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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斯蒂芬·金 当前章节:15064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19:48

不待她开口,罗勃的脸就开始起了怪异变化,于是茜德妮小姐开枪了。只开一枪,射中他的头部。他往后倾倒,撞上印刷房的搁纸架,而后滑落在地板上,右眼上方被轰出了一个黝黑的圆洞。

他看起来有些可怜。

茜德妮小姐呆站在那儿,喘着气,脸色发白。

地上的孩子一动也不动。

他是人类。

他是罗勃。

不!

这都是你的幻觉,爱蜜莉,都是幻觉。

不!不,不,不!

她回到教室,一个个把学童带到印刷房。她射杀了十二个孩子,如果克罗森太太没有来印刷房拿稿纸的话,她打算把孩子全部杀光。

克罗森太太张大了眼睛,一手捂住了嘴巴。她尖叫起来,而当茜德妮小姐走近她,把手搭在她肩上时,她叫得更大声了。“玛格丽特,这是我该做的,”她对惊声尖叫的克罗森太太说:“这太可怕了,但必须这么做。他们全都是怪物。”

克罗森太太看着倒在印刷机旁孩童们血迹斑斑的尸体,仍继续尖叫着。第十三个被茜德妮小姐牵来的那个小女孩,也开始惊吓地哭出来:“哇呜……哇呜……哇哇哇……”

“变啊!”茜德妮小姐凶恶地说:“变给克罗森太太看,让她看看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小女孩一点也不合作,光是嚎啕大哭。

“该死!快变身!”茜德妮小姐尖声吼着:“你这个肮脏贱货,地狱来的怪物,快变!该死,快变身啊!”她举起手枪。小女孩仍只是哭着,此时,克罗森太太像只动作敏捷的猫,扑向茜德妮小姐。

没有审判。

地方报纸以头条新闻刊登了这个新闻,丧子的父母们情绪激动地咒骂茜德妮小姐,在一阵骚动过后,这个城市又回到往常的麻痹状态。茜德妮小姐被送进牢房,但没有审判。州议会针对此事件,决议加强老师的资格审核,为哀悼被害学生,学校也暂时停课数周。茜德妮小姐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各项测验,给予她最先进的药物治疗,每天都得进行精神复健。一年后,在严格监控之下,茜德妮小姐才得以出院,但是仍得接受布迪·詹肯是他的名字,治疗精神病是他的游戏。

他抱着档案夹坐在玻璃墙前,注视着玻璃窗后装饰成育儿室的房间。在房间正对面的墙上,画有在月光下跳跃的乳牛和爬上时钟的老鼠。茜德妮小姐坐在轮椅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在她的身旁,是一群流着口水、微笑着、智力有障碍的小孩。他们流着口水对她傻笑,以湿濡的手指触摸她。而在隔壁的房间,几个研究人员正聚精会神地看着,防范她有任何攻击行为。

一开始,布迪认为她的反应很好。她大声读着故事书,抚摸一个小女孩的头,安慰一个被玩具绊倒的男孩。然而,她似乎看见了什么东西,皱起眉头,把视线移开那群孩子。

“拜托,让我出去。”茜德妮小姐轻轻地说,一点也看不出异状。

于是,他们让她离开这里房间。布迪·詹肯看见这群孩子看着她离开,眼睛睁得大而空洞,却又有些深邃。一个孩子笑了,另一个孩子狡猾地把手指放在嘴上。两个小女孩凑在一起,咯咯地笑着。

当天晚上,茜德妮小姐用碎玻璃割破喉咙自杀了。而后,布迪·詹肯便开始越来越注意这些孩子。

到最后,他几乎无法把视线从他们身上移开了。

04、夜飞人

(一)

虽然有飞行员执照,但迪斯对马里兰机场发生的命案一点也不感兴趣,直到第三和第四次命案发生后才有所改变。他嗅出血腥暴力的味道,而这正是《内部透视》杂志的读者最想看的。这种新闻只要加入像一元商店商品般的廉价神秘情节,便能马上刺激销售量的提升。对于这种小杂志社而言,销售量胜于一切,是编辑们汲汲追寻的圣杯。

然而,这件事对迪斯来说,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好消息是,他比别家杂志社先抢到这条线;他仍未被击败,他仍是佼佼者,仍是这个猪栏里最好的猪。坏消息是,这一切成就,却归功于莫里森……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在编辑经验上,莫里森不过是个菜鸟,而他却处处挑剔其他编辑,包括迪斯这个老编辑;他总认为迪斯无所事事,整天只知道抽烟聊天。迪斯不喜欢人们认为是莫里森先闻到血腥味的说法,讲不喜欢是保守了点,事实上他是痛恶之至。这个事件使他产生一个念头,想把这家伙赶走。

“杜弗雷,马里兰,是吗?”

