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干什么?”瑰玛见他站了起来,闪在一边。只见他闭上眼睛,左右晃着脑袋,两只手放在胸前做着回环运动,两条腿有节奏地跟着左右摇摆。滑稽的样子把三个人都逗笑了。
罹站了出来,抓住了他的胳膊,“你这算运动吗,是做给你的信徒的吗?”
他睁开眼睛惊奇地看着罹,“你要干什么?快放开我。”
“不是会猜心吗,难道会不知道?”不等拿师回答,罹将他一把揽入怀中,“教你做真正的运动。”
监狱变成了舞池,拿师在罹的手中变成了没有重量的布娃娃,被他拉回来,抛出去,还不过瘾,罹索性把他抱起来,像扔篮球一样抛在空中,再接住,死死抓住他的胳膊,甩到裆下,拿师大张着嘴巴,整个背心都贴在了冰冷的地板上,罹又将他抽回来,转个身,抱住他的腿,这样他就完全大头冲下了,拿师全身的血都涌向了脑袋,一时间喘不上气来。罹轻轻呼出一口气,“这才叫做运动吗。”
“喔。”瑰玛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你是干什么的?”
“他从小在舞厅长大。”裹子回答说,罹听到了,冲着裹子坏笑,“呵呵,我们可是老相识了。”
“快把我放下来,受不了了。”大头冲下的拿师被折腾的痛苦不堪。
“这么说你答应帮我的忙了?”裹子弯下腰,鼻子差不多贴到了拿师的鼻子。
“我答应你!”拿师有气无力地答道。
罹放下了拿师,他平躺在床上,用手按住脖子,上气不接下气。“你们这群疯子,要不是你,我早就跑了。”罹的厉害他是深切领会了。
“既然答应了,就不必呆在这里了,瑰玛,能把他转移到普通牢房吗?”
瑰玛仰视着他,学着他的样子吐了吐舌头,裹子被逗乐了,“为什么你总是用命令的语气,我是你的御用女佣吗?”
“哦,不是。当然不是,对不起,没有注意措辞。请把拿师转移到普通牢房好吗?”
“你还是在命令我。”这次连一旁的罹和拿师也乐了。
“那我该怎么说?”裹子紧张起来,越是紧张,越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不是诚心的,他也不知道如何表达。”拿师的语气很肯定。
“这我可以证明,他对我就是这样。”罹也来凑热闹。这下子,裹子一句话也说不出了,嘴巴半张着,瑰玛盯着他的嘴巴看,双手上下活动,看不出是什么手势,“你,你明白了吧?”
“从一开始我就明白了。算了,谁叫你是哑巴转世呢。”裹子笑着吐了吐舌头,大伙儿都跟着笑了。
傍晚,Pink Orenge Beach酒吧。
裹子,罹和瑰玛。
“需要点什么?”服务员曼妙的身姿出现在三个人跟前,声音极细,罹像是发现了宝贝。
“要两杯芝华士,瑰玛,你要什么,啤酒怎么样?”裹子开始点菜了。
瑰玛穿着白色的风衣和白色的裙摆,她喜欢白色,就像裹子喜欢灰色,一条纤细的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正悠闲地抽着烟,烟草味道很浓,不过裹子还是能闻得出来,这次她用了他送给她的香水。“你觉得我就那么差吗?”
“什么?”
“小姐,要三杯芝华士。”
“哦,”裹子听明白了,“给我来一份椒盐脆鸡骨,你们呢?”
“我也一样。”罹还在ï着服务恘,她似N已经习ï了,并 觉得有&Agr*e;么不自(。
“我要一份黑胡椒牛柳比萨。”瑰玛继续吞云吐雾。
裹子稍稍放松下来,双手却还在不停地相互揉搓着,“今天上午真是不好意思。我平时就是这样不注意吗?我是指对您说话的措辞。”裹子把人称换成了敬称。
“你在跟我说话吗?”罹故意插话,还不停地坏笑着。裹子狠狠盯了他一眼。
“突然变得这么谦恭,我还真是不适应呢。”
“是吗,您会慢慢适应的。”裹子继续陪笑着,瑰玛却绷着一张脸,让人琢磨不透。
“那这样吧,监狱长大人,就让我唱一支歌来表示歉意吧。”说着他接过了话筒,“喂,给我接那首歌。”
“哪首?”罹明知故问。
“就是我们每次必唱的那首。”
“哦。”罹选了那首游茄鸣韧的代表作,《我永远记得那一天》。
节奏声响起,裹子的肩膀不由得随着节拍动起来,这是首他再熟悉不过的歌了,屏幕上,一个曼妙的歌星迈着轻盈的步伐从沙滩走来:
“我会永远记得那一天
轻轻涌上岸边的潮水打湿了卷起的裤腿
