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毕竟裹子的体力也是有限的,即便他是耐力赛跑的纪录创造者,即便他的眼睛可以在黑暗当中看清对手的出招,特别是当他的手在每一次都拼尽了全身的力气挥舞了数不清多少下之后,即便是面前依旧站着得只有两个人了,裹子的体力还是透支了,他的步伐开始错乱,他的手开始变成了乱舞,而依旧站在他面前的人也是同样的举动。其实那个看似总也不消失的太阳早就落山了,裹子也觉得自己的脑袋沉沉的,他从未经历过如此之长的鏖战,终于在无数把利刃划破了衣服又划破了皮肤却始终没有伤到肉里之后,裹子感受到了什么是皮开肉绽的感觉,冰凉的刀带着金属特有的响声刺进了他的后腰,这次他再也没有力气闪躲了,他的衣服早已被血染红,只是这一次的一大片红色,完全是从他身上流出来的。鲜血的温度遇上了钢铁的温度,就像是火遇上了冰,裹子转过身去,他为自己感到骄傲,因为刺中他的并不是一直在同他从技击演变成为肉搏的那些高手们,而是姬拉妮,她的刀或许可以称得上温柔一刀,因为她已经无需用上太大的力气,裹子在她的面前缓缓坠落,就像是在他心目中一直没有落下的太阳一样。
残阳如血,整个仓库的地板已经被染成了红色,地上还有不知是谁的手指,撕扯下来的衣服残片,倒在地上起不来的庞大身躯,还有捂着伤口小声呻吟的家伙,也许他们并不是在呻吟,而是在小声地庆幸,因为就在他们的跟前就有同伴再也发不出任何响声了。他们真正领教到了裹子的厉害,其实有的时候传说不仅仅是传说。
裹子还在挣扎着,在姬拉妮的眼中倒更像是苟延残喘。
“你真的很了不起。”接着月光,裹子还能看清姬拉妮的脸,只是她头发的颜色已经看不出了,或许在这种时候只有本色才能显露出来。
“谢谢。”裹子还能挤出笑容,只是舌头却怎么也没力气吐出来了。
“其实当初你完全可以不暴露自己,那样的话,你或许可以完成自己的任务。”
“你说的对,”裹子尽量不使自己的声音变形,“其实我当初也可以不救你的,那样我就不必在身上纹上我不喜欢的图案了。”
“是吗,别跟我说这些,你杀了我最心爱的人,无论救过我多少次,都不行。”
“我话还没说完,那次救你其实也是我导演的,没有我,你根本不会遇险,难道你现在还不明白?”
“你说什么?”姬拉妮其实早该明白,一切都是为了打入他们的内部才有意而为之的,可她宁愿相信一切都是真的,她举起了枪,透过准星,她再次看到了裹子痛苦的脸,“呵呵,你是想要我快点帮你减轻痛苦,对吗?”
裹子微笑着摇了摇头,“随你怎么想,我可是个疯子。”裹子的血还在向外流,他感到体力也在跟着一点一点地流走。
“别再狡辩了,我现在就送你上路。”姬拉妮的手指缓缓接近了扳机,她的银色的手枪在银色的月光下闪着和谐的光。“不过在你临死的时候,我还是很愿意让你知道我们一直试图破译的东西,省的你到了地下还想着去作卧底。”她一边说一边把枪口对准了裹子的额头。
“是吗,我真的很想知道。”裹子又挤出了一丝微笑,这或许是他最后的微笑了,疼痛已经不允许他再微笑了。
姬拉妮将嘴巴凑到裹子的耳畔,“我们一直试图破译的是关于进入到存放一张图纸的实验室的密码,而那张图纸关乎着血玫瑰的理想。”
“飞船。”裹子明白了,居然和昂狄有着同样的目的,也许他早该猜到了,“那里有我的飞船”,一句血玫瑰经常说的话,而这个“飞船”,原来不仅仅是梦想的代名词。
裹子闭上了眼睛,接着耳畔响过了两声枪响,他心目中的残阳终于彻底地落下了。
对于阿嗔来说,每一天都是崭新的,因为每天她都会回忆起更多的往事,特别是和裹子在一起的往事。裹子的轮廓也渐渐清晰起来,对他的印象也渐渐丰满起来。
“你的头儿就是那样一个腼腆的人吗?”
“对啊。”一不则扮演着步克大师助手的角色,帮助她恢复记忆,“他现在好多了,过去面对一大堆人或是和女孩子表白的时候他都会紧张地说不出话来。”
“真的吗,他长得有那么高吗?”
