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过是裹子一厢情愿的相法,也许一点也不正确,不过他必须假定这就是事情的真相,事实证明昂力并没有那种四足并用奔跑的本领,而他的父亲有,这就需要知道他本人的状况了,比如他是否接受过未知的训练,这的确很困难。不过,他可以从相对较为容易的地方查起,比如长着金色长发的女老师。
在这样一个由大量移民组成的新兴航天城里,生活着各式各样的人,裹子仔细的观察了一番,光是女老师差不多就有好几种肤色,头发的样式更是五花八门,然而即便是外教当中也没能找到一个金发碧眼的漂亮女老师,就是那种天然的金色头发。头发不应当是染的颜色吧,否则不会令昂力的父亲放弃家庭的,至少裹子暂时是这么认为的,又或许有这样的老师,碰巧没来上课,或者调到别处去了。
裹子来到了新努尔市的档案馆,希望能够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寻找的目标被锁定在了生活在新努尔的科学家们身上,依照裹子的目测判断,昂力的父亲也就是五十岁上下,应该算作是一位年轻有为的科学家。
裹子向图书管理员出示了自己的特殊证件,那是一张授权可以查阅绝密以下所有文件的许可证,走到那里都用得着。他被获准进到了靠里间的一所小屋子里,里面陈列的档案并不多,查阅的也只有寥寥几人,裹子找到一个角落里的位子上,正好靠着窗户,阳光可以照射进来,他翻开了第一本档案,将头埋了下去。
一不觉得无所事事,罹和怪老头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呆在金塔马似乎都成了多余。他正在徘徊着,如何找些乐趣,通常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来了。
登山是最锻炼人的意志品质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正因为站在峰顶上才能看到如仙境一般的壮丽景色,才能领略到看到更远的非凡状物时的激动心情。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那么多的人喘着粗气,往外没完没了地冒着汗,却依然要举步维艰地朝峰顶挪动着脚步。珠穆朗玛也因此成为了最有魅力的神秘之巅,每年都有无数怀揣着梦想和朝圣之心的人向着峰顶努力地攀爬着。
而登山也是不分季节的,当然顶着烈日,或是冒着严寒想必不会是件舒服的事情,可偏偏就有那么一群好事者要在冬季登山。此刻的大地正在期待着万物的复苏,大自然的色彩尚没有多少变化,几乎没什么好形容的,光秃秃的,你别想分辨出这里和那里的区别,到处是相似的小山峰,没有一座异军突起的,平淡到无奇,平淡的到千篇一律。然而,偏偏有人喜欢这样的景色,似乎这样的风景更为真实,你甚至可以认为它更为原始,同武装的到每一粒小石子到处都涂上了油彩的盛夏同样有价值。
选择冬季的登山的人通常是需要些勇敢精神的,倒不是因为会发生什么危险,因为这里看上去实在没有多少危险系数,要是足够幸运的话,倒是大部分人会幸运的活下来。不过,必须准备好接受寒冷的考验,呼啸的山风和坚硬而冰冷的石头将伴随登山过程的始终。一个摄影者会放慢自己的脚步,驻足于山间的每一个角落,不一定是山上出名的景点或是所谓必去的标志性建筑,也不在乎是否把官方推荐的标识在地图上的地点都到过了,一本专业的游览指南此刻更像是一本值得大大抨击一番的启智读物,因为摄影者往往认为自己发现了尚未见诸于书但却要比书中提到的美上好多倍的景致。他们往往不惜在一棵不起眼的歪脖树下待上一上午,又或是在一块并不奇特的崖壁上毫不吝惜地拍上几百张照片。普通的游客则大不一样,在导游的率领下,像上足了发条的玩具老鼠,无暇顾及一旁的一旁的风景,尽量保持着队形不要被前面的人拉下太远,以急行军的速度赶往一个个指定地点,然后又在指定地点稍做停留,进而继续奔赴下一个制高点。下山的时候则更是如此,也因为不比上山是那么费劲消耗体力,大都眼睛也顾不上抬起来地看着脚下的路,脚下的石阶,一个撵着一个,急匆匆地赶在饭点之前下了山。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落脚点,结束观光。
比起那些普通游客,身弓算的上专业人士,作为一名记者他掌握了合格的摄影技巧,另外他喜欢登山。小春山并不像它的名字听上去那么温柔,海拔1200米,那不过是个数字,因为这里地处高原,然而它本身是由陡峭的崖壁组成的,在增加攀登难度的同时也就增加了许多攀登的乐趣。小春山同样也是一座尚未被开发旅行的处女地,所以这里没有人工修筑的石板路或是其他什么能称的上路的东西。到这里登山的大多是真正的登山者。
几天前下过的一场雪在金塔马市区早已不见了踪迹,而在这样的山区却随处可见雪的踪迹,像刚刚下过的新雪,尚未沾染上半点污染。身弓驻足在小春山的半山腰上,口里喘着粗气,此刻太阳开始显现,摆脱阴云的纠缠,阳光斜撒在山坡上,十分瑰丽。身弓举起相机,不断地按下快门。大约过了一刻钟,身弓开始继续向上,他抬眼看看,一不早就在很高的地方靠在石块上休息了。他想加快速度,无奈自己不像一不有两条怪异的相对于人类更为接近猴猿的腿脚,他也只能望天兴叹了。越往上岩壁就更为光滑,也就更为耗费体力,身体柔韧的身弓紧贴着岩壁,谨慎的向上攀爬着,天然的山体没有现成的道路可循,他必须依靠自己的眼睛和手去摸索,身攻能够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喘息声和心跳声。
