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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斯蒂芬·金 当前章节:14932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19:48

“很好!”我衷心说:“不过离我要的还差远了。”

我再开始挖土,一铲一铲地把土石铲到凯迪拉克的车顶。尘土被风吹起又飘落,盖满了挡风玻璃。

他再度尖叫起来,比刚才更大声。我怀疑这个声音应该是一个人所能发出的极限了。

“不错!”我说,暂停了下来。尽管背很痛,但我脸上仍挂着微笑。“这是你该得的报应,杜雷——你真的罪有应得。”

“五百万元。”这是他最后一句清楚说出的话。

“门儿都没有。”我回绝了。我一手扶着铲子,一手拭去额上的汗珠。现在差不多整个车顶都被泥土掩埋了,这辆凯迪拉克看起来像被陨石击中,又像被巨人一巴掌拍进土里。“不过你可以叫得再大声一点,说不定我满意了就会放你出来,也只有这样了。”

于是,他再度叫喊起来,而我继续把土铲进洞里。他的确叫得很大声,但我当然不可能放他出来。当我把最后一铲泥土铲进洞里,整辆凯迪拉克已完全被土石掩埋时,他的喊叫声已变成一连串的呻吟,像一头猪的呼噜声。

我看看手表,现在才刚过一点。我的手又开始流血了,铲子的握柄全沾上血迹。一阵狂风夹杂的砂石吹来,使我倒退了两步。沙漠中突如其来的暴风,发出令人毛骨耸然的声音,像鬼魅的怒吼般。

我靠近洞边。“杜雷?”

没有回答。

“再叫啊,杜雷。”

仍然没有回答,之后,从土中突然传出一连串的咒骂声。我满意极了。

我回到厢型车上,发动引擎,开到一里半外道路施工的地方。途中,我扭开收音机,先听了一段音乐之后,便是最新的气象报告。电台的播音员说,沙漠中正有暴风吹袭,驾驶员最好先不要上路,以免风砂太大遮蔽视线而发生危险,尤其要特别小心风剪。我完全能体会他的警告,因为我现在便感觉到暴风正拼命摇撼车身。

我的挖土机就停在前方——我已经把它当做我的了。我爬上挖土机,哼着刚才收音机播放的小调,然后用蓝色和黄色的电线发动引擎。这次挖土机起动得相当顺畅,而我也记得先打到空档。“不错嘛,白小子。”我似乎听见丁克称赞我的声音。

“你终于学会了。”

是的,我一学就会。

我在挖土机上坐了一会儿,看着沙漠中卷起的阵阵狂风飞砂,听着挖土机的引擎声轰轰作响,想着杜雷现在的情况。对他而言,现在正是个大好机会,他可以想办法打破后车窗,或是爬到前座想办法打破挡风玻璃。虽然我已盖上几寸深的泥土,但他仍有可能逃出来。全看他现在疯狂的程度,这是我无法测出的,因此,我实在不敢再想下去。

我连忙打档,把挖土机往陷阱处开。当我抵达时,马上紧张地往洞里看,看看杜雷是否已打破后车窗或挡风玻璃,逃离困境。

坑洞完全没有异状。

“杜雷,”我愉快地叫着。

洞里没有任何声音。

“杜雷!”

没有回答。

他该不会自杀了吧?我想着,顿时有点失望。与其自杀,我宁可要他受尽恐惧而死。

“杜雷?”

从土堆中,突然传出了笑声,嘹亮、狂放、久久无法抑制,使我的背脊不由得起了一阵凉意,这是完全崩溃似的笑声。

他不停地大笑着,如马嘶一般,而后又开始尖叫起来,之后又接着大笑。最后我已分不清他是笑是叫了。

我也跟着他笑,跟着他叫;此时,狂风也加入这场惊天动地的鬼哭狼号。

于是,我爬回挖土机,降下挖斗,开始真正埋葬杜雷。

几分钟内,这辆凯迪拉克便已完全变形,整个陷阱压坍成一个大洞。

我原本以为会听见什么声音,但是风声和引擎声实在太大了,其他声音根本听不到。于是我走下车,趴在洞口,仔细听下面的动静。

在土石堆下,杜雷仍不断笑着。笑声就像漫画里看到的:嘻嘻嘻、哈哈哈。除了笑声外,他好像还咕哝着说些话,但难以辨识。尽管如此,我仍笑了起来。

“叫啊,”我喃喃地说:“想叫就叫啊。”然而,这个模糊的笑声仍持续着,像毒气般不断从土中渗出。

突然间,我起了一个恐怖的念头:杜雷就在我身后!他就站在我后面,不待我回头,他就会一棒把我打入洞里,然后……

我跳起来,猛然转身,双手紧紧握拳。

一阵风砂直扑我的脸上。

什么都没有。

我抹掉脸上的砂土,走回挖土机,继续掩埋的工作。

在天黑之前,坑洞便已完全填平了。尽管被风吹去一些,之前挖出来的泥土还有剩,这是因为洞里多了一辆凯迪拉克的缘故。这一切来得如此快,快得令人无法想象。

我感到极度虚弱和迷惑,宛如酒醉一般开着挖土机回到公路上,压过埋葬杜雷的坑洞。

我把挖土机开回原来的地方后,脱下上衣,把我触摸过的地方擦一遍,消去指纹。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直到今天仍不明白。因为那时除了挖土机之外,在其他地方我不知道留下了多少指纹。后来,在狂风中,我走回厢型车。