“当然,他可是个高人,在他年轻时有多项纪录至今都没人能打破。”一不又夸夸其谈起来,他愿意把他所了解的裹子全部告诉阿嗔。
阿嗔在一个接一个的朦胧印象当中逐渐恢复着记忆,每一天对她而言都是崭新的一天,不仅仅是记忆,连心情也一样。
步克大师依旧会为她进行催眠治疗,和十天前没什么两样,只是多了一次,由起初几天的每天进行一回变成了早晚各一回,这样,阿嗔会经历三个轮回,两次是在步克的病房内,一次则是在晚上的睡梦当中。时间也因此变得十分漫长,就像是每天都要经历至少三天那么长,这也使她产生了强烈的愿望,那就是见到裹子,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
“今天是第几天了?”
阿嗔像往常一样躺在了为她准备的舒适的牛皮躺椅上,黄昏悄悄地降临到了这座城市的这座并不起眼的建筑物上,不过步克和阿嗔却丝毫也感觉不到,因为在潮湿阴冷的地下室,任何太阳位置的变更都是毫无意义的。如果说有,那只不过是停留在时钟上的一个符号而已,前提是它依旧在孜孜不倦地运转着,就像阿嗔的大脑一样。
“第十一天。你不是早上刚刚问过吗?”
阿嗔看着墙上的钟表,上面的指针一直停留在3的位置上,一动不动。
“步克大师,你可真了不起,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时间的吗,没有时钟,没有昼夜的更替,你也从不出去。”
步克的样子显得很得意,“你为什么不去问问住在洞穴里的蝙蝠呢?我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了,我对时间有着特殊的感觉,而这样的感觉你是体会不到的。就像在你身体里面的生物钟一样,它会按时叫醒你的,无论你睡的多么晚,都会在差不多同一时间清醒过来。”
“也就是说你的钟会提示你我要来了?”
“没错。”步克又开始他的催眠了,和之前的几次并不完全相同的是他不再使用深度催眠,而是像谈话一样,和阿嗔一边聊天,一边帮她恢复记忆。“准备好了?”
“还没有,你的成功率很高吗?”
步克点点头。
“那有没有患者从你这里走出却依旧拖着病体呢?”
这话让步克陷入了沉思,他单手扶着下巴,想了很久。
“这很难回答,对吗?”
步克微笑着摇摇头,“我在计算总共有多少个在我手里治疗失败的人,大概只有5个。”
“真的吗,那是为什么?”
步克摇摇头,“人和动物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总是有自己的理由,他们有理由选择不去完成治疗,这就是原因。我现在还记得大概是五年前的一个家伙,他的抑郁症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如何告别这个世界,原本我这里是他生命的最后一站。不过在我的催眠下,他渐渐好转了。”
“真的吗,也就是说,他康复了?”
步克摇摇头,如果在第十五天他来做最后一次治疗的话,情况就会像你说的那样。”
“是吗,为什么他不来了呢?”
步克又沉思了片刻,他在试图回忆当时的情景,“他在前一天告诉我说第二天有件重要的事情,所以他将不会赶来,我告诉他说晚来也可以,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我担心就在那一天他就会挨不住。”
“后来呢?”
步克摇摇头,“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阿嗔也在发呆,她似乎看到了那个颓废的身影似的,“什么样的人会得抑郁症?”
“如果你总是在做你不想做的事情,很容易得这种病。”
阿嗔似懂非懂,她一直在做的究竟是不是她所钟爱的工作呢。
“好了,我们开始吧。”
那长长的咒语一般的声音再次在阿嗔的耳畔响起,“斯儿杰比尼亚那尼亚可,”不停地回荡着,回荡着。
生活有时候是会颠倒的,就像是黑白颠倒,只要在东西半球穿梭就可以实现,而季节的颠倒只要在南北半球做一次旅行就可以办到。阿嗔似乎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倒不是整天生活在地下室里让她产生了黑白部分时空错乱的感觉,而是裹子。在她什么都想不起来的时候,裹子总是在试图找到她,电话也不停地打过来,而现在同样的情况发生在了她的身上,她试图联系到裹子,因为她的治疗即将成功,她希望把这样的消息提前告诉他。然而无论她有多么的着急,电话是不会慌张的。
“一直打不通吗?”一不一直陪伴在她的身旁。
阿嗔摇摇头,“会不会是到了什么没有信号的地方,比如山区沙漠什么的?”
“没有信号,这绝不可能,头儿的手机除非是火星来的电话,否则是不会没有信号的。”一不也跟着掏出了手机,他拨通了裹子的电话。
“嘟~嘟。”
同样无人接听。
“难道是又把手机给丢了?”一不打开了那部手机的定位系统,就像上次找寻阿嗔一样。
“怎么样,找得到吗?”
一不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没事,他还在新努尔附近。可能是去调查一些事情,不方便吧。”上面显示他此刻正在距离新努尔并不是很远的康京市。然而就在他即将合上手机的一刻,信号消失了。
阿嗔点点头,“那就等明天我做完了最后一次治疗再告诉他吧。”
“是啊,明天我就可以把你安全地交还给他了,我也算不辱使命了。”说完这番话,一不的目光不由得停留在了阿嗔的脸上,像是相机摁下了快门一样,将她的特写镜头永远地留在了脑海中。而阿嗔的目光也落在了他的身上。
“想什么呢?”
