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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角 当前章节:15432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21:22

“你在干什么!你疯了吗?”椰幽纯放下查特,大声嚷道。

“不像是毒药。”

“你的味觉就那么灵吗?”

裹子摇摇头,“快!叫狱警来。”一切都出乎裹子的意料。于是椰幽纯冲着门外大声叫着,很快,狱警就冲了进来。

“发生什么事了?”当狱警赶到的时候,查特的口里已经不再吐白沫了,无暇顾及喷在身上的秽物,裹子一把抱起了查特,“快,把他送到医院去!”几个狱警试图帮着抱住查特,裹子推开了他们,夺门而出。在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他不能出什么事。一口气跑出了楼,警车已经停在那里了。

查特被第一时间送到了医院,推进了抢救室。椰幽纯他们这时才姗姗赶来。

“情况怎么样了?”

裹子只是摇摇头。他捏捏自己的鼻子,像只不安的公鸡来回踱着步子。他们能做的也只有等待。很快,查特就被从急救室里推了出来。 “他怎么样,怎么这么快?”死了吗,眼睛始终不肯闭上。

医生摘下了口罩,“他没什么事情,据我观察,一切正常。”

“什么,一切正常的人会无缘无故倒下去,不停地吐白沫吗?”

椰幽纯看看查特,既看不出问题出在哪里,也看不出好的迹象。他就那么躺着,大睁着眼睛。

第二天,医院对查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意外发现,他已经是胃癌晚期了。一个胃癌晚期的人像只猎豹一样奔跑在沙漠里,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三个月后,他死了,睁着眼,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他的死因却很奇怪,是全身性的血液栓塞,并不是想人们预期的那样死于癌症。他的全身性血液栓塞和失去一切知觉都无法得到科学的解释。裹子隐隐地感到,事情也许并没有结束。他的死因同样震撼着裹子的心灵,因为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见到这种奇怪的疾病了,第一次是在他很小的时候。

“我们回去怎么交差?”椰幽纯很沮丧,裹子比他更沮丧。

“不知道。那是很重要的画,也许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你说什么?”

裹子摇摇头,“没什么。”

最近几天里,裹子一直徘徊在现实与回忆之间。不停地回忆,似乎回忆已经成了现实,现实也等同于回忆,难分彼此。现实与回忆犹如两条看似相交的平行线,你永远也别指望它们能够沟通起来。脑子里的弦绷得紧了些,想找个人排解一下,而在这座城市里,瑰玛是唯一认识他的人,他拨通了她的电话。

“喂,”裹子略带尖细的声音通过无线信号传了过去。

“是你。似乎很晚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不等裹子回答,她就挂了电话。裹子摇摇头,翻着脑海里面的电话本,先是椰幽纯。他拨通了电话,无人接听。他又想起另一个名字,拨了过去,同样的结果。“怎么回事?”他看看手机屏幕,信号显示是满的。阿嗔,他想起了她的号码。看看天空,夜已深。裹子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打扰她,只是发了一条信息,信息很简短,只有一个字,“安。”他刚刚合上手机,居然就回复了。

裹子打开手机,是一张笑脸,裹子回复到,“夜深了,怎么还没睡觉?”

很快就又接到了回复:“因为一直在等…”

夜空中,刚巧一颗流星划过,拖着长长的光晕,在夜空中自东南向西北运动,发出暗淡的光,似乎就像希望这个东西,总有一点点光亮,却很暗,暗到稍不留神就会忽略它的存在。“真的想你了。”裹子呆呆地看着手机里的照片,一张张都记录下她美好的笑脸,天空一样美丽的脸颊,刚刚才流过两行晶莹的雨泪,洒在地上,渗进土壤中,转眼就出了彩虹,灿烂的微笑,永远也忘不了,那是一份豁达,一份开朗,一份乐观。不觉中,裹子的脸上浮过一丝笑意,是对往昔岁月的眷恋,是对浮华躁动心灵的慰藉,也是对繁重到无以复加的苦闷的一时解脱,那美好的一刻,已经分不清是他还是她在笑了。裹子的心跳得比平常快了些,他的手指已经按下了第一个号码。

电话声响起,是瑰玛。裹子摇摇头,“怎么,有兴趣听我把话说完吗?”

“你马上到医院来,那个家伙出了问题,快!”

“你说什么?”另一边已经挂了。裹子像是被打了一针强心剂,意识一下子回到了现实,迈开异于常人的大步,奔向黑夜的深处。

“发生什么事了?”当他急冲冲地进入病房的时候,只有瑰玛守在那里,“医生呢?”

“你终于来了。快来看看他吧。他的情况一直都很稳定,今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差不多九点的时候突然出现了异常。”瑰玛也很着急,不停地抓着自己的手指头。

“异常,什么异常?”

“大夫说他的病情突然恶化了,早上还没有任何症状,夜里九点左右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心里衰竭的症状,经过医生全力地抢救,才稳定下来。医生说他可能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再发生的话,就很难挽回了。”

裹子注意到,他的眼睛闭上了,“我可能知道是怎么回事。”

“什么?”

“他的眼睛一直是睁着吗?”

