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缓缓打开夹着白纸的那一页。在最后面的《启示录》。第四章九节与第六章八节之间。.2
可也不能像从前那么挥霍,添置新的电脑器材时也不能再利用盗取的信用卡卡号,或是更改别人的订单,付的每分钱都是自己用劳力赚回来的。这却带给她一种奇妙的踏实感。
几天前在「SONG&MOON」专卖店付款时,她也心痛了一阵子,几乎忍不住要重施故技——那张「特别」的Visa信用卡还藏在她钱包里,以备紧急之需。可是这些钱是值得花的,她想。在试衣间里的镜子前,她看见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就像进入了连线RPG的瞬间,变成自己理想中的化身。她的手舍不得把裙子脱下来。
——他……会喜欢吗?
回来美国是一星期前的事情。知道FBI已经暂停对自己的调查后,她马上就订了机票,目的地:凤凰城。
她知道拜诺恩在这里,因为她知道慧娜·罗素住在这里。
「我要回去找一个很重要的人。」
里绘当然猜得出拜诺恩要找的是什么人,她看得见他说这句话时眼中的光彩。
要查出拜诺恩旧爱人的身份,对里绘来说就像计算加减法一样简单。尼古拉斯·拜诺恩,几年前轰动的「汉密尔顿市郊大屠杀」的主角,有关他的背景资料在网络上到处都搜寻得到。当然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互相转载的重复资料,但是只要花一点点耐心,很容易就能找到有用的东西。
首先找到的是拜诺恩芝加哥旧居的地址,再搜寻是否曾有人申报住在同一地址——日期限于「汉密尔顿」事发前的五年内。
她发出的bot③带回来一个名字:慧娜·罗素。连同驾驶执照的号码。(那时里绘不禁摇头叹息:这就叫隐私保安吗?以她这种级数的专家,拿着一个名字跟一个驾照号码,随时可以把对方的财产弄到手。)
『注③:bot是机器人(Robot)的缩写。此词的涵义比我们一般观念里的「机器人」更广泛,甚至不一定拥有实体。这里指「软体形式的机器人」,即一套可预设指令的软体程式,自动在系统内或网络上进行各种工作,例如搜寻资料。』
接下来就找出慧娜现在的居所:宁静的凤凰城东北市郊天堂谷区。
也就是里绘此刻隔着车窗看见的这幢房子。
屋前的窗户亮着灯。她看不见里面有人。可是她知道拜诺恩就在里面。
初来亚利桑那州时她觉得舒服极了。比起阴郁潮湿的伦敦,这儿的阳光简直像是上帝的祝福。可是现在她只觉得一阵闷热,还有点口干舌燥。握着车门把的手掌都湿了,却始终没法打开车门。
——我在想什么?只是见一见老朋友而已……又没有期待什么……
经过上次「开膛手杰克二世」事件的冒险后,里绘的心久久不能平复。这个满身都带着刀子和利器的神秘男人,带她看见了一个从没有想象过的奇怪世界。那种强烈的刺激感,跟她对拜诺恩的想念感觉混为一体。
——我原来跟那种喜欢坐机车尾的女孩没有分别吗?……
她几乎忍不住要把妆抹去,把车后座那个纸袋拿过来,换回里面的黑色皮夹克跟牛仔裤,然后马上开车离去。
——简直像个傻瓜嘛……
挣扎了许久,她才终于找到借口:「我要看看,尼克喜欢得连生命都可以不要的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最少也要看一眼。」
按门铃之前,她的手指头停在半空中几乎整整一分钟。
——尼克会怎样想?……
分别前她送他一个掌上型电脑,可是他一次也没有用过。连电子邮件也没有寄过一封。这是最令里绘生气的事——也许是因为生气,她回来美国第一个就要找他……
里绘调查过慧娜的生活状况:信用卡帐单、汽车登记、网络上的订单……怎么看都像是两个人同居。可是没有任何其他人住在这个地址。慧娜的同居者像是个隐形人。
当然了。难道一个连续凶杀通缉犯,还大摇大摆去拿失业救济金吗?