终于到了山顶。身弓深深地喘了一口气,回头朝下看了看,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知不觉竟然爬到这么高的地方了。身弓举目四眺,果然是无比美好的景色,远处的山若隐若现,似在云雾缭绕中一般,这也就是所谓的云海吧。山在云中,云裹着山,加上一抹阳光,微微泛着红色,好看极了。身弓又取出相机,试图把这些美好的景色圈框到自己的镜头里。而一不就在一边,爬上这样的山峰似乎并没有耗费他多少体力,他正悠然自得地坐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呼吸着有些稀薄的空气。他还在耐心地等着身弓,看着远处的风景,看着长长的峡谷,想象这里从前的样子,其实向上推上几万年这里也是今天的模样,一不所想的是是否曾经在这样的地方发生过故事,或缠缠绵绵,或荡气回肠,或者什么也没发生过,不过那样的话,就可惜了面前幽深的大峡谷了。
“说吧,约我出来有什么事情?这么冷的天,爬到这种地方,不会仅仅是让我陪你拍照片吧?”一不看到身弓终于放下了手里的相机。
身弓笑了,“不觉得很壮观吗?”
“你是指你自己?”一不从石头上站起来,用衣袖掸去屁股上的浮土。
“别想那么多了,叫你来就是给我做个伴,来吧,我们吃点东西。”身弓的书包里原来不光装着摄影器材,还有一口袋的食物,在大风中野餐,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果然,不是值得回味的滋味,咬进嘴里的石子远远多过食物,不过在那种状况下已经分辨不出了。
“你怎么那么厉害啊?”身弓把大块的面包塞进嘴里,让人担心他噎住自己。
“我受过专门的训练。”
“那你说,那个怪小孩会不会也受过训练?”
“或许吧,没准是家传的,什么神秘的部落,他们从小就接受这样的训练。你知道,如果训练的好的话,手脚并用可以跑得更快,就像豹。”
“你是指猫科动物,我还以为更接近于灵长类动物呢。”
“呵呵,反正都一样,没什么本质区别。”
“那倒也是。”看到一不似乎没什么胃口,身弓又从书包里掏出一盒巧克力,递给了他。
一不摇摇头,“不喜欢吃。”
“什么都不打算吃?”
一不点点头,,身弓只好显得有些无趣地一个人大口吃起来,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食欲,他似乎消耗了太多的体力,以至于需要补充大量的水分和食物。一不还算是个单纯的人,他对于同样单纯的身弓有份天然的好感。
“你查那个魔孩有多久了?”
“将近一年了。”
“怎么发现的?”
“是有人举报的。那个孩子有时候在不经意的时候就会跑到房顶上去追逐小猫,这样就有被他惊扰到的居民,于是就打电话给我们报社。如果是夜晚的话,那些住户甚至不知道跑在他们头顶的是什么东西。于是我就有了用武之地,悄悄的蹲守在那个孩子周围。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人,他的神奇举动被我拍到了。原本以为可以变成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可不成想偷鸡不成蚀把米,反倒被网友职责造假,加上我拍到的原本就不够清晰,一时间我的新闻成了众矢之的。最后只得承认是虚假报道,为此差一点丢了饭碗。”看得出,他的处境有些艰难。
“除了那一段就再也没拍到其他的,对吗?”
身弓点点头,他似乎终于吃饱了,也因为除了为一不准备的面包外只剩下那一盒巧克力了,他拍拍手,把粘在手套上的食物残渣抖下去。
“把这个也吃了吧。”一不把自己的那一份面包也递给了他,他摆了摆手,一不放下面包,继续问道:“你认为是怎么回事?”
“我觉得是人类的返祖现象。比如有些孩子生下来全身都长着毛,有的人甚至长着长长的类似猴子的尾巴,这些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一不点点头,他说的似乎也有些道理。
“我们走吧。”一不从地上站了起来,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善于爬树的本领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种返祖现象。
而身弓则注意到了地上的面包和巧克力,也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装起来。
“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
“你说什么?”一不显然没明白。
“不如我们比试比试。”
“比试什么?”
“下山啊。上山的时候是因为我忙着拍照片才输给了你,如果是下山,,我可不一定会输给你。”身弓说着还做出一副热身的样子,伸胳膊转腰的,还不停地做着扩胸运动。
看着身弓滑稽的样子一不忍住了笑容,“你是认真的?”