瑰玛点点头,“上次来的时候,医生说即便是睡着了,他也会睁着眼,的确很怪。”

“没错,查特也是这样。”

“谁?”瑰玛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我们的时间不多了。”裹子把头转向瑰玛,“明天有个重刑犯人会被押解到这里,对吗?”

“你怎么知道,他们今天早上才通知我。”

“明天我陪你去火车站,一起去认识一下这个大人物。我有预感,光靠我们两个不行,得有个帮手。”说着,他拨通了电话。

七 梦境

秋天的金塔马市总有些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不同于身处在闹市中见到形形色色琳琅满目的商品时的心痒难耐,也有别于一个人坐在静悄悄的丛林深处抬头仰望满天繁星时的孤独寂寥。

秋天的金塔马总有些特别的声音。这声音不同于千军万马摆开一字长舌阵对垒敌军雄师劲旅大战一触即发战士们屏住呼吸只等一声令下时令人窒息的静,也不同于正月里喧天的锣鼓声,震耳欲聋的炮竹声,合家团圆的欢歌笑语声。

秋天的金塔马也总有些特别的颜色。这颜色不同于麦田里金灿灿的稻麦在太阳光的照耀下时而浅时而深错落有致的丰收的色彩,也不同于杀猪宰羊款待尊贵的客人时从锋利的屠刀刃上自上而下滴下的近乎于黑,近乎于紫的血色。

就像“塔马”这个词的本意――太平一样,太过于平淡,也太过于平静。平淡到刚刚黄昏时分,街上便只有零星的过客,平静到只能听见晚风轻拂落叶的沙沙声。

天边的太阳已经下了云头,浓浓的云彩披上一层重重的红色,近乎黑色的红,分量感十足,随时要掉下来似的。这么重,这么大的云朵真要是落下来,金塔马肯定是吃不消的,好在只是假象罢了。在那份厚实的火烧映衬下,城市也变了模样,最远处延伸到黑暗里的街道已经亮了起来,零零星星点缀着原本漆黑的大地,却又没有多少亮色,不足以让人联想起繁华都市里不夜城的奇异景观。

金塔马的火车站里人头攒动。候车的多数是拎着大包小包做着长远离开这座城市打算的当地人,火车缓缓驶来,运载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异乡人。当地人不愿留,纷纷离去。异地人也不愿来,一条条铁路却像一条条结实的锁链,硬是把他们拉了过来。这就是金塔马,一座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地图都找不到名字的并不繁华的城市。此刻,车站的灯已经全部打开了,那沉重的云早已被漆黑的夜空所吞没,完全看不见了。

列车缓缓驶来,像一只巨型蠕虫,放慢了脚步,最后是一声嘶鸣,拉响了汽笛,火车进站了。裹子下意识地看了看周围,一个清洁工穿着橙色的环卫工人马甲,佝偻着,正在清扫站台。另一边,是几个男孩,蹲在地上做着游戏,其中一个执拗着不肯蹲下。还有一位孕妇,身边放着几个大箱子,东张西望,似乎是在等待丈夫。

机车的门打开了,几个押解人员一跃而下,站在了机车大门的两侧,二目圆睁,颇有些气势。瑰玛使了个眼色,接站的狱警们也摆开阵势,封锁了周围一百米的区域。“大人物”即将出场,已经听到了他的脚步声,声音像是从另一个空间传来,裹子就站在时空之门的这一端,好像伸手就能触碰到,却是两个世界的人。他的侧脸已经从黑暗中伸了出来,被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双手连同铐他的镣铐一同从黑暗里脱颖而出,裹子的心跳有点加快了。

“你感觉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裹子转过头,看着瑰玛,她的双眼已经没了神,像两个嵌在稻草人眼窝里的玻璃球,仅仅剩下灯光照耀下反射起的光泽。裹子也感到全身乏力,他屏住了呼吸,“我想是乙醚。”说完这句话,周围的狱警们纷纷倒下,瑰玛也不由自主地朝裹子身上坠下,裹子试图接住她,却怎么也使不上力气。

“大人物”出现了,裹子依旧没能看清他的脸,因为他用衣服把整张脸包住了,“哈哈,发生什么事了,你们怎么都倒下了,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吗?”他兴奋地从火车上蹦了下来,从裹子身旁跑了过去,“快看,这是什么,专门为我准备的别克?里维埃拉,谢谢你。”他一只手捂着鼻子,一只手拍了拍裹子的肩膀,裹子差一点就倒下了,那是瑰玛的车。他钻了进去,接着只听到马达的轰鸣声,裹子伸手试图去抓那辆车,眼前却变得一片漆黑。

别克?里维埃拉像箭一样飞驰而去,就在同一时刻,斜刺里又射出另一支箭,一支更快的箭。“大人物”刚刚才松弛下来的神经不得不又紧绷起来。透过后视镜,他看到那是一辆金色的跑车,像一只低空盘旋的直升机,呼啸着掠过公路。“大人物”将油门踩到底,车窗玻璃像是贴了一层摩沙,车窗外的一切景物都变得模糊,像刚下完雨的路况。他们的距离却还在缩小,“不行,得换条道。”想道这里。他猛地转动方向盘,同时右脚踩了下去,方向盘几乎旋转了360°,而汽车则在瞬间掉转了方向。这似乎并不出乎跑车主人的意料,他的车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就在“大人物”疾驰而过的瞬间,跑车也完成了漂亮的转身。“见鬼。”“大人物”狠狠砸了一下方向盘,手铐刚好擦到手腕,就像被刀片划了一下,鲜血流了出来。这一切都顾不上了,他只是不停地超越着前面的车,两只手来回于档把和方向盘之间,手铐,牢牢地铐住了他,他开始烦躁起来,后面的车像一贴膏药,死死咬住。街上的车渐渐多了起来,大约进了市区,车速不得不有所放慢。