莫里森点点头。

“那里还有什么可报导的消息吗?”迪斯问。他想激怒莫里森,想看他发怒。

“如果你问的是有没有人认为那里发生的是连续命案,那么答案是:没有。”他不动声色地说。

不过这不会太久的。迪斯心想,他接下来一定这么说。

“不过,这不会太久的,”莫里森说:“只要有人发现……”

“把卷宗给我。”迪斯指着莫里森桌上一份浅黄色的文件夹说。他的办公桌相当整洁,整洁得令人觉得恐怖。

莫里森这个秃头编辑伸手压住文件夹。这个动作让迪斯明白两件事:一是莫里森想把这卷宗交给他;二是莫里森不喜欢他刚才质疑的态度,不喜欢他露出一副“我是这里最老的编辑”的模样。好吧,没关系。也许就算猪栏里最好的猪也得视情况摇尾乞怜,为了让他消气,为了拿到案子,这样做是必需的。

“我想你应该去自然历史博物馆,去和那里的人谈谈企鹅。”莫里森说。他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不十分明显、但邪恶十足的笑容。“你不是认为企鹅比人类和海豚还聪明吗?”

迪斯指向莫里森桌上的大铁篮子。在他的桌上,除了那份卷宗夹和装有他妻儿相片(相片中的妻儿也是一脸干净)的相框外,这个铁篮是惟一的东西。铁篮上面标示着“每日工作”,里面放着一叠薄薄的稿件,约有六至八页厚,其上还有一个信封,用迪斯专用的洋红色回纹针夹在稿纸上,上面写着:内有照片,请勿折叠。

莫里森把手移开卷宗夹(他担心迪斯会伸手抢,露出一副准备随时压上去的模样),打开信封,甩出两张贴有黑白相片的纸张。相片上是一长列的企鹅,沉默地看着镜头。在它们之中,像有某种东西不可否认地蔓延——对梅顿·莫里森而言,它们看起来就像是穿着制服的僵尸。他点点头,把相片放回信封。基本上,迪斯讨厌所有的编辑,但是他不得不承认,这个人至少公私分明,该给人赞美时绝不吝啬。有这种个性特质的人并不常见,迪斯甚至怀疑,这种个性可能是导致许多中老年疾病的主因。坐在他面前的这个人,显然还不到三十五岁,但是头上有百分之七十全秃了。也许,这些疾病可能早在进行中了。

“不错,”莫里森说:“谁拍的?”

“我拍的,”迪斯说:“我写的稿子都会附上相片。你都不看摄影者的名字吗?”

“不常看。”莫里森说,看着迪斯在文章上下的标题。虽然文章在编排时,会另有编辑重下一个更吸引人的标题,但不可否认的,迪斯在下标题这方面确实有长才,他的标题总是精确切题,绝不会不知所云。这篇文章的标题是:北极的天才异类。当然,企鹅不算异类,而且莫里森还认为它们应该生活在南极,但这些都无所谓。《内部透视》杂志的读者们,就是喜欢看有关异类、天才的报导(也许他们大部分都属于前者,而又欠缺后者)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标题还少了点东西,”莫里森说:“但……”

“但这就是我们需要下标题编辑的原因,”迪斯接过他的话:“所以……”

“所以什么?”莫里森问。在他金边眼镜的镜片后,是一对又大又蓝又狡猾的眼睛。他把手放回卷宗夹上,微笑着看着迪斯,等待他回答。

“所以你要我说什么?我错了吗?”

莫里森的笑容约略扩张了一、两公厘。“可能只有一点点,但是有错。我想……”

“是啊,告诉我错在哪里。”迪斯说,不过口气和缓多了。

他可以装出谦卑的样子,而事实上这种谦卑早已在他体内蠕动着了,只是他不喜欢而已。

莫里森坐着看着他,右手伸向卷宗夹。

“好吧,我确实有错。”

“你能承认,心胸实在是太宽大了。”莫里森说,然后把卷宗递给他。

迪斯一把抓过卷宗夹,走到窗边的椅子上坐下,迫不及待地打开。卷宗夹里是一些通讯社的报导和零散从一些地方小报剪下的新闻。他才看了几篇,脑海顿时陷入一片混乱。

“这些我都没看过,”他心里想着,然而问题的根源在于:“为什么这我都没看过?”

他并不知道原因……但他知道,如果自己错过了这些新闻消息,就得必须重新思考——他还算不算是这个猪栏里最大的猪?他还知道:如果他和莫里森的位置互换的话(过去七年来,迪斯不止一两次与这个宝座擦身而过),他一定会让莫里森像只爬虫在地上求饶,才肯把这份卷宗给他。

他妈的!他对自己说。你一定会一脚把他踢出门去。

他又闪过另一个想法:自己是否已油尽灯枯,活力不再了?他很清楚,编辑这一行淘汰的速度很快。虽然这么多年来你可以写一些有关飞碟的文章(通常还附上模糊的一串灯泡照片),报导会算数的狗,以及失业的父亲把小孩一个个砍死的故事,然而却有一天,你突然啪一声,什么也写不出来了。

别傻了,他安慰自己,但是心情仍好不起来。能写的故事就在那儿,就在面前,像生命般广大,比生命更加倍丑恶。真是该死,为什么他会错过呢?