“当然。”这会儿,身弓已经开始跳了,看来那几个面包对他很管用,不仅在身体上,也在心理上给了他巨大的勇气。
“那就来吧。”
就在一不与身弓跃跃欲试的时候,一个身影已经先他俩一步健步如飞地下山去了,山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至少把一整支野战连队藏起来还是可以做到的,更何况是一个人,他下去的速度是惊人的,快到一不也丝毫没有察觉,就连无意中把他拍进照片里的身弓也没有发觉。当他们开始下山的时候,那个影子已经完全看不见了。
“来吧,快点。”昂力的目光已经明显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或许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裹子却是看在眼里。只见他带领着本方的两名队员,毫不畏惧地接受了队友的挑战,对抗练习开始了,昂力颇有些指挥家的风范,裹子就在一旁观看,看着皮球在他的手里发生一些奇妙的变化,像变魔术一样,出现在每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或者自己得分,或者助攻队友,总之是有模有样。其他的队友似乎也不干甘于这种状况,纷纷攒足了力气,也使出了看家本领。
裹子应该说是没有什么战略战术的,就是凭着自己的感觉在训练他的弟子们,这些天都没有讲过什么战术的问题,他也不知道应该从何讲起,一切都是跟着感觉走。也许问题本来没有那么的复杂。看着他们一个个生龙活虎谁也不服谁的劲头还真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
就在这种谁也不服谁的劲头中,训练课又结束了,连裹子都觉得意犹未尽。看着他们一个个满头大汗的样子,他倒是很轻松,裹子把所有的人集合在了一起。
“今天大家的表现都很好。”这是固定的开场白,就像爱情歌曲的头几句通常是交代失恋一样,“这些天大家辛苦了。”
“不辛苦。”他们的声音也发生了变化,成为了同一个声音,掷地有声。
“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在球场上的策略问题。比赛距离今天还有一周的时间,明天是周末,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兴趣加练。”
“有。”这次的回答更为干脆。
“可我有另外的打算。其实大家也明白,我们的身体上是有巨大的劣势的,面对那些专业的体校学生,我们似乎就像是一群低一级别的选手。你们知道,在拳击比赛当中,跨级别参赛通常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我指的是对于高一个级别的选手。原因很简单,他会很容易地相信自己的实力,这样轻一些的选手就有机会了。历史上,轻量级击败重量级的例子屡见不鲜,就看你们能否抓住对手轻敌的要害,将对手击倒。你们对自己有信心吗?”
“有。”
裹子点点头,“但是,要记住,对手的麻痹不会持续很久,当他醒悟过来清醒的认识到你们的真实水平之后,他就会严肃起来,那样就难办了,因此要在这之前彻底的摧毁他的斗志,让他来不及反应就被KO了。这就是我们的策略,也是我们要做的,而我们也有充分的条件来完成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是上届比赛的最后一名,我们是本届参赛平均身高最矮的队伍,这些看起来的弱点其实正是我们的优势,你们同意我的观点吗?”
“同意!”每一次的回答都要高过上一次,裹子反而变得愈加冷静。
“我没有和大家谈过什么战术,因为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我们玩什么把戏都会落入对手的圈套,所以,临场的应变是非常重要的。你们也千万不要把这项运动看成是什么复杂的项目,他会比微积分还要难吗,他是高科技或是什么尖端技术吗,别想那么多了,想的太多就会变成数学家,科学家,球场上是不需要这些人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会打篮球!”之所以会打这样的比喻因为在诸多功课中,微积分总是困扰着裹子,他似乎更愿意去看一些乏味的小说,“所以,你们要做的就是把球放进篮筐,并且只要比对手多放进一个,那就足够了。听明白了吗?”
“明白!”
连裹子也没有想到,他的这一番看似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话竟然让大家有一种热血沸腾,空前团结的效果。
“所以,只剩一周了,我们已经练得足够好了,明天安排大家聚餐,晚上八点,新快餐自助,我请客。”
此话一出,场面可想而知,队伍马上像获得了冠军一样掌声雷动,一切快乐,欢声笑语一起爆发出来,他们恨不能像对待冠军教练那样把裹子扔到空中去,还好他的反应足够快,他像一个到了最后关头领先球队的组织后卫,任对手怎么围追堵截,就是抓不到,“大家冷静一下,这个就留到比赛结束以后吧。”裹子领着他的队员们狂奔出了体育馆,这其中并不包括昂力,他注意到娅尤莉亚今天又来到了体育馆。
“今天你的那一招是怎么使出来的?”娅尤莉亚总是对昂力充满了好奇。
“哪一招?”
“就是那个指东打西。”娅尤莉亚做出一个动作,尽量模仿昂力的样子。
昂力故意摇摇头。
“那还有一个,球不是进了吗,为什么是无效呢?”