“哦,没什么。”一不才把他的镜头聚焦到了别处。
“总是你请我吃东西,今天我请客吧。”
“真的吗。”
“当然。”阿嗔肯定地说,“不过要先记在账上,我现在是身无分文。”
“我就知道,当然没问题,我可全记在头儿身上了。”
“好啊,想吃什么?”
阿嗔和一不的身影就这么肩并着肩,越走越远,在路灯的照耀下,两个人的影子结合在一起,没有半点缝隙。
远处,步克正站在诊所的门口,他的整个身体都隐藏在黑暗之中,“怎么回事,他们倒像是一对,那个叫裹子的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我真的已经不属于这个时代了吗?”一辆车从门前疾驰而过,车头的灯一时间打破了黑暗的世界,照亮了步克的全身,他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样,急忙捂住眼睛,等那片强光过去之后才松开了手。
罹不辞劳苦地赖在道博士的洞穴中,他的有一种特殊的性格,就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也让他具备了超乎寻常的能力,当这种能力完全释放的时候,会爆发出不逊于火山喷发的惊人能量。
而道博士则依旧每天都笑呵呵地应对罹的每一次攻势,和他不停地兜圈子,对此他倒是乐此不疲,因为毕竟已经在孤独中生活了三十年,罹的到来无疑是上天赐给他最好的礼物了。
罹也由此知道了像道博士这样一个庞然大物是如何生存的,这无疑让人联想起6000万年以前的恐龙,它们中的大多数或许也是这样生存的。
道博士每天都要吃掉大量的食物,这从体型上就可以判断出来,然而仅靠方圆数百公里的山区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在这样的山区中大型动物是十分罕见的,为此,道博士早就有个愿望,就是搬到南美的热带雨林中去,那里可能会有充足的食物,只是一直没能搞到一张船票。他像是在抓跳蚤一样从山中带回了数以百计的兔子和山鸡,他一顿就要吃掉三十只野鸡和二十只兔子,运气好的话,还能从天空中抓到野鸭子什么的,深山中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湖泊就是它们的栖息地。
“你每天就是这样生活的?”罹被允许同道博士一同进了一次山,但他很快就独自返回了,因为他根本就跟不上道博士的步伐,即便他可以健步如飞的爬山,而对于道博士而言,一座不算高的山峰更像是小土坡,他可以毫不费力地翻过去。
看到满载而归的道博士,罹不得不感慨道。
“怎么,你认为呢?”道博士把抓回来的东西全都扔进了储藏室,那个大冰窟里的东西足够罹吃上一整年的了。
“你这么聪明,会做烤箱,电脑,冰柜,为什么不做一把大枪呢?”
“大枪?”罹的话像是提醒了道博士,他在手里比划着,假如他要做一把猎枪的话,枪桶应该有多粗,枪身应该有多长,在罹看来,他比划的应当是一门巨炮。
“你真是个天才。”
罹很得意,“我可以帮你。”
“不必了,难道你会用枪去打跳蚤吗?”
罹看了看道博士奇大无比的手,发觉这样的比喻倒还算是恰当。
“你没有钱,这些都是怎样造出来的?”尽管已经在山洞里生活了一段时间,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谁说我没有钱?这里虽然远离尘世,可不代表它和外界没有联系。山间穿过的电缆,电话线,信号塔,还有输油管道我都可以利用,当然全部都是免费的。然后我可以在网络上做生意,帮助他们解决一些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然后再用赚来的钱去交换我所需要的东西。”说这番话的时候,道博士显得很得意。
“可是我不明白,那些器械,怎么运来,难道让联邦快递送进山里来?”
“差不多,不过通常我只和军火商联系。你知道,他们神通广大,给他们图纸,连原子弹也会送来。我会告诉他们我是隐藏在深山中的一支游击队,这样他们会很乐意把东西空投下来,而整座山区都在我的视线范围内,只要他们把我的货投到指定区域内,我都可以准确查收,还免收邮寄费,不是很棒吗?”
“我懂了,粮食也是这样弄来的。他们会以为山里的某个村庄遭受了地震洪水什么的,否则怎么会需要这么多的粮食,对吗?”
“呵呵,”道博士笑了起来,他张开的大嘴足以吞下一头牛,“你说的很对。不过他们才不管那么多呢,只要是汇钱给他们,怎么样都可以。”
“可我还是无法相信,你就这样生活了30年,而没有人发现你。”
道博士把他钢筋一样的手指伸进了耳朵里,来回地旋转着,“怎么说呢,反正没人发现我。我有先进的反侦查手段,进入到这里,一切与外界的联系就都中断了,除了我的电脑。”
“为什么我可以发现你?”