他抬头望向莫里森。莫里森正仰坐在办公椅上,双手交握放在胃部的位置,也正回看着他。“如何?”莫里森问。

“你是对的,”他说:“这个事件的确够大,而一定还不止于此。我觉得真是太棒了。”

“我一点也不在乎这个故事好不好,”莫里森说:“至少,它让杂志大卖,而且未来会卖得更好,理查,你说是不是?”

“没错。”他把卷宗夹在腋下,起身离开。“我想继续去追这个事件,到缅因州去找我们认识的那个关系人。”

“理查?”

他在门口处转身,看见莫里森又把他的稿子拿出来看,脸上挂着笑容。

“我们把这篇文章摆在蝙蝠侠广告的照片后,你觉得如何?”

“我没有意见。”迪斯回答,然后走出去。突然间,自我怀疑和焦虑,都被他抛到一边了;他又闻到那股旧血腥味,强烈而腥臭。一时之间,他只想把这个案子查个水落石出,追根究底。结局的真相在一个星期后便出现了,不是在缅因州,也不是在马里兰州,而是在更遥远的南方——北卡罗莱纳州。

(二)

现在是夏天,这个季节意味着懒散和悠闲。然而对理查·迪斯来说,这漫长的一天并不好受。主要的问题是他一直无法在威尔明顿的小机场降落,至少目前为止是如此。这个机场很小,只有一条货运线,几个航班,绝大多数起降的都是私人飞机。当迪斯飞来的时候,机场上空有浓厚的雷雨层,使得迪斯只能在离机场九十里远的地方兜圈子,在乱流中上上下下地颠簸。当太阳开始渐渐西下的时候,他开始咒骂了起来。到了七点四十五分,他才得到准许降落的通知。离太阳下山的时间还有四十分钟。他不知道夜飞人有没有在当地犯案。不过就算有,他也马上就会赶到了。

夜飞人一定在那里;迪斯确信。他已经找到正确的地点,找到这架“席斯娜空中统领”飞机。他到处问过了,从维吉尼亚湾、夏洛特到汉明罕,甚至以南更远的地方都问过了,但他都不在哪里。迪斯不知道他离开马里兰州的杜弗雷市后会躲去那里,不过既然他到了这里,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自己的直觉是对的。迪斯上星期花了好些时间,打电话给杜弗雷以南的各个机场,请他们协助查寻是否有夜飞人的飞机编号。他白天坐在旅馆的房间里,一通又一通地打,拨到手指开始发痛,拨到对方不耐烦起来。不过,他的坚持确实有代价,最后真的让他问到了。

昨天降落的私人飞机,相同的机型非常多,尤其是席斯娜空中统领三三七型。但是昨晚在威尔明顿机场降落的那架席斯娜三三七型飞机,就是他要找的;毫无疑问,就是它。他就是那个家伙。

绝对是那家伙。

“N 四七一B 班机,准许在三十四号跑道降落,”无线电透过他耳机传来简短而明了的指示。“航向一六○度,保持三千尺航高。”

“航向一六○度,保持三千尺航高,收到。”

“机场当地天气仍不太好,请小心。”

“收到。”迪斯回答。他心想,透过无线电告诉天气状况的,一定是威尔明顿机场的塔台管制员福摩·约翰。他当然知道机场的天气仍不好,因为他能看到前方有闪电,像巨人的火花,轰隆作响。而且他已经在空中盘旋四十分钟,感觉就像被丢进果汁机上下翻动,而不是坐在这架双引擎飞机。

他把自动驾驶关掉,双手紧握着操纵盘。刚刚在绕圈子的时候,他都让飞机自动驾驶,飞机一圈圈地绕着,他呆坐在飞机上看够了北卡罗莱纳州的农田。下面没有棉花田,没有高地,没有任何他能看到的东西。只有一捆废弃的烟叶,上面长出了野葛。迪斯高兴地把机头转向威尔明顿机场,准备降落,把飞机交由机场塔台导引。

他拿起对讲机,想和福摩·约翰打声招呼,问问他那里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看看有没有什么《内部透视》读者喜爱看的题材。不过,他想了想,又把对讲机挂上。离日落还有一点时间;他得校正手表,把华盛顿时间改过来,调成威尔明顿时间。“算了,”他心想:“这些问题还是等以后再问好了。”

迪斯相信夜飞人是真正的吸血鬼,就像电影中的吸血鬼,行踪总是飘忽不定。他打心里这么认为,而且坚信不疑:夜飞人的种种行为,使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就是吸血鬼。

毕竟,生活就是一种模仿的艺术。

他是有自用飞机驾驶执照的吸血鬼。

你必须承认,迪斯心想,这个故事确实比企鹅计划消灭人类要好多了。

飞机慢慢下降,通过厚厚的云层,颠簸得相当厉害。迪斯咒骂着,一边忙着修正操纵盘,驾御对天气感冒的飞机。

“我也和你一样不喜欢这天气,宝贝。”迪斯心想。

他飞出云层,视线又开阔起来,远远就能看到威尔明顿市的灯光。

“是的,那些便利商店杂志读者一定会喜欢的。”他想着,一边把机翼的闪光灯打开。“庞大的杂志发行量,里面的八卦新闻总是人们夜晚出外喝酒狂欢时的话题。”

