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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角 当前章节:15393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21:22

瑰玛产生了一种错觉,那个男孩真的跳上这辆车了吗。

“要是他没上这辆火车的话,那我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白痴。”瑰玛完全可以毫不忌讳地把心里想的话喊出来,反正没人听得见。她把脑袋靠在车厢里的木头上,上面布满了刺,她只好把包垫在脑后,木头虽然没有棱角,但终归也是硬帮帮的。瑰玛枕在上面始终没法把脑袋固定住,不停地摇晃,其实也不能怪她,整辆火车都在剧烈地晃动,就这样,包也不听话地从脑后掉了出来。

瑰玛捡起了包,拉锁是开着的,她从里面掏出了那本唯一的收获。书的封面上画着一支只剩下一半的花,确切地说是整个花蕾都不在了,书名也被撤掉了,不过即便看到的只有几片落下的花瓣,瑰玛也能分得清那是玫瑰花。

瑰玛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第一页,上面已经没有了空白处,密密麻麻地挤满了各种符号,那些符号就像是一只只长着犄角的畸形小虫子,瑰玛一个也不认识,一个念头闪过她的脑际,“是文字!”

当她翻开第二页的时候,也就是小说正文,谜底就揭晓了。

在书的扉页处的大段空白处,都写满了文字,其中也参杂着如同前一页上的“小虫子”,当瑰玛开始阅读那些笔记的时候,她可以深刻地体会到阅读这本书的人是用心在读。

开始的第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这已经不是我第一遍读这本小说了,确切地说,我已经记不清读过几遍了,然而每次读都会有新的想法,所以这次我决定一边看,一边把想法记录下来……”

“难以置信,难以置信,当我试图用母语进行记录的时候我居然发现很多意思表达不出来,并不是我的母语的语汇不够丰富,时至今日我都把我的母语看成是全宇宙最优美的语言,然而遗憾的是,因为太久不曾使用,我居然想不起来了。

“想想也没必要太过自责,毕竟我已经太久太久没有使用过那种优美的语言了。

“呵呵,久到我几乎要记不清是多久了……”

瑰玛继续翻看着,不错过每一页的每一处细节。

“小说中的地方其实是我的家乡。没错。我的家就是那样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我的爷爷的爷爷都没有出生的时候,那里是一块美丽的地方,大概就像这里的人们常说的世外桃源吧。不过好景不长,随着大环境的不断变化,我的家乡也未能幸免于难……

“小说里说有一天,因为世界大战的爆发,家园被彻底毁掉了,那种场面描写也像我的家,其实就是我的家乡的翻版。我的家现在已经不成样子了,随着人口的膨胀,环境的恶化,似乎没有了我们的荣身之所,所以我们必须去寻找西塔尔柯,或者是像太阳部的人那样,即便原本不属于我们……

“我有时也很想念我的家人,相信我的家人也是如此。每当我读到娜塔塔思念庇暗和希望的时候,我就会想起我妈妈,我爸爸也是战死的,为此我成了她唯一的儿子。如今我就像是希望一样,为了我们的西塔尔柯,呆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不知道何时才能重逢……

“我开始迷失方向了,为了所谓的荣誉而成为别人的杀人工具,形同走肉,这不是我想要的……

“小说结束了,尽管早就知道了,可还是有些莫名的伤感,娜塔塔的命运是否将会是我母亲的翻版?不仅仅是她,还有我的XX,XXX.”后面又出现了几个虫子一样的符号。到了小说结束的时候,也是读书人写下笔记最多的地方,而结尾处清晰地标记着日期:7月18日,是半个月前写的。

“尽管我对这里的人信仰的宗教不屑一顾,但我却开始相信他们的一句话了,‘命里有时总会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希望我记对了其中的每一个字。

“当我们的飞船梦想宣告破产的时候,我知道这就是自己的命,命里的我什么都不该有,命里的我永远也不可能回到‘西塔尔柯’了。我真的是糊涂了,究竟我的‘西塔尔柯’在哪里,是这边孕育着无数希望的土地,还是有我的母亲,XX,XXX的故乡!如果让我在二者之间作出一个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我的故乡,我的家!”字迹在这里有些模糊,或许是被泪水打湿了,而在母亲的后面同样有几个陌生的符号,瑰玛同前面提到的做了比对,是相同的符号,似乎是某人,或某些人的名字。

“这是我最后一次阅读这本小说,最后一次。我曾经不止一次这样想过,但这一次是千真万确的,我不知道我的家人们是否还在等着我,但我要让他们失望了,其实在很久以前他们早就绝望了,而现在绝望的换成了我,我将无法带给他们惊喜了。

“最后我想告诫我的朋友一句话,或许你从未把我当成过朋友,因为我也没见你把谁当成过朋友,这是实话,并不是因为你破坏了之前对我的承诺毁掉了我的梦想,也不是因为我和你大吵了一架,而是在我眼中一个真实的你,或许你可以说那就是你的梦想,我不能否认你的梦想,成为万人敬仰的英雄也是我的梦想,但那不能隐藏你冷血的一面,甚至是你的儿子!

