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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角 当前章节:15373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21:22

正如多数人喊出来的那样,他叫昂力,他也像他的名字一样,似乎总有着使不完的力气。走了好远,他又回头看了看,看看空荡荡的篮球场,看看已经看不清楚脸庞的小女孩。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做。他突然感觉口渴得要命,就到路边的杂货店里买了一瓶可乐,喝进嘴里,苦苦的,于是就又大喝了几口,索性仰起脖子打算一饮而尽,碳酸饮料在剧烈的晃动后扬起了厚厚的泡沫,一多半都洒了出来,洒在身上,很清爽。欲望就像喝可乐,喝的时候总是有种释然的*,喝过之后却发现口渴难耐的感觉丝毫没有减轻,于是有了再喝一杯的冲动,又不同于喝酒,酒不醉人人自醉,喝它你却永远也找不到沉醉的感觉。

终于走出了校园,昂力回头看看学校的大门,看看第五中学的字样,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进这所学校了。他拿着可乐瓶晃了晃,还有一半没喝却已经开始打响嗝了,他把瓶子留在了校门口。

二十分钟的路显得格外漫长,因为他只想走着回去,或者不回去。其实早就应该离开这里了,可是他一直在等一个人,一个只有他相信会再次出现的人。遍地的黄叶提醒他此时已经不是炎炎夏日,他的身上却只是一身打篮球时穿着的短裤背心,不过一点也不觉得冷,倒是一息尚存的热情还在时不时的令他产生一种依然站在在球场上的错觉。

“铃~”电话响了,他掏出手机看了看,就关了铃声,任由它去了。

女孩儿也从学校出来了,她朝路的东面望了望,她知道那是昂力家的方向,他走的很慢,还能见到他的背影,怎么办,追还是不追,她有些犹豫。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校门口,其实不一定是黑色的,因为它就像是刚刚从火星落下来的,布满了灰尘,泥土,一侧的门上漆皮都已经脱落了,副驾驶位置上的倒车镜居然都没有了,更要命的是它所发出的声音,完全不像是轿车,更接近于坦克。好在车已经完全熄火了,不必再忍受那强烈的轰鸣声了。她猜开车的一定不是车的主人,否则不会任由自己的车脏成这个样子不管。车门开了,从里面下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士,浑身上下也一如他的车一样布满了灰尘,他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四处看了看,当发现周围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就朝她走了过来。

“小姑娘,这里就是第五中学吧。”

那人戴着一副夸张的蛤蟆镜,把整张脸的上半部分都遮住了,这里显然就是第五中学,女孩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哦,对不起,我看到学校的牌子了。我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女孩心不在烟的朝东面看去,昂力的身影越来越远了,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的勇气,她一把推开了挡在身前的陌生人,猛地追了上去,留下陌生人独自感慨,“莫名其妙,”他自言自语道。

一直拖着沉重步伐的昂力突然有一种想要喊叫的欲望,他于是“啊”地大喊一声,也迈开大步朝前跑去。

“搞什么啊。”女孩见他也跑起来就不再追了,因为她知道那完全是徒劳的。

陌生人摇了摇头,于是走到保安室,向门卫打听起来,“怎么这个时间学校就没人了?”

门卫穿着一身新换的制服,正站在镜子面前端详着,感觉十分良好。“下午放假,该回家的回家,该回宿舍的回宿舍。再说现在是中午,人本来就少。”他认真整理着袖口和领口,就像自己要参加一个什么重要会议似的。

“是秋假吗,要到什么时候开学?”

“什么秋假,只是例行的节日休假,星期一他们就会回来上课。”他终于整理好了身上的制服,这才转过身来,却发现整个屋子里面只有他一个人。

女孩又跑了回来,因为她的家在学校的西边,昂力走的时候什么也没带,包括他的书包,他的奖牌。女孩都为他收起来了,书包很沉,里面却没有一本书,而是两个沉甸甸的杠铃。

“需要帮忙吗?”陌生人刚好又遇见了她,看到她背了两个书包,十分吃力。

真没想到,还会碰见他,她却依旧没有搭理他的意思,继续费力地挪着步子。

“书包里怎么会放哑铃这种东西,难道你不是来上学的?”陌生人似乎有透视眼,“刚才的问题还没回答我,能帮我一个忙吗,只是打听一个人,不会耽误你太多的时间。”

女孩终于松口了,她放下了沉甸甸的书包,喘了一口气,“你问吧,这个学校里的男孩大部分我都认识。”

“那真是太好了,”陌生人摘下眼镜,露出细而长的眼镜。“是这样的,我想打听一个男孩。他可能在这所学校念书,也可能不是。他的年龄我不清楚,因此他可能是初中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任意一个年级。他的名字我也不清楚,只是叫的时候嘴巴尽量要圆。”他蹲下来,张开嘴巴,好让女孩看清楚他的口形。

女孩呆呆地,用一种极度吃惊的眼光看着他,然后提起了书包。“请你走开。”她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陌生人一个人。

陌生人不住地揪着自己的头发,“天啊,我都说了些什么。”突然,他又想起些什么,“等等,小姑娘,他应该是个漂亮男孩,他的爸爸长着一双绿眼睛,所以我猜他可能也有一双绿眼睛。”

女孩停了下来,陌生人又追了上来,她似乎想起些什么,“怎么样,认识这样的人吗?”