我打开后车门,看见杜雷卷缩在车内,他后退、尖叫着,一只手举起来挡着脸。我大吃一惊,心脏差点跳了出来。

没事,车内一个人影也没有。车门一打开,旋即被风吹得发出砰声巨响关上。我退了两步,心狂跳着,然后向车内窥视。车厢内只有我先前放的一些杂物,车内只有那个灯泡破得差不多的闪光箭头指示牌、千斤顶和工具箱。

“别疑神疑鬼,”我对自己说:“放轻松点。”

我期待伊莉莎白此时会对我说:“亲爱的,没事……”但是我耳里听见的只有风声。

我进到驾驶座,发动引擎,回到陷阱处。我只能开这么远了,尽管我知道我很愚蠢,但我越来越相信杜雷就躲在车里。我不断看着照后镜,害怕他突然在我身后出现。

风势比刚才更强了,整辆厢型车不断地摇晃着。被风卷起的飞砂,漫天飞舞在我的眼前,仿佛一阵化不开的浓烟。

我只好把车停在路边,下了车,把门锁上。我知道像这样的天气在外面睡觉是很疯狂的事,但是我就是无法睡在车内,就是不能。于是,我抱着睡袋爬到车子的底盘下。

我爬到底盘下,钻进睡袋,不到五秒便睡着了。

我在恶梦中醒来。记不得我做了什么梦,只记得梦里有一双手紧紧扼着我的喉咙。醒来后,发现自己几乎被沙土活埋了,沙子不但跑进我的鼻子、耳朵,还跑进我的喉咙,害我大咳起来。

我尖叫着,猛然起身。首先,我发现自己睡在满是沙土的睡袋中,而后脑袋便撞上了车子的底盘,顿时眼冒金星。

我爬出车底,发现天色微亮。睡袋一失去我的重量,便像个干草堆似的,被风吹跑。我惊叫一声,向前追了二十码左右,随后马上发现我犯了世界上最大的错误。现在的能见度不到二十码,或许更低。公路都不见了。我转身向厢型车望去,才发现车子已快看不清了。

我挣扎着回到车旁,找出钥匙,钻进车内。我不断吐着沙,咳嗽着。我发动引擎,慢慢往回开。现在的天气差得没话说,可能是内华达有史以来最大的风暴。不需要听气象报告,我便能想见播报员要说的内容:道路全面封闭,没事不要外出,最好乖乖待在屋里。

这就是光辉的七月四日国庆。

待在家里。出去的人一定疯了。外面什么都看不到。这是我的大好机会,是永远将他埋葬的千载难逢时机,是我过去作梦也不敢想见的机会,但它发生了,而我也把握住了。

我车上还有三、四条毯子。我把毯子撕成一长条,包住我的头,看起来就像个本都因人。而后,我开门下车。

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才把之前挖起的柏油块一块块放回原处,像个泥水匠似的尽量把它们排整齐。虽然我得像考古学家一样,一块块把柏油块从路旁的土中翻出,再摆回原来的位置,但这个工作并不十分困难。比较麻烦的是,我必须每二十分钟就回到厢型车一次,把身上的沙子抖掉,顺便让被风沙刺痛的眼睛略做休息。

我慢慢地铺回柏油块,从陷阱开口处,一块块往西边摆。

我从早上六点开始工作,到中午十二点刚过,便只剩下最后十七尺左右待补了。此时,风势渐渐和缓,阴霾的天空也偶然出现蓝色的破洞。

我不停地铺着,现在大概已铺到杜雷正上方了。他死了吗?凯迪拉克里面还残存多少氧气?要多久才会把氧气用光,如果他的两个手下仍活着的话,空气会不会用得更快呢?

我蹲了下来。狂风虽然吹去一些挖土机走过的履带痕迹,却未完全消除;在模糊的履带痕下,是一个戴着劳力士表的男人。

“杜雷,”我亲密地说:“我改变主意了,现在要来放你出去。”

没有回答。一点声音也没有,看来他真的死了。

我走回路旁,又搬了一块四方形的柏油块,走回来铺好。

当我正准备再起身时,突然听见一个模糊而微弱的笑声从地下传出。

我向前趴倒在地,保持这个姿式好一会儿,听着他笑着。

这个笑声模糊而平直,如果我还有头发的话,一定会毛发倒竖。

笑声一停,我便起身再搬了一块柏油。这块柏油上还有一点残存的黄分道线漆,像一道短短的删节号。我把柏油铺下。

“饶了我吧!”他尖声说:“罗宾森,看在上帝的份上,饶了我吧!”