“那个是走步在先了。”
“走步,那又是怎么回事?”认识昂力之前,娅尤莉亚从来不看篮球比赛,如今则更彻底,目光完全集中在他的身上,全然不知道场上发生的其他事情。昂力开始变了,不仅仅是自信提升了,从前遇到这样的问题他一定不会回答的,可是面对娅尤莉亚,他居然开始认真地解释起来,丝毫不觉得麻烦,他却还没有意识到。同样的状况也发生在一不的身上,这个比昂力早出生十多年的家伙也丝毫没有察觉到身边的细微变化。
“能再说一些你以前的故事吗,似乎很刺激啊。”同身弓从小春山下来之后,一不累的要死,但还是不放心阿嗔,他总觉得裹子的这个女朋友有些怪怪的,但具体哪里怪就说不上了。
“我的故事有什么好听的,还是我们头儿更勇猛,别看他比我大不了几岁,他可是我们组织里的精英呢。”见到她一切都好,本来想马上离开的一不似乎又走不了了。
“是吗,那你说说看,我去准备好吃的。”
“不必那么麻烦了。玛姐呢?”
“她说晚上有事,我们不必等她了。”
自打从怪老头手里救出了阿嗔,她就暂时和瑰玛住在一起,而由于罹的暂时消失,一不得以居住在裹子的住处。说到饭,他还真的饿了,在山上只是看着身弓吃了好多,自己却滴水未进,现在肚子早就过了咕咕叫的时候了,不过阿嗔的手艺真的没的说,据说是名导游小姐,那可真是屈材了,饭店大厨才更适合她。
大约过了三刻钟,阿嗔就从厨房里陆陆续续地端出了热气腾腾的饭菜。
“尝尝这个,香酥鸡,不错吧。”
“喔,光是看看就要流口水了。”看着一桌丰盛的饭菜,一不第一次对裹子有了一种羡慕的感觉,“能天天吃上阿嗔小姐的美食,头儿可真幸福。”
“你要想吃就天天来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一不真就没打算客气,说是三天没开荤的饿狼有些夸张,可那架势丝毫不逊于即将上刑场的犯人,铆足了誓死不当饿死鬼的劲头,面对一桌美食没有半点退缩的意思,也顾不上吃相的丑陋了,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把餐桌上的食物消灭干净。当然,这个任务最终被证实是有些困难的。
“你确定吃饱了吗?”
一不将两只手放在肚皮上,似乎已经鼓起来了,他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胖猴,他刚要开口,就打了一声饱嗝,“对不起啊,刚才吃得有点猛,你不会被吓到吧。”
阿嗔摇摇头,一对漂亮的大眼睛不经意地眨了一下,确实与大明星游茄鸣韧有几分相似,受裹子的影响,一不也很喜欢游茄鸣韧的歌。
“现在开始吧。”
“开始什么?”
“人们常说,吃得多了,记忆力反倒要退步,还真是不假啊。你说要讲些故事的,这么快就忘记了?”也许是爱听故事的本能,使得阿嗔当了导游,可以每天为别人讲故事,而现在,她又迫切的想要听到一不为她讲故事。看着阿嗔一对大眼睛里流露出的渴望情绪,一不又怎么能够拒绝。
同样无法拒绝的还有昂力,他把自己的初吻献给了娅尤莉亚,这是他所始料未及的,也许那只是一种情不自禁下的举动,连他也被自己的所作所为惊呆了,向来居功自傲的他竟然会抵不住从前根本不放在眼里的女孩的诱惑,的确有些出人意料,出乎昂力的预料,也出乎裹子的预料。他突然感觉自己的行为有些不道德,他悄悄地离开了那一片属于两个青涩少年温馨之地,孤寂之感油然而生,也很自然的想起了阿嗔。
“我都快要忘记亲她的感觉了。”道路两旁的路灯发出的光只够照明的,有多少次他和阿嗔也是在这样的灯光下散步,却什么也没有发生,这只能用懊恼两个自来形容了,当然,昂力的勇敢以及娅尤莉亚的主动都超出了裹子的想象,他是否该退出了,和那些还只能称的上孩子的后辈们相比,他简直就不属于这个世纪。裹子还在边走边琢磨着,不知不觉地拨通了阿嗔的电话,电话的另一端却始终是无人接听。
“算了,阿嗔总是睡得很早,好好休息吧。”裹子又记起了来新努尔之前的那一幕,阿嗔给她发来信息,说一直在等他的电话,于是,他再一次拨通了她的电话。遗憾的是,依然没有人接。
与此同时,在另一座城市里,一不滔滔不绝的故事完全把阿嗔吸引了过来,放在另一个房间的手机被调成了震动,她丝毫没有察觉到电话已经响了很久,直到一不的故事说完。
“你的那个头儿还真是了不起啊。”
“那当然,他是我最尊敬的人,他很了不起,他给了我一切。”
“你也不错啊。冲锋在前,还有你的毅力,你真的可以在树上蹲守三天三夜吗?”