“原谅我,我的话,有些过激,不过你的确没表现出对他的半点爱护,当然你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不过我不能像你一样,我老了,知道自己等不到回去的那一天了,最后,作为这么多年的战友,希望你能成功,名垂青史。

“呵呵,我这是怎么了,说了一堆废话,你是看不到这些话了,就当是对自己说的吧。我把哟哟交给你了,他会替我完成属于我的活儿的。

“再见了妈妈,再见了XX,再见了XXX,再见了XXX,再见了……全都再见了。希望在下一个文明的轮回中,我们的后代能够做得更好,那样也就不会产生与我经历相似的人了。”

在最后一句话当中,一连十几个再见,大概是他最后所能想到的所有人,还有他提到了“文明的轮回”,这让瑰玛费解。

火车继续在山中穿行着,一座接一座的隧洞从火车身边擦肩而过,随之而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漆黑一片。

在经过了一条长长的隧洞之后,光明又照射进车厢来,瑰玛又把书仔细地翻了一遍,确定所有的笔记都看了,然而比不看更加糊涂了,她把书重新放回到了包里,此刻天还没黑,她看看手表,已经下午五点了,接着又是一片漆黑。

这大概是目前为止瑰玛经历过的最长的一条隧洞,就像没有尽头一样,不过对她而言这并不重要,她摸索着,把包垫在脑袋下面,躺在了一块很宽的圆木上,身体被木头和车厢挡板夹在中间,倒也舒服,她闭上了眼睛。

火车驶出了隧洞,太阳光穿过薄薄的眼皮照进瑰玛的眼睛里,不仅仅如此,他清晰地感觉到有一股微弱的气流均匀地打在她的面颊上,她睁开了眼睛。

一双像湖水一样清澈的大眼睛正注视着她,他像是一直灵活的猴子蹲在木头上,身体向下倾斜,和她面对面,鼻子几乎碰到了自己的鼻子。

“啊。”瑰玛大叫一声,从木头上坐了起来,而看着她的一双眼随即就落在了她的身前。

“你怎么了?”站在瑰玛面前的是一个七八岁年纪的男孩,就是瑰玛一直跟踪的哟哟,他一脸稚气地看着瑰玛,“你也采用这种方式旅行?”

瑰玛有些惊慌失措,不过几秒钟之后,她平静了下来,她意识到对方并不认识自己。

“对啊,你在这里干什么?你还是个孩子就一个人跑出来了吗?”瑰玛边说边朝他的身上看去,那个不大的箱子并不在他的手里。

“呵呵,当然了,从来就只听说过流浪儿吗。”哟哟用手摸着自己的头发说。“其实我早就发现你了。”

“啊,什么时候?”瑰玛尽量保持镇静,即便是机器人,他看上去也只是个小孩。

“在过山洞的时候,因为无聊,我就到处走走,每个车厢都转转,我看到你在看书,就没有打搅你。”

“哦,是吗。你是说过山洞的时候?”

哟哟点点头。

“那你这是要去哪里呢?”瑰玛尽量保持自然,把一切都制造成是偶遇,至少看上去是。

哟哟摇摇头,“不知道,既然是流浪,到哪里都无所谓。”哟哟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瑰玛点点头。她可以仔细看一下眼前这个男孩,他的表情丰富多彩,眨眼睛时嘴巴配合着会有一个微微的上翘动作,不过表情不是很丰富,他一直用他一成不变的好奇看着瑰玛。而哟哟的五官每一个都很精致,搭配在一起形成了大概是这个年龄中能想象得到的最可爱的一张脸。

“怎么了,在想什么?”哟哟似乎看出了瑰玛的想法,他的脸上露出了笑脸,那是一个有点像卡通人物的笑容,很灿烂。

“哦,没什么。”瑰玛这才把眼睛转移到了一根光秃秃的木头上。

“那么你想去哪里呢?”

瑰玛摇摇头。“和你一样,四处流浪,到哪里并不重要。”

“真的吗。”谈话戛然而止了,哟哟蹦跳着,跑到其他的车厢里了。

瑰玛松了一口气。从哟哟给她的印象来看,他的确是个男孩,大约又过了几个钟头,天完全黑了,瑰玛抱着自己的书包,听着外面单调的声音,感受着火车机械的晃动,她渐渐进入了梦乡。

“醒醒,醒醒。”瑰玛感到有人在推她,她睁开了眼睛,一如上次走出黑暗的隧洞一样,看到了一双大眼睛,只是在月光照耀下,更加透亮,就像是两颗晶莹的宝石。

“是你啊。”

“前面就到站了,我叫醒你,免得你忘记了下车。”

“是吗,可你知道我在哪里下车吗?”