而在这里,还有个更好的故事。

这个故事会……呃……实在是太棒了。

这个故事还是真实事件。

“好久没有像现在这样灵感丰富了,小子。”他心想:“也许你真的是江郎才尽了。”

然而,一堆漂亮的故事标题却像甜言蜜语似地出现在他脑海:《内部透视》记者专访疯狂夜飞人,独家报导嗜血成性的夜飞人最终落网过程。

迪斯很清楚,杂志不是圆形剧场,但他认为在某种程度上唱的都是相同的调子。他想,这个故事将会有如歌剧史诗。他又拿起对讲机,按下通话钮。他知道他朋友还在那里,但他还知道,如果他不赶快再确定一次的话,就会一直不安下去。

“威尔明顿,这里是N 四七一B 航机。从马里兰州飞来的空中统领三三七型飞机还在那里吗?”

无线电很快传来回音:“喂,小子,现在别问这个好吗?我们现在忙得很。”

“那架飞机尾部是不是漆有红色条纹?”迪斯执意问下去。他想对方一定不会回答他,但过了一会儿后,无线电又传来:“有红色饰纹,完毕。N 四七一B,如果你不想害我被罚款的话,就别再问了。今晚我要煎的鱼太多了,而锅子又不够。”

“非常感谢,完毕。”迪斯很有礼貌地说。他挂上对讲机,切断通话钮,愉快地微笑着,完全没注意到飞机正通过另一个云层,又开始颠簸起来。那架空中统领还停在机场,要不是塔台人员太忙的话,他敢用明年的薪水和他们打赌,这架飞机尾翼漆着的编号一定是N 一○一BL。

老天,才一个星期,只花一个星期,他就找到了夜飞人,天都还没黑呢。看似很不可能,就连警察也不知道他的踪影。话又说回来,如果机场已有警察出现,也同样关心这架席斯娜飞机的话,福摩·约翰一定不会说些空中交通拥挤或天气不好的屁话,他一定会好奇问东问西,打听小道消息。

“你这杂种,我要帮你拍照。”迪斯心想。他现在能看到机场跑道的灯光,在昏暗中闪耀着白光。“我要报导你的故事,但首先,得先拍张照片。一张就好,一定要拍。”

没错,惟有照片才能增加故事的真实性。不是模糊的灯泡照片,不用画家笔下的“想象图”,而是如假包换的黑白相片。他加大飞机下降的角度,不理会仪表传来的警告铃声。他的脸阴森而苍白,牙齿紧咬嘴唇,露出一丝微笑。

在幽暗的光线和仪表板灯光的反映下,理查·迪斯的脸看起来,与吸血鬼的脸并无二致。

(三)

《内部透视》杂志欠缺的东西很多,它不提文学,不理会消息的真实性,不管内容是否符合道德标准。仅有一点是它绝对要求的:耸动和恐怖。梅顿·莫里森是个标准的混蛋(虽然迪斯在第一次看到他时并不这么认为),但迪斯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懂得捉住《内部透视》读者的胃口,而直懂得如何让杂志的发行量大大增加:在杂志中加入大量血腥暴力的事件报导。

当然,杂志里也有一些美女照片,一些精神分析测验,还有有关健康生活——教你如何避免摄取过多啤酒、巧克力和炸薯条的文章。莫里森总能捉到流行的趋向,从不怀疑自己的判断和杂志该走的方向,迪斯猜想自信可能是他成功的主因。莫里森很清楚,艺术、医学和政治是上层知识份子关心的事,但是对广大的中下层阶级民众来说,血腥谋杀和明星丑闻才是他们的最爱,他们就是喜欢看魔术强森如何染上爱滋病之类的文章。

迪斯确信,仍有不少读者想看的是人性的美好光明面,但是想看怪力乱神事件的读者却越来越多。迪斯认为梅顿·莫里森对这方面的直觉的确有过人之处,他在升迁搬入角落的办公室后,不到一个星期,就在所有办公室和房间贴上他对工作要求的备忘录。大意是说:在上班的路上稍停一会儿,闻闻盛开的玫瑰花。但是当然,你一旦到那里,张大鼻孔,闻到的却是血腥之气。

迪斯似乎专为追逐血腥之气而生,而他也自得其乐。因为他的鼻子嗅出了气味,他现在才会在这里,往威尔明顿飞去。在那里,有一个人类怪兽,一个自认为是吸血鬼的人。迪斯已为他挑好了名字;这个点子在他脑海跳跃着,就像钱在皮夹里蠢蠢欲动一般。很快的,他就可以实现他的构想。到那时,他自创的这个名字,将会印在各大报上,出现在全国各超级市场的书报架上,人们将口耳相传,流行一时。

“妇女和寻欢做乐者,请得小心了。”迪斯心想:“你们无法察觉,但是这个大坏蛋正向你们靠近。你们将会看过他的真名而又忘却,但没关系。你们记得的,将是我为他所取的名字,这个名字将会深植人心,就像开膛手杰克一样响亮。你们将会牢牢记住‘夜飞人’,他的故事很快就会展露在你们眼前。这是独家的报导,独家的访问……不过我最想要的,是独家的相片。”