夜幕笼罩下的金塔马,这一天格外热闹,来自四面八方的车向火车站涌去,警车的警笛声,救护车的警笛声交织在一起,原本就难以分辨的声音,此刻再伴上火车汽笛声真的有点交响乐的味道。街头交响乐还不该忘记马达轰鸣声,一辆别克?里维埃拉,一辆暂时看不清的金色跑车把金塔马当成了城市公路赛的赛场,不停地超越,不断有珍贵的不珍贵的东西被撞翻,红色的番茄散落在路面上瞬间就成了鲜艳的番茄酱,一桶桶干净的矿物质水省去了洒水车不少麻烦,直升机也来凑热闹,接到报案,已经从市郊的基地缓缓升起,“大人物”果然是大人物。

一个老头似乎并没有被眼前的紧张气氛所感染,他牵着小孙子的手,缓缓地,悠然自得地,带着几分少有的好心情地走向马路中间,走向城市公路赛的赛场,而两位赛车手也刚好不期而至了。这位突如其来的老头儿像是电影里基努?里维斯的动作一样,镜头特写加上慢动作回放,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大人物”本能地猛打了一下方向,车轮碾在路基上,在巨大的初速度形成的巨大推动力下,别克?里维埃拉真的飞了起来。金色的跑车却及时地停在了路边。

当直升机飞抵事发现场的时候,除了别克?里维埃拉的残骸以及冒起的火焰外,什么也见不到。“没有见到跑车身影,完毕。”

“继续搜索,继续搜索,完毕。”直升机依照命令继续在城市上空盘旋着。

当裹子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头顶是天蓝色的顶棚,看看周围,绿色的墙体。裹子揉了揉眼睛,口渴得要命。“谁把我送回家了。”他的脑海里只有那个匆匆躲进瑰玛车里的人,他蒙着脸,什么也没看见。他起身走到窗台边,窗户打开了,窗台上的仙人球和杜鹃花的土壤还是湿的。裹子又走到茶几前,水杯里盛满了水,他迫不及待地拿起来一饮而尽,居然不是水,带着点淡淡地甜味。茶几上还有一份吃光的盒饭和一份盛满的盒饭,裹子把手贴在上面,还有些热气。

“瞄。”裹子眯起了细而长的眼睛,他转过身,立柜的角落里躲着一只精灵,他的嘴角露出微笑,走过去把它抱了起来,是一只黑色的小猫,全身黝黑,没有一根杂色的毛,漂亮极了。它对裹子一点也不生疏,温顺地躲在他的怀里,发困似的打着哈欠,“我知道是谁了。”放下猫,裹子拿起了手机,电刚刚充满,他拔了线,通常充满电需要两个小时。裹子看了看表,居然已经是上午十点钟了。他拨通了电话。

“喂,睡得好吗?”话筒的那边是一个浑厚的声音,也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干嘛不多待一会儿,又不是上班,八点就得离开。”显然他们是熟人了。

“呵呵,没有我,你可怎么活啊。”

裹子添了添嘴唇,柜子上居然放着另一杯水,他又喝了一大口,甜甜的,“把小猫都带来了,可真有你的。不是让椰幽纯来吗,组织上怎么把你派来了?”

问题似乎有些难回答,他半天没答话。裹子似乎觉察到有些不对,“他怎么了?不会出什么事吧。”

“你别急,我们见面再说吧。”

“你现在在哪里?”

“在金塔马监狱。”说完就挂了电话。

裹子急匆匆地穿上了外套,环顾四周,似乎陈设都没什么改变。他走到阳台,关上了窗户,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笔状的仪器,把它贴在墙壁上,立柜上,茶几上,床底下,地板,天花板,电脑,在每一件物品上都检测了一边,确定没有窃听装置后,才又拨通了电话,“喂,您好。”他一边说着,一边出了家门,顺手带上了门,“我是租你房子的人,麻烦你帮我联系一个换锁的人,我需要换把锁。”

“你开什么玩笑,”房东没好气的说,“这已经是你第三次要求换锁了,如果觉得不安全,就住到保险柜里去吧!”

“对不起,劳驾您了,我会多付些钱的。”

“好吧。”房东挂了电话。

当裹子赶到监狱的时候,瑰玛已经到了,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上,一只手上的烟正独自燃烧着,另一只手则在按摩着脑门,眼睛紧闭着,鼻子里有轻微呼出的气。另外一边,一个家伙带着红色的棒球帽,上面绣着纽约洋基队的标志,正在低头抽着烟,眼看烟灰就要落下来。他听到响声,抬起了头,见到是裹子,微笑着站了起来,“终于来了。”手里的烟灰也终于落到了地板上。

“你都搞定了?”眼前的人和裹子一样瘦,只是裹子的身上是有力的腱子肉,而他的身上似乎是真正意义上的皮包骨头,脑袋同瘦弱的身体相比较,显得太大了些,像裹子一样,长了一对细而长的眼睛,眼神里透着一股子灵气,调皮地眨着。整张脸显得搭配不当,各个器官单拿出来似乎都算端正,可组合在一起就显得有些不协调了。不过鼻子比较好看,有些向上翘的趋势。

他点了点大脑袋。“真不知道,没了你我可怎么活。”

瑰玛听到声音,两只大眼睛不情愿地睁开了,“他真的是你们‘家园’的人吗?”