“对啊,”我微笑着说:“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也饶了我吧。”

我继续把剩下的柏油都铺上,一边仔细听着,不过,杜雷再也没说话了。

回到拉斯维加斯的住处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我睡了六个小时,醒来后到厨房煮咖啡。突然,一阵剧痛袭来,我跌倒在地,痛苦地在地上挣扎。我感到脊椎骨疼痛难挨,痛得让我喘不过气,进而大叫起来。

我休息了一会儿,慢慢爬进浴室,试着站起来,结果引发另一次的剧痛,我扶着洗脸台勉强站起来,才从壁橱里拿到止痛药。

我吞下三颗止痛药,然后扭开浴缸水龙头,倒在浴室的地上等水放满。水满后,我蠕动身子,费了一番功夫才脱掉睡衣,爬进浴缸。我在浴缸里躺着,又睡了五个小时。从浴缸爬起来时,我能走路了。不过只能走几步。

我去找骨科医生。他说我的脊椎骨有三节严重扭曲。他还猜我是马戏团的演员,是在表演时受的伤。

我说我是在花园里锄地才搞成这样的。

他说要我转到坎萨斯市的大医院治疗。

我去了。

他们替我开刀。

当麻醉师把橡皮罩盖在我脸上时,我听见杜雷的笑声从黑暗中传来,我知道这下我死定了。

恢复室的墙壁是绿色的。

“我还活着吗?”我虚弱地说。

一位男看护笑了起来。“那当然”,他用手摸摸我的额头。“老天,你的头被严重晒伤!你不痛吗,还是麻醉的药效还没退?”

“麻醉药还没退,”我说:“我昏迷时说了什么吗?”

“有啊,”他说。

我整个人凉了起来,一直凉到背脊。

“我说了什么?”

“你说:‘这里好黑,让我出去!’”他又笑了起来。

“喔,”我说。

他们没有找到杜雷。

是暴风的关系,有史以来最猛烈的沙漠风暴。我知道他们一定把杜雷的失踪和暴风连在一起,不过你知道的,我不会太靠近查证的。

道路重铺,记得吗?他们重铺了。这场幕风几乎把整条七十一号公路的封闭路段都埋了。当修路工人复工时,他们根本不必先把道路上的新砂丘清除,因为根本不会有车经过,所以他们可以同时把砂和柏油一起刮除,然后再重新铺设。所以,就算开刨路机的工人发现路面上有段区域的柏油都已碎裂时,他也不会在意的。也许他会惊讶,认为这是自然界的奇迹;也许他根本视而未见,直接就将路面碎裂的柏油刮掉了。

旧柏油刮除后,后面跟着的是载满滚烫柏油的卡车,还有手持滚筒和木耙的铺路工人。之后就是压路机,冒着浓厚的黑烟,在味道如融化的鞋油般的热柏油中来回辗压。等到新铺的柏油马路冷却后,道路划线工人就会在上面漆上新的分道线,驾驶划线机的工人会不时回头,注意看刚划过的线直不直,但绝不会注意到在他划的黄线底下,还埋着一辆银灰色的凯迪拉克轿车,不会知道在这辆轿车中还有一个戴着珠宝戒指和劳力士表的男人,可能还一息尚存。

当然,那些重装备的筑路机可能会压垮凯迪拉克,他们会发现路面下陷,然后一群人会围上来挖看看下面到底是什么。不过,杜雷的这辆凯迪拉克实在太坚固了,这是他小心的后果,因此这项顾虑显然是不会成立的。

不过,日子久了之后,总有一天那个坑洞会坍下去的。那时,公路养护单位就会再排时间重铺一次。但是,到时来查勘的不是很有经验的工人,他们一定会把坍塌原因归于“自然坍塌”,认为这是地质含过多盐分所造成的。他们会把路面铺平,然后离开。

杜雷被列为失踪人口。

也有人流下几滴眼泪。

一位拉斯维加斯的评论家说,也许杜雷现在躲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和魔鬼打桥牌、玩骰子呢。

他说的最接近事实。

我没事。

我的背已慢慢复元了。医生严格规定我,若没人帮忙,绝对不可以举超过三十磅的重物。但是,今年我仍有一大群小学三年级的学生要教,这可不会有人来帮我。

我换了一辆新车,开着它在七十一号公路上来回了好几次。每次经过杜雷埋葬之处,我总想把车停下,下车在那个位置撒一泡尿。然而,尽管我膀胱已满,但我却不能这么做。当我驾车经过时,总不时会检视照后镜:我总是会有种荒谬的念头,害怕杜雷会突然从车后座探起头,皮肤沾满泥土,像个木乃伊似的,手腕上的劳力士仍闪闪发光。