女孩摇摇头,“不认识。从来就没见过。”

“那好吧,谢谢你。”

“昂力,回来了。”母亲已经做好了一桌丰盛的午餐,因为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没有叫同学们一起来吗?”

昂力失望地坐在餐桌旁,看着摆在正中央的大蛋糕却没有一点垂涎欲滴的感觉。

“你的奖牌呢?”母亲端上了他平时最爱吃的可乐鸡。“不是进决赛了吗,就是输了也该有块奖牌吧。”这话刚好刺中了他的伤口。

“妈妈,你就别问了,不说也知道。刚刚给他打电话都不接,肯定又输了呗。”从里间屋出来一个小姑娘,长长的头发一直垂到腰下,刚洗完的头发,湿漉漉的。昂力二目圆睁的看着她,“妈,你快来啊,昂力想要吃了我。”女孩瞪大了眼睛,眼睛的颜色有些独特,是浅绿色的,接近浅蓝色。“看什么看,难道我说错了吗,”女孩无论神态,看他的眼神都像极了他。其实他们是一对龙凤胎,昂力只比她早出生了5分钟,也因此她从不把他当作哥哥看,他们在不同的学校,昂力在全市知名的篮球学校五中,而妹妹则刚刚从那里转到了一所舞蹈学校。

“两个人一周也见不了几次,一见面就吵,快点洗手吃饭,今天可是你哥哥的生日。”

没错,两个人虽然时间上只差了五分钟,日期上却相差一天,昂力出生在凌晨11点58分,而妹妹则生在第二天的00点03分,为此他们总是分开过生日,而繁忙的母亲也总会在这一天抽出时间,特意为他们做一桌丰盛的生日大餐。

“还不如像去年一样,晚上零点的时候一起过呢,要不然就让她吃我剩下的蛋糕。”

“你说什么?”女孩撅起了嘴巴,昂力也学着她的样子撅起嘴,学得惟妙惟肖。

“呵呵,”昂力收起了笑容,“昂那,你这家伙就是欠扁啊。”

昂那也收起笑脸,“昂力这小子才欠扁。”母亲摆上了最后一道菜,清蒸鲈鱼,母亲显然和他们两的长相不同,是典型的东亚人种,黄皮肤,黑头发。

“最喜欢吃妈妈做得中国菜了。”女孩子的嘴巴总是很甜。

“丫丫呢,奶奶还是不放他回来,今天可是我的生日啊。”昂力尽量想忘记今天的事情,试着想些别的。

“是啊,奶奶只要一见了他,就说像是见了爸爸…”昂那一边说,一边看看母亲,她的脸色突然沉了下来,阴云密布,她便不敢吭声了。餐桌上变得安静起来,每每提到爸爸的时候都会是这样,昂力已经有5年没有见过爸爸了。三个人就呆呆地看着餐桌上的饭菜,谁也不说话。

半晌,昂那先开口了,“昂力,今天是你的生日,还不快点吹蜡烛。”

“对呀。”昂力勉强挤出笑容,伸长了脖子,用力一吹,全部蜡烛都熄灭了。“祝愿妈妈身体健康。”餐桌上的气氛又恢复了正常,三个人又变得有说有笑起来。

“我同意搬家。”差不多午宴接近尾声的时候,从昂力口中冒出了这样一句话。

“真的吗?”母亲显得很激动。“我不是听错了吧。”

“我认真想过了。妈妈说得对,爸爸永远不会回来了,生活还要继续,搬到舅舅那里,我可以更加安心的读书。”昂力的表情很严肃,他的决定是认真的。

“开玩笑,你决定放弃打篮球了吗?你可想好了,到了陌生的城市,你就必须认真读书,什么都会变得大不一样。”昂那也很认真。

“我想好了,只要你们都同意,我没什么可说的。我可以降一级,这样可以把落下的功课补上来。”

“太好了,妈妈你都听到了,早就想去舅舅那儿了。”

母亲也很高兴,“你能这么想真是太好了。”她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昂力的头,就像小时候的爸爸一样。

新努尔是一座沿海城市,风光比金塔*得多,气候也温暖了许多,即便冬季气温也很少在零度以下。然而就是在这样一座美丽的城市里,裹子感觉自己就像一只没头的苍蝇,漫无目的地盘旋在城市的低空中。他惊异地发现,在这样一座大都市里竟有那么多条街道有107号,竟有那么多的家庭是一位单身母亲带着三个小孩生活,只有第五中学是唯一的。他的车此刻已经完全看不出颜色了,还有他自己,他觉得有必要彻底改变一下了。

汽车驶入了洗车场,如果车有人的思想这里应该是它梦寐以求的地方了。经过一番清洗,汽车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是辆银色的车,瑰玛喜欢的颜色,车里面也充满了她的味道。“先生,好香啊。”洗车的男孩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出头。