他又看了看手表,决定让自己放松一下。离天黑大概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而再过十五分钟,他就会把飞机停在那架白色的空中统领飞机旁。

夜飞人会在城里或往城里路上的旅馆过夜吗?迪斯认为不会。空中统领三三七型飞机的销售量不错,热卖的原因除了价格较低外,还因为它在同型飞机中,是惟一拥有货舱的。虽然货舱的空间不比福斯金龟车大,但足以放进三个大旅行箱或五个手提箱……当然,要睡一个人也是没问题的,除非这个人的块头像棒球选手般巨大。

夜飞人很有可能就在这架席斯娜飞机的货舱内,他可能(1)把下巴抵着膝盖,以胎儿姿势睡在里面;或(2)完全疯狂地认为自己真的是吸血鬼;或(3)两者皆是。

迪斯认为答案是(3)。

现在,他的飞机高度已由四千尺降至三千尺。迪斯心想:不可能,你不会去住旅馆的,朋友,我猜对了吗?当你在玩吸血鬼的游戏时,你一定会仿效吸血鬼的行径。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在想当货舱的门一打开,我第一眼看到的,将会是一堆坟墓的尘土(即使当时没有,以后也一定会发生,你可以用你的门牙打赌),而后我将会看到一条腿伸进西装裤里,然后是另一条,因为你必须换装,不是吗?噢,亲爱的朋友,我想你会打扮得绝顶漂亮,打扮得像杀人者,而我会准备好自动相机,在你的斗篷随风飘起之时,按下快门……

他想到这里,思绪就被打断了,因为在他底下的跑道上的闪耀灯光,此时突然熄灭了。

(四)

“我想继续去追这个事件,”他对梅顿·莫里森说:“到缅因州去找我们知道的那个关系人。”

他说完不到四个小时,人就已飞到坎伯兰郡机场,向一个名叫伊沙·汉诺的飞机修护工打听消息。汉诺先生看起来就像刚从酒缸里爬出来一样,迪斯不想让他太靠近自己的飞机,但是他还是习惯性地把迪斯的飞机品头论足了一番。他当然会这么做,这是他的职业,他惯于注意所有在他眼前的飞机。正因如此,迪斯才会把他摆在关系人的首位,跑来向他询问有关夜飞人的下落。

在所有私人飞机专用的机场中,坎伯兰郡的名气算是相当响亮的。它有两间驾驶员休息室,两条跑道,其中还有一条铺了柏油。由于迪斯从未在泥土跑道上降落过,因此他选择柏油跑道降落。然而,他的比其五五型飞机在柏油跑道上弹跳得相当厉害,使他不得不决定重飞,并且改选泥土跑道降落。当他成功落地后,心情相当愉快,因为他发现泥土跑道超乎他想象地平坦。这座机场有风向袋,这是当然的,而同样的,这个风向袋补缀得就像老爹的内裤。像坎伯兰郡这样的机场都有风向袋,这是这些机场的魅力所在,就像他们总爱把老式双翼飞机停在机库外。

坎伯兰郡是马里兰州人口最多的地方,但从这座机场完全看不出来,迪斯心想……从油首垢面的修护工伊沙身上,更是令人难以相信。当他笑起来的时候,嘴里仅剩的六颗牙齿尽露,他就像旧电影中跑出来的人物。

这座机场位于繁华的弗茂斯市郊区,主要赚的是夏季有钱的游客缴付的落地费。夜飞人的第一个受难者,克雷尔·鲍威,他是坎伯兰郡机场的夜间管制员,拥有这座机场四分之一的股份。机场还有三名雇员,包括两名飞机维修工,一名副管制员(管制员还兼卖薯条、香烟和汽水;迪斯访问出,被害人还会卖一种便宜的吉司汉堡)

修护工和管制员还提供澡堂供驾驶员洗澡。这点倒不常见,很难想象管制员发出降落许可后,又赶忙冲回浴室打扫的情景。在夏天旅游旺季的时候,机场的起降相当忙碌,管制员通常一天难得睡上六小时好觉。

克雷尔·鲍威遇害一个月后,迪斯才来这里调查,他所写的文章和附的相片,是根据莫里森的剪报档案和伊沙加油添醋的描述。尽管他的资料都是来自于别家报社,但迪斯仍相信这个小机场七月发生的命案确实有点不寻常。

那架编号N 一○一BL 的席斯娜三三七型飞机,是在七月九日黎明前向机场发出要求降落的通知。当时在管制室的是克雷尔·鲍威,他在四点三十二分的时候向这架飞机回应降落许可通知。在记录上,他写下驾驶这架飞机的人名是德怀特·雷弗尔德,而起飞地是马里兰州的班格市。无庸置疑,这个时间绝对正确,但其他的资料却都有问题(迪斯向班格市机场查过,发现他们根本没有这架飞机的编号),不过即使鲍威知道这些资料不对,他也不会在意;坎伯兰郡当局对机场的管理很松,只要有钱,任何飞机都可以降落。