“呵呵,这也是我正要说的,这个东西可以找到我。因为它探测的不是普通的信号,而是从人体内部发出的能量,这是我从未想过的。而巧合的是,我的信号输出装置在无形中起到了将这种能量放大的作用,因为我恰好把这台信号输出机的接受终端架设在了金塔马。这就像是我自己给自己架设了一张网,30年前我出于好玩的原因造出了这种东西,30年后我又在金塔马架设了可以发出信号的设备,于是你就来到了这里。”
罹点点头,眼前的家伙难怪会被称作是天才,或许他的愿望就要实现了。
“那么关于图纸呢?”罹终于开始步入正题了。
“呵呵,”道博士晃了晃他的脑袋,“我就知道,你还是为了那幅该死的图纸。不过我是不会告诉你的。”道博士像过去一样坚决,他的脸色也像天气一样,沉了下来,“如果你想离开这里的话,就继续问你无聊的问题吧。”
道博士从他巨大的椅子上站了起来,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移动着身体,罹已经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了,他急忙从床上跳了下来。道博士不仅仅是能吃,还很能睡,或许只有超出常人许多倍的充分睡眠才能恢复他每天消耗掉的能量。
二十七 掘墓
也许是太久没有同其他人打交道的缘故吧,在罹的眼中道博士就像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他保护自己的东西的方式也很特别,只是大声地呵斥,却从来没有赶他走的意思,这已经是第五次他被警告不许再提图纸的事情了。这更让他明白了一句话,顶级的天才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顶级蠢才。
“好吧,那就说说别的事情吧。”在成为穴居人的第二十天,罹终于打算告诉道博士一件事情,一件从未提及的事情。
“你说吧。”
“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克鲁姆伦普和姆普克鲁伦应该是双胞胎兄弟吧?”
“呵呵,看来你对我的了解的确很深啊。你认识他?”
罹摇摇头,当撒谎成为一种本能的时候,就像吃饭睡觉一样简单,当然前提是既不厌食也不失眠。
“跟我聊聊你的故事吧,比如你怎么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我想是和你那个天才的生物学家的哥哥分不开吧。”
“哥哥,谁告诉你的,他是我弟弟。”
“随便吧。”
“你真的有兴趣听吗?”道博士又有了精神,其实他早就想把这些陈年旧事说出去,就像待嫁闺中的女人一样,无论再怎么故作矜持也都禁不起时间的漫长磨砺,更何况这件事已经在道博士的心中藏了30年。
“当然,说说看。”
“不过,我有个条件,如果我说了我的过去,作为交换,你也得把你的事告诉我。”
罹很爽快地点头答应了。
洞穴中白天是从来不会开灯的,道博士躺在床上,把罹放在自己的枕头边,就像是小时候因为有了一件旧式的半导体一样,所不同的是半导体只能机械地播放一些固定节目,而罹则可以不停地变换交谈的话题,他也很乐意把自己的故事说给他的袖珍听众。在昏暗的洞穴当中,他的大床也像是摇篮一样摇晃起来,渐渐地,连原本就昏暗的光线也不见了。
瑰玛坐在那辆罹留下的跑车里,它就想是一位英勇无畏的勇士,在道路上驰骋穿梭,霸道十足。她喜欢呆在里面的感觉,就像是呆在某个可以信赖的人的怀抱中,只是这样的人似乎总也找不到,不是根本找不到,就是若即若离。
瑰玛又点燃了一支烟,坐在车里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拿着烟,视线里的场景急速地变换着模样,从一小块停车场变成了四通八达的道路,它们变换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就像是播放胶片的投影机越转越快,唯一不同的是,投影放完了还可以重放,而经历过的事情却无法重来。
瑰玛把车停在了路边,手上的烟已经燃尽了,不过并没有吸入到她的鼻腔中,她就让它一直点燃着,在风的作用下化为灰烬。瑰玛下了车。
瑰玛看看眼前的建筑,虽说大致还能看出十多年前的模样,也仅仅是个轮廓。她迈着轻盈的步伐,沿着翀山路往里走去。只所以停车是因为她希望从记忆中找出那所房子,但愿她还能记得起来。翀山路在上个世纪一直都是金塔马市著名的富人区,这里紧挨着塔马河,远离都市的喧嚣,背靠着翀山,的确是一块人杰地灵的好地方,不少有钱人都愿意把家安在这里。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模样了。随着市区面积的不断扩大,这块原本属于郊外的好地方也快要被城区所吞并了,当然,吞并它的还有日益膨胀的富人数量,上个世纪这里还象征着一种尊贵的荣誉,如今,它已经不再是富人们的专有了,当然富人们也不再热衷于这片土地。
不过这里的环境保持的还是相当好的,夏天的时候,翀山大概是在金塔马所能看到的最美丽的山,特别是它并不是很高的海拔可以方便那些有钱的住户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到山上去观赏一下金塔马的风景,虽说因为山的高度所限,并不能看的很远,但已经可以算得上是登高远眺了,瑰马抬起头朝翀山顶上望去,那里依旧矗立着一座现在看起来并不是很壮观的观景台。狭窄而幽静的道路是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两旁的树木花草虽然在这个季节不会绽放,但还是会营造出一种不一样的氛围来。
从小生活在贫民区的瑰玛自然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过去了这么多年,她还是无法忘记第一次到这里的情况,当时她还是一名警员,从警校毕业没有多久。她很喜欢到富人的家里去,即便是一无所获,但还是很高兴能在这样的地方多呆一会,有点像免费逛公园,而在公园里你是不会看到这样多的当时最先进的家用电器和豪华家具的。
“翀山路78号。就是这里了。”在一处银灰色的三层别墅前瑰玛停下了脚步,她又核对了一下门牌号,然后摁下了门铃。并没有等待太久,门开了。
开门的是一位女士,瑰玛并不能一眼辨别出她的年龄,皮肤白皙,保养的十分好,身上穿着时髦而舒适的衣裳。
“请问这里是罹的家吗?”尽管瑰玛在来之前就已经核实过当初的记录了,出于礼貌她还是这样问道。
那位女士似乎没有听清楚,“你说谁的家?”
