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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斯蒂芬·金 当前章节:14977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19:48

“啊哈,刀在这里!”这个微笑像在说话:“刚才我还真有点紧张,真的怕死了。但是现在没事了吧?事情是出了一点小状况没错,不过现在我们可以好好照剧本来演了。”

“你困住了吗?条码都市佬?”这个小鬼在风中尖声问道:

“困住了吧?你不是说还好你有绑安全带吗?现在到底好在哪里?”

这个小鬼挣扎着站起来,几乎快成功了,但是旋即膝盖一软,又扑倒在地上。他的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再把脸上血淋淋的头发拨开,左手拿着刀子慢慢爬向哈根。他手臂上的刺青随着肌肉的运动而上下波动着,使哈根不由得想到那个老板娘T 恤上的“内华达州是上帝的故乡”这几个大字,也是随着老板娘的胸部上下左右跳动。

这个小鬼慢慢爬向哈根。哈根连忙用双手捉着安全带,拇指按下插鞘,拼命扯动。然而,安全带仍是纹风未动,插鞘像被焊死了一样。哈根惊慌地扭过头,看着这个小鬼。

小鬼爬到折叠床的位置,突然停了下来,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再次出现惊讶的表情。他动也不动地盯着前方,看着地上的一个东西。哈根这时才想到,他一定看到了那个仍在动作的嘎喳嘴。

哈根低头一看,正好瞥见嘎喳嘴穿着那双可笑的橘红色鞋子,从破裂的纸袋里走了出来。满是尖牙的大嘴一张一闭地快速上下开合,发出一阵像用调酒器摇鸡尾酒的声音。打着白色绑腿的大脚,充满弹性地走在车厢灰色的地毯上,让哈根联想起过去看过的一种舞蹈。

“哼!我还以为是什么东西!”这个小鬼说,半嘲笑着:“原来你刚才就是为了这个东西讨价还价?老兄,我要杀了你!条码都市佬,我要为这世界除掉一个杂碎!”

“发条,”哈根心想:“嘎喳嘴的那根发条,那根我先前转过的发条……现在并没有动!”

突然,一个想法闪进哈根的脑海,他觉得自己明白眼前所发生的事。而那个小鬼正逐渐向嘎喳嘴靠近。

嘎喳嘴突然停下来,牙齿不动,脚也不走了。它只是静静站在略为倾斜的车厢地板上,嘴巴张得开开的。尽管它没有眼睛,但仍让人感觉它正直盯着这个小鬼。

“嘎喳嘴,”这位布莱恩·亚当先生呸了一声,然后继续向前爬,右手绕过了嘎喳嘴。哈根正期待他这样做。

“咬他!”哈根大叫起来:“咬死这个小混蛋!”

这个小鬼突然停止动作,目瞪口呆地看着哈根,脸上充满惊讶的表情……旋即,他开始大笑起来。笑声尖锐而响亮,完美地和不断灌进车内的风声连成一气,有如鬼哭神嚎。

“咬我啊!咬我啊!”小鬼嬉皮笑脸地说,仿佛刚才他听到的是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喂!条码都市佬,我还以为刚才只有我的头撞到了!”

小鬼把刀子叼在嘴里,左手向前把手指插进嘎喳嘴的巨齿间。“啦啦,咬我啊!”他咬着刀子,以奇怪的腔调说。他一边笑,一边用手指玩弄着嘎喳嘴的下颚。“啦啦,咬我啊!”

嘎喳嘴没有动静,橘色的鞋子停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哈根的美梦破碎了,他刚才还以为嘎喳嘴有灵性呢!这个小鬼吱吱笑着,一面把手指从嘎喳嘴的牙齿间抽出来……突然,他发出一声尖叫声。“啊!妈的!哎呀!我的天啊!”

一时之间,哈根的心脏快跳出了胸口,但随后他便明白了是小鬼在捉弄他。尽管小鬼还假装尖叫,但已开始忍不住笑起来。他对哈根笑着,而那个嘎喳嘴仍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

小鬼一手握着刀,一手将嘎喳嘴举起来,凑近眼前看。他用长长的刀敲着嘎喳嘴,就像老师以教鞭敲着坏学生的头。

“不能乱咬人哦,”他说:“这种行为很要不得哦……”

就在这个时候,嘎喳嘴突然在小鬼的手掌上向前走了一步,同时张开嘴巴。在哈根还来不及看清发生什么事之前,嘎喳嘴就已经一口咬住了小鬼的鼻子。

这次小鬼的尖叫声就完全是真的了……叫声中夹杂了痛苦和惊讶。他举起右手想把嘎喳嘴打掉,但是嘎喳嘴却牢牢咬住他的鼻子,就像安全带紧紧扣住哈根一样。嘎喳嘴的齿缝间,流出一道细长的血流。小鬼弓着身子,往后跳开,哈根看见他扭动身体,乱挥乱舞。而后,他又看见刀子发出闪亮的光芒。

小鬼尖叫着,坐了下来。长长的头发像窗帘般盖在脸上;嘎喳嘴咬住他的鼻子,从侧面看去,有点像一条怪形怪状的船舵。小鬼拿着刀子,打算把刀子插进鼻子和嘎喳嘴间。

“咬死他!”哈根嘶哑地喊着。他已经失去了理智;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理智,但是现在已顾不了那么多。“快咬!咬死他!”