裹子点点头。

“看来,我不得不佩服你们了。”她轻轻地扭了扭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卡住了。“要不是你的朋友,我的麻烦可就大了。”脖子终于又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上。“不介绍一下吗?”

他很惊讶的看着瑰玛,“怎么,裹子没跟你提起过我吗?”

她继续扭着自己的脖子,“提起?你的这位朋友平常就像是个哑巴。”

“他叫罹,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罹向瑰玛走去,伸出了手,“我们还是正式认识一下吧,我叫罹。”瑰玛也伸出手,两只手握在了一起,他的眼睛却一刻也没离开过瑰玛的脸。“您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监狱长。”

“是吗,那么能告诉我你认识几位监狱长吗?”

“呵呵,”罹笑了,露出不齐的牙齿,“您是第一位。”瑰玛用力把手抽了回去。

裹子和瑰玛依旧显得很疲惫,恨不能把椅子变成沙发床,脑袋像是有千金重,“还没缓过来?”罹一个人抽着烟,觉得很无趣。“真的有这么强烈的作用吗?”裹子勉强睁开了眼睛,努力地晃着,晃着。

“我也觉得奇怪,药效居然这么大,不可思议。”这一次终于完全清醒过来了,看看瑰玛,她似乎还需要睡一会儿。“对了,为什么不派椰幽纯来。”

“你就那么不欢迎我吗?”一支烟已经抽完了,他不间歇的又点燃了一支。

“你的烟瘾越来越大了,啊。”裹子盯着他的手臂看,手背上有道抓痕。

他掐了烟,看看自己的手背,“这是昨天抓那小子的时候弄的,就像个婊子。”他伸出舌头添了添手背上的伤口。

“他的反应那么强烈?”

“是啊,如果他束手就擒,就不会这么麻烦了。”他向裹子的方向挤了挤,沙发显得拥挤了些,“难道还嫌我对你的照顾不够吗?”

裹子觉得很不自在,向另外一边挪了挪,“谢谢你给我带来了小猫。没有它们,感觉生活少了什么似的。”

“难道没有我,你就不觉得少了什么吗?”他又试图朝裹子的方向挪动屁股。裹子索性站了起来。

“我在问你,为什么不派椰幽纯来。”

罹有些失望地眨了眨并不美丽的眼睛,表情严肃起来,“你真的不知道吗?”

“知道什么?他的电话总是无人接听。难道…”裹子的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他预感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他死了,所以来不了了,也无法接你的电话。”说这番话的时候罹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你说什么?”裹子感到两条腿一下子没了力气,就像即将沸腾的水被一下子抽走了薪柴,瘫坐在沙发上。半晌才说出一句,“怎么死的?”

“车祸。”罹又点上一根烟,“我去了现场,当时的情景…”罹向裹子详细地描述了一番现场的情况,裹子听得很认真,却什么都没记住,他只记住了一个结果,一个可能永远都无法忘记的结果。

光滑的石板路,刚刚下过雨。已经是仲秋时节了,正所谓一场秋雨一场凉,气温不算低,但是和着风感觉就会大不一样,有种*了躺在石板上的感觉。雨水把道路冲刷得很干净,“梆、梆”,两只易拉罐从屋顶落下来。总是有人习惯喝完了饮料就随手扔在高处。

“瞄~”,一只黑色的猫,朝下瞧瞧,看看刚刚碰掉了什么,接着转过脑袋,一跃下了屋顶,就不见了。

“爷爷,给。”一个小男孩,大大的眼睛,圆圆的鼻子,大大的脑袋。身上却穿着脏兮兮的单衣,就像这易拉罐一样刚被雨水淋洗,头发湿漉漉的。

一个老头,正推着三轮车。他身形消瘦,驼着背,头顶的头发已经不剩下几根了,脚下倒是很有劲的样子,迈出的每一步都很扎实,全然不像上了年纪的人。他接过易拉罐,扔进了一个缝着补丁的编织袋,里面已经装得满满当当了,老头使劲压了压,又把另一个也塞了进去。

“瞄。”还是那只猫,它瞪大了眼睛,警惕地朝下面看了看,似乎发现了什么,四只爪子悄悄伸了出来。“嗖”的一声,来不及看清楚,男孩居然一跃窜了上去。小猫受了惊吓,叫了一声,沿着墙沿儿飞奔而去。男孩见小猫跑了,俯下身去,双手扶墙,两条腿很有力地朝后一蹬,弹簧一般扑了上去,男孩的姿势与那只小猫无异,双眼放着光,眦着牙。见猫一跃上了房顶,也跟着纵身一跃,“梆”,房顶的一块瓦片被踩得稀碎。

“喂,你干什么,快下来!”呵斥一声,听得出来,是用了全身的力气。

“怎么回事!”又是一声呵斥,声音更加洪亮,是从屋里传来的,“哪里来的小孩?”