“把香水也换了。”裹子这才想明白,为什么脑子里总有瑰玛的身影,原来是由于车里充满着的她的味道。洗过了车,他找到了房东,从他那里拿到了钥匙,住处是从网上预租的,租期暂定为三个月。见到他时,房东很惊讶,因为他比预定的时间早了两天。房子位于凯达格霖大道的106号,106号通常是挨着107号的,这样就有可能成为要找的人的邻居,裹子是这样设想的。

终于到了。这里是一处别墅小区,每幢别墅都是独立的庭院,与其他小区分离,大多数房屋的样式都差不多,棕色的墙,白色的屋顶,这让裹子有些兴奋,虽然房租花费了大半年的津贴。这里到第五中学也就30分钟的车程,别墅的样子也和拿师描绘的差不多。他于是迫不及待地跑向周围的别墅,106号是北边的第一家,他朝南面一直找了下去,从105号一直到55号,号码越来越小,他最终放弃了。“怎么会唯独没有107呢,难道这里的编号截至到106。”裹子只得返了回去。

“请问,凯达格霖大道有没有107号?”裹子敲开了105号的房门。出来的是一个中年男子。

“当然,整条街都是住宅区。”

“那为什么只有106而没有107呢?”

中年人想了想,“难道107就一定要紧挨着106吗?上帝好像没有这样的规定啊。”

“是吗,那您能不能告诉我107号在哪里?”

中年人朝北面指了指,“这里是凯达格霖大道南街,107号应该在北街,看到了吗,过了那条马路,应该在马路的那一边才对。”

“哦,”裹子明白了,顾不上到新租的房子里看看,乘上汽车,朝北街逝去。

就在裹子的车刚刚停下还没有完全熄火的时候,前面的一辆大型货运车刚刚离开,车太大了,荡起的灰尘弄的裹子的车身上到处是灰尘,前面的视线完全被遮挡了。“见鬼,这是要干什么。”他赶忙把窗户的玻璃摇起来,土才不至于进到车里,“看来我又得洗车了。”当尘土完全散尽的时候,货车也不见了,裹子下了车,原来107号就在这里。他很高心,刚刚还满身疲惫,一下子就变得精神百倍了。

房子的门没锁,“有人吗,”裹子试探性地推开了门:屋子里像是进了强盗,被洗劫一空,只有光秃秃的地板。裹子急忙跑了出去,里面也是一样,他意识到这家人可能刚刚搬走。然而当他从屋子里返回来的时候,那辆货车早已没了踪影,连刚刚荡起的灰尘也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裹子匆匆忙忙地上了车,开足了马力追了上去。

回到租住的房子的时候,失望的情绪到达了极点。什么也没追上,也许是选错了路,又也许是那辆货车长了翅膀。“算了吧,也许他们早就搬家了,刚刚那一辆根本就不是他们家的。也许他们根本就不在这座城市,”裹子这样安慰着自己,“不,他们就在这座城市,我可以感觉的到。”疲惫的感觉顷刻就攻占了他意识的高地。拖着勉强支撑起不算太重的身体的两条修长的腿,裹子走进了浴室。当他进到浴室里面的时候才发现并不像承诺中的那样有热水器,的确,墙上挂着一个类似热水器的大铁箱,但仅仅是样子近似罢了,以为当他插上电源的时候,发现上面没有任何显示。就这样被浑身的瘙痒难耐和困意折磨了半个小时,当他拧开水龙头的时候,流出来的依旧是冷冰冰的水,带着新努尔秋天的温度的水,大概热水器是坏了吧,也只好这样认为了。顾不了那么许多,裹子*了身上的全部衣裳,拧开了水龙头。感觉不错,有点类似冬泳的感觉,起初还要尽量回避流下来的冰水,慢慢习惯了那种接触皮肤后直抵骨头的辛辣滋味,还真是有一种热水澡所没有的*。水不断地流出来,裹子实在有些困了,为了尽早赶来新努尔,已经有两天两夜没有合眼了,洗着洗着,眼睛终于不由自主地闭上了,双手还在头顶上本能地做着圆周运动,一圈,两圈,三圈…

或许是太累了的缘故,进来的时候忘了关门,对于裹子来说这很罕见。门在风的吹动下打开了,从里面探出一个可爱的小脑袋,脑袋圆圆,眼睛圆圆,她把脑袋探进来,四处巡视一番,确定没有人之后,这才招呼她的同伴。“进来吧,这就是我叔叔的房子。他一直打算把房子租出去,现在还没有房客。”她就像一个南斯拉夫的女游击队员,在她的身后跟着一串人,从一至十一,恰好组成一支足球队。她们的装束也像是急行军到这里的,背着大包小包的食物,小吃,有的还拎着音响设备。

“现在,我宣布,狂欢活动正式开始。”领头的圆脑袋站在桌子上,把杂志卷起来大声地喊着。十一名队员中的十个都行动起来,打开自己的背包,掏出各种膨化食品,DVD,啤酒,用于烧烤的肉串儿等等。音乐声响起,姑娘们伴随着强有力的节拍扭了起来。

“娅尤莉亚,你怎么不动弹?”