“马上就会知道的。”

火车不紧不慢地行驶着,瑰玛再次试着探出脑袋去,她朝前面看去,黑漆漆一片,就又把脑袋伸了回去,她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哟哟。

“你不用怀疑,马上就要到站了。”

又过了大约五分钟,火车行驶到了一座大桥上,桥下面是一条河,就在火车行驶到桥中央的时候,哟哟站了起来,瑰玛这才注意到,他的身后一直放着那个黑色的包。

“瑰玛小姐,就到这里吧,你到站了。”哟哟的声音像是在向瑰玛施加魔法,她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个个头才到她胸口的男孩。

“你认识我?”

“从我家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你了,还有那些滑稽的家伙,是你的手下吧。呵呵,没时间了,你好像练过潜水,是吧?”

居然连这些他都知道,瑰玛攥紧了拳头,把书包死死地跨在了身后。

“没必要反抗,只是一次潜水而已。”说完,哟哟冲了上来,瑰玛根本没来得及看清楚他的动作,她试图作出反抗,然而她已经被他举了起来,哟哟举重若轻地跳上了木头的最高层。接着,瑰玛像是一个并不是特别重的沙袋一样被扔了出去,一一个并不是很漂亮的自由落体落下了大桥,朝着碧波荡漾的水面落下。在那一刻她终于相信了裹子的所有判断。

医院里进进出出的有两种人大多数人是会避开的,一种是传染病人,一种是死人。当栓老头被推进来的时候,并没什么特别的,他被放进了74号冰柜,推进去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睛是睁着的。

太平间是个特别的地方,也是每个人都注定会光顾的地方。平常的时候都会出奇的静,没有定点气息,再加上用作尸体保鲜的冷气,很接近人们印象中的阴间,其实那不过是想象而已,当然,太平间74号也并不是栓老头人生的最后一站,按照常理,他还会经历火葬场和墓地这两站,然后就可以安息了。不过生前的栓老头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在他死后会经历那么多事。尽管他自认为一生都是单调的灰色,不过要是连死后的事情也算上的话,就算不是色彩斑斓,也可以称的上五颜六色了。

按照相关的法规,栓老头并不会在太平间待的太久,身份确认之后,他就会被带到火葬场进行火化。当然像栓老头这样的外地人身份确认起来会比较麻烦,大概会按照流浪人员的待遇来处理,也还是火化,通常只有两种人可以避免火化的命运,一种是富有的人,另一种是太过富有的人,这大概就是罹可以从坟墓里跑出来的原因吧。

果然,栓老头火化的日子就在转过天的时候来到了,他静静地躺在里面,当他被工作人员从冷柜里拉出来的时候,胳膊和手还保持着他落下来时的样子:两只手在胡乱挥舞着,腿也一样,他似乎在作最后的挣扎,尽管他落在了游客身上,然而人肉做成的垫子显然单薄了些,最终没能避免双手落地粉碎性骨折的命运。不过他却保存下了一颗相对完好的头颅,从他的面部表情上看,并没有来得及作太多的呻吟。

工作人员推着栓老头缓缓地走向太平间的出口,门外正停着一辆车,一辆开往火葬场的车。工作人员显然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在他的眼里二目圆睁的栓老头更像是一个喜剧明星,用他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壮举为所有人奉献了一场盛大演出,所有在现场的观众都会留下终身的回忆。他推车的速度并没有因为栓老头的体重很轻而加快多少,他甚至吹起了口哨,是一首节奏欢快的曲子,就是在这种看似不合时宜的场合中吹得久了,只有那些竖起耳朵但却什么都听不到的听众,才练就了他的高超技艺,他的口哨吹得嘹亮而高亢,优美而动听,渐渐地,就连外面的车里的人都鼓起了掌。就是在这样的表演当中,栓老头被推出了太平间,假如他的口哨声没有那样动听以至于接应栓老头的两个年轻人放慢了开启舱门的速度的话,又或者吹口哨的人稍稍走的快一点,他们都将顺利地送走栓老头,然而那些毕竟只是假如。

就在栓老头被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装进运尸车的一刻,另外一辆面包车从远处飞驰而来,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它已经停在了他们的身前,还没来得及反应,从车上就下来了几个身着白大褂,带着口罩,医生打扮的人,他们二话没说地把栓老头从车上抬了下来。

“你们是谁?”负责运送栓老头的人总要履行一下问讯的职责。

“哦,我们是市生物研究所的,需要一具尸体,这是签好的协议。”来人向他出示了一张证明,他只是匆匆扫了一遍,速度并不比把一本字典从头翻到尾来得慢多少。他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们可以把栓老头带走了。

于是栓老头被几个白大褂前呼后拥着抬进了另外一辆车,他们小心翼翼的架势一点也不像是在抬一具尸体,更像是获得了一箱子财宝,生怕一不小心弄丢了一个珍珠,或是一枚金币。

汽车在把栓老头停顿完毕后,呼啸而去,只剩下一个吹口哨的太平间工作人员,和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之后连他们也从太平间门前消失了。