——这就是他不跟我通信的理由吧?他开始了新的生活……就像浴火重生的凤凰?还是死后回到了天堂?凤凰城的天堂谷——他是特意选这个地方定居的吗?……
门铃响起了。
——开门的会不会就是他?……
不是。隔着玻璃外门出现的是个比里绘还要娇小的身影。
「您好……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
于是里绘看见了拜诺恩日夜想念的女人。
慧娜的肤色明显比从前更深了,原本苍白得像生病的脸透着健康的绯红,棕色的直长发束成马尾,露出巧薄而美丽的耳朵,瘦削的双肩撑着一件宽大的白色T恤。
里绘瞧着慧娜的脸,说不出话来。
我要是男人,也会希望有这样的女人作妻子吧。一副让人一看见就有股安慰感的脸孔——日本现在流行把这种叫作「治愈系美女」。资料上写是三十三岁,可是脸上看不出来。是属于那种到了四、五十岁还很好看的轮廓……
「我……」里绘结巴了好一会儿,才说出预先想好的台词,「……我的车子坏了,你可以帮忙吗?……」
慧娜最初有点愕然——一个打扮古怪得像洋娃娃的女孩突然出现在家门前。可是她的表情很快就变成让人心安的微笑。她打开了玻璃门。
「当然可以……你累不累?可以先进来休息——」
一团小小的黑影从门缝闪出来。里绘马上认出它,俯身一把就把它抱在怀里。
「波波夫!」里绘搔抚黑猫的头颈,「好久不见啦!」
慧娜好奇地看着他们。黑猫似乎确实认识这个古怪女孩,发出细细的鸣叫。
「你怎么会叫它这个名字?」慧娜没等里绘回答,又回头朝屋里喊:「过来一下,有个女孩的车子出了问题,替她看看好吗?」
屋里深处传来一个男声,含糊地应了一下。
里绘的心情刹那间又紧张起来,抱着波波夫僵直地站着。脑海里不断地重复练习着说:
——尼克,好久不见……
屋内的脚步声渐近。
加吉夏
五月五日 亚利桑那州 纳瓦乔印第安人保护区
那块嶙峋突起的山岩由鲜艳如火的橘色泥石构成,岩下疏落地长满形貌特异的仙人掌,上半部则光秃秃地没长半根草,岩顶宽阔平坦如石台,恰似一座守护在沙漠地区入口的天然城楼。拜诺恩赤裸着上身躺在岩顶,以一件色彩斑斓的印第安民族服卷起来作枕头,仰视晴空的浮云。他手里抱着一把细小的吉他,胸前的铜铸十字架项链淡淡反射着阳光。
拜诺恩的日记本展开来放在身旁的地上,那两页全是手抄的吉他乐谱。整部日记里就只有这两页不是拜诺恩写的,它是墨西哥少女瑚安娜的笔迹。
拜诺恩无意识地拨弄了几段和弦,脑袋却沉醉在过去数年旅途的回忆里。在阳光底下,他并没有想起那一幕幕的血腥杀戮。回忆里的只有风景。他有点惊讶。过去匆匆而行,可原来一切景色都印在记忆的某一个角落里,这一刻自然地涌出来。
从前的拜诺恩讨厌阳光。他知道这是自己体内的遗传因子使然。在阳光底下他总是感到身体比较虚弱——在成为吸血鬼猎人后的这几年更是如此。
现在阳光仍然带来那种虚弱感,可是他已经不在乎了。他已不用再像过去般,无时无刻绷紧着战斗的神经了。战斗的理由已经失去了。如今在温暖的阳光底下,他感觉身心都放松了。许多悲哀的往事仿佛都因日照而褪色变淡……
「加吉夏!」一把声音自山岩下传来。
拜诺恩坐起身子。他听出是毛亚西·蒙夸的叫声。
毛亚西背着他极爱的狩猎步枪,把马儿绑在一棵仙人掌旁,然后循着山岩的小路敏捷地前进,连跳带爬几下子就登上了岩顶,不负他的名字——「毛亚西」在纳瓦乔语里就是「猫」的意思。
「加吉夏,你又在这儿做日光浴吗?」毛亚西的英语很标准。「你再怎么晒,也不可能变成纳瓦乔人啊。」
拜诺恩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臂。尽管已在沙漠地区居住了这么久,他的脸跟身体还是和从前一般苍白,他知道这是遗传的结果。「我说过了,你们替我取错了名字。看看我,哪一部位像『加吉夏』了?」
「加吉夏」在纳瓦乔语是「乌鸦」的意思。
「那是因为你刚来到时,全身都穿着黑衣。」毛亚西笑起来像个小孩子,可是他今年已经三十八岁。「你的那件大衣就像翅膀。我还以为你会飞呢。」
他指向山岩下的马儿。一串野兔挂在鞍旁。「我今早渡河去打猎。今晚有一顿丰盛的烤肉可吃了。」他又拍拍背上的步枪。「我没有浪费一颗多余的子弹呢。很棒吧?」
拜诺恩默默地又躺下来,把身旁的日记本收起来抱在胸前,没有回答。