“当然。为了完成任务,再长一点也能忍受。”
谈笑风生间时间的流逝就像是DVD被按下了快进键,一不无意间瞥到了墙壁上的钟摆,“已经这么晚,你赶紧休息吧,我可是答应头儿要把你照顾好的。”
“没什么,还不是很晚啊。”
“开什么玩笑,你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呢。快去休息吧,我得走了。”一不意识到在瑰玛的家里呆的时间有些长了,说什么也不肯多待一分钟了,就在他离开的时候,瑰玛回来了,显然她已经醉了。
“怎么是你,你跑到我家里来干什么?”当瑰玛张开口的时候,一股刺鼻的酒精味扑面而来。
“玛姐,你这是怎么了?”不由一不分说,瑰玛已经趴在了他的身上,就像沾上了席梦思床,再也不省人事了。
等忙完了所有事情,把瑰玛背到床上,又告辞了阿嗔,已经是夜里一点钟了,金塔马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他朝阿嗔的房间里望去。窗帘被拉上了,灯却亮着,阿嗔从里面探出头来,冲着他挥了挥手,一不也冲她挥了挥手,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怪怪的。同样的感觉也出现在阿嗔的身上,她目送着一不的背影消失在茫茫夜色当中才关上了窗户,她不明白,为什么总是对他救她时的情形念念不忘,尽管那时她根本什么也看不见,可是她却对一不的声音记忆犹新。躺在床上,她还在回味着一不给她讲的故事,这才习惯性地看了看手机,看到上面有两个未接来电,都是裹子打来的。
“裹子,我们很熟吗?”她自言自语着,脑子里却还是一不的声音,其他的就完全没有注意到了,甚至包括裹子的短信息,她在没有留意间就连同两个未接电话一并删除了。
十八 对接
裹子认为自己有必要研究一下关于航天器的知识了。经过一整天埋在档案馆里的查询,他确定了昂力父亲的身份,确定他是这方面的专家,这可与他后来的所作所为毫不相干。这就像是一名受人敬仰的大学教授因为赌博输得倾家荡产,最后不得不把上门来的讨债鬼用斧头剁成了肉酱然后把肉酱投进下水道的故事,同样有些不可思议,听了总叫胆小的人毛骨悚然,胆大的人或许会吃不下东西。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放弃了高薪又受人尊敬的科学家的身份,去干一些类似上述故事里提到的龌龊的事情,确实是让人费解,除非也是相同的情况,因为赌博输得倾家荡产,如果是那样的话,昂力和他的母亲又怎么会依旧住在他们原初的房子里。所以,裹子更倾向于其他的情况,比如发生了情变而不得不离开家,离开受人尊敬的工作岗位,如果这样的假设是正确的话,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神秘的女人,暂且认为她是金发美女倒是从未出现过,还有,就是为什么昂力的父亲之前一直是迷一样的人,甚至连名字也没能搞到。说道名字,这一次,裹子恐怕要终生铭记了:昂狄,显然字母D并不是他的名字的首字母,又会是什么呢。
发现昂狄这个名字除了以后再也不用称呼他为躺在医院里的得了怪病的无名囚犯或是狱中人外,似乎再没有其他的实际意义了,档案上公布了他的科研成果,并且标注已经死亡,因为根据当地法律一名自然人如果无端失踪超过五年就可以被确定为死亡,算算时间刚好过了五年,当地对于法律执行时的一丝不苟的确令裹子肃然起敬。此外,他还发现,上面记载他离开的那一天刚好是新努尔是新的航空航天基地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日子,作为一名知名科学家,昂狄自然受到了邀请,出席位于在新努尔郊外的新航天城的落成仪式,不过他并没有出现,并且就此消失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裹子吐了吐舌头,一切似乎都有些蹊跷,一个人被确认死了,却没人在意他的尸体,至少应该寻找一下,即便他身处遥远的金塔马。或许他在去往新的航天城的途中发生了车祸,这倒是很有可能,裹子亲身体验过那条盘山公路的艰险,还差一点把小命送了,崎岖的山路,不限速的规定加上突如其来的暴雨,倒是很有可能令昂狄连人带车一并冲到悬崖底下去,因为发现不了他的尸体,于是就认为是失踪了。裹子又查阅了昂狄失踪那天的天气情况,是大暴雨。
裹子似乎忽视了一个小生命,那就是亚亦奴。自从他从悬崖上纵身跃下就再也没了消息,包括他口中所说的母亲都没有来打听过他的消息,这又是怎么回事,会有那么放心的家长在孩子失踪这么多天后还没有任何动静吗,还有他的父亲,在绑架阿嗔失败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动作了,他又在想什么,难道真的像亚亦奴自己说的那样,他还有另一个自己。这些都让裹子头疼,就像第一次见到螃蟹被摆到餐桌上,早就听别人说是人间美味,却无从下口,真希望有一个经常吃蟹的人能告诉他从哪个部位开始。
昂狄曾经是个宇宙飞船方面的专家,根据裹子在这方面的了解,他也只知道一些诸如东方号,联盟号,阿波罗号宇宙飞船等等这些几乎是被写进少儿科普读物的知识,至于昂狄在干些什么,似乎不是裹子所能了解到的。他和刁的关系倒是引起了裹子的注意,他们照昂力的说法应该是不熟悉的,昂力一直视刁为自己的偶像,却从未见过他的面,作为同一个单位的同事,这应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除非其中有什么蹊跷,这也很快得到了证实,刁是在新努尔的新航天城建成后的那天起才正式到那里上班的,而昂狄在那一天就失踪了,也就是说,很有可能他们两个从未谋面,如果是那样的话,在昂狄的脑海里怎么会留下关于刁的印象。越想就越发没有答案,裹子似乎在渐渐背离自己的初衷,原本他是想要查出昂狄与查特的关系的,现在似乎越扯越远了。
裹子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那个绣着老虎图案的钱夹,里面装着几张照片,还有一枚胸针,红底黄字,是字母D。裹子把这枚不大的胸针放在眼前,又仔细看了半天,是用哥特体艺术字书写的字母D。
“老师,你怎么会有这样的胸针?”是昂力,他准时回来了,尽管是星期天,他还是严格按照裹子说的早早去跑步了。
“怎么了?”