飞驰而去的汽车上,医生打扮的人都摘下了口罩。

“妈妈,你要一具尸体干什么?”说话的金发男孩就是昂力,如今他正在适应新角色——当好阿莲合格的助手。

阿莲摇摇头,“上面吩咐我们这么作,应该会有他们的用意吧。”阿莲摘下帽子,朝后甩了甩头发,她无意中瞟了一眼躺在他们身边张牙舞爪的栓老头,特别是他大睁着的一双眼睛。阿莲把落到地上的白布盖在了他的脸上,这次连她也不知道原因。

“我们现在去哪?”

“到飞机场,直接运回总部。”

栓老头继续着他的旅行,就像是他漫长的人生一样漫长的旅行。

起初的平静心态在时间的作用下早就荡然无存了,裹子不得不佩服那些修行的人,面对着一面墙就可以面壁经年累月的时间,而他面对着墙上亲手绘制的图画,却一筹莫展,他知道,再这么待下去,很有可能等到罹的计划完全实现了他还没能重见天日。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就是再没有人审讯过他,似乎他们已经忘记了他这个杀手的存在。牢房里是不会像外面一样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的,就在这种一成不变当中度过了一个月或者更久的时间。

“放我出去!”裹子终于再也按耐不住自己的情绪了,他厌恶了这种戴着眼睛才能看到的单调乏味的空间,然而更令他濒临崩溃的是他不知道罹藏在哪里,他究竟在干什么,还有一不和瑰玛,他们都像是消失了一样,他开始宣泄自己的情绪,这里也是宣泄的最佳场所,几十公分厚的墙壁,深埋在地下四层,这些都保证了裹子可以尽情地呐喊,一吐心中的不快。

“放我出去,我要出去,放我出去!”他不停地重复着同样的话,脸上也不停重复着同样的表情,直到他扭曲的脸到了没办法再作丝毫的夸张改动,直到他把嗓子也喊哑了,裹子的心情却突然平静了下来,就像是刚刚喷发完的火山,一阵像是要用炽热的烈焰吞没一切的爆发后的归于平静。

裹子摘掉了眼镜,他把自己的身体舒展地放平在了地板上,感受着如阳光般射入他的眼睛里的金黄的光芒。

并没有等待太久,对于外面的人们来说是第二天,而对于不吃不喝只是躺在地上的裹子来说大概仅仅过了五分钟,门开了。裹子像是等到了传说中的救世主一般从地上跳了起来,而从外面走进来的人也并没有令他失望,是瑰玛和一不。

“听说你一天没吃东西,还有这么大的力气,看来是不饿啊。”

“见到你们,我就像是刚刚吃过一顿法式大餐一样,你们终于来了,我以为你们不回来了。”

“我们不回来,谁来救你出去?”

一不明显要比走的时候瘦,也晒黑了不少,他微笑着看着同样有些骨瘦如柴的裹子,两个人相视一笑后拥抱在了一起。

“查到什么了吗?”

一不点点头,“我跟着他们的车到了高京市,后来,就跟丢了。不知道罹会不会到其他地方去。”

“怎么会,你被他发现了?”

一不摇摇头,“应该不会。只是跟丢了,所以我就回来了。”

“那你为什么这么久才来?”

“其实我早就回来了,一直想来。可我得等着玛姐啊,半个月前她才回来,一拖就拖到今天了。”

裹子细而长的眼睛转向了瑰玛,“对了,你怎么样,抓到栓老头了吗,照我的办法做了吗?”

瑰玛微笑着,她的笑容有些神秘,“你的方法根本没派上用场,还要提醒你的是,这个方法恐怕今后也用不上了。”

“什么方法?”一不不想被蒙在股里。

“是这样的,裹子告诉我说,一旦抓住了栓老头,可以告诉他我们掌握的一切,这样他就会以为事情败露了,然后告诉我们他们所有的秘密,不过遗憾的是,他根本没给我们这样的机会,他死了。”

栓老头的死讯一不早就知道了,不过对于裹子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裹子惊讶的表情不亚于瑰玛在火车上听到哟哟叫出她的名字。

“怎么回事?”

于是,瑰玛把几天来追踪栓老头未遂转而追踪哟哟的一桩桩事情讲给了裹子。

“那本书呢,给我看看。”

瑰玛摇摇头,“我说了,我是被哟哟扔进河里的,当我从河里爬上岸的时候,书全都被水打湿了。”

裹子点点头,他的脑袋嗡嗡直响,肚子就像是约好了一样跟着咕咕地响。

“我饿了,监狱长女士,可以来份加餐吗?”