「加吉夏,为什么你从不肯跟我去狩猎?」毛亚西蹲在他身旁问。「我跟爷爷都看得出,你是个很厉害的猎人。而且不是打野兔这类小东西。你打过些什么?山羊?野狼?老虎?熊?有没有泡制成标本?」
「我从来不把猎物带回家。」
「为什么?」毛亚西很讶异。「那你为什么要去狩猎?」
「我没有带走猎物,因为他们吃不得;我狩猎他们,因为他们会吃人。」
「好像很有趣。」
「相信我。一点也不有趣。」
「明天我去狩猎的话,你跟我去好吗?」毛亚西皱着眉。「一次也好。」
「我……」拜诺恩紧拥着日记本,眼睛瞧向远方的山陵。「……我不会再狩猎了。」
看着拜诺恩伤感的表情,毛亚西没有再打扰他,独自步下山岩,策马离去。
拜诺恩握着日记本,随意地翻开其中一页。那页夹着一帧慧娜的旧照片。
三月十六日
……我知道毛亚西为什么替我起了「加吉夏」这个名字。他一直没有告诉我。他却不知道其实我记得。那一天,当我倒在荒野中央的时候。
当毛亚西发现我的时候,大概以为我已经死了吧?一大群乌鸦正围拢着我,等待啄吃我的尸体。
这就是后来他唤我作「加吉夏」的真正原因。
也许在他眼中,我跟那些乌鸦很相像吧?在纳瓦乔人的眼中,乌鸦并非不祥之物,而是现世和冥界之间的使者。
而我也曾生存在那条夹缝之中。
那一天,当倒在荒野中央的时候。
我确实死了。
……这一年间我的心灵算是平静了下来。尽量不再想慧娜。虽然那是几近不可能的事。尤其是那个晚上的记忆。那一夜,我整晚伏在她家的屋顶上,听见他们两人之间每一句对话。我甚至听见他们作爱的声音……慧娜,她一向喜欢这种缓慢、宁静、温柔的作爱……我的天……
不要再折磨自己了。我必须这样提醒自己。
……我会永远在这片荒野居住下去吗?还没有决定。可是外面已经没有任何让我留恋的东西了。
至于吸血鬼……我厌倦了。连仇恨的力气也失去了。过去的狩猎生涯简直是个玩笑。那么一厢情愿地以为,只要排除了自己身上邪恶的血统,就可以重拾失去的东西。
就让我远离过去的一切吧。
毛亚西的爷爷奥捷·蒙夸是纳瓦乔族弗也马部落最后一个巫医,也是整个印第安人保护区里少数坚持住在帐篷里的人。唯一陪伴他的家人就只有这个孙子。毛亚西高中毕业以后没有找任何工作,离开父母到这片荒野来跟爷爷同住,如今已经三十八岁了。
「我从来没有后悔。在外面的白人世界里,我永远是个抬不起头的『红皮肤』;这里我却拥有天空和大地。」毛亚西曾经这样跟拜诺恩说,「唯一比较难熬的是没有女人。」
「很早以前我就决定搬来跟爷爷住。小时候我每年只能来探望爷爷两、三次。在我的记忆里那全部是我孩提时最美好的时光。爷爷是我所认识最有智慧的人。」
在拜诺恩眼中的奥捷爷爷,则颇像他去世的恩师——吸血鬼猎人彼得·萨吉塔里奥斯。拜诺恩庆幸自己的运气:在他人生中两次遇上重大挫折时,都能遇上一位如此睿智的老人。
此刻他们三人围坐在印第安式帐篷里的火堆旁。奥捷爷爷一头灰银的长发编成了传统的辫子,正满足地抽着烟杆。
毛亚西把残余的野兔骨头抛到帐篷外,给他的两条狼犬分享。「加吉夏,你还是吃得那样少啊。爷爷,他真的没有生病吧?」
奥捷爷爷呼出烟雾,端视拜诺恩那苍白的脸,以生硬的英语说:「不。他比你还要壮。我敢说他一生从没有生过病。是吗?」
拜诺恩无言。他回想自己的过去,确实除了外伤以外,他从来没有看过医生。也许这就是养母碧达娜把他看成「怪物」的原因吧……
为什么不会生病?答案很简单:他身体里早就寄宿了比任何病菌还要可怕的东西。
——这倒很讽刺啊……
「你为什么知道我从不生病?」
「就在几个月前,我亲眼看见你几乎踩上一条眼镜蛇。连它也不敢咬噬你。」
拜诺恩凝视爷爷那双苍老的眼睛。他感觉得到,爷爷并没有用一种像看见怪物的眼神来看他。这是最令拜诺恩安慰的事情。
「对,对,还有一次……」毛亚西朝拜诺恩作了一个抱歉的表情。「我不是有意偷看你,只是碰巧看见,你从那岩顶上一跃下来,就像鸟儿般轻轻着地……你怎么会有这样的力量?」
「不要追问他啊,毛亚西。」奥捷爷爷用纳瓦乔语说。「正如我们不应该追问,那天他为什么流浪到这片荒野来。」
奥捷回过头来又向拜诺恩说话。「我们并不害怕你,你知道原因吗?」
「我知道。你教导过我,在纳瓦乔族人的眼中,天空和大地自有其法则。狩猎者与被猎物。日出与日落。草与石头。一切都有它存在的目的。」