事实上,那是我最后一次开在七十一号公路。在那之后,我都改走别条路了。

而伊莉莎白呢?就像杜雷,她从此也沉默了。这是我惟一感到安慰的地方。

02、混乱的终结

我想要说的是一部史诗,想要讲述一次大战的终结,阐明人类道德的衰败,以及说明弥赛亚的死亡。光是这些,就值得大书特书,就算用整架子的书也记载不完。但是,你们现在看到的(如果未来有任何人会读这篇文章的话),已是萃取过的精华版了。点滴注入身体的速度很快,我估计大概还有四十五分到两个小时的时间,这得依我的血型而定。我想我可能是A型,这样时间会多一点。但是,我就是老是记不得我该死的血型。万一我是O 型的话,那你们说不定最后看到的,就会是好几页的空白。

无论如何,我还是该往最坏的角度想,尽可能把这篇文章写快一点。

我用的是电动打字机,速度是够快,但是字距老是调不好,再怎么设定也没有用。我只剩下这次机会,不可能冒险先记在备忘录上等回家再写。

我的名字是霍华·福诺伊,职业是自由作家。我的弟弟,罗伯·福诺伊,他就是弥赛亚。就在四个小时前,我开枪射杀了他。他把子弹称为“镇静剂”,这个名字取得非常不好,但是既然取了就取了,没有必要也没有办法改变。

该死,我不能忍受自己老是离题太远。

鲍比死了以后,我拿一张床单将他盖起来,然后在木屋客厅的窗前坐了三个小时,眼睛直直盯着外面的树林。过去窗外能看到大片的橘子树,从北康威市一路蔓延而来,但现在已不复往日景观。今日只剩怀特山,像孩童用深色绉纹纸剪出来的三角形,上面缀饰了一些无意义的星星。

我打开收音机,换了四个频道,只找到一个疯子主持的节目,便把收音机关掉。我的思绪飘得很远,飘入窗外数里远的黑松林里,却又理不出头绪。最后,我明白我不能再浪费时间,必须做一了断。可恶!若没有期限,我就是不能成事。

现在,我的期限快到了。

我爸妈对我们的期望不高,但我们却聪明得出乎他们的意料。爸爸学的是历史,三十岁的时候就已是霍夫斯塔大学的专任教授。十年后,他又成为华盛顿特区国家档案室的六名委员之一,而且荣任首席。他是少见的老好人,还弹得一手好吉它。白天他一丝不苟,但到了晚上便浪漫得可爱。

妈妈以极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德鲁大学,还得到“全美大学优秀毕业生联谊会”的会员资格。她在华盛顿特区成为相当出色的专利代理人,而后认识了爸爸,并嫁给他。在怀了我之后,便辞去工作。我是一九八○年出生的。在一九八四年时,她从爸爸的朋友那里接来一些税务案子,她把这份兼差称为“小兴趣”。到了鲍比出生的一九八七年时,她已经为十几位权高望重的大人物处理税务、证券投资和财务计划等事务。我虽然不知道这些大人物的名字,但这已不重要了。他们现在要不是死了就是得了老年痴呆症,一点用处也没了。

我想她的这个“小兴趣”可能发挥过头了,赚的钱居然比爸爸多,不过这并不构成问题——他们相处得很愉快,彼此各尽本份,知道各自的定位在哪里。我虽然常看到他们拌嘴,但从未见过他们打架。等到我日渐长大,我发现妈妈和其他妈妈只有一点不同:别人的妈妈会在播放连续剧的电视机前看书、熨衣服、缝补衣物或打电话聊天,而我的妈妈则是在播放连续剧的电视机前打计算机,然后在一叠绿色的大纸张上写下一堆数字。

我不负爸妈期望,以优秀成绩通过智力测验。在公立学校读书时(据我所知,我的爸妈从未讨论过是否要送我或我弟弟到私立学校念书),我的成绩也一直维持甲等或乙等。我很早就学会写作,一点也不费力。我第一篇在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是在二十岁的时候写的,内容是独立战争中的大陆军在佛奇谷地度过冬天的故事。我把文章投到一家航空公司的杂志,他们寄给我四百五十元的支票。爸爸要求我把支票卖给他,他开给我另一张相同面额的支票,然后把航空公司寄来的这张支票装框裱背,放在他的办公桌上。他真是够浪漫的了,一个弹得一手好吉它的浪漫男人。我可不要他的这份浪漫,我有我要做的事。不过,尽管爸妈都已过世,但我仍深深爱着他们。

我是那种值得爸妈深切期许的孩子,一个有聪明头脑的好男孩,一个在关爱和舒适的环境下早熟的男孩,一个深爱且尊敬爸妈的男孩。

鲍比就不同了。他一点也不像我们家族的成员,从来没有人对他有所期望。根本没有。

我比鲍比早两年学会自己上厕所,而这正是我会揍他的惟一原因。不过,我从不会嫉妒他,就像一位优秀的大联盟投手不会嫉妒入名人堂的强打一样。当然,嫉妒的发生,通常出自于比较。现在我在这儿,可以告诉你:若真要比较的话,一些事实会让你吓得睁不开眼睛。