只有娅尤莉亚独自呆坐在那里,抱着一个书包,始终没有打开。

“这是什么东西?”圆脑袋抢过了她的书包,她没有防备,书包已经在她的手里了,“怎么这么沉,”她拉开了书包的拉锁,“哦,天呐,大家快来看,娅尤莉亚居然背着两个哑铃来参加昂那的生日聚会。”姑娘们都停下了手头的活,争抢着看她拎着的提包,“怎么不背个炸弹什么的?”

娅尤莉亚的脸有些红了,“是这样的,这是昂力的东西。”

“哦,原来是这样啊。”人们怪叫着,“我们的小莉亚还是忘不了那个笨蛋啊。”

“不是,是他落在学校的,我想,反正今晚是昂那的生日,正好带过来。”她这么一说脸反倒更红了,像是一颗尚未成熟的桃子,红里面透着几分粉色。

“别说莉亚了,其实我也暗恋过他。你们说,还有谁没有?”一个高个子女孩说,这得到了很多姑娘的响应,好几个也都承认喜欢过或正在喜欢他,他的确是个漂亮男孩。

“其实暗恋他也没什么,”高个子继续说,“可就是受不了他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好像全天下的人都比不上他似的。”

“是啊是啊,那种人站在远处看看就行了,真要是生活在一起,一定会把人逼疯的。”

“最受不了的是他那么自以为是,却连一次比赛的冠军的都没拿过。”

“是啊。不过他的姿势还是够酷。”人们为了一个男孩争论起来,同性聚会,通常都是以异性为话题中心的。娅尤莉亚并不参与,只是左看右看,耐心地聆听。

当晚的主角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了。昂那,穿着一身绿色走了进来,特意穿了一双高跟鞋,皮鞋的细跟接触到光滑的地板,有节奏地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她特意把头发卷起来捧在头顶,是弄了整整一下午的成果,蓬松的感觉倒是出来了,但却像一个尚未竣工的鸟巢,乱七八糟的,没一点章法。她在脸上也涂了一层厚厚的粉底,突出了粉红的主题,就像一块尚未完全烤熟的牛排加了些淀粉和孜然,放在火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所有人都被镇住了,确切的说是吓到了。她的出场果然引发了想象中的轰动效应,不过并不是因为夸张的打扮,由于不太熟悉高跟鞋的缘故,就在她想要跟大家打声招呼,话还没出口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她扭到了脚踝,“啊”的一声,倒在了地上。“快来帮帮我。”十一个姑娘都围了上去,一起把她抬到了沙发上。

“怎么样啊。”娅尤莉亚帮她把鞋和袜子脱了,右脚脚踝明显鼓起了一大块,“你怎么能穿成这样。”

“穿成这样倒也无妨,总该事先练习一下啊。”

“我练了整整一下午。”她还想为自己辩护,脚踝却又疼起来。

“还是快点叫昂力来吧,你也真是的。”

“不要不要,他知道了一定会笑话我的。”受伤事小,面子体大啊。“弄一些正骨水,红花油之类的就行了,不碍事的。

圆脑袋的叔叔家里除了缺一个完好的热水器之外,还真的什么都不缺,很快,她们就为昂那敷上了药,狂欢也就此展开,她们把音响的声音放到了最大,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唱着歌星游茄鸣韧的歌曲,游茄鸣韧是昂那最喜欢的歌星,全然没有注意到浴室里还躺着一个人。

“今天,我们要一直狂欢到天亮。”昂那已经忘掉了脚上的伤痛,放声唱着,

“轻轻涌上岸边的潮水打湿了卷起的裤腿

柔柔吹过的海风撩起你飘逸的秀发

缓缓洒下的阳光照耀进我懵懂的心灵

轻轻躺在你的肩膀上

静静回忆我们的童年

郎骑竹马来

绕床弄青梅

同在长干里

两小无嫌猜

哦~哦

…”

声音传到厨房里,传到卧室里,传到浴室里,传到整栋房子的每一个角落。冰凉的水滴在裹子的身上,就像滴在了尸体上,他太困了,没有一点察觉,可是这歌声,毕竟太熟悉了,他竟然在睡梦中跟着音乐的旋律哼唱起来。

娅尤莉亚的耳朵很尖,“你们听到了吗,好像有个男的声音,也在唱这首歌。”

“听到了,不就是你的白马王子在唱吗。”其他人并没听到。

“难道是我听错了。”狂欢就这样热闹地进行着,大家都敞开了心扉,敞开心扉的同时也敞开了胸怀,灌了一肚子的啤酒,几人十几人次都到过厕所,对厕所一旁的浴室却视而不见,只能说薄薄的一层帷幕帮了大忙,有了这层幕布,裹子和她们像是被分在了两个世界。

“你们真的要搬家吗?”