柔柔吹过的海风撩起你飘逸的秀发
缓缓洒下的阳光照耀进我懵懂的心灵
轻轻躺在你的肩膀上
静静回忆我们的童年
郎骑竹马来
绕床弄青梅
同在长干里
两小无嫌猜
哦~哦
就在不知不觉中
时光飞逝如流水
终于等到这一天
哦~哦
就在不知不觉中
时光飞逝如流水
终于等到这一天
我会永远记得这一天…”
裹子完全陶醉在歌声当中,那一刻,似乎真的等到了心上人,那一刻,一切烦恼与忧愁都化作轻轻的水滴,随着落潮而去。他的声音在业余人群中显然有着不可小觑的震撼力,瑰玛呆呆地望着他,半晌没说话。歌的尾声很长,大约一分半钟,裹子的眼睛始终闭着,聆听偶像的歌,还在回忆着刚刚终了的乐曲声。当音乐声完全消失的时候,罹和瑰玛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罹还不停地怪叫着。“真是看不出啊,你唱得真不错。”瑰玛的模样很像发现了璞玉的智者,玉捧在手心上,一切辛苦就全都忘记了。
裹子长出了一口气,用舌头添了添有些发干的嘴唇,瑰玛把水递到了跟前,他微笑着,笑得很自然,“谢谢。”像喝啤酒一样,干了整杯水。当然,必要的寒暄还是少不了的,“好长时间不唱了,不免有些生疏。”
“你就别谦虚了,真的很不错。”瑰玛又递给他一杯水,“继续啊。”裹子的歌瘾已经上来了,接着,他扯开嗓子一连高歌了十多曲,每一首都有些难度,不过真是应了那句老话,状态来了挡也挡不住,他都应对自如的拿下了。
“怎么不继续唱了?”裹子终于停了下来,瑰玛好像还没听够。
裹子摇摇头,“唱不起来了,罹你来露一手,让我们瑰玛小姐高兴一下。”
罹也很高兴,似乎已经憋了太久,瑰玛反倒没有刚才那么兴奋了,“你马上就会知道的,来吧,罹!”裹子举起酒杯,瑰玛也举起酒杯,两人分别喝了一大口。裹子对酒精很敏感,脸蛋已经通红了。
罹脱了上衣,将杯中剩余的酒一饮而尽,独自一人跃进了舞池。罹果然没有让所有人失望。音乐声响起,整个舞池的人都成了他的观众。他扭动着即便是少女也少有的纤细腰身,做着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好似一个真正的舞蹈家,渐渐融入到音乐之中,身体化作舞曲的一部分,就像一支跳动的音符。
“等等,我好像见过他。”瑰玛完全被他吸引住了,不单单是他的舞姿。
“你说什么?据我所知,他好像不出生在这个地方。”裹子的耳朵很灵,瑰玛却不一定能听清他的声音,所以他尽量把嘴靠近她的耳朵,以便穿透隆隆的音乐声。
乐曲的节奏越来越快,舞池上空跳跃的灯光来回变换着七彩的颜色,整个舞池就像一个大转轮,时空大转轮,不停地转啊转,转回到从前,转回到罹和瑰玛的从前……
那时候这里还不叫Pink Orenge Beach,而有一个更酷的名字――战国。罹生在战国,长在战国。战国是当时整个金塔马最大的舞厅,或者叫Club,至于罹为什么出生在舞厅里,还有一段故事。
罹的母亲那时正年轻,是战国的常客。绝好的身段,吸引着每一个舞者的眼球,追慕者不胜枚举。她并不高傲,但也像所有的少女一样怀揣着欢乐的理想,于是便同当中的一位佼佼者发生了恋情,也因为一次意外,有了罹。罹的出生同样是个意外,他是提前两个月降生的,依然是个孩子的母亲显然不会意识到这一点,当时还在战国同新男友跳着舞。有些女人是这样的,即便临盆,腹部的变化也不是特别明显,就这样,罹被生在了战国。
后来,罹只见过母亲的照片,和他自己长的一点也不像,至于父亲是谁,恐怕只有他的妈妈知道,好像一夜之间就全部消失了。也许罹就长得像这个父亲。然而当时就在战国的人却矢口否认碰到过与罹长相相似的人。
罹是生在战国的,好心人收养了他,才发现他的心脏有问题。好心人很有钱却怎么也治不好他的病。然而也许是遗传的原因,尽管心脏不好,罹却很爱跳舞,不过跳一会儿就必须停下来休息。还在读小学的时候他便是战国的常客了,所以说他是“长在战国”的。久而久之,身体越来越好,心脏的毛病似乎不治自愈了。
罹的舞技没的说,相貌也说得过去,一张超越年龄的成熟的脸,颇受女孩的青睐。他的养父母则更加开放的可以,不仅将身世从小就告诉了他,连逃课跳舞这种事也表示理解,甚至不介意13岁的养子交女朋友,因为他们自己的交往就始于12岁,真是可怕的父母!