鲍比两岁就能看书,三岁就开始写作文(他会写《我与狗》、《和妈妈到波士顿玩》之类的短文)。然而直到六岁,他的字却仍歪七扭八,足以把人吓得半死,更夸张的是:如果有人把他的文章重抄一篇,再拿给你看的话,你一定会以为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十五岁刚从中学毕业的学生。他从简单句开始,很快就学会复合句和复合子句,他有奇异的天赋能善用条件子句、从属子句和修饰子句。偶尔他的句型也会出错,或修饰词放错位置,但是这些问题有许多作家一辈子都搞不清楚,何况他只是一个五岁的孩子。

他有头痛的毛病。我爸妈担心他身体出了问题,害怕他是否长了脑瘤之类的东西,便带他去医院。医生细心地为鲍比检查,又和他谈过之后,便对我爸妈说鲍比什么病也没有,只是压力大了点:他一直处于焦虑的状况,因为他写字的速度跟不上脑子思考的速度。

“你们的孩子心理上有块结石,”医生说:“我可以开一些暂止头痛的药,但我认为他最需要的药方便是一台打字机。”

于是,爸妈便为鲍比买了一台IBM 的打字机;一年后,他们又买了一台有文书处理程式的电脑,当作他的圣诞礼物。鲍比的头痛便不药而愈了。在别的问题发生以前,我得再提一件事,就是在他得到电脑之后的三年间,他始终相信电脑是圣诞老人带来放在圣诞树下的。我想起来了,这是另一个我揍他的原因:我不相信圣诞老人的年龄比他早太多了。

过去的事情太多了,我觉得都该讲出来,但我只能很快地略提一些。期限,哈!都是期限的缘故。我曾读过一篇有趣的短文,题目叫《三句话讲完〈飘〉》,内文是这样:

“战争?”郝思嘉笑了起来:“真是无聊!”轰!艾斯莱去参战了!亚特兰大城被焚!白瑞德安然而退!“无聊,”郝思嘉笑得眼泪都流下来:“这种事也许我明天会操心,不过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读完这篇文章,我衷心笑了起来;然而,现在我被迫得做类似的事,以几句话讲完我们的一生,但是却不太好笑。内容如下:

“一个智商高不可测的天才儿童?”茵蒂·福诺伊笑着对她亲爱的丈夫理察说:“真是无聊!是我们提供的环境让他的智能得以发展,他那个笨哥哥只是例外。我们要把他当成一般男孩一样带大!”

轰!福诺伊兄弟长大了!霍华就读维吉尼亚大学,以优秀成绩毕业,成为自由作家,收入颇丰!围绕在众多女伴间,枕边人经常更替!小心避免性病和药物中毒!买一套三菱的立体音响!每周至少写信回家一次!出版两本相当畅销的小说!

“无聊!”霍华说:“这就是我的生活!”

一切就是这样,至少在鲍比突然出现,带来两个玻璃盒之前是如此。鲍比反穿一件画有物理学家芒福德肖像的T 恤,提着两个玻璃盒,一个装着蜜蜂窝,另一个则是黄蜂窝。他虽处于天才和白痴的临界边缘,却像涨潮时快乐的蛤贝,完全自得其乐。

像我弟弟鲍比这样的人,也许要两、三个世代才会出现一位,我想,他就像达文西、牛顿、爱因斯坦、甚至是爱迪生之类的人物。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就像巨大的罗盘,长久以来在大海中茫茫找寻正北方,以无比巨大的力量指出正确的方向。在他们成功之前,都是世人眼中的怪物,而鲍比也不例外。

当他八岁而我十五岁那年,他跑来对我说他发明了一架飞机。那时我太了解他了,骂一声“狗屁!”便把他赶出我房间。之后我走到车库,发现推车上有一个用木板钉成的怪模怪状的东西,看起来是有点像战斗机,但是机翼的斜角却向前而不是向后。他把他的摇摇马的座椅拆下,装在飞机的驾驶座上。飞机上有一根操纵杆,但是没有引擎。鲍比说这是一架滑翔机,要我把他推到华盛顿特区格兰特公园中最险峻的卡瑞奇山上,说那里有一条水泥铺成的便道,最适合当成滑翔机的跑道。

“鲍比,”我说:“你的机翼装错了,应该向后斜才对。”

“不,”他说:“机翼本来就应该这样才对。我在‘动物王国’节目中看过老鹰,当它们俯冲向猎物时,就是把翅膀向前伸的。你知道吗?这才是最好的模式。”

“好吧,那为什么空军的飞机都不这样设计?”我得意地说,却完全不知道那时美、俄两国早已开始进行设计这种前斜式机翼的飞机了。

鲍比耸耸肩,表示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于是我们便出发到卡瑞奇山上,他爬进摇摇马鞍改装的驾驶座,握着操纵杆。“用力推,”他说着,眼睛闪烁着狂热的光芒。这样的光芒是我熟悉的,老天,他在摇篮期时我便看过好几次了。不过,我要对天发誓,如果我知道他这个玩意真的会飞的话,我绝不会那么用力把他推下去。