“对呀。”昂那的脸上已经由蜜桃变成了苹果,红富士苹果。“昂力也要转学了。”

“什么?”这个消息足以让那些迷迷糊糊被酒精催眠却在心底里或恋过或正在恋或考虑恋还是不恋的女孩马上清醒过来。

“去哪里,难道和你一起学舞蹈?”

“不是,我们要离开这座城市。到舅舅那里去生活。舅舅早就邀请我们了,可哥哥他就是不肯,说什么要等着爸爸,完成什么理想。”

“你是说哥哥。”

“你不是说昂力要比你小吗。”

“对啊,他比你晚出生5分钟,就生在了第二天。”

昂那意识到自己喝多了,有些忘乎所以,“不对不对,我还真是喝多了,是弟弟才对。”

“那他还会在学校呆多久?”娅尤莉亚关心的是昂力。

“不知道,最快下周我们就会搬走,最晚也不会超过一个月。”一想到昂力要走了,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娅尤莉亚这个号称是昂力的骨灰级粉丝的女孩居然失声痛哭起来。

“你怎么了?”昂那对此一无所知。她哭得就像一个被人抢走了糖果的小孩,哭是因为还未品尝够糖果的甜味,哭也是因为怀念那份甜蜜。一边的圆脑袋女孩把事情告诉了昂那。

“我都还没来得及告诉他。”娅尤莉亚一脸的委屈,眼泪不断地流下来。

“开什么玩笑,你居然喜欢那个头脑简单,意志上,行为上都像是个侏儒的家伙。太不可思议了。”

“其实不单单是她啊。”昂那的周围立刻涌现出几个昂力的拥趸。

“怎么,怎么你们都是白痴吗。”

“我们好羡慕你啊。”

“是啊,我多想有那样一个哥哥啊。”

“什么哥哥,她是我弟弟。”昂那越是着急,越是生气,扭伤的脚踝就越疼,“哎呦,”她捂着脚踝,“既然你们这么想见到他,那就满足你们,我让他赶来把我背回去。”几个刚刚还叽叽喳喳吵个不停的姑娘一下子安静下来,恨不能屏住呼吸地听她打电话。“喂,你能来一下吗?”

“不是和朋友们在一起过生日吗,还没过十二点,叫我干什么。”

“我的脚崴了,疼得要命,你快来接我吧。”她努努嘴巴眼泪竟然流了下来。

“什么,谁让你穿高跟鞋出去的,你现在在哪里,我马上过去。”

放下电话,昂那还在得意,“你们看到了吧,我说他头脑简单吧,我说腿疼地走不了路,他就会马上赶来。”姑娘们都用一种期待的眼光望着门口,竟然都没注意到昂那的话,“喂,你们在看什么?今天可是我过生日啊。”

大约十五分钟后,昂力骑着自行车赶来了,见窗户开着,他就把BMX骑了进来,仿佛从天而降的天兵,不偏不倚地落在了娅尤莉亚的面前。

“让我看看究竟怎么回事。”他把车子扔在一边,关切地查看着昂那的脚踝,“是崴到了,不过不严重,我打球的时候经常崴。”昂力一副身经百战的表情。

“歇菜吧你,好像就你崴过,我成天跳舞不也经常崴脚吗。”

“是吗,既然这样,那你叫我来干什么?”

“不是我,是她们,她们一个个一听说你要走了都疯了一样,想见到你,就像老鼠想见到猫一样。”

“你说什么?”

“啊,不对。是猫想见到老鼠一样。”昂力这才注意到,她们一个个花痴一样,盯着他的一双双眼睛都像在放电,昂力不禁打了个冷颤。

半晌,他才冒出一句,“既然这样,那大家就一起玩吧,反正今天是我的生日。”

“对,我们狂欢到十二点,为昂力庆祝生日。”

“不,是明早八点。”

只有昂那感到气愤不已,明明是给自己过生日,昂力反倒成了主角。

“好吧,我们唱歌吧,来一首游茄鸣韧的歌。”受昂那的影响,昂力也会唱游茄鸣韧的歌。这一次,歌声再次传遍了整栋房子。

裹子从睡梦中彻底清醒了过了,“游茄鸣韧的歌,太好了。”裹子关掉了不停滴水的水龙头,忘记了自己全身*,毅然地拉开了帷幕,从幕后走到了台前。仿佛是在做梦,不知什么时候,屋子里居然坐满了人,裹子柔柔眼睛,看看他们,惊奇地发现,他们也在看着他。

“啊,”惊声尖叫,声音大概超过了100分贝,灯管足够结实,才不至于被震碎,这是裹子一生中遇见的无数紧急时刻中最紧急的一个,他看看地上,没有衣服,更没有地缝,他只好有跑回到浴室,拉上了浴室的帷幕。

“你们/你是谁?”双方同时发问。

“你们究竟想干什么!”最怒不可遏的居然是昂力,他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你们也搞得太过火了吧,居然找来一个大叔跑来这里,你们一个个都疯了吗!”