这架飞机驾驶人的名字本身就是个诡异的笑话。德怀特是一个演员的名字,而这个演员曾在电影里扮演吸血鬼的角色,他在剧中的名字就是雷弗尔德。不过,迪斯猜想,在这种小地方,就算这位驾驶直接以吸血鬼为名要求降落,机场的管制员也不会拒绝的。

毕竟,降落费收一笔算一笔,而“德怀特·雷弗尔德”付钱倒很干脆,机场费连同加油费都一次以现金支付。隔天人们发现这笔钱和降落登记册摆在一起,旁边还有鲍威用复写纸写下的收据。

迪斯知道许多小机场的管理不严,会接纳任何来路不明的私人飞机,但是像坎伯兰郡这样的机场,居然会让夜飞人降落,这点让迪斯十分震惊。这里可不像那些小机场,这个地方是毒品走私猖獗之地,每一个港口、每一座机场,都有可能是毒贩转运毒品之处。像“德怀特·雷弗尔德”这个名字,一看就知道是假名,而鲍威为了机场费,就完全不查证而允许他降落。鲍威只要发话给班格市机场,就会知道根本没这架飞机,但他却没这么做。迪斯不免怀疑,也许鲍威已被贿赂,但是机场的修护工汉诺一口咬定鲍威是正直的人,而后来的两名弗茂斯市的警察也肯定汉诺的说法。

看来可能是鲍威一时疏忽,但这个答案并不重要;《内部透视》的读者对这些答案不会感兴趣,他们想知道的是事情发生的过程,他们想一滴不漏地知道命案的细节,想体会命案的惊恐。尤其是照片,当然,他们最想看的就是照片。越清楚越好,越大越好,最好还是跨页相片,血淋淋地让人一看就额头直冒冷汗。

当迪斯问“雷弗尔德”在降落后去了哪里时,飞机修护工汉诺先是一脸惊讶,而后又陷入沉思。

“不知道,”他说:“我想大概去住旅馆了吧,也许坐出租车走了。”

“你那天到机场是什么时候……我记得你说,好像是上午七点?七月九号那天?”

“没错,在克雷尔回家前,我就到了。”

“那时那架席斯娜空中统领已停好了,机上已经没人了吗?”

“是的,它就停在你现在停的位置。”伊沙用手比了比,而迪斯却后退了两步。这位飞机修护工身上的味道十分难闻,就像腌过杜松子酒的臭乳酪。

“克雷尔有没有说那个人怎么离开的,有叫出租车吗?去旅馆休息吗?这机场附近很空荡,应该不会走路离开吧?”

“是不会走路,”伊沙附和说:“离这里最近的旅馆也有两里路,也许还不止。”他搔着下巴的短髭,又说:“不过我不记得克雷尔是否有说过那家伙有没有叫出租车。”

迪斯暗自记下,等会要打电话给附近所有出租车公司询问。这个时候,他做了个看似相当合理的假设:那个家伙那时就像所有人一样,想找有床的地方睡觉休息。

“那客运巴士呢?”他问。

“也没有,”伊沙坚定地说:“克雷尔也没提到客运巴士,就算有,他也不会提的。”

迪斯点点头,决定待会也得打电话给附近的客运公司。他虽然还有很多问题想问,但觉得大概再也问不出什么了;眼前这位老醉汉已经把知道的都说了。那天早上克雷尔与他一起喝了一杯咖啡才下班,而当晚上班后又与他喝了一杯咖啡,消息大概就止于此了。除了夜飞人本人,看来伊沙是最后一个看到克雷尔的人。

伊沙狡猾地搔着下巴的短髭,睁大满是血丝的眼睛,看着迪斯说:“克雷尔是没有提到出租车或客运巴士,但他确实说了些事情。”

“是吗?”

“没错,”伊沙说。他解开满是油污的工作裤口袋钮扣,从里面掏出一包香烟,点了一根,阴郁而苍老地咳嗽了两声。

“也许他说的话对案子一点帮助也没有,但话说回来,谁又能知道呢?克雷尔平常很少说话,由他嘴里说出来的,应该是令他印象深刻或很重要的事才对。”

“他说了什么?”

“我不太记得了,”伊沙说:“这个嘛,有时当我忘记事情的时候,看到汉密尔顿的肖像也许会想起来一些。”

“那你看到林肯肖像的时候会想起多少?”迪斯语带讽刺问。

伊沙想了一下,同意他看到林肯肖像也有同样的效果。于是迪斯便从皮夹掏出一张钞票,交到伊沙微抖的手中。迪斯想,若给他华盛顿的肖像,他一定会全盘想起来,但他得先证明这个人所言不虚……不过,若给他华盛顿肖像,这消息的代价也太高了。

“快说吧。”

“克雷尔说那家伙穿得一副要参加宴会的样子。”伊沙说。

“哦?他穿得什么样?”迪斯心想自己好像该掏出华盛顿肖像才对。

“他说那家伙穿得好像刚从歌剧院出来一样,一身晚礼服,领口还结上丝带,全套的行头。”伊沙顿了顿,又说:“克雷尔说那家伙居然还穿一件大斗篷,外面像土拨鼠般黑,内里像火焰般红。他还说那家伙穿上斗篷,就好像一只大蝙蝠一样。”

迪斯的脑海闪过缀满红色霓虹灯的大字:宾果!