罹因此而变得肆无忌惮,吸烟,酗酒,嗑药,但有一点却做得很特别,他总是独善其身,拒绝所有的女孩,理由也足够充分,她们的年纪太大了。是啊,有谁能比他更年轻呢。直到有一天,瑰玛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
打架不是罹的长项,但逃跑却是。每每到了战国里狼烟四起,响声雷动的时候,即便是主要当事人的罹也总能在第一时间逃得无影无踪。就算偶尔失手被擒,亦能立刻做出一副天真无邪的可怜无辜状,被警方误以为是受害者不切实际地保护起来,最多只是向他纸醉金迷但却富得流油的养父母那里收缴些在普通人眼里是半年生活费在他们手中还不够半日挥霍的罚款而已。说真的,他的养父母真的很了不起,罹一直不知道老爸是干什么的,总之从来没为生活发愁过。
战国,如同它的名字,混乱不堪。入口处竖立着一只原件大小四分之一的狮身人面像,进门不显眼的位置张贴着“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标志”,然而似乎“成年”指的是已满十周岁的人。通常的歌舞厅都很注重门面,战国也不例外,气派的大门足足有两人高,金光闪闪。进到门里却变成了深邃的走廊,灯光晦暗,就像是从天堂到地狱的通道一样。又像是进入了老虎的嘴巴,通过长长的喉咙然后进入巨大的肚子,而舞池就是老虎的胃。夺目的七彩的光,震耳欲聋的声音,人贴人,人挤人,相互蠕动的场景,也如同老虎胃里正待消化的各种动物的腐肉一般,缠绕在一起,散发出特别的味道。老虎的食物是可以消化干净的,战国却不行,人多了,什么样的摩擦都会发生。
“给我一杯白水,加冰的。”刚刚跳完一曲的罹满头大汗,坐在椅子上就像上面插了针一样,来回摇晃,再不就敲敲桌子。瑰玛正坐在他的对面,抽着烟,那时她也就二十出头,刚刚工作不久。他无意中看了瑰玛一眼,她穿着一身连体的白沙裙,紧紧包裹下凸显出傲人的曲线,加上从涂得姹紫嫣红的唇中不断冒出的烟圈,使得罹误以为是新来的小姐。这次有所不同,因为以前在战国也见的多了,却没有过这种怦然心动的感觉。瑰玛也刚好注意到了他。
“怎么,不邀请我吗?”她说话的时候故意翘起下巴,一副从高处俯瞰芸芸众生的姿态。
“再来一杯加冰的白水。”罹招呼道。
“怎么你这小鬼只喝的起白水吗?”瑰玛故意把烟吐到了罹的脸上。
“哦,哪有啊,这个最解渴,如果不喜欢,你可以选别的。”说话的时候还是不免露出一脸的稚气。
“我可是听说你是这里的机灵鬼,小人精,只要是战国发生的事,没有你不知道的,对吗?”
“哪有啊,听他们瞎说的。”罹意识到平时的牛吹得有些大了。
“不要怕,小朋友,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好吗?”罹笑着摇摇头。“那好吧,我们谈点儿别的。你练舞蹈有多久了?”
“没练过。”罹回答得很干脆。
“真的吗。”瑰玛露出灿烂的笑容,那时她的牙齿还很洁净。“那你跳得可真不错,不想加入专业的舞蹈队吗?”
“不想,玩玩儿而已,何必当真呢。”罹开始仔细观察眼前这个女人,她的举手投足都像个舞女,却有一份特殊的气质吸引着他,一个还不真正懂得爱的他。
“是吗,对你将来考艺术学校可是有帮助啊。”
“代沟,我和你真的有代沟,”罹还在不停地摇晃着身体,“我连中学都不想上,你却跟我说什么大学。还没料到你老到这种程度。”
瑰玛觉得好笑,居然被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教训,“我可是专业人士,专门练过的。”其实,她真正专门练过的是散打。
“恩,”罹有些犹豫,但他并不想离开瑰玛,拿起水杯,喝了一口加冰的水,没有咽下去,还在享受舌头浸泡在冰凉的水里的滋味。
“好好考虑一下,把知道的都告诉我,好吗?”瑰玛用一种慈祥的眼光看着他,让罹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信任感,好像不得不说似的。
“你想知道什么?”
