的好几倍粗,大概是天堂的主宰者吧。就是这并不似人发出的声音,吓住了他,也许不是什么天堂的主宰,看看周围的环境不能让人产生丝毫的归属感或美好感,难道是恶魔的声音,真有点不寒而栗。他停顿了一下,他在心里安慰自己,或许是错觉吧,然而正当他要松一口气的时候,又传来了那个声音,“为什么不回答我?在想什么?”这一次是千真万确的听到了,不会是错觉了。亚亦奴颤巍巍地转过身去,闭上眼睛,不敢看。
“你已经睡了一周了,难道还没睡醒吗,过来,让我替你检查一下。”
亚亦奴小心翼翼地睁开了眼睛,“啊”,他尖叫了一声,“你怎么会追到这里的,请你放过我吧,我真的不想做你的实验品,求求你了。”他被眼前的人吓坏了,并不因为他可憎的面目,因为说实话眼前的人应该算是有一张和蔼的脸,也并不因为他的庞大身躯,亚亦奴只当是自己已经死了,当然不介意天堂或是地狱里有体型如此庞大的神或魔了,可他仍旧是害怕。
巨人从床上站了起来,原来刚刚的波动并不是海上的风浪,也不是什么大地动,而是因为他睡在巨人的床上,巨人移动身体所致,而刚刚他看到的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也不过是被放大了的物品罢了。巨人伸出巨大的手,将他放在手心上面,举到了鼻子跟前嗅了嗅。
“睁开眼睛好好看看,你惧怕的人是我吗?”
亚亦奴似乎别无选择,他睁开了眼睛,他的整个人都要进入到巨人的眼睛里似的,他点点头。
“怪事,我有几十年没有离开过这里了,小东西,看来你得的是心病啊。”他把亚亦奴重新放在了床上,从口袋里掏出剪刀,把衬衣上领子的一角剪了下来,刚好就盖住了亚亦奴的整个身体,“你还得多睡一会儿。我去弄点吃的来。”说完,床似乎又有些颤动,是他离开时传回来的脚步声。
亚亦奴想趁着这个时间逃出去,无奈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他又反复咀嚼着巨人说话时的声音,他的样子像极了他,可是声音一点也不一样,可能是作了什么伪装吧。就这样,很快就又睡着了,也许这要归功于大床太过舒服了吧。
的确,床真的很舒服,昂力还想赖在上面不起来,可是裹子已经掀起了他的被子,他眯缝着眼睛看看墙上的时间,才刚刚过了五点一刻,他也只好爬起来了。
裹子差不多只留给昂力10分钟的时间,他已经适应了这样的节奏,也许有人会发出质疑的声音,因为他们通常早晨洗漱的时间大约也是十分钟,不过昂力有所不同,因为这里面包括了早餐时间。就这样像只热锅上的蚂蚁着急忙慌地吃过了早餐,裹子已经等在那里了。没有过多的对白,只是跟在裹子的身后,慢慢地跑,迎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漫步在凯达格霖大道上。
已经在这里住了20几天,却对这里的人一无所知,也没有人向他们两打招呼,倒不是因为没有人认出他们,而是因为大部分上班族,金领白领们此刻还在梦乡当中,距离比赛还有五天的时间,究竟问还是不问,这就像是一道难解的数学题困扰这裹子,回答是或不是,仅仅是简单的两个选项就足以让他不知所措了。
“最近你的进步很大。”裹子还是决定从其他的话题谈起。
“是啊,老师。我感觉自己的体力好了很多。可能是早晨的空气比较清新的缘故吧。”他一边走一边享受着透过肺叶的一张一弛进入到身体里面的新鲜空气,仿佛是给身体注入了强心剂。
“最近我看到你经常和那个小姑娘在一起,进展还算顺利吧。”
昂力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其实谈不上什么进展,只不过要离开了,想和她多留下一些美好的记忆。”
“是把你的记忆留给她,对吗?”
昂力点点头。
裹子在心里面感慨着,昂力是个招人喜欢的男孩,他们通常都有特权,就是让别的女孩去为她着魔,自己却无动于衷,裹子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某些人的眼中有何尝不是如此,“那谁是你钟爱的姑娘呢,或者你的理想型的,是什么样的,如果方便告诉我的话。”
用这样的问题提问如此年轻的男孩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不过差不多在他这个年龄的时候,裹子的老师也问过类似的问题。
“现在我还没有考虑那么多,我想专心做一两件有意义的事。”
这又让裹子吃了一惊,不仅答案与当年他回答老师时的如出一辙,就连他回答时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也与自己有几分相似,这究竟是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成持重呢,还是过分的幼稚,发育的太晚,别人都明白的道理还迟迟无法领悟,裹子就不得而知了,相同的现象背后往往隐藏着不同的有时甚至是相反的原因。
“你指的是什么事?”
“我希望找到我爸爸。”
裹子完全没料到他会不假思索地回答他,假使他知道他的爸爸现在的状况的话,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裹子点点头,“你相信他会回来,对吗?”
“老师,你知道我爸爸?”
裹子摇摇头,“我只是听说你爸爸失踪了。”
“是啊,已经五年了。”
裹子开始有点兴奋了,也许这就是突破口。
“至今我还记得他离开那一天的情景。
那天,天降暴雨,父亲接到实验室打来的电话就出去了。他离开的时候天还没亮,家里只有我,昂那和弟弟,前天夜里妈妈和爸爸刚刚吵过架,妈妈负气出走了。当时所有的人都睡着了,只有我看到了爸爸匆匆离去的身影,我叫住了他。他冲我笑了笑,返回来摸了摸我的脑袋,和我说了一番话就头也没回的走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从此他再也没有回来。”看得出,昂力很伤心,他放慢了步伐。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五年前,那时我刚刚上中学。”
五年前,裹子刚刚目睹了查特的离奇死亡,在他死之前最后一次开口谈话中,他向他讲述了那个奇怪的关于解剖的故事,会不会之间有什么联系呢,“他是怎么走的,开走了汽车吗?”
“对。”
“你父亲开的是什么车。”
“雪弗兰,一辆蓝色的雪弗兰。”
这一切都让裹子感到兴奋,“那么车呢,不会是和你的父亲一起消失了吧。”
“对,都不见了。我猜父亲是开着车离开了这座城市。”
裹子点点头,“你说你父亲离家去了实验室,这么说他是个科学家,也就是说他应该认识刁,对吗?”裹子逐渐忘记了自己篮球教练的身份。
“没错老师。不过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们在一起共事,不过他们研究的不是同一个科研项目。我们到了。”不知不觉,两个人已经跑到了学校门口,昂力迈开大步,跑进了校园,裹子还想继续问下去,不过因为是在校园里就只好作罢了。
在通往体育馆的路上,一幅设想的场景在裹子的脑海里展开了:在那样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昂力的父亲一夜未归,清晨才回到家,把疲惫的身体不负责任地扔到了床上,却遭到了妻子的严厉斥责。原来,在一次家长会上,昂力的父亲被教昂力的老师吸引住了,特别是她金色的长头发,正是他所喜爱的类型。于是他开始想方设法接近这个女老师,终于在不懈地努力下,他成功了。没想到东窗事发,妻子知道了他的越轨行为,同他大吵了一架。他知道自己愧对妻儿,于是就在次日早晨,雷电交加的早上,他接到了情人的电话后开着那辆写有字母D的蓝色雪弗兰越野车离开了家门,到他的情人那里去了。至于他为什么再也没有回来,反倒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被抓进了金塔马监狱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