小鬼惊叫着,发出一声长而锐利的尖鸣,把刀子插入鼻子和嘎喳嘴之间。他用刀撬动,结果刀子应声而断,不过嘎喳嘴也被撬开,跌落在他的大腿上。他的鼻子完全被咬了下来。

小鬼把头发往后拨。他低头四处搜寻着,想找回他被咬掉的鼻子,他的嘴形向下垂,因为剧痛而紧咬着下唇,脖子上的青筋也一根根突起。

小鬼伸手想捉嘎喳嘴,嘎喳嘴机灵地向后一退,边走,牙齿一边上下开合,似乎正嘲笑着这个小鬼。而这个小鬼坐在地上,T 恤的胸前部分已被血水浸湿。

这个小鬼口齿不清地直嚷着,这些话传进哈根耳中,使他更确定自己已失去理智;只有神经病才会在这种时候讲出这样的话:

“把火的瓶子还来!你这锅荤蛋!”

小鬼再次伸手捉嘎喳嘴。这次嘎喳嘴往前走,闪过小鬼的手,直直走进他叉开的大腿之间,它一路走向小鬼裤裆拉链的位置,然后传来一声闷厚的咬合声!嘎喳嘴一口咬住了他胯下的突出部分。小鬼的眼睛又张大了,他的嘴巴也是。他双手举向空中,左右敞开,那把断刀子被他抛到车厢后面去了。“我的妈呀!妈呀!妈……”

嘎喳嘴狠狠大咬起来,粉红色的上下颚快速地开合着,好像一条没有身体的食人鱼。

“妈呀……”

小鬼的牛仔裤被撕裂了,然而被撕裂的不只是裤子……就在这个时候,哈根昏了过去。

他醒过来两次。第一次可能在昏过去没多久时,因为暴风仍持续摇晃着厢型车,天色也几乎和昏过去时相同。他想转头看,但是脖子却突然发出一阵剧痛,像挨了一鞭子似的。他的脖子扭着了,伤得不轻,也许得等到明天才会好转。

如果他还能活到明天的话。

“我得看看那个小鬼,不晓得他死了没有?”他心想。

“不必了,”他心里另一个声音说:“他一定死了,如果他没死,你怎么可能还活着?”

他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一阵嘎喳、嘎喳的声音。

“它要来了!它把小鬼吃了,但还是饿!它现在要来把我吃掉了!”哈根心想。

他再度伸手扳动安全带插鞘,但是插鞘仍卡得很紧,他的手又软弱得使不出力,根本无法解开安全带。

嘎喳嘴越来越靠近了,它已经走到他的座位后面。它发出的声音变了,哈根昏乱地听着卡哩踢、卡哩嗒声,感觉仿佛嘎喳嘴正在说:“我是大嘴王,我来了!看看,我会走路,我还会吃东西!刚才我吃掉了小鬼,现在要来吃你了!”

哈根闭上了眼睛。

卡哩声突然停止了。

此时,只有不断灌入车厢内的风声,风砂不停扑打着车子撞凹之处。

哈根等着。过了好久好久,他才听到一声卡哩声,接着便是纤维撕裂的声音。这声音停了一会儿,而后又开始重复发出。

它在干嘛?

这个声音又停了,随后第三度响起,哈根觉得椅背好像动了一下。哈根这才明白,原来嘎喳嘴想爬上来。它正用它的嘴巴咬住椅套,一点一点地爬上来。

哈根一想到刚才嘎喳嘴咬住那小鬼裤裆时的惨况,便又差点昏了过去。风砂从破掉的车窗吹进来,砂子不断击打着他的脸颊和前额。

克哩……嘶哩。克哩……嘶哩。克哩……嘶哩。

声音已相当接近了,哈根不想低头看,却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在他右臀附近,在座垫和安全带交界之处,他看见一副微笑的大牙齿。它慢慢一点一点往上爬着,橘红色的鞋子现在还看不见……只看见一张张得大大的牙齿,正逐渐上升。

这一次,哈根不待嘎喳嘴碰到他,便晕过去了。

他第二次醒来时,风热已减弱,但天色也暗了;天空变成奇异的紫色,这是哈根从未在沙漠中看过的景象。微风轻吹,刮起地上的尘土,从车子前面卷过,仿佛黄色的幽灵飘过。

一时之间,哈根完全想不起任何事;他只记得他曾低头看油表降到红线下,而一抬头路旁就正好有块招牌,上头写着“史考特便利商店暨路旁动物园、汽油、冷饮,各类珍禽异兽”。

他脑子昏沉沉的,一时不明白自己为何身在此地。他努力回想,感觉似乎自己曾遇到什么危险,但是就是想不起来。他隐约感到,若不赶快找回记忆,自己就会马上陷入极度紧急的情况……

又刮起了一阵风。砂石击打在加强座旁的撞凹处,发出的声音有点像:喳喳!喳喳!喳喳!