“罹。”
“对,是他的家。请进来吧。”眼前的女士让开了一条道,邀请瑰玛进去。
屋内的装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华丽,倒是多了几分端庄古朴,和多年以前她来的时候截然不同,当初这里是另一番模样,或许这都取决于房屋主人的喜好,而当年的主人显然还要算上罹。
“请坐吧。”
瑰玛注意到,墙上依旧挂着罹和他的父母的合影,在那幅照片中,罹和现在的模样有些差距,最明显的是没有帽子,那时的他从来不戴帽子。
“你是罹的朋友吗?”这位女士为瑰玛倒了一杯咖啡。
瑰玛先是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
“什么意思?”
“呵呵,”瑰玛露出了笑容,由于她的牙齿不是很好看,她在笑得时候总是格外小心,有点像笑不露齿的古代淑女,“我很早就来过,不知道你还记得吗?”
这位女士仔细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和她一样,这么多年过去了,瑰玛似乎也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只是她的年轻似乎更自然一些。
“没什么印象了。”最终她还是摇了摇头。
“这也难怪,那时侯的罹还不到15岁。”瑰玛看着眼前的女人,按照推算,她至少也有60多岁了,“罹没有提起过我吗?”
听到这样的话,她居然长长地叹息了一声,“他怎么会向我提起呢?这孩子,从小我们就溺爱他,结果还是没能照顾好他。”说到这里,女士的眼圈有些红了。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有点想念他了。”
“罹很久没有回来了吗?”
她摇摇头,“他不会回来了。”
“什么?”瑰玛没能领会她的意思。
“看样子,你也很久没有见到他了吧?”
瑰玛点点头,她只能撒谎了。
“能和我说说吗?”
“其实他不是我们的亲生儿子。”老人咳嗽了一声,这就像是说书人的一句“话说…”的开场白,表明她要回忆往事了,“我们夫妻一直也没能有个孩子,后来听说有个年轻的女孩在舞厅生下了一个男孩,然后就不知所踪了。我们觉得那个孩子很可怜,所以就收养了那个男孩,他就是罹。”其实早在很多年前瑰玛就知道这些事情了,不过她并不介意再重温一遍。
“我们从小很疼爱罹,像亲生儿子一样看待。可惜的是,养了没多久,我们就发现这孩子的心脏不好,我们找了很多医生,跑了很多医院,始终无法根治。罹又是个好动的孩子,而且从小就爱跳舞。后来我们想,既然他的身体不好,就让他作自己喜欢的事情吧,况且多跳跳舞对锻炼身体也有好处。结果也非常不错,他的病似乎是好了。”
“让有心脏病的孩子去舞厅跳舞,我不是听错了吧。”瑰玛在心里琢磨着。
“不过他也染上了一身的臭毛病,他就像个小混混一样,为此我们也有责任。”
“明明就是个小混混。”瑰玛一面听一面在心里叨念着。
“不过他还是很快就转变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后来他收敛了很多,最让我们惊喜的是,他居然考上了警校。他说这都是为了一个姑娘。呵呵。”看得出来,她沉浸在回忆的喜悦当中。“不过在我们看来,当警察,既受累又挣不了多少钱,还是有些不愿意。不过,从小我们就没反对过他的任何事情,所以也就由着他了。他也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孩子,后来真的成了一名警察,还进入到了一个特殊的调查组,自从他加入了那个调查组,他就很少回家了。”
她指的调查组应该就是“家园”,到目前为止和瑰玛掌握的情况完全吻合。
“不过这样的表象也使得我们和他自己都忽视了他的病,原来他的病一直就没好。”这显然是她不愿意提到的事情,她放慢了语速,“就在一年前,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家中,看得出来,他着实累得够呛。他很少回家,他说他得到了休假的机会,终于可以好好在家待一段时间了。我不清楚他究竟在从事什么工作,把自己搞得这样疲惫,看他那么累了,也没打搅他,就让他早点休息去了。没想到的事,他就在那天晚上永远地离开了我。”说道这里,她终于忍不住流下了眼泪,罹是她唯一的儿子,她哭成了一个泪人。
瑰玛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是说罹心脏病发作在一年前就死了,我不是听错了吧?”