奥捷点点头。「而我们身为人类,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怀着敬畏的心,顺从法则而活。过度仰赖我们的智慧是愚蠢的行为。」
「那么在面对邪恶之时呢?要顺从邪恶吗?」
奥捷拿起一根杆子拨弄火堆,继续抽着烟。「许多人类把毒蛇视为邪恶。那是真理吗?他们这样想,只是因为毒蛇带来死亡。可是对于毒蛇本身而言,它的剧毒与利齿却是它求生的武器。那么你认为毒蛇是象征生存还是死亡?」
「那并不代表,我们人类不应跟毒蛇斗争啊……」
「对。可是人类也没有憎恶毒蛇的理由。只是生存的斗争而已。」奥捷爷爷瞧着拜诺恩的眼睛好一会才又说:「正如你也没有必要仇恨自己身体里的魔鬼。」
——这个老人好可怕。全都看透了。
「我知道你来的真正理由是为了追求平静的人生。而这片荒野,还有我们爷孙俩,都很自然地接纳了你。」
拜诺恩深深地朝爷爷躬身道谢。
「所以当我在今天下午收到一件东西时,我不知道是否应该交给你看。」
拜诺恩悚然。
——不!不要……
「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奥捷爷爷从衣襟内取出一个手掌大小的织绳袋子,「我跟祖灵们都看见了,有一种很强烈的东西在召唤你……是你们称为『宿命』的东西……」
拜诺恩跪伏向前,接过那个袋子。
「你是否要接受它,不应该由我来替你决定。你自己选择是否打开它吧。」
拜诺恩感到手上的袋子仿佛像铅块般沉重。他瞧着它喃喃自语:「我早就知道,躲在这里也没有用……我可以抛弃自己的过去,然而我的过去却不会那么轻易放过我!」
「那么你便勇敢面对它啊。」
「可是我害怕……我害怕又要把不幸带给身边的人……」
奥捷抚摸他的头顶。「然而你有没有想过:要是这种不幸已经开始了呢?你宁愿用自己双手结束它,还是毫不知情地隐居在这儿?」
拜诺恩闭起眼睛,久久还是无法把袋子打开。
拜诺恩回到那块他最喜欢的山岩顶上,生起了一堆柴火。他站在月光下,手里紧紧握着那个袋子。
——宿命……
就像无意识般,他的手指把袋口的绳结解开来。
里面是一张折成四分之一大小的报纸。是昨日的《纳瓦乔时报》的头版。上面转载了一篇来自凤凰城的新闻。
拜诺恩的脑袋瞬间结冰了。
比他想象的要糟糕一百倍。
拜诺恩霍然转身,抛去手中的报纸。
毛亚西捧着许多东西,刚刚步上岩顶来,正好看见拜诺恩那副冷静肃杀得吓人的面孔。
「我现在立刻就走。」
「我知道。我有预感。」毛亚西走近他。「你的行李我都替你收拾好了。还有这件大衣。」
毛亚西为拜诺恩穿起黑色的皮大衣,又把沉重的行李交在他手上。
「我的马就在下面。骑它到圣别多镇,在那儿可以转公车。」毛亚西拍拍拜诺恩的肩膀。「把马儿寄在站长那就可以了。我会去取回来。」
拜诺恩与毛亚西拥抱了一下,然后就像毛亚西上次看见那样,从岩顶一跃而下。
以不舍的眼神看着空中拜诺恩飘飞的大衣,毛亚西不禁赞叹。
——加吉夏,飞吧。
他没有看脚边那张报纸。
一阵风刮过,报纸被吹到火堆上,迅速燃烧起来。
天堂谷凶杀及疑似绑架事件
疑凶为在逃连续杀人犯
新闻文字旁边附有两张小照片。一张是拜诺恩的,头发比现在短得多,是他在特工处工作时拍的档案照片,也是他的通缉令里最常使用的一张。
另外一张是慧娜·罗素。下面的注解是:
MISSING
N.拜诺恩之日记 Ⅰ
一月三日
……昨晚作了一个短促而奇怪的梦。
我很害怕作梦。在梦境里,我不止一次把慧娜的脖子捏断。那种可怕的感觉就像我的脖子也断掉了一样。
那种恶梦曾经持续了好一段日子。特别是上次在伦敦的那段时间。幸好,自从离开伦敦——也就是知道了吸血鬼布辛玛与他的爱人的故事以后——那恶梦就没有再出现。
然而我仍然害怕作梦。
昨天的梦里,慧娜并没有出现。
梦中的我是个很虔诚的基督徒——这实在是奇怪透顶。现实的我从来没有信仰。大概每个人都作过这种梦吧:变身成为某个与日间的自己毫不相干的人。
这个虔诚的教徒——也就是我——刚刚死了。我看见自己的灵魂从身体脱离出来,随着风轻轻飘去。
飘到一处完全黑暗、四周空荡荡的地方。只有一个人在那儿等着我。是苏托兰神父的灵魂。他一副无比失望的表情。
「好久不见了,神父。」终于看见认识的人,梦里的我感到喜悦与安慰。
「我已经不是神父。」苏托兰说。「这里就是死后的世界。没有地狱。什么都没有。原来根本没有上帝。」