瑰玛笑了,就像给罹吃了一块蜜糖,甜甜的,沾着口水。“好吧,你靠近一点。”瑰玛冲着罹招招手,弯曲的食指仿佛是无形的钩子一样,钩住了罹的衣领,“她会亲我一下吗,”他一厢情愿地想象着。瑰玛却看看四周,目光停在了舞池中央。
就在罹满心欢喜着尽量闭上千方百计试图张开放声大笑的嘴巴时,也就在瑰玛看到自己的同伴一前一后没有半点伪装地步入舞池的正中央感到无奈与失落时,也同样是在震耳欲聋的一声枪响过后人群中爆发出刺穿耳膜的惊声尖叫时,“轰”地一声巨响,那个挂在舞池中央的摇摇欲坠的球形灯,那个原本有十七种颜色变换如今只剩下七个灯头在闪光老板早就允诺要换掉的灯终于完成了点亮黑暗舞池的使命,光荣地落了下来,急速地落了下来,已有先兆的落了下来。
也不知是那声枪响非同一般的震撼作用,还是因年久失修沧桑岁月无情的洗刷作用,总之那个球形灯落了下来,落向刚刚还专注于跳舞此刻正忙于尖叫的人群中间。舞池里一片漆黑,乱作一团,直到15秒钟过后,备用灯才被打开,人们四散而逃,只有舞池的正中央还有两个人,是瑰玛的同伴,一个正躺在地上,那个下落的灯不偏不倚地砸在他的脑袋上,鲜血像泉水一样涌出,另一个则抱着他,惊慌失措地四处张望着,寻找着瑰玛。
瑰玛的表情就像兴冲冲地跑回新买的房子时发现房子已经被一把火烧尽了一样难看。罹看看她,又看看舞池里的两个人,“他们是你的朋友?”瑰玛没有理会,她拨通了医院的急救电话。
“你们在干什么?我马上就要探听到交易的细节了。你们这样闯进来明摆着要打草惊蛇吗。”看着受伤的同伴,过多的指责似乎也无济于事了。好在她认识了罹。后来。在罹的帮助下。瑰玛成功抓获了经常在战国秘密交易的团伙。
“你说得都是真的?”裹子感慨着世界的渺小,“你说他对女人感兴趣,这不可能吧。我们在一起共事的年头也不短了。”
“我不会骗你的,那时他只有十二三岁,和现在不太一样,也不戴帽子,所以我一时也没有认出他。后来,过了很多年我也没有见过他,渐渐就忘记了。直到再次看到他的舞步,我敢肯定那个人就是他。”
裹子吐了吐舌头,“难怪他认识那个老头。”
“哪个?”
“没什么,一个怪老头。”裹子远远地看着罹,罹见了又冲着他坏笑。他的舞的确跳得很好。
“还有,你注意到他刚刚看那个服务员时的眼神了吗?”裹子摇摇头,“是色迷迷的,他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人了。”
“也就是说一切都是装模作样,演给我看的。”裹子似乎恍然大悟了。“你都调查清楚了?”
“我敢保证,十几年前我就把他查了个底儿掉。”
“他还装作完全不认识你,他究竟想干什么?”这次摇头的换做了瑰玛。裹子掏出了随身携带的人体特异能量探测器,上面没有任何显示。
“有反应吗?”瑰玛好奇地把头探过来。
裹子摇摇头。
瑰玛的话提醒了裹子,虽然罹进入“家园”已经很多年了,可是他和裹子熟识却不超过一年,现在想起来的确有些蹊跷。
罹终于跳完了,全场都被他的舞技折服,一些顾客甚至起立为他鼓掌。“呵呵,”他坐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你还是不抽烟吗?”裹子摇摇头,“这可是个好东西,”他又取出一支递给瑰玛,瑰玛接了过去。他猛嘬了两口,说道,“你还是那么没有情调,烟就是男人的名片。不过我就是欣赏你这种做作,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知道他是在夸奖裹子,还是在挖苦他,总之说完了就又狠狠地吸了两口。裹子注意到,他抽的是登喜路牌的香烟。
“我要去一下洗手间。”裹子离开了座位扣好西服上的每道口子。
“用不用我陪你?”罹用渴望的眼神看着他。
“不用了。”
裹子进了洗手间,关上门,拧开马桶冲水的龙头,一阵哗哗的流水声过后,他合上马桶盖,坐在了上面,掏出了手机。
“接到短信请不要回电,回复信息就可以了。”裹子熟练地输完文字,点击了发送,他忐忑地等待着回复,他不确定他会不会听到铃音。五分钟后,手机震动起来。
“收到,搞什么啊,神经兮兮的,还不让打电话。”
“我现在和罹在一起,你马上想办法把罹调回总部。”
“开什么玩笑,我现在在非洲。他又缠着你了?”
“这你别管,照我说得去做,叫总部派他到别的地方,你那里也行。”
“开什么玩笑,我也怕被他缠住。”
“要快,拜托了。还有,帮我查查他的底细。”
“受不了你,我们这些人的底细可都是机密。”
“别废话,我知道你的能力。”
“好吧,我试试。”裹子合上手机,再次拧开马桶冲水的龙头,又是一阵哗哗的流水声。
“你怎么在这儿?”裹子洗完手正准备离开,透过墙上的镜子发现罹就站在他的身后。
“我是担心你,怎么这么久?”罹眯起眼睛看着他。
“哦,我便秘,你还是办自己的事吧。”裹子不想和他过多的纠缠,转身打算离开,却被罹拦住了。
“我就那么让你讨厌吗?”裹子笑了笑,并不回答。罹吞咽了一口空气,“好吧,很遗憾我不能为你做得更多了。后面的事情还得靠你自己了,我有其他的任务,这次只是途径这里,听说你在这儿就急急忙忙地赶来了。”罹一脸的沮丧。