“谁是你们的大叔。我会起诉你们这群小孩的,即便是孩子也不能私闯民宅吧。”

“你说谁私闯民宅,”说话的换成了圆脑袋的姑娘,她义正词严地说:“这是我叔叔的房子,你还是乖乖投降,省的我们费事。

裹子找了一条毛巾把下半身围上才敢出来,露出了胸口上的玫瑰花。那是一朵含苞欲放的玫瑰花,娇艳欲滴,一边还有两片下落的花瓣作为点缀,纹得栩栩如生,花瓣似鲜血,枝叶又嫩又绿,根本不像是纹身,更像是摆在胸前的一朵花,纹身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冗长的故事,就像纹身本身一样难以磨灭。玫瑰花配上原本就颇有力量美感的腱子肉,几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竟然忘了回避。裹子弓着背,忙不迭地把衬衣从沙发上抽出来,穿在身上。平时为了掩盖这个纹身,不管多么热的天气,他都会贴身套一件背心。“我马上给这里的房东打电话,叫他来赶你们走。”裹子拨通了房东的电话。

红色的玫瑰花,透过薄如蝉翼的衬衫若隐若现,更加深了昂力对于裹子是个浪荡不羁的家伙的判断,而其他的人却还在窥视着裹子完美的躯体,这让昂力和裹子都感到不舒服。

“好的,你们谁是珂鄂兰?”

“我是,”圆脑袋的姑娘瞪大了圆圆的眼睛回答说。

“你叔叔要和你通话。”裹子把电话递给了珂鄂兰,她战战兢兢地接过了电话。

“你是怎么搞的,”电话那边的声音像是经过扩音器传过来的,在场的几乎所有人都能听见,“怎么能随便把人带到家里面呢。那位先生就是房客,马上把钥匙交给那位叔叔,向他赔礼道歉。”

“可你不是说…”

“什么我不是说,马上照我说得去做!”她的叔叔更像是在下命令,说完就摔了电话。

“好吧,对不起,叔叔。”她只好乖乖地走到裹子的面前,把钥匙递给了他。

突然被叫作叔叔还真有点不适应,“我真有那么老吗?”裹子指着自己的鼻子问。珂鄂兰点点头。“好吧,我原谅你们了,天色不早了,如果不方便的话,就呆在这里吧,反正房间有的是。”裹子把自己脱掉的衣服抱在怀里,朝楼上走去。

“谢谢叔叔。”

“不用谢,反正我也不会住得太久的。”

这番话使珂鄂兰有点慌神,“您是说您不打算住在这里了,千万不要啊,叔叔会杀了我的。”

裹子回头看了她一眼,“别担心,不是因为你们。”偶然间,他注意到了躺在沙发上的昂那,她的一只脚明显比另外的一只粗壮,“你的脚怎么了。”

“他没什么事,只是崴脚了。”昂力替她回答了,他总觉得眼前的不是什么好人。

裹子点点头,继续向楼上走去,不一会儿又返了回来,“我这里有药,涂上明天就好。”裹子把药扔了过去,昂力伸手接过,“一晚上就好,你以为是仙药。”昂力心里这么想,还是帮昂那仔细地涂上了,裹子注意到两个人的相貌和表情,都极为相似。

“双胞胎?真有趣。”突然又感觉困得快要支撑不住了,裹子打着哈欠,一声接一声地上了楼。

十一 难题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尽管还不能确定要找的那一家就是原先住在凯达格霖107号的那户人家,裹子还是决定先从那里入手。

同昨天的风尘仆仆颇有几分乞丐像不同,裹子从里到外翻新了自己。为使自己看上去更年轻些,头发不再向后梳,而是让它自然地垂下来,再喷些摩丝固定。裹子从箱子里特意挑选了一套Giorgio Armani的服装,深灰色,从头到脚形成一条笔直的线,整个人也显得挺拔傲岸,配上同样是Armani的皮鞋,站在镜子前面,有一种单身贵族的高贵气质。纸箱里还有数十条领带,他很少系,这样会显得更休闲些。当然,还不能忘记Hugo Bossin Motion,他似乎是Giorgio Armani的忠实拥趸。他把香水喷在左右手腕,双耳和脖颈后,又弄了弄头发,直到镜子里的自己脱胎换骨,焕然一新,而这一切仅仅花费了半个小时的工夫。

时间却还是早了,孩子们一个个还东倒西歪的睡着,只有昂力已经开始锻炼了,“1027,1028,1029…”他不停地举着哑铃,肱二头肌随着哑铃的举起放下有节奏的收缩舒展,汗水已经浸透了衣衫。

“早。”裹子从口袋里取出一片口香糖,塞进了嘴里。

昂力停了下来,抬头看看裹子,也说了声“早”,姑娘们像是约好了一样纷纷从睡梦中醒来,“叔叔早,”当珂鄂兰从里间屋走出来刚刚揉完眼睛的时候,被吓了一大跳,“叔叔,你很帅。”

“是吗。”裹子吐了吐舌头。“孩子们,都起来听我说,”裹子拍拍手掌,好叫每个人都听到,“我有些事要处理,你们看看有什么吃的就吃一些。走的时候记得把门窗关好,我就不继续陪你们做游戏了。”裹子像一个王子一般离开了,只留下淡淡的幽香。

“哇,你们看到了吗,他的身材。”昂那从沙发上蹦了下来。

“怎么,你的脚?”