突然间,哈根惊醒过来,失去的记忆一下就全回来了。他想起的第一件事,就是那个闷厚的咬合声。他一想起刚才嘎喳嘴咬住那个小鬼的睾丸,便急忙伸手探向自己的胯下,眼珠迟疑地往下望,害怕会看到那一张大嘴。

他没有看见嘎喳嘴,却发现自己的双手和肩膀可以自由活动了。他低头看向膝盖,慢慢把手移开胯下。他发现安全带已经松开了,掉落在地毯上断成两截。安全带的金属扣环仍牢牢地扣在插鞘中,但是扣环附近的安全带已变得破破烂烂,露出一丝丝的尼龙纤维。安全带不是被切断的,而是被啃断的。

他抬头看后视镜,发现车后的行李厢门是打开的,而在刚才小鬼所在的地方,只剩下一滩糊糊的红色血迹。那个化名布莱恩·亚当的小鬼,现在已经不见人影。

嘎喳嘴也不见了。

哈根慢慢爬出车外,像一位饱受关节炎之苦的老人。他发现如果保持头部直视前方,就没什么问题……但只要他一把头扭向其它方向,颈部就会发出剧痛,痛楚由颈部传至肩膀,而后传至整个背部。因此,他现在根本连想转个头都不能了。

他慢慢走到车后,用手检查车子被撞凹脱漆的地方,听着脚底下碎玻璃窸窸窣窣的声音。他在驾驶座这一侧的车体旁站了好一会儿,不太敢走到车子的另一边。他害怕走过去会看到那个小鬼蹲坐在那里,左手拿着刀子,对他露出一脸恐怖的微笑。然而,哈根知道自己不能一直站在这里像木头人动也不动地等待天黑。于是,他终于鼓足勇气走到车子的另一边。

一个人都没有。那个小鬼真的不见了。至少,目前看不到他的人影。

风又吹起了,哈根的头发被风吹动着,拨撩着满是伤痕的脸,而后一切又静止下来。当风停之时,他听到一阵嘈杂的摩擦声在离车子二十码远的地方传来。他往那个地方看去,看见在沙丘的边缘上,出现那个小鬼所穿的运动鞋。那双运动鞋呈倒V 字型,在那里停了好一会儿,像在养精蓄锐,而后才又开始继续往前移动。

此时,哈根看见一幅恐怖的景象:那个巨型嘎喳嘴就站在沙丘边缘,脚上仍打着那白色的绑腿。在这拉斯维加斯西边的荒漠沙丘上,在这一片深紫色的天空下,嘎喳嘴冷冷地站在那里。哈根看见他的大牙齿牢牢闭合着,紧紧咬住那个小鬼的金色头发。

嘎喳嘴正把那小鬼拖走。

不知道要把这个小鬼拖到哪里去。

哈根不敢再看下去,连忙转身离开。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忍住颈部的疼痛,向公路走去。他花了五分钟的时间才越过公路旁的水沟,又花了十五分钟以上的时间才拦到愿意载他的车子。在这将近半小时的时间,他完全不敢回头,连看上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九个月后,在一个晴朗的六月天,比尔·哈根再次路过“史考特杂货店暨路边动物园”。不过,这家店已经改名,变成“蜜拉之家”。它的招牌上除了仍写着汽油和冷饮外,还多了录影带出租。在广告看板上的店名下,画了一只对月嚎叫、似狼像狗的动物。在商店大门口旁,那只号称是狼的明尼苏达杂种狗就趴在笼子里,后腿呈大字形平伸,嘴巴则栖在前爪之上。

当哈根走过笼子旁去加油时,它动也不动一下。至于响尾蛇和毒蜘蛛,都已不见踪影。

“嗨!小狗,”哈根对笼子里的狼打声招呼,便迳自踏上店门的台阶。笼子里的狼翻了个身,伸长了舌头,四脚朝天地对哈根做出谄媚的姿态。

这家店看起来比上次大多了,而且也干净了不少。哈根心想,这也许是这几个月来沙漠没再出现风暴的缘故。不过,原因也不尽然。商店的窗户的确是重新洗过的,使得整个店面看起来焕然一新。旧的木板墙拆掉了,改成松木钉制的木格板墙,使人一走过便闻到松木特有的香气。店里多了一个吧台和五张高脚凳,玻璃橱柜也换新了。过去贩卖的怪东西全不见了,现在柜子里展示的全都是录影带,柜子上还有一张手写的布告:“限制级影片请洽柜台,限十八岁以上。”

在收银台上,一个女人侧对着哈根,正低头忙着算账。哈根初看还以为她是史考特夫妇的女儿,但是等她一抬起头,哈根才发现她就是史考特太太本人。他吓了一大跳,才几个月不见,过去肥胖臃肿的史考特太太,现在竟然瘦了下来,至少减轻了十五磅以上。她不但瘦了一圈,还刻意打扮起来,不但烫了头发,还染成棕色。要不是眼睛和嘴色还是那幅模样,否则根本难以让人相信她就是史考特太太。

“付汽油钱吗?”她开口问。

“是的,十五元汽油。”哈根掏出一张二十元纸钞交给她。

“这里变了好多,和我上次来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

“是啊,史考特死后,一切就都变了。”她一边说,一边把一张五元纸钞放在收银台上,然后很仔细地上下打量着哈根。

“嘿……我想起来了,你去年来过这里,后来不是差点死在沙漠风暴中吗?”