“是吗,那真的要谢谢你了。”裹子把他搭在墙上的手放了下来,出了洗手间。
裹子摇摇头,“难道是我弄错了,”他心里这么想着。“如果是装出来的,拿师怎么会看不出来?”裹子边走边琢磨着。
罹已经先裹子一步回到了座位上,“今天玩得可真开心呐。很高兴认识你。”桌上的酒杯已经空了,于是罹伸出了手,瑰玛微笑着,心里在说,“我们不是早就认识了吗,”也伸出了手。两个人的手并没有握到一起,从罹的袖口落下一把钥匙,罹把钥匙放到了瑰玛的手上,“抓那个混蛋的时候把你的车弄坏了,不好意思。这辆车本来是打算交给裹子的,既然他那么不欢迎我,就送给你吧。车就停在楼下,是辆金色的跑车。”说完,罹站起身,与裹子擦肩而过,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裹子仿佛脑袋被什么东西重击了一下,记不起发生了什么也想不出该做些什么。
“这么快就搞定了,他还真听你的话。”瑰玛也感到奇怪,看看手上的钥匙,感觉沉甸甸的,上面的标志是她不认识的标志。
“呵呵,”很快裹子就从迷惘中解脱了出来,“不管怎么说,我自由了,来,干一杯。”瑰玛举起空空的酒杯,在裹子眼前晃了晃,最后一滴顺着杯沿流了下来。“小姐,再来两杯芝华士。”就这样一杯接着一杯,也许仅仅是一杯,裹子记不清了,总之,后来的时间被直接跳过了,跳过黑夜,跳过早晨。当再次回到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时,已经是艳阳高照了。裹子揉揉太阳穴,头还是有些晕,身上的衣裳不见了,周围的环境很熟悉,天蓝色的顶棚,碧绿色的墙,窗台上放着一盆仙人球,一盆杜鹃花。仙人球依旧绿意盎然,杜鹃花的花盆里卧着一只小黑猫。
裹子打了个哈欠,整宿连梦都没做,睡得真好,他冲小黑猫招招手,它就跑了过来,裹子把它放在床上,它太小了,但毛色很好,没有半根杂毛。它瞪大了两只黄色的眼睛,“也应该给你取个名字了,黄豆怎么样?黑猫,小黑,或者太白,对,太白。”小猫也学着裹子的样子打了声哈欠,“哈哈,有反应了,这么说你同意了,好,从今以后就叫你太白了。”
九 攻心
拿师看看蔚蓝的天空,天晴得要命。眼睛自由了,放眼望去,不再是高墙电网,一座接一座的高楼,沿着宽广的马路朝远方延伸,一直与天边的山脊相连。金塔马称不上繁华,但比起巴掌大小的监牢,还是让他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他很享受地吸了一口,空气中有股淡淡的水果香味。
“很特别的味道啊。”拿师的手上依旧铐着手铐。
裹子冲他笑了笑,一只手抓着他的胳膊。
“为什么不坐那辆?”他指的是一辆金色的法拉利456GT,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灿烂夺目,“那小子呢,我是说开车抓我那小子?”
“先上车再说。”裹子把他一把推进了警车。
“要带我去见一个人对吗?”裹子的眼睛游离在窗外,瑰玛姗姗来迟。
“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嘿,看到那辆车了吗?是罹留下的,感觉太棒了。”瑰玛一面说一面启动了车,“不打算试试?”裹子摇摇头。
窗外的风景不断变换着,连名字也不知道的家伙病情有所稳定,又开始睁着眼睛睡觉了,不知道是好的症状还是相反。医院与监狱刚好一个在南郊,一个在北郊,需要穿过整座城市。
汽车上了大桥,桥下就是塔马河,宽广而清澈,太阳照耀下泛着金波。下了桥就是市中心了,同其他城市不同,金塔马的市中心是一座小山包,围绕着小山修建了公园,仲秋时节,颜色更加丰富多彩,由浅入深,富有层次感。大约50分钟后,汽车驶入了金塔马市立精神病院。
“就这么带我下去吗?”拿师伸出带着手铐的双手。
“那你想怎么样。”瑰玛对他没什么好感,拉住了他的手。被裹子制止了,裹子掏出了钥匙。
“可以给你打开。记得抓你的小子吧,他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裹子替他打开了手铐。拿师很顺从,把两只手都放进了口袋,他走在最前面,裹子紧跟着他。
“病房在二楼,我们从楼梯上去。”
裹子押解着拿师上了楼梯,二楼是一处空旷的平台,裹子朝四处望了望,平台的两面都没有墙,只有不高的护栏,医院的楼层比一般的楼层要高些,这个高度应当接近普通楼的三层。裹子刚想说话,拿师却抢先一步了,他使劲挥了一下手臂,裹子抓他的手却没有松开,他用力一扯,衣服被撕开了,他挣脱了。“他要跑了!”瑰玛惊叫着。裹子却不慌不忙,转身冲着瑰玛吐了吐舌头。
慌不择路的拿师毫不犹豫的从平台上一跃而下,“啊”地一声,他的腿还算结实,似乎没有断,顾不上喘息,一瘸一拐的朝出口跑去,裹子也跟着跳了下去,灰色的西装被风带着朝空中高高扬起。他的脚下似乎有弹簧,落在地上又弹了起来,三蹦两蹦就到了拿师的面前。“啊,”拿师长长叹息一声,蹲下去揉他肿起来的右脚,“你是妖怪吗?”
“我提醒过你别耍花样。你的腿没什么大事。”
“你的眼睛是X光吗?”