小男孩转身轻巧地一跃,从屋顶落到了墙头,又一蹦,就落到了三轮车上。

“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老头瞪大了眼,恶狠狠地说,“叫你不许用四条腿乱跑。”男孩低下了头,不敢正视老头的脸。老头也不慌张,推着三轮车,朝胡同口走去。

老头是从哪里来的没人知道,他从未跟人说起过,也从未有人问起过,就像是从天上或者地缝里突然冒出来的。人们对他的了解只有一个名字,栓老头,至于为什么这么叫就不得而知了。栓老头到金塔马也就不到一年的时间,一直领着自己的小孙子,名叫哟哟,一起生活,再没人见过其他亲戚或是朋友。栓老头每天靠捡破烂维持生活,供养两个人还算宽裕。栓老头就这么推着小车,慢慢朝前走着,哟哟则一刻也闲不住,一会儿抠抠手指头,一会儿挠挠头发,一会儿又在不大的车上打起滚来,很像一只无忧无虑的小猴子。男孩停了下来,因为车不走了。迎面走来两个人,显然是喝醉了,相互搀扶着。胡同很窄,似乎无法让他们同时通过。其中一个似乎还算清醒,正看着栓老头,栓老头也看着他。

“为什么不走了?”一直埋着头的是裹子,他很少喝酒,喝醉的次数则更少,这条胡同是去他租住的房子的必经之路。“怎么你们认识?”他注意到罹正看着对面的老头。

“哦,怎么会呢,我才刚来这里。我们走吧。”他搀扶着裹子,继续向前走去,从老头的三轮前侧身而过,就在那一刻,裹子注意到了那个老头,他的脖子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他一下子清醒了一大半。老头低下头,推着车,加快了脚步,而那个孩子则一直盯着裹子看,脸上洋溢着微笑。裹子又把头垂了下去,贴到了罹的身上。

罹拍拍他的脑袋,“还是这么不能喝,下次可要小心了。”他把他的胳膊绕在自己的脖子上,艰难地挪着步子。就这么穿过了胡同,穿过了楼前的小广场,上了电梯。

裹子一边晃着脑袋,一边喃喃地说:“钥匙在我的口袋里。”

“不必了,我有,昨天配的。”转眼就到了家门口,他熟练地把钥匙插了进去,打开了门。罹把裹子小心地放在了沙发上,盖上自己的上衣,“好好睡一觉,我去给你做点醒酒汤。”说完进了厨房。

在确定罹已经离开后,裹子睁开了双眼,他拨通了房东的电话,“帮我换锁芯了吗?”

“已经换了。记得把钱和房租一并打过来啊。对了,新钥匙就塞在你的邮箱了,回去记得到那里取。”

“真是太感谢了。”裹子挂了电话,牙齿咬着下嘴唇,慢慢推开了房门。

罹就像是房子的主人一样,在裹子的面前干着各种家务,而裹子需要做的就是坐在那里,像个不会动的稻草人。

“醒酒汤好了。”罹端着一个汤盆兴冲冲地走了出来,裹子连忙闭上了眼睛。罹放下汤,叹息了一声,“还是不省人事吗?”他摇了摇头,“瞧我对你多好。”他俯下身,用手摸了摸裹子的脸,“你不留我吗?”裹子假装听不见,双目紧锁,“算了,你可真没良心。醒来自己喝吧,我走了。”他试图拿走盖在裹子身上的衣服,见他睡得正香,便没有取走。“邦,”裹子听到了关门的声音。

裹子有些抓狂,该来的永远也来不了了,不想见到的却永远也摆脱不掉。他检查了搭在身上的罹的上衣,里面什么也没有。裹子坐了起来,喝了一口醒酒汤,呆呆地望着天花板,长长地叹息了一声。他翻出了兜里的一沓照片,几乎全是椰幽纯拍的,到今天裹子才发现,里面竟然没有一张拍的是他自己,裹子拼命地回忆着,生怕再也记不起他的模样了……

过丘镇是美丽的,特别是黄昏。黄昏的过丘镇,听得见潺潺流水声的过丘桥上,天边的火烧云映红了半边天空,也给过丘桥下的小溪披上一层淡淡的红霞,裹子到这里已经有些时候了,每天他都会在过丘桥上站一会儿,看看下面清可见底的溪水。黄昏的过丘桥,他还是第一次看得这么仔细,天边那一片片火红的云朵,一点一点披上金色的外衣,层层叠叠,像极了海上的浪花,一浪接着一浪,一浪赶着一浪,由远远的天边推到小溪边,推到过丘桥下。

过丘镇也是僻静的,但不全是,至少市场是个特例。市场,也就是裹子的家,则是另外一番景象。每天自清晨起就不再寂静,叫卖声,吵闹声,啼哭声,抓贼声会一直持续到黄昏,取而代之以大喇叭里的不再流行的歌曲声,麻将牌推倒后的相互撞击声,以及压大压小的大呼小叫声,这里的赌场很多,只是在门口稍稍做了伪装,挂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未来之星创建娱乐广场”几个字。