罹的母亲已经没有了回答她的能力,她一个劲儿的哭泣着。
“不是开玩笑吧。”瑰玛也经历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难道和他一起吃饭并跳了一段精彩的舞蹈的家伙根本不是人,又或者是借尸还魂,无论如何她也不能相信。在罹的母亲情绪稍稍稳定下来之后,瑰玛向她询问了罹墓地的地址。
“你不要太难过了,罹是我的好朋友,我会去他的墓地上看望他的。”
罹的母亲把她送出了很远的距离,直到看到了瑰玛的车。
“这不是罹的车吗?”她惊讶地看着罹留给瑰玛的汽车。
“什么?”瑰玛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告诉她是罹在他死后把车送给她的吗。
“哦,”她恍然大悟一般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大概是他爸爸把车卖了,你买的是二手车吧?”
“没错。”瑰玛只好顺着她的意思不住地点头。
离开了罹的家,瑰玛一刻不停地赶到了罹的墓地。果然,光看墓碑,罹已经是个死人了,早在一年前他就长眠于此了,可瑰玛还是不相信,她不相信有借尸还魂的事情发生,于是她决定做一件听上去很恐怖的事情。
用月朗星稀来形容这天晚上再合适不过了。山里要比城里冷得多,山风呼啸着,冰冷刺骨。无论这里多么庄重,多么值得人们去缅怀,这里都是个人们不愿意来到的地方,特别是在这样一个黑漆漆的夜晚。
然而总有人喜欢做一些别人都不愿意干的事情。瑰玛又回到了这座陵园,要想在这里长眠显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因为这里的每一座墓都价值不匪,在里面长眠的个个非富即贵。高大的石碑上用漂亮的字体书写着一个个传奇人生。墓碑前的鲜花争奇斗艳地绽放着,松柏长青,的确是个好归宿。
然而一切在这样的时间里都变了滋味儿,寂静的夜,耳畔不断传来的风声。偶尔也有不甘寂寞的乌鸦出来喊几嗓子,但无论是什么声音都不做任何铺垫,平空里杀出来,直入骨髓,加快心脏的跳动频率。
“砰砰砰,”瑰玛的心一直跳个不停,也许有上山太累喘不过气的原因,然而更多的还是出于紧张和恐惧。和她一起上山的还有两个人,两个雇来的游民,她算是干了一件缺德事。游民似乎并不感到害怕,不知道他们是否做过这样的事情,在金钱的驱使下,这点活根本就不算什么。他们一锹接着一锹地挖开了罹长眠的坟冢。瑰玛屏住了呼吸。
终于,罹的棺材出现了,这已经是这座棺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第二次重见天日了。
“把它撬开。”瑰玛像是盗墓司令一样命令道。
当两名雇工费力地撬开了棺木的时候,原本胆子很大的他们也开始发抖了。
“啊!”其中一个大喊了一声,马上捂上了嘴巴。
瑰玛急忙跳到了坑中,“嘘,”她用食指堵上了自己的嘴巴,示意他们小声点。
棺木是空的。瑰玛打开手电朝里面照去,手电发出的光在不大的棺材里显得十分刺眼,那是一口南北方向放置的不知是何种高贵木材制成的棺椁,她仔细地检查了一番,确定里面什么都没有,如果是古人的墓地的话,瑰玛或许还能挖出一些宝藏来。
瑰玛又在棺木的周围勘察了一番,似乎这里曾经被开启过,“好了,把墓填好,尽量恢复到从前的样子。”
瑰玛从坑里跳了上去,看着两名雇工重新把棺木放到冢里,一点一点地把土重新填进去,夯实。为此,瑰玛整整折腾了一个晚上,花费这么大的精力挖了一座没有死人的墓地。
“这小子,难道是在装死。”对于诈尸的传说,瑰玛向来不屑一顾,但当她坐在罹留下的汽车上的时候却随处可见他的身影,“他究竟想要干什么?”这是一件暂时没有答案的事情。
就在瑰玛驾车飞速离开陵园的路上,扬起的灰尘还没有散尽,太阳已经出来了,而在陵园的外面一直有一个老头的身影,他的仪器上可以清晰地显示出瑰玛的车的位置,这或许才是罹把车留给裹子的真正原因,只是裹子并没有接受这辆车罢了。
他就是栓老头,他一直悄悄地跟在瑰玛的身后,他觉得有必要把这件事告诉罹,于是他拨通了罹的电话,然而令他颇感意外的是,电话居然无法接通。
无论阿嗔如何着急,裹子像是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没人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居然连他的手机发出的信号也采集不到了,一不也有些不知所措,他不仅无法把阿嗔交还给裹子,甚至连裹子也丢了。
“究竟怎么回事?”