哈根点点头,主动伸出右手。“比尔·哈根。”

她也立刻伸手,很用力地和哈根握了握。她丈夫的死似乎改变了她许多……或可说,她的人生是在丈夫死后才开始改变。

“真遗憾,你先生是个好人,就这样走了。”

“是啊,史考特在生病前,真的是很不错。”她同意说:“那你呢?你的伤势都复原了吧?”

哈根点点头。“我戴了六个月的颈部护套。不过,这不是我第一次戴,所以适应得很。”

她看了看哈根脸颊上的伤痕,然后说:“是他做的吗?那个小鬼?”

“没错。”

“看来他把你伤得很重。”

“是啊。”

“我听说他在车祸中受了重伤,在沙漠里爬了一段路后才死的。”史考特太太机灵地看着哈根说:“是这样没错吧?”哈根笑了笑。“很接近了,我想。”

“辖区警长说,他们发现那个小鬼时,他的尸体已被沙漠里的野兽啃得差不多了。沙漠的动物就是这样,个个都是饿死鬼。”

“我倒没听说。”

“‘警长说,连那个小鬼的妈妈都认不出尸体是谁。”她把一只手放在胸前,一脸正经地说:“我发誓,如果我说谎,我就马上死掉。”

哈根大笑起来。在那次事件过后的几星期内,他经常会像现在这样莫名其妙地大笑。对他而言,他又再度平安渡过一次生命中的难关,自然值得开心。

“还好,你没被他杀了。”史考特太太说:“你真是大难不死,上帝一定在冥冥中保护你。”

“也许吧。”哈根颇有同感地说。他的目光看向那个放录影台的柜子。“你把那些东西都清掉了?”

“你说那些又脏又旧的烂东西吗?当然!这是我第一件做改变的事,在史考特死……”她的眼睛突然瞪大起来。“噢!老天,我差点忘了你的东西!如果我忘记,我想史考特的鬼魂一定会回来找我算账。”

哈根眉头一皱,感到莫名其妙。但是史考特太太已经走到收银台后,踮起脚尖,从收银台上的高柜里拿下一包东西。她一把这包东西打开,哈根顿时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整个人都怔住了——那巨型嘎喳嘴竟然又出现在他眼前。

哈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而,它的确在这里。这个巨型嘎喳嘴穿着橘红色可笑的卡通鞋,咧着一张大嘴,冷冷地对哈根笑着,似乎在说:“嗨!我们又见面了。你该不会忘了我吧?我可没忘了你喔,老朋友。”

“第二天暴风停了以后,我们在走廊上发现它。”史考特太太笑着说:“我们发现它时,就和前一天史考特送给你时一模一样,仍好好地装在纸袋里。只不过,纸袋破了一个大洞。我本来要把它扔了,但是史考特说,他既然已经送给你了,就不能丢掉。他要我把它收好,还说:凡是旅人,只要他去过某个地方,就一定还会再回来的……果然,你真的又回来了。”

“是的,”哈根喃喃地说:“我又回来了。”

他捧起嘎喳嘴,用手指轻轻抚摸嘎喳嘴的牙齿。当他把手指伸进嘎喳嘴的巨齿间时,他似乎听见那个化名布莱恩·亚当的小鬼的声音:“咬我啊!咬我啊!你咬我啊!”

嘎喳嘴的内部黑黑黝黝地,什么都看不到,但是哈根却想着:在这个嘎喳嘴的齿根缝隙间,会不会还留有那个小鬼的残肉涸血?

“我把它留到现在,是因为史考特说你有小孩。”

哈根点点头。“没错。”他继续默想着:我之所以能活下来,原因只有我知道。问题是,它又自己走回这里,因为它把这当成自己的家……还是它和史考特一样,知道我一定会再回来呢?就像杀了人的凶手,会有事后再回现场查看的习惯?

“如果你还想要它的话,就把它带走吧,”史考特太太说,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老实说,这个东西早就坏了。要不是我忘了它,否则老早就把它给扔了。”

哈根玩弄着嘎喳嘴,用手转动发条。发条只有效地上紧两圈,之后就和上次一样,内部发出卡嗒一声,接着就空转起来。还是坏的。当然,它一直是处于故障的状态,除非它自己决定暂时不出故障。哈根现在想的问题,不是它如何回到这里,也不是它为什么要回到这里,而是……

它到底在想什么?

哈根再次把手指伸进嘎喳嘴的齿间,轻轻问道:“你是不是想要咬我?”