这里的一切对于13岁的裹子来说都是新鲜的。特别是那种被称作卡拉OK的东西,似乎带有魔力。每天夜里凌晨一两点,他都会来,运气足够好的话,就会接过最后一位客人手中的话筒,之后顶着老板“小流氓”或者“小叫花”的呵斥声,有时则干脆是一通劈头盖脸的毒打,但无论如何,他都会接过话筒,唱上一支歌。这样久了,老板也就不再轰他走了,除非他唱完一支仍赖着不走,老板可就动粗了。

这一次他挨了一记耳光,因为在唱过了《爱情迷航》,《最终》,《情人节礼物》,《心跳》,《地平线》,《明明是爱》,《最后一次拥抱》,《你会记得那年十二月七日清晨的大桥边》后,他试图再唱一首《我永远记得那一天》,结果他真的记住了那一天,手捂着红红的脸,身后是“你这个小混蛋,不要再让我见到你”的谩骂声,离开了“未来之星”,走得远了,一个人伤心起来。他唱的歌都出自一个叫做游茄鸣韧的女歌星,从第一次在电视上见到她,听到她的歌声,裹子就再也忘不了了,忘不了她完美的眼睛,忘不了她完美的鼻子,忘不了她完美的嘴巴,忘不了她完美的声音,就像忘不了妈妈领他吃过的唯一一次酱猪手的味道,以及小时候爸爸讲给他的刺客故事一样。

角落里,一个不大的角落里,野猫温馨地把头藏在皮毛和爪子里,而将四个爪子,肥肥的肚皮和卷缩的尾巴全都掩藏在男孩的怀抱里。三年了,三年的流浪生活,他从未离开过小猫,似乎自己天生就爱猫,也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在从噩梦中惊醒后手里什么也抓不到。

“裹子,天亮了。”如同公鸡打鸣一般准时,裹子被叫醒了。天还黑洞洞的,所谓的“亮”不过是东方地平线上的一抹淡黄而已,怀里的猫听到了,却不理会,只是侧转头去,眯眯眼,继续睡去。

“我说了,不加入。”裹子把猫抓起来,扔在了一边。

“你可想好了,我们可是天下第一大帮。”

“哼,”裹子冲他吐了吐舌头,“又是这一套,你都没我大,凭什么领导我?”

“瞎说,我都十四了。”

“你的年龄难道是每十一个月就长一岁吗?”

他竟然扳着手指头数起来,数不过来竟然撅起了嘴巴,“就是又怎么样?”记不清是第几次邀请裹子了,椰幽纯很着急,他是市场里的孩子王,自封帮主,裹子就是不买他的帐,他总是以独居的罗宾汉自诩。

流浪的孩子们总有些共同之处,相似的经历,但也不尽相同,比如理想,他们各有各的理想,椰幽纯渴望领导别人,而裹子则梦想成为歌星,和偶像游茄鸣韧同台演出。椰幽纯还是显露出了卓越的才华,至少在他的“统治”下,市场可以鸡犬不宁,市场里的孩子们也被分成了两派,乞丐帮和裹子。

太阳光狠毒地射在面板上,锃亮的一把刀,显然是锋利无比的,直插到面板里很深的地方,显然还要配合上强劲的手劲。板上堆满了肉,面前挂的也全是肉。肉板的边上摆着一个大筐,里面装满了黄澄澄的橙。裹子比同龄人要高一些,却很瘦弱,此刻的他,藏在人群中窥视着那些橙。

“喂,”不等卖橙的人开口,裹子已经窜进了人群,假装漫无目的地四处张望。“想吃就跟我说,别总是偷,小东西。”卖橙的是个上了年纪的人,一把年纪了,还得出来辛苦卖东西。裹子有些不好意思,可肚子是不会撒谎的,它已经开始叫了,于是他向着大筐慢慢挪着步子,老头很慷慨,挑了两个个大的,放在了他的手里。裹子不说话,只是吐了吐舌头。

一个中年男子怀抱着孩子,拎着菜篮子走了过来,边走边晃着屁股,抱孩子的手还时不时地往嘴里送着瓜子。耳朵上挂着一副眼镜,从厚度看,度数一定小不了,裹子在一旁悄悄地数了数圈数,竟然没数清。

“师傅,我买肉,要里脊肉。”一边说话,一边还往外吐着瓜子皮。声音有些怪,一点也不阳刚,甚至有点娘娘腔。这让裹子有点受不了,他一直自诩是独居的侠盗罗宾汉。卖肉的人从案板上抽出刀,熟练地切下一块肉,正准备上秤,娘娘腔就又发话了,“让我看看。”他并不打算用眼睛看,因为鼻子已经凑了过去,像狗一样闻了闻,“这块可不行,不新鲜了。”

“您可瞅准了,今天早上杀的。绝对没问题。”

“这我不管,再切别的。”体型大约是娘娘腔两倍的肉铺老板就这样被他指来指去,换了好几次,他才掏钱收下了肉,裹子不得不佩服老板的好性格。那人装好了肉,抱着小孩,离开了肉铺。裹子则跟着他挤进了人群,手脚麻利的裹子从袖管里掏出常备的钩子,小心翼翼地伸进菜篮里,只一钩便把那块肉弄到手了。活儿做得熟了,竟没叫任何人觉察。裹子把肉揣在怀里,一闪就不见了。