“不过你的人就有事了,”裹子蹲下身,“如果你不乖乖地按我说的去做,我会把今天的事报告上去,那样的话,你可能就永远也出不去了。”拿师恶狠狠地瞪了裹子一眼,裹子把他扶了起来,他亦步亦趋的朝楼梯口走去。除了顺从,拿师似乎想不出别的办法,从裹子的内心中他看到的只有自信。
“你说的就是这个家伙。”拿师见到了他们要他见到的人。“怎么会是绿眼睛,”他走到他的床边,看看他的资料卡,“怎么是无名氏,有叫这种名字的吗。从未听说过。”
“那要看你的本事了。”
“你们怎么办的案,连名字都查不清吗?”他搬开病人的眼眶,像个医生一样查看他的瞳仁。“谢天谢地,他还活着。如果是死人,恕我帮不上你们什么忙。”他继续在他的身上做着检查,就像他能治好他的病一样。
“这就是你的计划吗?”瑰玛看不出他要干什么。
裹子点点头,他有些紧张,成败在此一举,“你只需认真地看,然后把你看到的全部告诉我,这就是你要做的。准备好了吗?”
“这有什么可准备的?他身上有什么你难道看不见吗,一头金发,一双绿眼睛,一只大鼻子,身体略微发福,个子不小,还有什么,我可以回去了吗?”他摆出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两只眼睛不停地打转。
“呵呵,你知道我的意思,我要的是有价值的线索。我知道他很快就会死掉,到那时,一切就又石沉大海了。所以,在那里仔细的看,否则,你休想离开。”裹子的话说得很坚决,表情同样严肃,不苟言笑。
拿师看看瑰玛,她的心里正在嘲笑自己。“哈哈,嘲笑我。如果我告诉你他的心里没你,你会怎么样?”
“你说什么?”拿师转过头,避开瑰玛锐利的眼神,“我配合你,不过看一具跟尸体差不了多少的东西要花上一些工夫。我只能读出他残缺不全的记忆,明白吗,残缺不全。”裹子点点头,凑过来,蹲在了拿师的身边。
病房变得静悄悄,小声的喘息声,心跳声,时钟声,监控病人的仪器声构成了房间内全部的声音。进来的时候,阳光从右边的窗户射进来,此刻太阳已经坠向西边了。“现在,记录我的每一句话。”拿师的话像是通过话筒传出来,洪亮而清晰。“你没听到我的话吗?”
“我在记。”
“就不打算拿个本子什么的吗?”
“他的脑子就是复写纸,你说吧。”瑰玛倒是从挎包里取出了纸和笔。
拿师点点头,“他的名字我不知道。他有三个孩子,一个大约是初中生,一个要小一些,另一个大约还没读书。他去第五中学开过家长会,老师很漂亮,给他留下的印象很深刻。这是他记忆里的影像,他们可能已经长大了。他好像到过法国,乌克兰,俄国,中国,韩国,美国。”
“你是说他周游过世界,这么说他是个旅行家了。”瑰玛边记录边问,上述几个国家有些她也想去。
“不知道,在他的记忆中他会上述国家的语言,我不肯定是不是这几个国家的语言。”
“哦,天呐,还是个语言大师。”
“他家的门牌号是107,棕色的墙,白色的屋顶。”
“街区和城市名呢?”这次提问的换做了裹子。
“不知道,好像是座航天城。他工作的地方,像是实验室之类的,有许多飞船火箭的模型。还有三个个名字,真是怪事,妻子和三个孩子的名字是模糊的,唯独这三个是清晰的。”
“是什么?”
“克鲁姆伦普和姆伦普克鲁。”
“绕口令吗,怎么会有这种名字?”
“那另外一个呢?”裹子的样子很着急。
“刁。”
“你是说刁?”裹子张大了嘴巴,舌头随着这个音向上翘起,“是姓还是名?”
“不知道。”
“就这些吗?”
“还有他的儿子,他经常叫他,不过发音很奇怪,我发不出。”
“什么叫发不出?”