嘎喳嘴动也不动,那双橘红色的卡通鞋仍伫在那里,仍是静静地咧着嘴笑。

“它不会说话的啦。”史考特太太说。

“是吗?”哈根说。此时,他突然想起了那个小鬼,那个不知来自何方的布莱恩·亚当。在现在这个时代,社会上像他这样的小鬼到处都是。他们四处乱窜,游手好闲,在公路上专门拦车打劫;抢了皮夹后,骂句脏话便开溜大吉。你可以拒绝让人搭便车(他再也不会让陌生人上车了),也可以在家里装上防盗器(经过这次事件,他也马上装了),但这个世界却越变越糟,飞机有时会从空中坠落,凶残的青少年到处都是,而保险业的各式保险名目则越来越多。

在这个社会,他必须以一己之力保护他的老婆。

还有他的小孩。

把嘎喳嘴放在杰克的房间也不错。万一有什么事情发生,也许会有防护的作用。

不过,这也不一定就能保障安全。

“谢谢你帮我留着它。”他对史考特太太说,一手倒提起嘎喳嘴的脚。“虽然它出故障了,但是我的孩子一定还是会爱死它的。”

“要谢就谢史考特吧,不要谢我。你要不要拿个袋子装?”

她笑着说:“我拿个塑胶袋给你,保证不会破。”

哈根摆摆手,把嘎喳嘴塞进旅行袋里。“不必了,这次我就这样带回去。”他微笑地回答:“我亲手拿回去。”

“随你高兴吧。”史考特太太说。当哈根转身向大门走去时,她又急急召唤着:“等你下次再回来,我就会卖三明治和沙拉了。你一定要来尝尝。”

“一言为定。”哈根说。他出了店门,走下台阶,在台阶上伫足了片刻,对着炎热的沙漠晴空微笑着。他内心洋溢起一股温馨的感觉,这些日子以来,从未像现在这么舒服过。

此时,在他左边,那只笼子里的明尼苏达猎狗突然站了起来,冲向铁笼边,隔着铁栅栏对哈根低吠咆哮着。就在这同时,哈根夹克袋里的嘎喳嘴也跟着动了起来,发出嘎嘎的声音。声音虽小,嘎喳嘴动的幅度也不大……但是哈根就是能感觉得到。他轻轻拍拍旅行袋,温柔地说:“没事,没事,大嘴儿。”

他快步走过店前广场,钻进他新买的雪佛兰厢型车,朝洛杉矶的方向出发。他已经答应丽妲和杰克,要在七点以前到家,最晚不超过八点,他一向勉励自己要言出必行。

08、献辞

在纽约最老牌暨最大的雷包拉斯旅馆的旋转门旁,在看门人、等待载客的出租车后面的角落,还有另一道门。这道门比较小,不但没有任何标识,而且看上去破旧不堪。

一大清早,七点十五分的时候,玛莎·罗斯沃向这道门走去。她背着蓝色的挎包,脸上挂着愉快的笑容。挎包的样式十分普通,不过这个微笑可就不寻常了。她并不是高兴去上班;事实上,她对雷包拉斯旅馆十至十二层服务生领班的工作并不是很满意。这份工作既不重要,酬劳也不高,但是对一个在阿拉巴马州巴比隆的面粉堆中长大的女人而言,这工作已经十分不错了,而且薪水更是不可或缺。然而,不管什么工作,技工也好,电影明星也好,在这个平常的早上挂着微笑去上班,是件相当正常的事。这个微笑代表着:其实“大部分的我”还躺在床上呢。不过,对于玛莎·罗斯沃而言,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的早晨。

事情开始变得不寻常,是在她昨天下班回到家后:她收到了她孩子从俄亥俄州寄来的一个包裹。她等了好久,盼了好久,终于实现了。她一整个晚上兴奋的几乎睡不着觉,深怕一觉醒来会发现这都不是真的。她把这个东西藏在枕头下,小心翼翼地收好。幸好,早上醒来时东西还在。

她掏出钥匙,打开旅馆大门转角处的小门,往下三个台阶,走进一条长廊。长廊两侧的绿色墙壁边排着一列洗衣推车,车里堆满洗好的床单。整条长廊充满着干净衣服的气味,这味道是玛莎非常熟悉的,如同面包刚出炉的味道。从旅馆大厅传来模糊的广播音乐声,然而过去玛莎却未曾注意过,她老是把它和载货电梯的嗡嗡声和厨房瓷盘的碰撞声混在一起。

在长廊中间,有一扇写着‘服务生休息室”的房门。她走进去,把外套挂好,走过这间大大的休息室底部(这里可同时容纳十一个人休息喝咖啡),开始整理客房物品补充和申请表,试着让自己专心工作。休息室里除了一张大桌子、一面和墙等宽的布告栏和满地的垃圾外,还有一个用空心砖砌成的更衣间。更衣间里有一个个的柜子,每个柜子都加了锁,以防止偷窃事件发生。

更衣室最里面还有一个门,门后是淋浴的地方。这扇门打开了,妲西·萨加摩从里面走出来,身上裹着雷包拉斯旅馆的浴袍和一团温暖的热气。她瞥见玛莎脸上的笑容,便笑着张开双臂向她迎过去。“它来了?对不对?”她叫道:“你一定收到了!你的脸上写得一清二楚!”