裹子显然是想要把一天都没吃的食物找回来,面对着每天都没有太大改变的食物,他像是见到了珍馐佳肴一般,食欲大开,将它们统统消灭,肚子终于不再叫了。

“你们这里的伙食不错。”吃完了饭,裹子用舌头添了添有些油腻的嘴唇。

“那就多待些日子。”

裹子摇摇头,“我得出去了。”

“你想好怎么做了?”

裹子点点头,他向来很自信。

“瑰玛,你不觉得奇怪吗?”

“奇怪什么?”

“照你所说,从一开始哟哟就知道你在跟踪他,而他却迟迟不肯动手,直到到了桥上他才把你扔下去,不觉得奇怪吗?”

“他说他知道我擅长潜水,”瑰玛琢磨着哟哟的话,“他还说,看到我在看书就没打搅我。”她在思考的时候,一不和裹子都盯着她,等着一个最后的结论,“他是故意放我走的。”

裹子点点头。

“如果哟哟认识你的话,我想可能是罹告诉他的,而从他在黑暗中仍然能够看清你在看书,以及把你扔进河水中来判断,他是机器人,不过他为什么要放了你,显然他不是个大善人,否则的话,就不会那样决绝地给刁博士一枪了。”说道这里,刁博士在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又重新回到裹子的脑海里。

“你说的似乎有些道理,河水并不是很湍急,再大一些的河的话,或许我就回不来了。”

“如果哟哟的确是机器人的话,按照机器人的三*则,你们认为他会怎么样?”

“三*则,真的有机器人三*则?”一不不解地问道。

裹子摇摇头,“我不知道,我是说如果有的话。”

“他会对栓老头绝对服从。”瑰玛说。

“对,是栓老头的授意。”

“栓老头临死前就知道我会跟着他,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裹子摇摇头,“显然不是,栓老头希望留下一些东西,而你显然就是他留下的重要的人证,就像你说的,在小说的笔记中,他提到了争吵,梦想破灭,等等,他之所以留下那本书,就是为了在他死后,不至于一切都伴随着他被埋进坟墓中去。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或许随身携带着那本书的半页封皮,希望有人能够破解其中的疑云。”

瑰玛赞许地点点头,“可是现在,书已经被毁了。”

“这也是问题所在,或许书中还有其他的信息。”

“是啊,要是我不去追哟哟,把书带回来就好了。”瑰玛显然有些懊恼,她早该料到对手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弱小。

“没关系,你从书里看到的已经很有价值了。至少我们可以判断,栓老头之所以会自杀,是因为他的梦想破灭,而和罹的争吵更加深了他的这种想法。他说他已经活的太久了,所以,我想他是担心无法再见到他的亲人了,显然,我最初的判断是错的,罹不是在建造宇宙飞船。”

“没错,”一不也兴奋起来,“就是说,当罹告诉他他不打算回去的时候,栓老头绝望了,他和罹产生了争执,于是他就有了轻生的念头。”

“同时,他们之间显然是一种不对等的关系,即便决定要死了,他还是完成了罹交给他的最后一个任务,杀死了拿师,同时他也不能把真相告诉别人,而是寄希望于别人能够破解他的谜题,所以刻意留下了那本书,和那些行李,行李!”瑰玛恍然大悟,“那些行李或许还有什么有用的东西。”

“或许吧。”裹子皱起了眉头。

“那我再去一趟那个垃圾场。”

“过去这么久了,那些东西恐怕早就不知去向了。”一不说。

“高京市,刁博士,”裹子想着这两个名字,就像是两把钥匙,或许可以开启谜团的钥匙,但他并没有说出口,对于裹子而言,他不想一不和瑰玛再因为他而涉入险境了。

“现在我们可以大致了解了,栓老头显然是肩负着使命的,虽然我们不知道使命究竟是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离开了栓老头罹也很难做,所以他才会把东西交给哟哟,很可能让哟哟完成他的使命,而机器人是会绝对服从主人的话的,对于哟哟来说,栓老头是他唯一服从的人。你们觉得呢?”

“没错,头儿,现在就剩下罹藏身之处了,让我再去一趟高京市,他或许没有走远。”

裹子摇摇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我从这个鬼地方弄出去。”

“这个好办,我可以想办法把你弄到一个相对好一些的监狱去。”瑰玛显然误解了裹子的意思。

“不是换牢房,其他牢房和这里没有任何区别,我的意思是,如何逃出这里。”

“这不可能,”瑰玛十分肯定,“你一定是疯了,从来没有人从我的手下逃出去,你千万别乱来,需要做什么就和我们说,我和一不会帮你完成的。”

裹子微笑着吐了吐舌头,“亲爱的监狱长女士,你未免太过自信了吧,真的没有吗?”

“你是说昂狄,他那也算是逃走?”

“我们可以复制他的办法。只要到了医院,一切就好办得多了。只是还要惊动一下那些狱警了。”说道这里,裹子又回忆起了当时的情景。

“你真的想这么干?”