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脚,昂力也急忙跑过来,俯下身去检查她的脚,肿已经完全消去了,淤青也基本散尽,“这是什么药?”昂力很好奇,找出裹子给他的那瓶药水,上面并没有标签。

当裹子再次赶到107号的时候,刚好房子的新主人也来了,是一对中年夫妇,女主人很富态,同丈夫仔细看着房,一边还做手势比划着,勾勒他们房子的未来。

“对不起,能占用您一点时间吗?”裹子显得彬彬有礼。

“你好。”

“您好,夫人。你是这间房子的新主人,对吗?”妇人点点头。“是这样的,我一直在找这家的主人,没想到他们已经搬走了,所以想打听一下他们的消息。”裹子不经意地吐了吐舌头。

“你是说屋子原来的主人?”男主人瘦高瘦高,与他的夫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裹子点点头。

“我们也不太了解。只知道是个寡妇,一个人生活的很艰难。”

听到这里裹子很高兴,“您确定她是单身吗?”

他的态度令男主人有些吃惊,“应该是这样的。不过恕我直言,你们似乎…”男主人欲言又止。

“这不用您操心,您能告诉我她现在的住址吗?”

男主人摇摇头,他又把期待的目光投向夫人,她也同样摇摇头。“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她现在的住址呢?”

“他为什么要告诉我们她的家庭住址呢?”胖夫人反问他。

“这倒也是,”裹子有些急糊涂了,“那您还有其他的朋友认识她吗,或者您还认识她的一些其他的朋友,或者是通过他的一些朋友介绍,或者是您的朋友介绍给了她,能明白我的意思吧。”裹子还配合上两只手,似乎更把夫妇两转晕了。他们一起摇摇头。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不过我们是通过中介联系到她的,你可以去那里问问。”男主人终于提供了一条有用的线索。

“真的吗,那太好了,请告诉我中介的联系方式。”

一刻也不愿多做停留,裹子小跑着钻进了汽车,发动了它,一个急转弯,车朝着另一个方向驶去。电话声响起,裹子戴上了耳机。

“喂,头儿吗。”

“嘿,一不,是我,查到了吗?”

“查到了,我是通过原始档案查到的。那小子的确出生在金塔马,他和我们说了慌。”

“很好。他现在回去了吗?”

“还没有。”

“见鬼。也就是说他还在金塔马。”裹子狠狠敲了一下方向盘,“你的任务完成了?”

“是啊,正准备去休假呢。”

“很好,我给你推荐一个好去处。”裹子一边开着车一边看着车窗外的风景。

“真的吗,我知道你去的地方可多了,最好是美女多一点,有山有水的地方。我可不喜欢沙漠,太热了也不好。”

“对,我说的这个地方完全符合你的条件。”前方红灯,裹子的车停了下来。

“头儿,你就别买关子了,快说吧,是什么地方。”

裹子的手指不停地敲着方向盘,“金塔马。”

“什么!”

“这次真的要拜托你了,我现在在新努尔,没法赶回去。罹那小子不知道是什么来头,他和你并不熟悉,所以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你还可以顺便浏览一下金塔马,说真的,那里很漂亮,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城市。”裹子违心地编着谎言。

“别开玩笑了,我需要休息。”

“算我求求你,好吗,你知道,椰幽纯死后,你就成了我唯一可以相信的人,就帮我一次好吗?”电话的那边再没有声音了,半晌,裹子继续说道:“好的,你去金塔马监狱找那里的监狱长,她叫瑰玛,让她暂时把你安排在我的岗位上。”

“你是什么岗位?”

“不知道,反正挺不错的,有大的办公室。”裹子将瑰玛提供给他的办公室向电话那一端的人描绘了一番,“然后叫她带你去我的住处。你就住在那里。”

“当然。可是我怎么找罹呢,他会不会发现我呢?”

“这就是你的事了。你说得也对,你不能住在我那儿,找别的地方。不过,我住处的附近有个怪老头,大约65岁,谢顶,最明显特征的是脖子上有道疤,好像是烧伤,他和罹似乎有关系,你先去查一查他。”

“我听明白了。还有其他事吗?”

裹子想了想,“还有照顾好太白和仙人球。”

“你说什么?”

“就这些了,你会明白的。”裹子摘下了耳机。刚刚放下耳机,电话声再次响起,他不得不又把耳机戴上了,这一次是个温柔的女孩的声音。

“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又是红灯,裹子一个急刹车,脑袋险些装上前挡风玻璃,“总是要我给你打电话吗?”

“哦,当然不是。”裹子满脸堆笑,尽管他知道对方看不见,“我最近任务比较多。”

“你总是这么说,是在敷衍我吗。老实说,我让你很为难吗?”