迪斯心想:“醉鬼,你可能不知道,你说的这些话将会让你成名。”

“克雷尔说的就这些了,”伊沙说:“不过,你还没问我是否看到什么有趣的事。”

“你有吗?”

“老实说,是有一点。”

“朋友,你看到了什么?”

伊沙又举起枯黄削瘦如钉的手搔着下巴,狡黯地用眼角瞄了迪斯一眼,而后慢斯条理地又掏出一根香烟。

“好了,可以说了。”迪斯尽可能保持和善笑脸,又拿出一张有林肯肖像的纸钞。他的直觉开始产生作用了,直觉告诉他,这个醉汉知道的事,还没有完全榨干。

“就这一点钱,恐怕我还不能告诉你。”伊沙说:“像你这种城市来的有钱人,至少该给十块吧?”

迪斯看了自己手上镶满闪亮碎钻的劳力士手表一眼,然后说:“老天,这么晚了,我还得去和福茂斯市的警察谈谈呢!”

话一说完,他还来不及起身,手中的五元纸钞就被伊沙一把抢了过去,塞进工作裤中。

“好吧,如果你还有什么事能说,就说吧。”迪斯敛起脸上的笑容说:“我还有别的地方要去,有别的人要问。”

这位飞机修护工稍微想了想,搔着松驰下垂的脸皮,呼出一股腐旧而腥臭的气味,很不情愿地说:“那架空中统领飞机的机腹下有一大堆脏东西,就在行李舱下。”

“就这样?”

“呃,我再想想。”

迪斯等着,让他继续说下去。

“很脏的东西,上面都是虫。”

迪斯耐心等着。这个消息很棒,很有价值,不过他认为这个老家伙快无话可说了。

“还有蛆,”伊沙说:“上面还有蛆,好像有东西死了。”

迪斯当晚住进海风旅馆,隔天上午八点,他便飞往上纽约州的艾德顿镇去了。

(五)

在所有迪斯不明白而一直探究的事中,最让他困惑的,就是夜飞人为何总是从容不迫。在缅因州和马里兰州,他都先耽搁了一阵子,才动手杀人。不过他在艾德顿镇只待一个晚上,离克雷尔·鲍威遇害的时间只有两个星期。

艾德顿镇的湖景机场比坎伯兰郡机场还小,只有一条泥土跑道,以及一栋勉强可算是管制室的小屋。这里没有降落引导设备;这里只有一些大型广告看板,所有利用此机场起降的人,都绝不会错过看板上的广告文字。

不过迪斯倒满意一点:湖景机场的泥土跑道相当平滑,就像缅因州的机场一样。迪斯把飞机降下,落在跑道上时,没有像柏油跑道那样发出砰然声响,滑行减速时,跑道上也没有坑坑洞洞。迪斯心想:“我做到了!原来在泥土跑道降落这么容易。”

在艾德顿镇,人人都乐意回话,不需要掏出某位总统的肖像。在这里,全镇一千多人,包括一些跟随布克·肯德的临时工,都因这次命案而深感震惊。然而,这里却没有半个人看到凶手,一个像伊沙·汉诺的目击者都没有。伊沙虽然卑鄙下流,但至少还有点情报提供。

“凶手一定是很强壮的人,”一个临时工对迪斯说:“老布克的体格很不错,虽然平常脾气很好,但你只要把他惹火了,保证吃不完兜着走。两年前我就看过他一拳把一个流浪拳手打倒在地。虽然这样的打斗并不合法,但那时布克缺钱用,才会和那个拳手比划。那次他赚了两百元,隔天就把欠银行的钱付了,差两天银行就要查封他的飞机了。”

这个临时工摇头晃脑地说,脸上的表情相当难过,使得迪斯不由得暗自懊恼没把照相机带下来。《内部透视》的读者就爱看这种相片,喜欢看关系人一脸的悲凄哀伤。迪斯心想,待会要去找找看布克·肯德有没有养狗。《内部透视》的读者也喜欢看被害人的狗。你可以拍一张狗坐在被害人家门前的照片,然后配上“等待主人回家的忠狗”之类的标题,一定大受欢迎。

“真是太不幸了。”迪斯同情地说。

这位临时工叹口气,点点头说:“凶手一定是从背后攻击他的,这是惟一可能的方式。”

迪斯不知道凶手是从哪个方向攻击布克的,但是他知道这次被害人的致命伤是喉咙。这次被害人的颈部被刺了两个大洞,他假设是化名德怀特·雷弗尔德的家伙为了吸人血而干的。然而,根据验尸官的报告,这两个洞位在完全相反的位置,一个在颈静脉,一个在颈动脉。它们不像吸血鬼咬的两个小洞,也不像剃刀手克里斯多福划下的大伤口。验尸官的报告说,两个洞的大小约一公分,但迪斯仍如此认为,而莫里森则试图解释验尸报告未透露的消息:凶手要不是有像怪兽般的巨牙,就是用一般的铁锤和长钉致肯德于死。