玛莎并不想哭,但眼泪还是滚了下来。她抱住妲西,把脸贴在妲西湿漉漉的黑发上。

“没关系,宝贝,”妲西说:“哭吧,把一切都发泄出来。”

“我太高兴了,我实在太骄傲了,坦西……我真的很骄傲。”

“你当然要骄傲。这就是你哭的原因,没关系……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看到你笑。”她笑着说:“这是你应得的。如果我有这样的孩子,我一定会哭得比你更大声。”

于是,带着崇敬圣洁之情(对玛莎而言),她小心翼翼地从蓝色的挎包中拿出她孩子写的第一本小说,封面上简介用的背带都还没拆下。她用卫生纸包裹着,和她棕色的尼龙制服放在一起。妲西耐心地等她小心翼翼地把卫生纸摊开,终于看到了玛莎珍爱的宝藏。

妲西仔细地打量着封面,封面上是三个拿着枪站在一座山坡上的陆战队员照片,其中一个头上还缠着绷带。几个橙红色大字《荣耀之火》十分抢眼,照片下有一行小字:“彼德·罗斯沃著”。

“太好了!真棒!能不能再让我多看一点。”妲西以妇女特有装出感兴趣的语调说。

玛莎点点头,毫不犹豫便往下翻到献辞那页。妲西念道:“谨以本书献给我母亲:玛莎·罗斯沃。妈妈,若没有你,我便不可能完成此书。”在这几行印刷的文字下,还有用笔写上的一行草字:“妈,我说的都是真心话。爱你的彼德。”

“哇,这可是最掏心窝的话了。”妲西说着,用手揉了一下眼睛。

“何止是心窝话,”玛莎说。她合上书本,用卫生纸重新把书包好。“这全是真心话!”她笑了。在笑容中,妲西看到眼前的这个老友流露出的不只是母爱,还流露出胜利者的神态。

下午三点下班后,玛莎和妲西经常会在旅馆附设的咖啡厅喝咖啡。偶尔遇到值得庆祝的事情时,她们还会到大厅旁的酒吧去喝酒。而今天,绝对有充足的理由到酒吧庆祝。

妲西先在酒吧找了个座位,让玛莎坐下后,自己便跑到吧台为玛莎点了一杯酒。她和酒保雷恩简短地说了几句话,雷恩便转向玛莎,对她竖起右手的大拇指。妲西带着满意的笑容回到座位上,玛莎则一脸狐疑地看着她。

“你又搞什么鬼?”

“等一下就知道喽。”

五分钟后,雷恩端着托盘过来,在桌上摆下一个银色的冰桶,和两只玻璃杯。冰桶里面插了一瓶高级法国香槟酒。

“我来付账!”玛莎以半威胁半开玩笑的语气说。她瞪着妲西,一脸的兴奋。

“少来了。”妲西说着,掏出了信用卡。玛莎没有再争下去。雷恩拔开软木塞,放在妲西旁边,先为她倒了一点香槟酒。妲西拿起杯子摇了摇,对雷恩使了一个眼色。

“好好享用,女士们。”雷恩说,然后出奇不意地亲了玛莎一下。“请代我向你的孩子道贺。”当他把话说完走开时,玛莎还呆在那儿,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妲西把玻璃杯倒满香槟,首先举起杯子。玛莎跟着举杯。玻璃杯轻轻碰撞,发出叮铃声响。“为你儿子的新书干杯。”妲西说完,先喝了一口。随后她又举起杯,轻碰玛莎的杯子。

“也为你的儿子干一杯。”她说,又喝了一口。不待玛莎把杯子放下,妲西再次举杯说:“再为伟大的母爱干一杯。”

“好了,甜心。”玛莎阻止她说。尽管眼神严肃,但她嘴角却掩不住笑意。前两次举杯她都只啜了一小口,但这一次,她把整杯酒一饮而尽。

妲西点了香槟,当然是为了庆贺玛莎的儿子彼德出新书。不过,除了这点还有别的原因:她很好奇,为什么玛莎早上会说“何止是心窝话,而是真心话?”她还好奇的是,为什么玛莎会流露出胜利者的神情。

她等到玛莎把杯里的酒喝干后,才开口道:“玛莎,你说那个献辞到底是什么意思?”

“什么?”

“你为什么说,不只是心窝话,而是真心话?”

玛莎看着妲西,良久良久不发一语,让妲西觉得她似乎不愿意说。然而,玛莎笑了,笑容里带有一点苦楚,一点激动——这是妲西所看到的。她不明白,虽然玛莎大半辈子过得十分艰苦,但在这种高兴的时刻,她不应该笑得如此苦楚。然而,在这个笑容里,胜利者的神态依然存在,如同古典音乐一般,各种情绪交织得非常复杂。

“他的书非常畅销,而且评价也很不错,”玛莎说:“我相信,但不是因为彼德这样说……当然,他这么说也没错。我所说的真心话,是有关他的一切遭遇。”

“谁?”