但是当时我一点也不知道,于是便用尽力气将他推下坡。

他坐在架在推车上的滑翔机里,一路欢呼狂叫,就像荒野里的牛仔找到小镇想冲去喝杯冰啤酒般兴奋。鲍比往下冲,吓得一位老妇人往路旁跳开,还差点撞上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先生。推车冲到半途,他拉开滑翔机和推车连结的闩子,而我眼睛睁得大大的,害怕而又惊奇地看着他的破滑翔机慢慢脱离推车。滑翔机一开始只脱离数寸,而又重落回推车,之后一阵强风吹来,鲍比的滑翔机就像装上隐形的钢线般,一下子就被拉上空中。推车继续往下冲,冲入水泥步道末端的灌木丛中,而鲍比的飞机已离地十尺,而后二十尺,之后上升到五十尺。他坐在这架前斜式机翼的滑翔机上,狂呼大叫着,滑过了格兰特公园上空。

我跟在滑翔机后跑着,尖叫着要他下来,脑海开始浮现他整个人连同飞机摔落树丛或撞上园内雕像的悲惨画面,甚至浮现他葬礼的情景。

“鲍比!”我尖声喊:“快下来!”

“哇哈哈……”鲍比叫着,声音听来虽小,但却相当陶醉,在公园里下棋、玩飞盘、看书、谈恋爱和慢跑的人全都停下原本在做的事,一起抬头看着天空。

“鲍比!你飞机上没有他妈的安全带!”我尖叫着。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讲粗话,至今我仍记得很清楚。

“我不……会有……事的……”他使尽全力喊着,但我几乎听不见他在说什么。我跑下卡瑞奇山,一路狂叫着。我已记不得我喊的是什么话,只记得第二天我的喉咙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我记得那架滑翔机畸型的影子掠过公园草地,越过公园的树丛,越过一大群翘首上望的人们。我记得我追着他。我记得事后我向妈妈说鲍比的滑翔机发生的事,告诉她鲍比的飞机如何被风吹上天空,如何被旋风吹得差点翻过来时,她的脸开始变得扭曲,而后大哭起来。鲍比的航空事业也因此正式结束。

事情总会结束的。对大多数人来说,事情结束就没事了。

然而,有时却不是这样。

鲍比飞在卡瑞奇山上空,他握着操纵杆,小心避开地面上的杂物,滑向公园中央的一座小池塘。他慢慢降下,离水面五寸、四寸……而后开始在水面上滑行,刮起两道白色的浪花,吓得池塘中的鸭子四处逃窜。他大笑着,滑过池塘边缘,越过两座矮灌木丛后,整架飞机便栽在树丛中。他跳下驾驶座,拍了一下脑袋,随后高声大喊起来。

这就是鲍比的生活写照。

有人说:并非每件事都有可观之处。事实上,我却不认为有任何事值得观之……直到鲍比的“镇静剂”发明之时。然而我之所以告诉你们这些事,是因为这次我认为,最非凡的事情得从平凡面讲起:鲍比的一生总是充满出人意料的小事。在他九岁时,他已在乔治敦大学学习量子物理学和代数。有一天,他从阁楼找到一台旧电视机,把它改装成宽频无线电发射站,然后在屋顶挂上一个晒衣架改装的天线。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附近四个街区的收音机和电视全被干扰收不到讯号,除了他的声音之外。他用自己架设的站台播音,说一些自己发生的事,念几篇我写的小故事,讲一些低级笑话,又说烤豆子是我爸爸星期天在教堂猛放屁的原因。“不过他屁放得很安静,”鲍比对他将近三千人的听众说:“他大多会尽量忍住,直到开始唱诗歌时才放出来。”

至于我爸爸,他当然很不高兴。为了鲍比干扰电台这件事,他缴了七十五元的罚款,而且未经鲍比同意便把发射器丢掉了。

鲍比的一生,噢……你看,我竟然哭了。不知道这是发自我内心的感伤,还是药物的影响?我想,应该是前者吧,天知道我有多喜欢他,但是,我想我最好还是赶快把故事说完。

鲍比十岁的时候就从高中毕业,不过他没有继续攻读学士学位。他脑中的那个大罗盘正不断转动着,寻找属于他自己的方向。

他经历了一段物理狂热时期,而后又一阵短时间的化学期……最后由于鲍比对数学缺乏耐心,使他不得不放弃这两个领域。他原本可以学得很好,但是被称为科学根本的数学,却使他感到乏味。到了十五岁那年,他迷上考古。他花了一个夏天的时间,挖遍惠特山的山脚,找到一些箭头、燧石和营地木炭遗迹,并且编出完整的中石器时代印第安人的生活史。