“就是这样,”拿师实在学不出,就张大嘴,尽量把双唇合成圆形。
“那不是‘啊’的音。”裹子跟着作出同样的口形,似乎只能发出这种声音。
“不是‘啊’的音,你再去想象吧。”
裹子还在试着把嘴张大,不断变换舌头的位置,可就是发不出其他的音。
“对了,他家的周围有家银行,他的车是辆蓝色雪佛兰,他很喜欢字母D,字母D还出现在他的笔记本上,火箭模型上,甚至他的胸针,他的胸前会戴字母D的胸针,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名字首字母。” 拿师很得意,讲完话就闭上了眼睛。
裹子把手伸进口袋里,从里面掏出一枚大约只有小拇指大小的胸针,是那枚从他身上掉下来的胸针,红底黄字,看完又重新装进了上衣口袋。
“真的就只有这些了吗,你确定?”瑰玛认真地记录着他的每句话。
他睁开了眼睛,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是什么?”裹子很兴奋。
“呵呵,是他和老婆的一些私密镜头,你知道这些画面比较容易记住。”
“你确定只有和他老婆?”裹子似乎扑捉到了什么。
“不知道,可能有其他人,反正影像都差不多,都是长头发,可能是他比较喜欢的类型吧。”拿师这样推测。
“好的,非常感谢,瑰玛,把你记下的给我看一下。”
“你不是复写纸吗。”
“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听一遍就记住还真是困难不小。”瑰玛把本子递给了他。上面画着一个女人和三个孩子,地球,长头发的女人,一个既像火箭又像导弹的东西,写着克鲁姆伦普和姆伦普克鲁,刁,第五,107,银行几个字,还画了一个圆形的嘴唇,以及雪佛兰的标志。
“啊哈,”裹子笑逐颜开,“你真是个天才。”裹子从本子上撕下了那页纸,“谢谢你,这张纸我留下了。”裹子在纸条上又补上了一个字母D,然后把纸装进了口袋。
“我们可以班师回朝了。”裹子扔下瑰玛和拿师先出了病房,这一天的收获超过了过去的一年。
拿师看看瑰玛,她正恶狠狠地盯着他,“你可别耍花样,对付你这样一个瘸子,我可是很有把握的。”
“是吗,”拿师伸了个懒腰,“他刚刚那么兴奋,你也跟着瞎高兴,还想着他能给你一个拥抱,我说的没错吧。”拿师嬉笑着,一瘸一拐的走了出去。
“你说什么!”瑰玛敢怒而不敢言,每天和这样的人呆在一起真是件可怕的事情。
然而他们依旧还有一个疑问,离开的时候,瑰玛又看了拿师一眼。
“你想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对吗?呵呵,你是没办法理解的,我可以从你身体的其他储存记忆的部位看到你正在想些什么,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还想多看一会儿。”
瑰玛不敢再多想,追出门去,裹子已经离开很远了。
事情终于有了一些眉目,虽然还没有露出端倪,但裹子有种强烈的预感,答案就摆在那里,等着他去解开。神秘的潘多拉魔盒,打开它究竟会发生怎样的事情,谁也说不清,就像突如其来的地震,无法预先知道。
混沌的世界,自从它开始为人们所了解的时候,就从未完全剥下过它神秘的外衣,人们常常说真理是*裸的,然而大自然却从未*过。你无法预知明天将要发生的事情,你无法透彻了解一只昆虫的精密结构,就像你无法把它们从地球上彻底消灭一样。你也永远别想猜到大海数公里深的地方究竟生活着什么动物,谁又能保证不是智慧高于人类的生物呢。还有每天都会玩的电子游戏,人们常说人生就是一场游戏一场梦,我们究竟是生活在梦里还是游戏里呢。太多的传说,太多的故事,有的也许只是传说,有的却不单单是故事,这就是这个神秘的世界,这个未知的世界。
裹子是无暇顾及那么多事情的,只一件就足够让他眩晕不已了。他迫切想要了解事情的真相,这种感觉几乎陪伴他长大,从听到那个故事起,就挥之不去,就像是自己乘坐时空机器飞到远古时代告诉他们有一天他们可以吃上开水泡的方便面一样,他们会迫切想要知道方便面的味道,尽管也许知道后会十分的后悔,但还是会不懈地努力,当然,对于原始人来说,了解方便面要从知道面的做法开始。裹子要首先弄清那个家伙的家究竟在那里。他把瑰玛纸条上的所有信息都输入到计算机里,那并不是一台普通的电脑,而是一台便携式超级计算机,经过了秒的运算,计算机为裹子提供了8个符合要求的目的地,其中,排在前两位的最有可能的目的地是美国航天城休斯顿和距离金塔马2000公里的新努尔,后面的几座城市的名字则比较陌生,电脑似乎不加分辨地列举了8座航天城。
“要去休斯顿吗,漂洋过海,这太费事了吧。”裹子想想那个家伙的模样,以及他眼睛的独特颜色,考虑到距离的因素,决定先去新兴航天城,新努尔。有时候,某些决定会改变人的一生,或好的方面,或变得更糟糕。
为保证一个良好的睡眠,裹子特意吃了一粒安眠药,沉沉地睡去,直到天亮。他打着哈欠从床上爬起来,收拾好行李,把行李箱立在了角落里,他也不确定会走多久。太白似乎觉察他要走,趴在他的脚下舔着他的脚趾头,裹子把它抓了起来,闻了闻,确定它的身上还有那种味道,属于裹子的味道,他会使每一件属于自己的东西上沾上这种味道,特殊的水果香味。裹子把准备好的鱼肉放到托盘里,递到太白的面前,它欢乐的叫着,然后把小脑袋埋进鱼肉里。裹子又仔细查了一下,确定都收拾好了。在他的包里面装着证件,探测仪,袖珍电脑,几件内衣,游茄鸣韧的画,必备的生活物品等等,而那些名牌服装则统统被装进了一个大纸箱,这样可以避免一路上的颠簸,保持衣服的光纤,不生一点褶子。住处是从网上预租的,租期暂定为三个月。他又仔细地检查了一番,确定没落下什么。一直等到太白吃完了盘子里所有的鱼肉,他才抱起它,离开了家门,住了没几天的家。裹子突然想起了什么,一口气跑上了楼,跑到阳台,抓起了那盆杜鹃花,又看看仙人球,它倒是没有任何变化。这次再没什么落下的东西了,裹子锁了门,下了楼,把钥匙顺手丢进邮箱。
瑰玛已经等在那里了。
“真的要走了?”