两个人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我们去他租的房子那里找找看。”阿嗔已经记起了从前的一切,她的胸前也多了一枚写着字母D的胸针,尽管阿嗔说她并不是抑郁症,不过步克大师还是坚持把胸针送给了她。
当她再次回到凯达格霖107号的时候,刚好遇到了同裹子告别的昂力,他刚刚从屋子里出来。
不过阿嗔和昂力没有见过面,但昂力知道阿嗔。
“你是阿嗔小姐?”
阿嗔点点头,她回忆着,即使在记忆的深处也没能找到眼前的这个男孩的踪迹,她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完全恢复记忆了。
“我们见过面?”
昂力摇摇头,“我听亚亦奴说起过,他你还记得吧?”昂力注意到了阿嗔胸前的胸针。
原来和昂力同行的还有亚亦奴,他依旧穿着一身校服,带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
“你好,阿嗔姐姐。”亚亦奴注意到昂力一直盯着阿嗔的胸口看,“看什么呢,老兄?”
昂力这才缓过神来。“没什么。”他露出了腼腆的笑容。
阿嗔没有注意到昂力的眼神,倒是对亚亦奴这张脸孔记忆犹新,“是你,我们又见面了。”阿嗔也很高兴,特别是见到了这个古灵精怪的家伙,“裹子呢,他在屋里吗?”
亚亦奴摇摇头,“他失踪了。”
“什么?”
看来阿嗔希望见到裹子的愿望又要延迟了,她不会知道,再见裹子会是件多么艰难的事情,同样蒙在鼓里的还有亚亦奴,任他如何聪明,他也不会想到,那个收养他的姬拉妮其实就是他的母亲。
静,出奇的静,当很多人都在寻找他的时候,他却只能躺在这样一件房间里,听着滴答滴答液体缓缓滴落的声音,单调而乏味,然而即便是这样的声音他也是刚刚才听到。
裹子像是从娘胎里出生一样,睁开了一双细而长的眼睛,看着这个新奇的世界。
这是一间被各种仪器塞满的房间,房间不大,但却很敞亮,那些仪器并不陌生,在昂狄的病房里他都看见过,他感到肚子上像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伸手去摸,上面缠了厚厚的一层,当他撩起衣服的时候才看到,是白色的绷带。他这才发现手臂上正插着针头,而听到的滴答声正是液体缓缓流进体内的声音。裹子试图伸手摸摸脑袋,才发现手臂居然被绷带固定了,于是他又用正在输液的右手去摸,脑袋上同样缠着纱布。
裹子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记不起发生了什么,直到一声门响。
阿莲站在了她的面前。
“是你。”
“你终于醒了,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吗?”
裹子显然对她的问题不感兴趣,“发生了什么事?姬拉妮呢,我记得最后是她用枪对着我的脑袋,接着我就听到了两声枪响。”裹子回忆着当时的情景,的确是这样的,不会错的。
“我来帮你回忆一下。”阿莲打开了裹子对面的闭路电视,电视中开始播放一段画面,画面中的裹子已经耗尽了体力,无奈地倒在姬拉妮的枪口下,但却和裹子想象中的截然不同。
正当腰间被姬拉妮的刀刺穿之后,裹子已经是奄奄一息了,他用最后的力气支撑着自己的身体 ,姬拉妮用枪指着他,他闭上了眼睛。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枪响,就在这声枪响过后,倒下的却是姬拉妮,一颗子弹穿过了她的背心,就在她倒地的一刻,她发出了最后一颗子弹,就是裹子听到的第二声枪响,子弹穿过了他的左臂,在子弹的作用下裹子朝后倒了下去,脑袋重重地磕在了地板上。
“是你开枪打死了姬拉妮?”裹子从未这么吃惊过,即便是对于他还活着这样一个事实。
阿莲微笑着,“你不用太急着感谢我的救命之恩,因为你很快就会有机会报答我的。”
“呵呵,”裹子用舌头添了添干裂的嘴唇,“能给我一杯水吗?”
“当然,不过现在不能给你茶水。”
阿莲从饮水机里接了一杯水,水很清澈,他看了一眼,把水倒了。
“说说吧,想怎么样。”裹子很清楚自己的处境。
“你先不要着急,好好养伤。需要告诉你的是,你的伤恢复得很快,超出了医生的想象。”
“真的吗?”