和其他学科一样,鲍比的考古狂热很快便消退了。他开始研究历史和人类学。他十六岁时,要求跟一群新英格兰的人类学家一起到南美洲探险,而爸妈犹豫了好久才答应。

五个月后,他回来了。他的皮肤晒成棕色,长高了一点,瘦了一些,安静了许多。他仍然是一副快活的模样,但是属于他年少的光采、年少的幼稚、年少的无知,全都不见了。他长大了,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第一次听到他谈论新闻……这真是令人沮丧的事。那一年是公元二○○三年,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外围团体“圣战之子”在伦敦丢下喷射炸弹,污染了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市区,而剩下的区域也变得极不健康,使得当地的人们再也不打算生小孩(他们大多活不过五十岁)。那一年,美国试图封锁菲律宾,因为当地政府接纳中国“一小撮”顾问(根据我们的间谍卫星,估计人数约有一万五千多人),这明显表露出两个讯息:(a)中国说如果我们不撤退就要同归于尽的话不是开玩笑的;(b)美国人民并非人人都疯狂到想去菲律宾参战自杀。在那一年,还有一群神经有问题的家伙,我想大概是阿尔巴尼亚人,想要在柏林散播爱滋病毒。

这些坏消息让人沮丧,但是鲍比却完全相反。

“人到底是怎么来的呢?”有一天他问我。那时是八月底,我们在新汉伯郡的避夏小屋中,所有的东西都已打包好准备要回家。这间小屋看起来有些悲凄,有些荒芜,因为我们离开后就要各分东西。对我而言,是回到纽约;对鲍比而言,是德克萨斯州的韦科市。他在这一个暑假中,读完了社会学和地质学——这些对做沙拉一点帮助也没有,而他还说要在这里做一些小实验。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相当自然,但是我发现妈妈在最后几个星期中,一直以奇特的眼神看着他。我和爸爸都没起疑心,但我想妈妈可能已经发现鲍比的罗盘已停止转动,开始要指出正确方向了。

“人到底怎么来?”我问:“这个问题能问我吗?”

“应该有正确的答案,”他说:“很快,和所有事情一样,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事情总是这样,一成不变,”我说:“我猜想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是无聊想找事做。如果你真要问,就去问上帝好了。”

“这都是胡扯,我绝不相信。即使是两条X 染色体最后也会变成狗屎。别告诉我说这都是经济压力的结果,介于有和没有间的冲突,因为这两者都无法解释它。”

“原罪,”我说:“我相信它,这是很好的旋律,你可以随他起舞。”

“好吧,”鲍比说:“也许它是原罪。但是,什么是乐器呢?你问过你自己吗?”

“乐器?什么乐器?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想是水。”鲍比修正说。

“什么?”

“我说是水,水里面有东西。”

他看着我。

“或没有东西。”

第二天鲍比就到韦科市去了。从那时起我便再也没见过他,直到那天,他出现在我的公寓,反穿画有芒德福肖像的T恤,还带了两个玻璃盒来。那是三年后的事了。

“霍华,霍华,”他喊着,快步走进来,轻轻在我背上一拍,仿佛我们才三天不见。

“鲍比!”我叫了起来,展开双臂紧紧拥抱他。此时我感到有尖锐的东西刺着胸口,还听见忿怒的嗡嗡声。

“很高兴见到你,”鲍比说:“不过你最好放轻松点,你快毁掉这些生物了。”

我很快向后退了两步。鲍比放下他带来的大纸袋,放下肩上的背包,然后小心翼翼地从袋子里拿出两个玻璃盒。一个玻璃盒装着蜜蜂窝,另一个则装着黄蜂窝。蜜蜂看来已在玻璃盒内住了下来,随时可以出去采蜜;而黄蜂们则非常不安,看来十分愤怒。“好了,鲍比,”我对他笑着说。我无法停止微笑。“你这次又带来什么新玩意?”

他解开背包,拿出一个果酱瓶,里面装有半瓶清水。

“看到了吗?”他说。

“看到了。这不是水就是廉价的威士忌。”

“两者皆是,如果你相信的话。这是从拉凡塔的一个自流井取来的,这个地方在韦科市东方四十里处,我现在拿的这罐是浓缩后的水,五加仑浓缩成这么一小瓶。我在那个地方蒸馏的,霍华,我想政府应该不会以酿私酒的名义逮捕我才对。”他笑着说,而且越笑越开怀。“水就是水,但也能变成威士忌,就像人类不停竞争一样。”

“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知道你不懂,不过你会懂的。霍华,你知道吗?”

“知道什么?”

“如果人类白痴般的竞争能稍停六个月的话,我敢打赌它一定能永远止息。”

他举起果酱瓶,睁大眼睛,一脸严肃地看着我。“就是这个,”他说:“人类根源毛病的治疗秘方。”

“这是癌症新药吗?”