裹子吐了吐舌头。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裹子点点头,从包里取出杜鹃花,“你说养花好,可这一盆被我养得差不多死了,你看还有没有救。”
“什么啊,分明已经死了。”
“是吗,那扔掉好了。”裹子做出一个扔的手势,被瑰玛制止了。
“别扔,把它给我吧,说不准能活。我送你那盆仙人球呢?”
“还在家里,你说那东西耐活,就没带出来。对了,我要的车你准备了吗?”
“当然,在那里。”
裹子很高兴,朝瑰玛指的方向看去,“什么啊,我还以为你会把那辆法拉利借给我呢。”
“说什么胡话,我还没享受够呢。”
失望的不仅仅是裹子,还有罹,他正躲在一间阴暗的屋子里,刚好可以观察到裹子和瑰玛的一举一动,现在他所关心的只有一件事了。
“好吧,总比没有强,那我走了。”瑰玛有些不舍,裹子却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先把箱子和行李扔进了汽车,然后自己低头也坐了进去,“瞄,”太白有些憋不住了,叫起来,声音透过旅行包传了出来,“差点忘了还有你。”裹子拉开拉链,把太白取了出来,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很好。”远在楼上的罹透过望远镜看到了,十分得意。
“好可爱的猫啊,从哪里弄的。”瑰玛见了太白,忍不住伸手抓了出来,抱在怀里,“叫什么名字?”
“它叫太白。”
“太白,好奇怪的名字,”瑰玛有点爱不释手了,尤其是它打瞌睡的样子,“难道你要带着它走?”
“呵呵,”裹子摇摇头,“算了,既然你这么喜欢,就帮我照料一下太白吧。”
“真的吗,那你快走吧,你已经没什么可让我留恋的了。”刚刚还对裹子依依不舍的瑰玛似乎完全不在乎了,裹子真正明白了善变的含义。
“好吧,那我走了,有什么事就打电话。”马达轰鸣声响起,裹子风一样的离开了。
望着汽车远去的背影,瑰玛似乎刚刚醒悟,“都没问他要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一切都晚了,裹子象一支射出去的箭,没有回头的道理。
罹一脸的无奈,一切都与他计划的相反,“你还真他妈的走运。我们还会再见的。”罹拉上了窗帘,屋子变得一片漆黑,就像他的脸的颜色。
十 男孩
通常校园并不是一个令人血脉喷张的地方,有时却是。特别是在这样一个艳阳高照的中午,同学们刚刚下了课,带着空空的肚子,忍受着饥饿的痛苦,拥挤在挂着“不服就单挑”的标语的球场周围高声呼唤着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对于一个尚未或者刚刚成年的高中生来说,就已经算得上被渲染到了极致。
“昂力,加油!加油,昂力!”这样的呐喊声让早已大汗淋漓的男孩有一种充足了电的感觉,他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计时钟,还有秒,他抓紧了球,向右边虚晃一下,一个漂亮的左转身,他清楚地感觉到对手被甩在了身后,眼前已是一片空旷,只有天空,篮圈和他自己。他屏住呼吸,早已听不到那一浪高过一浪的呐喊声,他向前跨出一大步,腾空而起,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然后球离开了手心,向着篮筐的方向飞去,就像飞蛾张开一对翅膀向着炽热的但却是极度绚丽的燃烧着的火焰飞去,男孩目送着皮球,嘴角的笑脸已经翘起了一半。
一声哨响,倒在地上的男孩蹦了起来,高喊着,“我赢了,”而飞在空中的男孩却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就在皮球即将滚入篮筐的一刹那,也许是起风的缘故吧,虽然那风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感觉到,总之是影响到了球运行的轨迹,它又滚了出来,落在男孩的头上,和他一同落在了球场上。之前的1000次都上进了,偏偏第1001次,皮球滚了出来。男孩很沮丧,这已经是第六次了,自上中学以来,每年他都会打进决赛,却从未品尝过冠军的滋味。
他也许是整个学校里长的最漂亮的男孩,却被冠以“掉链王”的名号,没人喜欢这样的外号,可当全场的观众都齐声这样喊的时候他似乎又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就差了一点点,短短的30分钟,那个不足十秒钟的镜头已经在他的脑海里回放了237遍,球场早已空空荡荡了,脖子上的银牌是什么时候挂上的,谁挂上的居然一点也想不起来了,他把它摘下来,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总还是有一个骨灰级粉丝的,她走过来帮他捡起了那枚放着并不夺目的光彩的奖牌,递给了他,他却推开了她的手,一声不响的离开了。他在心中暗暗祈祷,来一场雨吧,急需要那样一种解脱的感觉,可这样的天气是不大可能下雨的。就像男孩,是不大可能获胜的。那个女孩就这么默默地看着他,看着他傲岸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