“恐怖夜飞人钉死被害人,大吸人血”,迪斯和莫里森虽在不同的地方,却同时这么想:“这标题实在太好了。”

在七月二十三日,夜飞人向湖景机场请求降落后,很快就在晚上十点三十分落地。肯德是当时塔台管制员,他发出允许降落通知后,登记了这个迪斯相当熟悉的机号:N 一○一BL。肯德写下的驾驶员姓名是“德怀特,雷弗尔德”,飞机生产公司和型号是“席斯娜空中统领三三七型”。不过并没有提到机尾是否有红色条纹,当然也没有提到内如火红外如土拨鼠黑、如蝠翼般的斗篷。但是,迪斯仍肯定这两点一定吻合。

夜飞人在十点三十分降落湖景机场后,杀了健壮的布克·肯德,喝干他的血,随后便驾着席斯娜飞机离开此地。而珍娜·肯德在二十四日清晨五点为丈夫送早餐时,才发现她丈夫早已失血过多而死。

迪斯站在湖景机场看凋蔽不堪的塔台外,反复沉思整理这些线索。而后,他把杯中剩下一半的烂咖啡倒在地上,朝他的飞机走去,准备飞到南方的马里兰州。

(六)

现在,离开华盛顿机场后,事情突然变得糟糕起来,而且突然震骇起来。跑道的灯光不见了,但迪斯知道它并不是不见,而是停电了。半个威尔明顿镇和怀特威利海湾都陷入一片黑暗。仪表着陆系统虽还没丧失,但当迪斯抓起对讲机,大吼:“怎么回事?威尔明顿!请回答!”后,他却听不到任何回答,只有一连串无线电波的沙沙声,像个鬼影似地,完全分辨不出对方在说什么。

他把对讲机塞回插座,但没放好,对讲机砰一声掉在驾驶座地上,尾端的电线卷成一团,迪斯却没注意。刚才他的大吼,其实全出自驾驶者的本能。他心里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像他很明白太阳从西边落下一样……而且,太阳马上就要西沉了。也许机场附近的变电所被闪电击中了,才会造成停电。不过,正确的原因为何,已不是最重要的事。

你已得到降落许可,”一个声音说。另一个声音很快(而且正确无误)地开始重复一大堆操作步骤的屁话。这些屁话,让人觉得自己好像还在学开飞机一样。教科书和驾驶手册告诉你,要保持适当高度,然后联系地面管制中心。然而,硬要在如此恶劣的气候下降落,会使他花上一大笔违反规定的罚款。

另一方面,若不马上降落,可能就会失去夜飞人的踪影。它也可能会让人赔上一生(或性命),但迪斯把这两者视为相同之事……直到一个点子像灯泡似地出现在他脑海,灵感乍现,几乎所有灵感都倾巢而出,以巨大的标题出现:

英雄记者赌命(标题要越大越好,而且还要加上惊耸的边框,才会吸引读者的注意)专访疯狂夜飞人。

“管你的,福摩·约翰。”迪斯心想,便继续朝向第三十四号跑道飞去。

跑道的灯光突然亮了,让他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不过灯光旋即熄灭,只在他的视网膜上留下一片蓝色的残影,而后又转为惨淡的青绿色。此时,掉在地上的对讲机清楚传来福摩·约翰大叫的声音:“转向左侧,N 四七一B!派德蒙,转向右侧!天啊!天啊,空中接近!这是空中接近事件!”

迪斯自我保护的本能十分强烈,就像那些在刀锋上嗜血过日的人一样。他还没看到派德蒙航空七二七型飞机的闪光灯,不待福摩·约翰把话说完,他就急忙扳动操纵盘,让飞机尽可能往左转。飞机的操纵盘如处女的阴道般紧——如果迪斯在这场暴风中能活着走下飞机的话,他一定很乐意验证这点。一瞬间,他感到有个巨大的物体在离他几寸的地方掠过,随后他的飞机在强大的气流中,猛烈震动起来。他的香烟从胸前的口袋飞出,洒得到处都是。半黑的威尔明顿机场的牌子摇晃着。他的胃似乎要把心脏从喉咙挤压到嘴里。口沫像孩童玩溜滑梯似地,沿着一边脸颊流出。地图像鸟一样到处乱飞。驾驶舱外传来喷射客机的轰隆巨响,就像自然界的雷鸣。驾驶舱的一扇玻璃窗被震破了,狂风猛灌进来,像龙卷风似地,卷起驾驶舱内所有未固定好的东西。

“N 四七一B,回到先前指定高度。”福摩·约翰又叫着。迪斯发现自己价值两百块的裤子已被尿湿了,不过他靠着强烈的自制力,勉强让自己镇定下来。他用左手控制操纵盘,右手从口袋掏出随身携带的瑞士刀,在左手小臂上割了一刀,让血流出来。随后又马上在左眼下方轻轻划上一刀。他把刀子折上,随手塞进驾驶座门边放地图的袋子里。“待会得赶快包扎,”他心想:“如果忘了,我的麻烦就大了。”不过他知道他是不会忘的,而且想到夜飞人就在眼前,他想他会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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