‘不,”鲍比说:“是治疗战争、酒吧殴斗、开枪滥射,一切混乱的药方。霍华,你的厕所在哪里?我快尿出来了。”

当他从厕所出来时,不但已把穿反的T 恤穿正,还梳了头发。不过,他不是用梳子梳头的,而是整个头伸到水龙头下冲湿,然后五指往后一拨便成了。

他看着那两个玻璃盒子,说盒内的蜜蜂和黄蜂都已回归正常。“即使近似于‘正常’,但黄蜂是不会把巢筑得太靠近的。霍华,黄蜂和蜜蜂、蚂蚁一样,都是群居的昆虫。尽管也许有些会有点精神分裂倾向,但几乎所有的蜜蜂和蚂蚁都大致相同。黄蜂就不一样了,他们是绝对好战的。”他又笑了起来。

“就像我们人类一样。”他看着装着蜜蜂的玻璃盒说。

“告诉你,鲍比,”我说,脸上挂着笑容,但是笑得有点僵。

“先别讲这些,你等有空再发表长篇大论吧。我告诉你,我的房东是个女的,是标准的同性恋,她还会抽雪茄,而且……”

“你会喜欢这个的,”鲍比说,好像完全没听见我刚说的话。他很小开始就有这个毛病了,不过他也不是故意那么没礼貌,而是在他全神贯注做一件事的时候就会如此。我能阻止他吗?当然不。他来找我,我已经够高兴了,不管他又想做什么怪事,但只要我与鲍比在一起超过五分钟,他就能把我催眠。“事实上,你也许过去已经见过了,杂志上经常会有这种照片,电视也一播再播。看起来没什么特别,但这里面却大有学问,因为人们过去总是对蜜蜂有偏见。”

他说得没错,接下来他要做的事,我的确看过了。

他把手伸进装蜜蜂窝的那个玻璃盒中,不到十五秒,他的手便爬满了蜜蜂,变成了一个棕色的大手套。这个景样勾起我儿时的一个回忆:那时我穿着睡衣、抱着布娃娃熊坐在电视机前,离上床的时间只有半小时,电视播的是一个养蜂人让蜜蜂爬满脸的景象,那种恐怖的情景,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烙下深刻的印象。

鲍比突然叫了一声,猛然把手缩了一下,随后又笑了。

“一只蜜蜂螫了我一下。”他说:“经过长程旅行,它们的情绪还有点不稳定。我从拉凡塔搭一位女保险经纪人的便车到韦科市,然后又搭飞机到新奥尔良。不过,我想一定是最后搭出租车来的那一段路让它们发疯的。路况实在差透了,整条路面上都是坑洞。”

“鲍比,我觉得你最好还是赶快把手抽出来。”我说。我眼睛一直盯着玻璃盒,深怕会有蜜蜂飞出来。我可以想象自己拿着卷起的杂志,满室追着蜜蜂,花一个小时把蜜蜂一只只打死的情景。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半只蜜蜂飞出来。

“放轻松点,霍华。你有见过蜜蜂会螫花朵吗?应该听都没听过吧?”

“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花。”

他大笑起来。“你以为蜜蜂知道花长得什么样子吗?才不呢!门儿都没有!它们根本不知道花的长相,就像你我没听过云的声音一样。它们只知道我的气味是甜的,因为我的汗水里有甜味……你知道吗,汗水里有三十七种味道。”

他的话停顿了一下,若有所思地想了一会儿。

“我得先自白,其实我是很小心的。为了把我的手汗弄得有甜味,我昨晚在飞机上吃了一盒樱桃巧克力……”

“我的天啊!”

“我来的时候,在出租车上还吃了一大堆泡芙。”

他把另一只手伸进盒内,轻轻把蜜蜂拨去。我看见他后来伸入的那只手又缩了一下,等他把盒子盖上后,我才松了一口气。然而,他的双手各肿了一个疱:左手肿在手掌中央,右手则肿在生命线的根部。他虽然被螫了,但也表演够了。盒子里至少有四百只蜜蜂,但螫他的只有两只。

他从牛仔裤袋里掏出一对镊子,走到我的书桌前,把桌上我写的稿子推到一边。

“又写了什么好东西了,狗狗?”他随口一问,而我整个人却像被电到似的。他最后一次叫我“狗狗”是什么时候?他四岁时?还是六岁?该死!我竟然忘了。他正小心翼翼地用镊子挑出左手的蜂刺,我看见他挑出一小根像鼻毛般的刺,然后丢进桌上的烟灰缸。

“我在写《浮华世界》的评论。”我说:“鲍比,你今天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你能帮我把右手的刺挑出来吗?”他问,把镊子递给我,伸出右手,脸上带着腼腆的笑容。“我以为聪明的人双手也该够灵巧,但是我左手的智商始终是零蛋。”

鲍比一点都没变。

我在他旁边坐下,接过镊子,帮他把右手上的刺挑出来。当我专心替他挑刺时,他告诉我蜜蜂和黄蜂的不同,告诉我拉凡塔的水和纽约的不同。真是可恶!他一切都围绕着他的水打转,而我却仍完全不知道他到底想表达什么。

“蜜蜂不会随便刺人的,除非有必要,因为刺了人它们也会死。”鲍比有条不紊地说:“你记得上次在避暑小屋中说的话吗?你说人之所以互相残杀是因为原罪。”

“是啊,我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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