“当然不是。”裹子开始紧张了,一紧张就更不会说话了。

“如果不是,就来找我。你不是说每年秋天都会休假吗。”

“对啊,”裹子努力吞咽着空气,两个喉结上下移动着,“但,但我去不了。”

“真的吗,那我去找你好了,反正很久没出去散心了。你那个朋友不是早就答应过会款待我吗,还真有些想念他呢。”

“啊?”阿嗔显然是指椰幽纯。

“难道你不欢迎我?”

“不是。”与她通话的同时裹子的大脑也在飞速地运转着,总不能让她去金塔马吧,那里还有一个瑰玛,“好吧,有一个航天城,你知道吧。”

“你是说新努尔?”

“对。”

“你怎么又跑到那里了?”

“是啊,我的职业就是到各地去考察,搞科研,”汽车行驶到了新努尔的标志性建筑,一枚即将发射的火箭的模型,“研究火箭什么的。”裹子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真的吗,还以为你只是到各地捡石头呢。我会尽快赶过去的,这次我有一个月的休假。”那边挂了电话。

“我真应该漂洋过海去休斯顿。”和游茄鸣韧有着同样可爱的一双眼睛的阿嗔要来了,是盼望已久的事,可是手头的一大堆事情却像第一次吃螃蟹,不知从何下口,真的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沮丧。中介公司到了。

三天后,金塔马市。

“我是新来的记者。负责调查监狱的虐囚事件。”

“请出示工作证。”

“这是我的记者证。”

瑰玛一只眼睛盯着工作证,一只眼睛打量着眼前的人,眼前的家伙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胡须和双鬓的长发连成一体,像蜿蜒曲折的山峦,一直延伸到下巴,上唇和下唇,嘴巴如果长在美女的脸上会显得很性感,在他的脸上就有点怪了,是典型的厚嘴唇,或者叫朱唇。鼻子略微有些鹰钩,脸面的整体构图还算工整,没有太出格的器官。瑰玛又朝他的身上看去,穿着很整齐,上身的记者专用夹克显然是新的,能清晰地看到线头的痕迹,块头很足,似乎比一般的记者强壮很多,料想应该是常年肩扛摄像机的结果。再往下就会看到两条腿明显地画出一个字母O型,总体上看,除了大胡子外,给人以斯斯文文的印象。

手上的烟眼看烟灰就要落下,她才抬起手把烟掐灭,还是那个晶莹透明的玻璃烟灰缸,根本不像是个烟灰缸,总是格外干净。“你的话我没听懂,你有什么证据表明我们监狱发生过所谓的虐囚事件。”

“能借一步说话吗?”他的故作神秘反倒让瑰玛反感。

“你究竟想说什么?”见她并不配合,他转变了策略,从记者夹克众多的口袋里的一个掏出一个小本,然后在上面写上了一段话,递给了瑰玛。瑰玛接过来,上面写着:

“裹子是我的朋友,我是奉命来调查罹的。请提供给我裹子的住址,并且为我提供必要的帮助。罹在这里埋藏了窃听器,因此,待会儿请配合我演一出好戏。请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

瑰玛看完就把纸条揉了,扔在了纸篓里,表情一下子严肃起来。“我现在郑重其事的告诉你,我们这里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什么虐囚事件,请你拿出必要的证据,否者的话,就要请你出去了。”瑰玛故意提高了嗓门儿。

“既然您这么不配合,那就不要怪我把整件事情公布出去了。”说完,记者转身就要走,瑰玛急忙跟了上去,做出一副很着急的样子,“请等一下,我们出去谈,好吗。“随即也跟着跑了出去。”留下没能彻底掐灭还在冒烟的烟蒂,和忘了合上的抽屉,抽屉里同样有张纸条,上面写着:

“你好,瑰玛小姐。我是裹子的下属,他是我的头儿。我奉命来调查罹和他的同伙,有迹象表明他已经背叛了‘家园’,罹在这里藏了窃听器,所以请把裹子的住址写在纸上交给我。”

瑰玛和那名奇怪的记者并没有搭乘那辆法拉利,而是叫了一部出租车,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来到了裹子租住的房屋楼下。瑰玛从裹子的邮箱中取出了钥匙,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

“这里就是裹子的住处。”瑰玛先进去,接着是记者,裹子的屋子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甚至比他本人居住时还要干净。“你随便坐吧,有什么事的话就给我打电话。”瑰玛递给他一张名片。记者接过了名片。就在他低头的一瞬间,从旁边的屋子闪出一个黑影,抡起棒球棍就是一击,记者的反应很快,急忙侧身,躲过了这一下,“梆”接着就感到脑后剧烈地痛,他捂着脑袋,倒了下去,是瑰玛,瑰玛这一下刚好砸在他的要害上,力气不是很大,他却晕了过去。

“谢谢你,瑰玛小姐。我现在要把事情报告给裹子。”黑影从黑暗中走出,居然是个穿着打扮都同倒下的人相同的人,他刚刚掏出电话,准备拨号,却感到脑部剧烈的痛,也跟着到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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