然后我便醒过来了。睁开眼睛时,我还能感受到梦里的我那股深沉的悲哀。
你深深地、真诚地相信某种东西。那信念一直支持着你的整个人生。你热切地期待获得那东西的时刻。然后你发现,那种东西从来没有存在过。
就是这种悲哀的心情。
……关于我的生母,我是从碧达娜姨妈的口中听来的。那时候我大概十五岁。姨妈因为酒精中毒而在她工作的医院接受检查,结果却诊断出患上肺癌。之后她并没有停止喝酒。
在许多喝醉了的晚上,她断断续续地透露了关于我母亲的事情。
这也许是我对宗教信仰毫无兴趣的原因。母亲是个修女,一个忠实的上帝仆人。她如此被邪恶折磨至死,而他竟懒得动一根小指头来拯救她。
我不知道他是否存在。我也不关心。即使他真的出现在我面前,我也只有一句话跟他说。
「去你的。」
钩十字
五月七日 亚利桑那州 凤凰城天堂谷区
警员荷西·阿奎迪斯从热水瓶倒出半杯黑咖啡,放在唇边慢慢啜饮。他需要那气味来刺激自己昏昏欲睡的脑袋。
他坐在凶屋外那小园圃的一张石椅上,仰头看看黑夜天空。幸好是晴天,否则这看守的差事还要更难受。
——谁教我是新人呢?而且还是拉美裔。总是分到这种糟糕的差事。美连斯警长那伙「白兵」,大概正在家里做着好梦吧?要不然就在局里享受甜甜圈,而我却要在这阴森的凶杀现场外吹风……
他自言自语嘀咕着,看看垫在热水瓶底下那叠通缉令传单。这几天在区里捱家捱户地送发,走得腿都软了,同样的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请回忆一下有没有见过照片上的男人……有的话请马上联络我们凶杀组的同事……」
因为是绑架案,头号嫌犯更涉及数年前别州一宗屠杀案,听说FBI已经插手……
荷西拿起当中一张,打开手电筒,端详上面的照片。要真是这个家伙的话,他可真厉害,竟然能这么长时间逃过全国通缉令……
手上的纸张突然给夺去了。
不知何时有一个人无声无息地站在他面前。身躯靠得很近——那人的腰带金属扣几乎贴上荷西的鼻子。
荷西悚然仰望。手电筒的光束随之往上照。
那人面无表情地俯视他。
就是「照片上的男人」!
下一刻荷西已仰倒在草地上,身体一动也不动。
拜诺恩透过眼睛发出的强烈催眠信息令荷西瞬间昏倒。两小时后当他醒过来时,不会记起自己何时睡着了,也不会记得自己见过拜诺恩。
拜诺恩没再理会他,提着行李径自走向屋子的正门。外门早已破碎,连框架也扭曲变形了。木门洞开,门口交错拉着警察专用的蓝白色塑胶封条。
拜诺恩笔直进入,把封条都扯掉了。
进入客厅时,那视觉的冲击令拜诺恩脑袋一阵昏眩。装满刀具兵器的行李跌在地毯上。
染满血的地毯。
墙壁。沙发。电视屏幕。
全都是血红。
拜诺恩再也支持不住,双膝软软跪倒,双手掩着脸。
在他眼前的地毯上,警察用胶带圈出尸体的位置。然而那并非人形,而是一个粗略的长形。
因为尸体被发现时没有手臂,没有双腿,没有头颅。
拜诺恩以他超人的嗅觉辨出了:屋内没有半丝开枪后残留的火药气味。
除了泼洒的血污以外,客厅的一切陈设完好无缺。没有任何搏斗过的痕迹。
——当然没有搏斗。人类不可能跟怪物搏斗。
拜诺恩感觉脑袋里面像有某种东西断裂了。他张开口,却无法喊出声音。
他一直维持着这样跪坐抱头的姿势,身体完全静止不动。警察的封条仍然垂挂在他身上。
不要……
母亲。慧娜。
吸血鬼。
他仍然静止不动。
当他感觉到有东西爬上自己大腿,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
在黑猫波波夫的带引下,拜诺恩走到五条街外。那儿有一家附设便利商店的加油站。一辆有点破旧的棕色「丰田」汽车停在加油站的对面。
波波夫回头摆尾,示意主人继续跟着它走。
他们停在那辆「丰田」旁。拜诺恩轻轻敲了敲车窗。
车内后座发出一些声响,一个惊醒的脸孔从车窗玻璃出现,脸上的妆因为泪痕脏成一团。
车门霍然打开。里绘扑前放声哭泣。
「都是我!尼克,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
拜诺恩的脸仍然像铁般冷漠,他轻轻把里绘推开。她那身「原宿歌德少女」的衣服已经变得惨兮兮的,撕破了好几处,他却仿佛没有看见。
里绘停止哭泣。她感觉拜诺恩和从前完全不同了,刚才抱着他时就像抱着冰块一样。