也许是用了什么药的缘故,裹子总感觉昏昏欲睡,他就在这样半梦半醒中又过了好久,久到他已经搞不清楚是何年何月,搞不清地球是否依旧在不停地转动,或许有些夸张,但他就是这么觉得。他也得感谢这次负伤,因为这给了他充分的休息时间,充分到他似乎把今后的觉都睡光了,他开始担心今后倒在床上究竟还能不能睡得着。
这一切都不过是他的感觉而已,他在完成了记不清第几次全身的大检查后,终于被告知完全康复了。
裹子使劲地挥了挥胳膊,稍稍有些酸疼,不过是没有负伤的右臂。阿莲递给他一套西服。裹子终于可以褪去那身看上去和监狱中的昂狄穿得差不了多少的病号服了。他取出来看了看,是一套灰颜色的西服,款式和他一直穿着的一模一样。
“你还真了解我。”
“谢谢。”
裹子穿上了那身西服,把久违的舒服又套在了自己的身上,由于是量身定做的,因而很紧,他开始怀疑,怀疑从前的自己是否就是穿着这样的衣服和对手们周旋的,那的确是件了不起的事情。
“还算满意吧?”
裹子点点头。
“跟我来吧。”
离开了不知生活了多久的病房,裹子跟在阿莲的身后,第一次有机会走进这座神秘的建筑。他被带到了一条似乎没有尽头的走廊上,走廊顶端的灯发出的光很柔和但毕竟和自然光不同,直到穿过了整条走廊,他都没有见到一扇窗户。他被带到了一间敞亮的房间里,除了一面宽屏的显示器之外,什么也没有。
“又要给我放电影吗,我喜欢看喜剧电影,最好是法国的。”
“对不起,是科幻电影。”姬拉妮打开了大屏幕。
大屏幕上出现了上次看到的图纸,是几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只掌握了其中两片,电脑于是就在这两张图片之间来回转换着。
“我猜这张图纸有一本书那么厚。”
“比你想象的还要厚,有1284页,是一本制造飞船的手册。”
“我不相信。”
“不相信,一个人能在三年画出这样的图纸。”裹子吐了吐舌头。
“你说的对,在30年的时间里,他们作了许多补充,让它从一个梦想变成了可能,飞船,属于我们的飞船。”
“我很赞成你的话,不过我想你所说的‘我们’应该指的是全人类吧。”
阿莲将两只手臂交叉着放在胸前,她依旧面带微笑,“我没工夫和你开玩笑。我们觊觎这张图纸已经30年了,甚至不逊于我们当初对整个世界的梦想。为此,我在这个陌生的国家生活了20年。”
“你管那叫梦想,不过我记得你们最终是失败了,不是吗?”
“但这次不会了。”她神情坚定地说。
“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我们有你。”
“你那么肯定我会帮助你们?”
“因为你别无选择。”
“是吗?”裹子对于这样长的时间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但他已经有所察觉,就像地震前的预兆一样,当你看到的时候已经无可避免了。
“你现在已经是我们的人了,我们早已把消息散布了出去,当你跨出这个地方的时候,你将被你的组织‘家园’的人通缉,你也会被本国的警察追捕,不信的话,就看看这里。”
这次大屏幕中播放的是一张通缉令,上面裹子的头像拍得并不清晰,但很容易给人留下恐怖的印象,上面他的国籍,名字,年龄等等个人信息都用X替代了,唯一清晰的是双面间谍两个字。
“谢谢你们给我拍了一张如此精美的照片。不过什么信息也没有,他们怎么通缉我?”
“你说的对,但至少你不该怀疑你的组织吧。”
裹子点点头。
“就是说我现在是你们‘绿岛’的人了?”
阿莲微笑着点点头,“你已经知道我们是谁了?”
“第一次见到你们就知道了,除了‘绿岛’还有哪个组织能像你们一样神通广大呢?”
“谢谢。”
“能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吗?”裹子收起了自己的笑脸。
“当然。”几声清脆的高跟鞋的声音响过之后,屋里就只剩下裹子一个人了。
他调出了那幅图片,上面错综复杂的线条让人眼花缭乱,总体上是以直线为主的,但也有一些是曲线。裹子用手比划着,他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屏幕跟前,那样的一个类似环形的曲线。裹子的指尖沿着那条曲线向上,然后再转到其他的线条上,直线,曲线,接着又是直线,再翻转回来,一切似乎都很平淡,只是那一条弯曲得太大了而已。裹子把刚才在屏幕上走过的路线描摹到了纸上,他被纸上出现的图案惊呆了。
“眼前的简单线条汇成了一幅富有动感的图画,画面中似乎是一个女性的首领带领着她的部落成员们呐喊着超前冲去,他亲手绘制了一幅女子狩猎图。当把照片取出来的时候则更加清晰了,那个有些夸张的乳房实际上就是图纸上的涡轮页片的一部分,而那个所谓的女领袖手里攥着的小东西就是图纸上的一个小零件,小到让人如此容易忽略它的存在。其实早在昂力的提示之下,裹子已经发现了这个秘密,当他把女子狩猎同混原图叠加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是女人仰望天空中的奇怪东西,当时他在想,是否是古代人想象中的天神,而那个飞艇状的东西,现在也可以知道了,它同样是组成图纸无数线条中的一部分。而当裹子再将其他的岩画一张接着一张叠加在一起的时候,虽然线条少了许多,但大体上和这张图纸有着相同的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