裹子点点头,“千真万确。对了瑰玛,记得当时的情景吗,我的头突然疼得厉害,接着我不小心拉了警报。”

“我怎么知道。”

“哦,对,我还以为当时你也在场呢。这次拉警报就让一不来完成,不过需要你像上次一样把一不的信息也纳入警报系统当中。”

瑰玛点点头。

“我来探视你,然后复制昂狄的一幕,玛姐送你去医院。”

“不错的主意吧。”裹子像是已经成功了一样露出得意的神情。

“听上去不错。”

三个人会意地相互点点头。

三十四 绝望

傍晚,Pink Orenge Beach酒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里几乎成了瑰玛请客的固定场所,她早已习惯了酒吧中那种有些昏暗的灯光,更重要的是她喜欢这里从前的名字:战国,混乱不堪,生活中有时候就需要一些波澜壮阔的东西,让人真正体验一下乱世出英雄的感受,当然,想要实现这样的梦想,单单在酒吧里跳跳舞是行不通的,必须到更广阔的舞台上去,就像罹,他的舞跳得很棒,最终却成了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瑰玛喜欢这里,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喜欢看调酒师的表演,散落在不同酒杯里不同颜色的酒在他神奇的手指间仿佛是从天而降的仙雨,再配上燃烧的火焰,玩出各种眼花缭乱的动作,最后落入自己的酒杯,那种滋味即便不喝只是看看也很过瘾。

“透过晶莹剔透的酒杯仔细看着当中的红色液体,摇一摇会有少量的沉淀物,再透过暗红色的沉淀物,就可以看到对方的脸。”瑰玛捧着一杯葡萄酒在眼前轻轻地晃动着。

“那你看到了吗?”一不把脸凑了过来,接着整个酒杯中就全是他的脸了。

瑰玛喝了一口,然后放下了酒杯。

“说说你和阿嗔的事情吧。”

“我们的事?”一不的表情有些惊讶,“什么事?”

“还想瞒着我吗,阿嗔可是经常和我诉说呢,说说吧,或许我可以帮得上忙。”

一不收起了故作惊讶的表情,脸色凝重起来,包厢外面正放着激烈的音乐,虽然听不见,但看着外面舞动的身形,一个个陶醉的表情,他仿佛也在随之起舞,只是起舞的不是身体,而是思维。

“是啊,我对不起头儿,他对我那么好。”

“这不是你的错。”

“这么说是阿嗔的错?”

“也不是她的错。这样的事情谁又会碰到呢?只能说,这是早已注定的事情。”

瑰玛希望她的话能够给一不带来些许的安慰,一不反倒觉得更加痛苦了,他端起酒杯,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她没回骑耷朵朵,对吗?”

“对,她一直和我在一起,玛姐,你要相信我,我不是有意要骗头儿的。”

“我当然会相信你的,能跟我说说吗,你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一不又为自己倒了一杯,同样一饮而尽。

“其实自从她失去记忆见到我的时候就对我产生了好感。后来,我也有所察觉,不过我知道他是头儿的女朋友,我和头儿相处了这么久,她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我又怎么会接受她呢。后来,为了帮助她恢复记忆,我和她呆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久,你知道,谁都难免会产生一些想法。即便是那样,我还是克制着自己,不和她交往,玛姐,你相信我吗,我尽力了。”

“我当然相信。”瑰玛说着点燃了一支烟。

一不继续说道:“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在拿师的授意下,我们去了金塔马,找到了那个步克大师。其实我的想法是把阿嗔的病彻底治好了,然后把她交给头儿。结果治疗进行地非常顺利,阿嗔很快就康复了,她迫切想要找到头儿,假如那时候头儿没有失踪的话,我想他们现在早就在一起了。然而,事与愿违,我没能找到头儿。那段时间,阿嗔的情绪很低落,我就一直陪着她。你知道,步克让她记起了从前,但却没有让她忘记我们之间的事情,她在思念头儿的同时,也还记得我和她之间的事情。”说到这里,一不看着瑰玛,看着从她口里吐出的烟圈儿。

“因为她没有忘记是你救了她,同时她对你的好感也依旧存在,所以,当她无法找到那个给她感觉并不真实的裹子的时候,他就投向了身边的你的怀抱,对吗?”

“没错,玛姐,谢谢你对我的了解,可是,我该怎么向头儿交代呢?”

“放心吧,这件事交给我吧。”

听到瑰玛的话,一不的脸上拨云见日般露出了笑脸。

“别想那么多了,今天叫你来是陪我喝酒的。”说完,瑰玛也一饮而尽,她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绯红,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

一不和瑰玛的情绪都很好,他们一边喝着酒一边计划着如何把裹子从监狱转移到医院去,似乎一切都在他们的掌握中。就在这时,瑰玛的电话响了。

“喂。”

通话仅仅持续了不足十秒,瑰玛的脸上由晴天又转为了多云。

“马上跟我走。”瑰玛拿起包,从包里取出一些钱扔在了桌上,然后不由分说地离开了座位,一不急忙跟了上去。

“发生什么事了,玛姐?”