“没什么。我父亲…”昂力欲言又止。
“你父亲,他也喜欢这样的胸针?”
昂力点点头。
“能告诉我,有什么含义吗?”
昂力摇摇头,过了一会儿,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他说这个可以治好他的病。”
“你说的是什么病?”
昂力又摇摇头,裹子随即把胸针放回到钱夹里,钱夹上的老虎二目圆睁仿佛正在看着他,“这个钱包很精致啊。”昂力顺手从裹子的手里接过了钱包,拿在手里仔细地把玩着。
“为什么是虎头呢?”
裹子笑着吐了吐舌头,“不知道,感觉很好。”他看得出,昂力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他停顿了一下,转而问道:“你是混血儿吧?”
“对啊。”
“是那两个国家呢?”
“两个,不止,有五个国家。”
“哦,是吗,五国血统,这么说你们家里的每个成员都不止有一国血统了?”
昂力点点头。
“这么说你会五国语言了?”
昂力有些不好意思,面带微笑,将钱夹还给了裹子,“我爸爸会说五种语言,可我只会讲二种。”他丝毫不会演示自己,从他的笑意中裹子可以肯定他没有撒谎。
“有五国血统,那可真了不起,这么说从你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都是不同国家的人。”
“没错。”
“那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
“旅行,不停地旅行。我们家族几乎从来不会固定生活在一个地方,我有两个叔叔生活在俄罗斯,舅舅在法国,还有一个姑姑在韩国,我父亲在美国和中国都生活过。”
“最后你们选择定居在这里?”
昂力点点头,“没错,在我6岁的时候就住在这里了,想想就要离开了,还真是有些舍不得。”昂力在沙发上半躺着,将一条腿高高翘起,恨不能直接踢到顶棚。在裹子的家里已经习惯了,和在自己家里的感觉没什么两样。
“你说你6岁起就生活在这里了,而你父亲又在中国和美国都生活过,也就是说那都是发生在你出生前的事情了,对吗?”
昂力晃了晃自己的脚丫,表示说是的。
“那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父亲在这之前应该还有一次失败的婚姻,对吗?”这个问题提出来,裹子有点担心,担心昂力会有什么反应。
“你怎么知道?”昂力从沙发上坐了起来,两只本就很大的眼睛几乎要掉出来了,“老师,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你以前就认识我爸爸?”
裹子吐了吐舌头,“是猜的,我才到这里不到一个月,怎么会认识你爸爸呢。”似乎又向谜底近了一步,或许那个金发的女人并不是什么老师,而是昂狄的前妻。“昂力。”
“什么事,老师?”
“你还会见到你爸爸的。”
昂力不知道为什么裹子会跟他说这样的话,不过他倒是一直是这么认为的。“谢谢你。老师,我也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昂力收起了一脸轻松的表情。
“能告诉我,你的理想是什么吗?”
“天文,有关天文方面的知识,我的最大理想就是成为像刁一样的科学家。”
昂力的措辞很奇怪,应该说他之所以喜爱天文学应当是受了父亲的影响,可他居然希望成为刁一样的科学家,他似乎是在掩饰自己的感情。
“不,也不完全一样。我希望成为一个纯粹的天体物理学家,很夸张吧。”昂力收回了自己之前的话,哈哈笑起来,“比如研究一下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什么的,没准能发现外星人什么的,那样我就名垂青史了。”
“那么你觉得哪里会有ET呢?”