椰幽纯正带领着手下一干弟兄帮忙卸货呢,他们算是市场里的正经小孩,大家都愿意找“乞丐帮”出来帮忙。“我也不吃生肉,偷这东西有什么用?”裹子后悔了,正为无处“销赃”而发愁,他看到了正忙得不亦乐乎的椰幽纯。于是,一个坏主意诞生了,他跑过去随手把肉丢在了椰幽纯身后,椰幽纯丝毫没有察觉,裹子已经不见了。

较真儿的娘娘腔很快就发现了,抱着孩子又返了回来,恰巧逮了大汗淋漓的椰幽纯一个正着,他还搞不清怎么回事就被扣了一顶“人赃俱获”的帽子,还惊动了市场派出所。这一幕都被一个穿着制服的人看在眼里,他悄悄地接近了裹子。

“小伙子,手段不错吗。”

裹子正躲在角落里窥探着所发生的一切,被这一声吓了一跳,“你是谁,要干什么?”

“还假装,我可是全都看见了。你不觉得自己有点坏吗?那小子可是被打得不轻啊。”穿制服的人坏笑着。

“要你管。”裹子起身打算离开,却被那人一把抓住了,那只手不知有多么大的力量,任凭裹子再怎么挣扎也动弹不得。

“我当你侠义心肠,原来这么不仗义。”

“胡说,你说谁不仗义!”裹子痛苦地甩着肩膀,吐着舌头。“好吧,你松开我,我现在就去认错。”那人放开了他,裹子还想狡辩,“其实我们是好朋友,我只是想和他分享搞来的食物罢了。”

“朋友?这么说你是想恩将仇报了?”

“什么恩将仇报,他对我有什么恩?”

“没有吗?你再好好想想,他好像每次弄到好吃的总想着分你一份,尽管你一直不肯加入他们的组织,对吗?”

裹子瞪大了细而长的眼睛,“你怎么知道的?”他有些羞愧地涨红了脸。

“我还知道你崇拜游茄鸣韧,想当歌星,对吗?”他就像裹子肚里的蛔虫。

裹子仔细看着眼前的这个大块头,在当时的裹子看来他像一座大山一样,而最有特点的是他的胡子,是很特别的山羊胡。裹子拼命地回忆,从自己的眼睛里将每天成百上千个一闪而过的影像找了出来,分类检索一一对比,当兵的,穿制服的,就是没有眼前这一位,又或许他就在那一群穿制服的人当中。

“没可能,我没有见过你,你不可能这么了解我。

“哈哈,”那人大笑起来,“你这个小鬼还太嫩了,走,跟我去救你的朋友。”裹子只得不情愿的走上前去,向娘娘腔和警察承认了偷窃事实。

“是我干的,你们放了他吧。”

“我可以证明。”穿制服的人也来凑热闹。警察正准备带走椰幽纯,这一次,带走的换做了裹子。

就这样,裹子度过了人生中在警察局里的第一个24小时,第二天的相同时刻他被放了出来,因为警察了解到他的父母都不在身边。裹子很担心,担心自己被送进孤儿院,从小他就觉得那里面的阿姨都是魔鬼,会像继父一样虐待他,因此每次被送进去,他都会悄悄溜出来,继续流浪。

这一次,一个陌生而熟悉的人站在了他的面前,旁边还有一个自己再熟悉不过也厌倦不过的人,椰幽纯。

“跟我走吧,我盯你们两个很久了。”是那个穿制服的人。

“去哪里?”裹子很好奇。

“去你想去的地方。”那人看看裹子,又捏捏他的嘴巴,“对了,你不是很讨厌加入某个帮派吗,这次恐怕由不得你了。”

“你说的是什么组织?”椰幽纯也很好奇。他却只是笑笑,并不回答。“那能告诉我你是谁吗?”

“你们会知道的,他们都叫我山羊,你们叫我老师就行了。”他的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之后,三个人的身影逐渐消失了,就像西下的太阳。很多年以后,“你会知道的”这句话也成了裹子最常说的话。

过丘镇依然僻静,市场也依旧喧闹,只是细心的人或许间或会发现两个流浪的孩子不见了,“乞丐帮”也换了新领袖。即便如此,也从来没有人问起过这件事,久而久之,好像那两个人从来也没存在过。

天空中忽而一片漆黑,忽而又金光闪闪,裹子仰望着天际,似乎是椰幽纯的身影,他微笑着,露出两个酒窝,裹子大声喊着他的名字,他的身影却越来越远。取而代之的是一只猫,是小时候天天陪伴自己睡觉的野猫,它冲着自己笑,裹子也冲着它笑,伸手想要把它抓过来。突然,一只巨大的手从天上伸下来抓住了小猫,小猫变得痛苦不堪,瞪大了眼睛,里面满是恐怖,它竭力想要喊叫,却发不出一点声音。那只手上有一支穿着黑线的针,那只手把针连同线刺入了小猫的脑袋,小猫痛苦到了极点,像是要死过去似的。然而一转眼,小猫又恢复了平静,在那只大手熟练的操控下变成了皮影,手一提线,它便站了起来,再一拉线,小猫就走起了方步。