拜诺恩仍然没有显露任何责备之意,这令她更加难受。
沉默了好一阵子以后,她才试探着说:「上车吧……别让人看见你……」
拜诺恩打开车门坐上驾驶座,把行李重重抛在助手席上,没有瞧里绘一眼。里绘悻悻然抱着波波夫坐回后座,把车门关上。
「这是……那……那怪物叫我……交给你的……」里绘倾身向前递上一个白色的信封。信封随同她的手在颤抖。
拜诺恩头也不回地接过信封,异常平静地拆开它。
一封以秀丽的古典字迹写着「天国之门」的请柬,里面夹附了一张细小的三吋光碟片。
里绘的笔记型电脑就搁在驾驶仪表板的上面。拜诺恩开启电脑,把光碟片放进光驱。操作系统侦测到光碟片上的影像档案,自行启动了播放程式。
300×240像素的细小视窗内,出现一个对焦不准确的模糊黑影。
「好久不见了,『达姆拜尔』。」
一听见这个声音,后座的里绘全身冒出冷汗。
拜诺恩虽然心里早有准备,胸口还是免不了一阵悸动。他忘不了这把声音。优雅而夹带着欧洲口音。
「蒙你上次的『照顾』,我可花了好一段日子养伤。相隔这么久才来向你打招呼,请别见怪。」
视窗内的影像渐渐清晰。
黄金般闪亮的长发。如雕刻品般雪白俊美的脸庞。散发着深幽神采的晶蓝眼瞳。眉心醒目的刺青。
〈插图〉
「这几年过得怎样?当猎人有趣吗?我可是断续听闻关于你的事情啊。我自己嘛,这几年倒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除了去旅行一趟。伦敦。千禧年的那个时候。」
拜诺恩的双眉往上一扬。
「别误会啦,我那一趟旅行不是为了找你。可是这就叫命运。你的出现,令当时那件本已十分有趣的事情变得更有趣十倍……」
「或许你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明白,那次在伦敦发生的事件对吸血鬼世界有多重要吧?假如你有仔细读过布辛玛先生的笔记本,也许会知道多一点……对了,你这个可恶的小偷,抢先一步把布辛玛的笔记偷去,害我扑了个空……不打紧,我们快要见面了,到时候你顺道拿给我……还有现在跟你一起的那位可爱小女孩,也一起带过来吧。」
电脑液晶屏幕里的「钩十字」露出阴险的笑容。拜诺恩却只是冷静地直视着。
「至于你的女人,就暂时留在我这儿当客人吧。别担心,我不会让她少一根头发。我也保证让你们见面。来吧。这儿有一个很好玩的宴会……」
「噢,差点儿忘记告诉你地点。就写在那张请柬上。我等着啊。期待你光临『天国之门』……」
影像渐渐暗淡下来,然后终止。
拜诺恩马上重复看了影片两次。他仔细检视「钩十字」背后有没有什么可作为线索的背景或物件。完全没有,只有一面涂成灰白色的墙壁。
里绘无力地躺在椅上。听到「钩十字」说慧娜仍然安好,她不禁松了一口气。
——还有希望啊。
可是她想不到有什么安慰的话可以对拜诺恩说。
拜诺恩合上电脑,把那张白色的请柬放在上面。
翻来覆去也看不见上面写着任何地名。就只有那两句话:「舐此羔羊之鲜血/以奉献尔珍贵之灵魂」。
还有箭头指着的那滴干涸的血液。
拜诺恩不用凑近鼻子,也嗅得出那是吸血鬼的血液。这种气味对他来说太熟悉了。
——是「钩十字」自己的血液吗?
「舐此羔羊之鲜血」
——这就是提示吧?
拜诺恩毫不犹疑地伸出舌头。
——反正已经再没有可以失去的东西……
一股无比辛辣的味道,从舌头直贯上脑门,简直就像毒品一样。
这是他首次品尝吸血鬼的血液。
仿佛整个脑袋在头骨里挣扎跳跃了一下。
然后似乎在前额顶那儿张开一个小洞孔,一个梦呓似的声音在那洞内回响,轻轻吐露出一个地名。
飞鸟唱片行
五月八日 路易斯安那州 摩蛾维尔镇
Came in with his children(跟随他的孩子进来)
I saw the Three Big Crows(我看见这三只大乌鸦)
They all dressed in Black(他们全都穿着黑色衣服)
With Hair dyed Gold(头发染成黄金的颜色)
They didn't speak a word(他们不发一言)
But smiled like Angels(却露出天使般的微笑)
Where were they taking his soul?(他们要把他的灵魂带往何处?)
Hell,no one knows(没有人知道)
——这是怎么一回事?