“彼德的父亲。”玛莎说。她双手交叠放在桌上,沉静地看着妲西。

“但是……”妲西想说下去,但又打住了。很显然的,彼德的父亲强尼·罗斯沃一辈子也没写过半本书。像强尼那样的人,写下的字除了借据和骂人的脏话外,恐怕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了。玛莎所说的,可能有她的弦外之意……

“别想那么多了。”妲西心想:“她也许要说,她在嫁给强尼之前就怀孕了;而彼德真正的父亲,是个才华洋溢的家伙。”

然而,她所想的却与事实完全不符。妲西虽然没见过强尼,但是她在玛莎的相簿里看过他的照片,而她和彼德熟得不得了。事实上,在彼德由高中一直到大学二年级的那段时间,她几乎把彼德当成自己的孩子。彼德的长相,和相簿里的那个男子,的确有太多不相似之处……

“强尼的确是彼德的真正父亲,”玛莎说,似乎看出妲西所想的事。“只要看一看鼻子和眼睛就知道了,不就是一个样子吗?”玛莎似乎有些醉了,她话中开始流露出南方口音,就像小孩子从躲藏的地方跑出来一样。

妲西把剩下的香槟全倒进玛莎的杯子。玛莎举起杯子,凑近眼前。隔着杯中的酒,午后明亮的光线全都柔和了起来。玛莎享受着眼前的景象,喝了一小口,然后把杯子放下,又开始笑了起来。笑中仍带着几许苦楚。

“你一定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对不对?”

“是有一点。”

“好吧,我会慢慢告诉你的,”玛莎说:“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没说。现在他出了书,也该是我说出来的时候了。天知道,我根本不能告诉他,他应该是最后知道的。而且,幸福的孩子总是不明白母亲的爱,不明白母亲的奉献,对不对?”

“不见得吧,”坦西说:“玛莎,也许你该想想你是不是真的该说,也许你……”

“不,他们不会明白的。”玛莎说。妲西这时才明白,刚才玛莎根本没听进她所说的半个字。玛莎·罗斯沃此时已进入了她自己的世界。当她的眼神又回到妲西身上时,她嘴角露出一个相当特别的笑,而妲西并不太喜欢这样的笑容。“完全不明白,”她重复着。“如果你想知道‘奉献’的真正意义,随便问一位母亲就知道了。你同意吗,妲西?”

妲西摇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然而,玛莎却点点头,好像妲西完全同意她所说的。接着,她开始说下去。

她不需要讲太多平常的事。这两个女人一起在雷包拉斯旅馆工作了十一年,而且打从一开始就成为好朋友。

关于玛莎,妲西对她最基本的认识(至少在今天以前),就是玛莎嫁错了老公。她的丈夫不但酗酒,而且还有毒瘾,更别提偶尔和路上的妓女搭三捻四了。

玛莎认识他时,才刚到纽约几个月,就像走入森林的孩子。而在她嫁给强尼之时,早已怀了两个月的身孕。她曾不只一次告诉过妲西,要不是因为怀孕,她才不会嫁给强尼。她虽然很高兴,怀了孕竟然还有人愿意娶她。但是,她也不是笨蛋,那时她就很清楚强尼的收入并不多。

然而,玛莎的第一个孩子,在她怀孕的第三个月便流产了。过了五个月,她估算了一下结婚的利与弊,发现弊大于利。她的先生太多次晚上不回来,不断找借口敷衍她,而且对她从来就没有好眼色。她对妲西说,强尼只要一喝醉,就会拿她出气。

“人倒是挺英俊的,”她曾对妲西说:“不过,一团狗屎就算再好看,也还是一团狗屎。”

在她决定离开他之前,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但是,强尼知道她怀孕后的第一个反应竟是不信任:他拿起浴室的拖把,狠狠地猛击玛莎的腹部,想让孩子流产。两天后,他和一位酒肉朋友一起去抢劫一家杂货店。强尼手上拿着一把不知道从那里弄来的手枪,指着店主,才刚要拉动扳机,手枪便走火了。子弹从他的右眼射进脑部,使他当场死亡。

玛莎直到怀孕的第十一个月,仍在雷包拉斯旅馆上班,是普罗利先生要她回家待产,免得她把孩子生在旅馆的走廊或电梯里。罗勃·普罗利对她说,她的表现很好,请她放心回家待产,等到生完孩子后,随时可以回来上班。

于是玛莎听他的话回家去了,两个月后,她生下了一个七磅重的男孩,取名为彼德。如今,彼德已长大成人,还写了一本叫《荣耀之火》的书。这本书获得每月一书的极力推崇,顿时名利双收。

这些事情妲西早就知道了。至于其它的——那些难以置信的部分——她直到这个下午,才在旅馆附设的酒吧、在香槟酒的效力下,听把彼德的新书用卫生纸包好放在膝上背袋里的玛莎第一次讲述。

“当然,我们住在郊区,”玛莎说。她看着眼前的香槟杯,用手指轻轻转动着。“就在车站公园附近的站前路。我后来又回去过,那里变得比过去更糟了。”

“那个时候,站前路上住着一位老巫婆,那里的人都叫她迪罗米婆婆。他们都发誓她是个真正的巫婆。我当时完全不相信,还去问和我住同一栋公寓的邻居。她叫奥莉维亚·金索汶。我问她为什么在太空梭都已经飞到外太空、各种疾病都有药可医的时代,还会有人相信巫婆。奥利维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她要不是必须扶养母亲和三个弟弟,也不会住在这种脏乱的地方。我原本以为她会同意我的想法,没想到她却摇摇头,笑了起来。

“你该不会想告诉我,说你相信巫婆吧?”我问她。

“不,”她说:“但是我相信她。她很不一样,也许一百个人,也许万人、或一百万个自称是巫婆的人中,只有一个是真的。如果是这样,那迪罗米婆婆就是那个真的巫婆。”

我那时只能一笑置之。不需要巫婆的人,会嘲笑巫婆的存在;同样的,不需要祷告的人,也会嘲笑祷告者在做傻事。那时,我才刚结婚不久,还相信我有办法矫正强尼的坏习惯。你明白我所说的吗?”