“火星吧,我想是的。我听说刁就接受到过来自火星的信号,有可能是智能生物发来的,如果是真的,不是很刺激的事情吗。”
裹子点点头,“刁被暗杀的地方在哪里?”裹子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高京市。”
“高京,”裹子反复琢磨着这个名字,在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奇怪的编号与这个地名有关,UML-3081,但他一时想不起来那究竟是什么了。
裹子不住地摇着头,他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于是他站起身,上了楼梯。不一会儿,他从楼上下来了,手里多了一盘录像带。
“这是什么?”
裹子并没有回答,而是把录像带插进了放像机。电视机中出现了一幅幅古老的画,画的线条很简练,内容有些奇特,大约是远古时代的场景,裹子将画面定格在一幅追逐猎物的画上,画面的主体被一个明显高于其他族人的女人占据着,作者用极度夸张的手法来表现她的曲线,以及强健的体魄,正在不停奔跑的她充满了动感。
“这是什么?”
“你知道骑耷朵朵吧。”
“知道,著名的火星城吗。”
“我猜你一定没去过。这是那里的一幅著名的岩画,叫女子狩猎,来吧,未来的科学家,鉴赏一下吧。”
昂力不知道裹子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他像猫锁定了猎物一样,把眼睛眯起来,还生怕看不清楚,索性凑到电视机的跟前,观察着画的每一个细节,其实画的线条很简单,但他总觉得不会那么简单,“老师,你注意到了吗?”
“你说吧。”
“她的眼神有点怪,猎物在前面,她好像在注视着斜上方,还有,人们很容易被她手持长戟的动作吸引,而忽视了另一只手,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她扬起的另一只手上应该攥着什么东西。还有吗,上面真的没有别的什么东西。”裹子摇摇头,这些也正是他所关注的地方。接着,裹子继续为昂力放着其他的影像。
“这个又是什么?”
裹子将画面定格在了混元图上,之所以起这样的名字,因为大部分专家都解释不清上面画的是什么,似乎更接近与写意画,或者根本是一幅抽象画。画面混乱不堪,分不清人脸还是动物的脸,空中似乎还盘旋着大鸟,那只长着巨大的翅膀的鸟似乎要遮住大地似的。还有天和地也完全分不出来,天仿佛要塌下来,地也似乎要裂开似的,当然这也许不是原本的初衷,因为造成这种效果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墙壁的开裂,对画面的朦胧感觉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就起了这样一个混乱不堪的名字,老实说,说它什么也不是倒是会有很多人赞成。
“远古人真的可以画出这样的画?”第一次见到的昂力也不禁赞叹连连,这倒是又让裹子想起了《别了,西塔尔柯的血色玫瑰》,有时侯文明不一定是永远向前发展的,倒是可能呈现周期式的发展,也许进步了很多年就又会回到出发时的原点,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或许画里面真的有裹子没有觉察到的东西,足以令他大吃一惊的东西。
“不知道。反正不是我画的。”
短短十几分钟的录像,两个人差不多看了一整天,直到裹子承诺请客的时间到了。
“我们走吧。”裹子拍拍昂力的脑袋,另一只手则提起了放在沙发上的上衣。
“什么也没看出来。”昂力还想多看几眼,裹子关掉了电视。
“我们还有时间,走吧。”
闪烁的灯光底下人头攒动,音乐有时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当你的耳边充斥着这种快节奏的旋律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冲动,尽量不让自己的身体停下来的冲动,你也可以对于其他的一切都置之不理,这大概就是一种所谓的忘我的境地吧。因为迷失了自我,所以要找寻自己,找的久了也还是没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到这种地方来无疑是最恰当不过的了,既然找不到那就彻底地忘记,其实痛苦本来就是由那些点滴的痛苦记忆组成的,没有记忆也就无所谓痛苦了。