班哲明呆坐在唱片行内的收银台后面,好想伸出双手掩住耳朵。
他讨厌听这样的垃圾。在班哲明眼中,歌德摇滚是摇滚乐里最虚假、最故作姿态的糟粕。歌德摇滚,还有重金属——班哲明认定它们只是骗小孩子零用钱的玩意儿。
所以他的「飞鸟唱片行」——也是这儿方圆七十公里内唯一的唱片行——二十多年来从不卖这两种音乐。
可是这几天以来,「飞鸟」已经沦陷。今天从正午开店到现在的傍晚时分,店里的音响系统接连地播放着歌德摇滚和重金属。音量几乎开至最高。
班哲明感觉自己的忍耐已到了极限。
可是他不敢吭一声。霸占着他的店铺跟心爱音响的这些家伙,他一看就知道没有一个是正常人。
「接着放这个。」一个最少六尺三吋高的暴走族,伸出一条刺满蔷薇图案的手臂,把另一张重金属摇滚CD放在柜台上。
班哲明悻悻然地更换唱片。在狂暴的电吉他声里,那个暴走族挥舞一头金色长发,走回他的伙伴处。
他们将近有二十人,聚集在陈列乡村民谣唱片的架子旁。班哲明看出他们分成几伙人,是到摩蛾维尔后才认识的。有几个脱去了上衣,露出满布纹身的横肉,互相比较和欣赏各自的刺青。
还有杂志架旁那群绑着头巾的拉美裔帮派男女,他们喝完啤酒就把瓶子乱丢,瓶身在脚边滚来滚去;最角落处那三个黑人,一身俗不可耐的鲜色西装,还有手指、手腕、耳垂、脖子上那大串金饰,一看就知道是从大城市来的毒贩。
最令班哲明畏惧的还是坐在门前石阶上那些白人:一身墨绿色军服,外套底下鼓起了几团,很明显是枪。就是那些自称「生存主义者」①的疯子吧……
『注①:生存主义者(Survivalist),具反政府及白人优越主义倾向,坚持拥有枪械自卫的权利。以乡村白人为主要构成者,较极端的更自组民兵武力组织。』
班哲明摇头叹息。这几天的生意几乎是零。原本他的客源遍及附近几个村镇。可是看见「飞鸟唱片行」变成这副德性,谁也不敢进来光顾。
——到底在搞什么花样啊?
去年全年到访的外来者总计四十二人。没有一个在镇里逗留超过三天。而现在仅仅一个星期已经打破那个数字了。
——他们为了什么不约而同都到这儿来?这儿?摩蛾维尔?南方一个鸟不生蛋的穷小镇?这儿有什么吸引这些古怪的人?
更令班哲明讶异的是:这许多原本水火不容的族群聚在一起,竟然没有发生冲突。不只如此,他们甚至还会互相招呼交谈。那种和平的气氛,几乎就像参加「胡士托音乐会」的情景。
这几天里班哲明断断续续地偷听到他们的对话:
——还没有来吗?
——真令人期待?……那种美妙的感觉,比性交还要强烈一百倍!……
——你试过海洛因吗?……那是小巫见大巫吧……这东西就是「未来」……简直是欲罢不能……
——还没有来吗?……「他」的召唤,我们都听见了……那绝对不是幻觉……
——再等下去我就要杀人啦……
疯子。一群疯子。班哲明知道事情不简单。是某个邪教的聚会?大型的毒品交易?可是为什么选在摩蛾维尔?……
班哲明望向窗外。一辆破旧的轿车驶过店外的泥路上,朝镇外的方向而去,车顶上绑着大包小包的家当行李。班哲明认出挤在车里的是孟菲尔一家六口,他们是奴隶后裔,四、五代以来都住在摩蛾维尔。
已经是这个星期第五个搬走的家庭,或者该说是逃走。而且全是黑人。他们感觉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快要发生吗?甚至非得举家逃离不可?班哲明想起来,镇里有不少黑人到现在还信奉巫毒教②。难道是因为他们对邪恶的事情特别有感应吗?……
『注②:巫毒教(Voodoo),殖民时代之黑人奴隶从非洲故土带来的传统崇拜宗教。在美国南方及加勒比海国家特别盛行。』
唱片行的正门给推开,摇响了门上的铜铃。班哲明神经质地猛回头。看见进来的那对男女时,他不禁摇头。
——又来了两个怪人……
但下一刻班哲明已马上感受到那突来的异常气氛。原本聚在店内的人群全部静默下来,所有视线都盯着这对男女。
——这两个人跟他们不是一路的……
两个都是东方人——在路易斯安那州的乡村小镇里,这简直就像来了两个外星人一样。衣饰都很简单:白色棉麻的上衣、牛仔裤、短靴、银指环和项链……可就是透着一种非凡的气质。
他们手挽手走进来,很明显是亲密的夫妻或情侣——可是这样的搭配任谁看见都会失笑。那女子比男子还要高半个头,然而横向来看,那男的却是女的一倍以上。
班哲明敢说这是他平生见过最美丽的女人。即使如此简便的衣服也掩盖不了高贵的气质。大概古代的平民看见身穿粗服出外游猎的贵族时,也是同样的感觉吧?