“是医院打来的电话,我特别吩咐他们,要多留意裹子的体检结果。”

“是查出什么病了吗?”

瑰玛没有回答一不,她加快脚步,上了带有警察标志的汽车,一不也跟着上了车,脚刚一落地,汽车就启动了。

一路无话,汽车飞驰到了医院,一不和瑰玛一刻不停地进了医院,每年犯人的例行体检就是在这里进行的。

医院的角落里停着一辆金色的跑车,它藏在黑暗之中却依旧十分显眼,显眼的不仅仅是它流线型的设计,还有它上面的尘土,显然有一段时间没人驾驶过了。从车里走下了两个人,一个带着棒球帽,把自己的脸隐藏在黑暗中,一个则身材瘦小,被他的身影完全遮挡了。

“你不是说,你已经杀了她吗?”罹转过身,看着在他的阴影笼罩下的哟哟。

“我把她扔进河里了,没想到她还活着。”

罹摇摇头,他从口袋里取出了一包烟,里面只剩下一支了,他像从前的每一次那样,一口气吸完了整支烟。

“没关系,这次让她和他作一对死命鸳鸯。”罹说着顺手拍了一下汽车,在车顶留下了一个手掌印,罹看看手上沾满的灰尘,吹了一口气,“我送你的车,你不开就没事了吗?”他低下头看看哟哟,哟哟也学着他的表情看着他。

“主人,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按我说的办,我要让裹子呆在监狱里,一辈子都甭想出来,然后就没人能打搅我们了。”罹捏了捏已经被捏扁的烟盒,继续使劲儿,直到盒子变形扭曲,不成样子。

“到时候,我倒是可以帮助他爱护一下阿嗔,那可是个不错的姑娘,你觉得呢?”罹又把目光投向了哟哟。

“我觉得瑰玛也不错。”

“呵呵,”罹一阵大小,“不错吗,小东西,你快要开窍了,不要学你的爷爷,他怎么懂得这些。”

罹就这样躲在黑暗中和哟哟说着一些无聊的话,直到一辆出租车的到来。

“先生,您要去哪里?”看到罹冲着他招手,出租车司机把车停在了路边,他探出头看了看罹身后的跑车,“好漂亮的车啊,坏了吗?”

罹把脑袋低下来,看着司机,“没有,你觉得我的车不错?”

司机点点头。

“那和我交换一下怎么样?”

“你说什么?”司机瞪大了眼睛。

“我是说,用我的车换你的车,你换吗?”

“您真会开玩笑。”

“不开玩笑,你现在就可以把它开走。”说着,罹把钥匙扔进了司机的出租车。

司机抓起钥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用试探性的眼睛看着罹,“先生,我的车快要报废了。”

“没关系,我就是喜欢报废车。”

说到这里,司机像是疯了一样冲出了自己的破车,他跑到罹的车前,兴奋地钥匙怎么也插不进去,哟哟帮他打开了车门,他像个第一次见到碰碰车的孩子一样跳进了车里。很快,引擎的轰鸣声就让他忘乎所以了,他没来得及再和罹说上一句话,就迫不及待地加速离开了医院。

“主人,他可真爱贪小便宜啊。”

罹拍拍哟哟的脑袋,“记住,以后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我们走。”

说完,罹进了那辆换来的出租车,按下了空车的标志,把车停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里。

不大会儿工夫,一不和瑰玛从医院出来了,他们的脸上没有了笑容,一言不发地上了警车,而罹的出租车也悄悄跟了上去。

罹的车不紧不慢地跟在瑰玛的车后面,离开医院没多久就行驶到了宽阔的马路上,华灯初上的街道上,川流不息的汽车,瑰玛的车越开越快。

“还真是个急性子。”

“他这是要去哪里?”哟哟显然猜不出来。

“当然是去监狱把裹子患病的消息告诉他了,还能去哪儿。”

“我现在可以开始了吧。”

罹点点头。

哟哟从书包里取出一个PSP游戏机,不过那仅仅是它的外表,当他打开那部游戏机的开关的时候,屏幕上出现了一条街道,游戏机的另一端被固定在了汽车的后视镜前方,但显然不是罹的这一辆,屏幕里的车速要快得多。

罹一边驾驶一边看着游戏机里的车,“喔,他一定爽坏了。”

“让他更爽一些。”

哟哟像是在玩一款超逼真的顶级赛车游戏一样操控着里面的汽车,而与此同时,在另一条大街上,正有一辆金色的跑车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在公路上飞驰着,而车上的驾驶员就是那位出租车司机。