身弓独自一人坐在吧台上,喝着闷酒,远远的盯着舞动的人群发呆,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已经迷失了,但可以确定自己无法忘却,甚至愈是吵闹,愈加清醒,酒喝的多了,反而把从前的事情全都回忆起来。对于身弓这样一个年龄失恋或许不是一件值得长时间回味的事情,然而对于他而言这却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就因为他长着一张并不十分讨女孩子喜欢的脸,怎么形容呢,那是一张看上去颇有几分悲剧色彩的脸,就像拍得不成功的电影一样,坏人好人的界定似乎只存在于他们狰狞与否的脸蛋上,而身弓恰恰是个第一眼看完就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并且主观上立即予以定位的脸,倒不是说一眼就可以判定他是个坏人,而是那对倒八字形的眉毛和总是给人一种永远睡不醒的眼眶配合在一起就会让人觉得他的家庭发生了巨大的变故,他正沉浸在悲痛之中,这一悲就是将近三十年,这一悲也直接导致了他在快要三十岁的时候才获得了人生当中第一次恋爱的经历。然而与他挥之不去的悲剧式的脸不同,这份爱却以超乎想象的速度结束了,仅仅维系了三十八天零十五个半钟头,他就又恢复了被人们看见就会同情的表情上面。
这样的打击或许并不算什么,比起他的远大理想来说或许都不能算作挫折,然而魔孩的报道因魔孩的消失而不得不告一段落却着实让身弓备受打击,他的报道眼看就要被永远套上不实报道的恶名了,他却无能为力,越是这么想越是不停地往肚子里灌酒,越是灌酒就越是这么想,直到约他的人到了,他已经分不清这个人和服务生的差别了。
“再给我来一瓶啤酒。”他的倒八字眉努力克服着地球引力往下撇着,原本就惺忪的一对眼睛已经完全闭上了,他只能靠听觉去判断有个人站在他的身边。
站在身弓面前的人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把他从吧台上拖了起来,他的口里还在不停地嘟囔着,“一共多少钱?”赴约人为身弓结了帐,拖着他离开了这间酒吧,并为他叫了一辆出租车。
“送他去这个地址。”赴约人将一张纸条递给了出租车司机,汽车随即扬长而去。
赴约人将身弓弄在他身上的秽物用力拭去,然而难闻的味道却怎么也挥之不去,他只好脱掉了外衣,自然地搭在左臂上。他看看四周,目标还没有出现,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香烟,是一包登喜路牌的香烟。
“就是这里。”瑰玛一席白衣地出现在歌厅的外面,蓝色的牌子上粉色的霓虹灯很显眼,上面写着Pink Orenge Beach。
“一不呢?”阿嗔也从车里下来了,那是瑰玛的新坐骑,一辆风格简约的面包车,而不是那辆华丽的跑车。
“他很快就到了。你来这些天还没有好好招待你呢,怎么说我和裹子也算是好朋友,这样实在有些说不过去,走吧,我们先进去。”瑰玛拉着阿嗔的手,朝酒吧里走去。
赴约人嘴上的烟也刚好燃尽,他抽得很快,也就是瑰玛和阿嗔说了几句话的工夫,这时候,从一辆出租车里走下了一不,他特意去换了一身精干的行头,他朝这边转过头来,他们中间隔了几个人和一扇窗户,头顶的光恰好照不到这里,在一不的眼中这里应当是一片漆黑,即便如此,赴约人还是本能地压低了戴在头上的棒球帽。果然,一不没有看到他,大步流星地走进了酒吧。
“呵呵。”赴约人冷笑了一声,他转过身去,也叫了一辆出租车,他该去赴自己真正的约了。
舞厅里暗淡的灯光似乎令阿嗔很好奇,她已经记不得上次到这种地方是什么时候了,仿佛在做梦一样,一不则显得很兴奋,他其实算得上一个酒鬼,这些日子一直克制着自己,连他都纳闷自己是如何度过这段没有酒的日子的。
“三杯芝华士。”瑰玛要了同上次和裹子来时相同的酒,她将白色的风衣脱下,放在了椅背上,露出了曼妙的曲线,与一般的窈窕淑女不同,她的身体显得很健美,通常只有女运动员才会给一不留下这样的印象。而阿嗔则大不一样,她们俩的区别就在于一个看上去是可以保护别人的,而另一个则肯定需要别人的保护。
“你确定要喝吗?”一不丝毫不怀疑阿嗔没有这样的能力。
而她倒是很不在意,“那就试试吧。”
其实喜欢喝酒的人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沾酒必醉的,一种是千杯不醉的。沾酒必醉的人喜欢喝醉了的感觉,飘飘欲仙,而这种美妙的感觉又不需要付出太多的辛苦,何乐而不为呢。而千杯不醉的人则是又一种困惑,困惑究竟什么时候才是自己的极限,这有点像赛场上的运动员,他们不停地训练,只为探究自己的极限究竟在那里。而一不则自认为是第二种人,起初,他把酒完全当成了加冰的水,也正因为是水,所以没能品出味道来,还需继续品。而阿嗔则不同,她已经忘记了沉醉的滋味,只是作为一名观众,偶尔沾上一点点。
“玛姐,怎么不敞开了喝呢?”几杯下肚,一不依旧面不改色,而瑰玛的脸颊上已经泛起了微微的红色。
“我还得开车送阿嗔回去,你尽兴吧。”
“恩。”一不点点头。
这次的氛围与上次有着很大的不同,上一次有会跳舞的罹和会唱歌的裹子,而这一次,已经过去了好大工夫,却还没有人提议干点什么,场面很冷清,如果不是包房的外面隐约传来的舞曲声,瑰玛甚至产生了身在她的金塔马监狱的感觉,而且是关押着重刑犯的地方。
“怎么这么闷呢,一不,来首歌吧。”
一不的嘴里刚刚塞进去一块牛排,他看看瑰玛,又看看阿嗔,使劲地咽下了塞满嘴巴的肉,“你们不先来吗?”
阿嗔微笑着摇摇头。
“来吧,快一点,你又不是饭桶。”
一不想了想,“那就唱一首游茄鸣韧的《我永远记得那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