妲西点点头。

“后来,我流产了。我想,流产的主要原因是强尼。不过那时我却不愿意承认。他经常打我,而且常常酗酒。他不但把我给他的钱都花光,还会偷拿我皮包里的钱。我求他,不要动我皮包里的钱,因为那是我们的生活费,他却一脸受伤害的表情,发誓赌咒说他绝对不会做这种事。不过,这是在他清醒的时候;若是他喝醉了,就只会不停地傻笑。

后来我实在受不了啦,写信回家给我母亲。写信诉苦是件很丢脸的事,我是一边哭一边写的,为的是想知道她的想法。她回信了,要我马上离开这个男人,在他把我打成重伤住院、在发生更糟的事前赶快离开他。我姐姐卡桑德拉(我总是叫她凯西)的反应更激烈,她寄了一张车票来,信封上只写了几个字:“马上离开!”玛莎笑了笑,又喝了一口香槟。

“但是,我没有听从她们的话。因为我还有一点自尊。现在想起来,那时实在傻得可怜。无论如何,我还是留了下来。之后,我就流产了,后来又再度怀孕。第二次怀孕的时候,一开始我并没有发现;我没有恶心的感觉,也没有第一次怀孕时的征兆。”

“你怀孕了,所以去找迪罗米婆婆,对不对?”妲西问。她假设,那时玛莎也许想那个巫婆会有方法让她流产,或是她已决定用人工流产,不要生下这个孩子。

“不是,”玛莎说:“我去找她,是因为奥莉维亚说迪罗米婆婆能帮我鉴定,辨认我在强尼衣服找到的东西是什么。我在他外套口袋里,找到一个装着白色粉末的小瓶子。”

“噢,不!”妲西说。

玛莎苦笑着。“你想知道事情有多糟吗?”她问:“也许你不想知道,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比你的男人酗酒或没有工作还糟。他不但喝酒,没有收入,又经常打我。而当我把手伸进他衣服口袋里,看能不能翻出一点钱去市场买卷卫生纸时,找到的竟然是一瓶装着白色粉末的小瓶子。那时,我看着那个瓶子,只祈祷里面装的不是古柯硷,而是普通的药。”

“你把那个瓶子拿去给迪罗米婆婆看了?”

玛莎可怜兮兮地笑着。

“整个瓶子?别傻了!我还想活命呢!如果他回来发现瓶子不在了,不把我打死才怪。我只是偷偷挖了一点,用香烟的玻璃纸包起来,拿去找奥莉维亚,而奥莉维亚要我去找迪罗米婆婆,所以我就去了。”

“迪罗米婆婆是个怎么样的人?”玛莎摇摇头,无法告诉妲西,迪罗米婆婆的长相,也无法告诉她自己待在迪罗米婆婆住的三楼公寓的那个半小时有多么离奇,更无法说出自己后来是如何疯狂地跑到街上,害怕迪罗米婆婆会在后面追赶。迪罗米婆婆住的公寓很暗,充满了蜡烛、发霉的壁纸和肉桂的气味。一面墙上挂着一幅耶酥像,另一面墙上则是占星家诺斯特拉达穆斯像。

“如果说有巫婆的话,那她真的就是。”玛莎过了一会儿后,才说:“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她的年纪有多大;也许七十岁,也许九十岁,甚至可能一百一十岁。她的脸上有一道粉红色的疤痕,从鼻子一直伸向前额,没入她的发际。疤痕像是被火烧的。这使她的右眼皮低垂着,看起来像闭着一样。她坐在摇椅上,轻轻捶着大腿。我一进去,她便说:‘小女孩,我有三件事告诉你。第一,你不相信我;第二,你在你先生口袋找到的东西是海洛因;第三,你已经有了三个星期的身孕,而且孩子出生后,你会以他自然父亲的名字取名。’”

玛莎看了一下四周,确定附近位置都没有人坐后,才放心地倾身向妲西。妲西看着她,虽然没说话,但脸上的表情尽是迷惑。

“后来,等我冷静下来后,我告诫自己,她要知道前两件事并不难,就像舞台上的魔术师一样,事先串供就能做到了。也许在我去之前,奥莉维亚就先打电话跟这个老巫婆说了,她也许把我要去的理由也一起讲了。你看,这是不是很简单?像迪罗米婆婆这样的人,一开始当然要吓唬刚来的人。而且,既然人家都说她是巫婆,她就必须拿出巫婆的本事,对不对?”

“我想应该没错。”妲西说。

“至于她说我怀孕了,也许是她运气好,刚好猜到。或者……这……有人知道这件事而去告诉她。”

妲西点点头。“我有一个婶婶就是这样,她一眼就能看穿谁怀了身孕。她甚至在当事人发现自己怀孕之前,就比她们先知道。事情应该就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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