裹子睁开了眼睛,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他感到手心热乎乎的,摸了摸,毛绒绒的,他打开了灯,那只小黑猫正躺在他的身边。裹子揉揉眼睛,看见了墙上的游茄鸣韧,她也正看着他。

八 战国

长长的走廊,看不到尽头,无数的灯像繁星一样点缀在高高的天蓬上,发出昏黄的光。这一切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某个废弃多年的医院的地下室,所不同的是那里曾经停放的是尸体,而这里羁押的是犯人。

走廊的那一端传来了脚步声,由远而近,是皮鞋有节奏的与光滑的地板相接触发出的响声,颇有乐感。顺着声音,一个高大的身影渐渐从黑暗中走出,轮廓也明朗起来:一身笔挺的西装,精干的短发。他有一张削瘦的脸,尖窄的下巴,剃得很干净,十分干练的样子。他的眼睛也终于从黑暗中露出来,细而长,目光锐利 ,像猫的眼。猫是不戴眼镜的,他有,是一副宽边黑眶的眼镜,细而长,与他眼睛的形状相配。是裹子,这一次他的身边多了两个身影,瑰玛和罹。三个人不紧不慢地走着,对于走廊两旁紧紧锁闭着的一座座黑灰色的牢房毫不在意,只是径直地走,终于走到了尽头。

那里是一面墙,瑰玛做好了准备,一只手已经抬了起来,裹子却抢先一步,他对着墙说了些什么,罹没有听清楚,不过墙并没有顺势开启,倒是旁边的电梯门开了。裹子进了电梯,罹和瑰玛也跟着走了进去,裹子的食指按下了-4层的按钮。

“没看出来,你似乎比我更了解这座监狱。”瑰玛拍拍裹子的肩膀。裹子转过脸,冲她吐了吐舌头。“你送我的东西我拆开了。”

“喜欢吗?”

瑰玛点点头。“为什么是Tendre Poison的香水,Shalimar不好吗?”

“不知道,我觉得这种味道更适合你。”电梯的门开了,裹子快步走了出去,接着是瑰玛。只有罹留在电梯里,他总是走在他俩的后头。

“喂,这次换我来,别忘了,我是监狱长。”瑰玛抢先一步到了门口,在门板上的窗口里键入长长的一串数字,里面传来机器运算的声响,“邦”地一声,那扇厚重的门开了。瑰玛戴上了眼镜。

“大人物”被大门开启的声音惊醒了,他从床上坐起来,用手遮住了眼睛。裹子还是没能看清他的脸。像上次一样,裹子把准备好的眼镜戴在了他的耳朵上,他的手才离开了脑袋,神秘的脸第一次露出来。那是一张看过之后就记不起来的大众脸,没有想象中天才的大脑袋,体型不胖不瘦,皮肤不黑不白,头发不短不长。裹子敢打赌,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和他相似,就像烧制瓷器的模子,柴汝哥钧定,无论多么珍贵,多么精美,最初的模子长的都差不多。只是裹子手上的仪器不停闪烁的红点提醒他面前的不是个普通人。

他还是闭着眼睛,“你们这么作可是侵犯了犯人最基本的权利。”

“那么对不起了,不过,对于一个企图逃跑的犯人,我们会考虑让他在这种地方多关几天禁闭的。”瑰玛解释说。终于,他还是没能抵御五彩缤纷的世界的诱惑,缓缓睁开了眼睛,剧烈的灯光透过特制的镜片,能量被分散了百分之九十八,变成了柔和的光,就像每天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眼睛上,轻柔和缓,很舒服。“还算识相。”瑰玛翻开了厚厚的卷宗的第一页,“拿师,1975年出生,无国籍,被十五个国家或地区视为危险或不受欢迎的人。从小患有自闭症,后转为精神分裂症,狂想症,幻想自己是命运之神的儿子,有一天会回到天上去。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可以读懂人心,看出别人的所思所想。科学家尚无法对此做出合理的解释,只是判断可能是使用了某种人类尚未掌握的思维沟通的方法。通过读心术窃取国家机密,卖给敌国,再用同样的方法骗取敌国的情报,成为双面间谍。”

“喂喂,”拿师打断了瑰玛,“既然是没有国籍,那还分什么敌国我国。”他一脸的不屑,翘起下巴,用手支在桌子上。

“还有,以命运之子的名义非法成立邪教组织。”瑰玛并不理会,执拗的念完了他的简历。

“你的心里也在打鼓,难道不是吗?”他的笑容很自信,眼睛盯着瑰玛,“你们每个人还不是各有各的主意,你打着他的主意,”拿师用下巴指指裹子,瑰玛看看裹子,他刚好也在看她,她皱起了眉头。“你也打着他的主意,”他又指指一直在角落里的罹,罹不自然地咳了两声,把棒球帽往低压了些,“你们都疯了吗?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对同一个人,哈哈。”

“你在胡说什么?”瑰玛的脸涨得通红,极力掩饰自己。

“还有你,只有你,我有点猜不透。你似乎被谜团所笼罩,极力掩饰着自己的感情。不过,我可以明确地答复你,我没有你想要的东西。”他在看似毫不经意间说出了每个人的想法,就像在做猜字游戏,却远比那种游戏来得轻巧容易的多。“睡了整整一天,好久没运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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