那个男人剃光了头,胖脸上满是乱生的胡髭,脱下墨镜后露出左眼角一道伤疤。然而这张丑脸没有给人半点猥琐的感觉。相反地竟带着一股压倒性的自信。
他们没有向店里那些凶狠的家伙瞧上一眼,仿佛把他们当作透明人。暴走族、毒贩、帮派份子们一个个用不友善的目光跟随着他们的每一举动。可是似乎谁也不敢先出手惹这两个人。
女人从杂志架上取了一本最新的Rolling Stone,又挑出两张蓝调的CD唱片,然后走向收银台。男人一直紧随在她身后。
班哲明紧张得站了起来。
「这家店很不错啊。」女人的英语是标准城市口音,「这两个蓝调的乐团,很难找的啊。」
「因为是小公司发行的,只有这州里才有。我也花了不少工夫才进到了货……」受宠若惊的班哲明从男人手上接过钞票,把货品装进纸袋里。女人微笑接过袋子。
「我们下午才刚到镇里来,住在汽车旅馆。」摩蛾维尔的「棉花汽车旅馆」是镇内唯一可以让外来人下榻的地方。
「你们……」班哲明结结巴巴地问。「要留在这里吗?」
「大概会留一阵子吧。」男人耸耸肩。「还没有决定多久。」
「我们刚完成了一大堆工作,现在正在渡假。」女人笑着补充,那笑容令班哲明心跳加速。「镇里有哪家特别好吃的店吗?」
「旅馆附设的餐馆还不错,要不然……」班哲明慌张的往店外比画。「这儿对面,往左边走一个街口,可以找到一家叫『露丝餐厅』的店。那儿的汉堡和苹果馅饼都很棒。」
「汉堡……」男人舔舔嘴唇。「我最喜欢。」
◇◇◇◇
宋仁力夫妇离开「飞鸟唱片行」,站在摩蛾维尔镇中心区的街口上。他们没有回头,却肯定身后那许多双凶狠的眼睛,仍在盯着他们的背影。
日落时分,宋仁力还是戴着墨镜,他左右瞧瞧这个南部小镇。
所谓的「镇中心」,不过是四、五条街纵横构成,把加油站和长途公车站算进去,也只是那二、三十家商店。闷热的空气中夹带浓厚的湿气,令人皮肤有一种黏稠的难受感觉。这种空气大概是源自城镇北面的沼泽区。
宋仁力和文贞姬沿街而走,路上看见的几个镇民都是白人。夫妇俩对于他们那异样的注目早已习惯——住在这种乡村地方,恐怕一生也不会遇见十个东方人吧?
他们经过公车站旁的土产店。橱窗里摆放的大多是鳄鱼皮制品,其中一个泡制过的鳄鱼头标本,那双玻璃珠子造的眼睛正盯着他们。文贞姬停步看了一会,那些纪念品的品质很不错,她决定回程时顺道买几件,下次展示会里也许可用作配饰。
他们的「Wrangler」四轮驱动吉普车就停在车站旁的路边。文贞姬把纸袋抛到后座。
「刚才唱片行里那些人……」她以韩语跟丈夫说,「……我看见他们身体泛出像乌云般的『气』。那种颜色……是很邪恶的欲望。」
「『天国之门』必定不只我们手上那一封。」宋仁力把手臂搁在吉普车的门上,扫视这个偏远城镇的风景。夕阳把他的脸映得有点诡异。「他们都接受了邀请而来,正在等待请柬『主人』的来临。」
「我们则是两个不请自来的客人。」文贞姬展露出丈夫最喜欢的狡黠笑容。
「这次不是普通的狩猎啊……那个『主人』正在等待人们来寻找他……」宋仁力说着坐上助手席。两人同行时,他总是让妻子开车。「怎么样?你会觉得可怕吗?我们可以马上离开。」
文贞姬坐上驾驶座,握住丈夫的手掌。
「你看见了吗?……有一种『颜色』正笼罩着整个镇……」
宋仁力闭起眼睛。与妻子相握的手掌像接通了某条非物质的脉道,二人的意识通过它交互汇流。
「我看见了……很美的『颜色』啊……」他把妻子拉过来,吻吻她的脸颊。刚才心灵的交流里没有丝毫的恐惧,而是像过去每次「狩猎」一样的兴奋。
这就是「SONG&MOON」创作灵感的来源:朝着邪恶逼近,那种剧烈的官能刺激是任何其他体验也无可比拟的。
「这次将会是个很好玩的假期……」
追踪者
同时 路易斯安那州 新奥尔良以西八十公里 十号州际公路
从墨西哥湾的方向刮来一阵风,里绘的身体在黑色皮夹克里颤抖了一下。夹克里她仍然穿着那套「SONG&MOON」的裙子。从凤凰城到这儿,一路上没停下来多少次。而她也没有更换衣服的心情。
她倚靠在汽车门旁,等待汽油加满。拜诺恩仍一言不发地坐在驾驶座上。她实在不敢面对他沉默的表情,宁可站在车外吹吹风。
里绘到现在还不知道目的地是哪儿,只知道车子一直沿着公路往东走。越过了整个德州。
波波夫正蜷伏沉睡在汽车后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