“怎么回事?”看着急速变换的速度表,他有些惊慌,“这车怎么不听使唤?”就在这时,汽车的车门自动上了锁,他使劲踩着刹车,汽车速度却一点也没减下来。“怎么回事!”他终于大喊起来,因为他的手已经离开了方向盘,而他清晰地看到,车的方向盘在自己打着转,而汽车也像是自己长了一双眼睛,不停地超越着前方的一辆辆看上去像是蜗牛在爬的汽车。

“鬼呀,我见鬼了。”就在他大呼小叫不顾一切地试图打开车门的时候,才发现车门早就上了锁。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眼前随着车速不断提高而不断模糊的前方道路,感受着心脏跳到嗓子眼里怎么也咽不下去的感觉。

这辆飞驰的金色跑车很快就成了交警的焦点,大街上很快聚集了数十辆警车试图对它进行围追堵截,然而无奈汽车的主人显然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了,警车只能跟在它的后面吸食着它排放的尾气,真实地感受着什么叫鞭长莫及。就在这时,跑车终于出现在了瑰玛的视线里,而瑰玛的车也同样出现在哟哟的游戏机上。

哟哟看看罹,罹也看看他。

“好戏就要上演了。”

罹掉转了车头,而游戏机里的车则将速度加到了极限,画面中的道路几乎看不清了,只有正前方的一辆警车,接着,屏幕完全黑了。哟哟转过身去,看着车后面燃起的熊熊大火,两辆车在那一刻差不多都化作了升腾起的浓烟,速度快到没有一方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也就在同一时间,一直跟在后面的警车也开启了警报,警报声再次响彻整条街道,就像前几次的翻版一样,罹从后视镜中看着身后发生的一切,悠闲地离开了。

“主人,会有人幸存吗?”

罹笑了,“没准儿吧。”说完,他踩了一脚油门,他和他的新车迅速离开了那条街道。

这起非常的交通事故在第二天就见诸报端了,最终造成了两死一伤的惨剧,裹子却一直蒙在鼓里,他还在等着他的好伙伴的回来,等着他们把他从深牢大狱中救出去,一等就是一个月,或者更久,他的心始终是悬着的,罹看似从地球上消失了,而知道他在什么地方的只有裹子,况且他也不会一直待在那个地方,更要命的是谁也不知道他之后还会变成什么模样。

裹子终于等到了离开地下四层秘密监狱的这一天,不过接他的既不是瑰玛也不是一不,但他还是很高兴。他被带到了一间新的牢房,从上到下都是新的,只有他一个人被关押在那里。不过在新牢房并没有呆多久,他就被带到了接见室,并被告知,今后他将在这里接见他的律师。他计划着,大概瑰玛他们很快就会来的,而转移到这间牢房更有利于他们计划的实施,还有药物,瑰玛至少应该准备一种可以让他看上去像是死了的药物。裹子焦急地等待着,他预感到,行动的日期即将来临。

脚步声,是高跟鞋与地板接触的脚步声,由远而近,独自生活的时间长了,裹子的听力更好了,他开始兴奋起来,随着脚步声的临近,他像是一匹饿了很久等待出笼的狼,只等着被放出去扑向猎物,而那个猎物就是罹,裹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守在了门边,透过窗户看着走廊中的一举一动。然而,出现在他面前的却不是他想见到的人。

门被打开了,裹子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进来的人,是阿莲,让他吃惊的却并不是阿莲的出现,而是她身后的昂力,一如从前的他一样,穿着一身灰色笔挺的西装,头发也剪短了,显得很精干,似乎几个月不见他就长大了,裹子和昂力都没有说话,阿莲则径直走了进去,接着铁门就被关上了。

“好久不见,裹子先生,怎么对我儿子也开始陌生了吗,你们的关系不是很好吗?”

阿莲坐在了审讯桌前,翘起了一条腿,她穿着蓝色的裙子。

“你是我的律师?”裹子回过头看着阿莲。

阿莲点点头,“算是惊喜吧。”

“没错,巨大的惊喜。就是说,我干了一件愚蠢的事情。”裹子指的显然是帮助昂力这件事,站在他面前的昂力看上去要比他的状况好很多。

“不是你,是我们大家都干了件愚蠢的事情。”

裹子拖着沉重的镣铐坐在了阿莲的对面,而昂力则一直躲在她的身后。

“你怎么了,见到你亲爱的老师却一言不发,到前面来。”在阿莲的敦促下,昂力从她的身后站了出来。

“你现在和你母亲一起工作,对吗?”

昂力点点头。

“能告诉我,什么使你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吗?”

昂力停顿了一下,然后小声地说道:“是我父亲,父亲的死让我看清了你的真面目,你不过是想要利用我而已,我则是采用了相同的办法,来对付你,这大概就叫做以牙还牙吧。”

裹子点了点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认为是我害死了你爸爸,对吧?”

昂力点点头。

“因为他死了,所以我们必须反目成仇,对吧?”

昂力的眼睛开始发红,一双手已经攥成了拳头,看得出他在极力克制着情绪,那样子吓了裹子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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